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中阿含111經-達梵行經
「梵行」: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為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於其眾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內法者,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盡諸漏故。
7.中阿含11經-鹽喻經-十種對治
以智慧力能令地獄極重之業,現世輕受
1.成實論:T32,306a
又長夜修習諸善法故,不墮惡道。
如經中說:若人常修身、戒、心、慧,有地獄報業能現輕受。
又如偈說:行慈悲心無量無礙,諸有重業所不能及。
又此聖人心不善業不能堅固,如一渧水墮熱鐵上。
又此聖人善業深遠如桓殊羅樹根。
又此聖人善多惡少,少惡在多善中則無勢力,如一兩鹽投之恒河不能壞味。
又此聖人富信等財,如貧窮人為一錢受罪,富貴者雖為百千亦不得罪。
又入聖道故得為尊貴,如貴人雖罪不入牢獄。
又如虎、狼、犬、羊及尊卑共諍大者得勝。
又此聖人心宿聖道,諸惡道罪不能復惱,如王宿空舍餘人無能入者。
又此聖人行自行處,惡道罪業不能得便,如鷹鵽喻。
又聖人繫心四念處,故諸惡道業不能得便,如圓瓶入鈙。
又具二種結,故墮惡道,隨業受報,聖人斷一種故,不墮惡道。
又此人常受善業報,故諸惡道業不能得便。
1.成實論:T32,301a
又若人善業劣弱所作少罪亦為地獄,如人身中火勢微少,得難消食則不能消。
2.十住毘婆沙論:T26,48c
又佛說人有小罪,今世可受報,是罪轉多,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今世小罪轉多而墮地獄?有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無有大意,是人小罪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有罪今世應受報,罪不增長,不入地獄?有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有大志意,心無拘閡,(49a)如是人有罪不復增長,今世現受。
譬如人以小器盛水,著一升鹽則不可飲。若復有人以一升鹽,投於大池,尚不覺鹽味,何況叵飲?何以故?水多鹽少故,罪亦如是。
偈說:
升鹽投大海,其味無有異,若投小器水,鹹苦不可飲。
如人大積福,而有少罪惡,不墮於惡道,餘緣而輕受。
又人薄福德,而有少罪惡,心志狹小故,罪令墮惡道。
若人火勢弱,食少難消食,此人雖不死,其身受大苦。
若人身勢強,食少難消食,此人終不死,但受輕微苦。
善福慧火弱,而有少惡罪,是罪無救者,能令墮地獄。
有大福德者,雖有罪惡事,不令墮地獄,現身而輕受。
譬如鴦崛魔,多殺於人眾,又欲害母、佛,得阿羅漢道。
3.大毘婆沙論:T27,99b,99c,100a
問鹽喻經說復云何通?如說:一類補特伽羅造作增長爾許惡業,有應地獄受者或現法受,有應現法受者往地獄受。...問:經言爾許,說何義耶?答:若少、若等、若相似,故說名爾許。...應作是說:彼說一人造一種業,感一異熟,謂有一人害一生命,此業能引地獄異熟。彼若不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往地獄,受此業果。彼人若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能引取地獄苦事,人身中受此業,不能引眾同分,引眾同分業不可寄受故。由此,尊者世友說言:頗有能引地獄苦事,人中受不?答曰:有能,謂若證得阿羅漢果,殊勝定慧,薰修身故,能為此事。非諸有學及諸異生能為此事。譬如廚人以水漬手,雖探熱飯,而不被燒。若不漬手,即便被燒,此亦如是。故唯無學能為此事。
4.勸發諸王要偈,T32,749a
若人少行惡,廣修無量善,如以一把鹽,投之大恒水。
若人多行惡,少修淨功德,如以多惡毒,置之小器食。
5.大般涅槃經(南本),T12,704c
菩薩摩訶薩知諸眾生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是人今世惡業成就,或因貪欲、瞋恚、愚癡,是業必應地獄受報。是人直以修身、修戒、修心、修慧,現世輕受,不墮地獄。云何是業能得現報?懺悔、發露所有諸惡,既悔之後,更不敢作。慚愧成就故,供養三寶故,常自呵責故。是人以是善業因緣,不墮地獄,現世受報。所謂頭痛、目痛、腹痛、背痛、橫羅死殃、呵責、罵辱、鞭杖、閉繫、飢餓、困苦。受如是等現世輕報,是名為知。
云何為見?菩薩摩訶薩見如是人不能修習身、戒、心、慧,造少惡業。此業因緣應現受報,是人少惡不能懺悔,不自呵責,不生慚愧,無有怖懼,是業增長,地獄受報,是名為見。
6.大般涅槃經(南本),T12,795c
➀一切眾生凡有二種
一切眾生凡有二種:一者智人,二者愚人。有智之人,以智慧力能令地獄極重之業,現世輕受。愚癡之人,現世輕業,地獄重受。
➁若一切業定得果者
師子吼言:世尊!若如是者,則不應求清淨梵行及解脫果。
➊不應求梵行解脫
佛言:善男子!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梵行解脫。以不定故,則修梵行及解脫果。善男子!若能遠離一切惡業,則得善果。若遠善業,則得惡果。
➋不應求修習聖道
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修習聖道。若不修道,則無解脫。一切聖人所以修道,為壞定業,得輕報故,不定之業無果報故。若一切業定得果者,則不應求修習聖道。若人遠離修習聖道得解脫者,無有是處。不得解脫得涅槃者,亦無是處。
➌常受安樂,常受苦惱
善男子!若一切業定得果者,一世所作純善之業,應當永已常受安樂。一世所作極重惡業,亦應永已受大苦惱。
➂業果若爾,則無修道,解脫、涅槃
業果若爾,則無修道,解脫涅槃。人作人受,婆羅門作婆羅門受。若如是者,則不應有下姓下有。人應常人,婆羅門應常婆羅門。小時作業,應小時受,不應中年及老時受。老時作惡,生地獄中。地獄初身不應便受,應待老時然後乃受。若老時不殺,不應壯年得壽。若無壯壽,云何至老?業無失故。業若無失,云何而有修道、涅槃?
➃業有二種:定、不定
善男子!業有二種:定、以不定。
➊定業有二
定業有二:一者報定,二者時定。或有報定而時不定,緣合則受。或三時受,所謂現受、生受、後受。
善男子!若定心作善惡等業,作已深生信心歡喜,若發誓願,供養三寶,是名定業。
➋一切諸業不名決定
a.智者能令重業為輕,愚癡之人能令輕業而作重報
善男子!智者善根深固難動,是故能令重業為輕。愚癡之人不善深厚,能令輕業而作重報,以是義故,一切諸業不名決定。
b.若業不得三種報者,是名不定
(797b)善男子!若業定得現世報者,則不能得生報、後報。菩薩摩訶薩修三十二大人相業,則不能得現世報也。若業不得三種報者,是名不定。
c.不定者,緣合則受,不合不受
善男子!若言:「諸業定得報者,則不得有修習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屬。若言:「諸業有定、不定。定者,現報、生報、後報。不定者,緣合則受,不合不受。以是義故,應有梵行解脫涅槃。」當知是人真我弟子,非魔眷屬。
➅修習道故業可轉
善男子!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以是義故,有修習道。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不定之業非生報受。
➊智者令輕,愚者令重
善男子!有二種人。(797c)一者不定作定報,現報作生報,輕報作重報,應人中受在地獄受。二者定作不定,應生受者迴為現受,重報作輕,應地獄受人中輕受。如是二人:一愚、二智。智者為輕,愚者令重。
➋譬如罪人
善男子!譬如二人於王有罪,眷屬多者其罪則輕,眷屬少者應輕更重。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智者善業多,故重則輕受。愚者善業少,故輕則重受。
➌譬如肥、瘦
善男子!譬如二人:一則肥壯,一則羸瘦。俱沒深泥,肥壯能出,羸者則沒。
➍譬如服毒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共服毒,一有咒力及阿伽陀,一者無有。有咒藥者毒不能傷,無咒藥者服時即死。
➎譬如飲漿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多飲漿,一火勢盛,一則微弱。火勢多者則能消化,火勢弱者則為其患。
➏譬如為王所繫
善男子!譬如二人為王所繫,一有智慧,一則愚癡。其有智者則能得脫,愚癡之人無有脫期。
➐譬如涉險路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涉險路,一則有目,一則盲瞽。有目之人直過無患,盲者墜落墮深坑險。
➑譬如飲酒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共飲酒,一則多飲,一則少飲。其多飲者飲則無患,其少飲者飲則成患。
➒譬如敵怨陣
善男子!譬如二人俱敵怨陣,一則鎧仗具足莊嚴,一則自身。有仗者能破怨敵,其自身者不能自勉。
➓譬如污衣、乘車、行曠路、為賊所劫
復有二人糞穢污衣,一覺尋浣,一覺不浣。其尋浣者衣則淨潔,其不浣者垢穢日增。復有二人俱共乘車,一有輻軸,一無輻軸。有輻軸者隨意而去,無輻軸者則不移處。復有二人俱行曠路,一有資糧,一則空往。有資糧者則得度險,其空往者則不能過。復有二人為賊所劫,一有寶藏,一則無藏。有寶藏者心無憂戚,其無藏者心則愁惱。愚智之人亦復如是,有善藏者重業輕受,無善藏者輕業重受。
轉業四行
➆云何眾生令現輕報地獄重受?地獄重報現世輕受?
(798a)師子吼菩薩言:世尊!如佛所說:非一切業悉得定果,亦非一切眾生定受。世尊!云何眾生令現輕報地獄重受?地獄重報現世輕受?
佛言:一切眾生凡有二種,一者有智,二者愚癡。若能修習身、戒、心、慧,是名智者。若不能修身、戒、心、慧,是名愚癡。
➊不能攝五情諸根
云何名為不修習身?
a.若不能攝五情諸根,名不修身。
b.不能受持七種淨戒,名不修戒。
c.不調心故,名不修心。
d.不修聖行,名不修慧。
➋不能具足清淨戒體
a.復次,不修身者,不能具足清淨戒體。
b.不修戒者,受畜八種不淨之物。
c.不修心者,不能修習三種相故。
d.不修慧者,不修梵行故。(cf.大乘義章,T44,0681c不能修習止、舉、捨相,名不修心。不修梵行,名不修慧,四無量心名為梵行,不知修此,名不修慧。)
➌不能觀身、身相、身數
a.復次,不修身者不能觀身,不能觀色及觀色相,不觀身相,不知身數,不知是身從此到彼,於非身中而生身相。於非色中而作色相,是故貪著我身、身數,名不修身。(cf.大乘義章,T44,0681c身根名身,長短、大小、好惡等根,名為身相。眼、耳、鼻等,名為身數。如想、受等,名為心數。色塵,名色。方圓、大小、好惡等相,名為色相。香、味、觸等名為色數。)
b.不修戒者,若受下戒,不名修戒。受持邊戒,為自利戒、為自調戒,不能普為安樂眾生,非為護持無上正法,為生天上受五欲樂,不名修戒。(cf.大乘義章,T44,0681c受持聲聞凡夫之戒,名為下戒。苦身求度,名為邊戒。自為捨他,名為自戒。)
c.不修心者,若心散亂,不能專一守自境界。自境界者,謂四念處。他境界者,所謂五欲。若不能修四念處者,名不修心。
d.於惡業中不善護心,名不修慧。
➍不能深觀是身無常
a.復次,不修身者,不能深觀是身無常、無住、危脆,念念滅壞是魔境界。(798b)
b.不修戒者,不能具足尸波羅蜜。
c.不修心者,不能具足禪波羅蜜。
d.不修慧者,不能具足般若波羅蜜。
➎貪著我身及我所身
a.復次,不修身者,貪著我身及我所身,我身常恒,無有變易。(cf.大乘義章,T44,0681c著我、我所,是其身見謂身常恒,是其邊見。)
b.不修戒者,為自身故,作十惡業。
c.不修心者,於惡業中不能攝心。
d.不修慧者,以不攝心,不能分別善惡等法。
➏不斷我見
a.復次,不修身者,不斷我見。
b.不修戒者,不斷戒取。
c.不修心者,作貪瞋業,趣向地獄。
d.不修慧者,不斷癡心。
➐不能觀身是怨
a.復次,不修身者,不能觀身,雖無過咎,而常是怨。
a1.如怨常逐
善男子!譬如男子有怨常逐,伺求其便。智者覺已,繫心慎護。若不慎護,則為所害。一切眾生身亦如是,常以飲食、冷煖,將養。若不如是將護、守慎,即當散壞。(cf.大乘義章,T44,0681c不能觀身猶如怨賊,常須將護。不護害人,名不修身。)
a2.如火燒手
善男子!如婆羅門奉事火天,常以香花、讚歎、禮拜、供養、承事,期滿百年。若一觸時,尋燒人手。是火雖得如是供養,終無一念報事者恩。一切眾生身亦如是,雖於多年以好香、花、瓔珞、衣服、飲食、臥具、病瘦醫藥,而供給之。若遇內外諸惡因緣,即時滅壞,都不憶念往日供給衣食之恩。
a3.如四毒蛇篋
善男子!譬如有王畜四毒蛇置之一篋,以付一人仰令瞻養。是四蛇中,設一生瞋則能害人。是人恐怖,常求飲食,隨時守護。一切眾生四大毒蛇亦復如是,若一大瞋,則能壞身。
a4.如人久病
善男子!如人久病應當至心求醫療治,若不勤救,必死不疑。一切眾生身亦如是,常應攝心,不令放逸。若放逸者,即便滅壞。
a5.如坏瓶不耐風雨
善男子!譬如坏瓶,不耐風雨、打擲、搥壓。一切眾生身亦如是,不耐飢渴、寒熱、風雨、打繫、惡罵。
a6.如癰未熟
善男子!(798c)如癰未熟,常當善護,不令人觸。設有觸者,即大苦痛。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a7.如騾懷妊
善男子!如騾懷妊,自害其軀。一切眾生身亦如是,內有風冷,身即受苦。
a8.如芭蕉生實
善男子!譬如芭蕉,生實則枯。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a9.如芭蕉內無堅實
善男子!亦如芭蕉內無堅實。一切眾生身亦如是。
a10.如蛇鼠狼
善男子!如蛇鼠狼各各相於,常生怨心。眾生四大亦復如是。
a11.如鵝王不樂塚墓
善男子!譬如鵝王不樂塚墓。菩薩亦爾,於身塚墓亦不貪樂。
a12.如旃陀羅七世相繼不捨其業
善男子!如旃陀羅七世相繼,不捨其業,是故為人之所輕賤。是身種子亦復如是,種子精血究竟不淨,以不淨故,諸佛菩薩之所輕呵。
a13.九孔常流膿血不淨
善男子!是身不如摩羅耶山生於栴檀,亦不能生優缽羅花、芬陀利花、瞻婆花、摩差迦花、婆師迦花,九孔常流膿血不淨,生處臭穢醜陋可惡,常與諸虫共在一處。
a14.如清淨園林
善男子!譬如世間雖有上妙清淨園林,死尸至中則為不淨,眾共捨之不生愛著。色界亦爾,雖復淨妙,以有身故,諸佛菩薩悉共捨之。
善男子!若有不能作如是觀,名不修身。
b.不修戒者,善男子!若不能觀戒是一切善法梯橙。亦是一切善法根本。(cf.大乘義章,T44,0681c不能觀戒是善梯撜、根本道首,名不修戒。)
b1.如地
如地悉是一切樹木所生之本,是諸善根之導首也。
b2.如商主
如彼商主導眾商人,戒是一切善法勝幢。
b3.如天帝釋所立勝幢
如天帝釋所立勝幢,戒能永斷一切惡業及三惡道,能療惡病猶如藥樹。戒是生死險道資糧,戒是摧結破賊鎧仗,戒是滅結毒蛇良咒,戒是度惡業行橋梁。若有不能如是觀者,名不修戒。
c.不修心者,(799a)不能觀心輕躁、動轉、難捉、難調。
馳騁奔逸如大惡象,念念迅速如彼電光,躁擾不住猶如獼猴、如幻、如炎。
乃是一切諸惡根本,五欲難滿如火獲薪,亦如大海吞受諸流,如曼陀山草木滋多。
不能觀察生死虛妄,耽惑致患如魚吞鉤。
常先引導,諸業隨從,猶如貝母引導諸子。
貪著五欲,不樂涅槃,如駝食蜜,乃至於死不顧芻草。
深著現樂,不觀後過,如牛貪苗,不懼杖楚。
馳騁周遍二十五有,猶如疾風吹兜羅[卄/毦]。
所不應求,求無厭足,如無知人求無熱火。
常樂生死,不樂解脫,如紝婆虫樂紝婆樹。
迷惑、愛著生死臭穢,猶如獄囚樂獄卒女,亦如廁豬樂處不淨。
若有不能如是觀者,名不修心。
d.不修慧者,不觀智慧有大勢力。
如金翅鳥,能壞惡業。
壞無明闇,猶如日光。
能拔陰樹,如水漂物。
焚燒邪見,猶如猛火。
慧是一切善法根本,佛菩薩母之種子也。若有不能如是觀者,不名修慧。
➑第一義中若見身
a.善男子!第一義中,若見身、身相、身因、身果、身聚、身一、身二、此身、彼身、身滅、身等身修修者。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身。
b.善男子!若見戒、戒相、戒因、戒果、上戒、下戒、戒聚、戒一、戒二、此戒、彼戒、戒滅、戒等戒修修者戒波羅蜜。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戒。
c.若見心、心相、心因、心果、心聚、心及心數、心一、心二、此心、彼心、心滅、心等心修修者,上中下心、善心、惡心。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心。
d.善男子!(799b)若見慧、慧相、慧因、慧果、慧聚、慧一、慧二、此慧、彼慧、慧滅、慧等、上中下慧、鈍慧、利慧慧修修者。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慧。
➇令現世輕報地獄重受
善男子!若有不修身、戒、心、慧,如是之人於小惡業得大惡報。
以恐怖故,常生是念:「我屬地獄,作地獄行。」
雖聞智者說地獄苦,常作是念。如鐵打鐵,石還打石,木自打木,火虫樂火。地獄之身還似地獄。
若似地獄有何苦事?譬如蒼蠅,為唾所粘不能得出。是人亦爾,於小罪中不能自出。心初無悔,不能修善,覆藏瑕疵。雖有過去一切善業,悉為是罪之所垢污。是人所有現受輕報,轉為地獄極重惡果。
善男子!如小器水置鹽一升,其味[酉*咸]苦,難可得飲,是人罪業亦復如是。
善男子!譬如有人負他一錢,不能償故,身被繫縛,多受眾苦,是人罪業亦復如是。
➊何故令現輕報轉地獄受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是人何故令現輕報轉地獄受?
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若具五事,令現輕報轉地獄受。
何等為五?一者愚癡故。二者善根微少故。三者惡業深重故。四者不懺悔故。五者不修本善業故。
➋復有五事
復有五事:一者修習惡業故。二者無戒財故。三者遠離諸善根故。四者不修身、戒、心、慧故。五者親近惡知識故。
善男子!是故能令現世輕報地獄重受。
➈何等人能轉地獄報現世輕受
師子吼言:世尊!何等人能轉地獄報現世輕受?
善男子!若有修習身、戒、心、慧,如先所說。
能觀諸法,同如虛空。不見智慧、不見智者、不見愚癡、不見愚者、不見修習、及修習者,是名智者。如是之人則能修習身、戒、心、慧,是人能令地獄果報現世輕受。(799c)是人設作極重惡業,思惟觀察能令輕微,作是念言:
「我業雖重,不如善業。譬如疊花雖復百斤,終不能敵真金一兩。
如恒河中投一升鹽水無[酉*咸]味,飲者不覺。
如巨富者雖多負人千萬寶物,無能繫縛令其受苦。
如大香象能壞鐵鎖,自在而去。」
智慧之人亦復如是,常思惟言:
「我善力多,惡業羸弱。我能發露、懺悔、除惡,能修智慧。智慧力多,無明力少。」
如是念已,親近善友,修習正見。受持、讀誦、書寫、解說十二部經。見有受持、讀誦、書寫、解說之者,心生恭敬,兼以衣、食、房舍、臥具、病藥、花香,而供養之,讚歎、尊重。所至到處,稱說其善,不說其短。供養三寶,敬信方等大涅槃經如來常恒無有變易,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是人能令地獄重報現世輕受。
善男子!是義故,非一切業悉有定果,亦非一切眾生定受。
9.發智論,T26,979c
如世尊說。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
云何不修身。答若於身未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
云何不修戒。答若於戒未離貪。廣說如身。
云何不修心。答若於心未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云何不修慧。答若於慧未離貪。廣說如心。
若不修身。彼不修戒耶。答如是。
設不修戒。彼不修身耶。答如是。
若不修身。彼不修心耶。答諸不修身。彼不修心。有不修心非不修身。謂已離色染。未離無色染。
若不修身。彼不修慧耶。答諸不修身。彼不修慧。有不修慧非不修身。如前說。
若不修戒。彼不修心耶。答諸不修戒。彼不修心。有不修心非不修戒。如前說。
若不修戒。彼不修慧耶。答諸不修戒。彼不修慧。有不修慧非不修戒。如前說。
若不修心。彼不修慧耶。答如是
設不修慧。彼不修心耶。答如是
如世尊說。修身修戒。修心修慧。
云何修身。答若於身已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
云何修戒。答若於戒已離貪廣說如身。
云何修心。答若於心已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
云何修慧。答若於慧已離貪。廣說如心。
若修身。彼修戒耶。答如是。
設修戒。彼修身耶。答如是。
若修身。彼修心耶。答諸修心。彼修身。有修身非修心。謂已離色染。未離無色染。
若修身。彼修慧耶。若諸修慧。彼修身。有修身非修慧。如前說。
若修戒。彼修心耶。答諸修心。彼修戒。有修戒非修心。如前說。
若修戒。彼修慧耶。答諸修慧。彼修戒。有修戒非修慧。如前說。
若修心。彼修慧耶。答如是。
設修慧。彼修心耶。答如是
10.大毘婆沙論,T27,0641a
如世尊說: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乃至廣說。
➀修有四種
修有四種:謂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如智蘊等廣說。此中,依二修作論,謂對治修、除遣修。
若於身、戒、心、慧,對治道未生,名不修身,乃至不修慧。此依對治修說。
又緣身、戒、心、慧,所有煩惱未斷、未遍知,名不修身,乃至不修慧。此依除遣修說。
若於身、戒、心、慧,對治道已生,名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對治修說。
又緣身、戒、心、慧,所有煩惱已斷、已遍知,名為修身,乃至修慧。此依除遣修說。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➁釋論-云何不修身
云何不修身?答:若於身未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
➊未離愛
若於身未離貪者,謂未離愛。
未離欲者,謂於愛欲未斷、未遍知。
未離潤者,謂於愛潤未斷、未遍知。
未離喜者,謂於愛喜未斷、未遍知。
未離渴者,謂於愛渴未斷、未遍知。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者,謂無間道能盡色界愛。
彼於此道未修、未安者,謂未修習及未安息。
修謂習修,安謂得修。又起名修,滅名安。又已生名修,已滅名安。
應知此中若於身未離貪、欲、潤、喜、渴,名不修身者,依除遣修說。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名不修身者,依對治修說。
➋有餘師說:緣身愛
若於身,未離貪、欲、潤、喜、渴,名不修身者,謂於緣身愛未斷、未遍知。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名不修身者,謂於緣身諸餘煩惱未斷、未遍知。
➌有作是說:未斷繫得等
若於身未離貪等者,顯未斷繫得。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顯未證離繫得。如未斷繫得,未證離繫得,如是未損減過失,未修習功德,未棄下劣,未證勝妙,未捨無義,未得有義,未除有愛熱惱,未受無愛快樂。應知亦爾。
➍或有說者:無間道
若於身未離貪等者,顯無間道未起作用。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顯解脫道未起作用。
➎復有說者:未離欲界
若於身未離貪等者,顯未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顯未離第四靜慮染。此等差別如理應知。
➂不修戒
云何不修戒?答:若於戒未離貪,廣說如身。
➃不修心
云何不修心?答:若於心未離貪、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
➊未離貪
若於心未離貪等,如前說。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者,謂無間道能盡無色界愛。
未修、未安,如前說應知。
此中,若於心未離貪、欲、潤、喜、渴,名不修心者,依除遣修說。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名不修心者,依對治修說。
➋有餘師說:緣心愛
若於心未離貪等者,謂於緣心愛未斷、未遍知。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等者,謂於緣心諸餘煩惱未斷、未遍知。餘廣說如前。
➌復有說者:未離欲界
若於心未離貪等者,顯未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等者,顯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此等差別如理應知。
➄不修慧
云何不修慧?答:若於慧未離貪,廣說如心。
➅雜、無雜相
已說不修身等自性。雜、無雜相今當說。
➊不修身
若不修身,彼不修戒耶?答:如是。
設不修戒,彼不修身耶?答:如是。以身與戒,俱於離第四靜慮染時,方斷盡故。
若不修身,彼不修心耶?答:諸不修身,彼不修心。有不修心,非不修身,謂已離色染,未離無色染。
若不修身,彼不修慧耶?答:諸不修身,彼不修慧。有不修慧非不修身,如前說。
➋不修戒
若不修戒彼不修心耶?答:諸不修戒彼不修心,有不修心非不修戒,如前說。
若不修戒彼不修慧耶?答:諸不修戒彼不修慧,有不修慧非不修戒如前說。
此中諸如前說者,俱謂已離色染、未離無色染,以對治處同故。
➌不修心
若不修心彼不修慧耶?答:如是。
設不修慧彼不修心耶?答:如是。以心與慧俱於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方斷盡故。
➆餘說
➊有作是說:顛倒
不修身者,謂於不淨,淨想顛倒未斷、未遍知。
不修戒者,謂於苦,樂想顛倒未斷、未遍知。
不修心者,謂於無常,常想顛倒未斷、未遍知。
不修慧者,謂於無我,我想顛倒未斷、未遍知。
➋有餘師說:食
不修身者,謂於段食未斷、未遍知。
不修戒者,謂於觸食未斷、未遍知。
不修心者,謂於識食未斷、未遍知。
不修慧者,謂於意思食未斷、未遍知。
➌或有說者:蘊
不修身者,謂於色蘊未斷、未遍知。
不修戒者,謂於受蘊未斷、未遍知。
不修心者,謂於識蘊未斷、未遍知。
不修慧者,謂於想蘊、行蘊未斷、未遍知。
➍復有說者:識住
不修身者,謂於色隨識住未斷、未遍知。
不修戒者,謂於受隨識住未斷、未遍知。
不修心者,謂於能住識未斷、未遍知。
不修慧者,謂於想隨識住、行隨識住,未斷、未遍知。
➎有作是言:念住
不修身者,謂未修身念住。
不修戒者,謂未修受念住。
不修心者,謂未修心念住。
不修慧者,謂未修法念住。
➏有餘師言:修
不修身者,謂未修身修。
不修戒者,謂未修戒修。
不修心者,謂未修心修。
不修慧者,謂未修慧修。
➐有餘復說:覺支
不修身者,謂身於覺支未能隨順。
不修戒者,謂戒於覺支未能隨順。
不修心者,謂心於覺支未能隨順。
不修慧者,謂慧於覺支。未能隨順。
➑或復有說:所依
不修身者,謂身未能為戒所依。
不修戒者,謂戒未能為奢摩他所依。
不修心者,謂奢摩他未能為毘缽舍那所依。
不修慧者,謂毘缽舍那未能害諸煩惱。
懺悔有何福德果報?
1.十住毘婆沙論,T26,48a
問曰:汝但說勸請、隨喜、迴向中福德,何故不說懺悔中福德耶?
答曰:於諸福德中,懺悔福德最大,除業障罪故,得善行菩薩道,行勸請、隨喜、迴向與空、無相、無願和合無異。復次懺悔,如如意珠隨願皆得。如佛說:若人欲於婆羅門大姓中生、剎利大姓中生、居士大家中生,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若有人欲生四天王天上、忉利天上、夜摩天上、兜率陀天上、化樂天上、他化自在天上,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若人欲生梵世,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是人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
若人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亦應如是懺悔罪業。若人欲得三明六神通,聲聞道中自在力,盡聲聞功德彼岸,亦應如是懺悔罪業。若人欲得辟支佛道,亦應如是懺悔罪業。若人欲得一切智慧、不可思議智慧、無礙智慧、無上智慧,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是故當知懺悔有大果報。
2.菩薩藏經,T24,1087c
➀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得於一切諸法清淨無有障礙,應當如是懺悔諸惡業障,既發露已誓不更作。若樂生剎利富貴種姓、多饒財寶、種種具足形貌端正、欲得大乘者,當如是懺悔。若欲得四天王處,當如是懺悔。若欲得三十三天、炎摩天、兜率陀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應如是懺悔。若欲得梵身天、梵富樓天、大梵天、少光、無量光、光曜、少淨、無量淨、遍淨、受福、無罣礙天、果實天、無想天、不煩、不熱、善見、善現、色究竟,當如是懺悔。若樂生無色界、空處、識處、不用處、非想非非想處,當如是懺悔。若欲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當如是懺悔。若欲得聲聞三明六通,神力自在,聽明利智;若欲得緣覺菩提,當如是懺悔。若欲得一切智、清淨智、不可思議智、無等等智、正遍智,如是當懺悔。
➁舍利弗!何以故?一切諸法由因緣生。如來所說:有法從緣生、有法從緣滅,以因緣展轉,於彼法過去,彼已滅已轉,彼業無障礙,彼諸法未生亦無障礙。舍利弗!何以故?一切諸法如來所說,皆悉空寂。無眾生、無壽命、無人,不生不滅。舍利弗!一切諸法自身所造,自身者亦是有。舍利弗!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入此法慧,所謂:無真實眾生,此謂說滅一切業障。
3.大乘三聚懺悔經,T24,1092c
舍利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當成就無上菩提一切種智智、不可稱智、一切三界最勝妙智,亦應如是懺悔、發露,後不更作。應如是知:如來所說一切諸法從因緣有,或有生滅,過去已滅,未來未至,現在無體,無有業障。無業障處,現作諸行亦無業障。所以者何?如來常說:一切諸法空無我所,無有眾生、無有命者、無福伽羅、無有人者、無摩那婆,本性空寂,以是義故,一切諸法無有業障。舍利弗!若善男子善女人等,若當能入如是等際,所謂:實際,無我之際、無有家際、無漏際者,是則能淨一切法障而得寂靜。
我言懺悔,罪則輕薄
1.十住毘婆沙論,T26,48b
問曰:汝言:「懺悔除業障罪」。
餘經中說:「佛告阿難:『故作業必當受。』
又阿毘曇中說:『諸業因緣不空,果報不失、不滅。』
又經說:「眾生皆屬業,皆從業有,依止於業。眾生隨業各自受報,若現報、若生報、若後報。」
又《業報經》中閻羅王為眾生說言:「咄!眾生,汝此罪非父母作、天作、沙門婆羅門作,汝自作自應受報。」
又賢聖偈中說:「實法如金剛,業力將無勝,今我已得道,而受惡業報」。
又佛自說:「大海諸名山,丘陵樹林木,地水火風等,日月諸星宿,若至劫燒時,皆盡無有餘。業於無量劫,常在而不失,汝遇具相者,一切智人師,先所造罪業,已償其果報,今雖得值佛,垢盡證聖果,以餘因緣故,木刺猶在身。」
是故不應言懺悔除業罪。
答曰: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報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
又《如來智印經》中說:「佛告彌勒,諸菩薩深心愛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有罪應在惡道受報,是罪輕微:後世受惡形、或多疾病、無有威德、生下賤家、貧窮家、邪見家、邪業自活家,生違意處、多憂愁處、國土破壞、聚落破壞、居家破壞、所愛破壞、不遇善知識、常不聞法、不得利養、若得麤弊常不自供、能令下賤之所信敬、於諸大人不得信敬、修集諸福時,多有障礙不得成就、諸根闇鈍習禪意亂,不得無漏覺意功德,不知經法,隨宜所趣乃至惡夢償惡道報。」
今世輕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又如人毒蛇生時雨血,後漸長大,意欲殺人眼看即死,若以氣噓亦死,是故時人號為氣噓。是人命終時,舍利弗往至其所,心中瞋恚,眼看不死,噓亦不死。舍利弗身色方更光顯,心即清淨上下七觀。以是因緣,命終之後七反生天上,七反生人中,於後人壽四萬歲時當得辟支佛道,身黃金色,時人謂是金,聚來欲斫取即命終涅槃。
又如阿輸伽王以兵伏閻浮提,殺萬八千宮人,先世施佛土故,起八萬塔,常於大阿羅漢所聽受經法,後得須陀洹道,即人身輕償。
如是等罪,多行福德,志意曠大,集諸功德故,不墮惡道。是故汝先難,若懺悔,罪業則滅盡,無有果報者,是語不然。復次,若言罪不可滅者,毘尼中,佛說懺悔除罪則不可信。是事不然,是故業障罪應懺悔。
2.佛說大乘智印經,T15,485a
若諸菩薩,於往昔中,造不善業,應墮惡道。於彼未來末世之中,法欲滅時,聞是法門,好樂受持。以是因緣,或以病苦怖畏交煎,先世罪業,即得除滅。諸根不具,受諸苦惱;生邪見家,顓愚聚會;生下賤家,為人所使;生貧窮家,衣食歉乏;生慳貪家,不能拯濟。若有所說,人不信受;王法所加,怨敵會遇;親知厭棄,心多憂惱;慈悲法會,而多障阻。縱欲說法,人不樂聞;所欲資生飲食、衣服、臥具、醫藥,及看視人,不逢惠施;貧窮親附,豪富棄捐。或被惡人來相嬈亂,憎嫉殘害。所修善法,不能增長。或於夢中,見諸惡相。以是輕微諸苦逼迫。
3.佛說如來智印經,T15,472b
復有菩薩八十億佛所,發菩提心,殖諸善根。於未來世,生菩提心,聞摩訶衍,能受能持,書寫讀誦。得此三昧忍力滿足,解一切法,廣說菩提,魔不能壞,無諸業障。阿僧祇劫所作惡行,頭熱心惱,為人誹謗,輕弄蚩笑,現世即除。當於無量無數佛所,恭敬供養,終不退轉菩提之心,得堅固志繫念不散。如是菩薩先世惡業,於未來世,受惡色身,眾罪即滅。或多病苦,為人所憎;生下賤家,或生貧家,或生邊地及邪見家;惡友相得,得不同志;人不恭敬,多諸憂惱,為王所忿;值國荒壞,聚落分散,親族乖離;知識殊越,不遇法會;諸所須欲,人不惠施;設有所得,眾不會樂;或得少施,貴者所棄,貧者親敬;欲修善業,多諸乖閡,頑闇散亂,不達法次;無諸僕使;臥輒惡夢,或復餘夢,罪業即除。往業所拘,魔所障蔽,虛妄取相,為魔得便,不解諸法;有利養處,自生下心;端正人眾,形我醜陋,人不愛念;見他得利,心生憎嫉,更相輕毀;如是略說。
4.大智度論,T25,395c
戒律中,戒雖復細微,懺則清淨。犯十善戒,雖復懺悔,三惡道罪不除。如比丘殺畜生,雖復得悔罪,報猶不除。
5.金剛般若波羅蜜經,T8,750c
復次,須菩提!若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為人輕賤,何以故?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何修懺悔?
1.十住毘婆沙論,T26,45a
是事何謂?答曰:
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諸黑惡。
三三合九種,從三煩惱起,今身若先身,是罪盡懺悔。
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於今身償,不入惡道受。
十方諸佛者:現在一切諸佛,命根成就,未入涅槃。十方,名四方、四維、上、下,佛,名所應知事,悉知無餘。
發露者:於諸佛所,發露一切罪,無所覆藏,後不復作,如堤防水。
黑惡者:無智慧明故,多犯眾惡,若不善法,若隱沒無記。
三三種者:身口意生惡現報、生報、後報;自作、教他作、隨喜作。
從三種煩惱起三種煩惱: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若助貪欲煩惱、若助瞋恚煩惱、若助愚癡煩惱;若上煩惱、若中煩惱、若下煩惱。
今身先身盡懺悔者:今世、先世所作眾惡盡悔無餘。
地獄者:八種熱地獄、十種寒冰地獄。
畜生者:若地生、若水生、若無足、若二足、若多足。
餓鬼者:食唾、食吐、食蕩滌汁、食膿血、屎、尿等。
若我行業應於此三惡道受者,願令是罪此身現受,若後身受莫於地獄、餓鬼、畜生中受。
復次,佛自說懺悔法,若菩薩欲懺悔罪,應作是言:
我於今現在十方世界中諸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法輪、雨法雨,擊法鼓、吹法蠡、建法幢,以法布施滿足眾生,多所利益,多所安隱,憐愍世間,饒益天人。
我今以身口意,頭面禮現在諸佛足,諸佛、知者、見者、世間眼、世間燈,我於無始生死已來所起罪業,為貪欲、瞋恚、愚癡所逼故,或不識佛、不識法、不識僧,或不識罪福、或身口意多作眾罪,或以惡心出佛身血、或毀滅正法、破壞眾僧、殺真人阿羅漢,或自行十不善道、或教他令行、或復隨喜,若於眾生有不愛語、若以斗秤欺誑侵人、以諸邪行惱亂眾生、或不孝父母、或盜塔物及四方僧物、佛所說經戒或有毀破,違逆和尚、阿闍梨,若人發聲聞乘、辟支佛乘、發大乘者,惡言毀辱、輕賤、嫌恨、慳嫉、覆心故,於諸佛所或起惡口,或說是法非法、說非法是法。今以是罪,於現在諸佛、知者、見者、證者所,盡皆發露,不敢覆藏,從今已後,不敢復作。若我有罪應墮地獄、畜生、餓鬼、阿修羅中,不值三尊,生在諸難,願以此罪今世現受;如過去、現在、未來現在諸菩薩求佛道者,懺悔惡業罪。已懺悔,今懺悔,當懺悔。我亦如是懺悔惡業罪,不敢覆藏,後不復作。
2.佛說淨業障經,T24,1096a
➀佛告比丘:汝向犯欲,豈非由心而覺知耶?答言:如是。若如是者,比丘!寤夢犯欲有何差別?
比丘答言:寤夢犯欲無差別也!
佛言:於意云何,我先不言一切諸法皆如夢耶?答言:如是。
佛言:於意云何,如夢諸法是真實耶?答言:不也。
佛告比丘:於意云何,寤夢二心俱真實耶?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若非真實,是有法不?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於意云何,無所有法,為有生不?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若法無生有滅,有縛有解脫耶?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於意云何,無生之法,當墮阿鼻地獄、餓鬼、畜生中耶?
答言:世尊,無生之法尚無所有,而當有墮三惡道耶?
