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8日 星期二

雜阿含-272


五五(二七二)無相;s22.80 piṇḍolya suttaṃ; cm.140 = 5-7
cf. 1.cm.140中阿含大品至邊經 (T1,647a)
2.小部‧如是語經(It. 91. jīvita ◎淨命自活)
唐‧玄奘譯本事經卷四(大十七‧六八二上)

1.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中阿含]我聞如是:一時,佛遊舍衛國,在勝林給孤獨園。

2.世尊責諸比丘
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作是念:眾中有少諍事,我責諸比丘。然彼眾中,多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

3.大梵天
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而白佛言:如是,世尊!如是,善逝!責諸比丘,以少諍事故。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世尊長夜哀愍攝受眾僧,善哉世尊!願今當還攝諸比丘!爾時,世尊心已垂愍梵天故,默然而許。時大梵天知佛世尊默然已許,為佛作禮,右繞三匝,忽然不現。
4.表現微相
爾時世尊,大梵天王還去未久,即還祇樹給孤獨園。敷尼師檀,斂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

5.為求勝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鉢,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
[中阿含]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生活中下極至邊,謂行乞食。世間大諱,謂為禿頭手擎鉢行,彼族姓子為義故受。所以者何?以厭患生老病死、愁慼啼哭、憂苦懊惱,或得此淳具足大苦陰邊。汝等非如是心出家學道耶?
時,諸比丘白曰:如是。世尊復告諸比丘曰:彼愚癡人以如是心出家學道,而行伺欲染著至重,濁纏心中,憎嫉無信,懈怠失正念,無正定,惡慧心狂,掉亂諸根,持戒極寬,不修沙門,不增廣行。

6.從闇而入闇
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
[中阿含] 猶人以墨浣墨所汙,以血除血,以垢除垢,以濁除濁,以廁除廁,但增其穢,從冥入冥,從闇入闇。我說彼愚癡人持沙門戒亦復如是,謂彼人行伺欲染著至重,濁纏心中,憎嫉無信,懈怠失正念,無正定,惡慧心狂,掉亂諸根,持戒極寬,不修沙門,不增廣行。

7.焚尸火燼
又復譬如焚尸火燼,捐棄塚間,不為樵伐之所採拾。我說此譬,愚癡凡夫比丘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散亂,亦復如是。
[中阿含] 猶無事處燒人殘木,彼火燼者,非無事所用,亦非村邑所用。我說彼愚癡人持沙門戒亦復如是,謂彼人行伺欲染著至重,濁纏心中,憎嫉無信,懈怠失正念,無正定,惡慧心狂,掉亂諸根,持戒極寬,不修沙門,不增廣行。於是,世尊說此頌曰:愚癡失欲樂,復失沙門義,俱忘失二邊,猶燒殘火燼。猶如無事處,燒人殘火燼,無事、村不用,人著欲亦然,猶燒殘火燼,俱忘失二邊。

8.三覺由想而起
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

9.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
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

10.三見
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

11.無所取者自覺涅槃
多聞聖弟子作是思惟:世間頗有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思惟已,都不見一法可取而無罪過者。我若取色,即有罪過;若取受、想、行、識,則有罪過。作是知已,於諸世間則無所取;無所取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12.
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中阿含] 佛說如是,彼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師所作事
[論說]大師於諸聲聞,略有五種師所作事:一者、正折伏,二者、正攝受,三者、正訶責,四者、正說雜染,五者、正說清淨。T30,783c
[]大導師對於諸聲聞弟子,略說有五種導師所應該作的事情。一、合理地折破摧伏邪道,二者、合理地攝取納受正道,三者、合理地訶責有犯,四者、合理地說雜染的苦集,五者、合理地說清淨的滅道。

