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二)見道頂加行分二。
(辛一)所治分別。
(辛二)分別之對治。
初又分二。
(壬一)略標。
(壬二)廣釋。
初又分二。
(癸一)略標所取分別。
(癸二)略標能取分別。
今初
轉趣及退還其所取分別,當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pravṛttau ca nivṛttau ca pratyekaṃ tau navātmakau /
grāhyau vikalpau vijñeyāv ayāthāviṣayātmakau // Abhs_5.5 //
1-大乘見所斷,於轉趣、退還事,執為實有所取之分別,各有九種。
2-當知彼九,非如其境之體性,而妄起執著。是於所著境,錯亂之識故。
*分別即是執著,有兩種,一種是對所了解的東西而起執著,一種是對能了解的東西而起執著。所了解的東西是什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都是所了解的東西。能了解的東西有那些?我、有情、命者這些。
*所取分別有兩種,轉趣,應得。退還,應放棄。所取分別有兩種,一種是轉趣的,一種是退還的。
*當知各有九
轉趣的所取分別和退還的所取分別,當知每樣都分九等。
*非如其境性
為什麼叫它做分別?為什麼叫它做執著?因為他了解那境時並非依照那個境的本身去了解,加了些主觀的執著上去。即是不是依照那個境的真相去了解的緣故。
*1-大乘見所斷,於轉趣、退還事,執為實有,所取之分別,各有九種。
大乘見道所斷的分別,有二種,一種轉趣的事,一種是退還的事,兩種分別。什麼叫分別?沒有那樣東西執它為實有。這種是所取分別。轉趣的所取分別各有九種,上品、中品、下品,每品又分上中下。
*2-當知彼九,非如其境之體性,而妄起執著。是於所著境,錯亂之識故。
這九種,我們應該知道都是不能夠依照那個境的實際體性,而一味用主觀去分別它。所以,都是妄執。為什麼會有妄執?他對於所執著的境錯亂,不能夠看得清楚,錯亂的識搞出來。
(癸二)略標能取分別
由異生、聖別,分有情實、假,是能取分別,彼各有九性。
dravya-prajñapti-sat-sattva-vikalpau grāhakau matau /
pṛthagjanārya-bhedena pratyekaṃ tau navātmakau // Abhs_5.6 //
1-大乘見所斷能取分別,亦有二種。由於異生執實有有情,及由聖者差別執為假有士夫。此諸分別皆是錯亂,不得境之實性故。
*大乘見道所斷能取分別,有二種,第一種,異生即是凡夫,凡夫常常執著實有的有情,有情即是眾生。與及那些聖者,聖者有種種不同的差別,所以他起的執又有種種不同的差別,什麼差別?執爲假有士夫。聖者知道,只不過是五蘊和合的假東西而已,他執著一樣假東西。
*執著它是實東西,固然是執,執著它是假東西,亦一樣是執。聖人執著假東西為實,凡夫執那些不實執為實,聖人則執它為假。聖人執假士夫,士夫即是人。說他是假的,口說假,但心中有個假東西執實。
*皆於彼二執,為實有能受用者故。當知彼執各有九種,由有九種境故。
不論凡夫,聖人一樣執他為實有受用者,個個都會享受的。應該知道不論凡夫與聖人,凡夫執東西為實,聖人執東西為假,不論聖人凡夫,各有九品。因為境有九種,所以執亦有九種。
*此諸分別皆是錯亂,不得境之實性故。
這些不論凡夫聖人的執,這種執著分別都是錯亂。他不能夠了解那些境界的真相,所以執著。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grāhyau cenna tathā sto 'rthau kasya tau grāhakau matau /
iti grāhaka-bhāvena śunyatā-lakṣaṇaṃ tayoḥ // Abhs_5.7 //
2-以彼所取於真如無故,故彼所執為誰境之性耶?都非彼境之性故。如是當知彼諸執著皆以性空為相也。
*為什麼說他是執著?因為這九品的執著,在證真如時根本沒有這些東西。他所執有這些東西到底是不是真有,是誰的性呢?由此我們知道,他們所執著的,根本在勝義諦中沒有這東西,體性本來是空的,它的特性是空。
(壬二)廣釋分二。
(癸一)廣釋所取分別。
(癸二)廣釋能取分別。
初又分二。
(子一)轉趣所取分別。
(子二)退還所取分別。
今初
自性及種姓、正修行諸道、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eṣa svabhāve gotre ca pratipat-samudāgame /
jñānasyālambanābhrāntau pratipakṣa-vipakṣayoḥ // Abhs_5.8 //
如是於大乘道果,執為實所受用中,初轉趣所取分別差別有九:
1-謂菩薩總所趣事,由六度因,勝義非有,於勝義非有之無上菩提果,亦勝義無得。然名言有可得之果,緣此執為實所受用。
2-又由趣入不動地故,故緣佛種性決定。
3-又緣道自性、見道等正修行。
4-又緣道所緣,不錯亂智境。
5-又緣能除所治之殊勝功能。由先見功德,而取與。先見過失,而捨。便能生所知障之對治,及得永害所治品之功能故。
*應取叫做轉趣,應修。退還是應捨棄的。某些所取東西,是所應修的,雖然是所應修的,但他執它為實有。有些人知道某些東西應該捨棄的,他又執那些應放棄的東西為實有。
*如是於大乘道果,執為實所受用中,初轉趣所取分別差別有九:
這樣,對於大乘修道所得的果,果是可以受用,他執這受用為實。雖然他不執我為實,不過執我所得的功德為實。說這個我是假,他會執一個假我,執實一個假我,一樣是執。第一種是轉趣的所取分別,有九種。
*1-謂菩薩總所趣事
