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CBETA, T27, no. 1545, p. 1, a3-p. 4, c17)
1.誰造此論
1.1問:誰造此論?
答:佛世尊。
所以者何?
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
若爾,此中誰問誰答?
或有說者:尊者舍利子問,佛世尊答。
復有說者:五百阿羅漢問,佛世尊答。
有作是說:諸天神問,佛世尊答。
有餘師說:化苾芻問,佛世尊答。所以者何?諸佛法爾所知法性,於諸世間定應開示,然無問者,爾時世尊化作苾芻,形容端正,眾所樂見,剃除鬚髮,服僧伽胝,令彼請問,佛世尊答,猶如徵問《義品》因緣。
1.2問:若爾,此論何故傳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答:由彼尊者受持、演說,廣令流布,是故此論名稱歸彼;然是佛說。
復有說者:此論即彼尊者迦多衍尼子造。
1.3問:豈不前言「以一切種所知法性甚深微妙,非佛世尊一切智者,誰能究竟等覺開示」,云何彼尊者能造此論耶?
答:以彼尊者亦有「微妙、甚深、猛利、善巧」覺慧,善知諸法自相、共相,通達文義及前後際,善解三藏,離三界染,成就三明,具六神通及八解脫,得無礙解,獲妙願智,曾於過去五百佛所,積修梵行,發弘誓願:「我於未來釋迦牟尼佛般涅槃後,造阿毘達磨。」
故如是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弟子眾中,法爾皆有二大論師任持正法──若在世時,如尊者舍利子;若般涅槃後,如尊者迦多衍尼子。
故彼尊者以願智力觀法所益而造此論。
1.4問:若爾,佛說阿毘達磨,何者是耶?
答:世尊在世,於處處方邑,為諸有情,以種種論道,分別演說阿毘達磨;
佛涅槃後或在世時,諸聖弟子以妙願智,隨順纂集,別為部類。
是故尊者迦多衍尼子,佛去世後,亦以妙願智,隨順纂集,造《發智論》。謂於佛說諸論道中,安立章門,摽舉略頌,造別納息,制總蘊名。謂集種種異相論道,制為雜蘊;集結論道,制為結蘊;集智論道,制為智蘊;集業論道,制為業蘊;集大種論道,制為大種蘊;集根論道,制為根蘊;集定論道,制為定蘊;集見論道,制為見蘊。
猶如一切鄔拕南頌,皆是佛說,謂佛世尊,於處處方邑,為種種有情,隨宜宣說;佛去世後,大德法救,展轉得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集梵志頌立為〈梵志品〉;此亦如是,阿毘達磨本是佛說,亦是尊者隨順纂集。
又若佛說、若弟子說,不違法性,世尊皆許苾芻受持。故彼尊者展轉得聞,或願智力觀察纂集,為令正法久住世故,制造此論。
2.諸佛皆說三藏
2.1復次,諸佛出世皆說三藏,謂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
如是三藏有何差別?
2.1.1或有說者:無有差別。
所以者何?
一切佛教,從一智海之所生故、隨一覺池之所出故等,力、無畏所攝受故,同一大悲所等起故。
2.1.2
1)復有說者:亦有差別。
且名即差別,謂此名素怛纜,此名毘奈耶,此名阿毘達磨。
2)復次,依處亦有差別,謂若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若依增上戒論道,是毘奈耶;若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毘達磨。
+問:於一切中一切可得,謂素怛纜中,亦有依增上戒、增上慧論道;
毘奈耶中,亦有依增上心、增上慧論道;
阿毘達磨中,亦有依增上心、增上戒論道。
如是三藏應無差別。
答:
+1依增勝說。
謂素怛纜中,依增上心論道增勝;
毘奈耶中,依增上戒論道增勝;
阿毘達磨中,依增上慧論道增勝。
+2有作是說:
素怛纜中,依增上心論道,是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即毘奈耶;依增上慧論道,即阿毘達磨。
毘奈耶中,依增上戒論道,是毘奈耶;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慧論道,即阿毘達磨。
阿毘達磨中,依增上慧論道,是阿毘達磨;依增上心論道,即素怛纜;依增上戒論道,即毘奈耶。
故由依處亦有差別。
3)復次,所顯亦有差別,謂
素怛纜,次第所顯,謂素怛纜中,應求次第:「何故世尊此品無間宣說彼品?」
若毘奈耶,緣起所顯,謂毘奈耶中,應求緣起:「世尊依何緣起制立彼彼學處?」
阿毘達磨,性相所顯,謂阿毘達磨中,應求諸法真實性相,不應求彼次第緣起,或前或後、或無緣起,俱無過失。
4)復次,等流亦有差別,謂素怛纜是力等流,毘奈耶是大悲等流,阿毘達磨是無畏等流。
5)復次,所說亦有差別,謂種種雜說是素怛纜,說諸學處是毘奈耶,分別諸法自相、共相是阿毘達磨。
6)復次,所為亦有差別,謂未種善根者,令種善根故,說素怛纜;已種善根者,令相續成熟故,說毘奈耶;相續已成熟者,令得正解脫故,說阿毘達磨。
7)復次,分位亦有差別,謂依始業位,說素怛纜;依已串習位,說毘奈耶;依超作意位,說阿毘達磨。
8)復次,進趣亦有差別,謂未入正法,令入正法故,說素怛纜;已入正法,令受持學處故,說毘奈耶;已受持學處,令通達諸法真實相故,說阿毘達磨。
9)是故三藏亦有差別。
3.尊者造此論的原由
問:何故尊者造此論耶?
答:
1)為饒益他故。謂彼尊者作是思惟:「云何當令諸有情類於佛聖教無倒受持、精進思惟、籌量、觀察,由此,無量煩惱、惡行不現在前,便得悟入甚深法性?」故造斯論。
譬如有人,為饒益他故,於黑闇處然大明燈,令有目者見種種色;尊者亦爾,為饒益他,於佛滅後,制造此論,令有智者入深法性。
又如諸佛為饒益他,開示演說十二分教: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別,四、諷頌,五、自說,六、緣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所以者何?諸有情類雖有因力,若無緣力而覺發者,終不能修勝進之行,要遇緣力,乃能修行。
譬如池中,雖有種種嗢鉢羅等眾妙蓮華,若日月光不照觸者,則不開發出種種香;要日月光之所照觸,乃得隨類開發出香。
又如闇中有種種物,若無燈照,終不可見,要假燈照,乃得見之;有情亦爾,雖有因力,若無緣力,廣說如前。
如有頌言:
譬如闇室中,雖有種種物,無燈,闇所隱,有目不能見;
如是雖有智,不從他聞法,是人終不能分別善惡義。
譬如有目者,因燈見眾色;有智依多聞,能別善惡義。
多聞能知法,多聞離不善,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
又如經說:「有二因緣能生正見:一、外聞他法音,二、內如理作意。」
又契經說:「有四法人多有所作:一、親近善友,二、從他聞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
復有經言:「若我弟子一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蓋,及能修行七覺分滿。」
故如諸佛為饒益他,說十二分教;如是彼尊者為饒益他,制造此論。
2)復次,為破無明闇故。如燈破闇,能發光明;阿毘達磨亦復如是,破無明闇,發智慧明,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3)復次,為顯無我像故。譬如鏡面極善磨瑩,種種色像皆於中現;阿毘達磨亦復如是,分別諸法自相、共相,令無我像分明顯現,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4)復次,為度生死河故。如牢船筏,百千眾生依之無畏,從河此岸渡至彼岸;阿毘達磨亦復如是,無數諸佛及諸有情依之無畏,從生死此岸至涅槃彼岸,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5)復次,為照契經等故。如人執燈,入諸闇室,能見眾色而無迷亂;如是行者以阿毘達磨照契經等義而無迷惑,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6)復次,為觀察善等諸法故。如別寶人能善觀察金剛等寶;阿毘達磨亦復如是,能善分別善等諸法,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7)復次,為顯阿毘達磨諸大論師不傾動故。如妙高山踞金輪上,一切猛風搖鼓飄擊不能傾動;阿毘達磨諸大論師亦復如是,住淨尸羅,諸惡見者輕毀、邪論不能摧伏,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8)復次,尊者以三因緣制造此論:一、為增益智故,二、為開覺意故,三、為遮計我故。
增益智者,謂於內外諸經論中令智增益,無有能如阿毘達磨。
開覺意者,謂諸有情無明所昏,如睡未覺,不能了知:「何者是遍行?何者非遍行?何者自界緣?何者他界緣?何者有漏緣?何者無漏緣?何者有為緣?何者無為緣?云何為攝?云何相應?云何因?云何緣?誰成就?誰不成就?何者順前句?何者順後句?何者四句?何者如是句?何者不如是句?於如是等所知境中,令諸有情開發覺意,無有能如阿毘達磨。
遮計我者,尊者所造阿毘達磨,未曾說有補特伽羅,恒顯諸行空無有我。
以如是等種種因緣,故彼尊者制造此論。
4.阿毘達磨的自性
問:阿毘達磨自性云何?
4.1答:
1)無漏慧根以為自性。
一界、一處、一蘊所攝。
一界者,謂法界。
一處者,謂法處。
一蘊者,謂行蘊。
2)若兼相應及取隨轉:三界、二處、五蘊所攝。
三界者,謂意界、法界、意識界。
二處者,謂意處、法處。
五蘊者,謂色蘊乃至識蘊。
4.2
1)如契經說:「此藥叉天於長夜中其心質直,無有諂誑,諸有所問,皆為了知,不為嬈亂,我以甚深阿毘達磨恣彼意問。」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無漏慧根。
又契經說:「此筏蹉氏及善賢外道并梵壽婆羅門,皆於長夜其性質直、無諂無誑,諸有所問,皆為了知,不為嬈亂。我以甚深阿毘達磨恣彼意問。」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無漏慧根。
2)又如佛告西儞迦言:「我有甚深阿毘達磨,難見、難覺,不可尋思、非尋思境,唯有微妙聰叡智者乃能知之,非汝淺智之所能及。所以者何?汝於長夜異見、異忍、異欲、異樂。」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空無我及如實覺。所以者何?以彼外道恒妄計我,空無我性非彼所及。
3)又如佛告鄔陀夷言:「汝是愚夫,盲無慧目,云何乃與上座苾芻共論甚深阿毘達磨?」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滅定退及如實覺。
4)又如佛告阿難陀言:「我有甚深阿毘達磨,謂諸緣起,難見、難覺,不可尋思、非尋思境,唯有微妙聰叡智者乃能知之。」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因緣性及如實覺。
5)又契經說:「我有甚深阿毘達磨,謂緣性緣起,此處甚深,難見、難覺,不可尋思、非尋思境,唯有微妙聰叡智者乃能知之。復有甚深阿毘達磨,謂一切依皆永捨離,愛盡,離染,寂滅涅槃,此最甚深,難見、難覺」。廣說如前。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因緣性及彼寂滅并如實覺。
6)又如佛告阿難陀言:「復有甚深阿毘達磨,謂有餘法相似甚深,我於其中自覺正說。」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諸見趣及如實覺。
7)又契經說:「我有甚深阿毘達磨,謂一切法甚深故難見,難見故甚深。」
此中何者甚深阿毘達磨?謂一切法性及如實覺。
4.3
雖此等經中隨別意趣作種種異說,然阿毘達磨勝義自性唯無漏慧根。
1)即由此故,發起世間修所成慧,謂煖、頂、忍、世第一法──以能別觀四聖諦故,亦得名為阿毘達磨。
+1又由此故,發起殊勝思所成慧,謂不淨觀、持息念等──以能別、總觀諸蘊故,亦得名為阿毘達磨。
+2又由此故,發起殊勝聞所成慧,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建立諸法自相、共相,害實物愚及所緣愚──以於諸法不增減故,亦得名為阿毘達磨。
+3又由此故,發起殊勝生處得慧──以於三藏十二分教,能受、能持、思量、觀察不謬轉故,亦得名為阿毘達磨。
2)復由如是資糧攝持,無漏慧根轉得明盛,是故亦名阿毘達磨。
問:若阿毘達磨唯無漏慧根為自性者,何故此論復名阿毘達磨?
答:阿毘達磨具故亦名阿毘達磨。
1)如處處經中於彼彼具立彼彼名;此亦如是。
2)謂如於樂具立以樂名。
如伽他說:「食所乞食樂,衣隨得衣樂,經行山林樂,栖隱巖窟樂。」
飲食衣等體實非樂。
勝義樂者,謂諸樂受。或有說者:亦輕安樂。
然衣食等是樂具故,於伽他中亦說為樂。
3)又如於垢具立以垢名。
如伽他說:「女是梵行垢,女損害眾生;苦梵行所淨,非由水能洗。」
女實非垢。
勝義垢者,謂貪,瞋,癡。
然伽他中說「女為垢」,是垢具故。
4)又如於漏具立以漏名。
如說七漏是損害、是燒然、是苦惱。
根等實非漏,是漏具故,立以漏名。
勝義漏唯三,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5)又如於隨眠具立隨眠名。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色是隨眠,隨增、隨死。若隨增即隨死,若隨死即隨取,若隨取即隨縛。」
色非隨眠。
勝義隨眠唯有七種。
然經說「色是隨眠」者,隨眠具故。
6)又如於味具立以味名。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眼味妙色,色是魔鉤。」
眼實非味。
勝義味者,謂所生愛。
然契經說「眼味色」者,是味具故。
7)又如於欲具立以欲名。
如契經說:「欲者是何?謂五妙欲。」
又如頌言:「如是五妙欲,可愛、可欣樂、可意,欲所牽,能令心染著。」
色等非欲。
勝義欲者,謂於彼愛。
然經頌說彼是欲者,是欲具故。
8)又如於退具立以退名。
如契經說:「有五因緣,令時解脫阿羅漢退:一、營事業,二、樂戲論,三、和諍訟,四、好遠行,五、遇長病。」
非營事等是能退體。
勝義退者,謂一切不善、有覆無記法。
然契經中說營事等是能退者,謂退具故。
9)又於業具立以業名。
如契經說:「有三種意,故思惡不善業,若作、增長,感非愛異熟,謂貪欲、瞋恚、邪見。」
非貪欲等是實意業。
勝義意業,謂意俱思。
然契經中名意業者,謂是不善意業具故。
10)又如於異熟因具立異熟因名。
如彼尊者無滅所說:「我由一食異熟因故,七生天上,七生人中,於最後身得盡諸漏。」
非即一食是異熟因。
勝義異熟因者,謂諸不善、善有漏法。
然彼尊者即說一食為異熟因,是彼具故。
如於此等處處經中以彼彼名說彼彼具。
此論亦爾,是阿毘達磨具故,亦名阿毘達磨。
4.4
如是勝義阿毘達磨自性,唯是無漏慧根,一界、一處、一蘊所攝;若兼相應及取隨轉: 三界、二處、五蘊所攝。
餘資糧等,皆是世俗阿毘達磨,是名阿毘達磨自性。
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應知亦爾。
5.阿毘達磨的名義
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以何義故名阿毘達磨?
1)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1於諸法相能善決擇、能極決擇,故名阿毘達磨。
+2復次,於諸法性能善覺察、能善通達,故名阿毘達磨。
+3復次,能於諸法現觀、作證,故名阿毘達磨。
+4復次,法性甚深,能盡原底,故名阿毘達磨。
+5復次,諸聖慧眼由此清淨,故名阿毘達磨。
+6復次,能善顯發幽隱法性,故名阿毘達磨;所知法性無始幽隱,離此無有能顯發故。
+7復次,所說法性無有乖違,故名阿毘達磨;若有能於阿毘達磨自相、共相極善串習,必無有“能如法問難,令於法性有少違”故。
+8復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論,故名阿毘達磨;阿毘達磨諸大論師,邪徒、異學無能敵故。
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1常能決擇契經等中諸法性相,故名阿毘達磨。
+2復次,於十二支緣起法性善覺了,故名阿毘達磨。
+3復次,以能現觀四聖諦法,故名阿毘達磨。
+4復次,善說修習八聖道法,故名阿毘達磨。
+5復次,能證涅槃,故名阿毘達磨。
+6復次,能於諸法以無量門數數分別,故名阿毘達磨。
3)大德說曰:於“雜染、清淨,繫縛、解脫,流轉、還滅”法,以名身、句身、文身,次第結集、安布、分別,故名阿毘達磨。
4)脇尊者言:此是究竟慧,此是決斷慧,此是勝義慧,此是不謬慧,故名阿毘達磨。
5)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求解脫者修正行時,能為分別所未了義,謂此是苦、此是苦因、此是苦滅、此是趣滅道,此是加行道、此是無間道、此是解脫道、此是勝進道,此是向道、此是得果──能正分別如是等義,故名阿毘達磨。
6)法密部說:此法增上,故名阿毘達磨。如有頌言:「慧於世間尊,能決擇、趣向,以正了知故,老死盡無餘。」
7)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毘達磨。如契經說:「一切照中,我說慧照最為上首。」
8)譬喻者說:於諸法中涅槃最上,此法次彼,故名阿毘達磨。
9)聲論者言:「阿」謂除棄,「毘」謂決擇──此法能除棄、決擇,故名阿毘達磨。何所除棄?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
何所決擇?謂蘊、界、處、緣起、諦、食,及沙門果、菩提分等。
10)尊者佛護作如是說:「阿毘」者,是助言,顯現前義。此法能引一切善法,謂諸覺分皆現在前,故名阿毘達磨。
11)尊者覺天作如是說:「阿毘」者,是助言,顯增上義。如增上慢者名阿毘慢,增上覺者名阿毘覺,增上老者名阿毘老;此亦如是,此法增上,故名阿毘達磨。
12)尊者左受作如是說:「阿毘」助言,顯恭敬義。如恭敬稽首者名阿毘稽首,恭敬供養者名阿毘供養;此亦如是,此法尊重、可恭敬,故名阿毘達磨。
6.發智論之名與相
1)問:何故此論名「發智」耶?
答:諸勝義智皆從此發,此為初基,故名發智。
復次,此論應名智安足處──諸勝義智,此為根本,依此而立,是故名為智安足處。
復次,諸勇健智,此最能發;發勇智緣,故名發智。
復次,諸智彼岸依此能到,故名發智;開發諸法自相、共相,無有能如此論者故。
復次,世、出世智,皆依此發;智之妙門,故名發智。
2)問:此論勝利其相云何?
答:隨順解脫,斷除繫縛;順空無我、違我我所,顯無我理、遮數取趣;開覺意,息昏迷;遣愚癡,生智慧;斷疑網,與決定;背雜染,向清淨;訶流轉,讚還滅;捨生死,得涅槃;摧破一切外道、邪論,成立一切佛法、正論。
此論勝利其相如是。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二---五百大阿羅漢等造---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
[發智論]云何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云何世第一法?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中,佛、世尊說:
1)若有一類,於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
+1能起世第一法,無有是處。
+2若不能起世第一法,能入正性離生,無有是處。
+3若不能入正性離生,能得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果,無有是處。
2)若有一類於諸行中,能如理思惟,起世第一法,斯有是處。乃至廣說。
3)契經雖說世第一法名,而不廣辯世第一法義。契經既是此論依處,彼所不顯示者,今應廣分別之。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1.2.問:何故作論依契經耶?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不違法性,何煩徵詰。
2)復次,一切阿毘達磨,皆為解釋契經中義。以廣分別諸經義故,乃得名為阿毘達磨。故彼尊者於諸經中,纂集種種不相似義,分別解釋立為雜蘊。乃至纂集種種見趣,分別解釋立為見蘊。然於所立八種蘊中,皆具分別一切法相。
1.3.問:何故尊者論初先說世第一法?
為順次第說諸功德?為逆次第說諸功德?為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耶?設爾,何失?
1)若順次第說諸功德者,
+1應先說不淨觀或持息念等。次說念住。次說三義觀。次說七處善。次說煖、次說頂、次說忍。
+2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2)若逆次第說諸功德者,
+1應先說阿羅漢果、次說不還、次說一來、次說預流、次說見道。
+2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3)若依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者,
+1應先說煖、次頂、次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
+2如尊者妙音生智論說:云何煖?云何頂?云何忍?云何世第一法?
4)若不依此三種次第,即所造論有雜亂失。
5)如佛在世,尊者大迦多衍那,成就無邊希有功德。於無量法自相、共相,無障礙智隨欲現前,勇猛、精進、恒無斷絕,已能善入阿毘達磨文義大海。無邊覺慧,不可傾動,如妙高山。為大論王能伏他論,自所立論無能當者。
6)今尊者迦多衍尼子亦復如是,何故造論,先說世第一法耶?
答:諸師於此種種異說,
+1謂或有說:今於此中,非順次第說諸功德,非逆次第說諸功德,亦不依彼順決擇分先後次第而說。但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不違法相,何煩徵詰?
+2有作是說:阿毘達磨性相所顯,非如契經,寧求次第!阿毘達磨以廣論道,決擇諸法真實性相。此既繁雜,不應於中求其次第。若求次第,文但增繁,於義無益。
+3復有說者:不應詰問:作論者意。以經先說,世第一法。廣說如前。今此論師依經造論,故亦先說世第一法。
1.4.問:置作論者,何故經中世尊先說世第一法?
1)答:觀所化者,分齊說故,
+1謂佛觀所化者,已得下、中品忍,未得上品忍,及世第一法。
+2欲令得故,說如是言:若有一類,於諸行中,不能如理思惟,能起世第一法,無有是處。乃至廣說。
+3此中,如理思惟顯上品忍,世第一法正說自名。故佛世尊,觀所化者,修行分齊,作如是說。
2)或有說者:為止於此,多誹謗故,
+1謂他於此世第一法,起多誹謗,是故先說。
+2多誹謗者,謂於自性及於名、界,現前、退中,皆起誹謗。
+3於自性起誹謗者,謂或有說:信等五根,以為自性。
+4於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名種性地法,不應名世第一法。
+5於界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是欲、色界繫。或復有說:此色、無色界繫。或復有說:此是三界繫。或復有說:此是三界繫及不繫。或復有說:此非三界繫亦非不繫。
+6於現前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法多念相續現前。
+7於退起誹謗者,謂或有說:此法可退。
+8為止如是種種誹謗。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3)有餘師說:諸有漏法皆不牢固,如糞掃淤泥。誰於此中牢固最勝,譬如醍醐,謂世第一法,是故先說。
4)有說:此法隨順無我,是故先說,
+1謂此論中,讚歎出離、解脫、涅槃,隨順無我。非如外典讚歎受用諸欲樂具,隨順我執。
+2世第一法,有法聲故,既順無我,與此論同。非如煖等無有法聲,不同此論隨順無我。故此先說世第一法。
5)有說:此法世法中勝,是故先說,
謂諸論中,此論最勝。世第一法,世法中勝,與此論同。是故先說。
6)有說:若有住此法時,名佛出世真實利益。彼於爾時,得無障礙,受用勝義,聖法財故,
謂佛出世,眾生入法,凡有二種:一者、世俗。二者、勝義。
+1世俗者,謂剃除鬚髮,被以法服,正信出家。
+2勝義者,謂世第一法,無間引生苦法智忍。
+3世俗入法有二種過:一者破戒。二者歸俗。勝義入法,無如是過,隨其種性,自在證得自乘功德,無退失故。
7)有說:若有住此法時,無始時來,聖道門閉,今創能開。捨未曾捨諸異生性,得未曾得所有聖道。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8)有說:若有住此法時,捨異生名,得聖者名。捨異生數,得聖者數。捨異生分齊,得聖者分齊。捨異生種性,得聖者種性。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9)有說:若有住此法時,得心不得心因。得明不得明因。得受不得受因。餘心所亦爾。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0)有說:若有住此法時,捨曾習緣,得未曾習緣。捨共,得不共。捨世間,得出世間。捨有愛味,得無愛味。捨耽嗜依,得出離依。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1)有說:為斷疑異生性,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謂或有疑此異生性,既無有始,應亦無終。今顯其有終,即世第一法。
12)有說:若有住此法時,異生過患、異生變異、異生虛誑、異生剛強,悉不復起。煖、頂、忍位,或有起者。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3)有說:異生起此法已,要至非異生位,方得命終。如異生非異生如是。未見諦已見諦。未得果已得果。未入正性離生,已入正性離生。未起現觀,已起現觀。住不定聚,住正定聚。無聖道有聖道。無證淨有證淨,應知亦爾。煖、頂、忍等,即不決定。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4)有說:若有起此善根,唯一剎那,必無停滯。煖等不爾。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5)有說:若有住此法時,異生身中,念住等行,修至究竟。煖等不爾。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6)有說:若有住此法時,說名最初有漏心斷,無漏心續。餘位不爾。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17)有說:此法能令異生可傾動身而不傾動。是故先說。如妙高山踞金輪上,四方猛風,不能傾動。如是異生安住此法,四倒惡見不能傾動。餘異生位即不如是。
18)有說:此法猶如明相,能表始終,是故先說,謂如明相,表晝分始及夜分終。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顯聖道始及異生終。如表始終,如是能表正度、已度。趣入已出加行究竟,應知亦爾。餘位不然。
19)有說:顯此住同法中,能有異相,是故先說,謂世第一法,雖苦諦攝,而無間引生初滅苦道。雖有世間流轉老死,薩迦耶攝,而能引生初滅彼道。煖等不然。
20)有說:顯此雖是世間緣,而能無間引初出世緣。餘位不爾,是故先說。如世間出世間緣如是。有垢無垢。有過無過。有毒無毒。有濁無濁。有身見事無身見事。有顛倒事無顛倒事。有愛事無愛事。有隨眠事無隨眠事緣。應知亦爾,是故先說。
21)有說:若有住此法時,有勢、有力,能有所作,猶如健夫,謂於爾時,無間引起聖初止觀。及起聖見慧,首創冠餘覺支鬘。餘位不爾,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22)有說:此法其用最勝,能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無間能入正性離生。餘法不然,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23)有說:行者住此法時,能捨輕動過妬羅綿、柳疊絮等諸異生性,能於聖教,安住不動,如天帝幢。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24)有說:行者住此法時,捨無始來,令心、心所,成不質直、煩惱、惡見。得未曾得,令心、心所,成質直性、無漏、聖道。
25)有說:行者住此法時,捨五補特伽羅同分,謂五無間者。得八補特伽羅同分,謂四向四果。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26)有作是言:世第一法,由三事故論先說之。一順經說。二止多謗。三此剎那得初聖果。
+1順經、止謗,如前廣說。
+2即此剎那得初聖果者,謂彼與世第一法為無間士用果。以如是等諸因緣故。此論先說世第一法。
1.5.有餘師言:尊者於此依逆次第宣說諸法。
問:若爾此論即應先說阿羅漢果,次說不還,次說一來,次說預流,次說見道,然後應說世第一法。何故先說世第一法耶?
1)答:此中逆說異生身中淨染諸法,非說一切。
2)初說:云何世第一法?廣說乃至,云何為煖?此則逆說異生身中清淨品法。
3)次作是說: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廣說乃至,若無有見。此則宣說異生身中雜染品法。
4)此二品法,誰能了知?謂無我智。是故第二智納息中作如是說:頗有一智知一切法,乃至廣說。
5)此無我智何由而生?謂覺緣起。是故第三納息作如是說:一補特伽羅此生十二支緣起,乃至廣說。
6)此緣起覺何由而起?謂愛及敬。是故第四納息作如是說:云何愛?云何敬?乃至廣說。
7)如是愛、敬何因而生?謂慚及愧。是故第五納息作如是說:云何慚?云何愧?乃至廣說。
8)如是慚、愧何由而有?為解法相。是故第六納息作如是說:色法生、老、無常,乃至廣說。
9)此解法相何由而得?謂捨無義,修習有義。是故第七納息作如是說:諸修劣苦行,當知無義俱。乃至廣說。
10)誰捨無義,修習有義?謂能正思、正思惟者。是故第八納息作如是說:云何思?云何思惟?乃至廣說。
11)雜蘊法覺,由何明淨?謂由結斷。是故次說第二結蘊。
12)如是結斷,由何而證?謂由諸智。是故次說第三智蘊。
13)誰能生起斷結諸智?謂無業障補特伽羅。是故次說第四業蘊。
14)諸業多分依誰而生?謂四大種。故次第五說大種蘊。
15)大種所造勝者是何?謂眼等根。是故次說第六根蘊。
16)諸根清淨由何勢力?謂得諸定。是故次說第七定蘊。
17)有得定已,起邪推求,便復引生諸惡見趣。為令識相能速斷除,故最後說第八見蘊。
18)雖於如是一一蘊中,具攝諸法,而隨增勝,制立蘊名。
19)故作是說:由逆次說異生身中淨染諸法,非說一切。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2.[發智論]云何世第一法?
1)答: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2)有作是說:若五根,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3)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2.1.世第一法---五根---亦通有漏異生
1)問:誰作此說?
答:是舊阿毘達磨者說。
2)問:彼何故作此說?
答:為遮餘部故作是說。不必唯說五根為性,謂分別論者執信等五根唯是無漏,一切異生悉不成就。
3)問:彼部何故作此執耶?
3.1)答:彼由契經故作此執,
+1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阿羅漢,諸漏永盡。從此減下,成不還者。次復減下,成一來者。次復減下,成預流者。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
+2由此經故,彼執五根唯是無漏。
3.2)為遮彼意,故舊阿毘達磨者說:世第一法,以五根為自性。世第一法在異生身。
3.3)故知五根,亦通有漏異生,定不成有為無漏故。
2.2.問:若執五根體唯無漏,有何過失?
1)答:便違契經。
+1如契經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是沒、是味、是過患、是出離。未能超此天、人世間及魔、梵等,乃至未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至廣說。
+2非無漏法可作如是品類觀察。
2)分別論者作如是言:世尊此中說自相觀,謂我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集等自相,未能超此天、人世間及魔、梵等,乃至廣說。
+1云何觀無漏是集自相耶?謂此必因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而集起故。
+2云何觀此是沒自相?謂要未知當知根沒,已知根起。已知根沒,具知根起故。
+3云何觀此是味自相?謂此亦是愛所緣故。若爾,無漏愛所繫耶?不爾!如仁許無漏法是煩惱境,而非所繫,我宗亦然。愛緣無漏,而不能繫,斯有何失?
+4云何觀無漏是過患自相?謂觀無漏是無常故。
+5云何觀無漏是出離自相?謂涅槃時,必棄捨故。
3)如契經說:般涅槃時,一切有為皆悉棄捨。彼言非理。所以者何?
3.1)謂此經說:我若於此信等五根,未如實知是集、沒、味、過患、出離。未能證得諸漏永盡、無上菩提。非自相觀,能盡諸漏。故彼所說決定非理。由此五根,非唯無漏。
3.2)又執五根唯無漏者,復違經說。
+1如契經說:唯願世尊演說法要。所以者何?有諸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利根者,有中根者,有軟根者,乃至廣說。
+2又契經說:苾芻!當知,我昔未轉正法輪時,曾以佛眼,觀諸有情處在世間,或生、或長,有利、中、軟諸根差別。善容貌、善調伏、薄塵垢。
+3若不聞法,退失勝利信等五根。
+4若唯無漏,應利根者是阿羅漢。中根者是不還。軟根即是一來預流。若爾,世尊未轉法輪應已名轉。一切聖者於諸世間已充滿故,復轉法輪應成無用。
3.3)分別論者作如是言:此中根名說所依處,不說根體。於我何違?彼如是言,亦不應理。
+1違餘經故。
+2謂餘經說:生聞梵志,往世尊所,而白佛言:喬答摩!尊說根有幾?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所謂眼根,乃至廣說。
+3彼經豈亦說根所依!彼此二經,根聲不異。一謂根體,一謂所依,非所極成。是自妄執,故定應許信等五根亦通有漏。
2.3.問:若通有漏,彼所引經當云何釋?
1)答:信等五根實通有漏。彼經一向說無漏者,所以者何?依無漏根建立聖者有差別故。
有說:彼經唯說聖道,所以者何?聖者差別,依聖道說,非世俗故。
2)問:彼經又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彼住外異生品。復云何通?
+1答:斷善根者,名外異生。
謂諸異生總有二種:一內、二外。不斷善根,說名為內。斷善根者,說名為外。
+2彼經意說:若全無此信等五根。我說名為斷善根者。故所引經於我無失。
2.4.或說:此是經部所說
或說:此是經部所說,謂經部師。
1)亦為遮遣分別論者,如前所執,故作是言:世第一法,五根為性。非唯爾所。
2)有說:此是犢子部宗。彼部師執:世第一法信等五根以為自性。唯此五根是自性善。餘雜此故,亦得善名。由此五根,建立一切賢聖差別,不由餘根。
3)如契經說:若有五根增上猛利,平等圓滿、多修習故,成俱解脫。從此減下,成慧解脫。次復減下,成身證。次復減下,成見至。次復減下,成信解。次復減下,成隨法行。次復減下,成隨信行。
2.5.問:今此論宗與犢子部,何相關預,而敘彼說?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彼與此所立義宗,雖多分同,而有少異,
+1謂彼部執:世第一法,唯以信等五根為性。
+2諸異生性一向染污,謂欲界繫。
+3見苦所斷,十種隨眠為自性故。
+4隨眠體是不相應行。
+5涅槃有三種,謂學、無學、非學無學。
+6立阿素洛為第六趣補特伽羅。
+7體是實有。
+8彼如是等,若六、若七,與此不同。餘多相似,勿有疑彼與此皆同,故敘彼宗,遮顯有異。
2)今應問彼:若唯五根是自性善,所餘善法自性是何?
+1若謂彼是不善、無記,雜五根故,亦名善者。如是五根,與彼相雜,何故不名不善、無記?
+2然信等五與所餘法,同一所依、同一行相、同一所緣、一起、一住、一滅、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而言五根是自性善。餘相雜故,假立善名。但順妄情,不應正理。勿有此過。故應說言:世第一法根,非根性。
2.6.世第一法---心、心所法
1)尊者法救作如是言:諸心、心所,是思差別。故世第一法,以思為自性。
2)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心、心所,體即是心。故世第一法,以心為自性。
3)彼二尊者作如是言:信等、思、心,前後各異,無一並用。
+1信等五根,為等無間,入見道者,約容有義,故作是言:信等五根,能入見道。
+2謂或有用信、思、信心,為等無間,入於見道。
+3乃至或用慧、思、慧心,為等無間,入於見道。
4)若爾,應用不相應法,為等無間,入於見道。
4.1)彼作是言:許亦何失。
+1如仁宗說心體前後,雖不相應,而有所緣,能為無間,入於見道。
+2我宗亦爾。信等、思心,雖復自體,無相應義,而有所緣,能為無間,入於見道,斯有何失?
4.2)有大過失,所以者何?
+1若信、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
+2既無精進,及念、定、慧。應有懈怠、忘念、散亂、惡慧,能入見道。
+3如是乃至,若慧、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
+4既無有信、精進、念、定。應有不信、懈怠、忘念、散亂,能入見道。如是豈不成大過失。
2.7.為遮如是種種異執
[發智論]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為遮如是種種異執,故復說言:於此義中,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1)於此義中者,謂於此不顛倒,此宗、此論、此蘊、此納息、此品類、此順契經。
2)我及諸餘同梵行者,所許義中如是。
3)尊者迦多衍尼子,欲顯自宗,世第一法,以根非根相應俱有心、心所法,為其自性。
2.8.入-已入
1)問: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為等無間緣,名入見道。
為此滅已,方名為入?為此住位,即名入耶?
+1若此滅已,方名入者,何故此中不言已入?
+2若此住位,即名入者,異生、聖者應成雜亂。
有作是言:滅已名入。
2)問:若爾,此文應說已入。爾時,見道名已生故。
+1答:應言已入,而說入者。此於究竟,說加行聲。
如今來聲,說已來事。如世間說,大王今者,從何處來。彼雖已來,而說今來。此亦如是。
+2又如已斷,而說今斷。
如契經說:斷樂斷苦,乃至廣說。離欲染時,苦根已斷。今離第三靜慮,染樂根斷時,乃說為斷。豈非已斷而說今斷。
+3又如已解脫,而說今解脫。
如契經說:心解脫欲漏、有漏、無明漏。離欲染時,心於欲漏,已得解脫。今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心於有漏、無明漏,得解脫時,乃說為解脫。亦於已解脫,而說今解脫。
+4又如已受,而說今受。
如契經說:受樂受時,如實知受樂受,乃至廣說。彼亦已受,而說今受。非於受時,可了知故。
+5此亦如是,雖是已入,而說今入。
3)有餘師說:此文應言:無間而入正性離生。彼言無理。等無間入,無間而入,義有何異?
4)如是說者,世第一法,住時名入。問:若爾,異生應即聖者,入聖道故。答:無如是過。
+1世第一法至住位時,苦法智忍在正生位。未成就故,不名聖者。
+2苦法智忍雖未已生,以在正生,名等無間。
+3世第一法爾時為彼等無間緣,故名為入。
+4由此故說: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2.9.入-當入
1)問:若心、心所法,已入正性離生。或當得入,亦是世第一法不?答:亦是。
2)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
+答:若說正入,當知則說已入、當入。
+2若說現在,當知則說過去、未來,其相一故。
2.10.等無間緣---前生心聚為後生聚等無間緣
1)思心差別論者作如是言:
+1若信、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唯信、思、心,但為同類等無間緣。
+2如是乃至,若慧、思、心,為等無間,入見道者。唯慧、思、心,但為同類等無間緣。
2)相似相續論者作如是言:
+1心、心所法,但為同類等無間緣,謂心與心,非心所。心所與心所,非心。諸心所中,受與受非餘。想等亦爾。
+2然諸心所非恒相應,遇別緣起,
謂若欣前境,起樂受。若厭前境,起苦受。若於境中庸,起不苦不樂受。若欲有所領納,生受。若欲取像,生想。若欲有所作,生思。乃至若欲有所決擇,生慧。故諸心所非恒相應。
3)若爾,已起心、心所法,應不皆作等無間緣。
+1彼作是言:一切能作等無間緣,然非無間。
+2如仁宗許,出無想時,雖五百劫無心、心所,而用入位心、心所法,為今出位等無間緣。
+3我宗亦爾。雖同類法多時間斷,而前為後,等無間緣。斯有何失?
4)彼言無理。所以者何?有心、無心,義各別故。
4.1)又相應法,有即與果,有未與果。不應理故。未生心等,非等無間,預作彼緣,不應理故。
4.2)又彼違害品類足說,如說:云何心等無間法?謂心無間,餘心、心所法,或已生、或正生。及無想定、滅盡定,或已生、或正生。
4.3)又,若爾者,復有別過,
+1謂若從有尋有伺地心、心所法,無間,無尋唯伺地,或無尋無伺地心、心所法,現在前。前地已起心、心所法,應非後地等無間緣,不相似故。
+2乃至,若從無尋無伺地心、心所法,無間,無尋唯伺地,或有尋有伺地心、心所法,現在前。說亦如是。
+3善、不善、無記等心、心所法,展轉無間,其過亦爾。
+4前若非後等無間緣,後既無緣,應不得起。
+5若謂後起,由前隔越,同類諸法等無間緣。此亦不然,在有心位,隔越為緣,不應理故。
4.4)又,初無漏及無始來曾所未起殊勝有漏,彼既無有前起同類等無間緣,應不得起。
4.5)又,彼所言有大過失,
+1謂貪無間應常起貪,無時伏貪,起不淨觀。
+2若瞋無間應常起瞋,無時伏瞋,起慈悲觀。
+3若癡無間應常起癡,無時伏癡,起因緣觀。
+4起我見等,如理應知。執異類起,無近緣故。
4.6)又,此勝善曾未起故,是則善心無由得起。若爾則無得解脫義,勿有如是種種過失。
5)是故,應許前生心聚為後生聚等無間緣。若等、不等,前於後生,開避力同,如穀豆聚。
2.11.是謂世第一法
1)問:世第一法現在前時,所修未來心、心所法,彼法亦是世第一法不?
1.1)有說:彼非世第一法。
+1所以者何?以此中說,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2彼未來者,既不能作等無間緣,是故彼非世第一法。
+3又,彼若是世第一法,則世第一法應有多心,便違後文。世第一法,應言一心,非眾多心。
1.2)如是說者,彼法亦是世第一法,
+1若彼法非世第一法,便與智蘊所說相違。
+2如說若有未曾得道,現在前時,修餘未來彼種類道。
+3若執彼非世第一法,云何名為彼種類道?
2)問:彼不能作等無間緣,如何可名世第一法?
+1答:彼雖不作等無間緣,而能隨順,由起得故。
+2譬如苾芻與僧欲法,謂如僧眾布灑他時,有諸苾芻雖不在眾,由與欲故,得布灑他。諸餘僧事亦得成立。
+3如是未來所修種類,雖不能作等無間緣,而起自得,顯相隨順。
+4設彼不起顯相順得,此不能作等無間緣。
+5此能為緣,由彼順力,彼於聖道,起不礙力強故。
3)問:若彼亦是世第一法,此中本論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1復次,若有能作等無間緣,此中即說。彼不能作等無間緣,是故不說。
+2復次,若行世者,此中說之。彼不行世,是故不說。
+3復次,若能取果、與果,此中說之。彼不能取果、與果,是故不說。
+4復次,若因長養得,而亦在身者,此中說之。彼雖因長養得,而不在身,是故不說。
+5復次,若有勢力,能修未來,此中即說。彼無修力,故不說之。
+6復次,若心彼因、彼心、此果,此中即說。彼法不爾,故不說之。
+7復次,若法酬因,亦能取果,在身緣境,此中即說。彼法不爾,故不說之。
+8復次,若具二修,此中即說。彼唯得修,無行修義,故不說之。
+9復次,若有作用,此中說之。彼無作用,是故不說。
4)問:若爾,何故此後文說世第一法非多心耶?
答:彼說現世有作用者,唯有一心,非說一切。
+1若說一切,實有多心,未來世中,有多品類,種類同故。
+2雖非所修,尚得名為世第一法。況所修者而非是耶?
+3故有問言:頗有相應世第一法,而不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耶?答:有,謂即未來所修種類。
5)問:世第一法,隨轉色心不相應行,為是世第一法不?
+1有作是說:彼非世第一法。由此中言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彼不能作等無間緣,是故不名世第一法。
+2如是說者,彼法亦是世第一法。
6)問:彼既不作等無間緣,云何得名世第一法?
答:彼雖不作等無間緣,而能隨順。由彼與此心、心所法,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極親近故。
7)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1復次,若法能作等無間緣,此中即說。彼法不爾,故不說之。
+2復次,若法因長養得而有所緣,此中即說。彼法不爾,故不說之。
+3復次,若法相應,有所依、有行相、有所緣、有警覺,此中說之。彼法不爾,是故不說。
+4故有問言:頗有現在世第一法,非苦法智忍等無間緣耶?答:有,謂此隨轉色心不相應行。
8)問:已知世第一法,隨轉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彼得為亦是世第一法不?
設是或非,俱有何失。
+1若彼得亦是世第一法者,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
+2若彼得非世第一法者,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一法耶?
答:彼得定非世第一法。得聖果已,順決擇分不重起故。
9)問:何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而世第一法得,非世第一法耶?
+1答:沙門果,成就所顯故。沙門果得,是沙門果。世第一法等無間緣所顯。
+2彼得既非等無間緣,亦不隨順如彼生等,故彼得非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非煖等,勿得聖已,重現前故。
+3有作是說:彼得亦是世第一法。
10)問:若爾得聖果已,順決擇分應重現前?
答:許彼一分現前,亦無有過,
+1謂相應者,不重現前。不相應者,有重現前。煖、頂、忍得,亦復如是。
+2有餘師說:彼俱起得,亦是世第一法。後起者非,故無前失。煖等亦爾。
+3評曰:若彼俱起,若後起得,一切皆非世第一法,種類同故。煖等亦爾,是故初說於理為善。
11)問:何故世第一法,生、住、老、無常,亦是世第一法而得非耶?
+1答:生等與彼同一果、相隨行、不相離。常和合,無前無後。相與所相,未嘗相離。由此亦是世第一法。
+2得與彼法不同一果、不相隨行,性相離。不和合,或前或後。得與所得,有時相離。譬如樹皮或時離樹,是故得非世第一法。煖、頂、忍得,亦復如是。
12)問:世第一法為幾念住?
答:現在唯一。雜緣法念住,未來具四,似見道故。
13)問:世第一法為幾緣?
答:為四緣,謂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
+1為因緣者,謂與彼相應、俱有同類等法為因緣。
+2為等無間緣者,謂與苦法智忍為等無間緣。
+3為所緣緣者,謂與能緣此心、心所法為所緣緣。
+4為增上緣者,謂除自性。與餘一切有為法為增上緣。
14)問:世第一法有幾緣?
答:有四緣。
+1有因緣者,謂此相應、俱有同類等法。
+2有等無間緣者,謂已生增上忍。
+3有所緣緣者,謂欲界五蘊。
+4有增上緣者,謂除自性餘一切法。
15)問:文雖不說,義必應有,云何出世第一法耶?
+1答:苦法智忍是,謂此能持一切聖道故。
+2有餘師說:金剛喻定是,謂此能得一切結盡遍知果故。
+3有作是說:初盡智是,謂此能持一切無學法故。
+4或有說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謂於一切有為法中,此最勝故。
+5復有說者:涅槃界是,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此最勝故。
+6有說:阿羅漢最後聖道剎那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剎那心名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剎那無漏心。名出世第一法。
+7有說:阿羅漢最後心是,謂如異生位最後心是世第一法。如是阿羅漢最後心,是出世第一法。
+8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此諸說中,初說為善。由此能任持一切聖道故。
3.[發智論]何故名世第一法?
1)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
2)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名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何故名世第一法?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1答:前雖說世第一法自性,而未說彼立名因緣,今欲說故。譬如有人世稱最勝,理應說彼立名因緣。為以族姓?為色?為力、富貴、眷屬名最勝耶?
+2此亦如是,故作斯論:何故名世第一法?答:如是心、心所法。於餘世間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故名世第一法。
3.2.第一
3.2.1.為都勝?為分勝?
此心、心所,於餘世法,為都勝故說名第一?為分勝故名第一耶?設爾何失!
1)若都勝故名第一者,
+1此豈能勝現觀邊世俗智?然現觀邊所修世俗智,是見道眷屬隨屬,見道慧力殊勝。此法不爾。
+2又此豈勝雜修靜慮?然彼等至及所感生,不共異生。此法不爾。
+3又此豈勝初盡智時所修善根?然修彼時,離一切障,所依清淨。此法不爾。
+4又此豈勝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三三摩地?然彼尚能厭惡聖道,況於有漏。此法不爾。
2)若分勝故名第一者,
煖、頂、忍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
3)有作是說:此法都勝故名第一。
+1然約能開聖道門說,非據一切。
+2謂現觀邊世俗智等,雖有如前所說勝事。然皆無力開聖道門,此法獨能,是故都勝。
4)或有說者:此法於餘一切事勝故名第一。
+1謂現觀邊世俗智等所有勝事,皆由此成。
+2所以者何?彼諸勝事,若無此法開聖道門,體尚不修,況有勝用!
+3要由此法開聖道門,方修彼體,乃有勝用。
+4彼諸勝事既由此成,故此於餘一切事勝。
5)有餘師說:此法分勝故名第一。
+1問:若爾煖等應亦名第一,各勝彼彼下位善根故?
+2答:彼於二分中,俱非最勝故,謂世善法總有二分。一依異生,二依聖者。
+3世第一法,雖於聖者,世俗智等,不名最勝。
+4而於異生,所得靜慮、無量、解脫、勝處、遍處,乃至所得第一有思及不淨觀、持息念、諸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煖、頂、忍中,皆悉最勝。煖等不爾,故此獨稱世第一法。
3.2.2.何義故?
1)問:此何義故名第一耶?
+1答:此最勝故,能引第一故,得第一果故,趣第一性故,是第一義。
+2有作是說:此能摧伏第一有故,是第一義。
+3有餘師說:此是異生最後心故,如高幢頂更無有上,是第一義。
3.3.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
問:此中所說: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有何差別?
1)或有說者:無有差別,皆是讚述第一義故。
2)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則差別,謂此名最,乃至名妙。
3)復次,對諸善根,亦有差別,
+1謂此對聞所成名為最。
+2對思所成名為勝。
+3對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名為長。
+4對煖名為尊。
+5對頂名為上。
+6對忍名為妙。
4)復次,約所依地,亦有差別,
+1謂此依未至定名為最。
+2依初靜慮名為勝。
+3依靜慮中間名為長。
+4依第二靜慮名為尊。
+5依第三靜慮名為上。
+6依第四靜慮名為妙。
5)復次,依義不同,亦有差別,
+1謂此至邊頂故名為最。
+2上品攝故名為勝。
+3作吉祥故名為長。
+4體昇進故名為尊。
+5性堅牢故名為上。
+6滿所願故名為妙。
6)復次,體用有異,亦有差別,
+1謂此能作苦法智忍等無間緣,故名為最。
+2超過一切異生善根,故名為勝。
+3映奪一切世俗善根,故名為長。
+4能逮勝德,故名為尊。
+5無二分故,名為上。
+6似無漏故名為妙。
7)復次,相用有異,亦有差別,
+1謂是異生最後心,故猶如樹端,名為最。
+2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
+3根猛利,故名為長。
+4以於一切順決擇分此最上,故名為尊。
+5折伏一切煩惱冤,故名為上。
+6引愛果,故名為妙。
8)有餘師說:如是六句,以後釋前,故有差別,謂此最,故名第一。勝故名最。長故名勝。尊故名長。上故名尊。妙故名上。由此故名世第一法。
3.4.捨異生性
[引發智論]復次,如是心、心所法,為等無間,捨異生性,得聖性。捨邪性,得正性,能入正性離生,故名世第一法。
捨異生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異生性。
1)問:誰正能捨異生性耶?為世第一法?為苦法智忍?設爾何失。
+1若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者,云何住彼能捨彼耶?
+2若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者,此在何位?為生時捨?為滅時捨?
+3若生時捨者,云何未來能有所作?
+4若滅時捨者,彼性已捨,復何所捨?
2)有作是說:世第一法,正能捨異生性。
問:此既是異生法,云何住彼而能捨彼?
+1答:住彼、捨彼,亦無有過。
+2如調御者,乘象、調象,乘馬、調馬,乘船、御船,乘車、御車。
+3如勝怨士,昇怨、害怨。
+4如伐樹人,昇樹、伐樹。
+5世第一法,亦復如是,依異生性而能捨之。
3)或有說者:苦法智忍,正能捨異生性,
+1謂正生時,捨異生性。
+2於正滅位,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
+3如燈生時,發明、破闇。滅時,燒炷、熱器、盡油。
4)問:云何未來能有所作?一法二用,理豈應然?
+1答:於義無違,許亦何失。
+2謂一切法能於未來,有作用者,總有三類:一者內法,如苦法智忍。二者外法,如日等光明。三者內外法,如諸生相。
+3一燈多用,世所共知。苦法智忍二用何失?
5)有餘師言:世第一法、苦法智忍,更互相資,捨異生性,
+1謂世第一法,與異生性雖恒相違,而力劣故,不能獨捨。
+2由此引生苦法智忍,共相助力,捨異生性。
+3譬如羸人依因健者,更相助力,能伏怨家。
+4由此因緣,世第一法如無間道,苦法智忍如解脫道,捨異生性。
+5是故,世第一法,與異生性成就得俱滅。
+6苦法智忍,與異生性不成就得俱生。
3.5.得聖性
1)得聖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聖法,故且說彼以為聖性。
2)又餘聖道雖亦聖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之。
3)有說:見道皆是聖性。
4)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聖性。若不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不成就聖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
5)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聖性?
答:一切聖道能成聖者,皆名聖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衣。
3.6.捨邪性
1)捨邪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捨三種邪性。一業邪性。二趣邪性。三見邪性。
+1業邪性者,謂五無間業。
+2趣邪性者,謂三惡趣。
+3見邪性者,謂五顛倒見。
2)問:於此位中,業、趣邪性,先不成就。道類智時,捨見邪性,乃得究竟。如何可說此位能捨三邪性耶?
答:由三緣故,此位名捨。
+1一由不作故名捨,謂業邪性。
+2二由不往故名捨,謂趣邪性。
+3三由不行故名捨,謂見邪性。
3)問:增上忍時,三緣已具。何故此位乃說捨邪?
答:今破彼依,故說捨彼。
4)問:何謂彼依?
+1答:無覆無記異生性,是謂諸煩惱依異生性,害諸有情,令於生死受諸苦故。
+2如師子王,依止無覆無記窟穴,能害種種傍生等類。
+3世第一法,能捨彼依異生性故,說名捨彼。
5)有餘師說:苦法智忍,是彼對治。世第一法,引之令生,故說捨彼。
6)問:業、趣邪性,是修所斷。苦法智忍如何能治?
答:苦法智忍,能為五種對治,謂捨、斷、持、不作、不往對治。
+1捨對治者,謂此能捨異生性故。
+2斷對治者,謂此能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故。
+3持對治者,謂此能持一切後位諸聖道故。
+4不作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作五無間故。
+5不往對治者,謂此能令畢竟不往三惡趣故。
3.7.得正性
1)得正性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得苦法智忍,以能任持一切正法,故且說彼以為正性。
2)又餘聖道雖亦正性攝,然非此所得故不說之。
3)有說:見道皆是正性。
4)有餘師說:一切聖道皆是正性。若不爾者,修道、無學道中,應不成就正性,是則不應名為聖者。
5)問:世第一法,唯能引得苦法智忍。於苦法智尚不能得,況能得餘,云何乃言此得正性?
答:一切聖道離顛倒故,皆是正性,種類同故,世第一法得彼一分,亦名為得。如說燒衣。
3.8.能入正性離生
能入正性離生者,謂此心、心所法,能入見道。
1)問:一切聖道,皆是正性,亦是離生。何故此中獨說見道?
+1答:一切煩惱或諸貪愛,令諸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雖皆名生,而見所斷。
+2於此所說生義增上,見道能為畢竟對治,是故見道獨說離生。
+3諸不正見,要由見道,能畢竟斷,故名正性。
+4世第一法無間引起,故說能入正性離生。
2)復次,一切煩惱或諸貪愛,能令善根不得成熟,及令諸有潤合起過,皆名為生。
+1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復為增上生過。由此見道,獨名離生。
+2入正性言,義如前說。
+3由此義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有情類,善根成熟,能入見道。是故見道名為離生。
3)復次,見所斷惑,令諸有情墮諸惡趣,受諸劇苦。
+1譬如生食久在身中,能作種種極苦惱事。
+2是故此惑說名為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前說。
4)復次,有身見等剛強難伏,如獸[怡-台+龍]悷故說名生。見道能滅故名離生。入正性言亦如前說。
5)復次,此中生名,顯異生性,能起暴惡諸惑業故。見道捨彼,故說離生。餘如前說。
6)復次,見、修所斷諸煩惱聚,展轉相助,引無窮生。見道起已,摧彼勢力,令不能招無窮生過。是故見道獨謂離生。餘如前說。
7)復次,異生身中煩惱、惡業,極不調順,故說為生。諸瑜伽師於此淪沒,見道拔彼,置聖位中,故名離生。餘如前說。
8)復次,見所斷惑,猶如根栽,生無窮過。見道永拔,故名離生。餘如前說。
3.9.入正性決定
1)有餘師說:此文應言入正性決定。所以者何?謂於此時,從不定聚出,入正定聚故。
2)復次,行者爾時捨邪定聚所依異生性,入正定聚所依見道。是故名為入正性決定。
3)復次,行者爾時捨五同分,入八同分。
+1五同分者,謂諸異生所有同分,依彼能造五無間故。
+2八同分者,謂諸聖者所有同分,依彼能得四向果故。
+3彼於爾時,捨邪定分,入正定分。是故名入正性決定。
4)復次,所入見道,非邪定聚,故名正性。非不定聚,故名決定。
3.10.其餘名稱
1)有作是言:此聲顯入正性任持。
+1以此尼夜摩聲,亦顯任持義故。
+2如牛馬等所防飤處,任持彼類不令放逸。
+3諸瑜伽師亦復如是,住見道已,終不放逸故。
+4說世第一法名入正性任持。
2)譬喻部師作如是說:此聲顯入正性離繫。
+1以夜摩聲,亦顯繫義。
+2尼,謂遮止,亦顯離義。
+3一切聖道永離繫縛,名尼夜摩。餘如前說。
3)聲論者言:此聲顯入正性不往。
+1以夜摩聲亦顯往義。
+2尼,謂遮止,亦顯不義。
+3諸瑜伽師得聖道已,畢竟不往不善士趣。
+4是故聖道,名尼夜摩。餘如前說。
4)或有說者:此文應言入正性如理。一切聖道,與理相應,故名如理。餘如前說。
5)復有說者:此文應言從平等位入於正性。
+1平等位,即是世第一法時。
+2正性言顯示苦法智忍等。
+3世第一法,能從自位,入於見道,故名為入。
3.11.問:諸平等者,亦正性耶?
1)答:此應作順後句,謂諸正性皆是平等。有是平等,而非正性。此體即是世第一法。
2)問:何故世第一法,是平等,非正性耶?
+1答:無始時來,心、心所法,由諸煩惱、惡行、倒見所惱亂故,成不正直。
+2世第一法,伏除彼故令心、心所,轉成正直,故名平等。
+3然是有漏、有隨眠故,不名正性。
3)復次,佛及獨覺、聲聞種姓,同於此位,住上上品,故名平等。餘如前說。
4)復次,現行等故,說名平等,謂諸行者於此位中,皆一剎那而現行故。
5)復次,世第一法,處在中位。如懸稱繩,故名平等。
+1如稱稱物,繩懸其中。若輕重有偏,則低昂不等。
+2世第一法,亦復如是。處在聖者、異生中間,若苦法智忍已生,則偏住聖者品。
+3若增上忍正滅,則偏住異生品。是故唯此是平等位。
6)問:爾時,猶是異生位攝,何故乃名住平等位?答:爾時雖在異生位中,而背異生,趣求聖位,故名平等。餘則不然。
7)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有四事等故,名為平等。
+1一者地等,謂依此地,起苦法智忍。即依此地世第一法。
+2二者根等,謂若苦法智忍,與此根相應。世第一法相應亦爾。
+3三者行相等,謂若此行相苦法智忍,即此行相世第一法。
+4四者所緣等,謂若緣此境,起苦法智忍,亦即緣此境,起世第一法。
3.1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1)有誦名入正性離生,
+1謂諸聖道永滅顛倒,故名正性。
+2離隔生故,復名離生,
+3謂無始來見、修所斷二分煩惱,展轉和合,作諸惡事,性剛強故,說名為生。
+4見道起已,斷彼一分。令彼展轉,永乖離故。
+5世第一法,為此一分等無間緣,故名為入。
2)有誦名入正性決定,
謂見道位,無漏相續,必無餘隔,故名決定。後位不然。餘如前說。
4.[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
1.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
1)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
2)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
3)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
2.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
1)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
2)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無色界事,後合辯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
3)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
4)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當言欲界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雖已說彼立名因緣,而未分別在何界繫?今欲分別。如人言勝,已說勝因,而未知彼所居國邑。此亦如是,故作斯論。
2)復次,為止他宗差別執故,
+1謂大眾部執:世第一法,通欲、色界繫。
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現觀邊諸世俗智,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2若犢子部執:世第一法,通色、無色界繫。
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諸聖道,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3若化地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
所以者何?彼謂若地有盡智時,所修善根,此地即有世第一法。
+4若法密部執:世第一法,通三界繫及不繫。
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既名世故,通三界繫。名第一故,亦通不繫。
+5即彼部中,復有別執:世第一法,非三界繫亦非不繫。
所以者何?彼謂如是世第一法,名第一故,非三界繫。以名世故,亦非不繫。
+6為止如是他宗別執,顯示己宗,故作此論。
4.2.解釋: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
[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
1.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
1)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
2)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
3)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
[大毘婆沙論]
1)[*引文]世第一法,當言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
+此即顯示世第一法,唯色界繫。雖有此言,而更應說其所以。
2)[*引文]何故此法不應言欲界繫耶?答: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然非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乃以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欲界繫。
+此中斷、制,不復現起言,
+1顯示畢竟斷、制、不起義。
+2以欲界道,不能畢竟斷蓋、制纏,令不復起。是故無有世第一法。色界不然,故於彼有。
3)問:何故欲界,無有畢竟斷、制、不起道,而色界有耶?
+1答:欲界非定地,非修地,非離染地。是故無有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色界是定地,是修地,是離染地,故有此道。
+2復次,欲界不善根強,善根弱,故無此道。色界善根強,無不善根,故有此道。
+3復次,欲界不善勝因、長養,善不爾故。色界善法勝因、長養,無不善故。
+4復次,欲界不善如主有力,善法如客,無勢力故。色界善法如主有力,無不善故。
+5復次,欲界不善能斷善根,善不爾故。色界善法斷不善根,無不善故。
+6復次,欲界威儀不相敬,難如夫妻故。色界威儀共相敬,難如母子故。
+7復次,欲界威儀無所忌憚,譬如王子與長者子,同囹圄故。色界威儀有所忌憚,譬如王子與執惡子,同囹圄故。
+8復次,欲界善根,與欲界惑,必同一縛,無力斷彼。如人被縛,不能自解,況能害他。此亦如是。色界善根,與色界惑,有不同縛,地有別故。尚能斷自界,況不能斷下!
+9復次,欲界善根,必為欲界愛所染著,不能永棄。如人親友雖劣不捨。色界善根,有非色界愛所染著,地有別故。於自界愛,尚能永斷。況不能斷下地諸愛!
+10復次,以有漏道,斷煩惱時,欣修自地,厭斷於下。欲界無下可厭斷故,無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色界有下可厭斷故,得有能畢竟斷、制、不起道。
4)有餘師說:此中,斷、制、不起言,顯示暫時斷、制、不起義。
+1以欲界道,尚不能暫時斷蓋、制纏,令不復起,況能畢竟!是故無有世第一法。
+2色界不然,故於彼有,如暫時斷、制、不起,畢竟斷、制、不起。
+3如是有片、無片,有影、無影,有隨縛、無隨縛。摧枝幹,拔根本。伏纏垢,害隨眠。應知亦爾。
5)問:欲界可無畢竟斷、制,不起道。豈亦無暫時斷、制,不起道耶?
5.1)答:雖有此道,而不可信。
+1所以者何?以不堅牢、不久住、不流注,非增上、不相連續、不久隨轉。
+2心於所緣,速取、速捨。無勝勢力,伏諸煩惱。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3如池水上有浮萍等,蝦、蟇、小石投擲其中。雖初暫離,後即隨合。
+4如是欲界,雖有暫時斷蓋等道,而不可信。廣說如前。
5.2)於色界中,非唯有彼畢竟斷、制,不現起道。而亦有彼暫時斷、制,不現起道,深可保信。
+1所以者何?以彼道堅牢、久住、流注、增上、相連、續久、隨轉。
+2心於所緣,不速取捨。有勝勢力,伏諸煩惱。故能趣入正性離生。
+3如池水上有浮萍等,龍象、大石投入其中。經久離散,難可還合。
+4如是色界,亦有暫時斷蓋等道,而可保信。廣說如前。
+5是故應知欲界無有斷蓋等道。色界不爾。
5.3)由此應言世第一法,唯色界繫,非欲界繫。
4.3.解釋:若以欲界道...應言欲界繫。
1)問:世第一法,不能斷結。何故乃言:若以欲界道,能斷蓋、制纏,令欲界纏不復現起。如是世第一法,應言欲界繫等?
+1答:世第一法,雖不斷結,而此善根勝、妙、第一。
+2在深遠處,宜應與彼能斷結道,同在一地,是故應以此道證之。
+3復次,世第一法,引生見道,定與見道同在一地。見道既能斷諸煩惱,故斷結道可為此證。
+4復次,世第一法,既於欲界極生厭患,應與能治欲界惑道,同在一地,故可引彼,證此法有。
2)問:若爾,世第一法,唯應在未至地。唯未至地,能斷欲界諸煩惱故,上地應無?
答:對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厭壞對治。
+1未至地,於欲界具二對治。
+2上五地,於欲界雖無斷對治,而有厭壞對治故,彼亦有世第一法。
3)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色界六地,於欲界惑,皆得具有二種對治。
+1上五地道非不能斷,由未至地先已斷故。雖有斷力,而無可斷。
+2譬如六人,同一冤家。而共議言,隨於何處,獲者便害。於中一人,先獲害之。其餘五人雖有害力,而無可害。
+3又如六人,各持一燈。相與次第,入一闇室。初燈入時,諸闇皆破。餘雖有力,無闇可除。
+4又如日光,初、中、後分,無不皆與夜闇相違。日初出時,破闇皆盡。餘雖有力,無闇可破。
+5如是六地,於欲界惑雖皆能斷。廣說如前。
4)問:云何得知,色界六地,於欲界惑具二對治?
+1彼作是言:依上五地,入見道者,於欲界斷,分別作證,別起無漏離繫得故。
+2若上五地,於欲界惑,無斷對治,此事應無。
5)評曰:
+1不應作如是說:彼於欲界煩惱畢竟,無有能斷者故。
+2誰言彼地有無漏得,於欲界斷分別作證。而復引彼證此義耶?是故前說於理為善。
6)問:因論生論,世第一法,何故不能斷諸煩惱?
+1答:世第一法,彼於爾時,善根微小,法身未長,而有威勢。
+2以善根微小,法身未長,故不能斷惑。
+3有威勢故,不為煩惱之所摧伏。
+4如師子子身小、未長,而有威勢。以身小、未長,故不能害獸。有威勢故,不為諸獸之所侵害。+5或有說言:世第一法,唯一剎那,故不能斷。
7)問:苦法智忍亦一剎那云何能斷?
+1答:苦法智忍,雖一剎那,而有相續起,故能斷惑。世第一法無如是事,故不能斷。
+2有餘師言:世第一法,加行道攝,故不能斷。要無間道,方能斷故。於此義中,復有分別。
4.4.解釋:色界繫
問:何緣世第一法,唯在色界繫耶?
+1答:以彼色界,能為三道、三地、三根等無間緣。
+2又能引發初法智品、次類智品。餘界不然。故世第一法,唯是色界繫。
4.5.解釋:非欲界繫
問:世第一法,何緣定非欲界繫耶?
1)答:欲界,非定界、非修界、非離染界。要定界、修界、離染界,乃有世第一法故。
2)復次,欲界是卑賤界,是麁重界,是下劣界。要尊勝界、細輕界、勝妙界,乃有世第一法。
3)復次,若世第一法是欲界繫者,便有能緣自性過故,
+1謂彼若是欲界繫者,為緣自性?為不能緣?
+2若緣自性,有違理失。自性不能取自性故。
+3若不能緣,便違本論。如後文說。
+4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苦法智忍,遍緣欲界五蘊為境。此亦應然。
+5是故世第一法,決定非欲界繫。
4.6.解釋: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
[發智論]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
1)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
2)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無色界事,後合辯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
3)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辯欲界事,後合辯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
[大毘婆沙論]
1)[*引文]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若入正性離生,先現觀無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欲、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無色界事,後合辦欲、色界事。如是世第一法,應言無色界繫。然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是故世第一法,不應言無色界繫。
+此中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為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為苦者,謂見道中,先別現觀欲界苦諦,為苦行相。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諦,為苦行相。
2)問:見道位中,具觀四諦,何故但說觀苦諦耶?
答:見道位中,先觀苦諦,以相麁顯,是故偏說。
3)問:四種行相,皆現觀苦,何故但說苦行相耶?
+1答:理應具說而不說者,當知此中,是有餘說。
+2有說:此文但應作如是說: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應言為苦,而復言為苦者有何意耶?答:四行相中,苦最居首故,且說苦類顯餘三。
+3有說:以苦行相,久遠所傳。過去如來、應、正等覺,皆於諦首標苦名故。
+4有說:以苦行相,唯屬苦諦,故偏說之。非常行相,通屬三諦。空、非我行相,屬一切法故。
+5有說:此苦行相,能違諸有,能棄生死,勝餘行相,順厭心故。乃至嬰兒雖得種種上妙飲食,適欲食時,有人語言:此食有苦。即便棄捨,是故偏說。
+6有說:以苦行相,易可信受,謂內外道、老少、愚智,皆信有苦,是故偏說。
+7有說:苦相麁顯,易以智知,纔說即了,是故偏說。如智於所知,覺於所覺,行相於所行,根於根義,能緣於所緣。應知亦爾。
4)問:何故行者,見道位中,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耶?
答:麁細異故,
+1謂欲界苦麁,易可觀察,故先現觀。
+2色、無色界苦細,難可觀察,故後現觀。
+3如習射人,先射麁物,後射毛端。此亦如是。
5)問:若爾,色界苦麁,無色界苦細。何故行者俱時現觀?
答:以觀行者,於定、不定二界差別,起現觀故。
+1謂欲界苦,不定界攝,故別現觀。
+2色、無色界苦,俱定界攝,故合現觀。如定不定界。修不修界。離染不離染界。應知亦爾。
+3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為逼惱,猶如重擔,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於觀行者,則不如是,故後現觀。
+4有說:欲界苦,是觀行者現所執受,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則不如是,故後現觀。
+5有說:欲界苦,於觀行者,現生痛惱,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
+6有說:欲界苦,行者現見,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不爾,故後現觀。
6)問:若色、無色界苦不現見者,行者云何於彼現觀?
答:現見有二種:一執受現見。二離染現見。
+1彼觀行者,於欲界苦,具二現見。於色、無色界苦,但有離染現見。
+2猶如商人有財兩擔。一自擔之。二使人擔。於自所擔,具二現見,謂輕重現見及財物現見。於他所擔唯有一種財物現見。此亦如是。
+3有說:欲界苦近,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遠,故後現觀。如近、遠。與身俱,不與身俱。在自身、在他身亦爾。
+4有說:欲界苦有三種,謂善、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色、無色界苦,但有二種,謂善、無記,故後現觀。
+5有說:修觀行者,將入聖時,必成就欲界異生性,不成就色、無色界異生性。現觀法爾,於成就者先起,於不成就者後起。
+6有說:見欲界苦時,斷二種結,謂不善、無記,故先現觀。見色、無色界苦時,唯斷無記結,故後現觀。如不善、無記。有異熟、無異熟。生二果、生一果。無慚、無愧相應。無慚、無愧不相應。當知亦爾。
+7有說:如異生位,謗苦諦時,先謗欲界苦,後謗色、無色界苦。今入聖位,信苦諦時,亦先信欲界苦,後信色、無色界苦。如謗信、迷、悟、疑、決。應知亦爾。是故於欲界苦,先別現觀。於色、無色界苦,後合現觀。
4.7.解釋: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
[*引文]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者,謂見道中,先別辦於欲界所應作事,後合辦於色、無色界所應作事。
1)問:現觀、辦事,有何差別?
+有作是言:此無差別,現觀即是所辦事故。
+2故有說者,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此名現觀,此名辦事。
+3復次,通達所緣,是現觀。斷諸煩惱,是辦事。
+4復次,現觀者謂智現觀。辦事者謂事現觀。
+5復次,現觀者謂智遍知。辦事者謂斷遍知。如智遍知、斷遍知。智作證、得作證。明、解脫。道、道果。應知亦爾。
+6復次,現觀者謂無間道所作。辦事者謂解脫道所作。如無間道所作、解脫道所作。斷繫得、證離繫得。除過失、修功德。出下賤、入勝妙。捨無義、得有義。盡愛膏油、受無熱樂。應知亦爾。
+7復有說者,剎那是現觀。相續是辦事。如剎那、相續。入、數入。應知亦爾。
+8若入正性離生等者,反舉非理。順成是義。
2)問:如於色界苦,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是色界繫。如是於無色界苦,雖非先現觀。何妨世第一法是無色界繫?
+1答:以色界中,有遍緣智,能緣自地及緣上下。
+2故於色界苦,雖非先現觀,而世第一法,得是色界繫。
+3無色界中,無遍緣智,雖緣自上而不緣下,故世第一法,非無色界繫。
4.8.解釋:復次!入無色定...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
[發智論]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引文]復次,入無色定,除去色想,非除色想能知欲界。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
1)問:此中復次,理不應說。應但說言: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是一門故。有餘於此,以義正文,應作是言:何故此法,不應言無色界繫?答: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所以者何?此於所問義是根本答故,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何意耶?
+1答:夫設言論法有二種:一者方便。二者根本。先所說者,是方便言論。今所說者,是根本言論。根本異方便故。
+2復次,言方便法在前故。應如文說。
+3有作是說:論道有二。一者開縱。二者遮奪。此中前門,是開縱論道。後門是遮奪論道。由此本文,於義無失。
2)有餘師說:此中前門,顯苦法智忍,但緣欲界。後門,顯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同一所緣故。
+1彼定非無色界繫,以無色定,有除色想。必不緣下有漏色故。
+2除色想定,在四無色及彼上三近分地攝。
3)問:有多處說除色想言。
+1謂此處說:入無色定,除去色想。乃至廣說。
+2大種蘊說:云何除色想?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乃至廣說。
+3波羅衍拏,亦作是說:諸有除色想,能除一切身,於內外法中,無有不見者。
+4眾義品中,亦作是說:於想有想非即離,亦非無想非除想,如是平等除色想,無有染著彼因緣。
如是諸說,義有何異?
3.1)答:
+1此蘊中說,不緣下地流轉諸色,名除色想。
+2大種蘊說,遣積集色,令不現前,名除色想。
+3波羅衍拏,眾義品說,斷色界愛,名除色想。
3.2)有說:
+1此處,除色想者,通四念住。
+2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唯身念住。
+3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唯法念住。
3.3)有說:
+1此處,除色想者,在七地攝,謂四無色、上三近分。
+2大種蘊說,除色想者,在第四靜慮攝。
+3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亦在七地攝,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空無邊處近分。
3.4)有作是言:大種蘊說,除色想者,是不共,唯內道有故。餘三是共。
3.5)有餘師說:此蘊所說除色想者,是共內外道俱有故。餘三是不共。
3.6)如是名為諸說義異。
4)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非無色界繫耶?
+1答:非田等故,謂無色界,於世第一法,非田、非器、非地,不能生長世第一法,故於彼無。
+2復次,若地有餘順決擇分,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界無餘順決擇分,是故無有世第一法。
+3復次,若定容有遍觀三界、四諦善根,彼定可有世第一法。於無色定,無此善根,是故無有世第一法。
+4復次,若定容有緣一切法無我行相,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定中,無此行相,是故無有世第一法。
+5復次,若地能修現觀邊世俗智,彼地可有世第一法。無色地中,無如是事,故彼無有世第一法。
+6復次,若地有見道,可有世第一法。無色界中,無有見道,是故無有世第一法。
5)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無見道耶?
+1答:如前所說無世第一法因亦為此證。
+2復有別義,謂無色界奢摩他增故,要毘鉢舍那增地能有見道。
+3有餘,於此雙遮二界,謂欲界極麁故,無色界極細故,俱無世第一法。
+4復次,欲界善根極羸劣故,無色界善根極沈昧故,俱無世第一法。
+5復次,欲界極喧動故,無色界極寂靜故,俱無世第一法。
+6復次,若地有遍緣智及斷結道,彼地容有世第一法。欲界雖有遍緣智,而無斷結道。無色界雖有斷結道,而無遍緣智。是故俱無世第一法。
6)問:頗有二聖者,同生一處。於世第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
+1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俱命終,生第二靜慮。
+2依初靜慮者,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
+2依第二靜慮者,猶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
7)問:頗有二阿羅漢,俱在欲界,於世第一法,一成就,一不成就耶?
+1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俱命終,生第二靜慮中。
+2有未離欲界,俱得阿羅漢果。
+3依初靜慮者,不成就世第一法,越地捨故。
+4依第二靜慮者,成就世第一法,生自地故。
5.[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
1)云何有尋有伺?答: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2)云何無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3)云何無尋無伺?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1)答:雖已說彼在色界繫,而未分別彼在何地?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國邑,而未知彼所居宅等。此亦如是,故作斯論。
2)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先說言:世第一法,唯色界繫。然色界中,有三種地:一有尋有伺地。二無尋唯伺地。三無尋無伺地。而未顯示世第一法定在何地?
+2有諸善根,唯在有尋有伺地,如詞無礙解。
+3有諸善根,唯在無尋無伺地,如淨解脫、後四勝處、前八遍處。
+4有諸善根,在有尋有伺,及無尋無伺地,如喜無量。
+5有說:亦如初、二解脫、前四勝處,勿有生疑。世第一法,唯在一地,或在二地。
+6今成立彼定在三地,故作此論。
[*引文]世第一法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答:應言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
5.2.問:何故顯示世第一法在三地耶?
1)答:為止餘部執,此善根唯在一地。謂或有執:世第一法,唯有尋、有伺,有相、有警覺,非等引、屬異生、緣諸行。
+1唯有尋、有伺者,思搆轉故。
+2有相者,緣名起故。
+3有警覺者,有功用故。
+4非等引者,相續轉故。
+5屬異生者,異生得故。
+6緣諸行者,緣有為故。
2)為止彼執,顯此善根,通在三地。
5.3.解釋:云何有尋有伺... 所得世第一法
1)[*引文]云何有尋有伺?答: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謂依未至及初靜慮,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2)問:此中依言,欲顯何法?
+1有作是說:此俱生定說名為依,謂世第一法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俱生依。
+2有成文證。如智蘊說:若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於苦法智忍相應定,以依聲說。此亦如是。
+3有餘師說:此等無間緣定,說名為依,謂增上忍相應定,以依聲說。
+3如是說者,即彼三地。說名為依。後所說依,應知亦爾。
5.4.解釋:云何無尋有伺... 所得世第一法
[*引文]云何無尋唯伺?答: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謂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5.5.解釋:云何無尋無伺... 所得世第一法
[*引文]云何無尋無伺?答:若依無尋無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謂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者,所得世第一法。
5.6.依
1)六地
+1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二地現觀邊世俗智。
+2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
+3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
+4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五地現觀邊世俗智。
+5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六地現觀邊世俗智。
+6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一地世第一法,七地現觀邊世俗智。
2)有餘師說:
+1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二地世第一法,三地現觀邊世俗智。
+2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三地世第一法,四地現觀邊世俗智。所以者何?以彼三地,皆一地故,一隨眠故。此中善法,互為因故。
+3依餘地如前說。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
+1若作是說,則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者,應得二地世第一法,謂有尋有伺,及無尋唯伺。
+2若爾,便違此文所說:云何有尋、有伺?若依有尋有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云何無尋唯伺?若依無尋唯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3勿有此過,是故前說於理為善。
5.7.問:何故見道修自、他地,世第一法唯修自地耶?
1)答:見道,無漏、解脫離繫,世第一法不如是故。
2)復次,見道雖在地,而不墮界。世第一法,在地亦墮界故。
3)復次,見道由三緣故修。一因長養故。二同辦事故。三同對治故。
+1因長養者,謂六地見道,展轉為因。
+2同辦事者,謂上地見道,所應作事。下地見道,亦能辦之。
+3同對治者,謂上地見道,所對治惑。下地見道,亦能對治。
4)修道亦以如上所說,三緣故修自地他地。
+1因長養者,謂九地修道,展轉為因。又如法智,離欲界染,亦修類智。此但由一緣,謂因長養故。
+2同辦事者,謂上地修道所應作事,下地修道亦能辦之。又如苦智所應作事,乃至道智亦皆能辦。
+3同對治者,謂上地修道所對治惑,下地修道亦能對治。又如一念此智現前,能於未來修無量念。
5)世第一法,
+1非因長養,諸地不能互為因故。
+2亦非同辦事,於煩惱斷不能證故。
+3亦非同對治,以不能永斷諸煩惱故。
6)復次,世第一法,繫屬相續。見道不如是故。
7)復次,世第一法,能辦異熟。見道不如是故。
8)復次,世第一法,為愛所繫。見道不如是故。
9)復次,世第一法,有垢、有過。有毒、有刺。有染、有濁。見道不如是故。
10)復次,世第一法,依異生身。異生身法,不修他地。見道唯依聖者身,聖者身法修自他地故。
5.8.問:世第一法與現觀邊諸世俗智,同是有漏。何故彼智自他地修?世第一法唯修自地?
1)答: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屬,依見道修。如見道修自他地,彼智亦爾。世第一法不如是故。
2)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聖者身。聖者能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
3)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依隨信、隨法行身,彼能具修自地、他地。世第一法不如是故。
4)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有冤敵、無勢力。有冤敵故,自他地修。無勢力故,依他力修。世第一法無冤敵、有勢力。無冤敵故,唯修自地。有勢力故,依自力修。
5)復次,現觀邊世俗智,不用功得,隨見道力,自他地修。世第一法用功而得,是故唯能修於自地。
5.9.問:何故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
1)答:上地法勝,現在前時,則能修下。下地法劣,現在前時,不能修上。如劣朝勝,非勝朝劣。此亦如是。
2)復次,下地力劣,依上而修。如力劣人,依附強者,上地力勝,不依下修。如力勝人,不依附劣。
3)復次,下地屬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屬下故,下不能修上。如人屬他,受他驅使。不屬他者,他不能役。
4)復次,
+1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已得離染,故能修下。
+2若依下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上地未得離染,設已離染不得自在。
+3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由此下地不能修上。
5)復次,
+1若於上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下地已得故能修。
+2若依下地,入正性離生。彼於上地未得故不修。設已得者而不自在。
+3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
6)復次,下地求上,故上修下。上地不求下,故下不修上。
7)復次,下地能斷上故,上能修下。上地不斷下,故下不修上。
8)復次,下能辦上事故,上須修下。上不能辦下事,故下不修上。
9)復次,猶如六種守護法故。
9.1)謂三十三天懼阿素洛,安布六軍,而自守護。一、依海住龍。二、堅手天。三、持鬘天。四、恒憍天。五、四大王眾天。六、三十三天。
+1若阿素洛從自宮出,欲與諸天興戰諍時,依海住龍,先與戰諍。
+2若龍能勝阿素洛者,餘五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堅手天軍,即助其力。
+3若二能勝,餘四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持鬘天軍,復助其力。
+4若三能勝,餘三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恒憍天軍,復助其力。
+5若四能勝,餘二天軍無事而住。若不能勝,四大王軍,復助其力。
+6若五能勝,三十三天無事而住。若不能勝,三十三天,與前五軍,相助戰諍。令阿素洛退敗馳走。
9.2)如是見道,為欲對治見所斷惑,安布六地,一未至定乃至第六,第四靜慮。
+1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未來唯修一地見道,即能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五地無事而住。
+2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二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四地無事而住。
+3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三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三地無事而住。
+4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四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其餘二地無事而住。
+5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五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第四靜慮無事而住。
+6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未來便修六地見道,相助永斷見所斷惑。
9.3)故依上地能修於下,依彼下地不能修上。
10)復次,猶如依山六重池故。
+1謂從山頂乃至於下,有六泉池,連次流注。
+2其最上水,流遍六池。第二遍五,第三遍四。乃至第六,唯遍一池。
+3如是六地所起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
5.10.問:頗有世第一法,或尋相應、非伺?或伺相應、非尋?或尋、伺俱相應?或尋伺俱不相應耶?
答:有。
1)尋相應、非伺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伺。伺與自性不相應故。
2)伺相應、非尋者,謂尋及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
3)尋、伺俱相應者,謂未至定、初靜慮中,除尋、伺,餘心、心所法。
4)尋、伺俱不相應者,謂靜慮中間伺,及上三靜慮心、心所法。并一切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5.11.問:頗有世第一法,非有尋有伺,非無尋唯伺,非無尋無伺耶?
答:有。
+1謂未至定、初靜慮伺,
+2彼非有尋有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有尋有伺法?答:若法尋伺相應。彼伺雖尋相應而非伺故。
+3亦非無尋唯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無尋唯伺法?答:若法伺相應非尋。彼伺唯尋相應非伺故。
+4亦非無尋無伺。所以者何。如品類足說:云何無尋無伺法?答:若法尋伺不相應。彼伺唯伺不相應非尋故。
5.12.問:頗有世第一法,尋伺不相應,非非伺耶?
答:有。謂靜慮中間伺,彼雖尋伺不相應,而非非伺。所以者何?伺自性故。
5.13.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與伺相應非尋耶?
答:有。謂尋彼唯與伺相應故。
5.14.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有伺地,是相應法,非伺相應耶?
答:有。謂靜慮中間。伺彼與自性,不相應故。
5.15.問:頗有世第一法,在有尋有伺地,而有三種。謂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答:有。
+1有尋有伺者,謂未至定,及初靜慮,除尋伺,餘心、心所法。
+2無尋唯伺者,謂尋。
+3無尋無伺者,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5.16.問:頗有世第一法,在無尋唯伺地,而有二種:謂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答:有。
+1無尋唯伺者,謂靜慮中間,除伺,餘心、心所法。
+2無尋無伺者,謂彼地伺,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6.[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
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
1)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2)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3)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1)答:雖已說彼依地差別,而未分別與何相應?今欲分別。如已知人所居宅等,而未知彼朋友、伴侶。此亦如是,故作斯論。
2)有作是說:雖已顯示世第一法通在三地,而未說彼通在六地。今顯彼與三根相應,欲令知彼通在六地。分明現見,如掌中果。由是因緣,故作此論。
6.2.解釋:世第一法當言樂根...或捨根相應
[*引文]世第一法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
+1先已說彼非欲界繫,即知不與憂、苦相應。是故唯依三根作論。
+2雖總說彼三根相應,而未顯示相應差別,故應復說差別之相。
6.3.解釋:云何樂根相應...彼所得世第一法
[*引文]云何樂根相應?答: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1然第三靜慮世第一法,或樂根相應,或不相應。
+2樂根相應者,謂除樂根,餘心、心所法。
+3不相應者,謂即樂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4今且說餘心、心所法,故說彼與樂根相應。
6.4.解釋:云何喜根相應...彼所得世第一法
[*引文]云何喜根相應?答:若依初、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1然初、二靜慮世第一法,或喜根相應,或不相應。
+2喜根相應者,謂除喜根,餘心、心所法。
+3不相應者,謂即喜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4今且說餘心、心所,故說彼與喜根相應。
6.5.解釋:云何捨根相應...彼所得世第一法
[*引文]云何捨根相應?答:若依未至、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1)問:何故不說靜慮中間?
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所得世第一法。
2)而不爾者,有何意耶?
+1答:已說未至,應知亦說靜慮中間。
+2所以者何?以未至聲,亦顯彼故,俱是未至根本地故。
+3如大種蘊說:大種依何定滅?答:依四,或未至故。
3)然此三地世第一法,或捨根相應,或不相應。
+1捨根相應者,謂除捨根,餘心、心所法。
+2不相應者,謂即捨根,及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3今且說彼餘心心所,故說彼與捨根相應。
6.6.問:頗有世第一法,不與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
答:有。謂彼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6.7.問:頗有世第一法是相應法,而不與樂、喜、捨根相應耶?
答:有。謂即三根,以彼不與自性、他性根相應故。
7.[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
答:應言一心。
1)何故此法非多心耶?答:從此心、心所法,無間不起餘世間心,唯起出世心。
2)若當起餘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
+1若當劣者,應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
+2若當等者,亦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先以此類道不能入正性離生故。
+3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法。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1)答:雖已說彼相應差別,而未顯示現前多少,今欲顯示唯一剎那,故作斯論。
2)復次,為欲遮遣他宗義故。
+1如分別論者執:世第一法相續現前。
+2彼說相續,總有三種:一時相續。二生相續。三相似相續。
+3世第一法,雖無前二,而有後一。今欲遮遣彼所執義,顯世第一法唯一念現前。
3)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先已說: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是謂世第一法。
+2勿有生疑,如心所法既有多種,心亦應然。
+3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心所法雖有多種,而心唯一。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7.2.解釋:世第一法...應言一心
[*引文]世第一法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一心。
1)問:如前已說:未來修者,亦得名為世第一法。是則此法應有多心,而言一心斯有何意?
答:此中但說現在前者,故言一心。
2)問:今於此中,何故不說未來修者?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此中復有多復次釋。前已說故,今不說之。雖說一心,而未釋義。
7.3.解釋 何故此法非多心耶...唯起出世心
[*引文]何故此法非多心耶?
+非但有言,義則可了。
[*引文]答:從此心、心所法,無間不起餘世間心,唯起出世心。
+1世間心者,謂有漏、墮有心,即所遮止第二念等世第一法。
+2出世心者,謂無漏、斷有心,即所引起苦法智忍相應之心。
7.4.解釋:若當起餘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
[*引文]若當起餘世間心者,為劣、為等、為勝。
+1無有是處,為分別故,假設斯問。
+2劣、等、勝者,對前剎那,但有三故。
7.5.解釋:若當劣者...正性離生故。
[*引文]若當劣者,應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非以退道能入正性離生故。
+1謂非衰退、萎悴、墜落、破壞之道,能入正性離生。
+2要以勝進、增盛、勇猛、堅固之道,能入正性離生故。
7.6.解釋:若當等者...正性離生故。
[*引文]若當等者,亦不能入正性離生。何以故?先以此類道不能入正性離生故。
+1謂此初後品類,相似如初剎那,有障礙、有留離,無勢力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2後諸剎那,亦應如是,如初剎那,不能無間引起聖道。
+3後諸剎那,亦應如是,品類同故。則應究竟不能證入正性離生。如是應無解脫出離。
7.7.解釋:若當勝者...世第一法。
[*引文]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法。
+以世第一法聲,顯最勝等義故。
1)問:先者既非世第一法,為是何法?
答:是增上忍。
2)問:何故見道唯勝加行,無間引生。於修道中,引生聖道,通劣、等、勝?
+1答:以見道是未曾得道,要多功用、加行作意,方能現前,是故唯勝加行引起。
+2修道既是本曾得道,不多功用、加行作意,而現在前。故劣、等、勝,皆能引起。
3)然世第一法,與第一法為因緣、增上緣。
+1因緣者有三因:謂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此是總說。
+2若別說者,過去與過去為二因,謂相應、俱有。與未來為一因,謂同類。
+3未來與未來為二因,謂相應、俱有。
+4現在與現在為二因,謂相應、俱有。與未來為一因,謂同類。
+5增上緣者,謂不礙生及唯不障。
8.[發智論]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不退。
1)何故此法定不退耶?答:世第一法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2)譬如壯士度河、度谷、度山、度崖,中間無能迴轉。彼身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先所發起增上身行,未至所趣,必不止息。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3)如贍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二名閻母那。三名薩洛踰。四名阿氏羅筏底。五名莫醯。如是五河,隨順大海、趣向大海、臨入大海,中間無能迴轉,彼流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彼決定能流入大海。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4)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可於爾時能作障礙,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大毘婆沙論]
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1)答:雖已說彼一心非多,而未分別為退、不退。今欲分別,故作此論。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世第一法亦有退者。為止彼意,顯示此法,決定不退,故作斯論。
8.2.解釋:世第一法...應言不退
[*引文]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不退。
+雖有此說,應更顯示不退因緣,非但有言,義便顯了。
8.3.解釋:何故此法...聖諦現觀
[*引文]何故此法定不退耶?答:世第一法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1)問:云何名為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耶?
+1有說:此中現觀,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現觀、趣向現觀、臨入現觀。
+2有說:此中道諦,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道諦、趣向道諦、臨入道諦。
+3有說:此中見道,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見道、趣向見道、臨入見道。
+4有說:此中苦諦,說名為諦,謂世第一法隨順苦諦、趣向苦諦、臨入苦諦。
+5有說:此中苦法智忍名諦,謂世第一法隨順苦法智忍、趣向苦法智忍、臨入苦法智忍。
+6然於此中,隨順有二:一趣向隨順。二臨入隨順。世第一法,於苦法智忍,具二隨順。為等無間緣,引生彼故。
2)[*引文]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者。
+謂此世第一法,彼苦法智忍中間,無容得起有漏、墮有不相似心。
3)[*引文]令不得入聖諦現觀者,謂令苦法智忍不得現前。
4)問:世第一法,既是有漏,與無漏心可不相似。何故乃說有漏、墮有心,名不相似。無漏、斷有心,名相似耶?
+1答:世第一法,厭惡有漏,趣向無漏,故說有漏名不相似,無漏名相似,背此向彼故。
+2猶如有人為自親里之所苦惱,依附他人以為救護。於自親里作他人想,於他人處作親里想。此亦如是。
+3復有說者,世第一法,以與苦法智忍同辦一事,謂捨異生性等。故說有漏,名不相似。無漏名相似,同辦一事故。
8.4.解釋:譬如壯士渡河...聖諦現觀
為於前義,乃至愚夫亦能解了,故說現喻。
[*引文]譬如壯士渡河、渡谷、渡山、渡崖,中間無能迴轉。彼身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先所發起增上身行,未至所趣,必不止息。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此彼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1此中渡河者,謂從此岸,往趣彼岸。
+2渡谷者,謂從此邊,往趣彼邊。
+3渡山者,謂從此峯,往趣彼峯。
+4渡崖者,謂從高趣下。
+5或如有人,從屋[木*脊]墮,未至地頃。便起是心:我當騰踴,却還本處。彼如意不?無如是事。
+6假使彼人,或以神力,或以呪術,或以藥物,還至本處,可有是事。
+7然從世第一法,未至苦法智忍,中間能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無有是處。
8.5.解釋:如贍部洲有五大河...聖諦現觀
為令此義轉得明了,故今復舉第二現喻。
[*引文]如贍部洲有五大河。一名殑伽。二名閻母那。三名薩洛瑜。四名阿氏羅筏底。五名莫醯。如是五河,隨順大海、趣向大海、臨入大海,中間無能迴轉,彼流還至本處,或往餘處,彼決定能流入大海。世第一法,亦復如是。隨順諦、趣向諦、臨入諦,彼此中間,無容得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
1)問:前喻今喻,有何差別?又前於義,有何不盡,而更須說第二喻耶?
+1有說:二喻於義無別。欲令前喻所顯義理,轉復增明,故說今喻。
+2有說:二喻亦有差別。前喻為遮不如理事。後喻為顯如理事故。
+3復次,前以內分具足為喻。後以外分具足為喻。
+4復次,前喻為止內分留難。後喻為止外分留難。
2)如五大河,
+1流入大海,無能迴彼,還至本處。謂令還入無熱惱池。
+2無能轉彼,往趣餘處。謂使傍流,或左或右。前喻迴轉,准此應知。
+3彼五大河,未入海頃,頗有能令不入海不?無如是事。
+4假使有人,或以神力,或以呪術,或以藥物,令至本處。可有是事。
+5然世第一法,未至苦法智忍,中間能起不相似心,令不得入聖諦現觀。無有是處。
3)尊者造此發智論時,住在東方,故引東方,共所現見,五河為喻。而實於此贍部洲中,有四大河,眷屬各四,隨其方面,流趣大海。
+1謂即於此贍部洲中,有一大池名無熱惱。
+2初但從彼出四大河。一名殑伽。二名信度。三名縛芻。四名私多。
+3初殑伽河,從池東面金象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東海。
+4次信度河,從池南面銀牛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南海。
+5次縛芻河,從池西面吠琉璃馬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西海。
+6後私多河,從池北面頗胝迦師子口出,右遶池一匝,流入北海。
+7殑伽大河,有四眷屬。一名閻母那。二名薩落瑜。三名阿氏羅筏底。四名莫醯。
+8信度大河,有四眷屬。一名毘[竺-二+跛]奢。二名藹羅筏底。三名設呾荼盧。四名毘呾婆多。
+9縛芻大河,有四眷屬。一名筏刺弩。二名吠呾刺尼。三名防奢。四名屈惷婆。
+10私多大河,有四眷屬。一名薩梨。二名避魔。三名捺地。四名電光。
4)如是且說有大名者,然四大河,一一各有五百眷屬,并本合有二千四河,隨其方面,流趣大海。
+1如是所說,二千四河未入海頃,頗有能令不入海不?無如是事。
+2假使有人,或以神力,或以呪術。廣說乃至,令不得入聖諦現觀。無有是處。
8.6.解釋:復次!世第一法...決定不退
[*引文]復次!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可於爾時能作障礙,令不得入聖諦現觀!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1)此中復次,難釋如前。
謂此前文,但是方便開縱論道。今所說者,乃是根本遮奪論道故。應言復次。及如本文說。
2)此中意說:世第一法,與苦法智忍,作等無間緣。
+1此正滅位,取果、與果。彼苦法智忍,次必現前。
+2若法與彼法,為等無間緣。正滅位中,取果、與果。若法、若有情、若呪術、若藥物,若佛、若獨覺、若到彼岸諸聲聞等,能作障礙,使第二念不現前者,無有是處。
3)此中所言:無有一法,速疾迴轉,過於心者。
+1應知即是苦法智忍相應之心。此心必定速疾現前,無有餘法,速疾迴轉,過於此故。
+2如世尊說:苾芻!當知!我不見一法,速疾迴轉,猶如心者,乃至廣說。
+3彼契經文,如後定蘊當廣分別。以佛說心,速疾迴轉,過餘法故。
+4世第一法,無間剎那,苦法智忍必現在前。是故此法,決定不退。
4)於此義中,復有分別。問:何緣世第一法定不退耶?
+1答:加行廣大故,安足堅牢故。
加行廣大者,謂彼所習施、戒、聞、思、修所成善,悉以迴向解脫、涅槃,心無所著。
++施者,即是莊嚴心施。
++戒者,即是別解脫戒。
++聞所成者,謂於聖教決擇文義。
++思所成者,謂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七處善。
++修所成者,謂煖、頂、下中忍。
++安足堅牢者,謂增上忍。
++由世第一法,加行廣大,安足堅牢,故定不退。
+2復次,以此法後,總證三界見所斷斷。非於三界見所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
+3復次,以此法後,總證非想非非想地見所斷斷。非於非想非非想地見所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
+4復次,以此法後,必起忍智。非於忍智,有還退者,是故不退。
+5復次,以此法後,必起見道,以為重鎮,決定無有退。見道者是故不退。
5)問:因論生論,何緣見道定不退耶?
+1答:以彼見道,是速疾道,無留難道,非中起道,是故不退。
+2復次,以彼行者墮在見道,大法駃流,為流漂激,無容可退。其心慢緩,方可退故。如人墮在山谷、暴流,為流所漂,無得暫住。行者亦爾,是故不退。
+3復次,退者多起煩惱現前,住見道時,無覆無記。有漏善心尚不得起,何況得起煩惱之心!是故不退。
+4復次,以住見道,總證三界見所斷斷。非於三界見所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
+5復次,以住見道,總證非想非非想地見所斷斷。非於非想非非想地見所斷斷,有還退者,是故不退。
+6復次,若從見道有還退者,應見諦已還不見諦。應得果已還不得果。應現觀已還不現觀。應入正性離生已。還不入正性離生。應成聖者已還作異生。應住定聚已還住不定聚。勿有如是眾多過失。是故見道決定不退。
+7有作是說:以此善根,唯一剎那,無有能退半剎那者,是故不退。
+8或有說者,以此善根,似無間道。非住無間道可有退者,是故不退。
+9復有說者,以此善根,是順勝分。非住順勝分可有退者,是故不退。
+10然有三種順決擇分。一順退分。二順住分。三順勝分。
++謂順退者,名順退分。
++若順住者,名順住分。
++順勝進者,名順勝分。
+11煖具三種。
++頂亦具三。有說:唯二除順住分。以頂位是進退際故。
++忍亦有二。除順退分。
++世第一法。唯順勝分。
+12是故此位,定無退理。
6)問:此中三分,一切皆是順決擇分善根所攝,與後定蘊所說四分有何差別?
+1答:所依各異。謂此但依隨順見道,總立一種順決擇分。於中義別,復開三種。
+2後定蘊中,總依有漏修所成善,建立四分。若順退者,名順退分。若順住者,名順住分。若順勝進者,名順勝進分。若順聖道者,名順決擇分。是故此彼所依各異。
8.7.問:頗有世第一法,緣有所緣法耶?緣無所緣法耶?緣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耶?非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耶?
答:有。
1)緣有所緣法者,謂若世第一法,緣心、心所法。
2)緣無所緣法者,謂若世第一法,緣色心不相應行。
3)緣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者,謂若世第一法,緣心、心所法,及緣色心不相應行。
4)非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者,謂隨心轉色,及隨心轉心不相應行世第一法。
8.8.問:頗有住一剎那頃,當得緣有所緣法,世第一法耶?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耶?緣有所緣法亦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耶?非緣有所緣法亦非緣無所緣法,世第一法耶?
答:有。謂住增上忍時,當得如上所說四句,世第一法。
8.9.問:頗有住一剎那頃,當得世第一法,非彼所緣耶?當得彼所緣,非世第一法耶?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耶?不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耶?
答:有。住增上忍時,應作此四句。
1)且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者,住增上忍時,當得世第一法,非彼所緣者,
謂未至定所攝,世第一法中,除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一法。諸緣所餘境,世第一法。
2)當得彼所緣,非世第一法者,
謂上五地所攝,世第一法中。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一法。
3)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者,
謂未至定所攝,世第一法中。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一法。
4)不當得世第一法及彼所緣者,
謂上五地所攝,世第一法中。除緣當現在前,所依世第一法。諸緣所餘境,世第一法。
5)如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者,住增上忍時,作此四句。依上五地,入正性離生者,住增上忍時,應知亦爾。
8.10.問:頗有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耶?
答:應作四句。
1)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未離此地染。
2)成就彼離繫得,不成就世第一法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命終生上地。
3)成就世第一法,亦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已離此地染,不命終生上地。
4)不成就世第一法,亦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未能入正性離生位。
8.11.有餘依彼有漏離繫得,作如是言。
問頗有聖者,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耶?
答:應作四句。
1)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未離此地染。
2)成就彼離繫得,不成就世第一法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命終生次上地。
3)成就世第一法,亦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已離此地染。不命終生上地。4)不成就世第一法,亦不成就彼離繫得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命終超次上地。生餘上地
8.12.有餘依一切世第一法,及彼一切離繫得。作如是言。
問:頗有成就世第一法,不成就彼離繫得耶?
答:應作四句。
1)第一句者,謂若依未至定,或初靜慮,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未離初靜慮染。
2)第二句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彼命終生上地。若未得世第一法,生欲、色界,已離初靜慮染,及生空無邊處。
3)第三句者,謂若依此地,入正性離生,已離初靜慮染,不命終生上地。
4)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8.13.尊者此中,七門分別世第一法,謂初云何世第一法,乃至第七,世第一法當言退不退耶?於中前三門是根本論。後四門是因生論。世第一法,由此七門,分別顯示,極為明了。
9.[發智論]云何頂?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
如世尊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若於佛、法、僧,生起微小信,儒童應知彼,名已得頂法。
[大毘婆沙論]
云何頂乃至廣說。
9.1.問:先應說煖,後方說頂。如何於此先說頂耶?
1)答:如前已說。此中逆說,異生身中,淨染諸法。故先說頂,後方說煖。
2)問:若爾,此中應先說忍,何故於此超說頂耶?
答:先已說忍,而不彰顯。
+1謂先已說,若當勝者,先應非世第一法,後方是世第一法。
+2先者是何?謂增上忍。既已說忍,故今說頂。
3)問:尊者何故覆相說忍,而不彰顯,廣說忍耶?
+1答:亦應彰顯,廣說忍相。謂云何忍?何故名忍?忍當言何界繫?及因生論,皆應廣說。
+2而不說者,有何意耶?
+3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謂作論者,隨自意欲,或顯或隱,或廣或略,而作此論,不應徵詰。
+4尊者此中彰顯,廣說世第一法,隱略說忍。於頂及煖,顯略而說。
4)有餘師說:若契經中,顯了說者,尊者於此,彰顯而說。忍於經中不顯了說,是故於此覆相說之。
+1問:豈不經中顯了說忍。如世尊說:若有一類成就六法,於現法中,必不能得遠塵離垢,於諸法中生淨法眼。云何六法?一、不樂聞法。二、雖聞說法而不囑耳。三、雖囑耳聽,而不安住、奉行教心。四、於未證善法不勤求證。五、於已證善法不勤守護。六、不成就順忍。應知白品與此相違。
+2忍於此經,既彰顯說。尊者何故覆相說耶?
+3彼作是言:經中雖說順忍,而不說順諦忍,故非顯說。
5)問:順忍、順諦忍,有何差別?義無異故,應知前說為善。
9.2.問:因論生論。何故此忍獨名順諦,非煖、頂耶?
1)答:亦應說順諦煖、順諦頂,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義皆有故。
2)復次,言順諦者,謂極隨順聖諦現觀。忍極隨順聖諦現觀。煖、頂不爾,故偏說忍。
3)復次,忍隣近見道。煖、頂不爾故。
4)復次,忍與見道相似。煖、頂不爾故。
+1謂見道位,唯法念住,恒現在前。
+2忍位亦爾。
+3煖、頂不然。謂彼初位,雖但起法念住。而增進位,亦得起餘三念住故。
5)復次,忍位必有不出意樂,趣入聖道。煖、頂不爾故。
6)復次,修觀行者,於忍位中,樂別觀諦。於頂位中,樂別觀寶。於煖位中,樂別觀蘊故。
7)復次,煖止緣諦下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上愚故。
8)復次,煖止緣諦麁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細愚故。
9)復次,煖起緣諦下明。頂起緣諦中明。忍起緣諦上明故。
10)次,煖起緣諦麁明。頂起緣諦中明。忍起緣諦細明故。
11)復次,煖得緣諦下信。頂得緣諦中信。忍得緣諦上信故。
12)復次,煖得緣諦麁信。頂得緣諦中信。忍得緣諦細信故。
13)復次,以忍位中,
+1或時以十六行相,觀察聖諦。
+2或時以十二行相,觀察聖諦,
+3或時以八行相,觀察聖諦。
+4或時以四行相,觀察聖諦。
+5煖、頂位中,但以十六行相,觀察聖諦故。
14)復次,以忍位中,無雜作意。煖、頂位中,有雜作意故。
謂煖、頂位,數數復起欲界善心,觀欲界苦,為間雜已。復能引此善根現前。忍位不爾。
15)復次,以忍位中,唯別作意,別觀諸諦。煖、頂位中不如是故。
+1謂煖、頂位,雖別作意,別觀諸諦。而於中間,修總行相,總觀諸諦。
+2謂觀一切有漏皆苦。觀一切行皆是無常。觀一切法皆空、無我。唯觀涅槃是真寂靜。
16)復次,以忍位中,有時相續,有一剎那,觀察聖諦。煖、頂位中,唯有相續,觀聖諦故。
17)復次,以忍位中,漸略觀諦,極能隨順、趣向涅槃。如適他方,以多貿少。煖、頂位中不如是故。以如是等種種因緣,忍名順諦。煖、頂不爾。
9.3.問:世第一法,何故不立順諦名耶?
答:雖復此位一切皆勝。而於四諦,不遍觀察故,不建立順諦之名。
9.4.廣說忍
1)問:忍為幾念住?答:現在唯一,雜緣法念住。未來具四,似見道故。
2)問:忍為幾緣?答:為四緣。謂因等、無間、所緣、增上緣。
+為因緣者,謂與彼相應、俱有、同類等法為因緣。
+為等無間緣者,謂與世第一法為等無間緣。
+為所緣緣者,謂與能緣此心、心所法為所緣緣。
+為增上緣者,謂除自性與餘一切有為法為增上緣。
3)問:忍有幾緣?答:有四緣。
+有因緣者,謂此相應、俱有、同類法。
+有等無間緣者,謂已生頂。
+有所緣緣者,謂四聖諦。
+有增上緣者,謂除自性餘一切法。
4)問:忍當言何界繫?答:應言唯色界繫。
5)問:忍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應言三種。
6)問:忍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應言三根相應。
7)問:忍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或多心或一心。以增上忍,一剎那故。
8)問:忍當言退?不退耶?答:應言不退。如是等義。依上所說,世第一法。如理應知。
9.5.問:緣何諦忍後,入正性離生耶?
1)有作是說:緣道諦忍後,入正性離生。
2)問:若爾,云何所緣行相不成倒錯?若倒錯者,云何不與入正性離生而作留難?
+1答:此於所緣行相,雖有倒錯,而於入正性離生,不作留難。
+2所以者何?已串習故。謂修行者於此串習,已成徑路,自在現前。
+3如見道中,
++緣欲界忍、智,後緣有頂忍、智現在前。
++緣有頂忍、智,後緣欲界忍、智現在前。
++緣苦諦行相,後緣集諦行相現在前。
++緣集諦行相,後緣滅諦行相現在前。
+4此等所緣行相,雖有倒錯,而於現觀,不作留難。已串習故,此忍亦爾。
3)若作是說:緣道諦忍,後入正性離生者,
+1則有三心,同一所緣、同一行相。謂世第一法、苦法智忍、苦法智相應。
+2二心,同一行相、不同一所緣。謂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
+3二心,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謂集法智忍、集法智相應。
+4餘心,不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
4)如是說者,緣苦諦忍,後入正性離生。
+1所以者何?見道是無漏善根,有大勢力。雖所緣行相有倒錯,而於現觀不作留難。
+2忍是有漏善根,無大勢力。若所緣行相有倒錯者,則於入正性離生,便作留難。
+3故修行者住忍位中,所緣行相先廣後略,由此得入正性離生。
++謂彼先以四行相,觀欲界苦。次以四行相,觀色、無色界苦。
++次以四行相,觀欲界諸行因。次以四行相,觀色、無色界諸行因。
++次以四行相,觀欲界諸行滅。次以四行相,觀色、無色界諸行滅。
++次以四行相,觀欲界諸行道。後以四行相,觀色、無色界諸行道。齊此名下忍。
+4從此以後,漸漸略之。
++謂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次觀色、無色界苦。乃至最後觀欲界諸行道。
++漸次略去色、無色界諸行道。
+5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次觀色、無色界苦。乃至最後觀色、無色界諸行滅。
++漸次略去一切諸行道。
+6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次觀色無色界苦。乃至最後觀欲界諸行滅。
++漸次略去色、無色界諸行滅。
+7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次觀色、無色界苦。乃至最後觀色、無色界諸行因。
++漸次略去一切諸行滅。
+8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次觀色無色界苦。後觀欲界諸行因。
++漸次略去色、無色界諸行因。
+9復以四行相,先觀欲界苦。後觀色、無色界苦。
++漸次略去一切諸行因。
+10復以四行相,觀欲界苦。
++漸次略去色、無色界苦。
+11彼於欲界苦,以四行相,相續觀察。
++復漸略之,至一行相,二剎那觀察。如苦法智忍及苦法智。齊此名中忍。
+12彼復於欲界苦,一剎那觀察。如苦法智忍。此名上忍。
+13從此無間,復一剎那觀欲界苦,名世第一法。
+14從此無間,生苦法智忍。展轉乃至,生道類智。
5)譬如有人,欲從己國,適於他國。多有財產,不能持去。遂以易鍮,猶嫌其多。復以易金,猶嫌金重。復以貿易大價寶珠。持此寶珠,隨意所往。
6)行者亦爾,先廣觀察上下諸諦,後漸略之,乃至唯以一剎那心,觀欲界苦。次生世第一法。次生苦法智忍。展轉乃至生道類智。
7)若如是說:緣苦諦忍,後入正性離生。
+1則有四心,同一所緣、同一行相。謂增上忍、世第一法、苦法智忍、苦法智相應。
+2二心,同一行相、不同一所緣。謂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
+3二心,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謂集法智忍、集法智相應。
+4餘心,不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
8)問:世第一法,亦如忍有三品耶?
+1答:一相續中則無,多相續中則有。
+2謂佛種性是上品。獨覺種性是中品。聲聞種性是下品。依六種性。三根說亦爾。
9.6.解釋:云何頂...生小量信
[發智論]云何頂?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
如世尊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若於佛、法、僧,生起微小信,儒童應知彼,名已得頂法。
9.6.1.解釋:頂
[大毘婆沙論]
1)[*引文]云何頂?
答:於佛、法、僧,生小量信。
2)問:何故名頂?
+1答:如山頂故,謂如山頂,人不久住。
++若無諸難,便過此山,更至餘山。若有諸難,即還退下。
++如是行者,至頂位中,必不久住。若無諸難,便進至忍。若有諸難,還退住煖。
+2有說:此應名為下頂,以在最下順決擇分煖法上故。
+3有說:此頂應名為中,以在下煖上忍中故。
+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
++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
++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
++此於欲界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
+5彼不應作是說。此四皆是,定地、修地,行聖行相,色界法故。
+6應作是說:順決擇分總有二種。一可退。二不可退。
++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
++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世第一法。
++此於可退順決擇分中,勝故名頂。
9.6.2.解釋:小量信
問:何故此信名小量耶?
1)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欲界名小,以下劣故。此在欲界,故名小量。
2)有說:此信應名異量。
++量謂決定、信順、印可,故名為量。
++煖是第一,頂是第二。此異於前,故名異量。
3)有說:此信應名少量,以頂位中,不久住故。如露懸枝,不久停住。
4)應作是說:此頂但應名小量信。在可退位,樂觀寶故。
9.6.3.解釋:於佛、法、僧,生小量信
1)此中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滅諦信。
問:此頂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緣四聖諦。何故此中,但說緣滅、道諦,非苦、集耶?
+1答:依勝說故。謂四諦中,滅、道是勝,出生死故。
+2復次,滅、道二諦,清淨、無垢,離過、微妙。是可信事。是生信處。是所歸依。是故偏說。
+3復次,滅、道二諦,非唯可信,亦是可求。難可證得,極可欣故。苦、集不爾,是故不說。
+4復次,為受化者,生信樂故。
++若佛為彼說苦、集諦,便作是念:我無始來,為此鄙劣煩惱、惡行,及所得果,擾亂、逼迫,寧可信樂。
++若說滅、道,便深信樂,不欲捨離。故於此中,偏說滅、道。
2)有說:於佛、僧,生小量信者,說緣道諦信。於法生小量信者,說緣三諦信。以頂具緣四聖諦故。
問:緣滅、道諦可爾。是可信事。是生信處。是所歸依。應信樂故。緣苦、集諦,云何可爾?煩惱、惡行及所得果,猶如糞穢,深可厭患。不應於中,生信樂故?
+1答:信有二種。一者信可。二者信樂。
+2於滅、道諦,具二種信。於苦、集諦,雖無信樂,而有信可。故緣苦、集,亦生於信。
+3如人掘地,求水寶等,具二種信。一者信可。謂信地中有水寶等故。二者信樂。謂信水等是可欣樂故。
3)脇尊者言:為厭患苦、集故,稱讚滅、道。謂此滅、道,寂靜、美妙,止息、對治,下劣鄙穢苦、集法故。如人風雨所逼惱故,稱讚舍宅。故於四諦,皆可生信。
4)然於道諦,亦非一切具二種信。
+1謂隨信行者,於隨法行道,具二種信。謂信可彼,信樂彼故。
+2隨法行者,於隨信行道,唯有一信。謂雖信可彼,而不信樂彼故。
+3信勝解者,於見至道,具二種信。
+4見至者,於信勝解道,唯有一信。
+5時解脫者,於不時解脫道,具二種信。
+6不時解脫者,於時解脫道,唯有一信。
+7佛於佛道,具二種信。於二乘道,唯有一信。
+8獨覺於二道,具二種信。於聲聞道,唯有一信。
+9聲聞於三道皆具二信。
9.6.4.解釋:如世尊為...已得頂法
此中尊者,欲令前義得成立故。復引契經,如世尊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
若於佛、法、僧,生起微小信,儒童應知彼,名已得頂法。
1)問:此頂善根,十六行相,觀四聖諦。何故世尊為摩納婆,說信三寶?
+1答:彼於三寶,愚惑、不信。然三寶希有,難可值遇,欲令信解。故為說之。
+2有說:彼摩納婆為苦所逼,欲求出要,來詣佛所。
++說是頌言:為苦所逼諸眾生,不知出要來詣佛,唯願為說除眾患,如熱所逼入涼池。
++出苦之要,無過三寶。故佛為說於三寶信。
+3有說:欲令所化,於佛法中,深生信重。故佛為說:於佛、法、僧,生微小信。
++若佛為說四聖諦者,所化有情,便作是念:我等何用信重如是煩惱、惡行、顛倒見趣及所得果苦、集諦為。
++若佛為說佛、法、僧寶,彼便踊躍,深生信重。
+4有說:隨修行者,樂別觀故。
++謂修行者,於煖位中,樂別觀蘊。
++於頂位中,樂別觀寶。
++於忍位中,樂別觀諦。故於頂位說信三寶。
2)如世尊告阿難陀言:吾今為汝等,說頂及頂墮。
+1謂聖弟子,於五取蘊,起作、有為、緣生法中,思量、觀察。此是無常、苦、空、無我。
+2彼即於如是思量觀察時,有忍、有見。有欲樂、有行解。有見、審慮、忍。如是名為頂。
3)問:何故世尊為波羅衍拏,說信為頂?為諸新學苾芻,說慧為頂耶?
+1答:佛善知法相,及善知根器。應為說者,即為說之。餘無此能,故不應問。
+2復次,波羅衍拏住初業地,未串習所作,未得奢摩他,未入聖教,未修漸次。
++諸有所作,皆藉他緣。
++聞他天神讚佛功德,於佛生信,來詣佛所。
++爾時,世尊依頂等流,說信為頂。新學苾芻與彼相違,是故為說頂之自性。
+3復次,佛隨所闕,而為說故。
++謂波羅衍拏,有慧、闕信故,為彼說信為頂。
++新學苾芻,有信、闕慧故,為彼說慧為頂。
+4復次,為止諂曲及愚癡故。
++謂波羅衍拏是婆羅門種。雖有智慧,而闕淨信。無信之慧增長諂曲。為止彼諂曲,故說信為頂。
++新學苾芻是釋迦種。雖有淨信,而闕智慧。無慧之信增長愚癡。為止彼愚癡,故說慧為頂。
+5復次,世尊所化有利根者,有鈍根者。
++為利根者,說信為頂。為鈍根者說慧為頂。
++如利根、鈍根。因力、緣力。內分力、外分力。內如理作意力、外從他聞法力。無癡增相續力、無貪增相續力。應知亦爾。
10.[發智論]云何頂墮?
1)答:如有一類,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
+1信佛菩提,法是善說,僧修妙行。
+2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
+3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
2)彼於異時,不親近善士、不聽聞正法、不如理作意。
+1於已得世俗信,退沒、破壞、移轉、亡失。故名頂墮。
+2如佛即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若人於如是,三法而退失,我說彼等類,應知名頂墮。
[大毘婆沙論]
云何頂墮。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此中,但說頂墮,不說煖耶?
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復次,說勝有墮,已顯劣故。謂頂善根是勝尚退,況煖善根劣而無退。
3)有說:不應詰問。尊者不說煖退因緣。所以者何?契經說故。謂契經中,但說頂墮。不說煖墮。尊者依經,而造此論,故不應責。
4)有說:從頂退時,生大憂惱。退煖不爾,故不說之。
+1謂如有人見寶伏藏,滿中珍寶,見已歡喜,作是思惟:我今永絕貧窮根本。適欲取時,忽然還滅。彼人爾時生大憂惱。
+2如是行者住頂位中,自念不久,入於忍位,永捨惡趣。生大歡喜,後退此頂。還住煖時,生大憂惱,失勝利故。
+3設從煖位,進得頂時。彼猶未能永捨惡趣,故從彼退,不大憂惱。
5)有說:住頂位時,多諸留難,住煖不爾。是故偏說。
故如是說:於三時中,諸業、煩惱,極與行者而作留難。
一、從頂入忍時,能感惡趣諸業、煩惱,極為留難。
義言:行者若入忍位,定不復受諸惡趣生。我於誰身,受異熟果。
二、聖者離欲染時,能感欲界諸業煩惱,極為留難。
義言:行者若離欲染,於欲界生,定不復受。我於誰身,受異熟果。
三、得阿羅漢果時,能感後有諸業煩惱,極為留難。
義言:行者若得阿羅漢果,定不復受一切生死。我於誰身,受異熟果。
6)有說:頂不久住,是進退際故。煖位不爾,故不說煖墮。
7)有說:住頂位時,將獲大利。
+猶如聖者,得不墮法。得忍異生,亦復如是。
+如室路拏二十俱胝九十一劫不墮惡趣。
+從頂退時,失此大利。故說頂墮。退煖不爾,故不說之。
10.2.解釋:云何頂墮...故名頂墮
[*引文]云何頂墮?答:如有一類,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信佛菩提,法是善說,僧修妙行。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彼於異時,不親近善士、不聽聞正法、不如理作意。於已得世俗信,退沒、破壞、移轉、亡失。故名頂墮。
1)問:何故作此論?答:前雖說頂自性,而未說頂云何得?云何捨?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1親近善士者,謂親近善友。
+2聽聞正法者,謂屬耳聽聞。如理所引,訶毀流轉,讚歎還滅,順瑜伽法。
+3如理作意者,謂自內正解。
+4信
++佛菩提,法是善說,僧修妙行者,顯信三寶。
++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者,顯信五蘊。
++善施設苦諦,善施設集、滅、道諦者,顯信四諦。
++此中信佛菩提,乃至信善施設道諦,皆共顯示法隨法行。
+5此及前三,即是顯示四預流支,是名得頂。
2)問:佛為何等所化有情,於頂位中,顯示三寶?復為何等顯示五蘊?又為何等顯示四諦?
+1答:為愚寶者,顯示三寶。為愚蘊者,顯示五蘊。為愚諦者,顯示四諦。
+2復次,為初業者,顯示三寶。為已串習者,顯示五蘊。為已超作意者,顯示四諦。
+3復次,為鈍根者,顯示三寶。為中根者,顯示五蘊。為利根者,顯示四諦。
+4復次,為疑行者,顯示三寶。為我慢行者,顯示五蘊。為諸邪見損覺慧者,顯示四諦。
+5有作是說:為樂廣者,顯示三寶。為樂略者,顯示四諦。為樂廣略者,顯示五蘊。是名三種所為差別。
3)已說得頂,云何捨頂?
+1彼於異時者,謂彼散亂時。
+2不親近善士者,謂親近惡友。
+3不聽聞正法者,謂作意聽聞,非理所引,讚歎流轉,訶毀還滅,違瑜伽法。
+4不如理作意者,謂自內邪解。
+5於已得世俗信,退沒、破壞,移轉、亡失者,謂於已得,即頂位中。頂等流世俗信,退沒、破壞,移轉、亡失。
10.3.解釋:如佛即為...應知名頂墮
此中尊者,欲令頂墮義得成立故,復引契經為證。如佛即為波羅衍拏摩納婆說:
若人於如是,三法而退失,我說彼等類,應知名頂墮。
問:何等名為頂墮自性?
1)答:頂墮自性是不成就。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
2)有說:信時名得頂。不信時名頂墮。如是則說:不信為頂墮自性。
3)有說:諸煩惱纏能令頂墮。如是則說:諸染污法為頂墮自性。
4)有說:若法隨順退彼法名頂墮。如是則說:一切法為頂墮自性。
+以退頂時,一切法皆是退頂增上緣故。
5)譬喻者言:此但假說,無實自性。
+1謂相續中,先成就頂,今時退失,說為頂墮。如何求覓頂墮自性?
+2如人有財名為富者,若賊劫去即名貧人。
++他問:汝貧以何為性?
++彼答:我昔多有珍財,今被劫去,唯名貧者,當有何性?
+3又如有人先著衣服,後賊奪去,即便露形。
++他問:汝今露形以何為性?
++彼答:我先有衣,今賊奪去,唯露形住,當有何性?
+4又如有人衣服破壞。
++他問:汝衣破壞,以何為性?
++彼答:我衣本完,今已破壞。唯名衣破,當有何性?
+5如是行者先成就頂,今時退失。說名頂墮無別自性。
6)評曰:初說為善,此即攝在。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相應中,不相應行有多種故。
11.[發智論]云何煖?答:若於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受。
如世尊為馬師、井宿二苾芻說:此二愚人,離我正法及毘奈耶,譬如大地去虛空遠。此二愚人,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無少分煖。
[大毘婆沙論]
云何煖乃至廣說。
11.1.問:何故名煖?
1)答:智於境轉故,有勝智煖生,能燒諸煩惱薪,故名為煖。
+猶如鑽火,上下相依,有火煖生,能燒薪等。
2)有說:諸有相依故,有墮有智煖生,能令諸有皆悉萎悴,故名為煖。
+1猶如夏時,聚花為[卄/積]。花生煖氣,還自萎悴。
+2又如夏時,積聚糞壤。中生煖氣,還自腐爛。
3)有說:諸蘊相依故,有墮蘊智煖生,能燒蘊林令其永滅,故名為煖。
+如竹[竺-二+韋]等相摩煖生,能燒彼林,令為灰燼。
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依求解脫,有善根生,是聖道日前行前相,故名為煖。如日將出,明相先現。
5)復次,依求解脫,有善根生,是聖道火前行前相,故名為煖。如火將然,烟為前相。
11.2.解釋:云何煖...有少信愛
[*引文]云何煖?答:若於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愛。
+即信名愛,故名信愛。於正法中,有信愛者,說緣道諦信。於毘奈耶中,有信愛者,說緣滅諦信。
1)問:此煖善根,具以十六行相,緣四聖諦。何故此中,但說緣滅、道諦,非苦、集耶?
+1答:依勝說故。謂四諦中滅、道是勝,出生死故。餘如頂中廣說。
+2有說:於正法中,有信愛者,說緣三諦信。於毘奈耶中,有信愛者,說緣滅諦信。以煖具緣四聖諦故。
2)問:緣滅、道諦可爾。是可信事。是生信處。是所歸依。應信愛故。緣苦、集諦,云何可爾?煩惱、惡行及所得果。猶如糞穢,深可厭患。不應於中生信愛故?
答:信有二種。一者信可。二者信愛。
+1於滅、道諦具二種信。
+2於苦、集諦,雖無信愛,而有信可。故緣苦、集,亦生於信。餘廣說如頂。
3)問:諸於正法、毘奈耶中,有少信愛者,彼皆得煖耶?
答:不爾。
+1所以者何?煖是色界定地、修地,十六行相所攝善根。
+2此中說有如是信愛,非餘信愛,故言不爾。
11.3.解釋:如世尊為馬師...無少分煖
此中尊者,引經為證。如世尊為馬師、井宿二苾芻說:此二愚人,離我正法及毘奈耶,譬如大地去虛空遠。此二愚人,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無少分煖。
此經文句,雖已隱沒。而作論者以願智力,引之為證。
1)問:此煖善根,殊勝、微妙,住寂靜地。世尊何故名少分耶?
+1答:此於所餘順決擇分,最微小故,得少分名。
+2有說:此於正法、毘奈耶中,觀事不共微小善根。後邊生故,說名少分。
2)問:諸有未得煖善根者,皆如此二被訶擯耶?
+1答:不爾。
++所以者何?世尊所化,總有三種:一於佛法有意樂。二於佛法息意樂。三於佛法無意樂。
++此二苾芻於佛正法,全無意樂,故佛訶擯。諸如是類亦被訶擯。非餘未得煖善根者。
+2有說:此二苾芻,捨離親愛,歸佛出家。然於正法、毘奈耶中,全無信愛,可以攝受,故佛訶擯。非餘未得煖善根者。
11.4.四句法
即彼經中,世尊先告馬師井宿二苾芻言:吾當為汝說四句法。汝欲知不?當恣汝意。二苾芻言:我今何用知尊法為?
1)問:此中何者是四句法?
+1有說:四聖諦是。所以者何?彼不見諦,造惡行故。
+2有說:四念住是。所以者何?彼由顛倒,造惡行故。
+3有說:四正斷是。所以者何?彼由懈怠,造惡行故。
+4有說:四神足是。所以者何?彼闕勝德,造惡行故。
+5有說:四聖種是。所以者何?彼貪利養,造惡行故。
+6有說:四沙門果是。所以者何?彼實未得四沙門果,而稱我得,造惡行故。
+7有說:四無量是。所以者何?彼由貪、瞋、嫉妬增上,造惡行故。
+8有說:四靜慮是。所以者何?彼由欲界煩惱增上,造惡行故。
+9有說:四善巧是。謂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所以者何?彼愚因果,造惡行故。
+10有說:即四種順決擇分善根是。所以者何?佛說彼二人無少分煖故。
+11有說:即增一阿笈摩中,四法迹是。一無貪法迹。二無瞋法迹。三正念法迹。四正定法迹。
+12有說:即雜阿笈摩中,四句法是。如彼頌言:
賢聖法中善言最,二常愛言遠不愛,三常實言離虛誑,四常法言遠非法。
+13如是說者,四聖諦是,彼愚諦理,背聖教故。
2)問:佛深知彼不堪受法,如何以法而恣彼耶?
+1答:佛欲自顯無過失故。
++勿有謂彼無教化者,故造惡行,而自毀壞。
++是以如來舉手告言:諸教化事,我皆能作。而汝不受,自行邪行。以自損壞,非我過也。
+2有說:為止釋種不信心故。
++若不以法而恣彼者,無量釋種生不信心。云何義成?於自親族,心懷慳嫉,不欲教化。將恐彼人與己相似。
++由佛以法,而恣彼意。是諸釋種不信心息。
+3有說:為止外道誹謗業故。
++若不以法而恣彼者,無量外道便誹謗言:云何名為得大悲者?若諸弟子隨順恭敬,便為說法。若諸弟子違逆不敬,則不教化。
++由佛以法而恣彼意,是諸外道誹謗便息。
+4有說:令彼證知過在己故。
++佛以軟語而責彼言:汝本及今,恒造惡行。我常教化,都不信受。
++今復為汝欲說法要,汝言:何用知尊法為?汝之過失,汝自為證。
+5有說:令彼後時種善根故。
++佛知彼二。今雖不能受我正法。而命終已,生龍趣中。便自憶念昔大悲者,恣我正法而我不受,今生惡趣,受諸苦惱。
++由此便起悔俱善根,以此因緣速脫惡趣。
+6有說:為護佛法,令不壞故。
++佛知彼二。從此命終,當生龍趣。劇苦所逼,作是念言:我從何沒,來生於此。
++即自憶念從人中來。復自念言:昔作何業?便自觀見昔曾出家,不能正行,墮在此處。
++次作是念,佛不化我,故令我今生此惡處。便起瞋恨,欲來人中。破窣堵波,壞僧伽藍。殺諸苾芻、苾芻尼等。令如來法殄滅無餘。
++當於爾時,佛神力故。有如來像住立其前。而告之言:馬師!井宿!吾當為汝說四句法。汝欲知不?當恣汝意。
++時二毒龍即便自憶。昔佛亦作如是告我。我時不受,是我自咎,非如來過。
++由此因緣,瞋纏遂息。生大慚愧,護持佛法。由如是等種種因緣。佛以正法而恣彼意。
3)問:何故二人作如是說:我今何用知尊法為?
+1答:彼二自知造諸惡行,非正法器故說是言。彼自思惟:於生天論,我尚非器況極微細解脫論耶?
+2有說:彼二自知數犯禁戒、惡行、煩惱,損壞相續。焦塼瓦等可令生芽,我等聞法生解脫芽,無有是處。故作是說:我今何用知尊法為?
+3有說:彼二自知造作、增長惡趣定業,故作此言。
+4有說:彼二身中,惡相現故。
++謂彼自見,於十指端,有十道水,將欲流出。便作是念:我等決定當生龍中。
++於如是時,何用更知世尊正法。故作是說:何用知為?
+5有說:佛記彼二,已種獨覺菩提善根,於當來世定成獨覺。彼作是念:我等現世,終不能入正性離生,得果漏盡。故作是說:我今何用知尊法為?
4)由此世尊,復作是說:此二愚人,離我正法及毘奈耶。譬如大地去虛空遠。此二愚人,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無少分煖。若諸弟子能以財食供給其師,而共住者,尚不應以麁言拒逆,況彼不能以此同住,而作如是違戾語耶?
5)問:有多種毘奈耶,謂時毘奈耶、方毘奈耶、種性毘奈耶、家毘奈耶、明毘奈耶、罰罪毘奈耶、犯毘奈耶、聖毘奈耶、貪毘奈耶、瞋毘奈耶、癡毘奈耶。此中意說何毘奈耶?
+1有作是說:此中說罰罪毘奈耶。
+2或有說:者,此中說犯毘奈耶。
+3復有說:者,此中說聖毘奈耶。
+4如是說者,此中說貪、瞋、癡毘奈耶。
11.5.問:何故尊者,七門分別世第一法,頂唯二門。忍之與煖,但說自性?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此論。或略、或廣,不應徵詰。
2)復次,如以七門分別世第一法,亦應以七門分別餘三。
+如西方尊者以十七門總分別四種順決擇分,此亦應爾。
+總以七門分別四種,而不爾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3)復次,世第一法,微細難見,難可覺知。以不分明,不現見故,七門分別。餘三不爾,故略說之。
4)復次,世第一法,多諸誹謗,故以七門,分別遮止。餘三不爾,故略分別。
5)復次,世第一法,唯一剎那,其相難了,須廣分別。餘三相續,故略說之。
11.6.四種順決擇分
如是四種順決擇分。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1)問:如是四種自性云何?
+1答:皆以五蘊為其自性。
+2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順決擇分有欲界繫、有色界繫。
++欲界繫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此二自性,唯有四蘊。欲界中無隨轉色故。
++色界繫中,下者名忍,上者名為世第一法。此二自性,皆具五蘊。色界中有隨轉色故。
+3如是說者,此四善根皆是色界、定地、修地、行聖行法。故四自性皆具五蘊。
2)問:若此四種,皆色界繫。云何建立四種別耶?
+1答:此四善根,雖同色界,而有可動、有不可動。有有留難、有無留難。有可斷、有不可斷。有可慮、有不可慮。有可退、有不可退。
+2諸可動、有留難、可斷、可慮、可退中,下者名煖,上者名頂。
+3諸不可動、無留難、無斷、無慮、不可退中,下者名忍,上者名為世第一法。
+4故此四種,雖同色界繫,五蘊為自性,而有差別。如說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亦爾。
3)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此何故名順決擇分?
+1答:決擇者,謂聖道。
+2如是四種,是順彼分。順彼分中,此四最勝。是故名為順決擇分。
+3即此四種,亦名行諦。亦名修治,亦名善根。
++行諦者,謂以無常等十六行相,遊歷四諦故。
++修治者,謂為求聖道,修治身器,除去穢惡,引起聖道故。猶如農夫為求子實,修治田地,除去穢草,此亦如是。
++善根者,謂聖道、涅槃,是真實善。此四與彼為初基本,為安足處故名為根。
4)問:此四善根,為有幾品?
+1答:總有三品。謂下、中、上。煖是下品。頂是中品。忍及世第一法是上品。
+2有說:煖有二品,謂下下、下中。頂有三品,謂下上、中下、中中。忍有三品,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
++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下中品,忍中上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
+3尊者妙音說曰:煖有三品。頂有六品。忍有八品。世第一法唯上上品。
++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下中品。忍通三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
+4尊者覺天說曰:煖有三品,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有三品,謂中下、中中、中上。忍有二品,謂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若以三品攝之,如初說。
+5尊者世友說曰:煖有三品,謂下下、下中、下上。頂有二品,謂中下、中中。忍有三品,謂中上、上下、上中。世第一法唯一品,謂上上。
++若以三品攝之,煖唯下品。頂唯中品。忍中上品。世第一法唯是上品。
5)問:此四善根有何差別?
+1答:所說品異,即是差別。
+2復次,名亦差別,謂此名煖,乃至此名世第一法。
+3復次,念住為等無間名煖。煖為等無間名頂。頂為等無間名忍。忍為等無間名世第一法。如等無間、無間趣入、加行亦爾。
+4復次,樂別觀蘊名煖。樂別觀寶名頂。樂別觀諦名忍。由此發生世第一法。
+5復次,煖止緣諦下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上愚。由此發生世第一法。
+6復次,煖止緣諦麁愚。頂止緣諦中愚。忍止緣諦細愚。由此發生世第一法。
+7復次,煖生緣諦下明。頂生緣諦中明。忍生緣諦上明。由此發生世第一法。
+8復次,煖生緣諦麁明。頂生緣諦中明。忍生緣諦細明。由此發生世第一法。
+9如生明,生信亦爾,是謂差別。
11.7.四種順決擇分得、捨、勝利
順決擇分,善根中。
1)煖,亦得、亦捨。
+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退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
+捨此煖已,亦作無間業,亦斷善根,亦墮惡趣。
+有何勝利?能與涅槃作決定因。謂得煖者,如吞鉤魚,已得決定涅槃法故。
2)頂亦得亦捨。
+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退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
+捨此頂已,亦作無間業,亦墮惡趣。
+復有何勝利?謂能畢竟不斷善根。
2.1)問:若爾,天授應未得頂。彼起邪見斷善根故。伽他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愚夫眾所識,是名為失利,白法皆滅壞,應知從頂墮。此頌世尊為天授說,是則天授,從頂退已,而斷善根。云何乃言:捨此頂已,必不斷善?
+1答:依未得退,說頂墮言。提婆達多已修得煖,不久得頂。著名利故,還退失煖,復斷善根。於頂應得,而不得故。說名頂墮,非已得退。
+2有作是說:世尊如頂,於佛作惡,而墮惡趣,故名頂墮。
+3有餘師說:佛法如頂,彼壞佛法,便自退落,故名頂墮。
3)忍亦得亦捨。
+得者,由加行故。捨者,或由越界地故。或由捨眾同分故。不由退故。
+復有何勝利?謂畢竟不退,不作無間業,不墮惡趣。
4)世第一法亦得亦捨。
+得者,由加行故。捨者,由越界地故。不由退故。亦不由捨眾同分故。
+復有何勝利?能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
5)有餘師說:
+1煖亦得亦捨,如前說。捨此煖已,亦作無間業,亦墮惡趣。
+有何勝利?能與涅槃作決定因,及能畢竟不斷善根。
++若爾,天授應未得煖,彼起邪見,斷善根故。
+2頂亦得亦捨,如前說。捨此頂已,亦墮惡趣。復有何勝利?不作無間業。
+3忍亦得亦捨,如前說。復有何勝利?畢竟不退,不墮惡趣,不執著我。
++問:若爾,鄔波離、室利毱多、指鬘、諦語等,應未得忍,彼執有我,抗拒佛故?答:彼欲論議,假立有我,實不執著。
+4世第一法得捨等事,皆如前說。
11.8.西方尊者以十七門分別此四,
如彼頌言:意趣依因所緣果,等流異熟及勝利,行相二緣慧界定,尋等根心退為後。
11.8.1.煖
1)問:煖有何意趣?答:先所修集一切善根,謂從布施,乃至七處善。皆以迴向解脫,是其意趣。
2)問:煖依何而起?答:依自地定。
3)問:煖以何為因?答:前生自地同類善根。
4)問:煖誰為所緣?答:四聖諦。
5)問:煖以何為果?答:以頂為近士用果。
6)問:煖誰為等流?答:後生自地同類善根。
7)問:煖誰為異熟?答:色界五蘊。
+問:順決擇分,亦能牽引眾同分不?
+有說:不能。所以者何?厭背有故。謂此善根,厭背諸有。於眾同分,但能圓滿,不能牽引。
+有說:亦能。謂此善根,雖厭背有,而能牽引、隨順聖道,眾同分果。謂此所招眾同分果,增上、熾盛,微妙、殊勝,無有災橫,順勝善品。
8)問:煖有何勝利?答:能與涅槃作決定因。
+有說:得煖定不斷善。
9)問:煖有幾行相?答:十六行相。
10)問:煖為緣名?為緣義?答:名義俱緣。
11)問:煖為聞所成?為思所成?為修所成?答:唯修所成。
12)問:煖為欲界繫?為色界繫?為無色界繫?答:唯色界繫。
13)問:煖為在定?為不在定?答:唯在定。
14)問:煖為有尋有伺?為無尋唯伺?為無尋無伺?答:具三種。
15)問:煖為樂根相應?為喜根相應?為捨根相應?答:三根相應。
16)問:煖為一心?為多心?答:多心。
17)問:煖為可退?為不可退?答:可退。
11.8.2.頂、煖、世第一法
1)頂意趣者,謂從布施,乃至煖果者,以忍為近士用果。勝利者,不斷善根。
+有說:亦不作無間業。餘如煖說。
2)忍意趣者,謂從布施,乃至頂果者,以世第一法,為近士用果。勝利者不退,不作無間業,不墮惡趣。
+有說:亦不執我。餘如頂說。
3)世第一法意趣者,謂從布施,乃至忍所緣者,唯苦諦。果者,以苦法智忍,為近士用果。勝利者,為等無間入正性離生。行相者,苦諦四行相。一心多心者,當言一心。餘如忍說。
11.9.諦、念住、行相、類
1)煖
+1初煖,
++緣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俱同類修,非不同類。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亦唯修法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亦同類修,非不同類。所以者何?非初觀蘊滅,能修緣蘊道故。
+2增長煖
++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此同類修,亦不同類。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3問:何故初煖唯同類修,非不同類。增長煖能修同類、不同類耶?
答:初煖未曾得種性,初學觀諦故,唯修同類。增長煖已曾得種性,串習觀諦。故同類修亦不同類。
2)頂
+1初頂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2增長頂
++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3)初及增長忍,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行相。
+1問:何故忍初及增長,皆唯法念住現在修。煖、頂不爾?
++答:忍近見道,與見道相似。如見道中,唯起法念住。忍亦如是。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初忍及增長忍。如初煖及增長煖說:於色界善根,未曾得種性。及已曾得種性故。
++彼不應作是說:此四善根,皆是色界修所成故。忍近見道,如見道,起法念住故。
+2問:增長忍一切時,修十六行相耶?
答:不爾,或時十六,或時十二,或時八,或時四。所以者何?如如漸次略所緣諦,如是如是略修行相。由此漸能近於見道,如見道故。
4)世第一法,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念住。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行相。唯同類修,非不同類。
問:世第一法,已曾得種性,串習觀諦。何故但修同類,非異類耶?
+1答:世第一法唯有爾所行相可修,無餘行相。如人唯有一衣。奪已更無可奪。此亦如是故不應問。
+2復次,世第一法,隣逼見道,似見道故。
+3復次,世第一法,開見道門,導生見道,如見道故。
11.10.問:初煖、頂、忍於四聖諦,為相續觀?為不相續?