II.諍事、驅擯、入於聚落乞食、獨靜思惟
[經文] 爾時、眾中有少諍事,世尊責諸比丘故,晨朝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出,攝舉衣鉢,洗足,入安陀林,坐一樹下,獨靜思惟。
[論說] 1.諍事
由二因緣,於諸諍事違越聲聞,覆相記別彼所諍事:一、擾亂增廣故,二、與律相應故。T30, 784a
[]在種種衝突事中違越的聲聞,由二種因緣的緣故,對於彼聲聞所起鬪諍事,而明說以草覆地相(tṛṇaprastāraka)來處理。哪二種因緣?一、因為恐怕鬪諍造成的擾亂,增加擴大的緣故;二、以草覆地相來決定分別所起鬪諍事,與律相應的緣故。

2.驅擯
由七因緣,大師驅擯諸聲聞眾:一者、見一切種皆行邪行故,二者、見彼多分故,三者、由彼眾首上座、阿遮利耶、鄔波陀耶方便故,四者、不堪共住故,五者、被驅擯故,六者、避現前過故,七者、令不生起未來過故。T30, 784a
[]由於七種因緣,大導師驅逐、擯棄諸聲聞眾。哪七種?一、因為看見某一寺院的住眾比丘都作錯誤的行為,所以驅逐、擯棄。二、在某一寺院的住眾中,看見彼大多部分的比丘作錯誤的行為,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三、雖然作錯誤行為的人是少數,然而是眾人之首所作出來,如上座(sthavira)、軌範師(ācārya)、親教師(upādhyāya),所以驅逐、擯棄。四、雖然沒有作錯誤的行為,但是性情凶惡,不能共住,所以驅逐、擯棄。五者,在其餘的地方被驅擯,來到佛的處所,所以驅逐、擯棄。六、避開現前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七、令不生起未來的過失,所以驅逐、擯棄。

3.入於聚落乞食
由十因緣,如來入於聚落乞食:一者、當顯杜多功德故。二者、為欲引彼一分令入乞食故。三者、為欲以同事行攝彼一分故。四者、為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暫起觸證故。五者、為欲引彼麤弊勝解諸外道故。六者、為彼承聲起謗,故現妙色寂靜威儀,令其驚歎,心生歸向故。七者、為彼處中眾生,以其少功而樹多福故。八者、為令壞信、放逸,深生恥愧,雖用小功而獲大福故;如為放逸者,懈怠者亦然。九者、為彼盲、聾、癲狂、心亂眾生,種種災害,皆令靜息故。十者、為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隨從如來至所入家,深生羨仰,勤加賓衛,不為惱害故。T30, 784a
[]由於十種因緣,如來進入聚落,乞食。哪十種?一、將要顯示杜多(dhūta)功德故。二、為了想要引導彼杜多中的一部分,令入聚落而行乞食故。三、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活動來攝受彼杜多中的一部分故。四、為了給與未來眾生作大照明故,乃至令彼不久能生起觸證涅槃。五、為了想要引導那些對麤弊有勝解的諸外道。六、為了那些承順各種不滿意的聲音,生起誹謗的人,因此,展現微妙色,寂靜的威儀,令那些人驚訝感嘆,內心生起歸依、趨附故。七、為了那個地方的眾生,因為他少少的功用,而能樹立許多的福德故。八、為了使令信心已敗壞、放逸的人,深深的生起恥愧,雖然使用小小的功用,而能獲得廣大的福故。如同為放逸者,為懈怠者也是如此。九、為了那些眼盲、耳聾、精神癲狂、內心散亂的眾生,以及種種自然災害,都能使令平靜、安息故。十、為了使令無量無邊廣大威德的天(deva)、龍(nāga)、藥叉(yakṣa),健達縛(gandharva)、阿素洛(asura)、揭路荼(garuḍa)、緊捺洛(kiṃnara )、牟呼洛伽(mahoraga)等,能隨從如來到所進入的施主家,深深的對世尊生起羨慕、敬仰,努力地加以隨從、守衛,不會惱害故。

