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6日 星期一

頂現觀品第六-8-1-6-修道頂加行

 (庚三)修道頂加行分三。
(辛一)修道頂加行。
(辛二)所斷分別。
(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
今初
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後以欲界攝非定心為界。
kāmāptam avadhīkṛtya vijñānam asamāhitam /
sanirodhāḥ samāpattīr gatvāgamya nava dvidhā // Abhs_5.24 //
是對治修所斷種子之能治種類大乘隨現觀,即修道頂加行相,界唯在修道。
1-此說修道菩薩,由加行與根本二門,入超越等持,謂俱滅盡定等次第定。
2-先修往上順行與下還逆行二相之獅奮迅三摩地為加行。
3-次乃進修超越等持之根本故。
4-其修根本時,先從初靜慮,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修一返。
5-次於八定間雜滅盡定而修一返,謂從滅定起入初靜慮。從初靜慮起仍入滅定。次入二靜慮次入滅定。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非想定。又入滅定,復入非非想定也。
6-其次起欲界攝不定心為界,入滅盡定。從滅定起不定心。
*是對治修所斷種子之能治種類大乘隨現觀,即修道頂加行相,界唯在修道。
這種是隨現觀。真現觀是沒有概念、沒有分別,隨現觀則有名相、有概念,是後得智。這種頂加行的體相,即是本質是什麼?能夠對治修所斷的種子,修道所斷的煩惱即是俱生煩惱。見道所斷的煩惱叫做分別煩惱。修道所斷的煩惱種子,連種子也剷除,能對付煩惱那類大乘的有相現觀,這種有相現觀是修道頂加行相。修道的頂加行是後得智。由那時候可以開始修,那時候可以停止呢?只有在修道,即是見道後入修道,一路到成佛之前金剛心,兩個阿僧祇劫,那麼長的界限。
*1-此說修道菩薩,由加行與根本二門,入超越等持,謂俱滅盡定等次第定。
這裡說那些修道菩薩,在四禪的根本定裡,有加行定與根本二門,在那處入一種超越的定,等持即是定,等是連續,持是控制,連續控制的心。如何超越呢?修的時候同時修滅盡定,「等」九次第定。
*九次第定,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再加一個滅盡定。
*2-先修往上順行與下還逆行二相之獅奮迅三摩地為加行。
如何修?先修向上順行,先入初禪,入完初禪入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再由第四禪上空無邊處定,由空無邊處定入識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入無所有處定,再由無所有處定入非想非非想處定,由非想非非想處定轉入滅盡定。一路往上順行。
*與下還逆行,再出滅盡定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再入無所有處定,再入識無邊處定,再入空無邊處定,再入四禪,三禪,二禪,初禪,出定。
*還逆行二相,即是兩種情況,很快的,獅子奮迅三昧。先用獅子奮迅三昧,直上入滅盡定,然後再出滅盡定落回到初禪。以此來修獅子奮迅三昧,先這樣做,加行即準備。
*3-次乃進修超越等持之根本故。
然後再進入超越的定,以超越的定為根本。
*4-其修根本時,先從初靜慮,直往滅盡定。全無超越修一返。
其修根本時,先從初靜慮直往滅盡定,完全沒有超越過修一返。
*5-次於八定間雜滅盡定而修一返,謂從滅定起入初靜慮。從初靜慮起仍入滅定。次入二靜慮次入滅定。如是漸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非想定。又入滅定,復入非非想定也。
其次是間雜,修初禪,出初禪入滅盡定。出滅盡定入二禪,入完二禪,再出二禪入滅盡定,又出滅盡定入第三禪,間雜地來修又一返。即是從滅定起入初靜慮,從初靜慮起,仍入滅定,次入二靜慮,次入滅定,一路向上,乃至從滅盡定,入非非想定。又入滅定,復入非非想定。
*6-其次起欲界攝不定心為界,入滅盡定。從滅定起不定心。
其次一出定起回一個欲界心,以欲界心入滅盡定,欲界攝即是屬於欲界的那種不定心,入滅盡定,再從滅盡定又起一個欲界不定心。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
eka-dvi-tri-catuḥ-pañca-ṣaṭ-saptāṣṭa-vyatikramāt /
avaskanda-samāpattir āniroodham atulyatā // Abhs_5.25 //
7-次超(即置而不入也)滅盡一定,而入非非想定。次起不定心。
8-次超滅盡與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定。次起不定心。
9-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靜慮。次從初靜慮起不定心。
10-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謂從初靜慮,乃至滅盡定為所間雜。而雜不同類法欲界不定心而修定故。
11-般若經中廣說,論中初二句僅說加行。後六句僅說雜欲界心而修九定。其中直往一返及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意為易解故,未宣說也。
*7-次超(即置而不入也)滅盡一定,而入非非想定。次起不定心。
其次超滅盡定,即是放開滅盡定不入,而直入非非想定,其次又出定入欲界的心。
*8-次超滅盡與非非想二定,入無所有定。次起不定心。
再其次又超過滅盡定與非想非非想定兩個定,入無所有處定,其次又再回欲界的心,起不定心。
*9-如是乃至超三、四、五、六、七、八定,而入初靜慮。次從初靜慮起不定心。
