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含,七法品善法經,東晉罽賓三藏瞿曇僧伽提婆譯
《長阿含十報法經》(T01, no. 13, p. 236, c23~26)
《般泥洹經》(CBETA, T01, no. 6, p. 176, c20~29)
《長阿含經》(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CBETA, T01, no. 1, p. 54, c2~4)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CBETA, T26, no. 1536, p. 437, a21~ c13)
《大般涅槃經》(CBETA, T12, no. 374, p. 451, b13~ p. 452, b27)
《瑜伽師地論》(CBETA, T30, no. 1579, p. 855, b18~ p. 856, a7)
《瑜伽論記》(CBETA, T42, no. 1828, p. 859, a18~ b15)
《大乘義章》(CBETA, T44, no. 1851, p. 703, b7~c29)
[中阿含]云何為七?謂比丘知法、知義、知時、知節、知己、知眾、知人勝如。
[長阿含十報法經]第十七法。當令有證。一有法。二有解。三知時。四知足。五知身。六知眾。七知人前後。
[長阿含經(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云何七難解法。謂七正善法。於是。比丘好義.好法.好知時.好知足.好自攝.好集眾.好分別人。
[般泥洹經]又比丘有七知。則法不衰。當善念行。一當知法。佛十二部經。諦受誦論。二當知議。求諸法慧。博解其要。三當知時。可誦可步可禪可臥。無失時宜。四當自知。所入法行。多少深淺。熟與初始。志當曰勝。五當知節。勿貪美妙。適身節食。無以自病。六當知眾。入比丘眾。梵志聖人。君子及士民眾分別知可敬可住可坐可默可語。七當知人。觀其所好。察其志能。隨意勸導。令知聖化。如是七法。可得久住。
《長阿含十報法經》(T01, no. 13, p. 236, c23~26)
《般泥洹經》(CBETA, T01, no. 6, p. 176, c20~29)
《長阿含經》(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CBETA, T01, no. 1, p. 54, c2~4)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CBETA, T26, no. 1536, p. 437, a21~ c13)
《大般涅槃經》(CBETA, T12, no. 374, p. 451, b13~ p. 452, b27)
《瑜伽師地論》(CBETA, T30, no. 1579, p. 855, b18~ p. 856, a7)
《瑜伽論記》(CBETA, T42, no. 1828, p. 859, a18~ b15)
《大乘義章》(CBETA, T44, no. 1851, p. 703, b7~c29)
[中阿含]云何為七?謂比丘知法、知義、知時、知節、知己、知眾、知人勝如。
[長阿含十報法經]第十七法。當令有證。一有法。二有解。三知時。四知足。五知身。六知眾。七知人前後。
[長阿含經(一○)第二分十上經第六]云何七難解法。謂七正善法。於是。比丘好義.好法.好知時.好知足.好自攝.好集眾.好分別人。
[般泥洹經]又比丘有七知。則法不衰。當善念行。一當知法。佛十二部經。諦受誦論。二當知議。求諸法慧。博解其要。三當知時。可誦可步可禪可臥。無失時宜。四當自知。所入法行。多少深淺。熟與初始。志當曰勝。五當知節。勿貪美妙。適身節食。無以自病。六當知眾。入比丘眾。梵志聖人。君子及士民眾分別知可敬可住可坐可默可語。七當知人。觀其所好。察其志能。隨意勸導。令知聖化。如是七法。可得久住。
中阿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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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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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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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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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梵行者。當相為名。梵名為淨。利他之行能為一切不善對治離過清淨。故名為梵。亦可此行從果為名。初禪已上離欲果報。名之為梵。四無量等能生梵果。故名梵行。又復涅槃亦名梵果。此行能得說為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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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為七?謂比丘知法、知義、知時、知節、知己、知眾、知人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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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七妙法者。云何為七。答一知法。二知義。三知時。四知量。五自知。六知眾。七知補特伽羅有勝有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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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梵行。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住於大乘大般涅槃。住七善法得具梵行。何等為七。一者知法。二者知義。三者知時。四者知足。五者自知。六者知眾。七者知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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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行體者。依經有二。一七善法化他之德。二四無量化他之心。何者七善。如經中說。一者知法。二者知義。三者知時。四者知足。五者知自。六者知眾。七知尊卑。七中前五是自利行。後二利他。自利二行具足方堪益物。是以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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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法耶?謂比丘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口+他]、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是義,是謂比丘為知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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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者。謂正了知如來教法。謂契經應誦記說伽他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是名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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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知法。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知十二部經。謂修多羅。祇夜。授記。伽陀。優陀那。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曰(他本云目)多伽。闍陀伽。毘佛略。阿浮陀達摩。優波提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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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知法者。知佛所說十二部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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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法者,謂不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口+他]、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如是比丘為不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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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法者。謂不了知如來教法。謂契經應誦記說伽他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論議。是名不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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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法者,謂知正經、歌詠、記說、偈[口+他]、因緣、撰錄、本起、此說、生處、廣解、未曾有法及說義,是謂比丘善知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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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知義者。知經所說一切法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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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義耶?謂比丘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是謂比丘為知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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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義者。謂正了知彼彼語義。謂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是名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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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義者,謂不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如是比丘為不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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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義者。謂不了知彼彼語義。謂如是如是語。有如是如是義。是名不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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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義者,謂知彼彼說義是彼義,是此義,是謂比丘善知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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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時耶?謂比丘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是謂比丘為知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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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時者。謂正了知是時非時。謂此時應修止相。此時應修舉相。此時應修捨相等。是名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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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知時者。知起行時。知如是時任修寂靜。如是時中任修精進。如是時中任修捨心。如是時中任修施戒。如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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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時者,謂不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如是比丘為不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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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時者。