1)有說:相續。如見道中,十五心頃。於四聖諦,相續現觀。此亦如是。
2)有說:不相續。謂觀欲界苦聖諦已,即便止住。次起加行,觀色、無色界苦聖諦已,復便止住。餘諦亦爾。
3)如是說者,此不決定。或相續觀,或不相續。隨彼加行,勢力轉故。
11.11.問:何等作意無間引起煖耶?
1)答:色界定、修所成行相攝,有厭離、有渴仰。有惡賤、有思慕。作意無間引起煖。煖無間引起頂。頂無間引起忍。忍無間引起世第一法。
2)問:已離欲染者可爾。未離欲染者云何?
答:欲界亦有似彼作意,思所成行相攝。有厭離、有渴仰。有惡賤、有思慕。未離欲染者,此作意無間引起煖。餘如前說。
3)問:修煖滿已,將欲起頂,遂便命終。彼餘生中,為即起頂?為從本起?
答:若遇明師,隨彼應起。分齊說者,即能起頂。若不爾者,還從本起。然能速起,非如初修。
4)問:若餘生中,即起頂者,從何作意無間起耶?
答:如起煖時所有作意。如說從煖起頂。從頂起忍亦爾。
5)問:若爾,何故說煖無間起頂,頂無間起忍耶?
答:依一身中相續起者,作如是說,然非一切。
6)問:若退煖已,還生煖時,為得先時曾得煖不?
+答:應言不得,隨爾所度。退已還生,即爾所度,新新而得。
+所以者何?極難得故。未曾習故。用功成故。
+如別解脫戒,隨爾所度。捨已復受,即爾所度,新新而得。此亦如是。如說煖、頂亦爾。
7)依根本靜慮所起煖、頂,亦必不退。以所依定自在堅牢故。
8)依未至定、靜慮中間所起煖、頂,則不決定,以可退故。
9)問:煖、頂、忍位,依下生中,依中生上。中上品後,起下中不?
答:決定不起。所以者何?居勝進位,於先所得不欣尚故。
10)問:起煖以後,為離染不?
+有作是說:不樂離染。所以者何?彼寧起頂,不樂發起第一有思,況下地定。
+如是說者,此則不定。若彼行者,自知有力能生頂者,即便起頂。若知無力能生頂者,則求離染。所以者何?若得離染,當生勝處,離下界故。
11.12.生起四善根的依地
1)煖、頂、忍等種類差別,有七十三。其事云何?
+謂於欲界染具離,有十具縛。為一離一品染,乃至離九,并前為十。
+於初靜慮染,離一乃至,離九為九。無別具縛,即是欲界第十攝故。後位亦爾。
+如是乃至,於無所有處染,離一乃至,離九為九。於此諸位,所起煖等,有七十三種類差別。(欲界染10+色界定4*9=36+三無色界定3*9=27)
2)問:隨一所起,與餘所起,為一?為異?有說:是一。
3)問:若爾,何故說七十三種類差別?
+1答:體雖是一,而位有異。依位差別,故說爾所。
+2有說:各異。謂具縛者所起異,離一品者所起異。廣說乃至。離無所有處第九染者所起異。
++然具縛者,於具縛者所起煖等,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離縛者所起煖等,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離欲界一品染者,於離欲界一品染者所起煖等,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具縛者所起煖等,得而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於餘所起,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廣說乃至。
++離無所有處第九品染者,於自所起煖等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餘所起煖等,得而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4)依根本靜慮,起煖等者,現身必入正性離生。
+所以者何?彼由聖道,引煖等故。
+依未至定、靜慮中間,起煖等者,此則不定。所以者何?彼由煖等,引聖道故。
5)問:若依此地,起順決擇分。即依此地,入正性離生耶?
5.1)有作是說:若依此地,起順決擇分。即依此地,入正性離生。
5.2)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即依此地,或復依餘地。
+1或即依此地者,謂聲聞種性。
++若依未至定起煖,即依此地,起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乃至若依第四靜慮起煖。即依此地,起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2或復依餘地者,謂聲聞種性。
++若依未至定起煖,彼依初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彼依初靜慮起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忍。彼依初靜慮,起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5.3)有說:
+若依未至定起煖。彼依初靜慮起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彼依初靜慮起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忍。彼依初靜慮起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5.4)有說:
+若依未至定起煖。彼依初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彼依初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忍。彼依初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6)問:順決擇分,中上品後,不起下中。云何今時作如是說?
+1答:同地不起,異地得起。如是等說聲聞種性。
+2問:菩薩云何?有作是說:
++菩薩若依未至定起煖。依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起煖、頂、忍。依第四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依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起煖、頂、忍。依第四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若依未至定起煖、頂、忍。依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亦起煖、頂、忍。依第四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7)問:順決擇分,中上品後,不起下中。云何今時作如是說?
+1答:同地不起,異地得起。
+2有說:聲聞不起。菩薩能起。
+3有餘為離如是過失,作如是言:
++菩薩若依未至定起煖,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頂,乃至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未至定起忍,乃至第四靜慮亦爾。即依第四靜慮,起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
+4如是說者,菩薩唯依第四靜慮起煖、頂、忍、世第一法,入正性離生。所以者何?菩薩一切殊勝功德,唯依第四靜慮引起。謂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
+5問:獨覺云何?答:麟角喻獨覺,如菩薩說。部行獨覺不定,如聲聞說。
8)問:菩薩昔餘生中,曾起順決擇分善根不?設爾何失?
+若曾起者,何故說言:菩薩所有殊勝善根,謂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皆一坐得。
+若不起者,菩薩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是誰威力耶?
8.1)有作是說:菩薩昔餘生中,曾起順決擇分。由忍力故,九十一劫,不墮惡趣。
+問:若爾,何故說言:菩薩善根皆一坐得?
+答:昔所起者,是他種性。非自種性。一坐得者,說自種性。故不相違。
8.2)有說:不起。所以者何?菩薩善根,不經歷世。菩提樹下,一坐得故。
+問:若爾,菩薩九十一劫,不墮惡趣,是誰力耶?
+答:能障惡趣,不必要由順決擇分。
++所以者何?或施、或戒、或聞、或思、或煖、或頂,能障惡趣。
++若鈍根者,得忍方能。
++然諸菩薩行一施時,亦攝戒、慧。行一戒時,亦攝施、慧。行一慧時。亦攝施、戒。由此能障那庾多惡趣,況三惡趣而不能障耶?
8.3)如是說者,菩薩所有殊勝善根,謂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皆此生中,依第四靜慮,一坐引起。尚非此生餘位,何況前生。麟角喻獨覺亦爾,部行獨覺善根不定,如聲聞說。
9)煖、頂、忍、世第一法,各有六種種性差別。
謂退法種性、思法、護法、住法、堪達、不動法種性。
+1此中轉退法種性煖,起思法種性煖。乃至轉堪達種性煖,起不動法種性煖。轉聲聞種性煖,起獨覺或佛種性煖。轉獨覺種性煖,起佛或聲聞種性煖。佛種性煖,定不可轉。如說煖說,頂亦爾。
+2轉聲聞種性忍,起獨覺種性忍。非轉聲聞、獨覺種性忍,能起佛種性忍。所以者何?忍違惡趣,菩薩發願生惡趣故。亦非轉獨覺種性忍,能起聲聞種性忍。所以者何?忍不退故。
+3有說:轉聲聞種性煖、頂、忍,能起獨覺種性煖、頂、忍。若起獨覺種性煖、頂,亦不能起餘乘煖、頂。所以者何?獨覺善根,始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一坐得故。
+4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麟角喻獨覺種性善根,雖一坐得。部行獨覺種性不定,如聲聞說。
+5故世第一法六種種性,及三乘種性,皆不可轉,一剎那故。
11.13.問:順決擇分,何處起耶?
1)答:欲界能起,非色、無色界。
+於欲界中,人、天能起,非三惡趣,勝善根故。
+人中三洲能起,非北俱盧。
+天中雖能起,而後起非初。謂先人中,起已後退,生欲天中。由先習力,續復能起。
2)問:何故天中不能初起?答:彼處無勝厭離等作意故。
3)問:惡趣中有勝厭離等作意,何故不起此善根耶?
答:惡趣中無勝依身故。
+若有勝厭離等作意,亦有勝依身者,則能初起此類善根。
+欲天中雖有勝依身,而無勝厭離等作意。
+惡趣中雖有勝厭離等作意,而無勝依身。
+人中具二,故能初起。
4)問:色、無色界,何故不起此善根耶?
答:若處能入正性離生,彼處能起。色、無色界,既不能入正性離生,故不能起。
5)問:因論生論。何故色、無色界,不能入正性離生耶?
+1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2復次,若處能起忍、智,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能起智,而不起忍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3復次,若處能起法智、類智,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起類智,而不起法智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4復次,若處有勝依身及有苦受,彼處能入正性離生。色、無色界雖有勝依身,而無苦受故,不能入正性離生。
11.14.問:此煖、頂、忍、世第一法,依何身起?
答:依男女身。
1)問:依女身,得女身所起煖?為亦得男身所起煖耶?
答:得如得煖,得頂、忍亦爾。
2)問:依男身得男身所起煖?為亦得女身所起煖耶?
答:得如得煖,得頂、忍亦爾。
+女身於女身所起煖,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男身所起煖,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如說煖,說頂、忍亦爾。
+男身於男身所起煖,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女身所起煖,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如說煖,說頂、忍亦爾。
+女身所起煖,與女身所起煖為因,與男身所起煖亦為因。如說煖,說頂、忍亦爾。
+男身所起煖,與男身所起煖為因,不與女身所起煖為因。所以者何?勝非劣因,彼是劣故。如說煖,說頂、忍亦爾。
3)問:依男身,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更可受女身不?
答:更可受。唯前三,非世第一法。所以者何?一剎那故。
4)問: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更可受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身不?
+答:更可受。唯煖、頂,非餘。
+所以者何?若得忍已,便違惡趣。
+彼扇搋等身形鄙陋,是人中惡趣。若得忍等殊勝善根,必更不受彼類身故。
5)問:得忍異生,於命終位,既捨眾同分亦捨忍不?設爾何失?
+若捨者應墮惡趣,何故乃言:若得忍者,不墮惡趣。
+又若捨者,何故異生命終時捨,聖者不然。
+若不捨者,何故業蘊,及大種蘊,俱不說耶?如說異生住胎藏等,但成就身,不成就身業。
+1答:此應言捨。
+2有說:不捨。
+3有說:不定。或捨、不捨。此中一一,廣釋所以,如後業蘊害生納息中說。
+4如是說者,異生命終,定捨於忍,善根劣故。
++異生依此地,起此類善根。
++若有命終,還生此地,捨同分故,尚決定捨。況此善根是色界法,經欲界生,而當不捨。
11.15.問:修煖加行其相云何?
答:以要言之。三慧為相,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
問:云何修習聞所成慧?
1)答:修觀行者,或遇明師,為其略說諸法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2)或自讀誦素怛纜藏、毘奈耶藏、阿毘達磨藏。令善熟已,作如是念:三藏文義甚為廣博。若恒憶持,令心厭倦。三藏所說要者,唯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3)作是念已,先觀察十八界。彼觀察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
+名者,謂此名眼界,乃至此名意識界。
+自相者,謂此是眼界自相。乃至此是意識界自相。
+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十八界,十六種共相。彼緣此界,修智、修止。
4)於十八界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八界即十二處。故應略之入十二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心界,即意處。法界,即法處。
+彼觀察此十二處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
+名者謂此名眼處,乃至此名法處。
+自相者,謂此是眼處自相。乃至此是法處自相。
+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十二處。十六種共相。彼緣此處,修智、修止。
5)於十二處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十二處,除無為即五蘊故。應略之入於五蘊。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即色蘊。意處即識蘊。法處中受,即受蘊。想即想蘊。餘心所法、不相應行即行蘊。
+彼觀察此五蘊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
+名者謂此名色蘊。乃至此名識蘊。
+自相者,謂此是色蘊自相。乃至此是識蘊自相。
+共相者,謂十二行相。所觀五蘊,十二種共相。彼緣此蘊修智、修止。
6)於五蘊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五蘊并無為,即四念住故。應略之入四念住。謂色蘊即身念住。受蘊即受念住。識蘊即心念住。想、行蘊、并無為,即法念住。
+彼觀察此四念住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
+名者謂此名身念住。乃至此名法念住。
+自相者,謂此是身念住自相。乃至此是法念住自相。
+共相者,謂十六行相。所觀四念住,十六種共相。彼緣此念住修智、修止。
7)於四念住修智止已,復生厭倦,作如是念:此四念住,除虛空、非擇滅,即四聖諦故。應略之入四聖諦。謂有漏法果分即苦諦。因分即集諦。擇滅即滅諦。對治即道諦。
+彼觀察此四聖諦時,立為三分,謂名故、自相故、共相故。
+名者,謂此名苦諦。乃至此名道諦。
+自相者,謂此是苦諦自相。乃至此是道諦自相。
+共相者,
++謂四行相。所觀苦諦,四種共相。一苦、二非常、三空、四非我。
++四行相,所觀集諦,四種共相。一因、二集、三生、四緣。
++四行相,所觀滅諦,四種共相。一滅、二靜、三妙、四離。
++四行相,所觀道諦,四種共相。一道、二如、三行、四出。彼緣此諦修智、修止。
8)於四聖諦修智止時,如見道中,漸次觀諦。
+謂先別觀欲界苦,後合觀色、無色界苦。
+先別觀欲界集,後合觀色、無色界集。
+先別觀欲界滅,後合觀色、無色界滅。
+先別觀欲界道,後合觀色、無色界道。
+如是觀察四聖諦時,猶如隔絹觀諸色像。齊此修習聞所成慧,方得圓滿。
9)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修圓滿已,次復發生修所成慧,即名為煖。煖次生頂。頂次生忍。忍次生於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次生見道。見道次生修道。修道次生無學道。如是次第善根滿足。
11.16.善根有三種
1)善根有三種:一順福分。二順解脫分。三順決擇分。
+1順福分善根者,謂種生人、生天種子。
++生人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人中,高族、大貴。多饒財寶,眷屬圓滿。顏貌端嚴,身體細渜,乃至或作轉輪聖王。
++生天種子者,謂此種子,能生欲、色、無色天中,受勝妙果。或作帝釋、魔王、梵王,有大威勢,多所統領。
+2順解脫分善根者,謂種決定解脫種子,因此決定,得般涅槃。
+3順決擇分善根者,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2)此中應廣分別順解脫分善根。問:此善根以何為自性?答:以身、語、意業為自性,然意業增上。
3)問:此善根為在意地?為五識身?答:在意地,非五識身。
4)問:此善根為加行得?為離染得?為生得耶?
+答:唯加行得。
+有說:亦是生得。
+評曰:前說者好,加行起故。
5)問:此善根為聞所成?為思所成?為修所成耶?
+答:聞、思所成,非修所成。
+有說:亦是修所成。
+評曰:前說者好,唯欲界繫故。
6)問:此善根於何處起?
+答:於欲界起,非色、無色界。
+欲界中,人趣起,非餘趣。
+人趣中,三洲起,非北俱盧。
7)問:此善根於何時種?
+答:佛出世時,要有佛法,方能種故。
+有餘師說:雖無佛法,若遇獨覺,亦能種此善根。
8)問:此善根依何身起?答:亦依男身,亦依女身。
9)問:為因何事,種此善根?
答:或因施、或因戒、或因聞,而不決定。所以者何?意樂異故。
+1謂或有人因施一摶食,或乃至一淨齒木,即能種殖解脫種子。
++如戰達羅等,彼隨所施,皆作是言:願我因斯,定得解脫。
+2或有雖設無遮大會,而不能種解脫種子。
++如無暴惡等,彼隨所施,皆求世間富貴名稱,不求解脫。
+3或有受持一晝一夜八分齋戒,即能種殖解脫種子。
+4或有受持盡眾同分別解脫戒,而不能種解脫種子。
+5或有讀誦四句伽他,即能種殖解脫種子。
+6或有善通三藏文義,而不能種解脫種子。
10)問:誰決定能種此順解脫分善根?
+答:若有增上意樂,欣求涅槃,厭背生死者,隨起少分施、戒、聞善,即能決定種此善根。
+若無增上意樂,欣求涅槃,厭背生死者,雖起多分施、戒、聞善,而亦不能種此善根。
11)問:若有種殖此善根已,為經久如能得解脫?
+1答:若極速者,要經三生。謂初生中,種此種子。第二生中,令其成熟。第三生中,即能解脫。
+2餘則不定,謂或有人種順解脫分善根已,或經一劫。或經百劫。或經千劫流轉生死,而不能起順決擇分。
+3或復有人,起順決擇分善根已,或經一生。或經百生。或經千生流轉生死,而不能入正性離生。
12)順解脫分亦有六種,謂退法種性,乃至不動法種性。
+轉退法種性順解脫分,起思法種性順解脫分。乃至轉堪達種性順解脫分,起不動法種性順解脫分。
+轉聲聞種性順解脫分,起獨覺及佛種性順解脫分。
+轉獨覺種性順解脫分,起聲聞及佛種性順解脫分。
+若起佛種性順解脫分已,則不可轉,極猛利故。
11.17.問:煖加行中,有生滅觀。此生滅觀加行云何?
1)答:諸瑜伽師將觀生滅,
+1先取內外興衰相已,還所住處,調適身心,觀一期身,前生後滅。
+2次觀分位。次年、次時、次月。次半月、次一晝夜。次牟呼栗多。次臘縛。次怛剎那。次復漸減。乃至於一切有為法,觀二剎那生、二剎那滅。齊此名為加行成滿。
+3次復於有為法,觀一剎那生、一剎那滅。此則名為生滅觀成。
2)問:此生滅觀,觀生滅時,為一心觀?為二心觀?
2.1)若一心觀者,為作一解?為作二解?
+1若作一解者,如觀生為生,亦應觀滅為生。觀生為生,可名正觀。觀滅為生,應是邪觀。如觀滅為滅,亦應觀生為滅。觀滅為滅可名正觀。觀生為滅,應是邪觀。如何一解亦正亦邪?
+2若作二解者,應有二體。一心二體,無有是處。
2.2)若二心觀者,一心觀生。一心觀滅,應無生滅觀。云何名為生滅觀耶?
2.3)答:二剎那頃。一心觀生。一心觀滅。依相續說,名生滅觀。不依剎那,故無有失。
+有說:一心雙觀生滅,而無如前所說過失。以見生時,比知有滅。以有生法,必有滅故。若見滅時,比知有生。以有滅法,必有生故。
+評曰:彼說非理。云何一心可有二解,現比二量,體不同故。前說為善。
3)問:此生滅觀為勝解作意?為真實作意?
+1有說:真實作意。問:若爾,諸行實無來去,見有來去,云何真實?
答:此觀未成,見有來去。成時但見生滅,不見有去來相。如舞獨樂,緩見來去,急則不見。旋火輪喻、陶家輪喻。應知亦爾。
+2有說:勝解作意。問:若爾,伽他所說。當云何通?如說:
若有知見能盡漏,若無知見云何盡,若能觀蘊生滅者,是則解脫煩惱意。非勝解作意能斷煩惱?
答:依傳因說,如子孫法。謂勝解作意,引生真實作意。由真實作意,斷諸煩惱。故不相違。
12.[發智論]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
1)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
2)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
[大毘婆沙論]
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乃至廣說。
12.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諸經中,佛說有二十句薩迦耶見。尊者舍利子,於池喻經中,雖略分別此二十句薩迦耶見,而皆未說幾是我見?幾我所見?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未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譬喻者,作如是說:薩迦耶見無實所緣。彼作是言:薩迦耶見計我、我所。於勝義中,無我、我所。如人見繩,謂是蛇。見杌謂是人等。此亦如是,故無所緣。為止彼執。顯示此見,實有所緣,故作斯論。
+問:於勝義中,無我、我所。云何此見實有所緣?答:薩迦耶見,緣五取蘊,計我、我所。如緣繩、杌,謂是蛇、人。行相顛倒,非無所緣。以五取蘊,是實有故。
12.2.解釋:此二十句薩迦耶見...我在受、想、行、識中
[*引文]此二十句薩迦耶見。幾我見?幾我所見耶?答:五我見,謂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十五我所見,謂等隨觀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我有受、想、行、識。受、想、行、識是我所,我在受、想、行、識中。
1)問:如我見行相,緣五取蘊,有五。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亦應有五。何故乃說:有十五耶?
+1答:我見行相,緣五取蘊,無差別故,但有五種。
+2我所見行相,緣五取蘊,有差別故,有十五種。謂我眾具於一一蘊,皆有三種差別相故。
+3然此薩迦耶見,
++或應說一。謂五見中薩迦耶見。
++或應說二。謂我、我所行相差別,說為我見及我所見。
++或應說三。謂欲、色、無色三界別故。
++或應說五。謂緣五蘊有差別故。
++或應說六。謂於三界,各有我見、我所見故。
++或應說九。謂從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九地別故。
++或應說十。謂緣五蘊,各有我見、我所見故。
++或應說十二。謂緣十二處,有差別故。
++或應說十八。謂於九地,各有我見、我所見故。又緣十八界有差別故。
++或應說二十。謂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色是我,我有色,色是我所,我在色中。受、想、行、識亦爾。五蘊各四,故有二十。
++或應說二十四。謂緣十二處,各有我見、我所見故。
++或應說三十六。謂緣十八界,各有我見、我所見故。
++或應說四十八。謂分別緣處,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處是我,我有眼處,眼處是我所,我在眼處中。餘十一處亦爾。十二處各四,故有四十八。
++或應說六十五。謂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色是我,受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受有三,想、行、識亦爾。四三十二,并觀色是我,總有十三。如觀色是我有十三。受、想、行、識亦爾,五種十三,為六十五。
++或應說七十二。謂分別緣界,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界是我,我有眼界,眼界是我所,我在眼界中。餘十七界亦爾。十八界各四,故有七十二。
++或應說四百八。謂分別緣處,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處是我,色處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色處有三,餘十處亦爾。十一種三,有三十三。并觀眼處是我,總有三十四。如觀眼處是我,有三十四。餘十一處亦爾。十二種三十四,為四百八。
++或應說九百三十六。謂分別緣界,我具行相差別,亦分別所起處。如等隨觀眼界是我,色界是我,瓔珞是我,僮僕是我器。如色界有三,餘十六界亦爾。十七種三,有五十一。并觀眼界是我,總有五十二。十八種五十二,為九百三十六。
+4如是緣蘊、行相,界地分別。緣處、行相,界地分別。緣界、行相,界地分別。若以相續、若以世、若以剎那分別,則有無量薩迦耶見。
+5此中且說分別緣蘊、我具行相差別,不分別所起處故,但有二十句薩迦耶見。
2)問:何故此中但依緣蘊,說二十句薩迦耶見,非界、處耶?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復次,亦應依界、處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3復次,蘊在初故,且依蘊說。界、處不爾。
+4復次,此中不應問作論者,以作論者依經造論。佛於經中,但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故作論者依之造論。
3)問:若爾,置作論者,應問何故世尊,但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非界、處耶?
+1答:觀所化故。謂佛觀察所化有情。若依蘊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便得解了,能辦所作。非依界、處。設依界處,彼得解了,能辦所作,佛亦說之。但不如是,故不為說。
+2復次,薩迦耶見多緣蘊,非界、處,故偏說之。
4)問:何故此中,但說薩迦耶見有二十句,不說餘見耶?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復次,應知此中是有餘說。謂亦應說邊執見有二十,邪見有八十。見取亦爾,戒禁取有四十。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3復次,薩迦耶見,於五見中,最為上首。是以偏說。
+4復次,薩迦耶見,是十種空近所對治。所以偏說。十種空者,謂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散壞空。本性空。無際空。勝義空。空空。
12.3.解釋:等隨觀色是我...
1)問:二十句者,句是何義?答:是自性義。謂此見有二十自性。
2)問: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者,云何等隨觀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耶?
答:諸所有色,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彼一切等隨觀是我,乃至識,隨所應當說。
3)問:薩迦耶見,唯有漏緣,非無漏。自界地緣,非他界地。自界地中,亦非一切一時而緣。何故言:彼一切等隨觀是我耶?
+答:此一切言,是少分一切。非一切一切,故無有失。
+復次,此一切言,依自所行境界而說,是以無過。
4)問:頗有於一蘊,執我、我所耶?
答:有。謂色蘊、行蘊中,各有多法,執一為我,餘為我所。受、想、識蘊,雖無多類,而有種種差別自性。是故亦得計一為我,餘為我所。
5)等隨觀我有色,乃至廣說者,云何等隨觀我有色?
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有。如人有財,有瓔珞等。
6)云何等隨觀色是我所?
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所。如人有侍,有僮僕等。
7)云何等隨觀我在色中?
答:於餘四蘊,展轉隨執一是我已。然後於色,執為我器、我處。其中如油在麻中。膩在摶中。蛇在篋中。刀在鞘中。酥在酪中。血在身中等。如等隨觀色有此三種,乃至等隨觀識,應知亦爾。
8)問:執受等是我,在於色中,是事可爾。以色是麁,受等細故。執色是我,在受等中。云何可爾,以麁法不應在細中故?
+1脇尊者言:理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
+2有餘師說:若執色是我,在受等中者,彼執色細,受等是麁是故。
+3尊者世友說曰:遍四大種、造色身中,隨與觸合,皆能生受。此說何義?此說身中,遍能起觸,亦遍生受。彼作是念:從足至頂,既遍有受。故知色我,在於受中。
+4大德說曰:一切身分皆能生受。彼作是念:受遍身有,身之一分,是我非餘。是故受中得容色我。如受乃至識亦如是。
12.4.問:為有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此應是正見,非薩迦耶見。所以者何?要真實行智,方見極微故。
+若無者,六法論說,當云何通?
++如彼論說:極微是常,各別住故。此各別住,非無常因。是故極微決定常住。
++彼說:云何證此見緣極微?彼說:邊執見緣極微為境,證有身見亦緣極微。身邊二見所緣一故。
1)答:無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
+問:若爾,六法論說,當云何通?
+答:彼論所說不順正理,不可引證此緣極微。謂彼論中更說多種不順理因,不可為證。
2)有餘師說:有緣一極微起薩迦耶見。
+問:若爾,此應是正見,非薩迦耶見?
+答:此約所緣,故說有。非約現起,故說有。
3)評曰:彼說非理。所以者何?如何此見,能住所緣,而不能起?是故前說,於理為勝。
12.5.問:為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六法論說,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我體唯一,無有五種。
++若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我應有五。
++然蘊自相五種各別。彼所執我相無差別。以所執我無有細分,無差別相,常住不變。生老病死不能壞故。
+若無者,諦語經說,當云何通?
++如彼經說:諦語外道白佛言:喬答摩!我說色是我。受、想、行、識是我。
1)有作是說:無有俱時總緣五蘊執為我者,
問:若爾,六法論說,便為善通。諦語經說,當云何通?
+1答:彼憍慢故,作非理說,實無此執。
+2復次,彼欲試佛故作如是不順理言。謂彼聞佛有勝智見,心不定信。作是念言:我今當試有此事不?故作是說。
+3復次,彼心驚怖故,作如是不順理說。謂彼先設多種方便,來詣佛所,欲興論議。既見世尊身有殊勝、大論師相。謂頷輪如師子。眼睫如牛王。其牙纖利,具四十齒。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彼見是已,恐墮負處,生大怖畏,故作是說。
+4復次,佛威神力映蔽彼心故,作如是不順理說。謂彼外道為論議故,來詣佛所。既見世尊威德熾盛,梵釋護世,尚不能覩。見已驚惶,故作是說。
+5復次,天龍藥叉威神力故,令作如是不順理說。謂有信佛天龍藥叉,作如是念:此惡外道,結搆言詞,欲惱亂佛。當以勢力擾亂其心,令違理說,速墮負處。如鄔波梨欲來罵佛,天神威力擾亂其心,翻成讚歎。此亦如是。
2)復有說者,有於一時總緣五蘊而起我執。
+1問:若爾,諦語經說便為善通。六法論說,當云何通?
答:彼於五蘊,起一合想。執為一我,故無有失。
+2問:若爾,彼執何為我所?
答:若執內蘊為我,彼執外蘊為我所。若執外蘊為我,彼執內蘊為我所。故亦無失。
12.6.問:有五蘊外執有我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施設有我,一切皆緣五聚蘊起。
+若無者,云何說有第六我見?
1)答:無五蘊外執有我者,
2)問:若爾,云何說有第六我見?
答:於思行蘊所起我見。於餘行蘊所起我見。各別建立,故有六種。
3)問:梵網經說:六十二見趣,一切皆以有身見為本。師子吼經說:諸有沙門或婆羅門,多種異見皆依二見,謂依有見及無有見。此二經說,有何差別?
+答:依等起故,說諸見趣,以有身見為本。依推求故,說諸異見,依有、無有見。
+復次,薩迦耶見,能引發諸見趣。有、無有見,能守護諸異見。是謂二經所說差別。
13.[發智論]何見攝?何見所斷?
1)若非常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2)若常非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
3)若苦樂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
4)若樂苦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
5)若不淨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
6)若淨不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為不淨,見滅所斷。若謂道為不淨,見道所斷。
7)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
8)若非因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因,戒禁取攝,見苦所斷。
9)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集所斷。
10)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道所斷。
11)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
[大毘婆沙論]
若非常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乃至廣說。
13.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此諸見趣,於生死中,與諸有情,作大繫縛,作大衰患,作大損伏。由有此故,令諸有情,數於欲界、色、無色界,受多苦惱,輪轉生死。遠離慧明,入母胎藏。住在生藏、熟藏中間,受諸迫迮。如重罪人,禁在囹圄。欲令有情,覺知如是見趣過失,勤求解脫。故作此論。猶如世間,繫縛、衰患、損伏之處。人若不知,不能遠避。人若知之,即能遠避。此亦如是。
2)此論雜蘊、智蘊、見蘊,皆以二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
+以自性者,謂如是見,於五見何見攝?
+以對治者,謂如是見,何見所斷?
3)生智論中,亦以此二事,尋求見趣。如彼論說,外道謗佛言:沙門喬答摩,是大幻者,誑惑世間。然世尊道,已超於幻。彼言:是幻者是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彼謗世尊,超幻道故。
+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道忍、智生,永斷彼故。
4)又彼論說:有作是言:世尊何故慳阿羅漢。然世尊道,已超於慳。
彼言:是慳者是謗道邪見,見道所斷。此中二事,如前應知。
5)又於問論梵網經中,復以一事,尋求見趣。謂如是見由何而起?如是總說。便以三事,尋求見趣。一以自性。二以對治。三以等起。
+脇尊者言:不應如是尋求見趣,如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
+評曰:應以三事,尋求見趣。所以者何?若以三事,尋求見趣,則具縛異生,亦畢竟不起。如以聖道,永斷遍知。
6)此中應廣說實法師因緣。
+1謂昔在此迦濕彌羅國中,有一阿練若處。諸瑜伽師,共會一處,論說諸見,作如是言:聖者於此無量過患、諸惡見趣,永不現行,甚為希有。
+2時彼眾內,有一法師,名達臘婆。謂眾人曰:聖者於此諸惡見趣,已斷遍知,永不現前,有何希有。如我今者,具縛異生,以此三事,尋求見趣。設我後際流轉生死,如前際來,所經劫數。於此見趣,更不現行,乃為希有。
+3爾時,眾中有阿羅漢,作如是念:具縛異生,乃能於此賢聖眾中,作師子吼,甚為希有。吾當後時,驗彼所言,為實、非實。然所積財必歸於盡。一切高貴必當墮落。一切合會必當別離。一切壽命必歸於死。此實法師,後命終已,還生本國婆羅門家。彼阿羅漢天眼見之,數往其家,而問安不?如是荏苒,至年長大。
+4時阿羅漢為試驗之,取彼嚴具,而問之言:此是誰許?彼默不答。其母謂曰:兒今何故,不答師問。彼白母言:師所問者,世間所無,當云何答?母曰:世間無何等物?彼言:無我。所以者何?以一切行皆無我,無有情、無命者、無補特伽羅、無生者、無養育者、無作者、無受者,唯空行聚,故不應答。
+5時阿羅漢聞已,歎言:甚為希有。雖經生死,而諸見趣,猶不現行。汝於前世賢聖眾中,作師子吼。具縛異生,若以三事,尋求見趣。設經多劫,亦不現前,斯言有實。是故,應以所說三事,尋求見趣,有大饒益。
13.2.解釋:若非常常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若非常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問:何謂非常?答:諸有為法。
2)問:何緣外道計彼為常?
+1答:由二緣故。一見諸色法相似相續故。二見心、心所法憶本事故。
++見諸色法相似相續故者,謂彼外道見老時色,似小時色。見今日色,似昨日色。便作是念:即小時色,轉至老時。即昨日色,轉至今日。
++見心、心所法憶本事故者,謂彼外道見小時所作、所習、所受,老時能憶見。昨日所作、所習、所受,今日能憶,便作是念:老時心、心所法,即小時心、心所法。今日心、心所法,即昨日心、心所法。
++由此二緣,故彼外道,於五取蘊,妄計為常。
+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諸外道,於五取蘊,相似相續覆故,不知非常。威儀將攝覆故,不知是苦。薄皮莊飾覆故,不知不淨作用。我執覆故,不知無我。由此外道起常等見。
+3此中,
++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此於常斷二邊執中,常邊攝故。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謂於苦諦忍、智若生,如是種類,不正尋思,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永斷止息。如草端露,日照則銷。彼亦如是以迷苦生,見苦便斷。
3)問:善說法者,亦說諸法,常有實體,性相我事。何故所見不名為惡?外道亦然,獨稱惡見?
+1答:善說法者,雖說諸法有實體等,而無作用。外道所說兼有作用。
+2有說:善說法者,唯說諸法暫起作用。彼說諸法數起作用。
+3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為生所生,為老所老,為滅所滅。彼說諸法非生所生,非老所老,非滅所滅。
+4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流轉三世。彼說諸法不經於世。
+5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依因託緣,和合而生。彼說諸法非因緣生。
+6有說:善說法者,宣說諸法生滅相應,有因、有緣、有為相合。彼說不爾。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善說法者,所見非惡。外道所起,獨稱惡見。
4)問:若於非常,起常見者,決定誹謗無常因緣。彼見云何不名邪見?
+答:無行相轉,立邪見名。彼見不然,故非邪見。
+有說:壞實事者,立邪見名。彼乃增益,故非邪見。
5)問:何故此見名邊執見?
+1答:執常邊故,斷常乖中,俱名為邊。執二邊見,名邊執見。如世尊告迦多衍那,若以正智,觀世是集。言無所有,則更不行。無所有者,即是斷見。若以正智,觀世是滅。言有所有,則更不行。有所有者,即是常見。謂觀有情未來蘊起,故非是斷。現在蘊滅,故非是常。
+復次,起我見者,猶是邊鄙,世所訶責。況復於我,執有斷常。此執邊鄙,極可訶故,名邊執見。
13.3.解釋:若常非常見...邪見攝,見滅所斷
[*引文]若常非常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
1)問:何謂為常?答:寂滅涅槃。
2)問:何緣外道計彼非常?
+1答:外道執有四種解脫。一名無身。二名無邊意。三名淨聚。四名世間窣堵波。
++無身者,謂空無邊處。
++無邊意者,謂識無邊處。
++淨聚者,謂無所有處。
++世間窣堵波者,謂非想非非想處。
++然四無色雖久還退。彼作是念:我等解脫,既有退墮。當知釋種所說涅槃,亦有退墮。故於涅槃,起非常見。
+2此中,
+邪見攝者,顯彼自性,以彼撥無,常涅槃故。
+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為有邪見,能於寂滅涅槃,起非常行相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彼說:云何邪見?謂謗因、謗果、謗作用、壞實事,諸忍、樂、慧、觀、見。
+若無者,此中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若常非常見,邪見攝,見滅所斷?
3.1)答:應作是說:有此邪見。問:品類足說,當云何通?
+答:彼說邪見行相不盡,謂有所餘煩惱行相。彼不說故。
+有說:攝在彼所說中,謂謗因者謗集諦。謗果者謗苦諦。謗作用者謗道諦。壞實事者謗滅諦。
+有說:謗因、謗果、謗作用者,各謗三諦。壞實事者,唯謗滅諦。
3.2)有餘師說:無此邪見。問:此中所說,當云何通?
+答:涅槃中有常相。若謗無涅槃,亦謗此常相。如指中有四處,若撥無指,亦撥四處。
+有說:義准故作是說:謂諸外道,唯執有蘊,是常住法。涅槃非蘊,是故義准。彼定撥無。由此說有常非常見。然無邪見,能於寂滅涅槃實,起無常行相。
13.4.解釋:若苦樂見...見取攝,見苦所斷
[*引文]若苦樂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
1)問:何謂為苦?答:諸有漏法。
2)問:何緣外道計彼為樂?
+答:愚於少時適意事故。如疲暫息。寒暫得暖。熱暫得冷。飢暫得食。渴暫得飲。便作是念:我今受樂。然諸蘊中,有少分樂,如量而取亦非顛倒。外道於中增益而取,同究竟樂,故成顛倒。
+此中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苦苦等為妙樂故。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何故取苦為樂名為見取?取無常為常非見取耶?
+答:取苦為樂者,一向取劣法為勝,故名見取。取無常為常者,非一向取劣法為勝,故非見取。以常法中,勝、不勝法同為一聚。如虛空、非擇滅,是無記故,不名勝法。
+復有說者,於諸蘊中有少分樂。由觀彼故,取苦為樂,名為見取。非諸蘊中有少分常可觀彼故,取無常為常,亦名見取。所以者何?色等五蘊剎那性故。體虛幻故。暫時住故。臨滅壞故。如說:云何滅時法?謂現在法,故取無常為常住者,名邊執見,不名見取。
13.5.解釋:若樂苦見...邪見攝,見滅所斷
[*引文]若樂苦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滅所斷。
1)問:何謂為樂?答:勝義樂唯涅槃。
2)問:何緣外道謂涅槃苦?
+答:彼作是說:一根壞時,尚生於苦。況涅槃中,諸根皆壞。是故涅槃必是極苦。
+對彼尊者世友說言:根是苦因。若一根在,猶能生苦。況有多根。唯涅槃中諸根皆滅。無苦因故乃是極樂。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謗涅槃故。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道諦亦樂。如契經說:道依資糧,涅槃依道。由道樂故,得涅槃樂。何故唯說見滅所斷?
+答:應知此中,是有餘說。謂應說言:若樂苦見,是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為苦,見滅所斷。若謂道為苦,見道所斷。
+而不說者,有別意趣。謂無漏道,雖亦是樂,而屬二分。屬樂分者,得涅槃故。屬苦分者,是無常故。如契經說:無常故苦。
+復有說者,道諦非樂,得涅槃故,假說為樂。如說:由樂至樂涅槃。故此唯說見滅所斷。
4)問:為有邪見能於涅槃起苦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非常說。
13.6.解釋:若不淨淨見...見取攝,見苦所斷
[*引文]若不淨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見苦所斷。
1)問:何謂不淨?答:諸有漏法。
2)問:何緣外道計彼為淨?
+答:愚於少時鮮淨事故,如治髮爪口齒皮等,令顯、形色,暫時鮮淨。便作是念:我身清淨。
+然諸蘊中有少分淨,如量而取,亦非顛倒。外道於中,增益而取,同究竟淨,故成顛倒。
+此中取劣法為勝,見取攝者,顯彼自性,取糞穢等為真淨故。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現見九孔不淨常流,如何外道執身是淨?
+答:彼作是念:已流出者,雖是不淨,未流出者,必應是淨。
+如堅叔迦樹花紅赤似肉,野干蹲下望之,作如是念:我於今者,定當食肉。須臾彼花有墮地者,便走嗅之,乃知非肉。復作是念:已墮地者,雖非是肉。餘未墮者,必應是肉。外道亦爾。無明所迷,故作是執。
+諸有漏法,由二義故,說名不淨。一由煩惱。二由境界。諸染污法具由二義,不染污法但由境界。
4)問:若爾,云何有漏善法亦名清淨?
+答:少分淨故,謂彼雖是有垢、有過、有毒、有濁,而違煩惱、不雜煩惱、壞煩惱故。
+復有說者,諸無漏法是勝義淨。有漏善法,牽引順彼,故亦名淨。
5)問:善說法者,於有漏法,亦說有淨。如三淨業而不名惡。何故外道說彼為淨,便名惡見?
+答:善說法者,唯說妙行為淨。外道總說妙行、惡行為淨。
+復次,善說法者,唯說善根為淨。外道總說善、不善根為淨。
+復次,善說法者,唯說對治結、縛、隨眠、隨煩惱、纏諸法為淨。外道亦說結等為淨。
+復次,善說法者,說有漏法,有少分淨。外道說彼為究竟淨。
是故外道所說是惡。善說法者,不名惡見。
13.7.解釋:若淨不淨見...邪見攝...見滅、見道所斷
[*引文]若淨不淨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此有二種:若謂滅為不淨,見滅所斷。若謂道為不淨,見道所斷。
1)問:何謂為淨?答:滅、道二諦。
2)問:何緣外道計滅、道諦為不淨耶?
+答:彼說煩惱是真不淨。聖道斷之,便成不淨。道所得滅,亦成不淨。如以刀水,割洗穢物,便成不淨。以此刀水割洗餘物,亦成不淨。滅、道亦然,故應不淨。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滅、道是不淨故。
+見滅、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滅、道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問:為有見能於滅、道二諦起不淨行相不?設爾何失?此中難通,廣如前說。
13.8.解釋:若非我我見...有身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若非我我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
1)問:何謂非我?答:一切法。
2)問:何緣外道於彼計我?
+答:愚去來等作用事故。彼作是念:若無我者,誰去誰來。誰住誰坐。誰屈誰申。誰起誰臥。誰見、聞、嗅、甞、觸、憶識。以有我故,有此等事。故諸外道於彼計我。
+此中有身見攝者,顯彼自性,於五取蘊執有我故。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薩迦耶見有二行相,謂我行相、我所行相。即是我見、我所見攝?何故此中唯說我見,非我所見?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作是說:亦應說彼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
+復有說者,此中已說我見故,應知亦說我所見。所以者何?以有我故,得有我所。以有我見故,得有我所見。以有己見故,得有己所見。以有五我見故,得有十五我所見。以有我愛故,得有我所愛。以有我愚故,得有我所愚。
+有餘師說:我見是根本,是顛倒性故,此中偏說。我所見非根本,非顛倒性故,此中不說。
4)問:善說法者,亦說諸法常有實體、性相、我事,而非惡見。何故外道說有實我,便是惡見?
+答:我有二種。一者法我。二者補特伽羅我。
+善說法者,唯說實有法我,法性實有,如實見故,不名惡見。
+外道亦說實有補特伽羅我。補特伽羅非實有性,虛妄見故,名為惡見。
5)問:何故不說我非我見?
答:我實非有。若見非我,便為正見。此中唯說諸惡見趣,是故不說我非我見。
13.9.解釋:若非因因見...戒禁取攝,見苦所斷
[*引文]若非因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非因謂因,戒禁取攝,見苦所斷。
1)問:何謂非因?答:自在天等不平等因。
2)問:何緣外道非因謂因?
2.1)答:親近惡友,聞說自在、自性、士夫、時、方、空等生諸法故。
+如農夫等秋多收實,便作是言:私多未度天等所與。
+若生男女,復作是言:是難陀等天神所與。
+信自在者,若生男女,便作是言:毘瑟拏天、矩陛羅等天神所與。如是等類非因計因。
2.2)然有情數,各別業生。非有情數,共業所生。非自在等邪因所生。
+此中非因謂因,戒禁取攝者,顯彼自性,執非親正因為親正因故。
++然戒禁取略有二種。一非因計因。二非道計道。此中但說非因計因。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見苦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何故此見非見集斷?答:果處轉故。
4)問:非因謂因者,亦謗諸法因。何故此見非邪見攝?
+答:無行相轉名為邪見。此有行相轉,故不名邪見。
+復有說者,壞實事轉,名為邪見。此乃增益轉,故不名邪見。
+尊者世友作如是言:若撥無因,名為邪見。此非因計因,故不名邪見。於非正因,謂正因故。
13.10.解釋:若因非因見...邪見攝,見集所斷
[*引文]若因非因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見集所斷。
1)問:何謂為因?答:業、煩惱等。
2)問:何緣外道執內外事無因而生?
+答:不了內外緣起法故。彼作是念:誰掘河海。誰積山原。誰纖棘刺。誰畫禽獸。准此一切皆無因生。故彼頌言:誰掘河海積山原,誰纖棘刺畫禽獸,世無自在能作者,故知一切皆無因。
+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誹謗諸法所從因故。
+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見集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3)問:何故此中謗因邪見,見集所斷?見蘊中說,謗因邪見,見集、道斷?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此非了義說,彼是了義說。此有餘意趣,彼無餘意趣。此說有餘緣,彼說無餘緣。此說依世俗,彼說依勝義。
+復次,此說少分因,彼說一切因。此唯說苦因,彼說苦及非苦因。此唯說顛倒因,彼說顛倒及非顛倒因。此唯說生果因,彼說生果、不生果因。
+復次,謗集邪見,撥無因體,亦撥因義。謗道邪見,唯撥因體,不撥因義。言涅槃無因是正,非邪故。此中唯說謗因邪見故,見集所斷,非見道所斷。
13.11.解釋:若有無見...邪見攝...見苦、集、滅、道所斷
[*引文]若有無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邪見攝。此有四種;若謂無苦,見苦所斷。若謂無集,見集所斷。若謂無滅,見滅所斷。若謂無道,見道所斷。
1)問:何謂為有?答:四聖諦。
2)問:何緣外道撥無四諦?
2.1)答:彼執有我故,便撥無四諦。彼作是言:色等五蘊是我非苦,便撥苦諦。我無有因,便撥集諦。我常不滅,便撥滅諦。我無對治,便撥道諦。
2.2)如善說法者,知色等五蘊是苦非我,便信苦諦。此苦有因,便信集諦。此苦可滅,便信滅諦。苦有對治,便信道諦。
2.3)此中邪見攝者,顯彼自性,撥無實有四聖諦故。
+此有四種,廣說乃至,若謂無道,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見四諦時,永斷彼故。餘如前說。
2.4)應知此中謗苦諦者,有二種謗。一謗物體。二謗果義。
+謗集諦者,有二種謗。一謗物體。二謗因義。
+謗滅諦者,唯謗物體,不謗果義。有作是說:亦謗果義。
+謗道諦者,唯謗物體,不謗因義。有作是說:亦謗因義。有作是說:亦謗因果。有作是說:謗道諦者,唯謗作用。
3)問:何故邪見不緣虛空及非擇滅?
+1答:若法是蘊、是蘊因、是蘊滅、是蘊對治,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蘊、非蘊因、非蘊滅、非蘊對治,故彼不緣。
+2復次,若法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對治,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苦、非苦因、非苦滅、非苦對治,故彼不緣。如苦、苦因等。應知病癰、箭、惱、重擔及彼因等亦爾。
+3復次,若法是雜染、清淨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雜染清淨事,故彼不緣。
+4復次,若法是無漏正見所緣,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無漏正見所緣,故彼不緣。如無漏正見對治邪見。應知無漏智明決定信等對非智等亦爾。
+5復次,若法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如此岸彼岸中流船筏,故彼不緣。
+6復次,若法有因果義,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無因果義,故彼不緣。
+7復次,若法是欣厭事,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非欣厭事,故彼不緣。
+8復次,若法能為損益,邪見則緣。虛空、非擇滅,不能損益,故彼不緣。
4)問:撥無虛空、非擇滅者,為緣何法?
答:即緣虛空、非擇滅名。所以者何?撥無彼者,無深重心。如謗雜染清淨事故。
5)問:此是何智?答:此是欲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
6)然諸有者,
+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有,謂男女等。
+有說三種。一相待有,謂如是事,待此故有,待彼故無。二和合有,謂如是事,在此處有,在彼處無。三時分有,謂如是事,此時分有,彼時分無。
+有說五種。一名有,謂龜毛、兔角、空花鬘等。二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三假有,謂瓶、衣、車、乘、軍、林、舍等。四和合有,謂於諸蘊和合施設補特伽羅。五相待有,謂此彼岸、長短事等。
13.12.解釋:若無有見...此非見,是邪智
[*引文]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
1)問:此若非見,云何乃言:若無有見。
+有作是說,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有身見攝,見苦所斷。
+復有說者,此中應言:若無有慧,於五見,何見攝?何見所斷?答:此非見,是邪智。
+或有說者,此中應言:若無有見,此非見,五見中不說故。
+如是說者,應如文說,所以者何?為問答故,為成問答。雖無此理,而作是說。如十門品,作是問言:三無漏根諸無為法,是幾隨眠之所隨增?答言:無有隨眠隨增。此亦如是。
2)問:此邪智是何?
+答:此是欲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
+如於杌起人想,及於人起杌想。於非道起道想,於道起非道想。如是等。
+有餘師說:如是邪智,亦有染污,能起慢類。梵王住此,作如是言:我是大梵,諸梵中尊。我能造化,能生世間,為世間父。
+此說非理。所以者何?見所斷心,不能發起身語業故。由此前說,於理為善。謂是欲界修所斷中無覆無記邪行相智。
3)問:若爾,智蘊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邪智?謂染污慧。
答:邪智有二種。一染污。二不染污。
+染污者,無明相應。不染污者,無明不相應。如於杌起人想等。
+染污者,聲聞、獨覺俱能斷盡,亦不現行。不染污者,聲聞、獨覺雖能斷盡,而猶現行。唯有如來畢竟不起,煩惱、習氣俱永斷故,由此獨稱正等覺者。
+染污邪智,由勝義故,名為邪智。不染污者,由世俗故,得邪智名,非由勝義,煩惱邪法不相應故。後智蘊中,所說邪智是勝義者,今說世俗,故不相違。
發智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智納息第二
1.[發智論]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大毘婆沙論]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心、心所法能了自性。如大眾部,彼作是說:智等能了,為自性故。能了自他,如燈能照,為自性故。能照自他。
2)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相應。如法密部,彼作是說:慧等能了相應受等。
3)或復有執:心、心所法能了俱有。如化地部,彼作是說:慧有二種俱時而生。一相應。二不相應。相應慧知不相應者,不相應慧知相應者。
4)或復有執:補特伽羅能了諸法。如犢子部,彼作是說:補特伽羅能知非智。
5)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自所說:諸心、心所不了自性、相應、俱有,補特伽羅性不可得。故作斯論。
6)復次,勿為止他及顯己義。然諸法相,理應分別,饒益有情,故造斯論。
1.2.解釋: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不知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引文]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無。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1)此中不知自性者,即止大眾部執。不知相應諸法者,即止法密部執。不知俱有諸法者,即止化地部執。言智能知,即止犢子部執。
2)又於此中,有問、有答。有難、有通。
+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者是問?答:無者是答。
+若此智生一切法非我。此智何所不知者是難?
+答:不知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者是通。
3)問:此中誰問?誰答?誰難?誰通?
+答: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應理論者通。
+有說:弟子問師答。弟子難師通。
+有說:此中無別現問難者,但本論師,為辯法相,假設賓主。
1.3.解釋:一智
1)此中一智者,謂一剎那智。由此不知自性、相應、俱有諸法。
2)若作是問:於十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應答言:有,謂世俗智。
3)如是問於九、八、七、六、五、四、三、二智中,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答:有,謂世俗智。
4)若即於此世俗智中,作如是問:頗二剎那頃,知一切法耶?答:有,謂此智初剎那頃,除其自性、相應、俱有,餘悉能知。第二剎那,亦知前自性、相應、俱有法。故答言:有。今此唯問一剎那智,故答言:無。
1.4.解釋:自性
問:何緣自性不知自性?
1)答:勿有因果。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屬所屬。能轉所轉。能相所相。能覺所覺。無差別過。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2)有說: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養無害。無成無壞。無增無減。無聚無散。無因、無等、無間、無所緣、無增上。諸法自性不觀自性。但於他性,能作諸緣。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3)有說:世間現見指端不自觸。刀刃不自割。瞳子不自見。壯士不自負。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4)尊者世友說曰:何故自性不知自性?答:非境界故。
5)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二緣生於六識,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及法為緣生意識。
6)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三和合觸。謂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觸乃至廣說。
7)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世尊不應安立邪見。謂彼邪見,若能自知我是邪見,便為正見。如說:邪見若能自觀是邪見者,應名正見,非謂邪見。
8)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應建立惡心遍體皆是不善。以了自體,非邪僻故。
9)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不應建立能取所取。能知所知。能覺所覺。境有境。行相所緣。根根義等。
10)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四念住應無差別。以身念住即法念住。乃至心念住即法念住故。
11)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四聖諦智應無差別。以苦智即道智。乃至滅智即道智故。
12)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宿住隨念智應不說有。以彼即知現世事故。
13)復次,若自性知自性者,則他心智應不說有。以彼亦知自心所故。
14)大德說曰:
+若自性知自性者,則應不知他性,於自性轉故。
+若自性知他性者,則應不知自性,於他性轉故。
+若知自性及他性者,云何而知?
++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耶?
++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耶?
++若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亦爾者,則知自性是自性。可是正。知他性是自性應是邪?
++若如知他性是他性,知自性亦爾者,則知他性是他性。可是正。知自性是他性應是邪?
+若爾,應無邪正,二智體相差別。
+若一時知自性是自性,知他性是他性者,則應一智有二解用。解用別故,體亦應別。體既各別。應非一智。一有情身二智並起,不應正理,勿有此失。是故自性不知自性。
15)問:若爾,大眾部所說喻云何通?答:不必須通。彼非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攝故。
+又不可以世俗現喻難賢聖法。賢聖法異,世俗法異故。若必須通,應說喻過。喻既有過,所喻不成。如燈無根、無所緣慮、非有情數,智亦應爾。如燈是色極微所成,智亦應爾。既不如是,云何為喻?
+又彼許燈是照性不?若是照性,復何須照?若非照性,體應是闇,不應名燈。破闇名燈,寧非照性。故不應執燈能自照。由此所喻,亦不得成。
1.5.解釋:相應
問:何緣不知相應諸法?答:同一所緣,俱時轉故。
1)謂一有情心、心所法,於一境界,俱時而轉。理無展轉,互相緣義。
2)譬如多人集在一處,或同觀下,或共觀空。理必不能互相見面。心、心所法亦復如是。
3)若智能知相應受者,彼受為能緣自體不?若緣自體,則有前說緣自性過。若不能緣,則心、心所應俱時起,不同所緣。勿有此失,故不能知相應諸法。
1.6.解釋:俱有
1)問:何緣不知俱有諸法?答:極相近故。
如籌霑取安繕那藥置於眼中,極相近故,眼不能見,此亦如是。
2)問:何等名為俱有諸法?答:此隨轉色及此隨轉不相應行。
3)西方諸師作如是說:與慧俱生諸蘊相續自身攝者是俱有法。
4)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若爾,眼識應不能取自身諸色。餘識亦爾。
+彼作是說:五識能取自身中境,意識不能。若爾,意識應不能取一切境界,便為非理。
5)復有餘過,苦法智忍應不現觀自身俱生諸蘊相續。若爾,便為於自諦境少分現觀。
+彼作是言:苦法智忍,於自諦境少分現觀,亦無有失。苦法智生,盡現觀故。如道法智忍,於自諦境,雖少分現觀,而無有失。道法智生,盡現觀故。
6)彼言非理。所以者何?苦、道現觀,義各異故。謂欲界繫見道所斷一一邪見,總謗一切。法智品道、道法智忍,設唯於一法智品道,得現觀者,亦能總斷能謗邪見,況除自性、相應、俱有。餘並現觀。薩迦耶見,於五取蘊,執我、我所,或總、或別。苦法智忍,若於自諦不盡現觀,應有別緣薩迦耶見。爾時,不斷、不現觀彼所執境故。薩迦耶見,若不斷盡,彼為上首見苦所斷諸餘煩惱,亦應不斷。若爾,不應名於自諦得真現觀。若於苦諦不得現觀。於集滅、道亦應不得。如是便無究竟解脫。勿有此過,故不應說:苦法智忍不觀自身俱生諸法。
7)又若爾者,便與本論前說相違。如說:若緣此法,起苦法智忍。即緣此法,起世第一法。世第一法既能總緣欲界五蘊,苦法智忍何為不能?是故應知前說為善。
1.7.解釋:補特伽羅
問:補特伽羅何緣不知?答:彼如兔角不可得故。謂一切法無我、有情、補特伽羅、命者、生者、能養育者、作者、受者,唯空行聚。是故無有補特伽羅能知諸法。
2.[發智論]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一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不了?答:不了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大毘婆沙論]
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識即是智,唯長一字,所謂毘字。
為止彼宗,顯識與智,其體各別。如契經言:智相應識。
2)或執:六識各別所緣,如五識身所緣各別。如是意識,但緣法處。
為止彼宗,顯示意識緣十二處。如契經說:一切皆是意識所緣。
3)或有執:智緣一切法,識不能爾。
為止彼宗,顯識與智,俱能總、別,緣一切法。
4)或有執:智緣自相、共相。識唯緣自相。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相。
5)或有執:智緣同分、不同分境。識唯緣同分境。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分。
6)或有執:智緣三世境及非世境。識唯緣現在境。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三世及非世境。
7)或有執:智通緣五蘊及非蘊境。識唯緣色。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五蘊及非蘊境。
8)或有執:智緣自相續及他相續。識唯緣自相續。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自他。
9)或有執:智緣內外處。識唯緣外處。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內外。
10)或有執:智緣有漏、無漏。識唯緣有漏。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種。
11)或有執:智緣有為、無為。識唯緣有為。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緣二種。
12)或有執:智唯是道支,識唯是有支。如犢子部,以契經說正見是道支,行緣識故。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俱通二支。但隨強說。
13)或有執:智與識不俱。如譬喻者。
為止彼宗,顯智與識,有俱時生。由此因緣,故造斯論。
2.2.問:何故此中智後說識?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此是經論舊法。
+謂契經說:尊者摩訶俱瑟恥羅,往詣尊者舍利子所。先問智者,何故名智?後問識者,何故名識?舍利子言:能知故名智,能了故名識。
+品類足論,先說所知,後說所識。先說智門,後說識門。
+達磨難提亦作是說:若於是處,有智、識轉。當知必有勝事成辦。故此亦於智後說識。
3)有說:俱是根本法故。
謂一切清淨品中,智為根本。一切雜染品中,識為根本。清淨品勝,是故前說。
4)有說:俱是上首法故。
如契經說:明為上首,無量善法皆得生長。識為上首,諸雜染法皆得生長。諸善法勝,是故前說。
5)有說:俱是所依趣故。如契經說:應依趣智,不依趣識。
6)又說:五根各別所行、各別境界。意根於彼所行、境界,俱能領受。意根皆為彼所依趣。智依趣勝,是故前說。
7)有說:俱是有所緣故。
十二處中,二有所緣。謂意處、法處。此中說智,即總顯有所緣法處。說識,即顯意處。法處法多,是故前說。
8)有說:此中說心、心所法故。
謂若說智,則總顯諸心所法。若說識則顯心。心所法多,是故前說。
2.3.解釋: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不了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引文]頗有一識了一切法耶?答:無。若此識生一切法非我,此識何所不了?答:不了自性及此相應、俱有識法。
此中破執。問:答難通釋本文等,准前應說。
2.4.解釋:一切法
1)問:此中所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由何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耶?
答:如契經說:若時以慧觀,一切法非我,爾時能厭苦,是道得清淨。由此契經,知有如是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2)問:此經為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為說緣苦諦非我行相耶?設爾何失?
若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者,云何復言爾時厭苦?
若說緣苦諦非我行相者,云何說觀一切法非我?
3)有作是言:此經中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問:云何復言爾時厭苦?
答:此頌前半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後半說緣苦諦非我行相。
4)有說:前半說修觀時。後半說現觀時。
5)有說:前半說聞、思、修所成慧。後半唯說修所成慧。
6)有說:前半說有漏慧。後半說無漏慧。如有漏無漏。世間出世間。有味無味。耽嗜依出離依。墮界不墮界。順取非順取。應知亦爾。
7)有說:前半說同相作意。後半說別相作意。
8)有餘師說:此經但說緣苦諦非我行相。問:云何說觀一切法非我?
答:一切有二種。謂一切一切。少分一切。
+此中但說少分一切。餘處亦說少分一切。如世尊說:一切熾然。非無漏法有熾然義。此中亦爾。
+此中雖不說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而餘經說:如世尊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
9)評曰:隨有經證。或無經證。然決定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謂瑜伽師,於修觀位,起此行相。故此中說。
2.5.解釋:非我與空行相
2.5.1.空行相
問:亦有空行相,能緣一切法。此中何故不說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3)有說:非我行相其義決定。是故偏說。
+謂空行相,義不決定,以一切法,有義故空,約他性故。有義故不空,約自性故。
+非我行相,無不決定。以約自他,俱無我故。
4)由此尊者世友說言:我不定說諸法皆空。定說一切法皆無我。
2.5.2.二行相有何差別
問:若非我行相,與空行相,俱能緣一切法者,此二行相有何差別?
1)答: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如對治我見我所見。對治己見己所見。五我見十五我所見。我行相我所行相。我執我所執。我愛我所愛。我愚我所愚。應知亦爾。
2)有說:觀蘊非我,是非我行相。觀蘊中無我,是空行相。如觀蘊非我,蘊中無我。觀界界中。觀處處中。應知亦爾。
3)有說:於非有觀非有,是非我行相。於有觀非有,是空行相。
4)有說:於無觀無,是非我行相。於有觀無,是空行相。
5)有說:觀自性空,是非我行相。觀所行空,是空行相。
6)有說:觀體不自在,是非我行相。觀內無士夫,是空行相。是謂二種行相差別。
2.6.解釋:有漏...無漏非我行相
2.6.1.緣一切法...緣苦諦
問:何故有漏非我行相,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唯緣苦諦耶?
1)答:有漏非我行相,非煩惱對治故,能緣一切法。
+無漏非我行相,是煩惱對治故。不緣一切法,非一切法順煩惱性故。
2)有說:有漏非我行相,非顛倒對治故,能緣一切法。
+無漏非我行相,是顛倒對治故。不緣一切法,非一切法順顛倒性故。
3)有說:有漏非我行相,無分齊緣故。若緣一切法。
+無漏非我行相,有分齊緣故。不緣一切法,緣我見境為非我故。
4)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修觀時勝故。能緣一切法,以修觀時,觀一切法為非我故。
+無漏非我行相,現觀時勝故。不緣一切法,以現觀時,但緣苦諦為非我故。現觀位中,別觀諦故。
5)由此因緣。有漏非我行相,能緣一切法。無漏非我行相,但緣苦諦。
2.6.2.難:緣一切法
問:有漏非我行相,亦不能緣一切法。以不能緣自性、相應、俱有法故。云何乃言緣一切法?
1)答:依多分說,故無有過。
+謂所緣者,猶如大地、四大海水、蘇迷盧山、太虛空量。
+所不緣者,猶如芥子、大海一渧、妙高一塵、虛空蚊處。故無有失。
2)有說:以此有漏非我行相。二剎那頃,緣一切法。故作是說。
+非如無漏非我行相。雖多剎那,亦不能緣一切法盡。
3)有說:有漏非我行相。一剎那頃,亦緣一切所應緣法自性、相應、俱有諸法。非所緣故,不應為責。
4)由此因緣,如是有漏非我行相。雖言一切法皆非我,而非顛倒。
2.7.解釋: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1)問: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自體是何?
答:慧為自體。如自體,我、物、相、分、自性亦爾。
2)已說自體,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為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答:此慧行一切法,起非我相故,名緣一切法非我行相。
+1界者,此行相唯欲、色界。無色界中,亦有此行相,而不能緣一切法。後當廣說。
+2地者,此行相在七地,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及根本四靜慮。此則總說。
+3若別說者,
++聞所成慧唯在五地,謂欲界、四靜慮。
++思所成慧唯在欲界。
++修所成慧唯在六地,謂前說七地中,除欲界。
+4四無色地,亦有此行相,而不能緣一切法。
++謂空無邊處非我行相,緣四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四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并一切虛空無為。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是多物。此行相盡能緣。
++識無邊處非我行相,緣上三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上三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并一切虛空無為。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是多物。此行相盡能緣。
++無所有處非我行相,緣上二無色。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上二無色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及一切虛空無為。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是多物。此行相盡能緣
++非想非非想處非我行相,緣非想非非想處。彼因、彼滅。一切類智品道。及非想非非想處非擇滅。一切類智品道。非擇滅并一切虛空無為。或欲令是一物。或欲令是多物。此行相盡能緣。
+5有餘師說:空無邊處非我行相,緣五地、非擇滅。謂四無色、第四靜慮。餘如前說。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非我行相,緣二地、非擇滅。謂彼自地、無所有處。餘如前說。
+6評曰 :應知此中,前說者好。
3)問:何故無色地,無緣一切法非我行相耶?
+答:若地中有順決擇分,及彼加行相似善根,彼地可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無色不爾,故彼地無。
+有說:若地中有行諦善根,彼地可有如是行相。無色不爾。
+有說:若地中有現觀邊世俗智,彼地可有如是行相。無色不爾。
+有說:若地中有見道及見道加行,彼地中有如是行相。無色不爾。
+有說:若地觀勝,有此行相。無色止勝,故彼地無。
4)所依者,此非我行相,依欲、色界身,初起依欲界身。
+行相者,作非我行相。
+所緣者,緣一切法。
+念住者,是雜緣法念住。
+智者是世俗智。
+三摩地俱者,非三摩地俱。
+根相應者,三根相應,謂樂、喜、捨。
5)問:亦有善憂根能緣一切法,何故此行相非彼相應?
答:互相違故,謂此歡行相轉,彼慼行相轉,故不相應。
+世者,此行相墮三世,緣三世及離世。
+善、不善、無記者,是善緣三種。
+三界繫不繫者,欲、色界繫,緣三界繫及不繫。
+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是非學非無學,緣三種
+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是修所斷,緣三種。
+緣名、緣義者,名義俱緣。
+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三種俱緣。
+聞、思、修所成者,通三種。
+加行得、離染得、生得者,可言通三種。此則總說。
+若別說者,
++欲界聞、思所成非我行相,唯加行得。
++色界聞所成非我行相,可言加行得,可言生得。
云何可言加行得?謂若此間於自共相,善修習者,生彼便得。若不爾者,生彼不得。
云何可言生得?謂雖此間善修習已,若未生彼,終不能得,生彼方得。
彼聞所成非我行相,必依此間所修加行,生彼得故。
++色界修所成非我行相,是加行得及離染得,亦可言是生得。
2.8.得此非我行相
1)問:若欲界沒,生第二靜慮。第二靜慮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行相不?
答: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乃至生第四靜慮亦爾。
2)問:若欲界沒,生無色界。無色界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行相不?
+有說:不得,以極遠故。
+如是說者,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乃至生第四靜慮亦爾。
3)問:若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第二靜慮沒,生初靜慮。彼得初靜慮非我行相不?
答:若先善修習者得。不爾者不得。生餘地亦爾。
4)問:何等補特伽羅得此行相?為但聖者?為通異生?
有作是說:唯聖者得,非諸異生。
如是說者:異生亦得。
5)問:異生有二種,謂內法、外法。何等異生得此行相?
+有作是說:內法者得,非外法者,彼著我故,不能修習空、無我見。
+如是說者:外法異生,亦得此行相。然與內別。
++謂內法者,亦加行得,亦生得。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外法異生,唯生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以著我故。
2.9.問:云何起非我行相耶?
1)答:若生欲界,起欲、色界非我行相,俱能緣一切法。
2)若生初靜慮,起初靜慮非我行相。不定者亦能緣一切法。定者,唯緣從初靜慮乃至有頂。起上三靜慮非我行相,亦唯能緣從初靜慮乃至有頂。
3)若生第二靜慮,起第二靜慮非我行相。不定者能緣一切法。定者唯緣從第二靜慮乃至有頂。起第三、第四靜慮非我行相。亦唯能緣從第二靜慮乃至有頂。
4)若生第三、第四靜慮。如理應說。
5)若生欲界,色、無色界。起無色界非我行相。緣法分齊如前已說。
2.10.問:欲、色二界非我行相,何者緣法多耶?
1)答:色界非我行相。若不定者,所緣法與欲界等。若定者,則所緣法少於欲界,謂不能緣自隨轉色。欲界非我行相,無隨轉色故,能緣一切色故。
2)有說:言有身念住,緣一切色。無有受、心、法念住,緣一切受、心、法。
2.11.問:此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為有漏?為無漏耶?
1)答:是有漏,非無漏。所以者何?有世俗非我行相,尚不能緣一切法,如順決擇分。何況無漏非我行相,能緣一切法耶?以此行相別諦緣故。如諸邪見尚無一時緣二諦者,況緣多耶?如所對治能對治亦爾。
2)問:有漏非我行相,能斷煩惱不?答:不能斷。
3)問:若爾,聖者何故起耶?答:令根轉利,入聖道故。復次,由四緣故,聖者起之。一為現法樂住故。二為觀本所作故。三為遊戲功德故。四為受用聖財故。
4)問:此非我行相,為欣作意俱?為厭作意俱耶?設爾何失?若欣作意俱者,云何緣可厭法?若厭作意俱者,云何緣可欣法?答:應作是說:欣作意俱。
5)問:若爾,云何緣可厭法?答:彼瑜伽師,於可欣法,生欣尚故。設於無量可厭聚中,有一可欣,則生欣樂,何況多耶?如銅錢聚上置一金錢,便於此聚總生欣樂。此亦如是,故無有失。
3.[發智論]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又!非後心為前心因。
[大毘婆沙論]
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因緣無體。
為止彼宗,欲明因緣實有體性。
2)或復有執:一補特伽羅有二心俱生。如大眾部。
為止彼宗,明一補特伽羅無二心俱生。
3)或有外道,引世現喻,執後為前因。彼作是說:現見泉涌,後逼於前,令其涌流。此中後水為前水因。如是諸法行三世時,未來世逼令入現在。現在世逼令入過去。故未來世為現在因。現在復與過去為因。
+1為止彼宗,欲明後法非前法因。若是因者,便違內外緣起諸法。
++違內法緣起者,謂應行緣無明,乃至老死緣生。父母因子。眼色因眼識,乃至意法因意識。又應羯邏藍因頞部曇,乃至壯因於老如是等。
++違外法緣起者,謂應種子因芽,乃至花因於果。
+2如是等復有大過,謂應未造業而受果,受果已方造業。其事云何?應先受苦樂異熟,後造善惡業。先得律儀不律儀果,後受律儀不律儀戒。先墮地獄,後造無間。先作輪王,後造彼業。先得無上正等菩提,然後乃修六到彼岸。若未作業先受根者,應已作業而便失壞。是則應無解脫出離。
+3是故不可後為前因。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2.解釋: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無...非後心為前心因
[*引文]頗有二心展轉相因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又非後心為前心因。
1)此中無者,即止撥無因緣實體,謂無二心展轉相因,然有餘法互為因義。
2)無一補特伽羅等者,即止大眾部執。一補特伽羅有二心俱生。一補特伽羅者,遮多補特伽羅。非前者,遮過去。非後者,遮未來。此則顯示一補特伽羅現在一剎那頃,無有二心。
3)有別誦言:非曾、非當、非現,一補特伽羅二心俱生。此則顯示一補特伽羅三世一剎那頃,皆無二心。
4)又非後心為前心因者,此即止外道執後為前因,顯示後法非前因義。
5)此中俱依五因作論,故答言無。
6)若依六因,應答言有。以能作因,皆遍有故。
+無一補特伽羅等者,遮相應、俱有因義。
+又非後心為前心因者,遮同類、遍行、異熟因義。
+皆不遮者,謂能作因。
7)如說二心無互為因義。如是二受、二想。二思、二觸。二作意、二勝解。二欲、二念。二定、二慧等。諸心所法,二眼乃至二身等諸色法。二命根、二眾同分等心不相應行法,同類皆無互為因義。
4.[發智論]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答:有。
1)如有心起無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2)如有心起有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3)如有心起無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4)如有心起有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5)如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緣。
[大毘婆沙論]
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乃至廣說。
4.1.問:此中不應先作此論。應先作此論,何故無一補特伽羅。乃至廣說。所以者何?先說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雖作是說,而未說其因緣。故次應說:何故無一補特伽羅。乃至廣說。而不先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答?
1)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阿毘達磨為顯諸法性相故說,不應求其次第。但不違法相,若先、若後,俱不應責。
3)有說:論有二種:一根本論。二傍生論。
+此中頗有二心,展轉相因相緣等者,是根本論。
+何故無一補特伽羅等者,是傍生論。
+二根本論,理應先說。一傍生論,理應後說。故此先說。
4.2.問:何故作此論?
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乃至廣說。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前說無二心展轉相因,勿謂亦無二心展轉相緣。為除此疑,顯有二心展轉相緣。
2)復有說者:為止撥無所緣緣體者,意顯所緣緣,體性實有。故作斯論。
4.3.解釋: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有...起第二心
[*引文]頗有二心展轉相緣耶?答:有。如有心起無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乃至廣說。
問:此中但應總答言有,不應更說。如有等言。所以者何?如說若法與彼法為所緣。此法與彼法,有時非所緣耶?
1)答:無時非所緣故。答雖總言有,於義已足。而為饒益諸弟子等,令得明了,故復重說。
2)如有等言:如有心起無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者。
+1謂先起一剎那邪見,或唯謗未來邪見聚,或總謗未來有漏諸蘊。
+2後起第二剎那邪見,或唯謗過去邪見聚,或總謗過去諸蘊。
+3彼二邪見相應心,展轉相緣。
+4如邪見後生邪見,於彼謗無。如是邪見後生有身見,於彼執我我所。邊執見計斷常見取執第一,戒禁取執能淨,疑、猶豫、貪染、恚憎、慢、自舉、無明、不了。
+5又邪見後,或生正見,於彼起非常、苦、空、非我,因、集、生、緣,是有、是實、是性、是分。有因、有起。有處、有事行相。
+6或生無覆無記心,於彼起非如理,非不如理行相。
+7是名邪見相應心與諸有漏心,展轉相緣。如邪見心,餘染污心,應知亦爾。此中且說邪見為門,同染污故。
4.4.解釋:起有未來心
[*引文]如有心起有未來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說邪見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緣。今欲說正見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緣,故作此論。
1)謂先起一剎那正見,或唯於未來正見聚,或總於未來有漏諸蘊,起有行相。
2)後起第二剎那正見,或唯於過去正見聚,或總於過去有漏諸蘊,起非常等行相。
3)如正見後生正見,於彼起非常等行相。
4)如是正見後,或生邪見,於彼謗無。有身見執我我所。廣說乃至無明、不了。
5)又正見後,或生無覆無記心,於彼起非如理非不如理行相。
6)是名正見相應心,與諸有漏心,展轉相緣。如正見心,無覆無記心應知亦爾,同不染故。
4.5.解釋:起無未來道心
[*引文]如有心起無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說邪見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緣。今欲說邪見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緣,故作此論。
1)謂先起一剎那邪見,謗未來道。後入正性離生,起苦忍、苦智,或集忍、集智。於彼過去邪見聚,起非常、苦、空、非我,因、集、生、緣行相。如是二心展轉相緣。
2)應知此中,遮剎那、遮流注。不遮時分、不遮眾同分、不遮無始以來。
3)遮剎那者,謂必無有前剎那起邪見,謗聖道。第二剎那即能入正性離生故。
4)遮流注者,謂必無有一流注中,先起邪見,謗聖道。後即能入正性離生。
5)不遮時分者,謂初日分時,起邪見,謗聖道。中日分時,即能入正性離生。中日分時,起邪見、謗聖道。後日分時,即能入正性離生。夜三分亦爾。
6)如是晝夜、半月、月、時、年諸位,皆悉不遮。況眾同分、無始已來。如邪見、疑、無明,應知亦爾。同緣道故。
4.6.解釋:起有未來道心
[*引文]如有心起有未來道心,即思惟此,起第二心。
問:何故復造此論?
答:前說正見心,與有漏心,展轉相緣。今欲說正見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緣。故造斯論。
1)謂先起一剎那正見,或唯於未來無漏心,或總於未來無漏諸蘊,起有行相。後起聖道,或惟於過去正見聚,或總於過去有漏諸蘊,起非常、苦、空、非我,因、集、生、緣行相。如是二心展轉相緣。
2)應知此中,諸有欲令唯共相作意無間起聖道者,彼遮剎那,不遮流注等。遮剎那者,此有未來道心行相,是自相作意故。
3)諸有欲令二種作意無間皆起聖道者,彼亦不遮剎那。
4.7.解釋:二知他心者
[*引文]如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緣。
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說自相續心,與自相續心,展轉相緣。今欲說自相續心,與他相續心,展轉相緣。故作斯論。
2)問:此中說何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互相緣耶?
答:此中說根等、地等、道等,二知他心者,彼二心展轉相緣。
+根等者,謂同利根、中根、軟根。
+地等者,謂同依初靜慮,乃至同依第四靜慮。
+道等者,謂同有漏、同無漏、同法智品、同類智品、同學、同無學。
3)問:彼二心云何相緣?
答:但緣彼心,非彼心所緣及能緣行相。若緣彼心所緣及能緣行相者,則有自緣之過。
4)問:亦有餘智俱心展轉相緣,何故但說他心智俱?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但說明了、不雜、易可知者。餘智不爾。
5)問:有多種他心智,此中為說何者?答:說加行得、離染得者。
6)問:何故不說餘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3有說:此中但說名義勝者,謂加行得。離染得者,是修所成,通慧所攝,四支、五支勝靜慮果。
+4有說:此智於境,無有謬失。餘則不爾,是以不說。
7)今因此文,動爾焰海。如說:二心展轉相緣。應知受等諸心所法,相緣亦爾。
8)又亦應說部、界、善等諸心相緣。
8.1)部者,
+謂見苦所斷心,與見苦、集、修所斷心,展轉相緣。
+見集所斷心,與見苦、集、修所斷心,展轉相緣。
+見滅所斷,有漏緣心,展轉相緣。
+見道所斷,有漏緣心,展轉相緣。
+見道所斷,無漏緣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緣。
+應知無漏心,亦展轉相緣。修所斷心,展轉相緣。修所斷心與無漏心,展轉相緣。
+應知修所斷心,與見苦、集所斷心,展轉相緣者,謂善、無覆無記與無漏心,展轉相緣者唯善。
8.2)界者,
+欲界心與欲、色界及不繫心,展轉相緣。
+色界心與色、無色界及不繫心,展轉相緣。
+無色界心,與無色界及不繫心,展轉相緣。
+應知無色界心,與色界心,展轉相緣者,謂空無邊處近分。
8.3)善等者,謂善、不善、無記心。各與三種心,展轉相緣。唯除不善異熟,以彼唯在五識身故。餘無覆無記心,有展轉相緣義。
8.4)又此中所說,邪見謗因、謗果者,有四句差別,謂或依因謗果,或依果謗因,或不依因謗果,或不依果謗因。
+依因謗果者,如說:妙行、惡行,無果異熟。
+依果謗因者,如說: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苦樂,無因、無緣。
+不依因謗果者,如說:無有化生有情。
+不依果謗因者,如說:無有妙行、惡行。
9)問:緣有四種,此中何故但說因及所緣,非餘二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彼二亦在此所說中,謂若說因緣,應知已說等無間緣。如無二心展轉為因,亦無二心展轉為等無間故。若說所緣緣,當知已說增上緣。如有二心展轉為所緣,亦有二心展轉為增上故。
5.[發智論]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
答:無第二等無間緣故,有情一一心相續轉故。
[大毘婆沙論]
何故無一補特伽羅。乃至廣說。
5.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等無間緣,體非實有。
為遮彼意,欲顯實有等無間緣。
2)或有執:一補特伽羅二心俱生。
為重遮彼,顯唯一心。
3)有說:此文是傍生論。前說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未說所以,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5.2.解釋:何故無二心俱生
1)[*引文]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答:無第二等無間緣故。
+謂心、心所法生,必依止等無間緣。既無第二等無間緣,故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
2)此復應問:何故無第二等無間緣?故復答言:有情一一心相續轉故。
+謂有情心,法爾一一相續而轉。無二、無多,此是展轉更相答義。
3)有說:此文重答前問,謂先問言: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
+今重答言:有情一一心相續轉,謂一一有情由法爾力,但有一心相續而轉。所以者何?未來心聚,必由現在和合故生。不和合則不生。現在但有一和合故,令未來心一一而起。
+猶如多人經於狹路,一一而過,尚無二並,何況有多。
+又如牛羊圈門狹小,一一而出,無二無多。
+如是有情未來心聚,依現和合一一而生。設現在世有多和合,為開次者,則應一時有多心起。但無此事,故一一生。
+又由和合有先後故。假使先有修道和合,後見道者。則應修道先見道生,但無此事,故先起見道。
4)由此,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於此義中,復有分別,謂何故無一補特伽羅非前非後二心俱生。
5)尊者世友說曰:於一剎那身,唯有一心依彼轉,故無有二。
復次,於一剎那命根,唯一心依彼轉,故無有二。
復次,於一剎那,唯有一類眾同分心依彼轉,故無有二。
6)大德說曰:法生時和合唯一無二。不可一和合,有二果生故。一剎那心唯有一。
7)復有說者:若有二心俱生,則應不可調伏。如今一心,剛強[怡-台+龍]悷,猶難調伏,況二心耶?若心不可調伏,則無得解脫義。故一相續無二心俱。
8)或有說者:若一相續二心俱生,則有雜染、清淨,俱時起過。謂一心雜染、一心清淨。如是則無得解脫理。又應一時生善、惡趣。
9)復次,若一相續二心俱生。何妨有三?若有三者,應一時受三界異熟,是則界壞,亦無解脫。
10)復次,若一相續三心俱生,何妨有四?若有四者,應一時受四生異熟,是則生壞,亦無解脫。
11)復次,若一相續四心俱生,何妨有五?若有五者,應一時受五趣異熟,是則趣壞,亦無解脫。
12)復次,若一相續五心俱生,何妨有六?則應一時六識俱起,應一時取一切境界。
13)復次,若一相續六心俱生,何妨有百?若有百者,何妨有千?乃至何妨無數俱起。若爾,諸法從未來世,應一時生。於現在世一時而滅,是則應無未來、現在。以觀未來、現在故,說有過去。未來、現在無故,過去亦無。若無三世,則無有為。若無有為,則無無為。如是則一切法皆無,是為大過。是故無有二心俱生。
14)有餘師說:若一相續二心俱生,則應受等諸心所法,亦二俱生。則一剎那應有十蘊,則有情壞。有情壞故,所依身壞。所依壞故,則五部壞。五部壞故,則對治壞。對治壞故,則遍知壞。遍知壞故,沙門果等一切皆壞。勿有此過,故一相續無二心俱。
5.3.問:如一剎那有多心所,而無前過,心亦應爾。
1)尊者世友說曰:心所雖多,而與心同一等無間緣之所引起。如心是一,受等亦一,故無有過。
2)大德說曰:心與受等一和合生。如心是一,受等亦一,故無有過。
3)復有說者:心與受等一作意生。如心是一,受等亦一。雖皆名心所,而體類各異,故無有失。
5.4.問:如前所說,等無間緣自體是何?
答:除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諸餘過去、現在心、心所法,是謂等無間緣自體。
2)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心所法,非等無間緣耶?
答:彼心、心所法。若是等無間緣者,彼後應有心、心所法生。若爾,便無究竟解脫。
3)有餘師說:彼亦是等無間緣。彼後心、心所法不生者,有餘緣故,非彼為礙。設當生者,亦與作緣。猶如意根、意界、意處。
4)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等無間緣依作用立。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緣,無法、無有情、無呪術、無藥物等,能為障礙,令彼不生。意根、界、處,依根相故立。雖後識不生,而有根等相故,得名根等。
5)問:何故阿羅漢最後心,有意根等相,而無等無間緣相耶?
答:意根、界、處,不必觀於後法,故立觀心所等亦得名。故等無間緣,觀後法立,後不生故,不說為緣。
6)復次,不生法中,有意識相,故最後心是意根等。不生法中,無等無間相,以雜亂住故。是以最後心等,不立等無間緣。
5.5.問:等無間緣,以何為相?
1)答:體即是相,相即是體,不應離體,別求其相。
2)尊者世友說曰:能開避義,是等無間緣相。
3)復次,與次第義。是等無間緣相。
4)復次,與作用義。是等無間緣相。
5)復次,能生心義。是等無間緣相。
6)復次,能引發心義。是等無間緣相。
7)復次,能警覺心義。是等無間緣相。
8)復次,能令心相續義。是等無間緣相。
9)大德說曰:能引生無間心義。是等無間緣相。
10)尊者婆末羅說曰:能令未已生心,續已生心義。是等無間緣相。
11)阿毘達磨者說曰:能令各別自相法無間生義。是等無間緣相。
+各別自相法者,謂受、想等心所,及心自相,各別俱時而生,無容有二。
12)有餘師說:令相似法無間生義。是等無間緣相。
5.6.已說體、相。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曰等無間緣?
答:此緣能引等無間法,是故名曰等無間緣。
1)問:前後剎那,諸心所法,或多、或少。云何名等。如欲界心所多非色界。色界心所多非無色界。善心所多非不善。不善心所多非無記。有漏心所多非無漏。如何可說此緣能引等無間法耶?
答:依事等說,不依數等,故無有過。若一心中,有一想、二受等者,可不名等。以一心中,受等心所,隨所應生,各唯有一,是故名等。
2)問:為心但與心,受等但與受等,作等無間緣?為不爾耶?
+1相似相續沙門說曰:心但與心,作等無間緣。受等亦爾。各與自類作等無間緣。
+2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若必爾者,應善心還生善心。不善心還生不善心。無記心還生無記心。貪心還生貪心。恚心還生恚心。癡心還生癡心。如是便無究竟解脫。
++又諸心所或少或多,少生多時,便應緣闕。多生少時,便應果減。如是則一心聚中,有從緣生,有不從緣生。有作緣者,有不作緣者。
++又無漏心聚,應無緣而生。
+3應作是說:心與心,亦與受等。受與受,亦與心等。作等無間緣。餘心所亦爾。
3)問:為心與心作近等無間緣,非受等?受等與受等作近等無間緣,非心等?為不爾耶?
+相似相續沙門說曰:心與心作近等無間緣,非受等。受等與受等作近等無間緣,非心等。
+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前已說能開避義是等無間緣相。開避義中,無遠近故。
+應作是說:前生心聚與後生心聚,作等無間緣。無有差別,如豆等聚。
5.7.問:未來世中,有等無間緣不?設爾何失?
1)若有者,未來諸法應次第住,修正加行應成無用。所以者何?若法在此無間而住,彼法從此無間必生,修正加行復何所用。又應無有伏諸煩惱生對治義。如是便無究竟解脫。見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不與彼法作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2)若無者,何故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乃至盡無生智?八分經說,復云何通?如說:如是補特伽羅作此業已,或十三劫。或十四劫。或乃至二十劫,不墮惡趣。又云何建立順現法受、順次生受、順後次受,三種業耶?
3)答:未來無有等無間緣。
3.1)問:若爾,何故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乃至盡無生智耶?
答:此名數定,非事相定。所以者何?苦法智忍在六地,未知何地者當生?三根相應,未知何根相應者當生?有四行相,未知何行相當生?無量剎那,未知何剎那當生?故乃至住增上忍時,苦法智忍唯於三事定,謂地定、根定、行相定。於二事猶不定,謂剎那不定、等無間緣不定。若住世第一法時,於五事皆定。
3.2)復次,不必要有等無間緣,諸法次第相續而起。所以者何?若法依屬彼法,從彼法後,無間得生。餘則不爾。猶如外物雖無等無間緣,而相依屬,前後次第生起。如種、芽、莖、枝、條、花、果。依屬彼者,彼無間生,餘則不爾。如是內法,在未來世,雖無等無間緣。而依屬彼者,彼無間生。餘則不爾。苦法智忍,依屬世第一法。苦法智等則不如是。是故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乃至盡無生智。
3.3)復次,未來法生,依現在法。若現在法和合,彼則得生。若不和合,彼則不生。雖無是處,為分別故。假使修道生緣先合,亦應先生。然無是事。唯苦法智忍,依世第一法和合而生。苦法智等依餘和合。是故世第一法無間,唯生苦法智忍,不生乃至盡無生智。
3.4)問:八分經等,復云何通?
有說:世尊依過去、現在,比知未來,故作是說。謂世尊觀過去、現在,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爾所劫中,不墮惡趣。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現世受果。造如是業,次生受果。造如是業,後次受果。由此現見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比知當來。爾所劫中,不墮惡趣。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當現受果。造如是業,當生受果。造如是業,當後受果。
3.5)有餘師說:有情身中有如是相,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世尊觀彼,便知如是補特伽羅,於未來世。爾所劫中,不墮惡趣。亦知如是補特伽羅所造諸業,或當現受、或當生受、或當後受。
3.6)評曰:
+不應作如是說。若作是說,便顯世尊於未來事,唯有比量智,無現量智。此不應理。
+應作是說:佛知未來,是現非比。謂佛智見明淨、猛利。未來諸佛,雖雜亂住,無有次第,而能現知。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於未來世爾所劫中,不墮惡趣。如是種類補特伽羅造如是業,或當現受、或當生受、或當後受,明了無謬。
4)有餘師說:未來亦有等無間緣。
4.1)問:若爾,未來諸法應次第住,修正加行應成無用。又應無有伏諸煩惱生對治義。如是便無究竟解脫?
+1答:未來諸法雖有等無間緣性相定,而無前後次第定。
++謂心、心所未已生位,有應從彼無間生法,而無前後次第行列。
++至已生位,有應從彼無間生法,亦有前後次第行列。如多沙門,若雜亂住,雖大小已定,而行列未定。若次第住,大小亦定,行列亦定。此亦如是,故無有失。
+2修正加行非成無用,一心無間有二心故。謂未來世,一心無間,有二心住,一善、二染。
++若現在世修正加行,則善心生,染心不生。
++若現在世起邪加行,則染心生,善心不生。
++如一種後二事應生一芽二灰。若芽緣和合,則芽生灰不生。若灰緣和合,則灰生芽不生。此亦如是。由此亦有伏諸煩惱生對治義,漸次便證究竟解脫。
4.2)問:見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不與彼法作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答:彼依前後次第定說。不依為緣性相定說。故不相違。
5)評曰:應作是說:未來無有等無間緣。
+所以者何?等無間緣不雜亂住。未來世法雜亂住故。
+等無間緣次第而住。未來世法無次第故。
+等無間緣依開避義。立未來世法無開避義故。
+復次,若未來有等無間緣則,欲修善者應常作善。欲作惡者應常作惡。然今現見欲修善者,後便作惡。如天授等。欲作惡者,後便作善。如指鬘等。故未來世決定無有等無間緣。
5.8.問:何故色法非等無間緣?
1)答:若法相應,有所依、有行相、有警覺、有所緣,彼法可立等無間緣。色法不爾,故非等無間緣。
2)有說:等無間緣現前無亂,色法有亂,故非等無間緣。
謂一剎那,起欲界色及色界色。或一剎那,起欲界色及不繫色。或一剎那,起色界色及不繫色。
3)尊者世友說曰:一異熟色相續未滅。有長養色及等流色,復相續生多類俱生,故非等無間緣。
4)大德說曰:以諸色法少無間生多,多無間生少,故非等無間緣。
+少無間生多者。如夏雨時,少雲無間起無量雲,遍覆虛空。從小樹子生極高大諾瞿陀樹。從小羯剌藍生廣大身色。
多無間生少者,如大草聚燒為少灰。
5)問:若爾,心所法亦多無間生少,少無間生多。應不建立等無間緣。多無間生少者,如從有尋有伺地,入無尋無伺地。少無間生多者,如從無尋無伺地入有尋有伺地。
+答:此依同地,前後數等說,不依異地,故無有失。
+有說:此依同類,前後數等說,不依異類,故無有失。謂一心中,若一受等無間二受等生。二受等無間一受等生。可有此失。然無是事,故與色別。以諸色法同類極微,於一聚中,眾多俱起。故不可立等無間緣。心、心所法無如是事。
5.9.問:何故不相應行,非等無間緣?
1)答:若法相應,有所依、有行相、有警覺、有所緣。彼法可立等無間緣。不相應行不爾,故非等無間緣。
2)有說:等無間緣現前無亂。不相應行現前有亂,故非等無間緣。謂一剎那,有起三界及不繫不相應行故。餘隨所應,如前廣說。
3)品類足論,有如是言:云何心等無間法?答:若心等無間,餘心、心所法,已生、正生。及無想定、滅盡定,已生、正生。是謂心等無間法。
4)問:彼何故不說無想異熟耶?
+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二無心定,有加行、有功用。勤勞而得,故彼說之。無想異熟,與此相違,故彼不說。
+有說:二無心定,是善故說。無想異熟無覆無記,故不說之。
+有說:若由心力,無間引起,不雜亂者,可名為心等無間法。無想異熟是異熟因力所引起,任運而轉,非入彼心勢力所引,故不名心等無間法。
5)問:若爾,異熟心、心所法,亦異熟因力所引起,任運而轉,應不名心等無間法?
答:自類相引,有勝勢力,不同彼故。俱是相應,有所依等,說名自類。
6)問:何故二無心定,是心等無間法,而非心等無間緣耶?
+答:彼由心加行功用,勤勞所引得故,名心等無間法。與心相違,遮斷心故,非心等無間緣。
+有說:彼由心勢力所引起,故名心等無間法。不相應、無所依、無行相、無警覺、無所緣故,非心等無間緣。
+有說:彼由心勢力,得增長,有作用故,名心等無間法。損減心令不起作用故,非心等無間緣。
7)問:何故二無心定,前後相似,無亂續生,而前非後等無間緣?
答:由入定心勢力所引,不由前念力所引生,故前非後等無間緣。
8)問:若爾,異熟心、心所法。由異熟因勢力引起,任運而轉,前應非後等無間緣?
答:心、心所法是相應、有所依、有行相、有警覺、有所緣故。前念於後,有勝勢力,引發開避。故皆是後等無間緣。不相應行,與此相違,不可為例。
9)問:入出無想、滅盡定心中間,或經半劫、一劫。云何可說等無間耶?
+答:中間無餘心為隔故。謂入出心,相去雖遠,中間更無餘心所間,故後於前,名等無間。猶如二人共涉遠路,一前一後相遠而行。有人問言:汝有伴不?彼答言有,次後而來。二人中間雖有禽獸。無人為隔,故言次後。此亦如是,無心為隔,名等無間。
10)問:若法是心等無間,亦是心無間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心等無間,非心無間。謂除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諸餘相續二無心定及出定心、心所法。
+有法是心無間,非心等無間。謂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生老住無常。
+有法是心等無間,亦是心無間。謂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
+有法非心等無間,亦非心無間。謂除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生老住無常。諸餘相續二無心定及出定心、心法、生老住無常。
11)問:若法是心等無間,亦是無心定無間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心等無間,非無心定無間。謂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
+有法是無心定無間,非心等無間。謂除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生老住無常、諸餘相續二無心定。及出定心、心所法、生老住無常。
+有法是心等無間,亦是無心定無間。謂除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諸餘相續二無心定,及出定心、心所法。
+有法非心等無間,亦非無心定無間。謂初剎那二無心定,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生老住無常。
5.10.自相作意等、聖道、無間
有三種作意:謂自相作意、共相作意、勝解作意。自相作意者,思惟色是變礙相。受是領納相。想是取像相。行是造作相。識是了別相。地是堅相。水是濕相。火是煖相。風是動相。如是等。共相作意者,如十六行相等。勝解作意者,如不淨觀、持息念、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
問:此三種作意,幾種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幾種現在前耶?
1)有說:三種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三種現在前。如是善通契經所說: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支,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此中俱聲,顯無間義。
2)有說:二種無間聖道現在前。除自相作意。聖道無間三種現在前。
3)有說:唯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三種現在前。
3.1)問: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支?
+答: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如子孫法轉相生故。謂勝解作意引起共相作意。共相作意,引起聖道。
+有說: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共相作意現在前。
3.2)問:若爾,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者,出聖道時,可起欲界共相作意。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者,出聖道時,彼欲界心既不得起,以極遠故。復未得色界共相作意。彼雖已得順決擇分,而聖道後,不復現前。彼以何等共相作意出聖道耶?
+答:彼於順決擇分中間已修得如是行相。謂一切行非常、一切法非我、涅槃寂靜等。今出聖道,起彼作意。
4)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如前說者好。謂三種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三種現在前。
5.11.聞所成作作意等、聖道、無間
1)復次,欲界有三種作意,謂聞所成作意、思所成作意、生得作意。
2)色界有三種作意,謂聞所成作意、修所成作意、生得作意。
3)無色界有二種作意,謂修所成作意、生得作意。
4)無漏有一種作意,謂修所成作意。
5)此中,
5.1)欲界,唯思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三種現在前。
5.2)色界,唯修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二種現在前,除生得。
5.3)無色界,唯修所成無間聖道現在前。聖道無間亦唯修所成現在前。
6)問:何故聖道無間欲界生得現在前。非色、無色界生得耶?
答:欲界生得猛利。色、無色界生得不猛利故。
若依未至定得阿羅漢果。彼或以欲界心出聖道,或以未至定心出聖道。
+若依無所有處得阿羅漢果。彼或以無所有處心出聖道,或以非想非非想處心出聖道。
+若依餘地得阿羅漢果。彼唯以自地心出聖道。
5.12.定地
1)復次,初靜慮有三種。謂味相應、淨、無漏。如是乃至無所有處,皆有三種。非想非非想處,但有二種,謂除無漏。
1.1)此中,味相應無間二種現在前,除無漏。
1.2)淨無間三種現在前。
1.3)無漏無間二種現在前,除味相應。
2)淨初靜慮,復有四種。謂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如是乃至無所有處,皆有四種。非想非非想處,唯有三種,除順勝進分。
2.1)此中,順退分無間二種現在前,謂順退分及順住分。
2.2)順住分無間三種現在前,謂除順決擇分。
2.3)順勝進分無間三種現在前,謂除順退分。
2.4)順決擇分無間二種現在前,謂順決擇分及順勝進分。
3)問:若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起初靜慮諸識身時,幾心無間入?幾心出耶?
答:隨所生地。
+若未離染者,三種心無間彼諸識身現在前。彼諸識身無間三種心現在前,謂善、染污、無覆無記。
+若已離染者,二種心無間彼諸識身現在前。彼諸識身無間二種心現在前,謂除染污。
5.13.十二心
有十二心。欲界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三,謂前四中,除不善。無漏有二,謂學、無學。
問:此十二心,一一無間生幾心?復從幾心無間生耶?
1)答:欲界善心無間生九心。謂欲界四。色界二,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八心無間生。謂欲界四。色界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2)不善心無間生四心。謂欲界四心。
+此心復從十心無間生。謂欲界四。色、無色界各三心。
3)如不善心,欲界有覆無記心亦爾。
4)欲界無覆無記心無間生七心。謂欲界四。色界二,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欲界四。及色界一,善心。
5)色界善心無間生十一心。謂十二心中,除無色界無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九心無間生。謂色界三。欲界二,善、無覆無記。無色界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6)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三。欲界三,除無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八心無間生。謂色、無色界各三。欲界二,善、無覆無記心。
7)色界無覆無記心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三。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三心無間生。謂色界三心。
8)無色界善心無間生九心。謂無色界三。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六心無間生。謂無色界三。色界一善。及學無學心。
9)無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七心。謂無色界三。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二,善、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七心無間生。謂無色界三。欲色界各二,善、無覆無記心。
10)無色界無覆無記心無間生六心。謂無色界三。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三心無間生。謂無色界三心。
11)學心無間生五心。謂三界善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三界善及學心。
12)無學心無間生四心。謂三界善及無學心。
+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三界善及學無學心。
5.14.二十心
有二十心。欲界八,謂加行善、生得善、不善、有覆無記、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通果心。色界六,謂前八心中,除不善及工巧處。無色界四,謂加行善、生得善、有覆無記、異熟生心。無漏二,謂學、無學心。
問:此二十心,一一無間生幾心?復從幾心無間生耶?
1)答: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十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八心無間生。謂欲界四,除無覆無記四。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有餘師說: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前八及欲界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心。所以者何?以熟修習加行善心者,從自界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心無間亦現在前。
2)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九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無色界各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3)不善心無間生七心。謂欲界七除通果心。
+此心復從十四心無間生。欲界七,除通果心。色界四,除加行善及通果心。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
4)如不善心,欲界有覆無記心亦爾。
5)欲界威儀路心無間生八心。謂欲界六,除加行善及通果心。色、無色界各一,有覆無記心。
+有餘師說:此心無間生九心。謂前八及欲界加行善心,熟修習者能現前故。
+此心復從七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
6)如欲界威儀路心,欲界異熟生心亦爾。
7)工巧處心無間生六心。謂欲界六,除加行善及通果心。
+有餘師說:此心無間生七心。謂前六及欲界加行善心。熟修習者能現前故。
+此心復從七心無間生。謂欲界七,除通果心。
8)欲界通果心無間生二心。謂欲界通果。及色界加行善心。
+此心復從二心無間生。謂欲界通果。及色界加行善心。
9)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十二心。謂色界六。欲界三,加行善、生得善、通果。無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十心無間生。謂色界四,除威儀路、異熟生心。欲界二,加行善、通果心。無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及學無學心。
10)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八心。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心。
11)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九心。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四,加行善、生得善、不善、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十一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欲界三,生得善、威儀路、異熟生。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
12)色界威儀路心無間生七心。謂色界四,除加行善、通果心。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無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色界五,除通果心。
13)如色界威儀路心,色界異熟生心亦爾。
14)色界通果心無間生二心。謂色界加行善及通果心。
+此心復從二心無間生。謂色界加行善。及通果心。
15)無色界加行善心無間生七心。謂無色界四。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六心無間生。謂無色界三,除異熟生。色界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16)無色界生得善心無間生七心。謂無色界四。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心。
17)無色界有覆無記心無間生八心。謂無色界四。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二,加行善、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十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欲色界各三,生得善、威儀路、異熟生心。
18)無色界異熟生心無間生六心。謂無色界三,除加行善心。欲界二,不善、有覆無記。色界一有覆無記心。
+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無色界四心。
19)學心無間生六心。謂欲界二,加行善、生得善。色、無色界各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此心復從四心無間生。謂三界各一,加行善及學心。
20)無學心無間生五心。謂欲界二,加行善、生得善。色、無色界各一加行善及無學心。
+此心復從五心無間生。謂三界各一加行善及學、無學心。
6.[發智論]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1)答:有情於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如有二造印者,能了自他所造印字,雖彼二人不往相問:汝云何造此字?亦不相答:我如是造此字。而彼二人,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能了自他所造印字。有情亦爾,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
2)又如有二知他心者,互相知心,雖彼二人不往相問:汝云何知我心?亦不相答:我如是知汝心。而彼二人,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互相知心。有情亦爾,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
3)復次,一切心、心所法,於所緣定,安住所緣。又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何緣有情忘而復憶?答:有情同分相續轉時,於法能起相屬智見。又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何緣有情憶而復忘?答:有情異分相續轉時,於法不起相屬智見。又以受意為因力劣,念便忘失。
[大毘婆沙論]
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補特伽羅自體實有。
如犢子部,彼作是說:我許有我,可能憶念本所作事。先自領納,今自憶故。若無我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2)或復有執:物性相隱。如說:諸法相隱。外道彼作是說:諸有為法有晝夜分,互相藏隱。夜時晝入,夜中晝性雖在,而不顯現。晝時夜入,晝中夜性雖在,而不顯現。如是可能憶本所作。晝夜分中,有夜晝故。夜晝時所作,晝夜時能憶。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3)或復有執:物性相變。如說:諸法相變。外道彼作是說:即羯剌藍位變作頞部曇位。乃至即堅固位變作衰老位。如即青葉變作黃葉。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前後位體無異故,前位所作,後位能憶。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4)或復有執:物性相往。如說:諸法相往。外道彼作是說:羯剌藍往入頞部曇位中。乃至堅固往入衰老位中。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後位中,有前法故。前位所作,後位能憶。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問:物性相變、相往。外道二執何別?
4.1)答:相變外道執:即前位變作後位,後位中無前位。相往外道執:前位往後位,既至後位,其相不壞。即與後位,俱時增長。
4.2.)有作是說:相變外道執:後與前不一不異。相往外道執:後與前亦一亦異。
5)或復有執:覺性是一。如說前後一覺論者。彼作是說:前作事覺,後憶念覺。相用雖異,其性是一。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前後位,覺體一故。前位所作後位能憶。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6)或復有執:意界是常。如執意界是常論者。彼作是說:六識雖生滅,而意界是常。如是可能憶本所作。六識所作事,意界能憶故。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7)或復有執:蘊有二種。一根本蘊。二作用蘊。前蘊是常,後蘊非常。彼作是說:根本、作用二蘊雖別,而共和合,成一有情。如是可能憶本所作。以作用蘊所作事,根本蘊能憶故。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8)或復有執:前心往告後心,我作是事,汝可憶持。彼作是說:心細冥通。前有所作,必告後知。如是可能憶本所作。若不爾者,何緣能憶本所作事。
9)然過殑伽沙數諸佛及佛弟子雖不說有補特伽羅,亦不說有物性相隱、相變、相往、一覺性、意界常、根本蘊異、作用蘊異、前心往告後心。而說有能憶本所作。此義決定、微細、甚深、難可覺了。為欲顯示如是決定、微細、甚深、難可覺了諸法性相。及止他宗不如理說,故作斯論。
10)問:此中應具說補特伽羅既不可得,亦無物性相隱、相變、相往、一覺性、意界常、根本蘊異、作用蘊異、前心往告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何故但說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
10.1)答:此中說補特伽羅不可得者,別遮初一補特伽羅論。
+又無前心往後心理者,總遮後七論。
10.2)有說:此中說補特伽羅既不可得者,遮第一補特伽羅論。
+又無前心往後心理者,遮第八前心往告後心論。既遮初後,應知已遮中間六論。謂本論師略舉初後,令諸弟子易受持故。
6.2.解釋:補特伽羅既不可得...由串習力...能如是知
[*引文]補特伽羅既不可得,又無前心往後心理。何緣能憶本所作事?答:有情於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
1)問:前說無有補特伽羅。今何復言有情於法?
+答:前依聖想名示現,今依世想名示現。前依聖言說示現,今依世言說示現。前依勝義,今依世俗。
+有說:為順文故。若說法於法,於義雖順,於文不順。若說有情,於法文義俱順。依世俗理,有有情故。
+有說:為生解故。若說法於法,弟子不了誰能憶誰?若說有情於法,弟子便了有情憶法。
2)有情於法,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者,
謂有情智於所知法,決定串習,隨欲自在,前後相似,故名同分。
3)隨所更事,能如是知者,謂隨本所見,隨本所受,能如是憶。
+有說:此文應作是說:隨所有事,能如是知。謂隨本所有體、所有相、所有我、所有物、所有性、所有分,能如是憶。
+有說:此文應作是說:隨所住事,能如是知。謂隨本所住顯色,隨本所住形色等,能如是憶。
4)為令此義得分明故,引世現喻。謂如有二造印者,能了自他所造印字。雖彼二人不往相問:汝云何造此字?亦不相答:我如是造此字。而彼二人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能了自他所造印字。有情亦爾,由串習力。乃至廣說。
+此中能書者,皆名造印者。如彼二人雖不相問,亦不相答。而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能了自他所造印字。乃至海外書來亦能讀知。有情亦爾,雖無真實補特伽羅,亦無前心往後心理。而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隨所更事,能如是知。
5)復令此義,重分明故,引第二喻。又如有二知他心者,互相知心。雖彼二人不往相問:汝云何知我心。亦不相答:我如是知汝心。而彼二人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互相知心。有情亦爾,由串習力。乃至廣說。
+此中知他心者,謂得他心通者。如彼二人雖不相問,亦不相答。而由串習力,得如是同分智,互相知心。乃至百踰繕那外,亦相知心。有情亦爾,雖無真實補特伽羅,乃至廣說。
6.3.問:若異心所更異心能憶者,云何不天授所更祠授能憶?祠授所更天授能憶耶?
1)答:彼相續異故。前心後心相續無異,不應為難。
2)有說:彼心相望,無因義故。前心能與後心為因,不應為難。
3)有說:彼二身心不相屬故。前後身心既相繼屬。故先所更,後能記憶。
+問:若心相屬,即能憶者。何不見異牛而憶是前牛?
+答:若於曾受,今見相似,則能記憶。若雖曾受,今見不相似,便不能憶。日初分所更,日後分能憶。日後分所更,日初分能憶。前後所見,身相似故。
6.4.解釋:復次,一切心、心所法,於所緣定,安住所緣
6.4.1.[*引文]復次,一切心、心所法,於所緣定,安住所緣。
1)此於所問是勝義根本答。所以者何?如見蘊說:若法與彼法作所緣,或時不與彼法作耶?答:無時非所緣。以心、心所於所緣定,安住所緣,不可移轉。是故能憶本所作事。
+謂於一所緣,有無量心、心所聚轉。此一所緣,如以此理趣、以此性類、以此法式,與一心、心所聚,作所緣事。與餘無量心、心所聚,作所緣事亦爾。
+如一心、心所聚,以此理趣、以此性類、以此法式,領受此所緣。餘無量心、心所聚,領受此所緣亦爾。
+譬如一人而有百子。此一人如於一子作父事。於餘子亦爾。如一子於父作子事。餘子於父亦爾。
2)此中,眼識及相應法,於色所緣定。乃至意識及相應法,於一切法所緣定。
+此色與眼識及相應法為所緣者,無時非所緣。乃至此法與意識及相應法為所緣者,無時非所緣。
+以一切心、心所法,各能領受自所緣故。由此無有餘心聚所更,餘心聚能憶。
6.4.2.問:云何心、心所法於所緣定,為於處定?為於青等定?為於剎那定耶?
1)此中有說:唯於處定。所以者何?勿有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故。問:云何於處定?答:眼識及相應法,於色處定。乃至身識及相應法,於觸處定。意識及相應法於法處等定。如一眼識,若遇青色和合現前,則緣青起。若遇黃等和合現前,則緣黃等起。如是餘識於自所緣,亦唯處定。
2)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若爾者,應一覺有多了性。一法多體,不應道理。識身論說,復云何通?如說:過去眼識唯緣過去色,非未來、現在。
3)有餘欲避知是過失說:心、心所法於所緣、處定,亦於青等定,非於剎那定。所以者何?勿有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故。問:云何亦於青等定耶?答:緣青等心、心所,其體各異。若遇青色和合現前,則生緣青心、心所法。若遇黃等和合現前,則生緣黃等心、心所法。
4)彼亦不應作如是說。所以者何?青有多種,謂青根、青莖、青枝、青葉、青花、青菓。黃等亦爾。應緣根等覺即是緣莖等覺。若爾一覺有多了性。一法多體不應道理。亦與識身論所說相違,如前說。
5)如是說者,心、心所法於三事定。問:若爾,則應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答:斯有何過。未來世寬無容處耶?然彼本來已有住處,故不應難。
6.4.3.問:心、心所法,如於所緣定,於所依亦定不?設爾何失?
若於所依亦定者,何故此中但說於所緣定?不說於所依定耶?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有俱有法?答:一切有漏法。及有漏法俱生無漏法。若於所依不定者,何故於所緣定?於所依不定耶?
1)答:於所依亦定。然心、心所法,在未來世與所依遠,現在則俱,過去復遠。
2)有說:在未來世與所依遠,現在、過去與所依俱。
3)有說:三世皆與所依俱。問:若爾,何故此中不說?答:此中但欲說憶本所作。所憶者,是所緣非所依故。問:品類足說,復云何通?答:彼文應作是說:云何有俱有法?答:一切有為法。而不作是說者,彼文顯示有用聖道。不說無用,故不相違。有說:彼文顯示聖道。依他力得,依他力起。故但說與有漏法俱生者。
4)問:若心、心所法於所緣定,於所依亦定者,彼於何位取所緣耶?為於生時?為於滅時?設爾何失?若生時者,生時在未來。云何未來法能有所作?若滅時者,滅時諸法衰退散壞。云何此位能取所緣?
4.1)答:應言滅時。問:云何衰退散壞之法能取所緣?答:諸有為法性羸劣故,不自依故,依他轉故,無作用故,不自在故。隨於何位?若遇所依、所緣和合,即於彼位,能取所緣。唯於滅時,有此和合。
4.2)有說:生時是未來世,未來諸法無作用故,不能取所緣。滅時是現在世,現在諸法有作用故,能取所緣。若滅時不取所緣者,則心、心所法畢竟不能取於所緣。勿有斯過。故於滅時能取所緣。
6.5.解釋:又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引文]又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應知此中,前生心聚,以意聲說。後生心聚,以念聲說。
1)然受意有二種:一受行相意。二受所緣意。且如於增上忍。
有二心,受彼行相,不受彼所緣,謂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
有二心,受彼所緣,不受彼行相,謂集法智忍、集法智相應。
有三心,受彼行相,亦受彼所緣,謂世第一法、苦法智忍、苦法智相應。
餘心,不受彼行相,亦不受彼所緣,謂餘忍智相應。
如於增上忍,於餘心隨應廣說亦爾。受行相所更,受所緣能憶。受所緣所更,受行相能憶。
2)復有二種意,一染污、二不染污。一一所更二種能憶
3)復有三種意,謂善、不善、無記。一一所更三種能憶。
4)復有四種意,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一一所更四種能憶。
5)復有四種意,謂彼因、彼等無間、彼所緣、彼增上。一一所更四種能憶。
6)復有五種意,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此中見苦所斷所更五種能憶。
+見集修所斷所更亦爾。
+見滅所斷所更四種能憶,除見道所斷。
+見道所斷所更四種能憶,除見滅所斷。
7)復有五種意,謂善、不善、有覆無記、如理所引無覆無記、不如理所引無覆無記。
+此中有說:善所更二種能憶,謂善、如理所引無覆無記。
+如理所引無覆無記所更亦爾。
+不善所更三種能憶,謂不善、有覆無記、不如理所引無覆無記。
+有覆無記、不如理所引無覆無記所更亦爾。
+如是說者,一一所更五種能憶。
8)復有六種意,謂眼識乃至意識。五識所更,意識能憶。意識所更,六識能憶。
9)復有十二種意,欲界有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界有三,謂前四除不善。無色界亦爾。無漏有二,謂學、無學。
+欲界善所更十二種能憶。
+不善、色界善所更亦爾。
+欲界有覆無記所更八種能憶,謂除色界有覆無記、無色界三。
+欲界無覆無記所更亦爾。
+色界有覆無記所更十種能憶,除欲界二無記。
+無色界善所更亦爾。
+色界無覆無記所更十種能憶,除無色界二無記。
+無色界有覆無記所更九種能憶,除欲界二無記及色界無覆無記。
+無色界無覆無記所更亦爾。
+學所更十一種能憶,除欲界有覆無記。
+無學所更,若退法者,如學說。若不退法者七種能憶,除學及四染污。
10)由前受意為因力強,於彼所緣引生後念不忘者,謂心不狂亂,非苦所逼。
11)尊者世友說曰:由三因緣憶本所作。一善取前相故。二同分相續現行故。三不失念故。由此雖無補特伽羅,亦無前心往後心理,而能憶念本所作事。
6.6.解釋:何緣有情忘而復憶...能起相屬智見...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引文]何緣有情忘而復憶?答:有情同分相續轉時,於法能起相屬智見。
1)此中忘者,是失念義,非不念義。所以者何?無有少法,名不念故。
2)同分有三種,謂加行同分、所緣同分、隨順同分。
2.1)加行同分者,如有先誦素怛纜藏,中間忘失,後因如前所作加行,還得記憶。先誦毘奈耶、阿毘達磨藏亦爾。如是先起不淨觀,中間忘失,後因如前所作加行,還得記憶。先起持息念、界方便亦爾。曾聞有婆羅門子,先誦得四吠陀書,中間忘失。復溫誦之,盡其方便,不能通利。便往師所,具述因緣。師即問言:汝先誦時,以何加行?答言本時,手繩口誦。師言:汝當如本加行。彼隨師教,一切皆憶。
2.2)所緣同分者,如有先見如是園林、泉池、山谷、經行處等,中間忘失,後見相似園林等時,一切皆憶。
2.3)隨順同分者,如得隨順飲食、衣服、臥具、房舍、說法人等,則能憶念先所更事。曾聞有一苾芻先誦得四阿笈摩,中間忘失,復溫誦之,盡其方便,不能通利。便往尊者阿難陀所,問其因緣。尊者答言:汝今可往以油塗身,溫室洗浴,求諸隨順衣服、飲食、臥具、房舍、說法人等。苾芻依教悉還通利。如是同分相續轉時,於法能起相屬智見。
3)問:起誰相屬?
+答:三種同分,有異誦言:於法能起連續智見。即是起長時、流注、相續智見義。
+復有誦云:於法能起次第智見。即是起彼彼周遍行列智見義。
+復有誦言:於法能起無礙智見。即是起無滯、無著、無斷智見義。
+復有誦言:於法能起無障智見。即是起離障伏所治勝怨敵智見義。
4)[*引文]又以受意為因力強,念便不忘。
+應知此中,前生心聚,以意聲說。後生心聚,以念聲說。受意言如前釋,由前受意為因力強,於彼所緣,引生後念。中間雖忘,而後復憶。不忘言如前釋。
6.7.解釋:何緣有情憶而復忘...於法不起相屬智見...以受意為因力劣,念便忘失
[*引文]何緣有情憶而復忘?答:有情異分相續轉時,於法不起相屬智見。
1)此中忘者,是失念義,廣說如前。
2)異分有三種,謂加行異分、所緣異分、隨順異分。
2.1)加行異分者,如有先誦素怛纜藏,中間忘失,捨之復誦毘奈耶或阿毘達磨藏,後皆不憶。先誦毘奈耶、阿毘達磨藏亦爾。如是先起不淨觀,中間忘失,捨之復起持息念或界方便,後皆不憶。先起持息念、界方便亦爾。
2.2)所緣異分者,如有先見如是園林、泉池、山谷、經行處等,中間忘失,後更不見彼相似相。於前所更,不復能憶。
2.3)隨順異分者,如有不得隨順飲食、衣服等事,於前所更,不能復憶。如是異分相續轉時,於法不起相屬智見。
3)問:不起誰相屬?
答:三種同分,此中亦有四種異誦。與前相違應廣說。
4)[*引文]又以受意為因力劣,念便忘失。
+應知此中前生心聚以意聲說,後生心聚以念聲說。受意言如前釋。由前受意為因力劣,於彼所緣,不生後念。中間雖憶,而後復忘。忘者,謂心狂亂、苦受所逼。
5)尊者世友說曰:由三因緣,念便忘失。一不善取前相故。二異分相續現行故。三失念故。
6)復作是說:由八因緣,念便忘失。
一者、生時,生苦所逼故。念便忘失。
二者、死時,死苦所逼故。
三者、餘語多現行故。
四者、根鈍依餘智故。
五者、生非愛趣,苦受所逼故。
六者、五根於境,馳散不息,多放逸故。
七者、重煩惱障數現行故。
八者、不數修定,心散亂故。念便忘失。
6.8.問:何等智所更,念有忘失?聞所成耶?思所成耶?修所成耶?生得等耶?
1)有說:聞、思所成及生得等所更,念有忘失。非修所成,定力所持,無忘失故。
2)有說:修所成所更,亦有忘失,身羸弱故。謂有得定身羸弱者,心亦羸弱,故彼所更,亦有忘失。
6.9.問:何處有忘念耶?
答:在欲界,非色、無色界。於五趣中,皆有忘念。
有說:地獄無有忘念,以恒忘故。
6.10.問:何等補特伽羅有忘念耶?
1)答:異生、聖者,皆有忘念。
2)聖者中,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皆有忘念。唯除世尊,以佛成就無忘失法故。云何知然?答:經為量故。如說:舍利子!假使諸苾芻眾,以床座舁我行經百年,欲令如來無上慧辯,有少退失,無有是處。故知佛具無忘失法。如象跡喻契經中說:舍利子言:若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及能生作意正起。爾時,意識生。
6.11.問:意云何壞?
答:有三種壞,一暫時壞。二盡眾同分壞。三究竟壞。
1)暫時壞者,
+謂善心無間不善、無記心現前。爾時,名為善心暫壞。
+乃至無記心無間善、不善心現前。爾時,名為無記心暫壞。
+如是欲界心無間色界、不繫心現前。爾時,名為欲界心暫壞。
+乃至不繫心無間三界心現前。爾時,名為不繫心暫壞。
+若入無想、滅盡等至。爾時,名為一切心暫壞。
2)盡眾同分壞者,
+謂斷善根者,善心有盡眾同分壞。
+離欲染異生,不善心有盡眾同分壞如是等。
3)究竟壞者,
+謂苦智已生,集智未生。三界見苦所斷心究竟壞。
+乃至滅智已生,道智未生。三界見苦、集滅所斷心究竟壞。
+預流者,三界見所斷心究竟壞。
+不退法一來者,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六品心究竟壞。
+不退法不還者,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染污心究竟壞。
+不退法阿羅漢,三界見修所斷染污心究竟壞。
+不退法異生離欲染者,欲界染污心究竟壞。
+乃至離無所有處染者,八地染污心究竟壞。
4)尊者世友說曰:意若遇和合緣,不名為壞。若不遇和合緣,則名為壞。
5)復作是說:意若不為相違因所障,不名為壞。若為相違因所障,則名為壞。
7.[發智論]何緣祭祀,餓鬼則到?非餘趣耶?
1)答: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是故祭祀,則到非餘。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命命鳥等,雖如意自在,飛翔虛空,而神力威德,不大於人。然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能飛翔虛空。鬼趣亦爾,由法爾力,祭祀則到,餘趣不爾。
2)又,如一類那洛迦,能憶宿住,亦知他心。一類傍生、一類餓鬼,能憶宿住,亦知他心,及起烟焰,興雲致雨,作寒熱等。雖能作是事,而神力威德不大於人。然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能作是事。鬼趣亦爾,由法爾力,祭祀則到,餘趣不爾。
3)復次,有人長夜起如是欲,如是愛樂:我當娶婦,為兒娶婦,為孫娶婦,令生子孫,紹繼不絕。我命終已,若生鬼趣,彼念我故,當祭祀我。由彼長夜有此欲樂,是故祭祀則到非餘。
[大毘婆沙論]
何緣祭祀餓鬼則到非餘趣耶。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釋經故。如契經說:生聞婆羅門來詣佛所,白佛言:喬答摩!我有親里命過,欲施其食,彼為得我食不?世尊告言:此事不定。所以者何?諸有情類有五趣別。若汝親里生地獄中,食地獄食,以自存活,彼不能受汝食。生傍生趣、天趣、人趣,亦復如是。若汝親里生鬼趣中,則能受汝所施飲食。婆羅門言:若我親里不生鬼趣,所施飲食誰當受之。佛語彼言:餓鬼趣中,無汝親里,無有是處。乃至廣說。彼經雖作是說,而不說何緣祭祀餓鬼則到非餘。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參考]雜阿含1041經
有生聞梵志...白佛言:瞿曇!我有親族,極所愛念,忽然命終,我為彼故,信心布施,云何?世尊!彼得受不?佛告婆羅門:非一向得。若汝親族生地獄中者,得彼地獄眾生食以活其命,不得汝所信施飲食。若生畜生、餓鬼、人中者,得彼人中飲食,不得汝所施者。婆羅門!餓鬼趣中,有一處名為入處餓鬼,若汝親族生彼入處餓鬼中者,得汝施食。婆羅門白佛:若我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者,我信施誰應食之?佛告婆羅門:若汝所可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者,要有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中者得食之。婆羅門白佛:瞿曇!若我所為信施親族,不生入處餓鬼趣中,亦無更餘親族、知識生入處餓鬼趣者,此信施食誰當食之?佛告婆羅門:設使所為施親族、知識,不生入處餓鬼趣中,復無諸餘知識生餓鬼者,且信施而自得其福,彼施者所作信施,而彼施者不失達嚫。
7.2.問:彼婆羅門何故不問佛:何緣祭祀餓鬼則到非餘?
1)答:有二緣故,謂彼或是利根,或是鈍根。若是利根自能解了,不須問佛。若是鈍根不能生疑,故不問佛。
2)問:何故世尊不為彼說唯施餓鬼則到因緣?
答:亦二緣故,謂彼或是利根,或是鈍根。若是利根自能解了,不須佛說。若是鈍根非法器故,佛不為說。
7.3.解釋:何緣祭祀,餓鬼則到...彼趣法爾...則到非餘
[*引文]何緣祭祀餓鬼則到?非餘趣耶?答: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是故祭祀,則到非餘。
1)此中問意此趣為以下賤故到?為以高貴故到?設爾何失?若以下賤故到者,則祭祀地獄、傍生彼亦應到。若以高貴故到者,則祭祀人天彼亦應到。
2)此中答意不以下賤故到,亦不以高貴故到。
3)然由二緣,一由彼趣法爾故。二由業異熟故。
+於中先顯示彼趣法爾,謂彼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是故祭祀,則到非餘。
7.4.解釋: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命命鳥等...餘趣不爾
1)欲令此義得分明故,引世現喻。
[*引文]如鵝、雁、孔雀、鸚鵡、舍利、命命鳥等。雖如意自在、飛翔虛空,而神力威德,不大於人。然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能飛翔虛空。鬼趣亦爾,由法爾力,祭祀則到。餘趣不爾。
2)謂如傍生趣中,鵝、雁、孔雀等。由趣法爾力,能飛翔虛空久住。遊戲人離神足、呪術、藥草。欲住虛空,去地四指。經須臾頃,猶無能者。然彼神力威德不勝於人。餓鬼亦爾,由趣法爾力,祭祀則到非餘。
7.5.解釋:又,如一類那洛迦,能憶宿住,亦知他心...餘趣不爾
1)欲令前義重分明故,引第二喻。
[*引文]又如一類那落迦,能憶宿住,亦知他心。一類傍生、一類餓鬼,能憶宿住,亦知他心,及起烟焰,興雲致雨,作寒熱等。雖能作是事,而神力威德不大於人。然彼趣法爾,得如是處、事、生、我、分,能作是事。鬼趣亦爾,由法爾力,祭祀則到,餘趣不爾。
2)此中一類那落迦,能憶宿住者。
2.1)如契經說:地獄眾生作如是念:大德沙門、婆羅門等,觀欲將來,能作過患,是大怖畏。恒為我等說斷欲法,我等雖聞而不能斷。今因欲故,受大苦惱。又作是念:我等昔於淨行沙門、婆羅門等,作邪惡行。由彼為因,今受此苦。
2.2)問:彼於何時能作是念?答:於初生時,非中、後時。所以者何?彼初生時,未受苦痛,能作是念。若受苦痛,今生所受,尚不能憶。況先所受。
2.3)問:彼住何心,能作是念?善耶?染污耶?無覆無記耶?答:三種皆能。
2.4)問:何無覆無記?答:威儀路,非工巧處,彼無工巧事故。非異熟生,彼異熟心是五識故。
2.5)問:彼如是念,為在意地?為五識身?答:在意地,非五識身。五識中無此分別故。
2.5)問:彼如是念,為憶幾生?答:彼唯憶一生。謂所從沒來生此者。有說:能憶多生乃至五百。
3)亦知他心者,
謂地獄中有,生處得知,能知他心。然無事可顯。
3.1)問:彼於何時能知他心?答:唯初生時,所以者何?若受苦痛,心便悶亂故。
3.2)問:彼住何心知他心耶?答:住三性,心皆能知。
3.3)問:何無覆無記?答:威儀路,非工巧處。異熟生如前說。
3.4)問:為在意地?為五識身?答:在意地,非五識身。以五識身緣色法故。
4)一類傍生能憶宿住者,
如契經說:婆羅門告餉佉狗言:若是我父刀提耶者,可昇此座。彼便昇之。復語之言:若是我父刀提耶者,可食此飯。彼便食之。又復告言:若是我父刀提耶者,汝命終時所藏財寶,今可示我。彼便示之。
4.1)問:何時能憶宿住事耶?答:初、中、後時,並皆能憶。
4.2)問:住何心憶?答:住三性心。
4.3)問:何無覆無記?答: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皆能憶。
4.4)問:此在何識?答:在意地,非五識身。
4.5)問:能憶幾生?有說:唯能憶一生,謂所從沒來生此者。有說:能憶多生,乃至五百。
云何知然?傳說:有一女人置兒一處,有緣他行。須臾有狼,負其兒去。眾人捕逐,而語之言:汝今何緣負他兒去?狼言:此女五百生來常殺我子。我亦於其五百生中常殺其子。若彼能捨舊怨嫌心,我亦捨之。女言:已捨。狼觀此女,口雖言捨,而心不捨。即便斷其子命而去。
5)亦知他心者,謂傍生趣亦知他心。即如彼狼知女心事。
5.1)問:何時能知?答:三時皆知。
5.2)問:住何心知?答:住三性心。
5.3)問:何無覆無記?答: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皆能知。
5.4)問:此在何識?答:在意地,非五識。
6)一類餓鬼能憶宿住者,
如伽他說:我昔集資財,以法或非法,他今受富樂,我獨受貧苦。
6.1)問何時能憶?答:三時皆能。
6.2)問:住何心憶?答:住三性心。
6.3)問:何無覆無記?答:三種如前說。
6.4)問:此在何識?答:在意地,非五識身。
6.5)問:能憶幾生?答:乃至五百。
云何知然?傳聞:有一女人為鬼所執,羸困欲死。呪師語言:汝今何故惱他女人。鬼言:此女五百生來常害我命。我亦於其五百生中常害彼命。彼若能捨舊怨嫌心,我亦捨之。女言:已捨。鬼觀此女,口雖言捨,而心不捨。便害而去。
7)亦知他心者,即如彼鬼知女心事。
7.1)問:何時能知?答:三時皆能。
7.2)問:住何心知?答:住三性心。
7.3)問:何無覆無記?答:三種如前說。
7.4)問:此在何識?答:在意地,非五識。
8)及起烟焰,興雲致雨,作寒熱等者。
此唯傍生趣能,非餘趣。傍生趣中唯龍能,非餘類。
8.1)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說:有天能興雲,有天能降雨,有天作寒熱,有天起風雷。
答:應知彼經說龍為天。如餘經說:佛告阿難:汝看天雨為不雨耶?彼亦於龍以天聲說。
8.2)問:起烟焰等為多龍作?為一龍耶?答:一龍亦能。
8.3)問:若爾,何故經作是說:有天能興雲,有天能致雨,乃至廣說?
答:隨別所樂,故作是說。謂或有龍,唯樂興雲。或復有龍,唯樂致雨。餘亦如是。
8.4)此中烟焰雲雨等事,是龍加行所引發故。唯是彼龍近士用果。若從龍宮所流出水,非彼加行所引發故。是一切有情共增上果。
9)如地獄等,由趣法爾力,雖有如上所說事。而神力威德不大於人。鬼趣亦爾,由趣法爾力。祭祀則到非餘。
10)復有說者:五趣皆有法爾勝事。
+謂地獄趣,異熟色等斷已還續。餘趣不爾。
+傍生趣中,有能飛空興雲雨等。
+餓鬼趣中,祭祀則到。
+人趣能受善戒、惡戒,修勝品善,勇猛強記、智力深遠。
+天趣中,欲天隨其所須,應念則至。色、無色天有勝生、勝定。
11)復有說者:諸方亦有法爾勝事。
+謂支那國,雖奴僕等皆衣繒絹。餘方貴勝所不能得。
+印度等國,乃至貧賤皆衣[疊*毛]衣。餘方貴人亦不能得。
+迦濕彌羅國中,秋時牛頸繫欝金花鬘。餘方勝人所不能得。
+北方貧人飲葡萄酒。餘方富者亦不能得。如諸方有法爾勝事。餓鬼亦爾,祭祀則到。
12)有說:諸趣法爾有異。
+謂四趣中,一一皆有生處得智。唯人趣無,三惡趣有。如前廣說。
13)天趣有能憶宿住者。如伽他說:我施誓多林,蒙大法王住,賢聖僧受用,故我心歡喜。
14)彼亦知他心,而無現事可說。何時憶知等?如傍生、鬼,隨應廣說。
7.6.問:此生處得智為憶、知幾趣?
1)有說:各唯自憶、知。
2)有說:地獄唯憶知地獄。傍生憶知二趣。餓鬼憶知三趣。天憶知五趣。
3)問:若傍生不知天者,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善住龍王等知帝釋心念乃至廣說?
答:此是比知,非現知故,無相違過。
4)如是說者,此事不定。如狼及鬼,憶、知人故。
5)問:何故人趣無此智耶?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6)復次,人趣有瞻相智、覩言相智、本性念生智、妙願智等,覆蔽彼故。如生處得智,餘趣皆有,唯人趣無。如是祭祀,唯鬼趣到,餘趣不爾。
7.7)解釋:復次,有人長夜起如是欲...祭祀則到非餘。
1)如是已顯示由趣法爾力,祭祀餓鬼則到非餘。今當顯示,由業異熟。
[*引文]復次,有人長夜起如是欲,如是愛樂:我當娶婦,為兒娶婦,為孫娶婦,令生子孫,紹繼不絕。我命終已,若生鬼趣。彼念我故,當祭祀我。由彼長夜有此欲樂。是故祭祀則到非餘。
2)謂彼由起如是欲樂,引發諸業,生鬼趣中。是故祭祀則到非餘。
3)如諸聚落、城邑中人,或為子孫不斷絕故。或為財產轉增盛故。或為富名久流傳故。以法、非法,集諸財寶、牛羊等物。於己親屬尚不欲與,況施他人。彼由慳貪纏縛心故,捨人同分,生鬼趣中。於自舍宅、水竇、廁溷、不淨處住。彼有親屬追戀生苦,作是念言:彼集財產自不受用,亦不施人,今生何所?遂集親里,請諸沙門、婆羅門等,設大施會。願此資彼,捨苦受樂。爾時餓鬼於自住處,見如是事。於自親里,生眷屬想。於其財物,生己有想。即時歡喜。於福田所,生信敬心。於其所作,起隨喜心,便離重苦。由此因緣祭祀則到。
4)問:若爾何故不名他作業他受果耶?
4.1)答:不爾。彼於爾時,由生敬信、隨喜心故,見施功德、慳貪過失。由此增長捨相應思,成順現受業,得現法果故。
4.2)尊者世友說曰:今所受果是先業所引,先業有障,以今業除之故,無他作業他受果失。
+謂彼餓鬼先世已造感飲食業,但由慳貪障蔽心故。於所飲食,起倒想見,不得受用。
+然彼餓鬼有二種,一樂淨。二樂不淨。彼樂淨者,以慳貪故,河見非河,水見為血。所有飲食見為不淨。樂不淨者,河見乾枯,水見無水,滿飲食器悉見為空。
+若彼親里為設施會,彼便信敬,起隨喜心。見施功德、慳貪過失。捨相應思得增長故,除想見倒。彼樂淨者,見河是河,見水澄清。於諸飲食,皆見淨妙。樂不淨者,見河盈溢,見水是水。見飲食器悉皆盈滿。故彼親里祭祀則到。
4.3)有作是說:彼先世亦有感飲食業,但由慳貪所覆蔽故,今時感得怯劣身心。諸飲食處必有大力鬼神守護,彼怯劣故不能得往。設復得往,亦不敢食。若彼親里為設施會,廣說乃至捨相應思得增長故,令彼身心轉得強勝,由此能至有飲食處,食其飲食。由此因緣祭祀則到。是故無有他作業他受果失。
4.4)大德說曰:彼先雖造感飲食業,以微劣故,未能與果。若彼親里為設施會。廣說乃至捨相應思得增長故,先所作業便能與果。故彼親里祭祀則到。由此無有他作業他受果失。
5)問:捨相應思得增長已,為但感資具?為亦感得勝身心耶?
答:二種俱得。勝身心者,捨劣色、香、味、觸,得勝色、香、味、觸。捨無威德,得有威德。感資具者,謂得飲食、衣服、園林、宅舍等事。
6)問:若生餘趣,親里為其修福業者,彼亦得不?
答:若彼亦能生於信敬、隨喜之心,令捨俱思得增長者,亦得其福。
7)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從多分說,謂餓鬼中多有是事。餘趣不爾故。
+有說:鬼趣多有如是業故。謂造此業者,多生鬼趣故。
+有說:鬼趣於人常希求故。
+有說:鬼趣飢渴所逼,於一切處常有希望。是故偏說。此中應辨五趣義。如定蘊當廣分別。
8.[發智論]當言:一眼見色?二眼見色耶?
1)答:應言:二眼見色。所以者何?若合一眼起不淨識,開二眼時起淨識故。
2)設合一眼起如是識,開二眼時亦起此識,則不應言:二眼見色。
3)然合一眼起不淨識,開二眼時便起淨識,是故應言:二眼見色。
4)如合,覆、損、破、壞,亦爾。
5)如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亦爾。
[大毘婆沙論]
當言一眼見色。二眼見色耶。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眼識見色,如尊者法救。
2)或復有執:眼識相應慧見色,如尊者妙音。
3)或復有執:和合見色,如譬喻者。
4)或復有執:一眼見色,如犢子部。
5)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示己宗,二眼見色,故作斯論。
+所以者何?若眼識見色者,識應有見相。然識無見相,故不應理。
+若眼識相應慧見色者,耳識相應慧亦應聞聲。然慧無聞相,故不應理。
+若和合見色者,應一切時見色。以無時不和合故,亦不應理。
+若一眼見色,非二眼者。身諸分亦應不俱時覺觸。如身根兩臂相去雖遠,而得俱時覺觸,生一身識。兩眼亦爾,相去雖遠。何妨俱時見色生一眼識。
6)問:若眼見色者,餘識俱時何故不見?又無識時,亦應見色?
答:眼有二種,一者識合。二者識空。識合者能見。識空者不能見。故無有失。
7)復次,所以作此論者,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諸有情兩眼相去,或半麻一麻半。麥一麥半。指一指半。搩手一搩手半。弓一弓半。俱盧舍一俱盧舍半。踰繕那一踰繕那。或復乃至百踰繕那。如大海中有大身眾生。或長百踰繕那。乃至或長二千一百踰繕那。如曷邏呼、阿素洛王身量極大。又如天趣色究竟身。一萬六千踰繕那量。此等二眼相去甚遠。
8)或有生疑,云何眼識依之而轉?為二眼識俱時各依一眼生耶?為一眼識依一眼生已,復依第二眼轉耶?為一眼識分為二分,於二眼處各半生耶?為一眼識,如橫一物通二眼耶?
+若二眼識俱時各依一眼生者,應一有情二心俱轉,此不應理。
+若一眼識依一眼生已,復依第二眼轉者,則應一法二剎那住,然無是事。
+若一眼識分為二分,於二眼處各半生者,則應一法體有二分。然一切法體無細分。
+若一眼識如橫一物通二眼者,則應一識亦是眼識亦是身識。二眼中間依身根故。然五識身所依各異,所緣各異。不應一識二依、二緣。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雖無有二眼識俱,乃至無一識橫通二眼。然其非不依於二眼一眼識生。二眼雖隔百踰繕那,亦無有過。如是理趣微細、甚深、難可覺了。今欲顯斯甚深理趣,故作斯論。
8.2.解釋:當言:一眼見色?二眼見色耶?答:應言:二眼見色
[*引文]當言:一眼見色?二眼見色耶?答:應言二眼見色。
問:云何二眼相去甚遠,一識依之令俱見色?
+答:俱是眼識所依根故。
設有百眼一一相去百踰繕那,亦可依之生於一識,令俱時見。如迦遮器有百小輪。一面對之,百面像現。如是一識依多眼生,令俱時見,其義亦爾。
+應知此中眼見色者,遮法救等三種異執。
+二眼見者,遮犢子部,一眼見色。
8.3.解釋:所以者何?...是故應言:二眼見色
[*引文]所以者何?若合一眼起不淨識,開二眼時起淨識故。設合一眼起如是識,開二眼時亦起此識。則不應言二眼見色。然合一眼起不淨識,開二眼時便起淨識。是故應言二眼見色。
+非但立宗,義即成立。故復問答,顯示此因。
1)起淨識者,謂於多境明白顯了。與此相違,名不淨識。
2)[*引文]如合,覆、損、破、壞,亦爾。
+覆謂以手、以衣、以葉、以餘物覆。
+損謂垢、烟、塵等所損。
+破謂諸膜、諸瞖所破。
+壞謂枯爛、挑出、自脫、虫食等壞。覆等如合起不淨識。與此相違便起淨識。
3)此隨所依,說淨、不淨,依世俗理。若依勝義。善識名淨,染名不淨。
4)由此對眼應作四句。
+有眼淨識不淨。謂依具眼起染眼識。
+有識淨眼不淨。謂依不具眼起善眼識。
+有眼識俱淨。謂依具眼起善眼識。
+有眼識俱不淨。謂依不具眼起染眼識。
5)[*引文]如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亦爾。
+俱有二處,與眼同故。
8.4.問:何故眼、耳、鼻各有二處,而舌、身唯有一耶?
1)答:諸色根處為莊嚴身。
+若有二舌是鄙陋事,世便嗤笑。云何此人而有二舌,如似毒蛇?
+若有二身亦是鄙陋,世所嗤笑。云何一人而有二身,如兩指並?
2)問:眼、耳、鼻處,何故唯二不增不減?
+脇尊者言:一切生疑,故不應責。謂若增減,亦復生疑。云何此三各唯爾所。然各二處不違法性。
+有說:根處為莊嚴身。若減若增,身便醜陋。
+有說:色根為生淨識。若當三識,依二處生,則明不亂。增便識亂,減則不明。
+有說:色根為取自境,各唯有二。取境事足,減則不明,增便無用。
3)問:何故二眼、二耳、二鼻,合立一界、一處、一根?
答:作用一故。
謂雖有二處,而共發一識,共取一境。如身眾分處所雖多,作用同故。但立一界、一處、一根,此亦如是。
8.5.眼
8.5.1.眼有二種,謂長養、異熟生,無別等流,不可得故。
1)問:頗唯有長養眼,無異熟生。或唯有異熟生眼,無長養耶?
