第二十講
蘊/色法會以十一種形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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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世間相續,可以有這三種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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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已經生起也已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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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生起來但是還沒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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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還沒有生起也還沒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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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品類,有內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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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屬於我自己的五蘊為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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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我之外的就有兩種可能性,一個是別人(另一生命體),一個是它(非生命體,如桌椅等沒有生命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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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五趣,有粗細、勝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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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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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
第一種是指生命體本身的色法粗細,例如欲界天比人類色法細,色界又比欲界細。無繫時更細--煩惱愈少色法愈細,當你的身心不被煩惱繫縛的時候,你的色法會是很細微的。第二種是指六根所對的六種境的粗細,例如我們看得到的色就較粗,像桌椅,看得到也摸得到,它就比較粗。聲音我們聽得到但是它摸不到,相對就比較細;有些東西存在但是我們看不到,那就比看得到還細,聲香味觸法以此類推…再來是法處所攝受,就是說我腦中想出來那個色/影像,就比眼睛所見又更細,所以粗跟細是按照對比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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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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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劣)
同樣用三界來比,欲界的色跟色界相比,色界就比較好;不帶煩惱的時候,你的色/五蘊就是比色界還好。另外一種狀況是當你起不善心、煩惱的時候,你的色法/五蘊、身心狀況比無記還劣。所謂無記就是這時候的身心狀況不起煩惱,但是也沒有起善法,只是像平常行住坐臥吃飯睡覺這些,無善無惡的時候。沒有辦法很明確地說明你是善還是惡,這叫無記。無記的心優於不善的心;善心優於無記心。但是我們做善事有時候帶著煩惱、有所求的心去做,那時候的善叫有漏善;如果是不帶煩惱、不帶有貪瞋痴的心去做善法,這叫無漏善。無漏善優於有漏善。