謂不了知是時非時。謂此時應修止相。此時應修舉相。此時應修捨相等。是名不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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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時者,謂知是時修下相,是時修高相,是時修捨相,是謂比丘善知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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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節耶?謂比丘知節,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是謂比丘為知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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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量者。謂正了知種種分量。謂所飲所食所嘗所噉。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若睡若覺若語若默。若解勞悶等所有分量是名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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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知足者。是節量行。知於飲食湯藥眾具受求以限。故曰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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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節者,謂不知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如是比丘為不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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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量者。謂不了知種種分量。謂所飲所食所嘗所噉。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若睡若覺若語若默。若解勞悶等所有分量。是名不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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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節者,謂知若飲若食、若去若住、若坐若臥、若語若默、若大小便,捐除睡眠,修行正智,是謂比丘善知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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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己耶?謂比丘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是謂比丘為知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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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者。謂正了知自德多少。謂自所有若信若戒若聞若捨。若慧若教若證若念。若族姓若辯才等。是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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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自知者。於前所修自行功德有成就者如實知之。故曰自知。故經說言。菩薩自知我有如是信戒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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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己者,謂不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如是比丘為不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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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己者,謂自知我有爾所信、戒、聞、施、慧、辯、阿含及所得,是謂比丘善知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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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為知眾耶?謂比丘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是謂比丘為知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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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眾者。謂正了知眾會勝劣。謂此是剎帝利眾。此是婆羅門眾。此是長者眾。此是居士眾。此是沙門眾。此是外道眾。我於此中應如是行。應如是住。應如是坐。應如是語。應如是默等。是名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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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菩薩摩訶薩知眾。善男子。是菩薩知如是等。是剎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沙門眾。應於是眾如是行來如是坐起。如是說法如是問答。是名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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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知眾者。善知剎利婆羅門等種種眾別。如應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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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不知眾者,謂不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如是比丘為不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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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眾者。謂不了知眾會勝劣。謂此是剎帝利眾。此是婆羅門眾。此是長者眾。此是居士眾。此是沙門眾。此是外道眾。我於此中應如是行。應如是住。應如是坐。應如是語。應如是默等是名不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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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比丘善知眾者,謂知此剎利眾、此梵志眾、此居士眾、此沙門眾,我於彼眾應如是去、如是住、如是坐、如是語、如是默,是謂比丘善知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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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比丘知人勝如?謂比丘知有二種人:有信有不信;若信者勝,不信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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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補特伽羅有勝有劣者。謂正了知補特伽羅德行勝劣。謂如是如是補特伽羅。有如是如是德行或勝或劣。是名知補特伽羅有勝有劣。如是七種名為妙法。問何緣是七名為妙法。答妙謂善士。此是彼法故名妙法。謂此諸法唯善士邊可獲可得。此是彼士所有現有。故名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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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知人中尊卑。善男子。人有二種。一者信。二者不信。菩薩當知信者是善。其不信者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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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尊卑者。知彼所化行有優劣。量宜勸道。七善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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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信人復有二種:有數往見比丘,有不數往見比丘;若數往見比丘者勝,不數往見比丘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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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信有二種。一者常往僧坊。二者不往菩薩。當知其往者善。其不往者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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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數往見比丘人復有二種:有禮敬比丘,有不禮敬比丘;若禮敬比丘者勝,不禮敬比丘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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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僧坊者復有二種。一者禮拜。二不禮拜。菩薩當知禮拜者善。不禮拜者不名為善。
|
||
謂禮敬比丘人復有二種:有問經,有不問經;若問經者勝,不問經者為不如也。
|
其禮拜者復有二種。一者聽法。二者不聽法。菩薩當知聽法者善。不聽法者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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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問經人復有二種:有一心聽經,有不一心聽經;若一心聽經者勝,不一心聽經者為不如也。
|
