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八(四六)減、退、滅、捨;S.
22. 79. Khajjani
1.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2.宿命智自識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智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
3.色受陰
若可閡、可分,是名色受陰。指所礙,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受陰。復以此色受陰,無常、苦、變易。
4.受受陰
諸覺相是受受陰,何所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故名覺相是受受陰。復以此受受陰,是無常、苦、變易。
5.想受陰
諸想是想受陰,何所想?少想、多想、無量想,都無所有作無所有想,是故名想受陰。復以此想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6.行受陰
為作相是行受陰,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是故為作相是行受陰。復以此行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7.識受陰
別知相是識受陰,何所識?識色,識聲、香、味、觸、法,是故名識受陰。復以此識受陰,是無常、苦、變易法。
8.厭、離欲、滅盡,向滅
諸比丘!彼多聞聖弟子,於此色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為現在色所食,過去世已曾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復作是念:我今為現在色所食,我若復樂著未來色者,當復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作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色,不樂著未來色,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向滅。多聞聖弟子,於此受…。想…。行…。識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現在為現在識所食,於過去世已曾為識所食,如今現在。我今已為現在識所食,若復樂著未來識者,亦當復為彼識所食,如今現在。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識,不樂未來識,於現在識生厭、離欲、滅盡,向滅。
9.減、退、滅、捨
減而不增,退而不進,滅而不起,捨而不取。
於何減而不增?色減而不增,受、想、行、識減而不增。
於何退而不進?色退而不進,受、想、行、識退而不進。
於何滅而不起?色滅而不起,受、想、行、識滅而不起。
於何捨而不取?色捨而不取,受、想、行、識捨而不取。
減而不增,寂減而住;退而不進,寂退而住;滅而不起,寂滅而住;捨而不取,不生繫著。不繫著已,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10.結
佛說此經時,眾多比丘不起諸漏,心得解脫。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I.宿命智
[經文]
若沙門、婆羅門,以宿命智自識種種宿命,已識,當識、今識,皆於此五受陰已識、當識、今識。我過去所經,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
[論說]
由三種相,善說法者、惡說法者,於等事中宿住隨念,當知染、淨有其差別。何等為三?謂惡說法者宿住隨念,於彼諸行自相、共相不如實知,便於諸行或全計常,或一分常,或計非常,或計無因。善說法者宿住隨念,如實知故,無邪分別,是名第一二念差別。T30,795a
[解]由三種相貌,善說法的佛法與惡說法的外道,對於平等的五蘊事中,宿住隨念,應當知道雜染、清淨有他的不同。哪三種?就是惡說法的外道的宿住隨念,對於彼五蘊諸行的自相、共相,不能如其真實知道,就對於五蘊諸行,或是全部計度為常,或是一部分是常,或是計度為非常,或是計度為無因。善說法的佛法的宿住隨念,因為如其真實知道的緣故,沒有錯誤的分別,這稱為第一種善說法的佛法與惡說法的外道,這二個宿住隨念的差別。
II.三世
[經文]