4.寂靜天住
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天住:一者、為引樂雜住者,令入遠離故。二者、為欲以同事行,攝遠離者故。三者、自受現法樂住故。四者、為與大族諸天示同集會故。五者、為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現大神化,隨其所應,作饒益事故。六者、為令諸聲聞眾,於見如來深生渴仰故。七者、為顯諸大聲聞,於所略說善能悟入故。八者、勸捨樂著戲論制作言詞故。T30, 784a
[]由於八種因緣,如來進入於內心寂靜的四靜慮、四無色的天住(divyavihāra)。一、為了引導歡喜與人群參雜而住的行者,令其能入身心遠離故。二、為了想要以共同事情的行為,來攝取安住於遠離的行者。三、自己能享受就在現前的安樂而住(dṛṣṭadharmasukhavihāra),即四個靜慮之一故。四、為了與廣大族類的諸天顯示共同的集會故。五、為了以佛眼觀察十方世界,顯現大神通變化,隨其所相應,作一些給人帶來豐富利益的事情故。六、為了使令眾多的聲聞眾,因為久不見如來,所以對於見如來深深地生起熱切仰望故。七、為了顯揚眾多的大聲聞,對於佛所簡略而說的法,善能體悟、趣入實相,所以世尊略說法,之後,回房,入於定中。八、勸勉捨棄對於種種無益的言論、有為言語的樂著。

III.攝受
[經文] 我已長夜於諸比丘生哀愍心,今當復還攝取彼眾,以哀愍故。
[論說] 由五種相,大師攝受諸聲聞眾:一、以法故,二、以財故,三、與依止故,四、初攝受故,五、擯攝受故。T30, 784b
[]由五種相貌,大導師攝取納受眾多的聲聞眾。一、以涅槃法,攝取納受。二、以信、戒、聞、慚、愧、捨、慧等七聖財(saptāryadhana ),攝取納受。三、給與依止故,攝取納受。四、對於初發道心的人,攝取納受。五、對於被擯棄的人,再加以攝取納受。

IV.梵天往如來所
[經文] 時大梵王知佛心念,如力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住於佛前
[論說] 由七因緣,釋、梵天等往如來所:一、為供養如來故。二、為聽聞正法故。三、為決所生疑故。四、為順他而為翼從故。五、為愍他欲為饒益故。六、由愛重如來聖教故。七、知如來起世俗心,欲令赴會故。T30, 784b
[]由於七種因緣,三十三天的帝釋天(śakradevānām indra),初禪天的梵天(brahmadeva)等往如來所。哪七種?一、為了供養如來。二、為了聽聞正法。三、為了決斷所生起的疑惑。四、為了隨順他而恭敬、侍從。五、為了哀愍其他眾生,想要饒益眾生故。六、由於愛惜尊重如來的聖教故。七、知道如來生起世俗心,想要令世尊能前往聚會故。

V.年少比丘、悔心
[經文] 於彼眾中,多有年少比丘,出家未久,不見大師,或起悔心,愁憂不樂。
[論說] 1.由五種相,當知一切初新者性:一、由晚出家故。二、由幼出家故。三、由少出家故。四、由勞策出家故。五、由受具出家故。T30, 784b
2.由三種相,生起惡作:一、違越所學增上故;二、誓受法律增上故;三、棄捨居家增上故。T30, 784b
[]由於五種相貌,當知一切剛剛才出家者的體性。哪五種?一、由於晚年才出家故。二、由於年幼就出家故。三、由年少出家故。四、由勞策(śrāmaṇera)出家故,勤自策勵不犯令清淨。沙彌有三類,七至十三歲,名驅烏沙彌,謂其只能驅逐烏鳥。十四至十九歲,名應法沙彌,謂正合沙彌的地位。二十至七十歲,名名字沙彌,謂在此年齡內,本來應居比丘位,但以緣未及,故尚稱沙彌的名字。五、由受持具足戒出家故。由於三種相貌,生起惡作(kaukṛtya),厭惡所作,於作惡事後追悔之心:一、因為違背逾越所學的強大力量故。二、因為發誓接受法律的強大力量故;三、因為棄捨居家的強大力量故。