佛告比丘:一切諸法,本性清淨,然諸凡夫愚小無智,於無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別,以分別故,墮三惡道。
➁T24,1096b
比丘當知!諸法如是不可宣說,是故我昔,坐於道場,得無所得。無有一法,有出有沒,有縛有解,亦無有法,有障有纏,有憂有悔,所以者何?諸法清淨無雜穢故。
➂T24,1098a
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於諸五欲,不生愛樂,亦不放捨,觀欲實性,即是佛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而於五蓋,以求菩提,如是觀時,不得五蓋及與菩提,是則名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於犯戒即是不犯;觀非毘尼即是毘尼;觀於繫縛即是解脫;觀於生死即涅槃界,是則名為淨諸業障。…若有菩薩,觀慳及施不作二想,持戒毀戒…瞋恚忍辱…懈怠精進…亂心禪定不作二想…是則為淨諸業障。復次文殊師利。若有菩薩觀諸煩惱即是佛法,是則名為淨諸業障。
12.中阿含81經-念身經
1.光明相、觀察相、賢善定相
1)云何光明相?謂如有一,於暗對治,或法光明,慇懃懇到,善取其相,極善思惟。如於下方,於上亦爾。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
[解]什麼是光明的相貌呢?譬如有一類人,對於黑暗的對治,使用太陽、月亮、燈的光明,或者其他火的光明,來對治這些黑暗相。或者是對於內心的黑暗,使用聞、思、修所帶來的法的光明、智慧,來對治內心的黑暗。對此法光明必須殷勤懇到,善巧攝取其相貌,之後盡期所能地思惟。如在下方的欲界這樣修行,在上方的色、無色界也如此。這樣對治黑暗的相,有日月燈光的光明治暗,有法光明的治暗相。這樣為了要對治內心的黑暗,所以建立法光明的相。
2)云何觀察相?謂有苾芻,慇懃懇到,善取其相,而觀察之。住觀於坐者,謂以現在能取,觀未來所取法。坐觀於臥者,謂以現在能取,觀過去所取。或法在後行觀察前行者,謂以後後能取,觀前前能取法。此則略顯二種所取、能取法觀。
[解]什麼是觀察的相貌呢?有一位苾芻,特別的努力、很誠懇地努力,善取法的行相,來觀察染污相。什麼是住觀於坐呢?用現在能觀察的智慧,觀察未來所觀察的法。什麼是坐觀於臥呢?用現在能觀察的智慧,觀察過去所觀察的法。什麼是在後行觀察前行呢?用後後的能取,觀察前前的能取法。這裡就是簡略地表示二種觀法:觀所取法、觀能取法。
《披尋記》三九六頁:云何觀察相等者:謂於行、住、坐、臥,諸所有業為正知作善取其相而觀察之,名觀察相。住觀於坐等者:〈聲聞地〉中亦有此文,應準彼知(陵本二十八卷十四頁)。此中坐言所謂宴坐。即於大床或小繩床或草葉座,結跏趺坐,端身正願,安住背念。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四卷二頁)。諸佛弟子,聽聞寐寤瑜伽法己,應作是念:我當成辦佛所聽許寐寤瑜伽,初夜後夜欣樂宴坐,此說未來所知位,由是於坐名未來法,於住位中欣求彼故。今觀彼相謂現在住為能取,未來坐為所取,是名住觀於坐。
坐觀於臥等者:此中臥言,所謂右脅而臥,住光明想,正念正知,思惟起想,巧便而臥。〈聲聞地〉中別釋其相(陵本二十四卷五頁)。由此因緣能順修習寐寤瑜伽。此說過去所知位,是故說臥名過去法,於宴坐中憶念彼故。今觀彼相,謂現在坐為能取,過去臥為所取,是名坐觀於臥。
或在後行觀察前行等者:此說若已生起無間謝滅所取作意,說名前行。若此無間新新生起能取作意取前無間已謝滅者,說名後行。今觀彼相,謂以後後能取,觀前前能取法,是名後行觀察前行。此前後行皆名能取,以從染污令清淨故。
3)云何賢善定相?謂所思惟青瘀等相,為欲對治欲貪等故。何故此相說名賢善?諸煩惱中,貪最為勝,於諸貪中,欲貪為勝,生諸苦故,此相是彼對治所緣,故名賢善。
[解]什麼是賢善定的相貌呢?就是修不淨觀的時候,思惟青瘀、膿爛、散壞、白骨等形相,為了想要對治欲貪等。為何這個相貌說為賢善呢?在種種煩惱中,貪心是最有力量,能引起很多很多的苦惱。這不淨相是彼貪心的對治所緣,所以名為賢善。
2.聖五支三摩地
1)復次,云何聖五支三摩地?謂諸苾芻,即此身內離生喜樂,廣說如經。離生喜樂者,謂初靜慮地所攝喜樂。所滋潤者,謂喜所潤。遍滋潤者,謂樂所潤。
[解]復次,什麼是聖五支三摩地呢?諸苾芻!就在此身體內,離生喜樂,廣說如經。什麼是離生喜樂呢?因為離開欲界的煩惱,而生起初禪的喜樂,所以這個喜樂是屬於初禪。什麼是所滋潤呢?這個身體為喜所滋潤。什麼是遍滋潤呢?這個身體為樂所滋潤。
《披尋記》四二七頁:謂初靜慮地所攝喜樂者:此中喜者,謂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勇心適心調安適,受受所攝。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攝所依,令身怡悅安適,受受所攝。如顯揚說。(顯揚二卷五頁)。
[解]謂初靜慮地所攝喜樂者:這裡所說的喜,是對於身心已經轉變的人而說,此處是指得初禪者身心如何轉變?得初禪者,以眼識、耳識、鼻識、身識、意識這六個轉識為依止,能令心喜悅,令心勇猛,令心安適,令心調順安適,這些都是受,為受所攝。什麼是樂呢?對於身心已經轉變的人而說,依靠阿賴耶識,能攝受這個身心所依,令身體怡悅、安適,這些也是受,為受所攝。如顯揚說。
遍充滿者,謂加行究竟作意位。遍適悅者,謂在已前諸作意位,由彼位中亦有喜樂時時間起,然非久住,亦不圓滿。於此身中,無有少分而不充滿者,謂在加行究竟果作意位。
[解]什麼是遍充滿呢?就是努力修行來訓練注意力,到達最高的程度。什麼是遍適悅呢?在以前的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的時候,由於在這些階段,也有喜與樂,有時候生起,有時候不起,縱使生起,卻無法長久地安住,也不圓滿。什麼是在這個身體中,沒有任何一部份不充滿喜樂呢?是說明經由努力修行來訓練注意力的最後結果,就是得初禪。
譬如黠慧能沐浴人或彼弟子者,當知喻於修觀行者。銅器、瓦器或蚌蛤器者,喻為離欲生喜樂故教授教誡。細沐浴末者,喻能順彼出離尋等。水澆灌者,當知喻於尋清淨道。沐浴摶者,以喻於身。帶津膩者,喻喜和合。膩所隨者,喻樂和合。遍內外者,喻無間隙喜樂和合。不強者,喻無散動。不弱者,喻無染污亦無愛味。
[解]譬如機敏聰慧的人在沐浴或彼弟子者,應當知道是譬喻為修觀行者。銅器、瓦器或蚌蛤器者,譬喻為了離欲生喜樂的緣故,教授應當作的事,教誡不應當作的事。細沐浴末者,譬喻能隨順彼初禪的出離欲、恚、害尋伺等。水澆灌者,應當知道是譬喻為令欲、恚、害尋清淨的方法,就是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及出離伺、無恚伺、無害伺。沐浴摶者,以喻於身。帶津膩者,譬喻心與喜和合。膩所隨者,譬喻心與樂和合。遍內外者,譬喻心無有間隙,與喜、樂和合。不強者,譬喻心沒有散動,心一境性。不弱者,譬喻心沒有染污,也沒有愛味。
《披尋記》四二七頁:喻能順彼出離尋等者:此中等言,等取無恚尋、無害尋及出離伺、無恚伺、無害伺。由此尋伺,能正對治欲界煩惱雜染及業雜染,順生喜樂,順益所依,由是說言順彼出離尋伺。
《披尋記》四二八頁:尋清淨道者:貪、恚、害尋,是名為尋;此謂所治。能治彼者,名清淨道:謂尋伺支。修習此故,已斷彼尋,是故說言尋清淨道。
2)又於第二,喻有差別。山者,喻於無尋伺定。尖頂者,喻於第二靜慮,無尋無伺,於所緣境一味勝解。泉者,喻於內等淨支。水軸者,謂水傍流出。水索者,謂水上涌出。此二種喻,如其次第,顯示喜、樂。滋潤等言,如前解釋。無不充滿者,當知喻於無間相應。
[解]又在第二禪中,譬喻有不同。山者,譬喻為無尋、伺定。尖頂者,譬喻在第二靜慮時,無尋、無伺,對於所緣境,純粹無雜的勝解。泉者,譬喻為內等淨支。水軸者,就是水從傍邊流出。水索者,謂水向上涌出。這二種譬喻,如其次第,顯示內心的喜、樂。滋潤等言,如前解釋。無不充滿者,應當知道譬喻為喜樂充滿身心,沒有間斷。
3)又於第三,喻有差別。如嗢缽羅等,離喜之樂,彼相應法及所依身,當知亦爾。水喻離喜無尋伺定。喜發踊躍,由無彼故,喻花胎藏,沒在水中。
[解]又在第三禪中,譬喻有不同。譬如青蓮花等,譬喻為為捨離喜的樂,與彼樂相應的捨、念、正知、心一境性等法及所依止的五蘊身,當知也是如此的譬喻。水,譬喻為離喜、沒有尋、伺的定。喜的相貌是引發內心踊躍,由於此定沒有彼喜的緣故,所以譬喻為花苞,沉沒在水中。
4)又於第四,喻有差別。清淨心者,謂與捨念清淨相應,超過下地諸災患故。鮮白者,謂性是善,自地煩惱無愛味故。何故復以長者為喻?謂彼所作皆審悉故,不放逸故,思惟籌量觀察勝故,於增減門無不知故。證得清淨第四靜慮者,亦復如是。凡有所為,審諦圓滿,無諸放逸,於一切義,無不了知,其性捷利。
[解]又在第四禪中,譬喻有不同。什麼是清淨心?就是與捨清淨、念清淨相應,因為已超越初禪、二禪、三禪的許多災難、過患的緣故。什麼是鮮白?心性是良善的,因為對於目前所成就的境界沒有愛味的緣故。為什麼又以長者作為譬喻呢?有四個理由,第一,他所作的任何事皆會瞭解地很詳細的緣故;第二,因為不放逸的緣故;第三,因為思惟、籌量、觀察殊勝的緣故;第四,對於自己功德的增長,過失的損減,無所不知的緣故。證得清淨第四靜慮者,也有這四種功德。如下次第,第一,凡有所為,審思、真實圓滿;第二,無放逸;第三,於一切義,無不了知;第四,其性捷利。
《披尋記》四二九頁: 超過下地諸災患故者:第四靜慮以下諸地,於壞劫時三災能壞:謂火災、水災、風災。第四靜慮無災能壞,由彼諸天身與宮殿俱生俱沒故,更無能壞因緣法故,如〈意地〉說。(陵本二卷五頁)當知此由修彼靜慮,捨念清淨相應,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
於增減門無不知故者:增,謂增長、積集;減,謂衰退、損減。《解深密》說:「善知心增,善知心減。」(《解深密經》三卷十九頁)如是增減,其義應知。
八經九經以為喻者,由堅緻故,顯蚊虻等不能侵損。首足皆覆者,若有二失容可侵損,謂衣薄故,有露處故。今此顯示二失俱無。此定亦爾,其心清淨、鮮白,周遍一切散動所不能侵,堪忍寒暑乃至他所呵叱惡言,及內身中種種苦受。
[解]什麼是八縷或九縷所織成的布作為喻呢?由於堅固、細緻的緣故,顯示蚊虻等不能侵入、傷害。什麼是首足皆覆呢?若是有二種過失,蚊虻等可能侵損,就是衣服薄的緣故,有露出首足的地方的緣故。現今,這裡顯示二種過失都沒有。這裡的定也是如此,行者的心清淨、鮮白,譬喻為衣服堅緻;周遍,譬喻為沒有露處。所以一切散動的心所都不能侵入,堪忍寒暑,乃至被他人大聲斥責、中傷的言語,及內身中種種苦受。
5)又於第五,喻有差別。於所觀相,慇懃懇到等,當知已如前釋。謂審觀察三世諸行,於能觀察又復觀察,是此中總義。
[解]又在第五支中,譬喻有不同。什麼是於所觀相,慇懃懇到等呢?應當知道在前面已解釋過。審慎地觀察三世的有為法,就是十二緣起;進一步地,對於能觀察的智慧,還要觀察是無常、苦、空、無我,是此中總義。
何等名為聖三摩地?云何建立五支差別?謂四靜慮中所有聖賢心一境性,及於安立審諦觀察,如是名為聖三摩地。依於四種現法樂住,建立四支。依審觀察緣起法故,又為斷除餘結縛故,建立第五。當知此由二因緣故,建立五支。
[解]什麼名為聖三摩地?在四靜慮中,所有聖、賢的心一境性,及對於安立的世間,審慎真實地觀察為能取與所取,其中沒有我,這樣子就名為聖三摩地。如何建立五支的差別?依照四種現法樂住等四禪,建立四支。因為依照審慎觀察緣起法的緣故,又為了斷除其餘結與縛的緣故,建立第五。應當知道這裡由二種原因的緣故,建立五支。
《披尋記》四三○頁:及於安立審諦觀察者:此中安立,所謂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唯於諸行假安立故。〈聞所成地〉說:依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有二種法能攝一切諸戲論事,謂能取法,及彼所依、所取之法。(陵本十三卷二十二頁)今觀有情世間及器世間,唯是所取及能取法,名為安立審諦觀察。
2.成實論,T32,337c
經中說五聖枝三昧,謂喜、樂、清淨心、明相、觀相。
喜,是初禪、二禪喜相同故,名為一枝。第三禪以離喜,樂別為一枝。第四禪中清淨心,名第三枝。依此三枝能生明相、觀相。是明相與觀相為因,能壞裂五陰。觀五陰空,故名觀相。能至泥洹,故名為聖。
7..離色得無色
復次,比丘若有息、解脫,離色,得無色,如其像定身作證成就遊,而以慧觀知漏、斷漏。如是修習念身、如是廣布者,是謂第十二德。
[解析]此中經文指四無色定,若依:增支10.1.9.:「超越色,得寂靜、解脫的無色,以身觸證(此無色)而住(yetesantāvimokkhāatikkammarūpeāruppātecakāyenaphassitvāvihareyyam)。」所以,經中的息、解脫,與無色是同位格。又,瑜伽師地論(T30,299a):「無色界諸天,受極寂靜、解脫之樂。」所謂寂靜、解脫,瑜伽論記(T30,339a)解說為:「辨無色界受,極寂靜、解脫之樂者:空處,離色想,滅有對想,息種種相。識處,離空想,緣彼空處無邊之識。無所有處,離識無邊想,推求識處上境界,無少所得,除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超無所有想,緣無所有處上境界,唯得無所有極細心心所。由此想故,名極寂靜。隨離下障,名解脫樂。《對法》亦言:寂靜異熟,由彼界中有滅定故,心行細故,無業色故,果長時故,名為寂靜、解脫之樂。此及第四定受彼身心安適名樂,體非樂受。」
總說:隨身念經(T30,646b)
1.舉所治煩惱
亂尋思者:由三種門。一、由於過去境,隨念散亂門;二、由依掉舉流散,惡見、惡聞、惡語、惡行唯樂聞思,散亂門;三、由先串習勢力所持散亂門。
2.明能治
2.1.辨不定地清淨
2.1.1.修六作意-欲界心
為欲對治第二隨煩惱故,修三作意:謂稱順彼所緣作意,了別彼相能對治彼尋思作意,彼所依心調練作意。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5c
為治初犯戒障,修正知作意,知犯為失。
為除第二散亂三種過失,修三作意。
治緣過去不知無常,令知無常,修攝順所緣作意。
治於現五欲境不知是苦,耶尋思故生惡見聞,掉舉流散,令了彼相,故修了彼相治彼尋思作意。
治於前二種長時串習散亂難除,修彼所依心調練作意也。
為除第三保著內身,起積聚執,修分析積聚作意。
為除第四保著外境,是清淨修不淨作意。
2.1.2.所斷
第六作意修習、多修習故,能斷四貪:所謂色貪、觸貪、形貪、及承事貪。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5c
又初作意能斷妄念者,謂正知作意治緣過去隨念散亂。
第二作意能斷保著內身外境二貪著者,謂積順彼所緣作意治隨煩惱中第三第四也。
第三作意斷惡見等所有散亂者,謂了別彼相能對治彼尋思作意,能治依掉舉流散惡見。
第四作意斷先串習所持散亂者,謂彼所依止調練作意所治可知。
第五作意能斷於身淨有情想者,謂應修分析積聚作意。
第六作意能斷四貪者,謂不淨作意能斷色、觸、形及承事四食。依小乘解作青瘀觀能治色貪,貪紅白等色。骨鎖觀除去觸貪。作骨節分離觀,除去形容貪。作死屍觀,除去承事貪。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5c
將初正知作意,除彼第二於過去境隨念散亂。
將第二隨順彼所緣作意,越治後保著內身,保著外境貪。了知內身外境是無常法,不應保著,此治於欲界身生著。
第三了別彼相作意,還除向前惡見、惡聞,掉舉流散。
第四調練作意,還除向前先所串習勢力住持所有散亂。
第五應修分析積聚作意,別斷於身淨有情想,此治於色界身生著。
第六不淨作意,能斷四貪:去來、威儀、承事等貪。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6a
初云如是作意修習為依至根本勝定者,明作意所成。
又能證得有喜離喜清淨安樂者,得下三定。
又解:初二定名有喜,第三定名離喜,第四定名安樂清淨。
又解:第三定名離喜安樂,四定已上乃至非想名為清淨。
又解:四定已上乃至非想名安樂清淨。
又解:第三定已上總名離喜。
又依如是正定心故至諸行無常性等者,得天眼通見諸眾生此死彼生,知諸行二世流轉,謂過去十支復招未來生及老死,名行無常。
2.3.辨攝清淨
此隨身念依於三處,謂依增上心、增上慧學,修治業地,依增上心學處,依增上慧學處,為欲斷除所餘諸結,修念住等所有一切菩提分法之所依止。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6a
云依於三處等者?一依增上心、二依增上慧、三依慧增上初修業地。依增上心、慧學處為斷餘結,修念住等菩提分法之所依止,故名攝清淨。
2.4.辨不共清淨
由三因緣,不與一切外道沙門婆羅門共,謂於修治業地資糧圓滿故;於奢摩他聚,無有愛味故;於般涅槃愛樂隨逐心,非煩惱火所生處故。
2.5.辨不共果清淨
又此修念資糧圓滿為依止故,四果清淨,謂處聚落,世法所生煩惱不染;處阿練若、空閑所生煩惱不染;處阿練若、聚落所生煩惱不染;於二處所,不能堪忍淋漏等苦煩惱不染。
奢摩他聚無有愛味為依止故,五果清淨,謂四種清淨靜慮、及寂靜解脫。
於般涅槃愛樂隨逐心非煩惱火所生處為依止故,九果清淨。謂初三果及六神通。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6a
謂依前三緣不共故,四果、五果及以九果清淨。
四果清淨者:處聚落世法所生煩惱不染一。處練若生惱不染二。總合前二復為第三。於二處所不能堪忍淋漏等苦煩不染為第四果。言二處苦者,聚落中舍破,雨水淋漏等。若於空閑處,蚊虻嚙血淋漏等。若以資糧圓滿故,難忍能忍煩惱不染。
五果清淨中,
景云:即指四空,總為第五寂靜解脫。
基云:謂四禪寂靜解脫,得無色定,入滅定。滅定是寂靜解脫。
九果者,即四沙門果中初三及六神通,不取第四果者即漏盡通故。
3.結
此隨身念,當知五種清淨所攝。謂不定地清淨故,定地清淨故,攝清淨故,不共清淨故,不共果清淨故。又隨逐身轉故,彼所攝受故,名隨身念。
瑜伽論記卷第十七,T42,696b
初明六作意是欲界心故,名不定地清淨。
釋經中隨身念名。又隨逐身轉故者,起隨逐身境界而轉。
彼所攝受故者,身念住是慧,為同時念助伴、攝受,方得作用,故復名念。是故,彼得身念住名。
13.中阿含176經-行禪經
復次,如《分別靜慮經》言:有靜慮者,即於興等,謂之為衰,乃至廣說。此中四轉,當知二時顛倒,謂於三摩地,若退墮時、若勝進時。趣退及退,俱名為衰;趣勝進道及與勝進,俱名為興。
[解]復次,如《分別靜慮經》言:有靜慮者,對於進步,認為是衰退。乃至廣說。在這裏出現四種情況,應當知道二種時候會顛倒,就是在禪定中,若是退墮的時候,若是勝進的時候。什麼是衰退呢?有二個現象,趣向衰退及正在衰退,都名為衰退。什麼是勝進呢?有二個現象,趣向勝進的道路及正在勝進,都名為勝進。
1)云何應知於三摩地進時顛倒?彼謂我今退失離生喜樂,我今退失勝三摩地。謂靜慮者,勤修習故,心趣寂靜,隨捨行故,從初靜慮入於第二靜慮近分,然於此事不善了知,於此位中,初靜慮地喜樂已過,第二靜慮地中所有喜樂猶未能得。便作是念:於今退失離生喜樂。遂還從彼退攝其心。當知如是修靜慮者,其心顛倒。
[解]怎麼樣能知道,在修定的過程中,進步的時候犯錯誤?彼行者說:我現在退失離生喜樂地,我現在失掉殊勝的禪定。為何會出現這種錯誤呢?成就初禪的人,努力的用功修行,內心向前進步到二禪的無尋無伺的寂靜境界,其心能隨順棄捨尋伺的寂靜境界,而活動的緣故。此行者從初靜慮入於第二靜慮的近分,然而對於這件事不能了知。在第二靜慮的近分定這個階段,已超過初靜慮的喜樂,沒有初禪的喜樂。第二靜慮地的所有喜樂,還沒有得到。心裏面就這麼想:我現在退失離生喜樂。於是還是退回到初禪,來收攝自己的心。應當知道這樣修靜慮的人,他的心是錯誤的。
2)云何應知於三摩地退時顛倒?謂如有一,得初靜慮,為涅槃故,積集資糧,彼於涅槃已得所修資糧圓滿。由此因緣,或由功用,或復任運,起如是想作意現前。由如是想作意故,於諸色中乃至識中,了知如病乃至無我。由如是想作意故,從此無間,因世間定所生喜樂不復現行,便作是念:我今退失定生利益及所依止。遂還從彼,退攝其心。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顛倒。
[解]怎麼樣能知道,在修定的過程中,退步的時候犯錯誤?譬如有一類人,已經得到初禪,為了想要得到涅槃的緣故,積集涅槃的資糧。彼行者對於涅槃所需要的資糧,已經具足圓滿。由於此資糧圓滿的因緣,或者是由自己努力,或者是很自然,生起這樣的如病、癰等想,作意如病、癰等想令其現前。由這樣的想與作意的緣故,了知色、受、想、行、識,就像病、癰、箭,無常、苦、無我。由於這樣的想與作意的緣故,從此無有間隔,初禪的喜樂不再現行,因為喜樂沒有,此行者就這麼想:我現在失掉初禪的喜樂利益,及所依止的心一境性。於是還是退回到初禪,來收攝自己的心。應當知道這樣修靜慮的人,他的心是錯誤的。
3)云何當知於三摩地退失無倒?謂如有一,得初靜慮,便生喜足,不求上進,唯起愛味;由起如是欲俱行想作意故,遂便退失近欲界定,彼於此衰能了是衰,由此因緣,當知無倒。
[解]怎麼樣能知道,在修定的過程中,退步的時候沒有錯誤?譬如有一類人,已經得到初禪,就生起歡喜、知足,不再追求進步,只是歡喜初禪的境界。由於內心取著喜樂的相貌,同時愛著此喜樂,於是就退失初禪,初禪和欲界是臨近的。彼行者對於這種衰退,知道是衰退,因為自己錯,知道自己錯,就叫做無倒。
又由所得靜慮定故,自譽毀他,謂我所得此靜慮定非餘能得,由起如此欲俱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便從定退,彼於此衰能了是衰。
[解]又由於成就初禪的緣故,讚歎自己,譭謗別人。如何譭謗呢?說:我所成就的這個定,不是別人能得。由於內心生起這念頭,同時愛著此念頭,令所有五蓋生起,纏繞自己,展轉令煩惱增長,展轉令煩惱變厚,於是就退失初禪。彼行者對於這種衰退,知道是衰退,因為自己錯,知道自己錯,就叫做無倒。
又以所得靜慮諸定,顯示於他,為諸國王及王臣等當供養我。從定起已,尋思此事,由如是欲俱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餘如前說。如是當知修靜慮者,於三摩地退失無倒。第二無倒,翻初無倒,應知其相。
[解]又以所得到的禪定,告訴別人。為什麼要這樣做呢?為了讓諸國王及王臣等能供養我。起這個貪心,從禪定出來以後,又再思惟這件事。由於內心生起這念頭,同時愛著此念頭,令所有五蓋生起,纏繞自己,展轉令煩惱增長,展轉令煩惱變厚,於是就退失初禪。彼行者對於這種衰退,知道是衰退,因為自己錯,知道自己錯,就叫做無倒。這樣應當知道修靜慮的人,在修定的過程中,退步的時候沒有錯誤。第二無顛倒,與初無顛倒相反,就是不愛味,不高舉,不貪求。
此二無倒,亦於二時,應知其相。由依如是倒、無倒處,安立四轉。
[解]這二個無倒,也是兩個時:一個衰退時,一個興勝時。第一無倒,衰退時無倒。第二無倒,興勝時無倒,不貪、不愛味、也不高舉,得禪定,繼續向前進。由於如是
倒無倒處,安立這四種現象。
14.中阿含177經-說經-四撿行定
復次,如《分別四撿行定經》中,由四種相,撿行一切三摩地等,謂此等持是順退分,乃至此是順決擇分。云何撿行?謂此是劣分,此是勝分,此殊勝分,此最勝分,如其次第。
[解]復次,如《分別四檢行定經》中說,在修行一切的禪定、三摩缽底等中,用四種相貌來檢查,就是說此行者觀察自己,這樣的三摩地是順退分,乃至到這樣的三摩地是隨順抉擇分。如何檢察呢?這樣的相貌是劣分、是勝分、是殊勝分、是最勝分,如順退分至順抉擇分的次第。
《披尋記》四五○頁:
由四種相至如其次第者:是劣,是勝,殊勝,最勝名四種相。是順退分,乃至此是順抉擇分,是名一切三摩地等。等言,等取三摩缽底。順退分定,即是劣分,乃至順抉擇分,即最勝分,由是說言如其次第。
此復云何?謂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於諸靜慮不復樂入,亦不思惟此行、狀、相,然欲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如先所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當於爾時,修靜慮者應自撿行,我三摩地今成退劣。
[解]這又是怎麼樣呢?此行者已成就初禪,從初禪又退出來,不歡喜再入定,也不觀察此禪定的行、狀、相。然而與貪欲在一起的諸想作意,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在心裏面,如同先前所說的,從彼初禪出來之後,而心隨著這個禪定,想念禪定的輕安樂,就愛著輕安樂的滋味。從禪定出來,又不想入定,又常想念禪定的輕安樂。在那個時候,修靜慮者,應該檢查自己的修行,知道:我的三摩地現在已經退步,定力是微弱的。這就是劣分,就是順退分三摩地。
《披尋記》四五○頁:
於諸靜慮至此行狀相者:四種靜慮,名諸靜慮,於此出離不能了知,故不樂入。又於入初靜慮諸行、狀、相,亦不殷勤懇到而善取之,名不思惟此行狀相。
如先所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者:如前愛味相應靜慮等定中作如是說:其所愛味,當言已出,是故此說從彼起已隨念愛味。
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此定教法,謂初靜慮諸行、狀、相,慇懃懇到善取其相,令所得定堅住不忘,如是隨念順定法故,成順住分。當於爾時,應自撿行,我三摩地已成其勝,我三摩地已得安住,非退、非進、非趣決擇。
[解]又修定的人,從初靜慮裏面退出來,得以聽聞隨順此初禪的教法。什麼樣的教法呢?就是初靜慮諸行、狀、相,觀察欲界是不淨,觀察初禪的寂靜等。聽聞教法以後,自己很努力認真地善巧地取其相貌,使令所得的定力,堅定地安住在禪定裏面,不再忘失。因為此行者這樣隨著所聽的禪定教法,憶念不忘的緣故,就能成就,隨順而安住在禪定裏。在那個時候,修靜慮者,應該檢查自己的修行,知道:我的三摩地現在已經有力量,我的初禪已能夠安住不動,不會退,也沒有向前進,也沒能夠進於無漏的聖境。
又靜慮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得聞隨順第二靜慮教授之法;既得聞已,第二靜慮道俱行諸想作意,數數現前。當於爾時,應自撿行,我三摩地已成殊勝,非退、非住,唯是勝進,非趣決擇。
[解]又修定的人,從初靜慮裏面退出來,得以聽聞隨順此第二禪的教授法。聽聞教授法以後,與第二禪道在一起的諸想作意,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在心裏面。在那個時候,修靜慮者,應該檢查自己的修行,知道:我的三摩地現在已經更殊勝,不會退,也不會停住,而是勝進,還沒能達到無漏的境界。
又修定者,從初靜慮還退出已,聞苦諦等相相應教法;既得聞已,苦諦等俱行諸想作意,順決擇分數數現前。彼於爾時,當自撿行,我三摩地已成最勝,非退、非住,亦非勝進,然趣決擇。
[解]又修定的人,從初靜慮裏面退出來,得以聽聞苦諦等十六行相有關的教授法。聽聞教授法以後,與苦諦等十六行相在一起的諸想作意,隨順於聖道的無常、苦、空、無我,一次又一次地能現前觀察。在那個時候,修靜慮者,應該檢查自己的修行,知道:我的三摩地現在已經是最殊勝,不會退,也不會停住,也不是勝進,然而是趣向無漏的聖道。
15.中阿含101經-增上心經-思惟五相
復次,如經言:心清淨行苾芻,於時時間,應正作意思惟五相,乃至廣說。方便勤修增上心者,乃得名為心清淨行。諸惡不善,欲等尋思,及親里等所有尋思,皆於此行能為障礙。
[解]復次,如經上說:心清淨行的苾芻,於時時間,應正作意思惟五種相貌,乃至到廣說五種相。什麼是心清淨行呢?此苾芻能善巧方便,精進不懈怠修定,才名為心清淨行。什麼原因令心不清淨呢?種種惡不善法就是欲、恚、害尋思,及親里、國土、不死尋思、輕蔑、家勢尋思。所有這些尋思,都能夠對心清淨行做障礙。
《披尋記》四五五頁:諸惡不善欲等尋思等者:攝事分說八種尋思: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親里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輕蔑相應尋伺,家勢相應尋思。(陵本八十九卷九頁)前三尋伺,能墮惡趣及障於善,是故說言諸惡不善。由是種種尋思令心擾動故,於心清淨行能為障礙。
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由軟、中、上尋思行者,有差別故。初由正思惟所餘相故,令彼尋思不復現行。第二由見尋思深過患故,或復不念不思惟故,令彼尋思不復現行。云何不念及不思惟?由善於內安心等故。第三補特伽羅,非初即能令彼一切皆不現行,要當方便令尋思行漸漸歇薄,麤既息已,漸當制伏。若猶未能於尋思路,尋思所緣,深生厭怖,當以厭患俱行之心,多思惟力,於彼尋思俱行之心,調練、制伏。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分為五種。
[解]簡要的說,有三種人,由於人有軟、中、上尋思行者,所以有三種人的差別。第一種,由於正思惟數息、不淨觀、無我、無常觀等其餘相,能令彼欲、恚、害、親里、不死等尋思不再現行。第二,由於看見欲等尋思有深深的過患,能令彼欲等尋思不再現行。或是因為不念、不思惟故,能令彼欲等尋思不再現行。為什麼能不念及不思惟呢?因為此行者能夠將心安住在內住等九心住。第三補特伽羅,不是一開始就能夠使令那麼多的尋思都不現行。要有善巧方便,使令這欲等尋思的活動,漸漸地停歇,漸漸地微薄,這些麤重的部份停下來以後,漸漸地就能制伏其他。假設對於尋思的境界,尋思所緣時,還沒能夠深深地生恐怖心,應當以帶有厭患的心,多多思惟過患,令心有力,對於帶有彼欲尋思的心,能調練、能制伏。這樣三種補特伽羅,可分為五種。
VitakkasanthanaSutta除尋經-帕奧
「如是我聞,一時,佛陀住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佛陀稱呼比丘們說:「諸比丘。」比丘們回答說:「世尊。」佛陀說:「諸比丘,當比丘致力於開展增上心時,有時候,他必須注意五種法。是那五種法呢?」在上述這段經文中,「我」指的是阿難尊者。佛陀入涅槃之後,五百位阿羅漢在王舍城舉行第一次三藏聖典結集,那時就是由阿難尊者背誦出巴利經藏。所謂「比丘致力於開展增上心」指的是什麼呢?在這裡,和修行十善業道相關的心只能稱為善心。比這些善心更殊勝的心乃是作為觀禪基礎的八定之心,這種殊勝的心就是增上心。有人說:與觀智相應的心是增上心。「比丘致力於開展」意味著:比丘勤勉地從事於培育增上心。「五種法」指的是五種實修的方法,或合理的方法。「有時候」指的是在某些情況之下。關於這一點,禪修者不是應當時時專注於他所修行的法門,片刻也不應捨離嗎?為什麼在這裡佛陀說:「有時候」呢?在經典中,將修行禪定的方法歸類成三十八種,比丘依照自己的興趣而選擇其中一種之後,開始靜坐修行。只要他的心中還沒有任何煩惱生起,他就還不需要思惟這五種法;一旦有煩惱生起時,比丘就必須藉著這五種法來將煩惱趕走。因此佛陀說「有時候」,來指出這一點。
一、作意其他對象
在經中,佛陀繼續開示說:「諸比丘,當比丘注意(作意)某種對象時,由於該對象的緣故,比丘心中生起與貪、瞋、癡相關的邪惡念頭。這時,他應當注意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當他將注意力轉移到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就好像善巧的木匠或木匠的徒弟,能夠用細的木釘將粗的木釘打掉、移除、取出。同樣地,當比丘注意(作意)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時,他的心就能夠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
註疏解釋上面這段經文如下:「與貪相關」指的是與貪欲相應。我們必須了解與貪、瞋、癡相關的三種妄念的起源及對象。與貪相關的妄念的起源是:與貪欲相應的八種心。與瞋相關的妄念的起源是:與瞋恨相應的兩種心。與癡相關的妄念的起源是:所有十二種不善心。這三種妄念都以有情眾生及無生命物作為對象,因為這些妄念之所以生起,乃是由於對有情眾生與無生命物喜愛或厭惡的偏見所造成的。偏見乃是透過無知地以世間方式來看待事物,而用不如理作意(迷惑的注意)來執取對象。什麼是「用不如理作意來執取對象」呢?如果認為有男人、女人、金、銀等等真實存在,這就是不如理作意。為什麼呢?因為就勝義諦而言,只有名與色,沒有男人、女人、金、銀等等,所以說,如果還注意到有男人、女人、金、銀等等,就是無知地以世間方式來看待事物的不如理作意。「他應當注意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這句指的是:他不應繼續注意會引起惡念的對象,而應注意該對象以外,與善法相關聯的對象。
在這裡,針對「其他對象」這個用詞的解釋如下:當心中生起對有情眾生的貪念時,不淨觀就是「其他對象」。當心中生起對無生命物的貪念時,了解無常就是「其他對象」。如果對有情眾生的貪愛以這樣的念頭生起:「這個人的手真美!」「這個人的腳真美!」禪修者應當以不淨觀的方式如此思惟:你在貪愛什麼?你貪愛他的頭髮嗎?還是他身上的毛?還是指甲、牙齒、皮……乃至尿?這個身體由三百塊骨頭所架構、由九百條神經線所纏繞、黏上九百塊肌肉、用潮濕的皮完全包裹起來、再以表皮的顏色加以覆蓋,身上的九個瘡孔和九萬九千個毛孔經常流出骯髒的液體。身體是一堆骨頭的組合,是臭穢、低賤、可厭惡的,是三十二個部份的總合。身體中沒有實質,也沒有殊勝之處。如此思惟身體不清淨的本質之後,就能夠驅除對有情眾生的貪愛。所以,這裡的「其他對象」就是以身體的不淨觀來思惟會引起貪念的對象。不淨觀可分為兩種:止禪的不淨觀及觀禪的不淨觀。止禪的不淨觀又分為有生命體的不淨觀及無生命體的不淨觀。有生命體的不淨觀就是照見自己身體內在的三十二個部份,以及外在他人身體的三十二個部份,觀察它們都是不清淨、可厭惡的,如此就能去除對有情眾生的貪愛。無生命體的不淨觀就是觀察屍體的不淨,先觀察外在屍體的不淨可厭,當定力加深,能夠清楚地檢查到禪支之後,再觀察自己內在,省思:終有一天自己也會死亡,死後就像外在這具屍體一樣。定力加深時,就能見到自己的屍體。能夠如此觀察內外屍體的不淨之後,就能觀察自己所貪愛的有情眾生之屍體,於是就能去除對有情眾生的貪愛。觀禪的不淨觀是分析到究竟的色法之後,省思這些色法都與不淨可厭的顏色、聲音、氣味等相關聯;再者,身體中充滿了各種蟲,身體是蟲的廁所、蟲的醫院、蟲的墳場。如此觀察內外的不淨之後,就能去除對有情眾生的貪愛。當心中生起對無生命物如:缽、袈裟等的貪念時,藉著兩種去除對無生命物執著的思惟,禪修者得以驅除貪念。這兩種思惟就是:無主宰的思惟及無常的思惟。在《念處經》的註疏裡,講到覺支的部份有這兩種思惟的說明:「這個缽將會逐漸褪色、變舊、產生裂縫、穿孔而最後變成碎片,或因為碰撞而粉碎。這件袈裟將會褪色、穿破,然後用來作擦腳布,最後只好丟棄。如果這些東西有一個主宰的話,祂一定不會讓它們毀壞。應當如此作無主宰的思惟。並且應當思惟這些東西不能持久、短時間內就會壞滅,如此作無常的思惟。」因此,對引起貪念的對象作無常的思惟就是這裡的「其他對象」。當心中生起對有情眾生的瞋念時,慈心觀就是「其他對象」。當心中生起對無生命物的瞋念時,四大分別觀就是「其他對象」。當心中生起對有情眾生的瞋恨時,應當修行慈心觀,依照《降伏瞋恨經》、《鋸子譬喻經》等的開示來修行。禪修者修行慈心觀時,瞋恨就會消失無蹤。因此,對引起瞋念的對象而言,慈心觀就是「其他對象」。
《增支部》裡《降伏瞋恨經》的開示如下:「諸比丘,有五種降伏瞋恨的方法。當比丘心中生起瞋恨時,他必須以這五種方法來將瞋恨徹底降伏。是那五種方法呢?心中生起瞋恨時,他應當修行慈心觀……應當修行悲心觀……應當修行捨心觀……應當察覺自己對引起瞋恨的對象沒有保持正念與反省……應當思惟每個人必須承受自己所造的業報……他應當如此降伏瞋恨。這就是降伏瞋恨的五種方法。每當比丘心中生起瞋恨時,他必須將瞋恨徹底降伏。」再者,當比丘對樹椿、尖刺、草或葉生氣時,他應當問自己:你在對誰生氣?你在對地大生氣呢,還是在對水大生氣?或者問自己:是誰在生氣?是地大在生氣呢,還是水大在生氣?思惟地、水、火、風四大時,對無生命物的瞋恨就會消失無蹤。因此,對於引起瞋恨念頭的對象而言,思惟對象的四大就是所謂的「其他對象」。當心中生起對有情眾生或無生命物的愚癡念頭時,與佛法相應的五項依止就是「其他對象」。
五項依止是:一、依照導師的指導而生活起居;二、學習佛法;三、研究佛法的義理;四、在適當的時候聽聞佛法;五、探討什麼是因,什麼不是因。依靠這五項,或運用這五項善巧的方法,就能去除愚癡。比丘也可以運用下列的方法來去除愚癡:在比丘學習佛法時,可透過這樣的思惟來使自己積極進取,他這樣想:導師會處罰在應當學習的時間不來學習的人、不好好背誦的人、以及不背誦的人。前往拜見道德崇高的比丘,請問他們說:「尊者,這個法的道理何在?這個法有什麼含義?」如此能夠去除疑惑。前往大眾聽聞佛法的地方,細心地聆聽佛法,漸漸就能明瞭許多經文的義理。他漸漸能精通於辨別什麼是因,什麼不是因。他能夠分辨:「這是某某現象的因,那不是某某現象的因。」例如:他了解眼根、色塵、光明和作意是眼識生起的原因,而不是耳識生起的原因。再者,修行三十八種法門當中任何一種的人,固然能夠去除惡念。然而,藉著貪、瞋、癡的剋星、死對頭──也就是五種法或五種實修法──來去除貪、瞋、癡時,乃是將貪、瞋、癡徹底地去除。就好像:用火把、泥土和樹枝來打火,固然可以將火撲滅;然而,如果用火的剋星──水──來滅火時,就能將火徹底地撲滅。同樣的道理,用這部經開始時談到的五種法來去除貪、瞋、癡時,就能將貪、瞋、癡徹底地去除。關於經文中提到的「就像善巧的木匠或木匠的徒弟,能夠用細的木釘將粗的木釘打掉、移除、取出。」細的木釘是心木做成的木釘,它比木匠要從木板中拔出來的那根木釘更細。粗的木釘是心木板或檀香木板中一根不調和的木釘。比丘致力於開展增上心,他的心就像那塊心木板;邪惡的念頭就像那根不調和的粗木釘;而對不淨觀等修行對象的如理作意就像那根細木釘;藉著思惟不淨觀等其他對象來去除惡念就像以細木釘來去除粗木釘一樣。這是註疏裡的解釋。
二、思惟惡念所帶來的危險
在《除妄念經》中,佛陀又說:「當他注意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時,如果貪、瞋、癡的邪惡念頭仍然在他的心中生起,他應當思惟這些惡念所帶來的危險:『這些念頭是邪惡不善的、是應該指謫的、它們會導致痛苦的果報。』當他思惟這些惡念所帶來的危險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就好像喜歡打扮的青春少男或少女,如果有人把蛇的屍體、狗的屍體、或人的屍體掛在他的脖子上,他會感到恐怖、恥辱、厭惡;同樣地,當比丘思惟這些惡念所帶來的危險時……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
對於上述這段經文,註疏解釋如下:就好像一個人的冤家把拿來的屍體掛在他的脖子上時,這個人會感到震驚;同樣地,如果禪修者自己能夠以種種方式,理智地思惟這些惡念是應當受到指責的、是痛苦的來源,那麼他就能去除心中的惡念。這些惡念是應當受到指責的、是痛苦的來源:因為它們透過不如理作意而產生、因為它們和如理作意相對立、因為它們受到世俗貪慾病所苦惱而變得不健全、因為它們是智者所譴責的、因為它們是可厭惡的、因為它們會產生痛苦的結果、因為它們的本質是不會帶來任何快樂。然而,對於無法自己如理思惟的人,他應當去拜見自己的導師,向導師報告自己在修行上所遭遇到的困擾。或者他應當求助於自己的戒師、或有德行的同參比丘、或僧團中的長老。甚至他應當敲鐘集合僧團,將自己的困擾報告僧團。因為在眾多比丘參與的集會當中,必定有多聞的比丘,能夠為遭遇困擾的比丘解釋說:「你應當如此了解這些惡念的禍害。」或者他能夠藉著談論去除對身體的貪愛等言論,來制止受困擾比丘的惡念。這是註疏裡的解釋。
三、忘掉惡念
在經中,佛陀又說:「思惟這些惡念所帶來的危險之後,如果貪、瞋、癡的邪惡念頭仍然在心中生起,他應當努力忘掉這些念頭,不應繼續注意它們。當他努力忘掉這些念頭,不再注意它們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就好像一個視力正常的人,當他不想看見進入他視力範圍內的事物時,他可以閉上眼睛,或看向其他地方;同樣地,當比丘努力忘掉這些念頭,不再注意它們時,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
關於「應當努力忘掉這些念頭,不應繼續注意它們」這句話,註疏解釋說:不應回憶、不應想著這些邪惡的念頭,應當從事其他的事情。就像當一個人不想看到某一件事物時,他會將眼睛閉上;同理,當比丘正在重複地修行某一種禪修法門時,如果邪惡的念頭在他的心中生起,他應當使自己忙碌於其他事情。如此,他能夠去除心中邪惡的念頭。惡念去除之後,他應當再回來靜坐,繼續修行他一再勤修的法門,專注於該法門的預備相。萬一還是無法去除惡念,他應當高聲朗誦以前背誦過的註解佛法的文章。萬一這樣忙碌於其他事情時,惡念還是無法去除,若他的袋子裡攜帶著記載佛陀與佛法功德的手冊,他應當拿出來讀誦,以便使心忙碌於(惡念以外的)其他事情。萬一還是無法去除惡念,他應當從袋子裡拿出一對取火用的木條之類的東西。將注意力轉移到這些東西上,說道:「這是上面的木條,這是下面的木條。」等等,以便使心忙碌於(惡念以外的)其他事情。萬一還是無法去除惡念,他應當拿出裝盛器具用的容器,如此注視那些日常用品:「這是錐子,這是剪刀,這是指甲剪,這是針。」以便使心忙碌於(惡念以外的)其他事情。萬一還是無法去除惡念,他應當藉著縫補袈裟的破洞來使自己忙碌。只要惡念還沒有去除,他就應當藉著從事各種需要技巧的工作,以便使自己忙碌起來。一旦惡念去除之後,他應當再去靜坐,修行自己的禪修法門。但是,他不應當開始從事建築工作。為什麼呢?因為一旦開始建築之後,即使心中的惡念去除了,禪修者還是沒有時間修行。不過,古代確實也曾經有智者藉著建築來去除惡念。