諸比丘!彼多聞聖弟子,於此色受陰,作如是學:我今為現在色所食,過去世已曾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復作是念:我今為現在色所食,我若復樂著未來色者,當復為彼色所食,如今現在。作如是知已,不顧過去色,不樂著未來色,於現在色生厭、離欲、滅盡,向滅。
[論說]
又惡說法者,隨依何定發宿住念,不能如實了知是苦,便生愛味;由愛味故,於過去行深生顧戀,於未來行深生欣樂,於現在行不能修行厭、離欲、滅。善說法者,當知一切與彼相違,是名第二二念差別。T30,795a
[解]又,惡說法的外道,隨順他依照何種禪定引發宿住隨念,不能夠如其真實了知是過去五蘊是苦,就生起愛味。由於愛味的緣故,對於過去諸行,深深地生起顧戀;對於未來諸行,深深地生起欣求樂著;對於現在諸行,不能修習行向厭、離欲、滅。善說法的佛法,應當知一切與彼外道互相違背,是名第二種二念的差別。
III.減、退、滅、捨
[經文]
減而不增,寂減而住;退而不進,寂退而住;滅而不起,寂滅而住;捨而不取,不生繫著。
[論說]
又惡說法者,如是邪行,四種雜染所雜染故,能感後有。何等名為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若諸新業造作增長,若諸故業數數觸已而不變吐,是名業雜染。若於諸行,邪分別起薩迦耶見,於他有情,以諸沙門、婆羅門等與己挍量,謂自為勝、或等、或劣,是名見、我慢纏雜染。於內於外所起貪欲,於愛行中應知其相,是名愛纏雜染。於相續中,見、我慢、愛三品麤重常所隨逐,是名彼隨眠雜染。如是四種,總攝為二:謂業,煩惱。煩惱復二:纏及隨眠。於諸行中,先起邪執,後生貪著。由此二種增上力故,雖復有餘煩惱雜染,而但取此。爾所煩惱於諸行中,不挍量他,自起邪執,說名為見;挍量於他,說名我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為愛品。由此二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若善說法毘奈耶中正修行者,能斷如是四種雜染,於現法中能般涅槃;又由此故,能住究竟圓滿涅槃。若不爾者,尚不能住彼分涅槃,何況究竟!是名第三二念差別。又於此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煙。何以故?於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障者,不如實知其性弊劣諸行體相,於人、天身及彼眾具,謂為高勝,是故彼二說名高視。愛猶如煙,令心擾亂不得安隱,是故名煙。T30,795a
[解]又惡說法的外道,這樣錯誤的心行,因為四種雜染所雜染的緣故,能感招後有。
1)什麼是四種雜染?一、業雜染,二、見、我慢纏雜染,三、愛纏雜染,四、彼隨眠雜染。第一種,業雜染。若是種種新的業造作,之後屢屢再作,令其增長。若是種種過去的業,數數觸動之後,但是尚未轉變、捨棄,這些都是業雜染。第二種,見、我慢纏雜染。若是對於五蘊諸行,錯誤地分別,生起薩迦耶見,生起這樣的見解之後,對於其他有情,譬如用種種的沙門、婆羅門等,與自己作比較,來稱量,就會認為自己比較殊勝,或是自己與對方相等,或是自己比對方低劣,這樣稱名為見、我慢纏雜染。第三種,愛纏雜染。對於自己本身,或是對於自己以外的人,所生起的貪欲,在貪愛的內心活動中,應該知道他的相貌,這稱為愛纏雜染。第四種,彼隨眠雜染。在身心前後連續無間斷中,恆常為見、我慢、愛三種品類麤重隨眠所跟隨、追逐,這稱為名彼隨眠雜染。
2)這四種,整體可歸納為二種,就是業與煩惱。煩惱又可分二種,纏及隨眠。在五蘊諸行中,首先生起錯誤地我執,之後生起貪著。由於這二種強大力量的關係,雖然還有其餘的煩惱雜染,但是採取這二種。在這二種煩惱,若是對於五蘊諸行,不與其他人比較、稱量,僅是對自己生起錯誤的執著,這種情況,說為見。若是與其他人比較、稱量,說名我慢。這樣的錯誤執著,是屬於無明的類別。由此無明的類別為先生起,之後,才會發動、生起貪著,名為愛品。
3)由於無明品與愛品這二種根本煩惱,使令眾生在生死中流轉不能斷絕。若是在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夠正確的修行的人,能夠斷除這樣四種雜染,在現世中能達到涅槃。又,由於斷除這樣四種雜染這個緣故,能夠安住在究竟圓滿的涅槃。若是不這樣斷除四種雜染的話,尚且不能夠安住於彼分涅槃,更何況究竟涅槃!是名第三二念差別。
4)又,在這裡當中,見及我慢,說名高視,愛說名煙。為什麼?在五蘊諸行中,為見、我慢所覆蓋障礙的人,不能如其真實的知道他們的體性是弊惡、下劣,這些是五蘊諸行自體的相貌。對於人、天身及彼眾多資具,認為高貴、殊勝,因此,見、我慢這二個,說為高視。愛猶如煙,令心擾亂,不得安隱,因此名為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