初初超一級,其次超兩個定,乃至超三個、超四個、超五個、超六個、超七個、超八個,由欲界一跳就入滅盡定,超過八個。由滅盡定一跳即入回初靜慮,次從初靜慮起不定心。
*10-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謂從初靜慮,乃至滅盡定為所間雜。而雜不同類法欲界不定心而修定故。
此等何故名超越等持耶?等持即是定,由初到第九級的滅盡定,中間間雜,由初到二中間間一個滅盡定。間雜有個欲界不定心來間開它,這樣地修定。
*11-般若經中廣說,論中初二句僅說加行。後六句僅說雜欲界心而修九定。其中直往一返及以八定雜修滅盡定一返。意為易解故,未宣說也。
這些都是小品般若裡和大品般若裡詳細說給我們知。論中初二句僅說加行,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這個是加行的,一往一還沒有超越。
*頌文後六句「僅說雜欲界心而修九定」,每一個定中間插一個出定欲界心在。有些直往,或去一次便回來,超過八定而入滅盡定一返。這個很易解,沒有詳細講。

(辛二)所斷分別分二。
(壬一)所取分別。
(壬二)能取分別。
初又分二。
(癸一)轉所取分別。
(癸二)還所取分別。
今初
略標及廣釋,佛所不攝受,無三世功德,及於三妙道。
所取初分別,加行相行境。
saṃkṣepe vistare buddhaiḥ sanāthyenāparigrahe /
traikālike guṇābhāve śreyasastrividhe pathi // Abhs_5.26 //
eko grāhyavikalpo 'yaṃ prayogākāragocaraḥ /
大乘修所斷轉趣所取分別有九:
1-謂為攝受愛樂略說眾生,執略說法為實所取,俱生所攝之分別。
2-又為攝受樂廣眾生,執廣說法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3-若不如說修行,則佛不攝受,執彼對治修般若波羅蜜多瑜伽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4-觀待見道,由其已滅故,加行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5-由無四句因生故,見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6-由未來無實物故,大乘修道功德,於見道時無,於修道時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7-由寂靜常樂我淨四倒等故,執能得湼槃之加行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8-於新證空性之見道,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9-由修習已證之勝義無自性故,執大乘修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如是九種分別,即所取中,初一類轉趣分別。是修道加行相時所之所行境也。
*大乘修所斷轉趣所取分別有九:
大乘人見道後,入修道的時候,仍然要斷很多執著,他所斷的是屬於所取分別,而又是屬於轉趣所取分別有九種要斷。
*1-謂為攝受愛樂略說眾生,執略說法為實所取,俱生所攝之分別。
已經入修道位的菩薩,為了攝受,攝受者即是教導,教導那些歡喜略說的眾生,就要略說來講,但他用略說來教衆生,同時他起執著,是天然的,起一種俱生執著。他如何執著?有一種衆生是歡喜略說的,真是有一種衆生是歡喜略說,他執著略說法為實有這回事,與生俱來並不是分別而起。
*2-又為攝受樂廣眾生,執廣說法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為了要度那些歡喜詳細說的衆生,於是他心中想,廣說法是對的,於是執著廣說法這回事以為實有,這樣的俱生執著。
*3-若不如說修行,則佛不攝受,執彼對治修般若波羅蜜多瑜伽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如果不依照那些經修行,佛不會加被你,不會攝受你。執著佛要你依照這樣做才會加被你,不依照則不加被,這種都是執,都要掃清。
*執彼對治,彼者不如說修行的那種彼,對治即是對付這種彼,來修般若波羅蜜多的瑜伽,即依照般若波羅蜜多來修止觀。認為這種是對的,爲實所取是實的。這種是俱生執著,他執了也不知道自己已執。
*4-觀待見道,由其已滅故,加行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觀待,相對,對於見道來說,由於這個見道已經滅了,剛才見道,現在入修道,即是見道已經滅了。現在修修道的加行。
*加行道即是暖、頂、忍、世第一法。加是加功,行者是修行,因為加功修行的結果產生見道。
*見道,根本智、後得智。根本智先先的一段叫做無間道,無間道是掃蕩煩惱,之後是解脫道,享受那種解脫情景。已經得解脫道,即是已經見道。
*入初地,想進入第二地,又要加功修行,所以又要有一個新的加行道,再由這個新的加行道,又產生第二地的無間道,之後又有一個解脫道。
*第二地升上第三地的時候,又要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由初地到地地,中間都不知有幾多百萬個加行道,無間道和解脫道。
*對於見道來講,現在已經在修道,見道那種無間道、解脫道都已經滅了,現在要修新的加行道,即是勝進道。這個加行道的功德現在起。但這種功德,在勝義諦來說是沒有的,但於世俗是有的,名言即是世俗。
*5-由無四句因生故,見道功德於勝義無,於名言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由無四句,已生者不生,未生者不生,生時亦不生,亦非無因生。現在有見道的智慧生起,但事後要這樣地觀,根本是沒有生見道的那種智慧。
*因為從勝義諦來說,它未生起,怎能說它生呢?