四、作意於去除惡念的來源
在《除妄念經》中,佛陀繼續說:「當他努力忘掉那些念頭,不再注意它們時,如果貪、瞋、癡的惡念仍然在他的心中生起,他應當注意去除這些惡念的來源。當他注意去除這些惡念的來源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就好像一個快速行走的人,他心裡想:『我為什麼要走這麼快呢?何不慢慢地走?』於是他慢慢地走。然後他又想:『我為什麼要慢慢地走呢?何不停下來站著?』於是他停下來站著。然後他又想:『我為什麼要站著呢?何不坐下來?』於是他坐了下來。然後他又想:『我為什麼要坐著呢?何不躺下來?』於是他躺了下來。如此,他逐漸地用比較細的姿勢來取代比較粗的姿勢。同樣地,當比丘注意去除這些惡念的來源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關於上述這段經文,註疏裡解釋如下:禪修者應當如此思惟惡念的來源,以及來源的來源:「這個惡念的原因是什麼?它的助緣是什麼?是什麼理由造成它生起?」他追查:「基於什麼理由或原因,我須要走這麼快?」並且他思惟:「走這麼快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我應當慢慢地走。」等等。「一個快速行走的人」比喻比丘陷入邪惡的念頭之中;「慢慢地走」比喻切斷了邪惡的念頭;「停下來站著」比喻切斷邪惡的念頭之後,比丘的心安住於禪修的法門;「坐下來」比喻透過修行觀禪而證悟阿羅漢果;「躺下來」比喻他進入果定而度過了一天,果定是以涅槃作為對象而生起的。當禪修者尋找邪惡念頭的來源,及該來源的來源時,他如此追查:「邪惡的念頭是具備什麼原因,由於什麼助緣而生起的呢?」這時他心中的惡念就會變弱。當惡念減到最弱時,惡念就會完全瓦解。
五、以決心擊敗惡心
在《除妄念經》中,佛陀又說:「當他注意去除惡念的來源時,如果心中仍然生起貪、瞋、癡的邪惡念頭,他應當咬緊牙關、舌頭抵住上顎,以決心來擊敗、強迫、摧毀惡心。當他咬緊牙關、舌頭抵住上顎,以決心來擊敗、強迫、摧毀惡心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就好像強者能夠捉住弱者的頭或肩膀,如此來擊敗他、強迫他、摧毀他;同樣地,當比丘咬緊牙關、舌頭抵住上顎,以決心來擊敗、強迫、摧毀惡心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關於上述這段經文,註疏解釋如下:就好像一個身強體壯的人,藉著捉住比他弱小者的頭或身體,就可以控制、降伏、擊敗弱小者,使弱小者疲乏、衰竭、軟弱;同樣地,比丘應當與邪惡的念頭搏鬥、戰勝它們、止息它們。他對惡念說:「我是誰?你是什麼東西?」他發起勇猛精進的心,說:「即使身上的血與肉乾枯,只剩下皮、腱和骨,我也要戰勝惡念。」佛陀舉出強壯者的比喻,以便指出上述的意義。
結論-在經中,佛陀又說:諸比丘,當比丘注意某種對象時,由於該對象的緣故,比丘心中生起與貪、瞋、癡相關的邪惡念頭。這時,當他將注意力轉移到與善法相關的其他對象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當他思惟這些惡念所帶來的危險時……當他努力忘掉這些惡念,不再注意它們時……當他注意去除這些惡念的來源時…當他咬緊牙關、舌頭抵住上顎,以決心來擊敗、強迫、摧毀惡心時,他就能夠摒除心中的一切貪、瞋、癡惡念,使惡念止息下去。由於摒除了惡念,他的心得以向內穩定、平靜、專注、一心。這時,該比丘就可以稱得上是念頭的主人,他能夠使自己想要的念頭生起,使不想要的念頭不生起。他已經斷除了貪愛、擺脫了枷鎖,並且透過徹底地洞察我慢,他解脫了一切痛苦。世尊如此開示之後,諸比丘對世尊的教導歡喜信受。」註疏將上述這段經文稱為結論的部份。
就好像一位教導箭術的老師,教導從外國來的王子使用五種武器的方法,然後,他激勵王子說:「回去掌握貴國的統治權吧!」他指示王子如何運用五種武器,說道:「如果強盜在路上攔劫你,就使用弓箭;萬一弓箭無效,就使用長矛、寶劍等等,然後就能夠逃脫。」王子照著實行之後,回到他的國家,取得了統治權,享受治理國家的福報。同樣地,佛陀教導這五種方法,激勵比丘開展增上心,以便證悟聖人的果位。努力開展增上心的比丘在禪修當中,如果會引發惡念的對象在心中出現,藉著注意其他對象的教法,他能夠止息惡念,並且在修行觀禪之後,能夠證悟聖果。若無法如此做到,他能夠藉著思惟惡念所帶來危險的教法,來證悟聖果。若無法如此做到,他能夠藉著忘掉惡念,不去注意惡念的教法,來證悟聖果。若無法如此做到,他能夠藉著追查惡念來源的教法,來證悟聖果。若無法如此做到,他能夠藉著強力控制的教法,來止息惡念,修行觀禪,證悟聖果。
關於「該比丘就可以稱得上是念頭的主人」這句話,註疏裡解釋如下:比丘可以稱得上是善巧於控制念頭轉動過程的人,精通於控制念頭轉動過程的人。以前,他無法使自己想要的念頭生起,使不想要的念頭不生起。現在,由於他已經熟練於控制念頭,他能夠在起心動念上作得了主。所以說:「他能夠使自己想要的念頭生起,使不想要的念頭不生起。」於是,他斷除了一切的貪愛。
所以,當心中生起任何邪惡的念頭時,你應當以本經所教導的五種方法來將惡念去除;如此,你就能避免造作惡業,純粹只奉行善業,並且能使你的禪修日漸有功。
16.中阿含86經-說處經
1.五順出離界
復次,此五根出離,無相為後,與彼五種順出離界展轉相攝。此中由欲、恚、害出離,即說乃至樂根出離。由色出離,即說第四靜慮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即說無色界一切捨根出離。
[解]復次,從此憂、苦、喜、樂、捨五根出離,由最後的無相心定能出離捨受,對於五根和不淨觀、慈觀、悲觀、修無相心定等五種順出離界,彼此是有展轉的關係。在這裡,修不淨觀破除欲尋伺,修慈觀破除恚尋伺,修悲觀破除害尋伺;由這三個法門破除三個尋伺,就是破除憂。破除苦和喜、樂也用這三種方法,所以說乃至從樂根出離。從色解脫出來,就是說從第四靜慮的捨根解脫出來。修無相心定,就是觀察色受想行識剎那生滅變化,無我、無我所、寂滅相,能從色界第四靜慮的捨根解脫出來。由於修無相心定滅除我、我所的時候,就是說從無色界解脫出來,滅掉無色界天的一切捨根。
順出離言,有何等義?由住此者能出離故,名順出離。不說由此出離於彼,為離欲者說此界故。
[解]順出離這一句話是什麼意思?就是安住在不淨觀、慈觀、悲觀,乃至無我、無我所觀,能夠出離這五種受,所以名為順出離。為什麼此五種順出離稱為界呢?不是說凡夫由此觀能從五種受裏面出來,而是為了已經遠離薩迦耶欲的人,說這五種觀是從五根裏面解脫出來的因。
問:諸欲、恚、害,定同時斷,何緣建立別出離耶?答:彼諸出離雖復同時,約修對治有差別故,宣說三種出離差別。對治差別者,謂不淨、慈、悲,如其次第。或有唯修不淨,出離一切,或慈,或悲,是故別說三種出離。此上唯有一類對治故,後出離無有差別。
[解]問:欲尋伺、恚尋伺、害尋伺決定是同時的消滅,什麼理由施設各別的出離?由不淨觀能出離欲尋伺,慈觀能出離恚尋伺,悲觀能出離害尋伺,各別的施設法門來出離,那有什麼理由呢?答:從欲、恚、害出離,雖然是同時,但是約所修學的對治法門有差別的緣故,所以佛陀宣說三種出離的差別法門。什麼是對治法門的不同呢?就是不淨、慈、悲,如其次第對治欲、恚、害的尋伺。或者有人只修不淨觀,就能夠從三種尋伺出離;或者只修慈,或者只修悲,也都能出離。所以,佛各別的說這三種出離的法門。從這裏以上的第四靜慮,只有一個法門來對治捨受,所以後邊的出離是沒有差別的,就是無相心定。
云何猛利見者等隨念欲?謂由觀察作意於勝事作意故,猛利功用作意故。
[解]什麼是智慧猛利的人能普遍地隨念一切欲呢?就是經由觀察自己煩惱斷或未斷,而對五欲這種殊勝對象去作意,因為其智慧猛利,功用強大,所以能去作意。
云何於諸欲中心不趣入?謂於彼處,不見勝功德故。
[解]什麼是對於種種欲,心不趣入呢?對於彼五欲,因為看不見有什麼殊勝的功德。
云何不美?謂於彼處,喜悅不生故。
[解]什麼是不美呢?就是對於彼五欲處所,不生喜悅的緣故。
云何不住?謂於彼處,不樂受用為欣悅故。
[解]什麼是不住呢?就是對於彼五欲處所,不會為了喜悅的緣故,而樂於受用五欲。
云何無有勝解?謂於彼處,不樂取著不如理相故。
[解]什麼是無有勝解呢?就是對於彼五欲處所,不會樂於其中,不會執著種種的不如理的相貌。
《披尋記》三七三頁:
云何猛利見者等隨念欲等者:自下廣顯觀察諸欲差別。此中欲言,謂煩惱欲及與事欲。證諦現觀聖智聖見,是名猛利見者,由彼已斷三界所繫、見道所斷諸煩惱故。今為進斷修所斷惑,復起觀察作意,於勝妙事作意思惟,觀察煩惱已斷未斷,由此猛利功用作意,於彼諸欲或念一切,或念隨一,是名等隨念欲。
云何萎瘁?謂雖縱任,而不舒泰故。
[解]什麼是欲心枯萎、憔悴呢?雖然故意放縱自己在欲的境界上去思惟,而內心也不歡喜。
云何壞散?謂取境已,尋復棄捨故。
[解]什麼是壞散呢?就是故意取著、分別、觀察欲的境界之後,內心立刻棄捨欲的境界,不去攀緣。
云何而不舒泰?謂於所緣,雖彊令住,而不愛樂故。
[解]什麼是不舒泰呢?雖然勉強地令心安住在五欲的所緣境,內心也不愛著、快樂。
云何等住於捨?謂行平等位,於平等位中心遊觀故。
[解]什麼是等住於捨呢?心是在平等位上活動,於平等位中,心於欲中遊觀。
《披尋記》三七四頁:
云何等住於捨等者:捨有二種,謂或善捨或無記捨,即說此捨,名平等位。由彼於此非理分別起煩惱意,善防護已,正行善捨、無記捨中,由是說名行平等位。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三卷二頁)。今由觀察作意,於勝事中為遊觀時,而不依彼令心流漏,是故說言等住於捨。
[解]云何等住於捨等者:捨有二種,謂或善捨或無記捨,這叫做平等位。由彼行者對於此欲的境界,能夠防止、保護心的清淨,不令非理分別生起,煩惱意也不生起。心就在善捨的境界上活動,或者是在無記中活動,由是說名在平等位中活動。現在由觀察自己的心究竟是不是還有欲,所以對於五欲的殊勝事思惟、攀緣的時候,但是內心不因為彼五欲境,而令煩惱生起。所以說言等住於捨。
何等為厭?謂由於彼深見過患,棄背為性。此復三種,謂無常故、苦故、變壞法故。何等為惡?謂由於彼初見過患,棄背為性。何等為違?謂由於彼中見過患,棄背為性。何等為背?謂由於彼後見過患,棄背為性。
[解]什麼是厭呢?對於彼欲的境界,深刻的看見欲的過患,所以棄捨、不隨順於欲。此過患又有三種,就是欲是無常;欲是苦,欲令你痛苦;欲是會改變、敗壞的。什麼是惡呢?對於彼欲的境界,初一步看見欲的過患,所以棄捨、不隨順於欲。什麼是違呢?對於彼欲的境界,進一步看見欲的過患,所以棄捨、不隨順於欲。什麼是背呢?對於彼欲的境界,最後看見欲的過患,所以棄捨、不隨順於欲。
與此相違,即於離欲作意趣入者,謂於是處見勝功德故。美者,謂於是處生清淨信而證順故。住者,謂於所緣不流散故。勝解者,由於是處不染污轉,於諸煩惱得離繫故。以於厭等棄背行中正流轉時,心無罣礙;又復於捨無有功用。
[解]與歡喜欲的情況相違的,就是對離欲的作意,心能趣入。為何能趣入?因為對於離欲的境界,看見殊勝的功德,所以能趣入。有何殊勝的功德呢?能得禪定、神通、輕安樂,又能進一步得到涅槃樂。什麼是美呢?因為對於離欲的境界,生起清淨的信心,而能體證離欲的境界,三業能與離欲的境界相隨順。什麼是住呢?因為對於離欲的所緣,心安住在離欲的境界,能夠不動亂、不散亂。什麼是勝解呢?由於在離欲的時候,內心清淨,遠離一切煩惱的染污,因為不為煩惱所繫縛。對於厭、惡、違、背,這些棄背欲的修行裏面,正在修不淨觀的時候,心裏面沒有欲來障礙。又對於棄捨欲,很自然地,不需要勉強就能捨掉欲。
云何其心善逝?謂住方便究竟作意故。云何善修?謂善修習餘作意故。當知此說斷位,及斷方便道位。解者,謂解脫諸纏故。脫者,謂解脫所緣相故。離繫者,謂解脫隨眠故。
[解]什麼是其心善逝呢?就是安住於方便究竟作意,能斷除欲界的煩惱。什麼是能善巧地修習呢?能善巧地修習其餘的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觀察作意、攝樂作意。應當知道此方便究竟作意,是斷欲界煩惱的最後一個階位。此善修餘作意,是斷欲修行方法的階位。什麼是解呢?就是解脫一切現行的煩惱。什麼是脫呢?就是內心緣一切能引起欲煩惱的相的時候,不為一切相所繫縛。什麼是離繫呢?就是解脫煩惱的種子。
從諸欲緣所生諸漏者,謂除欲貪,於欲界中所餘煩惱。損匱者,謂因此生執器仗等惡行差別,於此若作、若增長故,生諸惡趣。燒者,謂由此因,欲愛噉食,燒身心故。惱者,謂由此因,若事變壞,便生愁、歎、憂、苦惱故。於彼解脫、超出、離繫者,謂如前次第,解脫諸纏、所緣、隨眠故。云何終不領納緣彼諸受?謂依將得、正得、隨念諸欲境界,染污諸受不復現行;其所依身,不為眾惑染污而住,如紅蓮花,水滴不著。
[解]什麼是從諸欲為緣所生起的種種煩惱呢?除去欲煩惱之外,在欲界中的其餘瞋等煩惱。什麼是損匱呢?因為此貪欲、瞋等煩惱,能夠生起各式各樣罪過的行為,拿種種兵器、刀仗等,去傷害對方。因為對於此種惡行,若是作、若是繼續作,增長惡業,將來一定生到惡趣。什麼是燒呢?由於此欲為因,為欲所噉食,為愛所噉食,欲愛如火,常燒身、心。什麼是惱呢?由於此欲為因,若是欲的事情變壞,就生起愁、歎、憂、苦惱。什麼是對於彼五欲能解脫、能超出、能離繫呢?就像前面說的次第,解脫諸纏叫做解脫,能夠解脫所緣相叫做超出,能遠離隨眠叫做離繫。什麼是始終不領納緣彼欲而生的諸受呢?就是將要得到諸欲境界,正在得到,隨念諸欲的境界的時候,內心沒有染污諸受。他所依賴的五蘊身,不為眾多的煩惱染污而住,如紅蓮華,水滴不著。
17.中阿含97經-大因經
1.八解脫
復次,已說修習作意相差別。云何攝諸經宗要?謂八解脫等,如經廣說。八解脫者,謂如前說,有色觀諸色等。前七解脫,於已解脫生勝解故,名為解脫。第八解脫,棄背想、受,故名解脫。
[解]復次,已經說明修習七、四十作意、三十二相的差別。什麼能總攝諸經的宗要?就是八解脫等,如在經中詳細解說。什麼是八解脫?如同在前面三摩呬多地,已說其名,有色觀諸色乃至滅受想等。前面七個解脫,因為對於已經解脫的欲境界,能生起有力量的觀想的緣故,所以稱為解脫。第八解脫,因為棄背想與受,所以稱為解脫。
1)云何有色觀諸色?謂生欲界,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彼於如是所解脫中,已得解脫。即於欲界諸色,以有光明相,作意思惟,而生勝解。由二因緣,名為有色,謂生欲界故,得色界定故。又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
[解]什麼是有色觀諸色?就是此行者生在欲界,已成就色界定,所以已捨離欲界的色、聲、香、味、觸欲,然而未能捨離色界的愛、見、慢等煩惱。彼行者對於如是所解脫的欲界欲中,已得解脫。就對欲界的內外種種色,作意、思惟欲界色中具有光明的相,經由長時修習,能於光明相生起強大力量的觀想。由於二個理由,所以稱為有色。第一,因為生在欲界,有色的緣故;因為得色界定,有色的緣故。第二,又因為對於具有光明的色法,生起勝解的緣故,所以也是有色。
問:觀諸色者,觀何等色?復以何行?答:欲界諸色。於諸勝處所制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乃至廣說。何故修習如是觀行?為淨修治能引最勝功德方便。何等名為最勝功德?謂勝處、遍處、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雖先於彼欲界諸色已得離欲,然於彼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為證得故,數數於彼思惟勝解。
[解]問:觀察諸色者,觀察什麼色呢?又以何種行相觀察?第一個問題的回答:觀察欲界的諸色。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在八勝處所控制的少色,若好、若惡、若劣、若勝,如是於多色,也如是觀察這些行相。三果以上的聖人,為什麼要修習這樣的觀行?以清淨的道力來對治障礙,為了成就能引最殊勝功德的方便。哪些稱為最勝功德?就是八勝處、十遍處、諸聖六神通、無諍三昧、願智三昧、無四礙解等。雖然先前對於那些欲界的諸色,已得離欲,然而對於欲界的色,未能證得勝解自在的隨意變化,為證得自在的緣故,不斷地重複於彼思惟、勝解。
《披尋記》四○九頁:於諸勝處所制少色等者:此中少色,謂諸有情資具等色。即於是中美妙顯色,說名為好。與此相違,說名為惡。聲、香、味、觸不可意色,說名為劣。與此相違,說名為勝。如說少色如是,於多色中,好、惡、劣、勝差別亦爾,由是說言乃至廣說。言多色者:謂諸宮殿房舍等色。如是一切,當知前四勝處之所制伏,唯說欲界情非情色為所觀故。
2)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生欲界,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又不思惟彼想明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若於是色已得離欲,說彼為外。由二因緣,名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不思惟內光明相故。餘如前說。
[解]什麼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此行者生於欲界,已捨離色界的欲,然而無色界定沒有現在前。又不思惟彼內色想所生的光明相,但於外色想所生光明相而作勝解。若是此行者對於色已得離欲,說彼色為外。由二個理由,稱為內無色想,就是此行者已證得無色界的四定,也自己知道得此定的緣故,不思惟內色想所生的光明相故。餘如前說。
《披尋記》四○九頁: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等者:此中離色界欲,略釋內無色想,謂已證得無色定故。無色界定不現前等句,略釋觀外諸色,謂雖已證無色界定,然以為依為觀諸色,是故說彼不現在前。彼想明相內色所攝,非此所觀,是故說言又不思惟。已離色欲所有諸色,是名外色。此中諸色,當知如前說欲界色,謂諸勝處所制少色多色品類差別,依無色定於此諸色作意思惟,是故說言但於外色而作勝解。
3)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如有一,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為依,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何以故?三因緣故,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
[解]什麼是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譬如有一類人,已得捨圓滿、清白,因為已捨棄尋、伺、憂、苦、喜、樂,於平等、正直、無功用而住的緣故。已得念圓滿、清白,因為心於平等、正直、無功用而住的時候,分明顯現而不忘失的緣故。依此色界第四禪,修習清淨聖行圓滿,名淨解脫。為何稱為淨解脫?有三個理由,第一個,就是已超過憂、苦、喜、樂的緣故;第二個,初禪尋伺及出入息的動亂,這一切的動亂都已經寂靜的緣故;第三個,如善能磨鏡,除其執著垢,令其光瑩的緣故。身作證者,於此淨解脫住中,一切賢聖常常安住於此中的緣故。
《披尋記》四○九頁: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名淨解脫。此如集論說(八卷三頁)。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意自在。此如顯揚論說(四卷三頁)今略釋名,義如下說。
[解]云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者:就是依止靜慮,對於內身的清淨與不清淨的種種色,已得到淨與不淨是展轉相對待而來的想法。淨與不淨是展轉互相包含而來的想法。淨與不淨的色法是相同的都是虛妄不實、畢竟空寂的想法。所以對於淨與不淨能轉變,沒有艱難,稱為淨解脫。此如集論所說(八卷三頁)。身者,意就是身的緣故。作證者,由於遍智無我、無我所而斷煩惱,得以親作證的緣故。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意自在。此如顯揚論說(四卷三頁)今略釋名,義如下說。
《披尋記》四一○頁:已得捨念圓滿清白等者:第四靜慮已得自在,名得捨念圓滿清白。為得增上安樂住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解脫淨不淨色變化障,是名修習清淨聖行圓滿。由是義故,名淨解脫。 一切賢聖多所住故者:證智及斷,是名賢聖。由此故說賢聖所住。
4)云何空無邊處解脫?謂如有一,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惟勝解。
[解]什麼是空無邊處解脫?譬如有一類人,對於彼所成就的空無邊處定,已經獲得離欲,怎麼樣的觀察能得解脫呢?就於虛空思惟勝解。
5)如是,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識思惟勝解。
[解]識無邊處解脫也是這樣子,對於彼所成就的識無邊處定已得離欲,怎麼樣的觀察能得解脫呢?即於是識思惟勝解。
6)無所有處解脫者,謂已得無所有處,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
[解]無所有處解脫者,就是已經獲得無所有處定,怎麼樣的觀察能得解脫呢?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
7)有頂解脫,更不於餘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作勝解。
[解]三有中最頂的解脫,就是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怎麼樣的觀察能得解脫呢?更不在其餘處去思惟觀察,只要是想可以生起的地方,就應該在這個地方去觀察。
《披尋記》四一一頁:
有頂解脫等者:此即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唯即於此所解脫想意解思惟,更不於餘而作勝解。除想解脫更無餘故,非於此處得離欲故,由是道理,應知離欲,說名為餘。云何名為所解脫想?謂於是處解脫一切有所有想、無所有想,由是故得非有想名。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三十三卷十四頁)是即名為所解脫想。彼於下地一切有所有想無所有想已解脫故,由是說言遍於想可生處應作勝解。
[解]有頂解脫等者:三有之頂的解脫就是非想非非想處解脫。雖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然而為了想要成就最勝寂靜住的自在故,及為了解脫於彼處起種種變化的障礙故,所以只是在所要解脫的非想非非想思惟,更不在其餘已得解脫的地方去作勝解,為何稱為餘?因為除了從非想非非想定得到解脫之外,更無其餘目標的緣故,在這個非想非非想定的地方未得離欲的緣故。由於尚未離欲的這個道理,應該知道離欲說名為餘。什麼稱為所解脫想?就是在無所有處定的時候,超越一切有所有想的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入非想非非想處定的時候,就超越了無所有想的無所有處定。由此道理,得非有想的名稱。如下聲聞地釋。(陵本三十三卷十四頁)是即名為所解脫想,就是解脫有所有想,又解脫無所有想這件事情。彼非想非非想處定於下地一切有所有想、無所有想,已解脫的緣故,由是說言遍於想可生處的無所有處作勝解、非想非非想處作勝解。
8)能引通等諸解脫別---八勝解
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諸聖神通,及最勝住。謂未伏內色想,外無染污色勝解,是名第一。已伏內色想,是名第二。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此三解脫,於一切色得自在故,便能引發諸聖神通。謂諸神通不與一切異生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次第善修治故,能引想受滅等至最勝住。
[解]又八勝解,能引不還或阿羅漢等聖人的神通,及最殊勝的安樂住。哪八勝解?第一,尚未調伏內色想,對於四禪的色想,還沒解脫,有愛、見、慢,就叫做未伏內色想。此時所用的方法,修不淨觀,最後到白骨。外無染污色勝解,就是觀白骨的眉間,放光,清淨無染,在禪定裏面作如是強有力的觀想。第二,已伏內色想,對於四禪的愛、見、慢,調伏,解脫。或是得到無色界定,也叫做伏內色想。也修無染污色的光明觀。第三,前邊兩個勝解,修淨、也修不淨。現在,超越這二種色。就是淨不可得,不清淨也不可得,對於淨不淨都無所執著。此三解脫,在欲界的色法,和色界天的色法,在這一切的色法裏面得大自在,他心裏面起如是如是想,如是如是現,隨心自在的顯現,便能引發諸聖者的神通,不和一切凡夫共有。空無邊勝解、識無邊勝解、無所有勝解、非想非非想勝解、微微任運心勝解,此五勝解按照次第能夠不斷的這樣修治,對治愛見慢的執著,能引發出來想、受都滅的等至,那是最殊勝的住。
《披尋記》五三八頁:又八勝解等者:當知此即八種解脫。(三摩呬多地)中已顯其相,(陵本十二卷五頁)如彼應釋。此中未伏內色想者,謂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故。外無染污色勝解者,謂於有光明而作勝解故。已伏內色想者,謂已離色界欲,又不思惟彼想明相故。淨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者,謂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名淨不淨非二色勝解;已得捨念圓滿清白故,名第一捨。
2.甚深:
復次、緣起本性最極甚深,而有一能開示令淺,當知此由二因緣故:一、由大師善開示故,二、即由此補特伽羅成就微細審悉聰敏博達智故。若說、若聽,是諸句義,應知如前攝異門分。當知此中諸緣起法,略由四相最極甚深。何等為四?一、由微細因果難了知故,二、由無我難了知故,三、由離繫有情而有繫縛難了知故,四、由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難了知故。云何微細因果難可了知?謂依觀察聖諦道理,始從老死,乃至識緣名色,所有有支有緣體性。云何名為有緣體性?謂於是中有因緣生,未永斷故而有生生,生既生已,唯當希待後時老死。當知此中生之因緣,亦名為生;因緣所起,亦名為生。有前生故而有後生,有後生故而有老死;此中前生是後生因,亦老死緣,後生唯是老死之緣。如是一切,總攝為一,略說名為生緣老死,當知是名初老死支有緣體性。如說生支,如是有支、取支安立,當知亦爾。取差別者,謂無差別,欲貪名取;取之差別,安立有四。如是愛支,或求欲門發起諸業,或求有門發起諸業,此二業門所有諸愛,當知歸趣愛非愛受;又即此愛,由六處門所起無明觸所生受為緣故轉。復有餘受非此愛緣,謂明觸所生,及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又即此受,當知一切皆用相似觸為其緣。此復云何?謂明、無明相應,是增語觸;與此相違,是有對觸。又此明觸及無明觸所隨增語觸,如其所應,當知彼用聽聞正法或不正法,於所緣境,若正、若邪,聞、思、修智相應諸名以為其緣;非明非無明觸所攝有對觸,當知彼用若內、若外諸色為緣,如是總名名色緣觸。又即六處略為二分,謂名及色,與觸為緣。當知此中,意處非色,與餘非色諸法相應,如是一分說名為名;諸餘色處,總為一分,說名為色。又此名色,於現法中,由續生識為緣牽引,及能執持令不散壞。又即此識續生已後,依名色住,或於同時或無間生依彼而轉,故於現法,此亦用彼名色為緣。應知先業所引名色與識,展轉相依,展轉為緣,如是當知識緣名色以為後邊。所有有支隨老死相,如前所說,隨其所應有緣體性,如是名為微細因果難可了知。難了知故,當知緣起名為甚深,最極甚深。云何無我難可了知?謂諸因果安立緣起,齊爾所事,遍於一切有情眾中,起無差別有情增語。即此增語,應知是路,依此處所有言辭轉,施設各異有情眾別,謂鳥、魚、蛇、蠍、人、天等類;又立各異名字差別,謂鸚鵡、舍利、孔雀、鴻、雁、多聞、持國、增長、醜目、舍利子、極賢善、給孤獨、一切義成等名字差別。齊爾所事,於諸世俗言說士夫有言論轉,謂諸所有受,若明觸所生,若無明觸所生,若非明非無明觸所生,如是一切與名色俱。若諸名色無餘永滅,所有諸受無容得生,當知是名無我緣起難可了知。云何離繫有情而有繫縛難了知性?謂如外道,觸對無明觸所生受,由三門故,於其無我緣生諸行,分別有我,起見施設。云何三門?一、於欲界未得離欲,於欲界繫三種受中,妄計一分為明我所,妄計一分為受者性,分別有我,起見施設。二、於欲界已得離欲,第三靜慮未得離欲,唯於樂受計有所得,即妄計此為明我所,計此受外,別有實我是能受者;起見施設,謂即此我是有受法,即用彼受領納其受。三、於第三靜慮已上,不苦不樂微細諸受,不能通達,分別有我,謂於諸受都非受者,起見施設。如是一切,由三種門所起我見,皆不應理。所以者何?以三種受皆無常故,其所計我應亦無常,是故彼見三受為我不應道理。又於第四靜慮已上,都無樂受,其中亦無能受樂者,計我於彼由樂受故名有受法,不應道理。又於[P30]第四靜慮已上,無色定等,彼所計我應無覺受,彼由寂靜定所生受,發起我慢,謂我寂靜,此慢應無,然有此慢,是故此計亦不應理。當知是中,若諸緣起非甚深者,彼應無有如是無智妄計失壞!內法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了知一切所起我見,皆不應理。是故觀見諸法無我,彼於世俗及勝義諦,皆得善巧。於如前說如來滅後,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皆不執著,於如是事心得解脫。設有來問如是為有,如其所應而不記別;如是為無、俱及俱非,皆如所應而不記別。如是彼由妙智為先而不記別,或有謂言是無知者,當知此是極大無智,極大邪見!又彼如是見行外道,於現法中,依如前說三種妄見,或施設我是其有色,或施設我是其無色,或施設我以為狹小,或施設我以為無量。如現法中,妄分別我是真可得,起見施設,如是當來分別起見,為他施設,當知亦爾。雖有多種妄分別我,然唯一類薩迦耶見隨眠所繫;未斷彼故,雖由下劣諸世俗道漸離繫縛,乃至有頂,當知即彼猶名繫縛。如是名為以諸緣起善巧妙智,能隨悟入離繫有情而有繫縛難了知性。云何名為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難了知性?謂有多聞諸聖弟子,觸對明觸所生受故,於現法中不得實我,亦不施設;身壞已後,亦不於彼七識住中,施設一切有情眾已,復於其下續生識處。又復於彼生起識處,彼於識住及於二處,以諸緣起聖諦道理如實觀時,成阿羅漢,或慧解脫,或俱解脫,具八解脫、靜慮、等至。彼於現法,雖可現見有生、老、死,然名從彼而得離繫。雖復現見領納諸受,然名於受而得離繫;雖復現見有識、名色,然名於彼而得離繫。如是名為以諸緣起善巧妙智,如實了知有繫有情而離繫縛難了知性。由此四相,應知緣起名為甚深,最極甚深。
18.中阿含215經-第一得經
1.八勝處
1)復次,先已修治作意勝解,後方能起勝知、勝見,故名勝處。
此勝當知,復有五種:
一、形奪卑下,故名為勝,謂如有一,以己勝上工巧等事,形奪他人置下劣位。
二、制伏羸劣,故名為勝,謂如有一,以己彊力摧諸劣者。
三、能隱蔽他,故名為勝,謂瓶盆等能有覆障,或諸藥草、咒術、神通有所隱蔽。
四、厭壞所緣,故名為勝,謂厭壞境界,捨諸煩惱。
五、自在迴轉,故名為勝,謂世君王隨所欲為,處分臣僕。
於此義中,意顯隱蔽及自在勝,前解脫中勝解自在,今於勝處制伏自在。
[解]復次,先前已經修行八解脫,能以此作意勝解對治執著;八解脫修成了以後,才能發起勝知的止、勝見的觀,所以名為勝處。
這裡所說的勝,當知還有五種不同:
一、形奪卑下,故名為勝。譬如有一類人,以自己殊勝、高明的工巧等事,與他人相對比,而奪取他人的位置,安置對方於下劣的位子。
二、制伏羸劣,故名為勝。譬如有一類人,以自己強大的力量摧伏那些瘦弱的人。
三、能隱蔽他,故名為勝。譬如瓶或盆等能覆蓋、障礙他物一樣,或以諸藥草、咒術、神通而有隱蔽的作用。
四、厭壞所緣,故名為勝。就是厭壞所執著的境界,棄捨貪、瞋等煩惱。
五、自在迴轉,故名為勝。就如世君王隨他歡喜而做,能處罰他的臣、僕。
在此處的五個意義中,只顯示出隱蔽勝及自在勝的意義。在前面所說的八解脫中,是勝解力的觀想自在,現在所說的八勝處,則是制伏一切障,令心得自在。
《披尋記》四一一頁:先已修治作意勝解後方能起勝知勝見等者:此中知者,謂由奢摩他道。見者,謂由毗缽舍那道。如顯揚說。(顯揚四卷四頁)由此二道,勝伏所緣,故名勝知、勝見。勝處有八:一、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少,二、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多,三、內無色想外諸色觀少,四、內無色想外諸色觀多,五、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青,六、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黃,七、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赤,八、內無色想外諸色觀白。一一差別,如顯揚釋(顯揚四卷三頁)。
《披尋記》四一二頁:於此義中意顯隱蔽及自在勝者:謂於勝處義中,唯取能隱蔽他及與自在迴轉,故名為勝。
2)觀色少者,謂諸有情資具等色。觀色多者,謂諸宮殿、房舍等色。言好色者,謂美妙顯色,一向淨妙故。與此相違,名為惡色。言劣色者,謂聲、香、味、觸不可意色。與此相違,當知勝色。此四顯色,有情資具、宮殿等攝。言勝知者,謂數數隱蔽所緣勝解。有如是想者,謂有制伏想也。
[解]所謂觀色少,就是諸有情所用的資具等色。所謂觀色多,就是諸宮殿、房舍等色。所說的好色,就是美妙的青、黃、赤、白的顏色,因為顏色從來都是清淨微妙的緣故。與此美妙的顯色相違反,名為惡色。所說的劣色,就是聲、香、味、觸等這些不令人滿意的色。與此劣色相違反,應當知道就是勝色。此四個青、黃、赤、白的顏色,能攝有情資具、宮殿等。所說的勝知,就是數數以勝解力變現境界,隱蔽所緣。所說的有如是想,就是有制伏的自在力,所以不起慢想也。
《披尋記》四一二頁:有如是想等者:制伏自在不起慢想,是名有制伏想。
3)觀外諸色勝處差別---八勝處
又若觀諸色,若如所觀,於初三解脫中而修習者,謂三解脫方便道所攝八勝處也。此中,觀外諸色,若小若大,若好若惡,若劣若勝者,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由緣三摩地所行作意不種種現前,故名為勝。於三摩地所行中,奢摩他行名知,毘缽舍那行名見。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如於彼色已尋思、已了別,如是於外所想非三摩地所行中,觀諸色亦爾。
[解]八勝處,是在禪定觀諸色的差別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內有色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內無色相,觀諸色少,觀諸色多。這就是四個勝處,另外又加上青黃青白,就是八個勝處。又若觀諸色,就是前四個勝處,觀諸色的少、多,或者是若劣、若勝、若好、若惡。若如所觀,就是青黃赤白四個勝處。如前四個勝處觀諸色的差別,後邊四個勝處,也是有差別。八個勝處,在八解脫中的前三個解脫,就已經修習。什麼意思?前三個解脫,是屬於八勝處的方便道,八解脫是八勝處的方便道。在這裡,經文說:此中,觀外諸色,若是小,如有情的身體,若是大,如外面的一切色相。若是好的淨色,若是惡的不淨色。若是劣的欲界色,若是勝的色界天的色。這段經文,論解說:在沒有入定的情況下,觀察內心所呈現的種種差別的色。由於藉著三摩地的活動,而作意,令內心不出現種種的色,因為對境界的制伏,有強大的自在的力量,所以名爲勝。在三摩地所行境裏面,內心寂靜,能知所緣,就是知。能作種種變化的觀,就是見。如同在三摩地中所行的境界,若奢摩他、若毘缽捨那修行的時候,對於所觀的色法,隨著奢摩他和毘缽捨那的進步,所尋伺、所了別,前後有差別。在三摩地裏邊是這樣子,從禪定裏面出來,對於所觀的諸色,尋伺、了別,也有差別。
《披尋記》五三九頁:如於三摩地所行若知若見等者:此中知見,義顯能觀;彼色,義顯所觀。觀少觀多及與青黃赤白,名已尋思已了別。
2.十遍處
復次,由諸遍處,於勝解事生遍勝解,故名遍處。言無二者:謂諸賢聖無我我所二差別故。言無量者:遍一切故。何故遍處,唯就色、觸二處建立?由此二種,共自他身,遍有色界,常相續故。眼等根色,唯屬自身。香味二塵,不遍一切。聲聲有間,是故不說如是有色諸遍處定。色界後邊,於無色中,空遍一切,故立遍處。識所行境遍一切故,亦立遍處。
[解]復次,由此十遍處,對於勝解的所緣境,進一步生起遍一切處的勝解,所以稱為遍處。所說的無二,就是一切賢聖沒有我、我所的差別故。所說的無量,就是遍一切處的緣故。為何十遍處,只依照青、黃、赤、白的顏色與地、水、火、風的觸,二個地方來建立?因為色、觸這二種,自身與他身皆共有,遍於有色界,常相續不斷的緣故。眼等五根的色,唯獨屬於自身,不與他人共有。香、味二塵,不能遍及一切境界。此聲音與彼聲音中間有間隔,所以不說這些色是屬於遍處定。色界的最後邊就鄰近空無邊處定,為何將在無色界中的空無邊處定放在遍處呢?因為空是普遍一切處,所以建立於遍處。識所活動的境界,是遍一切法,所以也建立於遍處。
《披尋記》四一三頁:遍處唯就色觸二處建立等者:前四遍處觸處所攝,次四遍處色處所攝,是故此說唯就色觸二處建立。建立因緣略有三種:謂由色觸二處共自他身,是為第一因緣;遍有色界,是為第二因緣;恒常相續,是為第三因緣。所餘眼等根色、香、味、及聲、闕隨一故,是故不依建立遍處:謂眼等根色唯屬自身,闕共自他;香味二塵不遍一切闕遍有色;聲聲有間,闕常相續。
2.1.總料簡
1)釋解脫、勝處、遍處次第
復次,修觀行者,先於所緣思惟勝解;次能制伏;既於制伏得自在已,後即於此遍一切處,如其所欲而作勝解,是故此三,如是次第。
[解]復次,修觀行者得到四禪八定之後,還要繼續修觀行的話,先於所緣境思惟勝解,就是八解脫;接著對於所觀察的境界,能隨意變現得自在,就是八勝處;既然對於所觀察的境得隨意變現自在之後,最後即於此所觀察的境遍於一切處,能隨你的心意而作勝解。所以這三法是這樣前能引後的次第。
2)解遍處作用
八色遍處,善清淨故,能引賢聖勝解神通,及於諸事轉變神通,如其勝解,隨所轉變,皆能成就。又能變作金銀等物,堪有所用。由識遍處善清淨故,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由空遍處善清淨故,隨其所欲皆轉成空。
[解]於八色遍處,因為沒有執著、清淨的緣故,所以能夠引發出賢聖的強大觀想力神通,以及對於種種事情能轉變神通。所以此觀行者,隨順其勝解皆能成就,隨其所轉變皆能成就。又能變現成金銀等物,堪為人所受用。由於識遍處已得善清淨的緣故,就能引發出無諍三昧、願智三昧、四無礙解等種種殊勝的功德。由於空遍處已得善清淨的緣故,隨順其所想要的,皆能轉變成為空。
《披尋記》四一三頁:能引賢聖勝解神通等者:勝解神通,謂神境智,此能領受示現諸神境故。轉變神通,謂彼神境,一變為多,多變為一故。依定自在,於餘所有自相可變色物起餘勝解,皆隨勝解一切轉變如實非餘,是名轉變。如下菩薩地說。(陵本三十七卷四頁)
又能變作金銀等物等者:前說轉變如幻所作,不堪受用,今此不爾,謂能變作財食眾具與實無異,堪能受用,是故別說。
3)以喻顯三法次第
譬如世間瓦鐵金師,初和泥等未善調練,解脫位亦爾。如善調練,勝處位亦爾。如調練已隨欲轉變,遍處位亦爾。
[解]譬如世間瓦鐵的金師,最初將水與泥和在一起,然而尚未善加調柔、磨練,八解脫的階位也是如此。譬如已能善加調柔、磨練,八勝處階位也是如此。譬如已善加調柔、磨練之後,能隨你想要的去轉變,十遍處階位也是如此。
4)遍處類別
謂十遍處,當知即諸解脫所作成就。餘解脫、勝處、遍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
[解]已經說過九種佛教所應知處,接著說十種。就是十遍處,當知就是八解脫、八勝處所作的成就。其餘解脫、勝處、遍處,如攝事分當廣分別。
《披尋記》五四○頁:謂十遍處等者:地水火風、青黃赤白,是名八色遍處,及識遍處、空遍處,總此三種,名十遍處。(三摩呬多地)說:修觀行者,先於所緣思惟勝解,次能制伏,既於制伏得自在已,後即於此遍一切處,如其所欲而作勝解,是故此三如其次第。(陵本十二卷八頁)由是此說即諸解脫所作成就。言餘解脫勝處遍處者,(攝事分)中未有此文。
3.得義(45-46)
45)獨臻阿練若,靜慮棄珍財,為別有方求,為窺窬封邑,何不與人交,而絕無徒侶?