修行大乘的人,一定要修六波羅蜜。總所趣事,總是要修他的所修的事,所趣向的事,即是六度及其果。果是佛果,佛果是六度的果,而六度是佛果的因。
*由六度因,勝義非有
由六度因勝義非有,用世俗諦的眼光來看,布施等六波羅蜜多確是有的,但在勝義諦中來講,根本是沒有實的六度。為什麼?因為六度是佛假立來度眾生,那裡有實的六度。如果執有實的六度,便是遍計所執性。所以六度不是實有。還有當我們證到真如,即證入勝義諦,真如即是勝義諦,當證入勝義諦的時候,即是真如的時候,不見有六度。所以說六度這種因,六度佛果的因,六度這種因在勝義諦中來說是沒有的。但是這樣,他在世俗諦中是有的。
*於勝義非有之無上菩提果,亦勝義無得。
在六度的因之上,一定有無上菩提的果,若依照世俗諦來看,確是有無上菩提的果,但在勝義諦來看,無上菩提的果不是實有的,為什麼?因為當我們證得真如的時候,在真如中並無所謂佛無上菩提的果。
*然名言有可得之果
即是說菩薩所修的六度因和無上菩提的果,在勝義諦裡都非有。雖然在勝義諦裡是沒有,但從世俗諦來說確有無上菩提的果給我們所得的,又確有六度給我們修的。
*緣此執爲實有自性
緣即是觀,觀無上菩提的果,執著它。連六度的因也觀。對於六度的因和無上菩提的果,這兩樣東西。認為確是有這樣的東西可給我們享受得到。
*修行菩薩道的人,總是有一種所應該要修到的東西,有兩種,一是六波羅蜜多,即是六度,六度是因。二,他所趣的事,是修六度所得的果,叫做無上菩提果,因叫做六度的因。六度的因與無上菩提果在世俗諦中來,確是有的,但在勝義諦中是無的,為什麼?勝義即是真如,當證得真如的時候,不會見到真如內有所謂六波羅蜜多,亦不會見到真如內有一個菩提的果,所以六度因與無上菩提果,在勝義上都非有的,這個是持業釋。
*在世俗諦中可得無上菩提的果,既有果可得,即是說因亦有。於是,觀六度的因將來會得果,又緣無上菩提的果,將來我證無上菩提的果便可受用,以為實有受用,於是執著實有所受用。
*2-又由趣入不動地故,故緣佛種性決定。
不動地有兩種解釋。第一,第八地才是不動地,為什麼?因為第八地,常常都在定中,不動指定。又可以這樣解,對向無上菩提決定不動不搖,不動地則是初地以上。用第一種解法就可以,為什麼?因為「由趣入不動地等」,有個「等」,一路等下去等到初地也可以,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我現在能夠趣入初地、二地、三地乃至趣入到不動地,我已經有佛種性,佛的種性即是成佛的功能,成佛的種子,我有這些種子,這些種子是實有的。他緣佛種性,他認為,他決定,有些種性決定成佛,於是執著這句話。
*3-又緣道自性、見道等正修行。
當他修止觀時,觀道,道即是無漏智。這些無漏智是有自性,又分幾類。見道、修道、佛道等等,很多無漏道。緣道的自性,說有見道,見道是有自性,修道亦是有自性的等等。這樣來正式修行。正式修行是好的,但他卻執著我們有些智慧去修行,這又是執。當他能證行修道的時候,執著那個道是有自性,是實有,其實那些道在勝義諦裡都是空。
*4-又緣道所緣,不錯亂智境。
修止觀的時候,觀那些無漏智所緣,他已經有無漏智,無漏智所觀的境是很清楚,那種境是什麼?是不錯亂的智才可以緣得到的境,那個無漏道能夠正正式式觀到不錯亂的智所緣的境,又是執著有個不錯亂的智所緣的境。
*無漏智本身是沒有執著,無漏智完之後,跟著在定中起的有漏智起完之後,那些有漏智是有執著。這即是什麼?智所緣無亂,那些智所緣是無亂,沒有錯亂的境。
*5-又緣能除所治之殊勝功能。由先見功德,而取。與先見過失,而捨。便能生所知障之對治,及得永害所治品之功能故。
「所治」即是所對付的所知障和煩惱障。他攀緣那些煩惱,應該對治的煩惱,有些無漏智能夠除去那些所治煩惱,那些無漏智是含有除去所治煩惱的殊勝功能。在定中緣這個功能,緣的時候是怎樣?由於他觀到這樣做是有功德,我要取這種功德,我要這樣修,同時知道這樣做是會有過失的,我們應該捨棄而不做。當他又有取又有捨的時候,於是生起這種意念。所知障就是要捨,能夠對治所知障,即是所知障之對治,即是無漏智。因為無漏智有對治所知障之功能,要取。及能永害所治品之功能,即是能夠對治所知障的東西,與及那些無漏智上能夠永遠剷除,那些所治的所知障那類東西,所治品之功能,這種功能執為實有。無漏智確實能對付,對治那些所治那類東西。這些無漏智有對治所治品的功能,執著這種功能是實有。
自內證、作用、彼業、所造果,是為轉趣品所有九分別。
svasminn adhigame kartṛ-tatkāritra-kriyā-phale /
pravṛtti-pakṣādhiṣṭhāno vikalpo navadhā mataḥ // Abhs_5.9 //
6-又依道果自利,緣大乘自內證。
7-又依道果利他功能,緣大乘種性決定者,遠離聲聞等地之作用。
8-又依利他業,緣稱所化意,樂現變化身而利有情。
9-由善巧方便力,安立一切眾生於湼槃果,緣彼執為實所應趣之所取分別。由此等皆是所應行事,故名轉趣,緣彼執實即是分別。
*6-又依道果自利,緣大乘自內證。
依著道果有自利的功能,用無漏智修六波羅蜜,就會得到佛果,當得到佛果的時候,就有兩種功能,一種是自利的功能,一種是利他的功能。依著道果有自利的功能,當他們修止觀的時候,定中現量,又名內證。內者在定中,在定中有一種自證的境界,有自證的功能。這種功能也不過是在世俗諦上假立,勝義諦裡亦沒有這種功能。他忘記,於是執這種內證的功能是實有。
*7-又依道果利他功能,緣大乘種性決定者,遠離聲聞等地之作用。
有一種修行大乘的人,他的大乘種性已決定的話,一定會遠離聲聞地,於是執著這作用為實。
*8-又依利他業,緣稱所化意,樂現變化身而利有情。
修道的果,最高是佛果,當你得到佛果的時候,佛果是有自利德,又有利他德,德即是功能,有自利功能,有利他功能。利他功能最重要是能夠現化身,稱所化的意樂。佛是能化眾生,眾生是被你所教化的,符合這些眾生的意願。變現出化身來,來利益眾生。修止觀的時候,你又執著:如果我成了佛,我便會有這個作用,有這種利他的業,稱所化眾生的意樂而變現出化身而利益眾生,有這個業。於是他緣這種業,觀有這種業而執為這種業是實有。