其聽法者復有二種。一至心聽。二不至心。菩薩當知至心聽者是則名善。不至心者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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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一心聽經人復有二種:有聞持法,有聞不持法;若聞持法者勝,聞不持法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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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聞持法人復有二種:有聞法觀義,有聞法不觀義;若聞法觀義者勝,聞法不觀義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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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心聽法復有二種。一者思義。二不思義。菩薩當知思義者善。不思義者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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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聞法觀義人復有二種:有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之,有不知法、不知義、不向法次法、不隨順法、不如法行;若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者勝,不知法、不知義、不向法次法、不隨順法、不如法行者為不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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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思義者復有二種。一如說行。二不如說行。如說行者是則為善。不如說行不名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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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知法、知義、向法次法、隨順於法、如法行人復有二種:有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有不自饒益,亦不饒益他,不饒益多人,不愍傷世間,不為天、不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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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說行者復有二種。一求聲聞。不能利安饒益一切苦惱眾生。二者迴向無上大乘。利益多人令得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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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者,此人於彼人中為極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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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應知能利多人得安樂者最上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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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因牛有乳,因乳有酪,因酪有生酥,因生酥有熟酥,因熟酥有酥精。酥精者,於彼中為極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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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如諸寶中如意寶珠最為勝妙。如諸味中甘露最上。如是菩薩於人天中最勝最上不可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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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若人自饒益,亦饒益他,饒益多人,愍傷世間,為天、為人求義及饒益,求安隱快樂,此二人如上所說,如上分別,如上施設,此為第一,為大、為上、為最、為勝、為尊、為妙,是謂比丘知人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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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補特伽羅有勝有劣者。謂不了知補特伽羅德行勝劣。謂如是如是補特伽羅。有如是如是德行或勝或劣。是名不知補特伽羅有勝有劣。如是七種名非妙法。問何緣是七名非妙法。答非妙謂非善士。此是彼法名非妙法。謂此諸法非善士邊可獲可得。此是彼士所有現有故。說是七名非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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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是名菩薩摩訶薩住於大乘大涅槃經住七善法。菩薩住是七善法已得具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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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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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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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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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解喜樂門。謂有修七善法故得喜樂等。就中分二。初正辨七正法緣。後明因修七善法得二勝利。前中。初開章列名。二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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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等為七。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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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立知法。由聞慧能知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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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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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修二作意所緣。故立知義。此二慧能知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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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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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即此三種作意如行時差別。故立知時。以三慧能知時故。若起掉舉時即用止定能調伏。若起惛沈時即用慧舉能調伏之。若起無明時用捨能伏。故云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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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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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立知量。謂受用財者遍受用錢財善通達故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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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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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立知眾。謂善知人眾。此是王此是臣此是敬信人等。別人受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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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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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立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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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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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立知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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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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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中已下。第二解釋。於七因緣中不釋初二。前已處處釋故。其第三者。指如聲聞呬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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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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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者。指如聲聞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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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
受用法者謂於沙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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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於此中受用財者已下。釋第五知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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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如是行者已下。釋第六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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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信為先已下。釋第七知尊卑。言如是五法者。信為先。持戒一。持戒為先。求多聞二。由此為先。捨過失等三。由此為先。心得靜定四。證如實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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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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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者。一尊二卑。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者。還分別尊卑。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者。還簡擇前二人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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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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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明因修七善得二勝利。一謂喜樂。二得漏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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