VI. 表現微相、懷慚愧色
[經文] 敷尼師檀,斂身正坐,表現微相,令諸比丘敢來奉見。時諸比丘來詣佛所,懷慚愧色,前禮佛足,卻坐一面。
[論說] 1.如來將欲為諸聲聞宣說正法,現四種相:一者、從極下坐安詳而起,昇極高座,儼然而坐。二者、安住隨順說法威儀。三者,發謦欬音,示將說法。四者、面目顧視,如龍象王。T30, 784b
2. 犯戒聲聞,當於三處安住慚羞往大師所:一者、深知己犯為增上處。二者、師事失儀為增上處。三者、由事乖則,當以方便,謂順威儀往大師所為增上處。T30, 784b
[]如來將要為眾多的聲聞宣說正法,展現四種相貌。哪四種?一、從最下的座位,安穩、從容的站起,登到最高的座位,恭敬莊重而坐。二、身心安住於隨順說法的威儀。三、想要言說之前,清潤喉嗓,而發出謦欬的聲音,聲之輕者曰謦ㄑㄧㄥˇ,重者曰欬ㄎㄞˋ,顯示即將說法。四、面目顧視,如龍象王。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應當安住在三個地方,心懷慚羞,前往大師所在之處。哪三處?一、十分瞭解自己違犯戒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二、以師禮相待,卻違背禮儀,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三、由於所作的事情乖離法則,應當以行動,就是隨順弟子威儀,前往大師所在之處,以此作為強大力量的地方而安住,所以內懷慚羞而前往。

VII.正呵責
[經文] 出家之人,卑下活命,剃髮持鉢,家家乞食,如被禁咒。所以然者,為求勝義故,為度生老病死憂悲惱苦,究竟苦邊故。諸善男子!汝不為王、賊所使,非負債人,不為恐怖,不為失命而出家,正為解脫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汝等不為此而出家耶?比丘白佛:實爾,世尊!
[論說] 1.由三種相,應正呵責犯戒聲聞:一曰、汝期鄙劣活命;二曰、汝意樂不清淨,三曰、汝以活命意樂行非法行。T30, 784b
2.由四種相,能令彼人雖入聖教而行邪行:一、由微劣不淨意樂故;二、由伺求聖教瑕隙,為正法賊故;三、由專為飲食、衣服活命因緣故;四、由怖畏王、賊、債主所加迫切故。若行如是諸邪行者,便於二事有所稽留:一者、失壞在家自義稽留,二者、失壞出家自義稽留。T30, 784c
[]由於三種相貌,應該合理地呵怒、譴責違犯戒法的聲聞弟子。哪三種?一、汝等原本期望以粗俗低劣的乞食方式來過活。二、汝等內心的動機不清淨。三、汝等以活命為內心的動機,而作不合法的行為。由於四種相貌,能令那些雖然已進入聖教,然而會作錯誤的行為。哪四種?一、由於卑下、低劣,不清淨的意樂故。二、由於伺察、
尋求聖教瑕穢空隙,是盜正法的賊故。三、由於只為飲食、衣服等令命得以過活的關係。四、由於恐懼、害怕國王、盜賊、債主所給與的逼迫、急切。若是作這些錯誤行為的人,就在二件事上,造成稽滯、停留。哪二事?一、退失敗壞在家能往人天善趣的目標而稽留,二、失壞出家能往現法涅槃的目標而稽留。