46)得義心寂靜,摧妙色魔軍,我獨處思惟,受最勝安樂,故不與人交,而絕無徒侶。
[解]天女問佛:你單獨一個人也沒有伴侶,到阿練若處。靜慮坐禪,棄捨世間上的財富,那是另有歡喜的事情是你所求?或是在這裏等待國王給你一塊地?為什麼都不和人來往?一個徒弟也沒有,也沒有伴侶,究竟你想做什麼呢?佛回答:得義心寂靜,摧妙色魔軍,我獨處思惟,受最勝安樂,故不與人交,而絕無徒侶。
46-1)此因天女所問伽他。言得義者,略有二種,一者證得沙門果義,二者證得聖神通義。由初得義,超越一切生死大苦。第二得義,證八解脫,寂靜思惟,現法樂住。
[解]這個頌是因為天女所問而有的伽他。什麼是得義?略有二種得義。一者、證得沙門果義,就是成就般若波羅蜜的智慧。二者、證得聖神通義,成就聖人的神通。由第一證得沙門果,超越一切生死大苦,就是得到無我、我所的智慧,超越生死的大苦,不再流轉生死。得到無我、無我所的智慧的時候,就有這樣的利益,得到這樣的義。第二證得聖神通義,成就八解脫,寂靜裏面有智慧的思惟,這是一個大安隱處、大安樂處,所以叫現法樂住。
46-2)又初得義,降伏可愛妙色魔軍。第二得義,獨處思惟,受勝安樂。此中意辯聖神通義。所以者何?謂如有一,為欲成辦聖神通義,為令解脫清淨圓滿,依十遍處方便修行。由此因緣,令遍處定清淨圓滿,亦令解脫轉得清淨、圓滿、鮮白,亦能成辦聖神通義。
[解]又初證得沙門果義,降伏可愛的、妙色的魔軍,內心的愛著就是魔軍。得到無我、無我所的智慧,能將愛破除、調伏,所以叫降伏可愛妙色魔軍。第二得義,一個人在寂靜處思惟受勝安樂,就是在八解脫裏面,受勝妙的、安樂的境界,這就叫做證得聖神通義。現在這個文裏面說得義,就是聖神通義。為什麼?譬如有一類人,為了想要成辦聖神通義,這位修行人已經成就八解脫,但是還不清淨圓滿,為了使令所成就的八解脫更清淨圓滿的關係。依十遍處的方法修行,就是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再加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這樣用功修行,使令遍處定裏邊清淨而圓滿。清淨,就是自在,入、住、出都得自在,就叫清淨。或是說超越下地的災患,就叫清淨。十遍處定常常的修行清淨圓滿,同時也使令八解脫展轉地、更進一步地得到清淨的圓滿、鮮白的圓滿。鮮白,對於這個功德沒有愛著心,叫做鮮白。成就八解脫,進一步修八勝處,再進一步修十遍處,成辦聖人的神通,就是俱解脫阿羅漢。
《披尋記》六六○頁:為令解脫清淨圓滿等者:此中解脫,謂八解脫。如〈三摩呬多地〉已釋。(陵本十二卷五頁)依十遍處於勝解事生遍勝解,是名方便修行。若於遍處如其所欲而作勝解,名遍處定清淨圓滿。〈三摩呬多地〉說:八色遍處善清淨故,能引賢聖勝解神通及於諸事轉變神通。由識遍處善清淨故,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由空遍處善清淨故,隨其所欲,皆轉成空。(陵本十二卷八頁)如是名能成辦聖神通義。又遍處定清淨圓滿,於諸解脫最為後邊,由此名令解脫轉得清淨圓滿鮮白。
[解]為令解脫清淨圓滿等者:此中解脫,指八解脫。如〈三摩呬多地〉已經解釋過。依十遍處於勝解事生遍勝解,十遍處是所應該勝解的一個所緣境,常常在定裏邊思惟觀察,就能夠發生出來遍的勝解,青黃赤白地水火風這個境界廣大周普,所以叫做遍勝解,是名方便修行。若是在十遍處定裏邊修行,最後能夠成就,隨順你想要那樣子就那樣顯現,就叫做遍處定清淨圓滿。〈三摩呬多地〉說:八色遍處善清淨故,能引賢聖勝解神通。青黃赤白地水火風這個八色的遍處,修得很清淨、很圓滿,能引發賢、或者聖的勝解的神通。及於諸事轉變神通,能隨意轉變。由識遍處善清淨故,便能引發無諍三昧、願智、無礙解等。由空遍處善清淨故,隨其所欲,皆轉成空。如是名能成辦聖神通義。又遍處定清淨圓滿,對於八解脫來說,就是到最後圓滿的境界。由此名令解脫轉得清淨圓滿鮮白。
46-3)彼既了知此成辦已,便自通達我義已辦,沙門果義亦得成就,是真沙門。於求財者,深修厭毀;於諸城邑交遊等處,了知其初、了知過患、了知出離,亦能了知趣出離行。生彼因緣說名為初。無常眾苦變壞法性,是名過患。欲貪調伏、斷除、超越,名為出離。聖八支道,名趣出離行。
[解]這位修行人既然了知這個聖神通已經成辦,自己明白,我的目標已經圓滿成就。沙門果義也成就。若聖神通義成就,沙門果義也成就,就是俱解脫的境界,這個是有真實義的沙門。對於內心想要世間欲,深深的修、思惟這件事是可厭、是可呵責的。對於城邑交遊,各地方跑,同人做朋友,了知這件事的初,了知道那件事是有過患,知道出離,也知道進到無過患的地方的方法,就是八正道。城邑交遊是生彼諸欲的因緣,說名為初。什麼是過患呢?所遇的這些事情都是因緣生法,要變化,就有很多的苦,是屬於變壞法性,現在還沒有變,但是它的體性是變壞。若有欲才苦,若變化就苦。若沒有欲的時候,心裏不苦,變以後,心裏也不苦。什麼是出離?調伏欲貪、斷除欲貪、超越欲貪。什麼是趣出離行?能得聖果,就是八正道。修八正道的時候,從凡夫地向前進,進向聖人的境界。
《披尋記》六六○頁:生彼因緣說名為初者:此中彼言,所謂諸欲。城邑交遊,能生諸欲,故名因緣。此說依處為因緣故。
[解]生彼因緣說名為初者:此中彼言,所謂諸欲。生彼因緣,就是生彼諸欲的因緣。生彼諸欲的因緣是什麼?就是城邑交遊,能生諸欲。各地方去同人家聯絡,就能引生各式各樣的欲。城邑的交遊是生諸欲的一個因緣。欲生起的依處,就是欲生起的因緣。叫做了知其初。
《披尋記》六六○頁:無常眾苦變壞法性者:此謂諸欲是無常性、是眾苦性、及是變壞法性;由過去世已變壞故,未來、現在是應變壞法故。
《披尋記》六六○頁:欲貪調伏、斷除、超越者:〈攝異門分〉說:毗奈耶,由了相、勝解作意;斷,由遠離等作意;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陵本八十三卷十七頁)如是次第三相差別應知。
[解]欲貪調伏、斷除、超越者,〈攝異門分〉說:調伏,由了相、勝解作意。怎麼樣能調伏呢?要明了欲是苦惱相,是無常相、是苦惱相。然後修止觀得勝解作意,這叫做調伏。若是斷欲貪,就要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方便究竟作意。超越,由方便究竟果作意,才能夠超越。如是次第,三相差別應知。
46-4)若有於彼不見其初,乃至不見趣出離行,由是因緣,於具珍財有情等處,不能厭毀,城邑交遊,周旋不絕,而謂彼為心得寂靜,於出居家證八解脫、靜慮定者,內心寂靜,反生誹謗。由是彼於內心寂靜,則不堪能善見、善知、善鑒、善達。若第一義內心寂靜與此相違,則能善見乃至善達。
[解]若是有一位修行人,對於城邑、交遊這些事情,不見其初,乃至不見趣出離行。由是因緣,對於具珍財有情等處,不會厭離,不知道呵斥自己。從這裏到那裏、從那裏到這裏,各處跑而不能停下來。而對於不這樣做的人,出家而得八解脫靜慮定的人、內心寂靜的人,反生誹謗。由這樣,他對於內心的寂靜境界,不知道內心寂靜的樂,不能善見心寂靜的樂。不能善知、不能善鑒、不能善達心寂靜的功德勝利。或者是不知道、不能善見其苦,不善知集,不能善鑒滅,不能善達八正道。若是能夠得沙門果,內心裏面寂靜。與前面這個事是不同,能善見乃至善達,就能夠得心寂靜。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於此略示諸受欲者、樂雜住者,非第一義內心寂靜。若有證得八解脫定,離諸愛味,名第一義內心寂靜。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於此略示諸受欲的人,歡喜雜住的人,不是第一義內心寂靜。若有證得八解脫定的人,離諸愛味,名第一義內心寂靜。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19.中阿含190經-小空經-空三摩地
20.中阿含191經-大空經-空三摩地
復次,三三摩地者,云何空三摩地?謂於遠離有情、命者及養育者、數取趣等,心住一緣。
[解]復次,三種三摩地。什麼是空三摩地?對於有情識與情愛的主體、正活著的生命體及養育未來的生命體、數數取得各種趣的果報體等,能捨離我執,心安住於無我的所緣中。
當知空性略有四種:一、觀察空,謂觀察諸法空,無常樂,乃至空無我我所等。
[解]應當知道空性,大略地說有四種不同:一、觀察空,就是觀察五蘊等諸法是空,因為沒有常、沒有樂,乃至觀察五蘊等諸法是空,因為無我與無我所等。
《披尋記》四一四頁:觀察諸法空無常樂等者:諸行生滅,是故無常。有漏麤重,是故無樂。除蘊體外,餘不可得,是故無我、我所。等言,等取不淨應知。此觀察空,亦名應所修空,由於內外二種境界觀察修習故。
二、彼果空,謂不動心解脫,空無貪等一切煩惱。
[解]二、修彼觀察空所成就的果是空,就是心對於一切境不動搖,因為解脫一切煩惱,所以沒有貪、瞋等一切煩惱,就是空。
三者、內空,謂於自身空無計我、我所及我慢等一切僻執。
[解]三者、內身是空,就是對於自己的五蘊身,不會分別我、我所及我慢等,而形成一切錯誤的執著,沒有我、我所、我慢的執著就是空。
四者、外空,謂於五欲,空無欲愛。如說:我已超過一切有色想故,於外空身作證具足住,乃至廣說。此中,緣妙欲想,名為色想;此想所起貪欲斷故,說為外空。
[解]四者、外境是空,就是對於外境的五欲,無有欲求、無有愛著就是空。譬如佛說:我已經超過一切有色想的緣故,對於外境的空,經由親身修行而體證,圓滿成就於五欲無求而住,乃至廣說。在此段經文中,心攀緣於五欲,而認為五欲是美妙的,就名為色想;認為五欲是美妙的就會生起貪欲心,因為斷滅這個貪欲的緣故,說為外空。
又修行者,由彼果空,或時作意思惟外空,或時作意思惟內空。由觀察空,或時思惟內、外空性。由此力故,心俱證會。
[解]又修行者,由於想要體證彼聖者所證的空,或有時候作意觀察外境的色、聲、香、味、觸是空的,或有時候作意觀察色、受、想、行、識是無我的。由於觀察空,或有時候觀察內、外空性。因為這個觀察內、外空的力量,內心完全證悟、契會。
設復於此內、外空性,不證會者,便應作意思惟無動。言無動者,謂無常想,或復苦想。如是思惟,便不為彼我慢等動。由彼不為計我、我慢,乃至廣說動其心故,便於二空心俱證會。
[解]又假設此修行人,在觀察此內、外空的時候,不能體證、契會的話,便應該作意、思惟無動。所說的無動,就是觀察內五蘊、外五境是無常、變異、苦惱。這樣思惟,便不為那個我慢等煩惱所動搖。由於彼修行者,於內五蘊不計著是我、我慢,乃至於外五境無所希求、無所愛著,因為這些煩惱不能動搖他的心的緣故,對於內外空,心就能夠完全體證、契會。
(1)復次、正見圓滿,已見諦跡諸聖弟子,皆能如實越彼邪空,亦能如實入正不空,以世間道及出世道修習空性。其義云何?謂於此處彼非有故,正觀為空,若於此處所餘有故,如實知有。譬如客舍,於一時間無諸人物,說名為空;於一時間有諸人物,說名不空。或即此舍,由無一類說名為空,謂無材木,或無覆苫,或無門戶,或無關鍵,或隨一分無所有故,然非此舍即舍體空。如是自體所依止身,亦名受趣,亦名想趣,亦名思趣。然此自體所依止身,於一時間,由無一類,或受、或想、或復思等,一切煩惱、隨煩惱等,說名為空;於一時間,由有一類說名不空。或即自體所依止身,於一時間,由無一類,或眼、或耳、或鼻、或舌、或身一分、或意一分,說名為空,然非自體所依止身,即自身體一切皆空。當知此中總略義者,若觀諸法所有自性畢竟皆空,是名於空顛倒趣入,亦名違越佛所善說法毘奈耶。若觀諸法,由自相故一類是有,一類非有,此有、非有畢竟遠離。又觀有性,於一時間一分遠離,於一時間一分不離,如是名為於彼空性,無有顛倒如實趣入。以世間道修空性者,謂聖弟子住遠離處,先於城邑、聚落、人想,作意思惟,次後思惟阿練若想。彼即觀察,於自身中此想為空,謂人、邑等想;此想不空,謂阿練若想。又餘不空,謂阿練若想為緣,阿練若想相應諸受、思等,或即此想,由一類故觀之為空,謂無麤重、不寂靜住及熾然等;由一類故觀為不空,謂有微細、極寂靜住、離熾然等。又即於彼能取山林,卉木、禽獸等阿練若差別相想,無復思惟,但思惟地,無別相想。又即於彼能取險惡,高下、不平、多諸刺棘、瓦礫等地差別相想,無復思惟,但思惟地平坦、細滑,猶如掌中,無別相想。從此次第,除色想等,漸次思惟空處、識處、無所有處差別相想,後於非想非非想處所有相想,作意思惟。於一切處,如前所說,歷觀空性:觀諸下地有麤想等,觀諸上地有靜想等,如是名為諸聖弟子,以世間道修習空性。當知為趣,乃至上極無所有處,漸次離欲。自斯已後,修聖道行,漸次除去無常行等,能趣非想非非想處畢竟離欲。彼於爾時,自觀身中空無諸想,謂一切漏一向寂靜,永離熾然。又觀身中有法不空,謂此依止為緣,六處展轉互相任持;乃至壽住為緣,諸清淨法無有壞滅。當知世尊於昔修習菩薩行位,多修空住,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如思惟無常、苦住。是故今者證得上妙菩提住已,由昔串習隨轉力故,多依空住。
(2)復次、有二種空:一者、應所證空,二者、應所修空。若諸苾芻樂依雜住,於此二種不能成辦,應所證空不能證故,應所修空不能修故。因於二種不成辦故,當知退失四種妙樂:謂於一切攝受惡事遽務眾苦,皆悉解脫妙出離樂;解脫貪欲、瞋恚等事,初靜慮中妙遠離樂;尋、伺止息妙寂靜樂;二解脫攝,無所造作,無恐怖攝妙等覺樂。二解脫者:一、時愛心解脫,二、不動心解脫。若阿羅漢根性鈍故,於世間定,是其退法,未能解脫所有定障,故名時愛心解脫。以退法故,時時退失,時時現前,故說名時。於現法樂,!6槱欲證住,故說名愛。不動心解脫者,謂阿羅漢根性利故,是不退法,一切皆以無漏道力而得解脫,於一切種都無退失。當知此中,決定義是三昧耶義,餘如前說。無所造作、無恐怖者,當知無有異類可得,令阿羅漢心於中染,彼變異故生愁歎等。應所證空,略有二種:一者、外空,二者、內空。外空者,謂超過一切五種色想,則五妙欲之所引發,於離欲貪正能作證。內空者,謂於內諸行,斷增上慢,正能作證。應所修空,亦有二種:一、於內外諸境界中修無我見,二、即於彼修無常見。此四種空,當知四行為所依止:外空,以內住心增上緣力,離所生樂滋潤其身為所依止,及我慢遍知。內空,以內外空,於內外法修無我見為所依止;無我見,以即於彼修無常見為所依止;無常見,以聞正法如理作意為所依止。又於此中,若諸苾芻為離欲貪,精勤修學,觀察作意增上力故,於欲界繫諸不淨相,勉勵思惟。彼於外空未作證故,於其正道未善修故,趣染習故,於外空性心不證入。不愛樂故,便於其中,由我慢門心不流散,等隨觀察,以寂靜相思惟內空。彼由我慢未永斷故,於其正道未善修故,亦於此中心不證入。遂於內外一切行中修無我見,於無我見未善修故,亦於其中心不證入。乃於內外一切行中修無常見,令心不動,於諸行中見無常故,一切種動皆無所有,故無常見名不動界。由於是處心無勝解,故以正慧如實通達:或緣不淨,或緣慈悲,或緣息念所有境界,或緣諸行無常境界,於三摩地極多修習為因緣故,令心調柔,由是漸次於一切處皆能證入。由此因緣,於所證空能證圓滿。因於所證得圓滿故,其心解脫一切能順下、上分結。由此因緣,於所修空能修圓滿,因於所修得圓滿故,成就無學正見等法。若於是時,乃至於空未能證入,當知此時是異生位;若時證入,是有學位;若時修習已得圓滿,是無學位。為令此修得圓滿故,勤修正行,令心證入,以善尋思而正尋思,則於其中能善知量,離諸雜染而起言說。於經行處能正經行,於所坐處能正安坐,於如是等一切處所,皆善知量。如是行時清淨為先,於其住時亦得清淨。其間能以觀察作意,數數觀察現行煩惱,淨修治心;如是能趣一向成就諸白淨法,一切魔怨所不能奪,及彼一切惡不善法。四種雜染:謂後有因性故,現法身心遍燒惱故,惡趣因性故,生等眾苦因性故。言說有二:一者、隨逐音聲勝解言說,二者、隨逐法隨法行言說。第一言說,是於正法受持、讀誦、請問、徵覈之所發起;第二言說,是於所緣令心安往、究竟解脫,施設教授之所發起。若為是義,如來出世,諸弟子眾隨入聖教,應勤修習如是善法。若於彼法毘奈耶中,無一切種所修梵行,當知亦無修梵行者,以於其中無梵行故。稱梵行者,皆修邪行,師弟展轉互相觸惱,各自許有尊卑體式。於正法中,二俱可得。若有棄捨大果、大利,應所證空,應所修空,為極下劣,有大罪過!利養恭敬、愛味所漂,多習邪行,當知彼為大梵行災之所觸惱。彼由如是耽嗜、愛著利養恭敬,自逼惱故,於能隨順解脫言教,不欲聽聞;雖為宣說,不能屬耳。或為貪著利養恭敬增上力故而強聽聞,無心求解,不欲修行,不為究竟善自調伏,乃至不為證般涅槃。由如是事,憎惡大師,行不平等,以於廣大現前恩德不能報故。當知此中總略義者,謂善說法毘奈耶中,既出家已,由四因緣,如於自己正所應行而不能行,如於大師聖教出家正所應行亦不能行,謂樂相雜住故,隨順隨逐音聲勝解言說故,耽著利養恭敬故。由此耽著增上緣力,聽聞正法,不修自利利他行故。又佛世尊,不欲自顯能善御眾而攝徒眾,唯深哀愍諸有情故。由是因緣,於行邪行弟子眾中,能無護惜,分明示語。寧使弟子由此分明麤利益語,現捨正法及毘奈耶,當獲利益,勿令住此廣興邪行。
21.中阿含72經-長壽王本起經
1.有尋、有伺三摩地
復次,云何有尋、有伺三摩地?謂三摩地尋、伺相應。云何無尋唯伺三摩地?謂三摩地唯伺相應;大梵修已,為大梵王。云何無尋、無伺三摩地?謂三摩地尋、伺二種俱不相應;修習此故,生次上地,乃至有頂,唯除無漏諸三摩地。云何無尋無伺三摩地相?謂於尋、伺,心生棄捨,唯由一味,於內所緣,而作勝解;又唯一味平等顯現。
[解]復次,什麼是有尋、有伺三摩地呢?就是行者的三摩地與尋、伺心所相應。什麼是無尋唯伺三摩地?就是行者的三摩地只有與伺心所相應;初禪的梵天修習此定成就之後,轉為大梵王天。什麼是無尋、無伺三摩地?就是行者的三摩地與尋、伺二種心所都不相應;行者修習此定成就的緣故,生於後面的第二禪,乃至有頂天,但是要扣除無漏的諸三摩地,因為他們不屬於世間,所以無有上生。什麼是無尋無伺三摩地的相貌?尋、伺有擾亂的特性,所以內心想要棄捨尋、伺,唯獨願意一味的寂靜,所以對於內心寂靜的境界,能有力地觀察尋伺的過失;又唯獨一味的寂靜,平等、正直、無功用住。
《披尋記》四一八頁:謂於尋伺心生棄捨等者:尋伺所行令心躁擾,故生棄捨。內所緣境一味寂靜,故作勝解。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是名一味平等顯現。
2.一分修、具分修三摩地
1)復次,云何一分修三摩地?謂於此中,或唯作意思惟光明相,或唯作意思惟色相,而入於定。如是二種隨其次第,或了光明,或睹眾色。
[解]復次,什麼是一分修三摩地?在此禪定中,或是僅僅作意、思惟、觀察光明相,或是僅僅作意、思惟、觀察色相,而入於禪定。如是二種隨其作意光明相、色相的次第,或是僅僅了知光明,或是僅僅睹見眾色。
2)云何具分修三摩地?謂俱思惟而入於定,亦了光明,亦見眾色。
[解]什麼是具分修三摩地?就是對於這兩種所緣境,都思惟觀察,而入於定,所以也了知光明,也看見眾色。
3.定難差別
如是修習光明定者,定難差別,有十一種,所謂疑等,如經廣說。
[解]如此修習光明定者,定的障礙有不同,共有十一種,所謂疑等,如在經文詳細的說。
問:此誰難耶?答:三摩地相。相有二種,謂所緣相及因緣相。用彼為依,住三摩地,若退彼相,便不能住。
[解]問:此障礙誰啊?答:三摩地的相。其相有二種,就是所緣的相貌及入定因緣的相貌。用彼所緣相及因緣相為依止,能安住在三摩地中,若是退失彼所緣相及因緣相,就不能安在三摩地中。
此中,最初於所顯現光明、色相,不善知故,便覺有疑。
[解]此中,最初障礙,在心中所顯現的光明相、色相,因為不能知道的緣故,就生起疑惑,造成修定的障礙。
方便緩故,有不作意。如於眾色不欲見者,或閉於目,或復背面,此觀行者,於諸色中不欲作意,亦復如是。
[解]第二障礙,因為在方法中緩慢的緣故,於止、觀中,不作意。譬如有人不想見種種的色,或是閉上眼睛,或復背向他,不去面對他一樣,此觀行者對於諸色,不想作意,亦是這個樣子。
由不善守根門等故,有身麤重。
[解]第三障礙,由於不能守護六根門的緣故,心向外攀緣不能寂靜,所以身體會有麤重。
多習睡眠,或多覺悟,便增惛睡,不見眾色,設有所見而不圓滿。
[解]第四障礙,由於習慣於很多睡眠,就越想睡;或是覺醒的時間過多,睡眠太少,也會想要睡;因為心處惛昧中,看不見任何境界,假設剛睡醒,縱使有看見什麼,也不清不楚,而不圓滿。
為此二事極作功用,力勵思惟,故有太過勇猛精進。
[解]第五障礙,因為精進、懈怠此二事,過度皆會造成修定障礙。於修止觀的時候,特別努力、用力,努力勉勵於止觀的思惟,所以會有精進太過勇猛的過失。
由有太過策勵過故,還極下劣,如急捉持斥鷃鳥者。
[解]第六障礙,由於有太過鞭策勉勵的過失的緣故,反而變成非常懈怠,譬如緊緊地捉持一隻斥鷃鳥,太辛苦,很容易垮下來,抓不住鳥。
彼唯思求光明之相,此與見色若俱生時,悕一得二,便生踊躍,猶如有人得二伏藏。
[解]第七障礙,彼行者只有思求光明相,此光明相與所見的色同時生起,悕望一個光明相,得到二個相,心就生起踴躍的歡喜,猶如有人得到二個寶藏。易生貪心,反成定的障礙。
遍於諸方,欻然並見不祥之色,便生大怖,猶如有人兩邊旋轉卒起。
[解]第八障礙,在所有方向,忽然都見不吉祥的色,心就生起大恐怖,猶如有人他的前後或左右兩邊,旋風突然間轉起。
彼於行時或復住時,於世雜類,起種種想,如是外想,與定為難。或復因其所修習定,謂己為勝,觀他為劣,便自高舉,如是亦得名種種想。
[解]第九障礙,彼行者在經行的時候,或是安住的時候,對於世間上的各種類別,生起種種的妄想分別,如是向外而生起的妄想,給與修定帶來障礙。或是說又因為他自己所修習的定,有一點成就,就認為自己了不起,他人都不如我,自己就生起高慢心,這樣子也可以名為種種想。
或多言論,或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如是多言,與定為難。
[解]第十障礙,或者此行者言論過多,或是尋思太久,令身疲勞,心不能得定,這樣子多言、久思慮,造成修定的障礙。
若從定生光明之相,及見色時,便捨內修相續作意,願樂於外,諦視眾色,故極思察,與定為難。
[解]第十一障礙,若是此行者,從禪定中內心生起光明相,及所見的眾色的時候,就捨棄止觀的相續作意,反而內心的意願,喜歡向外仔細察看眾色,因此這樣不如理思惟觀察,令心散亂,造成修定的障礙。
如是諸難,隨其所應,障三摩地所緣境相及因緣相。或有遇此退失所緣、因緣相故,如其次第,二相俱沒。
[解]如是十一種難障,隨順其中一個,都會障礙三摩地的所緣境相,及因緣相。或是有人遇到此障礙,退失所緣境,退失因緣相的緣故,隨著行者修定的次第,及所遇到的障礙,所緣相退沒,因緣相也退沒。
22.中阿含79經-有勝天經
1)復次,云何小三摩地?謂或由所緣故小,觀少色故。或由作意故小,小信、小欲、小勝解故。
[解]復次,為什麼稱為小三摩地?或是由於所緣境的緣故,所以稱為小,因為觀察少量色的緣故。或是由於作意的緣故,所以稱為小,因為信心小,所生起的欲求也就小,強有力的觀察智慧就小的緣故。
2)云何大三摩地?謂或由所緣故大,觀多色故,而非無邊無際觀諸色故。或由作意故大,上信、上欲、上勝解故,而非無邊無際信、欲、勝解故。
[解]為何稱為大三摩地?或是由於所緣境的緣故,所以稱為大,因為觀察多量色的緣故,然而不是觀察無邊無際的一切色的緣故。或是由於作意的緣故,所以稱為大,因為信心大,所生起的欲求也就大,強有力的觀察智慧就大的緣故,然而不是無邊無際的信心、欲求、強有力的觀察智慧的緣故。
3)云何無量三摩地?謂或由所緣故無量,無邊無際觀諸色故。或由作意故無量,無邊無際信、欲、勝解故。
[解]為何稱為無量三摩地?或是由於所緣境的緣故,所以稱為無量,因為觀察無邊無際色的緣故。或是由於作意的緣故,所以稱為無量,因為信心無量,所生起的欲求也就無量,強有力的觀察智慧就無量的緣故。
《披尋記》四一八頁:云何小三摩地等者:此中所緣,謂所緣相,即所知事,分別體相,情非情色為所觀故。意解思惟,是名作意,信、欲、勝解相應生故。大及無量三摩地中所緣作意,皆準此知。
[解]云何小三摩地等者:這裏所說的所緣,就是所緣的相貌,就是所知的主題,是以內心的分別為其體相,或者是有情的色或無情的色作為所觀察的境故。心裡這樣思惟,這樣觀察,就稱為作意,因為有信心、欲求、勝解相應而生的緣故。大及無量三摩地中所緣作意,皆準此知。
23.中阿含73經-天經
1.四種修定
1)復次,云何修定為得現法樂住?謂於四種現法樂住,方便道中所有修定,及未圓滿、清淨、鮮白諸根本地所有修定。為顯修習未曾得定,是故世尊說:初靜慮前方便道。
[解]復次,什麼是修定為了得到現法樂住?就是在現在的五蘊成就樂住,有四種就是四禪。為得到四禪,必須修習四禪的方便道,就是未到地定,所以為得根本定,就要修習未到地定。雖已得四種禪定,但是愛、見、慢、疑煩惱未除,所以定未圓滿、清淨、鮮白,需要繼續修定,以除煩惱。四個禪定前面皆有未到地定,為何獨說初禪的前方便道?為了顯示修習未曾得的定,所以世尊說:初靜慮前方便道。
《披尋記》:為顯修習未曾得定等者:此中意顯若如前說四近分定及四根本皆得修習,何故世尊唯說初靜慮中前方便道,不說所餘?為釋此難,故作是言:為顯修習未曾得定。然非唯爾,故不相違。
2)云何修定為得智、見?謂諸苾芻於光明相,慇懃懇到,審諦而取,如經廣說。當知此在能發天眼前,方便道所有修定。此中,天眼於諸色境能照能觀,說名為見。能知諸天如是名字,如是種類,乃至廣說。如《勝天經》,是名為智。
[解]什麼是修定為得智、見呢?諸苾芻對於光明的相貌,勤奮不懈、至誠懇切,審慎不虛而取光明相,如同經上詳說。應當知道這裡所說的取光明相,就是在能引發天眼通之前的方便道中所有修習的定。取光明相就是方便道,天眼通就是智見,依此光明相能引發天眼通的緣故。天眼通為什麼叫做智見呢?在這裡,天眼通對於一切的色境,能照了,能觀察,說名為見。能知諸天如是名字,如是各種類別的天,乃至也能知五趣、六道一切眾生,詳細如《勝天經》中所說,是名為智。
3)云何修定生分別慧?謂諦現觀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或為修習諸無礙解。
[解]什麼是修定為生分別慧?對於四聖諦,能夠現前分明地觀察,經由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善根進入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修四念處開始,經歷四善根的過程就是方便道,進入預流果向,生起無漏智的殊勝分別慧。或是修定為了修習四種無礙解。
《披尋記》四二六頁:或為修習諸無礙解者:無礙解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訓詞無礙解,四、辯才無礙解,如是一切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為體。如集論說。(集論八卷四頁)。
4)云何修定為盡諸漏?謂阿羅漢果方便道中所有修定。
[解]什麼是修定為盡諸漏?就是阿羅漢果的方便道中所有修習的定。初果、二果、三果,是阿羅漢果的方便道。
25.中阿含163經-分別六處經
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應知大師及弟子眾,各由二相,其德圓滿。云何二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謂依利他行,欲令悟入諸所有受皆是苦故,說受所依,說彼因緣,說能雜染所有隨行,說所對治及能對治師句,安立說一切種究竟出離,是名第一師德圓滿。又依自利行,宣說不共三種念住無雜染住,是名第二師德圓滿。云何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謂於如來無量法教,能了知已,而未得到聞之彼岸。若以得到其彼岸者,要為修行法隨法行,證得出離,非為受持。了知是已,如理修行,法隨法行,非但隨說音聲語言以為究竟,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如是修行法隨法行,不以下劣而生喜足,要當往趣賢敏丈夫所趣之地,定當獲得彼所應得,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
26.中阿含169經-拘樓瘦無諍經
復次、於善說法毘奈耶中,復由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又由二相,應知弟子其德圓滿。云何三相應知大師其德圓滿?謂佛世尊,為諸弟子最初施設遠離二邊中道正行,是名第一師德圓滿。又於聖教未生信者,有毀犯者,以正方便令入聖教,離諸毀犯,是名第二師德圓滿。又於聖教已得入者,由四法攝正攝受之,是名第三師德圓滿。云何名為四種法攝?一、於秘密,以其如法閑靜教授而教授之,不以非法;二、於違犯,以其如法苦切語言現前呵擯,非不如法;三、於尋思,依止耽嗜,教令於內勤修寂靜;四、令時時聽聞正法,常無懈廢,又令遠離相似正法,及令對治棄捨正行。當知即是於其秘密,能引如法閑靜教授。於實毀犯,若正了知,要當呵檳方調伏者,以如法言現前呵擯,心無雜染。於尋思者,方便令其易得決了,於諸流蕩五妙欲者,示其過患,令生厭離,漸次修學,乃至證入第四靜慮。所有尋思,依止耽嗜,方能於內究竟寂靜,自令無惱,令他攝取,當知是名於時時間聽聞正法,常無懈廢。云何二相諸弟子眾其德圓滿?謂諸弟子,最初忍受大師所見,謂諸法中空無我見。由是因緣,於諸法中不增益我,起邪執著,亦不毀壞世俗道理。勝意樂故,無所隨從;隨言說故,亦不遠離,是名第一諸弟子眾其德圓滿。又彼於見既忍受已,能正修行法隨法行,由四法攝所攝受時,若彼諸法有苦、有害,如實了知,能速斷滅;若彼諸法無苦、無害,如實了知,能速作證,是名第二諸弟子眾其德圓滿。如是大師及弟子眾之所攝受諸佛聖教,當知一向無染清淨,諸聰慧者之所歸趣。
27.中阿含23經-智經
解: 復次、當知具解諸阿羅漢,略有六種記別所解:一、有異門記別,二、無異門記別,三、智記別,四、斷記別,五、總記別,六、別記別。有異門記別者,謂如有一,或他請問,或復自然,為欲令他於佛聖教多起恭敬,故如是記:我於今者,無一疑惑。無異門記別者,謂作是記;我生已盡,乃至廣說。智記別者,謂有問言:云何知故,云何見故,彼生已盡?便記別言:生緣盡故,彼生已盡。以如是相,記別自己善解脫智所攝盡智,名智記別。又即於此別記別者,謂即記別彼因緣有。又復記別彼生因緣,因緣諸取。又復記別此諸取相,如實知故,如實見故,令取無有。總記別者,謂即於此一切所記,了知所有諸受皆苦。既了知已,令彼生盡,如是記者名總記別。斷記別者,謂即由彼內解脫故,一切貪愛因緣皆盡。如是記者,名斷記別。此斷記別,即如前說名別記別。此總記別,當知略由三種行相:謂薄伽梵所說諸結,我皆無有,是名最初斷總記別,謂諸有結皆永斷故。又我安住如是正念,由我安住此正念故,一切貪憂、惡不善法,能令畢竟不漏於心,是名第二斷總記別,謂恒住故。又於此中,自無憍慢,是名第二斷總記別,謂無有餘增上慢故。如是總說,有六記別。
28.中阿含9經-七車經
(1)又復依於七種清淨,漸次修集,為得無造究竟涅槃,應知宣說隨順如是緣性、緣起甚深言教。云何名為七種清淨?一、戒清淨,二、心清淨、三、見清淨,四、度疑清淨,五、道非道智見清淨,六、行智見清淨,七、行斷智見清淨。云何名為如是清淨漸次修集?謂有苾芻,安住具足尸羅,守護別解脫律儀,廣說應知如聲聞地。彼由如是具尸羅故,便能無悔,廣說乃至心得正定,漸次乃至具足安住第四靜慮。彼既獲得如是定心,漸次乃至質直調柔,安住不動,於為證得漏盡智通,心定趣向,於四聖諦證入現觀,斷見所斷一切煩惱,獲得無漏有學正見。得正見故,能於一切苦、集、滅、道,及佛、法、僧永斷疑惑,由畢竟斷,超度猶豫,故名度疑。又於正見前行之道,如實了知是為正道,由此能斷見所斷後修所斷惑;又於邪見前行非道,如實了知是為邪道。於道、非道得善巧已,遠離非道,遊於正道。又於隨道四種行跡,如實了知。何等為四?一、苦遲通,二、苦速通,三、樂遲通,四、樂速通。如是行跡,廣辯應知如聲聞地。於此行跡,如實了知最初行跡,一切應斷,超越義故,非由煩惱離繫義故;如實了知第二、第三,苦速、樂遲二種行跡,一分應斷。如是如實了知初全,及二一分應當斷已,依樂速通,正勤修集。從此無間,永盡諸漏,於現法中獲得無造究竟涅槃。身壞已後,證無餘依般涅槃界。如是七種清淨,為依漸次修集,乃至獲得諸漏永盡,無造涅槃。當知此中,由於如是七種清淨,一切具足,漸次修集,方乃證得無造涅槃,非隨闕一。是故應求如是一切,於世尊所熟修梵行,非求隨一。又佛世尊由此因緣,亦具施設如是一切,為令證得無造涅槃,非隨捨一。又於此中,依一一說,非唯由此,亦非離此,能獲無造究竟涅槃,如是應知此中緣性、緣起甚深。
29.中阿含10經-漏盡經
如理:若於諦智增上,如理及不如理不如實知,不能盡漏;與此相違,如實知故,能盡諸漏。當知此中,聞不正法,不為寂靜,不為調伏,不為涅槃所起諸智,名不如理;聽聞正法,與上相違,當知如理。又於此中,住惡說法補特伽羅,於此正法,佛、佛弟子真善丈夫,不樂瞻仰;於別解脫尸羅律儀,密護根門,正知而住,如是等類賢聖法中,不自調伏,不受學轉;於諸聖諦,無聞、思、修照了通達。又即於彼諸惡說法毘奈耶中,聞不正法,起邪勝解,於不如理生起如理顛倒妄想,於不如理不如實知是不如理。又於聽聞正法如理,不如實知是其如理,由不知故,於諸所有惡說、惡解、有縛、無脫,不應思惟顛倒法中,不能解了而故思惟;於諸所有善說、善解,有脫、無縛,應可思惟無顛倒法,所謂契經及應頌等,乃至廣說,不能解了而不思惟,如是亦名非理作意。由此作意,不欲寂靜,不為調伏,不為涅槃,故名非理。又復聽聞不正法故,依三言事增上緣力,顯示過去、未來、現在計我品類。即由如是增上力故,於三世境起不如理作意思惟:謂於過去,分別計我,或有、或無;未來、現在,當知亦爾。彼既如是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或緣所取事,或緣能取事,此不如理作意思惟,或即諸行分別有我,或離諸行分別有我。彼於所計得決定時,若緣所取事分別為我,或成常見,由此見故,作是思惟:我有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常;或成斷見,由此見故,作是思惟:我無其我,於現法中是實是常。若緣能取事計有我見,分別為我,作是思惟:我今以我觀察於我;或謂我我先有今無,作是思惟:我今以我觀察無我。或復既緣能取之事,計無我見,於現法中,以其無我分別為我,作是思惟:我今以其無我,隨觀昔曾有我。如是且說所取、能取差別五相,不如正理作意思惟五種見處,謂即三世所有諸行分別有我。又復由於不如正理比度作意,離於諸行分別有我,彼謂如是所計實我,或自能作感後有業,名能作者。或他令作,名等作者。或自能起現法士用,名能起者。或他令起,名等起者。或自己作後有業故,或他令作後有業故,感果異熟,名能生者。或自能起現士用故,或他等起現士用故,得士用果,名等生者。或由自見,或由他見,隨起言說;如是或由自聞、覺、知,或由他聞、覺、知,隨起言說,名能說者。或於妻子及奴婢等所有家屬,隨其所應,施設教敕,令住其處,如是亦復名能說者。或復當來業果已生,名能受者。或於現法諸士夫果,已現等生,名等受者。或於過去彼彼生中,造作種種善、不善業,今於現法領受種種彼果異熟,名領受者。或有乃至壽量減盡而便夭喪,能捨此蘊,能續餘蘊,若異此者,既無有我,云何得成!如上所說諸所作事,是名第六不如正理作意思惟所攝見處。如是諸見,且說皆以薩迦耶見為其自性,能生其餘。薩迦耶見以為根本所有見趣,故名見處。由能障礙能取真實微妙慧故,名見稠林。損善法故,名見曠野。勞役他故,名見厭背。欲求、有求所行歷故,名見行歷。詰責他論,免脫己論而動搖故,名見動搖。能善結構後有苦故,名為見結。習行如是諸邪行者,於現法中未現前漏,令起現前;既現前已,令依下品起其中品,令依中品起其上品:由此為因,生起當來老病死等一切苦法。如是當知,由於如理及不如理不實知故,造作苦諦、集諦雜染。與此相違,聽聞正法,起正勝解,於其如理,無不如理顛倒妄想;於其如理,如實了知是其如理,廣說乃至於應思惟無顛倒法,能正思惟。由此因緣,於三世行并其所取及以能取,如實隨觀無我、我所。當於聖諦入現觀時,於見所斷所有諸漏,皆得解脫。得此事已,於上修道所斷諸漏,為令無餘永斷滅故,精勤修習四種因緣。何等為四?一、善護身故,二、善守根故,三、善住念故,四、如先所得出世間道,以達世間出沒妙慧多修習故。善護身者,謂正安住,遠避惡象,乃至廣說,如聲聞地。由遠避故,於盡諸漏無有障礙。善守根者,謂正安住,於諸可愛現前境界,非理淨相,能正遠離,如理思惟彼不淨相。善住念者,謂住四處:一者、安住思擇受用衣服等處;二者、安住能正除遣處靜現行惡尋思處;三者、安住能正忍受發勤精進,所生疲倦、疏惡、不正淋漏等苦,他麤惡言所生諸苦,界不平等所生苦處;四者、安住於所修道,依不放逸,無雜住處。由正安住如是四處,名善住念。彼由如是善護身故,善守根故,善住念故,如先所得出世間道善修習故、於修所斷所有諸漏,皆能解脫,及隨證得最極究竟。
30.中阿含30經-象跡喻經
「攝」:復次、若有說言:此四聖諦唯是境界,或有其我,或有有情,緣此聖諦修諸善法。應告彼言:勿作是說!所以者何?諸有無量世、出世間善法生起,一切皆歸四聖諦攝。當知諸法略有二種:一、能知智,二、所知境。其能知智,亦所知境,是故諸智俱行善法,無不攝在四聖諦中。彼復修習循身念故,觀品、止品所有善法,始修業地,已作辦地,總得生起。云何名為修循身念?謂若有住始修業地,如理攀緣若內、若外諸大種色為境正念;或復由他愛與非愛增語有對觸現行時,如理攀緣觸、受、想、行,及與諸識為境正念。或若有住已作辦地,如理攀緣諸所造色為境正念,或復如理攀緣作意,及彼所生受、想、行、識為境正念。如是一切,略攝名為修循身念。當知此念,或緣色身,或緣名身。云何名觀?云何生起觀品善法?謂於內、外諸大種色,及所餘蘊,正決擇慧說名為觀。若有從初,無倒修習分析聚想;於外大種,由觀劫盡修無常想;於內大種所合成身,由觀唯食,漸漸不淨,修不淨想;由觀從愛所生長性,及於後際老死法性,修無常想及與苦想。若於此身,一切愚夫不能如實了知體是無常、苦故,或執為我,或執我所。即於此身,具足多聞諸聖弟子,如實知故,無有所執,是即能修苦、無我想。此無我想,由於其身唯有界想。有此想故,若復由他愛與非愛增語有對諸觸現行,言非愛者,即是手足、杖塊等觸,彼則於此及此為緣所有受等無色諸行,正觀無常,離愛、離恚、唯觀有界。心緣此身正安住故,如是亦名遠離愚癡。如是所有分析聚想,於外大種修無常想,於內大種修不淨想,若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於所生起受等諸法,依大種身修無常想,離貪瞋癡。如是觀品無量善法,始修業地,由正修習循身念故,皆得生起。云何名止?云何生起止品善法?謂由修習循身念故,以觀為依,如理修止。又言止者,謂於其內正安住心。止品善法者,謂得如是正思擇力,攀緣鋸喻沙門教授,於怨家所正修忍辱,又即緣彼無倒修慈;既由忍、慈所攝受故,戒得清淨。觀戒淨故,作是思惟:我今已於大師聖教微有所作。由是因緣,無所憂悔,無憂悔故深生歡喜,廣說乃至得三摩地。彼於爾時,由靜定心,乃至獲得第四靜慮。此三摩地,行拘執故,未能雙運無功用轉,未善清淨。為欲令其善清淨故,修如前說四支所攝不放逸行,發勤精進,無有怯弱,乃至廣說。彼於後時,第四靜慮清淨鮮白。若復為其靜定愛味漂轉其心,不能於定正捨而住,於滅涅槃不觀寂靜,彼乃依佛、或法、或僧,深生厭恥,作是念言:我依如來大師佛寶,法毘奈耶善說法寶,無倒修習善行僧寶,為無所得非有所得,是其惡得非為善得,於薩迦耶愛藏而住,於滅涅槃不觀寂靜。彼由內心善調柔故,纔生厭恥,便能安住引沙門義平等妙捨,於滅、涅槃能觀寂靜。生起如是止品善法,所謂忍,慈,尸羅清淨,無悔歡喜,廣說乃至得三摩地;四支所攝不放逸行,引沙門義,平等善捨,觀滅、涅槃、寂靜功德。彼於爾時,由二因緣,多有所作:一、由其妙慧,於大師教,為盡諸漏,能淨修治第四靜慮故。二、於薩迦耶心增上捨故,齊此名為始修業地,究竟成滿。從是已後,於所修習不生喜足,為欲趣入已作辦地,修循身念。觀造色身,如草木、泥,及彼所生餘非色法。以如實慧,通達緣起,能隨趣入如實諦智。既得入已,依上修道、於去、來、今諸根境界,能起厭患,乃至解脫。能如實知我已解脫,如是名為已作辦地。修循身念所生善法:謂觀色身如草木、泥想,如是觀察無色諸法,真實妙慧通達緣起,能隨趣入四聖諦智,於修道中能起厭患,離欲,解脫,解脫智見。齊是名為於大師教,以其妙慧所應作事,皆已作訖。所以者何?一切自義,皆已究竟,從此已後,更無所作,非於作已復須分別。若有作已,餘時退失,當更有作,此作雖作,非畢竟作,如諸異生,以世間道而得解脫。此中若先始修業地有漏善法,若後所有已作辨地無漏善法,如是一切隨其所應,當知皆入四聖諦攝。
32.中阿含119經-說處經
問記: 復次、即依如上所說差別,應生問論。標舉者,謂由未了義理;記別者,謂由已了義理。當知此中,由四因緣,能請問者不應與言;由四因緣,能記別者不應與言。前四種者:一、於現量,二、於應理,三、於其因,四、於非因。謂等示現時而不領解;比度分別正施設時而不領解;汝自修行,自然當了而不領解;正智論者親自演說,由此至教亦不領解。是故於此能請問者,不應與言。後四種者,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諸法皆無有我,一切生處皆不可樂,淨、不淨業終無失壞,是一向記。故思造業當受於苦,此非一向;獲得於捨,於現法中定般涅槃,亦非一向。若有問言;造作業已往善趣不?應反詰云:汝問何業?若有問言:修習道已得涅槃不?應反詰云:汝問何道?為是世間,為出世間?置記論者,謂依一切所有見趣。如是四種正答問者,名善能記,應可與言;與此相違,不應與言。
33.中阿含22經-成就戒經
復次、諸佛如來有二記別:一、共外道,二者、不共。共外道者,記諸弟子當生處等。言不共者,終不記別有生者等。有二識火熾然所依:一、微細愛,二、麤名色。欲、色二界愛所生識,名、色為依;愛若止息,乃至壽量,其識相續隨轉而住。若無色界愛所生識,但緣其名而得住立;愛若斷滅,乃至壽量,其識相續隨轉而住。又於色界,此愛為依,生中有識,即愛為依,令於中有般涅槃者暫爾安住;此愛若斷,即於爾時其識謝滅。復有二種意所生身:一者、色界意所生身,二、無色界意所生身;謂由定地意門方便,而能集成二生身故。又諸如來,略有二種善避他論:一者、能避定不應記,作不定論;二者、能避決定應記,作不定論,如說喜樂色等義別,如是喜樂取等義別,應知亦爾。
34.中阿含103經-師子吼經
「沙門」: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切皆空。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故;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云何名為內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四者、污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聞地已辯其相。內法道者,云何為道?謂八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道為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尚無污道,況得有餘!內法究竟者,云何究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續。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得證淨智。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解脫。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染著,由修染著。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二邊。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法大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35.中阿含162經-分別六界經
「沙門義」:復次、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特伽羅。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云何名智?謂心清淨,增上慧依處。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云何慧依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云何捨依處?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現法樂住。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退。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為淋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於彼一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36.中阿含1經-善法經
「喜樂」:
(7)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為七?一、聞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所緣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失壞故。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飲等義,如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受用法者,謂於沙門眾。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應如是語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言終所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有所說。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如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語?謂言不高疏,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於己所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乃至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又信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思勝辯才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得諸漏永盡。
37.中阿含113經-諸法本經
「一切法」: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奈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彼以為觸集。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又彼為求所有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又念增上起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故說彼定為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為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解脫以為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應知此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依止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慧為最勝,名增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為三學及彼依持。解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想。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惰,薩迦耶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行。云何名為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如前已廣分別。
38.中阿含112經-阿奴波經
「數取趣」:復次、於其六種補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云何名六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於佛善說法毘奈耶,獲得淨信,廣說乃至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於後時,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說法毘奈耶,於惡說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特伽羅。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俱行二法毘奈耶行;由彼為因,於現法中,成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善說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增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來成清淨法。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為因,串習出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遇緣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此中第一補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說法毘奈耶,於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說法毘奈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增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明闇諸不善法為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為所對治。如是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義故;今世惡說法毘奈耶,如乾葦舍。又彼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義故;今世善說法毘奈耶,如乾葦舍。又彼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說法毘奈耶,由損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說法毘奈耶,由斷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此中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有。
39.中阿含75經-淨不動道經
「二染」: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子為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為斷除後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若於一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如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槃,五、聖解脫。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二者、諸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三者、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憤發因緣。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一、自性故,二、所緣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緣故者,謂若內、若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倒想。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說名廣大,何以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說名廣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住持其心。又我已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心。由此淨信增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謂外欲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尋伺、喜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為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緣動得遠離故,當知建立為無動處。以要言之,緣所有定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一切緣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緣無所有定,當知名為無上想定。從此已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說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其無上者,無我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為第二趣行。此第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真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生等苦故,說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以生等苦,為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因緣,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增長所有新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40.SN. 48.40.