+答:無異熟生眼,離長養眼。如人重人,如牆重牆。長養防護異熟亦爾。
+然有長養眼離異熟生眼,如從無眼得天眼者。
2)問:為長養眼見色多?為異熟生耶?
答:長養眼見色多,非異熟生,以天眼根是長養故。
3)然約時分,二眼勝劣,應作四句。
+有長養眼勝,非異熟生,如幼年時,爾時異熟相續小故。
+有異熟生眼勝,非長養眼,如老病時,爾時長養相續小故。
+有二眼俱勝,如盛年時。
+有二眼俱不勝,謂除前位。
4)約有情相續,二眼勝劣,亦應作四句。
+有長養眼勝,非異熟生。如有富貴者,異熟生眼劣,資緣多故,長養眼勝。
+有異熟生眼勝,非長養眼。如有貧賤者,異熟生眼勝,乏資緣故,長養眼劣。
+有二眼俱勝。如有富貴者,異熟生眼勝,資緣多故,長養亦勝。
+有二眼俱不勝。如有貧賤者,異熟生眼劣,乏資緣故,長養亦劣。
5)又長養眼有二種,謂善法所長養、不善法所長養。
問:為善法所長養眼見色勝?為不善法所長養眼勝耶?
答:善法所長養眼見色勝,如修得天眼,是善法所長養故。
6)異熟生眼亦有二種,謂善業異熟、不善業異熟。
問:為善業異熟眼見色勝?為不善業異熟眼見色勝耶?
答:善業異熟眼見色勝,如菩薩、轉輪王等眼,是善業異熟故。
+若約相續,或有不善業異熟眼見色勝,非善業異熟眼,如龍王等眼見色勝人。
+如眼,耳、鼻、舌、身亦爾。
+意有三種,謂異熟生、等流、剎那。剎那者,謂苦法智忍相應。
+色有三種,謂異熟生、長養、等流。
+如色,香、味、觸亦爾。
+聲有二種,謂長養、等流。無異熟生,有間斷故。
+法有四種,謂異熟生、等流、剎那及實事。實事者,謂諸無為。
8.5.2.問:眼根極微云何而住?為傍布住?為前後住耶?設爾何失?
若傍布住者,云何風吹不散。若前後住者,云何前不障後耶?
1)有作是說:黑瞳子上傍布而住,對外色境,如胡荽花。或如滿器,水上散麨。問:若爾,何緣風吹不散?答:淨色覆持,故吹不散。
2)有餘師說:黑瞳子中,前後而住。問:若爾,何故前不障後?答:體清淨故,不相障礙。
2.1)謂如是類所造淨色,雖多積集,而不相障。如秋池水以澄淨故,細針墮中而亦可見。
2.2)耳根極微住耳孔中。
2.3)鼻根極微住鼻孔中。如是三根遶頭而住,如冠花鬘。
2.4)舌根極微住在舌上,猶如半月。然於其中如毛端量無有舌根。
2.5)身根極微隨身內外次第而住。
3)復有餘師:以喻顯示諸根極微次第住相。
3.1)眼根極微黑瞳子上,如藥杵頭。
3.2)耳根極微住耳孔中,猶如燈器。
3.3)鼻根極微住鼻孔中,猶如人爪。
3.4)舌根極微住在舌上,猶如剃刀。
3.5)身根極微隨身而住,猶如戟矟。
3.6)女根極微住女形中,猶如鼓[壴*桑]。
3.7)男根極微住男形上,猶如指環。
4)佛於經中,亦以此喻說諸根相。
4.1)眼根極微。有時一切是同分。有時一切是彼同分。有時一分是同分,一分是彼同分。
4.2)如眼根極微,耳、鼻、舌根極微亦爾。
4.3)身根極微。有時一切是彼同分。有時一分是同分,一分是彼同分。必無一切是同分時。
問:若舉身入冷水池中,或鑊湯中,若在地獄,山所磑磨,身如爛葉。或十三種猛焰纏身,爾時豈非一切同分?答:爾時,亦有彼同分者。假使一切身根極微,皆生身識,身便散壞。以五識身皆依積聚,緣積聚故。
8.5.3)問:眼等六根幾能取至境?幾能取不至境耶?
1)答:至有二種,一為境至、二無間至。
若依為境至說,則六根皆取至境。
若依無間至說,則三取至境,謂鼻、舌、身。三取不至境,謂眼、耳、意。
2)問:若爾,何故耳聞近聲,如耳門邊聲。而眼不見近色,如藥杵頭色耶?
+尊者世友說曰:雖俱取不至境,而根法爾,有能取近境,有不能取近境。故不應難。
+有說:若聲逼近耳根,如藥杵頭近眼根者,亦不能聞。耳門邊聲,去耳尚遠,故得聞之。以耳根極微在耳孔中故。
+大德說曰:眼因明故,能見色。色若逼近,則礙於明,故不能見。耳因空故,能聞聲。聲雖逼近,而不礙空,故能聞之。由此而說眼因明增,故見色。耳因空增,故聞聲。鼻因風增,故嗅香。舌因水增,故甞味。身因地增,故覺觸。意因作意增,故能了法。
3)問:何故三根能取至境?三根不能取至境耶?
+答:以眼識依自界,緣自界、他界。耳識亦爾。意識,依自界、他界,緣自界、他界。餘三識,依自界,緣自界故。
+復次,眼識依同分,緣同分、彼同分。耳識亦爾。餘四識依同分,緣同分。此依現在識說。
+復次,眼識依自地、他地,緣自地、他地。耳、身、意識亦爾。餘二識依自地,緣自地。
+復次,眼識依無記,緣三種。耳識亦爾。意識依三種,緣三種。餘三識依無記,緣無記。
+復次,眼識依近,緣近遠。耳識亦爾。意識依近遠,緣近遠。餘三識依近緣近。所以者何?乃至三根未與境無間而住,三識必不得生故。
+復次,眼識或依小而緣大,如見大山。或依大而緣小,如見毛端。或依緣等,如見葡萄菓。耳識亦爾。意識所依雖不可施設大小,而所緣或小或大。餘三識所依緣等隨依爾所鼻、舌、身極微,即緣爾所香、味、觸極微故。
+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業,緣業、非業。餘三識依非業,緣非業。
+復次,眼、耳、意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妙行、惡行及俱非。餘三識依非妙行惡行,緣非妙行惡行。如妙行、惡行,善戒、惡戒,律儀、不律儀,表、非表亦爾。
4)問:頗有一極微為所依,一極微為所緣,生眼等五識不?
答:無。所以者何?眼等五識依積聚,緣積聚。依有對,緣有對。依和合,緣和合故。
5)問:若爾所法俱生,即爾所法俱滅,剎那後必不住。如何可言鼻嗅香,舌甞味,身覺觸耶?
答:若緣彼法,鼻、舌、身識生,即說彼法是鼻、舌、身識所了別。即說名為鼻、舌、身根所嗅、甞、覺,故無有失。
6)問:眼等五根處,有筋、骨、血、肉耶?
答:無。以諸色根是清淨大種所造故。而經說色根處有筋骨血肉者,是根中間色、香、味、觸,近根處故說名為有。而實根處,無筋骨等。
8.6.色處
1)色處有二十種,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烟、塵、霧、影、光、明、闇。
2)有說:色處有二十一,謂前二十及空一顯色。
+如是諸色,或有顯故可知,非形故。謂青、黃、赤、白、影、光、明、闇及空一顯色。
+或有形故可知,非顯故,謂身表業。
+或有顯形故可知,謂餘十二種色。
+若非顯形故可知者,無也。
3)問:為緣一色生於眼識?為緣多色生眼識耶?
若緣一色生眼識者,此云何通?如說:眼識緣五色縷。若緣多色生眼識者,則一眼識有多了性。了性多故,應有多體。一法多體與理相違。
+有說:但緣一色生於眼識。問:此云何通?如說:眼識緣五色縷。答:多色和合共生一色。見一色時,言見多色。
+尊者世友說曰:非一眼識頓取多色,生速疾故,非俱謂俱,是增上慢。如旋火輪,非輪謂輪,是增上慢。
+有說:亦緣多色生一眼識。問:應一眼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答:若別分別,則緣一色,生一眼識。若不別分別,則緣多色生一眼識。
+大德說曰:若不明了取色差別,則緣多色亦生一識。如觀樹林,總取葉等。
4)問:為有一青極微不?答:有。但非眼識所取。若一極微非青者,眾微聚集亦應非青。黃等亦爾。
5)問:為有長等形極微不?答:有。但非眼識所取。若一極微非長等形者。眾微聚集亦應非長等形。
6)復次,有色極細故不見,非非境故。如減七微色處。
+有色非境故不見,非極細故。如除色處餘積集色
+有色極細故不見,亦非境故。如除色處,餘極微色。
+有色非極細故不見,亦非非境故。如藥杵頭逼眼瞳子。
7)復次,有色極遠故不見,非非境故。如四大王眾天等,住自宮時,彼雖是人眼境,而遠故不見。+有色非境故不見,非極遠故。如梵眾天等來至人間,雖近不見。
+有色極遠故不見,亦非境故。如梵眾天等住自宮時,人眼不見。
+有色非極遠故不見,亦非非境故。如藥杵頭逼眼瞳子。
8)尊者世友說曰:由四緣故,雖有色而不見。
一極近故。如逼瞳子藥杵頭色。
二極遠故。如住此間波吒梨色。
三極細故。如減七微色。
四有障故。如壁外等色。
9)數論者說:由八緣故,雖有色而不見。謂極遠故、極近故、根壞故、意亂故、極細故、有障故、被勝映奪故、相似所亂故。
8.7.聲處
+聲處有八種,謂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此各有二,謂有情名聲。非有情名聲。此復各有可意、不可意別,故成八種。
+有作是說: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各有可意、不可意別。有情數大種因聲、非有情數大種因聲,亦各有可意、不可意別,故成八種。
問:為緣一聲生於耳識?為緣多聲生耳識耶?若緣一聲生耳識者,云何一時聞五樂聲及一時聞多人誦聲。若聞多聲生耳識者,則一耳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
1)有說:但緣一聲生於耳識。問:云何一時聞於五樂及多人誦聲?答:多聲和合共生一聲。聞一聲時言聞多聲。
+尊者世友說曰:非一耳識頓取多聲,生速疾故,非俱謂俱。乃至廣說。
2)有說:亦緣多聲生一耳識。問:應一耳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答:若別分別,則緣一聲,生一耳識。若不別分別,則緣多聲,生一耳識。
+大德說曰:若不明了取聲差別,則緣多聲亦生一識。如聞軍眾喧雜之聲。
8.8.香處
香處有四種。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不平等香。
問:為緣一香,生於鼻識?為緣多香生鼻識耶?若緣一香生鼻識者,云何一時嗅百和香?若緣多香生鼻識者,則一鼻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
1)有說:但緣一香生於鼻識。問:云何一時嗅百和香?答:多香和合共生一香。嗅一香時言嗅多香。
+尊者世友所說如前。
2)有說:亦緣多香生一鼻識。問:應一鼻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
答:若別分別,則緣一香生一鼻識。若不別分別,則緣多香生一鼻識。
+大德所說如前。應知。
8.9.味處
味處有六種。謂甘、酢、醎、辛、苦、淡。
問:為緣一味生於舌識?為緣多味生舌識耶?若緣一味生舌識者,云何一時甞百味丸?若緣多味生舌識者,則一舌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
1)有說:但緣一味生於舌識。問:云何一時甞百味丸?答:多味和合共生一味。甞一味時言甞多味。
+尊者世友所說如前。
2)有說:亦緣多味生一舌識。問:應一舌識有多了性乃至廣說。
答:若別分別,則緣一味生一舌識。若不別分別,則緣多味生一舌識。
+大德所說如前。應知。
3)問:若甞味時,為舌識先起?為身識耶?
答:隨彼境增,彼識先起。若二境等,舌識先生,以諸有情貪味增故。
8.10.觸處
觸處有十一種。謂四大種、滑性、澁性、輕性、重性、冷性、飢性、渴性。
1)問:為緣一觸生於身識?為緣多觸生身識耶?
+有說:但緣一觸生於身識,謂或緣堅性,乃至或緣渴性。
+有說:乃至有緣五觸生一身識,謂滑性及四大種,乃至渴性及四大種。
+有說:乃至有緣十一種觸生一身識。如乃至有緣二十種色生一眼識。
2)問:云何身識緣共相境?以五識身,緣自相故。答:自相有二種。一事自相。二處自相。若依事自相說者,五識身亦緣共相。若依處自相說,則五識唯緣自相故不相違。
3)問:於嗅甞覺香味觸時,為嗅甞覺執受香等?為嗅甞覺非執受香等耶?若嗅甞覺執受香等者,
云何名受用施主所施?又應一切時有嗅甞覺。若嗅甞覺非執受香等者,外香味觸於內香味觸,都無有因。云何受用。
+有說:嗅甞覺執受香味觸。問:云何名受用施主所施?又應一切時有嗅甞覺。答:外香味觸於內香味觸,是覺發因,故無有失。
+有說:嗅甞覺非執受香味觸。問:外香味觸於內香味觸,都無有因。云何受用?答:如聲故無失。
+有說:於執受非執受香味觸俱嗅甞覺然不一時。
4)問:內香味觸既無增減。云何嗅甞覺耶?答:由外緣故亦有增減。
8.11.法處
法處有七種。謂前四蘊及三無為。於色蘊中,取無表色。三無為者,謂虛空、擇滅、非擇滅。
1)問:為緣一法生意識?為緣多法生意識耶?答:緣一緣多,俱生意識。又所緣法非唯七種,即前七種,及諸餘法皆能頓緣。唯除自性、相應、俱有。
2)問:曾聞菩薩六根猛利。云何於境知猛利耶?
+答:菩薩宮邊有無滅舍,彼於舍內,然五百燈。菩薩爾時住自宮內,不見燈焰,但見其光。即知彼燈數有五百。於中若有一燈涅槃,即記之言一燈已滅,是名菩薩眼根猛利。
+無滅舍中有五百妓一時奏樂。菩薩爾時不見彼妓但聞樂聲。即知其中作五百樂。若一絃斷或一睡眠。即記之言今減爾所,是名菩薩耳根猛利。
+菩薩宮內燒百和香。菩薩嗅之知有百種。彼合香者欲試菩薩。於百種中或增或減。菩薩嗅已即記之言。此於先香增減爾所。是名菩薩鼻根猛利。
+菩薩食時侍者常以百味丸進。菩薩甞之即知其中百味具足。時造食者欲試菩薩。於百味中或增或減。菩薩甞已即知其中增減爾所。是名菩薩舌根猛利菩薩。
+浴時侍者即以洗浴衣進。菩薩觸之即知織者。或進衣者有如是病。是名菩薩身根猛利。
+菩薩善知諸法自相及與共相,而無罣礙,是名菩薩意根猛利。
9.[發智論]諸過去,彼一切不現耶?答:應作四句。
1)有過去,非不現。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從林離林來,樂出離諸欲,如金出山頂。
2)有不現,非過去。謂如有一或以神通,或以呪術,或以藥物,或以如是生處得智,有所隱沒,令不顯現。
3)有過去,亦不現。謂所有行,已起、等起,已生、等生,已轉、現轉,已集、已現,已過去,已盡滅,已離變。是,過去、過去分、過去世攝。
4)有非過去,亦非不現。謂除前相。
9.2.諸過去,彼一切盡耶?答:應作四句。
1)有過去,非盡。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2)有盡,非過去。謂如佛言:此聖弟子已盡地獄,已盡傍生,已盡餓鬼,已盡所有嶮惡趣坑。
3)有過去,亦盡。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4)有非過去,亦非盡。謂除前相。
9.3.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1)有結過去,非盡。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
2)有結盡,非過去。謂結未來,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3)有結過去,亦盡。謂結過去,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4)有結非過去,亦非盡。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9.4.諸過去,彼一切滅耶?答:應作四句。
1)有過去,非滅。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2)有滅,非過去。謂依世俗,小街、小舍、小器、小眼,言是滅街乃至滅眼。
3)有過去,亦滅。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4)有非過去,亦非滅。謂除前相。
9.5.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1)有結過去,非滅。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
2)有結滅,非過去。謂結未來,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3)有結過去,亦滅。謂結過去,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4)有結非過去,亦非滅。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大毘婆沙論]
諸過去彼一切不現耶。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或有說:過去、未來,無實體性。現在雖有,而是無為。
+欲止彼意,顯去、來有,現是有為,故作斯論。
9.2.解釋:諸過去,彼一切不現耶...謂除前相
[*引文]諸過去彼一切不現耶?答:應作四句。
+過去有二種,一世過去、二瑜伽過去。不現亦有二種,一世不現、二覆障不現。
+此中,俱依二種作論。過去、不現,互有廣狹,故作四句。
9.2.1.解釋:有過去,非不現...如金出山頂
[*引文]有過去,非不現。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從林離林來,樂出離諸欲,如金出山頂。
1)鄔陀夷經是此根本。如說:世尊住室羅筏鹿母堂中。於日後分,從靜定出,將鄔陀夷,往東池所。著襯身衣,入池洗浴。時彼尊者為佛揩身。然鄔陀夷於佛昔日為菩薩時,常隨供侍。今見佛身光明赫弈,勝菩薩時,歡喜敬愛。合掌白佛:我今欲以龍喻之頌,讚歎世尊,唯願聽許。佛言:欲說隨意說之。時鄔陀夷便說此頌。
2)一切結過去者,謂佛解脫一切煩惱。
3)從林離林來者,林謂居家。世尊從家,捨於家法,趣非家來。
3)樂出離諸欲者,欲有二種,一煩惱欲、二眾具欲。佛於此二,身心不染,故名出離樂。謂於中愛樂而住。
4)如金出山頂者,曰名為金山頂,即是日所出處。如日初出山頂之時,光明遍照。佛從煩惱、隨煩惱出,亦復如是。
+有說:山頂者是山頂雲。如日從雲出時,光明遍照。佛亦如是。
+有說:山頂者是山頂黑砂。金謂金砂。猶如金砂從黑砂出,光明照耀。佛亦如是,從煩惱出,力、無畏等,光明照耀。
5)是謂過去,非不現。過去者,是第二過去。非不現者,非二種不現。佛身現在,而顯現故。
9.2.2.解釋:有不現,非過去...令不顯現
[*引文]有不現,非過去。謂如有一,或以神通,或以呪術,或以藥物,或以如是生處得智,有所隱沒,令不顯現。
1)或以神通者,謂神通力令不顯現。如契經說:梵王白佛:我欲隱身。佛言:可爾。時彼大梵隱入地中。佛便指之,彼豈非汝。梵王念言:此由近故。即渡大海,入妙高山,腹中而住。世尊復指汝住此耶?梵又念言:此由麁故。即便化作極微細身,入佛白毫宛轉中住。佛既知已,舒毫現之。時大梵王極懷愧恥。佛便告曰:吾當隱身,盡汝所能試知吾不?梵王敬諾。時佛即入如是等持,放大光明,遍梵宮處。亦令梵世聞大音聲,諸梵、梵王莫知佛處。
問:佛住何處令彼不知?
+有說:梵王髻中而住。
+有說:化作極微妙身。
+有說:化身令不顯現。
+有說:化作障色障之。
+有說:靜慮、靜慮境界。佛、佛境界皆不思議。故不可知佛身所在。
+又如尊者大目乾連,入如是等持,即於坐所而自隱蔽,令提婆達多對目不見,如是等類。
2)或以呪術者,謂呪術力令不顯現。如諸仙人所結呪術,有受持者,隨所隱沒,能令不現。
3)或以藥物者,謂藥物力令不顯現。如有藥物具大神用,若有執持,隨所隱沒,亦令不現。如畢舍遮宮畔荼等。
4)或以如是生處得智者,謂彼智力令所隱沒,不復顯現。
+此中有說:地獄雖有生處得智,而不能令身不顯現。彼若能者,終不須臾,住彼受苦。
+有作是說:彼雖不能於獄卒邊,令身不現。而能於餘令身不現。
+傍生、餓鬼、天,亦有此生處得智,令身不現。唯人趣無。
5)問:此神通等四種力中,誰能於誰令不顯現?答:神通能於一切不現,以最勝故。
6)問:誰神通於誰能令不現?
+答:佛於一切能令不現。
+獨覺除佛,於餘一切,能令不現。
+舍利子除佛、獨覺,於餘不現。
+目乾連除佛、獨覺及舍利子,於餘不現。
+乃至鈍根者除利根者,於餘不現。
7)呪術除神通,於餘能不現。
問:何呪術於何能令不現?答:有圓滿呪術,有不圓滿呪術。有殊勝呪術,有不殊勝呪術。
+圓滿、殊勝者,於一切皆能不現。
+不圓滿、不殊勝者,除圓滿殊勝,於餘不現。
8)藥物除神通、呪術,於餘能不現。
所以者何?由呪術力,能致藥物。非藥物力,能致呪術故。
+問:何藥於何能令不現?答:勝藥於劣,能令不現。
9)生處得智除前三種,於餘不現,以最劣故。問:此誰於誰能令不現?
+有說:地獄唯於地獄能令不現。乃至天唯於天能令不現。
+有說:地獄唯於地獄能令不現。傍生於二。餓鬼於三。天於五趣,能令不現。
+如是說者,地獄能於五趣不現。乃至天亦能於五趣不現。
10)是謂不現,非過去。不現者,是第二不現。非過去者,非二種過去。以所隱沒,住現在故。
9.2.3)有過去,亦不現...過去世攝
[*引文]有過去,亦不現。謂所有行,已起、等起。已生、等生,已轉、現轉。已集、已現、已過去。已盡滅、已離變。是過去、過去分、過去世攝。
+如是諸句皆共顯示過去諸行。過去者,是世過去。不現者,是世不現。
9.2.4)有非過去,亦非不現...謂除前相
[*引文]有非過去,亦非不現。謂除前相。
+此中相聲於所名轉。謂若法是前三句名所顯者,皆悉除之。餘未顯者作第四句。
+此復云何?謂除一切過去世法、現在佛身及所隱沒,取餘現在、一切未來及無為法。
+問:如後盡滅,亦約結斷,而作四句。何故此中不約結斷,作四句耶?
+答:有處說結斷名盡、名滅。無處說結斷名不現故。
9.3.解釋:諸過去,彼一切盡耶...謂除前相
[*引文]諸過去彼一切盡耶?答:應作四句。
+過去有二種,如前說。盡亦有二種,如過去說。
+此中俱依二種作論。過去與盡,互有廣狹,故作四句。
9.3.1.解釋:有過去,非盡...乃至廣說
[*引文]有過去,非盡。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過去者是第二過去。非盡者,非初盡。佛身現在已斷盡故。
9.3.2.解釋:有盡,非過去...已盡所有嶮惡趣坑
[*引文]有盡,非過去。謂如佛言:此聖弟子已盡地獄,已盡傍生,已盡餓鬼,已盡所有險惡趣坑。
1)問:此中已盡地獄者,顯聖弟子已盡地獄。已盡傍生者,顯此已盡傍生。已盡餓鬼者,顯此已盡餓鬼。已盡所有險惡趣坑者,顯此更何所盡耶?
1.1)答:即顯上三然前廣後略,前別後總,前漸後頓。前分別,後不分別。
1.2)有說:已盡地獄、傍生、餓鬼者。顯此已盡三惡趣自性。已盡所有險惡趣坑者,顯此已盡彼中有。
1.3)有說:已盡地獄等者,顯已盡地獄等。已盡所有險惡趣坑者,顯已盡人中,扇[打-丁+虎]、半擇迦、無形、二形。彼是人中,險惡趣坑故。
1.4)有說:前顯已盡地獄、傍生、餓鬼。後顯已盡,住不律儀,彼當墮險惡趣坑故。
1.5)有說:前顯已盡地獄、傍生、餓鬼。後顯已盡造五無間業,彼無間生墮地獄故。
1.6)有說:前顯已盡地獄、傍生、餓鬼。後顯已盡斷善根者,以斷善者如險惡趣坑故。若不續善根死,必墮地獄故。
1.7)有說:前顯已盡地獄等果。後顯已盡地獄等因。如契經說:汝等苾芻,若見行身、語、意惡行者,應知已見地獄或餘惡趣。
1.8)有說:前顯已盡地獄、傍生、餓鬼。
+後復言已盡所有險者,重顯已盡地獄,以地獄中無善果故。
+惡趣者,重顯已盡餓鬼,彼常貧窮,乏資緣故。
+坑者,重顯已盡傍生,身心墮彼,難可出故。有成劫時生,彼壞劫時,方命終故。
1.9)有說:前顯已盡地獄、傍生、餓鬼。後復言已盡所有險惡趣坑者,皆重顯已盡三惡趣果。謂三惡趣皆是極險、眾惡所趣,所墮坑故。
2)問:今地獄中猶有種種鑊湯、爐炭及獄卒等無量苦具,如何言盡耶?
答:不往、不生,故說為盡。謂聖弟子不復往彼處,不復生彼蘊界處故,此已得彼非擇滅故。
3)問:亦有異生得地獄等非擇滅者,何故但說聖弟子耶?
答:諸聖弟子皆已盡故。異生品中有未盡者,是故不說。
4)問:諸聖弟子亦盡人天,何故但言盡地獄等?
答:此中但說一切盡者,諸聖弟子於人天趣有未盡者,故不說之是謂盡。
5)非過去盡者,是第二盡。非過去者,非初過去。
9.3.3.解釋:有過去,亦盡...乃至廣說
[*引文]有過去,亦盡。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此皆顯示過去諸行。過去者,是世過去,盡亦爾。
9.3.4.解釋:有非過去,亦非盡...謂除前相
[*引文]有非過去,亦非盡。謂除前相。
+此中相聲義,如前釋廣說乃至此復云何?謂除一切過去世法、現在佛身、未來聖弟子、地獄等、蘊、界、處。取餘現在、一切未來及無為法,作第四句。
9.4.解釋: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引文]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此中依言顯所憑義。前四句中,依世盡及不生盡說盡言。
+今四句中,依斷煩惱,得擇滅盡,建立盡名。
9.4.1.解釋:有結過去,非盡...未變吐
[*引文]有結過去,非盡。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
1)未斷者,未立斷遍知。未遍知者,未立智遍知。未滅者,未得擇滅。未變吐者,未棄彼得。
2)有說:未斷者,未以無間道斷。未遍知者,未以解脫道遍知。未滅者,未證彼離繫得。未變吐者,未捨彼繫得。
3)有說:此四句皆,顯未棄捨義。此復云何?
3.1)謂諸異生
+若具縛者,過去三界見、修所斷結。
+已離欲染,未離初靜慮染者,過去八地見、修所斷結。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者,過去一地見、修所斷結。
3.2)若聖者
+具縛入正性離生位,苦法智忍時,過去三界見、修所斷結。
+苦法智已生,苦類智未生,過去色無色界見苦所斷。乃至三界見集滅道、修所斷結。
+乃至道法智已生,道類智未生,過去色無色界見道所斷。及三界修所斷結。
+預流者,過去三界修所斷結。
+一來者,過去欲界修所斷三品,及色無色界修所斷結。
+不還者,若未離初靜慮染,過去八地修所斷結。
+乃至若已離無所有處染,過去一地修所斷結。
4)是謂結過去非盡。
9.4.2.解釋:有結盡,非過去...已變吐
[*引文]有結盡,非過去。謂結未來,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1)已斷者,已立斷遍知。已遍知者,已立智遍知。已滅者,已得擇滅。已變吐者,已棄彼得。
2)有說:已斷者,已以無間道斷。已遍知者,已以解脫道遍知。已滅者,已證彼離繫得。已變吐者,已捨彼繫得。
3)有說:此四句皆顯已棄捨義。此復云何?
+謂阿羅漢,未來三界見、修所斷結。
+若不還者,已離無所有處染,未來三界見所斷,及八地修所斷結。
+乃至未離初靜慮染者,未來三界見所斷,及一地修所斷結。
+若一來者,未來三界見所斷,及欲界六品修所斷結。
+若預流者,未來三界見所斷結。
+若隨信隨法行,道法智已生,道類智未生,未來三界見苦集滅所斷,及欲界見道所斷結。
+乃至苦法智已生,苦類智未生,未來欲界見苦所斷結。
+若諸異生已離無所有處染,未來八地見、修所斷結。
+乃至已離欲染,未離初靜慮染,未來一地見、修所斷結。
4)是謂結盡非過去。
9.4.3.解釋:有結過去,亦盡...已變吐
[*引文]有結過去,亦盡。謂結過去,已斷、已遍知、已滅、已變吐。
1)已斷等言如前廣說。此復云何?
+謂阿羅漢,過去三界見、修所斷結。廣說乃至。
+若異生,已離欲染,未離初靜慮染,過去一地見、修所斷結。
2)是謂結過去亦盡。
9.4.4.解釋:有結非過去,亦非盡...及結現在
[*引文]有結非過去,亦非盡。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1)未斷等言如前廣說。此復云何?
+謂諸異生若具縛者,未來三界見、修所斷結。廣說乃至。
+若不還者,已離無所有處染,未來一地修所斷結。及一切現在結。
2)是謂結非過去亦非盡。
9.5.解釋:諸過去,彼一切滅耶?答:應作四句
[*引文]諸過去彼一切滅耶?答:應作四句。過去有二種如前說。滅亦有二種,一世滅、二隱沒滅。此中俱依二種作論,過去與滅,互有廣狹。故作四句。
9.5.1.解釋:有過去,非滅...乃至廣說
[*引文]有過去,非滅。謂如具壽鄔陀夷言:一切結過去乃至廣說。
+過去者是第二過去。非滅者非二種滅,佛身現在,非隱沒故。
9.5.2.解釋:有滅,非過去...乃至滅眼
[*引文]有滅,非過去。謂依世俗,小街、小舍、小器、小眼。言是滅街乃至滅眼。
+謂東方人見小街等說言此滅。即依此義可作是言:頗有眼滅能見色耶?
答:有。謂現在世同分小眼是謂滅。
+非過去滅者是第二滅。非過去者,非初過去。
9.5.3.解釋:有過去,亦滅。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引文]有過去,亦滅。謂所有行,已起、等起。乃至廣說。
+此皆顯示過去諸行。過去者是世過去,滅亦爾。
9.5.4.解釋:有非過去,亦非滅。謂除前相
[*引文]有非過去亦非滅。謂除前相。
+此中相聲亦如前說。廣說乃至。此復云何?謂除一切過去世法,現在佛身及小街等。
+取餘現在一切未來及無為法。作第四句。
9.6.解釋: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引文]復次,若依結斷說者。
+此中依言義如前說。前四句中,依世滅及隱沒滅說滅言。
+今四句中,依斷煩惱,得擇滅滅,建立滅名。
9.6.1.解釋:有結過去,非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引文]有結過去,非滅,謂結過去,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廣說乃至。有結非過去,亦非滅。謂結未來,未斷、未遍知、未滅、未變吐及結現在。
1)此中一切義如前說。如是所說五四句中。
+前三四句,依世施設及聖施設說。依世語言。及聖語言說。依世俗及勝義說。依契經及現見說。+後二四句,唯依聖施設、聖語言、勝義、契經說。
2)問:後二四句中,何故但說結,不說結法耶?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3)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4)有說:已說結。當知亦已說結法。所以者何?依結立結法故,又同一對治故。
5)有說:諸結自性斷,斷已不成就。是故說之。結法不定,是故不說。
6)有說:諸結多諸過失,堅牢難斷,難破、難越,是故說之。結法不爾,是故不說。
7)有說:諸結與聖道相違。結法不爾。
+以善有漏,能與聖道,相入出故。
+無覆無記,能與聖道,為依止故。
+然與結相雜故,亦是聖道所斷。如燈破闇時,亦損炷等。王破他軍時,亦損自眾。
8)有說:諸結是結,亦是結法。是故說之。結法非結是故不說。如結結法。縛縛法。隨眠隨眠法。隨煩惱隨煩惱法。纏纏法。垢垢法。應知亦爾。
10.[發智論]
1)若於苦生疑,此是苦耶?此非苦耶?當言一心?多心耶?
答:應言:多心。謂此是苦耶?是一心;此非苦耶?是第二心。於集、滅、道生疑,亦爾。
2)頗有一心,有疑、無疑耶?
答:無。所以者何?謂於苦諦,
+若言:此是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是苦,此心無疑。
+若言:此非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非苦,此心無疑。
於集、滅、道,應知亦爾。
[大毘婆沙論]
若於苦生疑此是苦耶。此非苦耶。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
如契經說:有因論婆羅門,來詣佛所,作如是問:沙門喬答摩!疑,甚為希有,難度非易度。世尊告言:如是!如是!婆羅門!疑,甚為希有,難度非易度。所以者何?有古昔婆羅門造明論者,造呪術者,上首有十。一頞瑟搩迦。二婆莫迦。三婆莫提婆。四毘濕縛蜜多羅。五闍莫鐸耆尼。六鴦耆羅。七跋羅墮闍。八婆死瑟[打-丁+虎]。九迦葉波。十勃栗瞿。如是等諸婆羅門,世雖尊敬,皆不度疑而命終。是故知疑,甚為難度。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10.2.解釋:若於苦生疑...於集、滅、道,生疑亦爾
[*引文]若於苦生疑,此是苦耶?此非苦耶?當言一心?多心耶?答:應言多心。謂此是苦耶?是一心。此非苦耶?是第二心。於集、滅、道,生疑亦爾。
1)此中耶聲顯成疑義。
+若但說此是,便成正見。此非苦,便成邪見。乃至於道亦爾。由說耶聲故成疑義。
+如是於苦乃至於道。各有二心,總成八心。
+此說極速,於四聖諦次第疑者,有此八心。如現觀時,從苦法智忍。乃至道類智,十六剎那。
2)有說:此八非八剎那,以一一心生滅速疾。若作是念:此是苦耶?中間已經百千生滅。餘心亦爾。但本論師欲令弟子易解了,故說多剎那以為一心,行相等故。
10.3.解釋:頗有一心,有疑、無疑耶...應知亦爾
[*引文]頗有一心,有疑、無疑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阿毘達磨者說一心聚,有多法俱生。於中有是猶豫,謂疑。有是決定,謂慧。有非猶豫非決定,謂餘心所。勿有生疑,即有疑心。是無疑心,即無疑心。是有疑心,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有疑心異,無疑心異,故作斯論。
10.3.1.解釋:頗有一心,有疑、無疑耶?答:無
[*引文]頗有一心有疑、無疑耶?答:無。
1)問:此言為約心聚?為約所緣說耶?
+若約心聚說者,則一心聚中有是疑、有非疑。如前已說。何故言無?
+若約所緣說者,則於一佛,心有有疑,謂異生。有無疑,謂聖者。亦不應言無。何故答言無也?
2)答:此約心聚,故答言無。謂諸心聚若有疑者,名有疑心。若無疑者,名無疑心。是故有疑心異、無疑心異。
+然此中說無疑心者,於四聖諦,或了是有,或撥為無。非但與疑不相應起。
10.3.2.解釋:所以者何?謂於苦諦...應知亦爾
[*引文]所以者何?謂於苦諦。若言此是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是苦,此心無疑。若言此非苦耶?此心有疑。若言此非苦,此心無疑。於集、滅、道,應知亦爾。
1)應知此中有十六心,於四聖諦,各有四故。謂八是疑,四是正見,四是邪見。前四種疑引四正見。後四種疑引四邪見。謂此是苦等是正見,此非苦等是邪見故。
2)問:何等補特伽羅疑能引生正見?何等補特伽羅疑能引生邪見?
+答:若好與此法共住者,彼疑引生正見。若好與外道共住者,彼疑引生邪見。
+復次,若樂習內論者,彼疑引生正見。若樂習外論者,彼疑引生邪見。
+復次,若愛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者,彼疑引生正見。若愛親近不善士、聽聞不正法者,彼疑引生邪見。
+復次,若因力、加行力、不放逸力,增上者,彼疑引生正見。若因力、加行力、不放逸力,非增上者,彼疑引生邪見。
10.4.三種冥身
如契經說:有三種冥身。謂於三世,疑惑、猶豫。
1)問:冥身自性應是無明,何故說疑?
+答:彼相似故。謂諸煩惱中,無有不了。行相與無明相似猶如疑者,是故說疑。
+有說:冥身自性實是無明。疑是無明依處、舍宅,是故說疑。如施設論說:疑是無知依處舍宅故。
+有說:疑與無明,親近住故。謂若有疑處,必有無明。如世於親說彼是我是。故說疑。
+有說:疑與無明,相類同故。謂彼於境,俱不決定,二分而轉,是故說疑。
+有說:彼經為成不成法故。謂無明為冥身自性,不說自成。而疑亦有冥身之義,然不顯了,是故偏說。
2)問:世尊何故但說緣世疑為冥身?不說緣無為疑耶?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彼經依多分說。謂多緣世起此冥身,少緣無為是以不說。
+有說:有為麁顯,於中生疑。聖所訶責,說為冥者。無為微細,難可覺了,於中生疑。聖不訶責,是以不說。如晝顛蹶,為世所訶,說為盲者。夜分顛蹶,世則不訶。彼亦如是。
+有說:外道於世起增上愚,疑惑、猶豫,是故偏說。如契經言:我於過去,為曾有?為非曾有?何所曾有?云何曾有?我於未來為當有?為非當有?何所當有?云何當有?於內猶豫此物是何?此物云何?當何所有?如是有情生從何來?沒往何所?外道於世,數起如是增上猶豫。是故偏說。
+有說:若愚、若智,內道、外道,世間論者乃至童竪皆知有世。謂彼皆了有去、來、今。而於中疑,甚為盲冥,故說冥身。涅槃離相,極難覺了。雖猛利智,猶不能窮。故於彼疑,此中不說。
+有說:佛觀未來,有諸弟子撥無過、未,故說於世,起疑惑者,名為冥身。
10.5.五種心栽
如契經說:有五種心栽。一者疑佛。二者疑法。三者疑戒。四者疑教。五者瞋僧。如彼經說,有五心栽。云何為五?謂於大師及法、戒、教,疑惑、猶豫。不悟入、不信解、不害心栽。於佛所讚嘆有智同梵行者,瞋恚、毀罵、陵辱、觸惱、不害心栽。
1)問:此五心栽以何為體?答:疑、瞋為體。前四是疑,第五是瞋。
2)問:瞋可爾。疑云何?如契經說:栽有三種。謂貪、瞋、癡。品類足論亦作是說:瞋云何?謂於有情,作損害、作栽蘗,無處說疑為栽自性。此中何以說耶?
+答:彼相似故,謂諸煩惱中。無有非栽自性而作栽事,猶如疑者。如施設論說:疑覆蔽心,令心剛強,作栽蘗事。尚不令心得邪決定,況正決定。譬如良田,若不耕墾,即便堅硬,多諸株杌。穢草不植,何況嘉苗。
+有說:疑與瞋恚,行相所對俱相似故,說為心栽。行相相似者,俱慼行相轉故。所對相似者,俱對歡行相故。
3)問:何故疑佛說為心栽?非疑僧耶?
答:不應生處而妄生者,說名心栽。佛無一切惡行過失,而生猜疑是名非處。於法、戒、教,應知亦爾。僧有少分惡行過失,而猜疑者是應處起,不名心栽。
4)問:何故瞋僧說名心栽?非瞋佛耶?
+答:僧有少分惡行過失,緣之生瞋,性必尤重,故名心栽。佛無一切惡行過失,生瞋則輕,是故不說。於法、戒、教,應知亦爾。
+有餘師說:於非重過,施設心栽。於僧生疑,其過則重。以應處起,難可斷故,不名心栽。佛無諸過而能緣之生瞋,性必尤重難斷,亦非心栽。於法、戒、教,亦復如是。
11.[發智論]11.名句文身
1)云何多名身?答:謂多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假施設,是謂多名身。
2)云何多句身?答:諸句能滿未滿足義,於中連合,是謂多句身。
如世尊說: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
如是四句,各能滿足未滿足義,於中連合,是謂多句身。
3)云何多文身?答:諸字眾,是謂多文身。
如世尊說:欲為頌本,文即是字,頌依於名,及造頌者。
[大毘婆沙論]
云何多名身。乃至廣說。
1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來出世,便有名身、句身、文身,出現世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名身、句身、文身?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3)有說: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此論中分別種種甚深妙義。或有生疑論者,於義雖得善巧,而於其文或不善巧。
+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於文義,俱得善巧,故作斯論。
4)有說: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或有執名句文身,非實有法,如譬喻者。
+或復有執名句文身,聲為自性,如聲論者。
+為止彼執,顯名身等是實有法,是不相應行蘊所攝,故作斯論。
5)有說:欲顯世尊三無數劫,所設劬勞,有大果故。
+謂佛過去無量劫前,應得滅度。所以經於三無數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但為利他。
+夫利他者,必於名身、句身、文身,皆得善巧。
+以善巧故,能為他說蘊、界、處等,令得涅槃究竟饒益,是名大果。
6)有說:為欲建立三種菩提增上緣故。
+謂若以上品覺慧,覺名句文身,名佛菩提。
+若以中品覺慧,覺名句文身,名獨覺菩提。
+若以下品覺慧,覺名句文身,名聲聞菩提。
7)有說:欲顯佛是無量無邊說法者故。
謂佛善達名句文身,能為眾生說法無盡。
8)有說:欲顯世尊異獨覺故。
謂佛獨覺,皆不由師,自能覺悟。而於名等唯佛善知。獨覺不爾。
9)有說:為欲照了雜染、清淨二法性相,令他知故。
謂名身等是能照了染淨根本。若無名等,雜染、清淨不可顯示。
10)有說:欲顯於名身等,觀察、不觀察者,引大義利、大衰損故。
+謂修行者,若能觀察名句文身,則能制伏猶如積山煩惱惡行。雖遭罵辱,能堪忍故。
+若不觀察名句文身,則煩惱惡行如河流不絕。如罵太子毘盧釋迦言:婢子!何以昇我釋種堂。彼以不能觀察如是四、五字故,牽引無量百千眾生,墮大地獄。
10.1)問:彼修行者得他罵時,云何觀察令瞋不起?答:所言阿俱盧舍縵者,是為罵我。若除阿字,但是喚我。若除縵字,直是罵聲。若二字俱除,直名為喚。
+彼修行者得他罵時,便審觀察此諸字中,若無阿者,便是喚我,何為生瞋?
+若無縵者,但有罵聲,不關於我,何由得瞋?
+若二字俱無,直名為喚,於我何苦而得生瞋?
10.2)復次,行者得他罵時,便審觀察如是諸字。此方是罵,他方是讚。我若於此,生瞋、生憂。若於他方,生貪、生喜。則常憂、常喜、常瞋、常貪。誰有疲苦,與我比者,由此觀察,便不生瞋。
10.3)復次,行者得他罵時,便審觀察,有讚我者,更無別字。但於罵我諸字之中,顛倒次比,此讚與罵,既不決定。不應於中,生憂、生喜。由此於罵,不生瞋心。
10.4)復次,行者得他罵時,應審觀察如是語業,誰所成就?為是罵者?為是我身?即知此是罵者成就,便作是念:彼為自罵,何關於我?故不生瞋。
10.5)復次,行者得他罵時,便觀罵者身中諸法,罵我法多,不罵法多。即知罵法,唯攝一界、一處、一蘊少分。不罵法攝十七界一界少分、十一處一處少分。四蘊一蘊少分。作如是念:彼罵我者,罵我法少,不罵法多。何為忘多於少生恚?
10.6)復次,行者得他罵時,應觀一字一剎那頃,必不成罵。無有多字,多念俱生。前字生時,後字未起。後字若生,前字已滅。都無罵理,但妄分別,謂之為罵,故不應瞋。
10.7)復次,行者得他罵時,應觀我身及能罵者,皆念念滅,適欲分別,罵者及我,皆已滅無。誰復於誰應生瞋恨?由此觀察,故不生瞋。
10.8)復次,行者得他罵時,應觀諸行離我我所。作者、受者皆不可得。唯空行聚,何為生瞋?
11)有說:所以作此論者,為顯此論文義具故。
謂此論中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名為義具。此中分別名句文身,名為文具。
12)有說:為顯名句文身,有大用故。
謂由名等顯示、分別蘊界處等無量義門。及能讚述佛法僧寶無邊功德。
13)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故作斯論。
11.2.解釋:云何多名身...是謂多名身
[*引文]云何多名身?答:謂多名號。異語、增語、想、等想、假施設,是謂多名身。
+此中論者,於文善巧。以多文句,共顯一名,皆是名之差別名故。
1)問:此中何故問多名身?而不問名及名身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應問而不問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名與名身,二俱攝在多名身中。
2)問:多名身則為都問?
+有說:此是契經所說,不應問作論者。契經但問多名身故,論者於中不能增減。
+問:若爾,何故問多名身,而答以名?答:名是根本,名滿名身。名身復滿,多名身故。
+有說:依展轉因,故作是說,如子孫法。謂依名有名身,依名身有多名身故。
3)問:名體是何?答:是不相應行蘊所攝。文句亦爾。
4)問:何故名名?答:名者,名為隨,名為名,名為合。
+隨者,如其所作,即往相應。
+名者,為此義立,如求便應。
+合者,隨造頌轉,令與義會。
+此中名具三義故名為名。
+心、心所法,有隨、有名,而無合義,故不名名。
+餘不相應、色、無為法,有隨、有合,而無名義,故亦非名。
5)問:名身者是何義?答:是二名聚集義,是故一名不名名身。
6)問:多名身是何義?答:是多名聚集義。如一象、二象不名多象身,要眾多象,名多象身。馬等亦爾。句身多句身。文身多文身亦復如是。此中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
+有一字所起名。有二字所起名。有多字所起名。
+一字所起名中,於一字但有名。於二字有名身。多名身者,有欲令依三字。有欲令依四字。
+二字所起名中,於二字但有名。於四字有名身。多名身者,有欲令依六字。有欲令依八字。
+三字所起名中,於三字但有名。於六字有名身。多名身者,有欲令依九字。有欲令依十二字。
+四字所起名中,於四字但有名。於八字有名身。多名身者,有欲令依十二字。有欲令依十六字。以此為門,餘多字名,應知亦爾。
+有餘師說:一字所起名中,於一字一呼,但有名。即於此字,再呼有名身。即於此字,或三呼或四呼,有多名多身。於二字所起名等,應知亦爾。
11.3.解釋:云何多句身...是謂多句身
[*引文]云何多句身?答:諸句能滿。未滿足義,於中連合,是謂多句身。
+為成此義,引經為證。
[*引文]如世尊說: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心,是諸佛教。
如是四句各能滿足。未滿足義,於中連合,是謂多句身。
1)如是四句,一一能滿。各自句中,未滿足義,於中連合者。
於四句中,一一各別,連合諸字,顯未滿義。或復連合諸句,顯成頌義,為多句身。
2)一一句中,有標、有釋。謂諸惡者是標,莫作者是釋。乃至是諸佛者是標,教者是釋。
故此頌中,有四事滿。一標、二釋、三句、四頌。
+若說諸惡,於標名滿,於釋、於句、於頌未滿。
+復說莫作,於標、釋、句三種名滿。於頌未滿。
+復說諸善,若於總頌,標、釋、句滿。若於別句,標滿非餘。
+乃至復說是諸佛者,若於總頌,標、釋、句滿。若於別句,標滿非餘。復說教者,一切皆滿。
3)此頌處中,不長不短,八字為句。三十二字為頌。諸經論頌多依此法,計書寫數亦依此法。
+又從六字乃至二十六字皆得為句。
+然六字者,名為初句。
+二十六字者,名為後句。
+減六字者,名短句。
+過二十六字者,名長句。
11.4.解釋:云何多文身...及造頌者
[*引文]云何多文身?答:諸字眾是謂多文身。
+為成此義,引經為證。
[*引文]如世尊說:欲為頌本,文即是字,頌依於名,及造頌者。
1)此中欲者,是欲造頌,欣憙、愛樂。
2)為頌本者,此欲是頌因、集、生、緣。
3)文即是字者,巧便顯了,故名為文。此即是字,無轉盡故。此即顯示,能顯頌文,以字為體。
4)頌依於名者,頌是假有,依名而立。亦依文句,且說依名。此中依言,如林依樹。
5)及造頌者,思惟、觀察、作諸伽他,名造頌者。
6)頌依造者,如蛇依穴,水依於泉,乳依乳房,與依名異。
7)應知此中,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有句、有句身、有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
+於一字,有名、無名身、無多名身。無句、無句身、無多句身。有文、無文身、無多文身。
+於二字,有名、有名身、無多名身。無句、無句身、無多句身。有文、有文身、無多文身。
+於四字,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無句、無句身、無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
+於八字,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有句、無句身、無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
+於十六字,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有句、有句身、無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
+於三十二字,有名、有名身、有多名身。有句、有句身、有多句身。有文、有文身、有多文身。
8)由此為門,於諸字眾。所說多少,如理應知。
11.5.問:名為隨語地繫?為隨補特伽羅地繫耶?
1)有說:名隨語地繫。
1.1)彼作是說:生欲界者。
+若作欲界語,彼欲界身、欲界語、欲界名。所說義,或三界繫、或不繫。
+若作初靜慮語,彼欲界身、初靜慮語、初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1.2)生初靜慮者。
+若作初靜慮語,彼初靜慮身、初靜慮語、初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若作欲界語,彼初靜慮身、欲界語、欲界名。所說義如前說。
1.3)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者。
+若作欲界語,彼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身,欲界語、欲界名。所說義如前說。
+若作初靜慮語,彼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身,初靜慮語、初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1.4)問:若爾者,上三靜慮為有名不?
+有說:無。
+有說:有而不可說。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寧說無,不應說有而不可說,以無用故。
2)有說:名隨補特伽羅地繫。
2.1)彼作是說:生欲界者。
+若作欲界語,彼欲界身、欲界語、欲界名。所說義如前說。
+若作初靜慮語,彼欲界身、初靜慮語、欲界名。所說義如前說。
2.2)生初靜慮者。
+若作初靜慮語,彼初靜慮身、初靜慮語、初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若作欲界語,彼初靜慮身、欲界語、初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2.3)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者。
+若作欲界語,彼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身、欲界語、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若作初靜慮語,彼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身、初靜慮語、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名。所說義如前說。
2.4)問:若爾者,無色界為有名不?
+有說:無。
+有說:有而不可說。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寧說無,不應說有而不可說,以無用故。如說名,文、句亦爾。
11.6.問:名等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耶?
答:是有情數。
1)問:名等為有執受?為無執受耶?答:無執受。
2)問:名等為是長養?為是等流?為是異熟生耶?答:是等流,非長養、非異熟生。
3)問:若名等非異熟生。契經云何通?如說:佛告阿難:我亦說名從業生是業果。
答:名亦是業增上果故,作如是說。謂作好業,亦得好名。然非異熟。
4)問:名等為善?為不善?為無記耶?答:無記。非造業者故、思起故。如四大種。
5)問:誰成就名等?為能說者?為所說耶?設爾何失?
+若能說者,則阿羅漢,應成就染污法。離欲染者應成就不善法。異生應成就聖法。斷善根者應成就善法。以阿羅漢等亦說染污等法故。
+若所說者,則外事及無為,亦應成就名等。以彼亦是所說法故。答:唯能說者成就名等。
+問:若爾後難善通。前難云何通?答:阿羅漢等雖成就染污等名,而不成就染污等法。以染污等名,皆是無覆無記法故。
6)問: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能說一字耶?
+答:佛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能說一字。
+聲聞、獨覺一剎那心能起一語,一剎那語不能說一字。彼說[褒-保+可]時必經多剎那故。由此唯佛。其言捷利,聲韻無過。詞辯第一。
7)問:三世諸法一一各有三世名耶?
答:有過去諸法。
+有過去名者,如過去佛。以如是名,說過去法、過去諸法。
+有未來名者,如未來佛。以如是名,說過去法、過去諸法。
+有現在名者,如現在佛。以如是名,說過去法、未來、現在法。廣說亦爾。
8)問:一切名皆能顯義耶?答:一切名皆能顯義。
9)問:若以此名顯斷常。第二頭、第三手、第六蘊。第十三處、第十九界等。此名何所顯耶?
答:此名即顯斷常等想。
10)問:若以此名顯諸法無我。此名何所不顯耶?
+有說:除其自性及俱有法,餘悉能顯。
+有說:唯除自性,餘悉能顯。
+有說:唯除四字,餘悉能顯。
+有說:一切悉顯。謂於此中,薩能顯婆。婆能顯薩。達能顯磨。磨能顯達。
+是故此中,雖顯一切而無自性,顯自性失。
11.7.問:名之與義,何者多耶?
1)答:義多名少。
所以者何?義攝十七界一界少分、十一處一處少分、四蘊一蘊少分。名攝一界、一處、一蘊少分。
2)有說:名多義少。
所以者何?以一一義有多名故。如古所制尼健荼書。一一義有千名。次後略之。於一一義唯留百名。今一一義唯留十名。又說法者,以無量名說一義故。
3)如是說者,義多名少。
所以者何?名亦義故。設名非義,義猶為多。以攝十七界一界少分。乃至廣說。況名亦是義,是餘名所顯故。是則義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名但攝一界、一處、一蘊少分。
11.8.問:若名亦是義者,名、義有何差別?
1)答:能顯是名,所顯是義。
2)復次,名是非色。義通色、非色。名唯無見。義通有見、無見。名唯無對。義通有對、無對。名唯有漏。義通有漏、無漏。名唯有為。義通有為、無為。
3)復次,名唯無記。義通善、不善、無記。名唯墮三世。義通墮三世及離世。名唯欲、色界繫。義通三界繫及不繫。名唯非學非無學。義通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名唯修所斷。義通見、修所斷及不斷。
4)復次,名唯不染污。義通染污、不染污。如染污不染污。有罪無罪。有覆無覆。是退非退。黑法白法亦爾。
5)復次,名無異熟。義通有異熟、無異熟。名非異熟。義通異熟、非異熟。名不相應。義通相應、不相應。如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緣。有行相無行相。有警覺無警覺亦爾。
6)復次,名唯苦集諦攝。義通四諦及非諦攝。由如是等。名義差別。
11.9.問:義為可說?為不可說耶?設爾何失?
若可說者,說火應燒舌。說刀應割舌。說不淨應污舌。說飲應除渴。說食應除飢。如是等。
若不可說者,云何所索不顛倒耶?如索象應得馬。索馬應得象。如是等。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所說法,初中後善,文義巧妙。
1)答:義不可說。問:若爾,前難善通。云何所索不顛倒耶?答:劫初時人,共於象等假立名想,展轉傳來,故令所索而不顛倒。
2)有說:語能起名,名能顯義。語雖不能親說得義,而依展轉,如子孫法,故於象等所索無倒。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所說法,初中後善,文義巧妙。
3)尊者世友作是釋言:語能起文,文能顯義。故作是說。
+復作是言:為異外道故作是說。謂諸外道所說法,或少義或無義。世尊所說有義、多義。是故說言:我所說法文義巧妙。
+復作是說:外道所說文義相違。世尊所說文義相順。欲顯異彼,故作是說。
11.10.問:名句文身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何故佛說四蘊名名?
1)答:佛於有為總立二分,謂色、非色。色是色蘊。非色即是受等四蘊。非色聚中,有能顯了一切法名,故非色聚,總說為名。
2)有說:色法麁顯,即說為色。非色微隱。由名顯故,說之為名。然實名等唯不相應行蘊所攝。
11.11.名的種類
1)名有六種。一功德名。二生類名。三時分名。四隨欲名。五業生名。六摽相名。
1.1)功德名者,謂依功德立名。
+如解或誦素怛纜者名為經師。若解或誦毘奈耶者名為律師。若解。或誦阿毘達磨者名為論師。
+得預流果名為預流。乃至得阿羅漢果名阿羅漢。如是等。
1.2)生類名者,謂依生類立名。
+如城市生者名城市人。村野生者名村野人。剎帝利種中生者名剎帝利。乃至戍達羅種中生者。名戍達羅。如是等。
1.3)時分名者,謂依時分立名。
如童稚時名為童子。乃至衰老時名為老人。如是等。
1.4)隨欲名者,謂隨樂欲立名。
如初生時。或父母等。或沙門等。為其立名。如是等。
1.5)業生名者,謂依作業立名。
如善畫者名為畫師。鍛金鐵者名金鐵師。如是等。
1.6)摽相名者,謂依摽相立名。
如執杖者名執杖人。執蓋者名執蓋人。如是等。
2)復次,名有四種。一假想名。二隨用名。三彼益名。四從略名。
2.1)假想名者,如貧賤者名為富貴。如是等。
2.2)隨用名者,如腹行者名腹行蟲。如是等。
2.3)彼益名者,如天神邊求得者名為天授。因祠祀而得者名為祠授。如是等。
2.4)從略名者,如具五功德者名為五德。繫屬王者名曰王人。如是等。
3)復次,名有二種。一生名。二作名。
+生名者。如剎帝利、婆羅門等。作名者,如父母等所為立名。
+有說:生名者,謂初生時父母等所立名。作名者,謂於後時親友知識所為立名。
4)復次,名有二種。一有相名。二無相名。
+有相名者,如無常、苦、空、無我等。
+無相名者,如我、人、有情、意生等。
+若佛出世,則有相名多,無相名少。若不出世,則無相名多,有相名少。
+問:火名為是有相?為是無相?答:若云尸棄是有相名。若云阿耆尼是無相名。
5)復次,名有二種。一共名。二不共名。
+不共名者,如佛、法、僧、蘊、界、處等。
+共名者,謂餘世間共所立名。
+有餘師說:無不共名。以一法可立一切名。一切法可立一名故。名皆是共。如共不共名。曾未曾名亦爾。
6)復次,名有二種。一定名。二不定名。
+定名者,如蘇迷盧、大海、洲渚等。不定名者,謂餘世間隨共立名。
+有餘師說:無決定名。所以者何?蘇迷盧等。邊方亦為作種種名。此方文頌亦作餘名。
+如是說者,蘇迷盧等有決定名。劫初成時蘇迷盧等名已定故。
+問:前劫壞時一切失壞,今劫成已,誰傳彼名?答:有諸仙人得宿住智,憶前劫事復傳彼名。或劫初人,由法爾力,心想欻有彼名現前。
+問:諸所有名,為皆先有,展轉傳說,為新立耶?答:蘇迷盧等諸名先有。餘名不定。或有新立。
7)復次,名有二種。一者詮體。二者詮用。
+詮體名者,如盆中果,舍中人等。詮用名者,如刈者、誦者等。
+有說:詮體名者,如堅、濕、煖、動等。詮用名者。如持、攝、熟、長等。
+有說:詮體名者,謂諸惡等。詮用名者,謂莫作等。
11.12.問:名為有邊際不?
1)有作是說:名無邊際,法無邊故。於一一法,有多名故。
2)復有說者,名有邊際。唯佛能知,餘無知者。以佛能知名邊際故,名一切智。
3)有說:佛及獨覺知名邊際。餘不能知。
4)有說:佛及獨覺、到彼岸聲聞知名邊際。餘不能知。
5)評曰:初說為善。唯佛能知名之邊際。餘皆無有一切智故。
11.13.問:有佛無佛世間恒有名句文身。何故經言:如來出世,便有種種多名身等出現世間?
1)答:依不共名,故作是說。如佛、法、僧、蘊、界、處等。唯佛出世方有此名。
2)有作是說:唯佛出世,有順解脫,順空、無我。違生死苦,違我我所。斷諸見,生覺意。背煩惱,向出要。止愚癡,生智慧。斷猶豫,生決定。厭生死,樂涅槃。毀外道,讚正法。諸如是等。名句文身出現於世。餘時不爾,故作是說。
11.14.三種言依
如契經說:有三種言依。無第四、第五。云何為三?謂依過去說曾諸法。依未來說當諸法。依現在說今諸法。
[參考]中阿含119說處經
世尊告諸比丘:此有三說處,無四、無五。若比丘見已,因彼故說,而說我見、聞、識、知,比丘說而說是我所知。云何為三?比丘,因過去世說,而說如是過去世時有。比丘!因未來世說,而說如是未來世時有。比丘!因現在世說,而說如是現在世時有。是謂三說處,無四、無五。若比丘見已,因彼故說而說我見、聞、識、知,比丘說而說是我所知,因所說善習得義,因不說不善習得義。
1)問:言依以何為自性?答:品類足說言: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
2)問:言即是語,彼依是名。但應一界、一處、一蘊所攝。何故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耶?
+答:彼論應說:言依一界、一處、一蘊所攝。而言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者,依展轉因,故作是說。謂語依名轉,名依義轉。義是言展轉依義中,具有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故。說者、聽者皆為於義。是故彼論依展轉因,說言依自性。
+有說:言依是名及所說義。是故具有十八界等。以言依名及義轉故。
3)問:何故但依三世法,說三言依。不依無為法,說言依耶?
+答:亦應說無為法是言依。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無為攝在現在品中,以現在法得無為故。
+有說:言多分依有為法轉故。無為法不說言依。
+有說:為止有情增上愚故說三言依。於有為法所起無明多增上故。
+有說:有情多於三世猶豫故。佛為說三種言依。
+有說:為止外道執有我故說三言依。謂外道言若無我者,我言何依故。佛為說三種言依。我言但依三世起故。
+有說:為止撥無去來二世,并止現在是無為執,說三言依。依是有體、有用法故無必無體。無為無用,故非言依。
+有說:有為法麁,多信是有。易起言說,故立言依。無為法細,少信是有,難起言說。故非言依。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有為、無為分為二聚。若彼聚中,三事可得。謂語名義立為言依。無為聚中,雖得有義。而無餘二,故非言依。
+大德說曰:若法有用,取果、與果,可立言依。無為無用,是故不說。
+脇尊者言:有為諸法與言可有俱時轉義,故立言依。無為不然,是故不說。
4)問: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法。依未來,說過去、現在法。依現在,說過去、未來法。彼是何等言依攝耶?
+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
+復有說者,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即攝在過去中。
乃至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即攝在現在中。
+有餘師說:若依過去,說未來、現在。未來者攝在未來。現在者攝在現在乃至。
若依現在,說過去、未來。過去者攝在過去。未來者攝在未來。前說言依,義為體故。
5)問:若於一時頓說二世。或復三世何言依攝?
+有作是說:彼不攝在三言依中。
+復有說者,隨能顯名,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
+有餘師說:隨所顯義,在何世攝。即說攝在彼世言依。前說言依,義為體故。
6)問:契經但說有三種言依,於義已足。何故復說無第四、第五?
+答:無第四者,遮第四世。恐有執有第四世故。無第五者,遮無為法。恐執無為是言依故。
+有說:二言鄭重遮止,欲令所說義決定故。
+契經依世建立言依,故說有三,無四、無五。
+若依如理作意建立言依。應說有一,無第二、第三。無第二者,遮有第二如理作意。無第三者,遮如理作意所不攝法。
+若依止觀建立言依。應說有二,無第三、第四義。如前說。
+若依三解脫門建立言依。應言有三,無第四、第五義。如前說。
+若依四聖諦建立言依。應說有四,無第五、第六義。如前說。
+若依五蘊建立言依。應說有五,無第六、第七義。如前說。
+若依六隨念建立言依。應說有六,無第七、第八義。如前說。
+若依七等覺支建立言依。應說有七,無第八、第九義。如前說。
+若依八聖道支建立言依。應說有八,無第九、第十義。如前說。
+若依九次第定建立言依。應說有九,無第十、第十一義。如前說。
+若依如來十力建立言依。應說有十,無第十一、第十二義。如前說。
+如是若依餘法建立言依,應如理說。此經依世建立言依,故但說三,無四、無五。
11.15.四事-處非處、智論、分別、道跡
即此經中,作如是說:應以四事觀察補特伽羅,知彼具壽為可與語?為不可與語?云何為四?一者處非處。二者智論。三者分別。四者道跡。若於此四善安住者,彼可與語。與此相違,不可與語。
[參考]中阿含119說處經
復次,因其所說,更有四處,當以觀人,此賢者可共說、不可共說?若使此賢者於處、非處不住者,所知不住者,說喻不住者,道跡不住者,如是此賢者不可共說,亦不可共論。若此賢者於處、非處住者,所知住者,說喻住者,道跡住者,如是此賢者可得共說,亦可得共論。
問:如是四事有何差別?
1)答: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是處非處。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智及爾焰。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世俗勝義。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趣苦集行及趣苦滅行。
2)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眼色為緣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生意識是處。耳等為緣生眼識。乃至眼等為緣生意識非處。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十智差別。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了義經及不了義經。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四種行跡。
3)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如實知有理無理。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如實知聖者正論。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如實知假設言論。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如實知他言句義,前中後別,而輒酬對。
4)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能如實立所立宗。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能堪受他所問難。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善了知詭誑真實。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能成辦增上覺慧。
5)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自宗他宗。不善安住,而有所說。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不了知他以量為先,有所詰難。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不了知他前後次第,相應言論。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能滿足所求勝事。
6)有說: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不善了知現非現量。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先所聞堅執不捨,不欲觀察前後德失。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他正說心懷猶豫,如不能決是飯是酥。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不了知現、比、至教為先問難。
6)脇尊者言: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所知境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能知智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邪正教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於邪正行不善了知。
7)尊者僧伽筏蘇說曰:不善安住處非處者,謂於多界經中所說,處非處義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智論者,謂於四十四智、七十七智事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分別者,謂於雜染清淨不善了知。
+不善安住道跡者,謂於趣色滅行乃至趣識滅行不善了知。與上相違名善安住。
11.16.四事-四問
即此經中,復作是說:應以四事觀察補特伽羅,知彼具壽為可與語?為不可與語?云何為四?一者應一向記問。二者應分別記問。三者應反詰記問。四者應捨置記問。若於此四如應記者,彼可與語。與此相違不可與語。
[參考]中阿含119說處經
因其所說有四處,當以觀人,此賢者可共說、不可共說?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不一向答者,分別論、不分別答者,詰論、不詰答者,止論、不止答者,如是此賢者不得共說,亦不得共論。若使此賢者一向論、使一向答者,分別論、分別答者,詰論、詰答者,止論、止答者,如是此賢者得共說,亦得共論。
1)云何名應一向記問?此問應以一向記故。
+謂有問言:如來、應、正等覺耶?法善說耶?僧妙行耶?一切行無常耶?一切法無我耶?涅槃寂靜耶?應一向記此皆如是。
+問:何故此問應一向記?
+答:此問能引義利,能引善法,隨順梵行,能發覺慧,能得涅槃。是故此問,應一向記。
2)云何名應分別記問?此問應以分別記故。
謂有請言:為我說法。應告彼言:法有多種,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有善、有不善、有無記。有欲界繫、有色界繫、有無色界繫。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有見所斷、有修所斷、有不斷。欲說何者?
3)云何名應反詰記問?此問應以反詰記故。
+謂有問言:為我說法。應反詰言:法有眾多。汝問何者?眾多法者,謂過去等如前廣說。
+問:應分別記論,應反詰記論,有何差別?
+答:答意雖無差別,而問意有異。謂彼問者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
3.1)若為知解故問,應告彼言:法有多種。有過去、有未來、有現在。廣說乃至。有見所斷、有修所斷、有不斷。欲說何者。
+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告彼言:過去法亦有多種。有善、有不善、有無記。欲說何者?
+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告彼言:善法亦有多種。有色、有受、想、行、識。欲說何者?
+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告彼言:色法亦有多種。有離殺生,乃至有離雜穢語。欲說何者?
+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告彼言:離殺生有三種。謂從無貪生,從無瞋生,從無癡生。欲說何者?
+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告彼言:無貪生者,復有二種。謂表、無表。欲說何者?
若為知解故發問者,則應如是分別而答。
3.2)若為觸惱故問,應反詰言:法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有過去乃至有不斷。
+若言:為我說過去法。應反詰言:過去法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善、不善、無記。
+若言:為我說善法。應反詰言:善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色乃至識。
+若言:為我說色法。應反詰言:色法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離殺生乃至離雜穢語。
+若言:為我說離殺生。應反詰言:離殺生亦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從無貪生乃至從無癡生。
+若言:為我說從無貪生。應反詰言:從無貪生亦有眾多。汝問何者?不應為說表及無表。
+若為觸惱故發問者,則應如是總相反詰。令彼問盡,或令自答。
3.3)如有為知解故問。有為觸惱故問。如是有為求善故問。有為試他覺慧淺深故問。有為求義故問。有為摧他故問。有質直故問。有諂曲故問。有柔和故問。有憍傲故問應知亦爾。如是名為分別反詰。二論差別。
4)云何名應捨置記問?此問應以捨置記故。
4.1)謂有外道來詣佛所,白佛言:喬答摩!世間常耶乃至廣說四句。世間有邊耶乃至廣說四句。世尊告曰:皆不應記。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名為世間。來詣佛所,作如是問。
+佛作是念:實我定無。若答言無,彼當作是言:我不問有無。若答言:常或無常等。便不應理,實我本無。如何可說:常、無常等。
+如有問他此石女兒,恭敬、孝順及愛語不?彼作是念:石女無兒。若答言無,彼當作是言:我不問有無。若我答言:恭敬、孝順及愛語者。便不應理,石女無兒。如何可說有恭敬等。此亦如是,所問非有、非真、非實,不應道理,故佛不答。
4.2)復有外道來詣佛所,白佛言:喬答摩!命者即身,為異身耶?世尊告曰:俱不應記。
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名為命者,來詣佛所作如是問。
+佛作是念:實我定無。若答言無,彼當作是言:我不問有無。若我答言即身或異。便不應理,實我本無。如何可說與身一異。
+如有問他兔角牛角為相似不?彼作是念:兔角本無。若答言無。彼當作是言:我不問有無。若我答言相似或不相似。便不應理,兔角本無。如何可說與牛角相似不相似耶?此亦如是。所問非有、非真、非實。不應道理,故佛不答。
4.3)復有外道來詣佛所,白佛言:喬答摩!如來死後為有?為無?乃至四句。世尊告曰:皆不應記。
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名為如來。彼執此我本無,而有問:佛死後為有?為無?乃至廣說。佛作是念:如是本無,今有實我畢竟無體。若答此我今尚是無。彼當作是言:我不問今有無。若我答言死後有等,便不應理。如是實我今尚是無,如何可說死後有等。所問非有、非真、非實。不應道理,故佛不答。
4.4)復有外道來詣佛所,
+白佛言:喬答摩!自作自受耶?世尊告曰:此不應記。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自作自受。佛說無我,故不應答,義如前說。
+彼復問言:他作他受耶?世尊告曰:此不應記。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名自在天等。彼能作我受果。佛說無我,故不應答,義如前說。
+彼復問言自他作自受耶?世尊告曰:此不應記。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彼諸外道執有實我名為自他。佛說無我,故不應答,義如前說。
+彼復問言:非自他作,無因而生。無作無受耶?世尊告曰:此不應記。問:何故世尊不答此問?答:世尊常說果從因生。自作自受,故不應答。
5)問:何故於彼外道諸問應捨置耶?
答:彼問不引義利,不引善法,不順梵行,不發覺慧,不得涅槃。是故彼問皆應捨置。
6)問:前三有答,可名為記。第四無答,云何名記?
答:佛雖告言:此不應記。而實已與答理相應。是根本答,故亦名記。令彼問者得正解故。
7)或有默然,於理得勝。況酬彼問,而非記耶?
昔有外道名扇帙略,聰明廣學,是大論師。為論議故,來入迦濕彌羅國。爾時,此國有阿羅漢名筏素羅,三明、六通具八解脫,學窮內外,恒住波利質呾羅林中。時扇帙略為捔論故,來詣其所,共相問訊,種種慰勞在一面坐。白言:苾芻!欲相捔論。尊者與我,誰先立宗?筏素羅言:我是舊住,應先立宗。但汝遠來,稍當疲倦,隨意先立。時扇帙略便立宗言:一切立論皆有報答,覺慧若盡,其論乃窮。時筏素羅默然而住,彼扇帙略與諸弟子歡喜而起,唱如是言:今此苾芻已墮負處。時筏素羅告彼弟子:汝師若是扇帙略者,不久當悟誰墮負處。彼諸弟子聞之嗤笑,隨逐其師。從林而出,時扇帙略尋即思惟,何故沙門作如是說,乃便自悟。我立論言:一切立論皆有報答。苾芻默然。是我墮負,深生慚赧。告弟子言:吾所立論,今已墮負。可與汝等馳還懺謝。弟子白言:何名墮負?時扇帙略具為述之。弟子報言:已對大眾得勝而來,何須復往懺謝取辱?其師報曰:我寧於智者邊受劣?不能於愚者邊取勝?即與弟子還入林中,到尊者所,頂禮雙足。作如是言:尊者得勝,我已墮負。尊者是師,我是弟子。從今以後,請常教誨。如是默然,於理得勝。況酬彼問,而不名答。是故四種皆名為記。
12.[發智論]
1)如佛、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此有何義?
答:是訶責語。謂佛、世尊訶責弟子,稱言癡人,如今親教及軌範師,若有近住依止弟子,起諸過失,便訶責言:汝為愚癡,不明、不善。世尊亦爾,訶諸弟子,稱言癡人。
2)何故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答:彼於世尊教誡、教授,不隨義行、不隨順、不相續。
3)復次,彼於聖教,作愚癡事,空無有果,無出、無味,無有勝利。違越佛教,於諸學處,不能受學。故佛訶彼,稱言癡人。
[大毘婆沙論]
如佛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乃至廣說。
12.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佛、世尊愛恚永斷,違順平等。拔諍論根,滅憍慢本。視諸珍寶,猶如瓦礫。於一切法,覺照無遺。無相似愛及恚慢等。諸煩惱習,已永斷故。
2)非如獨覺及諸聲聞。雖斷煩惱,而有餘習。
+貪愛習者,如尊者阿難,憐諸釋種。
+瞋恚習者,如尊者畢陵伽筏蹉,語殑伽神言:小婢!止流,吾今欲渡。
+憍慢習者,如尊者舍利子棄擲醫藥。
+愚癡習者,如尊者笈房鉢底,食前咳氣,知食未銷,不知後苦,而復更食。如是等事其類甚多。
3)世尊雖無煩惱餘習。而或時有,似愛等言。
+似愛言者,如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
+似恚言者,如世尊說:汝是釋種婢子,釋種是汝大家。
+似慢言者,如世尊說:我是如來、應、正等覺,成就十力,得四無畏。
+似癡言者,如世尊說:大王今者從何處來?告阿難言:看天雨不?園中何故高聲大聲?
4)或有生疑,世尊已斷諸煩惱習。云何復有如是等類似煩惱言?欲令彼疑得決定解,故作斯論。
5)釋其因緣,如此癡言,彼亦爾故。問:何故佛說似愛等言?
答:護所化田,饒益彼故。
+謂世尊說似愛言者,欲令天授所破苾芻,身心安隱,及除疑故。謂提婆達多貪名利故,破壞僧已。尊者舍利子及大目乾連,化使還來。彼諸苾芻深生羞恥,身心戰掉,復生疑惑。我隨天授不失戒耶?聞世尊說:善來苾芻!能善出家,猶具禁戒。戰掉、疑惑二事皆除。若佛爾時不作此語,彼懷愧惱,吐血命終。
+又世尊說似恚言者,摧彼梵志憍慢幢故。謂彼梵志菴婆瑟吒,不量母卑,而懷憍傲。障他出家當墮惡趣。由佛訶彼,傲佷心摧。次第二身得生天上,見四聖諦。又由訶彼補色羯羅娑利梵志,得入佛法,逮殊勝果。
+又世尊說似慢言者,為令不知佛功德者,知已歸依,修勝行故。
+又世尊說似癡言者,為開彼王談論道故。為解阿難睡悶心故。又欲生彼樂靜心故。
+佛說此等似煩惱言,皆為有情獲利樂故。今訶弟子稱言癡人,亦為利生如後當說。
6)問:何緣獨覺及諸聲聞,雖斷煩惱而有餘習,佛不爾耶?
答:聲聞、獨覺慧不猛利,雖斷煩惱,而有餘習。如世常火雖有所燒而餘灰燼。佛慧猛利,斷諸煩惱,令無餘習。如劫盡火隨所燒物無餘灰燼。由前所說種種因緣,故作斯論。
12.2.解釋:如佛、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
[*引文]如佛、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此有何義?答:是訶責語。謂佛、世尊訶責弟子,稱言癡人。如今親教及軌範師。若有近住依止弟子,起諸過失,便訶責言:汝為愚癡,不明、不善。世尊亦爾,訶諸弟子,稱言癡人。
1)此中論文總有二分,一者釋佛訶弟子義。二者釋佛訶彼因緣。
+前所舉文即是初分。
+如今親教及軌範師,為遮弟子所起過失。或如父母遮防子過,有所訶責,皆為饒益,無有惡心。
2)佛亦如是。謂佛所化,略有四種。一宜讚嘆。二宜訶責。三宜捨置。四宜因他。
+宜讚嘆者,如佛讚嘆俱胝耳等。
+宜訶責者,如佛訶責鄔陀夷等。
+宜捨置者,如置無衣迦葉波等。如佛告彼婆羅門言:今非其時,未可答汝。
+宜因他者,如佛為五苾芻轉正法輪,爾時八萬諸天皆得聖道。佛為頻毘娑羅王說法,爾時亦有八萬諸天,及摩揭陀九萬二千人皆得聖道。佛為帝釋說法,爾時亦有八萬諸天得入聖道。佛為羅怙羅說法,爾時亦有六萬諸天一時得道。諸如是等其類甚多。是故世尊應以訶責,而入道者必訶責之。
3)有說:世尊大悲所逼,故常求覓,利他方便。
+若不訶罵提婆達多:汝是愚癡!食涕唾者!則引無量愚癡眾生作諸惡事。又復數數觸惱世尊。
+若不毀呰無比女人:汝身穢惡!不淨充滿!即彼欲心無由止息。故訶弟子稱言癡人。
4)有說:世尊所以訶責諸弟子者,欲使未種善根者能種善根。已種善根未成熟者速能成熟。若已成就未解脫者速得解脫。若不訶責,失此善利。故佛為此稱言癡人。
5)問:言癡人者是何義耶?為從癡生故說為癡人?為現行癡故說為癡人?設爾何失?
+若從癡生故名癡人者,亦從貪、恚、慢、見等生。世尊何故唯言癡人?
+若現行癡故名為癡人。契經不應說阿羅漢亦名癡人。如契經說:遠去癡人勿我前住。又世尊責鄔陀夷言:癡人無眼,云何乃與上座苾芻競甚深義。又餘煩惱亦有現行,何故唯說癡人非餘?
6.1)有作是說:從癡生故名為癡人。
問:若爾,亦從貪、恚、慢、見等生。世尊何故唯言癡人?
+答:癡遍行故。若佛知訶阿羅漢等以為癡人,於物有益,即亦訶彼,阿羅漢身亦癡生故。如契經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有識之身,智者亦爾。阿羅漢等說為智者。
6.2)有師說:現行癡故名為癡人。問:若爾,契經不應說阿羅漢亦名癡人?
+答:且契經說:遠去癡人,勿我前住者,是誦者謬。誦應如是說:遠去苾芻,勿我前住。世尊臨欲般涅槃時,尊者白淨在佛前住,以扇扇佛。時有無量長壽諸天來詣佛所,嫌彼尊者當佛前住,遮蔽我等。不見世尊而使我等失最後利。佛知彼意,便作是言:遠去苾芻,勿我前住。
+又世尊責鄔陀夷言:癡人無眼,云何乃與上座苾芻競甚深義者,亦不相違。以鄔陀夷爾時未得阿羅漢果,或言異生,或言有學。
6.3)有餘師說:阿羅漢等亦現行癡,不染無知猶未斷故。
問:諸餘煩惱亦有現行,何故唯說癡人非餘?
答:前已說言癡遍行故,隨起何地無明現前,則癡人名依彼而立。由此義故,佛訶弟子稱言癡人。
12.3.解釋:何故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不相續
[*引文]何故世尊訶諸弟子,稱言癡人?答:彼於世尊教誡、教授,不隨義行、不隨順、不相續。
1)此下論文即第二分。釋佛訶彼癡人因緣。
+教誡、教授,總顯佛語。
+能正行者,名隨義行。彼諸弟子不能正行故,名不隨義行。
+有說:如應行者,名隨義行。彼諸弟子不如應行故,名不隨義行。
+不隨順者,於佛聖教,不能隨順修功德故。
+不相續者,不能長時,流注相續修功德故。
2)問:教誡、教授有何差別?
+答:遮無利益故名教誡。與有利益故名教授。
+復次,教住正念故名教誡。教住正知故名教授。
+復次,令修有表故名教誡。令修無表故名教授。
+復次,令修奢摩他故名教誡。令修毘鉢舍那故名教授。
+復次,令修聖道故名教誡。令得聖果故名教授。
+復次,令修世間善法故名教誡。令修出世善法故名教授。是謂教誡、教授差別。
12.4.解釋:復次,彼於聖教,作愚癡事...稱言癡人
[*引文]復次,彼於聖教,作愚癡事。空無有果,無出、無味、無有勝利。違越佛教,於諸學處,不能受學。故佛訶彼,稱言癡人。
1)此中聖教,意顯聖道。
+問:彼云何於聖道作愚癡事耶?
+答:彼不能令聖道成愚癡事。但彼相續增長愚癡,障礙聖道。
+有說:亦令聖道成愚癡事。謂令成遠,不得自在,不現行故。
+有說:為斷愚癡,佛說聖教。彼聞聖教,不斷愚癡,轉更增長。是故說彼於佛聖教,作愚癡事。
2)空者,顯彼無聖道胎。
+如女身中不任懷孕。空無子故,說名石女。
+彼亦如是。雖聞佛教,不能攝受聖道胎故。
+佛於彼身無士用果。虛棄功用,故名為空。
3)無有果者,無有等流及解脫果。
4)無出者,無士用果。復次,出者謂得。彼於佛法,無所得故,說名無出。
5)無味者,彼於佛法無出家味、無寂靜味、無聖道味、無寂滅味,故名無味。
6)無勝利者,果名勝利。彼不得果,故無勝利。
+復次,有二失故,名無勝利。譬如良醫愍諸有疾,四方求藥。得已與之,病者輕賤,投之糞壤。彼有二失。一者自疾不得除愈。二者良醫功為虛棄。
+世尊亦爾,三無數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為諸有情,求聖法藥。得已為說,彼聞輕賤,不自服行,用求名利。彼有二失。一者不除自煩惱病。二者令佛唐捐其功。
7)違越佛教者,違越世尊聖教理趣。
8)於諸學處,不能受學者,不能修行法隨法行。
9)復次,
9.1)彼於聖教作愚癡事者,彼斷聖教不令相續故。
+謂佛為彼說無上法。若聞正行,轉為他說,他復正行,更為餘說。如是展轉,饒益無窮。乃名如來聖教不絕。
+彼聞聖教,不能正行。亦復不能轉為他說,自既無益,復不利他,名斷聖教不令相續。由此說名作愚癡事。
9.2)空者,自身非法器故。
9.3)無有果者,令佛期心無有果故。謂佛欲令眾生聞法脫生死苦。彼聞法已,不能修行離苦方便。是故令佛期心無果。
9.4)無出者,彼不能得本出家時,所求勝事謂淨持戒。
9.5)無味者,無靜慮味。
9.6)無勝利者,無無倒慧。
9.7)違越佛教者,謂不得涅槃。佛為眾生得涅槃樂,說正法教。彼不能證,故名違越。
9.8)於諸學處不能受學者,佛所施設種種學處不能受學。有雖受學,不能恒修。如婆柁梨過雨四月方能受學。一坐食法有雖恒修而不圓滿。俱名不能受學學處。由此因緣,佛訶弟子稱言癡人。
13.[發智論]有六因,謂相應因乃至能作因。
1)云何相應因?
+答:受與受相應法為相應因,受相應法與受為相應因。
+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三摩地。
+慧與慧相應法為相應因,慧相應法與慧為相應因。是謂相應因。
2)云何俱有因?
+答:心與心所法為俱有因,心所法與心為俱有因。
+心與隨心轉身業、語業為俱有因。
+心與隨心轉不相應行為俱有因,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為俱有因。
+復次,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是謂俱有因。
3)云何同類因?
+答:前生善根與後生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
+過去善根與未來、現在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
+現在善根與未來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
+如善根。不善、無記根,亦爾。差別者,不善中除自界。是謂同類因。
4)云何遍行因?
+答: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後生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過去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現在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現在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是謂遍行因。
5)云何異熟因?
+答:諸心、心所法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心所法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復次,諸身、語業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身、語業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復次,諸心不相應行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不相應行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是謂異熟因。
6)云何能作因?
答:眼及色為緣生眼識。此眼識以彼眼色、彼相應法、彼俱有法,及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一切法為能作因,除其自性。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亦爾。是謂能作因。
[大毘婆沙論]
有六因謂相應因乃至能作因。
1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無因、惡因論故。
1)謂諸外道或執諸法無因而生。或復執有不平等因。為止彼意,顯諸法生,決定有因。非不平等。
2)有作是說:有執因緣非實有物,如譬喻者。為止彼意,顯示因緣。若性、若相,皆是實有。
3)復有說者,欲以六因,顯示四果,令其明了,如觀掌內阿摩洛迦。
謂以相應、俱有二因,顯士用果。以同類、遍行二因,顯等流果。以異熟因,顯異熟果。以能作因顯增上果。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1)然此六因,非契經說:契經但說有四緣性,謂因緣性廣說乃至增上緣性。今欲以因,分別緣故,說此六因。
3.2)問:為因攝緣?緣攝因耶?
+答:互相攝隨其事。謂前五因是因,能作因是餘三緣。
+有作是說:緣攝因,非因攝緣。謂前五因是因緣。能作因是增上緣、等無間緣及所緣緣非因所攝。
+復有說者,六因亦是契經所說。謂增壹阿笈摩增六中說。時經久遠,其文隱沒。尊者迦多衍尼子等,以願智力觀契經中說六因處。撰集、製造阿毘達磨。是故於此,分別六因。
+曾聞增壹阿笈摩經。從一法增乃至百法。今唯有一,乃至十在,餘皆隱沒。
+又於增一乃至十中,亦多隱沒,在者極少。
+曾聞尊者商諾迦衣大阿羅漢。是尊者阿難陀同住弟子。是大德時縛迦親教授師。彼阿羅漢般涅槃時,即於是日有七萬七千本生經,一萬阿毘達磨論隱沒不現。一論師滅,尚有爾所經論隱沒。況從彼後迄至于今。若百若千諸論師滅,經論隨沒,數豈可知。故此六因是契經說:
3.3)有餘師說:如是六因,雖無一經次第具說。然於諸經處處散說。
+謂契經說:是名見為根信證智相應。如是等經說相應因。
+又契經說: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故觸俱起受、想、思。如是等經說俱有因。
+又契經說:如是補特伽羅成就善法及不善法。善法隱沒,惡法出現。有隨俱行善根未斷,以未斷故。從此善根,猶有可起餘善根義。彼於當來有清淨法。如是等經說同類因。
+又契經說:諸邪見者所有身業、語業、意業。諸有願求,皆如所見。所有諸行,皆是彼類。如是諸法皆悉能招非欣愛樂、不可意果。如是等經說遍行因。
+又契經說:無處無容身語意惡行受可愛異熟。有處有容彼受不可愛異熟。如是等經說異熟因。
+又契經說:二因二緣能生正見。謂他音聲及內如理作意。如是等經說能作因。
4)故此六因是佛所說。是故尊者依經作論。
13.2.解釋:云何相應因...是謂相應因
[*引文]云何相應因乃至廣說。
13.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心、心所法,前後而生,非一時起。如譬喻者。
+彼作是說:心、心所法,依諸因緣,前後而生。譬如商侶涉嶮隘路。一一而度無二並行。
+心、心所法亦復如是。眾緣和合一一而生。所待眾緣各有異故。
2)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心、心所法,有別因故,可說眾緣和合有異。有別因故,可說眾緣和合無異。
+謂心、心所,各各別有生、住、異、滅,和合而生。是故可說和合有異。
+同依一根、同緣一境而得生故,可說一切和合無異。
+是故一切心、心所法,隨其所應,俱時而起。
3)或復有執:諸法各與自性相應,非與他性。
彼作是說:相喜樂義是相應義。無法與法共相喜樂。猶如自性與自性者。
4)阿毘達磨諸論師言:二事和合可說相應。非於一物有相應義。亦無自體、喜樂自體。能緣、所緣有差別故。
5)或復有執:自性於自性非相應、非不相應。
彼作是說:要與他合,方名相應。自於自性無他義故,不名相應。互相憙樂是相應義。自於自性,深喜樂故,非不相應。
6)阿毘達磨諸論師言:無有自性、憙樂自性,義如前說。
7)或復有執:力任持義,是相應義。
彼作是說:若法由彼法力任持生。此法與彼法相應。是故心與心相應心力持心令得生故。心所法與心相應心力持彼令得生故。心不與心所法相應,非彼力持而得生故。心所法不與心所法相應,非互相持而得生故。
8)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心與心所,心所與心、心所,皆展轉力持而得生故,更互相應。一身二心,不並起故,無相應義。為遮此等種種異執,顯示正理,故作斯論。
13.2.2.解釋:云何相應因...是謂相應因
[*引文]云何相應因?答:受與受相應法為相應因。受相應法與受為相應因。想、思、觸、作意、欲、勝解、念、三摩地。慧與慧相應法為相應因。慧相應法與慧為相應因。是謂相應因。
1)問:此中何故不說心耶?
1.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1.2)或有說者:亦應說心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說六因義皆不盡故。
若作盡理無餘說者,應作是說。
+云何相應因?謂一切心、心所法。
+云何俱有因?謂一切有為法。
+云何同類因?謂一切過去、現在法。
+云何遍行因?謂一切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
+云何異熟因?謂一切不善及善有漏法。
+云何能作因?謂一切法。
1.3)有作是說:設作是說,亦不盡理。不知何位誰與誰為因故。若說此中是有餘說,於理為勝。諸作論者略標少法,為根本故。
1.4)有餘師說:心已說在此所說中。謂受相應、慧相應法亦攝心故。
2)問:何故不說心之自相?
+答:平等相似是相應義。心勝如王,是故不說。如伽他言:
+第六增上王,染時染自取,不染而有染,染者謂愚夫。
+復有說者:以三摩地。
+有說:即心說三摩地。即已說心,故不別說。
13.2.3.問:何故但說十大地法為相應因?非餘法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3)有說:若法一切界、一切地、一切趣、一切生、一切種、一切心可得者,此中說之。餘法不爾,故此不說。
4)問:大地法是何義?
+答:大者謂心。如是十法,是心起處,大之地故,名為大地。大地即法,名大地法。
+有說:心名為大,體用勝故。即大是地,故名大地。是諸心所,所依處故。受等十法於諸大地,遍可得故,名大地法。
+有說:受等十法遍諸心品,故名為大。心是彼地,故名大地。受等即是大地所有,名大地法。
5)問:何故名心所?答:是心所有故。
6)問:何故心、心所法展轉為相應因?
+答:展轉為因故。展轉力生故。展轉相引故。展轉相養故。展轉相增故。展轉相依故。
+如二蘆束相依而住,多繩相合能牽大木。多人連手能渡大河。有為諸法性羸劣故,展轉相依,方辦事業義。
7)問:受言汝若離想能納境耶?答:言不能。餘心、心所為問亦爾。
13.2.4.問:相應因以何為自性?
1)答:一切心、心所法,即攝三蘊、一蘊少分。一處一處少分、七界一界少分。
2)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相應是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
3)問:諸心所法或多或少。謂善心多不善心少。不善心多有覆無記心少。有覆無記心多無覆無記心少。欲界心多色界心少。色界心多無色界心少。有漏心多無漏心少。云何等義是相應義?
答:依體等義,說名為等。若一心中二受一想可不名等。然一心中一受一想,餘亦如是。故說等義是相應義。
4)復次,等不相離是相應義。
5)復次,等不別異是相應義。
6)復次,等運轉義是相應義。
+如車轉時,眾分皆轉,共辦一事。如是心車,於境轉時,心所亦轉,共成一事,故名相應。
7)復次,等所作義是相應義。
+如秋鴿等一時詣場,一時食,一時起,非前非後。
+心、心所法亦復如是。一時趣境,一時受境,一時捨境,故名相應。
8)復次,等相順義是相應義。
+如人相順即名相應。心、心所法相順亦爾。
9)復次,等和合義是相應義。
+如水乳合說名相應。心、心所法和合亦爾。
10)霧尊者曰:四事等故說名相應。
+一時分等,謂心、心所同一剎那而現行故。
+二所依等,謂心、心所同依一根而現行故。
+三所緣等,謂心、心所同緣一境而現行故。
+四行相等,謂心、心所同一行相而現行故。
11)復次,五事等故說名相應。
即前四事及物體等。謂心、心所各唯一物,和合而起,故名相應。
12)復次,如束蘆義是相應義。
+如一一蘆不能獨立,要多共束,方能得住。
+心、心所法亦復如是,要多相依,方能行世。取果與果及取所緣。
13)復次,如合索義是相應義。
+如一一縷不能牽材木。多縷相合乃有牽用。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如前說。
14)復次,如連手義是相應義。
+如河漂急獨不能渡。多人連手乃能渡之。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如前說。
15)復次,如商侶義是相應義。
+如多商人共為伴侶能過險路。心、心所法亦復如是。廣說如前。
16)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相引生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眼識、意識亦互相引,彼相應耶?
+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互相引者,乃是相應。
17)復次,不相離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四大種亦不相離,彼相應耶?
+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亦不相離乃是相應。
18)復次,有所緣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六識皆有所緣,彼相應耶?
+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有所緣者,乃是相應。
19)復次,同所緣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五識各與意識同一所緣,應說相應。又多眼識應說相應。如多有情共觀初月等?
+答:彼所依異。若同所依,同所緣者,乃是相應。
20)復次,常和合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壽、煖、識三亦常和合,彼相應耶?
+答:不爾,壽、煖二法,無所依故。若有所依,亦常和合,乃是相應。
21)復次,恒俱生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四大種恒俱生彼相應耶?
+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恒俱生者,乃是相應。
22)復次,俱生住滅是相應義。
+問:若爾,隨心轉色,隨心轉心不相應行,亦俱生住滅,彼相應耶?
+答:彼無所依。若有所依,俱生住滅,乃是相應。
23)復次,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轉義是相應義。
+問:云何知然?答:寧知不然。
24)復次,同作一事義是相應義。
+問:若爾,諸忍與智同作一事,彼相應耶?
+答:彼不俱生。若俱時生,同作一事,乃是相應。
25)大德說曰:同伴侶義是相應義。
+識與心所互相容受,俱時而生,同取一境,乃是相應。
26)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所依、所緣、行相、所作一切同義是相應義。
所以者何?諸有為法性羸劣故。展轉力持,方能起作。曾不見有一大地法,獨起作故。
27)此相應因,定通三世,有士用果。
13.3.解釋:云何俱有因?答:心與心所法為俱有因,心所法與心為俱有因。心與隨心轉身業、語業為俱有因。心與隨心轉不相應行為俱有因,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為俱有因。復次,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是謂俱有因。
[*引文]云何俱有因乃至廣說。
13.3.1.問:相應、俱有二因何異?
1)有說:無異。一剎那受與想等法,為二因故。是故於此,應作是說。若相應因,即俱有因。有俱有因,非相應因。謂不相應俱有因是。
2)如是說者,二因有異。雖依一法,而義別故。
3)問:若爾,二因有何差別?
+答:名即差別,謂名相應因,名俱有因。
+復次,為伴侶義是相應因。同一果義是俱有因。
+復次,同一所依、一行相、一所緣義是相應因。同一生、一老、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義是俱有因。
+復次,如執杖義是相應因。如執杖已,有所作義是俱有因。
+復次,如連手義是相應因。如連手已,渡暴河義是俱有因。
+復次,相隨順義是相應因。不相離義是俱有因。
13.3.2.解釋:云何俱有因...為俱有因
[*引文]云何俱有因?答:心與心所法為俱有因。心所法與心為俱有因。
問:何故前相應因中不說心,今俱有因中即說心耶?
1)答:平等義是相應因義。心王是勝,與心所法,等義不顯,故不說心。
2)辦一事義是俱有因義。心、心所法辦事義同故今說心。
3)此中心者,即一切心。心所法者,亦一切心所法。如其所應展轉為俱有因。
13.3.3.解釋:心與隨心轉身業、語業為俱有因
[*引文]心與隨心轉身業、語業為俱有因。
+隨心轉身業、語業者,謂靜慮律儀、無漏律儀。
問:何故此中不說隨心轉身業語業與心為俱有因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前說此中所說因義皆不盡故。
3)有說:此中初後廣說,中間略說。義准可知,是故不說。
4)有餘師說:心於隨心轉身語業能為因,不隨其事轉,以是勝故。隨心轉身語業,於心隨其事轉,不能為因,以是劣故。如王於臣能與爵祿,不隨其事轉。臣於王隨其事轉,不能與爵祿,此亦如是。
5)評曰:心與隨心轉身語、業,展轉為俱有因。所以者何?同一果故、辦一事故。
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答:由前說三因故。
13.3.4.解釋:心與隨心轉不相應行為俱有因,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為俱有因。
[*引文]心與隨心轉不相應行為俱有因。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為俱有因。
問:何等隨心轉不相應行,與心展轉為因耶?
1)答:心、心所法及隨心轉身語業、生、老、住、無常與心展轉為因。
2)此中,有說:心與自生、老、住、無常為俱有因。唯自生、住與心為俱有因。非老無常,以能增益,說名為因。老與無常,衰滅法故不名為因。
3)有說:心與自生、老、住、無常為俱有因。自生、老、住、無常與心為俱有因。皆互相助,辦一事故。
4)有說:心與心、心所法及隨心轉身語業、生、老、住、無常為俱有因。唯心生、老、住、無常。與心為俱有因,非餘生等。
5)評曰:應作是說。心與心、心所法及隨心轉身語業、生、老、住、無常展轉為俱有因。
+云何知然?品類足說:云何心俱有因法?謂一切心所法、道俱有戒、定俱有戒,及心彼諸法生、老、住、無常。
6)問:若爾,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身見為因。
+謂除過去、現在見苦所斷隨眠。及彼相應苦諦。
+除過去、現在見集所斷遍行隨眠。及彼相應苦諦。
+除未來有身見相應苦諦。
+除未來有身見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污苦諦。
答:品類足論應作是說:
+除過去、現在見苦所斷隨眠。及彼相應、俱有等苦諦。
+除過去、現在見集所斷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苦諦。
+除未來有身見相應苦諦。
+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污苦諦。
+應作是說而不說者,當知彼是有餘之說。
13.3.5.解釋:復次,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是謂俱有因。
[*引文]復次,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是謂俱有因。
1)此中,有欲令四大種體無偏增者。
彼作是說:地大種與三大種為俱有因。三大種與地大種為俱有因。乃至風大種亦爾。
2)有說:令四大種體有偏增者。
彼作是說:地大種與四大種為俱有因。四大種與地大種為俱有因。
+所以者何?地大種有多體。於中一與多為俱有因。多與一為俱有因故。乃至風大種亦爾。
3)評曰:應作是說:四大種體,若有偏增,若無偏增。地為三俱有因。三為地俱有因。
+所以者何?地不觀地生所造色。以一切法不觀自性及同類體為他因故。乃至風大種亦爾。
4)問:未生四大種亦是俱有因不?
+答:亦是俱有因,墮因義故,有因相故。
+有說:彼非俱有因。此中但說俱生。四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故。
+評曰:應作是說:生未生四大種皆展轉為俱有因。
+此中生言:說可生義,或生相合。如品類足說:云何因所生法?謂一切有為法。如彼生言:說生、未生。此亦如是。
5)問:所造色為有俱有因不?答:有。一切有為法,皆有生等相,為俱有因故。
6)問:所造色與所造色為俱有因不?答:有為俱有因。如隨心轉所造色。
7)問:有對造色與有對造色為俱有因不?
+答:無。
+有說:亦有。如眼根等。有多極微俱生展轉為俱有因。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如前說者好。所以者何?同一果義,是俱有因義。彼非同一果故。然一切心,皆有隨轉諸心所法及生等相。非一切心皆有隨轉身語業色。
13.3.6.隨轉
1)隨心轉義,總有十種。謂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善則善。不善則不善。無記則無記。隨一世中。一果者謂離繫果。一等流者謂等流果。一異熟者謂異熟果。隨法別說,此十多少,根蘊當說。
2)問:隨轉自性是何?答:四蘊、五蘊。欲界、無色界四蘊,無隨轉色故。色界五蘊有隨轉色故。3)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隨轉?
+答:相隨順義是隨轉義。相攝益義是隨轉義。辦一事義是隨轉義。
+隨心轉法義語心言:汝所作事,我亦作之。
+心、心所法展轉相望。由五事故,說名隨轉。謂所依故、所緣故、行相故、果故、異熟故。
+心與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展轉相望。由二事故,說名隨轉。謂果故、異熟故。
13.3.7.問:身語業何等隨心轉?何等不隨心轉耶?
1)答:色界戒及無漏戒,隨心轉。欲界戒及餘身語業,不隨心轉。
1.1)問:何故欲界戒不隨心轉耶?答:欲界於彼隨心轉戒,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1.2)復次,欲界非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故。無如是道戒可隨轉。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故。有如是道戒可隨轉。
1.3)復次,欲界戒義問欲界心,言汝能為我,斷破戒及起破戒煩惱不?若能者,我隨汝轉。
+欲界心義答欲界戒,言我不能。戒義言若不能,我何為隨汝轉?
+如人怖怨問他人曰:汝能為我作救護不?若能者,當依止汝,隨汝而轉他。
+答:不能。彼便語言:汝若不能,我何為依止汝?隨汝轉?此亦如是。
2)問:色界善心一切皆有隨轉戒不?答:非一切有。
+謂初靜慮,有六善心無隨轉戒。一善眼識。二善耳識。三善身識。四死時善心。五起表善心。六聞所成慧相應善心。
+第二、第三、第四靜慮,有二善心無隨轉戒。謂死時善心及聞所成心。
13.3.8.問:何故無色界無隨轉戒耶?
1)答:彼界於戒,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復次,戒是色一分攝。彼界無色,故亦無戒。
+復次,戒是大種所造。彼無大種,故亦無戒。
2)問:如雖無無漏大種,而有無漏戒。如是彼界雖無大種,何妨有戒耶?
+答:無漏戒非大種力故成無漏。但由心力隨無漏心所等起故。有漏戒由大種力繫屬界地故不相似。
+復次,戒者對治破戒及起破戒煩惱。無色界道不能對治破戒及起破戒煩惱,故彼無戒。
3)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道不能對治破戒及起破戒煩惱耶?
+答:彼唯欲界。無色於欲,有四事遠,故無對治。
+四事遠者。一界地遠。二所依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
4)問:若爾,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亦無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對治,彼應無戒?
答:對治有二種。一斷對治。二厭壞對治。
+上三靜慮於破戒及起破戒煩惱。雖無斷對治,而有厭壞對治。
+如世尊說:聖弟子入不動心解脫,能斷不善,修習善法。非彼身中,猶有不善可斷。然依過患對治,故作是說。
+無色界於破戒及起破戒煩惱,無斷對治,亦無厭壞對治,是故無戒。
13.3.9.隨心轉戒
隨心轉戒,總有二種。一道俱有戒。二定俱有戒。
1)道俱有戒者,謂無漏戒。定俱有戒者,謂色界戒。
+若是道俱有戒,彼非定俱有戒。若是定俱有戒,彼非道俱有戒。
2)有作是說:道俱有戒,謂無漏戒。定俱有戒,謂一切有漏、無漏隨心轉戒。
+彼作是說:一切道俱有戒,皆是定俱有戒。或是定俱有戒,而非道俱有戒。謂有漏隨心轉戒。
3)有餘師說:道俱有戒,謂無漏戒。定俱有戒,謂根本靜慮有漏、無漏戒。
4)依如是說,應作四句。
+有是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謂近分地諸無漏戒。
+有是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謂根本地諸有漏戒。
+有是道俱有戒,亦是定俱有戒。謂根本地諸無漏戒。
+有非道俱有戒,亦非定俱有戒。謂近分地諸有漏戒。
5)彼師依得,復作四句。
5.1)有得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
+謂未離欲染,入正性離生,十六心頃。
+若已離欲染,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見道十五心頃。
+若諸聖者為離欲染,起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若未離欲染,信勝解鍊根,作見至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
+若諸聖者未離欲染,依未至定,起無量、不淨觀、持息念及念住等。
+如是等時,得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
5.2)有得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
+謂諸異生離欲染一切最後解脫道。
+即彼為離初靜慮染,依初靜慮起加行道,及一切最後解脫道。
+即彼為離第二靜慮染,依第二靜慮起加行道,及一切最後解脫道。
+即彼為離第三靜慮染,依第三靜慮起加行道,及最後解脫道。
+即彼為離第四靜慮染,依第四靜慮起加行道。
+若諸異生依根本靜慮,引發諸通,起加行道、五無間道、三解脫道。
+若起無量、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煖、頂、忍、世第一法。
+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
+及無色界歿,生色界時。
+色界上地歿,生下地時。
+如是等時,得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
5.3)有得道俱有戒,亦得定俱有戒。
+謂已離欲,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
+若依上地,入正性離生,十六心頃。
+若諸聖者,離欲染最後解脫道。
+即彼為離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
+已離欲染,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
+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
+若雜修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時。
+若諸聖者,引發諸通,起加行道、五無間道、三解脫道。
+若諸聖者,已離欲染,依未至定,等起無量、解脫、勝處、遍處、不淨觀、持息念,及諸念住。
+若起無礙解、邊際定、無諍、願智。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想微細心。
+如是等時,得道俱有戒,亦得定俱有戒。
5.4)有不得道俱有戒,亦不得定俱有戒。
+謂諸異生,為離欲染,起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依未至定、靜慮中間,起煖、頂、忍、世第一法。
+若諸異生,依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近分,為離初、第二、第三靜慮染,起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若諸異生,依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近分,為離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起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
+若諸異生,未離欲染,或已離欲染。依未至等諸近分定,或無色定,起無量、解脫、勝處、遍處。及不淨觀、持息念、并念住等諸功德時。
+若諸聖者,依未至等諸近分定,起有漏、無漏,成就諸功德時。
+依無色定,起有漏、無漏,成就諸功德時。
+一切不定及無心位。如是等時。不得道俱有戒,亦不得定俱有戒。
6)彼師依捨,復作四句。
6.1)有捨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
+謂得預流果,或一來果,或漸次者得不還果。
+未離欲染,信勝解練根,得見至。
+從一來果、一來勝果道。及預流果、預流勝果道退時。
+從預流果退時者,謂從練根所得果退。如是等時捨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
6.2)有捨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
+謂諸異生從離欲染,乃至從離第三靜慮染退。
+若諸異生及諸聖者,欲色界歿,生無色界。若色界歿,生欲界。
+若諸異生,從根本地勝功德退。如是等時捨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
6.3)有捨道俱有戒,亦捨定俱有戒。
+謂諸聖者,從離欲染。乃至從離非想非非想處染退。
+若依四靜慮,及靜慮中間,得不還果。
+若得阿羅漢果,已離欲染。
+信勝解練根,得見至。
+時解脫阿羅漢練根,得不動。
+從不還果、不還勝果道。及阿羅漢果、阿羅漢勝果道退時。如是等時捨道俱有戒,亦捨定俱有戒。
6.4)有不捨道俱有戒,亦不捨定俱有戒。謂除前相諸餘位。
7)彼依成就,復作四句。
7.1)有成就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
謂未離欲染聖者。
7.2)有成就定俱有戒,非道俱有戒。
+謂諸異生,生欲界,已離欲染。
+若諸異生,生色界。
7.3)有俱成就。
+謂諸聖者,生欲界,已離欲染。
+若諸聖者,生色、無色界。
7.4)有俱不成就。
+謂諸異生,未離欲染。
+若諸異生,生無色界。
8)依不成就,亦作四句。
+謂次前第二句為今第一句。
+次前第一句為今第二句。
+次前第四句為今第三句。
+次前第三句。為今第四句。
13.3.10.律儀
一切律儀總有四種。一別解脫律儀。二靜慮律儀。三無漏律儀。四斷律儀。
1)別解脫律儀者,謂欲界戒。
2)靜慮律儀者,謂色界戒。
3)無漏律儀者,謂無漏戒。
4)斷律儀者,謂離欲界染,九無間道中,所有靜慮、無漏戒。
5)廣說此四律儀,如業蘊害生納息。
13.3.11.隨轉戒...於破戒為...對治
1)煖隨轉戒,於破戒為捨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
2)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修道中道類智隨轉戒,於破戒,但為持對治、遠分對治。
3)離欲界染加行道隨轉戒,於破戒為捨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
4)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但為持對治、遠分對治。於起破戒煩惱,但為斷對治、捨對治。
5)七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但為持對治、遠分對治。於起破戒煩惱,為斷對治、捨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
6)第九無間道隨轉戒於破戒,為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於起破戒煩惱,為斷對治、捨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
7)九解脫道隨轉戒及餘後時乃至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隨轉戒,於破戒及起破戒煩惱,但為持對治、遠分對治。
8)問:法智品道能斷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可有隨轉戒。類智品道無此功能,云何亦有隨轉戒耶?
+尊者世友說曰:類智品道於彼雖無斷對治、捨對治,而有持對治、遠分對治故。
+復次,法智品道與類智品道展轉為因,展轉相續,展轉相屬,展轉相生故。
+有餘師說:類智品道,亦能斷破戒及起破戒煩惱。然法智品道先斷彼故,今無所斷故,亦有隨轉戒。譬如多人共一怨家,一人已害,餘無所害,非無害能,此亦如是。
+大德說曰:若法智品道有隨轉戒,類智品道無隨轉戒者,則應律儀唯於能處轉,不於不能處轉。然諸律儀通於能處、不能處轉。是故法智、類智品道俱得有隨轉戒。
13.3.12.何者戒多
1)問:欲界、色界何者戒?
1.1)有作是說:欲界戒多。所以者何?
+欲界戒,於根本業道及加行後起處得。
+色界戒,唯於根本業道處得。
+欲界戒,離性罪及離遮罪故得。
+色界戒,唯離性罪故得。
1.2)如是說者,色界戒多。所以者何?
+且未至定所攝戒尚多欲界,有無量功德對治彼故。況復更有上地餘戒。
2)問:有漏、無漏何者戒多?
2.1)有作是說:有漏戒多。所以者何?
+有漏戒攝二律儀一律儀少分。
+無漏戒攝一律儀一律儀少分。
2.2)復次,有漏戒攝二界一界少分二處一處少分。無漏戒但攝一界一處少分。
2.3)如是說者,無漏戒多。所以者何?
+且苦法智忍隨轉戒尚多有漏,有無量功德對治彼故,況復更有上位餘戒。
3)問:苦法智忍與苦法智乃至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諸隨轉戒。何者為多?
3.1)有作是說:苦法智隨轉戒,於苦法智忍隨轉戒一倍為多。
+如是展轉乃至無學正見隨轉戒,於無生智隨轉戒一倍為多。
3.2)復有說者,如苦法智忍隨轉戒。如是苦法智隨轉戒。乃至道類智隨轉戒亦爾?離欲界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諸隨轉戒,後後轉多。所以者何?如如漸斷破戒及起破戒煩惱。如是如是戒漸增多。上諸位戒前後相似。
3.3)如是說者,苦法智忍隨轉戒,與苦法智。乃至無學正見隨轉戒等無有異。
+所以者何?同於身語七支轉故。
+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苦法智於苦法智忍為勝。乃至盡智於金剛喻定為勝?
+答:依因長養,故作是說。謂苦法智忍唯一剎那因所長養。苦法智二剎那因之所長養。乃至盡智無量剎那因所長養。彼說品勝不說戒多。
4)問:聲聞與佛何者戒多?
4.1)有作是說:聲聞戒多。所以者何?聲聞戒依二界身。佛戒但依欲界身。
4.2)復次,聲聞戒依二趣身。佛戒但依人趣身。
4.3)如是說者,佛戒多。所以者何?
+且力、無畏隨轉戒尚多一切聲聞獨覺。況復更有無量無邊殊勝功德諸隨轉戒。
5)問:諸佛世尊有百年位,證得無上正等菩提。有乃至於八萬歲位。若百年位,得菩提者。亦得八萬身中戒不?設爾何失?若得者,云何此身得異身戒?若不得者,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切如來、應、正等覺皆悉平等?
5.1)答:應言亦得。問:若爾,云何此身得異身戒?答:若依此身得異身戒,亦無有失相續一故。
+1然百年位得菩提者。
+於百年位隨心轉戒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八萬歲位,隨心轉戒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2八萬歲位得菩提者。
+於八萬歲位隨心轉戒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於百年位隨心轉戒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5.2)有說:不得。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答:由三事等,故名平等。
一修行等,謂如一佛於三無數劫。修六波羅蜜多得圓滿故。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餘佛亦爾故名平等。二利益等,謂如一佛出現於世度無量百千那庾多眾生令般涅槃。餘佛亦爾故名平等。
三法身等,謂如一佛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念住、十八不共法等無邊功德。餘佛亦爾故名平等。
+復次,根等故名平等。諸佛皆住上品根故。
+復次,戒等故名平等。諸佛皆得上品戒故。
+復次,地等故名平等。謂如一佛依第四靜慮。證得無上正等菩提。餘佛亦爾故名平等。
6)問:得阿羅漢果時,得幾地身隨心轉戒?
6.1)西方諸師作如是說:得二十六處身隨心轉戒。謂欲界九、色界十七。
6.2)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得二十五處身隨心轉戒,以大梵天無別處故。是未來修,非皆現起。
+謂欲、色界隨何地身得無學果,即彼地身隨心轉戒。亦未來修、亦得現起。
+所餘地身隨心轉戒。雖未來修,而不現起。無彼異熟所依身故。
+生無色界,得無學果。雖得彼戒,而不現起。生上不起下地定故。
7)問:依自地身能起自地一切戒不?
答:不能盡起。所以者何?惡法尚無能盡起者,況諸功德加行生故。
8)問:何故聖者生無色界,成就道俱有戒,非定俱有戒耶?
+答:有漏法繫屬界地,非上界者,生上便失。無漏不爾。
+復次,有漏法勝劣隨地。生上厭下無所用者,必不成就。無漏不爾。
+是故聖者生無色界。唯得成就道俱有戒。傍論已了,應復正論。
13.3.13.問:俱有因以何為自性?
答:一切有為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問:何故名俱有因。俱有是何義?
答:不相離義是俱有義。同一果義是俱有義。相隨順義是俱有義。
+此俱有因,定通三世,有士用果。
13.4.解釋:云何同類因?答:前生善根與後生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過去善根與未來、現在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現在善根與未來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如善根。不善、無記根,亦爾。差別者,不善中除自界。是謂同類因。
[*引文]云何同類因乃至廣說。
13.4.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過去、未來非實有體。
2)或執現在是無為法。
3)或執自類為同類因。謂心唯與心,受唯與受,餘法亦爾。
4)為止如是種種異執,顯示實有過去、未來。及現在世是有為法。并自他類為同類因,故作此論。
13.4.2.解釋:云何同類因?...是謂同類因
[*引文]云何同類因?答:前生善根與後生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過去善根與未來、現在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現在善根與未來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
1)問:此中何故不說過去與過去為同類因耶?答:前生與後生言,已說彼故。
2)問:何緣不說過去自名?
2.1)答:欲顯後法非前因故。
+若說過去與過去為同類因。或有生疑過去後法,亦為前法因。
+若說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此疑便息。
2.2)有說:此文欲顯過去有前後義。
+若說過去與過去為同類因。或有生疑過去諸法,同時展轉,為同類因。
+若說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此疑便息。
3)問:何故前生等唯說善根,後生等兼說相應法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前生等亦應說相應法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有說:此文為遮相似相續沙門意故。彼作是說:善根唯與善根為因。善根相應法唯與善根相應法為因。為遮彼意,顯示善根與善根為因,亦與相應法為因。善根相應法與善根相應法為因,亦與善根為因。故作是說。
4)問:此中何故唯說善根及相應法,非餘法耶?
答:就勝說故。謂善法中善根最勝。彼相應法極相隣近,故偏說之。不善、無記應知亦爾。
5)自界者,謂欲界唯與欲界為同類因。色、無色界應知亦爾。如說自界,自地亦爾,繫縛別故。謂初靜慮唯與初靜慮為同類因。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應知亦爾。
+有餘師說:如說自界,自地、自處亦爾。謂那落迦唯與那落迦為同類因。乃至色究竟天應知亦爾。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則五淨居處,初剎那起,應無同類因。無始時來未生彼故。
應作是說:同地異處所起煩惱展轉相縛,隨類展轉,為同類因。然除異部,五部隨眠繫縛分劑,有差別故。
6)復說:過去等者,欲顯過去、未來體是實有,現在是有為故。如善根,不善、無記根亦爾。差別者,不善中除自界,是謂同類因。
13.4.3.問:何故不善除自界耶?
1)答:以不善根無異界故。若說自界無所簡別。
2)有說:不善中亦應說自界,以自界聲亦說自部。
謂見苦所斷唯與見苦所斷為同類因。乃至修所斷應知亦爾。
3)問:若爾,此中但應說如善根,不善、無記根亦爾。不應復說差別等言?
答:若但作如是說。或有生疑,如無記根通三界,不善根亦爾故。復須說差別等言。
4)問:此中何故不說前生等不善根,與後生等無記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前生等無記根,與後生等不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若作是說。或有生疑不善根亦通三界,或無記根唯在欲界。或復生疑因少果多。或因多果少是故不說。文雖不說,而義實有。自部互為同類因故。
13.4.4.未來世中有同類因不
1)問:未來世中有同類因不?設爾何失?
1.1)若有者,此中何故不說。謂此中但說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過去與未來、現在為同類因。現在與未來為同類因。而不說未來與未來為同類因。又若有者,應有二心展轉為因,便違前說。
1.2)若無者,此論見蘊當云何通?
+如說:若法與彼法為因,或時此法與彼非因耶?答:無時非因。若法已生是同類因。若未已生非同類因。是則若法與彼法為因。或時此法與彼非因,云何答言無時非因?
1.3)又若無者品,類足論復云何通?
如說:云何非心為因法?答:已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初無漏心,及餘異生定當入正性離生者初無漏心。然彼異生,未來所有無漏心,皆非心為因。何故但說彼初無漏心耶?
1.4)又若無者,品類足論復云何通?
+如說: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身見為因。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苦諦,諸餘染污苦諦。
+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亦與有身見為因,即所除法。
+若未來有身見不與未來有身見為因,何故言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苦諦耶?
1.5)又若無者,識身足論復云何通?
+如說:於過去染污眼識所有隨眠,彼於此心。
或能為因非所隨增。或所隨增不能為因。或能為因亦所隨增。或不能為因亦非所隨增。
+且能為因,非所隨增者,謂諸隨眠在此心前。同類、遍行,即彼隨眠。若不緣此,設緣已斷。及此相應隨眠已斷。
+為所隨增,不能為因者,謂諸隨眠在此心後。同類遍行即彼隨眠。緣此未斷。
+能為其因,亦所隨增者,謂諸隨眠在此心前。同類遍行即彼隨眠。緣此未斷及此相應隨眠未斷。
+不能為因,亦非所隨增者,謂諸隨眠在此心後。同類遍行即彼隨眠。若不緣此,設緣已斷。
+若所餘緣、若他隨眠。若不同界遍行隨眠。如彼過去染污眼識。未來染污眼識亦爾。過去四句其理可然。未來如何可作四句。若有前後如何無因?
1.6)又若無者,施設足論復云何通?
如說:諸法四事決定,所謂因、果、所依、所緣。若未來世非同類因生已乃是云何決定?
1.7)又若無者,則應無因而有因。亦應無果而有果。便壞所宗?
2)答:應作是說:未來世中,無同類因。以彼無故。此中不說,亦無二心互為因過。
2.1)問:此論見蘊當云何通?如說:若法與彼法為因乃至廣說。
+有說:彼依俱有因作論。以俱有因遍有為法,親能辦果,通三世故。
+有說:彼依相應、俱有二因作論。以此二因,俱遍三性,親能辦果,通三世故。
+有說:彼依相應、俱有、異熟三因作論。以此三因,親能辦果,通三世故。
+有說:彼依相應、俱有、異熟、能作四因作論。以此四因,通三世故。
+有說:彼依五因作論。除能作因,遍一切法皆不遮故。+此中有說:除遍行因,體用狹故。
+應說:彼依六因作論。因名所表,通六因故。
2.2)問:若法已生,是同類因或遍行因。若未已生,非同類因、非遍行因。是則若法與彼法為因。或時此法與彼非因,云何答言無時非因?
答:依最後位密作是答。謂若法於此位,定能作同類因。或遍行因。從是以後無時非因。故作是說。
2.3)問:若爾,見蘊復云何通?如說:若法與彼法為等無間。或時此法與彼非等無間耶?
+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此中亦應依最後位,密作是答。無時非等無間。謂若法於此位,定能作等無間。從是以後,無時非等無間。
+何故不作如是說耶?答:亦應作如是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為現異相、異文說故。若以異相、異文而說,義則易解。
+復次,為現二門、二略、二燈、二明、二炬、二光、二曜、二影文故。如同類因,依最後位。密作是說無時非因。等無間緣,亦應依此位,密作是說無時非等無間。如等無間緣,依一切位說。若時此法未至已生,同類因。亦應依一切位,作如是說。二文相影,俱通二義。
2.4)問:品類足論復云何通?如說:云何非心為因法乃至廣說?
+答:彼唯說畢竟非心為因法。雖彼未入正性離生者諸無漏心,皆非心為因。然彼若入正性離生,唯有初無漏心是非心為因。餘心無不以心為因。
+有餘師說:彼文不辯同類因義何者,唯辯二種異生,謂有般涅槃法及無般涅槃法。
+文雖不舉無涅槃法。義准理門,顯示知有。謂彼既說有餘異生決定當入正性離生。
+由此義准,亦有異生決定不入正性離生。此則名為無涅槃法。即無涅槃法名非心為因。
2.5)問:品類足論復云何通?如說: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乃至廣說。
答:彼論但說除未來有身見相應苦諦。無及彼言,設作是說,是誦者謬。
2.6)問:識身足論復云何通?如說:於過去染污眼識所有隨眠。乃至廣說。
+答:彼於未來應作三句。除所隨增不能為因,彼無後故。
+然說未來如過去者,有別意趣。謂正生時,必入現在,定為同類。或遍行因望餘未起,可說為前。對此可說,餘名後故
+有餘師說:彼說未來亦有四句。不說未來有心前後。同於過去。
+且能為因,非所隨增者,謂此相應隨眠已斷。
+為所隨增,不能為因者,謂有同類遍行隨眠。在未來世,於未來世染污眼識緣而未斷。
+能為其因,亦所隨增者,謂此相應隨眠未斷。
+不能為因,亦非所隨增者,謂有同類遍行隨眠。在未來世,若不緣此,設緣已斷。若所餘緣,若他隨眠。若不同界遍行隨眠。
2.7)問:施設足論復云何通?如說:諸法四事決定。乃至廣說。
+答:因者四因,謂相應、俱有、異熟、能作因。
+果者三果,謂士用、異熟、增上果。
+所依者六種所依,謂眼、耳、鼻、舌、身、意。
+所緣者六種所緣,謂色、聲、香、味、觸、法。如是四事,三世決定,故不相違。
2.8)問:若未來世無同類因及遍行因。過、現乃有,則應無因而有因。亦應無果而有果。如是便壞三世有宗?
+答:許亦無失,約位非體。以和合作用位,果非體果。然位與體,非即非離。體雖恒有,而位非恒。故同類因及遍行因,本無今有,亦無有失。
+有餘師說:未來世中,有同類因。
2.9)問:若爾後說六難善通。此中論文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所說六因皆有餘故。
+復次,若同類因,有力能取果與果者,此中說之未來同類因。無力不能取果與果,是故不說。
+復次,若同類因,已現在、已和合、已有作用荷負擔者,此中說之。未來同類因,無如是事。是故不說。
+復次,若同類因,已行世相顯了者,此中說之。未來同類因未行世相不顯了,是故不說。
2.10)問:若未來世有同類因,應有二心互為因過?
+答:如四行相,各有繫屬。餘法亦然,故無斯過。謂未來世,無常行相。有四行相應無間生。彼是所修繫屬於此。無常行相與彼為因。彼非此因繫屬此故。無常行相起必居前。苦、空、無我行相亦爾。餘有為法,類此應知。故無二心互為因過。
+若作是說,有依第四靜慮,得阿羅漢果,能修未來九地無漏,所修無漏,皆繫屬此。後起餘地聖道現前,更不能修未來無漏。無餘聖道繫屬此故。應在過現非同類因是則違害。此中所說前生善根與後生者為同類因。乃至廣說。勿有此失。故未來世無同類因,於理為善。
13.4.5.問:色法為有同類因不?
1)外國諸師有作是說:一切色法無同類因。
1.1)但藉餘緣和合力起。
+現見鑿地深踰百肘。從彼出埿日曝風吹。後逢天雨即便生草。
+又復現見屋脊山峯。先無種子亦生草樹。故知色法無同類因。
1.2)問:若爾,此論大種蘊說當云何通?如說:過去大種造色,與未來等大種造色為因增上?
答:我於他論何事須通?若必須通,應作是說:增上緣力有近有遠。有在此身,有在餘身。若近在此身者說名為因。若遠在餘身者說名增上。
2)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色法亦有同類因,唯除初無漏色。
2.1)問:若爾,雖通大種蘊說。彼所引事當云何通?
+答:所出埿中先有種子。餘緣闕故,草未得生。後遇眾緣,即便生草。
+又彼埿聚屋脊山峯。草樹生者,風吹鳥銜。種子來至,故得如是。
2.2)有餘師說:色法雖有同類因,而在此身非餘身。相似為因,非不相似。
+如此身羯剌藍位,與此身羯剌藍位為同類因。與餘位作緣非因。
+乃至此身老位與此身老位為同類因。與餘位,作緣非因。
+若作是說,於位位中,初色無因,後色無果。
2.3)有作是說:色法雖有同類因。而在此身非餘身。相似為因,亦不相似。
+如此身羯剌藍位與此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
+此身頞部曇位與此身頞部曇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與羯剌藍位,作緣非因。
+乃至此身老位與此身老位為同類因。與前諸位,作緣非因。
+若作是說,羯剌藍位,初色無因。老位後色無果。
2.4)或有說者,色法雖有同類因。在此身亦在餘身。而相似為因,非不相似。
+如此身羯剌藍位與此身及餘身羯剌藍位為同類因。與餘位作緣非因。
+乃至此身老位與此身及餘身老位為同類因。與餘位作緣非因。
2.5)復有說者,色法雖有同類因,在此身亦在餘身,相似為因亦不相似。而與前位非同類因。
+如此身羯剌藍位與此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
+此身頞部曇位與此身頞部曇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頞部曇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與羯剌藍位作緣非因。
+乃至此身老位與此身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老位為同類因。與前諸位作緣非因。
2.6)或復有說:色法雖有同類因。在此身亦在餘身。相似為因亦不相似。而與此身前位非因。
+如此身羯剌藍位與此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
+此身頞部曇位與此身頞部曇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與此身羯剌藍位作緣非因。
+乃至此身老位與此身老位為同類因。亦與餘身羯剌藍位乃至老位為同類因。與此身前諸位作緣非因。
2.7)評曰:應作是說:
+餘身十位,一一皆與餘身十位,及此身十位為同類因。
+此身十位,一一皆與此身十位,及餘身十位為同類因。
+後位已生法與前位不生法亦為同類因故。
+如是外分諸色相望為同類因,如理應說。
13.4.6.五蘊展轉為同類因
1)復次,善五蘊展轉為同類因。染污五蘊展轉為同類因。無覆無記五蘊亦展轉為同類因。性類等故。
2)有說:無覆無記四蘊,與無覆無記色蘊為同類因。無覆無記色蘊,不能與無覆無記四蘊為同類因,勢力劣故。
3)有說:無覆無記色蘊,與無覆無記四蘊為同類因。無覆無記四蘊,不與無覆無記色蘊為同類因。勝法不為劣法因故。
4)有說:無覆無記四蘊,不與無覆無記色蘊為同類因。無覆無記色蘊,亦不與無覆無記四蘊為同類因。勢用羸劣類各別故。無覆無記四蘊展轉為同類因。
+無覆無記,復有四種。一異熟生。二威儀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品。如次能與四三二一為同類因。
+有餘師說:此四展轉為同類因。同一繫縛、同一性故。
5)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勿加行善互為因故,前說為善。
13.4.7.九品
1)染污法有九品。
謂下下、下中、下上。中下、中中、中上。上下、上中、上上。九品展轉為同類因。
問:若爾,云何有九品?
1.1)答:由對治有九品故,染污法亦有九品。
+謂修下下道對治上上煩惱。乃至修上上道對治下下煩惱。
1.2)復次,以現行故,亦有九品。
+謂諸煩惱現在前時,或是下下品。乃至或是上上品。
2)諸不善者亦由異熟,有九品故,建立九品。
3)善法有二種。一生得善。二加行善。
+生得善與生得善為同類因。亦與加行善為同類因。
+加行善與加行善為同類因。非生得善,以彼劣故。
+有說:此二善法展轉為同類因。同一繫縛,同一性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勿修加行退趣劣法。是故前說於理為善。
4)有說:善法有三種。一加行善。二離染善。三生得善。
+此中生得與三種為同類因。
+離染善與二種為同類因,非生得彼劣故。
+加行善與加行善為同類因。非餘二,俱劣故。
5)生得善法,復有九品。謂下下乃至上上。九品展轉為同類因。
5.1)問:若爾,云何有九品?答:由現行有九品故。
5.2)復次,由異熟有九品故。
6)離染善及加行善,亦俱有九品。謂下下乃至上上。
+此中,下下與九品為同類因。下中與八品為同類因。乃至上上唯與上上為同類因。
+此二唯與等勝為因,非劣法故。
7)加行善法,復有三種。一聞所成。二思所成。三修所成。
+聞所成善與三種為同類因。
+思所成善唯與思所成善為同類因。非聞所成,彼劣故。非修所成,異界故。
+修所成善唯與修所成善為同類因。非聞所成,彼劣故。非思所成,彼亦劣故,及異界故。
8)修所成善,復有四種。謂煖、頂、忍、世第一法。
+如次能與四三二一為同類因。義如前說。
9)欲界通果心有四種。謂初靜慮果乃至第四靜慮果。
+如是四種如次能與四三二一為同類因。
+有說:此四非互為因如靜慮故。
+有說:此四展轉為因。同一繫縛,同一性故。
+評曰:初說為善。同一地故,加行生故。
10)初靜慮等諸通果心應知亦爾。
11)問:初靜慮有諸識身,有變化心互為因不?
答:諸識身與變化心為同類因。變化心不與識身為同類因。以彼劣故,依前諸義,應作問答。
13.4.8.前生法
1)頗有前生法非後生法同類因不?答:有。謂不同界。
2)頗有同界前生法非後生法同類因不?答:有。謂不同地。
3)頗有同地前生法非後生法同類因不?答:有。謂有漏於無漏,無漏於有漏。
4)頗有有漏前生法非有漏後生法同類因不?答:有。謂不同部。或不同性。或勝於劣。
+前生無漏於後生無漏,非同類因者,謂勝於劣。
13.4.9.與果、取果
1)問:諸同類因,若與果者,亦取果耶?
+答:若與果者,定亦取果。若不取果,云何與果?
+或有取果而不與果。謂阿羅漢最後諸蘊。此則總說。
+若別說者,依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有多四句。
1.1)問:善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斷善根時,最後所捨得。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續善根時,即住過去所捨善得。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不斷善根,於所餘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1.2)問:不善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離欲染時,最後所捨得。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退離欲染時,即住過去所捨不善得。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未離欲染,於所餘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1.3)問:有覆無記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最後所捨得。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退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即住過去所捨有覆無記得。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於所餘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1.4)問:無覆無記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若時與果必亦取果。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阿羅漢最後諸蘊。
2)已依成就,分別取果與果差別。今依現行,分別取果與果差別。
+復次,已依不相應法,分別取果與果差別。今依相應法,分別取果與果差別。
2.1)問:善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善心無間,不善、無記心現在前。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不善、無記心無間,善心現在前。即住過去所間善心。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善心相續無間斷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2.2)問:不善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不善心無間,善、無記心現在前。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善、無記心無間,不善心現在前。即住過去所間不善心。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不善心相續無間斷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2.3)問:有覆無記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有覆無記心無間,善、不善、無覆無記心現在前。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善、不善、無覆無記心無間,有覆無記心現在前。即住過去所間有覆無記心。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有覆無記心相續無間斷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2.4)問:無覆無記同類因,若時取果,亦與果耶?
答:應作四句。
+有時取果非與果。謂無覆無記心無間,善染污心現在前。
+有時與果非取果。謂善染污心無間,無覆無記心現在前。即住過去所間無覆無記心。
+有時取果亦與果。謂無覆無記心相續無間斷位。
+有時不取果亦不與果。謂除前相。
3)已依相續,分別取果與果差別。今依剎那,分別取果與果差別。
謂一剎那心後,有二十剎那心無間而起。於中得作四句。
3.1)且善同類因第一句者,謂上首剎那善心現在前時,除初剎那善心,望後十九剎那善心。
3.2)第二句者,謂後十九剎那善心現在前時,即住過去上首善心。
3.3)第三句者,即上首善心現在前時,望初剎那善心。
3.4)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3.5)如善同類因四句。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同類因。隨其所應四句亦爾。
13.4.10.頗有一剎那頃…
1)或得同類因不得彼因。或得彼因不得同類因。或得同類因亦復彼因。或不得同類因亦不得彼因耶?
答:有謂從上沙門果退住預流果時,有此四句。
+得同類因不得彼因者,謂爾時得過去初剎那道類智。而不得彼因,以不得見道故。
+得彼因不得同類因者,謂爾時得過去預流果,而不得過去預流勝果道。以預流勝果道用預流果為因。與上沙門果作同類因故。
+得同類因亦得彼因者,謂爾時得過去,除初剎那,諸餘剎那相續預流果。
+不得同類因亦不得彼因者,謂除前相。
2)問:頗有一剎那頃。或知同類因不知彼所緣。或知彼所緣不知同類因。或知同類因亦知彼所緣。或不知同類因亦不知彼所緣耶?
答:有。謂住見道道法智時。有此四句。
+知同類因不知彼所緣者,謂爾時知過去緣苦集滅三法智品。
+知彼所緣不知同類因者,謂知未來四法智品。
+知同類因亦知彼所緣者,謂知過去道法忍品。
+不知同類因亦不知彼所緣者,謂除前相。
13.4.11.問:同類因力有增減不?
答:有。
1)謂若久習,因力便增。若不久習,或遭損害,因力便減。
2)且不善中,因力增者。
2.1)如具壽迷祇迦。曾一林中,修習靜慮,坐一樹下。
+欲尋現起,心生厭患。便捨此處,坐餘樹下。
+恚尋復起,心生厭患。復捨此處,坐餘樹下。
+害尋復起。
2.2)由彼具壽曾於此地作大國王。若於是處,五樂自娛,受諸欲樂。今坐其處,便起欲尋。
+若於是處,斬截眾生頭耳手足。今至其處,便起恚尋。
+若於是處,役使眾生,作諸事業,繫縛、鞭打。今至其處,便起害尋。
2.3)尊者阿難入城乞食。
+摩登伽女見已生貪。隨逐瞻觀,不能捨離。
+此女過去五百生中作阿難婦。故今暫見,便起欲尋,隨逐不捨。
3)諸如是等皆由過去因力增上。或有現在,習諸煩惱,因力增上。同類、異類展轉相生。
4)如不善法,善、無記法應知亦爾。
5)如尸拔羅久習施故,纔生便告父母等言:今此家中有何財寶?我欲持施一切貧窮。
+諸如是等廣如經說。
13.4.12.問同類因以何為自性?
1)答:過去現在一切有為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問:何故名同類因?同類是何義?
答:種類等義是同類義。界、地等義是同類義。部類等義是同類義。此同類因,唯通過去、現在二世。有等流果。
13.5.[發智論]云何遍行因?
+答: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後生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過去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現在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現在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
+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是謂遍行因。
[大毘婆沙論]]云何遍行因乃至廣說。
13.5.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一切煩惱皆是遍行。
+為止彼執,顯諸煩惱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2)或復有執:五部煩惱,皆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為止彼執,顯唯見苦、集所斷煩惱,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3)或復有執:見苦、集所斷一切煩惱,皆是遍行。見滅、道所斷一切煩惱,皆無漏緣。
+為止彼執,顯見苦、集所斷煩惱,有是遍行,有非遍行。見滅、道所斷煩惱,有有漏緣,有無漏緣。
4)或復有執:若諸煩惱通三界者,皆是遍行。
+為止彼執,顯諸煩惱通三界者,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5)或復有執:遍行有二。一者無明。二者有愛。如譬喻者。
+彼作是說:緣起根本名為遍行。無明是前際緣起根本。有愛是後際緣起根本,故是遍行。
+為止彼執,顯無明有是遍行,有非遍行。有愛一向非遍行。
6)或復有執:若諸煩惱通五部者,名為遍行。即是無明及貪、瞋、慢。
+為止彼執,顯無明有是遍行,有非遍行。貪、瞋、慢一向非遍行。
7)或復有執:五法是遍行,謂無明、愛、見、慢及心。如分別論者。
+故彼頌言:有五遍行法,能廣生眾苦,謂無明愛見,慢心是為五。
+為止彼執,顯無明、見,有是遍行,有非遍行。餘三一向非遍行。
8)為止此等種種異執,顯示正理,故作斯論。
13.5.2.解釋:云何遍行因...是謂遍行因
[*引文]云何遍行因?答: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後生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過去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現在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現在見苦所斷遍行隨眠,與未來自界,見集、滅、道,修所斷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如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是謂遍行因。
1)問:此中何故不說過去與過去為遍行因耶?答:前生與後生言已說彼故。
2)問:何緣不說過去自名?
2.1)答:欲顯後法,非前因故。
+若說過去與過去為遍行因。或有生疑過去後法,亦為前法因。
+若說前生與後生為遍行因。此疑便息。
2.2)有說:此文欲顯過去有前後義。
+若說過去與過去為遍行因。復有生疑過去諸法,同時展轉為遍行因。
+若說前生與後生為遍行因。此疑便息。
3)問:自部於自部有遍行因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此中何故不說。若無者,何故於他部有,自部無耶?答:應說亦有。
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
3.1)答:亦應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為欲成立不成義故。
+謂於自部有遍行因。不說自成,故不須說。
+若於他部有遍行因,其義不成,是故須說。
3.2)有說:為顯無雜遍行因故。
+謂於自部有二種因。謂遍行因及同類因。其義雜亂,是故不說。
+若於他部唯有一因。謂遍行因。義無雜亂,是故偏說。
3.3)復次,為顯無雜增長門故。
+謂於自部二門增長。謂同類因門及遍行因門。其義雜亂,是故不說。
+若於他部唯一門增長。謂遍行因門。義無雜亂,是故偏說。
13.5.3.解釋:前生見苦所斷遍行隨眠...為遍行因
1)問:何故前生等唯說隨眠,後生等兼說相應法耶?
1.1)答:前生等亦應說相應法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1.2)復次,為遮相似相續沙門意故。
+彼作是說:遍行隨眠,唯與隨眠為遍行因。彼相應法,唯與隨眠相應法為遍行因。
+為遮彼意,顯遍行隨眠,與隨眠及相應法為遍行因。彼相應法與隨眠相應法及隨眠為遍行因。故作是說。
2)問:遍行隨眠,於諸隨眠俱有法等,亦是遍行因不?設爾何失?
+若亦是者,此中何故不說。若非者,何故於相應法是,而於俱有法等非耶?
2.1)答:應說亦是。以與一切染污法皆為遍行因故。
2.2)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
答:彼相應法與彼隨眠,同一所緣、同一行相,極相隣近,是故說之。生等不爾是故不說。
+自界者,謂欲界唯與欲界為遍行因。色、無色界應知亦爾。
+如說自界,自地亦爾,繫縛別故。謂初靜慮唯與初靜慮為遍行因。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應知亦爾,於自地中,處別、部別,亦得展轉,為遍行因,繫縛同故。
3)復說過去等,欲顯過去、未來體是實有,現在是有為故。
+如說見苦所斷,見集所斷亦爾,體類同故。
13.5.4.問:遍行隨眠以何為自性?
1)答:欲界有十一。
+謂見苦所斷,五見、疑、無明。
+見集所斷,邪見、見取、疑、無明。
2)色、無色界各有十一,應知亦爾。此中無明者,謂五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
3)品類足說:九十八隨眠中,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
問:見苦、集所斷無明,有是遍行,有非遍行。何故彼說: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耶?
3.1)答:西方尊者所誦本言:九十八隨眠中,二十七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六應分別。
謂見苦、集所斷無明,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云何是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不相應無明。
+云何非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如是所說於義為善。
3.2)若作是說:云何是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相應無明,則便不攝不共無明。是故彼說於義為善。
4)問:若爾,何故迦濕彌羅國諸師不作此誦?
+答:亦應作此誦。而不爾者,有別意趣。以彼多分,是遍行故。
4.1)謂見苦所斷,有十無明,
+七是遍行,即五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
+三非遍行,即貪、瞋、慢相應無明。
4.2)見集所斷,有七無明。
+四是遍行,即二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
+三非遍行,即貪、瞋、慢相應無明。
5)又此國誦三十三是遍行,六十五非遍行者,無明皆說不共無明。唯遍非遍,自力起故。
6)相應無明,有八十三,謂二十七遍行及五十六非遍行。隨眠相應,彼隨他力,現在前故,說所相應。即亦說彼性不定故,不別說之。
13.5.5.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遍行隨眠?遍行是何義?