生的時候亦不生,為什麼?即是一半已生一半不生,半個不生加半個不生即是一個不生,所以生時亦不生。
亦非無因生,完全沒有因而可以生,又不是。
故見道功德於勝義無,於世俗諦裡面,名言即是世俗,是有,因為這樣,跟著四句本來破了很多執,於是又執此為實有。剛才是過去,這個是現在。
*6-由未來無實物故,大乘修道功德,於見道時無,於修道時有,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未來的東西現在無實物,大乘修道功德,將起未起的時候,在未來,當見道的時候,大乘修道功德還在未來,是無。但在修道的時候是有,世俗諦裡面是有,當心這樣想的時候又會起執,執爲實有,對未來的東西起執。
*7-由寂靜常樂我淨四倒等故,執能得湼槃之加行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寂靜,即是停了它,由於寂靜常、樂、我、淨四顛倒。
*世界是無常的,人生是無常的,如果執著人生是常的話,就是於無常計常倒,這就是顛倒。計字當執著。
*人生是苦多樂少,於苦中執著它是快樂,耽戀快樂,於苦計樂倒。
*人生是無我無主宰,而偏偏執我,於無我計我倒。
*人生到處都是不淨,偏偏執著它為淨,於不淨計淨倒。
這個叫執常、樂、我、淨四種顛倒。在因位裡面,有這四種顛倒。對於果位又不同,佛果確是常、樂、我、淨。
*如果你說佛果是無常的話,即是於常計無常倒。
*佛果是快樂的,執著它是不快樂的,於樂計苦倒。
*佛果是有我的有主宰的,又說佛果是無我,於我計無我倒。
*佛果是清淨的,但你一定說樣樣都不淨,於淨計不淨倒。
這四倒加起來就是八顛倒。
*由寂靜常、樂、我、淨四種顛倒等故。等,其餘四種,就八種。於是執著,執著能得涅槃的那種加行道,即是勝進道,將得涅槃的勝進道。觀一切都是無常的,苦的,無我的,空的,不淨的。佛果是常、樂、我、淨,用這來加行,將入涅槃前這樣的加行,當你這樣的加行時又執著加行是實有,又是一種俱生的法執。
*8-於新證空性之見道,執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修道菩薩已經見道,但他距離見道不是很久,所以是新證空性。見道時才開始證真如空性,所證的境來講叫做空性,能證的心來講叫做見道,就他能證的智慧來講。對於那種新證空性的見道,他執為實。是一種實的所取分別,是俱生。即是說對於見道的那種智慧執為實有。
*9-由修習已證之勝義無自性故,執大乘修道為實所取之俱生分別。
現在他已經是修道菩薩,已經證得勝義諦,亦知道勝義諦是無自性,於是執著我現在在修道,我的修道智慧還是假的,又起執,這種又是俱生而起分別,他執了也不知。
*如是九種分別,即所取中,初一類轉趣分別。是修道加行相時所之所行境也。
這些九種都是所取分別,而且是第一種,初是轉趣的,次是退還的,所取分別中的初分別,轉趣的分別。這些是修道加行相的行境,修加行道的時候,指見道後的勝進道,有這種境況出現。

(癸二)還所取分別
次許心、心所,轉趣時有境。
dvitīyaś citta-caittānāṃ pravṛtti-viṣayo mataḥ // Abhs_5.27 //
修道所斷第二所取分別,許為大乘修道心及心所無間道轉時之有境能緣心法也,
*修道所斷第二種所取分別,即是退還的所取分別。這種所取分別即是已經入修道位的人,當修道的時候,他的心及心所,八個識叫做心,每個心都有些附屬作用,是心所有的東西,所以叫做心所。雖然有八個識,修止觀的時候,實在只得第六意識。入第二、三、四禪,前五識全部停頓,只剩下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末那識只是執我,當修道無漏智起的時候,我執是暫停。第八阿賴耶識不會執著,不起作用。所謂的心即是第六意識,心所亦是第六意識的心所。
*大乘修道的時候,心及心所正在修,在無間道轉,轉即是起,當無間道起的時候,有境的能緣心,有境作名詞用,當識解。八個識都有有境,有個對像。如果當形容詞用,就當有境界的,即是有些境界給他看的。這處當形容詞用,有境界的能緣心,緣當認識,能認識的心。無間道起的時候那種有境的能緣心。能緣心即是能認識東西,凡能認識東西必定有它所認識的對象。
*彼心就境界門差別有九。
這種修道的菩薩的能緣心是怎樣的?就他所對的境界方面不同,將能緣心分為九種,這九種心都是大乘修道菩薩的時候都要除去。

不發菩提心,不作意菩提,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
anutpādastu cittasya bodhi-maṇḍāmanaskriyā /
hīnayānamanaskārau saṃbodher amanaskṛtiḥ // Abhs_5.28 //
1-謂二乘資糧道位,由離大乘善知識等故,不發大菩提心,執彼大乘所遮之法為實所受用。
2-由無為利他,而求成佛之殊勝福故,名不作意菩提藏。
3-由是聲聞種性故,作意彼乘法。由是獨覺種性故,現證彼乘法。
*1-謂二乘資糧道位,由離大乘善知識等故,不發大菩提心,執彼大乘所遮之法為實所受用。
那些聲聞乘、獨覺乘的人,還在資糧位處,由於他離開大乘善知識等,沒有大乘的良師益友來攝受他,所以他不發起大菩提心,以為有一種這樣的人。那些修道菩薩當他在修道的時候修觀,在觀中他執著有一種這樣的人。執著有這種人為實有。即無意中起執,有一種這樣的人。
*他執著那些小乘的人不懂事,他所修的法門都是大乘人所遮的,即是所否定,認為不對的,遮是破解。二乘的人執著大乘人所破的法,認為這種法值得他受用,他修的,那種法我們不能要的,當他說他們不能要的時候,他就執著有那種法。
