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 星期五

為師教訶弟子

 《優婆塞戒經》卷3〈13 攝取品〉:
善男子!寧受惡戒,一日中斷無量命根,終不養畜弊惡弟子,不能調伏。何以故?善男子!是惡律儀殃齊自身,畜惡弟子不能教誨,乃令無量眾生作惡,能謗無量善妙之法,破和合僧,令多眾生作五無間,是故劇於惡律儀罪。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13:
如世尊言:「汝諸苾芻!寧作屠兒,為殺害業,不與出家受近圓已捨而不問,令我正法速時滅壞。是故苾芻於弟子處,極須撿問,如不順教隨事呵責,若不可教驅令出去。
《佛說目連五百問經略解》卷1:
度人不可不教戒(既為人師。勿失於教。欲善學無善教。善即翻成不善。失教之過也。或不善因教而善。此即教化之功也。是故律云。凡是弟子應勤檢察。不然。乃至令其不修善品。非法自居。如無韁之馬。為害非細。所以佛言。汝諸苾芻。寧作屠兒為殺害業。不與出家授近圓已。捨而不問。令我正法速時壞滅。是故于弟子處。極須檢察。乃至不順呵教者。驅令出院。慎毋姑容。而彼此有害也。噫近世往往見。有誡之者諄諄。聽之者茫茫。是誰之過歟。此乃專為度而不教。教而不善者為誡。深有意焉。思夫大悲世尊。碎身殞命。不能報其洪恩者在。上度人事品竟。下受戒事品)。
《菩薩善戒經》卷4:
復應隨事舉處謫罰。若故不受應當驅遣令出寺廟。為令佛法得增長故。如其不能教呵罰擯故共住者。是名破戒。名非沙門非婆羅門。佛法中臭名旃陀羅。名為屠兒。旃陀羅等及以屠兒。雖行惡業不能破壞如來正法。不必定墮三惡道中。為師不能教訶弟子則破佛法。必定當墮地獄之中。為名譽故聚畜徒眾。是名邪見。名魔弟子。不畜弟子不能破壞如來正法。畜惡弟子則壞佛法。壞佛法故名魔弟子。為利養故聚畜徒眾。是名邪見。