*9-由善巧方便力,安立一切眾生於湼槃果。
成了佛之後,縱使未成佛以前,用你的善巧方便來教化衆生,安立他,安立他即是放置他在涅槃果處,即是令衆生能得涅槃。
*緣彼執為實所應趣之所取分別。由此等皆是所應行事,故名轉趣,緣彼執實即是分別。
他就攀緣上文所說的十種事,觀的時候執著它是實所應該趣向的事,這樣。為什麼說它是實所應趣?因為這九類東西都是指他應行的事。攀緣這九類東西執它為實即是分別,分別當執它為實。
(子二)退還所取分別
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無有攝受者,道相不圓滿。
bhava-śānti-prapātitvān nyūnatve 'dhigamasya ca /
parigrahasyābhāve ca vaikalye pratipadgate // Abhs_5.10 //
第二所取分別,謂退還分別,此亦有九:
1-謂二乘道,由墮三有與寂滅邊故,智德下劣。
2-由無方便妙慧攝持故,增上緣下劣。
3-修利他行道相不圓滿。
*退還所取,即是應捨棄的所取。那些所取的東西是應捨棄的。對於那些應捨棄的東西執著它以為實,這種分別。
*第二所取分別,謂退還分別,此亦有九:
第二種所取分別,就是,退還分別,對於他應退還的東西又執著為實,這種執有九種執。
*1-謂二乘道,由墮三有與寂滅邊故,智德下劣。
修大乘的人要捨棄聲聞獨覺二乘的道理。為什麼要捨棄?因為二乘的道常想入涅槃,是一種邊執。凡夫常墮在三有,有即是生命的存在,三有即是眾生生命的存在有三種,一種叫做欲有,一種叫做色有,一種是無色有。欲有又稱為欲界,色有又稱為色界,無色有又稱為無色界。
*眾生凡夫墮在三有,生死輪迴。羅漢常涅槃,寂滅,墮在寂滅,兩樣都是一邊,二乘的人雖然是好過凡夫,但仍然墮在寂滅邊,所以說他的智德下劣,智慧功力下劣,即是低等。於是他便執著,小乘的人智德下劣,又執著。小乘的人的智是應該捨,但執著它為下劣,已經是執。
*2-由無方便妙慧攝持故,增上緣下劣。
攝持,有一種堅強意志攝持,即是說有一種堅強的意志做增上緣,扶助著他,令他不會墮落。攝持即是扶助之意,即是能夠扶助你的是你的增上緣。扶助你,令你的威力增加,令你的威力向上。沒有一種大乘的方便微妙智慧去攝持,所以他的增上緣下劣。
*3-修利他行道相不圓滿。
有一種人修行利他的行,那種道相,那種無漏智的相狀,不得圓滿。不得圓滿固然不好,要退改為圓滿,但他又執著,有一種人不得圓滿,他又執著有一回「不得圓滿」的事,起執。
由他緣而行,所為義顛倒,少分及種種,於住、行愚蒙。
para-pratyaya-gāmitve samuddeśa-nivartane /
prādeśikatve nānātve sthāna-prasthānamohayoḥ // Abhs_5.11 //
4-修自利行方便下劣故,隨他緣而往解脫,謂最後有,亦須待如來等教授。
5-修俱利行下劣所為顛倒,不趣三大。
6-斷德下劣,但斷少分。
7-智德下劣,得初果等種類智德。
8-雖得二乘阿羅漢果,亦未能斷無明隨眠。故於自利住定及利他正行不如實知。
*4-修自利行方便下劣故,隨他緣而往解脫,謂最後有,亦須待如來等教授。
有一種人修自利行的時候,因為欠缺方便,那種方便太低級,結果給人牽著鼻子走,或者給那些不是良師益友的影響,牽著鼻子走,或者有其他的緣打擊他,令到他灰心,令到他走去小乘解脫,即是入涅槃。即是他一路修到最後快要入涅槃時,如果你不救他,他就會這樣入涅槃。在最後的一世,仍然要等待那些如來或者大菩薩,教授他、貶斥他、鞭策他:你是大乘種性的人,不應該入小乘的涅槃。要給這些人鞭策他,他才會回心轉意。這種做法應該要退還,於是那些修止觀的菩薩又執著,這種退還的下劣的心,是實有,又執著。
*5-修俱利行下劣所為顛倒,不趣三大。
有一種人,他所做的東西都是顛倒,不符正理,為什麼說他顛倒?他不趣向三大。
第一,智慧大,小乘的人只有一切智,大乘的人不止有一切智,還有道相智,一切相智。
第二,斷大,小乘人指斷煩惱障,大乘的人不止斷煩惱障,還斷所知障。
第三,是心大,大悲心。不趣三大就是顛倒,修大乘但又不趣三大。
修觀時執此為實有,確是有種人會這樣。所做的事顛倒。大乘人是為了什麼?大智,大菩提智。斷大的大涅槃,無住涅槃。大悲。
*6-斷德下劣,但斷少分。
小乘人的斷,所斷的東西少,縱使對所知障都能夠斷,所斷者甚少。於是修觀的人就會這樣觀,有一種人確是這樣鈍的,執著那種人是實有。
*7-智德下劣,得初果等種類智德。
他得來得去都得初果、預流果、不還果那種智德,大乘初地、二地,一地一地上的他總是得不到。
*8-雖得二乘阿羅漢果,亦未能斷無明隨眠。故於自利住定及利他正行不如實知。
雖然已得二乘的阿羅漢果,聲聞乘所得的果叫做阿羅漢,獨覺乘所得的果叫做辟支佛,辟支佛亦是羅漢之一種,所以雖得二乘阿羅漢果,亦未能斷除無明的種子,煩惱的種子叫做隨眠。那些無明的種子,所以他對於這兩樣東西,都不能夠如實知。第一對於自利方面的住定,及做一種利他的正式的業,例如布施、愛語、利行、同事那些。
*六波羅蜜以自利為主,因為六度,自己得佛果。四攝則以利他為主,第一個布施。第二,愛語,與別人說話的時候。說可愛的語。第三種,是利行,實際做些對他人有利益的行為。同事即是大眾化。四攝,攝即是吸攝眾生,攝引眾生,以利他為主,利他的行為打些種子入內,那些種子將來牽起名言種子出現,就自利。自利未必利他,利他必定自利。他執著有一種人確是這樣,這樣便變成執。
及於隨行相,九分別體性,是所退還品,聲聞等心起。
pṛṣṭhato gamane ceti vikalpo 'yaṃ navātmakaḥ /