復次,此四靜慮,亦得名為出諸受事。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相中出離捨根。
[解]復次,這四種靜慮,也可以稱為從種種的受解脫出來。如何說?因為有欲,故有憂愁,初靜慮已離欲故,所以離憂愁。第二靜慮出離苦惱。第三靜慮出離喜。第四靜慮出離樂。於無相中出離捨。
1)如薄伽梵《無倒經》中說如是言:苾芻!憂根生已,應當如實了知:生者,此於何位?謂即於此斷方便位,若為憂根間心相續,爾時應知。
[解]如薄伽梵在《無倒經》中說如是言:苾芻!憂出現以後,應當如實了知:這個憂根在什麼階段會出現呢?以修學聖道為方便,在斷除世間的苦,斷除愛、見煩惱的過程中,心裏頭會有憂。如果在修行時,平靜相續的心為憂根所間斷,那個時候,應當知道:我內心有憂。
又應并此因、緣及序,若相、若行,皆如實知者。
[解]不但是此憂生起要如實知,並且造成憂生起的因、緣,由此因緣而生出憂,憂的相貌、憂的活動,都要如實知。
云何知因?謂了知此種子相續。
[解]什麼樣的因,應當要知道呢?憂的種子,長久以來相續存在心裏,應當要知道。
云何知緣?謂了知此種所不攝,所依、助伴。
[解]什麼樣的緣,應當要知道呢?不屬於這個憂的種子;以六根為所依,令憂愁生起;以所緣境為助伴,幫助憂愁生起,這些應當要知道。
云何知序?謂知憂根託此事生。即是能發憂根之相,及無知種子。
[解]什麼樣的序,應當要知道呢?依託因和緣,而憂生起,這些應當要知道。就是能夠發生憂根的相,及無知種子。
《披尋記》三六九頁:云何知序等者:序謂所由,由託此事令生起故。此復云何?謂染汙相或出離欲俱行善相,是名能發憂根之相。非理作意所引無明隨眠,是名能發憂根無知種子。如是二種皆憂所託,由之而生,故名為序。
[解]云何知序等者:序就是所從來,由於這個原因,令這個憂愁生起。為什麼會生出憂愁呢?就是染汙相或是與出離欲同時活動的善相,是名能發憂根的相。被不合道理的作意所引發出來的無明隨眠,是名為能發憂根的無知種子。這二種都是憂生起所寄託之處,所以名為序。
云何知相?謂了知此是慼行相。
[解]憂是什麼相貌,應當要知道呢?了知此憂是憂鬱不樂的相貌。
云何知行?謂了知此能發之行,即不如理作意相應思也。
[解]什麼樣的行,應當要知道呢?了知此憂生起之後所帶動的其他活動,而這些活動是不合道理。
如是知已,於出離中極制持心者,云何制持?謂於染污行制攝其心;於思惟修,任持堅住。
[解]這樣觀察憂怎麼生起、怎麼因緣、什麼相貌?知道了以後,在出離憂的過程中,儘量管制、把持心。怎麼樣管制、把持呢?在染汙行上,要制止、收攝其心,令心不要憂。在修慧中思惟,保持於念處,堅定的安住於念處。
《披尋記》三六九頁:謂於染汙行制攝其心等者:此中二句,別釋制持。欲所引憂或不善所引憂,名染汙行。心無染惱,令不趣入、流散、馳騁染汙行中,是名於染汙行制攝其心。由思擇力了知彼憂染惱過患,方便修習令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安住、愛樂離憂性中,是名於思惟修,任持、堅住。
又於是中無餘盡滅乃至究竟者,謂滅隨眠故,滅諸纏故。世間靜慮但能漸捨彼品麤重,不拔種子。若異此者,種永拔故,後不應生。無漏靜慮,二種俱捨。如是於餘隨應當知。
[解]又經上說:於是中無餘盡滅乃至究竟者,這句話什麼意思呢?因為滅除憂的隨眠,滅除憂的纏。無餘盡滅,是滅諸纏。究竟,就是滅隨眠。世間靜慮只能逐漸地捨離彼憂愁那一類的現行煩惱所造成的無堪能性,不能夠拔除憂愁的種子。若道理不是這樣,而是世間靜慮能永久的消滅煩惱種子的話,以後來到世間就不應該生煩惱,為什麼他們還會生煩惱呢?修學無漏靜慮,煩惱的現行能棄捨,煩惱的種子也能棄捨。如是對於其餘的苦根、喜、樂、捨諸根,隨應當知。
2)問:以何等相,了知憂根?答:或染污相,或出離欲俱行善相。
[解]問:以什麼樣的相貌,來了知憂根?答:或是染汙相,或是出離欲俱行善相。
《披尋記》三六九頁:或染汙相等者:依耽嗜憂名染汙相。此復云何?謂於眼所識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依出離憂,名離欲俱行善相。此復云何?謂即於諸色乃至諸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義如顯揚論說。(顯揚論五卷十頁)。
[解]或染汙相等者:依於愛著五欲,所以有憂,稱為染汙相。這是什麼意思?就是眼識乃至意識,去分別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若遇到可喜、可樂、可愛、可著、可染,這些令人滿意的六境,會生起憂。為什麼呢?或是顧慮已得到的五欲若改變,就不能得到現在所得的可愛境界,心裏面顧慮會失掉而憂愁。或者憶念以前經過的五欲,這時候五欲已經過去,或者是耗盡一部份,或者是完全滅掉。或者是與境界分離,或者是境界變化,而令心裏面有憂。這些是因為執著心、愛著心而生憂愁,這是染汙相,所以名為依於愛著五欲而來的憂。依於出離欲,而生起憂愁,名為與出離欲同時活動的善相。這又是怎麼回事?對於種種色,乃至種種法,知道是無常,會變化,會滅沒。又對於先前及現今所有種種色,知道是無常、苦、變化。這樣覺悟以後,對於解脫五欲的殊勝,能發起想要體證的願望。長期的修學尚未成就這時候,心裏就想:我什麼時候才能得三昧樂呢?就像聖人們所成就的三昧樂那樣呢?這樣子對於聖人的解脫樂,想要體證,希求願得,而有害怕擔憂,是名為依出離憂。
苦根者,或由自等增上力故,或由身勞增上力故,或火燒等增上力故,或他逼等增上力故,諸離欲者猶尚生起。
[解]苦惱如何生起?或者是因為自己等增勝上進的力量。或者是因為身體勞作的增勝上進的力量。或是用火燒、水淹、刀砍等增勝上進的力量。或是其他有情逼迫等增勝上進的力量。離開欲的人,也還有這些事情。
《披尋記》三七○頁:或由自等增上力故等者:所得自體,或由自害,或由他害,名由自等增上故苦。久處住等威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名由身勞增上故苦。若火所燒、若水所壞、若風所燥、名火燒等增上故苦。由他種種逼惱因緣能為損害,名他逼等增上故苦。如是諸苦,初靜慮中猶未能斷,由是說言諸離欲者,猶尚生起。
喜根者,謂第二靜慮中,即第二靜慮地攝。樂根者,謂第三靜慮中,即第三靜慮地攝。
[解]什麼是喜根?在第二靜慮中,屬於第二靜慮都叫做喜,包括與喜相應的觸、作意、受、想、思等。什麼是樂根?第三靜慮中,屬於第三靜慮都叫做樂,包括與樂相應的觸、作意、受、想、思等。
3)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品麤重,猶未斷故。
[解]問:為什麼苦根,在初靜慮中,還沒有斷呢?答:彼苦的品類麤重,還沒有斷的緣故。
《披尋記》三七○頁:彼品麤重猶未斷故者:此中麤重,謂怖畏麤重、勞倦麤重、大種乖違麤重、及報麤重。如次配前四增上力應知。
問:何緣生在初靜慮者,苦根未斷,而不現行?答: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彼已斷故。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應無。由二俱有喜及樂故。而經中說由出諸受,靜慮差別。又此應無尋伺寂靜麤重斷滅所作差別。如是餘根,彼品麤重,漸次斷故;上諸靜慮,斷有差別。
[解]問:什麼原因生在初靜慮天者,這幾種麤重的苦都不會現出來,但是苦根還沒有斷?因為憂愁是幫助苦、陪伴苦、與苦互相對應,這個憂愁所攝的諸苦,彼生於初靜慮者,已經斷除憂愁的緣故,所以苦惱沒有助伴不能現行。假設初禪已經斷掉苦根的話,那麼此行者入初靜慮和第二靜慮的時候,由領受所作的樂住,就沒有差別。因為初禪和二禪都有喜和樂的緣故。而且經上說:由於從受出離,而說靜慮有所差別。又若是初靜慮已經斷掉苦根,應該沒有尋伺寂靜麤重斷滅所作的差別。因為初禪有尋有伺,尋伺不寂靜所以不能斷除苦的麤重。第二禪的時候,破除尋伺,能把苦的麤重斷除。同樣的其餘的喜根、樂根、捨根,都有麤重,逐漸次第的斷除的緣故,其上的種種禪定,斷除的受有不同。就是三禪能斷喜,四禪能斷樂,四禪乃至到空無邊處定以上只是捨,最後到滅盡定或是無相心定又斷除捨受。
《披尋記》三七一頁:若初靜慮已斷苦根等者:此中義顯入初靜慮及第二靜慮時,但由出離憂苦二受有差別故,靜慮成別,不由喜樂二受所作住有差別,故作是難:若初靜慮已斷苦根,此與第二靜慮差別應無。
cf.雜阿含474經 :阿難白佛言:云何世尊以諸漸次寂滅故說?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空入處正受時,色想寂滅;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寂滅;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寂滅;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寂滅;想受滅正受時,想、受寂滅,是名漸次諸行寂滅。阿難白佛言:世尊!云何漸次諸行止息?佛告阿難:初禪正受時,言語止息;二禪正受時,覺、觀止息;三禪正受時,喜心止息;四禪正受時,出、入息止息;空入處正受時,色想止息;識入處正受時,空入處想止息;無所有入處正受時,識入處想止息;非想非非想入處正受時,無所有入處想止息;想受滅正受時,想、受止息,是名漸次諸行止息。阿難白佛:世尊!是名漸次諸行止息。佛告阿難:復有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如是止息於餘止息無過上者。阿難白佛:何等為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佛告阿難:於貪欲心不樂、解脫,恚、癡心不樂、解脫,是名勝止息、奇特止息、上止息、無上止息,諸餘止息無過上者。
4)又無相者,經中說為無相心定。於此定中捨根永滅,但害隨眠,彼品麤重無餘斷故。非滅現纏,住無相定必有受故。於此定中,容有三受謂喜、樂、捨。非彼諸受得有隨眠,煩惱斷故,說以為斷。彼品麤重,說名隨眠。又此捨根,乃至何處?當知始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
[解]又什麼是無相呢?經中說為無相心定。在此無相心定中,捨根永滅。只是消滅煩惱的隨眠,彼愛、見煩惱種類的隨眠沒有剩餘,全部斷除的緣故。並不是滅掉與纏煩惱在一起的的捨受,安住在無相三昧的聖人,必定是有受的緣故。在這無相心定中,容許有三種受,就是喜受、樂受、捨受。不是無相心定裏面那個無漏的受還有煩惱種子。為什麼呢?因為阿羅漢以上的聖人愛煩惱、見煩惱都斷掉,只剩無漏的受,所以說為斷。彼煩惱品類的種子說為隨眠,又此捨根到什麼地方為止呢?應當知道,從第四靜慮的時候開始有捨受,一直到無色界天的有頂,就是非想非非想定,在這個範圍內都是捨受。若是滅盡定,就沒有捨受。
41.長阿含9經-眾集經
復有六種順出離界,如經廣說:「謂我已修慈,乃至我已離諸我慢,然我猶為疑惑毒箭,悶亂其心。是故慈等,於恚、害等非正對治。」當知為捨如是邪執,建立此界。是中恚等離欲對治,有差別故,建立前四。對治相故,觀察聖住得道理故,建立無相。觀察究竟正道理故,建立第六。
[解]復有六種順出離界,如經廣說:「我已經修慈、悲、喜、捨、無相、離我慢等,然而我現在還是為如毒箭般的疑惑所傷害。我內心氣悶、煩亂。所以佛說的慈等六順出離界,對於恚、害等尋伺,不是真實能消除這些過失。」應當知道佛陀為了對治這樣的邪執,所以建立這六種界。在此中,恚、害、不樂、貪恚,離欲對治有不同故,所以建立前面慈、悲、喜、捨四種。因為要對治相的緣故,因為觀察能得聖住的道理緣故,所以建立無相。因為觀察到究竟解脫的真實道理故,建立第六。
《披尋記》三七七頁: 對治相故等者:由隨相識於時時中擾亂心故,是名為相。對治此故,建立無相。言聖住者:謂空住、無願住、無相住、滅盡定住。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三十四卷二十五頁)。心正安住彼聖住中,是名為得;觀察能得聖住道理,建立無相。云何道理?謂由不思惟一切相故,及正思惟無相界故,能入無相心定。如下無相三摩地中說(陵本十二卷九頁)。
《披尋記》三七七頁:觀察究竟正道理故者:修加行中,微細我慢與心俱行,能障現觀。證現觀時,彼慢斷滅,由此能趣究竟解脫。以不復能依諸妄見而有所作,及於自證而有疑惑故,由觀察此建立第六順出離界。
cf.雜阿含80經: 若比丘於空閑處,樹下坐,善觀色無常、磨滅、離欲之法。如是,觀察受、想、行、識無常、磨滅、離欲之法;觀察彼陰無常、磨滅、不堅固、變易法,心樂清淨解脫,是名為空。如是觀者,亦不能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色相斷;聲、香、味、觸、法相斷,是名無相。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貪相斷;瞋恚、癡相斷,是名無所有。如是觀者,猶未離慢知見清淨。復有正思惟三昧,觀察我所從何而生?觀察我、我所,從若見、若聞、若嗅,若嘗、若觸、若識而生。復作是觀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識因緣為常,為無常?復作是思惟:若因,若緣而生識者,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復次,彼因、彼緣皆悉無常,彼所生識云何有常!無常者,是有為行,從緣起,是患法、滅法、離欲法、斷知法,是名聖法印知見清淨。
cf.雜阿含502經 :我獨一靜處,作如是念:云何名為聖住?復作是念:若有比丘不念一切相,無相心正受,身作證具足住,是名聖住。我作是念:我當於此聖住不念一切相,無相心正受身作證具足住、多住。多住已,取相心生。
慈對治恚,無損行轉故。悲對治害,為除他苦,勝樂行轉故。喜治不樂,於他樂事,隨喜行轉故。捨治貪恚,俱捨行轉故。無相對治一切眾相,相相違故。若離我慢,於自解脫,或所證中,定無疑惑。故離我慢,是彼對治。此諸出離,定能出離一切恚等。不善修故,恚等過失,容可現行。
[解]慈心能對治瞋恚,因為沒有損害心的生起,沒有損害人的惡行生起。悲心能對治害,為了消除他人的苦,殊勝安樂的心生起的緣故。喜心能對治不樂,對於他人有快樂的事,隨順歡喜的心生起的緣故。捨心能對治貪與恚,因為平等的心生起的緣故。無相心三昧能對治一切眾相,與相彼此違反的緣故。若是離我慢,對於自己見道所斷的煩惱,能解脫三惡趣,或所證的四證淨,決定沒有疑惑。因此,離我慢,是對彼疑惑的對治。此六種出離,決定能夠出離一切恚等煩惱。因為不能夠善巧地修行,恚等過失可能會現行。
又前五種順出離界,初之四種,天住所攝;第五一種,聖住所攝。今此六種順出離界,前之四種,梵住所攝;第五、第六,聖住所攝。
[解]又前面五種順出離界,最初四種,屬於天住,第五的一種,屬於聖住。現在此六種順出離界,前面的四種,屬於四梵住;第五、第六,屬於聖住。
《披尋記》三七九頁:初之四種天住所攝等者:謂諸靜慮、諸無色住,是名天住。欲、恚、害出離,靜慮天住所攝。及色出離,無色天住所攝。薩迦耶滅,聖住所攝。謂修空、無願、無相為加行故。
復次,能超恚等諸過失故,名為出離;於出離時,正可憑仗,故名為依。世尊說依,略有四種:一、法是依非數取趣;二、義是依非文;三、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經;四、智是依非識。此四種依,因何建立?補特伽羅四種別故。謂因諂詐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初依;因順世間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二;因住自見取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三;因聞為極補特伽羅差別故,建立第四;因其諂詐,說法是依,非數取趣。要與彼論分別決擇,方證正智;非唯由彼現威儀故。
[解]復次,能夠超越恚等諸過失的緣故,名為出離。在出離煩惱的時候,真正地可作為依靠,所以名為依。世尊說依,簡略地說有四種:第一,佛所說的法是依止處,不是說法的人。第二,文字所詮說的意義是依止處,不是文字。第三,意義明了或究竟的經是依止處,不是意義不明了或不究竟的經。第四,無漏智是依止處,不是有分別的識。什麼理由建立這四種依呢?因為人有四種差別,所以建立這四種依。因為有諂、詐補特伽羅的差別,所以建立初依。因為隨順世間補特伽羅的差別,所以建立第二依。安住於自己的見解而取著的補特伽羅差別故,所以建立第三。以聽聞為極至補特伽羅的差別,所以建立第四。因為其人諂詐,所以佛說:法才是依止處,不是人。要與彼談論,分辨所說的道理,決擇勝義諦,方能證明此人是有正智正見,不是因為由於彼展現出威儀。
《披尋記》三七九頁:謂因諂詐補特伽羅差別等者:謂彼諂詐補特伽羅未能證得沙門果法,因此失故,建立唯法是依,非數取趣。又順世間補特伽羅樂著言論,未能知義,因此失故,建立唯義是依,非文。又住自見取補特伽羅執義非義,非義為義,因此失故,建立了義經是依,非不了義經。又聞為極補特伽羅彼以聽聞為其究竟,不求證得,因此失故,建立唯智是依,非識。
即於此中復有差別。謂佛宣說補特伽羅及與諸法,唯法是依,非數取趣。世俗言辭,不應執故。法又二種,謂文及義。唯義是依,非文。何以故?不應但聞,即為究竟。要須於義,思惟、籌量、審觀察故。佛所說經,或有了義,或不了義。觀察義時,了義是依,非不了義。世尊或時宣說依趣福、不動識,為往善趣故。或時宣說四聖諦智,為向涅槃故。於修法隨法行時,唯智是依,非識。
[解]在這裡,又有不同情況,就是佛說法有說到補特伽羅及與諸法,只有法是依止處,不是人。因為補特伽羅是世俗言辭,不應執為真實有。法又二種,文及義。只有義是依止處,不是文。為什麼?不應該但是聽聞法,就認為是究竟,要須於意義上,思惟、籌量、審慎觀察。佛所說的經,或有是了義,或是不了義。觀察佛所說的義,要依究竟的義才是義,不是不了義。世尊或是有時候說法,是依於趣向當來的福、不動識,為了前往善趣故。或有時候宣說通達四聖諦的智,為了趣向涅槃故。在修隨順涅槃法的八正道的時候,只有四聖諦的智是依止處,不是趣福、不動識的人天法。
《披尋記》三八○頁:世尊或時宣說依趣福不動識者:感人天業是名為福。定地諸業是名不動。此於現在已得生滅異熟識中,安置彼種令趣當生,由是名趣福不動識。
略於四時失不失故,建立四種補特伽羅。謂得法時、住持時、觀察義時、修法隨法行時。依四時故,建立四依。
[解]略要之義,在四時間有失與不失,所以建立四種補特伽羅。就是得法時、任持時、觀察義時,修法隨法行時。依此四時,所以建立四依。
《披尋記》三八○頁:略於四時失不失故等者:隨獲一種沙門果時,名得法時。多聞聞持,名任持時。觀察法句所詮表義,名觀察義時。修無倒業及正思修,名修法隨法行時。於此四時,彼四補特伽羅顛倒所依,是名為失。於佛建立無倒依止,是名不失。
42.增支部4集41經-定的修習經
1)復次,云何修定為得現法樂住?謂於四種現法樂住,方便道中所有修定,及未圓滿、清淨、鮮白諸根本地所有修定。為顯修習未曾得定,是故世尊說:初靜慮前方便道。
[解]復次,什麼是修定為了得到現法樂住?就是在現在的五蘊成就樂住,有四種就是四禪。為得到四禪,必須修習四禪的方便道,就是未到地定,所以為得根本定,就要修習未到地定。雖已得四種禪定,但是愛、見、慢、疑煩惱未除,所以定未圓滿、清淨、鮮白,需要繼續修定,以除煩惱。四個禪定前面皆有未到地定,為何獨說初禪的前方便道?為了顯示修習未曾得的定,所以世尊說:初靜慮前方便道。
《披尋記》:為顯修習未曾得定等者:此中意顯若如前說四近分定及四根本皆得修習,何故世尊唯說初靜慮中前方便道,不說所餘?為釋此難,故作是言:為顯修習未曾得定。然非唯爾,故不相違。
2)云何修定為得智、見?謂諸苾芻於光明相,慇懃懇到,審諦而取,如經廣說。當知此在能發天眼前,方便道所有修定。此中,天眼於諸色境能照能觀,說名為見。能知諸天如是名字,如是種類,乃至廣說。如《勝天經》,是名為智。
[解]什麼是修定為得智、見呢?諸苾芻對於光明的相貌,勤奮不懈、至誠懇切,審慎不虛而取光明相,如同經上詳說。應當知道這裡所說的取光明相,就是在能引發天眼通之前的方便道中所有修習的定。取光明相就是方便道,天眼通就是智見,依此光明相能引發天眼通的緣故。天眼通為什麼叫做智見呢?在這裡,天眼通對於一切的色境,能照了,能觀察,說名為見。能知諸天如是名字,如是各種類別的天,乃至也能知五趣、六道一切眾生,詳細如《勝天經》中所說,是名為智。
3)云何修定生分別慧?謂諦現觀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或為修習諸無礙解。
[解]什麼是修定為生分別慧?對於四聖諦,能夠現前分明地觀察,經由煖、頂、忍、世第一法等四善根進入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修四念處開始,經歷四善根的過程就是方便道,進入預流果向,生起無漏智的殊勝分別慧。或是修定為了修習四種無礙解。
《披尋記》四二六頁:或為修習諸無礙解者:無礙解有四: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訓詞無礙解,四、辯才無礙解,如是一切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為體。如集論說。(集論八卷四頁)。
4)云何修定為盡諸漏?謂阿羅漢果方便道中所有修定。
[解]什麼是修定為盡諸漏?就是阿羅漢果的方便道中所有修習的定。初果、二果、三果,是阿羅漢果的方便道。
43.長阿含18
復次,云何五現見三摩缽底?謂諸苾芻,即於此身等,廣說如經。已見諦者修此等至,是故名為現見等至。是諸修道所斷煩惱,制伏對治、斷滅對治及觀察斷。當知此中,總略體性。
[解]復次,什麼是五種現前而見的三摩缽底呢?諸苾芻,就是在此五蘊身等,廣說如經。為什麼稱為現前而見的等至呢?已經見到四聖諦的有學聖者,修習這個等至,因此名為現見等至。此現見三摩地是在修學聖道中,能斷其餘煩惱,哪些呢?一種是制伏對治,一種是斷滅對治,及觀察斷。應當知道這三種差別總起來說,就是現見三摩地的體性。
《披尋記》四三三頁:是諸修道所斷煩惱等者:此中制伏對治,謂觀身不淨,此有二別,謂內及外,是名初二現見等至。斷滅對治,謂觀識流轉,此亦二別,謂麤及細,是名第三第四現見等至。觀察於斷,是名第五現見等至。如是一切為所觀察總為三種,是故名為總略體性。
初不淨觀,方便念住,以為依止,為令欲貪不現行故,觀察內身種種不淨。
[解]見諦聖人,最初先修不淨觀。怎麼修呢?不淨觀就是方便念住,因為是斷煩惱的前方便,能伏住煩惱,因此以不淨觀為依止。為什麼要修這個不淨觀呢?為了令欲貪的心不現行、不活動的緣故,觀察自己的身體種種不淨。
《披尋記》四三四頁:觀察內身種種不淨者:謂內身中髮毛爪齒,廣說乃至淚汗屎尿,是名內身朽穢不淨。如下(聲聞地)說。(陵本二十六卷二十頁)
第二不淨觀,即彼念住以為依止,乃至觀察骨人之相,為令彼貪不現行故,觀察此身種種不淨,當知齊此名具觀察一切不淨。最極通達者,是青瘀等觀,品類次第,極逾越義。
[解]第二個三摩缽底是什麼呢?還是修不淨觀,就是方便念住以為依止,乃至觀察到骨人的相貌。為了令欲貪的心不現行、不活動的緣故,觀察這個身種種的不淨。應當知道到此界限,名為具足觀察一切不淨。什麼是最高程度的通達呢?觀察青瘀等九想,各各不同品類的次第,成就最高的程度超越,就是對於外身欲貪,心得清淨。
《披尋記》四三四頁:第二不淨觀至一切不淨者:謂外身中青瘀、膿爛,廣說乃至骨鎖,是名外身朽穢不淨。亦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六卷二十頁)又復觀察假名綵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相,是名觀察骨人之相。如是觀察別別勝解,名具觀察一切不淨。
最極通達等者:謂觀青瘀乃至骨鎖,令於外身淫欲淫貪心得清淨,是名此中極逾越義。
初不淨觀,觀察內身,現前安住種種不淨。後不淨觀,通達法性,觀察此身有如是法、有如是性,乃至廣說。
[解]第一個不淨觀,就是觀察內身的不淨時,不淨現前在心裏,且心能安住在種種的不淨。後面所說的外不淨觀,能通達法的體性,觀察我這個身體也有青瘀不淨等相,也有青瘀不淨等的特性,乃至廣說。
《披尋記》四三四頁:後不淨觀通達法性等者:謂觀青瘀不淨等相,是名有如是法;觀彼彼相性所應爾,是名有如是性。如是法性,內身外身平等共有,當知是名不淨共相。〈聲聞地〉中作如是說:諸若內身,外淨色相,未有變壞;若在外身,不淨色相,已有變壞。由在內身不淨色相,平等法性,相似法性,發起勝解,能自了知我淨色相,亦有如是同彼法性;若諸有情成就如是淨色相者,彼淨色相亦有如是同彼法性,譬如在外不淨相。(陵本三十卷十六頁)此中廣說,應如是知。
觀識流轉者,觀察此識生滅相續:或觀生身展轉相續,謂麤觀察,行緣識等。或觀剎那展轉相續,謂細觀察,若有貪心、離貪心等品類差別,荏苒過度彼彼日、夜、剎那、臘縛、牟呼栗多,於其中間,非一眾多種種心識,異生異滅。觀察有學未離欲者俱住二世,已離欲者惟住他世,阿羅漢果俱無所住。如是名為觀察於斷。
[解]什麼是觀察心的流動變化?觀察這一念心有生有滅,但是相續不斷。怎麼觀察呢?或是觀察這個父母所生的身體,是生死展轉相續,這是粗略的觀察。就是觀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等。行相比較粗顯,所以叫粗略的觀察。或是觀察心剎那生滅展轉相續,這是細觀察,有的時候貪心生起,有的時候離貪心生起,各式各樣的心,光陰荏苒,時間就這樣過去。彼彼日夜,剎那剎那的變化,一百二十個剎那,是一個怛剎那;六十個怛剎那是一個臘縛;三十個臘縛叫做一個牟呼栗多;三十個牟呼栗多,是一個晝夜。這樣子由剎那、臘縳、牟呼栗多,時間就過去了。就在這個時間裏,很多的各式各樣的分別心,不同的心生起又滅。觀察有學聖者,若是未離欲,就是愛著現在世和未來世而住。若是已離欲,只愛著未來世而住。若得阿羅漢果以後,現在世、未來世一切都不執著了。如此稱為觀察於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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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逸不死跡,放逸為死跡,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
48)無逸不死跡,放逸為死跡,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
[解]不放逸是不死的道路,也是因的意思。不死是什麼?就是涅槃。不放逸,就是修學戒定慧,就是涅槃的因。若是不修學戒定慧,隨順愛見的煩惱活動、放逸,就是流轉生死的一個因緣,所以放逸為死跡。若修學戒定慧,就得到涅槃。若不修學戒定慧,常放逸,就常在生死裏流轉。無逸是不死的跡。無逸,就是道諦。不死,就是涅槃。道諦是涅槃的道路,所以,是讚歎道諦。放逸為死跡,訶斥集諦,集諦是流轉生死的原因,是苦諦的一個因。無逸者不死,道諦修成功,就得到涅槃,這個是指滅諦。縱逸者常死,指苦諦。
1)今此頌中,云何無放逸是不死跡耶?謂如有一,依四所依,立四種護。謂命護、身護、心雜染護、正方便護,是名不放逸。此不放逸為依、為持,涅槃資糧未圓滿者,令速圓滿。已圓滿者,令於現法得般涅槃。
[解]今此頌中,什麼是無放逸是不死跡呢?譬如有一類人,依四種依止處,立出四種保護。哪四種?命護、力護、心雜染護、正方便護。是名不放逸。此不放逸為依為持,依不放逸為基礎用功修行,叫為依。以不放逸為主導者,叫作持。涅槃的資糧就是戒定慧,若沒有圓滿,使令戒定慧圓滿。已圓滿,令於現法得到不生不滅的第一義諦的境界。
《披尋記》六六三頁:依四所依立四種護等者:〈菩薩地〉說:依止處苦,有四所依。由依此故,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受具,成苾芻分。所謂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陵本四十二卷九頁)依此四依,立四種護:以法追求,不以非法,是名命護。為當存養,如法受用,是名力護。起惡尋思,應速除遣,是名心雜染護。能忍眾苦,精進無懈,是名正方便護。
[解]依四所依、立四種護等者:〈菩薩地〉說:依止處苦,有四所依。在佛的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成就苾芻的身分。四依,所謂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供身什物。什麼是依止處苦?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要向人家乞求,是個苦惱事情。雖然有這麼多的苦惱,而自己的道心不退,還是努力地修行得聖道。依此四依,立四種護。什麼是命護?如法地追求這個四依: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要實實在在,不要有欺騙的動機和行為。這叫做正命,就是你的命清淨,所以叫做命護。什麼是力護?有身體,才能修學聖道,所以應當要保存身體、要時時地長養,才有精神、有力量修學聖道。要如法地受用衣服、飲食、臥具、醫藥這些事情,不應該非法的受用、不合道理的受用,叫作力護。如法的受用四依,使令身體有力量修學聖道,這叫力護。什麼是心雜染護?內心若有雜染,趕快驅逐出去,保護內心的清淨。什麼是正方便護?因修行而來的這些很苦,乞求生命所需的四依的時候,也是很苦,都能夠忍受,能夠精進地修學聖道而不懈怠。
2)云何放逸為死跡耶?謂如有一居家白衣,於諸欲境耽著受用,造不善業。或有出家現四無護。謂命無護,乃至正方便無護。如是放逸,通於二品。謂在家品,及出家品。即此放逸為依、為持,樂生本行,造生本業,因此故生,生已壽終,生已夭沒。
[解]什麼是放逸為死跡耶?譬如有一類人,是在家、是個白衣,對於諸欲境耽著受用,造不善業。或有出家的人,不能命護,也不能力護,也不能心雜染護,也不能正方便護,也不能修學聖道,這樣的出家人,就叫做放逸。這樣放逸,通於二類,就是在家及出家這兩類。什麼叫作死跡呢?就是內心以此放逸為依止,而造作種種的過失。內心以放逸為主持。愛樂生為根本諸有漏行,造作生為根本諸有漏業。因為有這樣的願樂,又有這樣的行,造作出種種的事情,因此就有生命體。得到生命體以後,壽命到就結束。或者得到生命體以後,壽命沒有到就死掉。所以,若放逸的話,造作種種的罪過,就在生死裏流轉,流轉的時候,有時候壽命長,有的時候壽命短。
《披尋記》六六三頁:樂生本行,造生本業者:愛樂生為根本諸有漏行,是名樂生本行。造作生為根本諸有漏業,是名造生本業。
[解]樂生本行,造生本業者:愛樂這個生命,或者說愛樂自我,是根本。不只愛樂生命體,還繼續向前動,造作種種的業力,這些屬於有煩惱的活動,是名樂生本行。以生為根本的諸有漏業,這些有漏業令你得果報,所以,生為根本。什麼是生為根本?就是得生命體,造的業力裏面,最重要的就是業力令你得一個生命。造作這樣的業力,是名造生本業,生為根本的一切的有漏業。
3)云何無縱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耶?謂死有五種:一者、調善死。二者、不調善死。三者、過去死。四者、現在死。五者、未來死。若善修習,此無縱逸補特伽羅,於現在世由調善死,而正死時,由過去死已死,於過去世亦由不調善死,於現在世,不由不調善死而死,於未來世不由調善死,不由不調善死而死,故名不死。
[解]什麼是無縱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耶?有五種的死。一者、調善之死,就是修學戒定慧,煩惱被調伏的時候。初果聖人有我愛的現行,但是能調伏。若是三果聖人,我愛不現行,叫做調善的死亡。若是阿羅漢,也是調善。二者、不調善死,就是一般的凡夫,或者造善業、或者造惡業,死亡的時候心裏面苦惱。三者、過去的死亡。四者、現在的死亡。五者、未來的死亡。若善修習此無縱逸的補特伽羅,現在戒定慧修得很成功,所以死亡的時候,心裏面很調善。而正死亡的時侯,由於這個補特伽羅過去生中生命已經死掉,過去世聖道沒有修成功,死亡的時候不調善死。現在世因為修學聖道,心裏面調善,所以不由不調善而死。於未來世不由調善死、不由不調善死而死,故名不死。阿羅漢現在的色受想行識生命死掉,未來世不由調善死,不由不調善死而死,有漏的五蘊再不現前,所以叫做不死。
《披尋記》六六四頁:死有五種等者:清淨解脫死者,名調善死。不清淨不解脫死者,名不調善死。如〈意地〉說。(陵本一卷十五頁)過去死者,謂過去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現在死者,謂現在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如〈攝事分〉說。(陵本八十五卷十六頁)未來死者,準前應說未來諸行沒,乃至命根沒故死。
[解]死有五種等者:清淨解脫死者,名調善死。心裏面沒有煩惱的染污,就叫做清淨死。心裏面沒有煩惱的繫縛,就叫做解脫死。心裏面有很多的煩惱、很多苦惱,不清淨、也不解脫,這樣的死,名不調善死。如〈意地〉說。過去的色受想行識死沒,乃至命根滅故,叫做死。現在死者,現在諸行滅,乃至命根滅故,叫做死。沒,是指諸行。滅,是指命根。如〈攝事分〉說。未來死者,準前應說:未來諸行沒,乃至命根滅故死。
4)若有縱逸補特伽羅,於現在世由不調善死而正死時,於過去世亦由不調善死已死,於現在世即由不調善死而死,於未來世亦由不調善死當死,故名常死。
[解]若有放縱自己的眾生,不修學戒定慧,過去世沒修學聖道,現在世也不修學戒定慧,所以,於現在世即由不調善死而死亡。於未來世亦由不調善死當死,故名常死,所以,常流轉生死。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無縱逸者,道諦、滅諦。有縱逸者,集諦、苦諦。又略顯示處非處性、自業作性。前半顯示處非處性,後半顯示自業作性。
又前半顯示師於弟子作所應作,後半顯示諸弟子等自所作義。
[解]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無逸不死跡,這是道諦。無逸者不死,這是滅諦。放逸為死跡,是集諦。縱逸者常死,這是苦諦。又略顯示處非處智力性,自業智力是自業作性。無逸不死跡,放逸為死跡,這是處非處智力。修學聖道,是涅槃的因。若不修學聖道,放逸自己,那是流轉生死的因緣,這就是處;如果相反,就不是處。合乎道理就叫作處,不合乎道理叫作非處。無逸是不死跡,放逸為死跡,這是合道理,所以是處。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就是顯示,你的遭遇是你自己業力所創造,所以叫自業作性,這叫業智力。佛知道一切眾生所有的果報都是他自己的業力所成就。無逸不死跡,放逸為死跡,這顯示師長對於弟子作所應作的事情,就是開導這個道理:若修聖道是涅槃的因;若是放縱自己,是流轉生死的因。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後半顯示諸弟子自己努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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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法具尸羅,有慚言諦實,能保愛自身,亦令他所愛。
[解]能夠發心出家,持戒清淨,有慚愧心,說話真實不虛,這時候能保護你的安全,能得到安樂,也會令別的賢善的人對你有所尊重。
1)今此頌中,云何住法?謂於如來所證善說正法毘奈耶中,淨信出家,樂修梵行。
[解]今此頌中,什麼是住法?就是在佛陀所證悟的勝義諦,又能夠善巧方便地宣說所證悟的正法和毗奈耶中。對於佛所說的正法和毗奈耶有淨清的信心,能夠發心出家,能歡喜地修學聖道,安住在佛法裏面,由凡而聖用功修行,就叫作住法。
2)云何具尸羅?謂如是出家,如是愛樂故,於戒無缺,乃至無雜,相續而作,相續而轉,於諸學處能受、能學。
[解]什麼是具尸羅?就是這樣出煩惱的家,能夠在佛法裏面生歡喜心,因此之故,對於所受的戒法沒有缺少,持戒清淨就是無缺。善能守護別解脫律儀,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乃至無雜,相續而作,相續而轉。於諸學處能夠秉受,而且能夠不斷地學習。
《披尋記》六六八頁:於戒無缺等者:戒無虧損,是名無缺。離見執取,是名無雜。無穿無穴,名相續作。若穿穴已,如法還淨,名相續轉。
[解]於戒無缺等者:戒無虧損,叫作無缺。離見執取,是名無雜。離見執取,能持戒清淨而還沒有執著,我持戒清淨,輕視其他的人,沒有這種執著心,叫作無雜。無穿無穴,名相續作,就是不間斷地警覺自己持戒清淨。無穿無穴,不破戒、持戒清淨。因穿破而有穴,破戒的時候就不清淨、就有漏洞。如果破輕微的戒,依據佛所制定的律法,能懺悔恢復清淨,叫作相續轉。
3)云何有慚?謂慚於可慚,慚於能生惡不善法。謂能順惡戒、冗戒因緣 ,即不正相、不正尋思,若諸煩惱及隨順惱。
[解]什麼是有慚?就是發慚愧心,自己沒能斷煩惱,時時地有煩惱的活動,或者是破戒,有慚愧心。對於所慚愧,能發慚愧心。什麼是所慚?自己的身口意能發生有罪過、無利益的事情,這是可慚愧的地方。就是說在身口意上能順生惡戒的因緣。惡戒,身口意有惡的行動,戒就不清淨,就叫惡戒。什麼是惡戒?冗戒,就是不守戒,不守戒就是破戒,戒不清淨。能順生惡戒、冗戒的因緣,就是內心的煩惱,這是可慚愧的地方。哪些?內心不合道理的觀察,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就是內心的貪瞋癡的煩惱及隨煩惱,譬如說昏沈、掉舉、散亂、不正知,這些都是破戒的因緣,是可慚愧的地方。
4)云何言諦實?謂發露諸惡,不藏諸惡。若有所犯,即於智者同梵行邊,如實自舉,如法對治。
[解]什麼是語言是真實的?若是身口意上有過失的時候,能坦白把這些過失發露出來,不隱藏在心裏面。若是犯戒的話,就在有大智慧的人、或者是同修聖道的人的旁邊,如真實的情況把它發露出來,隨其所宜懺悔、對治消除他的過失。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四因所攝尸羅清淨。謂能正受故;受已不冗故,遠離冗因故,雖由無知放逸冗已,即便如法而對治故。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於此頌中,略顯四個原因,尸羅就會清淨。哪四種?一、能正受故。最初出家,能夠很如法的受戒。二、受已不冗故。受戒以後,再不犯戒,戒清淨。三、遠離冗因故。知道什麼是犯戒的因緣,能夠遠離,戒律會清淨。四、有些事情自己無知、不明白,由於無知,內心放逸,犯戒。雖然是這樣子,立刻依法懺悔,對治過失。當知是名此中的要義、略義。
《披尋記》六六九頁:略顯四因所攝尸羅清淨等者:此中四因,如次配釋初二句頌所說四義應知。言由無知放逸冗已等者,謂由無知犯所犯罪,或由放逸犯所犯罪,意顯此所犯罪是不染污,尚能即便如法對治,何況染犯?義如〈攝事分〉說。(陵本九十九卷六頁)
[解]略顯四因所攝尸羅清淨等者:初二句頌就是住法,就是受戒。具尸羅,就是持戒。有慚愧、言諦實,這四個義,就是這四個因緣持戒清淨。言由無知放逸冗已等者,謂由無知犯所犯罪之後,或由放逸犯所犯罪,意顯此所犯罪是不染污,就是不是由自己的染污心,或者高慢,或者瞋恨而犯戒。現在由無知、懶惰懈怠而犯,就叫做不染污心犯戒,還能夠立刻地懺悔對治,何況染污心犯戒呢?。義如〈攝事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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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見他惡業,能審諦思惟,自身終不為,由彼業能縛。
1)今此頌中,云何見他惡業,審諦思惟?謂如有一,或善男子、或善女人為性聰慧,成就如理諦觀法忍。見他現行惡行因故,便遭種種挫辱楚撻,又為王人執至王所,廣說如經,乃至斷命。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即於現法,還受如是辛楚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終不應為、終不應作、終不應行、終不應犯。
[解]今此頌中,什麼是見他惡業,審諦思惟?見到別人做很多罪過的事情,見到以後,自己能夠深刻地、很認真地思惟觀察這件事?就是譬如有一類人,或者是善男子、或者是善女人,心性特別地有智慧,成就如苦集滅道四諦理觀察,得到忍,決定無疑。諸行是無常、是無我、是空,這樣的智慧決定,叫做如理諦觀法忍,還沒得聖道。見到其他的人,表現出來的行動是惡,做很多罪過的事情。以此為因的緣故,就會遭遇到很多的挫辱,受到人家的毀辱,受到很苦痛的責罰。又為政府的人逮捕,到政府的地方受種種的處罰。廣說如經,乃至斷命。看見這個境界之後,內心裏面就這樣思惟,反覆地觀察又觀察,觀察這個人在現在的身口意裏面,造作這樣的惡事、不善業,還是在現在的生命中,遭受到這樣辛苦的果報,受到法律的制裁。這裏面有這麼多的過患,乃至到自己若是做這種事情能障聖道,不可以有種種的煩惱的活動,要停下來這一切有罪過的事情。從開始乃至到最後都不應該做這種事情。終不應作,也勸他人不要做這些惡事。終不應行,不受戒,也不要做惡事。終不應犯,受戒,就不要犯戒、不要做惡事。
《披尋記》六六九頁:成就如理諦觀法忍者:觀察苦、集諦法所得勝解,是名諦觀法忍。六現觀中,此說思現觀應知。
2)即彼又見屠羊、雞、猪,廣說一切不律儀眾。不由如是作業伎能活命方術,而乘象馬車乘輦輿,又不因此能致廣大財寶庫藏,令不散失。然為世間之所訶毀,凡在傭俗,尚不以身暫相觸受,而遠避之,況餘賢哲。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解]即彼成就如理諦觀法忍的人,又見眾生屠羊、殺雞、殺豬,以殺生為職業,這就是邪命。廣說所有這些以殺生、偷盜、淫欲這些事情為職業的人,都叫不律儀眾,就是不合乎法律的這些人。做這種邪命的人,不會由於做這種職業、技能活命的方法,而能夠乘象、乘馬、乘車,或者乘國王的車。又不會因此邪命的生活,而能得到廣大的財寶庫藏,令不散失。過這種生活的人,為世間人所輕視、或訶責,所有平常的人,都不會用他的身體暫時有這種行為,反而遠避這種事情。況且其餘的賢善有智慧的人,決定不會以殺生為職業,不會有邪命的生活。見已便作如是思惟,像前面說的:不會因此活命而能乘象、乘馬,不會因此活命而能夠集聚廣大的財富,而會為世間所呵斥,有這樣的過失。接下去,就是觀觀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即於現法還受如是辛楚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如前所說。
3)即彼又見他人巨富,饒大財寶,然由嬾惰多住縱逸,經過日夜,淹積歲月,所有珍財僮僕基業,及諸善法,漸漸衰退。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解]即彼成就諦觀法忍的人,又見他人有很大的財富,很多財寶。然而這個人懶惰,多數安住在放縱的境界裏面。從日到夜,從夜到日,經過很多的年月。所有的珍財和僮僕,基業,就是原來的財產。及樂善好施這些事情,逐漸地因為懈怠放逸的關係,逐漸地衰退。財寶喪失,內心的善法也失掉。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4)即彼又見種種有情身相差別。或有生盲、生聾、生瘂、或瞎、或跛、或癬、或癩、或復短壽、或惡形色、或多疾病、或貧賤家、或少支屬、或弊惡慧、或扇宅迦、或半宅迦、或醜形類。餘即不爾。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人,先作種種惡不善業,今受如是苦惡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餘如前說。
[解]又見種種的眾生身相有差別。什麼樣的差別?或有生來兩個眼睛就盲,生來就聾、生來就啞,或者一個眼睛盲是瞎,或者是足不良於行,或癬、或癩,或復短壽,或惡形色,或多疾病,或者是貧賤家,或者身體的各部份有所缺少,或執著善得惡報、作惡得善報這些惡慧,或扇宅迦,或半宅迦,就是男根被損壞。或者醜陋形貌的這一類人。其他的人就不是這樣子。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人:這個人前一生、前多生做種種的罪過的事情,所以現在受到這樣苦惱的果報、惡果報,所以我不可以做這種事情。餘如前說。
5)即彼又見他人黠慧,無有懶惰,具足翹勇。所謂能作營農、商賈、行船等業;及能正作言論事業。彼雖具足如是翹勇,所作事業數漸衰損,終無成辦。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解]即彼成就諦觀法忍的人,又見他人智慧很高,很勤力地做事情,不懶惰,精進勇猛地做事情。所謂能作營農的事情;或者營商的事情;或者是行船的事業。及能正作言論事業。這個人雖然很肯勤力地做事情。他的事業逐漸逐漸地做不來,都失敗、沒有成就,一無所成。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6)即彼又見二人出家,趣於非家,同修梵行。一於衣服飲食等利有所匱乏,一則不爾。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解]即彼修行人,又看見兩個人都出家,來到寺院,修學戒定慧的聖道。但是一個人衣服、飲食等利養有所匱乏,不夠用。另外一個人就不是那樣子,衣服、飲食都還是夠用。見已便作如是思惟,餘如前說。
7)即彼又見或有國王、或是王等,大地封疆,咸皆克伏,堅著不捨。但為一身一具骸骨,唯為現在少小安樂,身、語、意門現行無量廣大惡行,損壞多生多身安樂,當受多生多身大苦。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王、或是王等,甚為愚弊。唯知保愛一生一身,不知保愛多生多身。唯愛現在少時小樂,不愛當來多時大樂,亦非不愛多生重苦;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終不應為、終不應作、終不應行、終不應犯。
[解]即彼又見或者有國家政府的領導人,或者是同一類的這些有地位的人。廣大的這個土地,封疆這些界限,完全都克伏,歸他統治,愛著這件事情而不肯棄捨。做事情的目的,就是為他一身的利益。這一身是什麼?就是一具的骸骨。只為現在少少的時間內的安樂,小小的安樂。身語意門,造很多罪過。損壞將來很多的生命、很多的身體的安樂,都被破壞。當受多生、多身的大苦。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而又觀地,觀察這個王的事情,或者是王的同一類的這些政府的領導人。這些人真是太愚癡,唯知保愛一生一身,不知道保護很多的生命、很多的身體,或者是不能夠對老百姓有愛心;或者說自己將來很多很多的生命,不知道保護。唯愛現在少時小樂,不愛當來多時大樂,造很多罪,不是不受多生的重苦,不可能。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終不應為、終不應作、終不應行、終不應犯。
8)復有或善男子或善女人,為性聰慧,獲得天眼。用此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如經廣說,乃至生在大那落迦中。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令受後法辛楚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餘如前說。
[解]復有或善男子、或善女人,心性是聰慧,得到禪定,獲得天眼通。用此天眼見諸有情死的時候、投生的時候的相貌,如經廣說。乃至生在大那落迦中,做善生到善處人天中受福樂,乃至做惡生在大地獄裏面。見已便作如是思惟:觀觀是人,於現法中造作如是惡不善業,令受後法辛楚果報,乃至止止如是惡不善業,餘如前面說。
9)如是或善男子、或善女人,見他所作諸惡業已,由四種行,諦善思惟,諦善觀察。何等為四?一者,觀察或因違越,或邪活命,或放逸懈怠,於現法中造作種種惡不善業,即現法受非愛果報。二者,觀察或有有情依身差別,或有所作而不果遂,或有所求而不果遂,皆由先造惡不善業故,現法中各受如是非愛果報。三者,觀察或有國王或與王等,因現法中行諸惡業,比知當來定受種種非愛果報。四者,觀察諸有情類死時、生時,因現法中造作種種惡不善業,後法中受非愛果報。彼由如是如實知故,終不自作。
[解]如是或善男子、或善女人,見他所作諸惡業已,由四種心裏面的活動,深刻地、善巧地思惟、觀察,思惟是粗略,觀察是深細。哪四種?一者、觀察或因違越,或邪活命,或放逸懈怠,在現在中作錯誤的事情,現在受不可愛的果報。前說現行的惡行,叫做違越。由此惡行,世間不容許做惡事,也違犯佛法的戒律。邪活命配屬前說的不律儀眾。放逸懈怠者,配屬前說多住縱逸。二者、觀察或有有情依身相的差別,或有人很精進,沒有犯什麼錯誤,就是不成功。或是內心有所求而不果遂。皆由先世造惡不善業的關係,故於現法中各受如是非愛果報。有情依身差別,配屬前說種種有情身相差別。所作不遂,配屬前說具足翹勇事無成辦。所求不遂,配屬前說趣於非家,有所匱乏。三者、 觀察或有國王,或與王等這一類的人,造很多的惡事,虐待老百姓的事情,所以,比量可以知道,將來定受種種不可愛的果報。四者、觀察諸有情類死的時候,或者受生的時候。因現法中造作種種惡不善業,後法中受非愛的果報。彼由如是如實知故,終究自己不敢作惡事。
10)云何業縛?謂樂諸業故,由業重故,於業果報不自在故。樂諸業者,謂如有一,串習惡故,愛樂諸惡。由此因緣,於諸善法心不能入,是初業縛。由業重者,謂如有一,於無間業,或有具造,或不具造。由此因緣,雖有欣樂於佛所證善說正法毘柰耶中,暫時出家尚不能得,況當能獲沙門果證,如是名為第二業縛。於業果報不自在者:謂如有一,由身、語、意惡行因緣,生諸惡趣。生彼處已,不得自在,不能自任長夜受苦,或生邊地,於彼絕無四賢善眾,所謂苾芻,廣說乃至鄔波斯迦,如是名為第三業縛。