同樣的一個五蘊,在我們狀況不同時,我們的五蘊就有好壞、粗細的不同,比如我現在起煩惱,這時候的五蘊就不好。但是我這時候起一種善心、慈心,想要佈施給別人的時候,我那時候身心是喜悅的,那時候就是好。
所以我們可能在一天裡面這十一種都經歷過。仔細觀察:早上的身心,跟下午、晚上、睡覺之前的身心,跟現在有在聽課的這個我在變化….好醜跟煩惱有關係,所以這個十一種組合,其實很多樣不是單就這麼十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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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差別,有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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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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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以時間來說,過去跟未來比較遠(和現在相比為遠),叫遠;現在跟現在比較近,叫現在。從距離來看,跟我比較近的色,比如這個桌子對我來講叫近色,攝影機那邊叫遠色,距離我有一點遠。
這十一種色法其實就是所謂的現象界,也就是說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看到的很多的事事物物它,只是個現象,佛教給一個名稱叫"事",每一件事情有其特性,每一個性質都不一樣。筆有筆的特性、桌子有桌子的特性都是不一樣。每一件事情皆相異,每個東西有各自的相貌,我們叫事,事是千羅萬象的,稱為"自相"。每一件事情後面有一個道理在運作這叫"理",佛教稱無常、苦、空無我這三個理。世間在分析這個"事",有些很精緻細膩,但是要從"事"裡面看到這個"理"並不簡單!比如牛頓發現地心引力,牛頓在樹底下睡覺,蘋果掉下來 ,這個很平常嘛!沒有人會想到是地心有引力。所以事情每一天、每一個人都在經歷,但是要從這件事情裡面/當中,找到那個理 /法則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所以佛教告訴我們:假如只知道事而不知道理,你的煩惱沒辦法斷。雖然知道五蘊、我的身體結構如何、我的感覺、種種情緒(心理學最清楚)、我的想(思想哲學有很多、行為科學裡面很多動機)、我有很多很多的現象出現….這些現象都是事。我看得到、摸得到、碰得到…但是這些現象是怎麼一回事?事物的後面是怎樣的原則在運作?你看不到的…如果沒有專家幫我們探討的話,這一部分我們不知道。世尊告訴我們,這些現象後面的本質就是無常、就是苦、就是無我,這叫理。
我們在人間經歷很多的風風雨雨、人我是非,你對我錯,滾蕩一陣子,慢慢進到佛法時,知道後面原來有一個道理,原來這一切、這個東西,表面上是這個樣子,但是有著後面看不到的理,那東西是無常的、裡面充滿著種種苦惱的事情,這件事情又不是我能控制得住的、我做不了主!五蘊是我的,好像是我的哦…實際上不是我的。這時候你才知道,原來佛陀從這個角度明明白白在告訴你:我的生命為什麼是苦?為什麼是無我。後面那個理你看不到,我們會認為生命有一個我。如果沒有從佛教入手的話,我們絕對會認為五蘊裡面有一個我,那個我是不會死的,緃使我今天身體死掉,那個我再投胎,有一個東西不會死。但是佛陀告訴你,沒有那個東西、不要做夢!當你體會到五蘊的本質是無我的時候,有什麼好處?當人事在變化,帶動你的身心也在變化的時候,你注意到"理",就不會被干擾到;但是當你注意到"事"(自相)的時候,只要有風吹草動,你的身心全然被捲進去。
琉璃王滅世尊的家族釋迦族,世尊知道了,要擋,擋了三次,最後一次擋不住。整個釋迦族滅掉的時候,阿難很難過,因為阿難看到是"事",但是佛陀說:你要多安住在空。家破人亡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啊!佛陀不是沒有感覺,但是你怎麼把這種心調下來,把焦點放在"理",整個身心狀況就轉變。
所以我們可以發現到:當找到道理,用這個道理來看世間很多事情,不再是你想像中的那種情景,不會執著抓著不放。比如夫妻感情好時,彼此認定為對方所屬,但是感情生變或離婚時,彼此發生什麼事情,不關我的事,不會那麼在乎…當你認定他/她不是我的時候,觀念改變,整個改變!佛教講這個"無我"很厲害,當知道、體驗到無我的時候,生死輪迴最多最多就剩下七次,你看那力量多大!
所以這一部經其實告訴我們:觀察事跟觀察理,也就是所謂的觀察自相跟觀察共相。但是有一點很重要:我們想要觀察無常,但我們看不到,因為它是一個理、一個法則,你看不到無常的;看不到苦,要從五蘊裡面去看才能看得到無常。五蘊有什麼?五蘊會生滅、會存在、消失,今天成功、明天失敗,看到成功失敗、生滅的那種變化,才知道人生很無常的。你看不到這種變化就不會產生這個結論。所以要瞭解,在修行的過程中,必須從事的觀察中,看到後面的理,我們不可能、也無法馬上從理中下手,必須要從事,很細膩的觀察。所以為什麼在這一部經,經文這樣告訴我們說有十一種色,過去色會不會生起?會不會消失?會!在過去生起、過去消失,所以是無常。現在色是無常嗎?未來的色會是無常嗎?然後,以內來觀察我自己的色,我的五蘊身是無常嗎?以外來觀察,外面的某人是無常嗎?環境中的某物是無常嗎?然後,欲界的色是無常嗎?色界的色是無常嗎?我剛剛起不善心的心是無常嗎?起善的心是無常嗎?跟我距離比較近的,桌子椅子是無常嗎?跟我比較遠的東西是無常嗎?