*次許心心所,他認為那些大乘修道的菩薩的心心所,當那心心所轉趣時,轉趣即是起活動的時候,會有些境界給他觀,第一,觀不發菩提心,觀有種二乘的人,他因為得不到大乘的良師益友的攝受,他沒有發大菩提心,沒有發大菩提心,就把小乘的事,這些事為大乘所破,他認為是好事去受用。以為真的是有這些好事給他們二乘的人去受用,無形中就執了。
*2-由無為利他,而求成佛之殊勝福故,名不作意菩提藏。
小乘人,由於沒有爲了利他而求成佛的那種福。如果入地獄,你怎樣利他,你想利他也不能。譬如現在日日都沒有飯吃,餓到你頭昏眼花,你那得閒想利他?即是你沒有這樣的福。那種人因為沒有爲利他而求成佛的殊勝福故,他就不會作意菩提藏。藏者藏了很多富的東西的庫藏,對於菩提的藏他也不會留意,不會起心動念。於是他就執著,那種人因為沒有福,他不留意大菩提,即是當不留意大菩提這回事執為實有,大菩薩都會這樣執著。
*3-由是聲聞種性故,作意彼乘法。由是獨覺種性故,現證彼乘法。
由於有一種人,他是聲聞種性,常常留意那種,彼是指聲聞,聲聞乘的法。又有一種人,由於他是獨覺種性,現證那些獨覺乘的法。這大乘菩薩修觀的時候,知道有一種這樣的人,當他說有一種這樣的人的時候,即是他執著有一種實的聲聞種乘,有一種實的獨覺種性。

有修與無修,及與彼相反,非如義分別,當知屬修道。
bhāvane 'bhāvane caiva tadviparyaya eva ca /
ayathārthaś ca vijñeyo vikalpo bhāvanā-pathe // Abhs_5.29 //
4-由不修般若波羅蜜多故,不思惟正等菩提。
5-由有所得,修般若影像。
6-由不能緣真實義故,不修真實義。
7-由不緣真實義故,亦無能修彼者。
8-由無常等不能無得故,亦非無修無常等。
9-由顛倒執真實義故,於不如實義分別執著。於彼等違菩薩道法,執為實所受用。
當知此九分別屬於大乘修道所斷。
*4-由不修般若波羅蜜多故,不思惟正等菩提。
修道菩薩在觀裡面,又觀到這樣,有一種人不肯修般若波羅蜜多,不會思維、不會想無上菩提,又有這回事。當他想這回事的時候,又執著有這回事。這些是修道菩薩的執著。
*5-由有所得,修般若影像。
有一種人,用有所得的心,什麼是有所得?即是有執著。即是用有執著的心,修般若波羅蜜多。但修來修去只修得個影像,即是修來修去只修得個名言概念。
*6-由不能緣真實義故,不修真實義。
由於修道菩薩這樣觀,有一種人不能夠認識,緣是認識,不能夠認識真實的境界,義即是境界。所以這種人不修真實義。當他這樣想的時候,他又執著,有種名真實義,但他不修真實義。那種俱生執著又起。
*7-由不緣真實義故,亦無能修彼者。
由於他不能認識真實義,所以他亦沒有能力真正修真實義。這句剛剛與「有修」相反。
*8-由無常等不能無得故,亦非無修無常等。
這種人不能夠修大乘的真實義,但這種小乘的人,仍然會修無常觀、苦觀、無我觀。雖然他修,但不能無所得去修,不知道它是空,執著它來修。所以,他又不是連無常觀、苦觀、無我觀都沒有修,他有修,不過不能夠用無所得的心去修。
*9-由顛倒執真實義故,於不如實義分別執著。
又有一種人,對真實義起顛倒心,不能夠正確了解,所以,不能夠依著真實義,義是境界,於不如實的境界,就分別執著,以為它是對的,以為它是有的。他執著一些不對的東西,你說別人不對,執著,其實這位老師俱生又執著有這回事。
*於彼等違菩薩道法,執為實所受用。當知此九分別屬於大乘修道所斷。
都是修道的時候,那種人入觀,觀得不徹底,就有這些對於所應退還的東西而起執著。

(壬二)能取分別分二。
(癸一)實執分別。
(癸二)假執分別。
今初
施設有情境,施設法、不空,貪著、簡擇性,為寂事、三乘。
grāhakaḥ prathamo jñeyaḥ sattva-prajñapti-gocaraḥ /
dharma-prajñapty-aśūnyatve sakti-pravicayātmakaḥ // Abhs_5.30 //
大乘修道加行位就境差別,第一實執有九分別:
1-謂自在補特伽羅非實有生,是依五蘊施設為有情,執為實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2-又緣諸法,唯由心現故,於五蘊等施設為法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等。准上應知。
3-又緣觀一切法,由名言有故非空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4-又緣未斷一切執著故,於諸法起實貪著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5-又緣能簡擇諸實性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6-又緣不求三所為事,而求苦寂滅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7-又緣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出離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大乘修道加行位就境差別,第一實執有九分別:
大乘修道的頂加行,見道後的加行位,即是勝進道。就他的境界的不同,先分為實執的能取分別和假執的能取分別兩種。現在第一種是實執的能取分別,有九種分別。