[解]什麼是業縛?就是樂諸業故,由於業重故,於業果報不自在故。什麼是樂諸業?譬如有一類人,連續、不間斷的作很多惡事,歡喜惡事。對於佛教裏面說的戒定慧的善法,心裏面就不能契入,這叫做繫縛,也就是障礙。這是初業的繫縛,就是樂諸業這個繫縳。什麼是由業重?譬如有一類人,對於墮落無間地獄的罪業,就是五逆罪,具足造五逆罪,或者不具足。由此因緣,雖有欣樂於佛所證善說正法毗奈耶中,想要暫時出家都辦不來,更不可能得聖道,如是名為第二業縛。什麼是於業果報不自在?譬如有一類人,由於身語意三業造很多惡行的因緣,死掉以後,生到三惡道。生到三惡道受苦時候,不能隨心所欲,所以不得自在。不能夠、受不了那種苦,沒有間斷的受苦。或者造很多的罪過,沒有到三惡道,生到邊地沒有文化的地方,在那個地區沒有四種賢善的人,所謂苾芻、苾芻尼、優婆塞、優婆夷這四種,沒有,就不能聽聞佛法,如是名為第三業縛。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於此略示,依諸有情業業果報,如理思惟,及顯如理思惟為先,法隨法行。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就是薄伽梵,於此頌中簡要地開示,依諸有情的惡業的果報,要如理思惟,思惟眾生作惡事,受惡報這件事。及顯示先要如理思惟,而後法隨法行,就是修八正道。第一個法是涅槃,第二個隨法是八正道,修八正道能得涅槃,所以叫法隨法行。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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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如空無染污,不動猶如天帝幢,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
1)今此頌中,辯阿羅漢苾芻,心善解脫,超諸戲論,猶如虛空。何以故?譬如虛空,離諸戲論,淨與不淨,皆不能染。諸阿羅漢亦復如是,一切世法若順、若違皆不能染,所謂利、衰乃至苦樂。
[解]今此頌中,辯別阿羅漢苾芻的心善解脫的境界。智者如空無染污,智者就是阿羅
漢,這位聖者比丘的心裏面,已經成就很好的解脫。解脫什麼呢?超越很多的戲論,無意義的戲論,就像虛空那樣。為什麼?譬如虛空,超越一切戲論。在虛空裏邊,或者是善人,或者是惡人,或者有道德,或者是沒有道德的人,都不能染污虛空。虛空對於這兩類人,都沒有分別。若有分別,就是染污。諸阿羅漢也是這樣,一切世法若順若違皆不能染。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就是世間法。這些世間法,有隨順我的心情,有不違背我的心情這些差別的境界。對阿羅漢來說,是無分別,不取著這種事情,不因為順,就愛著,不因為違背,就憎惡。所以叫做超諸戲論,叫做心善解脫。一切世法是什麼?所謂利衰乃至苦樂。利,就是得到如意的色聲香味觸,如意的五欲,就叫做利。衰,就是不如意的色聲香味觸,違背他,使令他心裏面不歡喜,就是衰。接觸種種的境界,內心的反應,從這方面說有利有衰。毀、譽、稱、譏,就是表現在身口上的境界。毀、譽,就是背面,不當面,說這個人的過失,叫做毀,如說你這個人沒有信、進、念、定、慧,就叫做毀。譽,就是讚歎你有信、進、念、定、慧的功德。稱、譏,是當面讚歎、呵斥。苦、樂,就是接觸到境界的時候,心裏面有苦有樂。
《披尋記》六七七頁:超諸戲論者:此中戲論,謂八世法。如下自釋:所謂利、衰乃至苦、樂。如是一切,皆不能染,是故名超八世法者。如〈聞所成地〉釋。(陵本十五卷二頁)
[解]超諸戲論者:戲論,就是八種世間法。下文有解釋,所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這八種法。就是這一切的戲論,都不能夠染污阿羅漢的心,是故叫做超諸戲論。八世法者。
2)又諸有學,已離欲貪向阿羅漢,於四念住善住其心,修無相心三摩地時,如天帝幢。於其一切動發憍舉,戲論營為,生願俱行所有貪愛,不能傾動。
[解]又諸有學三果聖人,已經遠離欲界的貪愛心,繼續努力的修行,希望得到阿羅漢果。怎麼樣能得到阿羅漢果呢?將心安住在四念處中,用功修行,不離開四念住。四念住裏,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觀法無我的時候,就是無相心三摩地,心不取一切相。修無相心三摩地的時候,遠離一切相,就是無分別的境界。就像天帝釋提桓因的幢。為什麼?於其一切動發憍舉,愛著自己這個我,就是我慢。戲論營為,世間的八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這些事情。對一切法都有愛著,都有執著心。生願俱行所有貪愛,就是生命體死掉,中有出現以後,願意再得一個果報,內心有這樣的願的時候,所有的貪愛,就是後有愛。所以,所有的貪愛,包括一切的動發憍舉,一切的戲論營為,一切的生願俱行所有的貪愛,都不能夠動搖他的無相心三摩地。就像天帝幢,不傾不動。三果聖人於四念住善住其心的時候,修無相心三摩地,沒有我慢的分別心,沒有一切的分別心,也沒有生願俱行的貪愛,就叫做如天帝幢。
《披尋記》六七八頁:於其一切動發憍舉等者:此中略顯三種不能傾動:一、謂不為計我我慢之所傾動,即此中說動發憍舉。二、謂不為一切相之所傾動,即此中說戲論營為。三、謂不為後有愛之所傾動,即此中說生願俱行所有貪愛。
[解於其一切動發憍舉等者:此中略顯三有三種事情不能傾動。一、謂不為計我我慢之所傾動。三果聖人修四念住的時候,內心修無我觀,所以沒有我我慢的這種分別。即此中說動發憍舉,這句話就是不為計我我慢之所傾動。二、謂不為一切相之所傾動,即此中說戲論營為。三、謂不為後有愛之所傾動。即此中說生願俱行所有貪愛。因為無相心三摩地,就是三三昧: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先修空三昧,修無我觀。又修無願三昧,就是利、衰一切八法,就是世間的這些八法,都停下來,沒有這些分別。最後是無相。所以沒有我、我所、我慢的分別心,沒有一切法的戲論,也沒有後有愛,後有愛還是我見,還是我、我所的愛的關係。修無相心三摩地裏,包括無我觀空三昧,包括無願三昧,離一切戲論。生願俱行,也還是在無願三昧裏邊。
3)又諸有學,已離欲貪,得不還果,於上解脫心生欲樂。譬如遊泛清冷泉池,於愛味定,上分諸結,熱淤泥中,終不欣樂。由於此中不欣樂故,亦不欣樂生死大海。
[解]又很多的有學聖人,已離欲貪,得到不還果之後,對於色界、無色界的解脫,內心希望、願樂解脫上二界。有這樣的願望,怎麼樣才能夠達成?還是修四念處。修四念處的時候,就像在很清涼的泉池邊游泳。對於色界定、無色界定生起愛味,成就這個定以後,對於這個定生愛著心,就叫做愛味定。對於色界定、無色界定,有愛著心,有愛、見、慢、無明,這些煩惱,就是上分諸結。這些煩惱,就像熱的淤泥似的。現在修四念住的時候,就像游泳在清冷的泉池裏邊,對治熱惱,解脫上二界的愛味這些煩惱。所以,雖然色界定、無色界定是可愛,但是不歡喜,不愛著。由於三果聖人,對於色界、無色界定不生愛樂,欲界的欲更不歡喜。所以,三界的生死大海,完全都不歡喜,都不執著、不愛樂。
4)復有差別,謂阿羅漢所有飲食、言說、遊行,處無相住,有餘依苦之所隨逐。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解]還有不同的意思。就是阿羅漢,為自己生命的存在,要有飲食、言說、遊行的事情。飲食、遊行的時候,內心裏面沒有染污,猶如虛空。阿羅漢度化眾生,也有言說,也是要遊行,能夠不動猶如天帝幢。阿羅漢修四念處,處無相住的時候,如泛清涼盈滿池。雖然是無學,還有剩餘的依苦。依,就是色受想行識,這有漏的身體是個苦惱的境界,還隨逐阿羅漢,就是不樂淤泥生死海。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披尋記》六七八頁:如其次第三處應知者:頌中四句有三相別:一、謂無染,二、謂不動,三、謂不樂生死。阿羅漢果具足證得,於其飲食、言說、遊行等,若行若住三處,如次應知。
[解]如其次第三處應知者:頌中有四句,有三種相的差別,一、是無染,智者如空無染污。二、不動,不動猶如天帝幢。三、不樂生死,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阿羅漢果具足證得,飲食也好,言說也好,遊行也好,處無相住,都是無染污,不動,如泛清涼盈滿池的境界,不過還有有餘依苦的隨逐,並不愛著這個色、受、想、行、識,所以不樂淤泥生死海。
5)復有差別,謂慧解脫諸阿羅漢、有學身證、及俱解脫諸阿羅漢。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解]還有不同的解釋。慧解脫阿羅漢,沒得滅盡定,也可能沒得四禪、四空,只是在近分定裏得阿羅漢果,只是煩惱障是解脫,禪定的障礙沒解脫,就是智者如空無染污。三果有學聖人,身證滅盡定,因為心不活動,只是有身體的存在,所以叫身證滅盡定。滅盡定,就是不動猶如天帝幢。俱解脫阿羅漢,定的障也解脫,慧的障也解脫。這位阿羅漢的境界,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如其次第,三處應知。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離三界欲,於佛聖旨猶有餘依,離欲界貪勝進道攝,及不還果。復有差別,謂略顯示,解脫勝利、等持勝利、智慧勝利。復有差別,謂略顯示,增上心、慧學所得果,及顯增上心、慧二學。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a)從離欲的角度來說,謂世尊在此中略示,離三界欲,就是欲界乃至無色界的欲,完全都消除,就是阿羅漢。對於佛的聖旨來說,阿羅漢還有所不足,猶有餘依的身體存在。這是,智者如空無染污。初果、二果為離欲界貪,要修學四念處,發起殊勝的加行向前進,對以前修學的聖道來說,叫做勝進道,就是修方便道,修四念處。就是,不動猶如天帝幢,無我觀滅除分別我執以後,正念現前的時候,無我的境界,可以說是不動。若是已離欲界欲,勝進道攝,就是三果阿那含,就是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b)復有差別,從得到殊勝的利益來解釋。就是略顯示,解脫勝利,就是智者如空無染污,就是修八解脫,沒有得到阿羅漢道,在八解脫繼續修四念處,滅去其中的垢染,有所執著的垢染。等持勝利,三三昧,空三昧、無願三昧、無相三昧是等持。在三三昧裏面觀察,我不可得,我所不可得,內心能離一切相,就是不動猶如天帝幢,得到這樣的勝利。智慧勝利,就是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阿羅漢斷除一切的愛煩惱,一切的見煩惱,得到圓滿阿羅漢的果利。c)復有差別,依學、果辨。略顯示增上心學所得果,是不動猶如天帝幢。增上慧學所得果,就是如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智者如空無染污,又是心又是慧。或者說是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所得到的果,就是無染污、不動、不樂生死。增上心學、增上慧學這兩種學,就是智者如空無染污。不動猶如天帝幢,是增上心學。如泛清涼盈滿池以下兩句就是增上慧學。
48.dhp150
有城骨為墉,筋肉而塗飾,其中有貪恚,慢覆所任持。
1)今此頌中,所言城者,謂心、意、識。此城唯以骨充甎石,筋代繩絍,肉當塗漫,為形骸墉周匝圍繞。
[解]今此頌中,城是什麼意思?就是心、意、識。用一節一節的骨頭當作甎,當作石頭,砌起來的墉,身體的骨頭是墉。用身體裏面的筋,代替繩絍,纏繞骨頭。用肉把骨頭包起來,不散開。這樣子用骨、用筋、用肉,造成一個有形骸的墉,周匝圍繞成為一個城。
2)此城中有違害善說法毘柰耶所有善法,四種惡法之所任持。二是在家諸受欲者,謂貪與瞋。二是惡說法毘柰中而出家者,謂慢與覆。由著諸欲,希求諸欲,與鄙穢行不相違背,於善說法及毘柰耶尚不信受,況當修善。
[解]這個城裏邊有違背傷害善說的法,善說的毗奈耶,這些所有的善法,有四種惡法。哪四種?四種惡法就是貪、恚、慢、覆,這四種惡法是違害善說法毗奈耶,違害所有的善法。這四種法在城裏邊是主導者,在這裏做住持,一切都由他決定。四法裏邊有兩個法是在家人,享受欲的生活的人。哪兩法?貪心與瞋心。其餘兩個是屬於惡說法、律的人,就是邪知邪見的出家人。哪兩法?驕慢心,以及虛偽,將真象隱藏起來,顯現出來另一個面目,就是虛偽的境界。什麼叫做貪、瞋?由於這個人,愛著色聲香味觸的欲,希求欲越多越好,和污穢的行為互相隨順,而不違背這些事情。對佛教中的法和律尚不信受,何況修學這種法、律的功德?
《披尋記》六八二頁: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於已得欲染愛受用,名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污追求,名希求欲。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時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解]由著諸欲希求諸欲等者:已經得到世間所有的欲,就是由染愛心來受用,叫做著諸欲。於未得欲染污追求,名希求欲。著諸欲,是現在所受用,希求諸欲是沒得到,希望能得到。由是因緣,若於可意事境現前,便生貪著。若不可意境現前,便生瞋恚。常住極下、極劣、最極鄙穢欲界地中,造作貪瞋所起諸不善業,是名於鄙穢行不相違背。
3)恃惡說法而生憍慢,不能自然趣佛世尊或弟子所。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故自往其所,然彼由覆隨煩惱纏,染污其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如是當知,於彼善說法毘柰耶相應善法二種心城,皆不能入,何況復能取為己有。
[解]另一類人,仗恃惡說法,不符合緣起的道理,生高慢心,不能自己主動的到佛世尊這裏來,或者佛的弟子地方,請教正法。設佛世尊或佛弟子,由悲愍心故,自往外道那個地方,然而他們由於覆、虛偽的這種煩惱,纏住他的心,染污他的心。尚不如實發露己過,況能信解修諸善法!像這樣,當知與佛的法、律相應善法,因為他們有慢、覆這二種心城,不能入到佛法的法毗奈耶裏邊,不能信受。何況還能夠取為自己有,能如法修行,更不可能。取為己有,就是用它作你修行的法門。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毘柰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在家、出家,總由四種雜染因緣,失壞善說法毗奈耶。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49.dhp251
無淤泥等欲,無魑魅等瞋,無羅網等癡,無江河等愛。
1)此頌所明,謂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世間現見,能令有情不自在轉。一者、陷溺淤泥;二者、鬼魅所著;三者、入於羅網;四者、墮駛流河,隨流漂溺。
[解]此頌裏面所明,就是有四種能為世俗不自在法。就是這些虛妄不真實的境界,雖然是不真實,但是能令人不自在。世間上的人眼前就可以看見,能令有情不能自主地活動。哪四種呢?一者、陷溺淤泥。水和土合起來就是淤泥,若陷溺在淤泥裏面,就不自在,想要活動也很困難,很難跳出來。二者、鬼魅所著。為鬼魅所著,不自在。三者、入於羅網。羅網套住,也是不自在。四者、墮駛流河。墮落到水流得很快的河,隨順著它漂溺。
《披尋記》六八六頁:能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等法,唯假安立,無有實體,是名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解]能為世俗不自在法者:淤泥是水和土合起來叫淤泥,這是方便安立的一句話,無有真實的體性,叫世俗。能令有情不自在轉,故名世俗不自在法。
2)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亦爾。何等為四?謂如有一,生長欲界,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不能自在引發守護增長善法。
[解]復有四種能為真實不自在法,能令有情不自在轉,當知也是如此。這裡所說的真實,與前面所說的世俗相反應知。因為貪瞋痴的煩惱,真實有體性,非唯假立故,所以叫做真實。或者是前面這四種不自在法,不是真實的不自在,不是嚴重。若是有貪瞋癡令你不自在,這個是太重要。哪四種?譬如有一類人,生存在欲界裏邊,陷溺不淨、腥臊、生臭諸欲淤泥裏面,就是欲的淤泥,使令我們不自在。不能自主的引發出來,守護增長善法,想要做善法就是不自在。
《披尋記》六八六頁: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此中不淨,是其總句。腥臊生臭,是其別句。受用飲食,變壞所成,故名腥臊。諸肉血等,變壞所成,故名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於未生善不能自在引發,於已生善不能守護及與增長,由是說名不自在法。
[解]陷溺不淨腥臊生臭等者:不淨是總說。腥臊生臭,是別說。什麼是腥臊?就是受用飲食,飲食在身體裏變壞以後,就有腥臊的排洩。什麼是生臭?肉血,是飲食的變壞所成,叫做生臭。陷溺如是諸欲泥中,對於想要成就的善法,不能自在的創造出來,為什麼呢?欲使令你不能如意的修行。對於已經創造出來的善法,因為有欲的困擾,就不能夠守護善法不要失掉,善法叫他增長都不容易。由是說名不自在法。
3)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心懷忿怒,性多惡言,由忿所持,不得自在,不數學處,動生違越。於諸智者同梵行所,屢以麤言擊刺,訶擯、侵惱、毀辱。
[解]又譬如有一類人,把世界上的欲棄捨,在佛法裏面出家,修學聖道。心裏有忿怒,表示出來,就說一些暴惡的語言。因為被鬼魅的瞋心所控制,不能自主。又,於善說法毗奈耶中出家以後,不能夠精勤地學習戒律,身口意一動就犯錯,或者是無知而犯戒,或者有知,做不得主,也會犯戒。對於有智慧的同梵行者,沒有什麼錯誤,但是一次又一次,用暴惡的語言來擊刺,用粗言訶斥、不睬,侵犯、惱亂,毀辱同梵行者。
4)又如有一,棄捨諸欲,於惡說法毘奈耶中而得出家,入諸惡魔大癡見網。彼既入已,流轉生死,不得自在。
[解]又譬如有一類人,棄捨諸欲,在外道法中出家,就等於是參加惡魔的大愚癡的邪知邪見,像網似的,把他套住。宣揚邪知邪見的人就是惡魔,宣揚出來的邪知邪見就是大癡見網。那個人在那樣的環境裏面出家以後,接受這樣的惡魔大癡見網,在生死裏流轉,不得自在,也不能解脫。
5)又如有一,生長上分諸離欲地,於諸愛結未能永斷,亦未遍知,不得自在,還生下界,順流而住,難可出離。
[解]又譬如有一類人,生長在色界天、無色界天的境界裏,離開欲界的欲,就是淤泥棄捨,鬼魅所著的事情也棄捨。但是對於欲界的愛結,並沒能夠永久地斷除,是暫時的把欲界的欲斷滅。也沒得到無漏的智慧,能夠普遍地、深刻地認識到欲是苦,三界的欲都是苦。因為沒得到無漏的智慧,還不能夠自己做得主。從上面的色界、無色界天,回到欲界來,又陷溺在淤泥裏邊,順大環境,很難從欲裏面跳出來。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纏縛。復有差別,謂如有一,陷欲淤泥不能自在,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又如有一,為性忿怒,忿怒所蔽,憤恚纏心,尚於自身或害或損,何況於他。又如有一,成就癡品諸惡邪見,謂無父母,毀謗父母,於父母所反希敬養,況自能為。又如有一,廣集諸欲,貪愛所漂,不得自在,尚不欲自食,況能惠於他。如是四法,當知能障諸聰慧者四應知法,謂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遠離恚害、敬事父母、樂行慧施。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佛在此頌裏面,簡要地開示,欲界、色界、無色界裏面的各式各樣的人,都是愚夫,為這麼多的煩惱所繫縛。復有不同的意思,譬如有一類人,陷溺在欲的淤泥裏面,不能夠自主,想要出家有困難,就是跳不出來。欲障礙他在清淨法中出家。又譬如有一類人,為性忿怒,忿怒所蒙蔽,心為憤恚的煩惱所纏繞,瞋心大的時候,對於自己的身體,會傷害,會損害,何況對於別人。自己很難從忿怒裏面解脫出來。又譬如有一類人,成就愚癡諸惡邪見,各式各樣的罪惡的邪知邪見,都是愚癡。什麼樣的愚癡呢?不承認有父親、有母親。表示對父母沒有恭敬心,不但沒有恭敬心,還毀謗父親、母親。對於父母那個地方,還希望父母恭敬他,供養他,何況自己能供養父母。又譬如有一類人,廣集諸欲,心為貪愛所漂動,不得自在。得到廣集諸欲之後,自己都不想要享受,何況能夠惠施於別人。如是四法,當知道能障礙聰慧者,四樣應知道的事情。謂善說法毗奈耶中清淨出家,這被障住;遠離恚害,被障住;敬事父母,被障礙;樂行惠施,也被障礙。
50.dhp254
虛空無鳥跡,外道無沙門,愚夫樂戲論,如來則無有。
1)此頌所明,謂有眾生希樂勝欲,欲求所攝。又有眾生希樂勝身,有求所攝。又有眾生希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
[解]此頌所明,有的人希望能得到所歡喜的勝欲,就這樣行動,這一類的眾生在三求裏面,是屬於欲求,就是欲界裏面的欲。又有一類眾生,希望歡喜的殊勝生命,這指禪定。是希望本身有殊勝的成就,這個是屬於禪定。又有一類眾生,希望歡喜沙門和婆羅門所得到究竟的解脫,屬於梵行求。
2)此中欲求、有求攝者,謂我因少分布施,少分持戒,當得往生善趣,天上樂世界中,以妙五欲而自賞納歡娛遊戲。彼既修習如是願已,得最勝欲及最勝身。譬如眾鳥翱翔虛空,遍虛空中無安足處。如是眾生於其所得無常諸欲,及身分中都無安住,當知亦爾。
[解]這裏邊說欲求、有求攝,就是我因為小小的布施,小小的持戒,將來能夠生到善趣,不會到三惡道,因為持戒,所以不會到三惡道。因為持戒而又能布施,所以能往生善趣的天上,不是在人間,在天上樂世界中,就是欲界六天。天上的五欲是現成的,而且特別殊勝。自己欣賞接受五欲的歡樂遊戲,心情快樂。他有這樣的願望,又肯努力的這樣做,來滿他的所願,得最勝欲及最勝身。譬如很多鳥,在虛空裏邊翱翔,在虛空裏飛,但是普遍虛空裏邊,沒有一個落腳的地方。前面欲求、有求的眾生,對於他所獲得的諸欲,和禪定的身分都是無常,到時候都被無常所破壞。在欲裏邊又破壞,不能在那裏安住,得到的禪定也無常,也破壞,也不能在那裏永久的安住。就像鳥在虛空裏飛,飛很久,也沒有安住處一樣。眾生歡喜欲,歡喜禪定,但不是個永久安身的地方,安身立命的地方。就像那個鳥在虛空裏飛,沒有安住處是一樣。虛空裏邊,鳥在虛空裏飛,沒有一個地方是安住的地方,叫虛空無鳥跡。
3)若樂沙門及婆羅門所有解脫梵行求攝。復有二種,或依善說法,或依惡說法。
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依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沙門。正梵行求所攝受者,得有沙門。
[解]若有一類眾生如沙門及婆羅門,不歡喜欲,希望得解脫,屬於清淨的境界。又有兩種不同,或者有善知識的引導,能到佛教的善說法裏面修學梵行;或者有惡知識引導,到外道裏邊出家修行。這兩種不同,都名之為求解脫,梵行求攝。大愚癡的邪知邪見,所說的法都是惡,外道輩在那裏修學,不能得到聖道,不能得到沙門果。又有一類人,雖然到佛法裏面出家,但是愚癡,不知道佛所說修行的聖道,修學的是邪知邪見,內心裏面有邪知邪見來灌輸他,結果也是沒得聖道。又有一類人,在佛法裏面出家,修學的也合乎佛意的聖道,為正知正見所灌輸,這樣修學聖道,能夠成就聖道。
《披尋記》六八八頁: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等者:〈聲聞地〉說四種沙門:一、聖道沙門,二、說道沙門,三、活道沙門,四、壞道沙門。此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此外沙門婆羅門教空無所有。若於是處八支聖道安立可得,即於是處有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陵本二十九卷十八頁)此中說無沙門及有沙門,義應準知。又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為求不動妄執解脫,八支聖道不得安立,是故說彼亦無沙門,由說聖道名沙門故。
[解]依惡說法諸外道輩並無沙門等者:〈聲聞地〉說有四種沙門:一、聖道沙門。依據佛說的戒定慧修行,滅除貪瞋癡,得聖道果的人,叫聖道沙門。二、說道沙門。就是修學聖道,消滅貪瞋癡,為人宣說佛法,這是說道沙門。三、活道沙門。不是為人說法,但是修學聖道,來滅貪瞋癡,能夠學習佛法的經論,也能這樣修行,現在還沒有得聖道,但是因此修學,而能生出來聖道的智慧,叫做活道沙門。四、壞道沙門。沒有慚愧,破戒、破齋,完全沒有因果觀念,沒有希望得聖道。此初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外道裏沒有這種沙門。若是在這個地方,在一念心裏面,有八聖道的安立可得,這樣就會有第一個沙門,就是聖道沙門,廣說乃至第四沙門。此中說無沙門及有沙門,應該遵照這個意思去解釋。又善說法邪梵行求所攝受者,為求不動妄執解脫,在佛法裏面,不知道修學止觀的道理。知道心裏面不動,心裏無分別,就認為這是解脫。八正道沒能學習,是故說彼亦無沙門,由說聖道名沙門故。
66-4)又此一切,三門所攝,或欲求門,或有求門,或梵行求門,如是皆名樂著戲論。當知如來棄捨一切所有希求,故無戲論。即以此義,類知如來諸弟子眾,正梵行求所攝受者,亦無戲論。
[解]又此一切,三門裏邊所攝,或者是欲求門所攝,或者有求門所攝,或者梵行求門所攝。如是皆名樂著戲論,這都是沒有意思的事情。當知如來棄捨一切所有希求,也不要欲求、有求、邪梵行求,佛是沒有戲論。對於一切境界,心裏面無所求,佛得到無願三昧,一切無所求。即根據佛陀的無戲論境界,比類知道佛的弟子,正梵行求所攝受者,也是無戲論,也是常隨佛學,也是無所求。
《披尋記》六八八頁:如是皆名樂著戲論者:由墮欲求、有求、邪梵行求,於所生處起希趣欲,即於彼彼境界起戲論愛,依此說名樂著戲論。
[解]如是皆名樂著戲論者:由墮欲求、有求、邪梵行求,對於所生存的地方,願意到那地方,生起這樣的願望。就是對於所希求的境界,生起很多的愛,實在都是虛妄,不真實,所以叫做戲論。依此叫做樂著戲論。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離善說法及毘奈耶勤精進者,皆空無益。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薄伽梵此中簡要的告訴我們,離善說法及毗奈耶勤精進者,都白辛苦,得不到一點利益。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51.dhp183
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是諸佛聖教。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惡行,皆能斷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善受學尸羅律儀。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對於佛所證悟的法,所證悟的毗奈耶,獲得正信,對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的惡行,都能斷滅,有這種堪能性,這就是有正信的相貌,能滅除身口意的惡,這是第一個相貌。第二個相貌,在佛法裏面,法、律裏邊,能夠秉受,學習戒律,就是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敢作惡,所以能夠受戒。
《披尋記》六九三頁: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語意行,名一切種;貪瞋癡惑,名一切因緣;依有情事處,及非有情事處,名一切處所。如前自釋(陵本十七卷五頁)。
[解]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行、語行、意行,叫做一切種,這是一切種類。身的一切行,語、意的一切行,也叫做一切種。一切有漏法成就的因緣,就是貪瞋癡的迷惑煩惱,它是一切有漏法的因緣。在一切境界上面,發動貪瞋癡造罪,名一切處所,分兩類:一個是有情事、有情處;非有情的事,非有情的處,叫做一切處所。
2)彼由三相奉行眾善。謂善住尸羅,守別解脫清淨律儀,乃至受學所有學處。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依增上心學發增上慧學,彼由此故,於所知境如實知見。
[解]對於佛法有信心的這個人,有三個相貌,能夠遵循佛法中所說的善法。哪三相?第一,身口意能夠安住在戒律上面,還能夠守護一條一條的清淨的戒律,不犯。乃至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最後是受學所有學處,一共六條。第二,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這位對於佛法有信心的人,能夠安住在清淨的戒法上面,,然後又繼續的努力,修學四禪八定。第三,成就四禪八定之後,以定為依止處,又發心學習增上慧學,就是毗缽舍那觀。由於有戒定慧三學的修行,對於所知的五蘊、六處、十八界,能夠如它的真實相而能知見,這叫做諸善奉行。
《披尋記》六九三頁:彼由三相奉行諸善等者:此中三相,謂即三學。於戒學中總有六相,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略不具說,故於文中置乃至言。
3)如是具足諸善法已,復由三相調伏自心。謂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解]這位修行人,這樣具足,就是成就戒定慧的善法以後,又能由三種相貌調伏他的心。哪三相?第一,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真實的認識蘊處界的相貌是苦,是有大的過患,所以心裏面能發動厭患心,對於色受想行識,不起愛著心,厭惡它的過患。第一,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於內心厭惡,所以能遠離,不再染著色受想行識。第三,由離染故,能得解脫。由於能夠遠離染污的執著,在色受想行識上面,有愛著心,忿怒,都是染污心,主要染污的根本,就是執著他是真實。若觀五蘊是如幻如化,破除執著真實性的染污,從苦惱的境界裏面解脫出來,得自在,這是自調伏其心。
《披尋記》六九三頁: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攝事分〉說: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陵本八十五卷十一頁)義應準知。
[解]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這三種相。〈攝事分〉解釋說,怎麼叫做厭惡呢?修四念處的時候,四念處是能對治,有力量能改善,四念處在心裏面現前,不斷的觀察的時候,才會生起厭離想。生起厭逆心的時候,貪瞋癡就不生,不再現行。什麼是遠離欲染呢?由於修習四念處,修習止觀,就發出厭心的緣故,雖然這個時候,四念處沒有在心裏面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當前的時候,貪心不活動。這是由於四念處調伏的心,斷煩惱力量的關係。雖然四念處不現前,但是有厭離心,煩惱就不現前。什麼是解脫?就是對於色受想行識,常常修四念處,伏斷煩惱的關係,多多修習的緣故,永拔愛染的種子。這一段文是〈攝事分〉說,這裏說的厭患、離染、解脫的義,應該準照〈攝事分〉。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三學學果,顯自聖教不與他共。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這三句話是三學的學果,就是學習戒定慧,就會成就這樣的功德。是諸佛聖教,顯自聖教,不與外道所共有。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
52.dhp035
難調伏輕躁,淪墜於諸欲,善調伏其心,心調引安樂。
1)此頌所明,謂宣說心、若意、若識,長夜愛樂憒鬧雜處。於憒鬧處,難得遠離、難可調伏。雖強安處無間修習諸善法中,而不一向能住離貪、離瞋、離癡。亦不一向能住策舉、無掉、寂靜,然復疾疾還生有貪、有瞋、有癡、下劣、掉舉及不寂靜。
[解]此頌所明,是佛開示、說明,心、意、識,從無始劫以來,在無明大黑暗裏面,心、意、識就是愛樂憒鬧雜處這些境界,歡喜令人心雜亂的境界。所以,不容易遠離憒鬧的地方。在家人居士的生活境界,名為憒鬧處。出家,就是遠離憒鬧處,能夠維持與道相應,叫做無憒鬧處、寂靜處。雖然學習佛法,願意改造自己,與道相應,但是不容易調轉過來,不容易調伏、降伏顛倒妄想。雖然決定遠離憒鬧處,勉強的將自己安處在不間斷的修習善法中,但是心不是完全的能安住在遠離貪、遠離瞋、遠離癡的境界。也不是完全的能安住在鞭策自己,發憤忘食的努力,就是將道心發動起來。不要在色聲香味觸上掉動、打妄想,心遠離貪瞋癡這些憒鬧,令心寂靜住,不能完全這樣。安住在離貪、離瞋、離癡一段時間,內心又疾疾的生出貪、瞋、癡的活動,道心又沈下去、軟弱,又是在五欲上活動、虛妄分別,心裏邊不寂靜,這叫做輕躁、浮動,心裏面老是動,調伏它不容易。
2)雖強安處內寂止中,長夜愛樂色、聲、香、味、觸故,於五欲境馳趣淪沒。
[解]雖然勉強的把心安住在內心修止觀,不向外攀緣。因為無始劫來,心一直的愛樂色聲香味觸故,顛倒心力量大,所以安住在內寂止中,又很快跑向五欲境界,陷溺在五欲的境界裏邊,不能出來。
《披尋記》六九四頁:而不一向能住離貪等者:此中略顯自心雜染愛樂相,廣如〈決擇分〉說應知。(陵本五十一卷十二頁)
3)諸聖弟子,於如是等樂著雜染,能生苦心,終不縱其令自在轉,亦不隨順;數數思擇成辦遠離,恒修善法心一境性。彼由如是正定心故,能如實知;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解]很多的佛弟子,對於這樣色聲香味觸,樂著雜染,就能生很多的苦惱,知道是苦,感覺到苦。這位修行者,長時期的用聖道來調這個心,不放縱這一念心,不任其自由地在五欲上虛妄分別,現在,用止觀把他拉轉回來,而不隨順到貪瞋癡的境界,把他拉回來,不隨順他。一次又一次地思惟觀察,修四念處,成辦遠離。出家,遠離社會上的憒鬧,那是外表;現在,要遠離內心的憒鬧,要用四念處來調,才能成辦。時時的修學善法,時時的修學四念處,心安住在一個境界,安住在念處中,修學止觀。這位修行人,這樣將心調伏,心裏面安下來,再不回到貪瞋癡的境界。因為正定心故,能如實地知道色受想行識是苦,是有大患。如實知故,能發起厭離心。由厭患故,不執著,遠離貪瞋癡。由離染故,得聖道。這是善調伏其心。
4)彼既如是善調伏心盡苦因故,於現法中得安樂住,當來眾苦,亦得永盡。
[解]那位修行人,既然這樣地,能善巧方便地調伏自己的心,滅除色受想行識生起的因緣,就是執著心。在現在,就能夠得安樂住,因為心能離一切相,就得安樂住,能離眾苦。將來也是離眾苦,不會再像以前流轉生死。這是心調引安樂。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能不隨順長夜流轉左道之心,及不隨順所得勝利。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這位修行人,不隨順長夜流轉生死的違背聖道的這個心。左道,左就是違背,違反聖道的心,他不隨順違反聖道的心,隨順聖道的心。不隨順違背聖道的顛倒,能得到勝利,就是心調引安樂。前三句,就是不隨順長夜流轉左道之心。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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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
1)今此頌中所言心者,亦名為意、亦名為識。此於過去,一切愚夫無量差別,自體展轉及因展轉,雖無作者而流生死,前際叵知故名遠行。此於現在一一而轉,第二伴心所遠離故,一切種心不頓轉故,名為獨行。
[解]今此頌中所言心是什麼意思呢?亦名為意,亦名為識。 這個心意識,在過去無始劫以來到現在,一切愚夫有無量差別的生命體,都是前後次第展轉,得人以後,又得天,得天以後,又得人,乃至到三惡道展轉。無始劫來,得到生命體以後,由於思想、行為、煩惱,又創造很多的業力,而這些業力就隨逐,而不捨離,叫做因展轉。雖然在佛法裏面說,沒有一個真實、常恒住不變異的我去創造,而由於有煩惱的因,有業力的關係,就不斷地在生死裏流轉。過去世的時候,心攀緣無量無邊的境界,叫做心遠行。這個心意識,在現在這個生命體上,也是一樣識、一樣識活動,心在不同的境界上活動。活動的時候,沒有另外有一個心為它作伴。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很多的心,但不是一剎那間,全部的都活動,有前後的次第,就是各式各樣的心都是單獨活動,名為獨行。
《披尋記》六九八頁:無量差別自體展轉及因展轉者:三界五趣所得自體種種非一,從無始來相續不絕,是名自體展轉無量差別。隨所生處自體之中,由無始來樂著戲論淨不淨業為因緣故,餘體種子皆悉隨逐,名因展轉無量差別。
[解]無量差別自體展轉及因展轉者:欲界、色界、無色界,加上地獄、惡鬼、畜生、人、天,所得自體很多很多,從無始來相續不絕,叫做自體展轉無量差別。隨所生處自體之中,由無始來,內心認為一切的境界都是真實地,再從這個執著上生起種種的言論,或者造作種種的善、不善業為因緣的緣故,其餘生命體的種子,皆悉隨逐,不會離開,名因展轉無量差別。這些事情,都是內心創造,內心的活動,故叫做遠行。
《披尋記》六九八頁:此於現在一一而轉等者:於現在位剎那生時,或同分心或異分心不俱起故,名一一轉。由是建立等無間緣。無二自性同時并生,是名遠離第二伴心。一切種心待緣方生,無雜亂起,名不頓轉。此即釋前一一轉義。
[解]此於現在一一而轉等者:在現在這個階段,因緣和合,一剎那間,心生起來的時候。或者都是善心,善心與善心是同分,或善心與惡心就是不同分,定與定是同分,定與慧是不同分,或者是各式各樣的形態不同分。不是同時的現起,名一一轉。由是建立等無間緣,前一剎那心滅,為後一剎那心生起的緣,叫等無間緣。沒有兩個有體性的心同時現起,是名遠離第二伴心。所有的心都是要有因緣,才能生起,沒有因緣的時候,不能生起,所以沒有雜亂現起的時候,不是說是同時生出很多的心,叫不頓轉。此即釋前一一轉義。
2)又此現在,隨其自體初起現前,或由貪性、或由瞋性、或由癡性,或由一一所餘煩惱隨煩惱性,即彼自體不畢竟轉。
[解]又這一念心現在的時候,隨著各式各樣的因緣,這個心的自體,初開始現前的時候,或者是屬於貪相應心的體性,或者瞋相應心,或由愚癡性的愚心相應。或由其他的各式各樣的煩惱、隨煩惱性,會現起。即彼不管是貪、是瞋、是癡,或者其他的煩惱,那個體性不是有決定性,都是剎那生、剎那滅的變化,隨因緣而變異,不能說我決定這樣子。貪的因緣出現,就決定生貪心嗎?不一定,若如理作意,貪心就不起;本來是清淨的境界,若不如理作意,不清淨心出現,所以是不決定。
《披尋記》六九八頁:隨其自體初起現前至不畢竟轉者:此顯心無實隨轉性,或時由貪相應現前,乃至或時由餘煩惱相應現前,即此當知彼心自體不畢竟轉。勝義伽他作如是說:畢竟共相應,不相應亦爾,非一切一切,而說心隨轉。其義正同。
[解]隨其自體初起現前至不畢竟轉者:這個心本身是無記,隨貪的心所和合,隨著瞋的心所和合,各式各樣的煩惱和合,但是心沒有真實的體性。怎麼知道沒有真實的體性,隨著種種的心所法活動呢?心有時候與貪相應活動,有時候與瞋活動,有時候與其他各式各樣的活動,從這樣現象就看出來,這個心的自體不是決定。勝義伽他說,決定共相應,心和貪瞋癡各式各樣的煩惱,決定和它在一起是畢竟共相應,畢竟不相應,都是沒有這回事情,沒有畢竟共相應的事情,也沒有畢竟不相應的事情,所以亦爾。不是這個心,一切時和一切法決定相應。而說心隨轉,不是決定於一切法隨轉的,沒有決定性。勝義伽他的那一段文,和這裏的意思是相同的,就是即彼自體不畢竟轉,不是決定這樣活動,隨時會有變化。隨時有變化,就表示沒有真實性,這就叫作無身。
3)如五色根,或同、或異、或劣、或勝,隨其自體初起現前,即此自體,畢竟而轉。心不如是,何以故?心經彼彼日夜剎那、臘縛等位 ,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異生時生,異滅時滅。由心自性染污之體,不成實故,名為無身。
[解]就像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這五個根,都是由地、水、火、風組織成的,所以叫作色根。這個五根,人和人就有點相同,人若和天就不同,和畜生又不同,說或者是相同,或者是差別。或者這五色根劣弱,或者是特別殊勝;或者特別莊嚴,或者是不莊嚴;或者是有大力量,或者是沒有大力量。隨在那一道裏邊,這個五色根的自體,初開始現前的時候,這個五色根的體性,就決定那樣活動,前一剎那的眼根和後一剎那的眼根,剎那剎那的都是相似的,不變異,叫做畢竟而轉。這個第六意識心,不像前五色根這樣子。什麼原因呢?這一念了別性的心,經過一樣一樣的日夜,剎那臘縛的這樣變異。極短的時間叫作剎那,一百二十個剎那叫作一怛剎那,六十個怛剎那叫作一個臘縛,三十個臘縛是一個牟呼栗多,五個牟呼栗多為一時,六個時合成一晝夜,晝三時、夜三時。這個心,在時間上剎那剎那的變異,不是一,很多的品類,或者是貪心,或者瞋心,或者各式各樣的品類。不同的時候,生起來;滅的時候,也不同在一個時間。這個了別性的心意識,它的自性染污之體,為貪瞋癡的染污之體,不是真實不變的東西,所以叫作無身,沒有真實性。
《披尋記》六九九頁:如五色根或同或異等者:諸有情類五有色根,由界由趣,由生由類,更互相望,或同或異,或劣或勝,即現前已,初後無異,名畢竟轉。
[解]如五色根或同或異等者:諸有情類五有色根,由三界,由五趣,由胎、卵、濕、化四生,由每一種裏邊,有多少類別。彼此對望,或者是相同,或者是有差別。或劣或勝,即現前已,最初的一剎那是那樣子,後來相續也是那樣子,名畢竟轉。
《披尋記》六九九頁: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異生時生等者:謂心與彼貪等非一眾多種種品類心所有法,俱生俱滅,故成染汙。然彼自性,唯是無記,實非染污,故名無身。心心所法變異無常,剎那生滅,是名異生時生,異滅時滅。
[解]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異生時生等者:這個心是無記性,也不是善,也不是惡,這無記性的心意識,和貪等各式各樣的心所法,俱生俱滅的時候,就是染污。然彼心意識的本身,是無記,也不是善,也不是惡,不是染污,雖然為貪瞋癡所染污,而心的本身是不染污,故叫無身。心心所法變異無常,忽然間是善心所,忽然間又是惡心所,忽然間又是善心所。剎那生滅,是名異生時生,異滅時滅。
4)此未來世,居四識住而有隨眠,可於後生有往來義,名寐於窟。
[解]心遠行,是按照過去講,獨行和無身指現在說,寐於窟是指未來的心說。未來的心怎麼叫作寐於窟呢?心在色受想行上活動,這四個法是識所愛著的地方,在這範圍上活動,就造成很多的煩惱的種子、業的種子,就有隨眠,有種子,在心裏面隱藏著。此種子在將來一現行的時候,就有活動,不是天就是人,或者三惡道,來來往往,這個境界。這個隨眠在心裏面伏藏,就叫作寐於窟。就是將來的心意識的活動功能,在身體裏面隱藏著,就叫作寐於窟。
《披尋記》六九九頁:此未來世居四識住等者:謂心於現在世居四識住,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為彼所潤能取能滿當來內身,望未來世說有隨眠,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故說可於後生有往來義。
[解]此未來世居四識住等者:現在這一個眾生,未得厭離,未得對治,所以沒有厭離心,也沒有修四念住來改造自己,所以他是喜愛色受想行,在這上有喜愛,就被它影響,這影響的力量就是種子。這種子能取得當來內身的生命,能圓滿當來內身的相貌,能取是引業,能滿就是滿業;引業叫總業,滿業也叫作別業。為什麼人會有將來的生命呢?因為你現在在四識住上活動,造成延續下去的力量,所以叫隨眠。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故說可於後生有往來義。
5)若有聰慧由此四相,能於過、現、未來世心,如實了知,修厭離、滅及心解脫。彼能超度諸薩迦耶,到於彼岸,安住陸地,名婆羅門。
[解]若有一個特別聰明、有智慧的人,由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這四相,就是一個是過去,一個是現在,一個是未來,這三世的心真實的了知它們都是有過患,修四念處,就有厭離心,有厭離心,就要滅除這種種的苦惱,及心從眾多的苦惱裏邊解脫出來。這個聰明人,修學四念處就能夠超越諸薩迦耶,在一切處執著有我我所,現在若修四念處,就能超度這麼多的我我所,達到涅槃的彼岸,從苦海裏面跳出來,安住在陸地,這叫作婆羅門,就是能調伏難伏,我說婆羅門。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心於過去長時染污,無作者性;於現在世性是剎那,自性清淨;於未來世,由有放逸、不放逸故,染污、清淨。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心於無量劫來,一直的為貪瞋癡所染污,但是並沒有我可得。於現在世,這個心也是剎那滅,現在雖然是現行,但是也是剎那滅,本身不為煩惱所染污,所以叫作自性清淨,像虛空裏邊有雲霧,但是虛空本身還不是雲霧。於未來世分二種,有的人不相信佛法,一直在放逸裏邊生活,就是染污;若是能發心修學聖道,不放逸,心就得清淨。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54.法句經
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遠惡,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依先時正所應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無倒教法,恭敬聽聞,聞已遂能了知其義。謂現法中種種惡行,及當惡趣苦無義因,諸惡行所,應速遠離,及往善趣,捨生惡趣苦無義因。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於以前,主要所應該做的事情,施論、戒論、生天之論,這樣的教法是沒有錯誤,沒有顛倒,能夠恭敬聽聞,聞已,遂能了知裏邊的道理。什麼道理?凡夫在現實的境界裏邊,眼耳鼻舌身意,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有種種的惡行。現在做惡行,當來到三惡道受苦。無義是因,無義,包括外道的苦行,也包括煩惱,種種的惡行是由煩惱發動出來,所以煩惱是惡行的因,是以無義為因。煩惱為諸惡行的依止的處所。學習佛的正法的時候,就會明白這件事,應該趕快遠離煩惱,遠離惡行,遠離無義的苦行。修學善法,往生到善趣,捨生惡趣苦的無義因。
《披尋記》六七六頁:於依先時正所應作施論等者:謂於諸欲能廣開示過患,出離清淨品法,是名正所應作施論、戒論、生天之論。此為善說正法者,初時所作無倒言論。義如〈聲聞地〉說。(陵本二十五卷五頁)是故此說先時正所應作無倒教法。
[解]於依先時正所應作施論等者:就是在色聲香味觸上這些欲,能開示過患。出離欲才是清淨,在欲裏邊是污染,能這樣開示清淨品法,呵斥欲的過患,讚揚出離欲的清淨,這是施論、戒論、生天之論的要義。此為善說正法者,戒論、生天之論,非要離欲不可。義如〈聲聞地〉說。是故此說先時正所應作無倒教法。
2)彼由了知如是法義,法隨法行,能遠苦因,能引樂因,由此因緣,得樂捨苦。
[解]彼由了知如是法義,法隨法行,遠離煩惱,也不做罪過的事情,能引發得涅槃的因緣。由此因緣,得到涅槃樂,棄捨生死苦。
《披尋記》六七六頁:彼由了知如是法義等者:無倒聞思,及善身語意業,是名法隨法行。由此不墮惡趣,當往善趣,是名能遠苦因,能引樂因。
3)若於增上四聖諦等相應教法,恭敬聽聞,聞已遂能了知其義。謂一切有生死大苦,寂靜涅槃。
[解]若是對於殊勝的四聖諦相關的教法,能夠恭敬聽聞這樣的佛法,聞已遂能了知其中的道理。什麼道理?就是這生死大苦寂靜,就是涅槃,能明白這個道理。
《披尋記》六七六頁:謂一切有生死大苦寂靜涅槃者:於三界中諸生死苦皆永寂靜,是即涅槃。了知此者,名了知義,謂勝義諦之所攝故。
[解]謂一切有生死大苦寂靜涅槃者:於三界中諸生死苦皆永寂靜,是即涅槃。因為有無我、無我所的智慧,大苦就寂靜,這是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就是惑業苦都停下來,身體也除掉,得到法性身,寂靜涅槃。了知此者,名了知義,勝義諦不生不滅的境界,就叫做生死大苦皆永寂靜,是即涅槃。
4)彼由了知如是法義,若根已熟、資糧已滿,便能獲得如是義識,心清淨故。纔聞法已,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已現觀者,便得漏盡。