1)答:一切緣義是遍行義。緣力持義是遍行義。緣力持者能廣緣故。
2)復次,本來一切,一切一切起故名為遍行。
+初一切者,謂無始來具起九品。
+中一切者,謂無始來一切有情無不皆起。
+後一切者,謂無始來普緣一切有漏事起故。
+施設論,作如是說:無有異生,從長世來,於有漏法,不執為我。或執我所。或執斷常。或撥為無。或執為淨、解脫、出離。或執為尊、最勝、第一。或起疑惑、猶預。或起愚闇、無知。是故本來一切一切一切起故。名為遍行。
3)復次,若法一剎那頃現在前時,能緣五部為五部因,令五部法於所緣愚,名為遍行。
+問:遍行隨眠云何令彼無漏緣法於所緣愚?
+答:若執我等,法爾便謗。我滅對治,先於中愚,然後於彼,撥為無故。
4)復次,若法一剎那頃現在前時,能緣五部為五部因,於五部法皆悉隨增,名為遍行。
13.5.6.問:遍行隨眠相應、俱有法,亦是遍行因不?設爾何失?
若亦是者,何故但說三十三是遍行?若非者,何故相應、俱有法,有是遍行因?有非遍行因耶?
1)有作是說:彼非遍行因。
問:若爾,何故相應、俱有法,有是遍行因?有非遍行因?答:如相應、俱有法,有是隨眠,有非隨眠。如是相應、俱有法,有是遍行因,有非遍行因。復有何過?
2)評曰:應作是說:彼亦是遍行因,因義通故。相應、俱有,同一果故。
問:若爾,何故但說三十三是遍行耶?
2.1)答:彼說但欲分別九十八隨眠中,幾是遍行?幾非遍行?不為總說遍行因義,故不相違。
2.2)復次,遍行隨眠具三事故,名為遍行。
一於五部法,遍隨增故。二於五部法,遍能緣故。三於五部法,遍為因故。是以偏說。
+彼相應法,但有二事,除遍隨增。
+彼俱有法,但有一事,謂遍為因,故彼不說。
13.5.7.問:遍行隨眠等得亦是遍行因不?
1)尊者僧伽筏蘇說曰:若遍行得非遍行者,非遍行得應是遍行。故遍行得亦是遍行因。彼難非理。
如色得既非色,非色得豈是色,故遍行得非遍行因,於理為善。
2)問:何故遍行生等諸相是遍行因,彼得非耶?
+答:生等諸相與遍行法同一果,常相隨、不相離、無前後,極親近故。
+亦是遍行因得,與遍行不同一果,不常相隨、非不相離、或前或後,非極親近。
+如皮於樹,是故彼得非遍行因。
13.5.8.問:何故唯於見苦、集所斷法,立有遍行隨眠?非於見滅、道所斷法耶?
1)舊阿毘達磨師說曰:此是彼族類故。
+謂見苦、集所斷諸法,是遍行隨眠族姓、根本、生地、舍宅。
+非見滅、道所斷諸法。
2)有說:此中隨眠極堅牢故。
+謂見苦、集所斷隨眠,皆同一意、同一所作,故極堅牢。以堅牢故,於中可立遍行隨眠。
+見滅、道所斷法,不同一意,事業各異,故極羸劣。極羸劣故,於中不立遍行隨眠。
+如城邑人,若同一意、同一事業,則城邑主及餘怨敵不能降伏。
+若彼諸人不同一意、事業各異。則被降伏此亦如是。
3)有說:此中我見所任持故。
+謂於是處,若有我見,則有漏法相續熾盛,可立遍行。
+見集所斷,雖無我見,而有長養我見諸法。
+非見滅、道所斷法中有如是事。
4)有說:遍緣有漏因果事故。謂見苦、集所斷隨眠,俱能遍緣有漏因果,故立遍行。餘則不爾。
5)有說:此於所緣定增長故。
+謂見苦、集所斷隨眠皆緣有漏。隨緣有漏,隨漸增長。如人觀月增益眼根。
+若見滅、道所斷隨眠。或緣有漏,或緣無漏。緣無漏者,隨有所緣,隨漸損減。如人觀日損減眼根。以不定故,於此不立遍行隨眠。
6)有說:此有二種隨眠事故。
+謂見苦、集所斷隨眠。俱由二門作隨眠事。一由所緣。二由相應。
+見滅、見道所斷隨眠。或由二門作隨眠事。或唯相應。不決定故,不可建立遍行隨眠。
7)有說:此中決定安二足故。義如前說。
8)有說:四部皆有二種道故。
+謂見苦、集所斷部中,有是遍行,有非遍行。
+於見滅、道所斷部中,有有漏緣,有無漏緣。故不應責。
9)有說:一切隨眠墮此二故。謂諸隨眠一切皆墮苦、集諦攝故。唯此有遍行隨眠。
10)有說:若見苦、集有漏果因。則見滅、道所斷諸法根本羸劣。故彼不立遍行隨眠。
11)有說:不應責故。謂遍行隨眠者定能遍緣。非見滅、道所斷法中有遍緣者。
13.5.9.問:何故見苦、集所斷貪、瞋、慢非遍行耶?
1)答:以彼皆無遍行相故。謂遍行者,能緣一切,彼三不爾。
2)有說:此三自相煩惱攝故。
謂要共相煩惱攝者,可立遍行。
+云何此三皆是自相煩惱所攝?
+謂起貪者,或於彼身,不於此身。或於此身,不於彼身。於諸身分亦各別起。瞋、慢亦爾。故是自相。
+有身見等一剎那中,總於一界、一趣、生等。或執為我、或執我所。或復乃至愚闇無知,故是共相。
3)有說:難熾盛故。
+謂貪、瞋、慢難可熾盛。要依妻、財、怨讎、卑敵,方熾盛故。
+遍行隨眠易可熾盛,任運相續,如河流故。
4)有說:見、疑、無明,能緣四諦,於中可立遍行隨眠。貪、瞋、慢三無如是事。是故不立遍行隨眠。
13.5.10.問:何故見滅、道所斷貪、瞋、慢、見取、戒禁取非無漏緣耶?
答:不應訶責故。無怨害相故。性柔和故。最勝故。清淨故。是以貪等非無漏緣。
13.5.11.二見
欲界有十一遍行隨眠。九通他界緣,二唯自界緣。謂有身見及邊執見。
1)問:何故此二見不緣他界耶?答:唯有爾所緣境力故。
2)復次,此二見唯於麁法轉故。
+謂此二見唯於麁顯,現見諸蘊,執我、我所。及計斷常。
+若生欲界,於色、無色界,微細諸蘊,不能現見。故不執為我、我所等。
3)問:若爾,生色界者,現見欲界麁顯諸蘊,何不執為我、我所等?
+答:已離染故。謂生色界者,於欲界蘊已得離染故。雖現見而不執為我、我所等。
+復次,上地煩惱不緣下故。
13.5.12.問:因論生論,何故上地煩惱不緣下耶?
1)答:已離彼染故。
+謂要已離下地染者,方起上地煩惱現前。於下地法既已離染,上地煩惱寧復緣彼。
2)問:如何得知要離下染,上地煩惱方得現前?
答:如施設論說:有六種非律儀。謂三界繫各有二種。一相應二不相應。
+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六非律儀成就,四非律儀亦現在前。謂欲界二,色、無色界各不相應。
+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四非律儀成就,三非律儀亦現在前。謂色界二,無色界不相應。
+無色界相應非律儀現在前時。二非律儀成就,亦現在前。謂無色界二。
+此中染法名非律儀。由此故知,要離下染,上地煩惱,方現在前。
3)問:何故欲界煩惱能緣色、無色界。彼二界煩惱不能緣欲界耶?
3.1)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不能攝伏自界隨眠,故得越緣色、無色界。
+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能善攝伏自界隨眠,故彼不能越緣下地。
+如人不能攝伏妻妾,便得與他作非法事。若善攝伏乃至不能。以眼顧眄況為非法。此亦如是。
3.2)復次,生欲界者,於上二界諸蘊。猶預為是苦耶?為非苦耶?為是集耶?為非集耶?是第一耶?非第一耶?是清淨耶?非清淨耶?由不了故,欲界煩惱得緣上界。若生上地,於下諸蘊,已現見故無有猶預。故上煩惱不緣下地。
3.3)復次,若色、無色界煩惱緣欲界者,則應隨增。若隨增者,界應雜亂。故彼煩惱不緣欲界。
問:如欲界煩惱雖緣上界而不隨增,上界煩惱何故不爾?
答:上界蘊勝,欲界煩惱雖緣彼起,而不隨增。欲界蘊劣,上界煩惱,若緣此起,即便隨增。
+如下劣人,於尊勝者,雖能現見,而不能損害。若尊勝者,見下劣人,便能損害。此亦如是。
13.5.13.界、地
1)色界亦有十一遍行隨眠。九通他界緣。二唯自界緣。無色界亦有十一遍行隨眠,皆是自界緣,無他界緣者。無上界故,不緣下故。
+有說:亦有他界緣者,然能緣定非現起定。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既無上界可緣,如何有能緣定?是故說無,於理為善。
2)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皆有十一遍行隨眠。九通他地緣。二唯自地緣。非想非非想處亦有十一遍行隨眠。皆唯自地緣。無上地,故不緣上故。
+有說:亦有他地緣者,然能緣定,非現起定。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既無上地可緣,如何有能緣定?是故說無,於理為善。
13.5.14.見苦、集所斷邪見
欲界見苦、集所斷邪見能緣三界苦、集,而非一時。謂異剎那緣欲界,異剎那緣色、無色界。
1)問:何故不一剎那頃頓緣三界,若苦、若集耶?答:彼緣欲界亦隨增,緣色、無色界不隨增故。
2)問:彼何故緣欲界亦隨增,緣色、無色界不隨增耶?
+答:欲界是彼隨增處。色、無色界非彼隨增處故。
+復次,欲界是彼居宅。色、無色界非彼居宅故。
+復次,欲界有彼等流、異熟果。色、無色界無彼等流、異熟果故。
+復次,欲界有彼五部遍行果。色、無色界無彼五部遍行果故。
+復次,欲界無彼畢竟對治。色、無色界有彼畢竟對治故。
3)復次,若彼一剎那頃頓緣三界若苦、若集者,
3.1)云何而緣?
+為如緣欲界即隨增?緣色、無色界亦爾耶?
+為如緣色、無色界不隨增?緣欲界亦爾耶?設爾何失?
3.2)若如緣欲界則隨增。緣色、無色界亦爾者。界應雜亂。
若如緣色、無色界不隨增。緣欲界亦爾者。則不應理。
3.3)以無煩惱緣自界法而有不具所緣、相應二隨增者。緣自地法,必具所緣、相應縛故。
3.4)若一剎那頓緣三界若苦、若集,於所緣境,有隨增,有不隨增者。亦應於相應法,有隨增,有不隨增。是則違此因理,亦壞相應法。勿有此失。
4)故別時緣自界、他界,理善成立。
5)如是初靜慮見苦、集所斷邪見能緣八地苦、集,而非一時。謂異剎那緣初靜慮。異剎那緣上七地。
如是乃至無所有處見苦、集所斷邪見能緣二地苦、集,而非一時。謂異剎那緣自地。異剎那緣上地。
非想非非想處見苦、集所斷邪見,唯緣自地苦、集。
13.5.15.見滅所斷邪見
欲界見滅所斷邪見,唯緣欲界諸行滅。
問:何故欲界見苦、集所斷邪見能緣三界苦、集。欲界見滅所斷邪見唯能緣欲界諸行滅耶?
1)脇尊者曰:若法欲界愛所耽著,身見執為我我所者。此諸法滅,應為欲界見滅所斷邪見所緣。非彼煩惱能緣他界,此亦如是。
2)有說:苦、集是有為法,自地他地,展轉相引。故彼邪見能緣他地。滅諦無為,自地他地,無相引義。故彼邪見不緣他地。
3)如是初靜慮見滅所斷邪見,唯緣初靜慮諸行滅。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見滅所斷邪見,唯緣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
13.5.16.見道所斷邪見
欲界見道所斷邪見,唯緣欲界諸行對治。
1)問:何故欲界見苦、集所斷邪見能緣三界苦、集。欲界見道所斷邪見,唯能緣欲界諸行對治耶?
1.1)脇尊者曰:若法欲界愛所耽著、身見執為我我所者。此法對治,應為欲界見道所斷邪見所緣。非彼煩惱能緣他界,此亦如是。
1.2)有說:欲界見苦、集所斷邪見所緣,非對治故,能緣他地。欲界見道所斷邪見所緣即對治,故不能緣他地對治。
1.3)此中有說:欲界見道所斷邪見,唯緣未至定法智品道,唯彼是此斷對治故。
1.4)評曰:應作是說:能緣六地法智品道,種類同故,俱是欲界壞對治故。
1.5)如是初靜慮見道所斷邪見,能緣九地類智品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見道所斷邪見,能緣九地類智品道。
2)問:何故見滅所斷邪見,唯能緣自地諸行滅。見道所斷邪見,能緣六地法智品道,或緣九地類智品道耶?
2.1)答:自他地滅非展轉因。多地聖道互為因故。
2.2)問:若爾,法類品道亦互為因。何故見道所斷邪見不總緣耶?
+有說:見道所斷邪見亦能總緣法類品道,互為因故。法智品道亦能對治上二界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類智品道於欲界法非對治故。法智品道,於上二界,雖為對治而非初、非全故。又法類品種類品別故。
+有說:九地類智品道,是上八地斷對治者。即為彼地見道所斷邪見所緣非餘地道。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能對治有多種故。又類智品展轉為因,種類同故。
13.5.17.問:一剎那隨眠不能遍緣一切,亦無遍隨增理,何故名遍行耶?
答:依彼種類相續而說,故無有過。然遍行隨眠對遍行因應作四句。
+有遍行隨眠非遍行因。謂未來遍行隨眠。
+有遍行因非遍行隨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相應、俱有法。
+有遍行隨眠亦遍行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
+有非遍行隨眠亦非遍行因,若不依彼種類說者,應作是說:謂除前相。若即依彼種類說者,應言未來遍行隨眠相應、俱有法。
13.5.18.問:一切染污法皆以見所斷法為因不?設爾何失?
1)若一切染污法,皆以見所斷法為因者,
1.1)未斷亦作因,已斷亦作因。未斷、已斷有何差別?
1.2)又若爾者,何故聖者修所斷染污法,有起?有不起耶?
+不起者,謂無有愛、諸慢類、極瞋纏。
+起者,謂餘貪、瞋、慢、無明。
1.3)又若爾者,識身論說當云何通?
如說:頗有不善法,唯以不善為因耶?答:有。謂聖者退離欲染時,初染污思現在前。
2)若一切染污法,不皆以見所斷法為因者,
2.1)品類足論當云何通?
如說:云何見所斷為因法?謂一切染污法,及見所斷法異熟。
2.2)又若爾者,復違彼說。
+云何無記為因法?謂無記有為法,及一切不善法。
2.3)又若爾者,復違彼說。
+或有苦諦以有身見為因,非與有身見為因。
+謂除過去、現在見苦所斷。廣說乃至除未來有身見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染污苦諦等。
2.4)又若爾者,識身論說當云何通?
+如說:不善眼識,乃至不善意識,皆以不善、無記為因?
3)答:應作是說:一切染污法,皆以見所斷法為因。
3.1)問:若爾,未斷、已斷俱能為因,有何差別?
+答:名即差別。謂前未斷位名未斷因。後已斷位名已斷因。
+復次,前位未為對治所壞。後位雖亦為因,而已為對治所壞。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障聖道。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障聖道。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起如煙焰得。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起如煙焰得。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作可訶厭事及垢穢事。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作可訶厭事及垢穢事。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辦所應作事。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辦所應作事。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辦同類因、遍行因事。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辦同類因、遍行因事。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辦等流果、異熟果。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辦等流果、異熟果。
+復次,前位於自身中。能取果、與果。後位雖亦為因。而於自身中不復能取果、與果。是名未斷已斷差別。
3.2)問:若爾,何故聖者修所斷染污法,有起?有不起耶?
+答:見所斷法,與彼或為相續近因,或為不相續遠因。若與彼為相續近因者。聖者不起。若與彼為不相續遠因者。聖者猶起。
+復次,若已得彼非擇滅者。聖者不起。若未得彼非擇滅者。聖者猶起。
+復次,彼起定依異生性者。聖者不起。若不定者。聖者猶起。
+復次,彼起定能障聖性者。聖者不起。若不爾者。聖者猶起。
3.3)問:何故聖者不起無有愛耶?
答:彼是斷見所長養故。次斷見後,現在前故。一切聖者斷見已斷,故彼不起。
3.4)問:何故聖者不起諸慢類耶?
答:彼是身見所長養故。次身見後,現在前故。一切聖者身見已斷,故彼不起。
3.5)問:何故聖者不起極瞋纏耶?
答:彼是邪見所長養故。次邪見後,現在前故。一切聖者邪見已斷,故彼不起。
3.6)問:若爾,識身論說當云何通?如說:頗有不善法,唯以不善為因耶?答:有。乃至廣說。
+答:彼依未斷因說故不相違。謂彼初起不善思有二種因。一已斷。二未斷。彼論但依未斷因說。
+復次,彼依不善因說故不相違。謂彼初起不善思有二種因。一不善。二無記。彼論但依不善因說。
+復次,彼依自部因說故不相違。謂彼初起不善思有二種因。一自部。二他部。彼論但依自部因說。
+復次,彼依非遍行因說故不相違。謂彼初起不善思有二種因。一遍行。二非遍行。彼論但依非遍行因說。
+復次,彼依不共因說故不相違。謂彼初起不善思有二種因。一共。二不共。彼論但依不共因說。
3.7)問:聖者先未離欲染時,彼染污思亦以不善為因。何故彼論說後退時?
答:爾時彼思先不成就,今得成就。先無縛今有縛。先死今生。是故偏說。
3.8)問:後起染污思,亦以不善為因。何故彼論但說初起?
+答:爾時彼得先斷今續。先無用今有用。先死今生。是故偏說。
4)有作是說:一切染污法,不皆以見所斷法為因。
問:若爾,品類足論、識身論說。當云何通?
4.1)答:彼總相說。
4.2)若別說者,應作是言:有染污色。以見所斷法為因,非一切染污色。乃至有染污識。以見所斷法為因,非一切染污識。
4.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以彼論說,一切染污法皆以見所斷法為因故。一切不善法皆以無記為因故。諸餘染污苦諦等皆以有身見為因故。不善六識皆以不善無記為因故。前說為善。
13.5.19.尊者設摩達多分別染法有異
彼作是說:
1)有見苦所斷法,唯以見苦所斷為因。
+有見苦所斷法,唯以見集所斷為因。
+無二為因。見集所斷法亦爾。實無是處分別故說。
2)假使聖者現觀苦已,未現觀集。
+從聖道起,見集所斷法,唯以見集所斷為因者,得起現前。
+見集所斷法,以見苦所斷為因者,不起現前,因已斷故。
+有見滅所斷法,唯以見滅所斷為因。
+有見滅所斷法,唯以見苦所斷為因。
+有見滅所斷法,唯以見集所斷為因。
+有見滅所斷法,唯以見苦、集所斷為因。
+無三為因。見道所斷、修所斷染污法亦爾。實無是處分別故說。
3)假使聖者,現觀滅已,未現觀道。
+從聖道起,見道所斷法,唯以見道所斷為因者,得起現前。
+見道所斷法,唯以見苦、集所斷為因者,不起現前,因已斷故。
4)如是聖者,於修道中,
+修所斷染污法,唯以修所斷為因者,得起現前。
+修所斷染污法,唯以見苦、集所斷為因者,不起現前,因已斷故。
5)然諸聖者,
+離欲染時,欲界修所斷染污法,若唯以修所斷為因。若唯以見苦集所斷為因,合為一聚九品漸斷。
+彼後退時,欲界修所斷染污法,唯以修所斷為因者,還成就。唯以見所斷為因者,不成就,因已斷故。
6)又於爾時,唯以修所斷為因。修所斷染污法中,未來者還成就。過去者不成就。彼後無容,起現前故。
7)評曰:彼不應作是說:
+云何同一對治所斷煩惱,彼後退時,有還成就?有不成就?
+又不能通品類足論、識身論說。是故如前所說為善。
13.5.20.問:愛於諸界、諸地、諸部皆等隔絕,何故遍行隨眠能於他部隨增非他界、地?
1)答:遍行隨眠於他部法,有等流果,或異熟果,故能隨增。
+於他界地,無等流果及異熟果,故不隨增。
2)復次,自地、他部,麁細相似,故能隨增。上地細故,不能隨增。
13.5.21.問:遍行異熟與不遍行異熟,展轉為因不?
1)有作是說:
+遍行異熟與不遍行異熟為因。
+不遍行異熟不皆與遍行異熟為因。
+如遍行隨眠與不遍行隨眠為因。他部不遍行隨眠不能與遍行隨眠為因,異熟亦爾。
2)評曰:彼不應作是說:隨眠法異,異熟法異。隨眠有五部,異熟唯修所斷故。
+應作是說:遍行異熟與遍行異熟為因,亦與不遍行異熟為因。
+不遍行異熟與不遍行異熟為因,亦與遍行異熟為因。同地、同部,性類等故。
13.5.22.問:遍行因以何為自性?
1)答:一切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
2)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遍行因?遍行是何義?
+答:遍為因義是遍行義。
+復次,能遍緣義是遍行義。
+復次,遍隨增義是遍行義。
+此遍行因,唯通過去現在二世,有等流果。
13.6.解釋:云何異熟因?答:諸心、心所法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心所法與彼異熟為異熟因。復次,諸身、語業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身、語業與彼異熟為異熟因。復次,諸心不相應行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不相應行與彼異熟為異熟因。是謂異熟因。
[大毘婆沙論]
云何異熟因。乃至廣說。
13.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 ,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如譬喻者。
+為止彼執,顯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
2)或復有執:唯心、心所有異熟因及異熟果。如大眾部。
+為止彼執,顯此因果,亦通諸色、不相應行。
3)或復有執:唯心、心所及諸色法,有異熟因及異熟果。
+為止彼執,顯此亦通不相應行。
4)或復有執:諸異熟因要捨自體,其果方熟。
+彼作是說:諸異熟因要入過去,方與其果。過去已滅,故無自體。
+為止彼執,顯異熟因至果熟位,猶有實體。
5)或復有執:諸異熟因、果,若未熟,其體恒有。彼果熟已,其體便壞。如飲光部。
+彼作是說:猶如種子,芽若未生,其體恒有,芽生便壞。諸異熟因亦復如是。
+為止彼執,顯異熟因,果雖已熟,其體猶有。
6)或復有執:所造善惡無苦樂果,如諸外道。
+為止彼執,顯善惡業有苦樂果。故作斯論。
13.6.2.解釋:云何異熟因...此心、心所法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引文]云何異熟因?答:諸心、心所法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心所法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此中諸心、心所法者,謂一切不善、善有漏心、心所法。
+此言亦攝彼隨轉色、不相應行,與心、心所同一果故。
+異熟色者,謂色蘊。即眼等五根,色、香、味、觸。
+心者,謂識蘊。即眼等六識。
+心所法者,謂三蘊。即受、想、思等。
+心不相應行者,謂行蘊。即命根、眾同分等。
+此顯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
13.6.3.解釋:復次,諸身、語業...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引文]復次,諸身、語業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身、語業與彼異熟為異熟因。
問:隨心轉身、語業,心一果故。如前已說。此中復言身、語業者,說何法耶?
1)答:善、不善表,及依表業所生無表不隨心轉身語二業。此定能招異熟果故。
2)有說:此中說身語表,及此剎那所生無表,同一果故。
+彼說非理。身語表業與彼俱生身語無表,非同一界。彼不互為俱有因故。
3)有說:表業與依表生身語無表,雖非一果。而定俱時受異熟果,一心起故。
+彼說非理。展轉相望,非俱有因。如何定說同一剎那受異熟果?
4)然表、無表,展轉不為俱有因故,異熟果別。
+於表業中,七支等異。一一各別招異熟果。一一支等有多極微。一一極微有三世別。
+於一一世,有多剎那。一一剎那異熟果別,非俱有因故。
+無表業亦爾,前隨心轉七支無表,能展轉為俱有因故,同異熟果。
+此中所說表、無表業,則亦攝彼隨轉生等,同一果故。所受異熟,如前應知。
13.6.4.解釋:復次,諸心不相應行...是謂異熟因
[*引文]復次,諸心不相應行受異熟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此心不相應行與彼異熟為異熟因。是謂異熟因。
問:諸心、心所、表、無表業、隨轉生等,如前已說,同一果故。今復說何不相應行?
答:今說無想定、滅盡定、一切不善、善有漏得及彼隨轉生等諸相,前未說故。
1)問:無想定受何異熟果耶?
+有說:無想定受無想及色異熟果。彼命根、眾同分異熟是第四靜慮有心業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有說:無想定受無想及色異熟果。彼命根異熟是第四靜慮有心業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有說:無想定受無想及色異熟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有說:無想定唯受無想異熟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2)問:若命根亦是非業異熟果者,品類足論當云何通?如說:一法是業異熟而非業,謂命根。
+答:一切命根,唯是異熟。一切異熟,由業故顯。依此密意,故作是言:而實命根亦非業感。
+復次,彼論依世俗說,不依勝義。謂諸世間見短壽者即言:是人作短壽業。見長壽者即言:是人作長壽業。
+有說:無想天處無心時,亦受第四靜慮有心業果。有心時,亦受無想定果。
3)問:若無心時,亦受有心果。有心時,亦受無心果者。云何因果不顛倒耶?
+答:如有色業亦受無色果。無色業亦受有色果。而無因果顛倒過失。此亦如是。
+尊者設摩達多說曰:無想定受無想及眾同分異熟果。彼命根及色異熟是第四靜慮有心業果。彼心、心所及餘心不相應行,皆非異熟。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異熟、眾同分是業果故。彼心、心所及餘心不相應行亦有是異熟者故。
+尊者佛陀提婆說曰:無想定受無想異熟果。彼命根、眾同分是第四靜慮有心業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眼等五根是業果故。應作是說:無想異熟唯是無想定果。彼命根、眾同分及五色根異熟,唯是第四靜慮有心業果。彼餘蘊異熟是共果。
4)問:滅盡定受何異熟果耶?答:受非想非非想處四蘊異熟果,除命根、眾同分,彼唯是業果故。
5)問:諸得受何異熟果耶?
5.1)答:諸得受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異熟果。
+色者,謂色、香、味、觸,非五色根,彼業果故。
+心、心所法者,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及彼相應法。
+心不相應行者,謂諸得、生、老、住、無常。
5.2)尊者僧伽筏蘇說曰:得亦能受眼等五根,及命根、眾同分異熟果。
+彼作是說:雖一一得無力能引眾同分等。眾得聚集,則能引彼。然彼唯感愚鈍之身。
+如蚯蚓等得所感色九處,除聲。
+心、心所法,通三受聚。
+不相應行,謂眾同分、命根、諸得、生、住、異、滅。
5.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得相望非俱有因。設集俱胝復何所益?非一果故,不能共引眾同分等。
5.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得不能引眾同分等。諸業引得眾同分等時,於眼等根處,但能感得色、香、味、觸。
5.5)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勿無色界得無異熟果故。是以應知,初說為善。
13.6.5.解釋:異熟因
問:品類足說:云何異熟因?謂一切不善、善有漏法。與此論所說異熟因有何差別?
1)答:此不了義,彼是了義。此有餘意,彼無餘意。此有餘因,彼無餘因。此依世俗,彼依勝義。此有影顯,彼無影顯。
2)復次,此說已生異熟因。彼說已生、未生異熟因。此說與果異熟因。彼說與果、未與果異熟因。
3)復次,此說新業果。彼說新、舊業果。
4)復次,此說過去異熟因。彼說三世異熟因。
5)復次,此說正與果異熟因。彼說已正、當與果異熟因。是謂此說彼說差別。
6)問:何故此中但說正與果異熟因耶?
+答:正與果者,其相顯故。
+復次,彼果現前,施設五趣諸有情故。
+復次,爾時此因用究竟故,以正與果。顯示當與、已與果因,於義便故。此中但說正與果因。
13.6.6.異熟因與果
1)復次,欲界中,
1.1)有四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善、不善、心、心所法及彼生等。
1.2)有二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善、不善、身業、語業及彼生等。
1.3)有一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得及彼生等。
2)色界中,
2.1)有五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有隨轉色、心、心所法及彼生等。
2.2)有四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無隨轉色、善心、心所法及彼生等。
2.3)有二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善身語表及彼生等。
2.4)有一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得無想定及彼生等。
3)無色界中,
3.1)有四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善心、心所法及彼生等。
3.2)有一蘊異熟因得一果。
+謂得滅盡定及彼生等。
13.6.7.業與異熟
1)復次,有業唯受一處異熟。
+謂得命根、眾同分業。彼業唯受法處異熟。
2)有業唯受二處異熟。
+謂得意處業。彼業唯受意處、法處異熟。
3)得觸處業亦受二處異熟。
+謂觸處、法處。
4)得身處業受三處異熟。
+謂身處、觸處、法處。得色、香、味、處業亦爾。各受自處、觸處、法處、異熟。
5)得眼處業受四處異熟。
+謂眼處、身處、觸處、法處。得耳、鼻、舌處業亦爾。謂各受自處、身處、觸處、法處異熟。
6)有餘師說:一切大種皆生色、聲。欲界諸色不離香、味。
+彼作是說:得眼處業受七處異熟。謂眼處、身處及色、香、味、觸、法處異熟。
+得耳、鼻、舌處業亦爾。謂各受自處、身處及色、香、味、觸、法處異熟。
+得身處業受六處異熟。謂身處及色、香、味、觸、法處異熟。
+得色處業受五處異熟。謂色、香、味、觸、法處異熟。
+得香、味、觸處業亦爾。謂各受色、香、味、觸、法處異熟。如是所說是定得者。
+不定得者,其數不定。
+然有業能受八處異熟。
+有業能受九處異熟。
+有業能受十處異熟。
+有業能受十一處異熟。皆除聲處。
7)問:何故有業能受多處異熟?有業能受少處異熟耶?
7.1)答:若業有種種功能,得種種果者,受多處異熟。
7.2)若業無種種功能,不得種種果者,受少處異熟。
4.3)如外種子,有種種功能,得種種果者。如稻、苷蔗、葡萄、藕等。
74.4)無種種功能,不得種種果者,如素酌迦、多羅子等。
+謂澤中有草名素酌迦,一種、一莖,而高數尺。上有少葉,其形如蓋。
+有多羅樹高逾百肘,上亦少葉,其形如蓋。質幹雖長,菓實甚少。業亦如是。
7.5)然一世業得三世果,無三世業得一世果。
7.6)一剎那業得多剎那果,無多剎那業得一剎那果。
7.7)業善、不善,果無記故。如所生果,不減因故。
8)問:諸造業者為先造引眾同分業?為先造滿眾同分業耶?
+有作是說:先造引業,後造滿業。若先不引,後無所滿。猶如畫師先作模位後填眾彩。此亦如是。
+有餘師說:先造滿業,後造引業。如菩薩先於三無數劫造滿業已,後於百大劫中方造引業。
+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先造引業,後造滿業。或有先造滿業,後造引業。隨造業者,意樂起故。
9)復次,有三種受異熟業。一順現法受業。二順次生受業。三順後次受業。
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即於此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
順次生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次後生受異熟果。非於餘生。
順後次受業者,若業此生造作、增長。於第三生,或第四生以後。如次受異熟果。
13.6.8.解釋:異熟義
1)然異熟聲說多種義
1.1)有處等流說名異熟。如說受是愛支異熟。
1.2)有處長養說名異熟。如說飲食及諸醫藥得樂異熟
1.3)有處夢事說名異熟。如說夢見如是如是種類異熟。
1.4)有處豐儉說名異熟。如說星宿在此路行,當有如是豐儉異熟。
1.5)有處梵王說名異熟。如說大仙我且未去觀此光明有何異熟?
1.6)有處異熟說名異熟。如此中說色等異熟果名為異熟。
2)熟有二種。一者同類。二者異類。
+同類熟者,即等流果。謂善生善。不善生不善。無記生無記。
+異類熟者。即異熟果。謂善、不善生無記果。此無記果,從善、不善異類因生,故名異熟。
3)問:若異類而熟名異熟果者,何故惡趣名非熟耶?
+答:彼亦異熟。然下賤故,說名非熟。如有下賤村城等物,名非村等。
+復次,過熟,故名非熟。如拙陶師燒諸瓦器,多費薪草,器皆燋融。不任貿用,亦名非熟。惡趣亦爾。苦果太過,故名非熟。
+復次,於彼無善異熟,故名非熟。
4)問:傍生鬼趣亦受善果,如何惡趣皆名非熟?
+答:彼善果少,故亦名無。如少水河,亦名無水。
+復次,彼趣雖有善果,而不能修餘勝善法,故名非熟。譬如農夫收穫鮮少,亦名非熟。而實惡趣有異熟果。
5)問:何故不善、善有漏法有異熟果?無記、無漏法無異熟果耶?
答:自性眾緣有具、有闕,三種不同。
+如外種故,如堅實種置良田中,以水溉灌,覆之糞壞。因緣力具,即便生芽。如是不善、善有漏法,自性堅實,置有田中,溉之愛水,覆以餘結。因緣力具,便生有芽。
+如堅實種,置於倉中,水糞緣闕,不能生芽。如是無漏善有為法,體雖堅實,而闕愛水、餘結潤覆,有芽不生。
+如朽敗種,雖置良田,以水溉灌,覆之糞壞。而因力闕,不能生芽。如是無記諸有為法。雖以愛水、餘結潤覆。而體羸劣,有芽不生。
6)問:復何緣故諸無漏法無異熟果?
+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復次,若法能令諸有、諸趣、生老病死恒相續者,有異熟果。無漏能令諸有、諸趣、生老病死究竟斷故,無異熟果。
+復次,若法能令諸有、諸趣,漸增長者,有異熟果。無漏能令諸有、諸趣,漸損減故,無異熟果。
+復次,若法是苦、諸有世間生老病死趣集行者,有異熟果。無漏是苦、諸有世間生老病死趣滅行故,無異熟果。
+復次,若法是身見事,是顛倒事。是貪愛事是隨眠事。有垢、有毒、有穢、有濁。隨苦、集諦,墮三有者,有異熟果。諸無漏法不同彼故,無異熟果。
+復次,若無漏法有異熟者,則為勝因,得下劣果。因是無漏善有為法,果是有漏無記法故。
+復次,若無漏法有異熟者,則為聖道令有相續。聖道續有,與理相違。
+復次,若無漏法有異熟者,何處當受?若在欲界,則不應理。無漏法非欲界繫故。如色、無色界業。若在色界亦不應理。無漏法非色界繫故。如欲,無色界業。若在無色界亦不應理。無漏法非無色界繫故。如欲色界業。若在三界外亦不應理。以三界外無別處故。
+復次,無漏聖道對治異熟及異熟因。若復能感異熟果者,復須對治。對治此者,是無漏故。復感異熟,為對治彼,復修聖道。即彼聖道復感異熟。如是展轉便為無窮。是則應無解脫、出離。勿有此過。故無漏法,無異熟果。
+復次,若無漏法感異熟者,則應畢竟不得涅槃。聖者不應精勤修習,是招生死輪轉法故。由此無漏,無異熟果。
7)問:復何緣故諸無記法無異熟果?
+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復次,若無記法有異熟果。此異熟果為是無記?為善、不善?若是無記,何故名異熟?非異類熟故。若善、不善亦非異熟,以異熟果是無記故。
+復次,若無記法有異熟者。此異熟果是無記故,應有異熟。即彼異熟復應能感餘異熟果。如是展轉便為無窮,是則應無解脫、出離。勿有此過。故無記法,無異熟果。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唯諸不善、善有漏法,是異熟因。
13.6.9.問:一剎那業,為但能引一眾同分?為亦能引多眾同分耶?設爾何失?
1)若一剎那業,但能引一眾同分者。
1.1)施設論說當云何通?
如說:有諸眾生曾在人中,或作國王,或作大臣,具大勢力,非理損害無量眾生。稅奪資財,供給自身及諸眷屬。由是惡業,死墮地獄。經無量時,受大苦惱。從彼捨命,復由殘業,生大海中,受惡獸身,其形長大,噉食無量水陸眾生。亦為無量眾生唼食,遍著其體如拘執毛,既受苦痛,不能堪忍,以身揩突頗胝迦山。在彼身蟲,俱被殘害,遂令海水縱廣百千踰繕那量皆變成血。
1.2)又若爾者,尊者無滅所說本事復云何通?
如說:具壽!我以一食施福田故,七生天上作大天王。七生人中,為大國主。
1.3)又若爾者,大迦葉波所說本事復云何通?
如說:具壽!我以一器稗子、米飯,施福田故。千返生彼北俱盧洲自然衣食。千返生彼三十三天受大快樂。
1.4)又若爾者,鹽喻經說復云何通?
如說:一類補特伽羅造作、增長爾許惡業,有應地獄受者,或現法受。有應現法受者,往地獄受。
2)若一剎那業,亦能引多眾同分者。
2.1)施設論說當云何通?
如說:由業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諸趣種種差別。由趣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諸生種種差別。由生種種差別勢力,施設異熟種種差別。由異熟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諸根種種差別。由根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補特伽羅種種差別。
2.2)又若爾者,通達經說復云何通?
如說:云何應知諸業差別?謂別業生地獄。別業生傍生。別業生餓鬼。別業生天上。別業生人中。
2.3)又若爾者,云何建立順現法受等三業差別?
2.4)又若爾者,施設論說復云何通?
如說。造作、增長上殺生業,身壞命終,墮無間獄。中生餘處,下復生餘。乃至廣說。
3)答:應作是說:一剎那業,唯能引一眾同分。
3.1)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有諸眾生曾在人中,乃至廣說。
答:由殘業者,由別趣業。謂彼人中造作、增長地獄、傍生二惡趣業。地獄中受地獄業已,殘傍生業生大海中。故此殘聲非望一業。
3.2)問:尊者無滅所說本事復云何通?如說:具壽!我以一食施福田故,乃至廣說。
+答:彼顯初因,故作是說。
謂彼先以一食施故,生富貴家,多饒財寶。由宿生念或本願力,復以百千財食布施。如是展轉經於多生,常好布施,受大富樂。彼依初因故作是說。
+譬如農夫以少種子多年種殖,展轉增長至百千斛,唱如是言:我殖少種,今獲百千。
+又如商客以一金錢多時貿易至於千萬,唱如是言:我用一錢,經求滋息,今至千萬。此等皆依最初因故作如是說。尊者亦爾。
+復次,或彼尊者於一生中先施一食,後復數施,由此引發多人天因。彼依最初故作是說。
+復次,或彼尊者施一食時,起多思願,由此引得天上人中多異熟果。
+復次,或彼尊者因施一食,起下中上三品善業。由下業故,生在人中,得為人主。由中業故,生於天上,復作天王。由上業故,於最後身生釋氏家。多饒財寶,出家修道,成阿羅漢。由此理趣,則已釋通大迦葉波所說本事。
3.3)問:鹽喻經說復云何通?如說:一類補特伽羅,乃至廣說。有作是說:彼說二人造二種業,感二異熟。謂有二人俱害生命,一不勤修身、戒、心、慧。彼少福故,往地獄中,受此業異熟果。一能勤修身、戒、心、慧。彼多福故,即於人中,受此業異熟果。
問:經言爾許,說何義耶?答:若少、若等、若相似故,說名爾許。
4)有餘師說:彼說一人造二種業,感二異熟。謂有一人害二生命,一業能引地獄異熟,一業能引人中異熟。彼若不修身、戒、心、慧,便往地獄,受別業異熟果。若能勤修身、戒、心、慧,即於人中受別業異熟果。
5)復有說者,彼說一人造一種業感二異熟。謂有一人害一生命,此業能引地獄異熟,兼復能引人中異熟。彼若不修身、戒、心、慧,便往地獄受異熟果,人中異熟果住不生法中。若能勤修身、戒、心、慧,即於人中受異熟果,地獄異熟果住不生法中。
6)評曰:
6.1)彼不應作是說:勿有業壞、趣壞過故。
+業壞者,謂一業亦是地獄業亦是人業。
+趣壞者,應一異熟亦是地獄趣,亦是人趣果似因故。
6.2)應作是說:彼說一人造一種業,感一異熟。
+謂有一人害一生命,此業能引地獄異熟。彼若不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往地獄,受此業果。
+彼人若能精勤修道,成阿羅漢,便能引取地獄苦事,人身中受此業。不能引眾同分,引眾同分業,不可寄受故。
6.3)由此尊者世友說言:頗有能引地獄苦事,人中受不?
答曰:有能。
+謂若證得阿羅漢果,殊勝定慧薰修身故,能為此事。
+非諸有學及諸異生能為此事。
+譬如廚人以水漬手雖探熱飯,而不被燒。若不漬手即便被燒。此亦如是,故唯無學能為此事。
7)有餘師說:一剎那業亦能引多眾同分。
問:若爾,前難善通。後難云何通耶?
7.1)答:有情造業,品類不定。有所造業雜亂可轉。有所造業不雜亂不可轉。
+若雜亂可轉者,如前所引。若不雜亂不可轉者,如後所引。如是前後二難俱通。
7.2)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勿有業壞、趣壞過故。
+應作是說:一剎那業,唯能引一眾同分。
13.6.10.由善、不善引眾同分業
1)復次,但由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唯受不善法異熟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色者,九處除聲。心、心所法者,苦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
2)但由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傍生、鬼趣中。
2.1)既生彼已,受善、不善法異熟。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不善法異熟。色者,九處除聲。心、心所法者,苦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命根、眾同分、得、生住老無常。
+善法異熟色者,四處,謂色、香、味、觸。心、心所法者,樂、憙、捨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得、生老住無常。
2.2)有餘師說:善法於傍生、鬼趣,無異熟色,唯有異熟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2.3)問:若爾,何故現見傍生、鬼趣中,有形色妙好或醜陋耶?
答:彼不善業,或有以善業為眷屬。或有以不善業為眷屬。若以善業為眷屬者,形色妙好。善伏不善弊惡力故。若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形色醜陋。不善增彼弊惡力故。
2.4)評曰:善業於彼傍生、鬼趣,亦能感異熟色。於理無違。是故應知初說為善。
3)但由善引眾同分業,生欲界人天中。
3.1)既生彼已,受善、不善法異熟。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善法異熟色者,九處除聲。心、心所法者,樂、喜、捨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
+不善法異熟色者,四處,謂色、香、味、觸。心、心所法者,苦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得、生老住無常。
3.2)有餘師說:不善法於人天趣,無異熟色,唯有異熟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3.3)問:若爾,何故現見人天趣中,有形色醜陋或妙好耶?
答:彼善業,或以不善業為眷屬。或以善業為眷屬。若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形色醜陋,不善伏善美麗力故。若以善業為眷屬者,形色妙好,善業增彼美麗力故。
3.4)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為善,不違理故。
4)問:現見人中有二形者,彼為是善業異熟?為是不善業異熟耶?
4.1)有作是說:彼是不善業異熟。
4.2)有餘師說:如處如時一形生者,是善業異熟。非處非時第二形生者,是不善業異熟。
4.3)評曰:應作是說:彼二形者,男女根體,是善業異熟。於彼處所色、香、味、觸,是不善業異熟。
5)但由善引眾同分業生色界中。既生彼已,唯受善法異熟。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
+色者,七處除聲、香、味。心、心所法者,樂、憙、捨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命根、眾同分、無想事、得、生老住無常。
6)但由善引眾同分業生無色界。既生彼已,唯受善法異熟。心、心所法、不相應行。心、心所法者,捨受及相應法。不相應行者,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
13.6.11.三品業-三惡趣
1)復次,有作是說:
+但由上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不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傍生趣。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鬼趣中。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法異熟果。
2)有餘師說:
+但由上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受彼上中二品不善法異熟果。
+傍生、鬼趣如前說。
3)或復有說:
+但由上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受彼三品不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傍生趣。既生彼已,受彼中下二品法異熟果。
+鬼趣如前說。
4)或有說者,
+但由上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受彼三品不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傍生趣。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鬼趣中。既生彼已,受彼下中二品法異熟果。
5)復有說者:
+但由上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地獄中。既生彼已,受彼三品不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傍生趣。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不善引眾同分業生鬼趣中。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6)評曰:應作是說:
+有三品不善引地獄趣眾同分業,隨由一種生地獄中。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不善法異熟果。
+有三品不善引傍生趣眾同分業隨由一種生傍生趣。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有三品不善引鬼趣眾同分業隨由一種生鬼趣中。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13.6.12.三品業-欲界天人
1)復次,有作是說:
+但由欲界上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中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下五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下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人趣中。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法異熟果。
1.1)問:若由下品善業生人趣中,受下品法異熟果者。菩薩善業亦人中,受云何上品?又菩薩善業與他化自在天善業,有何差別?
1.2)答:所說欲界下品善業人中受者,除菩薩業。故作是說。非說一切。
+有餘緣故,菩薩業勝。以菩薩身是力、無畏等無邊功德所依止故。他化自在天身無如是事。
+有餘緣故,他化自在天業勝。以彼天身清淨微妙,如燈焰故。菩薩生身猶有種種便利不淨。
2)有餘師說:
+但由欲界上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受彼上中二品法異熟果。
+下五天、人趣如前說。
3)或復有說:
+但由欲界上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中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下五天。受彼下中二品法異熟果。
+人趣如前說。
4)或有說者:
+但由欲界上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中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下五天。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下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人趣中。既生彼已,受彼下中二品法異熟果。
5)復有說者:
+但由欲界上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中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下五天。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但由欲界下品善引眾同分業生人趣中。既生彼已,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6)評曰:應作是說:
+有三品善引他化自在天眾同分業,隨由一品生他化自在天。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有三品善引下五天眾同分業,隨由一品生下五天。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有三品善引人趣眾同分業。隨由一品生人趣中。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法異熟果。
13.6.13.三品業-色無色界
1)復次,有三品善引初靜慮無別異眾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初靜慮。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無別異善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善引第二靜慮眾同分業生少光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善引第二靜慮眾同分業生無量光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上品善引第二靜慮眾同分業生極光淨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善引第三靜慮眾同分業生少淨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善引第三靜慮眾同分業生無量淨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上品善引第三靜慮眾同分業生遍淨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善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無雲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善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福生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上品善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廣果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善法異熟果。
+但由下品雜修靜慮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無煩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下品雜修靜慮法異熟果。
+但由中品雜修靜慮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無熱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中品雜修靜慮法異熟果。
+但由上品雜修靜慮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善現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品雜修靜慮法異熟果。
+但由上上品雜修靜慮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善見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上品雜修靜慮法異熟果。
+但由上極品雜修靜慮引第四靜慮眾同分業生色究竟天。既生彼已唯受彼上極品雜修靜慮法異熟果。
2)有三品善引空無邊處無別異眾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空無邊處。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善法異熟果。
3)有三品善引識無邊處無別異眾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識無邊處。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善法異熟果。
4)有三品善引無所有處無別異眾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無所有處。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善法異熟果。
5)有三品善引非想非非想處無別異眾同分業。
+隨由一品生非想非非想處。既生彼已隨其所應。受彼三品善法異熟果。
6)問:何故初靜慮三品善業受無別異異熟果。上三靜慮三品善業受有別異異熟果耶?
+答:初靜慮中有眾有主雜亂而住。上三靜慮無此事故。
+有餘師說:初靜慮中有尋有伺有諸識身及起自地身語表業。上三靜慮無此事故。
13.6.14.欲界中不善業有一劫異熟果
復次,欲界中不善業有一劫異熟果。善業不爾。欲界中不善業有五趣異熟果。善業不爾。
1)問:何故欲界中不善業有一劫異熟果?善業不爾耶?
+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不善業勝,善業劣故。
+復次,欲界中,不善法難斷、難破,難可越度。善不爾故。
+復次,欲界中,不善根強。善根弱故。
+復次,欲界中,不善如主。善如客故。
+復次,欲界中,不善法因常增長。善因不爾故。
+復次,欲界中,不善根能斷善根。善根不能斷不善根故。
+復次,欲界中,威儀雜亂,猶如夫妻。不善法增善法減故。
+復次,欲界中,威儀無雜,如旃荼羅子與賊子同囚。不善法增善法減故。
+復次,欲界中,無器可受善業一劫異熟故。
2)問:豈無洲渚、妙高山王、七金山等一劫器耶?
答:彼是增上果非異熟果。今依異熟果故作是說。
3)復次,欲界善業極增上者,亦有能感一劫異熟。如是善業,要離非想非非想處第九品得。已離染業定不能引眾同分果。是故欲界無善能受一劫異熟。
4)復次,諸善法中,最上品者,謂無漏善,彼無異熟。有漏善中,最上品者,謂有頂善。彼非欲界。是故欲界善業無有一劫異熟。不善業中最上品者,謂引無間眾同分業。是故彼有一劫異熟。
5)問:何故善業極增上者,能感有頂八萬大劫。不善唯感一中劫耶?
答:善業多界、多地修習。諸不善業不如是故。
6)問:何故欲界中不善業有五趣異熟果。善業不爾耶?
+答:前來所說皆是此因,謂欲界中不善業勝。
+此中復有一不共因,謂欲界是不善田故。如有惡田嘉苗難殖,穢草易生。
+欲界亦爾。善業難茂,不善易生。
+故不善業,於一趣全,四趣少分受異熟果。善業唯於四趣少分受異熟果。
+有餘師說:善與不善互有勝事,故不應責。謂不善業五趣受果,不遍三界。善業遍於三界受果,不遍五趣。俱勝事者,謂善惡業俱遍四生受異熟果。又俱能受五蘊異熟。
13.6.15.業是眼因
如契經說:業是眼因。阿毘達磨說:大種是眼因。即彼復說:眼是眼因。
1)問:如是三說,豈不相違?答:無相違失。
+謂依異熟因故,契經中說:業是眼因。
+依生因、依因、住因、持因、養因故。阿毘達磨說:大種是眼因。
+依同類因故,即彼復說:眼是眼因。
2)問:若大種及眼亦是眼因。何故契經唯說業是眼因?
+答:業是本故。如說:由業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諸趣種種差別。乃至由根種種差別勢力,施設補特伽羅種種差別。
+復次,業是有情差別因故。謂由業故,有情好醜、貴賤差別。
+復次,業是七眾差別因故。謂由業故有苾芻等軌範差別。
+復次,業能分別,愛、非愛果有差別故。
+復次,業是愚智,能表相故。
+復次,業印眾生令差別故。
+復次,諸根差別,由業別故。如芽差別,由種別故。
+復次,諸有情類壽量增減,進退、興衰,皆由業故。
+復次,諸界、諸趣、諸生差別,皆由業故。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契經但說業是眼因。
13.6.16.殺生罪
如契經說:於殺生罪數習廣布。當墮地獄、傍生、鬼趣。後生人中,壽量短促。
問:為由此業墮諸惡趣,即由此業壽短促耶?
1)有作是說:由此惡業墮諸惡趣。即由此業還來人中壽量短促。彼經不說有別因故。
2)復有說者,由殺生加行墮諸惡趣。由殺生根本後生人中壽量短促。
3)復有說者,墮諸惡趣是殺生異熟果。後生人中壽量短促,是殺生等流果。
4)復有說者,由害生命,墮諸惡趣。由食彼肉,後生人中壽量短促。
5)復有說者,害生命者有二過失。一者生彼非愛苦受。二者斷彼所愛壽量。
+由生彼非愛苦受故,墮諸惡趣。
+由斷彼所愛壽量故,後生人中壽量短促。
6)尊者世友說曰:
+人中壽量短者,非殺業異熟果。以人天趣,命等八根是異熟者,唯是善業異熟果故。
+然造業者昔在人中先造能引人壽量業。次後復造害生命業。此業與前作損害事。前業應受二十年壽,由後損害但受十年。故人壽短促非彼異熟果。
+如契經說:十歲時人,由能受行善業道故,所生男女壽二十歲。
7)問:無他造業,他受果理。何故十歲父母修善,令所生子壽二十歲?
+尊者世友作如是言:即十歲人共修善故,命終轉作二十歲子,故無他作他受過失。
+大德說曰:業異熟果,各別決定。謂二十歲業感二十歲果。乃至八萬歲業感八萬歲果。然由父母修善業故,令子所造業,能與果。雖無他作業他受果理,而有互為緣業與果義。
8)問:十歲時人,不殺生等成業道不?
+有作是說:彼非業道,但共立制不害生等。無增上心決意受持不殺等故。
+有餘師說:亦是業道,彼亦專心展轉相對,受遠離故。
13.6.17.四種死
復次,施設論說:有四種死。
1)一壽盡故死,非財盡故。
+如有一類有短壽業及多財業。彼於後時,壽盡故死,非財盡故。
2)二財盡故死,非壽盡故。
+如有一類有少財業及長壽業。彼於後時,財盡故死,非壽盡故。
3)三壽盡故死,及財盡故。
+如有一類有短壽業及少財業。彼於後時,壽盡故死及財盡故。
4)四非壽盡故死,亦非財盡故。
+如有一類有長壽業及多財業。彼於後時,雖財與壽二俱未盡。而遇惡緣,非時而死。
+作彼論者,顯有橫死,故作是說。佛雖財壽俱未盡故,而般涅槃,然非橫死,邊際定力所成辦故。功德威勢未窮盡故。諸餘有情於命終位,威勢窮盡。佛不如是。
13.6.18.受...業異熟
復次,施設論說:
1)頗有不受順現法受業異熟,而受順次生受業及順後次受業異熟耶?
答:有。謂順現法受業異熟不現在前。順次生受業及順後次受業異熟現前。
2)頗有不受順次生受業異熟。而受順現法受業及順後次受業異熟耶?
答:有。謂順次生受業異熟不現在前。順現法受業及順後次受業異熟現前。
3)頗有不受順後次受業異熟。而受順現法受業及順次生受業異熟耶?
答:有。謂順後次受業異熟不現在前。順現法受業及順次生受業異熟現前。此要證得阿羅漢果。方有是事,非不得者。
4)問:有學異生亦應有如是事,何故彼論但說阿羅漢耶?
答:唯阿羅漢有勝定慧,薰修身故,有如是能。有學異生無如是事。
5)復次,唯阿羅漢能善知自業,有近、有遠、有可轉、有不可轉。
+諸可轉者,以修力轉之。
+若不可轉者,引現前受,無後有故。
+譬如有人欲適他國,所有債主悉來現前,彼人即便迴轉酬償。
+此說滿業可有是事,眾同分業不並受故。又一相續,無斷續故。
6)有餘師說:有業前生雖受異熟而有餘殘。今時證得阿羅漢果,以勝修力及決擇力引現前受。唯阿羅漢有如是能,故彼偏說。
13.6.19.問:異熟因以何為自性?
答:一切不善、善有漏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問:何故名異熟因?異熟是何義?
答:異類而熟是異熟義,謂善、不善因,以無記為果。果是熟義,如前已說。此異熟因定通三世,有異熟果。
13.7.解釋:云何能作因?
答:眼及色為緣生眼識。此眼識以彼眼色、彼相應法、彼俱有法,及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一切法為能作因,除其自性。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亦爾。是謂能作因。
[大毘婆沙論]
云何能作因乃至廣說。
13.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諸法生時,無因而生。如諸外道。
+為止彼執,顯諸法生,決定有因。
2)或復有執:諸法生時,雖由因生,而諸法滅時,不由因滅。如譬喻者。
+為止彼執,顯諸法生滅,無不由因。
3)或復有執:唯有為法,是能作因,非無為法。
+為止彼執,顯無為法,亦能作因。
4)或復有執:諸能作因,皆有作用,取果與果。
+為止彼執,顯能作因,亦有不能取果與果。但不為障,亦立為因。
5)或復有執:自性於自性亦是能作因。
+為止彼執,顯自性於自性,非能作因。
6)或復有執:諸無為法亦有能作因。
+為止彼執,顯有為法有能作因,非無為法。
7)或復有執:後法於前,非能作因。
+為止彼執,顯能作因,於前於後及俱諸法,皆能為因。
8)為止此等種種異執,顯示正因,故作斯論。
13.7.2.解釋:云何能作因...是謂能作因
[*引文]云何能作因?答:眼及色為緣生眼識。此眼識以彼眼色、彼相應法、彼俱有法,及耳聲、耳識;鼻香、鼻識;舌味、舌識;身觸、身識;意法、意識;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一切法為能作因,除其自性。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亦爾。是謂能作因。
+此中彼相應法、彼俱有法者,謂眼識相應、俱有諸法。
1)問:前眼色等六二門法,或六三門法。善標、善釋,施設、顯示一切法體為能作因,其義已足。何故復說有色、無色等五二法耶?
答:前是廣說,後是略說。前是別說,後是總說。前是分別說,後是不分別說。前是漸說,後是頓說。如是顯示,其義明了。
2)問:此中何故不但說言:云何能作因?答:一切法?
答:若作是說:應自性與自性作能作因。
3)問:若爾,何故不作是說:云何能作因?答:一切法,除其自性?
答:若作是說,應無為亦有能作因,無簡別故。
4)問:若爾,何故不作是說:云何能作因?答:一切有為法,除其自性?
答:若作是說,應無為法非能作因。
5)問:何故此中但說六識,以所餘法為能作因,非餘有為法耶?
答:識於諸法最為勝故。此中六因皆就勝說,並不盡理。
6)問:若爾,眼識除其自性,餘一切法是能作因。何故此中先說眼色,次說彼相應、俱有法。後說耳等一切法耶?
答:眼色與眼識作所依、所緣,能作因義勢用強故。相應、俱有法與眼識作能作因勢用親故。耳等不爾,是故後說。
7)問:何故自性於自性非能作因耶?
+答:若自性於自性為能作因者,則應因果能作所作,能生所生,能引所引,能相所相,能轉所轉,能續所續,皆無差別。因果等二,既有差別,故於自性,非能作因。
+復次,自性於自性,無益、無損、無增、無減、無成、無壞、無進、無退故,非能作因。
+復次,自性於自性,非因、非等無間、非所緣、非增上故,非能作因。
+復次,若自性於自性為能作因,便違世間諸現見事。謂指端不自觸,眼不自見,刀不自割。諸有力人不能自負如是一切。
+復次,自性於自性,無有自在,無觀待故,非能作因。
+復次,自性不依自性故,非能作因。如人依杖得起,去杖便倒。自性於自性無如是義。
+復次,無障礙分是能作因。諸法自性障礙自性故,非能作因。障礙有二種。一者世俗,如人在床障閡餘者。二者勝義,如自性障礙自性,令不自在。
+復次,若自性於自性為能作因,應說無明緣無明等,非無明緣行等。應說眼識為緣生眼識等,非眼色為緣生眼識等。是故自性於自性非能作因,其義決定。
13.7.3.解釋:能作因體
能作因體即增上緣,俱一切法為自性故。然義有異。謂多勝義是增上緣義。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
1)問:若多勝義,是增上緣義。則所緣緣亦應名增上,彼體亦攝一切法故。如品類足論辯此二緣俱以一切法為自性故。
+答:若依相續,則此二緣,寬狹相似。
+若依剎那,則增上緣體義多勝,謂緣一切法非我行相現在前時。
+一切法中非所緣者,謂此自性、相應、俱有。
+非增上者,唯此自性。由此相應、俱有諸法,是此增上,非所緣故。
2)問:若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者,則能作因體應不攝一切法。
+謂一有情,若有一趣、蘊、界、處起,即此有情更無第二蘊、界、處生。
+若依一眼,一眼識生,於中更無第二識起。
+如於一處,若有一樹,無第二樹。若有一舍,無第二舍。如是諸法互相障礙。云何此因攝一切法?
答:雖有此事,而理無違。
+謂一有情,若有一趣、蘊、界、處起義,語諸餘蘊、界、處曰:我於汝等不為障礙,隨汝等生。設我與汝為障礙者,汝等於彼,則不得生。
+若依一眼眼識現前,此識義語餘眼識言:我於汝等不為障礙,隨汝等生。設我與汝為障礙者,汝等於彼不得現前。樹及舍喻准此應說。
+又即於彼為障礙者,彼若生時,亦不為礙。是故一法將欲生時,餘一切法皆不為礙。設有一法障礙彼者,彼法爾時應不得起故。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而能作因攝一切法。
13.7.4.因緣和合
問:因緣和合,故諸法生。因緣和合,故諸法滅。因緣無有不和合時,諸法云何不恒生滅?
1)尊者世友作如是言:一生和合,故諸法生。一滅和合,故諸法滅。生滅和合,無二、無多。諸法云何恒生?恒滅?
2)復作是言:因緣和合諸法生已。次後相續無量剎那,連注、覆壓,不能復起。如人墮崖,復為上土續續覆壓。彼人爾時尚不能動,況得起耶?
3)大德說曰:和合因緣,既唯暫有。云何諸法恒生滅耶?
4)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法生滅,各唯一時。應有作用,生已復生。滅已復滅,便為無用。是故諸法生滅非恒。
5)問:因緣和合生諸法時,因緣、功能為多?為一?若言唯一,云何依多?若言有多,云何和合?
+答:可說為一,可說為多。辦一事故,依多體故。
+復次,因緣、功能,相隨順故,可說為一。生多法故,可說為多。
+復次,因緣、功能,同令諸法起作用,故可說為一。起色、受等作用別故,可說為多。若彼功能無多種者,所起作用色、非色等應無差別。是故諸法因緣、功能。不可定言是多、是一。
6)問:如有因緣故,諸法得生。亦有因緣故,諸法滅耶?
+譬喻尊者作如是說:生待因緣,滅則不爾。如人射時,發箭須力,墮則不然。如陶家輪轉時須力,止則不爾。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諸法生滅,俱待因緣,以滅與生,皆是用故。
7)問:前所說喻當云何通?
答:不必須通,非三藏故。然凡聖法異,不可例同。又箭與輪,亦由因墮止。
+箭墮因者,謂排楯的等。設無餘因,則彎弓等,亦是其因。若不先射,今何由墮?
+輪止因者,謂手杖等。設無餘因,則能轉者,亦是其因。若先不轉,今何由止?
8)問:若排手等障礙箭輪,令其墮止。如何與彼為能作因?
答:排手等物障彼行轉,非礙墮止,為能作因,於理何失。
9)問:若法生滅俱待因緣,生滅因緣一切時有。何不生時亦滅,滅時亦生耶?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生滅兩時,和合各異。是故生時無滅,滅時無生。不可一因,有二果故。
+復作是說:生時因緣隨順彼法。滅時因緣違害彼法。雖彼因緣前後體一,而益損用,時分不同。猶如苾芻解安居已,携持衣鉢,遊歷諸寺。有賊見之,先申禮敬、恭順、隨逐。後至曠野,奪其衣鉢,陵辱而去。生滅因緣亦復如是。
10)大德說曰:生滅兩事既互相違,如何俱有?
11)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法生時,未有作用,當何所滅?諸法滅時,已有作用,復何所生?
13.7.5.一法與多法
1)問:一法既與多法為能作因,多法亦與一法為能作因。
+一法與多法為能作因時,為如一法與多法為因?為如多法與多法為因耶?
+多法與一法為能作因時,為如多法與一法為因?為如一法與一法為因耶?設爾何失?
1.1)此一法與多法為能作因時,
+若如一法與多法為因者,云何不因一故,果亦成一?
+若如多法與多法為因者,云何不果多故,因亦成多?
1.2)此多法與一法為能作因時,
+若如多法與一法為因者,云何不因多故,果亦成多?
+若如一法與一法為因者,云何不果一故,因亦成一?
2)答:應作是說:
+一法與多法為能作因時,亦如多法與一法為因。
+多法與一法為能作因時,亦如一法與多法為因。
3)問:若爾,一應成多,多應成一?
+答:我說:一亦成多,多亦成一。此依作用,不依實體。我說:諸因以作用為果,非以實體為果。
+又說:諸果以作用為因,非以實體為因。諸法實體恒無轉變,非因果故。然無為法名能作因。但不為障,非能辦果。
13.7.6.有為法與無為法
+復次,有為法與有為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有為法不與無為法為能作因。亦不以彼為增上果。
+無為法不與無為法為能作因。亦不以彼為增上果。
+無為法與有為法雖為能作因。而不以彼為增上果。以無取果與果用故。
2)問:何故有為法有因、有果?無為法無因、無果耶?
+答:有為法流轉世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如遠行者須具資糧能有所至,非不行者。
+復次,有為法有作用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如營務者須備作具能有所成非不營者。
+復次,有為法有生滅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
+復次,有為法有和合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
+復次,有為法有三相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
+復次,有為法性羸劣故,有因、有作用故有果。如羸劣者,依他而住,非勇健者。無為不爾,故無因果。
+復次,有為法,如王、如王眷屬。如富貴者、如富貴者眷屬。如因陀羅、如因陀羅眷屬故,有因有果。無為不爾,故無因果。
3)問:有為法不生者,為有為法為留難故令彼不起?為無為法為留難故彼不生耶?
答:以有為法為留難故,令彼不起,非無為法。無為與彼為能作因,於一切時,不障礙故。如注水瀆,水若不流,自為餘因,非瀆為障。
4)問:無為法與有為法為能作因及增上緣時,何者為勝?為緣彼者?為餘法耶?
答:等無差別,如兩豆聚。若無為法與有為法為所緣緣,有是、有非。
13.7.7.三世
1)復次,過去法與過去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過去法與未來現在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汝則無因。然有為法無無因者。
2)未來法與未來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未來法與過去現在法為能作因。然不以彼為增上果。所以者何?果與因俱或在後故。
+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汝則無果。然有為法無無果者。
3)現在法與現在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現在法與未來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汝則無因。然有為法無無因者。
4)現在法與過去法為能作因。然不以彼為增上果。果與因俱或在後故。
+義言:我若不與汝為近能作因者,汝則無果。然有為法無無果者。
5)問:何故後法與前法為能作因?而前法非後法增上果耶?
答:不障礙義是能作因義。
+後法於前法不障礙故得為能作因。果必是因力所取與。後法於前無取與力故,前法非後果。如有為法,以無為法為能作因,而非彼果。彼無取果與果力故。
13.7.8.三性
1)復次,善法與善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善法與不善無記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2)不善法與不善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不善法與善無記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3)無記法與無記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無記法與善不善法為能作因。亦以彼為增上果。
4)如善、不善、無記法展轉為能作因及增上果。如是三界繫、不繫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所斷、修所斷、不斷法。有色、無色法。有見、無見法。有對、無對法。有漏、無漏法。相應、不相應法等。應知亦爾。
5)復次,有善法與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善業生樂善家。生已復能多修妙行。
+有善法與不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善業生富貴家。生已放逸,多造惡行。
+有不善法與不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不善業生不律儀家。生已復造眾多惡行。
+有不善法與善法為近能作因。如由不善業身遭病惱,或失財位。心生厭悔,修諸妙行。
6)有內法與內法為近能作因。如一有情供多人眾。
+有內法與外法為近能作因。如諸農夫種殖稼穡。
+有外法與外法為近能作因。如水糞等生長苗稼。
+有外法與內法為近能作因。如飲食等長養有情。
7)有一趣法與五趣法為近能作因。如有多人食一羊肉,身強盛已,有作善業,有作惡業。
+作善業者得生人天。
+作惡業者墮三惡趣。
13.7.9.業道
1)問:若一有情害生命時,一切有情不障礙彼,無不與彼為能作因,何不一切俱得殺罪?
+答:彼能殺者起殺加行,亦令果滿,故得殺罪。餘不爾故,不得殺罪。
+復次,彼起惡心,亦斷他命,故得殺罪。餘不爾故,不得殺罪。餘業道等准此應知。
2)問:諸外財物,一切有情共業所起。何故盜者唯於財主得罪非餘?
+答:財主於財,攝受、守護,餘則不爾。是故盜者唯於財主得罪非餘。
+復次,財主於財,作己有想。盜者於彼,作財主想。故唯於彼得罪非餘。
+復次,若財物於彼是士用果及增上果者,於彼得罪。財物於餘一切有情是增上果,非士用果。是故於彼不得盜罪。
3)問:士用果與增上果有何差別?
+答:作功力得者是士用果。不障礙得者是增上果。
+復次,財物於作者是士用果。於用者是增上果。
+如諸果實於種殖者,是士用果,亦增上果。於食用者唯增上果。
+如諸財物於營求者,是士用果,亦增上果。於受用者唯增上果。
13.7.10.器世界
問:此器世界蘇迷盧山、洲渚等物,一切有情共業所起。於中若有般涅槃者,何故此物不減少耶?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物是彼士用果及近增上果者亦有減少。蘇迷盧等但是彼遠增上果故無減少。2)復作是說:蘇迷盧等一切有情共業所起。假使此中一有情在,由彼業力所任持故,亦不減少。況有無量無邊有情未得滅度。如富貴者,雖已命終,而彼宮殿、園林、象馬不隨隱沒。是餘有情業力持故,此亦如是。
3)復作是說:此中雖有無量有情得般涅槃及生他處。復有無量無邊有情來生此界。由彼業力,故不減少。
4)尊者覺天作如是說:此是過去業力所持,故無減少。
5)問:如轉輪王於四洲渚皆得自在是何果耶?
答:自身威勢是異熟果。所統領物是增上果。彼於過去修習增上自身、眾具諸善業故,今得如是二殊勝果。
13.7.11.三種增上
復次,有三種增上。一自增上。二世增上。三法增上。
1)自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惡境現前。而為自護,不起惡業,勿我由斯墮諸惡趣。
2)世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惡境現前。護世間故,不起惡業,勿我由斯為世譏毀。
+有作是說:勿由我故,世間有情造諸惡業。
3)法增上者,如有一類煩惱未斷,惡境現前。為護法故,不起惡業,勿由我故令諸世間輕毀正法。此三即是近能作因。
4)問:何故此三說名增上?答:以於善法不障礙故,是善親近增上緣故。
5)問:能作因力有增減不?
答:有。如多人眾挽大木時。中有盡力、不盡力者。其盡力者能作因增。不盡力者能作因減。如彼挽木,竪剎、牽船、轉石等時,應知亦爾。如內於外,若外於內。外內自望亦復如是。
6)問:能作因與增上果何者為多?
答:能作因多增上果少。以能作因攝一切有為、無為法。增上果唯攝有為法故。由此故說。
7)頗有法於法非能作因耶?答:有。謂自性於自性。
8)頗有法於他性非能作因耶?答:有。謂有為於無為及無為於無為。
13.7.12.問:能作因以何為自性?
1)答:一切法。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問:何故名能作因?能作是何義?
答:不障礙義是能作義。有所辦義是能作義。此能作因定通三世及離世法,有增上果。
13.8.六因相雜不相雜
如是已顯六因自性。今當復顯六因相雜不相雜義。
1)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俱有因耶?
+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俱有因。
+有法是俱有因,彼非相應因。謂有為不相應法。
2)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同類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相應因非同類因,謂未來相應法。
+有法是同類因非相應因,謂過去現在不相應法。
+有法是相應因亦同類因,謂過去現在相應法。
+有法非相應因非同類因,謂未來不相應法及無為法。
3)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相應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諸餘相應法。
+有法是遍行因非相應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住老無常。
+有法是相應因亦遍行因。謂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
+有法非相應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諸餘不相應法。
4)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異熟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相應因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相應法。
+有法是異熟因非相應因。謂不善、善有漏不相應法。
+有法是相應因亦異熟因。謂不善、善有漏相應法。
+有法非相應因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不相應法。
5)問: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能作因耶?
+答:若法是相應因彼亦是能作因。
+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相應因。謂不相應法。
6)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同類因耶?
+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俱有因。
+有法是俱有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
7)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遍行因耶?
+答: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俱有因。
+有法是俱有因彼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有為法。
8)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異熟因耶?
+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俱有因。
+有法是俱有因彼非異熟因。謂無記無漏有為法。
9)問: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能作因耶?
+答:若法是俱有因彼亦是能作因。
+有法是能作因彼非俱有因。謂無為法。
10)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遍行因耶?
+答: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同類因。
+有法是同類因彼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過去現在法。
11)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異熟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同類因非異熟因。謂過去現在無記無漏法。
+有法是異熟因非同類因。謂未來不善善有漏法。
+有法是同類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在不善善有漏法。
+有法非同類因非異熟因。謂未來無記無漏法及無為法。
12)問: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作因耶?
+答:若法是同類因彼亦是能作因。
+有法是能作因彼非同類因。謂未來法及無為法。
13)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異熟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遍行因非異熟因。謂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
+有法是異熟因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不善、善有漏法。
+有法是遍行因亦異熟因。謂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
+有法非遍行因非異熟因。謂除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無記及無漏法。
14)問: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耶?
+答:若法是遍行因彼亦是能作因。
+有法是能作因彼非遍行因。謂除過去現在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法,諸餘一切法。
15)問: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能作因耶?
+答:若法是異熟因彼亦是能作因。
+有法是能作因彼非異熟因。謂無記及無漏法。
13.9.幾是幾非
1)問:此六因幾是色?幾非色?
+答:二唯非色,謂相應、遍行因,餘通色、非色。
+如色非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執受無執受。是長養非長養,是大種非大種,是造色非造色亦爾。
2)問:此六因幾有漏?幾無漏?
答:二唯有漏,謂遍行、異熟因。餘通有漏、無漏。
3)問:此六因幾有為?幾無為?
答:五唯有為,一通有為、無為,謂能作因。
4)問:此六因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
答:三通三世,謂相應、俱有、異熟因。二唯過去、現在,謂同類、遍行因。一通三世亦離世,謂能作因。
5)問:此六因幾善?幾不善?幾無記?
答:一唯不善、無記,謂遍行因。一唯善、不善,謂異熟因。餘通三種。
6)問:此六因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
答:二唯三界繫,謂遍行、異熟因。餘通三界繫及不繫。
7)問:此六因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
答:二唯非學非無學,謂遍行、異熟因。餘通三種。
8)問:此六因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
答:一唯見所斷,謂遍行因。一唯見所斷、修所斷,謂異熟因。餘通三種。
9)問:此六因幾染污?幾不染污?
答:一唯染污,謂遍行因。餘通二種。如染污不染污,有罪無罪,黑白,有覆無覆,退非退亦爾。
10)問:此六因幾有異熟?幾無異熟?
答:一有異熟,謂異熟因。餘通二種。
11)問:此六因幾是異熟?幾非異熟?
答:二非異熟,謂遍行、異熟因。餘通二種。
12)問:此六因幾相應?幾不相應?
答:一唯相應,謂相應因。餘通二種。如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緣。有行相無行相。有警覺無警覺。有等無間無等無間亦爾。
13)問:此六因幾是四諦攝?幾非四諦攝?
答:二唯苦、集諦攝,謂遍行、異熟因。三唯苦、集、道諦攝,謂相應、俱有、同類因。一通四諦及非諦攝,謂能作因。
14)問:此六因幾是五蘊攝?幾非五蘊攝?
答:二唯四蘊攝除色蘊,謂相應、遍行因。三通五蘊攝,謂俱有、同類、異熟因。一通五蘊及非蘊攝,謂能作因。
15)問:此六因幾何處攝?
答:二唯意、法處攝,謂相應、遍行因。一唯色、聲、意、法處攝,謂異熟因。三通十二處攝,謂俱有、同類、能作因。
16)問:此六因幾何界攝?
答:一唯意、法、意識界攝,謂遍行因。一唯七心法界攝,謂相應因。一唯色、聲、七心法界攝,謂異熟因。三通十八界攝,謂俱有、同類、能作因。
13.10.果
1)問:如是六因誰有何果?
+答:相應、俱有因有士用果。
+同類、遍行因有等流果。
+異熟因有異熟果。
+能作因有增上果。其解脫果是道所證,非因所得。
2)問:如是六因何時取果?何時與果?
+答:相應、俱有因,現在取果,現在與果。一剎那取果,一剎那與果。取一剎那果,與一剎那果。
+同類、遍行因,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一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那果,與多剎那果。
+異熟因,現在取果,過去與果。一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那果,與多剎那果。
+能作因,有作是說: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一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取多剎那果,與多剎那果。
+有餘師說:此能作因,過去現在取果,過去現在與果。多剎那取果,多剎那與果。若取果時,即能與果。餘如前說。
3)若能覺了如是六因,即於四果,分明照察,如觀掌中餘甘子等。
13.11.緣
復次,諸法作用必假因緣,因已廣辯,次應說緣。緣有四種,如施設論及見蘊辯。然施設論作如是說:有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亦是所緣緣,亦是增上緣。乃至有法是增上緣,彼亦是因緣,亦是等無間緣,亦是所緣緣。
1)問:一切法中,有能作四緣者,如心、心所法。有能作三緣者,如色、心、不相應行。有能作二緣者,如無為法。何故彼說有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乃至廣說耶?
答:彼依容有故作是說。謂諸法中有心、心所具四緣性,不說一切皆作四緣。若盡理者,應作是說。
2)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等無間緣耶?
+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因緣。
+有法是因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有為法。
3)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緣緣耶?
+答:若法是因緣彼亦是所緣緣。
+有法是所緣緣彼非因緣,謂無為法。
4)問:若法是因緣彼亦是增上緣耶?
+答:若法是因緣彼亦是增上緣。
+有法是增上緣彼非因緣,謂無為法。
5)問: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耶?
+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所緣緣。
+有法是所緣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
6)問: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增上緣耶?
+答:若法是等無間緣彼亦是增上緣。
+有法是增上緣彼非等無間緣。謂除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餘一切法。
7)問:若法是所緣緣彼亦是增上緣耶?答:如是。
8)問:若於一法具四緣者,應但一緣云何立四?
8.1)答:依作用立,不依物體。一物體中,有四用故。
+謂一剎那心、心所法,引起次後剎那同類心、心所故,立為因緣。
+即此開避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等無間緣。
+即此能為次後剎那心、心所法所取境故,立為所緣緣。
+即此不障礙次後剎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為增上緣。
8.2)此中,因緣如種子法。等無間緣如開導法。所緣緣如任杖法。增上緣如不障法。如是等過去現在非最後心、心所法具四緣性。餘有為法有三緣性。三無為法有二緣性。皆依義說不依物體。
9)一物體中,有多義故,
9.1)如諸法中有能作六因者,謂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
9.2)有能作五因者,
+謂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
+或過去現在不善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
+或過去現在非遍行不善善有漏心、心所法。
9.3)有能作四因者,
+謂過去現在無記遍行隨眠及彼相應法生老住無常。
+或過去現在非遍行不善善有漏色心不相應行。
+或過去現在無漏心、心所法。
+或過去現在非遍行無記心、心所法。
+或未來不善善有漏心、心所法。
9.4)有能作三因者,
+謂過去現在非遍行無記色心不相應行。
+或過去現在無漏色心不相應行。
+或未來不善善有漏色心不相應行。
+或未來無記無漏心、心所法。
9.5)有能作二因者,謂未來無記無漏色心不相應行。
9.6)有能作一因者,謂無為法。如一有為,有多因義,互不相違。緣亦應爾。
13.12.問:若爾,因、緣有何差別?
1)尊者世友作如是言:無有差別。因即是緣,緣即是因。如契經說:二因二緣能生正見,謂他言音及內如理作意。
2)又,如大因緣經說:佛告阿難,老死支有如是由,有如是因,有如是集,有如是生,有如是緣。謂生支是也。故知因緣無有差別。
3)復作是說:若有此,則有彼,此是彼因,亦是彼緣。
+問:由有瓶故得有瓶覺,豈此瓶覺唯瓶為因?
+答:非但有瓶,則有瓶覺。以無瓶時,亦有瓶覺。雖有瓶時,無瓶覺故,然有和合故,得有瓶覺。是故和合是瓶覺因緣。
4)有作是說:和合是因,此和合因說名為緣。
+問:若一一別不名為因。眾事和合亦應非因?
+答:如一一別不名和合,眾事聚集即名和合。故一一別不名為因,眾事和合得名為因。
5)復有說者:同類是因,異類是緣。如火於火,麥於麥等說名同類。
+問:麥於麥芽有何同類?若同稱麥名同類者,應田水等大種同故,亦名同類。則田水等應是麥因。
6)復有說者:近者是因,遠者是緣。
+問:若爾,因與等無間緣應無差別。又善心無間起不善。或無記心應是因非緣。
7)復有說者:不共是因,共者是緣。
+問:若爾眼於眼識應是因非緣,以不共故。又麥於芽灰應是緣非因,以是共故。
8)復有說者:能生者是因,隨能生者是緣。
+問:若爾生支於老死應非緣,隨順生支有等於老死應非因。
9)復有說者:能長養自相續者是因。能長養他相續者是緣。
+問:若爾,緣自相續所起善心,唯長養自相續應是因非緣。
10)大德說曰:轉是因,隨轉是緣。近是因,遠是緣。如近遠,在此在彼。和合不和合。在此身在餘身。應知亦爾。
+問:若爾,同類隨轉應是緣非因,無明緣行等應是因非緣。
11)故因緣體雖無差別,而義有異。謂因義親,緣義是疎。為表此義說因有六。說緣有四。若不爾者,名數應同。
14.[發智論]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隨增耶?答:或隨增,或不隨增。云何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未斷,及緣此心。云何不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已斷。設隨眠於心隨增,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云何由彼非餘?謂此心未斷。云何由彼及餘?謂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苦所斷,見集所斷隨眠所緣。
[大毘婆沙論]
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隨增耶?乃至廣說。
14.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但有一心,如說一心相續論者。彼作是說:
+有隨眠心、無隨眠心,其性不異。聖道現前,與煩惱相違,不違心性。為對治煩惱,非對治心。如浣衣、磨鏡、鍊金等物。與垢等相違,不違衣等。聖道亦爾。
+又此身中,若聖道未現在前,煩惱未斷故,心有隨眠。聖道現前,煩惱斷故,心無隨眠。此心雖有隨眠、無隨眠時異,而性是一。如衣、鏡、金等未浣、磨、鍊等時,名有垢衣等。若浣、磨、鍊等已,名無垢衣等。有無垢等,時雖有異,而性無別。心亦如是。
+為止彼執,顯有隨眠心與無隨眠心,其性各異。
2)或復有執:隨眠不於所緣隨增,亦不於相應法有隨增義。如譬喻者。彼作是說:
+若隨眠於所緣隨增者,於他界、地及無漏法亦應隨增。是所緣故,如自界、地。
+若於相應法有隨增義者,則應未斷、已斷一切時隨增。相應畢竟不相離故,猶如自性。
+為止彼執,顯諸隨眠於所緣,相應、俱有隨增義。謂於自界地有漏法及相應法乃至未斷恒隨增故。
3)或復有執:隨眠唯於補特伽羅有隨增義。如犢子部。彼作是說:
+補特伽羅名有隨眠及無隨眠,非心等法。補特伽羅有縛解故。
+為止彼執,顯唯心等有縛有解名有隨眠及無隨眠。非數取趣,畢竟無故。
4)為止此等他宗,及顯無顛倒理,故作斯論。
14.2.解釋:諸心由隨眠故...與此心相應已斷
[*引文]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隨增耶?答:或隨增,或不隨增。云何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未斷及緣此心。云何不隨增?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已斷。
1)此中諸心者,有五部心。謂見苦所斷心,乃至修所斷心。
2)隨眠者,有五部隨眠。謂見苦所斷隨眠,乃至修所斷隨眠。
3)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一由隨眠於此心有隨增性。二由隨眠於此心有同伴性。
4)謂見苦所斷心,於見苦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集所斷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5)見集所斷心,於見集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所斷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6)見滅所斷心,於見滅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7)見道所斷心,於見道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8)修所斷心,於修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4.3.五部心
+復次,見苦所斷心有二種。一遍行隨眠相應心。二非遍行隨眠相應心。
+見集所斷心亦爾。
+見滅所斷心有二種。一有漏緣隨眠相應心。二無漏緣隨眠相應心。
+見道所斷心亦爾。
+修所斷心有二種。一染污心。二不染污心。
1)見苦所斷遍行隨眠相應心。
+於見苦所斷遍行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所斷非遍行隨眠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2)見苦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心。
+於見苦所斷非遍行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3)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相應心。
+於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集所斷非遍行隨眠及見苦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4)見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心。
+於見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5)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相應心。
+於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6)見滅所斷無漏緣隨眠相應心。
+於見滅所斷無漏緣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7)見道所斷有漏緣隨眠相應心。
+於見道所斷有漏緣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8)見道所斷無漏緣隨眠相應心。
+於見道所斷無漏緣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道所斷有漏緣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9)修所斷染污心。
+於修所斷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0)修所斷不染污心。
+於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4.4.三界五部隨眠
1)復次,欲界
+見苦所斷心有十種。謂五見、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
+見集所斷心有七種。謂二見、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
+見滅所斷心亦爾。
+見道所斷心有八種。謂三見、疑、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
+修所斷心有五種。謂愛、恚、慢、不共無明相應心及不染污心。謂善有漏、無覆無記。
2)有身見相應心。
+於有身見及彼相應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餘見苦所斷隨眠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3)如是乃至見苦所斷慢相應心應知亦爾。
4)見苦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
+於見苦所斷不共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餘見苦所斷隨眠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5)見集所斷心應知亦爾。
6)見滅所斷邪見相應心。
+於見滅所斷邪見及彼相應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7)見滅所斷疑相應心應知亦爾。
8)見滅所斷見取相應心。
+於見滅所斷見取及彼相應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餘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9)見滅所斷愛、恚、慢相應心應知亦爾。
10)見滅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
+於見滅所斷不共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見滅所斷有漏緣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1)見道所斷心應知亦爾。
12修所斷愛相應心。
+於修所斷愛及彼相應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餘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3)修所斷恚、慢相應心應知亦爾。
14)修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
+於修所斷不共無明,由二事故,名有隨眠心。
+於餘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5)修所斷不染污心。
+於修所斷隨眠及見苦、集所斷遍行隨眠,由一事故,名有隨眠心,謂隨增性。
+於餘隨眠,無二事故,非有隨眠心。
16)如說欲界。色、無色界應知亦爾。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14.5.相應隨眠、所緣隨眠
1)如是所說三界五部隨眠,於此三界五部有隨眠心。
2)若未斷則隨增。互相隨順,而增長故。隨眠於心,增縛事故。
3)若已斷則不隨增。不相隨順,非增長故。隨眠於心,無縛事故。
4)然未斷位心,於相應、所緣隨眠俱得建立有隨眠名。已相應者具二事故。緣縛心者但隨增故。
5)若已斷位此心,唯於相應隨眠可得建立有隨眠名。非彼先來緣縛心者,無隨增故。相應隨眠,於心猶有同伴性故。
6)問:何故心於相應隨眠已斷、未斷,俱得建立有隨眠名。於所緣隨眠唯未斷位,可得建立有隨眠名,非已斷位耶?
+答:前來已說,心於隨眠由二事故,名有隨眠。一隨增性。二同伴性。
6.1)相應隨眠,
+若未斷位,由二事故,心於彼立有隨眠名。
+若已斷位,彼於此心,雖無隨增性,而有同伴性,故猶可立有隨眠名。
6.2)所緣隨眠,
+若未斷位,於心唯有隨增性故,心於彼立有隨眠名。
+若已斷位,二事俱無,故心於彼不復可立有隨眠名。
7)問:若相應隨眠,於相應心,若未斷位有隨增性及同伴性。若已斷位,雖無隨增性,而有同伴性,心恒於彼名有隨眠者。所緣隨眠,於所緣心,若未斷位有隨增性及所緣性。若已斷位,雖無隨增性而有所緣性。何故心於彼不恒建立有隨眠名?
7.1)答:相應隨眠,於相應心極相親近,眾事皆等,不可相離,如羊與皮,故斷未斷,恒名相有。
+所緣隨眠,與所緣心,非極親近,眾事不等,未嘗和合。
+若未斷時,由隨增性,可說相有。
+若已斷位,極疎遠故,不說相有。
+此中有名依親強立,非如立有所緣等名。
7.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相應隨眠染污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復次,相應隨眠不離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復次,相應隨眠覆蔽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復次,相應隨眠隨心轉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復次,相應隨眠擾亂心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復次,相應隨眠與相應心,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行相、同一果、同一等流、同一異熟。俱生、俱住、俱異、俱滅,極親近故。所緣隨眠不如是故。
7.3)大德說曰:
+相應隨眠,令相應心剛強[怡-台+龍]悷。智者訶厭,難可出離。
+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
7.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相應隨眠,令相應心發起染污,如烟焰得障礙聖果。
+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
7.5)尊者覺天作如是說:
+相應隨眠令相應心於所緣境迷謬不了。
+所緣隨眠於所緣心無此事故。
7.6)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相應隨眠斷未斷位,恒令心得有隨眠名。所緣隨眠,唯未斷位,可令心得有隨眠名。若已斷位則不名有。
14.6.解釋:設隨眠於心隨增...隨眠所緣
[*引文]設隨眠於心隨增,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云何由彼非餘?謂此心未斷。云何由彼及餘?謂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苦所斷,見集所斷隨眠所緣。
1)此中由彼非餘者,謂有隨眠心,但由彼於心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非由餘於心不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2)謂此心未斷者,若心未斷,必但由彼於心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非由餘於心不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有說:此文應作是說:謂具縛者諸染污心。彼不應作是說:以具縛者、不具縛者,有染污心、無染污心皆可爾故。但應作是說:謂此心未斷、諸未斷心名有隨眠。但由於心隨增隨眠,非由餘故。
2)由彼及餘者,謂有隨眠心,由彼於心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及由餘於心,不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3)謂苦智已生乃至廣說者,
+見苦所斷,有隨眠心。
+爾時,由彼見集所斷,於心隨增遍行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及由餘見苦所斷,於心不隨增相應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如是即說:見苦所斷心。於此位中,由彼他部於心隨增隨眠故,及由餘自部於心不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4)問:何故此中他部隨眠名彼,自部隨眠名餘?
4.1)答:以先問言:設隨眠於心隨增,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
+故今答言:見苦所斷心。於此位中,非但由彼見集所斷,於此心隨增遍行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亦由餘見苦所斷,於此心不隨增相應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如是即說正所問者名彼。非正所問者名餘。
+他部隨眠爾時未斷,由隨增故,是正所問。自部隨眠爾時已斷,不隨增故,非正所問。
4.2)有說:自部隨眠,爾時轉至,異前位故,說之為餘。謂前未斷,今已斷故。
4.3)有說:自部隨眠,先得自在,隨欲所作。今已斷故,不得自在。無所能作,故說為餘。
4.4)有說:自部隨眠,本來成就。今不成就,故說為餘。
4.5)有說:自部隨眠,今為聖道究竟斷滅,異昔來故,說之為餘。
4.6)有說:自部隨眠,已為聖道簡別頓斷,不同昔來,與餘四部同時漸斷,故說為餘。
5)問:修所斷心亦有此義。謂斷一品,乃至八品已斷染心。由彼未斷及餘已斷,名有隨眠。何故不說?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復次,若異部為彼,異部為餘者。此中說之修所斷心。雖有此義而自部為彼,自部為餘故此不說。
+復次,此中但說斷已畢竟,不復退者,修所斷心。雖有此義而彼斷已,或有復退,故不說之。
14.7.問:諸隨眠云何於所緣隨增?云何於相應隨增耶?
1)西方諸師作如是說:為繫縛性故,於所緣隨增。為同伴性故,於相應隨增。
2)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於所緣境,各別行相,隨執增益故,名於所緣隨增。於相應法,令同自過,隨順增益故,名於相應隨增。
3)有餘師說:諸隨眠於所緣隨增,如於相應。於相應隨增,如於所緣。
4)問:若爾,品類足論當云何通?如說:云何欲貪隨眠隨增?謂可愛、可樂、可憙、可意。彼於相應無能緣義,云何亦說有可愛等?
4.1)答:彼顯貪相,謂欲貪隨眠有可愛等相,故作是說。不顯所緣、相應異相。
4.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四事故,說諸隨眠有隨增義。
一墮惡意故。
+如大眾中一人造惡,令彼多人皆墮惡意。
+如是於一相應品中起一隨眠。即令此品心、心所法皆墮惡意。
二如火熱故。
+如置熱鐵小水器中,其器及水無不皆熱。
+如是於一心品法中起一煩惱。即令一切心、心所法皆成熱惱。
三如烟等故。
+如烟塵垢所著衣服皆成穢惡。
+如是心品有一隨眠皆成染污。
四可毀厭故。
+如僧眾中有一犯罪眾皆受責。
+如是心品有一隨眠皆可毀厭。
5)如於相應有此四事,說名隨增。於所緣境亦增此四,故名隨增。
+謂若所緣增長此四,即說煩惱於彼隨增。
6)問:過去未來隨眠亦隨增不?
+答:彼亦隨增。
+若彼隨眠不隨增者,不染污心現在前位應無隨眠。便違經說。如說:佛告結鬘母言:嬰孩小兒仰腹而臥,尚不能了欲境勝劣,況復能起欲貪纏心!然被欲貪隨眠繫縛。
7)問:過去未來既無作用,云何可說隨眠隨增?
+答:彼能起得現在前故。如火不現而能起烟。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彼雖無有取境作用,而於所緣及相應法有如現在繫縛功能故。彼隨眠有隨增義。
+尊者設摩達多說曰:由五事故,可說過去未來隨眠有隨增義。一者彼因未盡故。二者彼得未斷故。三者未轉彼所依故。四者未了彼所緣故。五者未得彼對治故。
15.[發智論]隨眠斷
1)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當斷耶?答:或當斷,或不當斷。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緣此心。云何不當斷?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
2)諸隨眠因何當斷?答:因所緣。
3)汝說隨眠因所緣當斷耶?答:如是。
4)若爾,諸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斷、彼斷,俱不應理。答:見滅、道所斷無漏緣隨眠,因所緣故斷。由此斷故,彼亦斷。
5)設隨眠於心當斷,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云何由彼非餘?謂心不染污,修所斷。云何由彼及餘?謂心染污。
15.1.解釋:諸心由隨眠故...彼隨眠與此心相應
[*引文]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當斷耶?答:或當斷,或不當斷。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緣此心。云何不當斷?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
1)此中顯示隨眠於所緣境可說當斷,非於相應。謂於所緣,可制煩惱,令不現起,造諸過失。非於相應,可制煩惱,令不復與心等相應故。於所緣可說當斷,非於相應。
2)有說:此文應作是說: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緣此心未斷。云何不當斷?謂彼隨眠緣此心已斷及與此心相應。
3)彼說非理。所以者何?前問諸心,由隨眠故,名有隨眠心。彼隨眠於此心當斷不?今但應說:云何當斷?謂彼隨眠緣此心。於義已足,何須更說未斷。若彼已斷,心不由彼,名有隨眠,便非所問。是故不須更說未斷。
4)又緣此心已斷及言理不應說緣心隨眠。若已斷者,便非所問故。但應說:云何不當斷?謂彼隨眠與此心相應,其義已足。然此中說諸隨眠於所緣可斷,非於相應者。依心名有隨眠義說。不依隨增義說。以隨增義,俱可斷故。
15.2.解釋:諸隨眠因何當斷?答:因所緣
[*引文]諸隨眠因何當斷?答:因所緣。
+前所顯義,今現其文。謂諸隨眠,由對治力,令彼於境,不復起過,可說當斷。
+如人制子,不令復入酒舍、婬舍、博戲舍等。
+若令隨眠離相應法無有是處。是故說彼於相應法無有斷義。
15.3.解釋:汝說隨眠因所緣當斷耶...彼亦斷
[*引文]汝說隨眠因所緣當斷耶?答:如是。若爾,諸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斷、彼斷。俱不應理。答:見滅、道所斷無漏緣隨眠因所緣故斷。由此斷故彼亦斷。
1)此中意說,要因慧見煩惱所緣隨眠方斷。為成此理,問答難通。
1.1)汝說隨眠因所緣當斷耶者,是問。前雖略說,而未審定。若不審定,他宗所許說他過失無有是處?答如是者,是答。要因慧見煩惱所緣隨眠方斷,其理決定。更無異趣,故言如是。
1.2)[*引文]若爾,諸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斷彼斷。俱不應理者。
+是難彼難意。言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因何當斷?
+若言因慧見此苦、集故得斷者,其理不然。見苦、集時此未斷故。
+若言因慧見彼滅、道故得斷者,理亦不然。滅、道非此所緣境故。
1.3)[*引文]答見滅、道所斷無漏緣隨眠因所緣故。斷由此斷故彼亦斷者。是通。
+此通意言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依止無漏緣隨眠故,而得生長。
+見滅、道時,此無漏緣隨眠斷故。彼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亦隨斷。
+如羸病人依杖而立,去杖便倒。此亦如是。
1.4)問:前定宗言,要因慧見煩惱所緣隨眠方斷。今乃通言所緣斷故,能緣隨斷。豈不相違?
答:無相違失。
+慧見所緣隨眠尚斷,況所緣斷而不斷耶?如果依樹,動樹尚墮,況樹傾倒而果不落。此亦如是。
+又前所說要因慧見煩惱所緣隨眠方斷者。不說要因慧見所斷煩惱所緣隨眠方斷。但說要因慧見所有煩惱所緣隨眠方斷,故不相違。
+謂因慧見無漏緣煩惱所緣滅、道故。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亦斷。
+由此理趣,苦、集法忍能斷緣上遍行隨眠。修道位中滅、道二智,能斷九地修所斷惑。
2)有餘師說:因所緣故隨眠斷者。意顯煩惱所緣斷故,隨眠方斷。為成此理,問答難通。
2.1)[*引文]汝說隨眠因所緣當斷耶?答:如是。若爾,諸隨眠見滅、道所斷無漏緣,彼隨眠因何當斷?若言此相應斷故斷者,其理不然。前說隨眠非於相應可說斷故。若言彼所緣斷故斷者,理亦不然。所緣滅、道,無諸過失,不可斷故?答: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斷故,此亦隨斷。
2.2)問:前定宗言:所緣斷故,隨眠方斷。今說能緣煩惱斷故,隨眠方斷。豈不相違?
+答:無相違失。謂無漏緣隨眠,依有漏緣隨眠而得生長。由彼任持,此得相續。故彼斷持,此亦隨斷。如樹莖等依根而住。若斷其根,莖等隨倒。此亦如是。
2.3)彼說非理違前宗故。此本論文難通異故。有所緣斷時,能緣未斷故。有能緣斷時,所緣未斷故。3)或復有說:因所緣故隨眠斷者。意說要因有所緣道,隨眠方斷。
+彼說非理。
+以世尊說:如是八支聖道能斷過去、未來、現在眾苦,棄捨、變吐、盡、離染、滅、寂靜、涅槃。
+是故應說:有所緣道、無所緣道,俱能斷惑。
+又於後說。若難若通,俱不相應,故彼非理。
4)尊者設摩達多說曰:由四事故,諸隨眠斷。
一由所緣斷故。如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
二由能緣斷故。如他界緣隨眠。
三由俱緣斷故。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
四由得對治故。如餘隨眠,隨得對治,彼則隨斷。
5)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五事故,諸隨眠斷。
一見所緣故斷。如無漏緣隨眠及緣自界遍行隨眠。
二所緣斷故斷。如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
三能緣斷故斷。如緣他界遍行隨眠。
四俱緣斷故斷。如見苦、集所斷不遍行隨眠。
五得對治故斷。如修所斷隨眠。
15.4.解釋:設隨眠於心當斷...謂心染污
[*引文]設隨眠於心當斷,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答:或由彼非餘,或由彼及餘。云何由彼非餘?謂心不染污,修所斷。云何由彼及餘?謂心染污。
1)此中,
+不染污者,簡異染污。
+修所斷者,簡異無漏。謂有漏善心及無覆無記心。
+此心由彼者,由緣此心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非餘者,非由相應隨眠故,名有隨眠心。此心相應,無隨眠故。
+染污心由彼者,由緣此心隨增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及餘者,及由餘相應隨眠故,名有隨眠心。
2)問:何故此中所緣隨眠說彼?相應隨眠說餘?
+答:以先問言:設隨眠於心當斷,此心但由彼隨眠故,名有隨眠心耶?前說隨眠唯於所緣有當斷義,非於相應。是故彼言:唯說當斷所緣隨眠。即此隨眠是正所問,故說為彼。相應隨眠非正所問,故說為餘。
3)問:何故復作如是問答?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或有疑唯當斷者,心由彼故,名有隨眠。相應隨眠不當斷故,心不由彼,名有隨眠。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染污心亦由彼故,名有隨眠。
+或復有疑:相應隨眠亦當可斷故。今復顯相應隨眠無當斷義。
+或復有疑心:於隨眠名為有者,但依隨增性故。今復顯示依同伴性,謂無染污心但依隨增性名有隨眠。若染污心俱依二性。
15.5.頗有隨眠斷,而慧不見彼所緣耶?
答:應作四句。
1)有隨眠斷,而慧不見彼所緣。
1.1)謂諸異生
+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斷上地緣及無漏緣隨眠。
1.2)若諸聖者
+現觀欲界苦、集諦時,斷他界緣隨眠。
+現觀滅、道諦時,斷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
+以滅、道智,離修所斷一切隨眠。
2)有慧見彼所緣,而隨眠不斷。
2.1)謂諸異生
+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前後諸品所斷隨眠。
+離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欲界乃至識無邊處所有他地緣隨眠。
2.2)若諸聖者
+現觀色、無色界苦、集諦時,欲界所有他界緣隨眠。
+現觀苦諦時,見集所斷自界緣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及修所斷一切隨眠。
+現觀集諦時,見苦所斷自界緣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及修所斷一切隨眠。
+以苦、集智及世俗智離修所斷染時,見所斷有漏緣隨眠及前後品修所斷隨眠。
+以滅、道智離修所斷染時,無漏緣隨眠。
+及餘一切異生、聖者,不斷煩惱而見煩惱所緣境時,一切隨眠。
3)有隨眠斷,慧亦見彼所緣。
3.1)謂諸異生
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所有自地緣自品隨眠。
3.2)若諸聖者
+現觀苦、集諦時,見苦、集所斷自界緣隨眠。
+現觀滅、道諦時,見滅、道所斷無漏緣隨眠。
+以苦、集智及世俗智,離修所斷染時,自地自品修所斷隨眠。
4)有隨眠不斷,慧亦不見彼所緣。謂除前相。
15.6.頗有一剎那頃,隨眠斷而慧不見彼所緣耶?
答:應作四句。然有多位,謂苦、集法智忍及滅、道法類智忍位皆有四句。
1)苦法智忍位四句者。
第一句,謂欲界見苦所斷他界緣隨眠。
第二句,謂欲界見集所斷自界緣隨眠。見滅、道所斷有漏緣隨眠。及修所斷隨眠。
第三句,謂欲界見苦所斷自界緣隨眠。
第四句,謂除前相。
2)集法智忍位隨其所應四句亦爾。
3)滅、道法類智忍位。若先異生位中分離欲界染。及於上七地或分或全離者。得作四句。
3.1)且滅法智忍位四句者。
第一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未離有漏緣隨眠。
第二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無漏緣隨眠。
第三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未離無漏緣隨眠。
第四句,謂欲界見滅所斷先所已離有漏緣隨眠。或除前相。
3.2)滅類智忍及道法類智忍位。隨其所應四句亦爾。若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一一無間道中皆得作四句。
第一句,謂自品他地緣隨眠。
第二句,謂前後品自地緣隨眠。
第三句,謂自品自地緣隨眠。
第四句,謂前後品他地緣隨眠或除前相。
15.7.頗有於煩惱斷,得而不捨,捨而不得,亦得亦捨,不得不捨耶?
答:有。
1)得而不捨者,謂諸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若諸聖者,斷煩惱時,除得果位。
2)捨而不得者,謂諸異生,從離染退下地沒生二定以上。上二界沒生欲界時。若諸聖者,向中退斷。
3)亦得亦捨者,謂諸異生,上地沒,生初定以上。若諸聖者,練根得果及退果時。
4)不得不捨者,謂除前相。
15.8.頗有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見彼滅耶?
答:應作四句。
1)有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見彼滅。
1.1)謂諸異生
+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時,所有自地自品諸隨眠滅。
1.2)若諸聖者
+苦現觀時,見苦所斷諸隨眠滅。
+集現觀時,見集所斷諸隨眠滅。
+道現觀時,見道所斷諸隨眠滅。
+修道位中,
+以苦、集道及世俗智,隨其所應,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所有自地自品修所斷諸隨眠滅。
+若以苦、集道及世俗智,隨其所應,得果及練根成時所證已斷諸隨眠滅。
2)有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
+謂滅現觀時,見苦、集道及修所斷諸隨眠滅。
+修道位中,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時,除得果位。隨現所觀已斷未斷諸隨眠滅。
+及餘一切異生、聖者不證擇滅而見滅時。即彼所見諸隨眠滅。
3)有於隨眠滅身作證慧亦見彼滅。
+謂滅現觀時,見滅所斷諸隨眠滅。
+修道位中,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
+若以滅智練根成時,所證所觀諸隨眠滅。
4)有於隨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見彼滅。謂除前相。
15.9.頗有一剎那頃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見彼滅耶?
答:應作四句,謂以滅法智,得一來果時。
1)有於隨眠滅身作證而慧不見彼滅。
+謂爾時色、無色界見所斷諸隨眠滅。
2)有慧見彼滅而身不作證。
+謂欲界修所斷後三品諸隨眠滅。
3)有於隨眠滅身作證慧亦見彼滅。
+謂欲界一切見所斷及修所斷前六品諸隨眠滅。
4)有於隨眠滅身不作證慧亦不見彼滅。
+謂色、無色界修所斷諸隨眠滅。
5)如以滅法智得一來果時,一剎那頃有四句。如是以滅智,預流、一來或不還者轉根時,一剎那頃皆得作四句。
16.[發智論]因境斷識
云何因境斷識?答: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是謂因境斷識。於此識,幾隨眠隨增?答:十九。一心耶?答:不爾。謂未離欲染。苦法智已生,集法智未生。若心,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欲界見集所斷,七隨眠隨增。已離欲染,未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已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無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無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
16.1.解釋:云何因境斷識...是謂因境斷識
[*引文]云何因境斷識?答: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是謂因境斷識。
此中,若識因斷境斷,自體未斷,名因境斷識。
1)諸有欲令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於自部非遍行因者。彼作是說:
+苦智已生,集智未生。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心因全斷境全斷,自體未斷故名因境斷識。
+爾時,若心見集所斷,見集、滅、道、修所斷緣。此心因雖全斷,而境未斷故,非因境斷識。
+爾時,若心見集所斷,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緣。此心因雖全斷,而境有斷有未斷故,非因境斷識。
2)諸有欲令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亦作自部遍行因者。彼作是說:
+苦智已生,集智未生。
+若心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心自部因雖未斷,而他部因全斷境全斷。自體未斷故名因境斷識。+爾時,若心見集所斷,見集、滅、道、修所斷緣。此心因有斷有未斷,境未斷故非因境斷識。
+爾時,若心見集所斷,見苦、集、滅、道、修所斷緣。此心因境俱有斷有未斷故,非因境斷識。
3)已顯因境斷識自性。次應顯彼隨眠隨增。
16.2.解釋:於此識幾隨眠隨增...十九...七隨眠隨增
[*引文]問:於此識有幾隨眠隨增耶?答:十九。問:一心耶?答:不爾。其事云何?謂未離欲染。苦法智已生,集法智未生。若心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欲界見集所斷,七隨眠隨增。
1)四於此識相應、所緣隨眠隨增。謂邪見、見取、疑、無明。
2)三於此識唯有所緣隨眠隨增。謂愛、恚、慢。
16.3.解釋:已離欲染,未離色染...六隨眠隨增
[*引文]已離欲染,未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
1)四於此識相應、所緣隨眠隨增。如欲界說。
2)二於此識唯有所緣隨眠隨增。謂愛、慢。
3)問:未離欲染者亦可爾。何故說已離欲染耶?
答:此中說,容現行者要離下地染,上地煩惱方得現行,故作是說。
16.4.解釋:已離色染...六隨眠隨增
[*引文]已離色染。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若心無色界見集所斷,見苦所斷緣。此因境斷識,無色界見集所斷,六隨眠隨增。
1)四於此識相應、所緣隨眠隨增。
2)二於此識唯有所緣隨眠隨增。如色界說。
3)此中有誦,已離色染,未離無色染。彼不應誦說,集類智未生,已顯未離無色染故。
4)問:修所斷中,亦可建立因境斷識。謂已斷上上品,乃至下中品者,所未斷八品乃至一品心。此心緣前已斷一品乃至八品。前一品乃至八品因已斷故,亦應名為因境斷識。何故不說?
4.1)答:亦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4.2)復次,若異部識、異部為因、異部為境,而因境斷,體未斷者。此中說之。
+修所斷心,自部為因、自部為境。雖因境斷,而不說為因境斷識。
4.3)復次,此中因者,說遍行因,唯染污故,餘因不定。
+此中識者,唯說隨眠相應諸心,唯染污故。
5)由此所說因境斷識,唯在三界見集所斷。
16.5.問:何故因後說隨眠耶?
1)答:以阿毘達磨藏義,應以十四事覺知。
+謂六因、四緣、攝、相應、成就、不成就。
+若以如是十四事覺知阿毘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者。
2)有餘師說:應以七事覺知阿毘達磨藏義。
+謂因善巧、緣善巧、自相善巧、共相善巧、攝不攝善巧、相應不相應善巧、成就不成就善巧。
+若以如是七事覺知阿毘達磨,無錯謬者,名阿毘達磨師。非但誦持文者。
3)是故因後說諸隨眠,於義無失。
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補特伽羅納息第三之一
1.[發智論]十二支緣起
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緣起,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耶?答:二過去,謂無明、行。二未來,謂生、老死。八現在,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
[大毘婆沙論]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緣起,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過去、未來體非實有,現在雖有而是無為。
+為止彼宗,顯過去、未來體是實有,現在是有為,世所攝故。
2)或復有執:緣起是無為,如分別論者。
+問:彼因何故作如是執?
+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為他開示乃至廣說。故知緣起是無為法。
+為止彼宗,顯示緣起是有為法,墮三世故。無無為法,墮在三世。
3)問:若緣起法非無為者,如何會釋彼所引經?
答:經說因果決定義故。
+謂佛出世若不出世,無明決定是諸行因。諸行決定是無明果。
+如是乃至生決定是老、死因。老、死決定是生果。
+法住、法性是決定義。非無為義。經意如是。
+若不爾者,契經亦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色常色相。乃至識常識相。地常堅相乃至風常動相。喝梨德鷄常是苦味。羯竹迦盧呬尼常是辛味。豈五蘊等亦是無為?彼既有為,緣起亦爾,謂五蘊等自相決定說如是言。緣起亦依因果決定,作如是說:
4)為止如是他宗異執,顯示正理,故作斯論。
[註]1.喝梨德鷄,(*harītakī),或譯為訶梨勒、訶羅勒。善見律十七曰:訶羅勒,大如棗大,其味酢苦,服便利。
2.羯竹迦盧呬尼,*kaṭuka,辛辣的。*laśuna,大蒜。
1.2.辯五事
1)此中論者所發論端,應辯五事。
一者、何故唯說一補特伽羅。
二者、說何等一補特伽羅。
三者、何故唯說此生。
四者、說何等此生。
五者、說何等現在。
2)何故唯說一補特伽羅者,
+為避論文煩廣失故。
+若說一切補特伽羅,論文煩廣,亦為無用。說一則知,餘亦爾故。
3)說何等一補特伽羅者,
3.1)若有遍歷此十二支,如陟梯蹬,是此所說。
+謂若過去起無明、行,引得現在識、名色、六處、觸、受。
+復於現在起愛、取、有,引得未來生、老死者。是此所說一補特伽羅。
3.2)若有過去起無明、行,引得現在識乃至受。
+現在不復起愛、取、有,引得未來生、老死者。非此所說。
3.3)如智蘊說:成就八支名學行者。何等學者是彼所說?
+若有遍歷三摩鉢底,如陟梯蹬,是彼所說。
+謂若先入有尋有伺定。次入無尋無伺定。次入無色定。次入滅盡定。出滅盡定,起有漏心現在前者。彼中說之。
+若有先入有尋有伺定。次入無尋無伺定。次入無色定。次入滅盡定。出滅盡定,起無漏心現在前者。非彼所說。
3.4)又如經說,先見女人形容端正,少壯充悅。次復見彼衰老羸瘦。次復見彼重病困苦。次復見彼死經一日乃至七日。次復見彼膖脹、膿爛。次復見彼骨節分離,無血肉等。後復見彼骸骨腐爛,如鳩鴿色。若有女人遍經如上所說諸位。是彼經說。若不爾者,非彼所說。
3.5)此中亦爾。但說遍歷十二支者,不說其餘。
4)何故唯說此生者,說現在生,則知過去、未來亦爾,故不說餘。
5)說何等此生者,一眾同分說為此生。
6)說何等現在者,說眾同分現在,不說剎那現在及分位現在。
1.3.解釋:一補特伽羅...受、愛、取、有
[*引文]一補特伽羅,於此生,十二支緣起幾過去?幾未來?幾現在耶?答:二過去,謂無明、行。二未來,謂生、老死。八現在,謂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
問:此十二支,過去、未來、現在皆具。何故但說過去、未來,各有二支,現在有八?
1)答:無慧眼者,以現在因,推未來果。以現在果,推過去因。可知亦有,故作是說:
+以現在因者,謂愛、取、有。
+推未來果者,謂生、老死。
+以現在果者,謂識、名色、六處、觸、受。
+推過去因者,謂無明、行。
2)世尊欲令無慧眼者,以現因、果,推有去、來。由此即能辦所作事。過去世果、未來世因。由此為門,亦可知有。故此論者,但作是說:
3)復次,
+說有過去二支,即遮生死本無今有執。
+說有未來二支,即遮生死有已還無執。
+說有現在八支,成立生死因果相續。
+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
4)復次,
+說有過去二支,即遮常見。
+說有未來二支,即遮斷見。
+說有現在八支,即顯中道。
+如是如來化事已滿故作是說:
5)復次,
+說有過去二支,即顯生死有因。
+說有未來二支,即顯生死有果。
+說有現在八支,即顯因果相續。
+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
6)復次,
+說有過去二支,除前際愚。
+說有未來二支,除後際愚。
+說有現在八支,除中際愚。
+由此有情能辦所作,故作是說:
7)復次,此中但說一生因果。餘生因果,義准可知,故作是說:
1.4.與品類足論的異同
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
1)問:此與彼論所說何異?
+答:此說不了義。彼說是了義。
+此是有餘說。彼是無餘說。
+此說有密意。彼說無密意。
+此說有別因。彼說無別因。
+此說是世俗。彼說是勝義。
+此唯說有情數緣起法。彼通說有情數、非有情數緣起法。
+此唯說有根緣起法。彼通說有根、無根緣起法。
+此唯說有心緣起法。彼通說有心、無心緣起法。
+此唯說執受緣起法。彼通說執受、非執受緣起法。
+復次,緣起有四種。一剎那。二連縛。三分位。四遠續。此說分位遠續。彼說剎那連縛。
2)問:何故此論唯說有情數緣起法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不應責此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經作論。契經唯說有情數緣起法,故此亦爾。
3)問:因論生論。何故世尊唯說有情數緣起法耶?
3.1)答:觀所化故,
+謂佛觀彼所化有情宜聞。唯說有情數緣起法,則能解了辦所作事,故作是說:
3.2)復次,順有支故,
+謂有情數隨順有支,其義最勝。有情數法,從無始來,輪轉三有,相續不絕。
+有義最勝,說名為有。有情數法隨順此有,故名有支。
+是故世尊唯說有情數緣起法。此論依彼亦唯說有情數緣起法。
3.3)復次,諸有情類,從無始來,輪轉生死,受大苦惱。皆由迷執有情數法。
+是故世尊但為開示有情數緣起法。此論依彼故作是說:
1.5.問:如是緣起自性是何?
1)答:五蘊、四蘊,是此所說緣起自性,謂欲、色界,五蘊為自性。若無色界,四蘊為自性。如說自性、我、物、相、分、本性亦爾。
2)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緣起?緣起是何義?
+答:待緣而起,故名緣起。待何等緣?謂因緣等。
+或有說者,有緣可起,故名緣起,謂有性相,可從緣起。非無性相,非不可起。
+復有說者,從有緣起,故名緣起,謂必有緣,此方得起。
+有作是說:別別緣起,故名緣起,謂別別物,從別別緣,和合而起。
+或復有說:等從緣起,故名緣起。
3)問:有法從四緣生,謂心、心所。有法從三緣生,謂滅盡、無想定。有法從二緣生,謂一切色及餘不相應行。云何等從緣起故名緣起耶?
+答:即以此事,故名為等,謂應從四緣生者,皆四緣生,非三非二。應從三緣生者,皆三緣生,非四非二。應從二緣生者,皆二緣生,非三非四。是故名等。
+復次,依增上緣,故說為等,謂一一法於正起時,各除自性。餘一切法,皆與彼為增上緣故。
+復次,皆同時生,故說為等。如說:一切有情心等生、等住、等滅。
+復次,皆一剎那,故說為等。
+復次,一切皆有此十二支。從無始來,乃至證得無學果位,故說為等。
4)問:諸有情類,或有前般涅槃者,或有後般涅槃者。如何可說緣起法等?
+答:皆具十二,故說為等。
+復次,皆得涅槃,方捨緣起,故說為等。
+復次,緣起總相無始無終。一切有情同有此法,故說為等。
+復次,前般涅槃者,於緣起法,前少後多。後般涅槃者,於緣起法,前多後少,故說為等。謂諸有情,皆有無量過去、未來諸緣起法。雖行世者有少有多,而其體數,一切皆等。
1.6.緣起法及緣已生法
如契經說:彼告苾芻:吾當為汝說緣起法及緣已生法。
問:緣起法與緣已生法差別云何?
1)有作是言:無有差別。所以者何?
+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云何緣已生法?謂一切有為法。
+故知此二無有差別。
2)有餘師說: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此名緣起法。彼名緣已生法故。
3)復次,因名緣起法。果名緣已生法。如因果。如是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生所生。能轉所轉。能起所起。能引所引。能續所續。能相所相。能取所取。應知亦爾。
4)復次,前生者名緣起法。後生者名緣已生法。
5)復次,過去者名緣起法。未來、現在者名緣已生法。
6)復次,過去、現在者名緣起法。未來者名緣已生法。
7)復次,無明名緣起法。行名緣已生法。乃至生名緣起法。老、死名緣已生法。
8)脇尊者言:無明唯名緣起法。老、死唯名緣已生法。中間十支亦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
9)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過去二支,唯名緣起法。未來二支唯名緣已生法。現在八支亦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
10)尊者望滿說有四句。
+有緣起法非緣已生法,謂未來法。
+有緣已生法非緣起法,謂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五蘊。
+有緣起法亦緣已生法,謂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五蘊。諸餘過去、現在法。
+有非緣起法亦非緣已生法,謂無為法。
11)集異門論及法蘊論俱作是說:
+若無明生行,決定安住,不雜亂者,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
+若無明生行,不決定、不安住,而雜亂者,名緣已生法,非緣起法。乃至生除老、死,應知亦爾。
1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法是因名緣起法。若法有因名緣已生法。
+復次,若法是和合名緣起法。若法有和合名緣已生法。
+復次,若法是生名緣起法。若法有生名緣已生法。
+復次,若法是起名緣起法。若法有起名緣已生法。
+復次,若法是能作名緣起法。若法有能作名緣已生法。
13)大德說曰:轉名緣起法。隨轉名緣已生法。
14)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法生時名緣起法。諸法生已名緣已生法。
15)經所說緣起法、緣已生法如是差別。
1.7.時分緣起
此中但說時分緣起,謂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
1)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一剎那頃有十二支。
+如起貪心,害眾生命。
+此相應癡是無明。
+此相應思是行。
+此相應心是識。
+起有表業,必有俱時名色、諸根共相伴助,即是名色及與六處。
+此相應觸是觸。
+此相應受是受。
+貪即是愛。
+即此相應諸纏是取。
+所起身、語二業是有。
+如是諸法起即是生。
+熟變是老。滅壞是死。
+瞋、癡心殺,有十一支,無愛支故。
2)雖有此理,而此中說時分緣起。依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非剎那頃有十二支。
3)然識身論,復作是說:於可愛境,由無知故,起貪著時。
+此中無知是無明。
+有貪著者是行。
+了別境者是識。
+識俱諸蘊是名色。
+名色所依諸根是六處。
+六處和合是觸。
+能領觸者是受。
+欣所受者是愛。
+愛增廣是取。
+引後有業是有。
+諸蘊起是生。
+諸蘊熟變是老。諸蘊滅壞是死。
+內熱是愁。哀泣是悲。五識相應不平等受是苦。意識相應不平等受是憂。心燋是惱。乃至廣說。
3)問:前說後說有何差別?
+答:前說是一心。後說是多心。
+前說是剎那。後說是相續。是謂差別。
+彼論雖說多心相續十二有支而不同此。以彼所說十二有支多是別法,或同時起。
+此論所說十二有支,皆具五蘊,時分各異。
1.8.十二有支
施設論說:云何無明?謂過去一切煩惱。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則捨自相。應作是說:
1)云何無明?謂過去煩惱位。
2)云何行?謂過去業位。
3)云何識?謂續生心及彼助伴。
4)云何名色?謂結生已,未起眼等四種色根。
+六處未滿中間五位,謂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鉢羅奢佉,是名色位。
5)云何六處?謂已起四色根。六處已滿,即鉢羅奢佉位。眼等諸根未能與觸作所依止,是六處位。
6)云何觸?謂眼等根雖能與觸作所依止,而未了知苦樂差別,亦未能避諸損害緣。觸火、觸刀,食毒、食糞、食婬具愛,猶未現行,是觸位。
7)云何受?謂能別苦樂,亦能避損害緣。不觸火觸刀,不食毒食糞。雖已起食愛,而未起婬及具愛,是受位。
8)云何愛?謂雖已起食愛、婬愛及資具愛,而未為此四方追求,不辭勞倦,是愛位。
9)云何取?謂由三愛四方追求,雖涉多危嶮,而不辭勞倦。然未為後有,起善惡業,是取位。
10)云何有?謂追求時,亦為後有,起善惡業,是有位。
11)云何生?謂即現在識位,在未來時名生位。
12)云何老、死?謂即現在名色、六處、觸、受位。在未來時名老、死位。
13)復次,有說:
+無明有二種。一雜事、二不雜事。復有二種。一顯事、二不顯事。
+無明緣行亦有二種。一思業、二思已業。
+行緣識亦有二種。一與悔俱、二不與悔俱。
+識緣名色亦有二種。一可愛趣攝、二不愛趣攝。
+名色緣六處亦有二種。一長養、二異熟。
+六處緣觸亦有二種。一有對觸、二增語觸。
+觸緣受亦有二種。一身受、二心受。
+受緣愛亦有二種。一婬欲愛、二資具愛。
+愛緣取亦有二種。一見門轉、二愛門轉。
+取緣有亦有二種。一內門轉、二外門轉。
+有緣生亦有二種。一剎那生、二眾同分生。
+生緣老、死。老有二種。一眼所見老、二慧所見老。
+死有二種。一剎那死、二眾同分死。
1.8.順逆觀察十二緣起
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昔持草詣菩提樹。到已敷設,結跏趺坐。順逆觀察十二緣起。依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老、死緣愁、悲、苦、憂、惱。
問:云何菩薩順逆觀察十二緣起耶?
1)答:若以因推果,名順觀察。若以果推因,名逆觀察。
2)復次,若從細入麁,名順觀察。若從麁入細,名逆觀察。如麁細,如是可見不可見。現見非現見。顯了非顯了。應知亦爾。
3)復次,若因近觀遠名順觀察。若因遠觀近名逆觀察。如近遠,如是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眾同分。彼眾同分。應知亦爾。
1.9.無明緣行
1)問:此經中說無明緣行。何故不說無明因行耶?
答:餘經亦說無明因行。如大因緣法門經說:佛告阿難:老、死有如是因,有如是緣,有如是緒,謂生。如說生為老、死因,乃至說無明為行因。
2)問:一經雖說無明因行,而多經說無明緣行,有何意耶?
+答:若說無明因行,則但說染污行。若說無明緣行,則通說染污、不染污行。
+復次,若說無明因行,則但說罪行。若說無明緣行,則通說罪、福、不動行。
+復次,若說無明因行,則但說因緣。若說無明緣行,則通說四緣。故多經說無明緣行。
3)問:何故但說無明緣行,而不說行緣無明?
+答:亦應說行緣無明而不說者。當知是有餘說。
+復次,無明緣行,勢力隨順,親近強勝。行緣無明則不如是。
+復次,無明緣行,其義決定。行緣無明則不如是。以阿羅漢有漏業,不生無明故。
+復次,行緣無明,由無明力。如契經說:非理作意,由癡生故,能引無明。是故但說無明緣行。
+復次,行於無明,但有緣義。無明於行有因、有緣。是故但說無明緣行。
+復次,此經中說時分緣起,前位諸蘊說名無明。後位諸蘊說名為行。前因後果展轉相引。是故不說行緣無明。
4)問:無明為緣通生十二,何故但說無明緣行?
+答:亦應說餘而不說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復次,無明緣行勢用隨順。餘則不爾
+復次,無明緣行勢用強勝。餘則不爾。
+復次,無明於行能作近緣,是故偏說。於識等十,但作遠緣。是故不說。如近遠,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眾同分餘眾同分亦爾。
+復次,無明與行,作不共緣,是故偏說。與識等十但作共緣。是故不說。
+復次,此經中說時分緣起,前後次第展轉相生。若說無明緣無明,便無前後。若說無明緣識等,便非次第。是故但說無明緣行。
1.10.行緣識
問:此經中說,行緣識。有餘處說名色緣識。餘處復說二緣生識。如是三種有何差別?
1)答:行緣識說業差別。名色緣識說識住差別。二緣生識說所依、所緣差別。
2)復次,行緣識說初引時。名色緣識說引已守護時。二緣生識說守護已增長時。
3)復次,行緣識說續生時。名色緣識說續生已安住時。二緣生識說安住已領納境時。
4)復次,行緣識說業名色。名色緣識說異熟名色。二緣生識說所依、所緣名色。
5)復次,行緣識說惡趣識。名色緣識說欲界人天識。二緣生識說色、無色界識。
6)脇尊者言:行緣識說中有識。名色緣識說生有識。二緣生識說本有識。
7)有餘師說:行緣識說染污識。名色緣識及二緣生識說染污、不染污識。如染污不染污。有覆無覆。有罪無罪。退不退。應知亦爾。
8)復有說者,行緣識說緣支位識。名色緣識說名色支位識。二緣生識說六處支及後位識。
1.11.識緣名色
問:此經中說,識緣名色。餘處復說名色緣識。此二種何差別?
1)答:識緣名色顯識作用。名色緣識顯名色作用。
2)復次,識與名色更互為緣,如二束蘆相依而住。
+如象馬船與乘御者,展轉相依,得有所至。識與名色亦復如是。
+識為緣故,名色續生。名色為緣,識得安住。故說此二更互為緣
3)復次,識緣名色說初續生時。名色緣識說續生後位。
4)復次,識緣名色說續生時,識能生名色。名色緣識說續生後,識依名色住。
5)復次,識緣名色說所生名色。名色緣識說能生名色。
6)復次,識緣名色依前後說。名色緣識依同時說。
1.12.名色緣六處
1)問:此經中說,名色緣六處。應不遍說四生有情,謂胎、卵、濕、生。諸根漸起,可說名色緣六處。化生有情,諸根頓起。云何可說名色緣六處?但應說:識緣生六處。
+有作是說:此經但說欲界三生,不說上界化生,亦無有失。
+應作是說:此經通說三界四生,謂化生者初受生時,雖具諸根而未猛利。後漸增長,方得猛利。未猛利時,初剎那頃名識支。第二剎那以後,名名色支。至猛利位名六處支。是故此經無不遍失。
2)問:六處即在名色中攝?何故說名色緣六處耶?
答:此前已說。未起眼等四色根時,名名色位。四根起已,具六處故,名六處位。化生雖復六根頓起,而未猛利名名色位。猛利以後,名六處位。故無有失。
1.13.六處緣觸
問:此經中說,六處緣觸。有餘處說:名色緣觸。餘處復說:二緣生觸。如是三種有何差別?
1)答:六處緣觸,顯觸所依,謂顯一切外物和合必因於內。內法勝故,但說所依,故此經說:六處緣觸。名色緣觸,顯觸自性。二緣生觸,顯觸所依及所緣別。
2)復次,六處緣觸說惡趣觸。名色緣觸說欲界人天觸。二緣生觸說色、無色界觸。
3)復次,六處緣觸說分位觸。名色緣觸說現在觸。二緣生觸說三和觸。
4)復次,六處緣觸說觸位觸。名色緣觸說前位觸。二緣生觸說後位觸。
1.14.觸緣受
1)問:觸、受俱起。何故此經,但說觸緣受,不說受緣觸耶?
+答:二雖俱起,而觸緣受,非受緣觸,隨順勝故,謂觸於受,隨順力勝,非受於觸。如燈與明雖復俱起,而明因燈,在燈因明。此亦如是。
+復次,此經中說分位緣起。前位名觸,後位名受。故不應責。
2)問:何故前位諸蘊名觸,後位諸蘊名受耶?
+答:前位未能分別苦樂境界差別。但樂觸對種種境界,故說為觸。後位能了苦樂境界,避危就安,故說為受。
+復次,前說觸受雖復俱起,而觸於受,隨順力勝故。觸為受因,非受為觸因。因前果後,其理必然。不應為責。
3)問:何故觸順受勝,非受順觸勝耶?
答:要因觸境,方受違順。非受違順,方乃觸境。故觸於受,隨順為勝。非受於觸,隨順為勝。此依緣起理趣而說,不依相應、俱有因說。
1.15.受緣愛
1)問:樂受及不苦不樂受與愛為緣,是事可爾。愛著此受,四方追求可意事故。如何苦受亦與愛為緣?而此經總說受緣愛耶?
1.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苦作愛緣,勝餘二受。
+故世尊說苦受所逼,便愛樂具。愛樂具故,便於樂受起貪隨眠,相續增長。
1.2)有餘師說:三受與愛皆作勝緣。
+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有情類貪著我故,四方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無窮。
+苦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諸有情為我所逼,貪愛樂受。四方追求,造善惡行。由此諸有,相續不絕。
+不苦不樂受義言:我能起愛,令有相續,勝餘二受。謂於欲界、下三靜慮,我尚起愛,造善惡行,令有相續。況於上地無苦樂處而不能耶?
1.3)脇尊者言:三受皆能為緣起愛。
1.4)識身論說:若有三受未斷、未知,能起諸愛,引眾苦果。故知三受皆是愛緣。
2)問:云何三受皆能起愛?
答:愛有五種。一和合愛。二不和合愛。三別離愛。四不別離愛。五愚愛。
+樂受未生,起和合愛。
+樂受已生,起不別離愛。
+苦受未生,起不和合愛。
+苦受已生,起別離愛。
+不苦不樂受未生,起和合愛。
+不苦不樂受已生,起不別離愛。
+於中多分生長愚愛。
1.16.愛緣取
1)問:愛即取攝,何故此經說愛緣取?
+答:初生愛位,以愛聲說。增廣愛位,以取聲說。
+復次,下品名愛,上品名取。故無有失。
2)問:受緣愛,愛緣取。此二種何差別?
+答:若愛以受為因,,名受緣愛。若愛以愛為因,,名愛緣取。
+復次,若愛是受果,,名受緣愛。若愛是愛果,,名愛緣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增所增。引所引。轉隨轉。應知亦爾。
+復次,若愛為愛因,名受緣愛。若愛為業因,名愛緣取。
+復次,若愛以愛為果,名受緣愛。若愛以業為果,名愛緣取。如因果生。所生養所養。增所增。引所引。轉隨轉。應知亦爾。
3)問:何故前際緣起無明為初?後際緣起愛為初耶?
+答:此二煩惱俱是本故,謂無明是前際本。有愛是後際本。
+復次,前際煩惱位已滅壞故,難可了知,故說無明。後際煩惱位正現在前,求當有故,說名為愛。
+復次,無明有七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該五部。二遍六識。三通三界。四是隨眠性。五能起重身語業。六與斷善根作勝加行。七是遍行性。愛唯有六事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謂前七事中除遍行性。
+復次,無明有三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常為元首。二與一切煩惱相應。三是遍行性。愛於後有能引勝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
+復次,無明有四事故,說在前際緣起之初。一有漏無漏緣。二有為無為緣。三是遍行非遍行。四自界他界緣。愛唯有漏緣、有為緣,非遍行自界緣故,說在後際緣起之初。
+更有餘義,後當廣說。
1.17.取緣有
取緣有者,若有煩惱,復能發業,牽後有果,非無煩惱。
1.18.有緣生
有緣生者,若有能引後有諸業,後有當生,非無引業。
1.19.生緣老、死
生緣老、死者,謂若有生,便有老、死。
1)問:何故三有為相中,生獨立一支,老、死共立一支耶?
1.1)脇尊者曰:世尊於法,功能差別,能善了知。餘無此能,故於此事,不須徵詰。
1.2)復有說者,諸法生時,生有作用,故獨立支。諸法滅時,老、死、無常俱有作用,故合立支。
1.3)有餘師說:生令諸法相續增長,故獨立支。老、死令諸法不相續、不增長,故合立支。
1.4)或復有說:生令諸法和合作用,故獨立支。老、死令諸法離散無用,故合立支。
1.5)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生令諸法從未來入現在,故獨立支。
+老、死令諸法從現在入過去,故合立支。
1.6)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生作用勝,獨辦一事,故獨立支。
+老、死作用劣,共辦一事,故合立支。
+如強力人獨辦一事。劣則不爾。
2)問:病何故不立有支?
+答:無有支相故。
+復次,若法一切時、一切處、一切有者,立有支。病非一切時、非一切處、非一切有,故不立有支。如尊者薄矩羅說:我於佛法出家,年過八十,尚不憶有少頭痛,況餘身病。彼在欲界贍部洲生,尚無少病,況餘界、餘處。病不遍故,不立有支。
3)問:此契經說:老、死緣愁、悲、苦、憂、惱。何故愁等不立有支?
+答:無支相故,謂愁等五散壞有支。如霜雹等害諸苗稼。
+復次,愁等非一切時、非一切處、非一切有。猶如疾病,是故愁等不立有支。
4)問:此愁等五不應但說老、死為緣。以無明等十二有支為緣生故?
+答:此經應說:無明緣行及愁等五,乃至生緣老、死及愁等五。而不說者,是有餘說。
+復次,應知此經以終顯始,老、死為緣既生愁等。應知乃至無明亦爾。
+復次,老、死位中,多起愁等。是故偏說。
+復次,老、死位中,所起愁等,多是上品。是故偏說。
+復次,造惡業者、毀淨戒者,於此住中,多生愁等。是故偏說。
+如契經說:若男、若女,造身、語、意三種惡行。或破尸羅。臨命終時,惡趣相現。如日欲暮,大山峯影來覆其身。當於爾時,身心驚怖,生大苦惱,乃至廣說。是故但說老、死為緣。
1.20.問:無明為有因不?老、死為有果不?設爾何失?
+若有者,緣起支應有十三或十四。
+若無者,無明無因,老、死無果,應是無為?
1)答:應作是說:無明、老、死雖有因果,而非有支。故無十三、十四支失。
+無明因者,謂不如理作意。
+老、死果者,謂愁、悲、苦、憂、惱。
2)復有說者,
+無明有因,謂前無明。
+老、死有果,謂後老、死。
+過去、未來無明、老、死有多剎那。故無十三、十四支失。
3)有餘師說:
+無明有因,謂前老、死。
+老、死有果,謂後無明。
+以現在愛、取,即過去無明。
+現在名色、六處、觸、受,即未來老、死。
+若說受緣愛,即說老、死緣無明。
+猶如車輪上下迴轉,終而復始。如是有支無始相續,雖有因果而無十三、十四支失。
4)復次,世尊為受化者,施設緣起少多不定。
4.1)謂或有處說一緣起,謂一切有為法,總名緣起。如說:云何緣起?謂一切有為法。
4.2)或復有處說二緣起,謂因與果。
4.3)或復有處說三緣起,謂三世別,或煩惱、業及事為三。
+無明、愛、取說名煩惱。行、有是業。餘支是事。
4.4)或復有處說四緣起,謂無明、行及生、老死。
+現在八支攝入四種,謂愛、取入無明。有入行。識入生。名色、六處、觸、受入老、死。
4.5)或復有處說五緣起,謂愛、取、有及生、老死。
+前際七支攝入此五,謂無明入愛、取。行入有。識入生。名色、六處、觸、受入老、死。
4.6)或復有處說六緣起,謂三世中,各有因果。
4.7)或復有處說七緣起,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
+後際五支攝入此七,謂愛、取入無明。有入行。生入識。老、死入名色、六處、觸、受。
4.8)或復有處說八緣起,謂現在八支。
+過去、未來四支攝入此八,謂無明入愛取。行入有。生入識。老、死入名色、六處、觸、受。
4.9)或復有處說九緣起,如大因緣法門經說。
4.10)或復有處說十緣起,如城喻經說。
4.11)或復有處說十一緣起,如智事中說。
4.12)或復有處說十二緣起,如餘無量契經中說。
5)復次,此十二支緣起法,即煩惱、業、苦展轉為緣。
+謂煩惱生業。業生苦。苦生苦。苦生煩惱。煩惱生煩惱。煩惱生業。業生苦。苦生苦。
+煩惱生業者,謂無明緣行。
+業生苦者,謂行緣識。
+苦生苦者,謂識緣名色,乃至觸緣受。
+苦生煩惱者,謂受緣愛。
+煩惱生煩惱者,謂愛緣取。
+煩惱生業者,謂取緣有。
+業生苦者,謂有緣生。
+苦生苦者,謂生緣老、死。
6)復次,此十二支緣起法,有二續三分。
+二續者,謂識與生能續生故。
+三分者,謂煩惱、業、事。無明、愛、取是煩惱。行、有是業。餘支是事。
+有餘師說:二續者,謂行有續後有故。三分者,謂三世。
+又,十二支攝為三聚,謂煩惱、業、苦。如名三聚,亦名三集、三有、三道。隨相應知。
7)復次,此十二支緣起法,有根、有莖、有枝、有葉、有花、有果。猶如大樹。
+此中根者,謂無明、行。
+莖者,謂識、名色。
+枝者,謂六處。
+葉者,謂觸、受。
+花者,謂愛、取、有。
+果者,謂生、老死。
8)此十二支緣起法樹,或有花有果,或無花無果。
+有花有果者,謂異生及學。
+無花無果者,謂阿羅漢。
1.21.問幾...?
1)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剎那?幾相續?
答:二剎那,謂識與生。餘皆相續。
2)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染污?幾不染污?
+有作是說:五染污,謂無明、識、愛、取及生。餘通染污、不染污。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此中說分位緣起故。應作是說:一切皆通染污、不染污。前所說五支中,心、心所法唯是染污。餘通染污及不染污。
+有作是說:識、生二支,心、心所法定是染污。餘皆不定。
3)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是異熟?幾非異熟?
+有作是說:五非異熟。七是異熟。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此中說分位緣起故。應作是說:一切皆通異熟、非異熟。然無明、識、愛、取、生時,心、心所法定非異熟。餘通二種。
+有作是說:識、生二支,心、心所法定非異熟。餘皆不定。
4)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有異熟?幾無異熟?
+有作是說:行、有二支,定有異熟。餘通二種。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此中說分位緣起故。應作是說:一切皆通二種。
5)問:此十二支緣起法,幾欲界?幾色界?幾無色界?
5.1)有作是說:欲界具十二支。色界有十一支,除名色。無色界有十支,除名色、六處。
+色界應作是說:識緣六處,彼無未起四根時故。
+無色界應言:識緣觸。彼無有色及五根故。
5.2)評曰:應作是說:三界皆具十二有支。
5.3)問:色界生時,諸根頓起。云何有名色位?無色界無色無五根,云何有名色、六處位耶?
+答:色界五根雖定頓起,而生未久,根不猛利。爾時但是名色支攝。
+無色界雖無色及五根,而有名及意根。彼應作是說:識緣名。名緣意處。意處緣觸。是故三界皆具十二。
1.22.相續
復次,相似有支,還令相似有支相續,謂欲界有支,還令欲界有支相續。色、無色界有支亦爾。唯除受位,此位或能令不相似有支相續。
1)謂生欲界,若未離欲染,
+起欲界愛、取、有,現在前。
+引未來生、老死。
+彼有現在一愛、一取、一有,未來一生、一老死。
2)若已離欲染,未離初靜慮染。
+起初靜慮愛、取、有,現在前。
+引未來生、老死。
+彼有現在二愛、二取、二有,未來二生、二老死。
3)如是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
+起非想非非想處愛、取、有,現在前。
+引未來生、老死。
+彼有現在九愛、九取、九有,未來九生、九老死。
4)彼欲界歿,生非想非非想處。
+昔時非想非非想處現在愛、取,今為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為過去行。未來生,今為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為現在名、意、觸、受。
+昔時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今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所以者何?因果展轉,相比說有。彼地因果,俱不成就,故非過去、未來、現在。
5)彼非想非非想處歿,生無所有處。
+昔時無所有處現在愛、取,今為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為過去行。未來生,今為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為現在名、意、觸、受。
+昔時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今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所以者何?因果展轉,相比說有。彼地因果,俱不成就,故非過去、未來、現在。
6)彼無所有處歿,展轉乃至還生欲界。
+昔時欲界現在愛、取,今為過去無明。現在有,今為過去行。未來生,今為現在識。未來老、死,今為現在名色、六處、觸、受。
+昔時餘地,若現在、若未來諸支。今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所以者何?因果展轉,相比說有。彼地因果,俱不成就,故非過去、未來、現在。
1.23.十二位
復次,若生欲界,諸根成就,能造、能引後有業者,
1)彼無明位現在前時,一支現在謂無明。餘支未來。
2)從無明位至行位時,二支現在謂無明、行。餘支未來。
3)從行位至識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一支現在謂識。餘支未來。
4)從識位至名色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二支現在謂識、名色。餘支未來。
5)如是乃至從取位至有位時。二支過去謂無明、行。八支現在謂識乃至有。二支未來謂生、老死。
6)從有位至生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有。一支現在謂生。一支未來謂老死。
7)從生位至老死位時。十支過去謂無明乃至有。二支現在謂生、老死。
8)尊者望滿作如是言:
8.1)無明、行位現在前時,二支現在謂無明、行。十支未來。
+八在次後生,謂識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生、老死。
8.2)生、老死位現在前時,二支現在謂生、老死。十支過去。
+八在次前生,謂識乃至有。二在第三生,謂無明、行。
8.3)識等八位現在前時,八支現在謂識乃至有。二支過去謂無明、行。二支未來謂生、老死。
+如說生欲界。說生色、無色界,應知亦爾。
1.24.門
復次,諸契經中,佛為所化說緣起法,或因為門,或果為門,或俱為門。
1)問:為何所化,以因為門,說緣起法?乃至為何所化,以俱為門,說緣起法?