2024年10月24日 星期四

一念具足十二因緣

 《優婆塞戒經》卷2〈12 二莊嚴品〉:
善男子!如諸眾生,貪心殺時,一念具足十二因緣;菩薩施時,亦復如是,一念具足如是六事。
《大方等大集經》卷23〈3 彌勒品〉:
善男子!因眼見色而生愛心,愛心者即是無明,為愛造業即名為行,至心專念名之為識,識共色行是名名色,六處生貪是名六入,因入求受名之為觸,貪著心者即名為愛,求是等法名之為取,如是法生是名為有,次第不斷名之為生,次第斷故名之為死,生死因緣眾苦所逼名之為惱,乃至識法因緣生貪,亦復如是。如是十二因緣,一人一念皆悉具足。
《法界次第初門》卷2:十二因緣初門第四
十一無明 二行 三識 四名色 五六入 六觸 七受 八愛 九取 十有 十一生 十二老死次十一智而辯十二因緣者。除如實智。其餘十智。皆是二乘共得。今一往明。若聲聞人。但約一世。總觀四諦。成十智則智劣。智劣故。不能侵除習氣。功德神用亦減少。若緣覺人。通約三世。細分別觀十二因緣。若成十智則智強。智強故。能侵除習氣功德。神用亦廣。是以大聖教門。別開出中乘之道。意在此也。通稱因緣者。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也。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若知無明不起取有。則三界二十五有生死皆息。是為出世之要術也。
教門十二因緣。有三種不同。一者約三世明十二因緣。二者約果報二世辯十二因緣。三者約一念一世辯十二因緣。
今無明三世十二因緣者。初二過去世攝。後二未來世攝。中八現在世攝。是中略說三事煩惱業苦。是三事展轉。更互為因緣。是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苦煩惱因緣。煩惱業因緣。業苦因緣。苦苦因緣。是為展轉。更互為因緣故。云三世十二因緣也。
一無明 過去世一切煩惱。通是無明。以過去未有智慧光明故。則一切煩惱得起故。是以過去煩惱悉是無明也。
二行 從無明生業。業即是行。以善不善業。能作世界果故。故名為行也。
三識 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識母自相識。故名識。即是父母交會初。欲託胎時之名。
四名色 從識生非色四陰及所任色陰。是名名色。即是歌羅邏時之名也。
五六入 從名色中。生眼等六情。是名六入。從五皰初開已來。即是六入名也。
六觸 由入對塵情塵識合。是名為觸。以六塵觸六根故。即有六識生。故名情塵識合也。
七受 從觸生受。故名為受。即是因六觸。觸六根即領受六塵。為六受也。
八愛 從受中心著。名之為愛。謂於所領受六塵中。心生渴愛也。
九取 從渴愛因緣求。是名為取。謂求取所愛之塵也。
十有 從取則後世業因成。是名為有。因能有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 從有還受後世五眾之身。是名生。所謂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十二老死 從生五眾身熟壞。是為老死。老死則生憂悲哭泣。種種愁苦。眾惱合集。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眾苦和合皆盡。若能如是。正觀三世十二因緣。發真無漏。成辟支佛。
次明從果報。約二世觀十二因緣相。具出大集經。今略出經文。是十二因緣。從歌羅邏而辯無明。故云果報也。約二世明者。前十因緣屬現在。後二因緣屬未來。二世合為十二也。一無明 
大集經言。云何名為觀於無明。先觀中陰。於父母所生貪愛心。愛因緣故四大和合。精血二渧。合成一渧。大如豆子。名歌羅邏。是歌羅邏有三事。一命二識三燸。過去世中。業緣果報。無有作者。及以受者。初息出入。是名無明。歌羅邏時。氣息入出者。有二種道。所謂隨母氣息上下。七日一變。息入出者名為壽命。是名風道。不臭不爛。是名為燸。是中心意。名之為識。善男子若有欲得辟支佛。當觀如是十二因緣。
二行 復觀三受因緣。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云何為觀。隨心於念觀息出入。觀於內身皮膚肌肉筋骨髓腦。如空中雲。是身中風。亦復如是。有風能上。有風能下。有風能滿。有風能焦。有風能增長。是故息之出入。名為身行。息從覺觀生。故名意行。和合出聲。是名口行。
三識 以如是三行因緣故。有識生。故名為識。
四名色 識因緣故。則有四陰及以色陰。故名名色。
五六入 五陰因緣識行六處。故名六入。
六觸 眼色相對。故名為觸。乃至意法。亦如是。
七受 觸因緣故。念色乃至法是名為受。
八愛 貪著於色乃至於法。是名為愛。
九取 愛因緣故。四方求覓。故名為取。
十有 取因緣故。受於後身。故名為有。
十一生 有因緣故。有生是為生也。
十二老死 生因緣故。則有老死種種諸苦。是名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之大樹也此並是略出經文辯。從初受報來。約二世明十二因緣相。孱然無一句私語。讀者善尋。自知與前來約三世明十二因緣有異也。
次明一念十二因緣。但約一世中。隨一念心起。即具十二因緣。亦出大集經中。今略出經文明一念十二因緣相。一無明 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即是無明。
二行 為愛造業。即名為行。三識 至心專念。故名為識。
四名色 識共色行。是名名色。
五六入 六處生貪。是名六入。
六觸 因入求愛。名之為觸。
七受 貪著心者。名之為受。
八愛 經中脫落。不釋愛相。今私作義釋云。纏綿不捨。名之為愛。
九取 求是等法。名之為取。
十有 如是法生。是名為有。
十一生 次第不斷。是名為生。
十二老死 次第斷故。名之為死。生死因緣。眾苦所逼。名之為惱。乃至意法因緣生貪。亦復如是。是十二因緣。一人一念。皆悉具足。並出大集經文。未有一句私語。讀者善尋。此與常所說三世因緣逈異。若有欲學因緣佛道者。上來至此三種辯因緣。相隨用一門修學。即證緣覺智也。