[解]彼由了知這樣四聖諦相應法教涅槃的道理。若是根性已經成熟,福德、智慧的資糧也圓滿,就能夠成就這樣的義識。什麼是義識?就是心清淨的緣故。沒有愛煩惱,也沒有見煩惱,心裏面達到最極清淨的境界,就是義識。已聽聞苦、集、滅、道的聖教之後,能夠修止觀,修四念住,一修就能達到現觀的境界。就是思現觀,對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能夠很分明的決定無疑,雖然還沒得聖道,但是信心不可動搖,就叫做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對於苦、集、滅、道四聖諦已經能現觀的人,就得到阿羅漢果。
《披尋記》六七六頁:若根已熟資糧已滿等者:〈聲聞地〉說:謂有如是補特伽羅,已能獲得最後有身;謂住於此能般涅槃,或能趣入正性雜生,是名已成熟補特伽羅。(陵本二十一卷十五頁)此說能入現觀及得漏盡,如義應知。
[解]若根已熟資糧已滿者:〈聲聞地〉說,謂有如是補特伽羅,已能獲得最後有身。現在是流轉生死最後的身體,若是結束以後,不流轉生死,叫做最後有身。住於此,能入涅槃的境界,得四果阿羅漢。或是還不能得涅槃,但是能入離生的聖道,是名已成熟的補特伽羅。已成熟補特伽羅,就是能趣入正性離生。正性,就是無我。離生,就是遠離我我所、愛煩惱、見煩惱。此說能入現觀及得漏盡,如義應知。
若根未熟、資糧未滿,即由如是遠離諸惡,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
由此能捨一切苦本煩惱無義,證得涅槃。
[解]若是這個人的善根還沒能夠成熟,資糧還沒能夠圓滿,因為聽聞四聖諦的教法,能遠離諸惡,就是受持淨戒,能遠離諸惡。依增上戒起增上心,持戒清淨以後,而能夠修四禪八定,得到四禪八定,叫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在四靜慮裏,修四念住,能發出聖道的智慧。若能這樣,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能棄捨一切苦惱的根本,就是煩惱,能棄捨無義的苦行,成就涅槃。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先聞正法,如理思惟。先如理思,法隨法行。法隨法行,為先因故,得勝利果。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就是薄伽梵此中略示,先是聽聞正法的時候,能如理思惟,而後就是法隨法行,就是在禪定裏面修四念住。法隨法行為先因故,得勝利果,就是得涅槃。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
55.法集要頌經1
1)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2)若於內了知,於外不能見,由內果觀察,彼音聲所引。
3)若於內無知,於外而能見,由外果觀察,亦音聲所引。
4)若於內無知,於外不能見,彼普障愚夫,亦音聲所引。
5)若於內了知,於外亦能見,英雄出離慧,非音聲所引。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體是異生,未斷虛妄分別欲貪。觀見世尊具三十二大丈夫相,遂便測量: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所說法決定微妙,其弟子眾所行必善。彼於後時,近不善人,聞不正法,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他所引故,於佛、法、僧還生毀謗。如是皆由不如實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色受想行識的體性,屬於欲界的生死凡夫,沒有消滅虛妄分別的欲貪,在欲上有愛著心。這個人觀見世尊,具足三十二大丈夫相,看見這個相貌,就立刻地在心裏面推測:這個世尊決定是佛,決定是應、正等覺。他所宣說的道理,一定是微妙的法,是最殊勝的妙法。其弟子眾所修行的法門,也決定是好的。根據表現於外的三十二相,推測這件事,說他是佛、是法,他的弟子是僧。那個異生的凡夫,在後來的時期,親近思想不好的人,聽聞不合道理的法語,隨著別人的言論,及音聲。音聲所表達的意義,叫做他論。音聲是能表達的語言。對那個人,有信順,相信那個人。被那個人的威力所攝持,繫屬於他。被那個人的威力所吸引。對於佛、法、僧還生毀謗。若以色量我,以三十二相的相來推測佛。以音聲尋我,以佛說的音聲來尋找推尋佛。這個人的心為欲貪所執持,一點智慧也沒有。他是不能知道什麼是佛。這個人先來認為是佛,加以讚歎,後來又毀謗,都是由於不如實知道如來的法身。什麼是如來?法身是佛,就是覺悟諸法如,是佛。對於這件事不知道,所以使令他自己不決定。
《披尋記》六七九頁: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名薄伽梵;言無虛妄故,名如來;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正等覺。(陵本三十八卷三頁)是諸異生,於此功德名號不能覺了,不能隨念,但隨聽聞,故生測量。
[解]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叫做薄伽梵。說話沒有虛妄,叫做如來。已經獲得一切所應得的功德,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諸法實相的勝義,覺悟一切法,名正等覺。眾多凡夫,對於如來、應、正等覺,這個功德的名號,不能明白,也不能在內心裏面現前。但隨自己的因緣,聽人說如來、應、正等覺,心裏面就在推測這件事。見到這個相是特別殊勝,所以就認為他是佛。
《披尋記》六八○頁: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無聖慧眼,未證法性故,於如來法身不如實知。
[解]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沒有慧眼,未證法性故,法性就是法身,就是諸法如義。佛所以名之為佛者,是證悟諸法如義,名之為佛,不是因為三十二相,才名之為佛。所以執著相是佛,不知道什麼是佛。
2)復有異生,由內靜慮果天眼通,遠見世尊,便作是解: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餘如前說。
[解]又有生死凡夫,得色界四靜慮的果,又發出天眼通,遠遠地看見世尊,就這樣想: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餘和前面說的一樣。天眼通也是在外相上生分別心,也沒得到聖人的智慧,也不知道什麼是佛。
3)復有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見已測量;當知彼亦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
[解]又有生死凡夫,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肉眼,是屬於欲界業得到的果報,是向外攀緣,就是得到人果報的眼睛。這個眼睛,若看見三十二相以後,內心也在測量。當知他也是一樣,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為什麼呢?因為內心裏面沒能證悟法性,就是這樣向外推求。這個人是欲界的人,沒有得禪,沒有天眼通,不能夠由內禪定發天眼通有所知,所以是無知。由肉眼在外面看見佛,看見三十二相。外面的肉眼,是果報,用肉眼觀察,也是隨別人的話,別人怎麼說,就是怎麼相信。
4)復有異生於爾所見,都無所有,彼普被障,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解]復有異生,沒有天眼通,肉眼也失掉,應該說是個盲人。若內若外,都是被障住。這個人就是聽別人說。
《披尋記》六八○頁:復有異生於爾所見等者:前說天眼及與肉眼所觀見相,名爾所見。由是異生於內無知,復於外色都無所見,名普被障。長時無明,堪為外道之所引奪,是名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5)若諸賢聖,除斷調伏,超越欲貪,得聖慧眼。彼由如是聖慧眼故,於內證解如來法身。雖於外見如來色身,或見制多,或圖畫等,而能了知非第一義應正等覺。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如是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解]若是修學四念處,由外凡而內凡,乃至見道,這是賢聖人。除斷事欲,調伏煩惱欲,最後成功,就是超越欲貪,得三果聖人以上,成就聖道的慧眼,能見到第一義諦的慧眼,無我是第一義諦。彼由如是聖慧眼的緣故,不向外攀緣,在禪定裏面修四念處,觀諸法實相,證解如來的法身,通達諸法如義。雖然,肉眼能見佛的三十二相的色身,或是能見供佛舍利的塔,或是畫的佛像等。而能了知那不是第一義的如來。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佛,是第一義諦,法也是第一義諦,僧也是第一義諦,所以是決定信受,沒有人能夠動搖他的信心。這個賢聖人得到聖慧眼,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就是諸法如義,所以才有這種境界。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唯世俗見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是則決定。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沒有聖慧眼,只是由肉眼、天眼見到三十二相的佛,這個人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有聖慧眼的人,能見到諸法如的這個人,對於三寶是決定信受,不可動搖。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披尋記》六八○頁:今當略辯上所說義等者:此中異生,或以天眼,或以肉眼見如來者,名唯世俗;此為他引,名不決定。若諸賢聖,於內證解如來法身,名以勝義見於如來;非他所引,故名決定。
56.法集要頌經-2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於無染不染,染者名愚夫。
1)今此頌中,第六增上王者,謂心、意、識。
[解]今此頌中,什麼是第六增上王?就是心、意、識,就是內六處的第六處,是指心、意、識。心、意、識怎麼解釋呢?俱舍論對於心、意、識有二種解釋:第一個解釋,心,是集起;意,是思量;識,了別所緣境。第二個解釋,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叫做心。淨不淨,就是善不善。界,就是性。善的心性,不善的心性,善也有很多種,不善也有很多種,所以種種差別叫做心。二個意思,總合說,集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又能現起淨不淨界種種差別,叫做心。就是心為他作依止的時候,心就轉名為意。他,就是前六識。眼識乃至意識,生起的時候,要有一個依止處,才能夠生起。以誰為依止處?以心為依止處,才能了別色聲香味觸法,這時候的心,就轉名為意。意,有二種解釋,思量義、依止義。所以眼識要依眼根為依止處,要現起的時候,以意為它的依止處,才能夠活動。能依止的就是識,意和識一個能依止,一個所依止,能、所的差別。識依止意,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識有各式各樣的分別,就是淨不淨界種種差別。識的分別,把它收集起來,收藏起來,就是心。識依止意,了別外邊境界的時候,內心的種種差別就現出來。識的了別結果,又把它收回來,是心的一個作用,叫做集。又把它依止意,向外發表出來,就叫做起。
《披尋記》六八一頁: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皆意處攝,望前五處,有勝作業,名增上王。
[解]第六增上王等者:此說第六意處,名增上王。心、意、識三,都屬於意處所收攝,意處包括心、意、識的意思,就是意根。望前邊的眼處,耳、鼻、舌、身處,就是前五根來說,第六意處,有殊勝的作用,所以叫做增上王。增上,就是有強大的力量。王,是自在。第六意處能統攝前五處,前五處不能自主,所以第六意處稱之為王。
2)若有已渡五暴流,未渡第六意暴流,爾時其心隨逐諸定所有愛味,故名染時。復有補特伽羅,於長夜染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是故說彼為染自取。
[解]若是有人發心修行,已經超過五暴流,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在色、聲、香、味、觸上調伏,不去愛著色、聲、香、味、觸。前五識在色、聲、香、味、觸上,不動發貪、瞋、癡的煩惱,就是把五個暴流超過去。但是,第六意根,也是暴流沒有超越,沒有解脫。這個修行人,得到四禪八定,超越欲界的欲,所以叫做度五暴流。成就四禪八定的時候,內心隨順四禪八定,愛著定裏邊的境界,所以叫做染污的時候。又有一類的眾生,從無始劫以來,沒有智慧的光明,執著生命體是我,是我所。執著色受想行識是可愛,乃至色聲香味觸是可愛,執藏不捨。執,愛著我所有的東西;藏,是執著有我,愛著這個我。於可愛的色受想行識,色聲香味觸,執著是我所,執著是我,不棄捨。因為眾生從無始劫來,這樣取為己有,於可愛法執藏不捨的關係,所以喝斥這個眾生,愛著他所自取的一個己,一個我,一個我所,染著這個我。我、我所是所染著的,能染著的就是愚癡無明。
3)貪名為染,因貪所生當來世苦,亦名為染。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不隨功用,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故,如是彼心於現法中無有染污。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當來世中,因彼諸苦,亦無有染。
[解]貪,就叫做染,有貪愛心,就不清淨,叫做染。因為有貪愛心的關係,將來的色受想行識,也叫做染,是染污心所生,也名為染。若是一個人,愛著我、我所,取著他所染污的心,就是我、我所。因為執著心是我,執著其餘的一切法是我所,就是取著所染污的心,愛著我、我所。現在,他不隨順愛著心的功用。功,染著我我所,就是愛。用,能生當來世的苦。如何不隨順他染著心的功用呢?攝受、遮止、修意對治作意。攝受、積集清淨心的力量,遮止我我所的執著。修學無我觀,在第六意識中,對治貪愛染污的煩惱,對治我我所的執著。如果這樣努力的修行,他現前的了別心性的心,在現在的生活中,沒有染污心。不在我所上起貪瞋癡,也不執著有我。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染污心,是當來世的一個因,因為現在有我我所的染污心,所以將來就會有很多的苦惱。現在無染心,就是沒有我我所的執著,將來不生苦惱的果報,也就沒有染污心。
《披尋記》六八一頁: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此約貪名為染,顯無染義。貪現行時,能染於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必令自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不應隨順自心而轉,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是名修習遮止作意。於離貪性,常勤修習,安止其心,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
[解]若染自取於所染心等者:有貪愛心,就叫做染。表示若不貪,不愛著,就叫做無染。貪現行的時候,能污染自己的心。由是當知貪為能染,心是所染。於爾所時,若自了知雜染過患。作是思惟:決定命令我的這些染污的心,隨我智慧的力量,自在而轉,不應該隨順貪瞋癡的心活動,是名於所染心不隨功用。由是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棄捨貪的分別心,是名修習遮止作意。無有貪的清淨心,常勤不懈怠修習,心安住在無貪瞋癡的境界裏面,是名修習攝受作意。如是作意,意相應故,對治染意,名意對治作意。
《披尋記》六八二頁:於無染心此染自取等者:此約因貪所生當來世苦名染,顯無染義。
[解]表示現在能夠無我、無我所的觀慧,將來世苦也就不名為染。表示將來沒有這個苦,就叫做無染。若將來世那個貪所生苦,不生苦,名無染心。
4)若有於彼隨作功用,而不攝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對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長夜受苦。於此苦因,不能遠離,故名愚夫。
[解]若是有人於彼貪愛心隨時活動,對於這件事,不加以控制,不用聖道遮止,染著我我所的這個意,不修習對治,不修習四念處的作意,就叫做不攝受、不遮止、於彼隨作功用。依此我我所的愛著,起貪瞋癡,這是苦因。從無始劫來到現在,一直的受這個苦,受它的折磨。對於執著色受想行識是我我所,起貪瞋癡,這是苦因,不能遠離這個苦因,不知道做這件事,所以叫做愚夫。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遠離苦因所有勝利,就是沒有染污,就是得涅槃的境界。及顯苦因能感自苦是愚夫性,有我我所的愛著,就能招感苦惱,是你自己招感,是愚夫性。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57.法集要頌經-3
等不等而生,牟尼捨有行,內樂定差別,如俱舍卵生。
1)此頌所明,謂佛示現住最後有菩薩位時,先所獲得三十有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圓滿莊嚴妙色身生,於後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其色身生與前正等。其名身生,由勝無漏不相似故,與前不等。
[解]此頌所明的道理,是說佛顯現住在最後有菩薩位的時候,先所獲得的三十有二大丈夫的相貌,又有八十種隨好,圓滿的莊嚴和微妙的色身示現。出家以後,最後在菩提樹下證悟無上菩提的時候,色相身體的生命,和前邊最後有菩薩的時候的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是正相等。成佛以後,和最後有菩薩的身相是相等,這是色身等。名身生,就是受想行識,這一個生命體的出現。得無上菩提以後,受想行識是殊勝無漏的境界,沒有煩惱障,也沒有所知障。這個時候的受想行識,和沒得無上菩提時候的受想行識是不相似。和沒得無上菩提之前是不相等。
2)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妙門樂為依止故,得定自在。如定心力,捨諸壽行及諸有行。彼捨邊際妙色身生,與前正等。其名身生與前不等,故有差別。
[解]又佛顯現出來,內心的寂靜樂,就是得到四禪八定、四無量心,都叫做寂靜樂。及沙門樂,就是無漏第一義諦的境界,前面是禪悅,這個是法喜。寂靜樂和沙門樂為依止故,成就無上的定自在。如自在禪定的力量,就能棄捨他的壽行,就是壽命。行,表示壽,壽命也是一種剎那剎那變異,所以叫做行。佛捨諸壽行,以及其他的有漏的行,就是入無餘涅槃。彼捨邊際妙色身生,與前還是相等的。色受想行識裏面有無上菩提,這個身的現前與前面不一樣。有兩種:沒得無上菩提的時候,和得無上菩提之後的受想行識,當然是不等,不一樣,故有差別。第二個,捨諸壽行及諸有行,但是受想行識無上菩提沒有棄捨,所以有點不同,故有差別。
《披尋記》六八五頁: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沙門樂等者:於現法中住靜慮樂,是名內寂靜樂;無漏界中離貪瞋癡,證勝義樂,名沙門樂。由此二種為依止故,得定自在;即此為依,捨諸壽行及諸有行。此中捨有餘依,名捨壽行;盡苦邊際,名捨有行。
[解]又佛示現內寂靜樂及沙門樂等者:於現法中住靜慮樂,是名內寂靜樂。無漏的世界,就是聖人的世界。如果上進的意願強,能夠不怕辛苦,修四念處,能夠棄捨貪瞋癡,見到諸法的實相,這時候叫做勝義樂。一個內寂靜樂,一個勝義樂為依止,得定自在。即此為依,捨諸壽行及諸有行。此中捨有餘依,叫做捨壽行,就是棄捨貪瞋癡,見到真理,但是身體還是有漏,入無餘涅槃的時候,把身體棄掉。色受想行識是苦,這個苦到最後的邊際,以後再沒有有漏的色受想行識,所以這是苦的邊際,現在把他棄捨,叫做捨有行。
《披尋記》六八五頁:其名身生與前不等者:此名身生,謂定自在。由此殊勝不相似故,與前不等。
[解]這個定自在的力量是特別殊勝,和以前是不一樣。得無上菩提以後,和臨涅槃的時候,這個定自在是相等,沒得無上菩提的時候,和這是不一樣。
如因其殼卵生雞等,依卵而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破殼而出。如是如來色身、名身差別道理,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謂佛世尊若不棄捨諸壽行者,應滿壽量方般涅槃。定力所持,捨壽行故,不滿壽量而般涅槃。
[解]譬如雞鴨這些動物,是卵生,有殼,依卵而生,從卵生出以後,漸漸增長,彼此都是這樣,彼此的種類是相似。牠的母親孵育、成熟,然後破殼而出。這樣,在法上說,佛的色身和名身不同的道理也是這樣。依色身、名身,出家修行,最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個時候,就是和以前不同。入無餘涅槃的時候,等於是破殼而出,類似這樣。棄捨色身,棄捨有漏,無上菩提的受想行識是不滅,所以破棄捨而出,是入無餘涅槃的時候,也是這樣子。這樣就有同,有捨有不捨,有等有不等的差別。這裏邊有一個不同的地方,佛若不棄捨,應滿壽量,才入無餘涅槃。但是佛有定自在力的控制,棄捨壽行,不滿壽量,入無餘涅槃。
《披尋記》六八五頁:如因其殼等者:此中殼言,喻彼無明,由覆藏義,是殼義故。卵生雞等,依卵而生者,喻依色身勝名身生。即此生已,漸漸增長,種類相似者,喻定自在。破殼而出者,喻捨壽行,及諸有行。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捨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捨所依因緣。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捨諸壽行,色身、名身二種差別,及顯棄捨所依因緣,就是定自在。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58.法集要頌經-4
住戲論皆無,踰墻塹離愛,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
1)此頌所明,謂阿羅漢苾芻永離貪愛,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隨意遊行空閒聚落。
[解]此頌所說明的道理,就是讚歎阿羅漢這位大比丘,這位聖者,永久的遠離貪愛。由四種相貌,表示阿羅漢於惡魔怨解脫自在。惡魔以佛法為怨,所以叫做惡魔怨。惡魔是凡夫的主人,凡夫是繫屬於魔王,所以叫做繫屬主。阿羅漢由四種相,解脫魔王的繫縛,能夠自主,所以叫做自在。阿羅漢隨自己的意思,可以遊行於空閒的地方,也可以遊行於聚落的地方。
《披尋記》六八九頁:由四種相等者:謂離識住,及離戲論,踰欲愛墻,踰無明塹,是名四相。由此不為魔怨之所驅役,是名解脫自在。言魔怨者,略有四種:謂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聲聞地〉釋。(陵本二十九卷二十一頁)如是魔怨,一切愚夫之所繫屬,故得主名,愚夫是彼所驅役故。
[解]由四種相等者:就是四識住沒有,戲論也沒有,超越欲愛墻,超越無明的塹,是名四相。由此,魔怨不能夠控制,不能夠驅役阿羅漢,是名解脫自在。所說的魔怨,略有四種,五蘊魔、煩惱魔、死魔、天魔。如〈聲聞地〉釋。如是魔怨,一切愚夫之所繫屬,所以魔是主,愚夫是彼所驅役故。
2)有諸愚夫,遇見如是真阿羅漢,於最究竟自在遊行,不如實知,便於二處,妄生輕毀。云何此善男子棄捨自屬養命珍財,乃求屬他資生眾具?何故棄捨生天方便,苦勤精進求有斷滅?是諸愚夫見生天上有勝功德,見處居家有多財產,故於牟尼妄生輕忽。彼所事天,於此牟尼廣大功德尚不能了,況能事者而能識知。
[解]有很多的凡夫,遇見這樣真阿羅漢,能夠究竟的自在遊行於世間,並不認識他。凡夫在兩個地方,錯誤的輕毀阿羅漢。哪兩個地方呢?第一,為什麼這個善男子棄捨屬於他自己的保養他生命的珍財,但是向別人乞求資養生命的眾具?第二個,什麼理由棄捨生天的方便道?努力,不怕苦,希望色受想行識,能夠不再繼續下去?在這兩件事上,輕毀阿羅漢。是諸愚夫看見生到天上,有殊勝五欲的享受。如果在人間,居家的生活有很多的財富,也是很好。因此,對於聖人虛妄的輕視他。愚夫所侍奉、所恭敬的天神,對於此聖人廣大的功德境界,尚且都不能明白,何況能侍奉天的人而能夠認識他呢?更不能認識。
3)云何離愛諸阿羅漢由四種相,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死中往還五趣,非阿羅漢。
[解]什麼原因遠離三界愛欲的諸阿羅漢,由四種相貌,於惡魔怨一切愚夫所繫屬主,解脫自在呢?愚夫由四識住為魔怨主所驅使,令生死中往還五趣,非阿羅漢。魔怨主驅使一切的愚夫,使令愚夫在生死裏邊往還五趣,阿羅漢不會這樣聽魔王的招呼。
《披尋記》六八九頁: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等者:色受想行,名四識住,由彼識蘊於此住故。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由此展轉能取、能滿不能棄捨諸異生性,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如〈決擇分〉說。(陵本五十四卷二頁)此中愚夫,謂即異生。往還五趣,謂即流轉相續決定。
[解]謂諸愚夫由四識住等者,什麼叫做四識住呢?五蘊中,色受想行這四個法,叫四識住。什麼理由呢?由彼愚夫的識蘊在色受想行上活動,不能超越這四種境界,愛著這四種境界,所以叫做住。謂諸異生補特伽羅,沒能厭離對於欲喜愛,也沒能夠修戒定慧來對治欲的喜愛。欲的喜愛一直在活動,造很多的業,煩惱和業都熏習在識裏邊,所以識裏邊所蘊藏的業和煩惱有力量,能取、能滿當來內身。能取,就是引業。能滿就是滿業,或者說能取是總業,能滿是別業。所潤識,就是識在色受想行上活動,活動的這些力量,又熏習在識裏邊,叫所潤識。這個熏習的力量,能取當來的內身,能滿當來的內身。由此展轉得到一個果報,還繼續的在熏習,又得果報,得果報又是繼續的熏習,所以就展轉的能取能滿,而不會棄捨苦惱的果報。諸異生性,就是我我所、貪瞋癡。有能取能滿的力量,所以在生死流轉裏邊相續不斷,是決定,不容易改變,是名為住。如〈決擇分〉說。愚夫就是生死凡夫,往還五趣,謂即流轉相續決定。
4)又諸愚夫如由重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發起種種執刀杖等惡不善法,墮諸戲論,生諸惡趣,令造種種諸惡業緣,非阿羅漢。
[解]又眾多愚夫,由於有重大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使。重過是什麼呢?或者是增益的邪知見,或者是損減的邪知見,很多有罪惡的思想。由這樣的惡見,發動種種惡不善法,拿著刀、拿著杖、拿著槍,造作種種罪惡的事情。眾生自己感覺到我的權利很大,就是墮落在虛妄分別裏邊,將來生到三惡道裏邊受苦。他有這麼多的惡知見,使令他造作了很多很多的罪過,以此為因緣,生到惡趣裏面受苦。這件事只有愚夫,而不是阿羅漢,因為阿羅漢超越諸惡見。
《披尋記》六九○頁: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等者:謂於無常常倒,於苦樂倒,於不淨淨倒,於無我我倒,名增益見。謂無施與等諸邪見行,名損減見。由是起邪分別,能引無義,不能引義,名墮戲論。餘相易知。
[解]謂或增益或復損減諸惡見故等者:色受想行識是剎那剎那變壞,是無常,但是認為是常住。色受想行識是苦惱,而認為是快樂,這也是顛倒。於不淨而認為是淨,這也是顛倒。沒有我而執著有我,這也是顛倒,這叫做增益見。沒有常、樂、我、淨,虛妄分別的增加上常、樂、我、淨,所以是增益的惡見。沒有善,作善沒有善報,作惡沒有惡報,作善是有善報,作惡是有惡報,但是他認為沒有報,叫做損減的惡知見。由於有這樣的惡知見,而生起邪分別,能引發出來種種罪過的事情,不能引出種種功德的事情,這叫做戲論。餘相亦知。
5)又諸愚夫如由中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處欲愛繫縛垣牆,不能出離欲界生苦,非阿羅漢。
[解]又諸愚夫,由於中等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使令眾生困在欲愛的繫縛裏邊,就像一道墻,不能過去,就是在欲界人天的境界裏邊。他沒有造三惡道的重過,還是能修多少善法。欲界愛所生苦,他不能夠跳出去,阿羅漢能超過。
6)又諸愚夫如由輕過,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色界及無色界,無明深塹周匝圍繞,閉在生死眾苦牢獄,於生等苦不得出離,非阿羅漢。
[解]又諸愚夫,如這個愚夫由於有輕微的過失,為魔怨主之所驅役,令生色界及無色界,就是四禪修成功,魔怨主能令你往生到色界天。四空定修成功,魔怨主能令你生到無色界天。生到色界天、無色界天,還是沒能出離魔王的勢力範圍。為什麼呢?因為無明,不知道諸法因緣生,無我、無我所的道理。這個無明是很深的溝,周匝圍繞色界天、無色界天,有無明圍繞著,還沒能超越無明的境界,還不知道是無我。或者說不管是三惡道,欲界的人天,色界天、無色界天,都是關閉在生死眾多苦惱的牢獄裏邊。生、老、病、死,乃至到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乃至到五取蘊苦,不能解脫,都為無明所周匝圍繞,這樣的境界就是愚夫,而不是阿羅漢。
復次,今當略辨上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一切愚夫羞不應羞,應羞不羞,於不應怖而生怖見,於應怖中生無怖見。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一切愚夫羞恥不應該羞恥的事情。應該羞恥而又不知道羞恥。於不應怖而生怖的知見。於應該恐怖裏邊,生無怖見。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披尋記》六九○頁:一切愚夫羞不應羞等者:謂求屬他資生眾具,是不應羞;不捨自屬養命珍財,是即應羞。苦勤精進求有斷滅,是不應怖;為魔怨主之驅役,是即應怖。若於此四生顛倒見,是名愚夫。
[解]一切愚夫羞不應羞等者:乞食的生活,是很高尚的事情,不應該認為這是羞恥,而他認為是羞恥。不能棄捨自己所有權的養命珍財,不肯棄捨是應該羞恥。苦勤精進求有斷滅,這件事是不應恐怖,對無我義有恐怖,這是不對,不應該恐怖。為魔怨主之所驅役,是應該恐怖。若於此四生顛倒見,是名愚夫,不應羞而羞,應羞而不羞;不應怖而怖,應怖而不怖,這就是顛倒見,這是此中的略義。
59.法集要頌經-5
若有熏除諸尋思,於內無餘離分別,超過礙著諸色想,四軛蠲除不往生。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已入有學位,未離欲界欲,依初靜慮,熏除欲界諸惡尋思。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已經得聖道,是初果、二果,雖然是聖人,但是欲界的欲還沒能夠遠離。如何除欲?依據初靜慮,破除欲界的諸惡尋思。
《披尋記》六九一頁:熏除欲界諸惡尋思者:謂欲、恚、害不善尋伺,名惡尋伺,由此能令墮惡趣故。
[解]熏除欲界諸惡尋思者:謂欲、恚、害不善尋伺,名惡尋伺,這三種虛妄分別,是不善的尋伺。為什麼叫不善、惡尋伺?有這樣的尋伺,能使令墮落三惡道。依據初禪的善尋伺,能破除諸惡尋伺,初禪的善尋伺有出離尋伺,就是從欲裏面跳出來,修不淨觀,還有無恚尋伺、無害尋伺,三種尋伺是善尋伺。
2)依第二靜慮,內等清淨心一趣性,初靜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無復分別。
[解]依初靜慮的善尋伺,破除欲界的惡尋伺,這個人得三果。進一步,依止第二靜慮,內等清淨,心住一境。初靜慮,有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這些分別,也沒有剩餘的完全遠離,不再有出離的尋伺,無恚尋、無害尋,叫做於內無餘離分別。
《披尋記》六九一頁:內等清淨心一趣性等者:《顯揚論》說: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恒不現行。(顯揚二卷六頁)由內等淨,說初靜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由心一趣,說無復分別,其義應知。
[解]內等清淨心一趣性等者:《顯揚聖教論》解釋。什麼是內等清淨?初禪修成功的人,不高興初禪的尋伺,為對治尋伺故,收攝自己的心念,不再生起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這樣的分別心。如果又有這樣的尋伺,知道要把它排除,這是正知。在自己的內心裏邊,棄捨出離尋伺、無恚尋伺、無害尋伺,棄捨這幾種分別,而後心裏面無分別住。遠離初禪的善尋伺,住在二禪的人,認為初禪的善尋伺也是染污法,三種善尋伺還是不清淨,遠離染污法,叫做內等淨。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叫做內等;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就是內淨。什麼是心定一趣?這樣進入二禪以上,無尋無伺住的時候,很長的剎那剎那相續寂靜住。初禪的善尋伺法,長時期的不現行,不活動。(顯揚二卷六頁)由內等淨,說初淨慮地所有分別無餘永離;由心一趣,說無復分別,其義應知思。
3)依第三靜慮,超過第二靜慮地諸喜礙著。依第四靜慮,超過第三靜慮地諸樂礙著。依無色定,超過一切所有色想。
[解]成就第二禪的人,不高興二禪裏邊的境界,依據第三禪的靜慮,超過第二靜慮地諸喜礙著。第二靜慮裏邊有喜,認為喜是個障礙,想要超過第二靜慮地的諸喜礙著。超越第二靜慮之後,有強大的樂受,樂受時間久,也不高興,依據第四靜慮,超過第三靜慮地眾樂的礙著。成就色界第四禪,也感覺到不滿意,修無色界的四空定,超越色界四禪的有想。
4)如是漸次,因依諸定乃至有頂,若定若生,蠲除四軛,何等為四?一、蠲除染污尋思軛。二、蠲除不染污尋思軛。三、蠲除喜樂繫縛軛。四、蠲除一切色想軛。由此因緣,於諸下地不復往生。當知異生雖到有頂若定、若生,猶為四軛所繫縛故,於諸下地還復往生。
[解]這位有學聖者,按照這個次第,逐漸的從初禪遠離欲界,由二禪遠離初禪,由三禪遠離二禪,由四禪遠離三禪,乃至空無邊處定遠離第四靜慮,漸漸乃至非非想定。若定、若生,修學禪定成功,得定,壽命死掉以後,生到那個天上,叫做生。或者是定,或者是生,破除這四種境界,若成就這四種境界,就為這四種境界所困,所以叫做軛。哪四種?一、蠲除染污尋思軛。欲界的染污尋思,初禪沒成就的人,染污的尋思軛住你,苦惱你。二、蠲除不染污尋思軛。初禪所成就的三種清淨尋思,出離尋思、無恚尋思、無害尋思,是不染污,對欲界來說是不染污。成就二禪以上的境界,就破除初禪的不染污尋思軛。三、蠲除喜樂繫縛軛。成就第四禪的時候,破除初禪、二禪、三禪被喜樂繫縛的苦軛。四、蠲除一切色想軛。修無色界的四空定,能破除色界的禪,破除一切色想縛。由於這位有學的聖者,展轉的用功修行,向上面進步,對於下邊的諸地,欲界五趣雜居地,初禪、二禪、三禪、四禪,乃至非非想天,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若離開以後,不會再去,聖者是這樣。當知凡夫的話,雖然很努力的修行,達到無色界的非非想天。或者是定,或者是生,還為四種軛所繫縛,還沒能究竟的遠離,只是一時的調伏,並不是真實的遠離。所以對於下面的欲界,下面的色界天,還是要去。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到有邊際有學、異生二種差別。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在此中略示,到有邊際的有學,到有邊際的異生,這兩種人的差別。有邊際是什麼呢?就是非非想天、非非想定,三有的最後邊際。異生凡夫雖然是遠離下地,但是還是要回去;若是聖者,就不再回去。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
60.法集要頌經-6
惠施令福增,防非滅怨害,修善捨諸惡,惑盡得涅槃。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雖處居家,而心遠離慳垢纏縛,受持七種依福業事 。由此因緣,若行、若住廣說如經,乃至生長如是福德。
[解]此頌所明,謂如有一類人,於佛所證的法和律,獲得正信,在佛法裏面學習,逐漸地對於佛法有信心,雖然還是在家居士,但是,內心遠離慳吝的垢染纏縛。能夠奉行,有七種依的福業事。由於奉行這七種有依福業事,若在活動,或者是在安住,他所做的福德,繼續的增長,使令他的福德越來越大,廣說如經。
《披尋記》六九二頁:受持七種依福業事等者:此中依言,謂攝受依。〈有餘依地〉中說:云何攝受依?謂七攝受事:即自己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七攝受事。(陵本五十卷二十二頁)於所攝受隨攝受儀業用而轉,如〈菩薩地〉別釋其相,(陵本四十八卷二十六頁)是名受持七種依福業事。如契經言: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業事,若行若往,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增,福業續起,此中廣說,乃至生長如是福德。如應當知。
[解]受持七種依福業事等者:此中依言,是指攝受依。〈有餘依地〉有解釋。什麼叫做攝受依呢?有七種事叫做攝受事。攝受,就是照顧。對你所照顧的人,隨順照顧的時候,表現於外一種很合法的相,叫做儀。照顧這七種人的時候,叫做業,有他的作用。如〈菩薩地〉解釋七種攝受事的相貌,是名受持七種依福業事。七攝受事,即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父母,要孝順;妻子,要照顧,要勸他不要做惡事,廣修善法;乃至奴婢、作使、僮僕、朋友、眷屬,都要給他們金錢,使令他們生活快樂,也勸他們廣修善法,不做惡事。如契經上說,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依這七種事,使令你得很多的福。若行若往,或者睡覺,或者從睡覺裏醒覺,恒時相續,福德逐漸地在增長,繼續地會生起廣大的福德。此中廣說,乃至生長如是福德,如應當知。
2)若有復能於善說法毘奈耶中,清淨出家。既出家已,具足忍力,為護尸羅,雖遭他罵、侵、惱、訶責,或以身手、瓦礫、刀杖毆擊、傷害,恐壞尸羅,當為障礙,心無惡念,不出惡言,唯緣彼境與慈俱心,於一切方遍滿而住。由此因緣,於現法中自他相續所有怨害,並皆止息。當生無惱樂世界中,無多怨敵,為世欣仰,眾所樂見。
[解]假設有這樣的人,不但遠離慳垢的纏縛,受持七種依福業事,又能夠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清淨出家,離欲所以是清淨出家。出家以後,要有忍力。為什麼?為了保護所受戒律的清淨,雖然遭遇到別的人毀罵,侵犯,擾亂,訶斥。或者有人用身手來傷害打擊,或者是用瓦,或者是細小的石頭,或者是用刀,或者是用杖,毆擊、傷害。內心恐怕破壞清淨的戒律,若破戒,當為他聖道的障礙,所以不要破戒。遇見這種苦惱的事情,心裏面沒有惡心,也不發出惡的言語。只是觀察苦惱他的人,還是願意這麼多人得到很多的樂,對於遍滿一切方向很多的人,都是用慈來觀察,用慈心來面對。由於這位出家人,遭遇不如意的事情,能夠入於慈三昧,所以在當前的境界裏邊,自相續所有怨害止息,因為入慈三昧,瞋恨心沒有。用這樣的態度祝福一切人,他人內心的怨害被你感動,也不怨害。所以自他害心都停下來。這位出家人將來生到沒有煩惱快樂的世界,沒有多的怨敵,可能還小小有一點,只是不多。為那個世界上的人都仰慕他,歡喜他,很多的人都願意看見他。
《披尋記》六九二頁:唯緣彼境與慈俱心等者:現前饒益,名慈俱心,當知此說慈無量定。由慈行相勝解遍滿具足而住,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是名於一切方遍滿而住。
[解]唯緣彼境與慈俱心等者:慈的面貌就是利益人,對人有好處,叫做慈俱心。慈的心所法和心王在一起活動,叫慈俱心。當知此說慈無量定,這位出家人,在四禪八定裏面修四無量心修成功,得慈無量定。遇到苦惱境界的時候,就入慈無量定,用慈心來為這些人祝福,不去傷害這些人。又入於慈三昧,慈的行相,就是心裏面有慈的活動,就是殊勝的觀想,有力量的觀想。遍滿一切處,具足而住,對所有人都用慈行相祝福他,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都是慈行相勝解俱足而住,是名於一切方遍滿而住。
3)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依增上戒起增上心,依增上心發增上慧。當於聖諦入現觀時,則能永捨趣惡趣業及諸惡趣。
[解]如是這位比丘,能修正方便,就是得到四禪八定、四無量心三昧,叫做正方便。依持戒清淨,趣向於定,所以由清淨的戒發起、成就殊勝的禪定。依四禪八定,趣向於增上慧,得到四禪八定之後,再修毗缽舍那觀,就能發出清淨殊勝的智慧,得聖道。修善,就是修殊勝的戒、定、慧。依增上心發增上慧的時候,就是在禪定裏邊修毗缽舍那觀的時候。當能於苦、集、滅、道四聖諦,很分明地,很肯定地,一點不猶豫地觀察苦、空、無常、無我的毗缽舍那觀,得初果。就能夠永久棄捨往三惡道的業力。永捨諸惡趣,也不會到三惡道。惡趣業是因,諸惡趣是果,沒有因就沒有果。
4)又修如先所得道故,漸次永除所有諸結,於有餘依涅槃界中而般涅槃。如是後時,於無餘依涅槃界中,復般涅槃。
[解]又得到諦現觀,無漏的智慧,繼續的修四念住,逐漸、次第、永久滅除見煩惱、愛煩惱所有諸結,入於有餘涅槃,三界的見煩惱、愛煩惱,完全消除,還有一個有漏果報的存在,叫做入於有餘涅槃。得有餘涅槃之後,壽命到的時候,色受想行識有漏的生命體,皆息滅,就入於無餘依的涅槃,不生不滅的境界,就是把有漏的惑業苦息滅,無漏清淨的境界獨存。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得淨信者四種正行。一、感財富行;二、感善趣行;三、離惡趣苦,清淨修行;四、離一切苦,清淨修行。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佛在此頌中簡要的開示,於佛法中得淨信的人,有四種主要的應該做的好事。一、感財富行,就是沒有慳吝心,肯孝順父母,照顧妻子等,就會感到財富。二、感善趣行,不會到三惡道。三、離惡趣苦,清淨修行。四、離一切苦,清淨修行,就是無餘涅槃。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1.法集要頌經-7
於心相善知,能餐遠離味,靜慮常委念,受無染喜樂。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有學見跡,能善了知止、舉、捨相。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是有學,就是見跡,是初果聖人,見到聖道。見跡,就是見語言文字所詮顯的義,就是見道。能夠了知心的止相,舉、捨的相貌。什麼是止相?內住、等住、安住、近住等九心住,就是止相,因為內心原本在五欲境界上流動,這些顛倒的相停下來,叫做止相。什麼是舉相?修止、觀的時候,若是所緣境不分明,心就陷沒,因為心裏面的所緣境沒有,就叫沈沒。這時候,要將所緣境現前,明明了了地安住在所緣境上。舉,就是發動,發動止和觀。什麼是捨相?若是心裏面有掉舉,應該修止。心裏面若沈沒,應該舉。若心裏面明靜而住,這時候,不要舉,也不要止,聽其自然的明靜而住,就叫做捨。這位須陀洹的聖人,從佛的法語,從自己用功修行,了知心的止相、舉相、捨相,什麼時候應該修止,什麼時候應該修舉,什麼時候應該修捨。
《披尋記》六九五頁:能善了知止舉捨相者:謂奢摩他品所緣相及因緣相,是名止相。若由淨妙所緣境界策勵其心,及彼隨順發勤精進,是名舉相。若由所緣令心上捨,及於所緣不發所有太過精進,是名捨相。如〈聲聞地〉說應知。(陵本三十一卷八頁)有學見跡,覺分俱行,於此諸相,知無顛倒,名善了知。
[解]能善了知止舉捨相者:什麼叫止相?由奢摩他來說,一定要有所緣境,毗缽舍那是奢摩他的因緣,因為奢摩他要成功、清淨,需要修毗缽舍那,所以毗缽舍那是奢摩他的因緣。毗缽舍那也是一樣,所緣相是他的所觀境,因緣相就是奢摩他。因為毗缽舍那要成功,需要在所緣境上修奢摩他,叫做止相。什麼叫舉相?若心裏沈沒的時候,應該修舉,如何修?緣清淨微妙的境界,觀察佛的光明相,這樣把沈沒的心發動起來,叫策勵其心。隨順此意,隨順止,或者隨順觀,精進努力地這樣用功,叫做舉相。什麼叫捨相?修止、修觀的時候,心裏面清淨、無著,不昏沈,也不掉舉,明靜而住,叫做上捨。及於所緣不發所有太過精進就偏於掉舉,叫做捨相。如〈聲聞地〉說應知。有學見跡,心和覺,就是無我、無我所的智慧同時活動。於此止、舉、捨相,知無顛倒,名善了知。
2)由此因緣,得四功德。謂心住一緣,遠離麤重,能善受用,身心安樂是初功德。
[解]由於這位聖者知道止、舉、捨、相的因緣,得到四種功德。這位聖者的心,安住在一個所緣境上的時候,止成就,最低限度有未到地定。遠離麤重的身心,身也不麤重,心也不麤重,因為在未到地定有輕安樂,所以遠離粗劣、沈重的感覺。這個時候能夠善巧,能夠很好的受用身心的安樂,是第一個功德,就是止的功德。
3)又淨定心盡所修故,如所修故,能正審慮諸法道理,獲得內法毘鉢舍那,是第二功德。
[解]又在奢摩他,這個清淨的定心裏邊,能夠修盡、如所有性,就是毗缽舍那。如所有性,就是觀察無常、無我、畢竟空寂、無我所。盡所有性,就是其餘一切的緣起觀。在未到地定裏面,正念現前的時候,貪瞋癡不現前,所以定是清淨。用這樣的清淨心,做盡所有性的觀察,做如所有性的觀察的緣故,有能力,能正確地,審慮、觀察色受想行識無常、無我、無我所、畢竟空寂,獲得內法毗缽舍那,就是在奢摩他上成就毗缽舍那的智慧,是第二功德。什麼是內法毗缽舍那?依內心奢摩他故,於諸法中能觀察諸法的如義,觀察諸法的緣起相,周遍地、概略地思惟觀察,深微地、詳細地觀察。
4)彼由如是清淨止觀為依止故,於所修習菩提分法,勇猛無間,能常修習,能委修習,無懈無憚,是第三功德。
[解]這位修行人,由於這樣清淨的止、觀為依止的緣故,對於所修習的三十七菩提分,力量很勇猛,能夠不間斷修習,能微細、周遍修習,不懈怠,沒有恐怖,是第三功德。
5)彼由如是無懈憚心,獲得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脫,又能受用解脫喜樂及無染樂,於現法中得安樂住,是第四功德。
[解]那個修行人,由這樣無懈、無憚心,獲得最殊勝的正念、正知、心善解脫,愛煩惱、見煩惱都沒有。又能受用解脫愛、見煩惱,這時候的喜樂。及無染樂,於現法中得安樂住,是第四功德。
《披尋記》六九六頁:獲得第一正念正知等者:阿羅漢果具足成就六恒住法:謂眼見色已乃至意了法已,無喜無憂,安住上捨,正念正知。彼於爾時領受貪欲、瞋恚、愚癡無餘永盡,是名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脫。受用第三靜慮離善樂故,是名解脫喜樂。受用第四靜慮捨念清淨寂靜無動樂故,名無染樂。如是於現法中領受安樂,亦即名為現法樂住。
[解]獲得第一正念正知等者:阿羅漢果具足成就六恒住法,就是眼見色以後,耳聞聲以後,乃至到第六意根了法之後,滿意的心裏不喜,不滿意的心裏無憂,心安住在最殊勝無所執著的境界,心裏面有正念、有正知的功德。彼於爾時領受貪欲、瞋恚、愚癡,全部地,沒有剩餘地,完全地消除,叫第一正念正知心善解脫,這是這阿羅漢的境界。受用第三靜慮,遠離初禪、二禪裏面的喜,但有樂,離喜之樂,是三界裏面樂是最殊勝的境界,是名解脫喜樂。受用第四靜慮,捨掉三禪的樂,心裏面無所執著,內心不忘這個境界,沒有苦、樂、憂、喜,沒有出入息,這是清淨。內心寂靜無動,苦、樂、憂、喜、出入息都是動,沒有這些動的清淨樂,名無染樂。如是於現法中領受安樂,亦即名為現法樂住,就是四禪。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於相善巧四種功德。謂奢摩他所作、毘鉢舍那所作、無懈憚所作、到究竟所作。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於心相能善巧了知之後,有四種功德,就是奢摩他所作,毗缽舍那所作,無懈憚所作,到究竟所作。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2.經集5.2
1)誰能覆世間?誰能令不顯?誰復能塗染?誰為大怖畏?