1.1)答:為愚因者,以因為門說緣起法。
+為愚果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
+為愚因果者,以俱為門說緣起法。
1.2)復次,為初修業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
+為超作意者,以因為門說緣起法。
+為已串習者,以俱為門說緣起法。
1.3)復次,為樂略者,以因為門說緣起法。
+為樂廣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
+為樂廣略者,以俱為門說緣起法。
1.4)復次,為利根者,以因為門說緣起法。
+為鈍根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
+為中根者,以俱為門說緣起法。
2)問:若為鈍根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彼便得解者。後身菩薩,於諸有情根最為勝,何因緣故以果為門觀緣起法?
2.1)答:過去菩薩過殑伽沙數,皆以果為門觀緣起法。未來亦爾。故今菩薩住最後身,亦作是觀。
2.2)復次,菩薩亦觀無明緣行展轉乃至生緣老、死。如是順觀多於二乘。
+或復有時修習逆觀。故不可說,唯果為門。
2.3)復次,菩薩現見老、病、死苦,作是思惟:此老、病、死何緣而有?知由生有。復思惟:生何緣而有?知由有有。乃至廣說。由先見果,故作是觀。
2.4)復次,有淨居天。為發菩薩厭有心故,現老、病、死。菩薩見已,厭有出家。既出家已,隨先所見。以果為門觀緣起法。
2.5)復次,順現觀故,謂菩薩後諦現觀時,先觀苦諦。今學現觀,故先觀果。
2.6)復次,先作是說:為初修業者,以果為門說緣起法。菩薩亦是初修業者,故果為門觀緣起法。菩薩雖復無量劫來修緣起觀,而最後身創起此故,名初修業。
2.7)復次,菩薩往劫初修業時,以果為門觀緣起法。今雖串習如本修時,以果為門觀緣起法。如人於樹雖數上之後,若上時還從根上。
2.8)復次,欲現焚燒生死樹故。如人燒樹,先焚枝葉,後及其根。菩薩亦爾。以果為門觀緣起法,隨所觀處令永不生。
2.9)脇尊者言:不以菩薩以果為門觀緣起故便名鈍根。
+然觀行者,總有二種:一隨愛行。二隨見行。
+隨愛行者,以果為門觀緣起法,無願三摩地入正性離生。
+隨見行者,以因為門觀緣起法,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
+唯除菩薩,菩薩雖是隨愛行者,以果為門觀緣起法,而能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
2.10)故有問言:頗有隨愛行者,以果為門觀緣起法,而依空三摩地入正性離生耶?
答:有。
+如諸菩薩。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未證得三菩提時,獨居靜處,
+作是思惟:世間眾生雖恒為生、老、死苦之所逼害,而不能如實了知出離彼法。
+復作是念:誰有故老、死有?此老、死誰為緣?
+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生有故老、死有。此老、死生為緣。
+復作是念:誰有故生有?此生誰為緣?
+作是念已,便起現觀,有有故生有。此生有為緣。
+如是乃至復作是念:誰有故名色有?此名色誰為緣?
+作是念已,便起現觀,識有故名色有。此名色識為緣。
+復作是念:誰有故識有?此識誰為緣?
+作是念已,便起現觀,名色有故識有。此識名色為緣。
+便作是念:我齊此識,心應轉還。所以者何?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乃至廣說。
1.25.齊識轉還
1)問:菩薩觀此緣起法時,未得見道真無漏慧,云何得說起現觀耶?
答:爾時,未得真實現觀。由世俗智,現見緣起,似現觀故,立現觀名。
2)問:菩薩何故逆觀緣起,唯至於識,心便轉還。為智力窮?為爾焰盡?設爾何失?
+若智力窮,不應正理,菩薩智見無邊際故。
+若爾焰盡,理亦不然。行與無明猶未觀故。
答:應作是說:非智力窮,非爾焰盡。但由菩薩於行、無明,先已觀故,謂先觀有,即已觀行。先觀愛、取,已觀無明。
3)問:先觀老死,已觀名色、六處、觸、受。先觀生,已觀識。於名色等應不重觀?
答:先略後廣,先總後別,無重觀失。
3.1)問:若爾,生、識無廣略異,何為重觀?
+答:厭畏生故,再觀無失,謂我世尊先菩薩位,厭老、病、死,逾城出家。
+作是思惟:此老、死苦,由誰而有?即便現見,由續生心。
+復思:此心由誰而起?即知由業。
+復思:此業從何而生?知從煩惱。
+復思:煩惱依誰而生?即知依事。
+復思:此事由誰而轉?即知此轉,由結生心。
+菩薩爾時便作是念:一切過患皆由此心。故於此心,深生厭畏。雖無廣略,而更重觀。齊識轉還,義屬於此。
3.2)問:無明既略,何為不觀?
+答:隔行支故,謂觀緣起必依次第,不可越行而觀無明。
4)有作是說:先觀有緣生時,已觀業名色。後觀名色緣識時,即觀異熟名色。
+若復觀行緣識,亦觀業名色。與前不異,故不重觀。
5)有餘師說:先觀有緣生時,已觀遠緣。後觀名色緣識時,即觀近緣。
+若復觀行緣識,亦觀遠緣。與前不異,故不重觀。如近遠,在此在彼。現前不現前。此眾同分餘眾同分。應知亦爾。
6)或有說者,先觀有緣生時,已觀前生緣。後觀名色緣識時,即觀俱生緣。
+若復觀行緣識,亦觀前生緣。與前不異,故不重觀。
7)復有說者,先觀有緣生時,已觀轉緣。後觀名色緣識時,即觀隨轉緣。
+若復觀行緣識,亦觀轉緣。與前不異,故不重觀。
8)或復有說:避無窮過,故不重觀。
+謂先觀老死,即觀此生名色、六處、觸、受。先觀生,即觀此生識。
+後觀名色、六處、觸、受,即觀前第二生、老死。後觀識,即觀前第二生生。
+若復觀無明、行,應觀前第三生。
+若爾,亦應觀第四生。如是展轉便為無窮。故不重觀無明及行。
9)尊者世友作如是說:何故齊識心便轉還?
+以識樂住識住中故,謂識不欲捨於識住。
+識住者,即名色。故觀識已,還觀名色。
10)復作是說:識與名色互為緣故。
11)復作是說:此二展轉為因果故。
12)大德說曰:何故齊識心便轉還?
+以度識支,無所緣故。
+猶如尺蠖行至草端。上無所緣,即便退下。觀心亦爾。唯應至識,餘非其境,故便退還。
13)脇尊者言:何故齊識心便轉還?
+緣轉還故,謂前已說識緣名色。今復更說名色緣識。
+前為因者,今轉為果。境轉還故,心亦轉還。
1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何故齊識心便轉還?
+識是生死眾苦本故,謂我菩薩厭生死苦,逾城出家。
+推尋世間老病死苦,誰為根本?謂結生心。
+復推此心由誰而引?謂業。
+復推此業由誰而發?謂煩惱。
+復推煩惱依誰而起?謂事。
+復推此事誰為根本?謂結生心。
+便作是念:此結生心恒為生死眾苦根本,深可厭患。齊此應還修真對治。
15)尊者設摩達多說曰:何故齊識心便轉還?
+以未來生可比知故,謂先觀見有緣生時,知現在生是眾苦本。
+後復觀見名色緣識,知過去生是眾苦本。
+便作是念:現在、過去生死眾苦,既生為本。未來亦然。
+故不復須更觀餘境。是故齊識心便轉還。由諸有支皆有三世。
16)尊者望滿所說義成。如說:無明、行位現在前時,二支現在乃至廣說。
1.26.還滅
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於爾時作如是念:誰不有故,老、死不有?誰滅故老、死滅?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生不有故老死不有?生滅故老死滅。如是乃至復作是念:誰不有故行不有?誰滅故行滅?作是念已,便起現觀,無明不有,故行不有。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乃至廣說。
問:何緣菩薩流轉分中,但觀十支。還滅分中,具觀十二支耶?
1)答:菩薩憎惡流轉故,但觀十支。愛樂還滅故,具觀十二支。
2)復次,流轉分中,多諸過患。牽心劣故,但觀十支。還滅分中,多諸功德。牽心勝故,具觀十二支。
1.27.緣起如燈、火聚、城
諸契經中,或說緣起如燈。或說緣起如火聚。或說緣起如城。
問:世尊何故說緣起法如燈、如火聚、如城耶?
1)答:隨所現見,即以為喻,
+謂所化生現見燈者,即以燈喻顯緣起法。
+若所化生現見火聚,即以火聚顯緣起法。
+若所化生現見城者,即以城喻顯緣起法。
2)復次,
+若所化生聞說燈喻解緣起者,佛說如燈。
+若所化生聞說火聚解緣起者,說如火聚。
+若所化生聞說如城解緣起者,佛說如城。
3)復次,
+若所化生有下品愛取者,佛則為說緣起如燈。
+若所化生有中品愛取者,佛則為說緣起如火聚。
+若所化生有上品愛取者,佛則為說緣起如城。如三品愛取。三根、三樂應知亦爾。
2.業緣
[發智論]如世尊說:無明緣行,取緣有。
1)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
2)無明緣行,取緣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
3)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無。
4)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耶?答:無。
5)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有。
6)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有情從久遠來,不於聖道謗言非道。先謗道已,彼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大地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小王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大王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轉輪王業。由此因,由此緣,由彼聖道,展轉感得大地所有城邑、聚落、人、非人、畜、穀稼、藥草、樹木、叢林,增長滋茂。如是前心四緣,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
7)復次,若依因緣說者,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有,謂無明異熟,及染污行。
8)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耶?答:有,謂除初明,諸餘無漏行。
9)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無。
10)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明,善有漏行。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無明緣行,取緣有。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無明緣行,取緣有。雖作是說,而不廣辯。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辯者今應分別。
+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行與有體俱是業。或有生疑其體無別。為顯差別,故作斯論。
2.2.解釋: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得當有異熟
[*引文]云何無明緣行?云何取緣有?答:無明緣行者,此顯示業,先餘生中,造作、增長,得今有異熟,及已受異熟。取緣有者,此顯示業,現在生中,造作、增長,得當有異熟。
1)此顯示業者,此佛、世尊顯了、開示,已造、今造一切不善、善有漏業。
2)先餘生中者,顯示此業,在先世餘眾同分中,已盡、已滅、已離、已變。
3)造作、增長者,顯示此業,發起圓滿,從煩惱生,能得果故。
4)得今有異熟者,顯示此業,感得此生諸果異熟。
5)及已受異熟者,顯示此業,已受前生諸異熟果所有前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
+若今熟、若已熟者,當知皆在行支分中。
6)現在生中者,顯示此業,唯在此生眾同分中,造作、增長,非餘生中。
7)得當有異熟者,顯示此業,得未來生諸果異熟。
+所有今生造作、增長,善、不善業彼異熟果。於此生中,果未熟者,當知皆在有支分中。
2.2.1.問:何故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名行?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名有耶?
1)答: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已辦事。無勢力。不能更引後有異熟。然已造作、已遷變故,說名為行。
+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與彼相違,說名為有。
2)有作是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是故業故,說名為行。
+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是新業故,說名為有。
3)有餘師說:過去生所造業果已熟者,已與果故,說名為行。
+現在生所造業,於此生中果未熟者,未與果故,說名為有。
2.2.2.問:造作、增長,有何差別?
1)有說;此二無有差別,所顯業體無差別故。
2)有說:此二亦有差別,謂名則差別。名造作,名增長故。
3)復次,義亦有差別,謂有由一善惡行,生善惡趣。有由三善惡行,生善惡趣。
+由一者,加行時,唯造作。成滿時,具二種。
+由三者,作一、二,唯造作。若作三,具二種。
4)復次,有由一無間業墮地獄。有由五無間業墮地獄。
+由一者,加行時,唯造作。成滿時,具二種。
+由五者,作四來,唯造作。若作五,具二種。十善、不善業道亦爾。
5)復次,有由多業感一生果。如諸菩薩。
+由三十二百福業故,感最後身。造三十一百福業,來唯造作。造三十二百福業滿,具二種。
6)復次,故思造業具二種。非故思者唯造作。
7)復次,先思造業具二種。率爾造者唯造作。
8)復次,有加行業具二種。無加行者唯造作。
9)復次,三時定業具二種。時不定者唯造作。
10)復次,處定受業具二種。處不定者唯造作。
11)復次,定受果業具二種。不定受者唯造作。
12)復次,不善業惡趣受者,具二種。人天受者,唯造作。善業人天受者,具二種。惡趣受者唯造作。
13)復次,不善業,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以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
+善業,以善業為眷屬者具二種。以不善業為眷屬者,唯造作。
14)復次,不善業,在邪見愚因果身中者,具二種。在正見不愚因果身中者,唯造作。善業與上相違。
15)復次,不善業,在破戒、破見身中者,具二種。在破戒、不破見身中者唯造作。
+善業,在具戒、具見身中者,具二種。在不具戒、具見身中者,唯造作。
16)復次,不善業,在壞加行、壞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壞加行,不壞意樂身中者,唯造作。
+善業,在具加行、具意樂身中者,具二種。在具意樂,不具加行身中者,唯造作。
17)復次,若業作已,不捨、不吐、不依對治者,具二種。若業作已能捨、能吐、依對治者,唯造作。
18)復次,若業三時,恒覺悟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
19)復次,若業作已,無變悔者,具二種。若業作已,有變悔者,唯造作。
20)復次,若業作已,恒憶念者,具二種。若業作已,不恒憶念,唯造作。
21)復次,若業作事究竟,具二種。若不究竟,唯造作。
22)復次,若業數作,具二種。若不數作,唯造作。
23)復次,若業作已,歡喜、讚歎、迴向果者,具二種。若不爾者,唯造作。
24)復次,明了心作,具二種。不明了者,唯造作。諸如是等是謂差別。
2.3.解釋:無明緣行,取緣有,何差別...是謂差別
[*引文]無明緣行,取緣有,有何差別?答:無明緣行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煩惱,謂無明。取緣有者,廣說如前。此業緣,世尊說:一切煩惱,謂諸取。是謂差別。
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雖說所發業自性差別。謂前業在過去生,後業在現在生。前業已與果,後業未與果。前業是故,後業是新。而未說能發緣自性差別。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2)問:何故過去業緣,但說無明。現在業緣,說一切煩惱耶?
2.1)答:造過去業時,於多種事,不現見故,不可知故。但說無明為緣,謂於界、趣、生、洲、分位、依處、加行、等起、相續、所緣。皆不可知。
+界者三界。不知過去於何界造此業。
+趣者五趣。不知過去於何趣造此業。
+生者四生。不知過去於何生造此業。
+洲者四洲。不知過去於何洲造此業。
+分位者,羯剌藍等十種分位。不知過去於何分位造此業。
+依處者,十善、不善業道依處。不知過去於何依處造此業。
+加行者,有情數、非有情數所起加行。不知過去由何加行造此業。
+等起者,貪、瞋、癡等。不知過去由何等起造此業。
+相續者,男、女等。不知過去依何相續造此業。
+所緣者,過去、未來、現在,或色、聲、香、味、觸、法。不知過去心緣何等造此業。
+雖不現見,亦不可知。而發業位,皆有無明故。總說彼無明為緣。
+造現在業時,於多種事,皆現見故,皆可知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
2.2)復次,過去業,已衰朽。已受用。已與果。是故業。無勢用。不明了故。但說無明為緣。
+現在業,未衰朽。未受用。未與果。是新業。有勢用。極明了故。說一切煩惱為緣。
2.3)復次,過去業,微細難覺。若自、若他俱不現見。不知何等煩惱所發。然煩惱起必有無明。是故但說無明為緣。
+現在業,麁顯易覺,若自、若他俱能現見。知是彼彼煩惱所發。故說一切煩惱為緣。
2.4)復次,過去業,性不猛利。其相暗昧,順無明故。但說無明為緣。
+現在業,性猛利。其相明顯,順諸取故。具說一切煩惱為緣。
3)問:阿羅漢所造業,為名無明緣行?為名取緣有耶?
答:不名無明緣行,亦不名取緣有。彼無無明,亦無取故。
+然彼業已與果者,當知攝在行支分中。
+未與果者,當知攝在有支分中。是彼類故。然非十二有支所攝。
2.4.[發智論]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無。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耶?答:無。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有。
[大毘婆沙論]
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此中,因明、無明而作論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復次,此二俱是根本法故,謂雜染品法,無明為根本。清淨品法,明為根本。
3)復次,此二俱是上首法故。如說:
+無明為上首。無明為前相。生無量種惡不善法。及起此類無慚、無愧。
+明為上首。明為前相。生無量種清淨善法。及起此類增上慚、愧。
4)復次,明與無明,近相治故,謂無明是明近對治。明是無明近對治。
5)復次,明與無明,互相違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
6)復次,明與無明,互不相攝。
+而所緣境,互相攝故。謂俱緣四聖諦,俱緣有漏無漏。俱緣有為無為故。
然諸行名,義有寬狹。
6.1)如說:無明緣行。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此中意說分位緣起。故此行聲,說五取蘊。
+尊者妙音說:此行聲唯說諸業。
6.2)如說:造作有損害行。
+彼行聲說不善業。
6.3)如說:造作無損害行。
+彼行聲說善業。
6.4)如說:造作諸有為行。
+彼行聲唯說思。
6.5)如說:色、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無為。
+彼行聲說不相應行蘊。
6.6)如說:色、受、想、行、識蘊。
+彼行聲總說相應、不相應行蘊。
6.7)如說:色、受、想、行、識取蘊。
+彼行聲唯說有漏相應、不相應行蘊。
6.8)如說:身、語、意行。
+彼身行聲說入出息。語行聲說尋伺。意行聲說想思。
+故彼行聲說一蘊全。二蘊少分。
6.9)如說:有罪、福、不動行。
+彼行聲說有漏善、不善業。
6.10)如說:於諸行中有五過患、有怖、有畏、有苦觸,無我我所。諸有智者不見此行,能離諸行。
+有說:彼行聲說不善法。以說彼行有怖、有畏、有苦觸故。
+有說:彼行聲說五取蘊。以說彼行無我我所。諸有智者不見此行,能離諸行故。
6.11)如說:諸行無常,有生滅法。
+有說:彼行聲說一切有為法。第三句說由生滅故。
+有說:彼行聲但說五取蘊。第四句說彼寂為樂。以寂樂名,唯顯擇滅,非無漏法有擇滅故。
6.12)如說:有罪行、無罪行。
+彼行聲說善、不善業。
6.13)如說:三妙行、三惡行。
+彼行聲說善不善業,及貪、瞋、邪見。無貪、無瞋、正見。
6.14)如說: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
+彼行聲說一切有為法。
7)此中行聲,亦說一切有為法。以明、無明俱為緣故。
2.5.解釋:頗有行緣無明...答:有
1)[*引文]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無。
+何以故?無如是行,唯以無明為緣非明故。
2)[*引文]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耶?答:無。
+何以故?無如是行,唯以明為緣非無明故。
3)[*引文]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有。
+何以故?諸行種類有十一種。
+欲界有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色界有三,謂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無色界有三,如色界說。
+及無漏行為十一種。
4)此中欲界
4.1)善行,
+明與無明俱非其因。
+但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4.2)不善行,
+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作四緣。
+明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4.3)欲界有覆無記行。
+以無明為四因,如前說。亦作四緣。
+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
4.4)欲界無覆無記行。
+除無明異熟,無明非其因。但作三緣,謂除因緣。
+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
4.5)無明異熟,
+以無明為一因,謂異熟因。但作三緣,謂除所緣。無明異熟,非意地故。
+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
5)色界
5.1)善行,明與無明俱非其因。但作三緣,謂除因緣。
5.2)色界有覆無記行。
+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作四緣。
+明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5.3)色界無覆無記行。
+無明非其因。但作三緣,謂除因緣。
+明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
6)如說:色界三行。無色界三行說亦爾。
7)無漏行
+除初明及彼俱得無明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亦作四緣。
+初明無明非其因。但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明亦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
+初明俱得明無明俱非其因。但作一緣謂增上緣。
8)是謂此處略毘婆沙。故一切行,皆得以明、無明為緣,理善成立。以增上緣,無不遍故。
2.6.解釋:頗有行不緣無明...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
[*引文]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無。所以者何?無一有情從久遠來,不於聖道謗言非道。先謗道已,彼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大地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小王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感大王業。或於後時,造作、增長轉輪王業。由此因,由此緣,由彼聖道,展轉感得大地所有城邑、聚落、人、非人、畜、穀稼、藥草、樹木、叢林,增長滋茂。如是前心四緣,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
1)此中正說無漏聖道、謗道邪見。於諸有漏善業及果皆能作緣。
+顯一切行無有不緣明無明者,以增上緣展轉相望,無不有故。
2)感大地業者,謂能感得大地、山林、河海、園苑、藥草等物。於彼自在,統領、受用。
3)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堡塢王位。
4)感大王業者,謂能感據川原王位。
5)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等力輪等位。如屈廈拏沒魯茶至那天子等。
5.1)復次,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川原王位。
+感大王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位。如屈廈拏沒魯茶等。
+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一洲等位。
5.2)復次,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一主地位。
+感大王業者,謂能感據一洲王位。
+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二洲等位。
5.3)復次,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一洲王位。
+感大王業者,謂能感據二三洲位。
+轉輪王業者,謂能感據四洲王位。
5.4)有作是說:感小王業者,謂能感據轉輪聖王所使王位。
+感大王業者,謂能感得轉輪王太子位。
+轉輪王業者,謂能感得轉輪王位。
5.5)有餘師說:感小王業者,謂能感得輪王太子未灌頂位。
+感大王業者,謂能感得輪王太子已灌頂位。
+轉輪王業者,謂能感得轉輪王位。
6)由此因者,謂由此所造善業。
7)由此緣者,謂由此謗道邪見。
8)由彼聖道者,謂由彼所謗聖道。
9)由此因緣,及彼聖道,展轉感得大地所有有情、無情、內外異熟及增上果。其事云何?
9.1)如諸外道厭世增減,復厭世間怨憎會苦、愛別離苦。在家迫迮猶如牢獄,而便出家。
+既出家已,為解脫故,受持種種非理苦行,執為清淨,能證解脫。
+如如依止苦行邪道,如是如是聖道轉遠。遠聖道故,不證解脫。
+便作是念:雖有解脫,而無聖道。若當有者我何不得?我修如是難行苦行。經久不得故知無道。
+既謗道已,捨所受持。作是思惟:修福業者,尚於生死,不得如意、自在、快樂。況不修福。
+既思惟已,種種方便求諸財寶。設大施會,因發願言:願我此福,能感大地內外物等,得作小王。或作大王,或作輪王。統攝自在,隨其所願,皆得果遂。
9.2)又如內道厭患世間壽命、財位,或增或減。又厭世間怨憎會苦、愛別離苦。在家迫迮猶如牢獄。流轉生死,受諸劇苦。為解脫故,而便出家。
+既出家已,少欲、喜足、精勤苦行。初夜後夜曾不睡眠。依止山巖,受小大七。結跏趺坐,端身靜慮。始從日沒,至日出時。專注思惟所受定相。熾然精進經歷多時。由二因緣不得聖道。一善根未熟。二起邪加行。
+善根未熟者,謂依佛法極速三生,方得解脫。第一生中種解脫分。第二生中修令成熟。第三生中既成熟已,引起聖道,能證解脫。彼先未種解脫分善。故此生中善根未熟。
+起邪加行者,謂彼受持顛倒對治。
+以是事故,不得聖道。便作是念:雖有解脫而無聖道。若當有者我何不得?我修如是精進苦行。經久不得,故知無道。
+既謗道已,捨所受持。作是思惟:修福業者,尚於生死不得如意、自在、快樂。況不修福。
+既思惟已,種種方便求諸財寶。設大施會供侍病者,敬養有德,自作、教他。見作隨喜。修諸福業熾然無倦。因斯發願:願我此福,能感大地內外物等。得作小王,或作大王,或作輪王。統攝自在,隨其所願,皆得果遂。
10)既居王位,以法治國。令內外物皆悉滋茂。
+若無聖道謗道邪見,無由得生。故彼聖道為此邪見近增上緣。
+若無邪見施俱善心,無由得起。故染污法為不染污近增上緣。
+若無施福不得王位。
+若無王位諸內外物無由滋長。故有情數為諸外物近增上緣。
11)如是前心四緣者,謂邪見俱心具有四緣。彼相應、俱有法等是彼因緣。疑等是彼等無間緣。聖道是彼所緣緣。除彼自體,餘一切法皆是彼增上緣。
12)於後心但為一增上緣者,謂前心四緣與後施俱心但為一增上緣。
13)問:後施俱心亦有四緣。因緣者,謂彼相應、俱有法等。等無間緣者,謂次彼前心、心所法。所緣緣者,謂所捨物及受施者。增上緣者,謂除彼自體。餘一切法。如是後心四緣於前心亦為一增上緣。此中何故不說?
+答:亦應說而不說者,應知此是有餘之說。
+有作是說:以前類後其義可知。故不復說。
+有餘師說:前心於後為緣義順。非後於前。是故不說。
14)問:後心四緣皆入前心四緣中攝,彼增上緣,除自攝餘一切法故。何緣乃說前心四緣與後心作一增上緣?
+答:此中應說:前心四緣亦與後心具作四緣。而但說作一增上者,應知此說近增上緣。
+謂前邪見近增上緣不入後心。前三緣攝後心所有。近增上緣不入前心。
+前三緣攝,如餘處說。眼識四緣,謂彼相應、俱有諸法是彼因緣。次彼前滅心、心所法是彼等無間緣。色是彼所緣緣。眼是彼增上緣。如彼唯說近增上緣。此亦應爾。故無有失。
+有作是說:前邪見心增上緣內。理實具有後心四緣。然增上緣其義寬遍一切處有。是故偏說。
15)問:若爾,後心亦是前心增上緣攝。既說前心四緣於後為增上緣,是則自體應與自體為增上緣。便違宗義?
+答:此中應說前心四緣於後但作一增上緣,除其自性。而不說者,先已說故。
+謂前品中已說諸識,除其自性,餘一切法為能作因,故不復說。
+若於餘論、餘蘊、餘日所說語言尚可為證,況於此論、此蘊、此日,次前品說而不為證。
+有說:此中說近增上,故無有失。
2.7.解釋:復次,若依因緣說者...初明善有漏行
1)[*引文]復次,若依因緣說者。
+此中依言,顯所約義,謂約因緣而作論者,得有三句。前約四緣而作論,故但有俱句。
2)[*引文]頗有行緣無明,不緣明耶?答:有,謂無明異熟及染污行。
+此中無明異熟,以無明為一因,謂異熟因。明非其因。
+染污行,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明非其因。
3)[*引文]頗有行緣明,不緣無明耶?答:有,謂除初明,諸餘無漏行。
+謂餘無漏行,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因。無明非其因。
4)[*引文]頗有行緣無明,亦緣明耶?答:無。
+何以故?明與無明相去遠故。必無一行,以二為因。如有頌言:
虛空大地相去遠 ,海彼此岸亦復遠,日出沒處斯亦遠,正法邪法遠中遠。
5)[*引文]頗有行不緣無明,亦不緣明耶?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明善有漏行。
5.1)問:此中所除無明異熟,何者是耶?
+答:謂欲界三十四隨眠,及彼相應、俱有生等,所感異熟。如是名為無明異熟。
+有作是說:欲界三十四不善隨眠得,所感異熟,亦名無明異熟。得與所得,同一果故。
+有餘師說:不善身語業所感異熟,亦名無明異熟。能起、所起同一果故。
+評曰:二俱非理,能得所得,能起所起。展轉相望,非俱有因故。不同一果故。隨眠得及身語業所感異熟,非無明異熟。是故初說於理為善。
5.2)諸餘無覆無記行者,
+謂一切善法異熟,一切不善身語業及彼生等異熟。
+一切不善得及彼生等異熟。
+一切長養色及彼諸得生等。
+一切等流法及彼諸得生等。
+一切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相應、俱有法。及所起身語業諸得生等。
+如是諸行明與無明俱非其因。然非無因,謂或有四因。或有三因。或有二因。如理應說。
5.3)初明者,
+謂現行苦法智忍。無明非其因,無漏性故。明亦非其因,若俱若前,俱無明故。然非無因,彼有相應、俱有因故。
+問:初明俱得,亦明、無明俱非其因。然非無因,彼俱生等能與彼為俱有因故。此第四句,何故不說?前第二句何故不除?
+答:此亦應說。前亦應除。而不爾者是有餘說。
+有作是說:此已攝在第二句中,是苦法忍俱有法故。
+彼不應作是說,得與所得非俱有因。前已說故,前說為善。
+依如是義,有問答言:頗有一剎那頃有二十四得,與苦法智忍俱生?是苦法智忍種類,而與苦法智忍互無因義耶?答:有,謂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者,苦法智忍現在前時,有六地各四行相苦法智忍得俱時現前。彼與苦法智忍互無因義。
5.4)善有漏行者,謂一切善有漏五蘊,明與無明俱非其因。然非無因,謂或有三因,或有二因,如理應說。
6)由此故說,若依因緣,因明、無明、行有三句。
2.8.明與無明何義?
1)問:何故名無明?無明是何義?
答:不達、不解、不了,是無明義。
2)問:若爾,除無明諸餘法。亦不達、不解、不了。何故不名無明?
答:若不達、不解、不了,以愚癡為自相者是無明。餘法不爾,故非無明。
3)問:何故名明?明是何義?
答:能達、能解、能了,是明義。
4)問:若爾,有漏慧亦能達、能解、能了,何故不名明?
4.1)答:若達、解、了,能於四諦,真實通達,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於四諦,不能真實通達,故不名明。
+如暖等四順決擇分,雖能猛利,推求四諦。而未真實通達四諦,不名為明。
4.2)復次,若達、解、了,能於四諦究竟通達,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於四諦不能究竟通達,故不名明。
4.3)復次,若達、解、了,能於四諦決定通達,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於四諦不能決定通達,故不名明。
4.4)復次,若達、解、了,能於四諦見已,非復不見。知已非復不知。現觀已非復為無知、猶豫、邪智所伏,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於四諦不能如是,故不名明。
4.5)復次,若達、解、了,斷所斷法,令其究竟無力增長,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無此力,故不名明。
4.6)復次,若達、解、了,破壞諸有,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增長有,故不名明。
4.7)復次,若達、解、了,能斷續有、續老死法。能令生死究竟斷滅,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無如是力,故不名明。
4.8)復次,若達、解、了,趣苦滅行,及趣諸有、世間生死、老死滅行,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而趣苦集行。及趣諸有、世間生死、老死集行,故不名明。
4.9)復次,若達、解、了,非身見事、非隨眠事、非顛倒事、非貪瞋癡慢安足處、無垢穢濁、不墮諸有,苦集諦攝,故說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與上相違,故不名明。
4.10)復次,若達、解、了,無無明者,說名為明。
+諸有漏慧,雖達、解、了,有無明故,不名為明。
4.11)復次,能療病呪,說名為明。謂世間人鬼魅所著,明呪能療。如是聖道能療眾生諸煩惱病,故說為明。
+諸有漏慧,不能究竟療煩惱病,故不名明。
4.12)復次,諸有漏慧,隨順二品。以於二品,俱作三緣,故不名明。
+亦非無明,如人於他怨家、親友,俱隨順者,彼人於他非親、非怨,此亦如是。
4.13)復次,有漏慧品,能謗明故,不名為明。
+有漏善慧,雖順於明,而能引生謗道邪見,如叛臣故,不名為明。
4.14)復次,諸無漏慧,於四聖諦,照了明淨。如晝分眼見諸色像,故說為明。
+諸有漏慧,於四聖諦,見不明淨。如夜分眼見諸色像,故不名明。
2.9.問幾...?
1)問:除明為因法及非明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一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除明為因法者,謂除初明諸餘無漏慧。
+及非明法者,謂一切有漏法及除無漏慧。諸餘無漏法。
+餘法者,謂初明。
+彼一界、一處、一蘊攝者,謂法界、法處、行蘊攝。
2)問:除心為因法及非心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二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除心為因法者,謂除現行苦法智忍相應心,諸餘無漏心。
+及非心法者,謂十一處。
+餘法者,謂現行苦法智忍相應心。
+彼二界、一處、一蘊攝者,謂意界、意識界、意處、識蘊攝。
2.10.若法...彼法
1)問:若法是明,彼法是明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明,非明因,謂未來明。
+有法是明因,非明,謂過去現在除無漏慧,諸餘無漏行。及未來明相應、俱有法。
+有法是明,亦明因,謂過去、現在諸無漏慧。
+有法非明,非明因,若說彼類,謂未來無漏得,及彼生等。若不說彼類,謂除前相。
2)問:若法是明,彼法明為因耶?
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明非明為因,謂初明。
+有法明為因非明,謂明相應俱有法及除初無漏得并彼生等。諸餘無漏得并彼生等。
+有法是明亦明為因,謂除初明。諸餘無漏慧。
+有法非明非明為因。若說彼類謂初無漏得及彼生等。若不說彼類謂除前相。
2.11.道...道為因
1)復次,有隨信行道及隨法行道。
+此中,隨信行道與隨信行道為因。亦與隨法行道為因。
+隨法行道唯與隨法行道為因。非隨信行道,以彼劣故。
+有作是說:隨信行道亦唯與隨信行道為因,非隨法行道。以見道中,隨信行者必不轉為隨法行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同一相續有可得義。復是勝道,如何非因?是故前說於理為善。
2)復次,有信解道及見至道。
+此中信解道與信解道為因,亦與見至道為因。
+見至道唯與見至道為因,非信解道,以彼劣故。
3)復次,有時解脫道及不時解脫道。
+此中時解脫道與時解脫道為因。亦與不時解脫道為因。
+不時解脫道,唯與不時解脫道為因。非時解脫道,以彼劣故。
4)復次,有見道、修道、無學道。
+此中,見道與見道為因。亦與修道、無學道為因。
+修道與修道為因。亦與無學道為因。非見道,以彼劣故。
+無學道唯與無學道為因。非見修道,以彼劣故。
5)復次,有聲聞道、獨覺道、佛道。
+此中聲聞道唯與聲聞道為因。非餘二道,以極遠故。
+獨覺道唯與獨覺道為因。非聲聞道,以彼劣故及極遠故。亦非佛道,以極遠故。
+佛道唯與佛道為因。非餘二道,以彼劣故。及極遠故。
6)復次,聖道亦依男身,亦依女身。
+此中依女身聖道與依女身聖道為因。亦與依男身聖道為因。
+依男身聖道唯與依男身聖道為因。非依女身聖道,以彼劣故。
+有作是說:彼二聖道,展轉為因,隨其利鈍。
+彼說非理:男女二身勝劣定故。依彼聖道勝劣亦定。
+有餘師說:彼二聖道展轉非因,依類別故。
+彼說非理:先於女身入聖道已,後轉為男。所起聖道,應無因故。由是此中前說為善。
7)復次,有說一道,有說多道。
7.1)說一道者,不言見道即是修道及無學道。見、修、無學三道異故。
+但說聖道依男女身。此二身中,聖道是一。
7.2)說多道者,言二身中聖道各別,依類別故。
7.3)說多道者,復有二種。
一作是說:依女身聖道於女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男身聖道於女身中。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依男身聖道於男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女身聖道於男身中。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以依男身得聖道。後必無更受女身義故。又彼所依,定鄙劣故。
二作是說:依女身聖道於女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男身聖道於女身中。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依類別故。
+於男身中說二聖道,應知亦爾。
+彼說非理。先依女身得聖道已,後轉為男,應更得道。是故次前所說為善。
8)如是見道,依九處身,謂人三洲、除北俱盧及六欲天。此九皆能入見道故。
8.1)說一道者,言九依身見道是一,依類同故,謂彼所依男女同類。
8.2)說多道者,言九依身見道各別,依處異故。
8.3)說多道者,復有二種。
一作是說:依贍部洲身見道於贍部洲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餘八處身見道於贍部洲身中。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二作是說:依贍部洲身見道於贍部洲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餘八處身見道於贍部洲身中。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彼說非理。依贍部洲身得預流果已,後生餘處,應更得果。然無此義。是故次前所說為善。
+於餘八身說二見道應知亦爾。
9)如是修道依三界身
9.1)說一道者,言三界身修道是一。
9.2)說多道者,言三界身修道各別。
9.3)說多道者復有二種。
一作是說:依欲界身修道於欲界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上二界身修道於欲界身中。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二作是說:依欲界身修道於欲界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色、無色界身修道於欲界身中。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彼說非理。依欲界身得不還果,後生上界,應更得果。然無此義。是故次前所說為善。
+於上界身說二修道應知亦爾。
10)二乘無學道亦准此應知。
11)如是無上正等菩提依贍部洲百年位身。乃至依此八萬歲身。
11.1)說一道者,言依百年位身無上菩提即是乃至依八萬歲身無上菩提。
11.2)說多道者,言依百年位身無上菩提乃至依八萬歲身無上菩提,其體各別。
11.3)說多道者復有二種。
一作是說:依百年位身無上菩提於百年位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餘位身無上菩提於百年位身中。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在前。
二作是說:依百年位身無上菩提於百年位身中。亦得亦在身、亦成就亦現在前。
+依餘位身無上菩提於百年位身中。不得不在身、不成就不現在前。
14)問:若爾,何故施設論說諸佛功德一切平等?
14.1)答:由三事故。
一修行等,謂一切佛皆三大劫阿僧企耶,修四波羅蜜多圓滿,得無上菩提故。
二法身等,謂一切佛皆成十力、四無畏等無量無邊勝功德故。
三利益等,謂一一佛皆度無量無邊有情,令解脫故。
14.2)復次,根等,謂一切佛皆住上上根故。
14.3)復次,戒等,謂一切佛皆得上上戒故。
14.4)復次,道等,謂一切佛皆成上上道故。
14.5)評曰:此中次前所說為善,依同類故。
3.[發智論]入息、出息,當言:依身轉耶?依心轉耶?
1)答:應言:亦依身轉,亦依心轉,如其所應。
2)若入出息,但依身轉,不依心轉,則在無想定、滅盡定位,入出息亦應轉。
3)若入出息,但依心轉,不依身轉,則無色界有情,入出息亦應轉。
4)若入出息,但依身、心轉,不如所應,則在卵[穀-禾+卵]及母胎中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諸根未滿、未熟,并在第四靜慮,入出息亦應轉。
5)以入出息,亦依身轉,亦依心轉,及如所應。是故下從無間地獄,上至遍淨,其中有情,諸根滿、熟,入息、出息,依身、心轉。
6)如有色有情,心相續,依身轉。無色有情,心相續,依何轉耶?
答:依命根、眾同分,及餘如是類心不相應行。
[大毘婆沙論]
入息、出息,當言依身轉耶?依心轉耶?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1)謂契經說:佛告長者,此入出息是身法、身為本、繫屬身,依身而轉。
2)施設論說:何緣死者入出息不轉耶?謂入出息由心力轉。死者無心,但有身故。
3)此入出息一說依身,一說依心。或有生疑。如是二說俱不了義。或俱了義。
4)欲顯此二真實義趣,故作斯論。
3.2.解釋:入息、出息...如其所應
[*引文]入息、出息,當言依身轉耶?依心轉耶?答:應言亦依身轉,亦依心轉,如其所應。
+云何名為如其所應?
1)有作是說:於下中上,如其所應,謂入出息小時下品,壯時中品,老時上品。
2)如是說者,由四事故名如所應,謂入出息由四事轉。
+一有息所依身。二風道通。三毛孔開。四入出息地麁心現前。
+必具此四,入出息轉。由此故說,如所應言。
3.3.解釋:若入出息…但依身轉不依心轉…入出息亦應轉
為顯此義,復作是說:
[*引文]若入出息,但依身轉,不依心轉,則在無想定、滅盡定位,入出息亦應轉。
+彼有入出息所依身,風道亦通,毛孔亦開。唯無入出息地麁心現前,以無心故。雖有三事,而闕一事,故息不轉。
3.4.解釋:若入出息…但依心轉不依身轉 ...入出息亦應轉
[*引文]若入出息,但依心轉,不依身轉,則無色界有情,入出息亦應轉。
+彼界四事一切皆無,故息不轉。
3.5.解釋:若入出息...但依身心轉不如所應 ...入出息亦應轉
[*引文]若入出息,但依身、心轉,不如所應。則在卵[穀-禾+卵]及母胎中,羯剌藍、頞部曇、閉尸、鍵南,諸根未滿、未熟。并在第四靜慮,入出息亦應轉。
1)問:何故羯剌藍位息不轉耶?
答:彼稀薄故,若息轉者,彼應流動。
2)問:何故頞部曇、閉尸、鍵南,諸根未滿、未熟位,息不轉耶?
答:彼身爾時風道未通,毛孔未開。若息轉者,身應散壞。
+然在卵[穀-禾+卵]及母胎中,從羯剌藍乃至諸根未滿、未熟。爾時未有息所依身,風道未通,毛孔未開。唯有息地麁心現前。雖有一事,而闕三事,故息不轉。
3)問:何故在第四靜慮息不轉耶?
3.1)答:彼心細故,謂入出息依麁心轉。
+第四靜慮以上諸地心極微細,故息不轉。
3.2)復次,內門轉故,謂息必依外門心轉。
+第四靜慮以上諸地心內門轉,故息不轉。
3.3)復次,內事轉故,謂息必依外事心轉。
+第四靜慮以上諸地心內事轉,故息不轉。
3.4)復次,極寂靜故,謂息必依躁動心轉。如人涉路,躁則動塵。心若躁動,起入出息。
+第四靜慮以上諸地心極寂靜故息不轉。
3.5)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入第四靜慮,便得轉依。
+謂所依身,有第四靜慮微妙大種,令諸毛孔一切密合無竅隙故,非息所依。
+由此爾時息不復轉。
3.6)大德說曰:入第四靜慮,心便不動。心不動故,身亦不動。身不動故,息不復轉。
+入彼定時,一切動法皆息滅故。
3.7)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入第四靜慮一切麁重皆息滅,故息不復轉。
+謂欲界中有麁欲貪。初靜慮地有尋有伺。第二靜慮有喜。第三靜慮有樂。由此發生身心麁重。由麁重故,入出息轉。第四靜慮一切皆無,故息不轉。
+如是若在下地入第四靜慮。唯有息所依身及風道通,然毛孔不開,亦無息地麁心現前。雖有二事而闕二事,故息不轉。
4)問:何故但說在第四靜慮息不復轉?不說生第四靜慮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亦應說生第四靜慮息不復轉。而不說者,應知此是有餘之說。
+復次,已說入彼定,當知亦說生彼。如契經說:先在此間入彼靜慮,後方生彼。
5)問:第四靜慮亦有風界,以四大種不相離故。何緣生彼無息轉耶?
+答:第四靜慮雖有風界,而不名為入息、出息。以於彼身,不入出故。
+有說:生彼雖有風界,而無前說四種事故,不名為息。
3.6.解釋:以入出息,亦依身轉,亦依心轉,及如所應...依身、心轉
[*引文]以入出息,亦依身轉,亦依心轉及如所應。是故下從無間地獄,上至遍淨。其中有情,諸根滿熟,入息、出息,依身心轉。
1)此中諸根滿熟言,顯前四事具足。不說眼等根滿熟義。
+謂前四事,能發息故,說之為根。
+具故名滿。
+熟謂作用。即前四事具足有用。是故說為諸根滿熟。
2)有說:諸根滿熟言者,簡處胎卵根未滿熟。顯風道通,毛孔開義。身心二事,次後自說。應知此中,有入息、有出息。有入出息地、無入出息地。
+入息者,謂息風入身。
+出息者,謂息風出身。
+有入出息地者,謂欲界及下三靜慮。
+無入出息地者,謂第四靜慮及四無色。
+生有入出息地,無入出息地心現在前,息便不轉。
+生無入出息地,有入出息地心現在前,息亦不轉。
+生有入出息地及有入出息心現在前。若不如所應,息亦不轉。
+要生有入出息地及有入出息地心現在前,如其所應,息方得轉。
3.7.問:入出息何地繫?隨身繫耶?隨心繫耶?
有作是說:隨身地繫。諸有欲令入出息隨身地繫者。
1)彼說生欲界者,
1.1)若欲界心現在前,彼欲界身、欲界入出息,隨欲界心轉。即此心所觀。
1.2)即彼,若初靜慮心現在前,彼欲界身、欲界入出息,隨初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欲界入出息,離欲界染時,最後無間道滅。
+答:欲界入出息,有隨欲界心轉,有隨初靜慮心轉。
+隨欲界心轉者,爾時滅。
+隨初靜慮心轉者,爾時現在前。
+復次,彼依擇滅說故,無相違失。
1.3)即彼,若第二、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欲界身、欲界入出息。隨第二、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2)生初靜慮者,
+若初靜慮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初靜慮入出息,隨初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欲界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初靜慮入出息,隨欲界心轉。非此心所觀。
+即彼若第二、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初靜慮入出息,隨第二、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3)生第二靜慮者,
+若第二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第二靜慮入出息,隨第二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欲界、初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第二靜慮入出息,隨欲界、初靜慮心轉。非此心所觀。
+即彼若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第二靜慮入出息,隨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4)生第三靜慮者,
+若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三靜慮身、第三靜慮入出息,隨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欲界、初、二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三靜慮身、第三靜慮入出息,隨欲界、初、二靜慮心轉。非此心所觀。
5)諸有欲令入出息隨身地繫者,
+彼說欲界入出息,四地心所觀。
+初靜慮入出息,三地心所觀。
+第二靜慮入出息,二地心所觀。
+第三靜慮入出息,唯第三靜慮心所觀。
6)問:若入出息隨身地繫,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何緣死者入出息不轉耶?謂入出息,由心力轉。死者無心,但有身故。
6.1)答:顯入出息隨心而轉,必不離心,故作是說。不言此息隨心地繫。
6.2)有餘師說:隨心地繫。諸有欲令入出息隨心地繫者,
6.2.1)彼說生欲界者,
+若欲界心現在前。彼欲界身欲界入出息,隨欲界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初、第二、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欲界身,初、第二、第三靜慮入出息,隨初、第二、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6.2.2)生初靜慮者,
+若初靜慮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初靜慮入出息,隨初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若欲界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欲界入出息,隨欲界心轉。即此心所觀。
+若第二、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初靜慮身,第二、第三靜慮入出息,隨第二、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6.2.3)生第二靜慮者,
+若第二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第二靜慮入出息,隨第二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欲界、初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欲界、初靜慮入出息,隨欲界、初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二靜慮身,第三靜慮入出息,隨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6.2.4)生第三靜慮者,
+若第三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三靜慮身,第三靜慮入出息,隨第三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即彼若欲界、初、二靜慮心現在前。彼第三靜慮身,欲界、初、二靜慮入出息,隨欲界、初、二靜慮心轉。即此心所觀。
7)諸有欲令入出息隨心地繫者,
+彼說欲界入出息,唯欲界心所觀。
+乃至第三靜慮入出息,唯第三靜慮心所觀。
8)問:若入出息隨心地繫。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佛告長者,此入出息是身法,身為本,繫屬身,依身而轉。
+答:顯入出息,由身力轉,必不離身,故作是說。不言此息隨身地繫。
+評曰:此入出息隨身地繫,是身分故。前說為善。
3.8.問:入出息風為先入耶?為先出耶?
1)答:應說先入,謂此息風先入口鼻,流至咽喉。復從咽喉流至心胸。復從心胸流至臍輪。復從臍輪漸漸流散。遍諸支節。
2)有說:先出,謂臍輪中有息風起,流散上下。開諸毛孔,方出至外。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息風不能開毛孔故。
+應作是說:有業生風,開諸毛孔。毛孔開已,乃有息風於中入出。
3.9.問:於胎卵中,至何分位,入出息轉?
1)答:至具色根六處滿位,息風方轉,謂將生時,息風先入。息風入已,名為已生。
+將欲死時,息風後出。不復更入,名為已死。由此可觀生死分齊。
2)有餘師說:臨欲生時,息風先出。息風出已,名為已生。
+將欲死時,息風後入,不復更出,名為已死。
+如說:云何使我常活?令我入息恒得出耶?
3)諸有欲入第四靜慮,息風後出,不復更入,名已入定。
+將出定時,息風先入。息風入已,名已出定。
4)有餘師說:諸有欲入第四靜慮,息風後入,不復更出,名已入定。
+將出定時,息風先出。息風出已,名已出定。
5)評曰:此中前說為善。
3.10.問此入出息...
1)問:此入出息為是有情數?為非有情數耶?
答:是有情數。
2)問:此入出息為有執受?為無執受耶?
答:是無執受。身中雖有有執受風,而入出息是無執受。
3)問:此入出息為是長養?為是異熟?為是等流?
答:唯是等流。身中雖有異熟生風及長養風。然入出息,唯是等流。
+如契經說:佛告阿難:若如射箭,筈筈相續,調入出息,令不亂者,應知彼名殊勝飲食。
3.1)問:何故世尊說入出息名飲食耶?
答:能損益故。
+謂無上妙飲食益身。如有方便調入出息。
+亦無麁惡飲食損身。如無方便調入出息。是故世尊說為飲食。
3.2)問:如射箭筈筈相續者,是何義耶?
答:如以後箭,射於前箭,後觸前筈,是此中義。
+有說:此中但顯前後無間斷義。不說後箭觸前箭義。
+又不定說,如以後箭射前箭義。
3.11.息的意義
1)如契經說:有持來、有持去、有持來持去念、有修持來持去念。
1.1)此中持來者,謂入息。持去者謂出息。
+如施設論說:吸風入內名持來。引風出外名持去。如鍜金師[橐-石+非]。囊開合風隨入出。此亦如是。
1.2)有作是說:出息名持來。入息名持去。
1.3)有餘師說:煖息名持來。冷息名持去。
1.4)復有說者,上息名持來。下息名持去。
1.5)評曰:此中初說為善。
1.6)能緣彼念,名持來持去念。即於此念及此相應、俱有諸法。
1.7)若修、若習、若多所作,名修持來持去念。
2)問:此持息念自性是何?
2.1)答:慧為自性。然此聚中,念力增故,說名為念。
+如四念住及宿住念、本性生念。慧為自性。然彼聚中,念力增故,說名為念。
+如除色想。慧為自性。然彼聚中,想力增故,說名為想。此亦如是。
+若并眷屬,四蘊、五蘊為其自性。
2.2)此持息念。
+界者,謂欲、色界,非無色界。
+地者,五地謂欲界、靜慮中間及下三靜慮近分。
+諸有欲令下三根本靜慮地亦有捨根者,彼說此念通八地,謂前五及下三靜慮。
+所依者,唯依欲界。非色、無色界。
+有餘師說:依欲、色界,非無色界。然初起時,必依欲界。
+行相者,非聖行相。
+所緣者,緣息風。
+念住者,是身念住加行,非根本念住。若依汎爾,四念住說是身念住,緣色法故。
3)問:何故契經說持息念通四念住?
答:此能引起四念住故,作如是說。
4)問:不淨觀亦能引起四念住。何故不說四念住耶?
答:亦有經說此不淨觀通四念住。
+如說:若觀青淤、膿爛、蟲食等事,名身念住。
+又說:若觀此中有受能引淨貪,亦令止息,名受念住。
+又說:若觀無損害意憐愍一切,遍諸方域,名心念住。
+又說:若觀貪、瞋、癡斷,離染起明,得眾苦盡,名法念住。
5)問:雖此一經說不淨觀通四念住。而無量經說持息念通四念住。非不淨觀有何意耶?
5.1)答:以持息念,依處串習,牢固可恃。假使失念,煩惱現行,速可依之,伏諸煩惱,引四念住。+如人怖賊,速走歸城。
+處謂大種,相決定故。
5.2)若不淨觀,非處串習,性不牢固。或時失念煩惱現行,不能依之速伏煩惱,引四念住。
+言非處者,謂諸造色,相不定故。
+由此多經說持息念通四念住,非不淨觀。
5.3)復次,以持息念,增益法想,是空觀本。由此速能引四念住,是故偏說。
+若不淨觀,增有情想。如說此骨為女為男,障礙空觀。不能速疾引四念住,是故不說。
5.4)復次,以持息念,所緣隣近,無種種相。無定次第,不依有情,任運而轉。由此速能引四念住,是故偏說。
+若不淨觀與此相違,是故不說。
5.5)復次,以持息念,唯內道起,不共外道。由此速能引四念住,是故偏說。
+若不淨觀,外道亦起。不能速疾引四念住,是故不說。
3.12.持息念的分別
此持息念。
1)智者,一世俗智。
2)三摩地者,非三摩地。
3)俱根者,一捨根。
4)相應世者,通三世。
5)緣世者,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若生法緣未來。若不生法緣三世。
6)善、不善、無記者,唯善。
7)緣善、不善、無記者,唯緣無記。
8)繫、不繫者,欲、色界繫。
9)緣繫、不繫者,緣欲、色界繫。
10)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唯非學非無學。
11)緣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唯緣非學非無學。
12)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唯修所斷。
13)緣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唯緣修所斷。
14)緣名、緣義者,唯緣義。
15)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唯緣自相續。
3.13.由六因故應知其相
復次,此持息念,由六因故,應知其相。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
1)數有五種。一滿數、二減數、三增數、四亂數、五淨數。
1.1)滿數者,謂從一數至十。
1.2)減數者,謂於二等數為一等。
1.3)增數者,謂於一等數為二等。
1.4)亂數者,謂數過十。
+有餘師說:於入謂出。於出謂入。名為亂數。
+復有說者,數無次第,故名亂數。
1.5)淨數者,於五入息數為五入。於五出息數為五出。
+問:為先數入息?為先數出息耶?
+答:先數入息。後數出息。以生時息入,死時息出故。
+又如是觀身心安隱,非顛倒故。
+又如是觀顯於生死,先入後出,非顛倒故。
2)隨者,繫心隨息,從外入內。
+謂從口鼻流至咽喉。復從咽喉流至心胸。復從心胸流至臍輪。如是展轉乃至足指。心皆隨逐。
+心復隨息,從內出外。半麻一麻。半麥一麥。半指節一指節。半指一指。半搩手一搩手。半肘一肘。半尋一尋。乃至廣說。隨根勢力。息去近遠。心皆隨逐。
3)止者,謂觀息風。
+初住口鼻。次住咽喉。次住心胸。次住臍輪。展轉乃至後住足指。隨息所止。心住觀之。
+有說:止者,住心觀息遍住身中,如珠中縷。
4)觀者,謂此息風,若至口鼻能審觀察。若至咽喉亦審觀察。如是展轉乃至足指亦審觀察。
+觀息風已,復作是念:此風聚中有四大種。此四大種生諸造色。此所造色是心、心所,所依止處。
+如是行者,觀息為先,展轉遍能觀五取蘊。
5)轉者,轉此入出息觀,起身念住。展轉乃至起法念住。
6)淨者,從煖乃至無學。
6.1)有說:四種順決擇分亦是轉攝。
+淨謂始從苦法智忍乃至無學。
6.2)有說:從四念住位乃至金剛喻定皆是轉攝。
+有煩惱故,未名為淨。
+盡智起後,方名為淨。
7)復次,此中
7.1)數作二事。一能數入出息。二能捨耽嗜依尋。
7.2)隨作二事。一能隨入出息。二能捨出離依尋。
7.3)止作二事。一能止住息。二能住等持。
7.4)觀作二事。一能觀入出息。二能取心、心所法相,無所遺漏。
7.5)轉作二事。一能轉息觀。二能入諦觀。
+有說:轉作二事。一能捨異生性。二能得聖性。
+有說:轉作二事。一能捨煩惱。二能淨智見。
7.6)淨作二事。一能觀聖諦。二能入聖道。
+有說:淨作二事。一能捨煩惱。二能淨智見。
+有說:淨作二事。一能證有餘依涅槃界。二能證無餘依涅槃界。
+有餘師說:淨作二事。一能證現法樂住。二能證二涅槃界。
8)問:此六息念。幾是奢摩他品?幾是毘鉢舍那品耶?
+有作是說:前三是奢摩他品。後三是毘鉢舍那品。
+復有說者,前三是毘鉢舍那品。後三是奢摩他品。
+如是說者,此不決定。或有一切皆是奢摩他品。或有一切皆是毘鉢舍那品。
3.14.善修息念滿
如薄伽梵於契經中,為所化生,說伽他曰:
善修息念滿,漸習隨佛教,彼能明照世,如日出重雲。
問:此頌中說:息念滿者,誰名為滿?誰不滿耶?
1)有作是說:佛名為滿。獨覺、聲聞俱名不滿。
2)有餘師說:佛及獨覺俱名為滿。聲聞不滿。
3)或有說者,聲聞乘中到彼岸者,亦名為滿。諸餘聲聞名為不滿。
4)復有說者,三乘無學皆名為滿。學名不滿。
5)或復有說:聖者名滿。異生不滿。
6)如是說者,諸有具上所說六因。說名為滿。若不具者名為不滿。
3.15.世尊何故久宴坐耶?
如契經說:佛告苾芻:吾欲兩月宴坐,汝等不須參問。唯除送食、布灑他時。於是世尊入室宴坐。
問:世尊何故久宴坐耶?
1)答:去來諸佛過殑伽沙,法爾皆應如是宴坐。
2)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欲為諸天說密法故。
3)有說:為斷慢緩苾芻放逸心故。
4)有說:為觀病苾芻故。
5)有說:欲為他界有情說妙法故。
6)有說:為策退杜多行諸苾芻故。
7)有說:哀愍未來所化諸有情故。
+謂未來世所化有情聞是事已,作如是念:如來猶故多時宴坐。我輩寧得不宴坐耶?
8)有說:為遮外道謗故。
+謂諸外道毀謗佛言:此喬答摩!好處闠閙,愛多言論,捨離閑居、寂靜之樂。
+為止此等種種謗故,多時宴坐。
9)有說:任持菩提分法功德樹故。
+如種樹已,須更修治。菩提分樹亦復如是雖已圓滿,仍須經久宴坐任持。
10)有說:為受妙法樂故。
11)有說:為觀所證微妙諸佛法故。
12)有說:任持難行苦行所勞身故。
13)有說:欲現雖久證得無上菩提,而深敬重,猶如今時初證得故。
14)大德說曰:由二因緣,如來經於兩月宴坐。一者自受大法樂故。二者哀慜諸有情故。
15)脇尊者言:為他於法,生渴仰故。
+如彼經說:過二月已,爾時世尊從宴坐起,出到逈處,敷座而坐,現如是相。令諸苾芻來詣佛所。
15.1)問:世尊爾時現何等相?
+有作是說:令地微動。
+有餘師說:放勝光明。
+或有說者,出梵音聲。
+復有說者,化作苾芻,前後圍繞,問訊恭侍。時諸苾芻見已,知佛從宴坐起,深心慚愧。我等何為不早詣佛?便相告命,共往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問訊起居,退坐一面。世尊告曰:若有外道來問汝言:汝等大師二月宴坐,入何等定?應答彼言,入持息念。
15.2)問:諸外道輩尚不知有持息念名,況知自性。世尊何故作是說耶?
+答:為欲引攝諸外道等所化有情,入佛法故。謂有外道及信彼法所化有情,聞佛世尊二月宴坐,入持息念,生希有心。來詣佛所,佛為說法,彼信奉行。
+復次,為欲守護新學苾芻,令於佛法不背捨故。謂有苾芻初入佛法,學持息念,心不敬重,欲歸外道,更求異法。因佛此言,諸外道輩來詣佛所,恭敬受法。是諸苾芻,心便不退。
16)問:佛宴坐時,遍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何故但說入持息念?
+答:雖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而,持息念是彼上首,是故偏說。
+復次,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皆是息念前後眷屬,是故世尊說持息念。
[參考]1.雜阿含807經
世尊告諸比丘:我欲二月坐禪,諸比丘勿復往來,唯除送食比丘及布薩時。爾時,世尊作是語已,即二月坐禪,無一比丘敢往來者,唯除送食及布薩時。爾時,世尊坐禪二月過已,從禪覺,於比丘僧前坐,告諸比丘:若諸外道出家來問汝等:沙門瞿曇於二月中云何坐禪?汝應答言:如來二月以安那般那念坐禪思惟住。所以者何?我於此二月念安那般那,多住思惟,入息時念入息如實知,出息時念出息如實知。若長若短,一切身覺入息念如實知,一切身覺出息念如實知。身行休息入息念如實知,乃至滅出息念如實知。我悉知已,我時作是念:此則麁思惟住,我今於此思惟止息已,當更修餘微細修住而住。爾時,我息止麁思惟已,即更入微細思惟,多住而住。時,有三天子,極上妙色,過夜來至我所。一天子作是言:沙門瞿曇時到。復有一天子言:此非時到,是時向至。第三天子言:非為時到,亦非時向至,此則修住,是阿羅訶寂滅耳!佛告諸比丘:若有正說,聖住、天住、梵住、學住、無學住、如來住,學人所不得當得,不到當到,不證當證,無學人現法樂住者,謂安那般那念,此則正說。所以者何?安那般那念者,是聖住、天住、梵住,乃至無學現法樂住。
2.雜阿含803經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若比丘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者,得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何等為修習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身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是比丘若依聚落、城邑止住,晨朝著衣持鉢,入村乞食,善護其身,守諸根門,善繫心住。乞食已,還住處,舉衣鉢,洗足已,或入林中、閑房、樹下,或空露地,端身正坐,繫念面前,斷世貪愛,離欲清淨,瞋恚、睡眠、掉悔、疑斷,度諸疑惑,於諸善法心得決定。遠離五蓋煩惱於心,令慧力羸,為障礙分,不趣涅槃。念於內息,繫念善學,念於外息,繫念善學。息長息短,覺知一切身入息,於一切身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出息,於一切身出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入息,於一切身行息入息善學,覺知一切身行息出息,於一切身行息出息善學。覺知喜,覺知樂,覺知心行,覺知心行息入息,於覺知心行息入息善學;覺知心行息出息,於覺知心行息出息善學。覺知心,覺知心悅,覺知心定,覺知心解脫入息,於覺知心解脫入息善學,覺知心解脫出息,於覺知心解脫出息善學,觀察無常,觀察斷,觀察無欲,觀察滅入息,於觀察滅入息善學;觀察滅出息,於觀察滅出息善學,是名修安那般那念,身止息、心止息,有覺有觀,寂滅、純一,明分想修習滿足。
3.16.十六行
1)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已念入出息,了知我已念入出息。我已念短入出息,了知我已念短入出息。我已念長入出息,了知我已念長入出息。我已覺遍身入出息,了知我已覺遍身入出息。我已止身行入出息,了知我已止身行入出息。
1.1)問:入出息為先短後長?為先長後短耶?
答:先短後長。云何知然?如施設論說:菩薩初入定時,其息速疾。久入定已,息便安住。如人擔重,經嶮難處,其息速疾。後至平道,息便安住。故入出息,先短後長。
1.2)問:此觀息風,從鼻而入,還從鼻出。何故乃說我覺遍身入出息耶?
答:息念未成,觀入出息,從鼻入出。息念成已,觀身毛孔,猶如藕根,息風周遍於中入出。
1.3)問:若爾,何故非出定耶?
+答:意樂、加行,俱未息故。如菩薩時,雖作此觀,而不出定。亦以意樂、加行未息,故無有過。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如觀一切大種、造色所合成身,皆是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癰、如箭、不淨。以不捨離,緣息風覺,不名出定,此亦應爾。
1.4)止身行者,謂令息風漸漸微細,乃至不生。
1.5)應知此中念入出息者是總。念短入出息等是別。
1.6)復次,念入出息者,是欲界持息念。
+念短息者是初靜慮。
+念長息者是第二靜慮。
+覺遍身者是第三靜慮。
+止身行者是第四靜慮。
2)又彼經說:我已覺喜入出息,了知我已覺喜入出息。我已覺樂入出息,了知我已覺樂入出息。我已覺心行入出息,了知我已覺心行入出息。我已止心行入出息,了知我已止心行入出息。
+應知此中覺喜者,觀初、二靜慮地喜。
+覺樂者,觀第三靜慮地樂。
+覺心行者,觀想及思。
+止心行者,謂令心行漸漸微細乃至不生。
3)又彼經說:我已覺心入出息,了知我已覺心入出息。我已令心歡喜入出息,了知我已令心歡喜入出息。我已令心攝持入出息,了知我已令心攝持入出息。我已令心解脫入出息,了知我已令心解脫入出息。
+應知此中覺心者,謂觀識體。
+令心歡喜等者,佛雖不復令心歡喜,攝持、解脫。然菩薩時有如是事,故復重觀。
4)又彼經說:我已隨觀無常、斷、離、滅入出息,了知我已隨觀無常、斷、離、滅入出息。
4.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隨觀無常者,謂觀息風無常。
+隨觀斷者,觀八結斷。
+隨觀離者,觀愛結斷。
+隨觀滅者,觀結法斷。
4.2)有說:
+隨觀無常者,觀四大種無常。
+隨觀斷者,觀無明結斷。
+隨觀離者,觀愛結斷。
+隨觀滅者,觀餘結斷。
4.3)有說:
+隨觀無常者,觀色身無常。
+隨觀斷者,觀過去結斷。
+隨觀離者,觀現在結斷。
+隨觀滅者,觀未來結斷。
4.4)有說:
+隨觀無常者,觀大種、造色等皆是無常。
+隨觀斷者,觀苦受斷。
+隨觀離者,觀樂受斷。
+隨觀滅者,觀不苦不樂受斷。
4.5)大德說曰:
+隨觀無常者,觀五取蘊無常。
+隨觀斷者,觀五取蘊空、無我。
+隨觀離者,觀五取蘊苦。
+隨觀滅者,觀五取蘊不轉寂滅。
3.17.又彼經說:今我此定猶為麁淺,我應更入餘深細定。
問:此中何者是深細定?
1)有說:第四靜慮。
2)有說:無色。
3)有說:滅定。
3.18.又彼經說:時有三天,端嚴殊妙,過於夜分,來至我所。第一天言此已命過。第二天言此當命過。第三天言此非已死亦非當死。然住勝定,寂靜如是。
問:彼是何天寧作異說?
1)答:是欲界天,根品異故。
2)謂鈍根者作如是念:此大沙門無入出息,身不動搖,無思作業,必已命過。
3)若中根者作如是念:此大沙門猶有煖氣,身不爛壞。雖非已死,而當命過。
4)若利根者曾見諸佛及聖弟子入如是定。身心不動,後時還出,故作是言:此非已死乃至廣說。
3.19.又彼經說:佛告苾芻。若有問言:云何聖住?云何天住?云何梵住?云何佛住?云何學住?云何無學住?應正答言,謂持息念。所以者何?此持息念能令學者證所未證,能令無學者得現法樂住。
1)此持息念,
+不雜煩惱故名聖住。
+自性光淨故名天住。
+自性寂靜故名梵住。
+諸佛多住故名佛住。
+學所得故名為學住。
+無學得故名無學住。
+學者由此得勝現觀,斷除煩惱,故名證所未證。
+無學者由此得不動心解脫,故名得現法樂住。
2)有說:此持息念。
+是聖所有,能引聖性,故名聖住。廣說乃至。是無學所有,能引無學性,故名無學住。
+學者由此能證阿羅漢果,故名證所未證。
+無學者由此住四種樂,故名得現法樂住。
+四種樂者,一出家樂。二遠離樂。三寂靜樂。四三菩提樂。
3)問:此持息念是非學非無學。何故名為學、無學住?
答:學無學者身中有故。
3.20.[發智論]如有色有情,心相續,依身轉。無色有情,心相續,依何轉耶?
答:依命根、眾同分,及餘如是類心不相應行。
[大毘婆沙論]
如有色有情心相續依身轉。乃至廣說
3.20.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或有疑欲、色界有色故,心相續依色轉。
+無色界既無有色,心相續應無依轉。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無色界,心等相續亦有依轉,故作斯論。
3.20.2.解釋:如有色有情...心不相應行
[*引文]如有色有情,心相續依身轉。無色有情,心相續依何轉耶?答:依命根、眾同分,及餘如是類心不相應行。
+何者是餘不相應行?謂得、生、老、住、無常等。
問:欲、色二界,心相續轉,亦依命根、眾同分等。此中何故但說依身?
1)答:亦應說依彼轉,而不說者,是有餘說。
2)有作是說:依義多故。
+謂欲、色界,心相續轉,依身義多。非命根等為依義多。
+謂眼根等、無量色法,與眼識等為所依故。
3)有餘師說:以身麁故,但說依身。命根等細,難示現故。
3.1)若生欲界,眼識現在前,
+此識,以眼及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眼根所依大種身根及身根所依大種、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如眼識,耳、鼻、舌識,應知亦爾。
3.2)若身識現在前。
+此識以身及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身根所依大種、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3.3)若意識現在前。
+此識,以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身根及身根所依大種、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3.4)如生欲界,生色界亦爾。差別者,彼無鼻、舌識。
3.5)若生無色界,意識現在前。
+此識,以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4)有作是說:
4.1)若生欲界,眼識現在前。
+此識以眼及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身根及色、香、味、觸、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如眼識,耳、鼻、舌識,應知亦爾。
4.2)若身識現在前。
+此識,以身及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色、香、味、觸、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4.3)若意識現在前。
+此識,以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身根及色、香、味、觸、命根、眾同分、得、生、老、住、無常等為依,非所依。
4.4)如生欲界,生色界亦爾。
+差別者,彼無鼻、舌識及香、味。
+生無色界如前說。
5)有餘師說:
5.1)若生欲界,眼識現在前。
+此識,以眼及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俱生四蘊為依,非所依。
+如眼識,耳、鼻、舌、身識,應知亦爾。
5.2)若意識現在前。
+此識,以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俱生四蘊為依,非所依。
5.3)如生欲界,生色界應知亦爾。差別者,彼無鼻、舌識。
5.4)生無色界,意識現在前。
+此識,以無間滅意為依及所依。
+以俱生三蘊為依,非所依。
3.21.問:命根體為是一物?為多物耶?設爾何失?
若一物者,何故斷手等而不死?斷頭腰便死耶?
若多物者,何故手等被斷,離身而無有命?
1)答:應說:命根體是一物。
1.1)問:若爾,何故斷手足等而不死耶?答:命根有二種。一依具足身。二依不具足身。
+斷手足等,令離身時,依具足身命根滅。依不具足身命根起。
+命所依身亦有二種。未斷手等名具足身。斷手等時名不具足。斷手等已具足者滅。不具者生。故命與身,相依而轉。
1.2)問:何故斷頭及腰便死?斷手足等而不死耶?
+答:頭腰二處是大死節,故斷便死。手等不然。
+復次,欲界有情依段食住,喉通段食,腹為食依。故斷二處,命根便斷。
+復次,頭是眼等多根依處,斷之便壞眼等諸根。腹是息風所依止處,斷腰腹壞,息無所依。故斷二處,命根便斷。手等不爾,不可為難。
2)有說:命根體是多物。手足等中,命根各別。所依、能依數量等故。
問:若爾,何故斷手足等令離身時,而無有命?
答:以手足等繫屬身故。
+彼若離身,命便不起。
+如手足等,未離身時,是身根依,名有情數。離身不爾。
+命根亦然。故彼離身,命便不起。
3)評曰:應說命根體是一物。
+有一命故,名有命者。如有一心,名有心者。有一心滅名無心者,一受、一想、一思亦然。
+如是有情,有一命故,名有命者。
+而此命根,唯是異熟不相應行。
+如心、受等,一有情身一剎那頃,有一無二。
3.22.云何眾同分?
謂有情同分,猶如命根,體是一物,遍與一切身分為依,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唯無覆無記性,唯有漏,通三界。
1)問:此眾同分,為長養?為等流?為異熟?
1.1)答:是異熟及等流,非長養,非色法故。
+異熟者,謂趣同分等。如地獄趣有情展轉相似,乃至天趣等有情亦然。
+等流者,謂界同分等。如欲界有情展轉相似,乃至無色界等有情亦然。
1.2)有說:
+異熟者,謂初生時得。如與父母等展轉相似。
+等流者,謂後時方得。如與沙門、婆羅門等展轉相似。
+洲渚、方土及族姓等有情同分。如理應知。
1.3)有餘師說:有情同分,通善、不善、無記性攝。
+謂四向、四果有情同分是善性攝。
+造五無間業有情同分不善性攝。
+諸餘同分無記性攝。
1.4)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法雖有三種,而有情同分,唯無記攝。
+由此應知前說為善。
2)問:若得眾同分,彼捨眾同分耶?
答:應作順前句。
+謂若得眾同分,彼定捨眾同分。
+有捨眾同分,而不得眾同分,謂阿羅漢般涅槃時。
3)問:若死此生彼時,定捨眾同分,得眾同分耶?
答:應作四句。
+有死此生彼,而不捨眾同分,不得眾同分。如地獄死還生地獄。乃至天死還生天等。
+有捨眾同分,得眾同分,而非死此生彼,謂入正性離生等位。
+有死此生彼,亦捨眾同分,亦得眾同分,謂地獄等死生異趣等。
+有不死此生彼,亦不捨眾同分,不得眾同分,謂除前相。
4.[發智論]無有愛
1)無有愛,當言:見所斷?修所斷耶?答:應言:修所斷。
+有作是說:無有愛,或見所斷,或修所斷。
+云何見所斷?謂於見所斷法,無有而貪。
+云何修所斷?謂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
+於此義中,無有愛,但應言:修所斷。
2)汝說: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耶?答:如是。
2.1)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耶?答:不爾。
2.2)聽我所說:
+若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
+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
+若預流者不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
+則不應說: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
+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3)汝等亦說: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耶?答:如是。
3.1)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善住龍王、琰魔鬼王,統攝鬼界諸有情耶?答:不爾。
3.2)聽我所說:
+若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
+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乃至廣說。
+若預流者,不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乃至廣說。
+則不應說: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
+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4)汝等亦說:諸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耶?答:如是。
4.1)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耶?答:不爾。
4.2)聽我所說:
+若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
+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
+若預流者,不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
+則不應說:諸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
+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5)汝等亦說: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耶?答:如是。
5.1)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緣此起愛耶?答:不爾。
5.2)聽我所說:
+若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
+則應說:預流者緣此起愛。
+若預流者不緣此起愛。
+則不應說: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
+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6)彼既應理,此亦應然。
7)無有名何法?答:三界無常。
[大毘婆沙論]
無有愛,當言見所斷修所斷耶?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愛有三種。一欲愛。二有愛。三無有愛。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亦不說無有愛是見所斷、是修所斷。契經是此論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
2)復次,為止異執,顯經義故。
+謂或有說:契經所言無有愛者,通見、修所斷。如分別論者。
+為止彼執,顯經所說。無有愛者,唯修所斷,故作斯論。
4.2.解釋:無有愛...但應言修所斷
[*引文]無有愛,當言見所斷?修所斷耶?答:應言:修所斷。
+無有者,眾同分無常。緣此愛說名無有愛。是故此愛唯修所斷,以眾同分修所斷故。
[*引文]有作是說:無有愛,或見所斷,或修所斷。云何見所斷?謂於見所斷法,無有而貪。云何修所斷?謂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
+問:誰作此說?答:分別論者,彼說意言:三界無常,說名無有。能緣彼貪名無有愛。無常既通見、修所斷。能緣彼愛亦通二種。
[*引文]於此義中,無有愛但應言:修所斷。
1)謂於此論,隨順契經,無倒義中。無有愛但應言修所斷。
2)此中有說:若隨經義,說無有愛,唯修所斷。若隨實義,說無有愛,通二所斷。所以者何?
+謂契經說:如有一類恐怖苦受所逼切故,作如是念: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樂哉?
+此經中說,彼眾同分,後時無常,名為無有。如是無有,唯修所斷。故無有愛非見所斷。
3)此中論主說隨經義,與分別論者競釋經義。故說無有愛唯修所斷。
+若隨實義,如後當說:三界無常,說名無有。三界無常,通二所斷。故無有愛亦通二種。
4)有作是說:此無有愛,若隨實義、若隨經義,俱應說言唯修所斷。
5)三界無常,雖通二種。而起愛者,唯修所斷。
6)以無有愛,依厭苦生。但愛當來苦器無有,唯修所斷是眾苦器。故無有愛,唯修所斷。
7)斷見雖緣五部無有。而無有愛,不能通緣。但緣當來眾同分斷。是故尊者妙音說曰:起無有愛補特伽羅,唯緣執受蘊、界、處起。為彼逼切,緣彼當來斷壞起愛。無見所斷逼切有情,令愛彼斷。故無有愛,唯修所斷。
8)前來略說無有愛,唯修所斷。此後應理論者,與分別論者,相對問答難通。廣顯無有愛唯修所斷。
4.3.解釋:汝說無有愛...答不爾
[*引文]汝說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重定前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謂順契經,無顛倒義,所立決定,故言如是。
[*引文]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耶者。
+是分別論者,將欲設難,反定所宗,顯違正義。
[*引文]答:不爾者。
+是應理論者,遮彼所問,顯義無違。
問:何故預流者不起此愛耶?
1)答:見法性故,謂預流者,見諸法性,因果相續,故不愛斷。
2)復次,信業果故,謂預流者,深信業果,前後相續故不愛斷。
3)復次,了達空故,謂預流者,得空解脫門,知無我、我所。今有後斷,故不起愛,貪後斷滅。
4)復次,此無有愛,斷見所長養。要斷見後,方現在前。諸預流者已斷斷見故,不起此愛。
5)復次,諸預流者,得無有愛,非擇滅故,必不復起。
4.4.解釋:聽我所說...俱不應理
[*引文]聽我所說:若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若預流者,不起如是心:若我死後,斷壞無有,豈不安樂?則不應說:無有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作如是說:俱不應理者。
1)是分別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前關顯順宗違義,後關顯順義違宗。二俱不可,故總結言: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2)應理論者,後通意言。我宗不說諸未斷者,皆必現前。或有未斷而不現前。或有已斷可現前故。
2.1)若未斷者,皆必現前,是則應無解脫出離。以未斷法無邊際故。設起何時起之可盡。
2.2)此後反破分別論者,以通前難。
+因明論中,說破他義有三種路。一猶預破。二說過破。三除遣破。
+佛契經中,明破他說,亦有三路。一勝彼破。二等彼破。三違宗破。
2.3)勝彼破者,
+如長爪梵志白佛言:我一切不忍。
+佛告彼曰:汝亦不忍此自見耶?彼便自伏。
2.4)等彼破者,
+如波吒梨外道白佛言:喬答摩知幻不?若不知者,非一切智。若知者,應是幻惑。
+佛告彼言:俱茶邑有惡人名藍婆鑄茶,破戒行惡,汝知之不?彼言我知。
+佛告彼曰:汝亦應是破戒惡人。彼便自伏。
2.5)違宗破者,
+如鄔波離長者白佛言:身業罪大非意業。
+佛告彼曰:彈宅迦林、羯凌伽林等誰之所作?豈非仙人惡意所作。彼答言爾。
+佛言:身業能作此耶?彼言不能。
+佛告彼曰:汝今豈不違前所言。彼便自伏。
2.6)於此三中,應理論者,依等彼破,以通前難。此有三種,如後廣說。
4.5.解釋:汝等亦說…俱不應理
[*引文]汝等亦說: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審定他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所問理定,故言如是。
[*引文]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善住龍王、琰魔鬼王,統攝鬼界諸有情耶者。
+是應理論者,將欲設難,反定所宗,顯違正義。
[*引文]答不爾者。
+是分別論者遮彼所問,顯義無違。
1)問:何故預流者不起此愛耶?
+答:彼趣是愚,聖有智故。彼趣是異生。聖非異生故。彼趣惡意樂。聖意樂善故。彼趣多有破戒惡業。聖者成就清淨戒故。
+復次,一切聖者得諸趣非擇滅故,不愛生彼。
2)問:聖者於惡趣皆不起愛耶?
答:雖無生彼愛,而有資具愛,如天帝釋亦愛設支、青衣藥叉、哀羅筏拏、善住龍等。諸預流等聞父母等墮惡趣中,亦生愛念。今遮生愛,故答不爾。
[*引文]聽我所說,若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乃至廣說。若預流者不起如是心:我當作哀羅筏拏龍王,乃至廣說。則不應說:地獄、傍生、鬼異熟愛,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愛。作如是說:俱不應理者。
+是應理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前關顯順宗違義。後關顯順義違宗。二俱不可,故總結言,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應理論者,此初意言,如惡趣愛,聖者未斷而不現前。無有愛亦應爾。故彼所難,不順正理。
4.6.解釋:汝等亦說:諸纏所纏故...俱不應理
[*引文]汝等亦說:諸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餘如前說。
[*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餘如前說。
[*引文]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耶者。
+是應理論者將欲設難反定所宗,顯違正義。
[*引文]答:不爾者。
+是分別論者遮彼所問,顯義無違。
問:何故預流者不起此纏耶?
1)答:若有上品惡意樂者,能起此纏。諸預流者意樂善故。
2)復次,若有上品無慚無愧能起此纏。諸預流者有慚愧故。
3)復次,此纏邪見之所長養,邪見後起。諸預流者邪見斷故,不起此纏。
4)復次,諸預流者已得此纏非擇滅故,及得此業不作戒故,畢竟不起。
[*引文]聽我所說,若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則應說預流者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若預流者不起如是纏故,害父母命,則不應說諸纏所纏故,害父母命,此纏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纏。作如是說,俱不應理者。
+是應理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餘如前說。
+應理論者此中意言:如此殺纏,聖者未斷,而不現前。無有愛亦應爾故。彼所難不應正理。
4.7.解釋:汝等亦說:於修所斷法...此亦應然
[*引文]汝等亦說,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餘如前說。
[*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餘如前說。
+此中修所斷法者,謂有漏善法。
+無有者,謂彼善根斷。若於此起貪,名無有貪。
+此善根斷,修所斷故。緣此起貪,亦修所斷。
[*引文]汝何所欲?諸預流者,為緣此起愛耶者。
+是應理論者,將欲設難反定所宗,顯違正義。
[*引文]答:不爾者。
+是分別論者遮彼所問,顯義無違。
問:何故預流者不起此愛耶?
1)答:聖於善法恒樂成就,不欲遠離。此善根斷,不成善法,令遠離善。是故聖者不緣起愛。
2)復次,聖於善法恒樂增進。此善根斷,能令善法損減、衰退。是故聖者不緣起愛。
3)復次,此善法無有愛是邪見所長養,邪見後起。諸預流者已斷邪見,故無此愛。
4)復次,聖者於此得非擇滅,故必不起。
[*引文]聽我所說,若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則應說預流者緣此起愛。若預流者,不緣此起愛。則不應說於修所斷法無有而貪,此貪唯修所斷。諸預流者,未斷此貪。作如是說,俱不應理者。
+是應理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餘如前說。
+應理論者此後意言:如善法無有愛,聖雖未斷,而不現前。無有愛亦應爾。故彼所難,不應正理。
[*引文]彼既應理此亦應然者。
+是應理論者,總舉彼三,結成己義。
+謂彼所說初中後三,既應正理。我前所說理亦應然,不可為難。
4.8.解釋:無有名何法?答:三界無常。
[*引文]無有名何法?答:三界無常。
1)問:何故復作此論?
1.1)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或有疑造此論者,唯解隨經義,不解隨實義。欲令此疑得決定故。
+顯此論者前來成立隨契經義,說無有愛唯修所斷。
+今隨實義顯無有愛通二所斷。三界無常通二斷故。
1.2)復次,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言:
+汝從前來雖以言辯伏我,而於實理,猶未審定。今應定說無有是何?而言此愛唯修所斷。
1.3)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言:
+我從前來,雖以言辯,伏汝成隨經義。今隨實義此無有愛通二所斷。以三界無常,通二所斷故。
1.4)有作是說:前來說愛今說無有。欲顯此二俱修所斷。
+此中所說三界無常。但說三界眾同分滅,不說一切。
1.5)評曰:如前所說為善。三界無常言無簡故。
+緣善法斷,尚有起愛。緣見所斷諸法無常寧不起愛?
+以斷見者,總計五部為我我所當來斷滅,後隨起愛。雖不總緣,而緣一一,別別起愛。於理何咎?
2)問:諸無漏法亦有無常。何故此中唯說三界?
+答:若無常相是愛所緣,此中說之。無漏無常非愛所緣,故此不說。
+復次,若無常相愛所隨增,此中說之。無漏無常非愛隨增,是故不說。
5.[發智論]心解脫
1)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何等心得解脫?有貪、瞋、癡心耶?離貪、瞋、癡心耶?
+答:離貪、瞋、癡心,得解脫。
+有作是說:貪、瞋、癡相應心,得解脫。
+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
2)世尊亦說:苾芻!當知!此日月輪,五翳所翳,不明不照,不廣不淨。何等為五?一雲。二烟。三塵。四霧。五曷邏呼阿素洛手。如日月輪,非與五翳相合、相應、相雜。彼翳未離,此日月輪,不明、不照,不廣、不淨。彼翳若離,此日月輪,明照廣淨。如是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
3)何等心解脫,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答:未來無學心生時,解脫一切障。
+其事如何?答:如無間道金剛喻定將滅,解脫道盡智將生。
+若無間道金剛喻定正滅,解脫道盡智正生,爾時名未來無學心生時,解脫一切障。
4)未解脫心當言解脫?已解脫心當言解脫耶?答:已解脫心當言解脫。
+若已解脫,不應言解脫。若解脫,不應言已解脫。已解脫心,而言解脫,不應正理。
+今應問彼,如世尊說:若斷愛無餘,如蓮華處水,苾芻捨此彼,如蛇脫故皮。
+汝許此說是善說耶?答:如是。汝何所欲?為已捨言捨?未捨言捨耶?答:已捨言捨。
5)聽我所說:若已捨,不應言捨;若捨,不應言已捨。已捨而言捨,不應正理。
6)又!世尊說:斷慢自善定,善心一切脫,一靜居不逸,越死到彼岸。
+汝許此說是善說耶?答:如是。汝何所欲?為已到言到?未到言到耶?答:已到言到。
7)聽我所說:若已到,不應言到;若到,不應言已到。已到而言到,不應正理。
8)彼既應理,此亦應然。故於契經,應分別義。
9)如世尊說:獸歸林藪,鳥歸虛空,聖歸涅槃,法歸分別。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心解脫貪、瞋、癡。
+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何等心解脫?為有貪、瞋、癡心解脫?為離貪、瞋、癡心解脫?契經是此論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說之。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謂或有執心性本淨。如分別論者。彼說: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3)為止彼執,顯示心性,非本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
3.1)若心本性清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相不清淨者,
+何不客塵煩惱本性染污與本性清淨心相應故,其相清淨。
3.2)若客塵煩惱本性染污,雖與本性清淨心相應而,相不清淨。
+亦應心本性清淨,不由客塵煩惱,相不清淨。義相似故。
3.3)又此本性淨心為在客塵煩惱先生?為俱時生?
+若在先生,應心生已,住待煩惱。若爾,應經二剎那住,有違宗失。
+若俱時生,云何可說心性本淨?汝宗不說有未來心可言本淨。
4)為止如是他宗異執及顯自宗無顛倒理,故作斯論。
5.2.解釋: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心便解脫
1)[*引文]如世尊說:心解脫貪、瞋、癡。何等心得解脫?有貪、瞋、癡心耶?離貪、瞋、癡心耶?答:離貪、瞋、癡心得解脫。
+問:離貪、瞋、癡心,本來解脫。何故復說得解脫耶?
+答:雖約煩惱,本來解脫,而依行世及在相續,今得解脫。
+謂若身中煩惱未斷,心未行世,不在相續。以心不能自在行世,在相續故,不名解脫。
+若自身中諸煩惱斷。爾時此心自在行世,在相續故,名得解脫。
2)[*引文]有作是說:貪、瞋、癡相應心得解脫。
+問:誰作是說?
+答:分別論者,彼說染污不染污心,其體無異。
+謂若相應煩惱未斷,名染污心。
+若時相應煩惱已斷,名不染心。
+如銅器等,未除垢時,名有垢器等。若除垢已,名無垢器等。心亦如是。
3)[*引文]彼不應作是說。
+若作是說,理應違拒。
4)[*引文]所以者何?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
+此中意說,心與煩惱,若相應者,無解脫義。同對治故。
+若未斷時,以未斷故,不名解脫。
+若被斷已,俱不成就,不名解脫。
+相應諸法不可令其遠離伴性,尚不名斷,況名解脫。
+故解脫心,必無煩惱本相應義。為證此義,復引契經。
5.3.解釋:世尊亦說...貪、瞋、癡斷,心便解脫
1)[*引文]世尊亦說:苾芻!當知!此日月輪,五翳所翳,不明、不照、不廣、不淨。何等為五?一雲。二烟。三塵。四霧。五曷邏呼阿素洛手。
1.1)此中雲者,如盛夏時,有少雲起,須臾增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1.2)烟者,如林野中,焚燒草木,率爾烟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1.3)塵者,如亢旱時,大風旋擊,囂塵卒起,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1.4)霧者,如秋冬時,山河霧起。
+又聞外國雨初晴時,日照川原,地氣騰湧。雰霏布散,遍覆虛空。障日月輪,俱令不現。
1.5)曷邏呼阿素洛手者。
+謂阿素洛與天鬪時,天用日月以為旗幟。由日月威,天常勝彼。
+時曷邏呼阿素洛常心忿日月,欲摧滅之。
+由諸有情業增上力,盡其智術,不能摧壞。遂以手障,令暫隱沒。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無大身形端嚴殊妙如曷邏呼阿素洛者。此說變化,非謂實身。
2)[*引文]如日月輪,非與五翳相合、相應、相雜。彼翳未離,此日月輪,不明、不照、不廣、不淨。彼翳若離,此日月輪,明照廣淨。如是非此心與貪、瞋、癡相合、相應、相雜。而貪、瞋、癡未斷心不解脫。貪、瞋、癡斷,心便解脫。
+此中意說,如日月輪,非與五翳,從本已來,相應、相雜。後時離彼,明、照、廣、淨。
+心亦如是,非從無始與貪、瞋、癡相應、相雜。後時離彼,名得解脫。
+是故要離貪、瞋、癡心後彼斷時,名得解脫。其理決定。
5.4.解釋:何等心解脫...法歸分別
[大毘婆沙論]何等心解脫?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乃至廣說。
5.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謂於三世不了別者,撥無過去、未來諸法。
+為遮彼執,欲顯實有過去、未來。
2)或復有執:無正生時,及正滅時。如譬喻者,彼說:
+時分,但有二種。一者已生。二者未生。
+復有二種。一者已滅。二者未滅。除此更無正生正滅。
+為遮彼執,欲顯實有正生滅位。
3)復次,前說離貪、瞋、癡,心得解脫。未說何心?為在何世?於何解脫?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5.4.2.解釋:何等心解脫...解脫一切障
[*引文]何等心解脫?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答:未來無學心生時,解脫一切障。
+言未來者,即遮撥無過去、未來實有法執。
+無學心者,顯無學心名得解脫。
+生時者,顯有正生、正滅時。遮譬喻者執。
+解脫一切障者,顯於一切障皆得解脫。
+謂離非想非非想處修所斷下下品煩惱時,於三界五部障皆得解脫。集遍知故。爾時總得諸無為故。
1)問:爾時,未來心一切得解脫。何故但說未來生時?
1.1)答:且舉未來生時為門,類現一切,皆得解脫。爾時,皆於在身,行世得自在故。
1.2)復次,以生時心是解脫道。此為上首,離一切障。由此未來,皆得解脫。故偏說之。
1.3)復次,解脫有二種。一行世解脫。二相續解脫。正生時心,具二解脫。故偏說之。
+餘未來心,雖有相續解脫,而無行世解脫。故不說之。
2)問:爾時五蘊皆得解脫。何故但說心解脫耶?
2.1)答:舉心為門,類顯一切未來五蘊皆得解脫。
2.2)復次,就勝說故,謂五蘊中,心最為勝。說心解脫,即說一切。如說王來,即說臣妾。
2.3)復次,爾時,雖有心所法等皆依心故,但說其心。以心大故,心所名為大地所有。由心所故,起隨轉色、不相應行。依心等生,故偏說心,不說餘蘊。
2.4)復次,心是主故。若心清淨,餘蘊亦然。是故偏說。
2.5)復次,修他心通無間道時,但緣心故。此中偏說。此如初品,已廣說之。
3)問:學及非學非無學心亦得解脫。何故但說無學心耶?
3.1)答:就勝說故。
+謂若說勝法,無學法勝非學法等。
+若說勝有情,無學有情勝非學有情等。
+是故此中,但說無學。
3.2)復次,以無學心解脫多故。有勝德故。無諸過故。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是故,尊者妙音說曰:多故、勝故、無諸過故。唯無學心,說名解脫。
3.3)復次,以無學心具二解脫,謂自性解脫及相續解脫。故偏說之。餘心不爾。是故此中應作四句。
+有心自性解脫,非相續解脫,謂學無漏心。
+有心相續解脫,非自性解脫,謂無學有漏心
+有心自性解脫,亦相續解脫,謂無學無漏心。
+有心非自性解脫,亦非相續解脫,謂學有漏心及異生心。
3.4)復次,若心全分解脫。此中說之。
+學心唯有一分解脫。
+非學非無學心或全分不解脫。或一分不解脫。故不說之。
3.5)復次,若心唯解脫、唯無縛、唯有智無無智。此中說之。餘心不爾。是故不說。
3.6)復次,若心解脫五部煩惱及五部法。此中說之。餘心不爾。是故不說。
3.7)復次,若心解脫五部障礙及五部所緣。此中說之。餘心不爾。是故不說。
3.8)復次,若心有正解脫,無邪解脫。有正智,無邪智,無怨敵者,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3.9)復次,若心不為八邪所伏。此中說之。餘心不爾。學心雖復遠離八邪,而猶被障。故亦名伏。
3.10)復次,若心畢竟能斷後有,得一切有非擇滅者,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3.11)復次,若心解脫究竟圓滿。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3.12)復次,若心已得解脫王位,以解脫絹而繫頂者,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3.13)復次,若心唯在解脫,猶如摩魯多愛相續中者,此中說之。餘心不爾。
3.14)復次,若心究竟剪拔三界,猶如鬚髮諸煩惱者,此中說之。
3.15)復次,若心已斷依第一有煩惱頂者,此中說之。
3.16)復次,若心相應有輕安樂、廣大、微妙。此中說之。
+學心雖復有輕安樂,而彼猶有煩惱怨敵,未永盡故。不得名為,廣大、微妙。
+譬如國王怨敵未盡。或雖已盡,而諸邊國未來朝貢。爾時未為受大快樂。
+學心猶未盡煩惱故,三界善根未總修故,彼輕安樂,不得名為,廣大、微妙。
3.17)復次,若心相應有輕安樂,已捨重擔,不為煩惱。意言所伏名牟尼者,此中說之。
3.18)復次,若心捨熱惱處,得清涼處。捨煩惱依,得善根依。捨雜染蘊,得清淨蘊。捨染有情聚,得淨有情聚。永寂意言牟尼圓滿。此中說之。
3.19)復次,若入勝義福田數者。此中說之。
+學有煩惱,未入勝義福田數中。
+如伽他說:貪欲壞眾生,如田有穢草,施無貪欲者,獲勝果無疑。
3.20)復次,若害彼命,得無間罪。此中說之。
3.21)復次,若功德過失不相雜行者,此中說之。
3.22)復次,若斷諸著,破諸堤塘,除諸障者,此中說之。
3.23)復次,若斷四食,破四魔怨,離四識住,究竟超度九有情居。絕諸生路,盡界、趣、生、老、病、死者,此中說之。
3.24)復次,此中不應責造論者,以造論者依經作論。經說無學心得解脫,非有學等。故偏說之。
4)問:盡智時,修三界善根,亦解脫不?
+答:亦得解脫,永離障故。
5)問:阿羅漢果退已還得。爾時,何心名得解脫?為過去者?未來者耶?
答:唯未來者,名得解脫。非過去者,更不在身及行世故。已解脫故,今雖重得,不名解脫。
5.4.3.解釋:其事如何...解脫一切障
[*引文]其事如何?答:如無間道金剛喻定將滅,解脫道盡智將生。若無間道金剛喻定正滅,解脫道盡智正生。爾時名未來無學心生時,解脫一切障。
1)此中金剛喻定將滅者,謂生相用時。
2)盡智將生者,謂臨至生相。爾時猶名未得解脫。未定行世,在相續故。
3)金剛喻定正滅者,謂滅相用時。
4)盡智正生者,謂生相正用。爾時乃名今得解脫。定能行世,在相續故。
5)若金剛喻定已滅,盡智已生。爾時名為已得解脫。
6)此中且舉將解脫位,顯正解脫。
5.4.4.金剛喻定
1)問:何故名為金剛喻定?
+答:無有煩惱不斷、不破、不穿、不碎。
+譬如金剛,無有若鐵、若牙、若貝、若珠石等,不斷、不破、不穿、不碎。是故此定,名金剛喻。
+假使具縛有情身中,能起此定。爾時,即能頓斷三界一切煩惱。
+云何知然?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證三界見、修所斷煩惱斷故。
2)問:此無間道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定耶?
+答:定偏增故。
+如見道,五蘊為自性,見偏增故但名見道。
+如現觀邊世俗智,四蘊、五蘊為自性,智偏增故但說名智。
+如四通行,四蘊、五蘊為自性,通慧偏增故但名通行。
+如是此道,雖四蘊五蘊為自性,而定偏增。是故但名金剛喻定。
3)問:何故此道定偏增耶?
3.1)答: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難斷、難破、極難越度,須堅固定為所依止。發大精進乃能除遣。
+譬如有人欲殺香象。先安其足,後發武勇,成其殺事。是故此道定用偏增。
3.2)復次,非想非非想處下下煩惱,最極微細、不明不顯,難可覺知。須依勝定令心澄細方能除斷。+如善射者,欲射毛端。依巧便法令心澄細,發箭方中。是故此道定用偏增。
4)問:此金剛喻定,有幾智耶?
+答:有六智,謂四類智及滅、道法智。
+此中,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非常、苦、空、非我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因、集、生、緣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滅法智,思惟欲界諸行滅,作滅、靜、妙、離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道法智,思惟欲界諸行道,作道、如、行、出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初靜慮諸行滅。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滅、靜、妙、離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道、如、行、出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皆名金剛喻定。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5)問:此金剛喻定,依何地?有幾耶?
5.1)有作是說:
5.1.1)依未至定有五十二。謂依未至定。
16=4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滅法智。思惟欲界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道法智。思惟欲界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
48=16+8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初靜慮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八智有三十二行相。足前十六成四十八。
52=48+4行相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一智有四行相。足前四十八,成五十二金剛喻定。
5.1.2)如依未至定乃至依第四靜慮亦爾。
5.1.3)依空無邊處有二十八,謂依空無邊處。
8=2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智有八行相。
24=8+4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足前八成二十四。
28=24+4行相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一智有四行相。足前二十四,成二十八金剛喻定。
5.1.4)依識無邊處有二十四金剛喻定,謂除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四行相。餘如依空無邊處說。
5.1.4)依無所有處有二十金剛喻定,謂除思惟識無邊處諸行滅四行相。餘如依識無邊處說。
5.2)有餘師說:
5.2.1)依未至定有八十金剛喻定,謂依未至定。
16=4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滅法智。思惟欲界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道法智。思惟欲界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
48=16+8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初靜慮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八智有三十二行相。足前十六,成四十八。
80=48+8地*4行相
+或有以道類智。或思惟初靜慮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八智有三十二行相。足前四十八,成八十金剛喻定。
5.2.2)如依未至定,乃至依第四靜慮亦爾。
5.2.3)依空無邊處有四十金剛喻定,謂依空無邊處。
8=2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智有八行相。
24=8+4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足前八成二十四。
40=24+4地*4行相
+或有以道類智。或思惟空無邊處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足前二十四,成四十金剛喻定。
5.2.4)依識無邊處有三十二金剛喻定,謂除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道八行相。餘如依空無邊處說。
5.2.5)依無所有處有二十四金剛喻定,謂除思惟識無邊處諸行滅道八行相。餘如依識無邊處說。
5.3)尊者妙音作如是說:
5.3.1)依未至定,有十三金剛喻定。
+謂見道中有四類智忍。
+修道中,離非想非非想處修所斷染,有九無間道。是謂十三金剛喻定。
5.3.2)如依未至定。乃至依第四靜慮亦爾。
5.3.3)依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皆但有九金剛喻定。
+謂除四類智忍。餘如依未至定說。
5.4)如是說者,
5.4.1)依未至定,有百六十四金剛喻定,謂依未至定。
16=4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滅法智。思惟欲界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道法智。思惟欲界諸行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智有十六行相。
48=16+8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初靜慮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八成三十二。足前十六成四十八。
76=48+7*4
+如是或思惟初、二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二、第三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三、第四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七成二十八。足前四十八成七十六。
100=76+6*4
+如是或思惟初三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三、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四靜慮、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六成二十四。足前七十六成百。
120=100+5*4
+如是或思惟四靜慮諸行滅。或思惟第二靜慮乃至空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三靜慮乃至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五成二十。足前百成百二十。
136=120+4*4
+如是或思惟四靜慮空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二靜慮乃至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三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四成十六。足前百二十成百三十六。
148=136+3*4
+如是或思惟初靜慮。乃至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二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三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三四成十二。足前百三十六成百四十八。
156=148+2*4
+如是或思惟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四成八。足前百四十八成百五十六。
160=156+4
+如是或思惟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百五十六成百六十。
164=160+4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百六十成百六十四金剛喻定。
5.4.2)如依未至定。乃至依第四靜慮亦爾。
5.4.3)依空無邊處有五十二金剛喻定,謂依空無邊處。
8=2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智有八行相。
24=8+4地*4行相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四四成十六。足前八成二十四。
36=24+3*4
+如是或思惟空、識無邊處諸行滅。或思惟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三四成十二。足前二十四成三十六。
44=36+2*4
+如是或思惟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四成八。足前三十六成四十四。
48=44+4
+如是或思惟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四十四成四十八。
52=48+4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四十八成五十二金剛喻定。
5.4.4)依識無邊處有三十六金剛喻定,謂依識無邊處。
8=2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智有八行相。
20=8+3*4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空無邊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乃至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三四成十二。足前八成二十。
28=20+2*4
+如是或思惟識無邊處、無所有處諸行滅。或思惟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各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四成八。足前二十成二十八。
32=28+4
+如是或思惟識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二十八成三十二。
36=32+4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三十二成三十六金剛喻定。
5.4.4)依無所有處,有二十四金剛喻定,謂依無所有處。
8=2智*4行相
+或有以苦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有以集類智。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因。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二智有八行相。
20=8+3*4
+或有以滅類智。或思惟無所有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思惟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或思惟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諸行滅。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如是三四成十二。足前八成二十。
24=20+4
+或有以道類智思惟九地類智品道。作四行相中隨一行相。得阿羅漢果。
+此四足前二十成二十四金剛喻定。
5.5)此中依無色定,不起法智,亦不緣下地苦、集及滅。以無色定,唯緣自地及上地故。
5.6)前來所說生欲界者金剛喻定。生上二界,如應當知,所起多少。
+謂生上二界,必不起法智。以彼厭下苦集諦故,不欲重觀。既不觀下苦、集,亦不觀下滅、道。以滅、道智,用苦、集智為上首故。
+若生上地,不依下地,離餘煩惱。上地自有勝下定故。
+除生非想非非想處,彼無自地無漏定故。必須依下無所有處,起無漏定,離餘煩惱。
+若生上靜慮地,必不緣下靜慮地苦、集及滅。以厭彼苦、集故。如法智說。
5.4.5.解釋:未解脫心當言解脫...已解脫心當言解脫
[*引文]未解脫心,當言解脫。已解脫心,當言解脫耶?答:已解脫心,當言解脫。
1)問:何故作此論?
答:前雖說心解脫貪、瞋、癡。又說未來無學心生時,解脫一切障。而未說未解脫心當言解脫?已解脫心當言解脫?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2)問:云何此心名已解脫?
+答:本性解脫貪、瞋、癡故。
3)問:若已解脫貪、瞋、癡者,何故復言今得解脫?
+答:依煩惱故,名已解脫。
+若依行世,在相續故名今解脫。
+今此位中,始能行世,在相續故。
+於如是義未通達者,作是難言。
5.4.6.解釋:若已解脫...不應正理
1)[*引文]若已解脫,不應言解脫。若解脫不應言已解脫。已解脫心而言解脫,不應正理。
+雖依前義,此難已遣。而今更引餘事釋之。
+如契經說:大王今者,從何所來。彼雖已來,而說今來。此亦應爾。不應為難。
+此中論主為顯此義。復引餘經,反詰難者。
2)[*引文]今應問彼。如世尊說:若斷愛無餘,如蓮花處水,苾芻捨此彼,如蛇脫故皮。汝許此說是善說耶?彼答:如是。汝何所欲?為已捨言捨?未捨言捨耶?彼答:已捨言捨。聽我所說:若已捨,不應言捨。若捨,不應言已捨。已捨而言捨,不應正理。
+此中論主反詰難者,令彼自解。是等彼釋,如彼所解,而釋通故。
+然此頌中,前二句顯已捨義。已斷煩惱,處在世間。心無所著,如蓮花故。
+後二句顯今捨義。不住此彼六根、六塵,如蛇脫皮,無顧戀故。
+彼於昔事,而說今聲。然無有失。此亦應爾。雖已解脫言今解脫,而無有過。
+為證此義,復引餘經,反詰難者。
5.7.解釋:又!世尊說...法歸分別。
1)[*引文]又世尊說:斷慢自善定,善心一切脫,一靜居不逸,越死到彼岸。汝許此說是善說耶?彼答如是。汝何所欲?為已到言到?未到言到耶?彼答;已到言到。聽我所說:若已到,不應言到。若到,不應言已到。已到而言到,不應正理。
+此釋難意,如前應知。
+謂此頌中前二句顯已到義。後二句顯今到義。彼於昔事而說今聲。然無有失。此亦應爾。
+故總結言。
2)[*引文]彼既應理,此亦應然。
+即顯此中,是等彼釋。勸彼難者,於諸契經,應善分別,了、不了義。
+復作是言:
3)[*引文]故於契經,應分別義。如世尊說:獸歸林藪,鳥歸虛空,聖歸涅槃,法歸分別。
+如是四種至所歸處,方得安樂。
+是故智者,應於契經,善分別義。不應如說而便作解。
+若如說而解者,則令聖教,前後相違。亦令自心,起顛倒執。
6.[發智論]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
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云何厭?答:若於諸行,無學、厭惡、違逆,是謂厭。云何依厭離染?答: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無瞋、無等瞋,無癡、無等癡善根,是謂依厭離染。云何依離染解脫?答:若離染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是謂依離染解脫。云何依解脫涅槃?答:若貪永斷、瞋永斷、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依解脫涅槃。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依厭離染。乃至廣說。雖作是說,而不廣辨:云何依厭離染,乃至云何依解脫涅槃。
+契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應分別。故作斯論。
6.2.解釋:如世尊說...依解脫涅槃
[*引文]如世尊說:苾芻!當知!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依解脫涅槃。
1)問:一心聚中,即具有厭、離染、解脫。何故,但說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不說依解脫離染,依離染厭耶?
1.1)答:生隨順勝故。
+謂此三法,雖復俱生,而厭於離染,生隨順勝。離染於厭,生隨順劣。
+離染於解脫,生隨順勝。解脫於離染生隨順劣。
1.2)如觸與受,雖復俱生。而說觸緣受,不說受緣觸。此亦如是。
1.3)此中依有二種。一能生。二能得。
+能生者,謂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
+能得者,謂依解脫涅槃。
+故於此中,作順後句。
2)問:若是依者,亦是緣耶?
2.1)答:若是緣者,彼亦是依。或有是依,而非是緣,謂依解脫而得涅槃。
2.2)復次,依有二種。一者相順。二者相似。
+相順者,謂依厭離染,依離染解脫。
+相似者,謂依解脫涅槃。
6.3.解釋:云何厭...是謂厭
[*引文]云何厭?答:若於諸行,無學厭惡違逆,是謂厭。
1)問:厭亦通學及非學非無學。此中何故唯說無學耶?
1.1)答:亦應說學及非學非無學。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1.2)復次,此中就勝說故,謂若說勝法,則無學法勝。若說勝有情,則無學有情勝,故說無學。
1.3)復次,若說究竟,應知亦說初、中。故不說二。
1.4)復次,無學法是諸善根本。是故偏說。謂諸善法,皆依無學,得生長故。
1.5)復次,若有厭無欣,有離染無染著,有解脫無繫縛。有智慧無無知者,此中說之。
1.6)復次,若有厭不復厭。有離染不復離染。有解脫不復解脫者,此中說之。
1.7)復次,若於厭等修圓滿者,此中說之。
1.8)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以無學法多勝無過。是故偏說。
1.9)大德說曰:若界、趣、生及老、病、死一切盡者。此中說之。學等不爾。是故不說。
2)問:厭以何為自性?為是慧?為是無貪耶?設爾何失?
2.1)若是慧者,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依厭離染?答: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無瞋、無等瞋。無癡、無等癡善根。是謂依厭離染。
+此中無貪、無瞋可爾。無癡云何?無癡即慧。豈慧與慧有相應義,而說厭相應無癡善根耶?
2.2)若是無貪,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依厭離染?答: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乃至廣說。
+此中無瞋、無癡可爾。無貪云何?若厭是無貪。云何說無貪與厭相應?自性與自性無相應義故。
+見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有事能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諸煩惱。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諸煩惱忍智。是慧非無貪性。云何說厭無貪為體?
3)有作是說:厭以慧為自性。
問:若爾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依厭離染?答: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乃至廣說。
答:此文但應說無貪、無瞋。不應說無癡。誦者言便,乘作此說。
4)有餘師說:厭以無貪為自性。
問:若爾次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依厭離染?乃至廣說。
答:此文但應說無瞋、無癡,不應說無貪。而說無貪者,顯示依處。
+謂或有依無貪故,心解脫貪。
+或有依無瞋故,心解脫瞋。
+或有依無癡故,心解脫癡。
+或有依無貪故,心解脫二。乃至或有依無癡故,心解脫二。
+或有依無貪故,心解脫三。乃至或有依無癡故心解脫三。
+此中顯示依無貪故,心解脫三。
+故說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乃至廣說。非謂別有無貪善根與厭相應。
5)問:見蘊所說復云何通?
答:厭非忍智,與忍智相應,故立忍智名。彼依相雜,說能厭性。
6)評曰:有別法名厭,非慧、非無貪。
6.1)是心所法,與心相應,此說在後。復有所餘如是類諸心所法與心相應。
6.2)然見蘊說苦集忍智名能厭者,由彼忍智與厭相應,說名能厭。非厭自性。
6.3)此中所說是無漏厭。
6.4)有漏厭者。
+謂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燸、頂、忍、世第一法相應。
+隨其所應。及現觀邊世俗智相應。
+隨其所應,并餘有漏靜慮、無色、無量、解脫、勝處、遍處、如病、如癰、如箭等。
+隨其所應,無量行相相應。
+此中隨麁顯示少分。若廣顯示,過四大海。
7)問:若事能厭彼事所厭耶?
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厭,非所厭,謂無漏厭。
+有事所厭,非能厭,謂除有漏厭,諸餘有漏法。
+有事能厭,亦所厭,謂有漏厭。
+有事非能厭,亦非所厭,謂除無漏厭,諸餘無漏法。
+緣一切法非我行相,雖亦緣所厭事,而是欣行相。不與厭相應。如前已說。
6.4.解釋:云何依厭離染...是謂依厭離染
[*引文]云何依厭離染?答:若厭相應無貪、無等貪,無瞋、無等瞋,無癡、無等癡善根,是謂依厭離染。
1)此中等言,顯示上品,勢力周遍,故說為等。
2)復次,若隨所應,緣境遍者,說名為等。
3)復次,貪、瞋、癡者,緣有情數。等貪等者,緣非有情數,是共法故,說名為等。
4)有作是說:此中但應說無貪善根。以此善根,近治貪染,故名離染。無瞋、無癡是能誦者,乘便而誦。
5)有餘師說:無瞋、無癡,雖非正離染,而是助離染,故亦說之。
6)或有說者,染言通說一切煩惱故。離染言通攝一切有為善法。今隨強故,但說無貪、無等貪等。
6.5.解釋:云何依離染解脫...是謂依離染解脫
[*引文]云何依離染解脫?答:若離染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是謂依離染解脫。
1)此中解脫,是大地所有心所法中,勝解為自性。
1.1)然一切法中有二解脫。一者無為,謂擇滅。二者有為,謂勝解。
1.2)此復二種。一者染污,謂邪勝解。二者不染污,謂正勝解。
1.3)此復二種。一者有漏,謂不淨觀、持息念等相應。二者無漏,謂苦法智忍等相應。
1.4)此復二種。一者有學,謂四向三果七補特伽羅相續中起。二者無學,謂阿羅漢果相續中起。
1.5)此復二種。一者時心解脫,謂前五種性相續中起。二者不時心解脫,謂不動種性相續中起。
1.6)無學解脫,復有二種。一者心解脫,謂離貪故。二者慧解脫,謂離無明故。
2)問:若此解脫,勝解為體。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離貪故心解脫?謂無貪善根對治貪欲。云何離無明故慧解脫?謂無癡善根對治愚癡。勝解非三善根所攝。云何可說心慧解脫是二善根?
2.1)答:彼文應說:
+云何離貪故心解脫?謂無貪善根相應解脫。
+云何離無明故慧解脫?謂無癡善根相應解脫。
+而不說者,應知彼文是有餘說。
2.2)復次,心、慧解脫實非善根。而善根相應故,以善根名說。
2.3)復次,此中顯示解脫依處。
+謂心解脫,依無貪善根而得生長。以無貪善根對治貪欲,心解脫故。
+慧解脫依無癡善根而得生長。以無癡善根對治愚癡,慧解脫故。
+此於所依,說能依體,故不相違。
6.6.解釋:云何依解脫涅槃...是謂依解脫涅槃
[*引文]云何依解脫涅槃?答:若貪永斷、瞋永斷、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依解脫涅槃。
1)問:有身見等,隨一法斷皆是涅槃。此中何故說貪永斷乃至一切煩惱永斷?
+答:雖一一法斷皆是涅槃。而此中但說圓滿涅槃。故不應責。
+復次,涅槃之名。唯在無學。學位未滿,不名涅槃。故作是說。
2)問:以何義故名曰涅槃?答:煩惱滅故名為涅槃。
3)復次,三火息故名為涅槃。
4)復次,三相寂故名為涅槃。
5)復次,離臭穢故名為涅槃。
6)復次,離諸趣故名為涅槃。
7)復次,槃名稠林。涅名為出。出蘊稠林故名涅槃。
8)復次,槃名為織。涅名為不。以不織故名為涅槃。
+如有縷者,便有所織。無則不然。
+如是,若有業、煩惱者,便織生死。無學無有業、煩惱,故不織生死,故名涅槃。
9)復次,槃名後有。涅名為無。無後有故,名為涅槃。
10)復次,槃名繫縛。涅名為離。離繫縛故,名為涅槃。
11)復次,槃名一切生死苦難。涅名超度。超度一切生死苦難,故名涅槃。
12)問:厭與離染、解脫、涅槃有何差別?
+答:厭惡違逆名厭。無所希求名離染。心無垢穢名解脫。永捨重擔名涅槃。
+復次,毀呰煩惱名厭。毀呰惡行名離染。於緣離繫名解脫。諸蘊永寂名涅槃。
+復次,訶毀欲界名厭。離色界名離染。脫無色界名解脫。證永寂靜名涅槃。
+復次,厭見所斷名厭。離修所斷名離染。至無學果名解脫。證永寂滅名涅槃。。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厭謂薄地。離染謂離欲地。解脫謂無學地。涅槃謂諸地果。
13)尊者迦多衍尼子隨順經義作是言:
+根律儀、戒律儀、無悔、歡喜、安樂、等持是修行地。
+如實智見是見地。
+厭是薄地。
+離染是離欲地。
+解脫是無學地。
+涅槃是諸地果。
是厭、離染、解脫、涅槃四種差別。
7.[發智論]三界-斷界、離界、滅界
如世尊說:有三界,謂斷界、離界、滅界。
1)云何斷界?答:除愛結,餘結斷,名斷界。
2)云何離界?答:愛結斷,名離界。
3)云何滅界?答:諸餘順結法斷,名滅界。
4)諸斷界,是離界耶?答:如是。
5)設離界,是斷界耶?答:如是。
6)諸斷界,是滅界耶?答:如是。
7)設滅界,是斷界耶?答:如是。
8)諸離界,是滅界耶?答:如是。
9)設滅界,是離界耶?答:如是。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有三界,謂斷界、離界、滅界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1)謂契經說:具壽阿難往詣尊者名上座所。
1.1)問:何故阿難往詣彼所?答:尊者阿難,是樂法者,是正法將,攝受聖教,御聖教船。恒巡四眾,教授、教誡。數數觀察諸苾芻等,勿有懈怠,耽著戲論。或於境界,顛倒思惟。令彼一生空過顛墜,故往彼所。
1.2)復次,阿難作如是念:彼名上座恒樂寂靜,居阿練若。勇猛精勤證何妙德?我應往問。若能為我說所證德。我當合掌,隨喜、讚歎。若不爾者,方便慇懃示其加行,令速證得。勿彼多時居阿練若,空無所獲。故往彼所。
2)如彼經說:具壽阿難到已,施設同分言論,非不同分。
2.1)問:何等名為同分言論?
+答:若居阿練若者。問:以阿練若法。
+若持毘奈耶者,問:毘奈耶。
+若誦素怛纜者,問:素怛纜。
+若學阿毘達磨者,問:阿毘達磨。是名同分言論。
2.2)與此相違名不同分言論。
+謂居阿練若者,問:以三藏。
+持毘奈耶者,問:阿練若及餘二藏。
+誦素怛纜者,問:阿練若及餘二藏。
+學阿毘達磨者,問:阿練若及餘二藏。或更問餘事。皆名不同分言論。
2.3)尊者阿難所以唯作同分言論。若作不同分言論者,彼不解故,便不能答。既不能答,心便羞恥。以羞恥故,鬪諍違拒。不欲令彼起如是過,是故唯作同分言論,謂但問彼阿練若法。
3)如彼經說:爾時阿難問名上座:若有苾芻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靜室,或在塚間。應數思惟何等行法?時名上座白阿難言:若有苾芻居阿練若,或居樹下,或居靜室,或在塚間。應數思惟二種行法,謂奢摩他、毘鉢舍那。所以者何?若奢摩他熏修心者,依毘鉢舍那而得解脫。若毘鉢舍那熏修心者,依奢摩他而得解脫。若奢摩他、毘鉢舍那熏修心者,依三種界而得解脫。云何三界?所謂斷界、離界、滅界。
3.1)問:依對法義,於一心中,有奢摩他、毘鉢舍那。云何建立如是二種行者差別?
+答:由加行故,二種差別,謂加行時,或多修習奢摩他資糧。或多修習毘鉢舍那資糧。
+多修習奢摩他資糧者,謂加行時,恒樂獨處,閑居寂靜,怖畏憒鬧。見諠雜過,恒居靜室,入聖道時,名奢摩他行者。
+多修習毘鉢舍那資糧者,謂加行時,恒樂讀誦,思惟三藏。於一切法,自相、共相,數數觀察。入聖道時,名毘鉢舍那行者,
3.2)復次,或有繫心一緣不分別法相。或有分別法相,不繫心一緣。
+若繫心一緣,不分別法相者,入聖道時,名奢摩他行者,
+若分別法相不繫心一緣者入聖道時。名毘鉢舍那行者。
3.3)復次,若利根者,名毘鉢舍那行者。若鈍根者,名奢摩他行者。
+如利根、鈍根如是。因力緣力。內分力外分力。內正思惟力外聞他音力。應知亦爾。
3.4)問:斷離滅界體是無為無因無果。云何乃說若奢摩他、毘鉢舍那熏修心者,依三種界而得解脫?
+答:彼契經於緣涅槃勝解,以界聲說,謂修行者雖加行時,精進勇猛修習止觀二種資糧。
+若於涅槃不起勝解,決定趣證。畢竟不能斷諸煩惱,心得解脫。故緣涅槃勝解名界。
+依此界故心得解脫。
4)如彼經說:爾時阿難問名上座:何等斷故名為斷界?何等離故名為離界?何等滅故名為滅界?名上座言: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尊者阿難聞已合掌,隨喜、讚歎。辭退復詣竹林道場。以此事問五百苾芻,彼復皆如名上座答。
問:彼諸苾芻云何而答?
+有作是說:從少至老次第而答。如法集時少者先問。
+有餘師說:從老至少次第而答。如行施物自老至少。
+復有說者,一苾芻答,餘皆隨喜。
+脇尊者言:先作白已,後次行籌。受籌名答。
5)如彼經說:爾時阿難聞已合掌,隨喜、讚歎。辭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却住一面。以此句義,問佛世尊。佛還如彼上座等答。
5.1)問:尊者阿難忍可上座五百苾芻所說義不?設爾何失?若忍可者,何故復以問佛世尊。若不忍可何故合掌、隨喜、讚歎?答:阿難忍可彼所說義。
5.2)問:何故復以問佛世尊?答:如佛世尊知而故問。尊者阿難亦復如是。所以者何?阿難欲顯善說法中,同見、同欲,文義決定。如大師說,徒眾亦然。如親教說,弟子亦然。如軌範說,受學亦然。如是文義微妙決定。依之修學,乃至能證阿羅漢果。非如外道所說文義,師徒眾等,展轉相違。依之修學,空無所證。
5.3)復次,阿難欲以佛妙言印,印所說義。故重問佛。若不以佛妙言印之,則所說義,猶可傾動。當來四眾不敬信故。如世文符,若無王印,則所行處,人不敬受。此亦如是。故重問佛。
6)如彼經說:佛問阿難:汝知上座、五百苾芻有何功德?阿難白佛:彼名上座、五百苾芻,皆阿羅漢,諸漏已盡,已捨重擔,盡諸有結。逮得己利,善辦聖旨,心善解脫。佛告阿難:如汝所說。
6.1)問:何故世尊問彼功德?
答:為欲開發少欲喜足所覆真實功德寶藏。令諸世間知已敬養,得勝果故。如世伏藏,雖多珍寶,沙土覆之,不得顯現。若有開發令無量人採取受用,得世富樂。此亦如是。故佛問之。
6.2)復次,開覺施主,勝思願故,謂有施主。恒以衣服等四種供具,施彼上座及五百苾芻。而不知彼有勝功德。欲令知已,歡喜踊躍,起勝思願:我等得遇如是福田,已種善種。定於來世,受大快樂。是故世尊問彼功德。
6.3)復次,為止世間誹謗事故。
+謂彼上座在母胎中經六十年。既出胎已,形容衰老,無有威德。故初生已立上座名。後雖出家而被嗤笑:少年強盛,晝夜精勤,尚難得果。況此衰老,氣力羸劣,能得果耶?
+又彼上座所度五百新學苾芻,先隨天授。眾人毀曰:如是老叟貪著名利,度五百人。為充自身,驅役、供侍。不能教誡,令從邪法五百苾芻先受邪化,後雖歸正,得無學果。
+而有謗言:此愚人輩先貪利養,捨佛從邪。雖後還來,而無所得。
+為止如是諸誹謗故,問彼功德。令世共知,捨誹謗罪,勤修敬養。於當來世生天解脫。
7)彼經雖說斷等三界,而不廣辯三界差別。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參考]雜阿含464經
尊者阿難往詣上座上座名者所,詣已,恭敬問訊,問訊已,退坐一面,問上座上座名者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者,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謂止、觀。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修習於止,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修習於觀,多修習已,當何所成?上座答言:尊者阿難!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阿難復問上座:云何諸解脫界?上座答言:尊者阿難!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諸解脫界。尊者阿難復問上座:云何斷界?乃至滅界?上座答言:尊者阿難!斷一切行,是名斷界;斷除愛欲,是無欲界,一切行滅,是名滅界。時,尊者阿難聞上座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五百比丘所,恭敬問訊,退坐一面,白五百比丘言:若比丘於空處、樹下、閑房思惟時,當以何法專精思惟?時,五百比丘答尊者阿難: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上座所說。時,尊者阿難聞五百比丘所說,歡喜隨喜,往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何法專精思惟?佛告阿難:若比丘空處、樹下、閑房思惟,當以二法專精思惟,乃至滅界,如五百比丘所說。時,尊者阿難白佛言:奇哉!世尊!大師及諸弟子皆悉同法、同句、同義、同味,我今詣上座名上座者,問如此義,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我,如今世尊所說,我復詣五百比丘所,亦以此義、此句、此味而問,彼五百比丘亦以此義、此句、此味答,如今世尊所說。是故當知,師及弟子一切同法、同義、同句、同味。佛告阿難:汝知彼上座為何如比丘?阿難白佛:不知。世尊!佛告阿難:上座者是阿羅漢,諸漏已盡,已捨重擔,正智心善解脫,彼五百比丘亦皆如是。
7.2.解釋:云何斷界...名滅界
[*引文]云何斷界?答:除愛結,餘結斷,名斷界。云何離界?答:愛結斷,名離界。云何滅界?答:諸餘順結法斷,名滅界。
7.2.1.此中先約阿毘達磨,依世俗理,說三界別。近對治道,有差別故。
1)餘結斷者,餘八結斷。順結法者,謂除九結,餘有漏法。是名一種,三界差別。
2)復有說者,
+若八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斷界。
+若愛結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離界。
+若諸餘順結法及此相應并生等斷,名滅界。
+即有漏善及諸有為、無覆無記,名順結法。
3)復有說者,若無明結斷名斷界。若愛結斷名離界。若諸餘結斷名滅界。
4)復有說者,或有諸法能縛非能染,彼斷名斷界。
+或有諸法能縛,亦能染,彼斷名離界。
+或有諸法非能縛,非能染,而是所縛是所染。彼斷名滅界。
5)復有說者,或有諸法是能繫非能染。彼斷名斷界。
+或有諸法是能繫是能染。彼斷名離界。
+或有諸法非能繫非能染。而是所繫所染。彼斷名滅界。
7.2.2.有餘師說:唯諸隨眠有自性斷。
1)問: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所斷法?答:一切有漏法。云何遍知法?答:一切有漏法。
2)彼作是答:若諸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諸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諸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
7.2.3)有作是說:唯愛隨眠有自性斷。
1)問:若爾,前說契經及論當云何通?
2)彼作是答:若愛隨眠緣八結起。彼斷名斷界。若愛隨眠緣愛結起。彼斷名離界。若愛隨眠緣餘法起。彼斷名滅界。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諸有漏法先被繫縛。離繫縛時皆得斷故。
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煩惱體斷名斷界。於境離繫名離界。棄諸重擔名滅界。
5)脇尊者言:無繫縛、繫縛息名斷界。無染污、染污息名離界。無彼果、彼果息名滅界。
6)尊者設摩達多說曰:諸煩惱斷名斷界。無貪治貪名離界。果相續滅名滅界。
7)尊者左取作是說言:相續斷故名斷界。於緣離繫名離界。離執受故名滅界。
8)復有說者,過去煩惱斷故名斷界。現在煩惱斷故名離界。未來煩惱斷故名滅界。
+如煩惱斷,蘊斷亦爾。
9)復有說者,苦受斷故名斷界。樂受斷故名離界。不苦不樂受斷故名滅界。
+如三受斷,順三受法斷亦爾。
10)復有說者,若苦苦斷名斷界。若壞苦斷名離界。若行苦斷名滅界。
11)復有說者,若欲界斷名斷界。若色界斷名離界。若無色界斷名滅界。
+如是等說皆依世俗,隨就一門,辯三界別,皆非勝義。
7.3.解釋:諸斷界...答:如是
[*引文]諸斷界是離界耶?答:如是。設離界是斷界耶?答:如是。諸斷界是滅界耶?答:如是。設滅界是斷界耶?答:如是。諸離界是滅界耶?答:如是。設滅界是離界耶?答:如是。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約阿毘達磨,依世俗理,就近對治,辯三界別。
+今隨契經,顯此三界,體無差別,謂有漏法一一斷時,皆得一斷。
+此一一斷,約差別義,說為三界。故此三界義雖有別,而體無異。
8.[發智論]三想-斷想、離想、滅想
如世尊說:有三想,謂斷想、離想、滅想。
云何斷想?答:除愛結,餘結斷諸想解,名斷想。
云何離想?答:愛結斷諸想解,名離想。
云何滅想?答:諸餘順結法斷諸想解,名滅想。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有三想,謂斷想、離想、滅想。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三種想,謂斷、離、滅。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彼是此論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8.2.解釋:云何斷想...名滅想
[*引文]云何斷想?答:除愛結,餘結斷諸想解名斷想。云何離想?答:愛結斷諸想解名離想。云何滅想?答:諸餘順結法斷諸想解名滅想。
+此中廣釋,如界應知。
問:何故此中不說三想,如前三界展轉相即?
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復次,此中欲顯異相異文,故作是說。若作異相異文說者,易受持故。
3)復次,此中欲現二門、二略、二階、二蹬、二光、二炬、二明、二照、二文相影。如界相即,想亦應然。如想不相即,界亦應然。而為相影,故作是說。
8.3.問:十六行相外有無漏慧不?設爾何失?
1)若有者,識身論及智蘊中,何故不說?
2)若無者,
2.1)此文所說當云何通?
+如說:云何斷想?答:除愛結餘結斷諸想解名斷想。乃至廣說。
+此斷等想與何行相聖慧相應?
2.2)品類足論復云何通?
+如說:云何盡智?謂如實知我已知苦、已斷集、已證滅、已修道。
+云何無生智?謂如實知我已知苦不復知。乃至我已修道不復修。
+如是二智何行相攝?
2.3)集異門論復云何通?
+如說:如實了知我已盡欲漏、有漏、無明漏是盡智。不復當盡是無生智。
+如是二智何行相攝?
2.4)此論見蘊復云何通?
+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受樂受。是何行相?
2.5)契經所說復云何通?
+如說:如實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是何行相?
8.4.有作是說:十六行相外無別無漏慧。故識身論、此論智蘊,俱不說有。
1)問:此中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斷想?廣說乃至此斷等想與何行相聖慧相應?
+答:此約所緣,建立三想,不依行相。
+由此三想,皆作緣滅四行相故,謂緣斷故,名為斷想。不於此斷作斷行相。餘二亦爾。
+若作是說。則此三想,如前三界,展轉相即。
2)問:品類足論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盡智?廣說乃至如是二智何行相攝?
+答:如實知我已知苦,不復知者,緣苦二行相攝,謂苦、非常。
+我已斷集,不復斷者,緣集四行相攝。
+我已證滅,不復證者,緣滅四行相攝。
+我已修道,不復修者,緣道四行相攝。
3)問:集異門論復云何通?如說:如實了知我已盡欲漏。廣說乃至如是二智何行相攝?
答:六行相攝,謂苦、非常及緣集四。
4)問:見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受樂受。是何行相?
答:彼於聖道,說樂受聲,即是緣道四行相攝。
5)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如實了知我生已盡。廣說乃至是何行相?
+答:如實了知我生已盡者,是緣集四行相。
+梵行已立者,是緣道四行相。
+所作已辦者,是緣滅四行相。
+不受後有者,是緣苦二行相,謂苦、非常。
6)復次,由五緣故,經作是說,不說行相。云何為五?
一由意樂故,謂加行時,起此意樂:云何當令我生永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二由對治故,謂修如是殊勝對治令生永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三由所作故,謂由如是殊勝所作令生永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四相續故,謂得如是殊勝相續令生永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五由補特伽羅故,謂此補特伽羅易現、易施設一切生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由此五緣故作是說。非謂別有如是行相。
8.5.有餘師說:十六行相外有別無漏慧。
問;若爾,後說諸文善通識身。智蘊何故不說?
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復次,若有行相,現在和合,能辦所作,有作用者,識身、見蘊明了說之。
+彼未來修,畢竟不起。是故不說。
3)復次,若有行相能入見道,得果離染,盡諸漏者,識身、見蘊明了顯示。
+彼無此用,是故不說。
+謂彼行相無學果後,方起現前。受現法樂,遊戲神通,觀本所作,受用聖財。
4)復次,若有行相,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四道可得。識身、見蘊明了顯示。
+彼諸行相唯遠加行、遠勝進道乃得現起。是故不說。
5)若作是說:十六行相外有無漏慧者。
+彼說此中依行相別,建立三想,謂斷行相相應想名斷想。離行相相應想名離想。滅行相相應想名滅想。如是三想。依行相別建立三種。
+不約所緣,謂於一一擇滅無為起此三想。如於一的三箭所中,其相各異。依此所說,斷等三想互不相即。
6)應作是說:諸斷想是離想耶?答:不爾。廣說乃至設滅想是離想耶?答:不爾。
7)評曰:應作是說:十六行相外無別無漏慧,於理為善。
+然此中說斷等三想。若無漏者,展轉相即。
+若是有漏,容作斷等三種行相互不相即。是故此中不決定說。
大毘婆沙論雜蘊第一中愛敬納息第四之一
1.[發智論]愛、養、敬
1)云何愛?答:諸愛、等愛,喜、等喜,樂、等樂,是謂愛。
2)云何敬?答:諸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敬。
3)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謂愛、敬。
4)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
5)云何恭敬?答:諸有恭敬、有恭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恭敬。
6)云何供養、恭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供養及恭敬,是謂供養、恭敬。
[大毘婆沙論]云何愛?云何敬?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若有修習慚愧圓滿,應知愛敬亦得圓滿。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愛?云何敬?契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盡分別之。
2)復次,為欲訶毀非善士法,令棄捨故。為欲讚歎諸善士法,令修習故。為欲顯示五濁增時,廣大有情甚難得故。
2.1)此中非善士法者,謂有一類,愛則妨敬。敬則妨愛。
+愛妨敬者,如有父母於子寵極。子於父母有愛無敬。師於弟子應知亦然。此等名為愛則妨敬。
+敬妨愛者,如有父母於子嚴酷。子於父母有敬無愛。師於弟子應知亦然。此等名為敬則妨愛。
+如是俱名非善士法。
2.2)善士法者,謂有一類,愛則加敬。敬則加愛。愛敬俱行,名善士法。
2.3)若有此法增上圓滿,應知即是廣大有情。如是有情甚為難得。
3)世若無佛,此類難遇。設令有者,是大菩薩。諸大菩薩愛敬必俱。
+為顯此事及前所說三種因緣,故作斯論。
1.2.解釋:云何愛...是謂愛
[*引文]云何愛?答:諸愛、等愛,憙、等憙,樂、等樂是謂愛。
+此本論師於異文義,得善巧故。以種種文,顯示此愛,而體無別。
1)問:愛以何為自性?答:愛有二種。一染污謂貪。二不染污謂信。
2)問:諸貪皆愛耶?答:應作順前句,謂貪皆愛。有愛非貪,此即是信。
3)問:諸信皆愛耶?
3.1)有作是說:諸信皆愛。有愛非信,謂染污愛。
3.2)應作是說:信有二種。一者於境唯信不求。二者於境亦信亦求。是故此中應作四句。
+有是信非愛,謂信不求。
+有是愛非信,謂染污愛。
+有亦信亦愛,謂信亦求。
+有非信非愛,謂除前相。
1.3.解釋:云何敬...是謂敬
[*引文]云何敬?答:諸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畏怖轉,是謂敬。
+此本論師於異文義,得善巧故。以種種文顯示此敬,而體無別。
問:敬以何為自性?
答:敬以慚為自性。
1.4.[發智論]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謂愛、敬。
[大毘婆沙論]云何愛敬,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雖別說愛敬自性。而未總說於一境轉。今欲顯示愛敬二種於一境轉,故作斯論。
1.5.解釋:云何愛、敬...是謂愛、敬
[*引文]云何愛、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愛及敬,是謂愛、敬。
1)此中一類者,謂異生或聖者。
1.1)異生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彼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解脫災橫、王役、種種苦事。及得世間諸資生具。
1.2)聖者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彼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永捨諸惡趣因,斷二十種薩迦耶見。得正決定,見四聖諦。於無邊際生死輪迴諸苦事中,已作分限。
2)復次,彼二於佛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俱作是念:佛威力故,我等出家,受具足戒,得苾芻性,及餘利益安樂資糧。
+是故尊者鄔陀夷言:世尊於我有大恩德,謂拔我無量苦,與我無量樂。滅我無量惡。生我無量善。
3)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世尊開發我等慧眼,故應愛敬。
+是故尊者舍利子言:若佛世尊不出于世,我等一切盲生盲死。
4)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為法王最初開示無上正法,令諸有情無倒了達。雜染、清淨,繫縛、解脫。流轉、還滅,生死、涅槃。餘無此能,故應愛敬。
5)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世尊最初出無明[穀-禾+卵],宣說正法。亦令無量無邊有情出無明[穀-禾+卵]。餘無此能,故應愛敬。
6)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無始時來,七依勝定,隱蔽不現。佛出世間無倒開示,令無量眾,依之趣入,大涅槃宮。餘無此能,故應愛敬。
7)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能令無量無邊有情修諸善法,謂從不淨觀乃至無生智。餘無此力,故應愛敬。
8)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令諸有情種諸善根,成熟解脫。餘無此力,故應愛敬。
9)復次,彼二於佛俱作是念:佛威力故,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三十七種菩提分等,功德寶藏,出現世間。利益安樂無邊有情,故應愛敬。
10)彼二於法,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俱作是念:我依此法,解脫一切身心苦惱,究竟安樂。
11)彼二於僧,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俱作是念:僧威力故,我於正法、毘奈耶中,淨信出家,受具足戒,得苾芻性,能正受持百一羯磨。無所毀犯,安樂而住。由此速證究竟涅槃。
12)彼二俱於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愛樂心悅,恭敬住者,
+謂作是念:此諸師友,為我伴侶。令我於法,勤修正行,速得成辦。
13)於前所說三寶、師友殊勝境中,具起愛、敬。餘則不定。應作四句,
+謂或有境起愛非敬,如父母於子,師於弟子等。
+或復有境起敬非愛,如於有德,非己師長。
+或復有境起愛及敬,如有一類,子於父母,弟子於師等。
+或復有境不起愛、敬,謂除前相。
14)問:如是愛敬於何處有?
答:三界、五趣,雖皆容有。而此中說殊勝愛、敬,唯在欲界人趣非餘。唯佛法中,有此愛、敬。
1.6.[發智論]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
[大毘婆沙論]云何供養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
若於佛法僧,及所受學處,能供養、恭敬,乃名為智者。
若於不放逸,及勝三摩地,能供養、恭敬,不退近涅槃。
+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云何供養?云何恭敬?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2)復次,為欲訶毀非善士法,令棄捨故。為欲讚歎諸善士法,令修習故。為欲顯示五濁增時,廣大有情甚難得故。
2.1)此中非善士法者,謂有一類,若供養則妨恭敬。若恭敬則妨供養。
+云何供養則妨恭敬?
如在家者,或有男女,雖具勢力,能以種種資生珍饌,供養父母。而恃此力,心生輕慢。
如出家者,或有弟子,福德多聞。雖於其師,能設種種財法供養。而恃此事,遂於師所,不生恭敬。此等供養則妨恭敬。
+云何恭敬則妨供養?如有一類,懼他威力,雖恭敬之,而不供養。如是俱名非善士法。
2.2)善士法者,謂有一類,若供養彼則加恭敬。若恭敬彼則加供養。二事俱行,名善士法。
2.3)若有此法增上圓滿,應知即是廣大有情。如是有情甚為難得。
3)世若無佛,此類難遇。設令有者是大菩薩。諸大菩薩此二必俱。
+為顯此事及前所說三種因緣,故作斯論。
1.7.解釋:云何供養...一財供養,二法供養
[*引文]云何供養?答:此有二種。一財供養。二法供養。
1)財供養者,
1.1)問:財供養以何為自性?
+有作是說: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即所捨財,是此自性。
+有餘師說:能供養者,身語二業是此自性。
+或有說者,即能發彼心心所法,是此自性。
+復有說者,受者受已,諸根大種及餘造色皆得增長,是此自性。
+評曰:應作是說:若所捨財。若能捨者身語二業。若能發彼心、心所法。若受者受已諸根大種造色增長,皆此自性。
+如是財供養,總用五蘊,以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1.2)問:何故名財供養?財供養是何義?
+答:能為緣義,是供養義。此以財為初故,名財供養。
+若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受者受已,身心增益,如是名施亦名供養。
+若為饒益故,捨諸財物。受者受已,身心損減。如是名施不名供養。
+若為損害故,捨匪宜物。受者受已,或由神通,或由呪藥,或由福力,身心增盛。此雖非施而名供養。
+若為損害故,捨匪宜物。受者受已,身心損減。此不名施亦非供養。
1.3)問:此財供養在何處有?
答:唯在欲界,非色、無色。唯在四趣,非捺落迦。
1.4)問:此財供養誰設?誰受?
+有作是說:傍生趣設,唯傍生趣受。乃至天趣設,唯天趣受。
+有餘師說:傍生趣設,唯傍生受。鬼趣設,二趣受。人趣設,三趣受。天趣設,四趣受。下不及上,上及下故。
+評曰:應作是說:四趣皆能展轉供養。
1.5)問:施設論說:天欲食時,取空寶器。以衣覆上,而置座前。經須臾頃,隨其福力,麁妙飲食自然盈滿。既爾,如何受他供養?
答:雖不受他飲食供養,而有受餘香花資具。
2)法供養者,
2.1)問:法供養以何為自性?
+有作是說:以說法者語為自性。
+有餘師說:以語所起名為自性。
+或有說者,以能發語心、心所法為其自性。
+復有說者,受者聞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以為自性。
+評曰:應作是說:若說法者語。若能發語心、心所法。若受者聞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皆此自性。
+如是法供養,總用五蘊以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2)問:何故名法供養?法供養是何義?