VIII.邪行
[經文] 佛告比丘:汝等比丘為如是勝義而出家,云何於中,猶復有一愚癡凡夫而起貪欲,極生染著,瞋恚、兇暴,懈怠、下劣,失念、不定,諸根迷亂!譬如士夫從闇而入闇,從冥入冥,從糞廁出復墮糞廁,以血洗血,捨離諸惡還復取惡。我說此譬,凡愚比丘亦復如是。
[論說] 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六相,當知遍攝一切邪行:一者、現行過失故;二者、意樂過失故;三者、加行過失故;四者、智慧過失故;五者、尋思過失故;六者、依止過失故。
1.現行過失者,謂由纏故纏故憎,既懷猛利貪、瞋等故,遂無羞恥;無羞恥故,住惡不捨。
2.意樂過失者,謂於染者邊,此貪意樂最為下劣。如是於憎者邊,此瞋意樂最為下劣。
3.加行過失者,謂或有不發精進,或有精進慢緩
4.智慧過失者,謂或於聞、思所成慧中,忘失正念,多住愚癡;於修所成,心不寂定
5.尋思過失者,謂於隨順居家所有惡不善覺,多分尋思,於正法律其心錯亂
6.依止過失者,謂彼依止於其往昔不修集因;由不修集因故,成就自性微褊小信,成就自性修住小戒,成就自性住守小念,成就自性俱生小慧。 T30, 784c
[]在為世尊善說的法與律中,略說由六種相貌,應當知道能普遍地統攝一切錯誤的行為。哪六種?一、現前活動的過失故;二者、內心動機的過失故;三者、行動上的過失故;四者、智慧的過失故;五者、尋思的過失故;六者、依止的過失故。
1.什麼是現前活動的過失?就是由於貪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染著。由於瞋煩惱的現前活動,所以憎恨已經心懷猛利的貪與瞋等煩惱的緣故,於是沒有羞恥心,因為沒有羞恥心的緣故,安住在惡法中而不能捨離。
2.什麼是內心動機的過失?在染著的範圍中,這個貪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同樣的在憎恨的範圍中,這個瞋的意樂最為卑下低劣。
3.什麼是行動上的過失?或是有不能發動精進,或是已發動精進,但是怠慢、延緩。
4.什麼是智慧的過失?或是在聞所成慧與思所成慧中,不能對於所聞、所思的法,明記不忘,對於真相多半處於闇愚迷惑。對於修所成的止觀,內心不能寂靜而專注於所緣。
5.什麼是尋思的過失?對於隨順在家人的所有有罪過的、不善覺,多部分的去尋思,但是對於正法律,他的內心是錯失、散亂。
6.什麼是依止的過失?他過去世沒有修行、積聚善法的因,他依賴止住於這個因中。由於沒有修習、積聚善法的因,所以成就自性微薄、狹小、少量的信,成就自性修習、安住於少量的戒,成就自性安住、守護少量的念,成就自性與生俱來少量的慧。
[參考] cs.1146(詳解):有四種人。何等為四?有一種人,從冥入冥。有一種人,從冥入明。有一種人,從明入冥。有一種人,從明入明。

IX.三不善覺法
[經文] 比丘!有三不善覺法,何等為三?貪覺,恚覺,害覺,此三覺由想而起。云何想?想有無量種種,貪想、恚想、害想,諸不善覺從此而生。
[論說]如是邪行,有二因緣:謂於三事不正尋思,及彼前行諸不正想。其三事者,如前應知。於彼發起諸不正想,隨取相好,自斯已後,於其隨法,多隨尋思,多隨伺察。T30, 784c
[]這樣的錯誤行為,有二種因緣,第一,對於三件事不能合理地尋思。第二,彼尋思之前活動的種種不合理的想、概念。哪三事?如同前面所說的,資命眾具、他損害相、或他毀罵或隨分有一非愛現行同梵行者不同分法。對於這三件事,發動生起種種不合理的想法,隨順於外境,取著粗顯的相狀與細微的可愛樂,從此已後,對於他隨順而取的粗相細好的外境,多半隨順相好尋思、伺察。