*1-謂自在補特伽羅非實有生,是依五蘊施設為有情,執為實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自在補特伽羅即是我,補特伽羅即是人,士夫,數取趣,自在即是有自主力,即是我,即是我的別名,所謂我非實有生。世界上並沒有這個實我生出來,然則那個我是怎樣來的?不過依照色、受、想、行、識五蘊和合,施設即是假說,假說為一個眾生,一個有情,聖人是知道這樣,不過那些人執著說會享受東西的人的我。這位大乘修道菩薩這般說別人,但當他說別人的時候,他已經又一個執著。有一種人五蘊和合的假東西上他執為我,他便起一個俱生執著。
*2-又緣諸法,唯由心現故,於五蘊等施設為法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等。准上應知。
聖人觀那些世人,說那些世人不了解諸法僅僅是心所現,對於那些叫蘊、那些叫處、那些叫界等法,一執著這法便會好像有一個個體,有一個自身,就有一個補特伽羅。這個補特伽羅不是指人,指每一樣法的主體,執它為實,世人就起這樣執,這些執著確是不好。他這樣說,這個聖人亦有這樣的執著。
*3-又緣觀一切法,由名言有故非空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這位菩薩,又觀有一種眾生,他觀到一切法都是由世俗諦,然後是有的,所以非空,既然是非空,那些東西是有的,這個補特伽羅就緣著有些東西,執著這種人是有的,這種人真是不對。這位修道菩薩又執著,執著有個補特伽羅,他會緣有些東西,世俗諦是有的,他就執著。
*補特伽羅兩個解都可以。
第一,當法的個體解又得,第二,當有一種人起這樣的執著又得。
有一種補特伽羅,執著一切法由世俗諦是有,所以非空,他起這樣的執著。這位師父在觀有一種眾生,他起這樣的執著。上面那句照樣,有一種眾生,對於心所現出來的五蘊等,他執著當作真的五蘊,實的十二處,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這種補特伽羅,這種人就不好了。於是這位老師當他說這些話時,無意中執著那種補特伽羅是實有的。兩種都得。你當他是主體解又得,你當他是那個眾生解都。
*4-又緣未斷一切執著故,於諸法起實貪著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修止觀的瑜伽師,在定中觀,有一種眾生,有一種補特伽羅,未斷一切執著,仍有很多執著。因為他有執著故,以為諸法實有而起貪著,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這位修道菩薩在定中觀到這種補特伽羅,就執著有那種的補特伽羅是實有。
*5-又緣能簡擇諸實性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這位修道的菩薩又修觀,觀見有一種補特伽羅,有智慧,能簡擇諸實性,能夠簡擇諸法的實性,即是簡擇各種真如,人無我的真如,法無我的真如等,能夠起簡擇作用,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即是那種聖人。這位修道的菩薩當他觀到有一種這樣的聖人,他能夠簡擇諸法實性,當他這樣想的時候,他無形中又起一種執著,覺得有這種的補特伽羅。
*6-又緣不求三所為事,而求苦寂滅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這位修道的菩薩又這樣的觀,有一種眾生,不求三所爲事,三所爲事,智大、斷大、心大。智大就是三智,三智即是大菩提。斷大就是大涅槃,心大即是大悲,救眾生。三德,智德、斷德、恩德,即是三大,智大、斷大、心大。
*不求三所爲的事,而求苦寂滅事,這個苦諦寂滅,這個苦的人生能夠寂滅,不生死輪迴便足夠,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即是說他不對,是焦芽敗種。當他緣的時候無形中執著有這種實有的補特伽羅。
*7-又緣由色等不可得故,三乘出離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他修止觀時這樣觀,有一種補特伽羅知道色、受、想、行、識等,在勝義諦中是不可得的,所以便要出離,出離色、受、想、行、識的束縛。
*出離有三種,如果是聲聞乘獨覺乘,就執實這色、受、想、行、識而出離。如果是大乘,知道色、受、想、行、識本性是空,不可得而出離。他由於觀色等不可得故有三乘的人,這三乘的人的出離者。他認為這世界上有這種補特伽羅,這樣他無形中又起了執。

受供不清淨,破壞諸正行,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
kṛtena vastuno yāna-tritaye ca sa kīrtitaḥ /
dakṣiṇāyā aśuddhau ca caryāyāś ca vikopane // Abhs_5.31 //
8-又緣由未正知法性故,施主等供養未能清淨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9-又緣由於布施等執實,而修破壞波羅蜜多正行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此九分別般若經說,當知即是修所斷第一能取分別也。