nivṛtti-pakṣādhiṣṭhānaḥ śrāvakādimanobhavaḥ // Abhs_5.12 //
9-由大乘,能攝三乘一切功德故,一切相智。須隨小乘一切湼槃行。故二乘湼槃俱有過失。如是九境是二乘心中所起,非定性菩薩所應趣事,故名退還也。
*由於大乘的人修三智,三智之中有一種叫做一切智,一切智是小乘人的智,即是說修大乘的人,要包括三乘,聲聞乘、獨覺乘與大乘。修一切相智的人一定要隨順小乘,要兼修一切智,即是小乘人走向涅槃的那種行也懂得修,他都要隨順小乘人所修的涅槃行,他知道,雖然是這樣兼修,但不會入涅槃。
*他知道二乘的涅槃是有過失。什麼過失?放棄眾生不度。他知道有過失,於是他就執著,這些便是過失,執著過失是實有。所退還的過失是實有。以上九種境,是二乘人心中起的,那些決定性的菩薩是不應該做這些事的,所以要退還。但那些人執著這些事是實有,即是應退還的事是實有,執著。
*定性菩薩,一切眾生分為五種種性。
第一種,菩薩種性。種性即是種族。不修小乘,直修大乘,這種人利根到極,上上根的人,菩薩種性又名定性菩薩,決定是菩薩。
第二種,聲聞種性。一定證阿羅漢果,修不到大乘果。決定是聲聞,不會成佛。
第三種,獨覺種性。不須要聽佛說法,自己有很高的智慧,但沒有大的慈悲心,自己見世事無常,自己修行,成阿羅漢果,決定成阿羅漢果。
第四種,不定種性。不定種性有幾種。
*第一種,有菩薩種性,又有聲聞種性。如果他一直聽大乘,遇到大乘善知識,就可以入大乘。若沒有遇到大乘法,聽到別人講小乘法,於是修小乘。修小乘證阿羅漢果先,證完阿羅漢果的時候,自然有些大菩薩,來警覺他不要入涅槃,你應該學大乘。轉修大乘,叫做回心向大。
*獨覺,或者以他的神通知道何處有佛,這種人一定成佛,他有菩薩種性一定成佛。
*菩薩以前,加聲聞又加獨覺,這種最厲害,碰到那樣便證那樣果先。
*第四是聲聞加獨覺,這種人永不成佛。不修聲聞便會修獨覺,有佛出世的時候,有佛經地方證聲聞果。無的時候,他不用靠人,他自己修行證獨覺阿羅漢果,這種人不會成佛。
*第五種,無種性。即是一闡提。又無菩薩種性,又無聲聞種性,又無獨覺種性,只有人天,又叫做人天種性。做得好便做人生天。若做了惡業,便會跌下地獄做畜牲,生死輪迴永不停止。
(癸二)廣釋能取分別分二。
(子一)實執分別。
(子二)假執分別。
今初
所取及所捨、作意與繫屬所作意三界、安住與執著。
grāhakaḥ prathamo jñeyo gragaṇa-pratimokṣaṇe /
manaskriyāyāṃ dhātūnām upaśleṣe trayasya ca // Abhs_5.13 //
見道頂加行時,所斷於執補特伽羅為實物有。更執彼為勝義能受用者。此見所斷初能取分別,亦有九種。
1-謂緣取功德,捨過失之補特伽羅。
2-緣作意實有者。
3-緣繫屬所作意之實有三界者。
4-緣執一切法實有而安住者。
5-緣執著一切皆無我者。
*能取分別,六根六識都是能取,對於能取而執它為實,分別者執實。有兩種,一種是實執分別,一種是假執分別。為什麼叫實執分別?真真正正執它為實有,叫做實執分別。但初地菩薩以上是沒有。第二種假執分別,初地菩薩都有,知道它明明是假的,譬如五蘊和合叫做人,叫做我,那些眾生凡夫執著有一個實的我,其實是沒有這個實的我,只是五蘊和合,但那些低級的菩薩就會如何?五蘊和合只是一個假東西,他就執著這個假東西會去生死輪迴,這個假東西會修行,這個假東西將來會成佛,換個一個名字,不叫它做我,叫它做假東西,一樣是執,要連這種執都沒有。
*見道頂加行時,所斷於執補特伽羅為實物有。更執彼為勝義能受用者。此見所斷初能取分別,亦有九種。
剛剛入見道,或者已經見道的那種人,修頂加行的時候,斷除那些人執著那補特伽羅爲實有。對於數取趣這個假東西,五蘊和合的假東西,他執它為實有。到見道的時候,就把這種執為實有,有些是分別起而執,有些是俱生的。分別起的,見道就全部被剷除,但是見道的人仍然有俱生的我執,仍然要斷,見道頂加行要斷除那些執補特伽羅爲我,那些分別的和俱生。分別的見道就斷除,俱生的見道不能斷得到。
*更斷執彼爲勝義能受用者
有時會執著,雖然不是實我,但是能夠受用,在勝義中都有的,是能受用的假體。如果在定中修觀,便會說他是假,但一出定便會執它為實,俱生。
*此見所斷能取分別亦有九種
見道時就能夠斷除的,那種能取分別,分別的我執而已。亦有九種。
*1-謂緣取功德,捨過失之補特伽羅。
緣即是知道,或者覺得,或者修觀。觀什麼?能取功德,取即是當修行,能夠修行的功德和捨棄各種過失。例如犯戒等等這些過失的那個補特伽羅執爲實有,攀緣能取功德、能捨過失的那個補特伽羅爲實有。
*2-緣作意實有者。
作意有兩個解,第一,起心動念就叫做作意,第二,修禪定就叫做修作意。攀緣那些能夠起心動念或者能夠修止觀、修禪定的人。攀緣那些人,執著那些人是實有,執爲實有,又是分別我執。
*3-緣繫屬所作意之實有三界者。
緣,即是觀,繫屬即是隸屬,隸屬什麼?所作意之實有三界,三界即是欲界、色界和無色界。三界即是三類眾生。隸屬所作意,即是屬於它所會修觀,會起心動念的這個眾生,這個眾生是隸屬於欲界、色界或無色界,於是執著有實有的三類眾生,執為實有。即是隸屬三界的補特伽羅是實有,他執著。繫屬於他所作意的三界的補特伽羅。
*4-緣執一切法實有而安住者。
觀有一種人,執著一切法都是實有的而安住修行,有種這樣的人,執著這種人為實有。即是說有種眾生,執著什麼都有,他一方面說那些眾生,但他說的時候卻執著有這種實有的眾生。
*5-緣執著一切皆無我者。
相反有種人是怎樣?一切法都無我的。上面那個執一切都有,什麼都有,但這個執什麼都無我的。有一種人知道一切法都是無我,他便起執,執著有一種這樣的眾生,執著一切法都是無我的。執著有種認為一切法都是無我的那種眾生,那種眾生是實有,這樣執著。
法義唯假立、貪欲及對治、失壞如欲行,當知初能取。
sthāne cābhiniveśe ca prajñaptau dharma-vastunaḥ /