X.三不善覺、想
[經文] 比丘!貪想、恚想、害想,貪覺、恚覺、害覺,及無量種種不善,云何究竟滅盡?於四念處繫心,住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惡不善法從是而滅,無餘永盡。正以此法,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出家,修習無相三昧;修習、多修習已,住甘露門,乃至究竟甘露、涅槃。我不說此甘露涅槃,依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
[論說] 1.為斷如是邪行因緣,當知亦有二種對治:T30, 784c
一者、為斷不正尋思,以無顛倒、數數二行,於諸念住善住其心
二者、為斷諸不正想,修習無相心三摩地
此修對治,要由於彼修對治中猛利樂欲,方得成辦,非彼樂欲不猛利者。
2.此猛利欲,由二緣生:謂此對治有大果故,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有大果者,謂修習時便能剋證無相心定,及住二界妙甘露門,所謂斷界及無欲界,若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者,近二涅槃,未於今時一切皆得。T30,785a
3.言不共者,謂無相定唯內法有,諸外道無。何以故?由彼外道,若有所得即便增益,不如量觀;若無所得,即妄分別。由我見故愚於諸行,或唯於身,或唯無色,或總於二生我執著。以執我故,謂我當無,使於涅槃心不欣樂,尚未能入,況乎安住,唯增驚怖,其心退還。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於般涅槃心無退轉,了唯苦滅,見唯靜德。若諸有學,唯祈內滅,非為生道,更從他求教授教誡。若諸無學,唯欣內滅,終不更求盡諸煩惱;唯有先因所生諸行,任運歸滅而般涅槃。T30,785a
[]為了斷除這樣的錯誤行為的二種因緣,當知也有二種對治的方法。哪二種?一、為了斷除不合理的尋思,以無顛倒、反反覆覆的這二種活動,能將心善巧的安住在四念住。二、為了斷除種種諸不合理的想,所以修習無相心三摩地。這二種修習的對治方法,需要對於那個修習對治,有猛利的喜樂欲求,才可以成就,彼行者的喜樂欲求的心不猛利的人不能成就。這種猛利的欲求,從二種條件生起。哪二種?一、因為這個對治有廣大的果報。二、因為與一切種種的外道不相同。什麼是有大果?就是修習的時候,就能剋伏種種想,體證無相心定,以及安住於二界,此二是微妙甘露涅槃之門戶,就是見道所斷諸行斷的斷界,及修道所斷諸行斷的無欲界。妙甘露涅槃,就是有餘依及無餘依。安住此二界的話,接近於有餘依及無餘依這種二涅槃,不是在現今這個時候,一切涅槃都得到。什麼是不共?無相定只有在佛法才有,種種外道沒有。為什麼?由於彼外道,若是因緣所生的五蘊有,就認為其中有我,不能如其量而觀。若是對於涅槃寂滅,就虛妄分別。如何說?由於認為五蘊有我的思想,所以對於五蘊諸行不能明瞭,或是只對於身,或是只對不是物質的心,或總括對於身心這二個,生起有我的執著。因為執著五蘊有我,對於涅槃的五蘊寂滅,認為我將會不存在,使令對於涅槃,內心不欣慕、歡喜。尚且不能趣入,更何況能安住!唯獨增強內心的驚慌、恐懼,令他的心退失、回頭。若是安住於佛法的人,與彼外道互相違背,對於般涅槃,內心不會退失、轉變,明了涅槃的寂滅,只有五蘊的苦滅,知見唯獨涅槃寂靜的功德。若是眾多的有學人,只祈求內滅,非為生道,另從其他人尋求教授、教誡。若是眾多的無學人,只欣慕內滅,終究不會另外尋求方法,滅盡諸煩惱,因為煩惱已盡。只有過去業因所生的五蘊諸行,任運自然歸向於五蘊滅,而般涅槃。
[參考]成實論,卷10T32, 317a:身即是神名為斷見,身異神異是名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