+答:能為緣義,是供養義。此以法為初故名法供養。
+若為饒益故,為他說法。他聞法已,生未曾有善巧覺慧。如是名施亦名供養。
+若為饒益故,為他說法。他聞法已,不生未曾有善巧覺慧。如是名施不名供養。
+若為損害故,說譏刺他法。他聞是已,住正憶念,歡喜忍受,不數其過。生未曾有善巧覺慧。此雖非施而名供養。
+若為損害故,說譏刺他法。他聞是已,發恚恨心。不生未曾有善巧覺慧。此不名施亦非供養。
2.3)問:此法供養在何處有?
答:此法供養,在欲、色界,非無色界。五趣皆有。
+1地獄有者,如慈授子生地獄中,謂是浴室見諸苦具。
+便說頌言:甞聞世間受苦樂,非我非他之所作。受諸苦樂皆緣身,身若滅無誰復受。
+時彼地獄無量眾生聞此頌已,脫地獄苦。從彼命終,生天受樂。
+2傍生有者,如迦賓折羅鳥自修梵行為他說法。
+3鬼趣有者,如發愛鬼母為諸鬼子,說是頌言:
+默然汝上勝,默然汝井宿,我得見諦時,亦當令汝見。
+4人趣有者,如今現見。
+5天趣有者,
+欲界天中,如補處慈尊為諸天說法。
+色界天中,如手天子來白佛言:如此世尊四眾圍遶為說正法,聞已奉行。我聞法已,還無熱天。為彼諸天說法亦爾。
2.4)問:此法供養誰設?誰受?
+有作是說:地獄趣設,唯地獄趣受。乃至唯天趣設,唯天趣受。
+有餘師說:地獄趣設,唯地獄趣受。傍生趣,設二趣受。鬼趣設,三趣受。人趣設,四趣受。天趣設,五趣受。
+評曰:應作是說:五趣皆能展轉供養。
1.8.解釋:云何恭敬...是謂恭敬
[*引文]云何恭敬?答:諸有恭敬、有恭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恭敬。
+此本論師於異文義,得善巧故。以種種文,顯示恭敬,而體無別。
+恭敬亦以慚為自性。
1.9.[發智論]云何供養、恭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供養及恭敬,是謂供養、恭敬。
[大毘婆沙論]云何供養、恭敬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別說供養、恭敬自性。而未總說於一境轉。
+今欲顯示,此二於一境轉,故作斯論。
1.10.解釋:云何供養、恭敬...是謂供養、恭敬
[*引文]云何供養、恭敬?答:如有一類,於佛、法、僧、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若於是處,有供養及恭敬。是謂供養、恭敬。
1)此中一類,義如前說。
1.1)謂異生或聖者,於佛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者。
+唯施設財供養、恭敬而住,非法供養。所以者何?
+佛於諸法已得究竟,不復從他受學法故。無有能為世尊說法,令生未曾有善巧覺慧故。
1.2)於法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者。
+有本不說敬、養法言,以於涅槃無緣義故。前說供養,謂能為緣。涅槃無緣,是故不說。
+而有本說者,雖於涅槃無生長義。而有於彼令顯了義。謂以財法供養涅槃,令諸有情恭敬求證,由斯展轉,斷障證得。
+復次,法有二種。一世俗謂名身等法。二勝義謂究竟涅槃。雖於勝義法,無生長義。而於世俗法,有生長義。是故於法亦有敬、養。
+問:諸施法物誰應受之?答:施世俗法物,說法師應受。或應以此書寫正法施勝義法物。應勤加守護,猶如守護窣堵波物。
1.3)於僧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者,通財法二供養。
+財供養者,謂以香華、衣食等物,供養僧眾。或設五年大會等事,名財供養僧。
+法供養者,謂以三契聲等,為眾宣說正法。或在眾中論議決擇。或復處眾,讚美功德,申述所願,令眾歡悅。諸如是等,名法供養僧。
1.4)於親教、軌範,及餘隨一有智、尊重、同梵行者,施設供養、恭敬而住者。亦通財法二種供養。
+財供養者,謂以衣鉢、飲食、湯藥,及餘隨一沙門資具,而供養之。
+法供養者,謂以三藏,勸令受持。或為解釋,令無疑滯。或復勸請令修正行。諸如是等名法供養。
1.5)於上所說,三寶、師友殊勝境中,隨應供養、恭敬而住。於餘境中不決定有,准前應說。
2)問:供養、恭敬何處具有?
答:欲界具有,非色無色界。於欲界中,四趣具有,非捺落迦。以地獄中,無財供養,唯有法故。
4)問:此財法供養誰設?誰受?
4.1)答:佛於一切有情,能設財法二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一切有情於佛,隨應能設財供養,非法供養。無能為佛說法者故,及不能生佛未曾有善巧覺慧故。
4.2)獨覺,除佛於一切有情,能設財法二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一切有情於獨覺,隨應能設財供養,非法供養。
4.3)舍利子,除佛、獨覺,於一切有情,能設財法二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一切有情於舍利子,隨應能設財供養,非法供養。
4.4)大目乾連,除佛、獨覺及舍利子,於一切有情,能設財法二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一切有情於大目乾連,隨應能設財供養,非法供養。
4.5)乃至利根者,於鈍根者,隨應能設財法二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鈍根者於利根者,隨應能設財供養,非法供養。彼隨所應能受。
5)問:若無以法供養佛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苾芻!善哉!善哉!汝乃能以和雅、清妙、明了、易解、美亮音聲,諷誦正法,令我歡喜。
5.1)答:世尊欲令聞俱胝耳得無畏故,作如是說。非佛於彼,受法供養。
+謂彼親教迦多衍那遣詣佛所。為居邊國寒地苾芻,求請五事。一常澡浴。二以皮作襯身敷具。三請恒著周足革屣。四請持律為第五人得受具戒。五請若有苾芻,遣使持衣,與餘苾芻。彼苾芻若不受,我等當如何處分此衣?聞俱胝耳承親教勅,來詣佛所。世尊威重,釋梵護世,尚不能側近正觀。況彼輒敢申請。
+佛知是事,告阿難曰。汝可將彼至我寢室,敷設臥具,而安置之。阿難如教,佛與同止,至夜後分。知彼倦息,便告之言:汝應為我誦所解法。聞俱胝耳以三契聲誦所解法。世尊歡喜,為欲令彼得無所畏,能申所請。是故讚言:善哉!善哉!乃至廣說。
5.2)有作是說:世尊讚彼過去所修業道清淨,感得如是美妙音聲。令人樂聞,故作是說。非為於彼受法供養。
5.3)有餘師說:世尊讚彼能善誦持波羅衍拏、見諦經等,故作是說。非為於彼,受法供養。
5.4)或有說者,以彼苾芻在豐馬國,作諸佛事。世尊讚彼,更令彼國無量有情敬重受法,故作是說。非為於彼,受法供養。
5.5)復有說者,佛讚弟子,有多因緣,非為受法。
+或為彼得無畏心故,如今讚歎聞俱胝耳。
+或為遮彼誹謗事故。如告:無滅!吾今背痛,汝可為諸苾芻宣說近堅固法。唯汝能說如是勝事。
+或欲令彼言威肅故。如告:目連唯!汝能為劫比羅城諸釋種等說微妙法。
+或欲顯彼功德大故。如佛讚歎舍利子言:汝能說法如師子吼。汝所說者是決定說。
6)問:餘契經說復云何通?如說:佛告阿難陀言:善哉!善哉!如汝所說,精進速證無上菩提。我聞汝言,深生歡喜。
答:佛以慶喜所說,應時故說此言,非為受法。
+謂薄伽梵為化有情,曾涉遠路,勞倦背痛,詣一樹下。四疊七條,以為臥具,五條覆體,枕僧伽胝。如師子王,右脇而臥。告阿難曰:汝可為諸苾芻說法不應虛度。
+爾時,阿難承佛聖旨為苾芻眾說七覺支言:諸仁者!念等覺支是我世尊自覺自說,依厭、離、滅,迴向於捨。如是乃至捨等覺支廣說亦爾。
+世尊聞彼說精進時,便起前際憶念智見。我於過去三無數劫,由精進力所修加行,速得圓滿。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念已發生殊勝歡喜,由斯喜力,背痛便愈。尋起整衣,結跏趺坐。
+告阿難曰:汝為大眾說精進耶?阿難白佛:唯然!世尊!佛讚彼曰:善哉!善哉!我由精進速證菩提。汝今說之,故我歡喜。讚應時說,非受供養。
7)問:毘奈耶說復云何通?如說:阿難!我今增益出離善法,極生歡喜。若不受他法供養者,如何增長出離善法?
答:佛以他事,為己事故。他善法增,便作是說。
+謂有情類多依佛法,淨信出家,受具足戒,誦持三藏,居阿練若,寂靜思惟。入正決定,得果離欲,乃至漏盡。或種生天、解脫種子。
+佛知是事,甚大歡喜,作如是念:無量有情,以我威力,世、出世間善法增長。彼之所作,即是我事,深可慶喜,故作是說。
8)然佛、世尊,定不於他受法供養。法身功德極圓滿故。生身必待衣食等資,故有於他,受財供養。
2.[發智論]云何身力?答:諸身勇猛、強健、輕捷、能有所辦,是謂身力。云何身劣?答:諸身不勇不猛、不強不健、不輕不捷、無所能辦,是謂身劣。身力、身劣,幾處攝?幾識識?答:一處攝,謂觸處。二識識,謂身識及意識。如二力士相扠撲時,手腕纔交,互知強弱。又如強者執弱者時,力之勝劣,相知亦爾。
[大毘婆沙論]云何身力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身力、身劣,無別自體。如分別論。彼作是說:心有力時,說為身力。心無力時,說為身劣。故身力劣,無別自體。
+故遮彼執,顯身力劣,有別自體,觸處所攝。
2)或復有執:身力自體,即是精進。身劣自體,即是懈怠。如法密部。
+為止彼執,顯示別有身力身劣,非精進等。
3)有執:身力及與身劣,無定自體。如譬喻者。彼作是說:象力勝馬,馬力勝牛。故知力劣,無定自體。
+為遮彼執,顯身力劣,有定自體,觸處所攝。
4)以一切法,自性定故。諸有為法,皆有勝劣,自體決定。
+如眼於色,見明了者,說名為勝見。不明了說名為劣。
+廣說乃至意知諸法亦復如是。於中各有勝劣定性。身力身劣,應知亦爾。
5)問:若身力劣,各有定性。譬喻者難,當云何通?
答:雖象馬等相待勝劣,名不決定而有定體。
+謂馬對象,劣大種多,力大種少。馬若對牛,劣大種少,力大種多。如馬餘類當知亦爾。
+以力與劣大種各異,故相待時。名雖不定,而體恒別。
6)為止如是他宗異執,及為顯示身力身劣,實有別體,故作斯論。
2.2.解釋:云何身力...相知亦爾
1)[*引文]云何身力?答:諸身勇猛、強健、輕捷、能有所辦,是謂身力。云何身劣?答:諸身不勇不猛、不強不健、不輕不捷、無所能辦,是謂身劣。身力、身劣,幾處攝?幾識識?答:一處攝,謂觸處。二識識,謂身識及意識。
+此中身識,唯了彼自相。意識,了彼自相及共相。
+此言即遮分別論者執身力劣,無別自體。
+顯示此二,有別自體。若無自體,應非觸處攝及二識所識。心力有無,非觸處攝,二識識故。
2)[*引文]如二力士相扠撲時,手腕纔交,互知強弱。
+此中論主,引現事喻,欲令愚智俱得解了。
+由此即遮法密部執身力是精進,身劣是懈怠。
+顯身力劣非精進等。若不爾者,手腕纔交,寧知強弱。精進懈怠,非以手觸即能知故。
3)[*引文]又如強者執弱者時,力之勝劣,相知亦爾。
+此中論主引第二喻,重顯斯義,令易了知。
+由此即遮譬喻者執身力身劣,無定自體。
+顯示此二有定自體。若不爾者,不應纔執即知勝劣,相待假法,定非身識所能了故。
2.3.身力、身劣
問:身力身劣以何為自性?
1)有作是說:以大種為自性。問:何大種增名為身力?何大種增名為身劣?
1.1)有說:大種無偏增者,然四大種有強勝者,說名身力。有羸弱者,說名身劣。
1.2)有說:地界增故,名為身力。水界增故,名為身劣。
+外物亦爾,擔山木等地界增故,其體堅強。柳苽瓠等水大增故,其體虛弱。
2)有餘師說:身力身劣,非四大種,是所造觸。問:七所造觸中誰增故名身力?誰增故名身劣?
2.1)有說:重增故名身力。輕增故名身。劣外物亦爾。重者體強。輕者體弱。
2.2)有說:此二是所造觸,非七所攝。謂七種外別有所造觸,名身力身劣。
3)評曰:應作是說:即四大種及所造觸。俱是身力身劣自性。
+謂若調和,俱名身力。若不調和,俱名身劣。
2.4.菩薩身具那羅延力
如契經說:菩薩身具那羅延力。此力其量云何?
1)有作是說:
+十凡牛力等一毫牛力。十毫牛力等一青牛力。十青牛力等一凡象力。
+十凡象力等一香象力。十香象力等一大諾健那力。十大諾健那力等一鉢羅塞建提力。
+十鉢羅塞建提力等半那羅延力。二半那羅延力等一那羅延力。菩薩身力與此力等。
2)有餘師說:此量極少。應說:
+十凡牛力等一毫牛力。十毫牛力等一青牛力。十青牛力等一凡象力。
+十凡象力等一野象力。十野象力等一羯拏魯訶象力。十羯拏魯訶象力等一阿羅擇迦象力。
+十阿羅擇迦象力等一殑耆洛迦象力。十殑耆洛迦象力等一雪山象力。
+十雪山象力等一香山象力。十香山象力等一青山象力。
+十青山象力等一黃山象力。十黃山象力等一赤山象力。
+十赤山象力等一白山象力。十白山象力等一嗢鉢羅象力。
+十嗢鉢羅象力等一拘牟陀象力。十拘牟陀象力等一鉢特摩象力。
+十鉢特摩象力等一奔茶利迦象力。十奔茶利迦象力等一鉢特莫迦象力。
+十鉢特莫迦象力等一大鉢特莫迦象力。十大鉢特莫迦象力等一大香象力。
+十大香象力等一大諾健那力。十大諾健那力等一鉢羅塞建提力。
+十鉢羅塞建提力等一娑浪伽力。十娑浪伽力等一伐浪伽力。
+十伐浪伽力等一遮怒羅力。十遮怒羅力等一伐羅遮怒羅力。
+十伐羅遮怒羅力等半那羅延力。二半那羅延力等一那羅延力。菩薩身力與此力等。
3)或有說者,此量猶少。應說:菩薩身中有十八大節。一一大節,皆有一那羅延力。
4)復有說者,此量猶少。應說:菩薩身中有十八大節。一一大節,有十八那羅延力。
5)或復有說:此量猶少。應說:菩薩身中大小總有三百二十節。其最小節有一那羅延力。其次大節有二那羅延力。漸次大者,力倍倍增。
6)有餘復說:此量猶少。應說:菩薩身力等千藹羅伐拏龍象王力。此象王力其量云何?
+謂此象王舉身鮮白,如拘牟陀白蓮花色。七支善住具有六牙。其頭紅赤,如因達羅瞿博迦色。左右邊脇,各二踰繕那半。身前後分,各一踰繕那。周圍身量七踰繕那。高下唯一踰繕那半。此是常身,變化不定。
+此有八千龍象眷屬。身皆鮮白如拘牟陀。具有六牙,七支善住。其頭紅赤如上烟脂。若轉輪王出現於世。此諸象中隨一來應。三十三天將遊戲苑天福力故,纔舉心時,令大象王牙現異色。便作是念:天帝釋等今須乘我,入苑遊戲。即便從此贍部洲沒,至天帝釋宮前而現。
+身上化出三十二頭。皆具六牙,如本頭色。此頭并本有三十三。一一牙上化作七池。一一池中作七蓮花。一一花上作七寶院。一一院內作七寶臺。一一臺中作七寶帳。一一帳內作七天女。一一天女作七侍者。一一侍者作七伎女奏諸伎樂。
+作是化已,時天帝釋及諸眷屬,升彼本頭。三十二天及諸眷屬,升所化作三十二頭。餘十千城諸天家族升彼背上。其身輕舉,猶如旋風,吹蓮華花或飄樺皮。乘空往詣,所遊戲苑。爾時諸天都不自見有前後者。到已俱下,各詣戲林歡娛受樂。時彼龍象亦自化身如天子形,遊戲受樂。藹羅伐拏其力如是。
7)有作是言:此力猶少。應說:菩薩身中有十八大節。一一大節,皆有如千藹羅伐拏龍象王力。
8)有餘復言:此力猶少。應說:菩薩身中大小總有三百二十節。其最小節,有如千倍藹羅伐拏龍象王力。漸次大者力倍倍增。
9)大德說曰:此力猶少。應說:菩薩意力無邊,身力亦爾。云何知然?
+謂昔菩薩吉祥人邊受吉祥草,詣菩提樹,自敷為座,結跏趺坐。
+作是堅固願言:若未諸漏永盡及證無上菩提,我終不起此座。無上菩提從未來世將入現在。
+爾時三千大千世界六種震動。菩薩毛髮亦不動搖。由此故知,菩薩身力,猶如意力量無邊際。
10)問:若爾,何故契經中說菩薩身有那羅延力?
答:此力世間共所欽重,故以為喻,而實不然。
11)問:菩薩何緣集此身力?
11.1)答:欲現所有,皆殊勝故。謂諸色力、族姓、自在、眷屬、財位、功德、名聞、智見、威猛,皆殊勝故,憍傲有情,歸伏受法。
11.2)復次,欲為無上正等菩提,作所依故,集此身力。
+謂佛無上正等菩提要依此身,方得安住。
+假使無上正等菩提置在妙高大山王頂,彼便碎壞,猶若微塵。力、無畏等甚尊重故。
+由此三千大千世界中贍部洲,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菩薩坐之,成正等覺。除此無有堅固依處。
+是故菩薩初成佛時,方欲經行,徐足按地。即令大地六種震動,便起勝解,乃得經行。
11.3)復次,為欲引攝所化有情,猶如遣使,故集此力。
+謂無上覺遣此力使,摧彼慢已,然後度之。故在家時,與諸釋種種種捔力無不得勝。將般涅槃,亦以身力伏諸力士而度脫之。謂佛世尊化緣將盡,欲入寂滅,往拘尸城波波邑中。五百力士聞已,為佛修治道路。當彼路上有一大石,長六十肘廣三十肘。彼諸力士欲轉去之,盡其身力不能令動。世尊既至,見已問言:汝諸童子,欲何所作。彼聞惘然,竊作是念:我等勢力,贍部推先,如何世尊呼為童子?作是念已,俱白佛言:我為世尊修治道路。共轉此石不能令動。頗能哀愍除此石耶?佛言:我能。汝等遠避。便以足指,挑置掌中。上擲虛空,下還接取。以口吹散,令如微塵。還使如本,棄之路側。力士驚歎得未曾有。敬禮合掌,復白佛言:此是如來何等神力?世尊告曰:舉石置掌,復擲虛空,復還接取,棄之路側,皆我父母生身之力。以口吹散,令如微塵是神通力。還合如本,是勝解力。
+力士聞已,歡喜踊躍復白佛言:頗有餘力,能勝世尊如是力不?佛答:言有。謂無常力。佛告力士:謂我父母生身之力。若神通力,及勝解力。今日中夜,皆為無常力之滅壞。
+時諸力士聞佛所說,皆於世間深生厭離。佛便為說如應法要,令諸力士及餘無量在彼天人,得法眼淨,永離惡趣,第八有等。
+故為引攝所化有情猶如遣使集此身力。
12)問:菩薩何時身力圓滿?
+答:年二十五。此後乃至年滿五十其力無減。過是已後世尊身力漸漸衰退。
+有說:世尊身力無減,猶如意力無衰退故。
+評曰:如來法身,雖無衰退。而生身力必有退減。諸異熟果,有衰退故。
+是故尊者鄔陀夷言:今見世尊色力衰減,諸根變異。謂五色根。
13)問:諸餘有情有斯力不?
13.1)答:此力不共一切有情,唯最後身菩薩得有。如最初說菩薩力量極為減少尚為難得。況第二說,第三說等餘有情類而得有耶?
13.2)然此賢劫世界初成時,有諸有情具那羅延力。或有有半那羅延力。或有鉢羅塞建提力。或有摩訶諾健那力。此諸力士充滿世間。過是已後漸漸減少,乃至今時,全無彼力。
13.3)佛在世時,有三釋種具有鉢羅塞建提力。謂阿難陀、設摩釋子、瞿波釋女。爾時,亦有具足摩訶諾健那力、象力、馬力、牛力等人,不可稱數。
13.4)若麟角喻獨覺,亦有那羅延力。若部行喻獨覺其力,不可定說。以彼多是聲聞種姓,後遇別緣,得無學果。雖樂寂靜,而有眾居,如五百仙,一處得果。麟角喻者,根極勝故,樂獨出故。當知如佛,必無有二,並出世間。如舍利子尚無並出,況麟角喻,勝彼多倍。
13.5)諸聲聞人其力不定,如部行喻獨覺人說。
13.6)諸轉輪王力亦不定。王四洲者有那羅延力。王三洲者有伐浪伽力。王二洲者有鉢羅塞建提力。王一洲者有摩訶諾健那力。
13.7)此四輪寶亦有差別。王四洲者有金輪寶。其量正等四俱盧舍。王三洲者有銀輪寶,其量正等三俱盧舍。王二洲者有銅輪寶,其量正等二俱盧舍。王一洲者有鐵輪寶,其量正等一俱盧舍。
13.8)如四輪寶有此差別。應知餘寶亦有勝劣。
+謂王四洲者餘寶最勝,乃至王一洲者餘寶最劣。
14)問:諸有情類身力既別,骨節安立有差別不?
答:亦有差別。
+謂凡常力者,骨節相遠。
+有象馬力者,骨節相近。
+有大諾健那力者,骨節相接如接板等。
+有鉢羅塞建提力者,骨節相鉤。
+有那羅延力者,骨節連鎖。
+菩薩骨節展轉相交,如龍蟠結。是故最勝。
2.5.佛意力
已說佛身力。意力今當說。謂佛世尊成就十力、四無所畏,及與大悲、三念住等不可思議無邊功德。隨用差別,立種種名。具於十種說名意力。云何為十?一處非處智力。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
2.5.1.問:如是十力以何為自性?
1)答:以智為自性。謂佛意力,是智所成,以智為體,智所攝故。
+如契經說:於處非處如實了知,乃至廣說。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問:何故名力?力是何義?
答:不可屈義,是力義。不可伏義。不可摧義。不可害義。不可轉義。不可覆義。能遍覺義。能荷擔義。堅固義。最勝義。能制他義。是力義。
2.5.2.十力分別
1)界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是色界繫。餘力有漏者,三界繫。無漏者是不繫。
2)地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在四根本靜慮,是通性故。
+近分、無色及不定地,非通所依,故無此二。
+餘力有漏者,在十一地。謂欲界、四靜慮、四無色及未至定、靜慮中間。
+無漏者在九地。
3)所依者,皆依欲界人贍部洲大丈夫身。唯依此身,得成佛故。
4)行相者,處非處智力、遍趣行智力,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業法集智力,苦集八行相,或餘行相。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智力,苦、集、道十二行相。或餘行相。
+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是餘行相,非十六行相。
+漏盡智力,諸有欲令緣漏盡境故,名漏盡智力者。彼說滅四行相,或餘行相。
+諸有欲令依漏盡身故,名漏盡智力者。彼說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5)所緣者,處非處智力,緣一切法。
+業法集智力,唯緣苦、集。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智力,緣三諦除滅諦。
+遍趣行智力,但緣四諦。
+宿住隨念智力,緣欲、色界前際五蘊。
+死生智力,緣色處。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緣滅諦。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一切法。
6)念住者,種種勝解智力、宿住隨念智力,唯法念住。
+死生智力,唯身念住。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法念住。若依漏盡身故,則四念住。餘力皆四念住。
7)智者,處非處智力、遍趣行智力通十智。
+業法集智力,唯八智除滅道。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智力,唯九智除滅智。
+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唯世俗智。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唯六智。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世俗智。若依漏盡身故,則通十智。
8)三摩地俱者,處非處智力、遍趣行智力,三三摩地俱或不俱。
+業法集智力,緣苦、集、空、無願,俱或不俱。
+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智力,緣苦、集、道、空、無願,俱或不俱。
+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非三摩地俱。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無相,俱或不俱。若依漏盡身故,則三三摩地,俱或不俱。
9)根相應者,總說皆與三根相應謂樂、喜、捨。
10)過去、未來、現在者,此十力皆通三世。
11)緣過去、未來、現在者,處非處智力、遍趣行智力,緣三世及離世。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智力,緣三世。
+宿住隨念智力,過去、現在者,緣過去。未來者緣三世。
+死生智力,過去者緣過去。現在者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若不生法緣三世。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緣離世。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世及離世。
12)善、不善、無記者,此十力皆是善。
13)緣善、不善、無記者,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但緣善。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餘九力皆緣三種。
+有餘師說:第三智力,但緣善、無記。
+彼不應作是說:此力通緣雜染清淨,有為法故。雜染法中,有不善故。
14)繫不繫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唯色界繫。
+餘八力有漏者三界繫。無漏者是不繫。
15)緣繫不繫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緣欲、色界繫。
+業法集智力,緣三界繫。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緣不繫。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界繫及不繫。
+餘力皆緣三界繫及不繫。
16)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唯非學非無學。
+餘八力無漏者是無學。有漏者是非學非無學。
17)緣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業法集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唯緣非學非無學。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唯緣非學非無學。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餘力,皆緣三種。
18)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唯修所斷。
+餘八力有漏者修所斷。無漏者是不斷。
19)緣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業法集智力、宿住隨念智力,緣見、修所斷。
+死生智力,緣修所斷。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緣不斷。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餘力,皆緣三種。
20)緣名、緣義者,種種勝解智力、根勝劣智力、死生智力,唯緣義。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但緣義。若依漏盡身故,則通緣名、義。
+餘力,皆通緣名、義。
21)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處非處智力、遍趣行智力,緣三種。
+漏盡智力,若緣漏盡境故,則緣非相續。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餘力,皆緣自他相續。
22)加行得、離染得者,
+此十力皆可言加行得。三無數劫積集殊勝,加行得故。
+皆可言離染得。離有頂染,得盡智時,得諸力故。
23)問:如是十力加行云何?
答:此加行有二種。一近加行,謂順決擇分等。二遠加行,謂初不退菩提心等。
24)問:業法集智力、死生智力俱可緣業有何差別?
答:從因入果,是業法集智力。從果入因,是死生智力。如因果如是細麁。不現見現見。遠近亦爾。
25)問:無表業云何知?
答:從果入因。從麁入細。從現見入不現見。從近入遠。如是知。
26)問:宿住隨念智、死生智二乘亦有,何故唯佛建立力耶?
答:前說不可屈義等是力義。二乘雖有,而無此義,故不名力。
+如舍利子雖入第四靜慮,而不知人當所生處及所從來等事。
27)問:二乘亦有漏永盡智何故非力?
+答:佛智猛利,速斷煩惱及彼餘習,非二乘故。
+復次,佛智能知自他相續諸漏永盡,時分不謬。聲聞、獨覺無如是能。
+復次,不以自知諸漏盡故名漏盡力。以能知他無邊世界諸有情類漏盡差別。及為彼說漏盡方便,明了不謬名漏盡力。聲聞、獨覺無如是義。
2.5.3.四無畏
1)已說佛十力,當說四無畏。云何為四?
一正等覺無畏。
+如契經說:我是諸法正等覺者。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於如是法非正等覺,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
+自稱我處大仙尊位。
+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
二漏永盡無畏。
+如契經說:我於諸漏,已得永盡。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如是漏未得永盡,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乃至廣說。
三說障法無畏。
+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障法,染必為障。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有此障法染不為障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乃至廣說。
四說出道無畏。
+如契經說:我為弟子說能出道,修必出苦。
+若有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難。或令憶念修如是道,不能出苦,無有是處。
+設當有者,我於是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無怖、無畏。
+自稱我處大仙尊位。
+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轉。
2)問:此四無畏以何為自性?
答:亦以智為自性。所以者何?初無畏即初力。第二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無畏即第七力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3)問:何故名無畏?無畏是何義?
答:不怯弱義是無畏義。不傾動義。勇猛義。安隱義。清淨義。鮮白義。不驚怖義。是無畏義。
2.5.4.無畏的分別
1)界者,此四無畏。有漏者三界繫。無漏者是不繫。
2)地者,此四無畏。有漏者在十一地。無漏者在九地。
3)所依者,此四無畏。皆依欲界人贍部洲大丈夫身。唯依此身得成佛故。
4)行相者,初無畏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第二無畏,諸有欲令緣漏盡境故名漏盡無畏者。彼說滅四行相。或餘行相。
+諸有欲令依漏盡身故名漏盡無畏者。彼說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第三無畏。苦、集八行相。或餘行相。
+第四無畏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5)所緣者,初無畏,緣一切法。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滅諦。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一切法。
+第三無畏,緣苦集諦。
+第四無畏,但緣四諦。
6)念住者,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法念住。若依漏盡身故則四念住。餘三無畏皆四念住。
7)智者,初及第四無畏皆通十智。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唯六智。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世俗智。
+若依漏盡身故則通十智。
+第三無畏,唯有八智。謂除滅、道。
8)三摩地俱者,初及第四無畏,三三摩地俱或不俱。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無相俱或不俱。若依漏盡身故則三三摩地俱或不俱。
+第三無畏,緣苦、集、空、無願俱或不俱。
9)根相應者,總說皆與三根相應。謂樂、喜、捨。
10)過去、未來、現在者,此四無畏皆通三世。
11)緣過去、未來、現在者,初及第四無畏緣三世及離世。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離世。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世及離世。
+第三無畏,但緣三世。
12)善、不善、無記者。此四無畏皆是善。
13)緣善、不善、無記者,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但緣善。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餘三無畏皆緣三種。
14)繫不繫者,此四無畏有漏者三界繫。無漏者是不繫。
15)緣繫不繫者,初及第四無畏緣三界繫及不繫。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不繫。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界繫及不繫。
+第三無畏,但緣三界繫。
16)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此四無畏無漏者是無學。有漏者是非學非無學。
17)緣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初及第四無畏緣三種。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非學非無學。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第三無畏,但緣非學非無學。
18)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此四無畏有漏者修所斷。無漏者是不斷。
19)緣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初及第四無畏緣三種。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不斷。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第三無畏,緣見、修所斷。
20)緣名、緣義者,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但緣義。若依漏盡身故通緣名義。餘三無畏皆緣名義。
21)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初及第四無畏緣三種。
+第二無畏若緣漏盡境故則緣非相續。若依漏盡身故則緣三種。
+第三無畏,緣自他相續。
22)加行得、離染得者,此四無畏皆可言加行得。三無數劫積集殊勝,加行得故。
+皆可言離染得,離有頂染,得盡智時,得無畏故。
23)問:此四無畏加行云何?
答:此加行有二種。一近加行,謂順決擇分等。二遠加行,謂初不退菩提心等。
24)如是所說十力、四無所畏。一一力攝四無畏。一一無畏攝十力故,則有四十力,四十無畏。
+然前說初無畏即初力。第二無畏即第十力。第三無畏即第二力。第四無畏即第七力者。依相顯說,理實世尊成就四十力、四十無畏。依根本說,但言成就十力、四無所畏。
25)問:若十力攝四無畏,四無畏攝十力者。力與無畏有何差別?
+有說:此二無有差別,互相攝故。
+有說:此二亦有差別,且名即差別,謂名力名無畏。
+復次,堅強是力。勇決是無畏。
+復次,安住是力。不可傾動是無畏。
+復次,不可屈伏是力。不怯弱是無畏。
+復次,自利是力。利他是無畏。
+復次,自攝受是力。攝受他是無畏。
+復次,非他所勝是力。能勝他是無畏。
+復次,非他所降伏是力。能降伏他是無畏。
+復次,自相智是力。共相智是無畏。
+復次,智是力。辯是無畏。
+復次,因是力。果是無畏。
+復次,自通達是力。能為他說是無畏。
+復次,通達義是力。通達文是無畏。
+復次,法義無礙解是力。詞辯無礙解是無畏。
+復次,於法義無礙解究竟明了是力。於詞辯無礙解究竟明了是無畏。
+復次,積集是力。受用是無畏。
+復次,如自豐財寶是力。如能分施他是無畏。
+復次,如解醫方是力。如能療病是無畏。
+復次,智慧明了是力。不怯他難是無畏。力與無畏是謂差別。
2.5.5.大悲
已說無畏。當說大悲。
1)問:大悲以何為自性?
+答:以智為自性。
+有說:大悲別有自性,非智所攝。
+如是說者,大悲是智,無別有體。知藥病等,而救療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問:何故名大悲?大悲是何義?
2.1)答:拔濟有情增上苦難,故名大悲。
+謂從地獄、傍生、鬼趣大苦難中,拔濟令出,安置人天,喜樂等處。
2.2)復次,拔眾生出增上淤泥,故名大悲。
+謂有情類沒在煩惱大淤泥中,授正法手,拔之令出,安置聖道及道果中。
2.3)復次,授諸有情增上義利,故名大悲。
+謂教眾生斷三惡行,修三妙行。
+種植尊貴富樂種子,感得尊貴大富樂果。形色美妙,眾所樂見。膚體細軟,光明清淨。
+或為輪王。或作帝釋。或為魔主。或作梵王。展轉乃至或生有頂。
+或復種植三乘種子,引得三乘菩提涅槃。如是皆由大悲威力。
2.4)復次,大價所得故名大悲。
+謂一切時,於一切處,捨施一切所愛身財及妻子等。濟諸眾生匱乏苦難。
+具足受持清淨禁戒,寧捨身命,終無毀犯。
+打罵[夌*欠]辱割截身支,乃至斷命,曾無嗔忿。
+精進苦行,未嘗暫息。
+恒居寂靜,專修靜慮。
+為勝慧故求法無怠。如是福德、智慧資糧,大價圓滿,乃得如是救眾苦難清淨大悲。非如二乘或施一食,持一宿戒,乃至思惟一四句頌,便得彼果。
2.5)復次,大加行得故名大悲。
+謂必經三無數大劫修習百千難行苦行,方得如是無限大悲。
+非如聲聞極利根者,經六十劫,修諸加行,便得菩提。
+非如獨覺極利根者,唯經百劫,修諸加行,便得菩提。
2.6)復次,依大身起故名大悲。
+謂此大悲決定依止三十二種大丈夫相所莊嚴身。八十隨好間飾支體。
+身真金色常光一尋無能見頂。眾生遇者無不獲益。大悲依止如是勝身。
+非如二乘所獲功德依止矬陋,支體不具,諸根缺減,無威德身,亦能現起。
2.7)復次,捨大安樂,救大苦難,故名大悲。
+謂佛世尊棄捨殊勝、增上熾盛、無量、無邊、不共佛法、大安樂事。
+逾越百千俱胝大海、輪圍山等諸險難處。
+遊歷十方,救眾生苦,作安樂事。如是皆由大悲威力。
2.8)復次,為度無量難化有情,造作難為大劬勞事,故名大悲。
+謂佛雖居極尊貴位,為眾生故。或作陶師。或作商人。或作力士。或作獵主。或作俳優。或販花鬘。或賃船筏。作如是等諸猥雜類。拔濟種種所化有情。
+或將阿難遊歷五趣,晝夜無間饒益有情。
+或為指鬘得度脫故,延促地界,時遠時近。令其調伏然後化之。
+雖復成就增上慚愧,而為有情現陰藏相。令彼見已,誹謗止息。無量有情聞皆從化。
+雖復久斷輕躁調戲,而為有情現廣長舌。乃至髮際遍覆面輪,令諸有情因受佛化。如是等事無量無邊一切皆由大悲威力。
2.9)復次,傾動大捨,故名大悲。
+謂佛成就二種大法。一者大捨。二者大悲。
+若佛安住大捨法時,假使十方諸有情類。一時吹擊大角大鼓。或現雷震掣電、霹靂,諸山大地傾覆、動搖,不能令佛舉心視聽。
+若佛現起大悲法時,擊大捨山,令其振動,亦令無量那羅延力所合成身。如大猛風,吹小草葉,處處飄轉,作諸有情利樂勝事。由斯等義故名大悲。
2.5.6.大悲的分別
如是大悲。
1)界者,唯是色界。
2)地者,唯在第四靜慮。
3)所依者,唯依欲界人贍部洲大丈夫身。唯依此身得大悲故。
4)行相者,非十六行相是餘行相。
5)所緣者,通緣三界諸法有情。
6)念住者,唯法念住。
7)智者,唯世俗智。
8)三摩地俱者,非三摩地俱。
9)根相應者,捨根相應。
10)過去、未來、現在者,是三世。
11)緣過去、未來、現在者,緣三世。
12)善、不善、無記者,唯是善。
13)緣善、不善、無記者,緣三種。
14)繫不繫者,唯色界繫。
15)緣繫不繫者,緣三界繫。
16)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唯是非學非無學。
17)緣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但緣非學非無學。
18)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唯修所斷。
19)緣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緣見、修所斷。
20)緣名、緣義者,通緣名、義。
21)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雖通緣自他相續,而多緣他相續。
22)加行得、離染得者,
+可言加行得,三無數劫積集殊勝,加行得故。
+可言離染得,離有頂染,得盡智時,得大悲故。
23)問:云何名為大悲加行?
答:此加行有二種。一近加行,謂順決擇分等。二遠加行,謂初不退菩提心等。
24)問:此大悲何力攝?
答:處非處智力攝。以佛世尊不共功德多分攝在處非處智力中故。
25)問:悲與大悲有何差別?
答:應知略有八種差別。
一自性差別。謂悲無瞋善根為自性。大悲無癡善根為自性。
二行相差別。謂悲作苦苦行相。大悲作三苦行相。
三所緣差別。謂悲唯緣欲界。大悲通緣三界。
四依地差別。謂悲通依十地。即四靜慮、四近分、靜慮中間及欲界地。大悲唯在第四靜慮。
五所依差別。謂悲通依三乘及異生身。大悲唯依佛身。
六證得差別。謂悲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時得。大悲唯離有頂染時得。
七救濟差別。謂悲唯希望救濟。大悲救濟事成。
八哀愍差別。謂悲哀愍不平等。大悲哀愍平等。是謂悲與大悲差別。
2.5.7.三念住
已說佛大悲。當說三念住。云何為三?
一者佛說法時,
+若諸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心不踊躍。
+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宜教誨。
二者佛說法時,
+若諸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瞋恨,心無悵恨,不捨保任。
+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宜教誨。
三者佛說法時,
+一分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一分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亦不瞋恨。
+但起大捨,住念正知。如是三種不共念住應知亦攝在處非處智力。廣分別義,如理應思。
2.5.8.十八種不共佛法
問:此十八種不共佛法,幾於說法能為勝支?
答:除三念住,餘十五種。皆於說法能為勝支。所以者何?
+佛由十力能立自論。由四無畏能破他論。由大悲故起說法欲。由此三種說法事成。
+三種念住無如是力。但說法時,於弟子眾不生憂喜。發起大捨,住念正知,名不共法。
2.5.9.七種妙法
如契經說:如來成就七種妙法。云何為七?一者知法。二者知義。三者知時。四者知量。五者自知。六者知眾。七者知補特伽羅勝劣差別。
問:此七妙法誰幾智性?
1)答:此七皆是世俗智性。
2)有作是說:
+知法、知量、知眾,三種唯世俗智。
+知義一種,諸有欲令唯有涅槃是勝義者,六智為性謂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及世俗智。諸有欲令一切法皆是勝義者,十智為性。
+知時、自知,八智為性。除滅智及他心智。
+知補特伽羅勝劣差別,九智為性除滅智。
3)有餘師說:知時,亦以九智為性,謂除滅智。
4)評曰:如是所說,雖亦有理。然契經中,說此七種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事法有差別故。
5)問:此七妙法何力所攝?
答:皆處非處智力所攝。
2.5.10.五聖智三摩地
如契經說:如來成就五聖智三摩地。云何為五?
一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是聖、離染。
二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非愚者所近,是智者所讚。
三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現樂、後樂。
四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寂靜微妙,是止息道,令心一趣,有所證得。
五者有內證智生。知此三摩地正念故入,正念故出。
問:此五聖智三摩地誰幾智性?
1)答:此五皆是世俗智性。
2)有作是說:皆八智性。謂除滅智及他心智。
3)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皆六智性。謂除苦、集、滅、他心智。
4)如是說者,如是所說雖亦有理。然契經中說此五種一切皆是世俗智性。皆知定事有差別故。
5)問:此五聖智三摩地何力所攝?
答:皆處非處智力所攝。因釋身力傍論已了。
3.[發智論]云何擇滅?答:諸滅是離繫。云何非擇滅?答:諸滅非離繫。云何無常滅?答: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無常滅。非擇滅、無常滅,何差別?答:非擇滅者,不由擇力,解脫疫癘、災橫、愁惱、種種魔事,行世、苦法,非於貪欲調伏、斷越。無常滅者,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二滅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擇滅?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擇滅、非擇滅、無常滅,非實有體。如譬喻者。
+為遮彼執,顯三種滅,皆有實體。
2)或復有執:此三種滅皆是無為。如分別論者。
+為遮彼執,顯二滅是無為。無常滅是有為。故作斯論。
3.2.解釋:云何擇滅...是謂二滅差別
1)[*引文]云何擇滅?答:諸滅是離繫。
+謂諸法滅,亦得離繫。得離繫得,是名擇滅。
2)[*引文]云何非擇滅?答:諸滅非離繫。
+謂諸法滅,得不離繫。不得離繫得,名非擇滅。
3)[*引文]云何無常滅?答: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無常滅。
3.1)此中,散壞、破沒、亡退,文字雖有差別,而同顯無常滅。
3.2)又諸行散等言,非如散穀豆等,令往異處。但顯由無常滅,無復作用。
3.3)又散等言,不顯諸行自性滅壞。但顯諸行,由無常滅,無復作用。
+謂有為法自性恒有,由生相故,有作用起。由滅相故,無復作用,名為散壞、破沒、亡退。
4)[*引文]非擇滅、無常滅,何差別?答:非擇滅者,不由擇力,解脫疫癘、災橫、愁惱、種種魔事,行世、苦法,非於貪欲,調伏、斷越。無常滅者,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二滅差別。
+此中,解脫疫癘、災橫、愁惱、種種魔事、苦法者,顯有漏法非擇滅。
+解脫行世法者,顯無漏法非擇滅。
+非於貪欲,調伏、斷越者,顯異擇滅。
3.3.問;何故此中,但說非擇滅、無常滅差別,不說擇滅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復次,此中應作是說:擇滅、非擇滅、無常滅何差別?答:擇滅者,由擇力故,有漏法滅。非擇滅者,不由擇力,解脫疫癘,廣說如前。無常滅者,諸行散壞,破沒、亡退。
3)復次,擇滅是解脫,是離繫相。非擇滅是解脫,非離繫相。無常滅非解脫非離繫相。
4)復次,擇滅於三世有漏法得。非擇滅於未來不生,有為法得。無常滅於現在一切法轉。
5)復次,擇滅是善,彼得亦善。非擇滅是無記,彼得亦無記。無常滅通三種,彼得亦三種。
6)復次,擇滅是無漏,彼得通有漏無漏。非擇滅是無漏,彼得唯有漏。無常滅通二種,彼得亦二種。
7)復次,擇滅是不繫,彼得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不繫。非擇滅是不繫,彼得唯三界繫。無常滅三界繫,或不繫,彼得亦三界繫或不繫。
8)復次,擇滅是非學非無學。彼得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非擇滅是非學非無學。彼得亦唯非學非無學。無常滅通三種。彼得亦三種。
9)復次,擇滅是不斷。彼得或修所斷或不斷。非擇滅是不斷。彼得唯修所斷。無常滅通三種。彼得亦三種。
10)復次,擇滅、非擇滅俱不染污。彼得亦俱不染污。無常滅,通染污不染污。彼得亦二種。如染污不染污。有罪無罪。退不退亦爾。
11)復次,擇滅無異熟。彼得或有異熟。或無異熟。非擇滅無異熟。彼得亦無異熟。無常滅通二種。彼得亦二種。
12)復次,擇滅是道果。彼得或是道是道果。或非道非道果。非擇滅非道非道果。彼得亦非道非道果。無常滅或是道非道果。或是道亦道果。或非道非道果。彼得亦爾。
13)復次,擇滅滅諦攝。彼得三諦攝除滅諦。非擇滅非諦攝。彼得二諦攝謂苦集。無常滅三諦攝除滅諦。彼得亦爾。
14)應作如是廣辨差別,而不爾者,前已說故。
+謂擇滅是離繫。非擇滅、無常滅非離繫。俱非離繫,須辨差別。
15)有說:二滅俱不用功得,須辨差別。擇滅用功得,與二有異,故不須說。
3.4.問:已知擇滅,離繫為體。應說何故名擇滅耶?
1)答:擇者謂慧。滅是彼果。擇所得滅,故名擇滅。
2)復次,一向劬勞。一向加行。一向功用,簡擇諸法,方得此滅。故名擇滅。
3)復次,數數決擇苦等得滅,故名擇滅。
+謂苦忍、苦智,決擇苦諦。於見苦所斷法得滅。
+集忍、集智,決擇集諦。於見集所斷法得滅。
+滅忍、滅智,決擇滅諦。於見滅所斷法得滅。
+道忍、道智,決擇道諦。於見道所斷法得滅。
+以苦等智,數數決擇苦聖諦等。於修所斷法得滅。故名擇滅。
3.5.問:擇滅自性為是一物為多物耶?
1)有說:一物。
+問:若爾,證見所斷法擇滅時,亦證修所斷法擇滅不?
+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
+若不證者,云何一物少分證?少分不證?
2)有說:二物。一見所斷法擇滅。二修所斷法擇滅。
+問:若爾,證見苦所斷法擇滅時,亦證見集、滅、道所斷法擇滅不?
+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
+若不證者,云何一物少分證?少分不證?
3)有說:五物,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四。修所斷擇滅有一。
+問:若爾,證欲界見修所斷法擇滅時,亦證色無色界見修所斷法擇滅不?
+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
+若不證者,云何一物少分證?少分不證?
4)有說:擇滅有十一物。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八。修所斷法擇滅有三。
+問:若爾,證欲界修所斷上上品法擇滅時。亦證欲界修所斷後八品法擇滅不?
+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
+若不證者,云何一物少分證?少分不證?
+色、無色界修所斷九品法擇滅。徵問亦爾。
5)有說:擇滅有三十五。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八。修所斷法擇滅三界各九為二十七。足前八為三十五。
+問:若爾,證初靜慮修所斷法擇滅時。亦證後三靜慮修所斷法擇滅不?
+若亦證者,修後對治,應成無用。
+若不證者,云何一物少分證?少分不證?
+四無色地修所斷法。徵問亦爾。
6)有說:擇滅有八十九。謂見所斷法擇滅有八。修所斷法擇滅九地各九為八十一。足前八為八十九。
+問:若爾,見所斷法三界九地各有四部九品差別。云何擇滅但有八種?
+又見修所斷法一一地、一一部、一一品,各有多種。云何擇滅但有一種?
7)評曰:應作是說: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亦爾。隨所繫事體有爾所,離繫亦有爾所體故。
3.6.問:已知擇滅隨所繫事有爾所量。諸有情類證擇滅時,為共證一?為各別證?設爾何失?
二俱有過。
+若共證一,云何涅槃名不共法?又若爾者,若一有情得涅槃時,一切有情亦應皆得。若爾,則應不由功用,自然解脫。
+若各別證,云何涅槃名不同類?又契經說當云何通?如說:如來解脫與餘阿羅漢等解脫無異。
1)答:應作是說:諸有情類證擇滅時,皆共證一。
1.1)問:若爾,云何涅槃名不共法?
+答:涅槃體雖實是共,而約得說名不共。以離繫得一一有情自相續中,各別起故。
1.2)問:若一有情得涅槃時,諸餘有情何故不得?
+答:若身中有涅槃得者,名得涅槃。無則不爾。故無一時,一切有情,得涅槃失。
2)有餘師說:諸有情類證擇滅時,各各別證。
2.1)問:若爾,云何涅槃名不同類?
+答:遮同類因,故作是說。謂諸擇滅無同類因,名不同類。非諸有情無別擇滅展轉相似。
2.2)問:苦法智忍無同類因,亦應名為不同類法。何故有為皆名同類?但說涅槃名不同類?
答:苦法智忍雖無同類因,而能與他作同類因故,亦名同類。涅槃不爾。
+復次,諸有為法,同蘊、界、處,三門所攝。同墮三世。同有生滅。同下中上。同有先後。同從因生。同能生果。故名同類。涅槃不爾,名不同類。
+復次,一切法中,唯有涅槃是善、是常。餘不爾故,名不同類。謂所餘法有善非常。有常非善。有二俱非。涅槃獨具善常二義。是故獨名不同類法。
2.3)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如來解脫與餘阿羅漢等解脫無異。
答:三乘身中解脫雖異,而善常同,故說無異。
+復次,此言顯示一相續中,有三乘道,同證解脫。謂望他身所證解脫,雖各有異,而一身中有三乘性,同證解脫。隨依何乘,引起聖道。皆能證得此涅槃故。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應作是說:諸有情類,普於一一有漏法中,皆共證得一擇滅體。前說擇滅隨所繫事多少量故。由此前說,於理為善
3.7.問:於外物中為亦證得擇滅體不?設爾何失?
+若亦證得擇滅體者,既於外法無成就義。云何成就彼擇滅耶?又契經說當云何通?如說:尊者舍利子言:我斷諸愛,得內解脫。
+若外物中不得擇滅。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一切行離故名離界。一切行滅故名滅界。
1)答:應作是說:於外物中,亦得擇滅。
1.1)問:若爾,既於外物無成就義。云何於彼得擇滅耶?
答:雖於外物無成就者,而亦於彼有得擇滅。如不成就過去未來命等八根,而有於彼,證得擇滅。外物亦爾,何所相違。
1.2)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尊者舍利子言:我斷諸愛,得內解脫。
+答:說於內蘊,得解脫故。當知於外,亦得解脫。
+復次,外物解脫,依內得故,亦名為內。謂內身中,修道方得。
+復次,外物解脫,得是內故,亦名為內。謂得彼得,是內蘊攝。
+復次,斷內煩惱,而得彼滅,故亦名內。謂外物中,所有擇滅,斷內能繫煩惱方得。是故經言:得內解脫。
2)有餘師說:外物中,無擇滅可得。唯斷能繫諸煩惱縛,得擇滅故。
問:若爾,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切行斷故名斷界。乃至廣說。
答:彼經應說:諸行斷故名為斷界。乃至廣說。
+不應言一切而說一切者,當知彼說少分一切。
+謂一切有二種。一少分一切。二全分一切。彼經但說少分一切。
3)有作是說:諸外物中,雖有擇滅,而不可得。
4)評曰:彼不應作是說。寧說為無,不應說有而不可得。既不可得,何須如是無用滅為?
+應作是說:亦有亦得。所以者何?
+諸有漏法,無始時來,煩惱所繫,不得解脫。若斷煩惱,彼離繫故,便得解脫。
+如人被縛,後解脫時,人名解脫。非謂繩等。
+既於所繫,證得解脫,故外物中,亦得解脫。
+若不爾者,與品類足所說相違。如說:云何得作證法?答:一切善法。
+若外物中,雖有擇滅而不可得。應有善法,非得作證,便違彼說。故外亦有擇滅可得。
5)問:擇滅自性,為即是蘊?為但蘊無?若即是蘊,有情本來應得解脫,以皆本來成就蘊故。若但蘊無,如何為無勤修聖道?
答:應說:擇滅非即是蘊,亦非蘊無。但於有漏諸蘊中得,別有自性。
3.8.擇滅的異門-13
如是擇滅亦名涅槃。亦名不同類。亦名非聚。亦名非顯。亦名最勝。亦名通達。亦名阿羅漢。亦名不親近。亦名不修習。亦名可愛樂。亦名近。亦名妙。亦名出離。
1)問:何故擇滅亦名涅槃?
答:槃名為趣,涅名為出。永出諸趣,故名涅槃。
復次,槃名為臭,涅名為無。永無臭穢、諸煩惱、業,故名涅槃。
復次,槃名稠林,涅名永離。永離一切三火、三相、諸蘊稠林,故名涅槃。
復次,槃名為織,涅名為不。此中永無煩惱、業縷,不織生死異熟果絹,故名涅槃。餘如前說。
2)問:何故擇滅亦名不同類?
答:無同類因故,亦非同類因故,餘如前說。
3)問:何故擇滅亦名非聚?
答:離諸聚故。
+謂說有為無住相者,彼說:有為法,必四類共聚。謂自體及三相。
+若說有為有住相者,彼說:有為法,必五類共聚。謂自體及四相。
+復次,諸界、諸趣、諸生、諸蘊、諸世、諸苦,皆名為聚。擇滅異彼,故名非聚。
4)問:何故擇滅亦名非顯?
答:顯謂稱讚。涅槃功德,智者極成。不待稱讚,故名非顯。
復次,涅槃功德,無邊際故,不可稱讚。如說:此八技術無邊,不可稱讚,故名非顯。
復次,顯名毀呰。涅槃功德,究竟圓滿。如末尼珠,周圓光淨,不可毀呰,故名非顯。
復次,涅槃功德,究竟安住。如末尼珠,體無增減。隨所置處,即便安住,不可毀呰,故名非顯。
復次,顯謂顯說。涅槃是聖,現量所證,不可顯說,故名非顯。
復次,諸有為法,有因、有果。可得以因,顯說其果。亦得以果,顯說其因。涅槃無為、無因、無果、不可顯說,故名非顯。
復次,顯謂顯示。涅槃寂靜,無婆羅門、剎帝利等種姓差別,可以顯示。亦無青、黃、赤、白等相可以顯示,故名非顯。
復次,顯謂顯現。諸有為法,或體是色,其相顯現。或雖非色,而依色轉,亦可顯現。涅槃不然,故名非顯。
5)問:何故擇滅亦名最勝?
答:以上妙故。如世上妙衣服、飲食、莊嚴具等名為最勝。涅槃亦爾。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擇滅涅槃,於諸法中,是最勝法。於諸義中,是最勝義。於諸事中,是最勝事。於諸理中,是最勝理。於諸果中,是最勝果。故名最勝。
6)問:何故擇滅亦名通達?
答:通達謂慧。涅槃是慧果,故亦名通達。如九遍知是智果故,亦名遍知。亦如六處是業果故,說名故業。
+復次,擇滅涅槃,是通達果,故名通達。如天眼耳是通果故,亦名為通。
7)問:何故擇滅亦名阿羅漢?
答:應受供養故。謂阿羅漢,總目應義,無有世間上妙供具,擇滅涅槃不應受者。
復次,羅漢名應。阿之言不。擇滅涅槃,於諸界、趣,不應流轉,故名不應。
復次,羅漢名賊,亦名為怨。阿之言無。涅槃中無煩惱怨賊。是故擇滅,名阿羅漢。
8)問:何故擇滅亦名不親近?
答:離親近本故。謂有親近有為法者,以貪其果。
+如貪蔭涼、花、葉、果等,親近於樹。涅槃無果可令彼貪,名不親近。
問:何故說涅槃,智者應親近?
答:智者,謂佛及佛弟子。彼應解了及起得證。故名親近。非貪其果故,亦名不親近。
9)問:何故擇滅亦名不修習?
答:不在相續故。若在相續,數數現前,漸漸增進,名可修習。涅槃不爾故,亦名不修習。
問:若爾,頌說當云何通?喬答摩樹下,靜慮不放逸,不久履道迹,涅槃在心中。
答:以涅槃得,依心起故,名在心中。非謂涅槃有修習義。
10)問:何故擇滅亦名可愛樂?
答:聖所愛樂故。謂諸聖者怖畏眾苦。涅槃離苦,聖者愛樂。
復次,聖厭生死。彼無生死,故聖愛樂。謂涅槃中,永離一切流轉事故。
復次,聖厭破戒。彼無破戒,故聖愛樂。謂涅槃中,永離一切破戒事故。
+由涅槃故,佛說無漏戒,名聖所愛戒。
+此戒能證得離,破戒滅故。由此亦名時愛解脫,待時愛樂,得涅槃故
11)問:何故擇滅亦名為近?
答:得聖道者,現證得故。如契經說:精進成就十五法者,名履學迹及近涅槃。
復次,不選相續而證得故。擇滅名近。謂剎帝利、婆羅門等能修道者,皆證涅槃。
復次,不選處所而證得故。擇滅名近。謂在城邑或阿練。若修習聖道皆得涅槃。
復次,由勝解故,擇滅名近。謂諸聖者滅忍滅智現在前時,由勝解力,如對目前,明了觀故。
復次,如近事故,擇滅名近。謂隨在處皆可證得。
+如品類足說:云何遠法?謂過去、未來法。云何近法?謂現在法及諸無為。
復次,依近得故,擇滅名近。謂現在世,說名為近。依現在世,起離繫得,證得擇滅,故名為近。
復次,捨近入故,擇滅名近。謂現在世,說名近法。捨此近法,而入涅槃。是故涅槃亦名為近。
脇尊者曰:勤修道者,直趣涅槃,故名為近。
復次,聖道所依各有差別。涅槃無定,故名為近。能修道者,皆證得故。
12)問:聖道亦妙。如品類足說:云何妙法?謂學、無學法及擇滅無為。何故涅槃獨名為妙?
答:以涅槃是妙中妙故。
復次,聖道雖妙而雜無常。涅槃不爾故獨名妙。
復次,聖道雖妙有能對治。厭患善法,謂空空等。涅槃不爾故獨名妙。
13)問:聖道亦是出離之法。如品類足說:云何出離法?謂欲界善戒。及色無色界離生善定。并學無學擇滅無為。何故涅槃獨名出離?
答:涅槃是出離,非有出離故。聖道是出離,亦是有出離。般涅槃時,出離彼故。
復次,涅槃是真出離法故。謂有漏法有二種捨。一斷捨。二棄捨。無漏有為,雖無斷捨而有棄捨。唯有擇滅,二捨俱無,名真出離。
復次,涅槃是究竟出離功德故。
+如契經說:以色出離欲,以無色出離色。以聖道出離無色。以涅槃出離一切有為法。
3.9.非擇滅
1)問:已知非擇滅體非離繫。應說何故名非擇滅耶?
答:不由擇慧,得此滅故,名非擇滅。非擇果故。
復次,此滅不由一向劬勞、一向加行、一向功用,簡擇諸法得故,名非擇滅。
復次,此滅不要由數數決擇苦等得故,名非擇滅。
2)問:若爾,此滅由何而得?
答:由緣闕故。如對一方,餘方所有色、聲、香、味、觸等境滅。於彼能緣心、心所法,由緣闕故,畢竟不生。由此不生,得非擇滅。
3)問:於何世諸法得非擇滅耶?
有作是說:於三世諸法,皆得非擇滅,是有為故。
4)問:若爾,於何不得此滅?得與不得,復有何異?
有餘師說:但於過去、未來諸法,得非擇滅,非於現在。以現在法,在身行故。
5)問:若爾,此滅應一一念得已還捨,捨已復得。謂未來法入現在時。彼非擇滅得已還捨。現在諸法入過去時。彼非擇滅捨已復得。然非擇滅無如是義。
或有說者:唯於未來法,得非擇滅。非過去、現在。
+所以者何?過去諸法已在身行。現在諸法在身行故。
6)問:若爾,此滅得已應捨。謂未來法入現在時,彼非擇滅得已捨故。然非擇滅無如是義。
評曰:此非擇滅,唯於未來不生法得。所以者何?此滅本欲遮有為法令永不生。若法不生此得便起。
+如與欲法繫屬有情。現在正行,過去已行,未來當行,皆有生義。故於彼法,不得此滅。
7)問:擇滅與非擇滅何者為多?
有作是說:擇滅多,非擇滅少。所以者何?擇滅通於三世法得。非擇滅唯於未來不生法得故。
有餘師說:非擇滅多,擇滅少。所以者何?非擇滅通於有漏、無漏法得。擇滅唯於有漏法得。
評曰:應作是說:非擇滅多,擇滅少。所以者何?非擇滅如有為法數量。擇滅但如有漏法數量故。若不爾者,諸可生法若得不生,應不得非擇滅。二滅自性,多少雖爾,而依得者。應作四句。
+有法於彼得擇滅,不得非擇滅。謂過去、現在及未來可生有漏法。
+有法於彼得非擇滅,不得擇滅。謂未來不生無漏法。
+有法於彼得擇滅,亦得非擇滅。謂未來不生有漏法。
+有法於彼不得擇滅,亦不得非擇滅。謂過去、現在及未來可生無漏法。
8)問:諸有情類,於非擇滅為皆共得?不共得耶?
答:此不決定。於共有法,非擇滅則共得。於不共法,非擇滅則各別得。
+諸異生類,若住一趣。於餘趣法,剎那剎那得非擇滅。
+以色等境,念念滅時。緣彼眼識,等畢竟不生故。如住一趣,一界、一地、一處亦爾。
3.10.問:由何善法,諸修行者於諸惡趣得非擇滅?
1)答:或由布施。或由持戒。或由聞慧。或由思慧或由修慧。諸修行者於諸惡趣得非擇滅。
1.1)由布施者。
+有雖十二年開門大施,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吠邏摩屈路羅等,由彼不能厭生死故。
+有雖於一施一團食,而於惡趣,得非擇滅。由彼深能厭生死故。
1.2)由持戒者。
+有雖盡壽,持別解脫戒,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
+有雖能持一晝夜戒,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
1.3)由聞慧者。
+有雖具解了三藏文義,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
+有雖解了一四句頌,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
1.4)由思慧者。
+有雖具思惟外內書論,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
+有雖思惟少分觀法,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不淨觀、持息念等及諸念住。
1.5)由修慧者。
+有雖具得八地世俗定,而於惡趣,不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是外道猛憙子等。
+有雖修習少分觀門,而於惡趣,得非擇滅。如前說故。即煖、頂、忍極鈍根者。得下品忍時,於諸惡趣,皆得非擇滅。
1.6)大德說曰:要無漏慧覺知緣起,方於惡趣,得非擇滅。離聖道不能越諸惡趣故。
1.7)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菩薩九十一劫不墮惡趣。豈由以無漏慧覺知緣起?
+應作是說:或施或戒乃至下忍,皆於惡趣得非擇滅。
2)問:三惡趣非擇滅為一時得?為別得耶?
有作是說:必一時得。
3)問:若爾,天授如何已得二惡趣非擇滅?非地獄耶?
答:彼於地獄唯除一生。餘一切生與二惡趣皆頓得非擇滅。
4)問:既除一生,豈非別得?
有餘師說:施、戒、聞等。若於惡趣,得非擇滅。或別或總。順決擇分得必總得。
5)問:天授豈不得順決擇分耶?
評曰:應作是說:忍位總得。前位不定。
3.11.善趣得非擇滅
已說惡趣得非擇滅。當說善趣得非擇滅。
1)增上忍時,
+唯除欲界人天七生。色、無色界一一處各一生。
+於餘一切生,皆得非擇滅。
2)預流者趣一來果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要至第六無間道時,於欲六生得非擇滅。
3)一來者趣不還果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欲一生得非擇滅。爾時得欲界一切生擇滅。
4)不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初靜慮二生,得非擇滅。爾時於初靜慮一切生皆得擇滅。
5)若退法者離初靜慮染時。
+若起定。若不起定。俱至第九無間道時。得初靜慮一切生擇滅。不得非擇滅。可退生故。
6)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
7)不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非想非非想處一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
8)若退法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要至第九無間道時,於八地生得非擇滅。爾時於一切生皆得擇滅。
3.12.煩惱得非擇滅
已說生處得非擇滅。當說煩惱得非擇滅。
1)增上忍時。
+於三界見所斷煩惱,得非擇滅。
+至見道中隨無間道,得彼擇滅。
2)聖於修道不退法者離欲染時。
+不起定者加行道時,於欲界修所斷煩惱,得非擇滅。
+若起定者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非擇滅。爾時得彼煩惱擇滅。
3)若退法者離欲染時。
+若起定。若不起定。隨至彼彼無間道時,得彼煩惱擇滅。不得彼非擇滅。
4)乃至離非想非非想處染。隨所應當說。
5)問:諸退法者,何時於修所斷煩惱,得非擇滅?
+有作是說:信勝解練根,得見至時。時解脫練根,得不動時。於修所斷已斷煩惱,得非擇滅。
+評曰:應作是說:若得決定不復退起彼煩惱時,於彼煩惱得非擇滅。
6)問:若時於彼得非擇滅,亦得彼擇滅耶?
答:應作四句。
6.1)有法先得非擇滅,後得擇滅。謂三界見所斷煩惱,及不退法者不起定,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
6.2)有法先得擇滅後,得非擇滅。謂退法者,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
6.3)有法俱時得非擇滅及擇滅。謂不退法者若起定,離三界修所斷煩惱等。
6.3.1)若退法者離欲界前八品染。隨無間道現在前時,
+彼品染污眼等五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
6.3.2)離欲界第九品染無間道時。
+彼品染污及善無記眼等五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
6.3.3)離初靜慮前八品染隨無間道現在前時。
+彼品染污眼等三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
6.3.4)離初靜慮第九品染無間道時。
彼品染污及善無記眼等三識。及相應法等。於現所緣得非擇滅及彼擇滅。
6.4)有法,或時於二滅俱不得。謂除前相。
3.13.聖道得非擇滅
已說煩惱得非擇滅。當說聖道得非擇滅。
1)隨信行者,於隨法行道,得非擇滅。
2)隨法行者,於隨信行、信勝解、時解脫道,得非擇滅。
3)信勝解者,若決定依信勝解道,得無學果。於見至道,得非擇滅。
4)見至者,於信勝解、時解脫道,得非擇滅。
5)時解脫者,若決定依時解脫道,得究竟者。於不時解脫道,得非擇滅。
6)不時解脫者,於時解脫道,得非擇滅。
7)聲聞種性,於聲聞道得決定時。於佛、獨覺道,得非擇滅。
8)獨覺種性,於獨覺道得決定時。於佛、聲聞道,得非擇滅。
9)佛種性,於佛道得決定時。於獨覺、聲聞道,得非擇滅。
10)阿羅漢果有六種性。
+退法種性,若依退道至究竟者。於上五道,得非擇滅。
+思法種性,若依思道至究竟者。於上四道及下一道,得非擇滅。
+乃至堪達種性,若依堪達道至究竟者。於上一道於下四道,得非擇滅。
+不動種性,於下五道,得非擇滅。
3.14.問
1)問:若勝進時,得非擇滅。此滅何故非道果耶?
答:不為此滅而修道故。
+謂為涅槃及為離染,勤修於道。以修道故,於惡趣等,得非擇滅。
+若為此滅而修道者,於惡趣等不得此滅。
+非於生死不深厭患,可於惡趣,得非擇滅。故非擇滅不名道果。
+如品類足論說:云何果法?謂一切有為法及擇滅。云何非果法?謂虛空、非擇滅。
2)問:非擇滅得是何心果?
有作是說:此滅得是引眾同分心果。
有餘師說:此滅得是續生心果。
評曰:應作是說:隨住何心得非擇滅,即說此得是彼心果。
3)問:於何法得非擇滅耶?
答:於三界,繫不繫法得。
+生欲界者,於四法得。生色、無色,應知亦然。
+非擇滅得,隨生何地即彼地繫。唯是無覆無記性攝。唯是等流。隨所依力,起此得故。
4)問:非擇滅得於何法中漸漸增長?
4.1)答:若生欲界,
+於欲界繫五識身等,非擇滅得漸漸增長。
+亦有意識定緣現在,於此等法,非擇滅得亦漸增長。然難知故,不別顯示。
+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
+於無色界遍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
4.2)若生色界,
+於欲界繫五識身等,非擇滅得漸漸增長。
+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
+於無色界遍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
5.3)生無色界,
+於欲界繫五識身等。
+於色界繫三識身等,及於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法。
+於無色界遍處法中,非擇滅得漸漸增長。
5)問:聖者生色界,於欲、色界,何法得非擇滅耶?
5.1)答:若欲界沒生初靜慮。除欲界。
+依上地起變化心品及所起法。
+於餘欲界法,及依欲界起色界法,皆得非擇滅。
5.2)若欲界沒生第二靜慮。除欲界、初靜慮。
+依上地起上三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
+於餘欲界、初靜慮法。及依欲界、初靜慮,起色界上地法,皆得非擇滅。
5.3)若初靜慮沒生第二靜慮。
+除初靜慮,依上地起上三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
+於餘初靜慮法及依初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5.4)若欲界沒生第三靜慮。除欲界、初、二靜慮。
+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
+於餘欲界、初、二靜慮法,及依欲界、初、二靜慮起色界上地法,皆得非擇滅。
5.5)若初靜慮沒生第三靜慮。除初、二靜慮。
+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上地起四識身等。
+於餘初、二靜慮法。及依初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5.6)若第二靜慮沒生第三靜慮。除第二靜慮。
+依上地起上二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於餘第二靜慮法及依第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5.7)若欲界沒生第四靜慮。除欲界、初三靜慮。
+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第四靜慮起四識身等。
+於餘欲界初三靜慮法。及依欲界初三靜慮起第四靜慮法。皆得非擇滅。
5.8)若初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初三靜慮。
+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并初靜慮依第四靜慮起四識身等。
+於餘初三靜慮法。及依初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5.9)若第二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第二、第三靜慮。
+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
+於餘第二、第三靜慮法及依第二第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5.10)若第三靜慮沒生第四靜慮。除第三靜慮。
+依第四靜慮起第四靜慮果變化心品及所起法。
+於餘第三靜慮法。及依第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6)問:聖者生無色界,於欲、色、無色界,何法得非擇滅耶?
6.1)答:若欲界沒生空無邊處。
+於欲、色界法及依欲、色界起無色界法。皆得非擇滅。
6.2)若初靜慮沒生空無邊處。
+於四靜慮法及依四靜慮起上下界法。皆得非擇滅。
6.3)若第二靜慮沒生空無邊處。
+於後三靜慮法。及依上三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6.4)若第三靜慮沒生空無邊處。
+於後二靜慮法。及依上二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6.5)若第四靜慮沒生空無邊處。
+於第四靜慮法。及依第四靜慮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6.6)若欲界沒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
+於欲、色界下三無色法。及依欲色界下三無色起有頂法。皆得非擇滅。
6.7)若初靜慮沒乃至生非想非非想處。
+於色界下三無色法。及依色界下三無色起上下地法。皆得非擇滅。
6.8)乃至若無所有處沒生非想非非想處。
+於無所有處法。及依無所有處起有頂法。皆得非擇滅。
7)問:聖者生無色界已,得欲色界法非擇滅不?
答:不得。先已得故。
8)問:聖者生無色上地已,得下地法非擇滅不?
答:不得。先已得故。
9)問:為先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為後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耶?
答:前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後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
+如飲光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
+能寂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
+能寂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多。
+慈氏佛時,般涅槃者得非擇滅少。
10)問:何等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欲界耶?色界耶?無色界耶?
答: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成就非擇滅最多。一切色法不現行故。
+爾時雖無先未得,今始得非擇滅者,而有無量非擇滅得,猶現在前,名多成就。
+有餘於此,作問答言:頗有蘊、界、處,不相續永滅,於彼不得非擇滅耶?答:有。謂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雖有無量蘊、界、處,不相續永滅。而於彼畢竟不得非擇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無有蘊、界、處,不相續永滅,於彼不得非擇滅者。
11)問:無色界阿羅漢住最後心時。於不相續永滅蘊界處。豈非不得非擇滅耶?
答:雖非今得,而名成就,先已得故。
+謂無色界阿羅漢若決定般涅槃時,除未來世正起剎那,於餘蘊、界、處,皆得非擇滅。
4.[發智論]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謂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
1)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
2)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已滅。大種造色,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復轉。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
3)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
3.1)答:涅槃應言:非學非無學。
3.2)有作是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無學?謂無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得諸結斷,得獲觸證。
3.3)於此義中,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而汝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耶?答:如是。
4)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證不還果,轉成學耶?答:如是。又!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5)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答:如是。又!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
6)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答:如是。又!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7)復次,涅槃不應,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
8)又!涅槃不應,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若如是者,應成二分。諸法不決定故,應有雜亂。是則不應施設諸法性相決定。佛亦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性。以涅槃恒是非學非無學,諸法決定,無有雜亂,恒住自性,不捨自性;涅槃常住,無有變易。
9)是故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謂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二涅槃界。一有餘依涅槃界。二無餘依涅槃界。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辨:云何有餘依涅槃界?云何無餘依涅槃界?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皆應分別之。
2)復次,前說云何擇滅?謂諸滅是離繫,此離繫是涅槃。然涅槃有二種。一有餘依。二無餘依。今欲分別此二差別。
3)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3.1)謂或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有自性。無餘依涅槃界無自性。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有自性。
3.2)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漏。無餘依涅槃界是無漏。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漏。
3.3)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有為。無餘依涅槃界是無為。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無為。
3.4)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善。無餘依涅槃界是無記。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善性。
3.5)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道非道果。無餘依涅槃界是道果非道。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道果。
3.6)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道果。無餘依涅槃界非道果。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俱是道果。
3.7)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諦攝。無餘依涅槃界非諦攝。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是諦攝。
3.8)或復有執:有餘依涅槃界是無學。無餘依涅槃界非學非無學。
+為遮彼執顯二種涅槃界皆非學非無學。
4)由此所說種種因緣,故作斯論。
4.2.解釋:云何有餘依涅槃界...名有餘依涅槃界
[*引文]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猶存。大種造色相續未斷。依五根身心相續轉,有餘依故。諸結永盡,得獲觸證。名有餘依涅槃界。
1)此中壽命者,謂命根。
問:何故不說眾同分耶?
1.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1.2)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1.3)復次,以命根、眾同分俱是牽引業果。命根一向是異熟故。此中偏說。
+依此有餘色心等轉。於中大種是所依故,最初說之。
+依此大種所造色生。依所造色心、心所起,心是主故。此中偏說。
2)大種、造色者,總顯色身。
3)依五根身心相續者,顯心、心所。亦有生等不相應行。難了知故,屬前法故。不別顯說。如是諸法相續未斷,所得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
4)有作是說:大種造色是身。五根是根。心相續是覺。此身、根、覺,相續未斷。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如契經說:身、根、覺未斷,名有餘依涅槃。
5)有餘依故者,
5.1)依有二種。一煩惱依。二生身依。
+此阿羅漢雖無煩惱依,而有生身依。
5.2)復次,依有二種。一染污依。二不染污依。
+此阿羅漢雖無染污依,而有不染污依故。
6)所得諸結永盡,名有餘依涅槃界。
+得獲觸證。文字雖別,同顯一義。
4.3.解釋:云何無餘依涅槃界...名無餘依涅槃界
[*引文]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諸漏永盡,壽命已滅。大種、造色,相續已斷。依五根身,心不復轉,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
1)此中壽命已滅者,顯命根及眾同分已滅。俱是牽引業果故。且舉命根,當知亦即說眾同分。
2)大種造色相續已斷者,總顯色身相續已斷。
3)依五根身心不復轉者,顯心、心所不復相續。不說生等義如前說。
+有作是說:大種、造色者顯身。五根身者顯根。心相續者顯覺。如是色身、心、心所法,或身、根、覺相續已斷。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謂阿羅漢將般涅槃,身中風起,令不調適。不調適故,內火羸劣。火羸劣故,所食不消。食不消故,不起食欲。無食欲故,不復飲食。不飲食故,大種損減。大損減故,造色諸根亦隨損減。根損減故,心、心所法無所依止,不復相續。心心所法不相續故,命根等斷。命等斷故,名入涅槃。
4)無餘依故者,無二種依。一無煩惱依。二無生身依。
+復次,一無染污依。二無不染污。依無餘依故,諸結永盡,名無餘依涅槃界。
5)問:此中何故不說得獲觸證言耶?
答:依現在得,說得等言。現在得斷,是故不說。
+復次,依補特伽羅故,施設得獲觸證。此中無有補特伽羅,唯有法性。是故不說。
6)頗有阿羅漢不住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耶?
答:理雖無有,而依此中所說亦有。
+謂此中說具有三事者,名有餘依涅槃界。三事皆無者,名無餘依涅槃界。
+生無色界阿羅漢。無色身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心轉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
+生有色界阿羅漢,入滅盡定。已無心轉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色身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
+生欲界不具根阿羅漢。不具五根故,非住有餘依涅槃界。有色身故,非住無餘依涅槃界。
7)有說:此文應作是說:云何有餘依涅槃界?答:若阿羅漢壽命猶存,諸結永盡,得獲觸證。云何無餘依涅槃界?答:即阿羅漢壽命已滅,諸結永盡。
+若作是說,則生三界阿羅漢。若有色身。若無色身。若有心轉。若無心轉。若具五根。若不具五根。但有壽命,皆名住有餘依涅槃界。壽命滅已,皆名住無餘依涅槃界。
+應作是說,而不爾者。是本論師為欲饒益諸弟子眾,令易解故,作如是說。
8)問:異生、有學所得離繫,彼是何等涅槃界攝?
答:彼非二種涅槃界攝。
8.1)謂諸異生所得離繫。但應名斷、名離、名滅、名諦。不名遍知。不名沙門果。不名有餘依涅槃界。不名無餘依涅槃界。
8.2)若諸有學所得離繫。名斷、名離、名滅、名諦。有位名遍知。有位不名遍知。有位名沙門果。有位不名沙門果。不名有餘依涅槃界。不名無餘依涅槃界。
8.3)若諸無學所得離繫。名斷、名離、名滅、名諦、名遍知。名沙門果。有時名有餘依涅槃界。有時名無餘依涅槃界。
4.4.[發智論]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答:涅槃應言:非學非無學。有作是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無學?謂無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得諸結斷,得獲觸證。於此義中,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
而汝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耶?答:如是。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證不還果,轉成學耶?答:如是。又!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答:如是。又!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答:如是。又!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大毘婆沙論]
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乃至廣說。
4.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前雖說有二種涅槃界。而未說涅槃為是學?為無學?為非學非無學?今欲說之。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謂或有執: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如犢子部。
+為遮彼執,顯涅槃唯是非學非無學,故作斯論。
4.4.2.解釋:涅槃當言...不應正理
1)[*引文]涅槃當言學耶?無學耶?非學非無學耶?答:涅槃應言非學非無學。
+學、無學義不相應故。
+謂為異果,明了進修,故名為學。
+進修滿足,更無異果可為進修。是學種類,而非即彼,故名無學。
+涅槃於此二義俱無,故名非學非無學。
2)[*引文]有作是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
+如犢子部。彼作是說:涅槃自性有三種相。一學、二無學、三非學非無學。
3)[*引文]云何學?謂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無學?謂無學得諸結斷,得獲觸證。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得諸結斷,得獲觸證。
+彼說有過。如何涅槃三得得故,便有三相。一法不應有三種體,相即體故。為止彼說,故作是言。
4)[*引文]於此義中,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
+謂於此論無倒義中,但應說言涅槃唯是非學非無學。性相常住,無變易故。
4.1)此中論主齊此應止。若作餘說,唐捐其功。
4.2)有說:此中應作餘說。問答決擇,理更顯故。謂應理論者,辨分別論者所說有過,顯自無失。
4.4.3.分別論者所說有二。
一說涅槃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
二說涅槃有三種。謂學者常是學。無學者常是無學。非學非無學者常是非學非無學。
4.4.3.1.若對前說釋此文者。
1)[*引文]而汝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重定前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1.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我說涅槃轉變不定,可有三種,故言如是。
2)[*引文]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證不還果,轉成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異生,今轉成學。或離繫得,轉起學耶?
2.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3)[*引文]又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者。
+是應理論者詰。彼所宗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3.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4)[*引文]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學今轉成無學。或離繫得轉起無學耶?
4.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5)[*引文]又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者。
+是應理論者詰。彼所宗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5.1)[*引文]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
6)[*引文]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無學。今轉成學,或離繫得轉起學耶?
6.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7)[*引文]又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者。
+是應理論者詰彼所宗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7.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4.4.3.2.若對後說釋此文者。
1)[*引文]而汝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重定前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1.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我說涅槃體類差別,定有三種,故言如是。
2)[*引文]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轉成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異生,今轉成學。或離繫得轉起學耶?
2.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3)[*引文]又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者。
+是應理論者難。汝說涅槃隨學得成學。今既有學得,應轉成學。
3.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者。
+是分別論者,反詰通難,我說涅槃,學者常是學故。
3.2)[*引文]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者。
+是應理論者,通彼所詰。重成前難。謂先未證不還果時,未有學得。得順五下分結斷,彼結斷可不名學。今既有學得,得彼結斷。何故不名學?若有學得不名學者,不應言涅槃隨學得說學。
4)[*引文]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學今轉成無學。或離繫得轉起無學耶?
4.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5)[*引文]又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者。
+是應理論者難。汝說涅槃隨無學得成無學。今既有無學得,應轉成無學。
5.1)[*引文]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者。
+是分別論者,反詰通難。我說涅槃。無學者,常是無學故。
5.2)[*引文]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者。
+是應理論者通彼所詰,重成前難。謂先未證無學果時,無無學得。得一切結斷,彼結斷可不名無學。今既有無學得,得彼結斷。何故不名無學?若有無學得,不名無學者。不應言涅槃。隨無學得說無學。
6)[*引文]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彼修行者,先是無學,今轉成學。或離繫得轉起學耶?
6.1)[*引文]答:如是者。
+是分別論者答。述前所問。於理無違,故言如是。
7)[*引文]又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者。
+是應理論者難。汝說涅槃隨學得成學。今既有學得應轉成學。
7.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者。
+是分別論者反詰通難。我說涅槃。學者常是學故。
7.2)[*引文]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者。
+是應理論者通彼所詰,重成前難。
+謂先未退無學果時,未有學得。得見所斷及修所斷一分結斷。彼結斷可不名學。
+今既有學得,得彼結斷。何故不名學?若有學得不名學者,不應言涅槃隨學得說學。
4.4.4.別誦
復次,有別誦言:汝說涅槃唯是非學非無學耶?餘如前誦。
若依此誦,應作是說。此中具有問答難通。謂分別論者問。應理論者答。分別論者難,應理論者通。
1)[*引文]汝說涅槃唯是非學非無學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重定前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1.1)[*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我說涅槃,唯是非學非無學,稱理順經。故曰如是。
2)[*引文]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彼於四諦,未得現觀,修習現觀,得現觀已,證不還果,轉成學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義如前釋。
2.1)[*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義如前釋。
3)[*引文]又汝何所欲?諸先以世俗道,永斷欲貪、瞋、恚。得非學非無學離繫得。後證不還果時,即彼離繫應轉成學者。
+是分別論者難。如有為法與得相似。既有學得得彼離繫。即彼離繫應轉成學。
3.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者。
+是應理論者通。諸有為法轉變不定。及有作用可隨得說。涅槃常住無有作用,不隨得變。
+若今時是學,先亦應是學。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3.2)[*引文]未證不還果,未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此中二文。前遮涅槃轉變者說。後遮涅槃決定者說。俱顯涅槃體常住故。
+唯是非學非無學性,不應名學。
4)[*引文]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彼轉成無學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義如前釋。
4.1)[*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義如前釋。
5)[*引文]又汝何所欲?阿羅漢向學諸結斷證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者。
+是分別論者難。如有為法與得相似。既有無學得,得彼結斷。即彼結斷應轉成無學。
5.1)[*引文]若彼今時成無學者,先應是無學,體常住故者。
+是應理論者通。諸有為法轉變不定。及有作用,可隨得說。涅槃常住無有作用不隨得變。
+若今時是無學,先亦應是無學。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5.2)[*引文]未證阿羅漢果無無學得,已名無學,不應正理。
+此中二文。前遮涅槃轉變者說。後遮涅槃決定者說。俱顯涅槃體常住故。
+唯是非學非無學性,不應名無學。
6)[*引文]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彼轉成學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義如前釋。
6.1)[*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義如前釋。
7)[*引文]又汝何所欲?諸阿羅漢無學結斷退阿羅漢果時。即彼結斷應轉成學者。
+是分別論者難。如有為法與得相似既有學得。得彼結斷即彼結斷。應轉成學。
7.1)[*引文]若彼今時轉成學者,先應是學,體常住故者。
+是應理論者通。諸有為法轉變不定。及有作用可隨得說。涅槃常住無有作用不隨得變。
+若今時是學先亦應是學。恐彼非理印述,尋復以理難言。
7.2)[*引文]未退阿羅漢果無有學得。已名為學,不應正理。
+此中二文。前遮涅槃轉變者說。後遮涅槃決定者說。俱顯涅槃體常住故。
+唯是非學非無學性不應名學。
4.5.[發智論]復次,涅槃不應,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又!涅槃不應,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若如是者,應成二分。諸法不決定,故應有雜亂。是則不應施設諸法性相決定。佛亦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性。以涅槃恒是非學非無學,諸法決定,無有雜亂,恒住自性,不捨自性;涅槃常住,無有變易。是故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
[大毘婆沙論]
復次,涅槃不應先是非學非無學。乃至廣說。
4.5.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前所說義,得明了故。謂前來雖廣分別,而義意未甚明了。今欲略說他宗有過,自宗無失,故作斯論。
4.5.2.解釋:復次涅槃...非學非無學
1)[*引文]復次,涅槃不應先是非學非無學,後轉成學。先是學後轉成無學。先是無學復轉成學者。
+遮說涅槃轉變不定有三種者意。若爾涅槃隨得變易。應無常故,不應正理。
2)[*引文]又涅槃不應有學、有無學、有非學非無學者。
+遮說涅槃體類差別有三種者意。若爾涅槃隨位差別有雜亂故,不應正理。
+謂異生位具三得一。至有學位具三得二。至無學位亦具三種。若具得三應有學得。若唯得二應非具足得涅槃者。
+若無學位以無學得總得三種。有學等位應亦如是。則不應言學得諸結斷名學。無學得諸結斷名無學。有漏得諸結斷名非學非無學。
+若言諸位雖各具三。而隨得故各但名一。是則涅槃隨得轉變。應如前說有無常過。是故此說,亦不應理。
3)[*引文]若如是者,應成三分。諸法不決定,故應有雜亂。是則不應施設諸法性相決定者。
+總以正理,破前二說。謂分別論者。一說涅槃隨位不定。一說涅槃三種性定。是則涅槃體有常有無常。故成二分。
+復次,彼後所說。亦隨能得,有轉變義。轉變非一,故名為二。若不隨得而轉變者,如何可說涅槃有三。若一涅槃隨得轉變,則一切法皆應不定。若不決定,應有雜亂。若有雜亂,不應施設常無常等性相決定。
4)[*引文]佛亦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性者。
+總引聖教破前二說。謂契經中。曾不說涅槃有學有無學故。彼所說決定非理。
+雖無處說涅槃唯非學非無學。而與學、無學義不相應故。定是非學非無學性。
5)[*引文]以涅槃恒是非學非無學,諸法決定無有雜亂。恒住自性,不捨自性。涅槃常住、無有變易。是故涅槃但應言非學非無學者。
+既說他宗有過失已。顯自所宗無諸過失。以涅槃唯一種故。諸法性相決定無有雜亂。涅槃常住無有變易。其理善成。此中得義。如後定蘊得納息中當廣分別。
5.[發智論]如契經說:彼成就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
1)云何無學戒蘊?答:無學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
2)云何無學定蘊?答:無學三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
3)云何無學慧蘊?答:無學正見、智。
4)云何無學解脫蘊?答:無學作意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
5)云何無學解脫智見蘊?答:盡智、無生智。
6)無學慧蘊與解脫智見蘊,有何差別?答:無學苦、集智,是無學慧蘊。無學滅、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復次,無學苦、集、滅智,是無學慧蘊。無學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復次,無學苦、集、道智,是無學慧蘊。無學滅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彼成就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彼成就無學戒蘊。乃至廣說。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云何無學戒蘊?乃至解脫智見蘊。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悉應分別之。
2)復次,前說道果而未說道,今欲說之。
3)復次,前說無為阿羅漢果,未說有為阿羅漢果。今欲說之。
4)復次,前說涅槃,未說菩提。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5)問:亦有成就學蘊或非學非無學蘊。契經何故不說?
5.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5.2)復次,是佛世尊為諸弟子簡略之說。
5.3)復次,是佛世尊就勝而說。謂諸法中,無學法勝。諸有情中,無學有情勝。是故偏說。
5.4)復次,是佛世尊稱譽長子。故作是說。謂佛或時稱譽長子。或時稱譽中子。或時稱譽幼子。
+或時稱譽長子者。如伽他說:阿羅漢最樂,以永斷渴愛,亦永斷諸慢,壞裂無明網。
+或時稱譽中子者。如佛稱譽七善士趣。
+或時稱譽幼子者。如池喻經讚預流果。今稱譽長子。故唯說無學。
5.5)復次,若有戒蘊,非惡戒所壞。定蘊非散亂所擾。慧蘊非惡慧所覆。解脫蘊非煩惱所亂。解脫智見蘊非無明所蔽者。此中說之。學及非學非無學蘊。無如是義,是故不說。
5.2.解釋:云何無學戒蘊...命清淨
[*引文]云何無學戒蘊?答:無學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
+謂契經說,無學支中正業,即此中身律儀。正語即此中語律儀。正命即此中命清淨。經說此三,總名戒蘊。
問:離身、語業,無別正命。云何此中建立三種?
1)答:以黑白二法,相對建立故。
+謂前七不善業道中。瞋、癡所起身業名邪業。瞋、癡所起語業名邪語。貪所起身、語業名邪命。邪活命故。
+遠離此三名正業、正語、正命。
2)有說:若為活命故,作戲樂事,起不善身、語業,名邪命。
+若為餘事故,起不善身、語業,名邪業、邪語。
+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3)有說:若為活命故,作醫、呪事。起不善身語業名邪命。
+若為餘事,起不善身語業,名邪業、邪語。
+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4)有說:若由四種愛故,起不善身語業名邪命。
+若由餘事,起不善身語業名邪業、邪語。
+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5)有說:若由諂誑等五。起不善身語業名邪命。
+若由餘事,起不善身語業名邪業、邪語。
+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6)有說:遮罪身語業名邪命。性罪身語業名邪業、邪語。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7)有說:加行後起不善身語業名邪命。根本業道不善身語業名邪業、邪語。遠離此三名正命等。
8)問:云何此蘊名曰尸羅?
+答:尸羅者是清涼義。遠離破戒熱惱事故。
+復次,尸羅者是習學義。於三學中此在初故。如說:持戒故無悔。乃至廣說。
+無學相續中無漏身語業,名無學戒蘊。
5.3.解釋:云何無學定蘊...空、無願、無相
[*引文]云何無學定蘊?答:無學三三摩地。謂空、無願、無相。
問:定體唯一。謂心所法中三摩地。云何建立三種差別?
1)答:以近對治三種障故。
+謂空三摩地近對治有身見。
+無願三摩地近對治戒禁取。
+無相三摩地近對治疑。
2)復次,行相別故。
+謂空三摩地,三行相俱即空、非我。
+無願三摩地,十行相俱即苦、非常,集、道各四。
+無相三摩地,四行相俱即緣滅四。
3)復次,以三事故。一以對治故。二以意樂故。三以所緣故。
3.1)以對治故,建立空三摩地。
+謂非我行相,對治我見。空行相,對治我所見。
+如我見我所見。已見已所見。五我見十五我所見亦爾。
+復次,非我行相,對治我愛。空行相,對治我所愛。
+如我愛我所愛。我慢我所慢亦爾。
3.2)以意樂故,建立無願三摩地。
+謂諸賢聖,由意樂故。不願有及聖道。所以者何?以諸賢聖,由意樂故。不願流轉,及蘊、世、苦、聖道。依流轉及蘊、世、苦故。亦不願緣道行相。雖非不願。而意樂故,立無願名。
+問:聖者何故修聖道耶?答:為涅槃故。謂除聖道,更無異法能得涅槃。故修習之,非本意樂。
3.3)以所緣故,建立無相三摩地。
+謂滅諦中無有十相,故名無相。五塵、男女、三有為相,說名十相。
+復次,以滅諦中,無上中下及蘊世相故名無相。滅四行相此為所緣,故名無相。
5.4.解釋:云何無學慧蘊...正見、智
[*引文]云何無學慧蘊?答:無學正見智。
1)此誦為善。
2)有異誦言:無學八智。謂四法類。彼誦太總。盡無生智亦此攝故。
3)有別誦言:無學作意相應極簡擇法、最極簡擇。廣說乃至毘鉢舍那。
4)復有誦言:無學智、見、明、覺、現觀。彼亦大總。盡無生智亦此攝故。
5.5.解釋:云何無學解脫蘊...當勝解
[*引文]云何無學解脫蘊?答:無學作意相應心已勝解、今勝解、當勝解。
1)謂盡、無生無學正見相應勝解,此蘊所攝故,非無為解脫。
2)謂一切法中,二法名解脫。一者擇滅。即無為解脫。二者勝解。即有為解脫。於境自在,立解脫名,非謂離繫。
5.6.解釋:云何無學解脫智見蘊...盡智、無生智
[*引文]云何無學解脫智見蘊?答:盡智、無生智。
+問:何故此二智名解脫智見蘊?
+答:解脫身中,獨有此故。最能審決解脫事故。
5.7.解釋:無學慧蘊與解脫智見蘊...是謂差別
1)[*引文]無學慧蘊與解脫智見蘊。有何差別?答:無學苦、集智,是無學慧蘊。
+緣繫縛法故。
2)[*引文]無學滅、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緣解脫法故。
3)[*引文]復次,無學苦、集、滅智,是無學慧蘊。
+此緣有漏無為解脫。不緣緣解脫無漏智故。
4)[*引文]無學道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此緣無漏有為解脫。亦緣緣解脫無漏智故。
5)[*引文]復次,無學苦、集、道智,是無學慧蘊。
+不緣離繫法故。
6)[*引文]無學滅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緣離繫法故。
7)[*引文]是謂差別者。
+是謂世俗麁相差別。
+若說勝義真實差別。應如前說。謂無學正見智是無學慧蘊。盡智、無生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8)復次,對治邪慧是無學慧蘊。對治無知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9)復次,若慧猛利推求尋覓,加行不息,是無學慧蘊。
+若慧不猛、不利,不推、不求,不尋、不覓,加行止息。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10)如是五蘊,
+界者非三界繫。
+地者,戒蘊在六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
+餘四蘊在九地。謂前六地下三無色。
11)問:如是五蘊有上中下品差別不?
答:一相續中無此差別。異相續有。謂佛上品。獨覺中品。聲聞下品。
復次,利根者上品。中根者中品。鈍根者下品。
12)有為功德雖有無量。此五最勝,故立為蘊。
6.[發智論]如世尊說:苾芻!當知唯一究竟,無別究竟。此中何法名究竟耶?答:世尊或時於道,說究竟聲。或時於斷,說究竟聲。於道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一類聰慢者,不能知究竟,彼不證道故,不調伏而死。於斷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已到究竟者,無怖無疑悔,永拔有箭故,彼住後邊身。此是最究竟,無上寂靜迹,清淨不死迹,諸相皆盡故。又!契經說:有一梵志名數目連來詣佛所,請問佛曰:喬答摩尊!教授、教誡諸苾芻等,彼受教已,皆能證得最極究竟涅槃界不?世尊告曰:此事不定。一類能證,一類不能。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苾芻!當知唯一究竟,無別究竟。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唯一究竟,無別究竟。雖作是說,而不分別:為是勤勇究竟?為是事成究竟?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此論。
6.2.問:究竟有二。如何言一?
1)脇尊者言:此二究竟,一一唯一,故說一言。
謂唯有一勤勇究竟。無別有餘勤勇究竟。及唯有一事成究竟。無別有餘事成究竟。
+如世尊說:唯有一諦無別第二。彼亦一一唯有一種,故說一言。
謂唯有一苦諦。無別第二苦諦。乃至唯有一道諦。無別第二道諦。
+此亦如是。故說一言。
2)有作是說:為遮外道、邪道、邪解脫,故說一言。
2.1)謂諸外道妄執種種露形、自餓、臥灰、服氣、隨日而轉。或唯服水、噉菓、食糞、著糞掃衣、臥木礫石、投巖、赴火、行牛等行,以為真道。
+佛為遮彼作如是言。彼是邪道,愚人所習。真道唯一無別第二真道。即是勤勇究竟。
2.2)又諸外道妄執種種無身、無邊、意淨聚世、窣堵波等,為真解脫。
+佛為遮彼,作如是言。彼是生處,非真解脫。真解脫唯一。謂事成究竟。
3)有餘師說:唯有一勤勇究竟,能斷生死因。唯有一事成究竟,能捨生死苦。故說一言,非無二種。
4)或有說者,究竟唯一。謂事成究竟。為證此故,修勤勇究竟。故說究竟,唯一無二。
5)復有說者,外道各於自所宗處起究竟想。
+佛為遮彼,作如是言。惡說法中,無真究竟,愚人所習,不能永離貪、瞋、癡故。善說法中,有真究竟。智人所習,能永出離貪、瞋、癡故。
6)或復有說:非佛欲顯真究竟故說唯一言。但為顯示外道過失。
+謂諸外道互興諍論,起斷見者,執斷為究竟,撥常見為非。起常見者,執常為究竟,撥斷見為非。
+為顯彼失,佛作是言。若斷究竟,常見應非。若常究竟,斷見應非。究竟唯一,無第二故。所執斷、常,俱非究竟。
6.3.解釋:此中何法名究竟耶...不調伏而死
[*引文]此中何法名究竟耶?答:世尊或時於道說究竟聲。或時於斷說究竟聲。
+出世因果俱究竟故。
[*引文]於道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一類聰慢者,不能知究竟,彼不證道故,不調伏而死。
1)一類者,謂外道。
2)彼實愚癡,自謂聰慧,而生憍慢,名聰慢者。
3)究竟者,謂勤勇究竟。
4)彼於此究竟,不如實知見,名不能知。
5)八支聖道,說名為道。彼於此道不能證故。
6)不調伏而死,謂有煩惱生,有煩惱而死。不得真實調伏道故。
6.4.解釋:於斷說究竟聲者...諸相皆盡故
[*引文]於斷說究竟聲者。如世尊說。
已到究竟者,無怖無疑悔,永拔有箭故,彼住後邊身。
此是最究竟,無上寂靜迹,清淨不死迹,諸相皆盡故。
1)究竟者,謂事成究竟。
2)已能至彼,名已到者。
3)無怖者,謂善通達緣起法故。善修習空解脫門故。不畏惡趣及生死苦。
4)無疑者,謂非如外道住惡律儀及邪智見,發起種種猶豫言說,疑自所證。
5)無悔者,謂已斷遍知戒禁取故。及已生起究竟智故。無有變悔。
6)有箭者,謂二種有箭。一者愛箭。二者見箭。
7)善修聖道,得斷遍知,棄捨、變吐、永不復轉,故名永拔。
8)最後自體,名後邊身。永斷因緣,不復更受當來生死。是故說彼住後邊身。
9)此是最究竟者,謂事成究竟。對勤勇究竟,超過彼故名最。
10)無上寂靜迹者,三火息故,說名寂靜。智立處故,說名為迹。迹中勝故說名無上。
11)清淨不死迹者,迹如前說。離諸煩惱、隨煩惱故,說名清淨。常住無變,故名不死。
12)諸相皆盡故者,謂涅槃中,煩惱、業、苦眾相寂滅。
6.5.解釋:又契經說...一類不能
[*引文]又契經說:有一梵志名數目連,來詣佛所,請問佛曰:喬答摩尊!教授、教誡諸苾芻等。彼受教已,皆能證得最極究竟涅槃界不?世尊告曰:此事不定。一類能證,一類不能。
+此亦於斷說究竟聲。涅槃即是斷究竟故。
6.6.勤勇究竟、事成究竟
復次,有勤勇。有勤勇究竟。有事成。有事成究竟。
云何勤勇?云何勤勇究竟?云何事成?云何事成究竟?
1)答:異生道是勤勇,非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非事成究竟。
+聖者道是勤勇,是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是事成究竟。
2)復次,有漏道是勤勇,非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非事成究竟。
+無漏道是勤勇,是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是事成究竟。
3)復次,向道是勤勇,非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非事成究竟。
+果道是勤勇,是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是事成究竟。
4)復次,學道是勤勇,非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非事成究竟。
+無學道是勤勇,是勤勇究竟。彼所得斷是事成,是事成究竟。
7.[發智論]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有諸外道,雖同施設斷知諸取,而彼不能具足施設,謂但施設斷知欲取、見取、戒取,非我語取,此有何義?
1)有作是說:此是世尊率爾說法。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世尊說法,非全無因,或少因故。
2)復有說者,此言顯彼少分斷者。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異生亦有能斷少分我語取故。
3)然佛世尊為天人等無量大眾廣說法要,無倒開示,令隨類解。有諸外道,竊聞佛說蘊、界、處、蓋,念住乃至覺支等名,或有具足,或不具足。是諸外道,若有得聞欲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欲取。若有得聞見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見取。若有得聞戒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戒取。
4)如多苾芻集在一處,有諸外道來作是言:如喬答摩為諸弟子宣說法要,謂作是說:汝等苾芻,應斷五蓋,如是五蓋,能染污心,令慧力劣,損害覺分,障礙涅槃;於四念住,應善住心;於七覺支,應勤修習。我等亦能為諸弟子說此法要。則喬答摩所說法要與我何別?而今汝等獨歸彼耶?然彼外道,尚不能識五蓋名相,況能了達,住四念住、修七覺支?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
5)又!如外道摩健地迦,不了自身眾病所集,剎那不住、苦、空、非我,來詣佛所,鼓腹而言:吾今此身既無諸病,應知即是究竟涅槃。彼尚不知無病名相,況能了達究竟涅槃?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
6)何緣外道但有施設斷知三取,非我語取?答:彼於長夜執有真實我,及有情、命者、生者、能養育者、補特伽羅。彼既執有真實我等,寧肯施設斷我語取,說同施設斷知諸取。斯有何義?答:是佛世尊,隨彼言說。如世尊說:彼諸外道,施設實有,有情斷壞。然依勝義,無實有情;但隨彼言,而作是說。此亦如是,故無有過。
7.1.解釋:如契經說...此有何義
[*引文]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有諸外道,雖同施設斷知諸取,而彼不能具足施設。謂彼但施設斷知欲取、見取、戒取、非我語取。此有何義?
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佛告苾芻:有諸外道,乃至廣說。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辨其義。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悉應說之,故作斯論。
2)此中問意有三種別。
一問外道實不了知斷諸取義。世尊何故說同施設斷知諸取?
二問外道實不能說斷知諸取。世尊何故說彼施設斷知三取?
三問外道亦能少分斷我語取。寧不施設,但說斷三?
3)於此三中,先答中問。
+謂諸外道實不能說斷知諸取。世尊何故說彼施設斷知三取?
7.2.解釋:有作是說...或少因故
[*引文]有作是說:此是世尊率爾說法。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世尊說法非全無因,或少因故。
1)謂彼所說是謗世尊。故應遮止,訶諫違逆。所以者何?
2)世尊永離無義言故。
3)所說稱量,必饒益故。
4)依田、依器,雨法雨故。
5)有大因緣,乃說法故。
6)由此世尊所有言說。皆使有情獲大利樂。故彼所說是謗世尊。
7.3.解釋:復有說者...我語取故
[*引文]復有說者:此言顯彼少分斷者。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異生亦有能斷少分我語取故。
1)謂彼所說不順正理。故應遮止,訶諫違逆。所以者何?
2)如有異生離欲染位,全斷欲取。從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位。能少分斷見取、戒取。
3)如是離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位,亦能少分斷我語取。
4)若少分斷便施設者。亦應施設斷我語取。
5)故彼所說不順正理。
7.4.解釋:然佛世尊...斷知戒取
[*引文]然佛世尊為天人等無量大眾廣說法要,無倒開示,令隨類解。有諸外道,竊聞佛說蘊、界、處、蓋、念住,乃至覺支等名。或有具足。或不具足。是諸外道,若有得聞欲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欲取。若有得聞見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見取。若有得聞戒取名者,便作是言:我亦施設斷知戒取。
1)此是論主依勝義答。於理無違,不謗佛故。
謂薄伽梵未出世時,諸外道等多獲名利。佛既出世,蔽諸外道。如日出已,螢光隱沒。
2)名利徒眾漸漸減少,便集一處而共議言:喬答摩氏未出世時,世間名利皆屬我等。既出世已,頓歸彼人。然喬答摩無有實德,勝於我等,但善經論。形貌端嚴我等不及。雖彼形貌難可奪之。而其經論易可竊取。我等若得,還招名利。
3)復共議言:蘇尸摩等聰慧強記。若遣往詣喬答摩所,求作門人。彼必為其廣說經論。聞已還來為我等說。議已共詣蘇尸摩所,慰喻勸之。彼便受教,往詣佛所方便竊法。
4)佛以十力、四無所畏,於大眾中廣說法要。時彼外道隣側經行。為竊法故,其心虛怯。於具足說不能具受。或能具受而不解義。
5)然佛世尊所說法要。或有具足或不具足。於所為事無不具足。
5.1)如契經說:若諸有情能於內身住循身觀。如爪上土。若諸有情不於內身住循身觀。如大地土。此經所說。於所為事雖名具足。而於所說名不具足。
5.2)如契經說:四種念住。此經所說二皆具足。
5.3)如契經說:六界、五蓋、七覺支等。於所為事雖名具足。而於所說名不具足。
5.4)如契經說:十八界、十蓋、十四覺支等。此經所說二皆具足。
6)如是佛說。或有具足或不具足。而彼外道不能具受。或雖具受而不解義。隨所受持便妄施設。
7)為證此義,復引契經。
7.5.解釋:如多苾芻...應知亦然
[*引文]如多苾芻集在一處,有諸外道來作是言:如喬答摩為諸弟子宣說法要,謂作是說:汝等苾芻,應斷五蓋,如是五蓋,能染污心,令慧力劣,損害覺分,障礙涅槃;於四念住,應善住心;於七覺支,應勤修習。我等亦能為諸弟子說此法要。則喬答摩所說法要與我何別?而今汝等獨歸彼耶?然彼外道,尚不能識五蓋名相,況能了達,住四念住、修七覺支?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
+謂彼外道。與蓋俱生,與蓋俱死。尚不識蓋。況知能治念住、覺支。為顯斯理,復引別證。
7.6.解釋:又如外道...應知亦然
[*引文]又!如外道摩健地迦,不了自身眾病所集,剎那不住、苦、空、非我,來詣佛所,鼓腹而言:吾今此身既無諸病,應知即是究竟涅槃。彼尚不知無病名相,況能了達究竟涅槃?然竊佛語,故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
1)謂彼外道身無楚痛,執為無病。得好飲食,執為涅槃。彼尚不知四大調適名為無病。況能了達心調適故,名為涅槃。
2)復次,彼尚不知無漏聖道名為無病。況能了達究竟道果名為涅槃。但竊佛語妄作是說。施設斷取應知亦然。
3)答中問已。次答後問。
7.7.解釋:何緣外道...故無有過
1)[*引文]何緣外道但有施設斷知三取,非我語取?
+此問外道亦能少分斷我語取,寧不施設?
2)[*引文]答:彼於長夜執有真實我,及有情、命者、生者、能養育者、補特伽羅。彼既執有真實我等,寧肯施設斷我語取。
2.1)謂諸外道執我為宗。若彼施設斷我語取,便捨自宗歸依他見。故不施設斷我語取。
2.2)復次,彼諸外道執有我故,怖畏無我如臨深坑。故不施設斷我語取。
2.3)復次,彼諸外道作如是念:有我故活。若無我者。無命者故,便為不活。故不施設斷我語取。
2.4)復次,彼諸外道作如是念:我若施設斷我語取。同梵行者尚輕賤我,捨我而去。何況餘人怖畏輕賤。故不施設斷我語取。
2.5)答後問已。次答初問。
3)[*引文]說同施設斷知諸取。斯有何義?
+此問意言。彼諸外道實不了知斷諸取義。世尊何故說同施設斷知諸取?
4)[*引文]答:是佛世尊,隨彼言說。
+謂彼外道自言了知。世尊述彼,非自意說。為證此義,故復引經。
5)[*引文]如世尊說:彼諸外道,施設實有,有情斷壞。然依勝義,無實有情;但隨彼言,而作是說。此亦如是,故無有過。
+非述他言,便同彼故。
8.[發智論]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
1)云何智遍知?答:諸智、見、明、覺、現觀。是謂智遍知。
2)云何斷遍知?答:諸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斷遍知。
3)世尊或時於智,說遍知聲。或時於斷,說遍知聲。於智說遍知聲者,如伽他說:儒童賢寂靜,能益諸世間,有智能遍知,貪愛生眾苦。有智言應作,不作不應言,智者應遍知,有言無作者。
4)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謂契經說:有二遍知。謂智遍知及斷遍知。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辨其義。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此皆應說之。
2)復次,前說斷知諸取,而未分別斷知取義。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8.2.解釋:云何智遍知...是謂智遍知
[*引文]云何智遍知?答:諸智、見、明、覺、現觀。是謂智遍知。
1)此中諸名,同顯一義。以本論主於諸字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
+謂對治無知故名智。對治惡見故名見。對治無明故名明。對治邪覺故名覺。對治邪現觀故名現觀。
2)問:此中為說何等智等名智遍知?
2.1)有作是說:唯說無漏說現觀故。所以者何?非世俗智可名現觀。
2.2)復有說者:通說有漏、無漏智等名智遍知。所以者何?遍知諸法。契經多說世俗智故。
3)問:豈世俗智亦名現觀?
+答:明了觀察,是現觀義。世俗智中,有能明了觀察法者,亦名現觀。非唯無漏得現觀名。
+故城喻經,作如是說:我未證得三菩提時,如實現觀生緣老死。非未證得三菩提時已有觀緣起真實無漏智,可名現觀。
+由此故知有世俗智,亦名現觀。
4)問:何等世俗智亦名智遍知?
答:除勝解作意相應世俗智,餘聞、思、修,觀自、共相。
+諸世俗智極明了者,亦得名現觀,亦名智遍知。
+聞所成慧者,如觀十八界、自共相等。
+思所成慧者,如持息念、四念住等。
+修所成慧者。如煖、頂、忍、世第一法等。
5)此及無漏慧,俱名智遍知。
8.3.解釋:云何斷遍知...是謂斷遍知
[*引文]云何斷遍知?答:諸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是謂斷遍知。
1)問:於所緣境,能遍知故,立遍知名。斷無所緣及遍知用,何故名遍知?
+答:斷是智果故,亦名遍知。
+如阿羅漢。是解果故,亦說名解。
+天眼、天耳是通果故,亦說名通。
+內六處等是業果故,說名故業。
+此中亦爾。斷是智果,亦名遍知。
2)問:修所斷斷是智果故,可說為遍知。見所斷斷,既是忍果。云何名遍知?
2.1)尊者僧伽茷蘇說曰:此是慧果,故名遍知。謂遍知有二種。一慧為性。二智為性。
2.2)彼不應作是說。契經但說有二遍知。一智遍知。二斷遍知。
+智遍知者,智為自性。斷遍知者,斷為自性。斷是智果,故名遍知。未曾有處說慧遍知。遍知是智作用名故。
3)脇尊者曰:應說此斷名捨遍知。棄捨生死,得此斷故。
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應說此斷名理遍知。見最勝法、最勝義理。得此究竟最勝斷故。
5)此二所說,皆不了義。俱不釋斷名遍知故。
6)尊者佛護作如是說:斷雖於境,無遍知用。而約相說,亦名遍知。
+如過去、未來眼,雖不見色。而約相說,亦得名眼。耳乃至意諸心所等。應知亦然。
+此亦如是。斷是智相,故名遍知。
6.1)彼說非理。所以者何?此斷恒無遍知用故。
7)有餘師說:忍所斷斷是世俗智果故亦名遍知。
7.1)彼說非理。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是事可爾。
+有頂地中,見所斷斷。如何可說世俗智果?世俗智於彼無永斷用故。
+又異生位,用世俗道斷下八地見所斷時未名遍知。
+至見道位立遍知時,無世俗智。如何說為世俗智果?
8)復有說者:見所斷斷是無漏智。士用果故,亦名遍知。
+謂無漏智為斷欲界第六無間道,證一來果時,通得三界見所斷斷。欲界六品修所斷斷,為一來果。
+用無漏智為斷欲界第九無間道,證不還果時,通得三界見所斷斷,及得欲界修所斷斷,為不還果。
+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通得三界見、修所斷斷,為阿羅漢果。
+是故彼斷,亦名遍知。
8.1)彼亦不應作如是說。見道六遍知,應非遍知故。
+應作是說:忍是智眷屬。是智種族故,亦名為智。斷是彼果,故名遍知。
+如喬答摩種中生者,名喬答摩。此亦應爾。
9)問:一身見斷,亦名遍知。何緣乃說諸貪永斷?乃至一切煩惱永斷名斷遍知?
答:雖一結斷,亦名遍知。然此中說圓滿遍知。一切結盡,方名圓滿斷遍知故。
8.4.解釋:世尊或時於智...有言無作者
[*引文]復次,世尊或時於智說遍知聲。或時於斷說遍知聲。於智說遍知聲者。如伽他說:
儒童賢寂靜,能益諸世間,有智能遍知,貪愛生眾苦。
有智言應作,不作不應言,智者應遍知,有言無作者。
+多求王因緣是此頌根本。
1)謂昔有王名曰多求。稟性兇暴,貪求無厭。劫奪國人所有財寶。於是臣佐議共退之。以其次弟紹繼王位。時多求王至國邊邑,編草作屨,以自存活。
如是多時。弟王忽憶,問諸臣曰:大兄何在?諸臣答言:聞在邊邑,作屨自活。王聞憂惱,作是思惟:兄既如是,我今何用居王位耶?即時召來,封以一邑。人多附彼,食便不供。如是更封二邑、三邑,乃至半國,猶故無厭。遂復興兵,殺弟自立。
2)時天帝釋知已,念言:今此惡王不識恩義,我今應往誑而惱之。遂自化作婆羅門像。戴帽、披苫,執缾、持杖。至彼王所,作吉祥言,讚歎呪願,在一面立。王言:梵志!從何所來。婆羅門言:從大海外。王言:海外有何事耶?答言:我見有一國土。安隱豐樂多諸人眾。奇珍異寶充滿其國。王言:我力可得彼不?婆羅門言:往必可得。王復問言:誰相導引。答言:我能。王言:幾日當可進途?婆羅門言:却後七日。言已便去。時多求王招集兵眾,辦諸資具,至第七日。嚴駕將行,覓婆羅門竟不能得。王遂憂惱,作是念言:彼若來者,當得大利。坐失彼故,所期不獲。遂入憂室,煩冤而坐。舉國無人解其愁毒。
3)時釋迦菩薩生彼國中大婆羅門村。少因緣故,來至王都。聞如是事,心生悲愍。謂諸臣曰:吾能解王心中愁結。諸臣歡喜引至王前,以吉祥言,讚歎呪願,在一面立。為王宣說義品伽他:
趣求諸欲人,常起於悕望,所欲若稱遂,心便大歡喜。
趣求諸欲人,常起於悕望,所欲若不遂,惱壞如箭中。
4)如是次第為王盡說彼義品中呵欲頌已,即時菩薩自離欲染。王聞遂解心中憂毒。
+即為菩薩而說初頌。儒童賢寂靜。乃至廣說。此頌義顯無勞分別。
+菩薩為王說第二頌。有智言應作。乃至廣說。
+此頌前半,呵責帝釋。謂有智者說許他言必定應作。若不欲作便不應言。
+後半責王。謂有智者,應當遍知。若有發言而不作者,欲相擾惱。然無實事。王何專直,信彼虛言。誰當有能海外來者?誰復能往海彼岸耶?願王勿求分外之事。
8.5.解釋:於斷說遍知聲者...不應記法
[*引文]於斷說遍知聲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當為汝說,所遍知法,遍知自性,能遍知者。所遍知法,謂五取蘊。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能遍知者,謂阿羅漢諸漏永盡。不執如來死後有等不應記法。
1)此中所遍知法,謂五取蘊者。
1.1)問:依何遍知而作是說?為智遍知?為斷遍知?設爾何失?若依智遍知說,則應說一切法為所遍知。何故但說五取蘊是?若依斷遍知說亦不應理,以五取蘊通二遍知。所遍知故,不應但說依斷遍知。
1.2)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智遍知說。
問:若爾,則應說一切法為所遍知。何故但說五取蘊是?
答:如四諦中,但說苦諦為應遍知。彼釋所以,即是此因。
1.3)有餘師說:此中但依斷遍知說。
問:此五取蘊通二遍知。所遍知故,不應但說依斷遍知而作是說。
答:如四諦中。但說滅諦是應作證。釋彼所以即是此因。
此中復有一不共因,謂斷遍知唯於取蘊可得,非餘。
2)[*引文]遍知自性,謂貪永斷,瞋、癡永斷,一切煩惱永斷者。
問:餘契經說:一切行斷、離、滅,名斷離滅界。一切行者,即是一切有漏之法。何故此中但說一切煩惱永斷名斷遍知?
2.1)答:彼經了義是無餘說。此不了義是有餘說。謂世尊說:煩惱為先諸有漏法,皆永斷故。
2.2)復次,以諸煩惱難斷、難破、難可超越,故偏說之。
2.3)復次,以諸煩惱多諸過患,迷失正理,障礙涅槃及諸聖道。是故偏說。
2.4)復次,以諸煩惱是自性斷斷已不成就。餘有漏法,非自性斷,斷已猶成就。是故偏說煩惱永斷。
2.5)復次,以諸煩惱正與聖道展轉相違。餘有漏善無覆無記即不如是。是故偏說。
+如燈與闇展轉相違,非器油炷。然燈生時,正能破闇。亦令器熱,油盡炷燋。
+如是聖道與諸煩惱,互相違故。聖道現前正斷煩惱。亦令所餘有漏法斷。彼與煩惱,同對治故。
3)[*引文]能遍知者謂阿羅漢,乃至廣說。
問:有學亦是能遍知者,何故但說阿羅漢耶?
3.1)答:就勝說故。
+謂無學法,於諸法中最為殊勝。無學補特伽羅,於諸補特伽羅中最為殊勝。是故偏說。
3.2)復次,學雖遍知未能遍斷。無學遍知亦能遍斷。是故偏說。
3.3)復次,此中但說斷遍知者。無學於此圓滿究竟。有學不爾。是故偏說。
3.4)復次,以遍斷故名斷遍知。有學不爾。是故不說。
3.5)復次,前說一切煩惱永斷名斷遍知。今說成就此遍知者唯阿羅漢。
9.[發智論]1)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名歸依佛。
2)諸歸依法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達磨。歸依如是愛盡、離滅、涅槃,名歸依法。
3)諸歸依僧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僧伽。歸依彼所有學、無學,成僧伽法,名歸依僧。
[大毘婆沙論]
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於非所歸依處起歸依想者,顯示真實歸依處,令捨彼歸此。如契經說:
眾人怖所逼,多歸依諸山,園苑及叢林,孤樹制多等。
此歸依非勝,此歸依非尊,不因此歸依,能解脫眾苦。
諸有歸依佛,及歸依法僧,於四聖諦中,恒以慧觀察。
知苦知苦集,知永超眾苦,知八支聖道,趣安隱涅槃。
此歸依最勝,此歸依最尊,必因此歸依,能解脫眾苦。
2)復次,為於歸依有愚惑者,令得正解,無猶豫故。
2.1)謂或有謂:歸依佛者,歸依如來頭、項、腹、背,及手足等所合成身。
+今顯此身父母生長是有漏法,非所歸依。
+所歸依者,謂佛無學成菩提法,即是法身。
2.2)或復有謂:歸依法者,歸依三諦。
+或善、不善、無記等法。或為苾芻所制學處,謂此應作、不應作等。
+今顯此法,有為有漏,非所歸依。
+所歸依者,謂唯滅諦,愛盡、涅槃。
2.3)或復有謂:歸依僧者,歸依四姓出家之僧。
+今顯此僧威儀形相,皆是有漏,非所歸依。
+所歸依者,謂成僧伽學、無學法。
3)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9.2.解釋:諸歸依佛者...名歸依佛
[*引文]諸歸依佛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佛陀。歸依彼所有無學成菩提法,名歸依佛。
1)此中,若法實有者。顯實有佛體,以法為自性。
+此言為遮或有謂佛但名、但想、但假施設,無有實體。
2)現有者,顯佛體如現實有,非曾有等。
3)想者,顯緣佛想。
4)等想者,顯此想一切共起。
5)施設者,謂依想施設名。
6)言說者,謂依名言說轉。
7)問:若彼無學成菩提法是真佛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長者何名為佛?謂有釋子剃除鬚髮,披服袈裟,正信出家,具一切智是名為佛。
答:以所依身顯能依法。故作是說,於理無違。
8)問:若爾惡心出佛身血。何故彼得無間罪耶?
+答:壞所依身,令能依法亦隨壞故,得無間罪。
+復次,彼緣無學成菩提法,起惡心故,得無間罪。謂彼憎惡無學法故,損害佛身,得無間罪。非但起心,欲出身血。
9.3.解釋:諸歸依法者...名歸依法
[*引文]諸歸依法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達磨歸依。如是愛盡、離滅、涅槃,名歸依法。
1)此中若法實有者,顯實有涅槃。
+此言為遮有作是說:唯眾苦滅,說名涅槃,非實有體。
+欲顯涅槃,實有自體,故作是說。
2)現有者,顯涅槃如現實有,非假說有。餘如前釋。
3)有本但言:歸依愛盡、離滅、涅槃,名歸依法。不說:實有、現有等言。斯有何義?
+謂涅槃體,寂滅離相。想、名、言說,所不及故。無有於中,執為非有。此不應理。邪見撥無,寂滅、涅槃,現可得故。此但應說。誦者遺忘。
9.4.解釋:諸歸依僧者...名歸依僧
[*引文]諸歸依僧者,何所歸依?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僧伽歸依。彼所有學、無學成僧伽法,名歸依僧。
1)此中,若法實有者,顯實有僧體,以法為自性。
+此言為遮或有謂僧但名、但想、但假施設,無有實體。
2)現有者,顯僧體如現實有,非曾有等。餘如前釋。
9.5.問:何者所歸依?何者能歸依?歸依是何義?
1)答:所歸依者。
謂滅諦全、道諦少分。謂除菩薩二無漏道。及除獨覺三無漏道。所餘道諦是所歸依。
2)能歸依者。
+有說:是名等。
+有說:是語業。
+有說:亦身業。
+有說:是信。
+應作是說:是身、語業,及能起彼心、心所法,并諸隨行。如是善五蘊,是能歸依體。
3)歸依義者。謂救護義,是歸依義。
問:若救護義是歸依義。天授亦曾歸依三寶。云何復墮無間地獄?
3.1)答:諸有歸依佛、法、僧寶,不破學處,不犯律儀,不越法則,便能救護。
+彼破學處,毀犯律儀,違越法則。雖歸依三寶,而不為救護。
+譬如有人怖畏怨敵,依投國王請為救護。王謂之曰:汝若常能不違我法,不越我界。我能為汝常作救護。若違我法,越我界者。我則不能。
+眾生亦爾,怖畏惡趣及生死苦,歸佛、法、僧。若不毀戒,勤修道者,便為救護。餘則不爾。
3.2)復次,隨歸依心,上、中、下品。還蒙三寶爾所救護。是故天授,唯除地獄人趣一生。於餘惡趣、善趣生死,得非擇滅。豈非三寶救護彼耶?故救護義是歸依義。
9.6.問:歸依佛者為歸依一佛?為一切佛耶?設爾何失?
若歸依一佛者,如何不是少分歸依。若歸依一切佛者,如何但言我歸依佛?不言一切。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是勝觀如來弟子。我是頂髻如來弟子。乃至我是能寂如來弟子。
1)答:應作是說。歸依佛者,歸依一切過殑伽沙數量諸佛。
2)問:若爾,何故但言我歸依佛,不言一切?
答:佛言總攝一切如來。種類同故,以一言說。
3)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我是勝觀弟子。乃至廣說。
答:隨依彼佛,出家、見諦。即說我為彼佛弟子。此說依止,不說歸依。
9.7.問:歸依法者為歸依自相續諸蘊滅?為歸依他相續諸蘊滅?為歸依無情數諸蘊滅耶?設爾何失?
若但歸依自相續諸蘊滅者,如何不是少分歸依。若亦歸依他相續等諸蘊滅者?如何但言我歸依法?不言一切?又如何說救護義是歸依義。他相續等諸蘊滅,於我無救護義故。
1)答:應作是說。歸依自他相續及無情數一切蘊滅。
2)問:若爾,何故但言我歸依法?不言一切?
答:法言總攝一切法滅。種類同故,以一言說。
3)問:他相續等諸蘊滅於我無救護義,何為歸依?
答:彼雖於我,無救護義。而彼於他,有救護義。救護相等,故亦歸依,此依得說。
+若依自性,隨有漏法有爾所故。自他所得滅無有異。
+我於一切有漏蘊中,得離繫故。一切滅於我皆有救護義。
9.8.問:歸依僧者,為歸依一佛弟子?為歸依一切佛弟子耶?設爾何失?
若但歸依一佛弟子者,如何不是少分歸依?若歸依一切佛弟子者,如何但言我歸依僧?不言一切?又契經說當云何通?佛告賈客:當來世有僧,汝亦當歸依。
1)答:應說歸依一切佛弟子。
2)問:若爾何故但言我歸依僧?不言一切?
答:僧言總攝諸佛弟子。種類同故,以一言說。
3)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佛告賈客乃至廣說。
答:過去、現在,雖亦有餘如來弟子而非現見。當來僧現見是故偏說。解憍陳那等世現見故。
+復次,為顯僧寶極難得故。謂佛雖出世間而僧猶未有故。
+復次,未來世僧非現見。故佛偏說有,令賈客等生渴仰故。
+復次,現在、過去雖有餘僧。而佛欲顯未來世中自有弟子。故作是說。
+復次,經說亦言。即顯亦有餘佛弟子,令彼歸依。恐彼謂無未來僧寶,故佛為說令亦歸依。
9.9.問:何趣何處有此歸依。
1)答:歸依有二種。一與律儀俱。二不與律儀俱。
+與律儀俱者,唯在人趣三洲,非餘。
+不與律儀俱者,通餘趣處。
2)問:若不受歸依,而受律儀。彼得律儀不?
+有說不得。以受律儀者,必依三歸。以三歸為門,得律儀故。
+有說亦得。謂若不知三歸、律儀受之先後。或復忘誤不受三歸者,受得律儀。而授者得罪。
+若有憍慢,不受三歸,但受律儀,彼必不得。
3)問:為要自起語表受歸依者乃得歸依?為他語表受歸依者亦得歸依?
+有作是說:要自語表受歸依者,乃得歸依。
4)問:若爾契經所說當云何通?謂薄伽梵臨涅槃時,阿難白佛:拘尸城中有諸力士及其眷屬,皆共歸依佛、法、僧寶。
4.1)有作是說:佛神力故,臨涅槃時,寄他語表,受三歸者,亦得歸依。餘時不得。要須自受。
4.2)有餘師說:尊者阿難先入拘尸城。為諸力士等受三歸已,後方白佛。欲顯世尊臨般涅槃,猶有無量受化弟子。故作是說。非由今時,阿師白佛,方得歸依。
4.3)復有說者:由他語表,受三歸者,亦得歸依。如迦尸迦女及餘啞者等。寄他語表,得歸依故。
9.10.問:有在母胎,或嬰孩位。母等為受三歸律儀,彼為得不?
1)答:彼無心故,雖俱不得。然應為受,令彼後時順修善故。
謂彼長大,若毀三寶,或造惡業。他便責言:汝在胎中,或嬰孩位。先既已受三歸、律儀。如何今時,輕毀三寶,造諸惡業?彼聞慚愧。敬重三寶,離諸惡業,復更受持。有此益故,先應為受。
2)復次,為令天神擁護彼故。母等為受三歸律儀。謂為受已信敬三寶。諸天善神必擁護彼,不令橫死,不遭病難。
3)問:彼前生中,修何善業?今在母腹,或嬰孩位。他便為受三歸律儀。
答:彼前生中,恒樂讚歎三歸、淨戒。亦勸無量百千有情,歸依三寶及受淨戒。或復施他受持三歸律儀資具,令身獲得如是善利。
9.11.如契經說:歸依佛者,不墮惡趣,生天人中,受諸快樂。
問:現見世間歸依佛者,亦墮惡趣,或受眾苦。何故世尊作如是說?
4.1)答:若增上心,不顧身命,歸依佛者,得此善利。不說一切,故不相違。
4.2)有餘師說:此依已得證淨者說,不說一切。
9.12.問:佛依法生,法勝於佛。何故先說歸依佛耶?
+答:佛為教主。若佛不說,法不顯現。故先歸佛。
+復次,如有病者,先訪良醫,次求妙藥,後覓看者。
+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善巧看服藥人。故三歸依如是次第。
1.[發智論]無慚、無愧
1)云何無慚?答:諸無慚、無所慚、無異慚,無羞、無所羞、無異羞,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於自在者,無怖畏轉,是謂無慚。
2)云何無愧?答:諸無愧、無所愧、無異愧,無恥、無所恥、無異恥。於諸罪中不怖、不畏、不見怖畏,是謂無愧。
3)無慚、無愧有何差別?答:於自在者無怖畏轉,是無慚。於諸罪中不見怖畏,是無愧。如是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無慚?云何無愧?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無慚、無愧。雖作是說,而不廣辦:云何無慚?云何無愧?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廣分別之。
2)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世間有情見無慚者,言是無愧。見無愧者,言是無慚。勿謂此二其體是一。今欲顯示性相差別,令彼疑者得決定解。
3)復次,如是二法唯是不善,亦是施設不善勝因。如說:何纏相應心品一向是不善?謂無慚、無愧。今顯其相,令速厭斷。
4)復次,如是二法破壞世間。如世尊說:有二黑法能破壞世間。謂無慚、無愧。今顯其相,令速厭斷。
5)復次,如是二法能令眾生種種差別。如契經說:世間若無無慚無愧,無猪犬等種種差別。今顯其相,令速厭斷,故作斯論。
1.2.解釋:云何無慚...是謂無慚
[*引文]云何無慚?答:諸無慚、無所慚、無異慚,無羞、無所羞、無異羞,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於自在者,無怖畏轉,是謂無慚。
+此本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問:此中所說差別名言,為顯自性?為顯行相?為顯所緣?
1)有作是說:此顯無慚自性。
1.1)問:若爾,無慚行相云何?答:如諸不善心、心所法行相。此行相亦爾。所以者何?彼相應故。
1.2))問:無慚所緣云何?答:四聖諦。
2)有餘師說:此顯無慚行相。此行相對餘,應作四句。
有無慚非無慚行相轉。謂無慚作餘行相轉。
有無慚行相轉非無慚。謂無慚相應法,作無慚行相轉。
有無慚亦無慚行相轉。謂無慚作無慚行相轉。
有非無慚亦非無慚行相轉。謂若取此種類,應說無慚相應法作餘行相轉。若不爾者,應說除前相。
如說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亦爾。如無慚行相有三、四句。諸餘行相應知亦爾。
2.1)問:若爾,無慚自性云何?答:自體、自相,即彼自性。如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
2.2)問:無慚所緣云何?答:四聖諦。
3)復有說者:此顯無慚所緣。
+謂諸無慚、無所慚、無異慚,無羞、無所羞、無異羞者,說緣苦、集諦。
+無敬、無敬性,無自在、無自在性,於自在者無怖畏轉者,說緣滅、道諦。
+自性、行相皆如前說。
1.3.解釋:云何無愧...是謂無愧
[*引文]云何無愧?答:諸無愧、無所愧、無異愧,無恥、無所恥、無異恥。於諸罪中不怖、不畏、不見怖畏,是謂無愧。
此本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問:此中所說差別名言為顯自性?為顯行相?為顯所緣?
1)有作是說:此顯無愧自性。
1.1)問:若爾,無愧行相云何?答:如諸不善心心所法行相。此行相亦爾。所以者何?彼相應故。
1.2)問:無愧所緣云何?答:四聖諦。
2)有餘師說:此顯無愧行相。此行相對餘應作四句。
有無愧非無愧行相轉。謂無愧作餘行相轉。
有無愧行相轉非無愧。謂無愧相應法作無愧行相轉。
有無愧亦無愧行相轉。謂無愧作無愧行相轉。
有非無愧亦非無愧行相轉。謂若取此種類,應說無愧相應法作餘行相轉。若不爾者,應說除前相。
如說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亦爾。如無愧行相有三四句。諸餘行相應知亦爾。
2.1)問:若爾,無愧自性云何?答:自體自相即彼自性。如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
2.2)問:無愧所緣云何?答:四聖諦。
3)復有說者:此顯無愧所緣?謂諸無愧、無所愧、無異愧,無恥、無所恥、無異恥者,說緣滅道諦。
+於諸罪中,不怖、不畏、不見怖畏者,說緣苦集諦。
+自性、行相,皆如前說。
1.4.解釋:無慚、無愧...如是差別
[*引文]無慚、無愧有何差別?答:於自在者無怖畏轉,是無慚。於諸罪中不見怖畏,是無愧。如是差別。
1)問:何故復作此論?答:阿毘達磨說:此二法展轉相應,其相相似。今欲分別無慚、無愧性相差別,故作此論。謂於自在者,無怖畏轉是無慚。於諸罪中,不見怖畏是無愧。
2)復次,不恭敬是無慚。不怖畏是無愧。
3)復次,不厭賤煩惱是無慚。不厭賤惡行是無愧。
4)復次,作惡不自顧是無慚。作惡不顧他是無愧。
5)復次,作惡不自羞是無慚。作惡不恥他是無愧。
6)復次,作惡不羞恥是無慚。作惡而傲逸是無愧。
7)復次,獨一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對他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8)復次,若對少人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眾人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9)復次,若對惡趣有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善趣有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10)復次,若對愚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智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11)復次,若對卑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尊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12)復次,若對在家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出家者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13)復次,若對非親教、軌範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慚。若對親教、軌範造罪而不羞恥是無愧。
14)復次,若作惡時不羞天者是無慚。若作惡時不恥人者是無愧。
15)復次,於諸惡因不能訶毀是無慚。於諸惡果不能厭怖是無愧。
16)復次,貪等流是無慚。癡等流是無愧。是謂無慚、無愧差別。
1.5.如是二法唯欲界繫,唯是不善。一切不善心心所法皆遍相應,唯除自性。
問:無慚、無愧,既唯不善,過患深重。何故不立隨眠性中?
1)答:此二無有隨眠相故。謂微細煩惱是隨眠相。此二麁動,故非隨眠。
2)復次,猛利煩惱是隨眠相。此非猛利故非隨眠。
3)復次,若不數起,起已長時相續煩惱,是隨眠相。此二數起,起已不長時相續,故非隨眠。
4)復次,厚重煩惱是隨眠相。此二輕薄故非隨眠。
5)復次,習氣堅固、難滅煩惱是隨眠相。如剛炭火所在之處,熱勢難息,此亦如是。
+此二習氣囂虛易滅,故非隨眠。如草葉火所在之處,熱勢易息,此亦如是。
6)復次,根本煩惱是隨眠相。此二既是隨煩惱攝,故非隨眠。是貪、無明等流果故。
2.[發智論]白---慚、愧
1)云何慚?答:諸有慚、有所慚、有異慚,有羞、有所羞,有異羞,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慚。
2)云何愧?答:諸有愧、有所愧、有異愧,有恥、有所恥、有異恥。於諸罪中有怖、有畏、深見怖畏,是謂愧。
3)慚、愧,何差別?答: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於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如是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慚?云何愧?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慚、有愧。雖作是說,而不廣辨:云何為慚?云何為愧?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廣分別之。
2)復次,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世間有情見有慚者,言是有愧。見有愧者,言是有慚。勿謂此二其體是一。今欲顯示性相差別,令彼疑者,得決定解。
3)復次,前雖已說無慚、無愧,而未說彼近對治法。今欲說彼近對治法,所謂慚、愧。
4)復次,如是二法,唯是善性,亦是施設善法勝因。如說:何法相應心品一向是善?謂慚與愧。欲顯其相,令勤修習。
5)復次,如是二法守護世間。如世尊說:有二白法能護世間,謂慚與愧。若無此二,是則應無善趣解脫。欲顯其相,令勤修習。
6)復次,如是二法能令有情種種差別。所謂父母、兄弟、姊妹、男女、眷屬、尊卑、長幼。若無此二,如牛羊等。便無尊卑、長幼差別。欲顯其相,令勤修習,故作斯論。
2.2.解釋:云何慚?答:諸有慚、有所慚、有異慚,有羞、有所羞,有異羞,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慚。
[*引文]云何慚?答:諸有慚、有所慚、有異慚,有羞、有所羞,有異羞,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謂慚。
+此本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問:此中所說差別名言,為顯自性?為顯行相?為顯所緣?
1)有作是說:此顯慚自性。
1.1)問:若爾,慚行相云何?答:如一切善心心所法行相此行相亦爾。所以者何?彼相應故。
1.2)問:慚所緣云何?答:一切法。
2)有餘師說:此顯慚行相。此行相對餘應作四句。
有慚非慚行相轉。謂慚作餘行相轉。
有慚行相轉非慚。謂慚相應法作慚行相轉。
有慚亦慚行相轉。謂慚作慚行相轉。
有非慚亦非慚行相轉。謂若取此種類,應說慚相應法作餘行相轉。若不爾者,應說除前相。
如說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亦爾。如慚行相有三、四句諸餘行相,應知亦爾。
2.1)問:若爾,慚自性云何?答:自體自相即彼自性。如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
2.2)問:慚所緣云何?答:一切法。
3)復有說者,此顯慚所緣。
+謂諸有慚、有所慚、有異慚,有羞、有所羞、有異羞者,說緣苦、集諦。
+有敬、有敬性、有自在、有自在性。於自在者,有怖畏轉者,說緣滅、道諦。
+自性、行相,皆如前說。
2.3.解釋:云何愧...是謂愧
[*引文]云何愧?答:諸有愧、有所愧、有異愧,有恥、有所恥、有異恥。於諸罪中有怖、有畏、深見怖畏,是謂愧。
+此本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問:此中所說差別名言,為顯自性?為顯行相?為顯所緣?
1)有作是說:此顯愧自性。
1.1)問:若爾,愧行相云何?答:如一切善心心所法行相此行相亦爾。所以者何?彼相應故。
1.2)問:愧所緣云何?答:一切法。
2)有餘師說:此顯愧行相。此行相對餘應作四句。
有愧非愧行相轉。謂愧作餘行相轉。
有愧行相轉非愧。謂愧相應法作愧行相轉。
有愧亦愧行相轉。謂愧作愧行相轉。
有非愧亦非愧行相轉。謂若取此種類,應說愧相應法作餘行相轉。若不爾者,應說除前相。
如說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亦爾。如愧行相有三四句。諸餘行相應知亦爾。
2.1)問:若爾,愧自性云何?答:自體自相即彼自性如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
2.2)問:愧所緣云何?答:一切法。
3)復有說者:此顯愧所緣。
+謂諸有愧、有所愧、有異愧,有恥、有所恥、有異恥者,說緣滅、道諦。
+於諸罪中,有怖、有畏、深見怖畏者,說緣苦集諦。
+自性、行相皆如前說。
2.4.解釋:慚、愧...如是差別
[*引文]慚、愧,何差別?答: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於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如是差別。
1)問:何故復作此論?答:阿毘達磨說:此二法展轉相應,其相相似。今欲分別慚愧二種性相差別,故作此論。謂於自在者有怖畏轉是慚。於諸罪中深見怖畏是愧。
2)復次,有所恭敬是慚。有所怖畏是愧。
3)如是次第與前所說無慚無愧差別相違,應隨廣說。
2.5.如是二法俱三界繫及不繫。唯是善遍與一切善心相應。
1)問:若爾,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七力幾有漏?幾無漏?答:二唯有漏,謂慚、愧。五通有漏、無漏。謂信等。
2)答:彼論應說七力皆通有漏、無漏。而不爾者,有別意趣。
2.1)謂彼說力加行、根本。加行位中,慚愧增故,說唯有漏。
2.2)根本位中,信等增故,說通二種。
2.3)若不爾者,聖道應不與慚愧相應。則聖者不應慚愧增上。是故慚愧,定通無漏。
2.6.八句
或有無慚似慚而轉。謂作惡時有羞如嫁娶等。
或復有慚似無慚轉。謂作善時無羞如行施等。
或有無慚似無慚轉。謂作惡時無羞如屠獵等。
或復有慚似慚而轉。謂作善時有羞如悔過等。
或有無愧似愧而轉。謂作惡時有恥如嫁娶等。
或復有愧似無愧轉。謂作善時無恥如行施等。
或有無愧似無愧轉。謂作惡時無恥如屠獵等。
或復有愧似愧而轉。謂作善時有恥如悔過等。
3.[發智論]不善根
云何增上不善根?答:諸不善根,能斷善根,及離欲染時,最初所捨。
云何微俱行不善根?答:諸不善根,離欲染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離欲染。
[大毘婆沙論]
云何增上不善根?云何微俱行不善根?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彼猶有微俱行不善根未斷。從此有餘不善法生,由是當退。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辨其義亦不說:云何增上不善根?云何微俱行不善根?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廣分別之,故作斯論。
2)問:何故此中不說中品不善根耶?