所以你會發現到:佛陀在如何從事觀察理的過程一點也不草率,而是逐一檢查。譬如眼睛:我的眼睛過去的狀況,昨天的眼睛是無常嗎?現在的眼睛是無常嗎?未來的眼睛是不是無常?我的眼睛是無常,那別人的眼睛是常還是無常?它是一個一個檢查的.. 少了一個不檢查你會懷疑,是不是有一個叫常的東西我沒檢查到。所以真的到觀的時候,一個色法你要分十一個角度來一個一個檢查,每一個都確定之後,才能確定說無常。所以這一部經是觀察到無常而已,無常之後對色界的愛就除去,所以先觀色無常除掉愛,然後再觀受想行識…一個一個遣除。所以整個的愛欲才算遣除掉。
總結這一部經在於觀五蘊:五蘊總共有十一種形態,每一種每一種你都確認它是無常的。五蘊是事,無常是理。
但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情是:當認知轉變的時候,情感也轉變,這個是很妙的一件事情。也就是說,當我認為這些事情一直在變化、不穩定時,你反而不喜歡、會放手,這個很奇妙。比如說這個人平常是跟你好朋友,但是你知道這個人有個特色是翻臉如翻書,今天高興明天就不高興;今天答應你明天就不答應或者明天就把你否定,當一個人在心情、個性變化無定時,對這個人不會信任,跟這個人會保持距離,那種想要跟他做朋友的心就離開。也就是說,當某一種現象被你知道,只是知道而已並沒有做其他事,你的態度和情感/感受就轉變!所以當知道這個人是無常的時候,想要親近他、抓他的心就慢慢不見。同理,當知道自己的身心狀況一直在變化,對身心的執著就會越來越弱。不過一般人往往更執著,例如被醫生診斷出重症時,心慌、害怕,不知道怎麼辦,千方百計找醫生治療,對人事物反而想要抓得更緊,整個愛跟欲反而是更強,因為習慣了"常",所以接受不了"無常"、"無我"。一旦觀念改變,整個情感也就改變;唯有情感改變的時候,你的心才真正的解脫;假如你的情感沒有改變,不叫解脫。所以從這一經可以看到佛法的特質:
你一定要跟自己的生命聯結,常常觀察自己的五蘊,從觀察五蘊裡面看到變化。關鍵在變化- 生..滅..生..滅..你能夠看到生滅的時候,越來越敏感,確定我的生命本質上是無常的,這時候你的情感上就在變動,慢慢會放手一直到你完全放手,這時候才能解脫。
**經文《二十三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爾時,尊者羅睺羅往詣佛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
「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佛告羅睺羅:
「善哉!善哉!能問如來:『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耶?」
羅睺羅白佛言:「如是,世尊!」
佛告羅睺羅:
「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羅睺羅!當觀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
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
如是,羅睺羅!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如是知、如是見者,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羅睺羅!比丘若如是於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者,比丘是名斷愛欲,轉去諸結,正無間等,究竟苦邊。」
時,羅睺羅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這部經的場地改變了,前面都是在舍衞國,現在變成在王舍城迦蘭陀竹園。迦蘭陀竹園因竹子很多所以叫竹園,內有竹林精舍。這一部經是釋尊的兒子羅睺羅來問佛陀「世尊!云何知、云何見,我此識身及外境界一切相,能令無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
羅睺羅問說:我此識身跟外境界,這一切相,如何能夠去掉我、我所見、我慢、使、繫著這五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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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身:識就是心,我的身體裡面有心所以我是活人;如果這個身體沒有心叫死人。佛教用語定義有識身就是有心識/精神的作用的身體,就是指身心,我有身有心就叫活人;另一個是無識身,就是這個身體可能剛剛死,心識不起作用,或只剩下身體沒有心就是死人。這地方是我此識身-我這個身體跟外面的境界,也就是前面談過十一種色,"我"叫"內色",外境界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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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相:此識身、外境界這二個都算一切相,通通是屬於有它的相貌、樣子。但是佛教在講相的時候,尤其在講禪定和毗婆舍那,相不是我們看到的外在的樣子,而是我心裡面的那個相。