*8-又緣由未正知法性故,施主等供養未能清淨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如果你是一個菩薩,受別人供養,有清淨與不清淨之分。已經見道,能夠證得真如法性,受人供養是很清淨。即是清淨者很值得受人供養。但如果仍未證得真如法性,一味受人供養,不是太清淨,受人供養有清淨與不清淨之分。
*這位修道的菩薩修止觀時,緣有一種眾生,未能夠正式認知真如法性,但又有人供養他,他亦照受,他受得不是太清淨,有這種想法。這樣想的時候,他這個人已經起執,已經執著有清淨與不清淨,又執著這個補特伽羅不得清淨。
*9-又緣由於布施等執實,而修破壞波羅蜜多正行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能受用者之俱生分別。此九分別般若經說,當知即是修所斷第一能取分別也。
修道的菩薩又這樣觀,有一種人,他能夠修行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但是他執著它為實有,執實而修的結果是,是不能稱為波羅蜜,便變成破壞的正行,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他雖然修布施持戒等六波羅蜜,但因為他執實而修,未能夠三輪體空,所以他破壞波羅蜜多正行,有種這樣的補特伽羅。於是他執實有種這樣的補特伽羅,即是無形中一想的時候,執有一種這樣的實有眾生,執著有一種能受用這種修六波羅蜜功德的人,起這種俱生分別執為實有。依照《大般若經》說,這是第一種實執的能取分別。
(癸二)假執分別分二。
(子一)略標。
(子二)廣釋。
今初
設有情及因,由此所摧害,故是修道繫,其餘九違品。
sattva-prajñapti-tad-dhetu-viṣayo navadhāparaḥ /
bhāvanā-mārga-saṃbuddho vipakṣas tad-vighātataḥ // Abhs_5.32 //
1-於五蘊等假設有情,及於彼安立之因,唯現諸法假立士夫,執彼為實能受用者之心。
2-由此修道頂加行之所摧害故,彼與修道是能治所治相繫之違品。
3-除前實執,此是其餘九種假執分別也。
*1-於五蘊等假設有情,及於彼安立之因,唯現諸法假立士夫,執彼為實能受用者之心。
有情即是眾生,即是補特伽羅,這些補特伽羅都是由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五蘊假合而成。
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又由什麼而成?是由我們的心所變出來的東西所做成。這些由心所變出來的東西,如果你執著它是有的,一樣是執。所以修道的時候,這些假有有情,與假有情做成的原因,到修道的時候都要摧毀,這種執著。如你不摧毀它,他執著有假有情或執著有情的原因,那一樣是執。所以到修道的時候一樣要摧毀它。如你不摧毀它,這就是修道的一種障礙。
*聖人知道,所謂有情、所謂眾生,都是在五蘊之上假立假設的,而五蘊又有它自己的原因,色、受、想、行、識這些蘊,亦即是假有情安立的因,是我們心識所變現出來的諸法。八個識自己所變起的相分或見分。
*那些聖人因為他們的執著未除,所以明知五蘊是假,又明知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這五蘊,能夠做成有情的五蘊,都是假的,都是心所變的,但他一下不為意,執著它,認為這個假體能夠享受用東西,能夠見東西,能夠食東西,實能受用者。他這種執著是,與生俱來,一時就執。一執了之後他自己一醒覺,便會立刻壓低。
*2-由此修道頂加行之所摧害故,彼與修道是能治所治相繫之違品。
這些俱生的我執,要由修道的頂加行然後才摧毁它,然後才害到它。修道是能對付,他是所對付的相,相連繫相反的東西。他那種所治與他修道的智慧,頂加行的智慧是互相違反。
*3-除前實執,此是其餘九種假執分別也。
互相違反就除前實執,除了前面九種實執之外,就是其餘九種假執的分別。

(子二)廣釋
如自所緣性,三智障有三,靜道、真如等相應不相應。
sarva-jñatānāṃ tisṛṇāṃ yathāsvaṃ trividhāvṛtau /
śānti-mārge tathatādi-saṃprayoga-viyogayoḥ // Abhs_5.33 //
修道頂加行心心所轉無間道時,所應斷之有境分別心有九:
謂如自所緣境之體性而知者,即三智。此三智有三種障。
1-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障一切相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2-由不了知一切道障道相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
3-由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
4-由不了知般若波羅蜜多,於寂靜一切障道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5-由不了知色等所知與真如故,於真如等與色相應為一性,不相應為異性,而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修道頂加行心心所轉無間道時,所應斷之有境分別心有九:
在無間道的時候起頂加行,就能夠斷除九種假執的分別。所應斷的有境分別,有境分別即是心,有境即是等於心識,這種心識的分別有九種,修道頂加行的時候,無間道起便催毁它。
*謂如自所緣境之體性而知者,即三智。此三智有三種障。