2.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2)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3)復次,已說初後,即已顯中。如初後,上下。趣入已出。加行究竟。應知亦爾。
2.4)復次,若麁現易了、易可施設、易顯、易說者,此中說之。中品不爾,是故不說。
+謂利根者,如指鬘等。鈍根者,如蛇奴等。麁現易了、易可施設、易顯易說,中根不爾。
2.5)復次,中品攝在上下品中,故不別說。
+謂說上品時,中在下品,劣於上故。說下品時,中在上品,勝於下故。
2.6)復次,上下品少,世所希奇,是以故說。中品極多,非希奇故,略而不說。
3.2.解釋:云何增上不善根...最初所捨
[*引文]云何增上不善根?答:諸不善根能斷善根,及離欲染時最初所捨。
問: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者,為即是離欲染時最初所捨?為有異耶?設爾何失?若即是者,如何言及?若有異者,能斷善根諸不善根何時當斷?
1)有說:即是。
1.1)問:若爾者,如何言及?
答:義有異故。謂增上不善根,極猛利故,能斷善根。極麁重故,離欲染時,最初而捨。
1.2)復次,此不善根,由二義故,說名增上。一能斷滅諸善根故。二離欲染時,最初所捨故。
2)有說:有異。
2.1)問:若爾者,能斷善根諸不善根,何時當斷?答:離欲染時,最初當斷。
2.2)問:如何有異?答:多少有異。
+謂能斷善根者少。最初所捨者多。非離欲時,最初所斷一切皆能斷善根故。
3.3.問:唯有邪見能斷善根,何緣乃說不善根耶?
1)答:雖根本時,由邪見斷。而加行位,由不善根。顯加行時,勢用勝故。說不善根能斷善根。謂染淨法皆加行時,勢用增上,非究竟時。如說:菩薩見老病死逼惱世間,深心厭離。最初發起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由此心故,經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種種難行苦行,而無退轉。此甚為難。非盡智時,修未來世三界所繫增上善根。故加行時,勢用為勝。
2)有作是說:邪見所以能斷善根,當知皆是不善根力。謂不善根摧伏善根,令漸羸劣,無勢力已。然後邪見,乃能斷之,故作是說。
3)復有說者,此說邪見相應癡不善根,能斷善根,不說前位貪等。雖實邪見能斷善根,爾時癡增。故作是說。如念住等。
4)有餘師說:此中但說癡不善根,轉、隨轉時,俱增上故。謂貪、瞋轉時增上,非隨轉時。邪見隨轉時增上,非於轉時。唯癡一切時增上,是故偏說。即由如是所說因緣,不立邪見為不善根。
3.4.解釋:云何微俱行不善根...名離欲染
[*引文]云何微俱行不善根?答:諸不善根,離欲染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離欲染。
+謂欲界下下品貪、瞋、癡,名微俱行不善根。故捨彼時,名離欲染。微細難斷,故最後離。
問:邪見斷善根時,為作一品斷?為作九品斷耶?設爾何失?
+若作一品斷者,何故前說諸不善根能斷善根?諸言所表,非唯一故。次後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微俱行善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
+若作九品斷者,云何前說:諸不善根能斷善根,離欲染時最初所捨,名增上不善根耶?如何一品所斷邪見,能作九品斷善根耶?如何一品邪見所斷而名九品所斷善耶?
1)有作是說:作一品斷。
1.1)問:若爾,何故前說:諸不善根能斷善根。
+答:前文但應說:不善根能斷善根。不應說諸,而說諸者。欲顯斷善邪見相應癡不善根,未來種類有多剎那,故作是說。
+復次,正斷善時,雖無多品,而加行位,品類有多。所說諸言通顯加行,伏斷、正斷,俱名斷故。
1.2)問:次後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微俱行善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
+答:依現行斷,故作是說。
+謂下下品邪見現前,令上上品善根不行。
+如是乃至,若上中品邪見現前,令下中品善根不行。
+若上上品邪見現前,令下下品善根不行。及令九品皆不成就。
+故前八品善根,先得不現行,後得不成就。
+第九品善根得不現行時,即得不成就。以漸次得不現行故。
+後作是說:斷善根時,最後所捨,名微俱行善根。以一時得不成就故。
+前作是說:離欲染時,最初所捨,名能斷善增上不善根。
+是故前後二說善通。
2)應作是說:作九品斷。
問:若爾,云何前說:諸不善根能斷善根,離欲染時最初所捨,名增上不善根,乃至廣說?
答:有多種九品。謂有現行九品。有異熟九品。有對治九品。有斷善根九品。
2.1)現行九品者,謂有時下下品現行,乃至有時上上品現行。
+有即說此為因九品。謂加行得者下下品為九品因。乃至上中品為二品因。上上品但為上上品因。劣為勝因。非勝劣因,非所尚故。
+非加行得者九品皆得展轉為因。
2.2)異熟九品者。謂上上品業受上上品異熟。乃至下下品業受下下品異熟。
+如施設論說:若作殺生罪上上者生無間地獄。上中者生大熱地獄。乃至下下者生傍生鬼趣。乃至廣說。
2.3)對治九品者。謂下下品明斷上上品無明。乃至上上品明斷下下品無明。
2.4)斷善根九品者。謂下下品邪見斷上上品善根。乃至上上品邪見斷下下品善根。
3)若依斷善九品說者。彼邪見則有九品。
+若依對治九品說者。彼邪見則唯一品,以對治九品故。
3.1)前說離欲染時最初所捨,以斷善九品故。
+後說斷善根時最後所捨。是故前後二說善通。
3.2)復次,斷法有二種。一如見所斷,是故能斷九品邪見。離欲染時,一品頓斷。二如修所斷,是故所斷九品善根斷善根時,九品漸斷。
3.5.斷善根
1)問:斷善根者是何義耶?
答:非如世間斧等斷木,邪見與善不相觸故。然相續中邪見現在前時。令諸善根成就得滅,不成就得生,說名為斷。若相續中無善根得,爾時名為善根已斷。
2)問:此善根斷自性是何?
2.1)有作是說:以不信為自性。謂信故善根續。不信故善根斷。
2.2)有餘師說:以邪見為自性。謂由邪見善根斷故。
2.3)或有說者,以斷善時諸煩惱纏為自性。謂由彼力善根斷故。
2.4)復有說者,以一切法為自性。謂斷善根時一切法皆隨順故。
+譬喻者言:無實自性。謂彼相續先有善根,今時斷滅,有何自性。所引現喻,如頂中說。
2.5)評曰:應作是說:諸善根斷以不成就為自性。是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所攝。
+此即說在復有所餘如是類法不相應中。
3)問:何界、趣、處能斷善根?
3.1)答:在欲界,非色、無色界。人趣非餘趣。三洲除北洲。
3.2)尊者瞿沙伐摩說曰:唯贍部洲,能斷善根。以此洲人於善惡業所作猛利,非餘洲故。
+問:若爾,根蘊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贍部洲人極多成就十九根。極少成就八根。如贍部洲,東勝身洲、西牛貨洲亦爾。
+答:彼文應說:東西洲人極多成就十九根。極少成就十三根。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是誦者錯謬。
3.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一切所誦皆無異故。三洲所作皆猛利故。應知前說於理為善。
4)問:何等補特伽羅能斷善根?
4.1)答:唯見行者能斷善根,非愛行者。以見行者意樂堅固,於善惡業所作猛利。愛行輕動,於染淨品,俱不猛故。於見行中男子女人,俱能斷善。
4.2)尊者瞿沙伐摩說曰:唯男子能斷善根以志性強故。如施設論說:男子造業勝非女人。男子練根勝非女人。男子意樂勝非女人。故知女人不能斷善。
+問:若爾,根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若成就女根定成就八根,男根亦爾。
+答:彼文應說:若成就女根定成就十三根。若成就男根定成就八根。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是誦者錯謬。
4.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一切所誦皆無異故。男女所作皆猛利故。如栴酌迦婆羅門女惡心謗佛過諸丈夫。然施設論說男勝者依多分說,非謂一切。由此應知前說為善。
5)問: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能斷善不?
5.1)答:不能。所以者何?前說意樂堅固、所作猛利者能斷善根。彼扇搋等意樂輕動、所作劣故。
5.2)復次,見行者能斷善根,彼是愛行故。
5.3)復次,多瞋者能斷善根,彼多貪故。
6)問:斷何等善根?唯欲界耶?通三界耶?設爾何失?若唯斷欲界者,識身論說當云何通?如說:若害蟻卵無少悔心,應說是人斷三界善。若通斷三界者,彼上界善,先不成就,今云何斷?
6.1)答:應說唯斷欲界善根。問:若爾,識身論說當云何通?
答:彼文應說:若害蟻卵,無少悔心。應說彼斷三界中善。而不作是說者,欲令三數滿故。謂先成就欲界善根,上界善根已不成就。今時復斷欲界善根,則三界善根皆不成就。由斷善位三數乃滿故說彼人斷三界善。
6.2)有說:通斷三界善根。
問:彼上界善根先不成就,今云何斷?
+答:於不成就中更不成就,以轉遠故,說名為斷。
+復次,上界善根,依欲界善,生長滋茂。若欲界善斷,彼則乾枯,故說斷彼。
+復次,欲界善根與上界善為門,為加行,為足依處。若欲界善斷,彼無門等,亦說為斷。
+復次,若當欲界善根不斷,彼上界善容有生長、積集之義。今欲界善斷故,彼善無容生長積集,故說為斷。
+由此,尊者妙音說曰:若不斷欲界善根,則色、無色善根,可得生長。由此斷故,彼更不生,亦說為斷。
6.3)問:何故但說殺害蟻卵心無有悔,不說餘耶?
答:彼全無過,無所用故。謂諸蟻卵於人無過,亦無所用,而故殺害,尚無悔心。況復有過、有所用者,故知彼類已斷善根,是以偏說。
7)問:為斷加行善根?為斷生得善根?
答:應說:唯斷生得善根。所以者何?加行善根先已捨故。
有作是說:亦斷加行善根。
7.1)問:彼先已不成就,如何名今斷?
答:於不成就中更不成就,以轉遠故,說名為斷。
7.2)如是等有多義,如三界中廣說。
7.3)此中復有一不共義,謂加行善根,以生得善為因緣、為根本、為等起。故此斷時,亦說斷彼。
8)問:為但有漏緣邪見能斷善根?為亦無漏緣耶?
有作是說:唯有漏緣邪見能斷善根。所以者何?具二種縛,勢力強故。
評曰:應作是說:無漏緣邪見亦能斷善根。彼雖無所緣縛。而因力長養,亦增盛故。
9)問:為但有為緣邪見能斷善根?為亦無為緣耶?
有作是說:唯有為緣邪見能斷善根。義如前說。
評曰:應作是說:無為緣邪見亦能斷善根。義如前說。
10)問:為但同分界地緣邪見能斷善根?為亦不同分界地緣耶?
有作是說:唯同分界地緣邪見能斷善根。義如前說。
評曰:應作是說:不同分界地緣邪見亦能斷善根。義如前說。
11)問:同分界地緣中,為謗因邪見能斷善根?為謗果耶?
有作是說:唯謗因邪見能斷善根。如說:若害蟻卵無少悔心。應說是人斷三界善。
有餘師說:唯謗果邪見能斷善根。如說:若決定執無善無惡業果異熟。應說是人斷三界善。
評曰:應說:謗因、謗果邪見俱能斷善。謗因邪見如無間道。謗果邪見如解脫道。
+謗因者與善根成就得俱滅。
+謗果者與善根不成就得俱生。是故此二俱能斷善。
11)問:斷九品善根時,為不起斷?為數起耶?
有作是說:不起斷,如見道。
有餘師說:數起斷,如修道。
評曰:應說不定。或有不起而能相續斷九品盡。或有唯斷一品便起。或二或三乃至或八。然後方起,復斷後品。
12)問:住律儀者斷善根時,為先捨律儀然後斷善?為斷時捨耶?
有作是說:先捨律儀,然後斷善。謂彼身中,先起一類邪見捨律儀,後起一類邪見斷諸善根。如猛風吹樹,先摧枝葉,然後拔根。彼亦如是。
評曰:應說:不定。所以者何?隨彼彼類心起彼彼律儀。彼心捨時,彼律儀隨捨。
3.6.續善根
1)問:續善根時為九品頓續?為一一品漸續耶?
1.1)有作是說:一一品漸續。
1.2)有餘師說:若應從地獄中死當生地獄者,能續三品。若應從地獄中死當生傍生、鬼趣者,能續六品。若應從地獄中死當生人、天趣者,能續九品。
1.3)評曰:應作是說:九品頓續。漸次現前。如病差者,一時病除,後漸生力。
+然彼應從地獄中死當生地獄者。三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六品善根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當生傍生、鬼趣者。六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三品善根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
+當生人天趣者。九品善根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
2)問:善根為斷者多?為續者多耶?
答:隨爾所斷還爾所續。謂斷欲界欲界續。斷生得生得續。斷九品九品續。
3)問:斷善根已於現法中還能續不?
答:且依施設論說,彼於現法中不能續善。決定於地獄中生時或死時,方能續善。如彼論說。若害蟻卵無少悔心,應說是人斷三界善。彼於現法不能續善根,定於地獄中生時或死時,方能續善。
4)問:誰於地獄生時,能續善根?誰於地獄死時能續善根耶?
4.1)答:若於地獄中有中未受斷善根邪見異熟果者,彼於地獄生時能續。若於地獄中有中即受彼邪見異熟果者,乃至地獄死時彼果盡故,能續善根。所以者何?如邪見與善根相妨,彼果亦爾。
4.2)復次,若由因力斷善根者,地獄死時方續。若由緣力斷善根者,地獄生時能續。
4.3)復次,若由自力斷善根者,死時方續。若由他力斷善根者,生時能續。
4.4)復次,若由自性力斷者,死時方續。若由資糧力斷者,生時能續。
4.5)復次,若見戒俱壞而斷者,死時方續。若見壞戒不壞而斷者,生時能續。
4.6)復次,若意樂加行俱壞而斷者,死時方續。若意樂壞加行不壞而斷者,生時能續。
4.7)復次,若常見為加行而斷者,死時方續。若斷見為加行而斷者,生時能續。
4.8)尊者妙音說曰:彼斷善者,或有地獄生時,見不善業異熟果相現在前。便作是念:我先自作如是惡業,今當受此不如意果。起此信時名為續善。或有生地獄已,即受苦異熟果,作如是念。我先自作如是惡業,今還自受如是苦果。起此信時,名為續善。
4.9)復次,若依理說,斷善根者於現法中亦有能續。謂彼若遇多聞善友,具戒辯才,言詞威肅。能為說法,引發其心。告言:汝於因果正理,應生信解,勿起邪謗。如於我所,以淳淨心,恭敬、供養。於餘尊重、同梵行邊,亦應如是。由此令汝,長夜獲安。彼聞其言,歡喜領受。當知即是已續善根。是故善根有現法續、有轉身續。
3.7.現法或轉身續
1)問:誰現法續?誰轉身續耶?
1.1)答:若斷善根不造無間業者,現法能續。若斷善根亦造無間業者,轉身乃續。
1.2)復次,若由緣力斷善根者現法能續。若由因力斷善根者轉身乃續。
1.3)復次,若由他力斷者現法能續。若由自力斷者轉身乃續。
1.4)復次,若由資糧力斷者現法能續。若由自性力斷者轉身乃續。
1.5)復次,若見壞戒不壞而斷者現法能續。若見戒俱壞而斷者轉身乃續。
1.6)復次,若意樂壞加行不壞而斷者現法能續。若意樂加行俱壞而斷者轉身乃續。
2)問:若現法中亦能續者,前施設論當云何通?
答:彼說現法不能續者,即是所說有斷善根亦造無間。或由因力斷善根等。
3)問:若現法中續善根者,彼命終已生地獄耶?
答:彼不決定。生於地獄,唯有轉身續善根者,定生地獄。
4)問:住何等心能續善根?
答:或住疑心,或住正見。謂於因果,有時生疑。此或應有。或生正見,此決定有。爾時善根得還續起。善得起故,名續善根。
5)問:誰住疑心續?誰住正見續耶?
有作是說:轉身續者住疑心續。現法續者住正見續。
評曰:應作是說:此不決定。
6)問:善根若續,便能起耶?
有作是說:現法續者能起現前。轉身續者但是成就。
評曰:應作是說:此不決定。
7)問:若現法中續善根者,彼現身能入正性離生不?
7.1)有說:不能。以彼邪見,壞相續故。善根羸劣,尚不能生順決擇分。何況能入正性離生?
7.2)有說:彼雖現不能入正性離生,而能引起順決擇分。
7.3)評曰:應作是說:彼能引起順決擇分,亦復能入正性離生,乃至能得阿羅漢果。如嗢羯吒婆羅門等斷善根已,尊者舍利子為其說法令續善根,漸得見諦,乃至究竟。如毘奈耶中廣說。
8)問:殺斷善人與害蟻卵何者罪重?
8.1)答:且依施設論說。若住等纏,其罪正等,所受異熟,無差別故。若纏不等,罪隨有異。
8.2)有作是說:害蟻卵重,非斷善人。所以者何?蟻卵成就諸善根故。
8.3)復有說者:殺斷善人得罪為重。所以者何?人是善趣害之重故。
8.4)評曰:應作是說:若依罰罪,殺斷善人,得罪為重,得邊罪故。若依業道,害蟻卵重,以彼成就諸善法故。
9)問:諸斷善根者,彼皆是邪性定聚耶?
9.1)有作是說:諸斷善根者,彼皆是邪性定聚。或有是邪性定聚,而非斷善根。如未生怨王等。彼造無間業,不斷善根故。
9.2)評曰:應作是說:此有四句。
有斷善根非邪性定聚。如布刺拏等六師是也。彼斷善根不造無間業故。
有是邪性定聚非斷善根。如未生怨王等。
有斷善根亦邪性定聚。如提婆達多等。彼斷善根亦造無間業故。
有不斷善根亦非邪性定聚。謂除前相。
10)問:於何處受斷善邪見異熟果耶?
答:於無間地獄受彼異熟果。如阿羅漢所趣最上到於涅槃。斷善根者所趣最下到無間獄。
復次,如有頂定思有漏善中勝故,受有頂異熟果。如是斷善邪見惡中勝故。於無間獄受異熟果。
11)問:於何處受無間業果?
答:若斷善者,諸無間業及餘破僧,定於無間地獄中受。若不斷善者,餘四無間業。或於無間地獄。或餘地獄中受異熟果。
12)問:斷善邪見於眾同分為但能滿?亦能引耶?
答:亦能牽引,亦能圓滿。
有作是說:但能圓滿不能牽引。所以者何?業能牽引眾同分果,彼非業故。
如是說者,前說者好。邪見相應有思業故。邪見與彼,同一果故。
4.[發智論]善根
1)云何欲界增上善根?答:菩薩入正性離生時,所得欲界現觀邊世俗智,及如來得盡智時,所得欲界無貪、無瞋、無癡善根。
2)云何微俱行善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斷善根。
[大毘婆沙論]
云何欲界增上善根?云何微俱行善根?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彼猶有微俱行善根未斷,從此有餘善法當起,由是清淨。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其義。亦不說:云何欲界增上善根?云何微俱行善根?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廣分別之。故作斯論。
2)問:何故此中不說中品善根耶?
2.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2)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3)復次,已說初後,即已顯中。如初後,上下。趣入已出。加行究竟。應知亦爾。
2.4)復次,若麁現易了、易可施設、易顯、易說者,此中說之。中品不爾,是故不說。
2.5)復次,中品攝在上下品中,故不別說。
2.6)復次,上下品少世所希奇,是以故說。中品極多非希奇故,略而不說。
3)問:何故此中但說欲界善根,不說色、無色界耶?
3.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3.2)復次,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3.3)復次,色、無色界善根。以欲界善根為門、為加行、為趣入路。若說此應知亦已說彼故不別說。
3.4)復次,此中但說近對治故。謂次前說二不善根,彼近對治。即是欲界二種善根,是故偏說。
3.5)復次,欲界增微善根,易現、易了、易施設,故此中說之。色、無色界增上善根,雖易現、易了、易可施設,而微者不爾,是故不說。上二界無斷善義故,微善根相,難可施設。
4.2.解釋:云何欲界...名斷善根
[*引文]云何欲界增上善根?答:菩薩入正性離生時,所得欲界現觀邊世俗智,及如來得盡智時,所得欲界無貪、無瞋、無癡善根。
+如是善根,於欲界繫諸善根中,最為勝故,說名增上。
[*引文]云何微俱行善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斷善根。
+如是善根是欲界繫生得善中,下下品攝,名微俱行。
1)問:此中何故以盡智時所得善根,對現觀邊世俗智辨差別耶?
1.1)有作是說:此中不以盡智時所得善根,對現觀邊世俗智,而辨差別。
然以現觀邊世俗智,對現觀邊世俗智,而辨差別。
+謂現觀邊世俗智,聲聞者劣。獨覺者中。菩薩者勝故。
又以盡智時所得善根,對盡智時所得善根,而辨差別。
+謂盡智時所得善根,聲聞者劣。獨覺者中。如來者勝故。
1.2)有餘師說:此中亦以盡智時所得善根,對現觀邊世俗智而辨差別。
+謂菩薩現觀邊世俗智是劣。盡智時所得善根是勝。聲聞、獨覺亦爾。
1.3)復次,菩薩現觀邊世俗智,勝於獨覺盡智時所得善根。獨覺現觀邊世俗智,勝於聲聞盡智時所得善根故。
1.4)或有說者,此中不欲辨二差別,但明此二平等無異。
+謂此皆由越有頂,得現觀邊世俗智,越見所斷有頂得故。盡智時所得善根,越修所斷有頂得故。
2)問:二乘亦爾,何故不說?
答:彼不能越見修所斷有頂習氣,非增上故。
復有說者:此中不欲說二差別及二平等。但說菩薩欲界現觀邊世俗智,及如來盡智時所得欲界善根。是欲界增上善根,勝二乘所得故。
3)問:若爾,聲聞、獨覺豈無增上善根?
答:彼復展轉望餘下類,說名增上,非望上乘。
4)問:現觀邊世俗智,入正性離生已方得,何故言入時得耶?
答:理應言入已方得,而說入時得者。此已入名入時,於近說遠聲。
如說:大王今者,從何所來?此亦已來而說今來。
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受樂受等。此亦已受名受時。
如說:斷苦、斷樂,入第四靜慮。此亦於苦已斷名斷。
如說:思惟何法入慈等至?此亦已入名入。
如說:阿羅漢心解脫欲漏、有漏、無明漏。此於欲漏亦已解脫名解脫。此中亦爾。已入名入時。
復有說者,正應說菩薩入正性離生時,得現觀邊世俗智。以諸諦初智皆名正性離生,諸忍名入故。謂苦、集、滅類忍,入苦、集、滅類智時,名得現觀邊世俗智。如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名得盡智時,此亦如是。
4.3.現觀邊世俗智
1)問:何故此智名現觀邊?
答:現觀苦邊、集邊、滅邊,得此智故,名現觀邊。
有說:此是諸瑜伽師觀聖諦時,傍修得故,名現觀邊。
尊者妙音說曰:此智近現觀故,名現觀邊。如近村物,名曰村邊。
2)問:此現觀邊所修世俗善法,四蘊、五蘊為自性。何故但說世俗智耶?
答:以智增故,說名為智。猶如見道,五蘊為自性,見增故名見。金剛喻定,四蘊、五蘊為自性。定增故名定。四種通行,四蘊、五蘊為自性。通增故名通。此亦如是。
3)問:苦現觀邊欲界世俗智,與色界世俗智,何者為勝?
答:色界者勝,以界勝故。集、滅現觀邊亦爾。
4)問:集現觀邊欲界世俗智,苦現觀邊色界世俗智,何者為勝?
答:欲界者所依勝故勝。色界者界勝故勝。以滅問苦集亦爾。
5)問:苦現觀邊欲界世俗智,集現觀邊色界世俗智,何者為勝?
答:色界者二事勝故勝。一界勝、二所依勝。以苦問滅,以集問滅亦爾。
6)問:苦現觀邊欲界世俗智,集現觀邊欲界世俗智,何者為勝?
答:集現觀邊勝。以所依勝故。以苦問滅,以集問滅亦爾。如欲界,色界亦爾。
7)問:何故現觀邊世俗智,法智時不修?
7.1)答:法智於彼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7.2)復次,此智現觀邊修故,名現觀邊世俗智。若法智時亦修者,應名現觀中世俗智,非現觀邊。
7.3)復次,先說此智越有頂見所斷故得。非法智時能越有頂見所斷故,不修此智。
7.4)復次,於一一諦,所作已辦,加行息時,能修此智。住法智時,多有所作,加行未息。
+謂法智時,雖知欲界苦,而未知色、無色界苦。
+雖斷欲界集,而未斷色、無色界集。
+雖證欲界滅,而未證色、無色滅故,法智時不修此智。
7.5)復次,於一一諦,現觀究竟。及斷見此所斷盡時,能修此智。住法智時無如是事,是故不修。
8)問:何故道類智時,不修此智?
8.1)答:道類智於此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8.2)復次,此智是見道眷屬,繫屬見道。道類智是修道,故不修此智。
8.3)復次,此智是向道眷屬,繫屬向道。道類智是果道,故不修此智。
8.4)復次,此智是隨信行、隨法行相續中修。道類智時名信勝解、見至相續,是故不修此智。
8.5)復次,此智名現觀邊,於三諦有邊聲轉故修此智。如說薩迦耶苦邊、薩迦耶集邊、薩迦耶滅邊,而不說薩迦耶道邊故。道類智時,不修此智。
9)問:因論生論,何故於三諦有邊聲轉,非於道諦?
9.1)答:以其有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而無有能修一切道。佛亦於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無邊聲轉。
9.2)復次,若諦有漏、無漏道,俱能有所作者,有邊聲轉。道諦唯無漏道,能有所作,故無邊聲轉。如有漏無漏道。世間出世間道。有味無味道。耽嗜依出離依道。當知亦爾。
9.3)復次,苦諦是有、是有果,於彼有邊聲轉。謂苦、集諦是有、是有果。滅諦雖非有,而是有果。道諦非有非有果,故無邊聲轉。以於道諦不說邊故,道類智時,不修此智。
9.4)復次,從不可知本際以來世俗道,於三諦曾有所作,謂我是道,今道類智現在前時,見真道故。彼便慚恥,是故不修。如村邑中,若未立主。有自貴者自稱為主。後立主時,彼自貴者,慚羞捨去此亦如是。
9.5)復次,現觀邊世俗智是有、是有果。苦、集諦是有、是有果。滅諦雖非是有,而是有果。故見彼時,修世俗智。道諦非有、非有果。故見彼時不修此智。
9.6)復次,苦、集諦有無邊過患。滅諦有無邊勝利。故見彼時修世俗智。道諦無無邊過患,亦無無邊勝利。故見彼時不修此智。
9.7)復次,無始時來世俗智,於三諦已有功能。謂知、斷、滅,而不究竟。以於有頂無功能故。今於三諦,得現觀時,以究竟故。彼便歡喜,如與欲法,起得現前。是以故修。無始時來於道聖諦,未有功能。謂未修習故,見道時不修此智。
9.8)復次,於苦、集、滅得現觀時,未見真道故。世俗智,猶自謂道是以故修。於道聖諦,得現觀時,見真道故。此世俗智自知非道,故不復修。此中應說烏孔雀喻。
9.9)復次,見三諦時,猶未永斷謗道邪見。及未永斷非道謂道,戒禁取故。諸世俗智猶自稱道,是以故修。見道諦已,彼皆永斷。故不復修此世俗智。
10)問:得道類智時,如捨見道。此現觀邊世俗智為亦捨不?
10.1)答:不捨。所以者何?有漏無漏道捨法異故。
+謂無漏道三緣故捨。一退故。二得果故。三練根故。
+有漏道四緣故捨。一退故。二越界地故。三斷善根故。四捨眾同分故。
+道類智時,於捨有漏四緣皆無故。於爾時,不捨此智。
10.2)復次,道類智與見道現行、成就,俱相違故,爾時便捨。與現觀邊世俗智,雖現行相違,而成就不相違故,爾時不捨。
11)問:何故修道中,此智不現前耶?
答:此現觀邊世俗智是見道眷屬,繫屬見道。故於修道,必不現前。
復次,此智是向道眷屬,繫屬向道。修道帶果,故不現前。
復次,此智依隨信、隨法行相續。修道中無此相續,故不現前。
復次,此智與修道,雖成就不相違,而現行相違,是故不起。
復次,此智與見道所緣行相等極相似故。於修道位,必不現前。
4.4.世俗智的分別
此現觀邊世俗智。
1)界者,唯欲、色界。
1.1)問:何故此智,非無色界耶?
答:以無色界於此智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復次,若界有見道,彼界則有此智。無色界中,無見道故,此智亦無。
1.2)問:因論生論,何故無色界中無見道耶?
答:無色界於見道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復次,若界有緣一切法非我行相,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無緣一切法非我行相,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有行諦善根,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無行諦善根,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有順決擇分,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無順決擇分,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有忍、有智,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有智無忍,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有法智、類智,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雖有類智而無法智,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止觀平等,或觀偏增,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止增非觀,故無見道。
復次,若界有遍緣智,彼界則有見道。無色界中,無遍緣智,故無見道。無見道故,彼所修世俗智亦無。
復次,此智設在無色界有不可修故,便為無用,是故彼無。謂修此智必依見道。見道唯能修自下地,不能修上。故彼設有,亦不可修。又無色界無見道因中隨其所應,即是無此智因。
3)地者,此智七地中有。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及四靜慮。
3.1)若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彼修一地見道二地現觀邊世俗智。
3.2)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二地見道三地現觀邊世俗智。
3.3)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修三地見道四地現觀邊世俗智。
3.4)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四地見道五地現觀邊世俗智。
3.5)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五地見道六地現觀邊世俗智。
3.6)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修六地見道七地現觀邊世俗智。
4)所依者,此智依欲界身。非色、無色界。
4.1)問:此智為依異生身?為依聖者身?耶設爾何失?若依異生身者,何故不名異生法耶?若依聖者身者,何故聖者不現前耶?
有說:此智不依異生身,亦不依聖者身,都無所依。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云何名善根而無所依耶?應作是說:依聖者身,以依隨信、隨法行身,而修得故。
4.2)問:若爾,何故不現在前?
答:此智與見道現行相違故。過見道位,無容起故。設見道位中,見道須臾不現前者此智便起。以見道無剎那斷義。是故此智無容現前。
4.3)問:若不現前,云何可說此依隨信、隨法行身?
答:彼身有二種。一是見道所依。二是現觀邊世俗智所依。
見道於見道所依身,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現觀邊世俗智,於彼身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
現觀邊世俗智,於現觀邊世俗智所依身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見道於彼身,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
+設見道位,此世俗智所依身現在前者,則此智成就亦現在前。見道唯於未來成就。
+然見道位必起見道所依身故。見道成就,亦現在前。此智唯於未來成就。
+若見道位不起見道所依身者,則無見道、見聖諦義,便非聖者。是故必起見道所依。由此彼身,得非擇滅。是故此智,畢竟不起。
5)行相者,此智總有十二行相。
謂苦現觀邊所修者,作苦四行相。
集現觀邊所修者,作集四行相。
滅現觀邊所修者,作滅四行相。
6)所緣者,此智緣三界三諦。
苦現觀邊所修者,緣三界苦諦。
集現觀邊所修者,緣三界集諦。
滅現觀邊所修者,緣三界滅諦。
6.1)問:此為總緣?為別緣耶?
答:別緣。謂欲界者,隨所應緣欲界三諦。色界隨所應緣色、無色界三諦。
有說:總緣謂欲界者,隨所應緣三界三諦。色界者亦爾。
如是說者,前說者好。如無漏智,法分、類分,各別緣故。
7)念住者,此智苦、集現觀邊所修者,通四念住。滅現觀邊所修者,唯法念住。
8)智者,此智唯世俗智。
9)定者,此智不與定俱。
10)根相應者,此智總與三根相應。謂樂、喜、捨根。
11)過去、未來、現在者,此智唯未來。苦、集現觀邊所修者,緣三世。滅現觀邊所修者,緣離世。
12)善、不善、無記者,此智唯善。
苦、集現觀邊所修欲界者,緣三種。色界者,緣善、無記。
滅現觀邊所修者,唯緣善。
13)三界繫、不繫者,此智欲、色界繫。
苦、集現觀邊所修欲界者,緣欲界繫。
色界者,緣色、無色界繫。
滅現觀邊所修。緣不繫。
14)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此智是非學非無學。緣非學非無學。
15)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此智唯修所斷。
苦、集現觀邊所修者,緣見修所斷。
滅現觀邊所修者,緣不斷。
16)緣名、緣義者,
此智苦、集現觀邊所修者,通緣名、義。
滅現觀邊所修者,唯緣義。
17)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
此智苦、集現觀邊所修者,緣自他相續。
滅現觀邊所修者,緣非相續。
18)加行得、離染得、生得者,此智唯加行得。
19)聞、思、修所成者,此智欲界者是思所成,非聞所成此勝故,非修所成不定故。
色界者是修所成,非聞所成此勝故。非思所成,彼無思慧故。彼若思時便入定,故在意地。
20)在五識者,此智在意地,非五識。以五識中,無加行善故。
4.5.世俗智的異熟
1)問:此智為有異熟?為無異熟?
答:有異熟、善有漏故。
2)問:此智於何處受異熟果?
答:欲界者於欲界。色界者於色界。初靜慮者於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者於第四靜慮。
3)問:聲聞者可爾,彼容有色界相續故。佛及獨覺者,云何可爾?非佛、獨覺可有色界相續受此異熟故。
答:彼種性補特伽羅,亦曾有色界蘊界處相續,於彼展轉受此異熟。
4)問:若爾,云何聖者相續中所成就因,得異生相續中果耶?
4.1)答:以如是義許為因果,亦無有過。如業蘊說:若具見修所斷結二種縛者可往惡趣。諸預流者唯有修所斷結縛,闕見所斷結縛,故不往惡趣。
+由此惡趣,有二種因。一見所斷結。二修所斷結。
+諸預流者所成就修所斷結既是惡趣因。豈非聖者相續中所成就因,得異生相續中果耶?
+故此所說亦無有過。
4.2)此說不生因果可有是事。若可生者,無如是事。
4.3)復有說者,佛及獨覺,亦有如聲聞色界蘊界處相續於彼展轉,受此智異熟果。
4.4)評曰:彼俱不應作如是說。應作是說:現觀邊世俗智,是有漏有記,故說有異熟。而無曾受及當受義。故不應責受異熟身。
5)問:頗有二聖者同生一地,於現觀邊世俗智,一成就?一不成就耶?
答:有。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命終俱生第二靜慮。
+依初靜慮者,不成就此智,以越地捨故。
+依第二靜慮者,成就此智,生自地不捨故。
6)頗有二阿羅漢同在一地,於現觀邊世俗智,一成就?一不成就耶?
答:有。謂彼先時一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一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命終俱生第二靜慮。
+住中有中,得阿羅漢果。依初靜慮者不成就此智,以越地捨故。
+依第二靜慮者成就此智,生自地不捨故。
4.6.盡智
1)問:聲聞、獨覺及與如來得盡智時,皆修三界九地善根。此中何故但說如來所得欲界善根,非餘?
答:雖實皆得。然於此中欲說欲界增上善根故。不說二乘及餘地所得。
2)問:諸阿羅漢得盡智時,皆修三界九地善根不?
答:此不決定。
若生欲界,得盡智時,能修未來三界九地。
生初靜慮,得盡智時,能修未來二界八地。生上不修下有漏故。
乃至若生非想非非想處,得盡智時,能修未來一界一地。
此中善根勝故偏說,而實具修四蘊、五蘊。
3)問:如是所修為加行得?為離染得?為生得耶?
答:是離染得,亦加行得。離有頂染時得故。聲聞、獨覺亦以加行現在前故。但非生得,彼非勝故。
4)問:此所修者為聞所成?為思所成?為修所成?
答:三種皆有。謂欲界者聞、思所成。色界者聞、修所成。無色界者唯修所成。
5)問:何故現觀邊世俗智非聞所成?盡智時所修善根有聞所成耶?
答:彼是見道眷屬,一向猛利,是速疾道之所修故非聞所成。此是盡智眷屬,盡智息求,是容豫道故能通修諸加行善。
6)問:如是善根為在意地?為在五識?
答:唯在意地。以五識中,無加行善。雖有生得善,而非此所修。故唯意地。
7)問:若此善根唯意地者,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阿羅漢得盡智已,六恒住法為有?為無?若有者云何有?若無者云何無?設有者,幾過去成就?幾未來成就?幾現在成就?
7.1)答:有。謂阿羅漢眼見色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廣說乃至意知法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
7.2)彼阿羅漢得盡智已,若最初起善眼識現在前,彼成就過去一、未來六、現在一。
7.3)此滅已不捨。若起善耳識現在前,彼成就過去二、未來六、現在一。
7.4)此滅已不捨。乃至若起善意識現住前,彼成就過去未來六、現在一。
7.5)復有說言:若最初起善眼識現在前,彼過去無,但成就未來六、現在一。
7.6)此滅已不捨。若起善耳識現在前,彼成就過去一、未來六、現在一。
7.7)此滅已不捨。乃至若起善意識現在前,彼成就過去五、未來六、現在一。
7.7)此滅已不捨。若復起善意識或餘識現在前。彼成就過去未來六、現在一。
如是所說云何通耶?
答:此說漏盡清淨身中所起滅者,不說無始生死以來所起滅者。
+然此所說非盡智時所修善根,無相違過。
復有說者,六恒住法,亦唯意地。以說眼見色已,乃至意知法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故。
8)問:若爾,何故復說善眼識等現在前時,成就現在一耶?
答:當知此是恒住加行,非恒住體,故不相違。
4.7.六恒住法
1)問:六恒住法以何為自性?
答:以念、慧為自性。云何知然?
如契經說:諸阿羅漢心善解脫,具六恒住。云何為六?謂眼見色已,乃至意知法已,不喜、不憂,心恒住捨,具念、正知。若兼取相應、俱有,則四蘊、五蘊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2)問:何故名恒住?恒住是何義?
答:諸阿羅漢恒於此住,未嘗捨離,故名恒住。
3)問: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恒住法耶?
有作是說:非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謂不時解脫已得邊際第四靜慮及願智者,乃有此六。
評曰:應作是說:一切阿羅漢皆有此六。云何知然?此六恒住,皆以漏盡清淨身中,念、慧為體。諸阿羅漢無不成就此念、慧故。
4)問:此六恒住在何界地?
有說:此六在欲、色界,唯二地有。謂欲界、初靜慮,以意地者。亦與善眼識等相入出故不在上地。
復有說者。在五地有。謂欲界、四靜慮。五地意識皆與眼等識相入出故。
評曰:應作是說:通在三界十一地有。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四靜慮、四無色。意識念慧,遍諸地故。
5)問:此六恒住為有上、中、下差別不?
答:有。謂如來者上。獨覺者中。聲聞者下。
復次,不動法種性者上。退法種性者下。餘四種性者中。
6)問:若聲聞、獨覺亦成就六恒住法,何故說三種念住是佛不共法耶?
答:佛恒為眾宣說法要,是御眾生,故偏說之。聲聞、獨覺無此事故不言其有。
復次,聲聞、獨覺雖有少分,非究竟故,而不建立。
復次,聲聞、獨覺雖斷貪恚而有餘習故。若徒眾有違順時,便生相似貪恚憂喜故不建立有三念住。
復次,六恒住法與三念住建立有異。謂三念住依眾建立。六恒住法依境建立。於境不起憂喜則易。於眾則難故。聲聞等有六恒住,無三念住。
4.8.問:何故得盡智時,頓修未來三界善根,非餘時耶?
1)答:爾時,三界煩惱永盡,更無所作。唯須世俗入出定心,受用諸定。故此時修三界善根。
2)復次,是時永捨昔所未捨諸煩惱聚。及最初得昔所未得諸功德聚。故能頓修三界善根。
3)復次,是時心得自在王位首繫解脫吉祥白練。三界善根皆來朝貢。
+如登王位首繫練時,一切國土皆來朝貢。
4)復次,是時能破昔所未破煩惱怨敵。三界善根皆來迎賀。
+如人能破敵國怨已歸國之時,一切國人皆來迎賀。
5)復次,是時能伏昔所未伏煩惱力士。三界善根皆共慶讚。
+如大眾中有能降伏所未曾伏大力士者,眾咸慶讚。
6)復次,是時解脫究竟滿故。能傍修習三界善根。
+謂從見道,漸次乃至金剛喻定,解脫未滿,但能少分隨所應修。
+得盡智時,解脫滿故,能傍修習三界善根。
+如人引水溉灌田時,一畦滿已,復入一畦,乃至諸畦。悉皆滿已,其水滂溢,遍流餘處。
7)復次,是時能縛煩惱盡故。三界善根,皆得解脫,勢用增盛,是故頓修。
+謂無始來三界善法恒為煩惱之所繫縛,不得自在,無有勢用。是故不能具足修習。
+若修行者離欲染時,少得解脫,餘縛猶多。
+乃至若離有頂八品煩惱縛時,雖多解脫,尚有少縛。
+若離有頂第九品時,三界善根諸縛皆斷,得自在故,一切頓修。
+猶如絹等九等縛時,若斷一二乃至斷八,其束不散。斷第九時,其束乃散,此亦如是。
8)復次,無始時來,三界善法皆共厭患有頂煩惱。雖多方便,而未能斷。今得斷盡,是以頓修。
9)復次,金剛喻定勢力增猛一切煩惱皆能永滅。所引盡智亦能總得一切解脫。是故此位能總修習三界善根。
9.1)時解脫阿羅漢得盡智時,能修二智三十行相。
+謂盡智十四行相,除空、非我。無學正見智十六行相。
+若四靜慮、未至、中間,一一具修法智、類智,各三十行相。
+若三無色,唯修類智三十行相。
9.2)不時解脫阿羅漢得盡智時,能修三智四十四行相。
+謂盡智、無生智,各十四行相。無學正見智十六行相。
+若四靜慮、未至、中間,一一具修法智、類智,各四十四行相。
+若三無色,唯修類智四十四行相。是謂修習無漏善根。
5.[發智論]心變壞
諸心過去,彼心變壞耶?答:諸心過去,彼心皆變壞。有心變壞,彼心非過去,謂未來、現在貪、瞋相應心。如世尊說:汝等苾芻!設被怨賊,鋸解汝身,或諸支節。汝等於彼,心勿變壞,亦當護口,勿出惡言。若心變壞,及出惡言,於自所求,深為障礙。又!世尊說:汝等苾芻!於妙欲境,不應發起變壞之心。諸心染著,彼心變壞耶?答:諸心染著,彼心皆變壞。有心變壞,彼心非染著,謂過去貪不相應心,及未來、現在瞋相應心。如世尊說:汝等苾芻!設被怨賊,廣說乃至,於自所求,深為障礙。
[大毘婆沙論]
諸心過去彼心變壞耶?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過去、未來,非實有體,現在是無為。
+彼於三世愚惑不了,起如是執。為遮彼執,欲顯實有過去、未來,現在是有為法。
2)復次,有諸外道執:有為法行於世時,物性相隱。
3)有諸外道執:有為法行於世時,物性相變。
4)有諸外道執:有為法行於世時,物性相往。
+為遮彼執,顯有為法,前滅後生,故作斯論。
5)諸法變壞,略有二種。一世變壞。二理變壞。
5.1)世變壞者,謂過去世,現在變壞,名過去故。
5.2)理變壞者,謂染污法。諸染污法,皆違理故。
+過去染污心,具二變壞。不染污心,唯世變壞。
+未來、現在染污心,唯理變壞。不染污心,不名變壞。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5.2.解釋:諸心過去...深為障礙
1)[*引文]諸心過去彼心變壞耶?答:諸心過去,彼心皆變壞。
+謂染污心具二變壞,故名變壞心。不染污心唯世變壞,故名變壞心。
2)[*引文]有心變壞,彼心非過去。謂未來、現在貪恚相應心。
+彼心但由理變壞,故名變壞心。為證此義,復引契經。
3)[*引文]如世尊說:汝等苾芻!設被怨賊鋸解汝身,或諸支節。汝等於彼心勿變壞,亦當護口,勿出惡言。若心變壞,及出惡言,於自所求,深為障礙。
+此證瞋心,名為變壞。怨謂怨對。賊謂劫盜。
4)問:何故但說鋸解身支?
答:欲顯能為多苦因故。謂刀矟等傷害身時,有入時苦,出時不苦。有出時苦,入時不苦。若以鋸解,入出皆苦。於此極苦尚不應瞋,況於輕苦而當瞋恨。
+自所求者,善趣、涅槃。
5.3.解釋:又!世尊說...變壞之心
[*引文]又世尊說:汝等苾芻!於妙欲境,不應發起變壞之心。
+此證貪心,名為變壞。妙欲境者,謂五妙欲。變壞心者,謂婬欲心。
1)問:若現在至過去,說過去法,名世變壞者。未來至現在,何故現在法不名世變壞耶?
1.1)答:若變壞已,不復變壞,名世變壞。現在變壞,復當變壞。是故不說為世變壞。
1.2)復次,若世具有世變及作用壞者名世變壞。現在雖有世變,而無作用壞。以現在法,有作用故不名世變壞。
1.3)復次,世間共許已謝滅法,名世變壞,不說現在。是故現在非世變壞。
2)問:一切煩惱無不違理,皆應名理變壞。何故但說貪、瞋二心名變壞耶?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此中亦應說餘煩惱相應心名為變壞。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不應責問,作論者意。以作論者依經造論。經中但說貪瞋相應名為變壞。非餘煩惱是故不說。
5.4.問:置作論者,世尊何故但說貪、瞋相應之心名為變壞,不說餘耶?
1)答:佛觀所化應聞貪瞋相應之心名為變壞,而得悟解,辦所作事。故說此二非餘煩惱。
2)復次,佛觀此二變壞所依及所緣境,是故偏說。
2.1)貪變壞所依者。若貪現前,身便柔軟,輕舉怡悅。
2.2)變壞所緣者。若所愛境,現在前時。心心所法於彼耽染時所依空如無情物。於麁穢境見為淨妙。
2.3)瞋變壞所依者。若瞋現前,身便麁強,沈重慘顇。
2.4)變壞所緣者。若所憎境現在前時。心心所法於彼憎惡,不欲面對況能視之。於美妙中謂為鄙陋。
3)復次,佛觀此二變壞色形,是故偏說。
3.1)貪變壞色者。若貪現前令所依身變成黃色。
3.2)變壞形者。若增上貪數數現起,男形隱沒女形出現。
3.3)瞋變壞色者。若瞋現前令所依身變成異色。
3.4)變壞形者。若增上瞋數數現起,人形相滅蛇形相生。
+曾聞有一離繫外道。雖依佛出家而不捨本見聞。佛弟子說彼法中種種過失。生重瞋恚,由瞋恚故,變作毒蛇。
4)復次,佛觀此二變壞分位及眾同分,是故偏說。
4.1)貪變壞分位者。由貪力故,說諸男女、幼少、中年、老年差別。
4.2)變壞眾同分者。如世尊說:有欲界天名為戲忘。彼耽戲樂,身極疲勞,心便忘念。由忘念故而便殞歿。
4.3)瞋變壞分位者。由瞋力故,亦說男女、幼少、中年、老年差別。
4.4)變壞眾同分者。如世尊說:有欲界天名為意憤。彼憤恚故,角眼相視。由此相視,憤恚更增。如是多時,而便殞歿。
5)復次,佛觀此二變壞自他身及眾具。過餘煩惱是故偏說。
6)復次,佛觀此二能生種種違順過失。過餘煩惱是故偏說。
7)復次,佛觀此二是鬪諍本,過餘煩惱。是故偏說。
8)復次,世間種種深重過失。多由愛憎。是故偏說。
9)復次,此二隨眠遍在六識,皆自力起,是故偏說。
10)復次,此二隨眠是諸歡慼煩惱根本。又能生長依諸身心種種過患及眾苦惱。是故偏說。
5.5.[發智論]諸心染著,彼心變壞耶?答:諸心染著,彼心皆變壞。有心變壞,彼心非染著,謂過去貪不相應心,及未來、現在瞋相應心。如世尊說:汝等苾芻!設被怨賊,廣說乃至,於自所求,深為障礙。
[大毘婆沙論]
諸心染著彼心變壞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說於妙欲境不應起貪。於解身支不應起瞋。勿謂唯欲界修所斷貪、瞋,名為變壞。欲顯三界貪及五部貪、瞋,皆名變壞,故作斯論。
5.6.解釋:諸心染著...深為障礙
1)[*引文]諸心染著彼心變壞耶?答:諸心染著,彼心皆變壞。
+謂過去者,由世及理二變壞,故名變壞心。未來、現在者,但由理變壞,故名變壞心。
2)[*引文]有心變壞,彼心非染著。謂過去貪不相應心。
+若染污者,由二變壞,故名變壞心。不染污者,但由世變壞,故名變壞心。
3)[*引文]及未來現在瞋相應心。
+此心但由理變壞,故名變壞心。為證此義,復引契經。
[*引文]如世尊說:汝等苾芻!設被怨賊,廣說乃至於自所求,深為障礙。
+此中略故,但說染著理,亦應說有憎惡心。
4)諸心憎惡,彼心變壞耶?答:諸心憎惡,彼心皆變壞。
+謂過去者,由二變壞,故名變壞心。未來現在者,但由理變壞,故名變壞心。
5)有心變壞,彼心非憎惡。謂過去瞋不相應心。
+若染污者,由二變壞,故名變壞心。不染污者,但由世變壞,故名變壞心。
6)及未來現在貪相應心。
+此心但由理變壞,故名變壞心。為證此義亦應引經。
7)如世尊說:汝等苾芻!於妙欲境不應發起變壞之心。
+雖諸染污心皆名變壞,而由如前說,故但說二種。
6.[發智論]掉悔
1)云何掉舉?答:諸心不寂靜、不止息、輕躁、掉舉、心躁動性,是謂掉舉。
2)云何惡作?答:諸心燋灼、懊變、惡作,心追悔性,是謂惡作。
3)諸心有掉舉,彼心惡作相應耶?
答:應作四句。
有心有掉舉,非惡作相應,謂無惡作心有躁動性。
有心有惡作,非掉舉相應,謂無染污心有追悔性。
有心有掉舉,亦惡作相應,謂染污心有追悔性。
有心無掉舉,亦非惡作相應,謂除前相。
[大毘婆沙論]
云何掉舉?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世尊說:掉舉、惡作,合立一蓋。或有生疑,離掉舉,無惡作。離惡作,無掉舉。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離掉舉,有惡作。離惡作,有掉舉。故作斯論。
6.2.解釋:云何掉舉...謂除前相
1)[*引文]云何掉舉?答:諸心不寂靜、不止息、輕躁、掉舉、心躁動性,是謂掉舉。
+此中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2)[*引文]云何惡作?答:諸心燋灼、懊變、惡作、心追悔性,是謂惡作。
+如是諸名義如前說。
3)[*引文]諸心有掉舉,彼心惡作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二互有寬狹義故。
4)[*引文]有心有掉舉,非惡作相應。謂無惡作心,有躁動性。
+即色、無色界五部染污心。欲界見所斷四部心及修所斷染污五識。惡作不相應染污意識。
5)[*引文]有心有惡作,非掉舉相應。謂無染污心,有追悔性。
5.1)即苾芻等護學處者,多有此心。如應收舉床几等物,而不收舉。及應閉門而不閉等。
5.2)依福非福亦有此心。此中惡作,總有四句。
一有惡作是善於不善處起。
二有惡作是不善於善處起。
三有惡作是善於善處起。
四有惡作是不善於不善處起。
第一句者。謂如有一作惡事已,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為好作,何因作此不善事耶?如護學處諸苾芻等有所違越,便生悔恨。
第二句者。謂如有一作善事已,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為好作,何因作此無用事耶?如勝家長者施獨覺食已,心生追悔。我寧以此食與奴婢、作使,何乃施彼髠頭沙門?
第三句者。謂如有一作少善已,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為善作,何不多作此善事耶?如尊者無滅言:我若知彼有此威德,應更多施何大少耶?
第四句者。謂如有一作少惡已,心生追悔。我所作者非為好作,何不多作如是事耶?如屠膾等作少惡已,悔不多作。此四句中,第一、第三名,有惡作非掉舉相應心。
6)[*引文]有心有掉舉,亦惡作相應。謂染污心有追悔性。即前四句中,第二第、四句是此所說。
6.1)問:此中何故不說有躁動心,有追悔性。而但言染污心,有追悔性耶?
答:但是染污心,必有躁動不說自成。
+若說有躁動心者,則疑染污心中有無躁動者。故但說染污心。即由此故,前第二句說無染污心,有追悔性。無躁動義,亦不說自成。
+若說無躁動心,有追悔性者,則疑無染污心,或有躁動。故前但說無染污心。
7)[*引文]有心無掉舉,亦非惡作相應。謂除前相。
此中所名以相聲說。若法已立名、已稱說者,作前三句。未立名、未稱說者,作第四句。故言除前相。此復云何?謂識蘊中作此四句。初句取無惡作有掉舉心。第二句取無掉舉有惡作心。第三句取有掉舉有惡作心。除此所餘無掉舉無惡作心,作第四句。
7.[發智論]惛睡
1)云何惛沈?答:諸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心不調柔,身[夢-夕+登]瞢、心[夢-夕+登]瞢,身憒悶、心憒悶,心惛重性,是謂惛沈。
2)云何睡眠?答:諸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是謂睡眠。
3)諸心有惛沈,彼心睡眠相應耶?
答:應作四句。
有心有惛沈,非睡眠相應,謂無睡眠心有惛沈性。
有心有睡眠,非惛沈相應,謂無染污心有睡眠性。
有心有惛沈,亦睡眠相應,謂染污心有睡眠性。
有心無惛沈,亦非睡眠相應,謂除前相。
4)睡眠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
答:睡眠應言,或善,或不善,或無記。
云何善?謂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云何不善?謂不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云何無記?謂無記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大毘婆沙論]
云何惛沈。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如世尊說:惛沈睡眠合立一蓋。或有生疑,離惛沈,無睡眠。離睡眠,無惛沈。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離惛沈,有睡眠。離睡眠,有惛沈。故作斯論。
7.2.解釋:云何惛沈...是謂惛沈
[*引文]云何惛沈?答:諸身重性、心重性。身不調柔、心不調柔。身[夢-夕+登]瞢、心[夢-夕+登]瞢。身憒悶、心憒悶。心惛重性,是謂惛沈。
+此中論主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差別,而體無異。
+身重性者,顯五識相應惛沈。
+心重性者,顯意識相應惛沈。由此餘句應知亦爾。
+心惛重性者,顯此皆是心所法性。
7.3.解釋:云何睡眠...是謂睡眠
[*引文]云何睡眠?答:諸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是謂睡眠心。
+睡眠者,顯此但與意識相應。
+惛微轉者,顯異覺時及無心定。
+心昧略性者,顯此自性是心所法。謂略即簡五識相應。昧簡諸定及分別意。
7.4.解釋:諸心有惛沈...謂除前相
1)[*引文]諸心有惛沈,彼心睡眠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二互有寬狹義故。
2)[*引文]有心有惛沈,非睡眠相應。謂無睡眠心,有惛沈性。
+即色、無色界一切染污心。及欲界覺時諸染污心。
3)[*引文]有心有睡眠,非惛沈相應。謂無染污心,有睡眠性。
+即欲界善、無覆無記睡眠相應意識。
4)[*引文]有心有惛沈,亦睡眠相應。謂染污心,有睡眠性。
+即欲界染污睡眠相應意識。此中問答,如前掉舉惡作中說。
5)[*引文]有心無惛沈,亦非睡眠相應。謂除前相。
此中所名以相聲說。若法已立名、已稱說者,作前三句。未立名、未稱說者,作第四句。故言除前相。此復云何?謂識蘊中,作此四句。初取有惛沈無睡眠心。第二句取有睡眠無惛沈心。第三句取有惛沈有睡眠心。除此所餘無惛沈無睡眠心,作第四句。
7.5.[發智論]睡眠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
答:睡眠應言,或善,或不善,或無記。
云何善?謂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云何不善?謂不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云何無記?謂無記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大毘婆沙論]
睡眠當言善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前說睡眠心昧略為性。未說為是善?為不善?為無記?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7.6.解釋:睡眠當言...心昧略性
1)[*引文]睡眠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睡眠應言或善或不善或無記。
+謂睡眠時,心心所法有三種故。
2)[*引文]云何善?謂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由彼覺時,於諸善事好行串習,故睡夢中亦復隨轉。
+如在本有,於諸善事好行串習,彼於死有或中有中,亦復隨轉。此亦如是。
問:此睡夢中所起善法為加行善?為生得耶?
答:唯生得善,以惛微故。
有餘師說:亦加行善,以於文義,亦簡擇故。
3)[*引文]云何不善?謂不善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由彼覺時,於不善事好行串習,故睡夢中亦復隨轉。
+如在本有,於不善事好行串習,彼於死有或中有中亦復隨轉。此亦如是。
問:此睡夢中所起不善為見所斷?修所斷耶?
答:通二所斷。
4)[*引文]云何無記?謂無記心睡眠,惛微而轉,心昧略性。
+由彼覺時,於無記事好行串習,故睡夢中亦復隨轉。
+如在本有,於無記事好行串習,彼於死有或中有中亦復隨轉。此亦如是。
問:此睡夢中,所起無記為是有覆?為無覆耶?
4.1)答:二種俱有。
有覆無記者,謂欲界身邊二見相應睡眠。
無覆無記者,謂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非通果。
威儀路者。如睡夢中自謂行等。
工巧處者。如睡夢中自謂畫等。
異熟生者。如睡夢中除前所說餘無記轉。
4.2)有餘師說:唯異熟生是睡眠中無覆無記,以心惛昧,不發身語故,無威儀及工巧性。
8.[發智論]夢中當言,福增長耶?非福增長耶?非福非非福增長耶?答:夢中應言,或福增長,或非福增長,或非福非非福增長。福增長者,如有夢中布施、作福、受持齋戒,或餘隨一福相續轉。非福增長者,如有夢中害生命、不與取、欲邪行、故妄語、飲諸酒,或餘隨一非福相續轉。非福非非福增長者,如有夢中非福非非福相續轉。夢名何法?答:諸睡眠時心、心所法於所緣轉。彼覺已,隨憶,能為他說:我已夢見如是、如是事。是謂夢。
[大毘婆沙論]
夢中當言福增長耶?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前說睡眠通善、不善、無記。未說夢中有福增長等。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8.2.解釋:夢中當言...相續轉
[*引文]夢中當言,福增長耶?非福增長耶?非福非非福增長耶?答:夢中應言,或福增長,或非福增長,或非福非非福增長。
1)有處說得名為增長。有處說生名為增長。
1.1)何處說得名為增長?如定蘊說:何故異生退時,見、修所斷結增長?世尊弟子退時,唯修所斷結增長。彼處說得名為增長。
1.2)何處說生名為增長?如施設論說:異生欲貪隨眠起時,必起五法。一欲貪隨眠。二欲貪隨眠增長生。三無明隨眠。四無明隨眠增長生。五掉舉。彼處說生名為增長。
+此中說能取愛非愛果等思名為增長。以此能取,如應果故。
2)[*引文]福增長者。如有夢中布施、作福、受持、齋戒。或餘隨一福相續轉。
+其事云何?彼隨覺時,善勝解力,夢中還似彼善事轉。故如覺時,能取愛果,說為增長。
2.1)謂若覺時,好行布施。或以飲食,或以衣服、臥具、醫藥、房舍等事,給施於他。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此所作轉。
2.2)若於覺時,好作福業。或勤修理佛法僧事、道路、橋梁、園林、花果、池沼、福舍。或樂瞻病,供侍有德。或營五年大會等福。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此所作轉。
2.3)若於覺時,受持八齋及諸禁戒。謂苾芻等七眾律儀,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此所作轉。
2.4)若於覺時,好樂誦讀,聽聞說授、思惟簡擇三藏文義。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此所作轉。
2.5)若於覺時,修不淨觀,或持息念、四念住等諸觀行門。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此所修轉。+由如是等勝解力故,夢中福業亦得增長。
3)[*引文]非福增長者。如有夢中害生命、不與取、欲邪行、故妄語、飲諸酒。或餘隨一非福相續轉。
+其事云何?彼隨覺時,惡勝解力,夢中還似彼惡事轉故。如覺時取非愛果,說為增長。謂若覺時,好害他命,如屠羊等。或不與取如劫賊等。或欲邪行如姦非者。或故妄語如偽證等。或飲諸酒如耽酒人。或作其餘,撾打、罵詈、纔搆彼非,俳優、歌詠、飲噉血肉,貪著五欲。憎惡三寶,憍慢、邪見、嫉妬等事。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彼所作轉。故於夢中諸非福業亦得增長。
4)[*引文]非福非非福增長者。如有夢中非福非非福相續轉。
+其事云何?彼隨覺時,非善非惡勝解力故,夢中還似彼事而轉。故如覺時,能取非愛非非愛果,說為增長。謂若覺時,作威儀路或工巧處。或作田種擔負等事。由斯串習勝解力故,夢中還似彼所作轉。故於夢中非福非非福業亦得增長。
5)問:若於夢中福增長者,何故佛說愚人眠時,無果異熟?
5.1)答:如人覺時能作種種田種等事,眠則不能。
5.2)如是覺時,能修種種殊勝善業。謂能讀誦、聽聞、說授、簡擇文義。修不淨觀、持息念等、別總念住、順決擇分。入正決定,得預流果,乃至能得阿羅漢果。或復能修人天勝業。
5.3)眠時於此,皆不能成,故說眠時,無果異熟。
5.4)是故尊者世友說曰:眠時所作福業果少,故說無果,非謂全無。
6)問:若於夢中非福增長,何故佛說寧當睡眠勿起惡覺?
答:如人覺時,數起種種增上惡覺。眠時則無,故作是說。非謂夢中一切非福皆不增長。
7)問:夢中善不善業能引眾同分不?
7.1)答:不能。以明了業能引眾同分,彼昧劣故。
7.2)有說:亦能。謂彼能引蠐螬蚯蚓等闇劣眾同分,非餘勝者。
7.3)評曰:如是說者,不應作是說。如前說者好。眠時,但能造圓滿業,非牽引業。隨他力轉,性昧劣故。然得欲界五蘊異熟。
8.3.[發智論]夢名何法?答:諸睡眠時心、心所法於所緣轉。彼覺已,隨憶,能為他說:我已夢見如是、如是事。是謂夢。
[大毘婆沙論]
夢名何法?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1)答:前雖說夢作用,而未說夢自性,今欲說之。
2)復次,為破他宗,顯正義故。
2.1)謂或有執:夢非實有。如譬喻者。彼作是說:
夢中自見飲食飽滿,諸根充悅。覺已飢渴,身力虛羸。
夢中自見眷屬圍繞,奏五樂音,歡娛受樂。覺已皆無,獨處愁顇。
夢中自見四兵圍繞,東西馳走。覺已安然。由此應知夢非實有。
2.2)為遮彼執,顯實有夢。若夢非實,便違契經。
如契經說:我為菩薩時,於一夜中,作五大夢。
又契經說:勝軍大王,於一夜中作十大夢。
毘奈耶說:訖栗雞王,於一夜中作十四夢。
又契經說:難地迦母來白佛言:我夫犯戒,既命終已,於夜夢中現。昔時身來謂我曰:汝是我婦,可為昔事。世尊我時都無異想,曾無一念,隨順彼心。世尊告曰:善哉!善哉!汝是不還果人,豈復染斯欲事。
又契經說:汝等當斷如夢之法。此法是何?謂五取蘊。
又伽他說:如夢所會人,覺已便不見。死已於所愛,不見亦復然
3)若夢非實,便與此等所說相違。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8.4.解釋:夢名何法...是謂夢
[*引文]夢名何法?答:諸睡眠時,心心所法於所緣轉。彼覺已,隨憶能為他說:我已夢見如是如是事,是謂夢。
1)問:若夢所見,覺已不憶,設憶不能為他說者,為是夢不?
答:彼亦是夢,但不圓滿。若圓滿者是此所說。
2)問:夢以何為自性。
2.1)答:即以夢時,心心所法而為自性。
2.2)有作是說:意為自性,由意勢力,諸心所轉,取夢境故。
2.3)有餘師說:念為自性,由念勢力,覺已隨憶為他說故。
2.4)或有說者,五取蘊為自性。夢時諸蘊展轉相資,成夢事故。
2.5)復有說者,以一切法為夢自性,皆是夢心所緣事故。
2.6)評曰:如是諸說,雖各有義,而最初說,於理為善。
+以此中說,諸睡眠時,心心所法於所緣轉。此顯睡時,若心心所法,於所緣境,明了轉者,說名為夢。不說餘故。
3)問:夢在意地,非五識身,如何夢中能見色等?
3.1)有作是說:是諸鬼神先示其人吉不吉相,雖在意地而緣色等。
3.2)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夢中法爾能見當來吉不吉相。通達夢事制造夢書諸仙人等,作如是說。
3.3)大德說曰:夢中雖無眼等五識能見色等,而由意地。眠勢衰微夢見色等。如難地迦母所見夢事。
3.4)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五因緣見所夢事。如彼頌言:
由疑慮串習,分別曾更念亦非人所引,五緣夢應知
3.5)壽吠陀書作如是說:七因緣故夢見色等。如彼頌言:
由曾見聞受,希求亦分別當有及諸病,七緣夢應知
8.5.五緣見所夢事
應說五緣見所夢事。
一由他引。謂若諸天、諸仙、神鬼、呪術、藥草、親勝所念及諸聖賢所引故夢。
二由曾更。謂先見、聞、覺、知是事。或曾串習種種事業,今便夢見。
三由當有。謂若將有吉不吉事,法爾夢中先見其相。
四由分別。謂若思惟、希求、疑慮,即便夢見。
五由諸病。謂若諸大不調適時,便隨所增,夢見彼類。
8.6.夢的分別
1)問:何界、趣、處有此夢耶?
1.1)答:欲界有夢。非色、無色,彼無睡故。於欲界中。
1.2)有作是說:四趣有夢,唯除地獄。彼由苦逼,無睡眠故。
1.3)應說:地獄亦容有夢。如施設論說:等活地獄中雖熱所逼,骨肉燋爛,有時冷風所吹。或因獄卒唱活,彼即還活,骨肉復生。苦受暫停,便生少樂。由此故知,亦容有睡,因斯有夢。
2)問:何等補特伽羅有夢?
答:異生、聖者皆得有夢。聖者中從預流果乃至阿羅漢、獨覺亦皆有夢,唯除世尊。所以者何?夢似顛倒。佛於一切顛倒習氣皆已斷盡,故無有夢。如於覺時,心心所法無顛倒轉,睡時亦爾。
3)問:佛亦有睡眠耶?
答:有。云何知然?契經說故。
3.1)如契經說:諸離繫子來至佛所作是問言:喬答摩尊!有睡眠不?世尊告曰:祠火當知我極熱時,為解食悶,亦暫睡眠。彼復白佛:世有一類沙門梵志作如是言:有睡眠者即是愚癡。喬答摩尊!將無是事。世尊告曰:若有諸漏雜染、後有生老病死苦果未斷、未遍知,而睡眠者可名愚癡。佛於諸漏雜染、後有生老病死苦果已斷,已遍知故。雖有睡眠,不名愚癡。
3.2)然諸睡眠略有二種。一染污。二不染污。諸染污者,佛及獨覺、阿羅漢等已斷遍知。不染污者為調身故,乃至諸佛亦現在前,況餘不起。故知諸佛亦有睡眠。
3.3)是故睡眠通五趣有。中有亦有。在胎卵中,諸根身分已滿足者,亦有睡眠。
8.7.問:夢所見事為是曾更?為非曾更?設爾何失?
+若曾更者,云何夢見有角人耶?豈曾有時見人有角。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菩薩於一夜中作五大夢。
一者夢見身臥大地,頭枕妙高山王。右手攪西大海。左手攪東大海。兩足攪南大海。
二者夢見有吉祥草名曰堅固。從臍中出,漸高漸大,遍覆虛空。
三者夢見有諸蟲鳥身白頭黑。緣菩薩足極至膝輪還復退落。
四者夢見有四色鳥,從四方來,至菩薩邊,皆成一色。
五者夢見糞穢山上,經行往來而不被污。菩薩何處曾更此事而夢見耶?
+若所夢事,非曾更者。云何菩薩非顛倒耶?
1)有作是說:夢所見事皆是曾更。
1.1)問:若爾,云何夢見有角人耶?豈曾有時見人有角?
答:彼於覺時,異處見人,異處見角。夢中惛亂,見在一處,故無有失。
復次,於大海中有獸似人頭上有角,彼曾見之。今還夢見,以大海中遍有一切有情形類,故名大海。
1.2)問:菩薩五夢復云何通?菩薩豈曾更如是事。
答:曾更有二。一者曾見。二者曾聞。菩薩昔時雖未曾見,而曾聞故,今夢見之。
1.3)問:菩薩何時聞如是事?
答:曾於過去諸佛法中修習梵行。彼佛亦曾夢見斯事,為其宣說,從彼得聞,故今夢見。
有作是說:劫初時人,亦有夢見如是事者。從彼傳說,菩薩得聞。由此今時,復還夢見。
2)復有說者,夢所見事非必曾更。
問:若爾,云何菩薩非顛倒耶?
答:此是無上正等菩提之先兆故,非顛倒攝。
8.8.問:諸占夢書誰之所造?
答:仙人所造。彼由宿住隨念智力,憶念本事,而造此書。
1)問:彼智不能觀未來境,觀未來境乃是願智。彼無願智,云何能造占未來事諸夢書耶?
答:彼由比知未來夢事。謂見過去如是夢者有如是果。現在亦然。由此比知未來如是夢者亦當有如是果。故彼能造諸占夢書。
有說:諸仙亦有獲得妙願智者,能造此書為諸有情避危難故。
2)問:夢境、宿住隨念智境何者為多?
答:夢境多,非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境。所以者何?第四靜慮宿住隨念智唯能憶念三無數劫。夢則能知無數無數大劫之事故。
3)有問言:頗有不入靜慮,不起通慧,而能得知無數無數大劫事不?
答:有。謂夢。
4)問:如世尊說汝等當斷如夢之法。此法是何?謂五取蘊。
5)何故取蘊說如夢耶?
答:剎那性故。不久住故。誑有情故。滅壞法故。虛為性故。難厭足故。說之如夢。
9.[發智論]如契經說:有五蓋。為五蓋攝諸蓋?為諸蓋攝五蓋?答:諸蓋攝五蓋,非五蓋攝諸蓋。不攝何等?謂無明蓋。如世尊說:無明蓋所覆,愛結所繫縛,愚智俱感得,如是有識身。諸蓋,彼覆耶?答:應作四句。有蓋非覆,謂過去、未來五蓋。有覆非蓋,謂除五蓋,諸餘煩惱現在前。有蓋亦覆,謂五蓋隨一現在前。有非蓋非覆,謂除前相。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有五蓋。為五蓋攝諸蓋?為諸蓋攝五蓋?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如契經說:有五蓋。一貪欲蓋。二瞋恚蓋。三惛沈睡眠蓋。四掉舉惡作蓋。五疑蓋。或有生疑,蓋唯有五,無明非蓋。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五蓋外,別有第六。謂無明蓋。由此因緣,故作此論。
9.2.解釋:如契經說...如是有識身
1)[*引文]為五蓋攝諸蓋?為諸蓋攝五蓋?答:諸蓋攝五蓋,非五蓋攝諸蓋。不攝何等?謂無明蓋。
+諸蓋多故,能攝五蓋。五蓋少故,不攝諸蓋。如大器能覆小器。小器不能覆大器。
+無明隨眠雖亦是蓋。重故不說在五蓋中。世尊別立為第六蓋。謂前五蓋勢力皆等。無明偏重是故別說。為證此義,復引契經。
2)[*引文]如世尊說:無明蓋所覆,愛結所繫縛,愚智俱感得,如是有識身。
+問:無明是蓋亦是結。愛是結亦是蓋。何故此中說無明唯是蓋?說愛唯是結耶?
2.1)答:無明亦應說是結。愛亦應說是蓋。而不說者,應知此是有餘之說,
2.2)復次,欲現種種文種種說故。若以種種文種種說者。義則易解,易可受持,餘便煩亂。
2.3)復次,欲現二門乃至廣說。如無明說蓋。愛亦應爾。如愛說結無明亦應爾。為現二門乃至廣說。是故無明但說為蓋。愛但名結。
2.4)復次,無明蓋義多結義少故,但說為蓋。愛結義多蓋義少故,但說為結。
2.5)復次,無明蓋義重結義輕故,但說為蓋。愛結義重蓋義輕故,但說為結。
2.6)復次,覆義是蓋義。諸煩惱中,更無第二煩惱能覆有情慧眼如無明者,故說為蓋。
+繫義是結義。諸煩惱中,更無第二煩惱繫縛有情久處生死如貪愛者,故說為結。
+諸有情類為無明蓋所盲,愛結所縛故。不能棄捨生死,趣向涅槃。
+譬如有人遭二怨賊。一縛其手足。二以土坌眼。是人被縛,眼無所見。不能逃避至安隱處。
+有情亦爾。無明所覆,貪愛所結。不能捨離生死,趣向涅槃。
+此中應說二怨賊喻。昔有二賊。一名伊利一名捨奢。恒共遊止。若遇財主,一縛手足,一坌其目,取財而去。其人被縛,目無所見。即於是處困苦至死。
+有情亦然。無明、貪愛所覆繫故,沈淪生死。
2.7)是故尊者妙音說曰:諸有情類無明所盲,貪愛所縛。久處生死,增長惡法。是故無明偏說為蓋。愛偏名結。其義善立。
3)然無明蓋勢用偏重一勝前五,故佛不說在五蓋中。五蓋勢力,皆齊等故。
9.3.[發智論]諸蓋,彼覆耶?答:應作四句。有蓋非覆,謂過去、未來五蓋。有覆非蓋,謂除五蓋,諸餘煩惱現在前。有蓋亦覆,謂五蓋隨一現在前。有非蓋非覆,謂除前相。
[大毘婆沙論]
諸蓋彼覆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1)答:先依契經理趣,但於五蓋外,別立第六無明為蓋。
2)今欲依對法理趣,說一切煩惱無非是蓋。以覆障義是蓋義故。一切煩惱皆能覆障聖道及聖道加行善根。是故皆名為蓋。由此因緣,復作斯論。
9.4.解釋:諸蓋彼覆耶...謂除前相
1)[*引文]諸蓋彼覆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蓋者依性相說貪欲等五。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無不皆是所立五中蓋性相故,皆名為蓋。
+此中覆者依作用說一切煩惱。在現在時,有覆作用,故名為覆。過去、未來,無覆作用,故不名覆。由此二種互有寬狹故作四句。
2)[*引文]有蓋非覆。謂過去、未來五蓋。
+此有蓋性相故名為蓋。而無覆作用,故不名覆。以過去者,作用已息。未來者,未有作用故。
+問:過去蓋覆過去相續。未來蓋覆未來相續。現在蓋覆現在相續。何故今說過去未來是蓋非覆?
2.1)答:若依諸法自性說者,覆通三世。以諸法自性通三世故。
2.2)若依補特伽羅說者,覆唯現在。以補特伽羅唯現在故。
+謂唯於現在蘊界處法立補特伽羅,非於過未。彼墮法數,非有情故。
+今唯依彼補特伽羅建立覆義,故唯現在。
2.3)又先已說覆依作用立故,不應為難。
3)[*引文]有覆非蓋。謂除五蓋,諸餘煩惱現在前。
+此復云何?謂色、無色界一切煩惱。欲界見、慢、無明及五蓋所不攝諸纏現在前。是謂覆非蓋。
+問:何故唯說現在煩惱是覆非餘?
3.1)答:若說現在,當知亦說過去、未來,性相同故。然現在世有覆作用顯故偏說。
3.2)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覆障聖道及聖道加行善根。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3)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發起諸業。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4)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取果與果。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5)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能為同類因、遍行因、異熟因、取等流果、異熟果。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6)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能為染污,現可呵責,令沒淤泥,墮非理處。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7)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作熱惱事,作損害事。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8)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作自性愚及所緣愚。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9)復次,現在煩惱於自相續,愚於三世及離世法。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3.10)復次,現在煩惱障礙所依、所緣、行相,令不解脫。過未不爾,故說現在。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唯說現在煩惱名覆。
4)[*引文]有蓋亦覆。謂五蓋隨一現在前。
4.1)謂貪欲蓋現在前時,
+覺位有三蓋現在前。謂貪欲、惛沈、掉舉。
+睡位有四蓋現在前。謂前三并睡眠。
4.2)如貪欲蓋,瞋恚、惡作、疑蓋亦爾。
4.3)若惛沈蓋現在前時,
+覺位定有二蓋現在謂。謂惛沈、掉舉。
+睡位定有三蓋現在前。謂前二并睡眠。
4.4)如惛沈蓋,掉舉蓋亦爾。
4.5)若睡眠蓋現在前時。定有三蓋現在前。謂睡眠、惛沈、掉舉。
4.6)如是五蓋現在前時。亦名為蓋,有蓋性相故。亦名為覆,有覆作用故。
5)[*引文]有非蓋非覆。謂除前相。
此中所名以相聲說。若法已立名、已稱說者,作前三句。未立名、未稱說者,作第四句。故言除前相。此復云何?謂行蘊中作四句。
+過去、未來五蓋為初句。
+除五蓋,諸餘現在煩惱為第二句。
+現在五蓋為第三句。
+餘相應不相應行蘊及四蘊全并三無為,為第四句。
10.[發智論]無明
1)諸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不善耶?答:諸不善無明隨眠,皆欲界繫。有欲界繫無明隨眠,非不善,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2)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無記耶?答: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皆是無記。有無記無明隨眠,非色、無色界繫,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3)諸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彼皆是遍行耶?答:諸是遍行無明隨眠,皆見苦集所斷。有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非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
4)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彼皆非遍行耶?答: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皆非遍行。有非遍行無明隨眠,非見滅、道所斷,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
[大毘婆沙論]
諸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不善耶?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作此論?
1)答:前顯無明,亦是蓋性。未顯不善,今欲顯之。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2.1)謂或有執:一切煩惱皆是不善。如譬喻者。彼作是說:一切煩惱不巧便慧所攝持故,皆是不善。
+為遮彼執,顯諸煩惱,有是不善、有是無記。
問:一切煩惱不巧便慧所攝持故,應皆不善。如何亦說有無記耶?
答:感不愛果,故名不善。非不巧便所攝持故。若不爾者,無覆無記應有不善。彼性中亦有不巧便者故。
2.2)或復有執:欲界煩惱皆是不善。色、無色界一切煩惱皆是無記。
+為遮彼執,顯欲界身見、邊見及彼相應無明,亦是無記。
3)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10.2.解釋:諸欲界繫...相應無明
[*引文]諸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不善耶?答:諸不善無明隨眠,皆欲界繫。有欲界繫無明隨眠,非不善。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問:何故欲界身見邊見及彼相應俱有等法非不善耶?
+答:若法體是無慚、無愧。或彼相應。或彼俱有。或彼所生者,是不善。
+身見等法與彼相違,故非不善。所餘廣釋如後結蘊不善納息。
10.3[發智論]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無記耶?答: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皆是無記。有無記無明隨眠,非色、無色界繫,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大毘婆沙論]
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無記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顯無明有是不善性。未顯亦無記,今欲顯之,復作斯論。
10.4.解釋:諸色、無色界...相應無明
[*引文]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彼一切無記耶?答:諸色、無色界繫無明隨眠,皆是無記。有無記無明隨眠,非色、無色界繫。謂欲界繫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
+問:何故色、無色界繫煩惱,及彼相應、俱有等法,非不善耶?
+答:若法體是無慚、無愧。或彼相應。或彼俱有。或彼所生者是不善。
+上二界繫煩惱等法,與彼相違,故非不善。所餘廣釋如後結蘊不善納息。
10.5.[發智論]諸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彼皆是遍行耶?答:諸是遍行無明隨眠,皆見苦集所斷。有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非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彼皆非遍行耶?答: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皆非遍行。有非遍行無明隨眠,非見滅、道所斷,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
[大毘婆沙論]
諸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彼皆是遍行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前說無明是不善或無記。而未說彼是遍行、非遍行。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10.6.解釋:諸見苦、集...相應無明
1)[*引文]諸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彼皆是遍行耶?答:諸是遍行無明隨眠,皆見苦、集所斷。有見苦、集所斷無明隨眠,非遍行。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
+即見苦、集所斷貪、瞋、慢隨眠相應無明。
2)[*引文]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彼皆非遍行耶?答:諸見滅、道所斷無明隨眠皆非遍行。有非遍行無明隨眠非見滅道所斷。謂見、苦集所斷非遍行隨眠相應無明。
+即見苦、集所斷貪、瞋、慢隨眠相應無明。此中遍行、非遍行義。餘處廣說,故不顯示。
11.[發智論]不共
1)云何不共無明隨眠?答:諸無明,於苦不了,於集、滅、道不了。
2)云何不共掉舉纏?答:無不共掉舉纏。
[大毘婆沙論]
云何不共無明隨眠?乃至廣說。
11.1.問:何故作此論。
答:前說無明亦是蓋性,是不善或無記,是遍行、非遍行。未說無明是不共、非不共。今欲說之。
復次,前說煩惱相應無明。未說煩惱不相應無明。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11.2.解釋:云何不共...集滅道不了
[*引文]云何不共無明隨眠?答:諸無明於苦不了,於集、滅、道不了。
+此中不了者,顯不欲忍義。謂由無明迷覆心故。於四聖諦不欲、不忍,故名不了。非但不明。如貧賤人惡食在腹,雖遇好食,不欲食之。異生亦爾。無明覆心,聞四聖諦,不欲、不忍。
問:若爾,云何不名邪見?
答:無行相轉,說名邪見。此唯不欲,非無行相,故非邪見。
復次,謗毀實物,名為邪見。此唯不忍,故非邪見。
11.3.不共無明的自性
問:此中所說不了名言為顯自性?為顯行相?為顯所緣?
1)有作是說:此顯無明自性。
1.1)問:如是無明行相云何?答:無知、黑闇、愚癡,是此無明行相。
1.2)問:如是無明所緣云何?答:即四聖諦。
2)有餘師說:此顯無明行相。謂此無明,唯於四聖諦,不了行相轉。
2.1)問:若爾,品類足論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不共無明隨眠隨增?謂無知、黑闇、愚癡。答:應知彼論是有餘說。彼說無明行相不盡,謂此更有不了行相。
+有說:不了即是無知、黑闇、愚癡,無相違過。
2.2)問:如是無明自性云何?
答:自體、自相,即此自性。如說:諸法自性,即是諸法自相。同類性是共相。
2.3)問:如是無明所緣云何?答:即四聖諦。
3)復有說者,此顯無明所緣。謂於苦不了者,說緣苦諦。於集、滅、道不了者,說緣集滅道諦。自性、行相皆如前說。
4)評曰:應作是說:如是無明於四聖諦,一向愚鈍、一向闇昧、一向不明了、一向不決擇,以為自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11.4.問:如是無明何故名不共?不共是何義?
1)答:如是無明,自力而起,非餘隨眠相應起故,名為不共。非如貪等相應無明,他力而起。
2)有作是說:如是無明非餘隨眠相雜而起,故名不共。
3)有餘師說:如是無明與餘隨眠不同意樂,故名不共。
4)或有說者,如是無明與餘隨眠所作各別,故名不共。
5)復有說者,如是無明迷四聖諦,不與隨眠相應而起,故名不共。
6)或復有說:如是無明不與隨眠相應,唯是異生所起,故名不共。
7)有餘復說:如是無明於起煩惱最為上首,故名不共。
11.5.問:不共無明為但見所斷?為通五部耶?設爾何失?
若唯見所斷,識身論說當云何通?如說:彼是修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若通五部,此本論文何故不說,而但言於苦不了,於集、滅、道不了耶?
1)答:應作是說:如是無明唯見所斷。
1.1)問:若爾,識身論說當云何通?
答:彼文應作是說:彼是修所斷隨眠不相應無明相應心。不應說言:彼是修所斷不共無明相應心。
1.2)問:說不共無明相應心。說隨眠不相應無明相應心。義有何異?
答:修所斷無明,容有隨眠不相應者,而不名不共。所以者何?他力起故。謂若無明自力而起,非餘隨眠相應起者,名為不共。修所斷無明,雖有不與隨眠相應起者,而非自力所起。是忿恨等力所起故,不名不共。
2)有作是說:不共無明五部皆有。
2.1)問:若爾,此本論文何故不說?
答:此中但說見道所斷不共無明。以此無明,迷四聖諦,不與隨眠相應起故。修所斷者,雖非隨眠相應而起,而不迷諦,是故不說。
2.2)復次,此中但說唯異生起不共無明。修所斷者聖者亦起,是故不說。
2.3)復次,此中但說通緣有漏、無漏、有為、無為不共無明。修所斷者,但緣有漏有為,是故不說。
2.4)復次,此中但說自力而起不共無明。修所斷者他力所起,是故不說。
3)問:此修所斷不共無明,何心中有?
答:若欲界者。十小煩惱地法等俱心中可得。
+初靜慮者。諂誑憍俱心中可得。
+第二靜慮以上地者。唯憍相應心中可得。
4)問:此中所說不共無明,何位現起?
答:若諸異生,由勝解力,發起正見。或起邪見。心勞惓時,數數間起。迷四聖諦不共無明。謂緣四諦,不欲、不忍、不了行相。
5)問:一切心中皆有般若,何緣今說不共無明於諦不了?
答:慧為無明所覆蔽故,不明、不淨。於四聖諦亦不能了。
復次,此中但說不共無明於諦不了。不說般若,故不應責。
11.6.頗有
1)問:頗有隨眠不與隨眠相應耶?
答:有。即前所說不共無明及修所斷忿等俱起無明隨眠。
2)問:頗有隨眠不名有隨眠耶?
答:有。即前所說不共無明及修所斷忿等俱起無明隨眠緣彼隨眠已斷盡者。
3)問:頗有隨眠於諸隨眠不隨增耶?
答:有。即前所說不共無明緣無漏者。
4)問:頗有隨眠非諸隨眠所隨增耶?
答:有。謂諸隨眠已離繫者。
5)問:如有隨眠不與隨眠相應而起。頗有隨眠不與諸纏相應起耶?
答:無。一切隨眠皆與惛沈、掉舉俱故。
6)問:如有隨眠不與隨眠相應而起。頗亦有纏而不與纏相應起耶?
答:無。諸染污心皆與惛沈、掉舉俱故。
7)問:如有隨眠不與隨眠相應而起。頗亦有纏不與隨眠相應起耶?
答:無。諸纏必與無明隨眠相應起故。
11.7.解釋:云何不共...掉舉纏
[*引文]云何不共掉舉纏?答:無不共掉舉纏。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無明與掉舉,俱通三界、五部、六識、不善、無記,遍與一切染污心俱。或有生疑,如無明有不共,掉舉亦爾。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掉舉纏無不共者,故作斯論。謂掉舉纏必與無明隨眠俱故。亦與惛沈纏相應故,不名不共。
2)問:惛沈、掉舉皆與一切染污心俱。何故此中但說掉舉,非惛沈耶?
2.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2)復次,亦應說惛沈而不說者,應知是有餘說。
2.3)復次,惛沈、掉舉恒相應故。此中說一則已說餘。
2.4)復次,以掉舉纏隨順放逸,多諸過失,堅固猛利。惛沈不爾,是故偏說。
+由此契經於順上分五結門中,唯立掉舉。
+品類足論唯說掉舉,在十煩惱大地法中。
+施設論中唯說掉舉,在五法內。如說:異生欲貪隨眠起時,必起五法。一欲貪隨眠。二欲貪隨眠增長生。三無明隨眠。四無明隨眠增長生。五掉舉。
+如是等處皆由掉舉多過失故偏說非餘。此中亦爾。
2.5)復次,以掉舉纏數行猛利,繞亂四支、五支靜慮,是故偏說。惛沈愚鈍隨順等持,似定而轉。惛沈現前便速入定,過失輕故。此中不說。
2.6)復次,以掉舉纏敗壞善品,令於定境,不能專注。惛沈不爾,是故偏說。
2.7)復次,以掉舉纏繞亂心品,於諸善法,不欲勤修。設欲勤修,速還懈廢。惛沈不爾,是故偏說。
2.8)復次,以彼惛沈似無明轉。前已廣說。無明隨眠則已說彼,是故不說。
2.9)復次,以掉舉纏猛利堅固,多諸過失。
2.10)或有謂彼同於隨眠,亦有不共。是故偏說無不共者。
1.[發智論]二法
1)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色耶?非色耶?答:應言非色。
非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非色耶?色耶?答:應言非色。
2)有見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見耶?無見耶?答:應言無見。
無見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見耶?有見耶?答:應言無見。
3)有對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對耶?無對耶?答:應言無對。
無對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對耶?有對耶?答:應言無對。
4)有漏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漏耶?無漏耶?答:應言有漏。
無漏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漏耶?有漏耶?答:應言無漏。
5)有為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為耶?無為耶?答:應言有為。
無為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為耶?有為耶?答:應言無為法無生、住、老、無常。
2.[發智論]三法
1)過去法,生、住、老、無常,當言過去耶?未來、現在耶?答:應言過去。
未來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未來耶?過去、現在耶?答:應言未來。
現在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現在耶?過去、未來耶?答:應言現在。
2)善法,生、住、老、無常,當言善耶?不善、無記耶?答:應言善
不善法,生、住、老、無常,當言不善耶?善、無記耶?答:應言不善。
無記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記耶?善、不善耶?答:應言無記。
3)欲界繫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欲界繫耶?色、無色界繫耶?答:應言欲界繫。
色界繫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色界繫耶?欲、無色界繫耶?答:應言色界繫。
無色界繫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色界繫耶?欲、色界繫耶?答:應言無色界繫。
4)學法,生、住、老、無常,當言學耶?無學、非學非無學耶?答:應言學。
無學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學耶?學、非學非無學耶?答:應言無學。
非學非無學法,生、住、老、無常,當言非學非無學耶?學、無學耶?答:應言非學非無學。
5)見所斷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見所斷耶?修所斷、不斷耶?答:應言見所斷。
修所斷法,生、住、老、無常,當言修所斷耶?見所斷、不斷耶?答:應言修所斷。
不斷法,生、住、老、無常,當言不斷耶?見、修所斷耶?答:應言不斷。
[大毘婆沙論]
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色耶?非色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法有二種。一者有為。二者無為。有為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了知。無為無起而可了知。無盡住異而可了知。
1.1)諸師於此契經義趣。不如實知起種種執。謂或有執:諸有為相非實有體。如譬喻者。彼作是說:諸有為相是不相應行蘊所攝。不相應行蘊無有實體。故諸有為相非實有體。
+為遮彼執顯有為相實有自體。
1.2)或復有執:諸有為相皆是無為。如分別論者。彼作是說:若有為相體是有為,性羸劣故。則應不能生法、住法、異法、滅法。以有為相體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1.3)或復有執:三相是有為。滅相是無為。如法密部。彼作是說:若無常相體是有為,性羸劣故。不能滅法。以是無為性強盛故,便能滅法。
+為遮彼執,顯有為相皆是有為。
1.4)或復有執:相與所相一切相似。如相似相續沙門。彼作是說:色法生住老無常體還是色。乃至識法生老住無常體還是識。
+為遮彼執,顯有為相,唯不相應行蘊所攝。
1.5)或復有執:色等五蘊。出胎時名生。相續時名住。衰變時名異。命終時名滅。如經部師。
+為遮彼執,顯彼唯是眾同分相,非有為相。有為相者,諸有為法一一剎那皆具四相。
2)復次,為令疑者得決定故。如定蘊說:過去法得或過去或未來或現在。未來、現在法得亦爾。或有生疑。如得與法有同世者,有異世者。相與所相亦應如是。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相與法,無異世者。所以者何?得與所得不同一果。不定俱行,非俱有因故。或異世。相與所相是同一果,決定俱行。為俱有因,故必同世。
3)為遮前說種種異宗。及為除疑,故作斯論。
1.2.解釋:色法...住、老、無常
1)[*引文]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色耶?非色耶?答:應言非色。
+此中色法,謂十色處及法處少分。彼有為相。但是非色唯法處攝。此即所相能相異類。
2)[*引文]非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非色耶?色耶?答:應言非色。
+此中非色法,謂意處及法處少分。彼有為相如前說。此即所相能相同類。
3)[*引文]有見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見耶?無見耶?答:應言無見。
+此中有見法,謂色處。彼有為相。但是無見,唯法處攝。此即所相能相異類。
4)[*引文]無見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見耶?有見耶?答:應言無見。
+此中無見法,謂十一處除色處。彼有為相如前說。此即所相能相同類。
5)[*引文]有對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對耶?無對耶?答:應言無對。
+此中有對法,謂十色處。彼有為相。但是無對唯法處攝。此即所相能相異類。
6)[*引文]無對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對耶?有對耶?答:應言無對。
+此中無對法,謂意處、法處。彼有為相如前說。此即所相能相同類。
7)[*引文]有漏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漏耶?無漏耶?答:應言有漏。
+此中有漏法,謂十色處及二處少分。彼有為相。但是有漏唯法處攝。此後諸門所相能相皆是同類。
8)[*引文]無漏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漏耶?有漏耶?答:應言無漏。
+此中無漏法,謂意處、法處少分。彼有為相。但是無漏唯法處攝。
9)[*引文]有為法,生、住、老、無常,當言有為耶?無為耶?答:應言有為。
+此中有為法,謂十一處及法處少分。彼有為相。但是有為唯法處攝。
10)[*引文]無為法生、住、老、無常,當言無為耶?有為耶?答:應言無為法無生、住、老、無常。
+此中無為法,謂法處少分,是無為故,無有為相。
11)此前所說五種二門所相能相有同有異。此後所說五種三門所相能相一切皆同。如應當知攝處多少。及隨所應遮前異執。
謂說所相能相世同,即遮經部異時四相。
說色等相非色等攝,即遮相似相續沙門。
說色等相還色等攝,說生等相皆是有為,即遮法密、分別論者。
說生等相是無為法,十門分別生等諸相一切皆遮譬喻者說生等諸相體非實有,非實有法,如瓶衣等不應如是廣分別故。
2.[發智論]云何老?答:諸行向背、熟變相。是謂老。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暖、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云何無常?答: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無常。
[大毘婆沙論]
云何老?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1)答:前已依賢聖道理,顯有為相。今欲依世俗道理,顯有為相。
前已依賢聖言說,顯有為相。今欲依世俗言說,顯有為相。
前已依勝義諦,顯有為相。今欲依世俗諦,顯有為相。
2)復次,前已顯細有為相。今欲顯麁有為相。
前已顯覺慧現見有為相。今欲顯色根現見有為相。
前已顯剎那有為相。今欲顯相續有為相。
前已顯連縛有為相。今欲顯分位有為相。故作斯論。
3)問:此中何故不問生耶?
3.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3.2)復次,亦應問而不問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
3.3)復次,若令諸法損滅、散壞,此中說之。生令諸法增長、熾盛,是故不說。
3.4)復次,若令諸法衰退、離散,此中說之。生令諸法增盛、和合,是故不說。
2.2.解釋:云何老...是謂老
[*引文]云何老?答:諸行向背、熟變相,是謂老。
1)契經中說:髮希、髮白、皮緩、皮皺、色衰、力損、身曲、背僂、喘息、短急、氣勢萎羸、行步遲微、扶杖進止、體多黶黑。猶如彩畫,諸根昧熟、支分變壞、舉身戰掉、動轉呻吟、諸行朽敗,是名為老。
2)阿毘達磨或說蘊熟。或如此中所說老相。
諸行向者,趣向死門。
諸行背者,棄背少壯。
諸行熟者,諸根昧熟。
諸行變者,身力衰變。
3)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諸行損敗,故名為老。如故衣等。
諸行朽壞,故名為老。如破車等。
諸行羸弱,故名為老。如朽舍等。
諸行衰萃,故名為老。如萎花等。
諸行慢緩,故名為老。如樂器等。
4)大德說曰:已生諸行損盛引衰,故名為老。
2.3.解釋:云何死...是謂無常
1)[*引文]云何死?答:彼彼有情,從彼彼有情眾同分,移轉壞沒,捨壽、暖、命根,滅棄諸蘊,身殞喪。是謂死。
+契經說死,與此相同。文句雖多而義無別,同顯死故。
2)[*引文]云何無常?答:諸行散壞、破沒、亡退。是謂無常。
+此中文句雖有多種,義亦無別。皆共顯了無常義故。
3)問:云何無常散壞諸行?
答:非如散壞穀豆等物。但令諸行無復作用,故名散壞。謂一剎那作所作已,第二剎那不復能作。
3.[發智論]死、無常,何差別?
死、無常,何差別?答:諸死是無常,有無常非死,謂除死,餘行滅。
[大毘婆沙論]
死、無常何差別?答:諸死是無常。有無常非死,謂除死,餘行滅。
3.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世說無常與死無異,欲顯差別,故作斯論。
謂死唯內。唯有情數。唯有根心。無常通內、外、有情、無情數、有根、無根、有心、無心。是謂差別。
3.2.問:云何死亦無常?云何無常非死耶?
1)答:最後命根滅名死亦無常。餘時命根滅名無常非死。
2)復次,最後諸蘊滅名死亦無常。餘時諸蘊滅名無常非死。
3)復次,內諸蘊滅名死亦無常。外諸蘊滅名無常非死。
+如內外,有情數無情數。有根無根。有心無心。應知亦爾
4.解釋:業力強耶...現在行故
1)[*引文]業力強耶?無常力強耶?答:業力強,非無常力。
1.1)此中聖道,以業聲說。無常者,謂滅相。
1.2)佛於聖道,或說為受、或說為想、或說為思、或說為意、或說為燈、或說為信、精進、念、定、慧。或說為船栰、山石、水花。或說為慈、悲、喜、捨。如是一一別釋如經。
1.3)此中聖道,說名為業。故業力強,非無常力。
2)[*引文]有作是說:無常力強,非業力。所以者何?此業亦無常故。
+如人能殺千人敵者是人名為勝千人敵。此亦如是。故無常力強,非業力。
3)[*引文]於此義中,業力強非無常力。所以者何?業能滅三世行。無常唯滅現在行故。
3.1)謂聖道力,滅三世行,斷彼諸行,得擇滅故。
+無常唯能滅現在行,令彼不復有作用故。
3.2)復次,聖道業力能滅可生不可生行,令得擇滅。亦令諸行在未來世畢竟不生,得非擇滅。
+無常唯能滅可生行,非不生者,故業力強。
3.3)有作是說:此中業者,能引五趣眾同分業。
+無常者,謂滅相故。業力強非無常力。
3.4)有說:無常力強非業力。所以者何?此業亦無常故。
+於此義中,業力強非無常力。所以者何?業力能引五趣眾同分。無常唯能滅現在行故。
3.5)有餘師說:此中業者,謂能和合。
+無常力者,謂能別離故。業力強非無常力。
3.6)有說:無常力強非業力。所以者何?此業亦無常故。
+於此義中,業力強非無常力。所以者何?和合事難,別離易故。如作器難,壞器則易。此亦如是故業力強。
3.7)復有說者,此中業力,謂一切種身、語、意業。
+無常力者,謂無常相故。業力強非無常力。
3.8)有說:無常力強非業力。所以者何?此業亦無常故。
+於此義中,業力強非無常力。所以者何?業力能感一切果法。無常唯能滅起法故。
5.解釋:如世尊說...答老
[*引文]如世尊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有為之起,亦可了知,盡及住異,亦可了知。一剎那中云何起?答:生。云何盡?答:無常。云何住、異?答:老。
5.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乃至廣說。雖作是說而不顯示:云何起盡?云何住異?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2)復次,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謂或有執:三有為相,非一剎那。如譬喻者。彼作是說:若一剎那有三相者,則應一法一時亦生亦老亦滅。然無此理,互相違故。應說諸法初起名生。後盡名滅。中熟名老。
+為遮彼執,顯一剎那,具有三相。
3)問:若如是者,則應一法,一時亦生亦老亦滅?
答:作用時異,故不相違。
3.1)謂法生時,生有作用。滅時老滅,方有作用。
3.2)體雖同時,用有先後。一法生滅作用究竟名一剎那,故無有失。
3.3)或生滅位,非一剎那。然一剎那,具有三體故。說三相,同一剎那。
4)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5.2.轉變
1)問:諸行自性有轉變不?設爾何失?若有轉變,云何諸法不捨自相?若無轉變,云何此中說有住異?答:應說諸行自性無有轉變。
2)問:若爾,何故此中說有住、異?
答:此中住異是老別名。非謂轉變。如生名起。無常名盡。老名住異。應知亦然。
3)復次,有因緣故說無轉變。有因緣故說有轉變。
3.1)有因緣故無轉變者。謂一切法各住自體,自我、自物、自性、自相,無有轉變。
3.2)有因緣故有轉變者。
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
得力時生。失力時滅。
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
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
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
熾盛時生。萎歇時滅。
增進時生。衰退時滅。
興舉時生。墮落時滅。
猛利時生遲鈍時滅。
滋茂時生。枯瘁時滅。
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
4)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
4.1)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
4.2)若依作用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法未來未有作用。若至現在便有作用。若入過去作用已息。故有轉變。
5)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功能轉變。
5.1)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
5.2)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6)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物轉變。二者世轉變。
6.1)若依物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物恒時,無改易故。
6.2)若依世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有未來現在過去世改易故。
+既有轉變說有異相,無違理失。
5.3.相
問:諸有為相於有為法,為是自相?為共相耶?設爾何失?若是自相,云何一法而有四相?若是共相,云何一切有為法各各別有四相耶?
1)有作是說:此是自相。
問:若爾,云何一法有四相耶?
1.1)答:一法四相,亦無有失。如一色法有多種相。所謂如病、如癰、如箭。乃至廣說百四十相。然此自相,非如四大種,堅、濕、煖、動相。但一一法,各各別有生、住、異、滅,故名自相。
1.2)復次,自相有二種。一者主自相。二者客自相。
此有為相是有為法客自相,非主自相。故一法有四相,亦無有失。
1.3)復次,自相有二種。一者本性自相。二者他合自相。
此有為相是有為法他合自相。非本性自相故一法有四相,亦無有失。
2)有餘師說:此是共相。
問:若爾,云何一切有為法各各別有四相耶?
答:以相似故,名為共相。如一法上有生等四。餘法亦然。非如一縷貫在眾花,故名共相。
3)復有說者,此非自相,亦非共相。諸有為法生、住、異、滅,名義同故,體各別故。然此生等是法標印。若有此者,知是有為。如大士相於彼大士,不名自相,亦非共相,但是標印。若有此者,知是大士。生等亦然。
4)評曰:應作是說:此是共相。然共相有二種。
一者自體共相。謂一一有為法自體各有生等四義。
二者和合共相。謂一一有為法各與生等四相和合。
+此四但是和合共相。
5.4.生相
問:生相,復有餘生相不?設爾何失?若有者,此復有餘。此復有餘,如是展轉應成無窮。若無者,誰生此生,而生他耶?
1)答:應作是說:生復有生。
問:若爾,生相應成無窮。
2)有作是說:許此無窮,亦無有失。三世寬博,豈無住處。
由是因緣,生死難斷、難破、難越,眾苦生長,連鎖無窮。
又同一剎那,故無無窮失。
3)有餘師說:諸行生時,三法俱起。一者法。二者生。三者生生。
此中生能生二法謂法及生生。生生唯生一法謂生。由此道理,無無窮失。
3.1)問:何故生能生二法?生生唯生生耶?
答:法性爾故,不應為難。如諸女人有生二子有生一子。豈應為難。
3.2)評曰:應作是說:諸行生時,九法俱起。一者法。二者生。三者生生。四者住。五者住住。六者異。七者異異。八者滅。九者滅滅。此中生能生八法謂法及三相四隨相。生生唯生一法謂生。由此道理,無無窮失。
3.3)問:何故生能生八法?生生唯生生耶?
答:法性爾故,不應為難。如鷄犬等有生八子有生一子。豈應為難。
4)如生與生生。住與住住。異與異異。滅與滅滅。應知亦爾。
5)問:諸行起時,除其自性,餘有為法皆有作用,能生此法。何故唯說生能生此法耶?
5.1)答:諸行起時,生正能生。餘但佐助,故但說生能生此法。如女產時,雖有諸女,而為佐助,母正生故,獨名產者。
5.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要有生故,此法得生。故但說生能生此法。此義有餘亦待餘緣,此法生故。
5.3)復作是說:若無生者,此法不生。故但說生能生此法。此亦有餘,若無餘緣,法不生故。
5.4)大德說曰:生相勝故,說生能生。謂法起時,雖有餘緣,而生最勝。如伎書畫染衣等時,雖有餘緣,而說勝者。如但說生能生此法,故名生相。住、異、滅相應知亦然。
5.5.住相
問:諸有為法有住相不?設爾何失?若有者,有為相中何故不說?如世尊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不說有四。又契經說復云何通?如說:苾芻!諸行不住。若無者,此前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色法、生、住、老、無常當言色耶?非色耶?乃至廣說。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生?謂諸行起。云何住?謂諸行生已不壞。云何老?謂諸行熟。云何無常?謂諸行生已壞。
1)答:應作是說:有為法有住相。
1.1)問:若爾,有為相中何故不說?
答:契經應說有四有為之有為相。而不說者,應知彼是有餘之說。
1.2)復次,諸有為法實有住相。似無為故佛不說在有為相中。
1.3)復次,若法能令諸行損減。世尊說在有為相中。住相能令諸行增益故不說在有為相中。
問:生亦能令諸行增益,何故說在有為相中?
答:生最能令諸行損減,非老無常。所以者何?若生不引令入現在,老何所衰?無常寧滅。由生引行令入現在故。老能衰,無常能滅。故生最能損減諸行。譬如有人隱在稠林。有三怨敵欲為損害。一從稠林牽之令出。一損其力。一斷彼命。若一不從稠林牽出。二何損害。三相於行應知亦然。
1.4)復次,若法能令諸行和合及令散壞。世尊說在有為相中。生相能令諸行和合。異、滅能令諸行散壞。住相不爾,故不說在有為相中。
1.5)復次,若法能令諸行歷世。世尊說在有為相中。生相令行,從未來世入現在世。異、滅令行從現在世入過去世。住相不爾,故不說在有為相中。
1.6)復次,標別有為名有為相。住相墮在無為部中。故佛不說名有為相。
2)有說:彼經亦說住相。如彼經說:盡及住異亦可了知。住即住相。
2.1)問:何故但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
答:住、異合立,故但說三。世尊欲令厭有為法,欣求寂滅,故於彼經住異合說。如示室利與黑耳俱,令諸有情住異俱捨。
2.2)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苾芻!諸行不住。
答:不久住故,說不住言。非謂全無剎那住相。
2.3)尊者世友作是釋言:契經但遮剎那後住,說不住言。非謂諸行無剎那住。若全無住,世尊不應建立施設世及剎那。
2.4)復作是釋:剎那住相,微細難知、難可施設,故說不住。謂剎那量是佛所知,非諸聲聞、獨覺等境。如乘神通,屈伸臂頃,從此處沒至色究竟。於其中間,非不相續。可有從此往至彼義,亦非一法,移轉至彼。又無從此越至彼義。是故決定剎那剎那生滅相續。從此至彼,於其中間,諸剎那量最極微細,唯佛能知。由此故言諸行不住。
2.5)大德釋曰:諸行生已雖少時住,而老無常速即損滅,故言不住。
3)有作是說:有為法無住相。
3.1)問:此前所說當云何通?如說:色法生住老無常?乃至廣說。
答:此前應說色法生老無常。乃至廣說。不應言住而言住者。應知此住是老別名。如生名起。無常名盡。老名為住。應知亦爾。故三相中,老名住、異。
3.2)問:品類足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住?謂諸行生已不壞。答:彼論所說我不能通。
4)評曰:既不能通,應信有住。由住相力,諸行生已能取自果,能取所緣。由異滅力,一剎那後無復作用。若無住相,諸行應無因果相續。心心所法應無所緣。故必有住。
5.6.異相
問:言異相者,為滅壞故名為異相?為轉變故名異相耶?設爾何失?若滅壞故,名異相者。應有為相但有三種,異即滅故。若轉變故名異相者,應同轉變外道所宗。
1)答:應作是說:非滅壞故及轉變故名為異相。
然令諸行作用損敗。作用朽故,作用羸弱。作用衰瘁。作用慢緩。故名異相。
2)有作是說:令轉變故名為異相。
2.1)問:若爾,應同轉變外道所立宗義。
答:彼執諸行相續轉時,前位不滅,轉變為後。如薪成灰,乳為酪等。
2.2)今說諸行相續轉時,前滅後生,而有轉變。
謂有為法生時勢盛。滅時勢衰。
生時力強。滅時力劣。
生時名新。滅時名故。
生時滋茂。滅時枯瘁。
生時和合滅時。
離散生時興舉。滅時墮落。
生時猛利。滅時遲鈍。
生時得作用。滅時失作用。
生時得增上。滅時失增上。
生時得功能。滅時失功能。
生時熾盛。滅時萎歇。
生時增進。滅時退減。
生時得士用。滅時失士用。
生時未熟。滅時已熟。故名轉變非同外道。
5.7.問:諸有為相與所相法,為同?為異?設爾何失?
若同者,云何四不為一?一不為四?又取一時,應作四解。若異者,云何不以餘相為相?
1)有作是說:相所相同。
問:若爾,云何四不為一?一不為四?又取一時應作四解。
答:相雖有四,而體是一。於一自體,有多相故。於一所緣作四種解,理亦無違。如於一物起無常等多行相故。
2)有餘師說:相所相異。
2.1)問:若爾,云何不以餘相為相?
答:無如是失,能相所相從無始來互相屬故。
2.2)復次,能相所相從無始來恒和合故。不相離故。常相隨故。相雜住故。
2.3)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相所相異。然諸能相依所相起。如煙依火。是故不以餘相為相。
2.4)復次,能相既是所相過患。雖不相離,而相不同。如病既是人之過患,雖不相離,而相各別。若病與人相不異者。其病若愈人亦應無。
2.5)大德說曰:佛說生等是有為之相,故知相屬而相不同。如舍等屬人而相有異。
5.8.問:若一切剎那皆有老相,何不一切時首生白髮?
1)答:此難非理,老相白髮,不相即故。白髮是色,有見、有對。老相非色、無見、無對。二體既異如何難言:有老相時即有白髮?
2)復次,老與少壯或有相違或不相違。若相違者首生白髮。不相違者不生白髮。
3)復次,若增益大種多,損減大種少者不生白髮。若損減大種多,增益大種少者首生白髮。
4)復次,氣勢強者不生白髮。氣勢弱者首生白髮。
5)復次,白髮不由老相故起。但眾同分將欲盡時,有此異熟可厭相起。如酒油等將欲盡時,法爾於中有滓穢起。
5.9.白髮
1)問:何界趣處有白髮耶?
答:在欲界有,非色無色。地獄趣無。傍生、鬼有。人三洲有,除北俱盧。彼無如是可厭相故。乘純淨業,而生彼故。由雜穢業,白髮生故。
2)問:如是白髮何等人有?
答:異生、聖者皆有白髮。諸聖者中從預流果乃至獨覺皆有白髮,唯除世尊。佛無此等可厭相故。以白髮等是滓穢故。諸佛皆無髮希、髮白、皮緩、皮皺、音聲破壞、解支節苦。亦無心亂、漸捨諸根。般涅槃時,諸根頓滅。
3)問:佛由何業得此果耶?
答:先菩薩時三無數劫,修集種種難行苦行所起善業。後後剎那轉增轉盛。信慧堅猛諸所施為,無萎歇故。由此善業為相似因。今受如斯相似勝果。故無髮白面皺等事。
5.10.問:若一切剎那皆有無常相者,何不一切時皆有屍骸相現?
1)答:若有根身滅有根身生者,無屍骸相現。若有根身滅無根身生者,有屍骸相現。
2)復次,若有心身滅有心身生者,無屍骸相現。若有心身滅無心身生者,有屍骸相現。
3)復次,若有情數身滅有情數身生者,無屍骸相現。若有情數身滅無情數身生者,有屍骸相現。
4)復次,若有執受身滅有執受身生者,無屍骸相現。若有執受身滅無執受身生者,有屍骸相現。
6)復次,由諸有情業增上力命終後,有屍骸相現。謂諸有情須受用彼皮肉筋骨髮毛爪齒蹄角等故。
+由諸有情業增上力活時,未有屍骸相現。謂一晝夜總有六十四億九萬九千九百八十剎那五蘊生滅。若一一剎那皆有屍骸相現者,則一有情屍骸大地無容受處。既不埋殯,深為可惡諸有情類逃避無方故。由有情業增上力活時,未有屍骸相現。
5.11.問:化生有情於命終後,何故無有屍骸相現?
1)答:以彼受生及命終時,諸根身分頓得捨故。如人水中暫出暫沒。不可知彼沒何所至,出何所從。故化生死後無屍骸相現。
2)復次,化生有情其身輕妙。猶如火焰、雲霧、電光,滅則無餘,故無屍現。
3)復次,大種多者死有屍骸。彼造色多故無屍骸。
4)復次,非根多者死有屍骸。彼根法多故無屍骸。
5)復次,髮毛爪等可捨法多者死有屍骸。化生有情可捨法少故無屍骸。
6)復次,覽精血等以成身者死有屍骸。化生不爾故無屍骸。
5.12.問:諸有為法生時,為體是生法故生?為與生相合故生耶?設爾何失?
若體是生法故生者,生相則應無用。若與生相合故生者,則無為法生相合故亦應可生。
1)答:應作是說:體是生法故生。
問:若爾,生相則應無用。
答:雖體是生法。若無生相合者則不可生。故彼生時,由生相合。生相是彼生勝因故。如可破法破因能破及可斷法斷因能斷。故可生法,生相能生。
2)有作是說:與生相合故生。
問:若爾,無為與生相合,亦應可生。
答:無為無有生相合義,故不可生。如虛空等,無破因合故不可破。無斷因合,故不可斷。無生相合,故不可生應知亦爾。生相與彼未甞合故。
3)有為住異二種問答,應知亦爾。
5.13.問:諸有為法滅時,為體是無常法故滅?為與無常相合故滅耶?設爾何失?
若體是無常法故滅者,則無常相應成無用。若與無常相合故滅者,則無為法無常合故亦應可滅。
1)答:應作是說:體是無常法故滅。
問:若爾,無常相則應無用。
答:雖體是無常法。若無無常相合者,則不可滅。故彼滅時,由無常合。無常是彼滅勝因故。如可生法,生因能生此亦如是。
2)有作是說:與無常相合故滅。
問:若爾,無為與無常合應亦可滅。
答:無為無有無常合義,故不可滅。如虛空等。無生相合故不可生。此亦如是無常與彼未甞合故。
3)有餘師說:有為體是生住異滅。若無四相則不可知。猶如闇中有瓶衣等。若無燈照則不可知。此亦如是。故有為相是彼了因。
4)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為善。
5.14.問:如有為法有有為相。無為亦有無為相耶?設爾何失?
若有者,云何無為名非聚法?若無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不生、不住、不滅法?謂一切無為法。
1)答:應作是說:諸無為法無無為相。
問:若爾,品類足說當云何通?
答:翻對有為,故作是說:謂有為法有生住滅。無為異彼說不生等。非謂別有不生等相。
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汝等有生、有老、有死、有沒、有出。所以者何?汝等諸行猶如幻事陽焰等故。
2)問:此中所說生出死沒有何差別?
2.1)有作是說:無有差別。生即是出。死即是沒。一切皆是剎那性故。
2.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入母胎時名生。出母胎時名出。諸蘊熟時名沒。捨諸蘊時名死。
2.3)脇尊者曰:中有諸蘊得時名出。捨時名沒。生分諸蘊得時名生。捨時名死。
2.4)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胎卵濕生諸蘊起時名生,諸根漸生故。壞時名死,有餘屍骸故。化生諸蘊起時名出,諸根頓出故。壞時名沒,無餘屍骸故。
2.5)大德說曰:於諸趣中初受生時名生。命根盡時名死。中間諸蘊剎那生時名出。剎那滅時名沒。
2.6)尊者覺天作如是說:有色有情生時名生。死時名死。無色有情生時名出。死時名沒。是謂生出死沒差別。
1.[發智論]無義-修餘苦行
如世尊說:修諸餘苦行,當知無義俱,彼不獲利安,如陸揮船棹。何故世尊作如是說?修餘苦行,無義俱耶?答:彼行趣死、近死、至死,非如是苦行,能超越死故。
[大毘婆沙論]
如世尊說:修諸餘苦行,當知無義俱,彼不獲利安,如陸揮船掉。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雖一切論皆為釋經。然此納息釋多經義。
謂契經說:世尊住在鄔盧頻螺池邊泥爛繕那河側菩提樹下,成佛未久,為諸聲聞略說法要。告諸苾芻:我已解脫無義苦行,得解脫彼甚為善哉。自正願力速證無上佛菩提故。時諸苾芻聞佛所說歡喜踊躍,恭敬尊重。攝心屬耳,聽受法要。爾時惡魔,作如是念:今彼沙門喬答摩種。菩提樹下為眾說法。其諸聲聞恭敬聽受。我今應往,為作留難。便自化作摩納婆身。來至佛前說伽他曰:仁今捨苦行,古仙真淨道,更修餘穢道,必不獲清淨。
1)此中義者,謂彼惡魔於諸天身作真淨想。於昔外道所修苦行,起能證得真淨道想故。白佛言:仁今何故捨舊諸仙能得真淨苦行妙道?修餘鄙穢逸樂道耶?此必不能獲得清淨,宜時速捨。故佛為彼說此頌言:修諸餘苦行。乃至廣說。
2)此頌意言:非我於彼外道苦行不能修故,而棄捨之。但審觀察如是苦行畢竟不能斷諸煩惱,得真義利。故我捨之,更修真實,處中妙行。由斯已證無上菩提,能拔眾生生死劇苦。
3)此頌義者,外道所修種種苦行,在正法外,故說諸餘。
3.1)有說:應言下賤苦行。謂諸苦行略有二種。一者上勝,謂八聖道及彼眷屬。二者下賤。謂諸外道所修苦行。雜我執故立下賤名。
3.2)復次,彼諸外道所修苦行。為求世間生死苦果。以果劣故,立下賤名。
3.3)有說:應言不死苦行。言不死者,是天別名。即呼天魔名為不死。魔崇如是外道苦行故。此名為不死苦行。
3.4)復次,諸外道等希求天中諸妙欲樂。修此苦行故說名為不死苦行。
4)次言:當知無義俱者,修彼苦行當知能引此世他世諸衰損事,名無義俱。
5)復言:彼不獲利安者。重釋前義。利謂利益。安謂安樂。彼諸苦行不能永斷諸煩惱故。不能引生殊勝善故。不獲究竟利益安樂。
6)如在陸地揮船掉者。唐設劬勞終無所遂。外道苦行當知亦爾。雖勤修習不獲利安。
7)時彼天魔復請佛曰:若此苦行不獲利安。佛修何道得真清淨。世尊告曰:
我修戒定慧,處中真淨道,得究竟淨果,及無上菩提。
8)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盡分別之,故作斯論。
[參考]雜阿含1094經
佛住欝鞞羅處尼連禪河側菩提樹下,初成正覺。爾時,世尊獨一靜處,專心禪思,作如是念:我今解脫苦行。善哉!我今善解脫苦行,先修正願,今已果得無上菩提。時,魔波旬作是念:今沙門瞿曇住欝鞞羅處尼連禪河側菩提樹下,初成正覺。我今當往,為作留難。即化作年少,住於佛前,而說偈言:大修苦行處,能令得清淨,而今反棄捨,於此何所求?欲於此求淨,淨亦無由得。爾時,世尊作是念:此魔波旬欲作嬈亂。即說偈言:知諸修苦行,皆與無義俱,終不獲其利,如弓彈有聲。戒定聞慧道,我已悉修習,得第一清淨,其淨無有上。時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已知我心。內懷憂慼,即沒不現。
1.2.解釋:何故世尊...超越死故
[*引文]何故世尊作如是說?修餘苦行,無義俱耶?答:彼行趣死、近死、至死,非如是苦行,能超越死故。
1)謂諸有情為欲超越老死海故,修彼苦行。然彼苦行從見趣起,倍令沈沒老死海故。佛說修彼與無義俱。生老死三遍在諸有。老死正是有情所厭死起厭強,故此偏說。
2)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流轉皆名無義。一切還滅皆名有義。如是苦行從見趣起,違背還滅。隨順流轉。故說修彼與無義俱。
3)大德說曰:三惡趣苦皆名無義。善趣、解脫皆名有義。如是苦行邪方便起,違善趣等,順惡趣苦故。說修彼與無義俱。
4)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如是苦行能令眾生墮在生死,恒受諸界、諸趣、諸生、諸處眾苦。故說修彼與無義俱。
2.[發智論]念-住對面念
又!世尊說: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云何名住對面念耶?答:修觀行者,繫念眉間,或觀青淤,或觀膖脹,或觀膿爛,或觀破壞,或觀異赤,或觀被食,或觀分離,或觀白骨,或觀骨瑣,此等名為住對面念。
[大毘婆沙論]
又世尊說: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有諸苾芻居阿練若。或在樹下。或在靜室,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乃至廣說。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2)問:諸威儀中皆得修善。何故但說結跏趺坐?
2.1)答:此是賢聖常威儀故。
謂過去、未來過殑伽沙數量諸佛及佛弟子皆住此威儀,而入定故。
2.2)復次,如是威儀順善品故。
謂若行、住,身速疲勞。若倚臥時,便增惛睡。唯結跏趺坐無斯過失。故能修習殊勝善品。
2.3)復次,如是威儀違惡法故。
謂餘威儀順婬欲等諸不善法。唯結跏趺坐能違彼故。
2.4)復次,如是威儀引人天等入正法故。
謂餘威儀不能引導人、天、龍、鬼、阿素洛等令入佛法。如結跏趺坐威儀者故。
2.5)復次,如是威儀生人天等敬信心故。
謂餘威儀不能發起人、天、龍、鬼、阿素洛等敬信之心。如結跏趺坐威儀者故。
設此威儀生惡尋伺為生他善尚應住之。況自順生殊勝善品。
2.6)復次,唯依此威儀證得無上佛菩提故。
謂依餘威儀亦能證得二乘菩提。不能證得佛菩提故。
2.7)復次,住此威儀怖魔軍故。
謂佛昔於菩提樹下結跏趺坐破二魔軍。謂自在天及諸煩惱故。令魔眾見此威儀即便驚恐多分退散。
2.8)復次,此是不共外道法故。
謂餘威儀外道亦有。唯結跏趺坐外道無故。
2.9)復次,結跏趺坐順修定故。
謂諸散善住餘威儀皆能修習。若修定善唯結跏趺坐最為隨順。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是故但說結如趺坐。
2.2.解釋: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1)問:結跏趺坐義何謂耶?
答:是相周圓而安坐義。
聲論者曰:以兩足趺加致兩髀。如龍盤結,端坐思惟。是故名為結跏趺坐。
脇尊者言:重壘兩足,左右交盤,正觀境界,名結跏趺坐。唯此威儀順修定故。
大德說曰:此是賢聖吉祥坐故名結跏趺坐。
2)問:端身者是何義?答:是身正直,而安坐義。
2.1)問:正願者是何義?答:是順善品,而注心義。
3)問:住對面念是何義耶?
答:面謂定境。對謂現矚。此念令心現矚定境,無倒明了,名對面念。
復次,面謂煩惱。對謂對治。此念對治能為生死上首煩惱,名對面念。
復次,面謂自面。對謂對矚。此念令心對矚自面,而觀餘境,名對面念。
4)問:何故繫念在自面耶?
答:無始時來男為女色。女為男色。多分依面。故觀自面伏諸煩惱。
復次,有情貪心多依面上,眉、眼、脣、齒、耳、鼻等生,非餘身支。故觀自面伏除貪欲。
復次,面有七孔不淨常流。生厭離心過餘身分。故觀自面而修厭捨。
復次,自面見希不多起愛故彼繫念在面非餘。若不照時自不見故。
復次,修觀行者多樂觀察十二處相。面上恒有九處差別。是故觀之。
有亦說為:住背面念。對背二義俱理無違。所以者何?由此念力,
+棄背雜染,對向清淨故。
+棄背生死。對向涅槃故。
+棄背流轉。對向還滅故。
+棄背五欲。對向定境故。
+棄背薩迦耶見。對向空解脫門故。
+棄背我執。對向無我故。
+棄背邪法。對向正法故。
由是對背俱理無違。安住此念者。名住對面念。
2.3.解釋:云何名住...住對面念
[*引文]云何名住對面念耶?答:修觀行者,繫念眉間,或觀青淤,或觀膖脹,或觀膿爛,或觀破壞,或觀異赤,或觀被食,或觀分離,或觀白骨,或觀骨瑣,此等名為住對面念。
1)問:何緣繫念在眉間耶?
答:修觀行者先依此處,生賢聖樂,後漸遍身。是故彼於眉間繫念。如受欲者男女根處先生欲樂,後漸遍身。此亦如是。
亦有本說:繫念明闇。明者謂眼。即說繫念在鼻按中。
復有本說:繫念髮際。
或有本說:繫念鼻端。
有本說:住無貪俱念。此即說住奢摩他俱念。
或有說:住與明俱念。此即說住毘鉢舍那俱念。修觀行者如是繫念在眉間等,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即不淨觀。此中名為住對面念。
2)問:何故此中但說不淨觀名對面念,非持息念、界差別觀耶?
2.1)答:此中亦應說持息念、界差別觀,名對面念。而不說者是有餘說。
2.2)復次,應知此中且說初觀。
謂不淨觀是眾觀初。應知說初,即顯中後。
2.2)復次,應知此中就多分說。
謂修觀者多分依止不淨觀門趣入聖道。非持息念、界差別觀。是故偏說。
2.3)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一切如理作意所引念皆,名對面念。非唯不淨觀。
+然尊者迦多衍尼子隨順契經,且說不淨觀名對面念。謂契經說:有諸苾芻居阿練若,或在樹下。或在靜室。結跏趺坐,端身正願,住對面念。
+為斷貪欲,離貪欲故,心多安住。
+如為斷貪欲,如是為斷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應知亦爾。
+於五蓋中,貪欲最重。又最在初。是故遍說。
3)彼近對治。謂不淨觀。貪欲若斷,餘隨斷故。不別說彼。近對治法名對面念。
2.4.問:修觀行者繫念眉間,爾時當言住在何位?
答:超作意位。然瑜伽師修不淨觀總有三位。一初習業位。二已熟修位。三超作意位。修此觀者,復有三種。一者樂略。二者樂廣。三樂廣略。
1)此中唯樂略者,
1.1)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
1.2)善取相已,退坐一處,重觀彼相。若心散亂,不明了者。復往塚間,如前觀察善取其相。
1.3)如是乃至若得明了心不散亂,速還住處。洗足就座,結跏趺坐。調適身心,令離諸蓋。
1.4)憶念觀察先所取相。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
1.5)於骨瑣中,先觀足骨。次觀踝骨。次觀脛骨。次觀膝骨。次觀髀骨。次觀臗骨。次觀腰骨。次觀脊骨。次觀脇骨。次觀髆骨。次觀臂骨。次觀肘骨。次觀腕骨。次觀手骨。次觀肩骨。次觀項骨。次觀頷骨。次觀齒骨。後觀髑髏。
1.6)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
1.7)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
1.8)是名樂略修觀行者不淨觀成。
2)唯樂廣者。
2.1)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如前廣說。展轉乃至繫念眉間以止息已。
2.2)復轉此念,先觀髑髏。次觀齒骨。展轉乃至後觀足骨。
2.3)彼勝解力觀自骨已,復觀外骨在自骨邊。漸遍一床、一房、一寺、一園、一邑、一田、一川、一國。展轉乃至大海邊際。周遍大地。心眼及處骨瑣充滿。
2.4))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
2.5)於中漸復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
2.6)彼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堪然而住。
2.7)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
2.8)是名樂廣修觀行者不淨觀成。
3)樂廣略者。
3.1)謂彼行者先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如前廣說。展轉乃至大海邊際,周遍大地,心眼及處骨瑣充滿。
3.2)復漸略之,展轉乃至後觀髑髏。繫念眉間少止息已。
3.3)數復廣略,如前觀察至純熟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
3.4)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是名樂廣略修觀行者不淨觀成。
4)問:何緣修此不淨觀時,數數廣略緣不淨境?
4.1)答:欲顯觀心得自在故。
+謂於境界得自在者,乃能數數廣略觀之。若不自在,便無斯力。
4.2)復次,彼瑜伽師作如是念:我從無始生死已來,煩惱亂心,不淨謂淨。今於不淨如實觀察。欲令純熟,數廣略觀。
4.3)復次,欲顯善根勢力大故。義言:我取少不淨相,便能漸廣充滿大地。復漸略之唯觀少分。豈不於境勢力大耶?
4.4)復次,彼瑜伽師自顯力大故數於境廣略觀察。
謂無始來為欲貪力所執持故。於不淨境不能自在廣略觀之。今伏欲貪得自在故。能數廣略觀不淨境。
5)是故此中應作四句。
有不淨觀所緣少非自在少。謂彼但於自身,數觀不淨。
有不淨觀自在少非所緣少。謂彼暫於周遍大地起不淨想,不能數觀。
有不淨觀所緣少亦自在少。謂彼暫於自身起不淨想,不能數觀。
有不淨觀非所緣少亦非自在少。謂彼能於周遍大地,數觀不淨。
6)復有四句。
有不淨觀所緣無量非自在無量。謂即前第二句。
有不淨觀自在無量非所緣無量。謂即前第一句。
有不淨觀所緣無量亦自在無量。謂即前第四句。
有不淨觀非所緣無量亦非自在無量。謂即前第三句。
2.5.問:修此三種不淨觀時,齊何名為初習業位?齊何名為已熟修位?齊何名為超作意位?
1)答:唯樂略者。
1.1)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
1.2)從於骨瑣,先觀足骨。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
1.3)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復轉此念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一切皆名超作意位。
2)唯樂廣者。
2.1)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
2.2)從復於中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
2.3)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一切皆名起作意位。
3)樂廣略者。
3.1)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數復廣略。如前觀察。於中最後復漸略之。乃至唯觀自身骨瑣。一切皆名初習業位。
3.2)從復於中略去足骨。展轉乃至後觀髑髏。復於此中除半觀半。復除一分唯觀一分。一切皆名已熟修位。
3.3)至純熟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一切皆名超作意位。
4)有作是說:
4.1)唯樂略者。
+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以勝解力移屬自身。始從青瘀乃至骨瑣。如是皆名初習業位。+從於骨瑣先觀足骨。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如是皆名已熟修位。
+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
4.2)唯樂廣者。
+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繫念眉間少時止息。如是皆名初習業位。
+少止息已。復轉此念先觀髑髏。廣說乃至後觀髑髏。如是皆名已熟修位。
+以勝解力觀察如是不淨相已。繫念眉間湛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
4.3)樂廣略者。
+從往塚間觀察死屍青瘀等相廣說乃至繫念眉間少時止息。如是皆名初習業位。
+少止息已數復廣略。如前觀察。乃至純熟。如是皆名已熟修位。
+至熟修已繫念眉間堪然而住。乃至廣說。如是皆名超作意位。
5)有餘師說:前說三種修此觀者從往塚間廣說乃至繫念眉間湛然而住。皆通初習業及已熟修位。
+有差別者,初習業位於其中間心有散亂。
+已熟修位於其中間心無散亂。
+若轉此念復觀髑髏。或左或右或後或前。起不淨想入身念住。展轉乃至入法念住。齊此名為超作意位。
6)復有說者,樂略等三從往塚間廣說乃至繫念眉間湛然而住。皆通三位。有差別者。
+初習業位心有散亂亦不明了。
+已熟修位雖不散亂而未明了。
+超作意位心不散亂亦得明了。
7)復次,
+初習業位是下品故。觀行遲鈍多有留難。
+已熟修位是中品故。觀行少利猶有留難。
+超作意位是上品故。觀行迅速全無留難。是謂差別。
2.5.不淨觀的自性
1)問:不淨觀以何為自性?
1.1)答:以無貪善根為自性。
1.2)修定者說:以慧為自性。所以者何?經為量故。如契經說:眼見色已,隨觀不淨。如理思惟乃至廣說。觀是慧故。
1.3)有餘師說:以厭為自性。所以者何?厭所緣故。
1.4)評曰:此不淨觀。無貪善根以為自性。非慧、非厭。所以者何?對治貪故。
2)問:前契經說當云何通?
答:與慧相應故說為觀。而此體是無貪善根,是緣色貪,近對治故。若并眷屬,四蘊、五蘊為其自性。
2.6.不淨觀的分別
此不淨觀。
1)界者,唯欲、色界。以無色界無緣色法不淨觀故。
2)地者,十地。謂在欲界、靜慮中間及四靜慮、四近分故。
3)所依者,唯依欲界身。以色無色界身不起此觀故。
4)行相者,非十六行相。
5)所緣者,唯緣欲界色處為境。
5.1)問:此不淨觀為緣欲界一切色處?為少分耶?答:此緣欲界一切色處。
5.2)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
+尊者無滅在一林中,宴坐樹下。過初夜分有四天女,皆名悅意,端嚴殊妙,來至尊者無滅座前。合掌恭敬頂禮雙足。退住一面。白尊者言:我四天女能於四處變化自在。
一者隨欲化作種種上妙色身諸相愛者我等皆能歡娛承事。
二者隨欲化作種種上妙衣服。
三者隨欲化作種種妙莊嚴具。
四者隨欲化作種種上妙花香飲食珍翫諸欲樂具。
尊者頗能相納受不?
+時彼尊者作是思惟:此四故來見相嬈惱。我當於彼起不淨觀。
+既思惟已,入初靜慮不能起之。展轉遂入第四靜慮亦不能起。
+便作是念:此四天女有種種色。故我不能觀為不淨。彼若純作一種色者。我必能觀。
+遂告彼曰:諸姊!頗能皆為我現青色身不?時諸天女現青色身。
+尊者不能觀為不淨。令現黃赤,猶故不能。
+復起念言:若作白色順骸骨想。彼若更能為現白色,我定於彼能觀不淨。
+即告之言:姊!更為我變身為白。即為變之。亦復不能觀為不淨。
+以諸天女形色鮮潔如妙光明,難起厭故。
5.3)問:尊者無滅何故令天轉作青、黃、赤、白四色?答:欲觀諸色變壞相故。
復次,色相移轉易起厭故。
復次,青色隨順青瘀想故。黃色隨順膿[月*闌]想故。赤色隨順異赤想故。白色隨順駭骨想故。
復次,青黃赤白是眾色本。又無諍論,故令轉變。歷試自心能起厭不?
5.4)尊者無滅知彼色妙,不能觀之,起不淨想。遂便閉目默然而坐。彼知尊者都無染心,慚愧禮足忽爾不現。如二力士相扠撲時知力既齊,解手而退。天女無滅應知亦然。
5.5)既爾,云何說不淨觀能緣欲界一切色耶?
答:無滅不能普於欲界一切色處起不淨想。餘有能者,故不相違。如佛、獨覺、舍利子等利根聲聞皆能觀故。
5.6)問:有緣佛色身起不淨觀不?
有作是說:無有能者。佛色微妙最極鮮潔,如淨光明,不可厭故。
有餘師說:佛能自緣起不淨觀。餘無能者。
或有說者,不淨觀有二種。一色緣起。二色過患。色緣起者,能緣佛身。色過患者,不能緣佛。
復有說者,不淨觀有二種。一共相境。二自相境。共相境者,能緣佛身。自相境者,不能緣佛。
6)此不淨觀,念住者,身念住俱。
有說:此非根本念住。但可是身念住加行。
7)智者,世俗智俱。
8)三摩地者,非三摩地俱。
9)根相應者,總說但與三根相應。謂樂、喜、捨。
10)過去、未來、現在者。是三世。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若不生法緣三世。
11)善、不善、無記者。是善。
12)緣三種繫不繫者。是欲色界繫,緣欲界繫。
13)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是非學非無學緣非學非無學。
14)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是修所斷緣修所斷。
15)緣名、緣義者。唯緣義。
16)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緣自他相續。
17)加行得、離染得、生得者。有加行得、有離染得,非生得。
離染得者。謂離染時而修得故。
加行得者。謂作加行,現在前故。佛無加行。獨覺下加行。聲聞或中加行。或上加行。異生上加行現在前。
18)曾得、未曾得者。通曾得未曾得。聖者、菩薩、後有異生通曾得未曾得。餘異生唯曾得。
19)聞、思、修所成者。通三種。
20)在意地、五識身者。唯在意地。
20.1)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眼見色已,隨觀不淨,如理思惟。乃至廣說。
答:五識為門,引生意識,起不淨觀。故作是說。然不淨觀唯在意識。
如意近行,唯在意地,亦由五識所引發故。契經亦說眼見色已。廣說乃至意知法已。起喜、憂、捨六意近行。此亦如是。
20.2)問:此不淨觀亦緣聲香味觸法不?答:此唯緣色,不緣餘五。
20.3)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眼見色已。廣說乃至意知法已。隨觀不淨如理思惟。
答:由六識門引不淨觀。故作是說。然不淨觀緣色非餘。
20.4)復次,依通對治。故作是說。謂不淨觀雖但緣色,而能對治緣六境貪。如為色貪所覆蔽者,修不淨觀而伏除彼。為聲等貪所覆蔽者,亦修此觀而伏除之。故作是說。
20.5)復次,先於色處起不淨觀,厭患諸色。後於依色聲等五境,亦能厭患。厭患聲等雖是餘觀,非不淨觀。而不淨觀所引生,故名不淨觀。
20.6)復次,先緣色處修不淨觀,得純熟已。後於餘境亦欲厭患。若能者善。若不能者,還緣色處起不淨觀。如欲戰時,先安營壘,然後出戰。若勝者善。若不勝者還投營壘。此亦如是故作是說。然不淨觀緣色非餘。
20.7)復次,先於色處起不淨觀。後於聲等起餘厭觀。彼與此觀厭行相同。故亦說彼名不淨觀。
20.8)復次,不淨觀有二種。一者根本。二者等流。若根本者唯緣色處。若等流者通緣聲等乃至有漏心心所法。
20.9)阿毘達磨唯說根本不淨觀故說緣色處。契經通說根本等流不淨觀故。說見色已廣說乃至意知法已。隨觀不淨如理思惟。
2.7.起此不淨觀
1)問:誰能起此不淨觀耶?
答:聖者、異生俱能現起。聖通一切學、無學位。
2)問:何處起此不淨觀耶?
答:唯人三洲能初現起。天中無有青瘀等相,故六欲天唯能後起。
有說:初後皆唯人趣。六欲天中無青瘀等不淨相故,都不現起。
3)問:觀房等中骨等充滿。此不淨觀為何所緣?
有作是說:彼緣自身骨等為境。
有餘師說:緣曾塚間所見骨等。
或有說者,緣房等中諸空界色
評曰:應作是說:此是假想勝解作意相應無貪。隨所樂緣,皆無有失。
4)問:此觀一切非骨瑣等為骨瑣等?寧非顛倒?
答:此是善故。如理作意所引生故。無貪善根為自性故。引生聖道勝加行故。伏煩惱故。感愛果故。雖不如實,而非顛倒。
有作是說:此不淨觀亦名顛倒。於非不淨,觀不淨故。
5)問:若爾。何故非不善耶?
答:由二緣故名為不善。一所緣倒。二自性倒。此不淨觀雖所緣倒,非自性倒,故非不善。
復次,由二緣故名為不善。一所緣倒。二意樂倒。此不淨觀雖所緣倒,非意樂倒,故非不善
2.8.五現見等至
1)復次,契經中說:有五現見等至。云何為五?
1.1)謂有苾芻如實觀察自身。從足至頂種種不淨充滿。謂髮毛爪齒塵垢皮肉骨髓筋脈。肝肺脾腎大小腸胃膽生熟藏澹熱心肚。屎尿涕唾汗淚膿血脂膏腦膜。譬如有人觀見倉內麻米豆等種種雜物充滿其中。此亦如是。是名第一現見等至。
1.2)復有苾芻如實觀察自身。從足至頂種種不淨充滿。謂髮毛等如前廣說。復觀除去皮肉血等。唯觀骸骨識於中行。是名第二現見等至。
1.3)復有苾芻如實觀察自身。從足至頂種種不淨充滿。謂髮毛等如前廣說。復觀除去皮肉血等。唯觀骸骨識於中行。亦住今世。亦住後世。是名第三現見等至。
1.4)復有苾芻如實觀察自身。從足至頂種種不淨充滿。謂髮毛等如前廣說。復觀除去皮肉血等。唯觀骸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但住後世。是名第四現見等至。
1.5)復有苾芻如實觀察自身。從足至頂種種不淨充滿。謂髮毛等如前廣說。復觀除去皮肉血等。唯觀骸骨識於中行。不住今世。不住後世。是名第五現見等至。
2)問:如是五種現見等至以何為自性?
2.1)有作是說:以慧為自性。說如實觀察故。
2.2)有餘師說:以三摩地為自性。說等至故。
2.3)評曰:應作是說:以無貪為自性。觀察不淨,對治貪故。而說觀察及等至者。此從彼生及生彼故。又與定慧共相應故。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3)問:何故名為現見等至?
答:現見謂眼。由眼見色,引生此故,立現見名。
依等至生,能生等至。或復此與等至相應,故名等至。
4)問:五中後四,亦觀於識。如何可說現見謂眼?
答:由眼現見諸不淨物,展轉引生如是五種現見等至。五中後四亦能緣識,於理無違。
5)問:誰有此五現見等至?
答:第一、第二,異生、聖者皆得有。第三是預流者及一來者所有。第四是不還者所有。第五是阿羅漢所有。如契經說:舍利子言:世尊所起現見等至,無餘通達所知境故。說為無上。諸餘沙門婆羅門等不能及故。
6)問:何故世尊所得如是五不淨觀名無上耶?