saktau ca pratipakṣe ca yathecchaṃ ca gatikṣatau // Abhs_5.14 //
6-緣了知法義皆唯假立者。
7-緣所治品貪欲者。
8-緣執相之能對治者。
9-緣失壞如欲往一切相智,經久稽留之補特伽羅,分別為實有故。當知此九即初能取分別。
*6-緣了知法義皆唯假立者。
有一種眾生,能夠了解、了知,一切法都是假立的,一切佛法等都是假立的,不是實的,本來是對的。於是他執著有種人認為一切法都是假立的,他執那種人為實有。
*7-緣所治品貪欲者。
世界上有種人是有貪欲的,執著世界上實有一種有貪欲的人,又執為實有。
*8-緣執相之能對治者。
有一種人,眾生有很多執相,有些執什麼為實有,有些執法,有些執我。執的相狀很多,執相那麼多,我們要想辦法去對治。要修什麼來對治?例如要修四念住,修四正斷,修四神足,這些能對治執著。他觀那些能夠對治執著的這些東西是實有,或者某個人修止觀就對治執著,這個修止觀的人實有,他有執著。
*9-緣失壞如欲往一切相智,經久稽留之補特伽羅,分別為實有故。當知此九即初能取分別。
有一種眾生,他想修行,想依照他的希望走去、往一切相智,想得佛的大菩提,他想修行而得佛智。但他修行的時候不如法,失壞了,於是經過很長久的時候都沒有進步。有一種這樣的補特伽羅,這種補特伽羅是假的。初見道菩薩,將入初地而未入者,執著有這種眾生是實有的。即是什麼?執著那些失壞了,如他的希望而修行想得一切相智那種補特伽羅,執他為實有。上文所講九種,即是執實能取分別。
(子二)假執分別
不如所為生,執道為非道,謂生俱有滅,具不具道性。
yathoddeśam aniryāṇe mārgāmārgāvadhāraṇe /
sanirodhe samutpāde vastu-yoga-viyogayoḥ // Abhs_5.15 //
假執能取分別有九:
1-緣唯修小乘道,不能如所為事,出生三大之假士夫。
2-緣離小乘道,執六度為非道之假士夫。
3-緣果生須俱因滅,離世俗性執,有餘勝義之士夫。
4-緣執一切道性實有相續具不具之士夫。
*假執能取分別有九:
*1-緣唯修小乘道,不能如所為事,出生三大之假士夫。
修止觀的人,緣即是觀,觀那些士夫,士夫即是人,他又知道人是五蘊和合的假東西,所以他知道他是假士夫。那些修止觀的人就觀,有一種這樣的假士夫,只是識修小乘道,不能依照大乘所爲的,所求的事,大乘所求的什麼事?大菩提,而產生三大,佛有三大,智慧大即是大菩提。第二,斷大,他所斷除的煩惱大,即是大涅槃。大悲心,大悲大、定心大。因為有種這樣的人,執著這種假士夫以為有這樣的假士夫,都是執。他執那件假東西,執它為假東西。
*2-緣離小乘道,執六度為非道之假士夫。
又有一種假士夫,五蘊和合的假士夫。這種人即是認為小乘道才是真道,離開小乘道之外大乘人所修的六度,都不是道來的。有一種這樣的士夫,那個修止觀的菩薩,作觀的時候,觀有一種這樣的假士夫,確是實有這種的假士夫。這又是執著,撇除實執是很容易,撇除那些假執是很難。這種執著,要修頂加行的時候來撇除,修一切相加行的時候都未有空閒時間理會這種深入的執著,到了頂加行的時候就會連這些也掃除。
*3-緣果生須俱因滅,離世俗性執,有餘勝義之士夫。
菩薩觀有種士夫,認為因與果的關係:
*先下種子是因在先,後期有蘋果食是果,因在先果在後。
*但有些人認為因與果是可以同時。例如蠟燭,燭芯是因,火是果,因與果同時。
*前因引後果,叫做等流,叫做同類因。因為因和果是同一類東西。果稱為等流果。等是同,流是類之解,同類因得等流果。因在先,果在後。
*俱有因,同時存在的因,會得兩種果,一種是增上果,例如眼根是因,眼色是果,眼根和眼色一定要同時存在。
*士用果,譬如割禾須要用鐮刀來割禾,當鐮刀割下去的時候,鐮刀和禾同時存在的,鐮刀是士用,士用即是作用,起作用的東西,工具,鐮刀是工具,士用即是工具,工具和那樣所得的果,割得的禾是同時,俱有因就得。
*有一種人,認為果生,本來有些俱有因,要俱有因滅,後然後果才會生,有些人這樣執著。
*一切法是無異,勝義諦和世俗諦是無異。有些人執著世俗諦之外,另外有個勝義諦。
*有一種人,執著果生起的時候,一定要俱有的因滅後才可以。
*種子六義
*1-剎那滅,阿賴耶識裡面,含有很多種子,有些是物質的種子,有些是精神的種子,有些是有漏的種子,有些是無漏的種子。在無窮的生死輪迴之中,阿賴耶識藏有無量無邊那麼多的種子,種子即是潛伏功能,潛藏的功能,無形無相的能力,一遇著條件俱備便會爆發出來而成為現實的事物。那些現實的事物,現在稱它為果,這些無形無相的功能,我們稱它為因。所以這些種子即是功能,功能就是因。
*阿賴耶識每剎那都是一生一滅,裡面所含藏的種子,又跟著它每一剎那一生一滅,阿賴耶識裡面的種子,一生即刻滅,一生即刻滅的時候,立刻引起後一剎那,又一個種子生,這個種子一生即刻滅,當它滅的時候,再擴張成為新種子。
*2-果俱有,種子是因,引生現行果。現行又為因,熏入去成為新種子是果,同一剎那裡,因與果同時存在,種子與現行果同時存在,現行的因與新熏種子的果又同時存在。
*3-恆隨轉,恆者連續;隨者,後面要跟隨前面;轉是生起。前一剎那種子滅,後一剎那種子跟隨前面種子生起,這個就是恆隨轉。前一剎那的種子滅了,立刻產生後一剎的種子,後一剎的種子跟隨著前一剎的種子生起,就是恆隨轉。前因後果就叫做恆隨轉。因果同時就叫做果俱有。種子,每一剎那都一生一滅,叫做剎那滅。
*4-性決定,一切法有兩種性,一種是有漏性,可以與煩惱並存,一種叫做無漏性。有漏種子決定決定引起有漏的果,不會引起無漏的果。無漏種子一定引起無漏的果,引生無漏的果,不會產生有漏的果。決定產生同性種子。
*5-待眾緣,釋迦牟尼二千多年前已經成佛?什麼道理?因為在他那時眾緣俱備,我們今天尚未成佛,因為條件未俱備。所以要等待眾緣,緣就是條件,等待眾緣和合,然後才可以有果產生,這就是待眾緣。