五無反復經

 《佛說五無反復經》,宋居士沮渠京聲譯
1.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與千二百五十比丘俱。
2.時有一梵志,從羅閱祇國來,聞舍衛國人慈孝順,奉經修道,敬事三尊,便到舍衛國。
3.見父子二人耕地,毒蛇螫殺其子,其父故耕不看其子,亦不啼哭。梵志問曰:「此是誰兒?」耕者答言:「是我之子。」
4.梵志問曰:「是卿之子,何不啼哭,故耕如故?」其人答曰:「人生有死,物成有敗,善者有報,惡者有對,憂愁不樂,啼哭懊惱,何益死者?卿今入城,吾家某處,願過語之:『吾子已死,但持一人食來!』」梵志自念:「此是何人,而無反復,子死在地,情不憂愁,而反索食?此人不慈,無有是比!」
5.梵志入城,詣耕者家,見死兒母,即便說云:「卿子已死,其父寄信,但持一人食來。何以不念子耶?」兒母即為梵志說譬喻言:「兒來託生,我亦不喚,兒今自去,非我能留。譬如行客,來過主人,客今自去,何能得留?我之母子,亦復如是,去住進止,非我之力,隨其本行,不能得留,愁憂啼哭,何益死者?」
6.復語其姊:「卿弟已死,何不啼哭?」姊為梵志說譬喻言:「我之兄弟,譬如巧師,入山斫木縛作大栰,安置水中,卒遇大風,吹栰散失,隨水流去,前後分張,不相顧望;我弟亦爾,因緣和會,同一家生,隨命長短,生死無常,合會有離。我弟命盡,隨其本行,不能得留,愁憂啼哭,何益死者?」
7.復語其婦:「卿夫已死,何不啼哭?」婦為梵志說譬喻言:「我之夫婦,譬如飛鳥,暮拪高樹,同共止宿,須臾之間,及明早起,各自飛去,行求飲食,有緣則合,無緣則離;我之夫婦,亦復如是,去住進止,非我之力,隨其本行,不能得留,愁憂啼哭,何益死者?」
8.復語其奴:「大家已死,何不啼哭?」奴為梵志說譬喻言:「我之大家,因緣和會,我如犢子,隨逐大牛,人殺大牛,犢子在邊,不能救護大牛之命,憂愁不樂,啼哭懊惱,何益死者?」
9.梵志聞之,心惑目冥,不識東西:「我聞此國孝順,奉事恭敬三尊,故從遠來欲得學問;既來到此,了無所益。」
10.又問行人:「佛在何許?欲往問之。」行人答曰:「近在祇桓精舍。」梵志即到佛所,稽首作禮,却住一面,憂愁低頭,默無言說。佛知其意,謂梵志曰:「何以低頭,憂愁不樂?」梵志白佛言:「不果所願,違我本心,是故不樂!」
11.佛問梵志:「有何所失,憂愁不樂?」梵志曰:「我從羅閱祇國來,欲得學問;既來到此,見五無反復。」佛言:「何等五無反復?」
12.梵志曰:「我見父子二人耕地下種,子死在地,情不憂愁而反索食,居家大小亦無憂愁,是為大逆。」
13.佛言:「不然!不如卿語。此之五人最有反復。知身無常,財非己有,往古聖人,不免斯患,況於凡夫?大啼小哭,何益死者?世間俗人,無數劫來,流轉生死,遷神不滅,死而復生,如車輪轉,無有休息,背死向生,非憂愁所逮。」
14.梵志聞之,心開意解,更無憂慼:「我聞佛說,如病得愈、如盲得視、如闇遇明。」於是梵志即得道跡。
15.「一切死亡不足啼哭,欲為亡者請佛及僧,燒香供養、讀誦經典,能日日作禮,復至心供養三寶,最是為要。
16.於是梵志,稽首作禮,受教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