2)無明覆世間,放逸令不顯,戲論能塗染,苦為大怖畏。
3)諸流處處漏,是漏誰能止?當說誰防護?眾流誰所偃?
4)世間諸流漏,是漏念能止,我說能防護,由慧故能偃。
5)念慧與名色,今問是一切,何當永滅盡?唯願為我說。
6)念慧與名色,我說是一切,若諸識永滅,於斯永滅盡。
7)云何念所行,諸識當永滅?今請垂方便,為釋令無疑。
8)於內外諸受,都不生欣樂,如是念所行,諸識當永滅。
9)若諸善說法,及有學異類,彼常委能趣,請大仙為說。
10)不耽著諸欲,其心無濁染,於諸法巧念,是苾芻能趣。
1-2-1)此是波羅延中,因阿氏多所請問頌。 言世間者,略有三種,一、欲世間;二、色世間;三、無色世間。今此義中,意辨出家、在家二種世間。出家世間,復有二種:一、惡說法;二、善說法。惡說法者,無明所覆。善說法者,由有明故,應可顯了;由放逸故,令不顯了。
[解]此是波羅延經裏面,因阿氏多所請問頌。什麼是世間?略有三種世間,一是欲世間,二是色界的世間,三是無色界的世間。現在這個頌的含義裏面,它的正義是辨別,說明出家和在家這二種世間。出家世間復有二種,第一是惡說法,第二種是善說法,這二種不同。於有罪惡、有過失的教法的出家人,為無明所蓋覆,不能明白世間諸法的真實相。於善說法中的出家人,由於有大智慧光明的緣故,諸法的真實相就顯現出來,應該是這樣子。雖然,在佛法裏面出家,但是放逸,不肯努力,不肯學習佛法,諸法真實相,還是不能顯現出來,還是被蓋覆住,放逸就不能顯現出來諸法的真實相。
1-2-2)若諸在家異類白衣,為諸戲論之所塗染。當知戲論,略有三種,謂三種言事,名為戲論。於四種言說,有所宣談,亦名戲論。能發語言所有尋伺,亦名戲論。若於過去、未來、現在三種言事,依四言說發起異類分別思惟,或違、或順,是名塗染。若前戲論,若後塗染,諸在家者,多分可得,是故說彼為諸戲論之所塗染。
[解]若是很多在家人,思想也有個別的不同,各式各樣的白衣,雖然諸法真實相時時、很分明的顯現出來,但是眾生的心,為種種的戲論所塗染,諸法的真實相不能顯現出來。當知戲論,略有三種不同,第一,有三種言事,叫做戲論。三種言事是什麼呢?就是過去、現在、未來。言事,言是能表達,事是所表達,就是語言所表達的事情,不超越這三種,過去、未來、現在,叫做戲論,所表達是戲論。第二,於四種言說,有所宣談,亦名戲論。四種言說就是名能表達,能表達的有四種不同,就是見、聞、覺、知這四種。這四種言說,因見而有所言說,或者因聞、覺、知而有所宣揚談論,叫做戲論,這是能表達是戲論。第三,能發表語言的所有尋伺,就是內心裏面的思惟,因為經過內心的思惟才能說話,所以內心的尋思也名叫戲論。這三種戲論都不符合真理,與真理有所違反,沒有真實的意義,所以叫做戲論。假設一個人對於過去、未來、現在的事情,這三種言事,依據這四種言說,發起不同的分別思惟,或者是違,或者是順,這樣分別,就把諸法真實相塗染,叫做塗染。前面的三種戲論,四種戲論,又發起後面種種的思惟分別,叫做塗染。這件事,諸在家的人多數都不能夠超越這個境界,是故說彼在家人,是為諸戲論之所塗染。
《披尋記》七○一頁:發起異類分別思惟等者:謂依現在行,分別過去、未來、曾更及未曾更種類相貌,是名發起異類分別思惟。由此思惟不可意相或可意相顯現在前,是名或違或順。如前已說:未來無相故無分別,如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乃至廣說依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離染。(陵本十六卷十二頁)由此當知,異類分別及塗染義。
[解]發起異類分別思惟等者:依現在的這些有為法,變動不拘的境界,來分別過去,分別未來的事情,根據已經知道的事情,來推論未知道的事情,曾經經過,及未曾經過的種類相貌,是名發起異類分別思惟。由此思惟不可意相或可意相顯現在前,是名或違或順,可意的就叫做順,不可意的就叫做違。如前面已說過,未來的事情沒有成為事實,沒有體相,所以沒有體相可分別。這件事沒有事實,當然是不可知。乃至廣說依現在行,分別為因,生諸離染。由此當知,異類分別及塗染義。
1-2-3)此中惡說法者,無明所覆,善說法者放逸不顯,諸在家者戲論塗染,彼於現在苦因轉時,於此苦因不能如實知是苦因;於此苦因,愛樂而住。由此因緣,生當來苦,即說此苦,名大怖畏。
[解]這裏邊說到在外道裏邊出家的人,為無明所遮蓋,有這種過失。在佛法中出家的人,若放逸的話,也還是不能夠顯示諸法真實相,在家人有戲論的塗染過失。這三種人其實都有無明、有放逸、有塗染,都是有這種過失。當無明、放逸、塗染在活動的時候,就是將來得苦的一個因,即是苦因。但是,對於這苦因,不真實知道這是苦因。於此苦因,不但是不知道,而且還對於這苦因很歡喜,歡喜的在這裏面活動。由此因緣,引發出來將來的苦惱,即說此苦,名大怖畏。苦來的時候,心裏很苦、很恐怖,但是不知道這是自己創造的。
3-4-1)又惡說法者,由無明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諸在家者,由戲論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善說法者,由放逸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解]又惡說法者,從無明這個門,發生很多的過失,什麼過失呢?眼耳鼻舌身意這六個地方一直在流,一直在活動,就是無明在這六個地方流動,引出來很多的過失,由過失引發很多的苦惱。諸在家者,由戲論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由戲論,就是內心的虛妄分別,就是煩惱,煩惱流出來業力,由業力流出來很多的苦惱。善說法者,由放逸門,從六處流漏泄眾苦。雖然佛教徒聽聞佛法,但是不修四念處,還是這樣。這三種人由三種門,引生很多的苦惱。
《披尋記》七○一頁:從六處流漏泄眾苦者:眼乃至意六種暴流,名六處流。如前已說:暴流有六:謂眼暴流,能見諸色;乃至意暴流,能了諸法。(陵本十七卷十六頁)義應準知。由是暴流,住貪瞋癡,不能越度,當生眾苦,是名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解]從六處流漏泄眾苦者:前面說過暴流有六種不同,謂眼暴流,能見諸色的時候,引起貪瞋癡,貪瞋癡煩惱引出業力,業力引出很多的苦。乃至意暴流,能了諸法的時候,引出貪瞋癡,引出很多罪過、很多的苦惱。這裏說的六處流和前邊的義,也可以準照,就知道。由是暴流,住貪瞋癡,沒有四念處,不能夠超越,當生眾苦,是名從六處流漏泄眾苦。
3-4-2)如是無明、放逸、戲論諸門流漏,由聞他音、內正作意,於諸行中了知過患,此相應念,逆流而轉,故能遮止,如是方便,名伏對治。
[解]如是無明、放逸、戲論諸門流漏,由於這個人能聽聞佛菩薩的法語,然後在內心裏邊能如理的思惟觀察。於這一切有為法、有漏法,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了知能夠引很多的苦惱的過患。與這個如理作意,了知諸行的過患,相應而修四念處,違背生死流,向聖道那邊,所以能夠遮止這個漏,六處的流就能遮止,不流貪瞋癡。這樣修四念處,就是能降伏其心。
《披尋記》七○二頁:由聞他音內正作意等者:此句長讀,為顯念能遮止諸漏,故說相應。正知能了諸行過患,兼顯正知因緣,故說由聞他音內正作意。
[解]由聞他音內正作意等者:由聞他音引內正作意,內正作意,要根據聞他音而來作意。為顯念能遮止諸漏,有四念處,才能遮止諸漏,遮止眼耳鼻舌身意的煩惱漏,能遮止,所以叫做相應。正知,能了諸行的過患,就是四念處。兼顯正知因緣,故說由聞他音內正作意。聞他音、內正作意,是成就正知的因緣,正知就是四念處,正念也就是四念處。
3-4-3)若出世間正見所攝諸無漏慧,於三種流皆能堰塞。如是方便,名斷對治。於此流漏,若伏、若永二種對治,皆能斷故,俱名防護。
[解]若是得聖道,這時候的智慧是超越世間,這個智慧叫做正見,屬於正見這一所攝,都是屬於無漏的智慧,沒有煩惱,沒有我我所的執著,所以是無漏。對於三種流,無明流、放逸流、戲論流,這三種流都能夠堵住,能斷除,有這個力量。這樣四念處的方便,能把漏根本的消滅,就是斷對治。對治分兩個階段,一個是伏,一個是斷。伏是內凡位,斷是聖位。於眼等這六個流漏,若開始學習四念處,能降伏煩惱,這是初開始階段。若是永久斷漏。由聞他音,內正作意,所生的四念處有這個力量,或是伏斷、永斷,都能斷漏,都叫做防護,保護一念清淨心廣大功德的莊嚴,不失掉功德。 《披尋記》七○二頁:於三種流皆能堰塞者:無明、放逸、戲論三門流漏,名三種流。出世間慧能令永斷,名能堰塞。
5-6-1)又惡說法者及在家者,一向墮於染污品攝。若善說法毘奈耶中,二種可得,諸縱逸者,墮雜染品,非顯了攝。不縱逸者,墮清淨品,顯了所攝。又若已顯了、若應顯了,當知二種皆無放逸。
[解]又惡說法者及在家者這兩種人,完全是墮落在染污這一類,屬於這一類攝。若善說法毗奈耶中,佛教徒有兩種可能,第一,若放逸自己,墮落在雜染品攝,不能夠把清淨心顯示出來。若不放逸,能夠用功學習四念處,就屬於清淨品攝,諸法無我的真理能顯現出來。又若已顯了,若應顯了,當知二種皆無放逸。
《披尋記》七○二頁:又若已顯了等者:諸阿羅漢不為三界無明所覆,名已顯了;若諸有學猶為餘無明殼之所纏覆,名應顯了。如是二種清淨品攝,由是說言皆無放逸。
5-6-2)諸阿羅漢斯已顯了,於不放逸,無更須作不放逸事。於四念住,若念、若慧已善修故,已善證得清淨識故,唯有決定。於無餘依涅槃界中,善清淨識當永滅故,若念、若慧,亦隨永滅。餘依所攝,先業所引一切名色,亦隨滅盡。
[解]阿羅漢修四念處已經成功,已經不為無明所覆蓋,所以諸法無我的真理顯了現前,對於不放逸的聖境,已經成功,不需要再修學四念處。什麼叫做無更須作不放逸事?就是指四念住,不散亂的念,和無我的智慧,已經善巧的修習成功,所以不再需要像以前那麼修行。因為修四念處成功,已經能證得清淨的心,世間的一切法,不能染污他,因為成就清淨心的緣故,什麼事情不可以轉動他。若壽命盡的時候,入於無餘依涅槃界,在有餘依生存的時候,非常好的清淨心,在無餘依涅槃的時候,將會滅掉。諸識先滅,念慧是心所法,心王不在,心所法也隨著永滅。在有餘依涅槃界中所攝的一切法,就是過去世所造的業,引來現在的名色,也隨著都滅。
《披尋記》七○二頁:唯有決定者:謂阿羅漢所作已辦,更無應作,無勤功用,已到彼岸故。
7-8)乃至彼法未永滅來,於六恒住,常善安住。於離欲地,所有內受及於諸欲相應外受,不生欣樂。如是名為諸阿羅漢正念現行,乃至壽盡,識方永滅。
[解]得有餘涅槃的人,成就清淨識,沒有入無餘涅槃的時候,常能夠安住在六恒住裏面,六識接觸色聲香味觸法的時候,不憂也不喜,都不執著。這個時候內心,遠離欲界的欲,也遠離色界、無色界禪定的欲,有兩種受,一個是內受,一個是外受。所有內受,就是入定的時候,有喜受、有樂受、有捨受。及於不入定的時候,眼耳鼻舌身意,也在外面的境界活動,也有外受,只是心裡不受影響,不生歡喜心,不執著。阿羅漢對於內受和外受,明明了了,但是不執著。六恒住常善安住,這是阿羅漢正念現行的相貌。到時候壽盡,識也就滅,因為不執著。
《披尋記》七○三頁:於離欲地所有內受等者:受用現法樂住,是名內受;受用外境界事,是名外受。
9)若諸有學斯應顯了,於不放逸,應更須作不放逸事。
[解]若已經得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學,功德還沒有圓滿,還應該努力的修行,使令心更清淨、光明,顯了無我義。對於圓滿的不放逸境界,還要再努力,還要修四念處。
10-1)彼復二種於不放逸、不放逸事,謂常所作、委悉所作。有學異類,若諸有學極七反有、或復家家、一來果等,及於現法堪般涅槃,於下分結及上分結,心無染污,為斷彼故,修習對治。
[解]這個有學的情況有二種差別,於不放逸的結果,需要以不放逸事為因,做不放逸事,才成就不放逸。有二種,常所作,委悉所作。常所作,就是精進、不間斷。委悉所作,就是做的時候,非常的精細觀察。有學裏面有不同,若諸有學是極七反有,就是初果,若不努力修行的話,最多要七回,七番天上,七番人間,受生死苦。或者另外一種就是家家,就是初果,若修行多一點,把欲界的九品煩惱,斷除三品或者四品,就叫做家家。家家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生到天上,在天上死,死又生到天上,一回生一家,第二生又生一家,第三生又生一家,從家至家,叫家家,或者生二家,或者生三家。也可能在人間生一家、二家或三家,這叫做家家。第一品煩惱,能令受二番生死。第二、三、四品煩惱,各受一番生死。第五品煩惱,第六品煩惱,這兩品煩惱合起來,受一番生死。七、八、九這三品煩惱,合起來,受一番生死。加起來就是九品煩惱,受七番生死。若是一來果是斷六品煩惱,第五品煩惱,第六品煩惱,這兩品煩惱,合起來一番生死。若是斷五品,一定要斷第六品,所以,還有七八九三品煩惱,一番生死,就是一生天上,一來人間,或者一來人間,一生天上。極七反有、家家,或是一來果這些有學,在現在的生命,有能力入於涅槃。對於欲界的五下分結,心清淨。對於五上分結,心裏也清淨,有的已斷除清淨,有的沒斷除,然能伏住,所以心無染污。為求斷除彼沒有斷的煩惱,還要繼續的修習四念住來對治。
10-2)又於諸欲不耽著故,諸下分結不能染污。心無濁故,諸上分結不能染污。又於一切有苦法中,如實知集乃至出離,於四念住善住其心。修習如先所得聖道,能趣究竟。如是修習對治道故,彼於一切不放逸中,諸所應作不放逸事,皆得究竟。
[解]又,這位聖人對於諸欲不耽著,就是欲界的五下分結不能染污他,因為不耽著,不愛著,就是心無染污。因為心無濁的緣故,五上分結不能染污他。又,對於色受想行識是有苦法,這是苦諦。如實知集,知道執著心就是集諦。乃至出離,就是道諦。沒有苦、集,就是滅諦。心沒有其他的雜念,一直安住在四念住清淨的境界。修習如先所得的聖道,就是四念住,能向於阿羅漢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如是修習對治道故,彼於一切不放逸中,諸所應作不放逸事,皆得究竟圓滿。
《披尋記》七○三頁:於下分結及上分結心無染污等者:謂若有學極七反有,或復家家、一來果等,此於下分結心無染污及修對治;若阿羅漢向於現法中堪般涅槃,此於上分結心無染污及修對治。是名有學常委所作異類應知。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在家者及於外法而出家者,決定雜染。及顯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而出家者,若行放逸墮染污品,若不放逸墮清淨品。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在家者及於外法而出家者,決定雜染。及顯於善說法毗奈耶中而出家者,若是不肯學習聖教,若行放逸,也是墮染污品。若不放逸墮清淨品,肯聞思修,就會得聖道。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3.經集4.1
1)於諸欲希求,或所期果遂,得已心定喜,至死而保愛。
2)諸樂欲眾生,若退失諸欲,其色便變壞,如毒箭所中。
3)若遠離諸欲,猶如毒蛇首,彼於愛世間,正念能超度。
4)田事與金銀,牛馬珠環釧,女僕增諸欲,是人所耽樂。
5)攀緣沈下劣,變壞生諸漏,從此集眾苦,如船破水溢。
6)若永絕諸欲,如斷多羅頂,棄捨諸愁憂,猶蓮華水滴。
1)此是義品中依諸欲頌。謂如有一,希求未來所有諸欲,為獲得故,發勤方便,得已現前,耽著受用。如是希求及正受用所得諸欲,由此因緣生喜、生樂。如是總名諸欲愛味。
[解]此是義品中,依諸欲說出六個頌。假設有一個人,希望將來有很多令人滿意的欲,這是一個願望,叫做希求。為了希望能夠得到所希望的欲,發起很多的行動。成功之後,得到很多的欲現在前,愛著所得到的這些欲,受用這些欲。可分三個階段,一個是願,一個是得果,一個是受用。像這樣,有希求的願,而後成功以後,又受用所得的諸欲,由此因緣,心裏面非常的喜悅快樂。這樣最初立願,而後採取行動,一直到得到諸欲而後又受用,總起來叫諸欲愛味。諸欲,是所欲的境界。愛味是受用這個欲,心裏面有愛著心。
2)又彼希求及正受用所有諸欲,於其所得、所受用事,若退失時,隨彼諸欲戀著、愛味,愛箭入心,如中毒箭,受大憂苦,或致殞歿。如是名為諸欲過患。
[解]又那一個人,希求諸欲,及正受用諸欲,於其所得、所受用的諸欲事,若退失時,隨順他以前在諸欲上的愛著,生起種種的愛著、樂著心。現在這個時候,以前的愛就變成箭,射入他的心裏面,像有毒的箭射到身體裏邊,心裏面非常的苦惱,或者因此而死掉。這樣愛著諸欲,就有這種過失,有這種災患。
《披尋記》七○四頁:愛箭入心等者:此中毒箭,喻彼苦受,樂受變壞所生苦故。《集論》中說:變壞故,是有色義。是故頌言:其色便變壞,心心所法,假名色故。
[解]愛箭入心等者:為毒箭所中,譬喻苦的覺受,樂受變壞所生的苦惱就像這樣子。《集論》中說:色有變壞的境界,叫做有色義。這個頌上說,其色便變壞,就是退失諸欲的時候。上面說色變壞,實在不是色,是他的心,這個心為苦惱所破壞,心變壞,色也就變壞,所以叫做其色便變壞。愛著諸欲,諸欲若變壞的時候,就苦惱。
3)又復毒蛇,譬諸欲境。毒蛇首者,譬諸欲中所有愛味。若諸愚夫愛味諸欲,貪著受用,如蛇所螫。若有多聞諸聖弟子,遠離諸欲所有愛味,如毒蛇首,終不愛染而受用之,廣說乃至不生耽著。彼於諸色所有貪愛,乃至於觸所有貪愛,皆能調伏、斷滅、超度。如是名為諸欲出離。
[解]又,有毒的蛇,譬喻所愛著一切欲的境界,欲的境界就像毒蛇似。在享受諸欲的時候,心裏面有愛著心,就叫做毒蛇首。若是這些糊塗人,愛著諸欲的境界,貪著、受用諸欲,就像被蛇咬住,被蛇的毒所傷害。假設有一人,能聽聞佛法講到苦、空、無常、無我的道理,這樣的聖人的弟子,能夠遠離諸欲的愛味,不愛著諸欲。為什麼不愛著諸欲呢?因為能觀察諸欲就像毒蛇的頭,毒蛇的口要咬人,所以,不會愛著諸欲,受用諸欲。廣說乃至不生愛著心。對於色的貪愛心,對於聲、香、味、觸的貪著心,全部能夠用止觀調伏,長時間修奢摩他,又修毗缽舍那,雖然有很重的愛,但是也能夠消滅愛著心,能斷除愛著心,能超越愛著心,不為愛著所苦。這樣子,就能從諸欲中解脫出來,不為毒蛇首所傷害。
3-1)又諸欲自性,略有二種,一者、事欲。二者、煩惱欲。事欲有二,一者、穀。彼所依處,謂田事。二者、財。彼所依處,謂金銀等事。何以故?諸求穀者,必求田事;諸求財者,必求金銀等事。求金銀等復有二種,一者、事王。二者、商賈。求穀、求田,方便須牛。求財事王,方便須馬。求財商賈所有方便,若金銀等共相應者,謂諸寶珠。金銀異類不相應者,謂環釧等。此舉最勝。若買賣言說事務,當知亦爾。
[解]又凡夫所遇諸欲的體性,略有二種不同,一者、事欲,二者、煩惱欲。事是所欲的境界,叫做事;事欲是已經有了所欲之境,是你所有。煩惱欲,是能欲之心,就是煩惱。事欲有兩種不同,第一個是穀,穀所依止的地方就是田,田就是事,它能生出穀來,為你所受用。第二個就是財,財所依止處就是黃金和白銀這一類。一個穀,一個財都是所欲,所有的欲都是從這裏出來。為什麼穀所依處是田事?財所依處是金銀等事呢?很多人生活所需的食品,要求穀,決定要求之於田。諸求財者,必求金銀等事。求財富的人還有兩種不同,第一個是為國王做事,為政府做事。第二個是行商作賈。求穀或者是要求田,但是求田的時候,就方便須要牛來耕田。求財,如果是為國王作事,方便就是須要有馬。求財商賈所有的方便,所有的手段,所有的行動。金、銀、鈔票這些東西,大家都是使用它,叫做共相應,都合適,就是寶珠,這是大家共同使用。和金銀不同類的,不是普遍合適,就是環釧等這些裝飾品,雖用金銀寶物做成,但是不相應,就是普遍的不是大家共同使用。這裏邊說到金銀,說到寶物,說到環釧等,這是最殊勝的,還有其它的不只於此。若做商賈的人,有很多的宣傳,所以叫做言說事務。當知也是一樣
3-2)積集如是財穀事已,受用戲樂所有助伴,謂諸女色。若未積集,招集守護及息利中所有助伴,謂諸僮僕。如是財穀積集廣大,於此處所耽樂不捨。如是一切,皆名事欲。
[解]積集這麼多的財,積集這麼多的穀,以後,受用財富做種種戲樂的時候,一定要有個助伴幫助,和你合作共同受用,就是諸女色。若是還沒有積集財穀,想要積集的時候,要招集一些人,守護所積集的這些財穀等,財穀還能生利息,做這些事情也要有助伴,就是員工。如是財穀,積集很多很多,就在這裏邊愛著,不棄捨、享受。如是一切皆名事欲。
4)煩惱欲者,諸於事欲隨逐愛味,依耽著識,發生種種妄分別貪。又於事欲,由煩惱欲,令心沈沒,成下劣性。若彼事欲變壞散失,便生諸漏,愁歎憂悲種種苦惱,纏繞其心。彼由如是,於現法中諸漏蔽伏,無有對治。猶如船破,水漸盈溢,招集當來生老病等種種苦惱。
[解]什麼是煩惱欲?得到很多的財富以後,心就隨逐愛味,隨著愛心而轉動。心裏邊有耽著,發生種種虛妄分別的貪愛心。又,此人對於這個所欲的事,由於內心裏面有煩惱的欲,愛著這個事欲,所以使令清淨心不顯現,沈沒失掉。染污心活動起來,貪心、愛著心、憤怒,都在一起,這樣使令心不高尚,鄙劣。若彼所愛著的事欲,如果沒有財富,所愛著的欲變壞、散失,因此會引生很多的煩惱,前邊是愛著喜樂,現在變成愁歎憂悲種種苦惱。心為愁歎憂悲種種的苦惱所纏繞,所困擾。彼人由於這樣的情形,先是滿意,後來所愛著的事欲破壞,心裏面苦惱。如是於現法中,很多的煩惱蒙蔽他的心,沒有方法能夠消除這麼多的苦惱,為內心的煩惱所困擾。就像船破的時候,水就流到船裏面,船裏面都是水了,一定是要沈下去。愛著諸欲而諸欲失壞的人,心裏面最初是貪愛喜樂,後來變成種種的愁歎憂惱的時候,招集來將來的生老病死的苦惱。
5)若於諸欲已得出離,便能永絕隨欲愛味,發起貪著諸染污識,猶如斷截多羅樹頂不復生長。又彼事欲可愛、可樂乃至可意,若變壞時,非清淨識諸憂愁等一切苦惱,皆不得住,如蓮華葉,水滴不著。
[解]若是聽聞佛法,知道欲是苦,修學四念處,從諸欲裏邊出離,便能永絕隨欲愛味,對於欲的染著、貪著的染污心,都解脫。就像截斷多羅樹的頂,樹就不復生長。這樣,修四念處,愛味斷,事欲、煩惱欲也隨著都沒有。又彼所愛著的事欲,是可愛的,是可歡喜的,滿意的。若變壞的時候,非清淨識諸憂愁等一切苦惱,皆不得住,因為心裏面有四念處的正念,所以欲變壞的時候,心裏面沒有煩惱,煩惱不存在,不能生起。像蓮華的葉,雖然有水滴,但是它不著。像內心裏邊有四念處觀的正念,染污心不著在上面,就得清淨。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欲愛味、過患、出離,三種自性。
又顯愛味能為過患,及彼出離所有功德。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簡要的開示,什麼叫做於諸欲的愛味?什麼叫做愛味的過患?什麼叫做出離?這三種法的體相。第一個頌就是諸欲的愛味,第二個頌就是諸欲的過患,第三個頌就是諸欲的出離。又第四、五兩個頌,顯示愛味能為過患,雖然是有很多的事欲,若愛著的時候,才有過患,若不愛著就沒有過患。第六頌,顯示出離諸欲的功德。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64.無工巧活輕自己,樂勝諸根盡解脫,無家無所無希望,斷欲獨行真苾芻。
1)此頌所明,謂成就五支,永斷五支,當知得名真實苾芻。何等為五?謂不依止矯設方便邪活命法,亦不恃賴有勢之家,亦不修治名稱族望,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猶如依止工巧處所。非法希求衣服飲食,是名初支。
[解]此頌所明的大意,是說這個比丘成就五種的功德,永斷五種過失,當知得名真實苾芻。哪五種?這位出家人,不憑藉矯設方便邪活命法。內心想要騙人,就安排一個計劃,這是不合正理的一種活命方法。出家人的生活所需,不可以有欺騙的行為。雖然這個比丘和有權勢的人有關係,但是不可以仗勢,也不必依賴他。雖然不認識有名稱,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這個族姓是眾人所仰望,但是不和這些人拉關係。老老實實,為修學聖道,而學習諸佛所說的法,以及聖弟子所說的法。這個出家人不老實、不誠實、虛偽,假藉學習佛法來維持生活。就像社會上的人,依止一種工巧,一種專業知識,來維持生活,不想成就聖道,而學習佛法只是賴以生存,叫做詐受。總而言之,這個比丘,不以非法希求飲食、衣服,是名初支。
《披尋記》六九六頁: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者:謂為引他令信於己,及為利養恭敬稱譽,非求涅槃,非緣涅槃而聽聞法,是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與此相違,名不詐受。
[解]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者:為引導他人對我生信心,及為利養恭敬稱譽,而學習佛法。不是求聖道,不想要得聖道,而聽聞佛法。是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與此相違,名不詐受。
2)又復減省器物眾具,善棄珍財,衣僅蔽身,食纔充腹,知足歡喜,凡所遊行,必持衣鉢,是第二支。
[解]又復所用的器物要減省、要減少,所用的眾資具也要減少,不貪著珍財,穿的衣服僅僅能遮蔽身體,食纔充腹而已。生活所需的事情知足,雖然很少,但是很滿足,心情歡喜。不管到什麼地方,總是帶著衣、缽,是出家人的一個相貌,是第二支。
3)又希慕沙門,愛樂沙門;希慕學處,愛樂學處;命難因緣,尚不違越所學梵戒,
何況少小利養因緣,是第三支。
[解]又,沒有出家的時候,心裏面仰慕出家人修學聖道的境界,喜做出家人修學聖道的生活。仰慕所學的戒法,愛樂所學的戒法。有生命的危險,都不違犯所受的清淨戒法,何況少小利養因緣而犯戒,這是第三支。
4)又彼如是正修方便,淨命喜足,愛樂學處。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得清淨見。或時失念,暫爾發生惡不善尋,引起貪欲、瞋恚、愚癡,遲緩忘念,速復除遣,是第四支。
[解]又彼比丘這樣正修的前方便,什麼是正修的前方便?第一支,就是生活所需是如法的取得,叫做清淨的生命。第二支,喜足,衣僅蔽身,食纔充腹這些事情,知足歡喜。第三支,愛樂清淨的戒法。這都屬於正修的前方便。什麼是正修呢?出家以後,持戒清淨,淨命喜足,能夠修學止觀,於苦、集、滅、道的聖諦,沒能夠成就現觀,能入現觀,能在奢摩他裏修毗缽舍那,觀苦、集、滅、道四諦的真理,在心裏面很分明地,很肯定地,毫無猶豫,叫做現觀。得清淨見,得入聖道,知見得到清淨,沒有煩惱的污染。或時失掉正念,暫時地發生有罪過、不清淨的思想,引起貪欲心,引起瞋恚心、愚癡心。這個時候,色受想行識也遲緩,就是忘失正念。很快地就覺悟,立刻把染污惡不善尋消滅,是第四支。
5)又彼修習如先得道,於諸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是第五支。如是名為成就五支。
[解]又這位比丘,修習四念處,修習止觀,如他以前得清淨見修止觀,繼續的努力修行。對於沒有斷除的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什麼是結?煩惱令你與眾多的苦惱和合,叫做結;或是表示內心的煩惱不容易斷,叫做結。什麼是縛?煩惱繫縛你,不得自在。什麼是一切隨眠?結縛是指煩惱已經活動,隨眠是煩惱的種子,潛藏在心裏面不動,叫做隨眠。什麼是隨煩惱纏?輕微的煩惱,譬如昏沈、掉舉,散亂、不正知。繼續修四念處,心解脫這麼多的結、縛、隨眠,沒有煩惱的纏縛,就是由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得阿羅漢道,是第五支。如是名為成就五支。
6)云何復名永斷五支?謂阿羅漢苾芻,於五處所不復能犯。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又復不能有所貯積,執為己有而受用之,亦不受用諸欲境界。又復不能為財、為命,知而妄語。又復不能棄捨諸欲,行不與取。亦不復能永離貪欲、獨住獨行、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解]什麼又叫做永斷五支?得阿羅漢道的苾芻,不會再觸犯五種境界。哪五種?第一,無家。阿羅漢不會棄捨所學的戒,而退還到俗家,還俗。第二,無所。又復不會貯藏積蓄財富,認為這是我的,我來受用他,阿羅漢沒有我我所,所以所有的東西都能和大眾共同的受用。也不會享受其他的色聲香味觸的境界。第三,無希望。不會為了求財而說謊話,不會為了保護生命而說謊。第四,不會把這個色聲香味觸很多的欲棄捨,然後又去偷別人的東西。第五,獨行。亦不復能永離貪欲以後,單獨在一個地方住,單獨去做事情,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這是斷除五種過失。
7)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解]或者有的人愚癡,不明白緣起的道理,執著有我,就是色受想行識裏面有個常恒住的我,這個我能夠做善,能夠做惡,而遭痛苦或者安樂的果報,阿羅漢也不會有這種事情。或者執著是他做,人類所遭遇到的苦樂果報,是大自在天作,是梵天王作,阿羅漢也不會這樣想。或者有的人,執著也是自作,也是他作,這樣才有苦樂的果報,阿羅漢也不這樣做。或非自作亦非他作,那麼是誰做呢?不由因生而招苦樂,自然而有,阿羅漢也不會有這種邪知邪見。前三句是惡因論,第四句是無因論,這都是邪知邪見。阿羅漢認為諸法是因緣生,做善有善報,做惡有惡報,所以阿羅漢不會做殺、盜、淫、妄這些惡事,因為做這種罪過的事情,會有惡報,所以,不敢做惡事,能夠滅除這五種過失。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披尋記》六九七頁: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者:意顯不捨所受具戒退還居家故,此順頌無家解。復有差別,〈聲聞地〉說: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不能習近五種處所,一者、不能故思殺害諸眾生命。(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六頁)即此所說不捨學處應知。
[解]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者:不會退戒還俗,阿羅漢不會還俗叫無家,沒有家可回去。復有差別,〈聲聞地〉說:阿羅漢比丘,所有的煩惱都沒有,都滅掉,所以不會親近五種處所。哪五種呢?一者、不會故意地想要殺害生命。不能捨所學處,也就是這個意思。
《披尋記》六九七頁:或計自作而招苦樂等者:此顯阿羅漢苾芻永斷五支所由。謂不妄計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他作,無因而生,於緣起支,如實覺了故。
[解]或計自作而招苦樂等者:此顯阿羅漢苾芻永斷五支的因由。謂不妄計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他作,無因而生。阿羅漢對於十二緣起,對於一切法都是因緣生起的道理,真實的覺了,沒有錯誤,所以不敢做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