依照自己所認識的境而知,而了解總共有三種智。即是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而這三種智有三種障,每一種智都有三種障,三三共成有九種障。
*1-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障一切相智,
由於修道的菩薩知道,有些五蘊和合的假眾生,他知道有些眾生不了知一切相皆空,這種眾生多執著,所以這些眾生就障礙一切相智,得不到一切相智。他知道,有種眾生是這樣。
*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他知道之後,於是又這樣觀,有一種眾生就能夠斷除這些障,這些障會令我們愚蠢。有些眾生就能夠斷除這種愚蠢,這個能夠斷除愚蠢的人,不過是個假立士夫,假立的人。那位聖人就觀,有些眾生是能夠這樣的,一觀的時候,他有一種俱生我執起,俱生法執起,執著那個假的人,五蘊和合的假士夫,能夠斷障,有個這樣的人,以為他是實有,起一種俱生的執著。這個執一起,如果他入觀,我剛才又起執,他便無事,如果他不是這樣想,那種執又熏成一種執的種子。
*2-由不了知一切道障道相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眾生,他不了解,他不知道,一切菩薩所修的道是怎樣。這種不知是無知,這種無知障礙菩薩的道相智。於是那些聖人就觀到有種眾生,不了知一切道,所以他障道相智。這種眾生就不好。他如是觀,有種假立士夫聰明,他能夠斷除這種不了知的一切道的障礙,這種愚蒙,他能夠斷。於是他一知道有這種能夠斷愚蒙的假立士夫,於是他又執著有這種士夫是一個實受用,實修行,受用解脫果的人,這種這樣俱生的執著,又要用修道的頂加行來剷除它。
*3-由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緣於斷此障愚蒙之假立士夫,執為實受用者。
有些眾生,有些凡夫,他不了解一切那些現象的一切事,即是對於各種現象他不了解,他就不能夠生起一切智。有關一切現象都共通的,能夠了解一切眾生都是無我的智慧,叫做一切智。由於有些眾生不了知一切現象都是無我,所以障礙他的一切智生起。而這個修道的聖人,就觀到有些聰明的假立士夫,就能夠努力修行斷除這種障,一切智的障是愚蒙的,當他這樣想的時候,他又起俱生的我執,執著有一種這樣的士夫。
*4-由不了知般若波羅蜜多,於寂靜一切障道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凡夫,由於他不了解般若波羅蜜多,寂靜是動詞,即是停止它,對於如何停止一切障道的愚蒙,那種假立士夫。因為不了知般若波羅蜜多,對於如何寂靜一切障道他不了解,他愚蒙,有一種這樣愚蒙的士夫。當他這樣觀這樣想的時候,那種假有士夫,以為他真正能夠有知覺,能夠受用那種不能夠寂靜一切障道的情景的那種愚蒙。那些凡夫,不了解般若波羅蜜多,般若波羅蜜多是能夠停止一切道的障礙。因為他不了解般若波羅蜜多,所以對於如何停止一切障礙的道,他不能夠生起,於是他就愚蒙。有一種假立士夫是這樣蠢。這位修頂加行的菩薩,以為有一種這樣的人,真正受用那種愚蒙的。即是執,執了也不知,俱生。
*5-由不了知色等所知與真如故,於真如等與色相應為一性,不相應為異性,而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眾生,有一種凡夫,由於他不能夠了解色、受、想、行、識和空性真如的關係,他對於真如與色、受、想、行、識是一?抑或是異?兩樣東西是一性可叫做相應,兩樣東西是異性就不相應。有一種這樣的士夫,就有這樣的愚蠢,這種士夫都是假立,但是當這位修道的菩薩修觀的時候,想到這種士夫,一想的時候好像覺得這種士夫是實有的,便起執,到他第二念想時發覺我自己起執,這時就壓倒。

不等及苦等,諸煩惱自性,及無二愚蒙,為最後分別。
asamatve ca duḥkhādau kleśānāṃ prakṛtāv api /
dvayābhāve ca saṃmohe vikalpaḥ paścimo mataḥ // Abhs_5.34 //
6-由不了知魔性本空,於大小乘道不等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7-由於宣說無常等之經義,如言執為究竟真理,故於苦等四諦法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8-由不了知貪等客性與真如性故,於煩惱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9-由不了知二取相空,於無二取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此九分別是修所斷最後之能取分別也。
*6-由不了知魔性本空,於大小乘道不等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凡夫,他不了解這個魔性,不知道怎樣來的,魔性固然是本來空。由不了知魔性本空,於大小乘道的不同,就不能夠了解,愚蒙,有一種這樣的假士夫。這個修道的菩薩想到有一種這樣的士夫,於是不知不覺地起了俱生的法執,就是執著世界上有一種這樣的人,有這種的假士夫,是會實受用它那套境界。