*6-引自果,色法的種子,產生色法的果,色法的現行,即現行的色法,色法的現行就產生回,熏回色法的種子的果,相分的種子,產生回相分的果,相分的現行,就熏回相分的種子果。見分的種子就產生回見分的果,不會產生相分的果。只是引回自己的果。唯能引自果。
*4-緣執一切道性實有相續具不具之士夫。
有一種士夫執著一切道性,道者即是智慧,智慧性是實有。相續,人的生命體都是五蘊連續,所以人的生命體叫做蘊相續,簡稱叫做相續。有些人的生命體內具有這種道性,有些人不具有這種道性,有種這樣的士夫。
安住、壞種性、無希求、無因、及緣諸敵者,是餘取分別。
sthāne gotrasya nāśe ca prārthanāhetv-abhāvayoḥ /
pratyarthikopalambhe ca vikalpo grāhako 'paraḥ // Abhs_5.16 //
5-緣執色等實有而安住之士夫。
6-緣由發心等失壞聲聞等種性之士夫。
7-緣唯以空性便執為足,更不希求佛果之士夫。
8-緣不修般若波羅蜜多因之士夫。
9-緣魔等障礙菩提之諸敵者事。此九分別即緣彼彼境執為實受用者之分別。此即除前實執分別之所餘能取假有分別也。
*5-緣執色等實有而安住之士夫。
執著有種這樣的假士夫,怎樣?他執著色、受、想、行、識等是實有,而且安住於這種見解,不放棄,保持著這種見解。
*6-緣由發心等失壞聲聞等種性之士夫。
緣有種這樣的士夫,發了大菩提心,就失壞聲聞等的種性,即是不定種性的人,他緣有種這樣的假士夫。
*7-緣唯以空性便執為足,更不希求佛果之士夫。
觀有種這樣的士夫,一證到真如空性他就滿足,他不更求佛果。有種這樣的士夫,執著有一種這樣的假士夫。
*8-緣不修般若波羅蜜多因之士夫。
又有一種這樣的士夫,不修般若波羅蜜。觀有這種人,即是執著有這種人。為什麼?般若波羅蜜多是成佛的因,不修般若波羅蜜多便沒有成佛的因。
*9-緣魔等障礙菩提之諸敵者事。
有天魔等,都是五蘊和合的假體,這種假士夫是能夠障礙別人修菩提,是專與佛家和修行人敵對,以為真的是實有這樣的東西。
*此九分別即緣彼彼境執為實受用者之分別。此即除前實執分別之所餘能取假有分別也。
這九種分別,即是緣種種境,執它為實有一個享受的人,受用者,這種這樣的分別,分別即是執著。這九種,即是除了前面那九種實執分別之外,的那種能取的假有分別,即是假有的能取分別。
(辛二)分別之對治分三。
(壬一)見道頂加行之因。
(壬二)彼大菩提果。
(壬三)見道頂加行之自性。
今初
為他示菩提,其因謂付囑,證彼無間因,具多福德相。
bodhau sandarśanānyeṣāṃ taddhetoś ca parindanā /
tatprāpty-anantaro hetuḥ puṇya-bāhulya-lakṣaṇaḥ // Abhs_5.17 //
1-為他開示證菩提之方便,於大菩提而安立他。
2-其大菩提之因,謂付囑般若波羅蜜多之文義。
3-能證彼頂加行之無間因,謂自於定中,修般若波羅蜜多等具足眾多福德為相之大乘加行世第一法,即見道頂加行之因也。
*1-為他開示證菩提之方便,於大菩提而安立他。
見道頂加行以什麼為因而引它出來?正式的因是世第一法。能夠修到世第一法的時候,一定有這樣的象徵,能夠爲他人開示,怎樣去證菩提,方是方法,便是便利,即是教人如何去證菩提。
*2-其大菩提之因,謂付囑般若波羅蜜多之文義。
安立即是放置,把他人放置於大菩提處,意思即是令人發了大菩提心,令人修行。如果《大般若經》裡面講及大菩提的因,即是囑付般若波羅蜜多那大段的文義裡面所講。
*3-能證彼頂加行之無間因,謂自於定中修般若波羅蜜多等,具足眾多福德為相之大乘加行世第一法,即見道頂加行之因也。
能夠證得見道頂加行,無間因即是直接的因,就是大乘加行的世第一法。這種能夠修行到世第一法的菩薩是怎樣?自己能夠在定中,修般若波羅蜜多。定是怎樣的?由初禪至第四禪,主要是第四禪。當他修的時候,以什麼為特徵?他能夠修到具足很多福德爲特徵。那種大乘加行的世第一法。即是見道頂加行的因,直接引出見道頂加行的。
(壬二)彼大菩提果分二。
(癸一)明自宗之大菩提。
(癸二)許實有性不應道理。
(癸三)欲證究竟大菩提須許諸法皆空。
今初
垢盡、無生智,說為大菩提。無盡、無生故,彼如次應知。
kṣayānutpādayor jñāne malānāṃ bodhir ūcyate /
kṣayābhāvād anutpādāt te hi jñeye yathākramam // Abhs_5.18 //
1-經說垢盡智與無生智,即是大菩提。
2-然非垢先實有而後永盡,亦非先無而後新生。
3-是故當知了達本來永盡及無生之究竟智。如其次第即盡智與無生智。
*1-經說垢盡智與無生智,即是大菩提。
當證到阿羅漢的時候,證得兩種智。
第一是盡智,自己在定中自己知道我的煩惱已盡。
第二是無生智,以後那些煩惱不會再生,一切業果已盡,來世我不會再生,後一世不會再生死輪迴,自己體驗到。一種是盡智,煩惱已盡。無生智,知道以後煩惱和業都不生,不受後有。經裡面說,垢即是煩惱,煩惱盡的智與無生智。經說這盡智與無生智加起來,就是大菩提。這是小乘人的講法,大乘人亦承認。
*2-然非垢先實有而後永盡,亦非先無而後新生。
但要知道煩惱的污垢,並非先前實有,而後來被剷除,才永盡。為什麼要這樣說?煩惱那些垢,本來就是空。這種垢,亦不是先前沒有這種垢,後來才有這種垢。這些垢煩惱都是如幻,自性是空的。應該知道,了解到在勝義諦來說,本來煩惱永盡,不須要我們去盡。
*3-是故當知了達本來永盡及無生之究竟智。如其次第即盡智與無生智。
如果本來煩惱永盡,應該不須要修行。留意,在勝義諦來說,本來煩惱永盡,和本來煩惱不生的這兩種智,這種究竟智才是大乘的。大乘是本來永盡,本來不生,是在勝義諦來說。在世俗諦來說,本來煩惱永盡,修行來做什麼?本來煩惱不生,你何須去證果?