答:能伏一切所緣境故,說為無上。
有作是說:如實觀故說為無上。謂觀髮是髮,觀毛是毛。乃至廣說。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便顯世尊觀多境。不淨觀唯觀少境,實髮毛等但攝欲界少分色故。應作是說。前說為善。能伏一切故名無上。聲聞、獨覺不能總伏一切色處,皆為不淨。無滅不能觀天女色為不淨故。除佛無能觀佛身色為不淨故。
3.[發智論]無相-第六無相住者
又!世尊說: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大毘婆沙論]
又世尊說: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
1)謂契經說:世尊一時在室羅筏住誓多林給孤獨園。過初夜分有三梵天。光明照曜來詣佛所。到已頂禮世尊雙足却住一面。時一梵天前白佛曰:大仙!當知。娑計多國多苾芻尼今夜命過,作是語已退住一面。第二梵天復前白佛:大仙!當知。彼多尼眾有有餘依而滅度者。作是語已,退住一面。第三梵天又前白佛:大仙!當知。彼多尼眾有無餘依般涅槃者。作是語已,退住一面。時三梵天合掌恭敬繞佛三匝禮雙足已,忽然不現。至明清旦,世尊來詣苾芻眾中敷座而坐。告苾芻眾曰:昨過初夜分,有三梵天光明照曜來詣我所。廣說乃至忽然不現。
2)爾時,具壽大目乾連在彼眾中作如是念:何等梵天有此智見,知住有餘、無餘依者。作是念已,入三摩地。如壯士夫屈伸臂頃。誓多林沒,至於梵世。去底沙梵不遠而出。從三摩地起,整理衣服詣底沙梵所。作是問言:何等梵天有此智見,知住有餘、無餘依者?
2.1)問:大目乾連有勝智見,過底沙梵多俱胝倍,何故往問底沙梵耶?
答:大目乾連知而故問。如佛有時知而故問。
2.2)問:有餘梵天勝底沙梵者,何故但問底沙梵耶?
答:此梵本是大目乾連共住弟子相委故問。
復次,彼底沙梵住不還果。餘梵眾天有未知者。欲顯彼德令餘梵天恭敬尊重。是故偏問。
3)時底沙梵答尊者言:即梵眾天有此智見,知住有餘、無餘依者。大目乾連復問彼曰:諸梵眾天皆有如是勝智見不?底沙答曰:非彼皆有此勝智見。若梵眾天於天長壽、妙色、名譽,不生喜足。不如實知勝出離者無此智見。若梵眾天於天長壽、妙色、名譽,能生喜足。亦如實知勝出離者,有此智見。
4)尊者復問:彼天如何知住有餘、無餘依者。底沙答曰:
4.1)若有苾芻得阿羅漢是俱解脫。彼梵眾天作如是念:今此大德是俱解脫。乃至有身人天皆見。身壞命終都無見者。
4.2)若有苾芻得阿羅漢非俱解脫,是慧解脫。彼梵眾天作如是念:今此大德是慧解脫。乃至有身人天皆見。身壞命終都無見者。
4.3)若有苾芻非阿羅漢,非俱解脫,非慧解脫。然是身證。彼梵眾天作如是念:今此大德是身證者。當修勝根,親近善友。若得隨順房舍、資具,必當漏盡,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能自通達,證具足住。又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4.4)若有苾芻雖非身證,而是見至。彼梵眾天作如是念:今此大德是見至者。當修勝根,親近善友。廣說乃至不受後有。
4.5)若有苾芻雖非見至,是信勝解。彼梵眾天作如是念:今此大德是信勝解。當修勝根。廣說乃至不受後有。底沙梵天說是語已,默然而住。
+問:底沙何故不說隨信隨法行耶?答:若補特伽羅是彼境界者,彼便說之。隨信、隨法行,非底沙境界是故不說。所以者何?若他心智知見道者,決定先起無漏法智。生上界者無漏法智,必不現前。故隨信法行非底沙境界。
+復次,若補特伽羅在梵天處有種類者彼便說之。隨信、隨法行在梵天處無其種類。故彼不說。
5)爾時,尊者大目乾連聞底沙梵說法語已。歡喜踊躍,示現、教導、讚勵、慶喜。慇懃取別入三摩地。如壯士夫屈伸臂頃。從梵天沒,至誓多林苾芻眾中,欻然出現。從三摩地起,前詣佛所。頂禮雙足退坐一面。具以上事而白世尊。
6)佛便問曰:大目乾連!底沙梵天不說第六無相住者耶?目連答曰:如是世尊。作是語已,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今正是時。唯願為眾宣說第六無相住者。令苾芻眾聞已受持。
7)佛告目連:諦聽!諦聽!極善作意。當為汝說:若有苾芻於一切相,不復思惟,證無相心三摩地具足住,是名第六無相住者。
8)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彼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
+復次,有於彼經不了其義。便執緣滅諦,入正性離生。見道名為無相住故。唯滅諦中,無諸相故。為遮彼執,欲顯見道,非但緣滅。故作斯論
3.2.解釋: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
1)[*引文]云何名第六無相住者耶?答:隨信行、隨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
問:云何得知隨信、法行名為第六無相住者?
答:一切聖者總有七種。底沙梵天已說五種,未說隨信、隨法行者。故知此二合為第六無相住者。
2)[*引文]所以者何?此二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若苦法智忍、若苦法智。廣說乃至若道類智忍。以此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在此在彼,故名第六無相住者。
2.1)問:何故此二合立一耶?
答:即此文說此二俱無相。不可安立、不可施設故。
復次,此二俱不起不相似心故。此二俱有十五心故。此二心品現行等故。此二俱是速疾道故。此二意樂俱不起故。此二俱是微細道故。此二俱是不可安立施設法故。此二俱是難覺道故。此二俱是不現見故。
2.2)問:此二於一切皆不現見耶?
答:不爾。於聲聞、獨覺雖不現見。於佛世尊是現見故。
復次,此二。地等、道等、品等、離染等故。合立為一。
3)問:前五既非無相住攝,何故說此名為第六無相住耶?
3.1)答:無相住者是聖者中第六聖者,故名第六無相住者。非無相住總有六種,此名第六。
3.2)如餘處說害第五虎,非前四亦名虎。然所害法總有五種。第五名虎。此中亦然。
3.3)又如餘處說第六增上王。非前五亦名王。然增上法總有六種。增上王是第六。此亦如是。
3.4)無相住者是第六。非六皆名無相住。
3.3.無相
1)然無相聲說多種義。謂或說空。或說無相。或說不動心解脫。或說非想非非想處。
2)廣釋所以如智蘊說。
3)此中無相正說見道,義如前釋。
4)又極迅速難了知故。
+謂聲聞他心智極設加行,但知二心。謂苦法智忍及苦法智相應心。
+若欲知第三乃知第十六。若獨覺他心智極設加行但知四心。謂初二心及滅類智忍、滅類智相應心。
+有說:獨覺但知三心。謂初二心及集類智相應心。
5)唯佛他心智能次第遍知。是故見道名為無相。
4.[發智論]知法輪-佛轉法輪,憍陳那等苾芻見法
如契經說:佛轉法輪,憍陳那等苾芻見法。地神藥叉舉聲遍告:世尊今在婆羅痆斯仙人鹿苑三轉法輪,具十二相。為彼地神有正智見,知佛轉法輪、苾芻見法不?答:無。彼云何知?答:信世尊故,謂佛起世俗心,我轉法輪,苾芻見法,由是彼知。或佛告他,我轉法輪,苾芻見法故。彼得聞。或從大德天仙所聞。或彼尊者憍陳那等起世俗心,佛轉法輪,我等見法。由是彼知。或彼告他,地神得聞。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佛轉法輪憍陳那等苾芻見法。地神藥叉舉聲遍告:世尊今在婆羅痆斯仙人鹿苑,三轉法輪具十二相。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佛轉法輪。地神藥叉舉聲遍告。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不說地神為自有智見?為因他故知舉聲遍告?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2)復次,欲令疑者得決定故。經說:地神舉聲遍告:佛在鹿苑三轉法輪。或有生疑。地神自有現量智見知如是事。欲令此疑得決定故。
3)顯彼但有比量知見生處得智。於轉法輪非現境故。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4.2.解釋:為彼地神...由是彼知
1)[*引文]為彼地神有正智見,知佛轉法輪苾芻見法不?
+答:無。此事甚深,非彼境故。
2)[*引文]彼云何知?
+答:由五緣故。
3)[*引文]一者信世尊故。謂佛起世俗心,我轉法輪,苾芻見法。由是彼知。
3.1)謂佛若起無漏心,或未曾得世俗心,一切有情無能知者。
若起曾得世俗心時,諸有情類有能知者。
3.2)謂佛起此世俗心時,若欲令鈍根者亦知,則蛇奴等亦能了知。
+若欲令利根者亦不知,則舍利子等入邊際第四靜慮,起妙願智亦不能知。
+若欲令惡趣亦知,則猨猴等亦能了知。
+若欲令善趣亦不知,則諸人天無能知者。
3.3)今佛欲令地神知故,起曾得世俗心,我轉法輪苾芻見法。地神知已,舉聲遍告。
4)問:佛何故起此世俗心?
答:三無數劫修集種種難行苦行,為益有情,今轉法輪苾芻見法。即昔加行,今初得果。深生歡喜,故起此心。
復次,昔發弘誓。為饒益他今始得果。故起此心。
復次,昔發大願。為拔濟他今始得果。故起此心。
復次,所期勝義。利樂有情今創果遂。故起此心。
4.3.解釋:或佛告他...故彼得聞
[*引文]二者或佛告他:我轉法輪苾芻見法。故彼得聞。
謂若於心得善巧者,佛起心已,即能了知。若但於言得善巧者,佛告他已,方能了知。
問:世尊何故告他令知?
1)答:世尊欲顯善說法中所言誠諦一見一樂。眾皆同許,故告他知。
2)復次,三無數劫修多苦行,為益有情今初得果。深生歡喜,故告他知。
3)復次,世尊自顯於九十六諸道法中,最尊、最勝,無能及者。故告他知。
3)復次,欲顯佛法實能出離,有大神變。故告他知。
4)復次,佛欲顯示憍陳那等真實功德,亦示世間良福田故,告他令知。
5)復次,欲令天人於佛聖教,深敬信故。告他令知。
6)復次,世尊自顯遠離法慳,於希有法無師拳故,告他令知。
7)復次,佛欲顯己有大士法非餘道故,告他令知。
8)復次,世尊自顯有聰明相,非餘道故,告他令知。
+如契經說:諸聰明者有三種相。一善思所思。二善作所作。三善說所說。
4.4.解釋:或從大德天仙所聞
[*引文]三者或從大德天仙所聞。
+謂佛轉法輪五苾芻見法。
問:何等名曰大德天仙?
1)有作是說:是淨居天。
2)有餘師說:是欲界天已見諦者。
3)復有說者,有長壽天曾見過去諸佛世尊轉法輪相。今見世尊有如是相。歡喜踊躍告他令知。地神既聞舉聲遍告。
4.5.解釋:或彼尊者...由是彼知
[*引文]四者或彼尊者憍陳那等起世俗心,佛轉法輪,我等見法。由是彼知。
問:何故尊者起世俗心?答:已害二十種薩迦耶見故。已斷一切惡趣因故。無邊生死今有邊故。無際苦海今有際故。已見聖諦故。入正定聚故。深生歡喜。故起此心。
復次,昔所發起弘誓大願及諸苦行今果遂故。深生歡喜。故起此心。
4.6.解釋:或彼告他,地神得聞
[*引文]五者或彼告他,地神得聞。
問:何故尊者告他令知?
1)答:尊者欲顯善說法中所言誠諦一見一樂。眾皆同許。故告他知。
2)復次,欲顯世尊三無數劫修多苦行。今初得果。故告他知。
3)復次,欲顯佛法於九十六諸道法中最尊最勝。故告他知。
4)復次,欲顯佛法實能出離有大神變。故告他知。
5)復次,欲令天人於佛聖教深敬信故。告他令知。
6)復次,為欲引發無量有情樂法心故。告他令知。
7)復次,欲令無量懈怠有情勤精進故。告他令知。
8)復次,欲顯如來捨極苦行有大果故。告他令知。
9)復次,欲顯自身歸依佛法不唐捐故。告他令知。
10)轉法輪義,如後定蘊不還納息當廣顯示。
5.[發智論]漏盡
又!契經說:有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三十三天數數雲集善法堂中,稱說某處有某尊者,或彼弟子,剃除鬚髮,被服袈裟,正信出家,勤修聖道。諸漏已盡,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能自通達,證具足住。又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1)為彼諸天有正智見,知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盡不?答:無。
2)彼云何知?答:信世尊故,謂佛起世俗心,是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由是彼知。
3)或佛告他,是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故彼得聞。
4)或從大德天仙所聞。
5)或彼尊者起世俗心,我已漏盡得阿羅漢。由是彼知。
6)或彼告他,諸天得聞。
[大毘婆沙論]
又!契經說:有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三十三天數數雲集善法堂中,稱說某處有某尊者,或彼弟子,剃除鬚髮,被服袈裟,正信出家,勤修聖道。諸漏已盡,證得無漏,心慧解脫。於現法中,能自通達,證具足住。又自了知: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圓生樹契經中說:有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三十三天乃至廣說。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不說三十三天為自有智見?為因他故知集善法堂稱說其事?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2)復次,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有生疑。彼天自有現量智見知如是事。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彼但有比量智見生處得智。於漏盡德,非現境故。由是因緣故作斯論。
5.2.解釋:為彼諸天...由是彼知
1)[*引文]為彼諸天有正智見知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盡不?答:無。
+此事甚深非彼境故。
2)[*引文]彼云何知?
+答:由五緣故。
3)[*引文]一者信世尊故。謂佛起世俗心,是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由是彼知。
3.1)謂佛若起無漏心或未曾得世俗心,一切有情無能知者。
3.2)若起曾得世俗心時,諸有情類有能知者。
3.3)謂佛起此世俗心時。如前廣說。乃至今佛欲令彼天知故。起曾得世俗心,是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彼天知已,集善法堂,稱說其事。
4)問:佛何故起此世俗心?
答:以彼真實適佛意故。謂若苾芻永斷後有。乃為真實適可佛意。是諸苾芻諸漏已盡永斷後有。皆能真實適佛意故。起世俗心,令諸天知,雲集稱說。
5.3.解釋:或佛告他...故彼得聞
[*引文]二者或佛告他,是諸苾芻得阿羅漢,諸漏已盡。故彼得聞。
謂若於心得善巧者,佛起心已即能了知。若但於言得善巧者,佛告他已方能了知。
問:世尊何故告他令知?
1)答:世尊欲顯善說法中所言誠諦一見一樂。眾皆同許。故告他知。
2)復次,世尊自顯於九十六諸道法中最尊最勝,無能及者。故告他知。
3)復次,欲顯佛法實能出離有大神變。故告他知。
4)復次,佛欲顯示彼諸苾芻真實功德,亦示世間良福田故。告他令知。
5)復次,欲令天人於佛聖教深敬信故。告他令知。
6)復次,佛欲勉勵餘修行者勇進心故。告他令知。
5.4.解釋:或從大德天仙所聞
[*引文]三者或從大德天仙所聞。
+謂彼苾芻諸漏已盡。
1)問:何等名曰大德天仙?答:天中證得阿羅漢者。
2)問:彼一切阿羅漢。皆知是事而告他耶?答:不爾。根等勝者能知。非餘。
5.5.解釋:或彼尊者...由是彼知
[*引文]四者或彼尊者起世俗心,我已漏盡,得阿羅漢。由是彼知。
問:何故尊者起世俗心?答:以彼尊者無始時來,煩惱熾盛身心熱惱,今得清涼。無始時來,生死相續,今得永斷。既捨欝蒸,而得清涼。捨有愛味,得無愛味。捨耽嗜,得出離。捨染污,得清淨。深生歡喜,故起此心。
5.6.解釋:或彼告他,諸天得聞。
[*引文]五者或彼告他諸天得聞。
問:何故尊者告他令知?
1)答:尊者欲顯善說法中所言誠諦一見一樂。眾皆同許。故告他知。
+餘隨所應,如佛告他及憍陳那告他中說。
2)復次,欲令先來供給尊者衣服、飲食、敷具、醫藥。諸施主等聞生歡喜,功德更增。故告他知。
3)復次,欲令先來不敬信者,生敬信故。告他令知。
4)復次,欲顯出家勤修苦行有勝果故。告他令知。
5.7.問:諸餘天神亦有稱說漏盡者不?
答:應說亦有。
問:何故唯說三十三天?
1)答:以彼諸天數數雲集論善惡事,故偏說之。
謂彼諸天於白黑月。每常八日、若十四日、若十五日。集善法堂,稱量世間,善惡多少。
2)復次,三十三天常共伺察造善惡者。見造善者,便擁護之。見造惡者,即共嫌毀。是故偏說。
3)復次,三十三天見人造善歡喜、讚歎。故偏說之。
4)復次,三十三天有圓生樹喻阿羅漢。故偏說之。
5)問:三十三天亦共稱說有學者不?
答:亦共稱說諸有學者。若諸有情孝養父母彼尚稱說,況有學者。
5.8.問:若爾,何故契經說彼但共稱說阿羅漢耶?
1)答:依勝說故。謂無學法補特伽羅俱勝有學。是故偏說。
2)復次,以圓生樹與漏盡者多分相似。可以為喻。是故偏說。
3)復次,以漏盡者極可樂故。離眾過故。極清淨故。無罪咎故。極難得故。無可嫌故。應供養故。偏稱說之。
4)復次,以阿羅漢解脫圓滿,功德具足。永盡一切生老病死。故偏稱說。
5)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天人充滿,惡趣減少。如有德王出現於世。是故偏說。
6)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諸天眾增。非天眾減。如月滿時大海盈滿。是故偏說。
7)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則諸天軍勝阿素洛。如戰時見善勇天子。是故偏說。
8)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後生天子壽色名譽勝前生者。如貧賤人以飯汁施勝餘施主。是故偏說。
9)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以少物施便獲大果。如迦葉波尊者無滅施一麁食。人天多返受勝妙果。是故偏說。
10)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能令見者生少淨心生天受樂。如狗蝦蟇氣噓執惡。是故偏說。
11)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生死牢獄多得解脫。如王生子大赦天下。是故偏說。
12)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善惡趣道明了顯現。如日出時照燭安險。是故偏說。
13)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能令諸天不失天位。如天帝釋衰相蠲除。是故偏說。
14)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令天宮中天仙充滿。如為善友之所攝持功德充滿。是故偏說。
15)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能令諸天厭五欲樂。如天帝釋琰摩輪王。妙欲現前能生厭捨。是故偏說。
16)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能令世間聽聞正法。菩提分寶悉皆豐饒。如海寶船隨所至處。是故偏說。
17)復次,若阿羅漢出現世間。一切有情悉皆受樂。如降甘雨稼穡豐稔。是故偏說。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是故諸天唯說無學。
5.9.問:三十三天為稱說一切阿羅漢?為少分耶?
1)有作是說:稱說一切。以彼諸天好讚他德。諸阿羅漢所作已辦甚為希有。故皆稱說。
2)復有說者,不稱說一切。所以者何?有阿羅漢若百若千。依山谷中而入寂滅。諸共住者尚不了知。況餘天人遠共稱說。
3)問:稱說何等阿羅漢耶?答:如此經中所稱說者。謂阿羅漢造作增長名譽業者。彼稱說之。若不造作名譽業者。設復造作而不增長。彼不稱說。
4)復次,若有豪貴而出家者。彼稱說之。如釋王等。
5)復次,若有巨富大功德者。彼稱說之。如無滅等。
6)復次,若有大智利他無惓者。彼稱說之。如舍利子等。
7)復次,若能護持佛法眾所共歸依者。彼稱說之。如飲光等。
8)復次,若有生時震動天地現光明者。彼稱說之。
9)復次,若有出家精勤苦行。能作難作護持佛法。利天人者彼稱說之。餘阿羅漢彼不稱說。
5.10.問:增上慢者。諸天知不?
1)有作是說:有知不知。
謂依殊勝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不知。若依下劣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則知。
2)復次,若依微妙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不知。若依麁淺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則知。
3)復次,若依上界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不知。若依欲界功德起增上慢者,諸天則知。
4)有餘師說:增上慢者,諸天不知。如天帝釋,世無佛時,若見外道獨處閑居,便往其所觀察禮敬謂是如來。帝釋尚然。況餘天眾。
5.11.問:諸犯戒者。諸天知不?
答:有知不知。謂犯麁重戒,諸天則知。若犯微細戒,諸天不知。
6.[發智論]化法調伏、法隨法行
如契經說:摩揭陀國諸輔佐臣,或是化法調伏,或是法隨法行。云何彼名化法調伏?云何彼名法隨法行?答:若在天中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不受持戒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受持戒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摩揭陀國諸輔佐臣,或是化法調伏,或是法隨法行。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勝威經作如是說:
1)一時佛在那地迦邑郡氏迦林。時摩揭陀國有八萬四千諸輔佐臣。一時命過。有說:疾疫故彼命終。有說:彼為未生怨殺。謂未生怨殺父王已。亦殺輔佐八萬四千。彼諸眷屬詣阿難所,作如是言。彼彼國邑有信佛者。身壞命終如來皆記生彼彼處。摩揭陀國先王侍臣八萬四千亦皆信佛。今已命過,未蒙世尊記所生處,唯願為請,阿難許之。
2)於日初分往如來所。頂禮雙足却住一面。恭敬合掌,現親愛相,方便請言:彼彼國邑有信佛者。身壞命終佛記生處。摩揭陀國影堅王臣八萬四千亦皆信佛。今已命終如來不記。彼諸眷屬,心生愁惱。若佛不記彼生處者,恐彼眷屬起嫌恨心。唯願世尊哀愍為記。又佛在此摩揭陀國,成等正覺,其地有恩。又影堅王深信三寶,供養恭敬,未甞暫闕。是故世尊必應為記。
3)佛愍彼故,默然許之。即持衣鉢入那地迦,如法乞食。食訖還至郡氏迦林。收衣鉢洗足已,入所止房。敷座而坐。安身定意,繫念思惟。觀摩揭陀諸臣生處。
問:佛於諸法纔舉心時,無礙智見自然而轉。何故入房專精思察?
3.1)答:欲顯業果極深邃故。最微細故。難覺知故。難顯了故。難現見故。
由是一切三藏教中,毘奈耶藏最為甚深,多明業果差別相故。
諸契經中說業果處,最為甚深。
十二支中行有二種,最為甚深。
佛十力中自業智力,最為甚深。
此八蘊中第四業蘊,最為甚深。
四難思中有情業果,最為甚深。故佛入房專精思察。
3.2)復次,佛欲顯示摩揭陀臣身心因果。障礙對治命終受生。一一皆有種種差別。是故入房專精思察。
3.3)復次,應受化者猶未集故。謂佛說法非為一人。如大龍王雨必普潤。為待無量應化有情。故且入房思惟繫念。
3.4)復次,勝威天子猶未至故。謂影堅王被子殺已,生多聞室,名曰勝威。彼聞如來說其輔佐生處差別,必來聽受。為待彼故,且復入房。
3.5)復次,欲令阿難敬重法故。謂若為彼輕爾說法。即彼於法不深敬重。欲令渴仰,聞必受持,如理思惟廣為他說。故且入室繫念思惟。
3.6)復次,為斷愚人憍慢心故。謂無智者實無所知,懷聰明慢,若他請問,不觀淺深,率爾便答。佛欲斷彼憍慢心故,自顯智見,於一切法任運而轉。若得他問尚審思惟安詳而答。況無智者問便酬對。
3.7)復次,佛欲自顯善士法故。謂諸善士有三種相。即善思所思等。故不問已輕易而答。
3.8)復次,佛欲自顯智者相故。謂諸智者審思方說。故佛得問繫念思惟。
3.9)有作是說:佛欲入房遊戲靜慮。阿難請問,故未酬答。
4)爾時,世尊於日後分從定而起出詣眾中。敷如常座安詳而坐。尊者阿難前至佛所。頂禮雙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如來今者面目清淨進止從容。諸根寂靜必遊靜慮受現法樂。先所請者唯願說之。
5)佛告阿難: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摩揭陀國八萬四千諸輔佐臣已命終者。或是化法調伏。或是法隨法行。皆斷三結,得預流果,不復退墮,定趣菩提極七返有。七返人天往來流轉,作苦邊際。一類生在四大王眾天。如是乃至一類生在他化自在天眾同分中。乃至廣說。
6.2.問:輔佐臣者義何謂耶?
1)答:彼恒護持佛法僧寶,令無損減。故名輔佐。
2)復次,以彼皆是頻毘娑羅內供奉者。故名輔佐。
3)復次,彼皆翼助頻毘娑羅攝養國人。故名輔佐。
4)復次,彼是先世曾所立名。謂昔有王七寶具足王四洲渚,將領輔佐八萬四千,乘空遊戲。時輪寶等忽止不行,王遂驚怖謂諸臣曰:將非失位?或命盡耶?菩提樹神仰白王曰:此下不遠有菩提樹。諸佛依之成等正覺。不應在上乘空而行。王聞疾下,頂禮悔謝。與諸輔佐恭敬右遶。設供養已,從餘道去時。轉輪王者今影堅王是。八萬四千輔佐臣者今未生怨所誅者是。故知輔佐是先世名。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6.3.解釋:云何彼名化法調伏...名法隨法行
[*引文]云何彼名化法調伏?云何彼名法隨法行?答:若在天中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在人中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復次,若不受持戒而見法者,名化法調伏。若受持戒而見法者,名法隨法行。
1)復次,若在人中種諸善根亦令成熟。後生天中得解脫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種諸善根亦令成熟。即於人中得解脫者,名法隨法行。
2)復次,若在人中修順決擇分善根。後生天中得通達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順決擇分善根。即於人中得通達者,名法隨法行。
3)復次,若在人中修加行道。後生天中入正性離生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加行道。即於人中入正性離生者,名法隨法行。
4)復次,若在人中修行諦善根。後生天中得諦現觀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行諦善根。即於人中得諦現觀者,名法隨法行。
5)復次,若在人中修治善根。後生天中見清淨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治善根。即於人中見清淨者,名法隨法行。
6復次,若在人中受假名戒。後生天中得聖所愛戒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受假名戒。即於人中得聖所愛戒者,名法隨法行。
7)復次,若在人中得別解脫靜慮律儀。後生天中得無漏律儀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得別解脫靜慮律儀。即於人中得無漏律儀者,名法隨法行。
8)復次,若在人中受作意戒。後生天中得法爾戒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受作意戒。即於人中得法爾戒者,名法隨法行。
9)復次,若在人中得增上戒、增上心學。後生天中得增上慧學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得增上戒、增上心學。即於人中得增上慧學者,名法隨法行。
10)復次,若在人中修預流支。後生天中得預流果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預流支。即於人中得預流果者,名法隨法行。
11)復次,若在人中得世俗信。後生天中得證淨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得世俗信。即於人中得證淨者,名法隨法行。
12)復次,若在人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後生天中得具足者,名化法調伏。
+若在人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即於人中得具足者,名法隨法行。
6.4.問:何故天中得見法者,名化法調伏?即於人中得見法者名法隨法行耶?
答:若於天中得見法者,修加行少。若於人中得見法者,修加行多故。
1)謂在人中得見法者,先勤恭敬供養師友。誦素呾覽學毘奈耶。聽受決擇阿毘達磨。於一切法自相共相思惟觀察。得純熟已,往詣山林,居閑靜處。初夜後夜除去睡眠,漸復受持小大七法。始從日沒,至日出時。結跏趺坐,頂安靜鎮。行毱法杖,精進熾然。繫念思惟,方入聖道。彼由如是多加行法。是故名為法隨法行。
2)若於天中得見法者,由昔人中聞思修故今時任運聖道現前。彼受化生見法調伏,故立化法調伏別名。
7.[發智論]云何多欲?答:諸欲、已欲、當欲,是謂多欲。云何不喜足?答:諸不喜、不等喜、不遍喜、不已喜、不當喜,是謂不喜足。
[大毘婆沙論]
云何多欲?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多欲,有不喜足。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7.2.解釋:云何多欲...是謂不喜足
1)[*引文]云何多欲?答:諸欲已欲、當欲,是謂多欲。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多欲。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2)[*引文]云何不喜足?答:諸不喜、不等喜、不遍喜、不已喜、不當喜,是謂不喜足。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不喜足。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7.3.[發智論]多欲、不喜足,何差別?答: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希求、尋索、思慕、方便,是謂多欲。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復希復欲、復樂復求,是謂不喜足。如是差別。
[大毘婆沙論]
多欲不喜足何差別?乃至廣說。
7.3.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多欲者世人共言是不喜足。見不喜足者世人共言是多欲。或有生疑此二是一。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義各別。故作斯論。
7.3.2.解釋:多欲、不喜足...如是差別
1)[*引文]多欲、不喜足,何差別?答: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希求、尋索、思慕、方便,是謂多欲。
1.1)此中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者,依在家者說。
+彼於未得可愛色等四方追求。謂務農者,追求田園、牛羊等畜、衣宅穀等諸資生具。
+若富貴者,追求勝位、國土、城邑、象馬、珍玩諸欲樂具。
1.2)於未得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者,依出家者說。
+彼於未得衣鉢、房舍、資具及弟子等種種追求。
+諸希求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多欲義故。
2)[*引文]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復希復欲、復樂復求,是謂不喜足。如是差別。
2.1)此中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者,依在家者說。
+彼於已得可愛色等不生喜足,復更希求。謂務農者,於田園等得一希二。乃至廣說。
+若富貴者,於勝位等得一希二。乃至廣說。
2.2)於已得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者,依出家者說。
+彼於已得衣等不生喜足,復更希求。謂於衣鉢、房舍、資具及弟子等得一希二。乃至廣說。
+諸復希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不喜足故。
3)[*引文]如是差別者。
3.1)顯多欲故,希求、尋索、思慕、方便。即多欲是希求等因。若心無愛者,無希求等故。
3.2)及顯不喜足故,復希、復欲、復樂、復求。即不喜足是復希等因。若心無貪者無復希等故。
3.3)此即顯示多欲、不喜足。雖俱以貪不善根為自性。而依未得、已得境起,故有差別。
4)有作是說:不喜足是因,多欲是果。此中因果互相顯示。
6)或有說者,希欲是多欲。追求是不喜足。
7)復有說者,難滿是多欲、多希求故。難養是不喜足、喜選擇故。
8)有餘師說:多欲唯在意地,緣未來故。不喜足通六識身,緣現在故。
9)評曰:應作是說:此二俱是欲界一切貪不善根,俱通六識。
謂彼一切令於已得色等境界,不喜足義,名不喜足。
令於未得色等境界,多希求義,名為多欲。
+是故此二皆通欲界、六識俱起貪不善根。
7.4.[發智論]云何少欲?答:諸不欲、不已欲、不當欲,是謂少欲。云何喜足?答:諸喜、等喜、遍喜、已喜、當喜,是謂喜足。
[大毘婆沙論]
云何少欲?乃至廣說。
7.4.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少欲、有知足。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復次,前說多欲及不喜足。今欲說彼近對治法。故作斯論。
7.4.2.解釋:云何少欲...是謂喜足
[*引文]云何少欲?答:諸不欲、不已欲、不當欲,是謂少欲。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少欲。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引文]云何喜足?答:諸喜等喜、遍喜、已喜、當喜,是謂喜足。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喜足。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7.5.[發智論]少欲、喜足,何差別?答: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不希不求、不尋不索、不思慕、不方便,是謂少欲。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不復希、不復欲、不復樂、不復求,是謂喜足。如是差別。
[大毘婆沙論]
少欲喜足何差別?乃至廣說。
7.5.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少欲者世人共言是喜足。見喜足者世人共言是少欲。或有生疑此二是一。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義各別。故作斯論。
7.5.2.解釋:少欲、喜足...如是差別
1)[*引文]少欲、喜足,何差別?答: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不希不求、不尋不索、不思慕、不方便,是謂少欲。
1.1)此中於未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者。依在家者說。
+彼於未得可愛色等不生希求。謂務農者於田園等不生希求。
+若富貴者於勝位等不生希求。
1.2)於未得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者。依出家者說。
+彼於未得衣鉢房舍資具及弟子等不生希求。
+諸不希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少欲義故。
1.3)問:何故此中問少欲而答不欲耶?
答:未得可愛色等資具,總有二種。謂如法不如法。於如法者有欲。於不如法者不生欲故。
復次,於應受者有欲。於不應受者不生欲故。
復次,於能止苦者有欲。於增煩惱者不生欲故。
復次,於梵行求有欲。於欲求、有求、邪梵行求,不生欲故。
復次,於饒益他事有欲。於損害他事不生欲故。
應知此中不生欲者,謂不善欲。有欲者,謂善欲。
2)[*引文]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諸不復希、不復欲、不復樂、不復求,是謂喜足。如是差別。
2.1)此中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者,依在家者說。
+彼於已得可愛色等生喜足故,不復希求。謂務農者於田園等隨得充濟,便生喜足,不復希求。
+若富貴者於勝位等隨所已得,便生喜足,不復希求。
2.2)於已得衣服、飲食、床座、醫藥及餘資具者,依出家者說。
+彼於已得衣等生喜足故,不復希求。謂於衣鉢、房舍、資具及弟子等隨所已得便生喜足不復希求。
+不復希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喜足義故。
3)如是差別者,
3.1)顯少欲故,不希、不求,乃至廣說。即少欲是不希不求等因。若心有愛者,有希求等故。
3.2)及顯喜足故,不復希等。即喜足是不復希等因。若心有貪者,有復希等故。
3.3)此即顯示少欲喜足。雖俱以無貪善根為自性。而依未得、已得境起,故有差別。
4)有作是說:喜足是因,少欲是果。此中因果互相顯示。
5)或有說者,不希欲是少欲。不追求是喜足。
6)復有說者,易滿是少欲,少希求故。易養是喜足,不選擇故。
7)有餘師說:少欲唯在意地,緣未來故。喜足通六識身,緣現在故。
8)評曰:應作是說:此二俱是三界繫及不繫。無貪善根,俱通六識。
謂彼一切令於已得色等境界生喜足義,名為喜足。
令於未得色等境界少希求義,名為少欲。
是故此二皆通三界繫及不繫。六識俱起無貪善根。
9)應知此中,
有少欲者而名多欲。如但須一兩藥即得充濟,而希二兩等。
有多欲者而名少欲。如須百千資生眾具方得充濟。但欲爾所不復多希。
有少求者而名不喜足。如得少物已得充濟。而復少求。
有多求者而名喜足。如得少物,全未充濟。更須百千供身方足。但求爾所,不復多求。
8.[發智論]云何難滿?答:諸重食、重噉、多食、多噉、大食、大噉,非少能濟。是謂難滿。云何難養?答:諸饕餮、極饕餮。耽、極耽。嗜、極嗜。好咀嚼、好甞啜。選擇而食、選擇而噉,非趣能濟。是謂難養。難滿、難養,有何差別?答:即前所說,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難滿?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難滿、有難養。契經雖作此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8.2.解釋:云何難滿...是謂差別
1)[*引文]云何難滿?答:諸重食、重噉、多食、多噉、大食、大噉,非少能濟。是謂難滿。
+諸重食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難滿義故。
2)[*引文]云何難養?答:諸饕餮、極饕餮。耽、極耽。嗜、極嗜。好咀嚼、好甞啜。選擇而食、選擇而噉,非趣能濟。是謂難養。
+饕極饕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難養義故。
3)[*引文]難滿、難養,有何差別?答:即前所說,是謂差別。
3.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難滿者世人共言此是難養。見難養者世人共言此是難滿。或有生疑此二是一。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義各別。故作斯論。
+謂即前說重食噉等,非少能濟是難滿。饕極饕等,非趣能濟是難養。
+復次,多欲是難滿,希多食故。不喜足是難養,選擇而食故。
+此中文略,但依食說。應知衣等亦有二義。
+有本無此差別問答。
3.2)問:何故此中不問差別?
答:應問而不問者,當知此義有餘。
復次,答不異前,故不復問。非如多欲、不喜足,答異前故。
8.3.[發智論]云何易滿?答:諸不重食、不重噉,不多食、不多噉,不大食、不大噉,少便能濟。是謂易滿。云何易養?答:諸不饕餮、不極饕餮,不耽、不極耽,不嗜、不極嗜,不好咀嚼、不好甞啜,不選擇而食、不選擇而噉,趣得便濟。是謂易養。易滿、易養,有何差別?答:即前所說,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易滿?乃至廣說。
8.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有易滿有易養。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
復次,前說難滿難養今欲說彼近對治法故作斯論。
8.3.2.解釋:云何易滿?答:諸不重食、不重噉,不多食、不多噉,不大食、不大噉,少便能濟。是謂易滿。云何易養?答:諸不饕餮、不極饕餮,不耽、不極耽,不嗜、不極嗜,不好咀嚼、不好甞啜,不選擇而食、不選擇而噉,趣得便濟。是謂易養。易滿、易養,有何差別?答:即前所說,是謂差別。
1)[*引文]云何易滿?答:諸不重食、不重噉,不多食、不多噉,不大食、不大噉,少便能濟。是謂易滿。
+不重食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易滿義故。
2)[*引文]云何易養?答:諸不饕餮、不極饕餮,不耽、不極耽,不嗜、不極嗜,不好咀嚼、不好甞啜,不選擇而食、不選擇而噉,趣得便濟。是謂易養。
+諸不饕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易養義故。
3)[*引文]易滿、易養,有何差別?答:即前所說,是謂差別。
3.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易滿者世人共言此是易養。見易養者世人共言此是易滿。或有生疑此二是一。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義各別。故作斯論。
+謂即前說不重食等,少便能濟是易滿。諸不饕等,趣得便濟是易養。
+復次,少欲是易滿,不希食故。喜足是易養,不選擇而食故。
+此中文略但依食說。應知衣等亦有二義。
+有本無此差別問答。
3.2)問:何故此中不問差別?答:應問而不問者,應知此義有餘。
復次,答不異前,故不復問。非如少欲喜足答異前故。
8.4.分別
應知此中,
1)有少食者而名難滿。如食一團即得充濟而食二團等。
2)有多食者而名易滿。如食一斛方得充濟。但食爾所更不多食。
2.1)昔有牝象名曰磨荼。從外方載佛馱都,來入迦濕彌羅國。乘斯福力命終生,此得丈夫身。出家修道成阿羅漢。宿習力故,日食一斛乃得充濟。將般涅槃,集曾供覲苾芻尼曰:當為汝等說我勝法。尼眾誚言:尊既易滿,誠有勝法。阿羅漢曰:汝勿相輕,吾實易滿。苾芻尼言:日食一斛如何易滿?阿羅漢曰:汝等不知我此生前曾為牝象載佛馱都來入此國?由斯善業,今得為人,出家修道,成阿羅漢。餘習力故,日應食飯一斛五斗。恒自節量。但食一斛如斯易滿,非我而誰。時苾芻尼頂禮悔謝。
2.2)又勝軍王,福德力故,日能食飯,飲甘蔗漿,各兩大斛。此漿及飯因一莖蔗一枝稻生。然自節量,各食一斛。此等多食,而名易滿。
3)有選擇食名為難養。如食麁食足得充濟,而饕餮故,選擇食之。
4)有選擇食而名易養。如食麁食不得支身,選擇食之方可充濟。而於美食,心不耽嗜。
5)或有貪多而食少。如烏鵄等。
6)或有食多而貪少。如象馬等。
7)或有貪食俱多。如猫犬等。
8)或有貪食俱少。如龜蟹等。
9)難滿、難養俱是欲界,通於六識貪不善根。
+易滿、易養俱是三界繫及不繫,通於六識無貪善根。
+如契經說:有四聖種。皆以喜足為其自性。此四廣如定蘊不還納息中說。
1.[發智論]思、慮
1)云何思?答:諸思、等思、增思,思性、思類,心行、意業。是謂思。
2云何慮?答:諸慮、等慮、增慮,稱量、籌度、觀察。是謂慮。
3)思、慮,何差別?答:思者業。慮者慧。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思?云何慮?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思、慮是心。如譬喻者,
+彼說思、慮是心差別,無別有體。
+為遮彼執,顯思與慮是心所法,別有自體。
2)或復有執:思之與慮,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如聲論者。
+彼說思、慮音韻雖別,而無異體。
+為遮彼執。顯此二種自體亦別。故作斯論。
1.2.解釋:云何思...是謂慮
1)[*引文]云何思?答:諸思、等思、增思,思性、思類,心行、意業。是謂思。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思體。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問:此中思者,說何等思?
1.1)有作是說:此說牽引眾同分思。
1.2)有餘師說:此說圓滿眾同分思。
1.3)評曰:應作是說:此中總說一切意業。
若能牽引眾同分者。若能圓滿眾同分者。
若有漏者。若無漏者。
若在意地。若在五識。
皆說名思。一切皆有造作相故。
2)[*引文]云何慮?答:諸慮、等慮、增慮,稱量、籌度、觀察。是謂慮。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以種種名顯示慮體。文雖有異而體無別。
問:此中慮者,說何等慮?
2.1)有作是說:此說通達四聖諦慮。謂見道等如實觀察四聖諦故。
2.2)有餘師說:此中正說修所成慮。謂燸、頂、忍、世第一法。
2.3)或有說者,此中正說思所成慮。謂不淨觀、持息念等乃至念住。
2.4)復有說者,此中正說聞所成慮。謂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安立諸法自相、共相。除物體愚及所緣愚。於諸法中不增不減。
2.5)或復有說:此中正說生所得慮。謂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
2.6)評曰:應作是說:此中總說一切般若。
若生所得。若聞所成。若思所成。若修所成。若通達諦。
若有漏者。若無漏者。
若在意地。若在五識。
皆說名慮。一切皆有觀察相故
1.3.[發智論]思、慮,何差別?答:思者業。慮者慧。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思、慮,何差別?
1.3.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多思者世人共言此人多慮。見多慮者世人共言此人多思。或有生疑此二是一。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體各別。故作斯論。
1.3.2.解釋:思、慮,何差別...是謂差別
[*引文]思、慮,何差別?答:思者業。慮者慧。是謂差別。
+復次,思是造作相。慮是觀察相。
+復次,能分別愛、非愛果,令無雜亂是思相。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令無疑惑是慮相。
1)問:一切不善、善有漏法,皆能感愛、非愛異熟果。何故但說思能分別愛、非愛果,非餘法耶?
答:思最勝故作如是說。
謂思能感愛、非愛果,勢力最勝。是故偏說。
如偈書染雖有餘緣,以人勝故,人得其名,此亦如是。
2)問:分別諸法自相、共相,餘心、心所亦有此能。何故說此是慧非餘?
答:慧最勝故,作如是說。
謂慧分別諸法自相、共相最勝。是故偏說。引喻如前。
3)問:何等慧能分別諸法自相?何等慧能分別諸法共相耶?
3.1)答:分別一物相者。是分別自相。分別多物相者。是分別共相。
3.2)復次,分別一一蘊等者。是分別自相。分別二蘊、三蘊等者。是分別共相。
3.3)復次,聞思所成慧多分別自相。修所成慧多分別共相。
3.4)復次,十六行相所不攝慧多分別自相。十六行相所攝慧唯分別共相。
3.5)復次,行諦時慧多分別自相。現觀時慧唯分別共相。
3.6)復次,別觀諸諦慧名分別自相。總觀諸諦慧名分別共相。
4)問:此二種慧如何應知?
4.1)答:如種種物近帝青寶。自相不現,皆同彼色。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種種物遠帝青寶。青黃等色各別顯現。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4.2)復次,如日出時,光明遍照,眾闇頓遣。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日出已,漸照眾物,牆壁、竅隙、山巖、幽藪,皆悉顯現。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4.3)復次,如人持燈初入闇室,頓破諸闇。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燈入已,漸照瓶、衣、器、篋諸物。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4.4)復次,如鏡遠照別相不顯。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鏡近照別相明了。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4.5)復次,如人遠觀山林等物。分別共相慧應知亦爾。
+如人近觀山林等物。分別自相慧應知亦爾。
1.4.三慧的相
問:此中所說聞、思、修所成慧其相云何?
1)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名聞所成慧。
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
如依金鑛生金。依金生金剛。此能摧壞山石等物。
2)評曰: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得慧。
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涅槃。
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枝、葉、花、果。
3)復次,依聞生者,名聞所成慧。依思生者,名思所成慧。依修生者,名修所成慧。
4)復次,聞所引者,名聞所成慧。思所引者,名思所成慧。修所引者,名修所成慧。
5)復次,緣力起者,名聞所成慧。因力起者,名思所成慧。俱力起者,名修所成慧。
6)復次,他力起者,名聞所成慧。自力起者,名思所成慧。俱力起者,名修所成慧。
7)復次,資糧力起者,名聞所成慧。自性力起者,名思所成慧。俱力起者,名修所成慧。
8)復次,外力起者,名聞所成慧。內力起者,名思所成慧。俱力起者,名修所成慧。
9)復次,教力起者,名聞所成慧。義力起者,名思所成慧。定力起者,名修所成慧。
1.5.三慧的差別
問:如是三慧有何差別?
1)答:聞所成慧,於一切時,依名了義。
彼作是念: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所說有何義耶?親教、軌範、同梵行者所說有何義耶?諸餘論等所說有何義耶?隨其所念皆能解了。
2)思所成慧,有時依名了義。有時不依名而了義。
3)修所成慧,於一切時,不依名而了義。
4)如有三人入池洗浴。一未學浮。二學未善。三學已善。
4.1)未學浮者,於一切時攀岸草等,然後洗浴。聞所成慧應知亦爾。
4.2)學未善者,或攀不攀而能洗浴。思所成慧應知亦爾。
4.3)學已善者,於一切時,無所攀附,自在洗浴。修所成慧應知亦爾。
5)復次,聞所成慧為三慧因。
思所成慧唯思慧因,非聞慧因,彼是劣故。非修慧因,彼異界故。
修所成慧唯修慧因,非聞慧因,彼是劣故。非思慧因,彼亦劣故,及異界故。
6)復次,聞所成慧唯聞慧果,非餘二果,彼是勝故。
思所成慧是二慧果,非修慧果。彼是勝故,及異界故。
修所成慧是二慧果,非思慧果,彼異界故。
7)復次,聞所成慧現在前時,唯修聞慧。
思所成慧現在前時,唯修思慧。
修所成慧現在前時,能修三慧。
問:何故二慧現在前時,唯修自類。修所成慧能修三種?
7.1)答:聞、思二慧,
不依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唯修自類。即習修故說名為修。不修未來自類、他類。
7.2)修所成慧
依定而生。勢力增勝。現在前時,能修自類及修他類。
7.3)修自類者,現在習修,未來得修。
7.4)修他類者,唯未來修。
7.5)復次,聞思所成慧,初剎那現在前時,唯成就現在。第二剎那已後現在前時,成就過去現在。後不起時,唯成就過去。
修所成慧未曾得者,初剎那現在前時,成就未來。現在第二剎那以後,成就三世。後不起時,唯成就過去、未來。
7.6)有餘師說:聞思二慧串習勝者現在前時,亦修未來自類善法。彼說成就,非如前說。
1.6.三慧的分別
如是三慧。
1)界者,欲界有二,謂聞所成慧、思所成慧。
色界有二,謂聞所成慧、修所成慧。
無色界,唯有修所成慧。
1.1)問:何故欲界,無修所成慧耶?
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若欲修時,墮思中故。
1.2)問:何故色、無色界,無思所成慧耶?
答: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若欲思時,墮修中故。
1.3)問:何故無色界,無聞所成慧耶?
答:彼無耳根聽聞法故。聞所成慧要因耳根,聽聞法已,展轉能引現在前故。
1.4)有作是說:欲界具有三慧。色、無色界如前說。欲界修所成慧者,如現觀邊世俗智、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三摩地俱。及盡智時,所修欲界善根相應。然極少故,諸處不說。
1.5)有餘師說:欲色二界皆具三慧。無色界唯有修所成慧。
1.6)或有說者,欲色二界皆具三慧。無色界有二種,謂思、修所成慧。
1.7)復有說者,三界皆具有三慧。
1.8)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為善。
2)地者,
2.1)聞所成慧在五地。謂欲界、四靜慮。
有說:在六地。謂前五及靜慮中間。
有說:在七地。謂前六及未至地。
2.2)思所成慧唯在一地謂欲界。
2.3)修所成慧有漏者,在十七地。謂四靜慮、四近分、靜慮中間、四無色、四近分。
無漏者,在九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下三無色。
3)所依者。聞所成慧依欲色界身。思所成慧依欲界身。修所成慧依三界身。
4)行相者。
4.1)有作是說:聞思所成慧非十六行相有漏故。修所成慧十六行相。或餘行相。
4.2)評曰:應作是說:三慧皆通十六行相及餘行相。以十六行相通有漏無漏故。
4.3)問:若三慧皆通十六行相及餘行相者。如是三慧有何差別?
答:如前已說種種差別。
然聞思所成慧自力故無未來修。他力故有未來修。
修所成慧自力故有未來修。是謂差別。
5)所緣者。三慧皆緣一切法。
6)念住者。三慧皆通四念住。
7)智者。聞思所成慧,唯世俗智。修所成慧,通十智。
8)根相應者。聞修所成慧三根相應。謂樂喜捨。思所成慧二根相應。謂喜及捨。
9)三摩地俱者。聞思所成慧非三摩地俱有漏故。修所成慧三三摩地俱及不俱。
10)過去、未來、現在者。此三慧皆墮三世。緣三世及離世。
11)善、不善、無記者。此三慧皆是善。
12)緣三種繫不繫者。聞所成慧欲色界繫。思所成慧唯欲界繫。修所成慧色無色界繫及不繫。三慧皆緣三界繫及不繫。
13)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聞思所成慧唯非學非無學。修所成慧通三種。三慧皆緣三種。
14)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聞思所成慧唯修所斷。修所成慧通修所斷及不斷。三慧皆緣三種。
15)緣名、緣義者。此三慧皆緣名義。
16)緣自相續、他相續、非相續者。此三慧皆緣三種。
17)在意地、在五識身者。唯在意地。以五識中,無加行善故。
18)加行得、離染得、生得者。此三慧皆通加行得、離染得,非生得。聞思所成慧離染得者,離有頂染時得故。
18.1)有說:三慧雖加行得,而亦可言生得。從上地沒,生下地時,亦有得故。
18.2)有餘師說:
18.2.1)聞所成慧。在欲界者,唯加行得。在色界者,可言是加行得。可言是生得。
可言是加行得者,
+謂在欲界,加行修習聞所成慧,觀察諸法自相、共相。
+極純熟者,從欲界沒生色界時,乃可得故。
可言是生得者,
+雖在欲界,加行修習聞所成慧,觀察諸法自相共相。
+若未生彼,猶未能得。要生色界,方得彼故。
18.2.2)思所成慧唯加行得。
18.2.3)修所成慧通三得。加行離染生時得故。
1.7.問:如是三慧,聲聞、獨覺、如來具幾?
1)答:如來雖具三慧。然是修所成慧所顯。所以者何?自然覺悟具力無畏及大悲等修功德故。
2)獨覺雖具三慧。而是思所成慧所顯。所以者何?彼雖自然覺悟。而無力無畏等諸修功德。由多思慮而入道故。
3)聲聞雖具三慧。而是聞所成慧所顯。所以者何?彼聞法音而入道故。
1.8.一切加行善心心所皆入如是三慧品攝
1)復次,如是三慧皆可名為聞所成慧。如說:多聞能知法等。
2)皆可名為思所成慧。如此中說,慮即是慧。慮似思故,亦名為思。
3)皆可名修所成慧。如說:云何應修法?謂善有為法。
4)又契經說:有三種慧。
一言說究竟慧。即是此中聞所成慧。
二思慮究竟慧。即是此中思所成慧。
三出離究竟慧。即是此中修所成慧。
5)一切加行善心心所皆入如是三慧品攝。
2.[發智論]尋、伺
1)云何尋?答:諸心尋求、辯了、顯示、推度、搆畫。分別性、分別類。是謂尋。
2)云何伺?答:諸心伺察、隨行、隨轉、隨流、隨屬。是謂伺。
3)尋、伺,何差別?答:心麁性名尋。心細性名伺。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尋?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尋、伺即心。如譬喻者。
+為遮彼執,顯尋與伺是心所法。
2)或復有執:尋、伺是假。
+為遮彼執,顯此二種是實有法。故作斯論。
2.2.解釋:云何尋...是謂差別
1)[*引文]云何尋?答:諸心尋求、辯了、顯示、推度、搆畫。分別性、分別類。是謂尋。
+諸心尋求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尋自性故。
2)[*引文]云何伺?答:諸心伺察、隨行、隨轉、隨流、隨屬。是謂伺。
+諸心伺察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伺自性故。
3)[*引文]尋、伺,何差別?答:心麁性名尋。心細性名伺。是謂差別。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多尋者世人共言此是多伺。見多伺者世人共言此是多尋。或有生疑此二體一。欲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自體各別故作斯論。
2.3.麁細
1)問:此中所說心麁細性,顯何義耶?
1.1)有作是說:此則顯心麁性、細性。
若作是說,尋、伺應以心為自性。亦不相應,一物麁細,不俱有故。
1.2)有餘師說:此顯心麁時有尋性。心細時有伺性。
若作是說,應顯尋、伺,非一心俱。心麁細時,剎那別故。
1.3)評曰:應作是說:此中顯示即一心中,麁性名尋。細性名伺。
+若作是說,顯一心中,有尋、有伺。尋令心麁。伺令心細。
2)問:云何一心麁細二法,互不相違?
答:所作異故。尋性猛利。伺性遲鈍。共助一心。故雖麁細,而不相違。
3)問:尋伺麁細,其相如何?
3.1)答:如針鳥翮和束[打-丁+族]。身生受利鈍。尋伺亦爾。
3.2)又如酢水等分相和,置於口中,生識利鈍。尋伺亦爾。
3.3)又如鹽麨等分相和,置於口中,生識利鈍。尋伺亦爾。
3.4)施設論說:如叩鍾、鈴、銅、鐵器等。其聲發運,前麁後細。尋伺亦爾。
3.5)法蘊論說:如天震雷,人吹貝等。初大後微。尋伺亦爾。
3.6)又作是說:如鳥飛空,鼓翼翔翥。前麁後細。尋伺亦爾。
+彼說皆顯尋伺不俱。作用增時,有前後故。
3.7)有作是說:如以熟酥置冷水上。日光照觸。由水日故,非釋非凝。
+如是一心有尋有伺。二力任持,非麁非細。是故尋伺互得相應。
2.4.尋令心麁。伺令心細。
1)此中略有三種分別。
一自性分別。謂尋伺。
二隨念分別。謂意識相應念。
三推度分別。謂意地不定慧。
2)欲界五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
+雖亦有念,而非隨念分別,不能憶念故。
+雖亦有慧,而非推度分別,不能推度故。
3)欲界意地,具三分別。
4)初靜慮三識身,唯有一種自性分別。雖有念、慧,非二分別。義如前說。
4)初靜慮意地。
+若不定者,具三分別。
+若在定者,有二分別。謂自性及隨念。雖亦有慧而,非推度分別。若推度時,便出定故。
5)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心。
+若不定者,有二分別。謂隨念及推度。除自性彼無尋伺故。
+若在定者,唯有一種隨念分別。
6)無色界心。
+若不定者,有二分別。除自性。
+若在定者,唯有一種隨念分別。
7)諸無漏心,隨地不定有。
+但有分別者。謂除推度有。
+唯有一分別者。謂隨念。
+無具三者,無不定故。
3.[發智論]掉舉、心亂
1)云何掉舉?答:諸心不寂靜、不止息,躁動、掉舉,心躁動性。是謂掉舉。
2)云何心亂?答:諸心散亂,流蕩不住,非一境性。是謂心亂。
3)掉舉、心亂,有何差別?答:不寂靜相,名掉舉。非一境相,名心亂。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掉舉?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謂或有執:掉舉、心亂,無有別體。
+為遮彼執,欲顯此二,其體各別,故作斯論。
3.2.解釋:云何掉舉...是謂差別
1)[*引文]云何掉舉?答:諸心不寂靜、不止息,躁動、掉舉,心躁動性。是謂掉舉。
+不寂靜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掉舉自性故。
2)[*引文]云何心亂?答:諸心散亂,流蕩不住,非一境性。是謂心亂。
+心散亂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差別。皆為顯了心亂自性故。
3)[*引文]掉舉、心亂,有何差別?答:不寂靜相,名掉舉。非一境相,名心亂。是謂差別。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掉舉者世人共言此是心亂。見心亂者世人共言此是掉舉。或有生疑此二是一。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體各別。故作斯論。
+不寂靜相者,謂令心躁動障礙五支、四支定故。
+非一境相者,謂令心流蕩於外色、聲、香、味、觸故。
3.3.問:掉舉心亂其相如何?
1)答:如人坐床
一挽令起。掉舉亦爾,發動心故。
一策令行。心亂亦爾。令心於境數移轉故。
2)又如冷水
從泉眼出。掉舉亦爾。令心躁動故。
冷水出已,流滿諸池。心亂亦爾。令心流散故。
3.4.問:心亂以何為自性?
1)答:以染污三摩地為自性。
2)有作是說:有別心所名為心亂。非三摩地。
3)評曰:應作是說:前說為善。即三摩地煩惱相應。令心於境數數移轉名心亂故。
3.5.然約用增,應作四句
掉舉、心亂雖恒相應。然約用增,應作四句。
1)有心名有掉舉非有心亂。謂於一境三摩地極躁動時。
2)有心名有心亂非有掉舉。謂於多境三摩地不極躁動時。
3)有心名有掉舉亦有心亂。謂於多境三摩地極躁動時。
4)有心不名有掉舉亦非有心亂。謂於一境三摩地不極躁動時。
5)大德說曰:若心名有心亂亦名有掉舉。有心名有掉舉非有心亂。謂於一境三摩地極躁動時。如行一路馳走不息。
3.6.-20-大地等法-大地法有十種、 大煩惱地法亦有十種
復次,此中因說心所,應說大地等法。
1)謂大地法有十種。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作意。七勝解。八念。九三摩地。十慧。
2)大煩惱地法亦有十種。一不信。二懈怠。三放逸。四掉舉。五無明。六忘念。七不正知。八心亂。九非理作意。十邪勝解。
3)此二種大地法。名雖二十,體唯十五。
3.1)謂大地法中,受、想、思、觸、欲。名五體亦五。
3.2)大煩惱地法中,不信、懈怠、放逸、掉舉、無明。亦名五體亦五。
3.3)所餘十法,名雖有十,體唯有五。
+謂大煩惱地法中忘念即大地法中念。
+不正知即彼慧。
+心亂即彼三摩地。
+非理作意即彼作意。
+邪勝解即彼勝解。
4)然大地法通染污、不染污。大煩惱地法唯染污。
念等五法順善品勝,多建立在諸善品中。或有生疑唯不染污故,復說在煩惱地中。
有說:此五順染亦勝。是故重說。惛沈順定,餘不遍染。故不立在此地法中。
5)然於此中應作四句。
有是大地法非大煩惱地法。謂受、想、思、觸、欲。
有是大煩惱地法非大地法。謂不信、懈怠、放逸、掉舉、無明。
有是大地法亦大煩惱地法。謂忘念、不正知、心亂、非理作意、邪勝解。
有非大地法亦非大煩惱地法。謂除前相。
6)諸有欲令心亂非三摩地者。彼說此二種大地法,名有二十,體有十六。所作四句與前有異。
謂第一句有六法。即前五種及三摩地。
第二句亦有六法。謂前五及心亂。
第三句有四法。謂前五中除心亂。
第四句如前說。
7)評曰:此中前說為善。
3.7.-38-小煩惱地法有十種、大善地法有十種、大不善地法有五種、大有覆無記地法有三種、大無覆無記地法有十種
1)小煩惱地法有十種。一忿。二恨。三覆。四惱。五諂。六誑。七憍。八慳。九嫉。十害。
2)大善地法有十種。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輕安。八捨。九不放逸。十不害。
3)大不善地法有五種。一無明。二惛沈。三掉舉。四無慚。五無愧。
4)大有覆無記地法有三種。一無明。二惛沈。三掉舉。
5)大無覆無記地法有十種。即前大地受等十法。
3.8.問:大地法等有何義耶?
1)答:若法一切心中可得,名大地法。
謂若染污、不染污。若有漏、無漏。若善、不善、無記。若三界繫、不繫。若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若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心中皆可得故,名大地法。
2)若法一切染污心中可得,名大煩惱地法。
謂若不善。若無記。若欲界繫。若色界繫。若無色界繫。若見所斷。若修所斷。若在意地。若五識身。煩惱起時皆可得故,名大煩惱地法。
+應知此中不信等五,唯與一切染污心俱,故立大煩惱地法。忘念等五,如前已說。
3)若法少分染污心中可得,名小煩惱地法。
謂忿等七唯不善。諂、誑、憍,或不善。或無記。
又忿等七唯欲界繫。諂、誑,欲界、初靜慮繫。憍三界繫。
又此十種唯修所斷。唯在意地。若一起時必無第二,互相違故,名小煩惱地法。
4)若法唯在一切善心中可得,名大善地法。
謂若有漏。若無漏。若生得善。若加行善。若三界繫。若不繫。若學。若無學。若非學非無學。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善心皆可得故,名大善地法。
5)若法一切不善心中可得,名大不善地法。
謂若見苦所斷。若見集所斷。若見滅所斷。若見道所斷。若修所斷。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不善心中皆可得故,名大不善地法。
5.1)應知此中無慚、無愧,唯在一切不善心中可得故,名大不善地法。
5.2)惛沈、掉舉,煩惱纏攝。通與一切不善心相應。又障止觀,勢用強故。復建立在不善地中。
5.3)無明一種,隨眠所攝。遍與一切不善心相應故。復立在不善地中。所餘隨眠及隨煩惱無如是義。
6)若法一切有覆無記心中可得,名大有覆無記地法。
謂若欲界薩迦耶見、邊執見相應心。若色、無色界一切煩惱相應心。若在意地。若五識身。一切有覆無記心中皆可得故,名大有覆無記地法。
+應知此中無別心所,唯是有覆無記性攝。唯有無明、惛沈、掉舉是煩惱纏,障止觀勝。
+或是隨眠遍在一切有覆無記心中可得故,立有覆無記地中。
7)若法一切無覆無記心中可得,名大無覆無記地法。
謂若欲界繫。若色界繫。若無色界繫。若在意地。若五識身。若異熟生。若威儀路。若工巧處。若通果心皆可得故,名大無覆無記地法。
+應知此中無別心所。唯是無覆無記性攝。即受等十,遍在一切無覆無記心中可得故。立無覆無記地中。
3.9.三摩地---十二句
1)應知此中有二種三摩地。一染污。二不染污。
染污者,名三摩地。亦名散亂。不染污者,名三摩地。不名散亂。
2)故三摩地有十二句。
一有三摩地。一所緣是散亂。
二有三摩地。一所緣非散亂。
三有三摩地。一行相是散亂。
四有三摩地。一行相非散亂。
五有三摩地。一所緣、一行相是散亂。
六有三摩地。一所緣、一行相非散亂。
七有三摩地。多所緣是散亂。
八有三摩地。多所緣非散亂。
九有三摩地,多行相是散亂。
十有三摩地。多行相非散亂。
十一有三摩地。多所緣、多行相是散亂。
十二有三摩地。多所緣、多行相非散亂。
3.10.解說十二句
1)有三摩地一所緣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隨於一物思惟不淨,修未純熟。復即於此,或觀青瘀。或觀膖脹。或觀膿爛。或觀破壞。或觀異赤。或觀被食。或觀分離。或觀白骨。或觀骨鎖。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2)有三摩地一所緣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隨於一物思惟不淨。修已純熟。復即於此或觀青瘀廣說乃至或觀骨鎖。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3)有三摩地一行相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非常。修未純熟。復即由此。或觀增減。或觀暫時。或觀轉變。或觀磨滅。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4)有三摩地一行相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非常。修已純熟。復即由此或觀增減。廣說乃至或觀磨滅。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5)有三摩地一所緣一行相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色非常。修未純熟。復即於此,由此或觀增減。廣說乃至或觀磨滅。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6)有三摩地一所緣一行相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色非常。修已純熟。復即於此由此或觀增減。廣說乃至或觀磨滅。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7)有三摩地多所緣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於身住循身觀。修未純熟。復於受住循受觀。於心住循心觀。於法住循法觀。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8)有三摩地多所緣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於身住循身觀。修已純熟。復於受住循受觀。乃至於法住循法觀。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9)有三摩地多行相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非常。修未純熟。復或觀苦。或觀空。或觀非我。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10)有三摩地多行相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非常。修已純熟。復或觀苦。或觀空或觀非我。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11)有三摩地多所緣多行相是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身是非常。修未純熟。復觀受是苦。心是空。法是非我。其心散亂,流蕩不住。不專一境。由此因緣,前定退失,後定不進。
12)有三摩地多所緣多行相非散亂者。
如有一類。思惟身是非常。修已純熟。復觀受是苦。心是空。法是非我。心不散亂。不流不蕩。安住守一。由此因緣,前定不失,能進後定。
4.[發智論]云何無明?答:三界無智。云何不正知?答:非理所引慧。汝說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耶?答:如是。汝何所欲?諸有正知而妄語者,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耶?答:如是。又何所欲?無有正知而妄語耶?答:不爾。應聽我語。若言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諸有正知而妄語,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者。則應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若不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者。則不應言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諸有正知而妄語,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作如是說,俱不應理。應詰彼言:諸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耶?答:如是。汝何所欲?諸有正知而妄語者,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耶?答:如是。又何所欲?無有正知而妄語耶?答:不爾。應聽我說。若言一切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諸有正知而妄語,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者。則應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若不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者。則不應言一切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諸有正知而妄語,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作如是說,亦俱不應理。
[大毘婆沙論]
云何無明?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契經說:不達、不解、不了知故,名為無明。不正知亦以不了知為相。或有生疑,無明即是不正知性。是則二種體無差別。欲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此二種其體各別。故作斯論。
4.2.解釋:云何無明...俱不應理
1)[*引文]云何無明?答:三界無智。
+此說應理。謂三界繫無智具攝諸無明故。若作是說,不知三界名無明者,則應不攝緣滅道諦二種無明,彼不緣三界故。
2)[*引文]云何不正知?答:非理所引慧。
問:此中何故問少答多?謂不正知,唯染污慧。非理所引慧,通染及不染。云何知然?如業蘊說:諸意惡行皆是非理所引意業。有是非理所引意業,非意惡行。謂一切有覆無記意業。及一分無覆無記意業。故知非理所引慧名通染不染。
2.1)答:此中非理所引慧者,應知唯攝諸染污慧。所以者何?
+非理所引略有二種。一者世俗。二者勝義。
2.2)今說勝義非理所引。故知唯攝諸染污慧。唯染污法名為勝義非理所引。
2.3)無覆無記,但由世俗得彼名故。
2.4)此後應理論者與分別論者相對。問答難通,顯不正知。雖是非理所引慧攝。然有正知而妄語義。
3)[*引文]汝說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耶者。
+是分別論者問。重定前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引文]答:如是者。
+是應理論者答。謂前所立,理無顛倒,故言如是。
4)[*引文]汝何所欲?諸有正知而妄語者,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耶者。
+亦是分別論者問。舉有妄語,復審所宗。
[*引文]答:如是者。
+亦是應理論者答。謂彼所說稱可所宗,故言如是。
5)[*引文]又何所欲?無有正知而妄語耶者。
+是分別論者將欲設難,反定所宗,顯違正理。
[*引文]答:不爾者。
+是應理論者,遮彼所問顯理無違。
+謂雖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然有正知而妄語義,非無此義,故言不爾。
6)[*引文]應聽我語。若言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諸有正知而妄語,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者。則應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若不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者。則不應言不正知是非理所引慧。諸有正知而妄語,彼皆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作如是說,俱不應理者。
6.1)是分別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前關顯順宗違理。後關顯順理違宗。二俱不可,故總結言:作如是說,俱不應理。
6.2)彼難意言:
若不正知即是非理所引慧者。諸虛誑語皆是非理所引慧。發此語即從不正知起。應說無有正知妄語。
若說非無正知妄語,則不應說此語皆從不正知起。
故前違理,後復違宗。進退推徵二俱有難。
6.3)應理論者後通意言。諸虛誑語雖許皆從不正知起。而可說為正知妄語。所以者何?
虛誑語者正知彼事,而妄說故。謂彼正知所見等事而顛倒說。是故說為正知妄語。
復次,虛誑語者正知自想而妄說故。謂彼正知見等自想而顛倒說。是故說為正知妄語。
復次,虛誑語者正知自見而妄說故。謂彼正知見等自見而顛倒說。是故說為正知妄語。
復次,虛誑語者應正知說而妄說故。謂彼對他王臣等眾應正知說而顛倒說。是故說為正知妄語。
6.4)故虛誑語雖許皆從不正知起,而可說為正知妄語。
+若此語從不正知起,則但名不正知妄語,非正知妄語者。此語亦從十大地法等起,亦應名受等妄語,非正知妄語。
6.6)應理論者,此後反破分別論者以通前難。三種破中是等彼破。三種破義如前已說。
+然於受等大地等法。略去初後,但舉中間無明。詰彼以通前難。
7)[*引文]應詰彼言:諸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耶者。
+是應理論者問。審定他宗,若不定他宗,說他過失,則不應理。
[*引文]答:如是者。
+分別論者答。所問理定,故言如是。
8)[*引文]汝何所欲?諸有正知而妄語者,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耶者。
+亦是應理論者問。舉有妄語重審彼宗。
[*引文]答:如是者。
+亦是分別論者答。謂此所說稱可彼宗,故言如是。
9)[*引文]又何所欲?無有正知而妄語耶者。
+是應理論者將欲設難反定彼宗,顯違正理。
[*引文]答:不爾者。
+是分別論者遮此所問,顯理無違。謂諸無明雖皆不正知相應。
+然有正知而妄語義,非無此義,故言不爾。
10)[*引文]應聽我說。若言一切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諸有正知而妄語,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者。則應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若不說無有正知而妄語者。則不應言一切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諸有正知而妄語,皆無明趣,無明所纏,失念、不正知故而妄語。作如是說,亦俱不應理者。
10.1)是相應論者,前後兩關翻覆設難。前關顯順宗違理。後關顯順理違宗。二俱不可,故總結言:作如是說亦俱不應理。
10.2)此難意言:
若諸無明皆不正知相應者。諸虛誑語皆是失念、不正知發此語。即從無明而起。應說無有正知妄語。
若說非無正知妄語,則不應說此語皆從無明而起。
故前違理後復違宗。進退推徵二俱有難。
10.3)分別論者理應通言。諸虛誑語雖許皆從無明而起。然可說為正知妄語。不說彼為無明妄語。
10.4)應理論者應告彼言:我宗亦爾。諸虛誑語,雖許皆從不正知起。而可說為正知妄語,非不正知。故彼非難。
5.[發智論]云何憍?答:諸憍,醉、極醉,悶、極悶。心傲逸,心自取,是謂憍。云何慢?答:諸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是謂慢。憍、慢,何差別?答:若不方他,染著自法,心傲逸相,名憍。若方於他,自舉恃相,名慢。是謂差別。
[大毘婆沙論]
云何憍?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心憍、心慢。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5.2.解釋:云何憍...是謂差別
1)[*引文]云何憍?答:諸憍,醉、極醉,悶、極悶。心傲逸,心自取,是謂憍。
+此中憍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了憍自性故。
2)[*引文]云何慢?答:諸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是謂慢。
+此中慢等名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了慢自性故。
3)[*引文]憍、慢,何差別?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此二法展轉相似。見多憍者世人共言此是多慢。見多慢者世人共言此是多憍。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憍與慢自性各別。故作斯論。
[*引文]憍、慢,何差別?答:若不方他,染著自法,心傲逸相,名憍。若方於他,自舉恃相,名慢。是謂差別。
+此中憍者,謂不方他,但自染著種姓、色力、財位、智等,心傲逸相。
+此中慢者,謂方於他,種姓、色力、財位、智等,自舉恃相。
5.3. 問:憍以何為自性?
1)有作是說:意為自性。末陀(mada)、末那(mana),聲相近故。
2)有餘師說:愛為自性。此中說染著自法故。
3)復有說者,慢為自性。末陀(mada)、磨那(māna),聲相近故。
+然依他轉,但名為慢。不依他轉,說名為慢,亦名為憍。
4)評曰:應作是說:有別心所,愛所引起,說名為憍。唯在意地。唯修所斷。
+此憍與慢多種差別。
謂慢是煩惱。憍非煩惱。
慢是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憍非結縛、隨眠及纏,但隨煩惱。
慢通見修所斷。憍唯修所斷。
慢非大地等法攝。憍是小煩惱地法攝。然慢與憍俱三界繫。
5.4.問:慢方他起,欲、色二界、修所斷慢。可方他起,外門轉故。無色界慢,見所斷慢,不方他起,內門轉故。云何名慢?
1)答:且無色界、修所斷慢。雖不方他,而住慢相,故亦名慢。
2)復次,先在下界,方他起慢。由數習力,後生無色,彼慢現行。
3)有作是說:雖生無色,慢不現行。而在下界,亦起彼慢。謂二證得無色定者,展轉問答,所得定相,因斯起慢。謂我所得勝於彼定,我能速入,彼則不能。我能久住,彼則不爾。
+見所斷慢,雖不方他。而住慢相,故亦名慢。
4)復次,修所斷慢,方他而起。由數習力,引見所斷慢亦現行。
5)有作是說:見所斷慢,亦方他起。
+如我見者集在一處,展轉問答,我我見相,因斯起慢。謂己我見,勝他我見。
6)評曰:應作是說:非一切慢,要方他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依自相續,慢亦現行。
+如契經言:尊者無滅往詣尊者舍利子所。作如是言:我有天眼清淨過人,觀千世界不多用力。舍利子言:此是汝慢。
+此慢但依自相續起。然說諸慢方他起者,從多分說。多分方他,而起慢故。
5.5.[發智論]若起增上慢,我見苦是苦,或見集是集,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由此因緣,得諦順忍,苦現觀邊者,於苦忍樂,顯了是苦。集現觀邊者,於集忍樂,顯了是集。彼由此忍作意持故,或由中間不作意故,見疑不行,設行不覺,便作是念:我於苦,見是苦,或於集,見是集。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苦,或即緣集。
[大毘婆沙論]
若起增上慢,我見苦是苦。乃至廣說。
5.5.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慢無所緣。
2)或復有執:慢緣他地。
3)或復有執:慢緣無漏。
4)或復有執:慢緣無為。
5)或復有執:慢緣他部。
6)為遮如是種種僻執,顯一切慢皆有所緣。不緣他地。不緣無漏。不緣無為。不緣他部。故作斯論。
5.5.2.解釋:若起增上慢...或即緣集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見苦是苦,或見集是集,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由此因緣,得諦順忍,苦現觀邊者,於苦忍樂、顯了是苦。集現觀邊者,於集忍樂、顯了是集。彼由此忍作意持故,或由中間不作意故,見疑不行,設行不覺,便作是念:我於苦,見是苦,或於集,見是集。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苦,或即緣集。
1)此中如有一類者。謂修順決擇分者。
2)親近善士者。謂親近善友。善友謂佛及佛弟子,令修善法,得利樂故。
3)聽聞正法者。毀此流轉,讚歎還滅。引勝行教,名為正法。彼能屬耳,無倒聽聞。
4)如理作意者。謂厭惡流轉,欣樂還滅。正思所聞,趣修勝行。
5)由此因緣者。謂由前三為加行故。
6)得諦順忍者。謂順決擇分善根中忍。此忍隨順四聖諦理,或順聖道,故名諦順。
7)苦現觀邊者,於苦忍樂、顯了是苦者。謂緣苦諦順忍。
8)集現觀邊者,於集忍樂、顯了是集者。謂緣集諦順忍。
+忍樂、顯了,是忍異名。皆為顯示觀察法忍。
+現觀者,謂見道。此忍近彼,故名為邊。
+此則總顯法隨法行。此中具顯四預流支。謂親近善士乃至法隨法行,預流向、果,此為先故。
9)彼由此忍,作意持故者。彼瑜伽師由忍觀諦,於境作意,善根持故。能令見、疑,暫不現行。
10)或由中間,不作意故者。
+已出前定,未入後定,說為中間。
+非理作意,名不作意。或此顯無如理作意。此則顯後設行不覺。
11)見疑不行者,由忍作意善根持故。
+此中見者,謂有身見及戒禁取。疑者,謂疑。
+有說見者,謂有身、邊見、戒禁取,唯除邪見。得忍不撥四聖諦故。
+西方師言:唯戒禁取,此中名見。以得忍者,不執我故。
+評曰:應作是說:彼亦執我。
+是故此中,初說為善。雖暫執我,不執斷常故。雖暫計淨,不執為勝故。
+然諸煩惱,由五因緣。雖未永斷,而不現行。一由奢摩他力。二由毘鉢舍那力。三由善師友力。四由好居處力。五由性薄煩惱力。此中略故,但舉前二忍,謂毘鉢舍那。作意,謂奢摩他。由二善根所任持故,見、疑不行。
12)設行不覺者,煩惱細故,覺慧劣故。
13)便作是念乃至廣說者。
+彼有漏忍觀苦集諦,便謂已得無漏真見。
+未得謂得,名增上慢。
+因見苦起者,緣所緣苦。
+因見集起者,緣所緣集。
+彼有漏忍,雖能總別觀苦集諦。而增上慢但能別緣。謂見苦所斷者,但緣自地見苦所斷法。乃至修所斷者,但緣自地修所斷法。
14)問:此增上慢亦應能緣苦集忍品心心所法。何故但說緣苦、集耶?
14.1)答:亦應說彼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
復次,緣忍品者,唯修所斷。緣苦集者,通五部慢。此中但說能遍緣者,故不說緣忍增上慢。
復次,有漏忍品亦苦集攝。是故此中說緣苦集。
+緣苦集言,遮計此慢無所緣執。亦遮此慢能緣他地及他部執。
14.2)有餘師說:緣苦集者,緣苦集忍,非緣苦集。
14.3)彼說非理。後依滅道增上慢中不說即緣滅或道。故即緣苦集,不違理故。
5.6.解釋:若起增上慢...心、心所法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見滅是滅,或見道是道,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由此因緣,得諦順忍,滅現觀邊者,於滅忍樂、顯了是滅。道現觀邊者,於道忍樂、顯了是道。彼由此忍作意持故,或由中間不作意故,見疑不行,設行不覺,便作是念:我於滅,見是滅,或於道,見是道。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彼心、心所法。
1)此中諸句,義如前說。
2)此即緣彼心心所法者,彼有漏忍觀滅道諦,便謂已得無漏真見。
+未得謂得名增上慢。
+因見滅起者,緣能緣滅有漏忍品心心所法。
+因見道起者,緣能緣道有漏忍品心心所法。
+彼有漏忍雖緣滅道。而增上慢,但緣忍品心心所法。滅道寂靜,非慢境故。
+緣心等言,遮計此慢無所緣執。亦遮此慢能緣無為及無漏執。
3)問:此增上慢為欲界繫、色界繫耶?設爾何失?若欲界繫,欲界無順決擇分忍,此何所緣?若色界繫,未離欲染補特伽羅,應無此慢。
有作是說:此慢是色界繫。
4)問:若爾,未離欲染補特伽羅應無此慢。
4.1)答:此中略說離欲染者。
有說:未離欲染者,亦起未至地增上慢。
彼不應作是說。未離下地染者,必不起上地煩惱故。
4.2)復有說者,此慢亦是欲界繫。
問:若爾,欲界無順決擇分忍,此何所緣?
答:欲界雖無順決擇分,而亦有彼相似善根。此增上慢緣彼而起。欲界具有一切功德相似法故。
5.7.[發智論]若起增上慢,我生已盡,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生已盡。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生。
[大毘婆沙論]
若起增上慢我生已盡乃至廣說。
5.7.1.問:何故復作此論?
1)答:前文唯說異生所起增上慢。今欲通說異生、聖者所起增上慢。如異生、聖者,應知未見諦已見諦。未現觀已現觀。不定聚正定聚。無聖道有聖道亦爾。
2)復次,前文唯說未得果者增上慢。今欲通說未得果、已得果者增上慢。
3)復次,前文唯說依見道生增上慢。今欲通說依見、修、無學道生增上慢。
4)復次,前文唯說依學道生增上慢。今欲通說依學、無學道生增上慢。
5)復次,前文唯說欲色界增上慢。今欲通說三界增上慢。故作斯論。
5.7.2.解釋:若起增上慢...此即緣生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生已盡,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生已盡。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生。
1)此中此是道此是行者。隨於何處作道行想。
2)已遍知苦乃至已修道者。隨於何處作苦集滅道想。
3)我生已盡者。隨於何蘊作生想。
4)此即緣生者。緣所盡生,即有漏蘊。
5)問:此增上慢亦應能緣慢者所執有漏道行。何故但說緣所盡生?
5.1)答:亦應說彼而不說者。應知此中是有餘說。
復次,緣道行者唯修所斷。緣所盡生通五部慢。此中但說能遍緣者。
復次,有漏道行亦是生攝,故說緣生。
5.2)有餘師說:所執道行說名為生,能生慢故。此慢但緣能盡生道。
5.3)彼說非理。後依梵行已立等慢,不說緣生故。此慢緣所盡生,不違理故。
5.8.解釋:若起增上慢...緣彼心、心所法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梵行已立,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梵行已立。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彼心、心所法。
1)此中諸句義如前說。
2)我梵行已立者。隨於何處作梵行想。諸阿羅漢於學道名已立,於無學道名今立。
3)此即緣彼心心所法者。此增上慢緣彼所執有漏道行。無漏梵行非彼境故。
5.9.解釋:若起增上慢...緣彼心、心所法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所作已辦,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已斷隨眠,已害煩惱,已吐結,已盡漏,所作已辦。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彼心、心所法。
1)此中諸句義如前說。
2)已斷隨眠廣說乃至已盡漏者。
+此本論師於異名義。得善巧故作種種說。文雖有異而體無別。皆為顯示煩惱滅故。
+斷、害、吐、盡,於隨眠等。交互建立,義並無違。
+即煩惱滅名為所作。
+證之滿足故名已辦。
3)此即緣彼心心所法者。此增上慢緣彼所執有漏道行。諸煩惱滅非彼境故。
5.10.[發智論]若起增上慢,我不受後有,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有。
[大毘婆沙論]
若起增上慢我不受後有。乃至廣說。
5.10.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說依時解脫所起增上慢。今欲說依不時解脫所起增上慢。
復次,前說依盡智所起增上慢。今欲說依無生智所起增上慢。故作斯論。
5.10.2.解釋:若起增上慢...此即緣有
[*引文]若起增上慢,我不受後有,此何所緣?答:如有一類,作是念言:此是道,此是行;我依此道、此行,已遍知苦,已永斷集,已證滅,已修道;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有。
1)此中諸句義如前說。
2)復說我生已盡等者,顯無生智,依盡智起。如前盡智,依道行起,故說道行。
3)不受後有者,得無生智,不復退墮受後有故。
4)此即緣有者。此增上慢即緣所不受有。
此中問答如前應知。以有與生,義相似故。
5)有本說:緣心心所法,顯不受後有即是滅道故。
問:我生已盡何故不然?答:彼亦應爾,但綺互說。
5.11.問:誰起幾種增上慢耶?
1)有說:異生起五種增上慢。謂於勝品有漏善根及預流等四沙門果。
預流起四除第一。
一來起三除前二。
不還起二除前三。
諸阿羅漢無增上慢。
1.1)問:預流等云何於自果起慢?
答:於勝根性起增上慢。
2)有說:異生起九種增上慢。謂於勝品有漏善根。及於無漏四向四果。
預流果起七除前二。
一來向起六除前三。
一來果起五除前四。
不還向起四除前五。
不還果起三除前六。
阿羅漢向起二除前七。
阿羅漢果無增上慢。
預流向無起增上慢義。
3)評曰:聖者亦於勝有漏善起增上慢。故六聖者如前所起,各復增一。
4)問:異生云何於阿羅漢起增上慢?
答:異生有二種。一愛行者。二見行者。
若愛行者修不淨觀。伏愛品煩惱,令不現行。彼性不起見品煩惱。便自謂得阿羅漢果。
若見行者修持息念。伏見品煩惱,令不現行。彼性不起愛品煩惱。便自謂得阿羅漢果。
5)問:此增上慢為但依有處起?為亦依無處耶?
答:通依二處起。
謂異生於有漏善起增上慢,依有處起。於無漏善起增上慢,依無處起。
預流果於預流果及有漏善起增上慢,依有處起。於預流向乃至阿羅漢果起增上慢,依無處起。
廣說乃至阿羅漢向於阿羅漢向及有漏善起增上慢,依有處起。於阿羅漢果起增上慢,依無處起。
6)問:未得色無色界根本定者亦能起彼增上慢耶?
6.1)有說不起。以彼煩惱繫屬彼地根本定故。
6.2)應說不定。
+全未得者,必不能起,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前故。
+若已證得,而未起者,容起彼慢。彼近分地亦有慢等諸煩惱故。
5.12.[發智論]云何自謂卑而起慢耶?答:如有一類,見他勝己,種姓、族類、財位、技藝及田宅等,作是念言:彼少勝我,我少劣彼。然劣於他多百千倍。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是名自謂卑而起慢。
[大毘婆沙論]
云何自謂卑而起慢?乃至廣說。
5.12.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有生疑自高[夌*欠]物可名為慢。自卑尊他應不名慢。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有卑慢,自卑尊他。故作斯論。
5.12.2.解釋:云何自謂...卑而起慢
[*引文]云何自謂卑而起慢耶?答:如有一類,見他勝己,種姓、族類、財位、技藝及田宅等,作是念言:彼少勝我,我少劣彼。然劣於他多百千倍。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是名自謂卑而起慢。
1)此中種,謂剎帝利、婆羅門等。
2)姓,謂迦葉波、喬答摩等。
3)族,謂父族、母族。
4)類,謂白、黑等。
5)財,謂金、銀等。
6)位,謂王、侯等。
7)伎,謂巧術等。
8)藝,謂書、數等。
9)田,謂稼穡生處。
10)宅,謂人等居處。
11)等,謂等餘聰辯等事。
於如是事,見他勝己多而謂少故成卑慢。若稱量者,則不名慢。
5.13.七種慢
復次,慢有七種。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
1)慢者,於劣謂己勝。或於等謂己等。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
2)過慢者,於等謂己勝。或於勝謂己等。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3)慢過慢者,於勝謂己勝。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4)我慢者,於五取蘊謂我、我所。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5)增上慢者,於勝功德未得謂得。未獲謂獲。未觸謂觸。未證謂證。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6)卑慢者,於他多勝謂己少劣。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7)邪慢者,實自無德謂己有德。由此起慢,廣說如前。
5.14.問答
1)問:增上慢、邪慢,俱依未得處起,云何差別?
1.1)答:增上慢通於有、無處起。邪慢唯於無處起。
1.2)復次,增上慢通於已得、未得處起。邪慢唯於未得處起。
1.3)復次,增上慢於等功德或勝功德處起。邪慢都無功德處起。
1.4)復次,增上慢於似功德或實功德處起。邪慢都無功德處起。
1.5)復次,增上慢內外道俱起。邪慢唯外道起。
1.6)復次,增上慢異生、聖者俱起。邪慢唯異生起。是謂差別。
2)問:如是七慢幾見所斷?幾修所斷?
2.1)有作是說:一唯見所斷謂我慢。一唯修所斷謂卑慢。餘五通見、修所斷。
2.2)有餘師說:二唯見所斷謂我慢、邪慢。一唯修所斷謂卑慢。餘四通見、修所斷。
2.3)評曰:應作是說:七慢皆通見、修所斷。
3)問:我慢、邪慢,云何通修所斷?
答:有身見及邪見於五部法執我我所及撥為無此後。
+或緣見苦所斷法起我慢及邪慢。
+或乃至緣修所斷法起我慢及邪慢。故此二慢通修所斷。
4)問:云何卑慢見所斷耶?
答:如我見者,互相問答我見相已。有便知他我見勝已。而於多勝謂己少劣,遂起卑慢。此等卑慢是見所斷。
5)問:如是七慢幾何界繫?
有作是說:欲界具七。上二界唯有六,除卑慢。彼無校量種姓等故。
評曰:色、無色界亦具七慢。
6)問:彼無校量種姓等義,寧有卑慢?
6.1)答:彼雖無有校量種等,而有比度定等功德。
6.2)復次,先在欲界方他而起。由數習力後生上界,引起彼慢。
6.3)有作是說:雖生上界卑慢不起。而在欲界起彼卑慢。
+如二證得上界定者展轉問答所得定相。因斯校量,有起卑慢。
6.4)評曰:應作是說:非卑慢等要比度他勝劣而起。無始時來數習力故。雖生上界亦有現行。
+是故三界皆具七慢。
6.[發智論]如契經說:若起欲尋、恚尋、害尋,或自害、或害他、或俱害。
1)云何欲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2)云何欲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觀視他妻。彼夫見已,心生瞋忿、結恨、愁惱。如是害他。
3)云何欲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污奪他妻。彼夫覺已,遂於其妻及於其人,打、縛、斷命,或奪財寶。如是俱害。
4)云何恚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5)云何恚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斷害他命。如是害他。
6)云何恚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斷害他命。亦復被他斷害其命。如是俱害。
7)云何害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8)云何害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打、縛於他。如是害他。
9)云何害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打、縛於他。亦復被他之所打、縛。如是俱害。
[大毘婆沙論]
如契經說:若起欲尋、恚尋、害尋,或自害、或害他、或俱害。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廣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未證得三菩提時,或起欲尋、恚尋、害尋。或起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雖起欲尋、恚尋、害尋,而不放逸。便作是念:若起欲尋、恚尋、害尋。或自害、或害他、或俱害。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6.2.解釋:云何欲尋自害...如是俱害
1)[*引文]云何欲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此中身勞等。顯欲尋等流果,貪瞋癡等能驅役故。令身心勞,如熾火故。能燒身心,令熱令燋。
+當受長夜等。顯欲尋異熟果,當受惡趣非愛果故。
2)[*引文]云何欲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觀視他妻。彼夫見已,心生瞋忿、結恨、愁惱。如是害他。
問:觀他妻者,亦招苦果,應名俱害。何故說此唯是害他?
答:觀視過輕,其夫未能現加辱害,是故不說。
3)[*引文]云何欲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貪纏故,污奪他妻。彼夫覺已,遂於其妻及於其人,打、縛、斷命,或奪財寶。如是俱害。
問:彼夫害他,亦招苦果,應名三害,何以稱俱?
答:彼人現世不遭罪罰,反被稱譽,是故不說。
復次,夫亦是他,故名俱害。
4)[*引文]云何恚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此中二果如前應知。
5)[*引文]云何恚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斷害他命。如是害他。
問:斷他命者,亦招苦果,應名俱害。何故說此唯是害他?
答:斷賊命等,現無責罰,更被稱譽,是故不說。
6)[*引文]云何恚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瞋纏故,斷害他命。亦復被他斷害其命。如是俱害。
問:殺能害者亦招苦果,應名三害,何以稱俱?
答:誅害他者,世共稱譽,現無罪苦,是故不說。
復次,彼亦是他故名俱害。
7)[*引文]云何害尋自害?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身勞心勞、身燒心燒、身熱心熱、身燋心燋。復由此緣,當受長夜,非愛、非樂、非憙、非悅諸異熟果。如是自害。
+此中二果如前應知。
8)[*引文]云何害尋害他?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打、縛於他。如是害他。
問:打縛他者,亦招苦果,應名俱害。何故說此唯是害他?
答:打縛惡人世同稱讚,現不招苦,是故不說。
9)[*引文]云何害尋俱害?答:如有一類,起害纏故,打、縛於他。亦復被他之所打、縛。如是俱害。
+此中問答如前應知。
6.3.三惡尋
1)問:此三惡尋以何為自性?
答:欲尋以欲界五部六識身俱貪相應尋為自性。
+恚尋亦以五部六識身俱瞋相應尋為自性。
+害尋有說:即瞋一分相應尋為自性。害即瞋故。
2)問:若爾,恚尋、害尋有何差別?
2.1)答:瞋有二種。一欲斷眾生命。二欲打縛眾生。前名為恚。後名為害。
2.2)復次,瞋有二種。一於應瞋處起。二於不應瞋處起。前名為恚。後名為害。
+彼二相應尋,名恚尋、害尋,故有差別。
2.3)有說:害尋無明一分相應尋為自性。害即無明故。如施設論說:何緣故癡增?謂於害界、害想、害尋。若習、若修、若多所作彼相應尋名為害尋。
2.4)評曰:應作是說:有別心所說名為害。非瞋。非無明。非隨眠。自性是瞋所引。是瞋等流,隨瞋後起,名煩惱垢。唯修所斷意識相應。此相應尋是害尋自性。此三不善故名惡尋。
6.4.三善尋
復次,有三善尋一出離尋。二無恚尋。三無害尋。
1)問:此三善尋以何為自性?
答:皆以一切善心相應尋為自性。謂三惡尋一一別起自性各異。非與一切不善心俱。此三善尋無別自性,皆與一切善心相應。
2)問:若爾,此三有何差別?
答:自性無別,而義有異。是三惡尋近對治故。
謂諸善尋違欲尋故名出離尋。
違恚尋故名無恚尋。
違害尋故名無害尋。
6.5.如契經說:我未證得三菩提時,雖起欲尋、恚尋、害尋,而不放逸。
1)問:菩薩爾時若不放逸,如何猶起此三惡尋?
1.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菩薩雖起此三惡尋,而勤修善,名不放逸。
1.2)復次,雖起惡尋而速能覺知是不善,名不放逸。
1.3)復次,雖起即能厭棄吐捨,名不放逸。
1.4)復次,暫起便能修彼對治,名不放逸。
1.5)復次,起已即能斷因缺依了知境過,名不放逸。
1.6)復次,三因緣故煩惱現前。一由因力。二境界力。三加行力。菩薩起此三不善尋。但由因力能伏餘二,名不放逸。
1.7)大德說曰:菩薩雖起速能伏除。如一渧水墮熱鐵上,名不放逸。
1.8)脇尊者曰:起已速捨,如救頭然,名不放逸。
2)問:菩薩何處起三惡尋?
2.1)脇尊者曰:由因力故,隨處而起,不勞定責。如盲顛蹶愚者昏迷。隨至皆然,何定處所。
2.2)有作是說:菩薩棄捨轉輪王位,踰城出家,求無上覺。尋訪師友,至王舍城。於日初分,入城乞食。百千眾生圍遶瞻仰,禮拜讚歎,心無厭足。菩薩於彼初起欲尋。眾圍遶故,妨廢乞食,飢火所惱,復起恚尋。瞋心漸歇,害尋復起。須臾覺察,生重慚愧。
2.3)有餘師說:菩薩棄捨劫比羅城。依空閑林,求無上覺。父王遂遣釋種五人隨逐侍衛。
+於中有執樂行得淨。初見菩薩修苦行時,即便捨去。
+中復有執苦行得淨。後見菩薩捨苦行時,亦復辭去。
+時有難陀難陀跋羅二梵志女。因獻乳糜見無侍者遂住供給。女手柔軟摩觸菩薩。菩薩於彼便起欲尋,即生念言:先吾左右不棄我者,豈有女人得近於我。遂於左右復起恚尋。瞋心稍歇害尋復起。便自覺悟生大慚愧。
2.4)或有說者,菩薩未出家時。父王淨飯為娉五百玉女以為妃娣。娛樂菩薩不令出家。菩薩捨之而出家已。諸王遣使索女還國。淨飯王曰:我子出家心甚憂惱。見其妃娣時用慰懷。今者未能放其還國。諸王聞已各生忿恚。共發兵戈來相征罰。父王憂怖遣告菩薩:吾今坐汝,致此怨讎。
2.5)有說:天神來告菩薩。菩薩聞已於父王所先發欲尋。於五百王恚尋。次起於其軍眾復起害尋。少時覺察深生慚愧。
2.6)復有說者,菩薩出家修苦行時。憶昔所受五欲樂事起於欲尋。後聞天授亂己宮室復起恚尋。於彼媒媾復起害尋。須臾覺悟生大慚愧。
2.7)或復有說:菩薩六年修苦行時。惡魔隨逐欲作留難。或時示現可愛色像。菩薩於彼發起欲尋。或時示現可畏色像。菩薩於彼發起恚尋。或時示現侮弄色像。菩薩於彼發起害尋。少時追悔深起慚愧。
2.8)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菩薩先以欲界聞思所生二慧伏諸煩惱,愛此慧故,發起欲尋。須臾覺悟此是煩惱。增惡此故發起恚尋。漸復歇薄發起害尋。於後覺知深生慚愧。
2.9)大德說曰:菩薩昔居菩提樹下。初夜魔女來相媚亂。爾時菩薩暫起欲尋。中夜魔軍總來逼惱菩薩。於彼暫起恚尋。漸復歇薄復起害尋。須臾覺察,即入慈定,令魔兵眾摧敗墮落。
6.6.如契經說:菩薩起此三惡尋已,便自了知,此能自害、害他、俱害。
問:云何菩薩所起欲尋、恚尋、害尋,能為三害?
1)答:雖無害用,而依相說。惡尋必有三害相故。
2)復次,惡尋起時,自利事遠,故名自害。利他事遠,故名害他。俱利事遠,故名俱害。
3)復次,惡尋起時,自利事壞,故名自害。利他事壞,故名害他。俱利事壞,故名俱害。
4)復次,惡尋起時,自利心息,故名自害。利他心息,故名害他。俱利心息,故名俱害。
5)復次,惡尋起時,於自相續取果與果,故名自害。令諸施主雖施四事而無大果,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6)復次,惡尋起時,於自相續生自性愚及所緣愚,故名自害。令他施主施無大果,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7)復次,惡尋起時,染自相續,故名自害。染他相續,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8)復次,惡尋起時,令自相續離賢聖樂,故名自害。亦令他離,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9)尊者世友說曰:惡尋起時,令自相續離繫果遠,故名自害。令所化者離繫果遠,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10)尊者妙音說曰:惡尋起時,令自相續勝功德遠,故名自害。令所化者勝功德遠,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11)大德說曰:惡尋起時,令一切智、一切種智不能速證,故名自害。令所化者不疾得益,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12)脇尊者曰:惡尋起時,身心熱惱,故名自害。失所化益,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13)尊者覺天說曰:惡尋起時,身心不適故名自害。天神訶責,故名害他。即總此二名為俱害。
6.7.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初成佛多起二尋,謂安隱尋及遠離尋。
問:此二尋以何為自性?
1)答:安隱尋以出離尋為自性。遠離尋以無恚害尋為自性。有說翻此。
2)復次,安隱尋對治欲尋。遠離尋對治恚害尋。有說翻此。
3)復次,安隱尋無貪善根相應。遠離尋無瞋癡善根相應。有說翻此。
4)復次,安隱尋對治貪相應尋。遠離尋對治瞋癡相應尋。有說翻此。
5)復次,安隱尋慈悲相應。遠離尋喜捨相應。有說翻此。
6)復次,安隱尋苦集智相應。遠離尋滅道智相應。有說翻此。
7)復次,安隱尋空及苦集無願三摩地俱。遠離尋無相及道無願三摩地俱。有說翻此。
8)尊者妙音說曰:見流轉過失相應尋名安隱尋。見還滅功德相應尋名遠離尋。
9)尊者覺天說曰:見還滅功德相應尋名安隱尋。見流轉過失相應尋名遠離尋。
10)大德說曰:無邊利益意相應尋名安隱尋。無邊安樂意相應尋名遠離尋。
11)脇尊者曰:無邊安樂意相應尋名安隱尋。無邊利益意相應尋名遠離尋。
12)尊者世友說曰:無邊憐慜意樂所起名安隱尋。無邊調善意樂所起名遠離尋。
6.8.問:何故初成佛已多分起此二尋?
1)答:由此二尋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前行者及淨道故。
2)復次,為對治昔在家時受欲樂故。初成佛已多起遠離尋。
+為對治修苦行時無利苦故。初成佛已起安隱尋。
3)復次,初成佛已慶自德故多起安隱尋。欲度他故多起遠離尋。
7.[發智論]智多耶?境多耶?答:境多,非智。所以者何?智亦境故。
[大毘婆沙論]
智多耶?境多耶?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有緣無智。如譬喻者。彼作是說:
若緣幻事、健達縛城及旋火輪、鹿愛等智,皆緣無境。
+為遮彼執,顯一切智皆緣有境。
2)或復有執:有智不緣境,有境非智緣。
+為遮彼執,顯一切智皆能緣境。顯一切境皆智所緣。
3)復次,為顯外道有顛倒故,境智相違。及顯內道無顛倒故,境智相順。
4)復次,有說:智多非境。以一境上,有多智故。
5)今欲顯示境多非智。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7.2.解釋:智多耶?境多耶...智亦境故
[*引文]智多耶?境多耶?答:境多,非智。所以者何?智亦境故。
1)謂智唯攝一界一處一蘊少分。境攝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2)有作是說:智多非境。所以者何?
2.1)如非想非非想處下下品一剎那受,為欲界十智知。
謂九不同分界遍行隨眠相應品智及善世俗智知。為欲界十智知。
2.2)乃至無所有處亦爾。為非想非非想處十六智知。
謂十一遍行隨眠相應品智,及修所斷貪、慢、無明相應智,無覆無記、善世俗智。
2.3)如是總有九十六智,并無漏智九十七智,知彼一受。餘受餘法如理應知。是故當知智多非境。
3)彼說非理。所以者何?彼智相應俱有等法及智自性皆是境故。設智非境,其境尚多。況智亦境,而境非多。
4)問:若智亦境,智、境何別?
4.1)答:能知是智。所知是境。
4.2)復次,智唯非色、無見、無對、有為、相應、有所依、有所緣、有行相。
境通色非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為無為。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所緣無所緣。有行相無行相。
4.3)復次,智唯三世,三諦所攝。
境通三世非世,四諦所攝。此等名為境與智別。
7.3.[發智論]智多耶?識多耶?答:識多,非智。所以者何?諸智皆識相應,非諸識皆智相應。忍相應識,非智相應故。
[大毘婆沙論]
智多耶?識多耶?乃至廣說。
7.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識智二法展轉相應,忍即智故。
+為遮彼執,顯一切智與識相應。非一切識與智相應。諸無漏忍非智性故。
2)或復有執:智唯無漏,識唯有漏。互不相應。
+為遮彼執,顯識與智俱通二種。有相應義。
3)有餘師執:智即是識,分位差別,故智與識無相應義。
+為遮彼執,顯識與智,體用各別。有相應義。
4)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7.3.2.解釋:智多耶?識多耶...非智相應故
[*引文]智多耶?識多耶?答:識多,非智。所以者何?諸智皆識相應,非諸識皆智相應。忍相應識,非智相應故。
問:諸無漏忍,何故非智?
1)答:於所見境,未重觀故。
+謂無始來於四聖諦未以無漏真實慧見。今雖創見而未重觀,故不名智。
+要同類慧,於境重觀,方成智故。
+無一有情於一切法。無始時來,非有漏慧數數觀之。故有漏慧,皆智所攝。
2)復次,忍於聖諦,推度、忍可。未究竟故,非智所攝。
3)復次,忍與所斷疑得俱故,非智所攝。設不與俱,而是彼類。有漏無間道,非真對治故。
雖疑得俱,而亦是智。由無漏忍,非智所攝,故說識多。
4)復次,識攝七界一處一蘊。智唯一界一處一蘊少分所攝是故智少。
7.4.[發智論]有漏行多耶?無漏行多耶?答:有漏行多,非無漏行。所以者何?有漏行攝十處,二處少分,無漏行唯攝二處少分故。
[大毘婆沙論]
有漏行多耶?無漏行多耶?乃至廣說。
7.4.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
1)謂或有執:佛生身是無漏。如大眾部。彼作是說:
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由此故知如來生身亦是無漏。
+為遮彼執,顯佛生身,定是有漏。若佛生身是無漏者,則於佛身無比,女人不應起愛。指鬘不應起瞋。傲士不應起慢。隖盧頻螺不應起癡。
+既緣起愛及瞋、慢、癡。故佛生身,定非無漏。
2)問:若爾,彼部所引契經當云何釋?
2.1)答:彼依法身,故作是說。
經言:如來生在世間,長在世間者。依生身說。
若行若住不為世法之所染污者。依法身說,故不相違。
2.2)復次,依不隨順,故說不染。
+謂世八法隨順世間。諸有情類亦隨順彼,故說染污。世間八法隨順如來。佛不順之故說不染。
2.3)復次,如來生身雖是有漏,而超八法,故說不染。
3)問:利等八法如來亦有,何故言超?
3.1)利謂哀慜勇長者故,一日受彼三億具衣。
3.2)衰謂入彼大娑羅村,乞食不得,空鉢而返。
3.3)毀謂戰遮婆羅門女及孫陀利,謗佛聲遍十六大國。
3.4)譽謂如來生時聲徹他化自在。成佛聲至色究竟天。轉法輪時,聲至梵世。
3.5)稱謂跋羅墮闍梵志,以五百頌現前讚佛。論力外道塢波離等諸大論師,以百千頌瞻仰讚佛。具壽阿難合掌讚佛諸希有法。尊者舍利子恭敬讚佛諸無上法。如是一切。
3.6)譏謂跋羅墮闍梵志先五百頌現前罵佛。
3.7)苦謂如來有時背痛。礫石毒刺傷足指等。
3.8)樂謂如來有輕安樂,及生死中最勝受樂。
如何世尊超世八法?
答:如來雖遇利等四法,而不生於高歡喜愛。
如來雖遇衰等四法而不生於下慼憂恚。由此名超,故稱不染。非謂無漏立不染名。
如妙高山住金輪上。八方猛風不能傾動。諸佛亦爾。住淨尸羅。世間八法不能傾動。
是故為遮他宗異執,顯示正理。故作斯論。
7.4.2.解釋:有漏行多耶...二處少分故
[*引文]有漏行多耶?無漏行多耶?答:有漏行多,非無漏行。所以者何?有漏行攝十處,二處少分,無漏行唯攝二處少分故。
1)有作是說:無漏行多,非有漏行。所以者何?
如欲界繫下下品攝一剎那色,定為四種無漏慧緣。一苦法智忍。二苦法智。三集法智忍。四集法智。餘色、餘法如理應知。
+復有此餘諸無漏法,故無漏行決定為多。
2)有餘師說:有漏行多。所以者何?
如一無漏行為四有漏緣。一邪見。二疑。三無明。四善世俗智。餘無漏行如理應知。
+復有此餘諸有漏法。故有漏行決定為多。
3)評曰:應作是說:有漏、無漏行雖俱無邊。而此本論師且約處攝,說有漏多非無漏行。
4)復次,此本論師雖不問答有為無為諸法多少。而義應有。
問:有為法多耶?無為法多耶?
答:有為法多非無為法。所以者何?有為法攝十一處一處少分。無為法唯攝一處少分故。
評曰:應作是說:無為法多非有為法。所以者何?
隨有漏法有爾所體,擇滅無為數量亦爾。
隨無漏道有爾所體。非擇滅無為數量亦爾。
復有此餘隨有漏法體量多少。諸非擇滅及虛空無為故。無為法多,非有為法。
+然准前門,且依處說,故說無為其數是少。
8.[發智論]云何行圓滿?答:無學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云何護圓滿?答:無學根律儀。
[大毘婆沙論]
云何行圓滿?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佛弟子眾尸羅圓滿、等持圓滿、般若圓滿、行圓滿、護圓滿。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其義,不說:云何行護圓滿?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8.2.解釋:云何行圓滿...命清淨
[*引文]云何行圓滿?答:無學身律儀、語律儀、命清淨。
1)問:學及非學非無學亦有律儀。何故此中唯說無學?
1.1)答:依勝說故。謂若法、若補特伽羅,俱無學勝。是故偏說。
1.2)復次,若有律儀非不律儀所損壞者。此中說之。學等不爾。
2)無學身業名身律儀。無學語業名語律儀。無學身、語業,總名命清淨。即是正業、正語、正命。
8.3.戒-尸羅、行、足、篋
契經說戒,或名尸羅,或名為行,或名為足,或名為篋。
1)或名尸羅
1.1)言尸羅者是清涼義。
謂惡能令身心熱惱。戒能安適,故曰清涼。
又惡能招惡趣熱惱。戒招善趣,故曰清涼。
1.2)又尸羅者是安眠義。謂持戒者,得安隱眠,常得善夢,故曰尸羅。
1.3)又尸羅者是數習義。常習善法,故曰尸羅。
1.4)又尸羅者是得定義。謂持戒者心易得定,故曰尸羅。
1.5)又尸羅者是[土*遂]蹬義。
如伽他說:佛法池清涼,尸羅為[土*遂]蹬,聖浴不濡身,逮彼岸功德。
1.6)又尸羅者是嚴具義。
有莊嚴具,於幼為好,非壯老年。
有莊嚴具,於壯為好,非幼老年。
有莊嚴具,於老為好,非幼壯年。
尸羅嚴身,三時常好。
如伽他說:尸羅嚴身具,幼壯老咸宜,住信慧為珍,福無能盜者。
1.7)又尸羅者是明鏡義。如鏡明淨像現其中。住淨尸羅,無我像現。
1.8)又尸羅者是階陛義。如尊者無滅言:我蹈尸羅階,升無上慧殿。
1.9)又尸羅者是增上義。佛於三千大千世界有威勢者皆尸羅力。
昔此迦濕彌羅國中有一毒龍,名無怯懼。稟性暴惡多為損害。去彼不遠有毘訶羅數為彼龍之所嬈惱。寺有五百大阿羅漢。共議入定,欲逐彼龍,盡其神力而不能遣。有阿羅漢從外而來。諸舊住僧為說上事。時外來者至龍住處,彈指語言:賢面!遠去。龍聞其聲,即便遠去。諸阿羅漢怪而問言:汝遣此龍是何定力?彼答眾曰:我不入定,亦不起通。但護尸羅故有此力。我護輕罪如防重禁,故使惡龍驚怖而去。由此尸羅是增上義。
1.10)又尸羅者是頭首義。
如有頭首,即能見色、聞聲、嗅香、甞味、覺觸、知法。
有尸羅者,即能見四聖諦色。聞未曾有名身等聲。嗅三十七覺分花香。甞出家、遠離、三菩提、寂靜味。覺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觸。知蘊、處、界、自相、共相法。是故尸羅是頭首義。
2)契經說戒名為行者,
以諸世間說戒名行。故諸世間見持戒者言彼有行。見破戒者言彼無行。
又淨持戒是眾行本,能至涅槃,故名為行。
3)契經說戒名為足者。能往善趣至涅槃故。
如有足者能避險惡至安隱處。
有淨戒者能越惡趣生天人中。
或超生死到涅槃岸故名為足。
4)契經說:戒名為篋者。任持一切功德法故。謂持戒者任持功德不令退散。如篋持寶。
5)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戒名不壞。所以者何?如足不壞,則能自在,往安隱處。
+具淨戒者亦復如是能至涅槃。
6)此中無學身語淨戒名行圓滿,行中極故。
8.4.解釋:云何護圓滿...無學根律儀
[*引文]云何護圓滿?答:無學根律儀。
應知此中根是所護,由念、慧力護眼等根不令於境起諸過患。如鉤制象不令奔逸。
是故無學正念、正知,名護圓滿。如伽他說:世間諸瀑流,正念能防護,若令畢竟斷,其功唯正知。
問:根律儀、根不律儀,各以何為自性?
1)答:根律儀以正念、正知為自性。根不律儀以失念、不正知為自性。云何知然?經為量故。
如契經說:天告苾芻:汝今不應自開瘡漏。苾芻答曰:我當覆之。天復語言:瘡漏非小,以何能覆?苾芻答曰:我當覆以正念、正知。天曰:善哉!此為真覆。
故知此二是根律儀、覆護律儀。義相似故。根不律儀,翻前而立,故是失念及不正知。
1.1)問:若正念、正知是根律儀者。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念慧圓滿故根律儀圓滿。豈說自性圓滿故自性圓滿耶?
1.1)答:念慧有二種。一因性。二果性。因性者,名念慧。果性者,名根律儀。
1.2)復次,念慧有二種。一生得善。二加行善。生得善者,名念慧。加行善者,名根律儀。
1.3)復次,念慧有二種。一不定善。二定善。不定善者,名念慧。定善者,名根律儀。
1.4)復次,念慧有二種。一世間善。二出世間善。世間善者,名念慧。出世間善者,名根律儀。
1.5)復次,念慧有二種。一學。二無學。學者,名念慧。無學者,名根律儀。
1.6)復次,念慧有二種。一鈍根種性。二利根種性。
鈍根種性名念慧。利根種性名根律儀。故與契經不相違害。
2)有作是說:根律儀以不放逸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放逸為自性。
3)有餘師說:根律儀以六恒住法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此所對治諸煩惱業為自性。
4)或有說者,根律儀以於六根已斷已遍知法不成就性。及彼對治道成就性為自性。
根不律儀以於六根未斷未遍知法成就性。及彼對治道不成就性為自性。
5)復有說者,根律儀以於六根已斷已遍知時,所有妙行善根生長廣大為自性。
根不律儀以於六根未斷未遍知時,所有惡行不善根生長廣大為自性。
6)有作是言:根律儀以一切善法為自性。根不律儀以一切染污法為自性。
7)復有說言:根律儀以一切善法及順善無覆無記法為自性。
根不律儀以一切染污法及順染無覆無記法為自性。
7.1)昔此迦濕彌羅國中有毘訶羅名吉祥胤。二阿羅漢曾住其中。俱證三明。具八解脫。得無礙解。是說法師是親兄弟。父名難提婆羅門種。俱作是說:根律儀、根不律儀。皆以無覆無記不相應行蘊中律儀不律儀為自性。
7.2)問:若此俱是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蘊攝者。此二自性有何差別?
答:隨順染污者,名不律儀。隨順清淨者,名律儀。是謂差別。
8)評曰:此諸說中,初說為善。經說念慧能護根故。
8.5.斷律儀
復次,即此念慧有位亦得斷律儀名。隨位差別建立多種。
1)且說有漏斷律儀者。
1.1)謂欲界見、修所斷法。以未至地,能離欲界。有漏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1.2)若初靜慮見、修所斷法。以第二靜慮近分地能離初靜慮。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1.3)乃至無所有處見、修所斷法。以非想非非想處近分地能離無所有處。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若說無漏斷律儀者。
2.1)謂欲界見、修所斷法。以未至地能離欲界。無漏諸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2)若初靜慮見、修所斷法。以依未至、靜慮中間及初靜慮能離初靜慮。三地無漏諸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3)第二靜慮見、修所斷法。以前三地及第二靜慮能離第二靜慮。四地無漏諸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4)第三靜慮見、修所斷法。以前四地及第三靜慮能離第三靜慮。五地無漏諸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5)第四靜慮見、修所斷法。及無色界見所斷法。以前五地及第四靜慮能離第四靜慮等。六地無漏諸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6)空無邊處修所斷法。以前六地及空無邊處能離空無邊處。七地無漏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7)識無邊處修所斷法。以前七地及識無邊處能離識無邊處。八地無漏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2.8)無所有處及非想非非想處修所斷法。以前八地及無所有處能離二地。九地無漏九無間道中念慧二法為斷律儀。
9.[發智論]
1)云何異生性?答:若於聖法、聖暖、聖見、聖忍、聖欲、聖慧,諸非得、已非得、當非得,是謂異生性。
2)此異生性,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應言無記。
3)何故異生性非善耶?答:善法或由加行故得,或由餘緣故得。無設加行,求作異生。又斷善時,善法皆捨,得諸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善性者,斷善根者應非異生。
4)何故異生性非不善耶?答:離欲染時,不善皆捨,得不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不善者,諸異生離欲染,應非異生。
5)此異生性當言欲界繫耶?色界繫耶?無色界繫耶?答:應言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
6)何故異生性非唯欲界繫耶?答:欲界沒生無色界時,欲界法皆捨,得欲界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唯欲界繫者,諸異生欲界沒生無色界,應非異生。
7)何故異生性非唯色界繫耶?答:色界沒生無色界時,色界法皆捨,得色界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唯色界繫者,諸異生色界沒生無色界,應非異生。
8)何故異生性非唯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是故異生性非唯無色界繫。
9)此異生性當言見所斷耶?修所斷耶?答:應言修所斷。
10)何故異生性非見所斷耶?答:見所斷法皆染污,異生性不染污故。又世第一法正滅,苦法智忍正生,爾時捨三界異生性,得彼不成就性;非於爾時見所斷法而有捨故。
11)異生性名何法?答:三界不染污心不相應行。
[大毘婆沙論]
云何異生性?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正義故。
1)謂或有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是異生性。如犢子部。彼說:
異生性是欲界繫。是染污性。是見所斷。是相應行蘊攝。
+為遮彼執,顯異生性是三界繫。是修所斷。是不染污。是不相應行蘊所攝。
2)或復有執:異生性無實體。如譬喻者。
+為遮彼執,顯異生性自體實有。
3)為遮此等諸部異執,顯示正理。故作斯論。
9.2.異生性...異生法
此本論中說異生性。品類足論說異生法。如說:云何異生法?謂地獄、傍生、鬼界、北俱盧洲、無想天。彼業、彼生,是謂異生法。
問:何故此本論中說異生性,非異生法。品類足論說異生法,非異生性耶?
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
2)復次,此彼皆是有餘說故。
3)復次,此彼二論各說一種,互相顯故。
4)復次,異生性勝,非異生法。此本論中且就勝說。
5)此論已說異生性。故品類足論不重說之。此論未說異生法故。品類足論說異生法。此顯彼論,在此後造。
6)有作是說:彼論已說異生法故此不重說。彼論未說異生性。故此論說之。此顯彼論在此先造。
9.3.問:何故名異生性?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能令有情起異類見、異類煩惱,造異類業,受異類果、異類生故。名異生性。
2)復次,能令有情墮異界故。往異趣故。受異生故。名異生性。
3)復次,能令有情信異師故。作異相故。受異法故。行異行故。求異果故。名異生性。
4)大德說曰:能令有情依止異類、界、趣、生、有,發起種種顛倒煩惱,造作、增長感後有業。輪轉生死,無分限故。名異生性。
5)阿毘達磨諸論師言:異生分故,異生體故,名異生性。
6)尊者妙音作如是說:異生類故名異生性。
7)脇尊者言:異生依故,障聖性故。名異生性。
9.4.問:何故名異生法?
答:諸異生者有此法故。名異生法。譬如世間王法臣法。
問:諸異生法。聖者亦有。何故但立異生法名?
1)答:諸異生法,聖者多無。設有少者不名聖法。以聖者於彼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故。唯異生於彼得而亦在身,成就亦現前,故名異生法。
2)復次,異生成就彼法。能令彼法取果與果故。名異生法。
聖者雖成就彼法。而不爾故,不名聖法。
3)復次,異生成就彼法。能令彼法往異趣、異界、異處、異生,受異果故。名異生法。
聖者雖成就彼法。而不爾故,不名聖法。
4)復次,異生性是有漏。彼法亦有漏故名異生法。聖性是無漏,彼法非無漏故不名聖法。
5)復次,異生為彼所覆蔽故。所纏縛故。所誑惑故。名異生法。聖不爾故不名聖法。
6)復次,諸異生類隨順彼法,生長彼法故。名異生法。聖不爾故不名聖法。
9.5.問:異生性、異生法,何差別?
1)答:異生性唯非色。異生法通色、非色。
異生性唯無見。異生法通有見無見。
異生性唯無對。異生法通有對無對。
異生性唯不相應。異生法通相應不相應。
異生性唯無所依、無所緣、無行相。異生法皆通二種。
異生性唯不染污、無罪、無異熟。異生法皆通二種。
2)復次,異生性唯無記。異生法通善、不善、無記。
異生性通三界繫。異生法唯欲色界繫。
異生性唯修所斷。異生法通見修所斷。
3)復次,異生性是因。異生法是果。如因果,能作、所作亦爾。
4)復次,異生性,法界、法處、行蘊所攝。異生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所攝。
5)復次,異生性,苦法智忍時捨。異生法餘時捨。如是等門是謂差別。
9.6.如世尊說:隨信、隨法行,超異生地。未得預流果,定不命終。
1)問:何故名異生地?答:一切聖者皆名同生。此異於彼,故名異生。容受異生,名異生地。
2)問:若爾,聖者異異生故應名異生。
答:一切聖者同會真理。同見同欲,故名同生。異生不爾。可厭賤故,立異生名。不應為難。
3)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容起異見、異類煩惱。容造異業。容墮異界。往異趣等。而受生故。名異生地。
4)復次,容信異師。廣說乃至求異果故。名異生地。
5)大德說曰:異於正法及毘奈耶而受生故,名為異生。是諸異生生長依處,名異生地。
9.7.解釋:云何異生性...是謂異生性
[*引文]云何異生性?答:若於聖法、聖暖、聖見、聖忍、聖欲、聖慧,諸非得、已非得、當非得,是謂異生性。
9.7.1.問:為不得苦法智忍是異生性?為不得一切聖法是異生性耶?設爾何失?
若不得苦法智忍是異生性者,道類智已生,捨苦法智忍。爾時苦法智忍非得應是異生性,是則住修道、無學道者,亦應名異生。
若不得一切聖法是異生性者,則應一切有情皆名異生。無聖者成就一切聖法故。謂乃至佛亦不成就二乘聖法,及自乘學法,亦應名異生。
1)有作是說:不得苦法智忍是異生性。
1.1)問:若爾,道類智已生,捨苦法智忍。爾時,苦法智忍非得,應是異生性。是則住修道、無學道者,亦應名異生。
答:苦法智忍生時,害彼非得,令於自相續,永不復生。故住修道、無學道者,於苦法智忍,雖不成就,而不名不得,亦不名得。如眼根生時,害彼非得,令於自相續,永不復生。眼根滅已,雖不成就,而不名不得,亦不名得。此亦如是。故無前過。
1.2)復次,道類智已生。苦法智忍雖不成就,而成就彼等流果故,不名異生。
2)復有說者,不得一切聖法是異生性。
2.1)問:若爾,則應一切有情皆名異生。無聖者成就一切聖法故。
答:雖無聖者具足成就一切聖法,而非異生,以彼非得雜聖得故。
+謂若身中聖法非得、不雜得者,是異生性。
+聖者身中聖法非得、雜聖得故,非異生性。彼得、非得,恒俱生故。
2.2)復次,彼非得有二種。一共。二不共。
不共者是異生性。共者非異生性。聖者身中聖法非得。一向是共,故無前失。
2.3)復次,彼非得有二種。一未被害。二已被害。
未被害者是異生性。已被害者非異生性。聖者身中聖法非得,皆已被害,故無前失。
2.4)復次,一切聖法非得有二。一依異生相續現起。二依聖者相續現起。
前是異生性。後非異生性。故無聖者名異生失。
9.7.2.問:聖法、聖暖、聖見、聖忍、聖欲、聖慧有何差別?
1)有作是說:此中六句,皆共顯示苦法智忍。
初一是總。後五是別。
初一是略。後五是廣。
初一是不分別。後五是分別。
謂苦法智忍,令蘊種子,皆悉萎悴,故名聖暖。
推求諦理,故名聖見。
忍可諦理,故名聖忍。
愛樂諦理,故名聖欲。
決擇諦理,故名聖慧。
1.2)復次,苦法智忍,令有種子,皆悉萎悴,故名聖暖。
推求行轉,故名聖見。
忍可行轉,故名聖忍。
愛樂解脫,故名聖欲。
覺了諦理,故名聖慧。
1.3)有說:六地苦法智忍。即是此中六句所顯。
1.4)有說:六姓苦法智忍。即是此中六句所顯。
2)復有說者,此中六句,皆共顯示一切聖法。
謂諸聖法義有總別。初一是總。後五是別。五中二釋如前應知。
2.1)有說:六姓一切聖法。即是此中六句所顯。
2.2)有說:三乘學無學法。即是此中六句所顯。
2.3)有餘師說:
此中顯示真實相似二種聖法。相似聖法,即暖等四順決擇分。聖法者,謂真實聖法,即無漏道。
聖暖者,謂暖法。
聖見者,謂頂法。
聖忍者,謂下中忍法。
聖欲者,謂增上忍法。
聖慧者,謂世第一法。
若未修得暖法等四,當知彼是全分異生。
若得暖等亦名聖者。如世尊說:若有成就暖等善根,我說彼名相似聖者。
然異生性唯是真實聖法非得,非不得餘,故彼不應言暖等謂暖等。
9.8.解釋:此異生性...應言無記
[*引文]此異生性,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應言無記。
謂無覆無記非得性故。一切非得皆是無覆無記性攝。
1)問:異熟生等四無記中此何所攝?答:非四所攝,但是等流無覆無記。
2)問:此何故非有覆無記?答:非離染時捨此性故。
9.9.解釋:何故異生性非善耶?答:善法或由加行故得,或由餘緣故得。無設加行,求作異生。又斷善時,善法皆捨,得諸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善性者,斷善根者應非異生。
[*引文]何故異生性非善耶?答:善法或由加行故得,或由餘緣故得。無設加行,求作異生。又斷善時,善法皆捨,得諸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善性者,斷善根者應非異生。
+非直語言其義便立。故復問答,顯非善等。
1)此中有說:善法或由加行故得者。顯由加行所起諸善。或由餘緣故得者。顯彼所修未來諸善。
2)復次,善法或由加行故得者。顯加行得善。或由餘緣故得者。顯離染得善。
3)復次,善法或由加行故得者。顯加行得善中順勝進分、順決擇分。
或由餘緣故得者。顯加行得善中順退分、順住分。
4)問:若爾,此中何故不說生得善耶?
4.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4.2)復次,此中但說難得勝善。諸生得善易得下劣,故不說之。
4.3)復次,諸異生性皆是生得。若此中說生得善者,便不異彼,故不說之。
4.4)復有說者,善法或由加行故得者。顯加行得善。或由餘緣故得者。顯生得善。
4.5)復次,善法或由加行故得者。顯勝進時所得諸善。或由餘緣故得者。顯退等時所得諸善。此中應作四句分別。
或有善法由加行故得非由餘緣。
+如暖、頂、忍、世第一法。見道現觀邊世俗智。道類智、不動心解脫。無諍、願智、邊際定等。
或有善法由餘緣故得非由加行。如生得善。
或有善法由加行故得亦由餘緣。如四沙門果、靜慮、無色、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等。
或有善法非由加行故得亦非由餘緣者,無也。
5)無設加行求作異生者。顯異生性非加行得善。謂必無有先非異生。後求證得彼下賤故。無始時來是異生故。
6)又斷善時善法皆捨等者。顯異生性非生得善。謂斷善時正斷生得非加行故。
7)若斷善根非異生者。甚違正理,彼極惡故。勿有如斯所說過失。
+故異生性決定非善。
9.10.解釋:何故異生性非不善耶?答:離欲染時,不善皆捨,得不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不善者,諸異生離欲染,應非異生。
[*引文]何故異生性非不善耶?答:離欲染時,不善皆捨,得不善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是不善者,諸異生離欲染,應非異生。
+若非異生,彼後不應還生欲界。聖離欲染,必不更受欲界生故。
+又若爾者,色無色界應無異生。便有大失。
+故異生性定非不善。故彼唯是無覆無記。
9.11.解釋:此異生性...無色界繫
1)[*引文]此異生性當言欲界繫耶?色界繫耶?無色界繫耶?答:應言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
+非直語言其義便立。故應問答重顯斯義。
2)[*引文]何故異生性非唯欲界繫耶?答:欲界沒生無色界時,欲界法皆捨,得欲界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唯欲界繫者,諸異生欲界沒生無色界,應非異生。
+若非異生,則應生彼無退墮者。聖者生上,必無退受下地生故。
+雖欲界沒生色界者,亦捨欲界法,而非全捨。彼猶成欲界變化心等故,由此但說生無色界。
3)[*引文]何故異生性非唯色界繫耶?答:色界沒生無色界時,色界法皆捨,得色界法不成就性。若異生性唯色界繫者,諸異生色界沒生無色界,應非異生。
+若非異生猛憙子等不應生下。聖不爾故。
+雖色界沒生欲界者,亦捨色界法,而非全捨。彼猶成色界煩惱等法故,由此但說生無色界。
4)[*引文]何故異生性非唯無色界繫耶?答:入正性離生,先現觀欲界苦,後合現觀色、無色界苦。聖道起,先辦欲界事,後合辦色、無色界事。是故異生性非唯無色界繫。
+法應如是。若成就此地異生性,必先現觀此地苦諦。
+又聖道起先為對治異生性故作如是說。
問:若爾。異生性應唯欲界繫。
答:唯欲界繫,有前過失。故此應言:通三界繫。
9.12.解釋:此異生性...而有捨故
1)[*引文]此異生性當言見所斷耶?修所斷耶?答:應言修所斷。
+非直語言其義便立。故應問答重顯斯義。
2)[*引文]何故異生性非見所斷耶?答:見所斷法皆染污,異生性不染污故。又世第一法正滅,苦法智忍正生,爾時捨三界異生性,得彼不成就性。非於爾時見所斷法而有捨故。
+若異生性是見所斷,應此位中,未捨彼性。則具縛者住苦法智忍時,應成就異生性。見所斷法具成就故。住此位者,應名為聖,亦名異生,便成雜亂。
+故異生性非見所斷。
3)問:爾時,唯應捨欲界異生性。上二界異生性先不成就故,如何乃說捨三界耶?
3.1)答:應說爾時捨三界中,隨一異生性,得彼不成就性,而言捨三界異生性者。為滿三數,故作是說。謂上二界異生性,先不成就。今復捨欲界異生性。三數便滿,故作是說。
3.2)有說:上二界異生性,雖先不成就,今復不成就。故亦說捨。云何先不成就,今復不成就耶?謂轉遠故。
3.3)有說:欲界異生性,能資、能引上二界異生性,與彼為門,為加行故。若捨欲界異生性時,亦說捨彼。
3.4)有說:成就欲界異生性時,色、無色界諸異生性容當現起,與彼為依安足處故。若捨欲界異生性時,斷彼生路,故亦說捨。
3.5)有說:爾時三界諸異生性得非擇滅,故作是說。
+爾時頓得三界九地諸異生性非擇滅。故以是義。故有問言。
9.13.頗有
1)頗有法一時捨?九時斷耶?
答:有。謂異生性一時捨者,謂苦法智忍生時。
+九時斷者,謂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各於第九無間道時。
2)頗有於異生性已得擇滅未得非擇滅耶?
答:應作四句。
或有於異生性已得擇滅未得非擇滅。謂諸異生已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
或有於異生性已得非擇滅未得擇滅。謂諸聖者未離欲界染。
或有於異生性已得擇滅及非擇滅。謂諸聖者已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
或有於異生性未得擇滅及非擇滅。謂諸異生未離欲界染。
3)頗有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耶?
答:應作四句。
3.1)或有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謂諸異生生欲界,未離初靜慮染。彼上八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彼上七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彼上一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若生初靜慮,未離第二靜慮染。彼上七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已離第二靜慮染,未離第三靜慮染。彼上六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彼上一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乃至若生無所有處。彼上一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若諸聖者,未離欲界染。彼九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已離欲界染,未離初靜慮染。彼上八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彼上一地異生性未斷而不成就。
3.2)或有異生性成就而非未斷。
謂諸異生生欲界,已離欲界染。彼欲界異生性成就而非未斷。
乃至生無所有處,已離無所有處染。彼無所有處異生性成就而非未斷。
3.3)或有異生性未斷亦成就。
謂諸異生未離欲界染,彼欲界異生性未斷亦成就。
乃至生無所有處,未離無所有處染。彼無所有處異生性未斷亦成就。
若生非想非非想處,彼非想非非想處異生性未斷亦成就。
3.4)或有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謂諸異生生欲界,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彼初靜慮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彼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若生初靜慮,未離第二靜慮染。彼欲界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已離第二靜慮染,未離第三靜慮染。彼欲界第二靜慮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乃至已離無所有處染,彼欲界第二靜慮乃至無所有處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乃至若生非想非非想處。彼欲界乃至無所有處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若諸聖者已離欲界染,未離初靜慮染。彼欲界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已離初靜慮染,未離第二靜慮染。彼欲界初靜慮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乃至已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彼三界九地異生性非未斷亦非成就。
4)頗有異生性已斷而成就耶?
答:應作四句。
謂前第二句作此初句。
前初句作此第二句。
前第四句作此第三句。
前第三句作此第四句。
准前所說應知其相。
9.14.解釋:異生性名何法...不相應行
[*引文]異生性名何法?答:三界不染污心不相應行。
1)問:何故復作此論?
1.1)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前說不得聖法名異生性。或有生疑。不得聖法非實有體。如未得財。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異生性是實有法,行蘊所攝。故作斯論。
1.2)有作是說:前雖已顯異生性相,而未辨體。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1.3)有餘師說:前雖已顯異生性體。未辨其相。今欲說之。故作斯論。
1.4)或有說者,前顯異生性對治。今欲說異生性體。故作斯論。
2)言三界者,遮異生性唯欲界繫。
3)不染污者,遮異生性是染污法及見所斷。
4)心不相應者,遮異生性是心所法。
5)行者,遮異生性非實有法。假法理非行蘊攝故。此即遮異執顯異生性體。
6)尊者妙音說:異生性即眾同分。如牛羊等諸眾同分,即說名為牛羊等性。
如是異生眾同分體名異生性。
7)有餘師言:別有一法是不染污、心不相應行蘊所攝。如命根等名異生性。
+為遮彼執前說異生性名不得聖法。不得即是不成就性。
8)問:何緣不許即異生眾同分。及有別法名異生性。而許聖法不成就性名異生性耶?
答:異生眾同分,非親違聖法故。別有一法,不可知故。非如聖法不成就性。親違聖法。有相可知名異生性。理善成立。
10.[發智論]邪-八邪道-一行分別
1)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思惟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邪見相應,非邪思惟,謂邪見相應邪思惟,及餘邪思惟不相應邪見相應法。
有法邪思惟相應,非邪見,謂邪思惟相應邪見,及餘邪見不相應邪思惟相應法。
有法邪見相應,亦邪思惟,謂除邪見相應邪思惟,及除邪思惟相應邪見,諸餘邪見、邪思惟相應法。
有法非邪見相應,亦非邪思惟,謂邪見不相應邪思惟。邪思惟不相應邪見。及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2)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精進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邪見相應,非邪精進,謂邪見相應邪精進。
有法邪精進相應,非邪見,謂邪見及餘邪見不相應邪精進相應法。
有法邪見相應,亦邪精進,謂除邪見相應邪精進,諸餘邪見相應法。
有法非邪見相應,亦非邪精進,謂邪見不相應邪精進,及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3)如以邪見對邪精進。以邪見對邪念、邪定,亦爾。
4)如以邪見對邪精進、邪念、邪定。以邪思惟對邪精進、邪念、邪定,亦爾。
5)諸法邪精進相應,彼法邪念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邪精進相應,非邪念,謂邪念。
有法邪念相應,非邪精進,謂邪精進。
有法邪精進相應,亦邪念,謂邪精進、邪念相應法。
有法非邪精進相應,亦非邪念,謂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6)如以邪精進對邪念。以邪精進對邪定,亦爾。
7)如以邪精進對邪念、邪定。以邪念對邪定,亦爾。
[大毘婆沙論]
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思惟相應耶?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異生性後說邪支耶?
答:此二展轉相扶持故。謂異生性扶持邪支。此邪支復能扶持異生性。
復次,行者厭異生性及八邪支,而修聖道故。異生性後復分別邪支。
10.2.解釋: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思惟相應耶...心不相應行
[*引文]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思惟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邪見一切地有。非一切染污心。有身見等聚中無故。
+邪思惟一切染污心有。非一切地。靜慮中間以上無故。由此相望,作大四句。
1)[*引文]有法邪見相應,非邪思惟,謂邪見相應邪思惟,及餘邪思惟不相應邪見相應法。
1.1)此中邪見相應邪思惟者,
謂欲界、未至定、初靜慮邪見俱尋。彼唯與邪見相應非邪思惟。自性與自性,由三因緣不相應故。一無二思惟俱時起故。二前後思惟不和合故。三諸法自性不自觀故。謂待他生,不待自性。
1.2)及餘邪思惟不相應邪見相應法者。
謂靜慮中間,乃至有頂邪見相應法。即九大地法、九大煩惱地法、惛沈、伺心。
2)[*引文]有法邪思惟相應,非邪見,謂邪思惟相應邪見,及餘邪見不相應邪思惟相應法。
2.1)此中邪思惟相應邪見者。
謂欲界、未至定、初靜慮邪見。彼唯與邪思惟相應非邪見。自性與自性由前所說三種因緣不相應故。
2.2)及餘邪見不相應邪思惟相應法者。
謂欲界、未至定、初靜慮,除邪見聚。取餘染污聚中,邪思惟相應法。即有身見、邊執見、戒禁取、見取、疑、貪、瞋、慢、不共無明相應聚中,邪思惟相應法。謂十大地法等,如理應知。
3)[*引文]有法邪見相應,亦邪思惟,謂除邪見相應邪思惟,及除邪思惟相應邪見,諸餘邪見、邪思惟相應法。
+謂欲界、未至定、初靜慮邪見聚中,邪見、邪思惟相應法。即九大地法、九大煩惱地法、無慚、無愧、惛沈、睡眠、伺心。
4)[*引文]有法非邪見相應,亦非邪思惟,謂邪見不相應邪思惟。邪思惟不相應邪見。及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4.1)此中邪見不相應邪思惟者。
謂欲界、未至定、初靜慮,除邪見聚。取餘染污聚中,邪思惟。彼俱不相應彼聚無邪見故。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4.2)邪思惟不相應邪見者。
謂靜慮中間,乃至有頂邪見。彼俱不相應。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彼地無思惟故。
4.3)及諸餘心心所法者。
謂靜慮中間乃至有頂,除邪見聚。取餘染污心、心所法并一切善、無覆無記、色、無為、心不相應行者。謂一切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是諸法俱不相應。彼聚無邪見故。彼地無思惟故。不染污故。非相應法故。
10.3.解釋:諸法邪見...邪定亦爾
[*引文]諸法邪見相應,彼法邪精進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邪見一切地有,非一切染污心。邪精進一切地及一切染污心俱有。由此相望作中四句。
1)[*引文]有法邪見相應,非邪精進,謂邪見相應邪精進。
+此中邪見相應邪精進者。謂邪見聚中懈怠,但與邪見相應非邪精進。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2)[*引文]有法邪精進相應,非邪見,謂邪見及餘邪見不相應邪精進相應法。
2.1)此中邪見者,謂諸邪見皆與邪精進相應,非邪見。彼聚定有邪精進故。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2.2)及餘邪見不相應邪精進相應法者,謂一切地,除邪見聚。取餘染污聚中邪精進相應法。
3)[*引文]有法邪見相應,亦邪精進,謂除邪見相應邪精進,諸餘邪見相應法。
3.1)此中除邪見相應邪精進者,以邪精進體數極多。此中但除與邪見相應者。餘無濫故,非此所除。
3.2)諸餘邪見相應法者,謂邪見聚中除邪精進及邪見體。取餘心、心所法彼俱相應。即九大地法、八大煩惱地法、無慚、無愧、惛沈、睡眠、尋、伺及心。
4)[*引文]有法非邪見相應,亦非邪精進,謂邪見不相應邪精進,及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4.1)此中邪見不相應邪精進者,謂有身見等相應邪精進。彼俱不相應。以彼聚中無邪見故。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4.2)及諸餘心心所法者。謂一切善、無覆無記心、心所法、非有染污。色、無為、心不相應行者。謂一切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是諸法俱不相應。不染污故。非相應法故。
5)[*引文]如以邪見對邪精進。以邪見對邪念、邪定,亦爾。
此中應作二中四句邪念、邪定,如邪精進。遍一切地、一切染污心,皆得有故。
6)[*引文]如以邪見對邪精進、邪念、邪定。以邪思惟對邪精進、邪念、邪定,亦爾。
此中應作三中四句。以邪思惟不遍一切地。如邪見不遍一切染污心故。
10.4.解釋:諸法邪精進...邪定亦爾
[*引文]諸法邪精進相應,彼法邪念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二法俱遍一切地、一切染污心有。由此相望作小四句。
1)[*引文]有法邪精進相應,非邪念,謂邪念。
此中邪念必與邪精進相應。非邪念。恒俱有故。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2)[*引文]有法邪念相應,非邪精進,謂邪精進。
此中邪精進必與邪念相應。非邪精進。恒俱有故。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3)[*引文]有法邪精進相應,亦邪念,謂邪精進、邪念相應法。
此中除邪精進及邪念體。取餘染污心、心所法。即九大地法、八大煩惱地法、十小煩惱地法、無慚、無愧、貪、瞋、慢、疑、惛沈、睡眠、惡作、怖、尋、伺及心。如是諸法是染污者。二俱相應恒俱有故。
4)[*引文]有法非邪精進相應,亦非邪念,謂諸餘心、心所法、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此中諸餘心心所法者,謂一切善、無覆無記心、心所法。非有染污。餘如前說。
5)[*引文]如以邪精進對邪念。以邪精進對邪定,亦爾。
6)[*引文]如以邪精進對邪念、邪定。以邪念對邪定,亦爾。
此中應作二小四句。皆遍一切地,一切染污心有故。此中不說邪語等三。非相應法故。
10.5.問:此八邪支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耶?
答:邪見、邪精進、邪念、邪定,通三界繫。
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唯欲、色界繫。色界中唯初靜慮,上地無故。
有說:色界亦無邪命。彼不為活命起身語業故。
評曰:此中前說為善。彼貪所起身語二業名邪命故。
10.6.問:此八邪支幾見所斷?幾修所斷耶?
答:一見所斷。謂邪見。
三修所斷。謂邪語、邪業、邪命。
餘四通見修所斷。
10.7.問:此雜蘊中何故先說清淨法?後說雜染法耶?
答:為欲顯示世第一法士用果故。謂世第一法能引見道,永斷邪見,是彼士用果。
清淨即是世第一法等。
雜染即是邪見等八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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