比如我現在到佛堂去,把佛陀的相記起來,然後我現在在這裡,我去回想那個相,那個叫"相"。所以相是指我內心出現的那個東西的影像,也就是我心中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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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佛敎講的"我"跟外道所講的"我"有三個意思,1.一-獨一,靠自己就可以生起,不需要其他因緣。2. 常-這個本體從前生到這一生再到下一生,都是一樣的,不會改變。3. 主宰-我做得了主,甚至我可以支配它。假如說外道主張的有一個我,是包含上述三個特性,那我們就要一個一個檢查。你所主張的我在哪裡?一定是離不開五蘊,所以以五蘊來觀察。在邏輯上不外乎是這幾種情況,就是我的身體(色)是我,這是一種情況。如果身體是我,受、想、行、識這四個就叫我所。(這地方有點困難)身體是我,感覺就是我的、思想就是我的,反應、意志行動也是我的、心也是我的,屬於我的這叫我所。第二種,假如我主張"受"-感覺(我的情感有快樂、痛苦的感覺)才是我,色、想、行、識這其他的四項就叫我所,這時候色-身體就是我所。所以外道認為色、受、想、行、識每一種都有可能當作是"我" 。現在把它簡化:A. 把身體當作是我,有一個永遠不變的東西就是身體,那其他的感覺、內心的活動都叫做我所,屬於我的。"我所"有三種情況會出現:1) "我"這個叫主人,身體是主,其他東西屬於我,外在的色是屬於我。就像僕人-幫我做事的人就是我的。2) 我在色中:就像蘋果放在盤子裡,蘋果是蘋果,盤子是盤子,像器皿。3) 色在我中:像是說我身上戴項鍊。我所-屬於我的東西有上述三種情況,圖解為:
色比較大的時候,我就在色中。假如我的範疇比較大,那色就在我當中。這是邏輯推理,假如承認有一個我的話,思考方式不外乎這四種:第一種色是我,身體就是我。第二種身體不是我,但是屬於我的。那我的只有三種情況,就是它是屬於我、我們二個之間有關聯。探討我跟色的關係,單就"我"跟"我所"的關係就有四種,這四種在分別乘以色受想行識五種情況,總共有二十種。就是說在邏輯的關係上,假如承認有一個我,是常恆不變,可以一個個檢查,如果認為身體是我,其他就是我所。那它們的關係不外乎主人、色是屬於我、我在色中、色在我中這些。假如你說受是我,那色、想、行、識其他的四個就是我所。那同樣的也總共有主人、色是屬於我、我在色中、色在我中四種關係,逐一檢查,才確認說原來這裡面沒有我。
所以為什麼前面一定要做十一種觀察,它一個一個檢查,你說色是我,但是色會不會變化?色是無常啊!無常就是苦,苦就是無我,所以從它有變化的角度來看,知道色不是我。色不是我,那受是不是我?今天高興明天不高興,情緒在變也是無我啊!也是無常啊!想也是如此,我今天想這樣有這念頭,明天想那樣有那念頭,想也在變化。那意志作用,我今天決定要這麼做,明天就不決定這麼做,也在變…一直在變。我的心在了別一個境的時候,今天認識這個,明天認識這個,也在變….所以逐一檢查會發現到當中竟然找不到一個不會變的東西,才確認原來一切的五蘊通通是無常、是苦、是無我的。
接著,色體是我,就有其他屬於我的那種認知出現。你認為有一個我的時候,就會延伸出來,常見跟斷見。如果五蘊生命體/身心就是我,我身心會死,那個我也就死了,這叫斷見,亦即一般人常認為死掉什麼都沒有了,這叫斷見。常見則是離開五蘊有一個我,身體可以死,那個我不會死,我們一般講靈魂不會死,今天死靈魂就又投胎..那個靈不會死,這叫做常見。佛教也主張生死輪轉,佛教是不是常見?也有一個心在跑來跑去對不對?但是那個心是一直在變化,與一般人認為有個東西不會變化是不同的。我今天死去,那個東西(靈魂、心識)又過去、又過去、 一直過去….沒有那個不會變的東西。但是佛教認為,從這一生到下一生、再下一生,一樣有一個東西在流轉,是那個在變化。譬如蠟燭一直燒… 燒完的時候,這蠟燭的燃燒過程,有蠟燭、有燈芯、有火,對不對?假如火代表我們的生命力,蠟燭體代表我們其他的因緣的話,當這蠟燭燒完時,用新的蠟燭把火引過來,是不是新的蠟燭出現?但新蠟燭跟舊蠟燭是一樣的嗎?不一樣!這兩個蠟燭有沒有關係?有!新的蠟燭不是原來這個,但是又不能離開原來這個,而舊蠟燭的火是不是一直在變化?有沒有那個火?有!但是那個火一直在變 …一直在變,我們生命的轉變就是這個樣子。沒有一個不變的東西在,但是火可不可以這樣延續過來?可以!但新火跟舊火有沒有關係?不是這個原來的火,但是又不能離開這個火….很妙!一般人認為說有一個永遠不變的東西就這樣轉移過來,佛教也講這樣轉過來,但是那個東西是在變,就像水流一樣,一直在流一直在變,它不是同樣一個水。所以這個地方同樣在講生死輪轉,但是一般人認為說有一個永遠不變的東西叫靈魂,一生一生流轉沒有變,一百世之前那個我跟十世前的我,跟現在的我是同一個人,是同一個人嗎?這個蠟燭燒了一百次,我傳來傳去它是我沒有錯,但是那個也可以不是我,但是我又不能離開它,它一直在變。所以這個地方有一個東西很重要,就是以後在讀佛經會遇到這個名詞,「即蘊是我」五蘊本身就是我,但是五蘊會死、會敗壞,敗壞的時候,那個我也不見了,叫斷見;「離蘊有我」五蘊會敗壞,但是有一個我不會敗壞,那叫離蘊有我,叫常見。所以,佛教主張的是「不即不離」輾轉輪迴的那個生命體不是五蘊,但是它也不能離開五蘊,就像那個蠟燭一樣。經文中有譬喻桂花有花香,但桂花等同香嗎?不是!桂花是花,香味是味道,由桂花產生的香味,不能說桂花就是香味,但是離開桂花沒有這個味道,這就是不即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