*如其次第即盡智與無生智
小乘人所說盡智,本來有實的煩惱,現在剷除煩惱至盡,就得盡智。但是我們不是,煩惱本來就是空,了解煩惱本空的這種智就是盡智。
*小乘人認為煩惱生起是實事,生死輪迴亦是實事。修行修到沒有,不須要再生,這個智叫做什麼?無生智。中觀宗就不同,煩惱本來就是無,自性是空,亦本來無生,一切法本來無生,何嘗有生?了解一切法本來不生,就是無生智。
*盡智與無生智,加起來,經裡面說它就是大菩提。中觀宗,根本無煩惱可盡,而一切法亦本來無生,了解這兩樣,如其次第,知道煩惱本來是無盡,就是盡智。知道煩惱本來是不生就是無生智。
(癸二)許實有性不應道理
無滅自性中,謂當以見道,盡何分別種?得何無生相?
prakṛtāvaniruddhāyāṃ darśanākhyena vartmanā /
vikalpajātaṃ kiṃ kṣīṇaṃ vānutpattimāgatam // Abhs_5.19 //
1-諸實事師,謂先有真實垢法,後以壞想,於彼盡相,了知為盡,名為盡智。
2-又許實法相續生斷,以無生想,於不生相,了知不生,名無生智。
3-此破彼云:大乘見道,何能盡其實有之所知障、能取、所取分別種類耶?定不應盡。
4-何能得其斷相續生之無生相耶?定不能得。
5-以汝所許先有之真實障法,令乃新滅,無此滅性故。以彼障先未有故,是故當許中觀宗也。
*1-諸實事師,謂先有真實垢法,後以壞想,於彼盡相,了知為盡,名為盡智。
實事師,認為樣樣事物都實有其事的那種學者。指小乘有宗的人,或者指大乘的唯識宗一部分。先前有一種真實的東西,叫做垢法,即是煩惱,污垢之法,法即是東西,有些真實污垢的東西。後來那些修行的人,以一種壞的想,即是壞了它,不要它,不要它這樣的想。在止觀裡面作這樣的觀。等到污穢的垢法盡了的時候的相狀,便了解原來已壞盡,這種了知爲盡的智名爲盡智。
*2-又許實法相續生斷,以無生想,於不生相,了知不生,名無生智。
實事師認為,實法即是那些實的垢法,那些煩惱連續連續地生,修行修到斷了它,不給它連續生,連續生起這種情況斷了。他斷完後,不再生了。以無生想,那時候對於他那種實的煩惱也不生,那種相狀,相是情況,對於煩惱不生那種情況,他感覺得清清楚楚,這種能夠了知不生的智慧名無生智。
*3-此破彼云:大乘見道,何能盡其實有之所知障、能取、所取分別種類耶?定不應盡。
中觀宗現在破它,如何破?大乘見道的時候,怎樣能夠剷除那些實有的垢法呢?這些垢法是什麼?所知障中的能取所取分別那類的東西,如果是實的話,怎能令它斷呢?假的就可以說剷除到,如果是實的,怎樣剷除?一定不能令它盡,一定不能剷除。正是不實,是空的,才可令它盡。
*4-何能得其斷相續生之無生相耶?定不能得。
那些煩惱會相續連續生起,令它不能生起而得到無生智。如果那些煩惱是實有的呢?你沒有辦法令它不連續,一定會繼續起。正因為它是空的,才可以把它剷除得。假使那些煩惱是實有呢?怎樣能夠得到,截斷它,不要給它生,那種斷的狀況,斷它相續生的那種無生的相狀,一定是空的才可以斷得,所以並不能得。
*5-以汝所許先有之真實障法,令乃新滅,無此滅性故。以彼障先未有故,是故當許中觀宗也。
因為你所認許的,所承認的,先前是實有的,那些真實的垢法,的障法,它現在會滅。如果它是真實有的話,是不會有這種滅的狀態,滅性即是滅的狀態。這處講得不是很合理。因為那種障本來就是沒有的,眾生妄執以為它有,因為妄執以為它有,你知道它本來是空的話,便沒有問題。所以應當知道,那些實事師所執的是不合理。
若有餘實法,而於所知上,說能盡諸障,吾以彼為奇。
sattā ca nāma dharmāṇāṃ jñeye cāvaraṇakṣayaḥ /
kathyate yatparaiḥ śāsturatra vismīyate mayā // Abhs_5.20 //
6-又實事宗,既說實有能治、所治諸法。復說愚蒙所知之垢障可盡。
7-吾慈氏實覺彼甚奇希有。以障若實有,則對治不可斷故。
*實事宗那班論師,既然說能治的智慧與所治的障法都是實有。又說那些那些實的所知障垢,可以剷除得到,我不相信。實有如何剷除得到?正因為它不是實,妄執以為它有,停止妄執便可,所以那些實事師執著實有。我彌勒,覺得你們實事師這班人確是奇怪,稀有即是少有。因為那些障如果是實有,那些所知障如果是實的話,怎對治得了?正因為它是假的,不須要對治,但是你的智慧錯誤,糾正你的錯誤智慧,所謂對治,不是真有一樣事給你對治。
*無滅自性中,那些小乘人,執著有個實的障法可以滅,去那處找這個滅,這個東西是實的,你卻把它滅,那個滅的狀況是怎樣的?找不到。
*謂當以見道,盡何分別種,那些小乘的實事師說,應該要用見道的智慧盡那種分別的執著。我現在問你,如果那樣東西是實有的話,你如何斷除它?你如何去盡得這種執著,能取所取分別。你又如何得到那無生相?