*7-由於宣說無常等之經義,如言執為究竟真理,故於苦等四諦法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眾生,由於聽見佛在經內宣說無常、苦、空、無我等經義,他就依照經所講的說話,就執這幾句說話是究竟真理。無常、苦、空、無我不是真理嗎?是真理。但他說得出的真理,不是究竟真理,真正的真理是說不出的。他執以為說得出的這幾種就是究竟。
有一種這樣的人,不了解苦、集、滅、道不是究竟真理來的,苦、集、滅、道都是由真如法性顯現的,苦、集、滅、道都空了之後,所顯示出的真如法性才是究竟真理。真如法性是不可說的,這種人對於苦、集、滅、道四諦所顯的真如法性,他愚蒙不了解,有一種這樣的士夫。
這位修道的菩薩想到有種這樣的士夫的時候,於是不知不覺緣這種假士夫,執他為實受用者。
*8-由不了知貪等客性與真如性故,於煩惱性愚蒙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
有一種這樣的人,不了解,貪、瞋、痴等煩惱是客性。我們的心,說它完全是染污亦不是,說它完全不染污又不是。心很清淨嗎?又不是。心不淨嗎?又不是。為什麼?因為心性本淨。心的實質真如性本來就是清淨,心的性、心的實性即是真如性,本來就是清淨,但是因為我們還有些貪、瞋、痴煩惱,這些煩惱是客塵來的,客不會長居這處,貪、瞋、痴叫做客。只要願意修行,把客塵一送走,那些清淨的真如體自然顯露。心性本淨,由客塵所染。
*由於有一種人,不了解貪、瞋、痴等這些是客性,即是客塵,與真如性,他不知道兩者的關係。真如本來是清淨,給客塵遮蔽,你們以為染污。對於煩惱是客塵可以清除的道理,他不明白。有一種這樣的假立士夫,那位修道的菩薩,當他觀到這種假立士夫的時候,認為有一種這樣的假立士夫,他會實受用那種愚蒙環境。
*9-由不了知二取相空,於無二取愚蒙之假立士夫,緣彼執為實受用者之俱生分別。
由於那些凡夫不了解,能取所取本來是空,一切能取的我,補特伽羅,所取的法,都無自性,都是空的,他不了解二取空。對於二取不明白,所以常被能取所取的執著所困擾,有一種這樣的假立士夫。當這位修道的菩薩觀,觀到有一種這樣的假立士夫,他又起個俱生的法執,認為實有一種這樣的假立的士夫。
*此九分別是修所斷最後之能取分別也。
總共九種。
*如自所緣性,依照自己所緣境的體性,應該有三智,障礙三智。
第一種,由不了知一切相皆空。
第二種,由不了知一切道等等。
第三種,由不了知一切事障一切智。
第四種,由不了知般若波羅蜜多,所以對於寂靜一切障又愚蒙那種。
第五種,由不了知色等與真如,真如等相應不相應。
第六種,由不了知於大小乘道不等。
第七種,由於宣說無常等之經義,如言執爲究竟真理,故於苦等。
第八種,由不了知貪等客性與真如性故。
第九種,由不了知二取相空。

(辛三)斷除所斷之勝利
如諸病痊愈,常時獲安隱,恒修眾生樂,一切勝功德。
āsāṃ kṣaye satītīnāṃ cirāyocchvasitā iva /
sarvākāra-jagat-saukhya-sādhanā guṇa-saṃpadaḥ // Abhs_5.35 //
1-十地菩薩安住大乘上上品修道,由經多無數刧修修道故,能取所取四類分別所知障,猶如重病,悉盡斷盡。
2-具足順緣,永離違緣。譬如病者諸病痊愈,長得安樂。
3-又一切種為大悲所轉,善巧成辦眾生利樂。
*1-十地菩薩安住大乘上上品修道,由經多無數刧修修道故,能取所取四類分別所知障,猶如重病,悉盡斷盡。
由初地起至第十地,初地只不過是下下品修道,第二地只是一個下中品修道,第三地是下上品修道,一路至第十地,才可叫做上上品修道。那些修道的智是上上品,他能夠安住,安住即是保持住,大乘的上上品修道。為什麼他能夠做到這樣呢?上上品修道的菩薩,由於經過多個無數劫,即是兩個無數劫,見道前一個無數劫,見道後即是由初地至第七地完,第二個無數劫,第八、第九、第十這三地一個無數劫。經過多個無數劫,所有能取、所取四類執著,四類煩惱,四類分別,能取有兩種,是不是?一種是實執分別,一種是假執分別。所取有什麼?轉趣的所取分別,退還的所取分別。這四類都是所知障,猶如重病。經過那麼多個無數劫,完全斷盡。
*2-具足順緣,永離違緣。譬如病者諸病痊愈,長得安樂。
一地比一地好,一世比一世好,一切順的條件都具備,把相反的條件永遠離開,譬如病者諸病痊愈長得安樂一樣。
*3-又一切種為大悲所轉,善巧成辦眾生利樂。
一切種,即是所有所有,轉者轉動,引起,所有由大悲所引起的善巧,這種方便善巧,辦成功衆生的利益與安樂。

任運而依附,勝果所莊嚴,上品位菩薩,如眾流歸海。
sarvāḥ sarvābhisāreṇa nikāma-phala-śālinam /
bhajante taṃ mahā-sattvaṃ mahodadhim ivāpagāḥ // Abhs_5.36 //
4-如是一切勝妙功德,自然依附彼三乘斷智德果莊嚴之菩薩。猶如四河同歸大海也。
*4-如是一切勝妙功德,自然依附彼三乘斷智德果莊嚴之菩薩。猶如四河同歸大海也。
如是,一切一切那些勝妙功德,功者有功效,德者有所得,即是那些純善的有為法,功德一定是有為法,這些勝妙功德,自然依附在那個三乘斷智德果莊嚴的菩薩。
*三乘即是聲聞、獨覺、菩薩這三乘。因為菩薩兼修聲聞、獨覺道,三乘的斷德,即是大涅槃,斷煩惱之德。智德,大菩提。十地菩薩未成佛,只可以叫做斷德、智德。那種斷德、智德的果,是他修回來的果。
*莊嚴,即是莊飾。莊嚴佛淨土,即是莊飾你未來成佛的報土。這種莊飾只須要用空觀,空那些客塵,自然就會顯露。所以便要修無相觀來莊嚴。用這些斷德、智德的果來莊飾這個菩薩。這種菩薩猶如眾河同歸大海,一切眾生一切功德,都歸入他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