*若有餘實法,而於所知上,說能盡諸障,吾以彼爲奇。
如果你說世界上,除了那些障外,有些其餘實的東西,這種實的東西能夠對於那些所知分別,那些所知障之上,說他能夠斷除它的,能夠盡那些障,我慈氏覺得你們這班人真是奇了。
(癸三)欲證究竟大菩提當許諸法皆空
此中無所遣,亦無少可立,於正性正觀,正見而解脫。
nāpaneyamataḥ kiṃcit prakṣeptavyaṃ na kiṃcana /
draṣṭavyaṃ bhūtato bhūtaṃ bhūta-darśī vimucyate // Abhs_5.21 //
1-今此法中,諸世俗法,由損減門,無可除遣。
2-諸勝義法,由增益門,無少法可安立。
3-故於世俗正有性,正觀勝義無自性之法性。如是遠離增減二邊所決擇之正見。
4-若能精勤修習,便能現見真實義,解脫二障,而成正覺也。
*1-今此法中,諸世俗法,由損減門,無可除遣。
現在我在《現觀莊嚴論》裡,所講這些的教法之中,世俗諦裡面的法,想從減損的角度,門,respect,你從減損的角度去減損它,無可除遣,沒有得減。即是說世俗諦的事物是樣樣都可以有,是不是?你想減去也不可以,世俗諦的事物。
*2-諸勝義法,由增益門,無少法可安立。
如果是勝義諦內的事物,增益即是増加,從増加的角度來看,法即是東西,並沒有少少東西可以加上去,可以放下去。從世俗諦來說,樣樣都可以有。從勝義諦來看,甚麼都是沒有,加少少下去也不可以。
*3-故於世俗正有性,正觀勝義無自性之法性。如是遠離增減二邊所決擇之正見。
所以修行的人,在世俗諦裡面真正是有的那種情況,在這種是有的情況裡面。如果從勝義諦來看,一點都是無自性的,沒有自己的本質,就是一切法的真如法性。即是應該在世俗諦裡了解真如法性。這樣,如果,在勝義諦裡內不要增益,在世俗諦裡內又不要減了它,離增減二邊的智慧用來決擇一切事事物物,便屬於正見。
*4-若能精勤修習,便能現見真實義,解脫二障,而成正覺也。
如果能精勤修習這種正見,便能現前觀證到真實境界。真實義即是真理,真實的境界。能夠證得真實的境界的時候,我們能夠解脫煩惱障和所知障而成正覺也。解脫煩惱障即是可以證得大涅槃,解脫所知障就證得大菩提。
(壬三)見道頂加行之自性分二。
(癸一)正說。
(癸二)斷德自在。
今初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一剎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ekaikasyaiva dānādau teṣāṃ yaḥ saṃgraho mithaḥ /
sa eka-kṣaṇikaḥ kṣānti-saṃgṛhīto 'tra dṛkpathe // Abhs_5.22 //
1-布施等一一度中,皆能互攝六度。
2-以一剎那苦法智忍所攝之無間道,彼頂加行即此中之見道故。
3-言「此中見道」者,表示頂加行品中,由一一度,互攝六度,而顯見道。諸餘品中,則以餘相而明見道也。
*1-布施等一一度中,皆能互攝六度。
平時修六度,修布施就不修持戒,修持戒亦未必同時修忍辱,一到見道的時候,修布施度,兼攝及其餘五度,修持戒度,又兼攝及其餘五度。
*2-以一剎那苦法智忍所攝之無間道,彼頂加行即此中之見道故。
當見道的時候,十六剎那的時候,每一剎那都是般若,每一剎那的般若都是兼攝及其餘五個波羅蜜,一剎那的忍,忍是無間道,智是解脫道。
*3-言「此中見道」者,表示頂加行品中,由一一度,互攝六度,而顯見道。諸餘品中,則以餘相而明見道也。
是此中見道,見道頂加行的本質。所謂見道頂加行的本質是什麼?見道時十六剎那的時候就是,十六剎那的智慧就是見道頂加行的本質。
(癸二)斷德自在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觀察諸緣起,隨順及迴逆。
sa samādhiṃ samāpadya tataḥ siṃha-vijṛmbhitam /
anulomaṃ vilomaṃ pratītyotpādam īkṣate // Abhs_5.23 //
1-見道頂加行斷障相之後。又說見道頂加行,正習彼加行之瑜伽師根本定時,安住獅子奮迅三摩地。
2-於後得位,觀察緣起順逆也。十二緣起: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3-其中,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雜染品隨順緣起。
4-從老死由生起,乃至行由無明起,是雜染品廻逆緣起。
5-從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是清淨品隨順緣起。
6-從由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由無明滅故行滅,是清淨品廻逆緣起。
7-如是修習雜染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集諦自性,以了知惑業之主,即無明與行故。
8-修彼迴逆緣起者,便能通達苦諦自性,以了知生與老死,是惑業之果,究竟成熟性故。
9-修習清淨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道諦自性,以知無明對治,證無我慧,能斷無明之根本故。
10-修彼廻逆緣起者,便能通達滅諦自性,以知永斷染污無明之究竟果,即滅除生與老死故。
11-是故修習順逆緣起,即是通達四諦之最勝方便也。
*1-見道頂加行斷障相之後。又說見道頂加行,
見道頂加行斷了分別煩惱障和所知障,即是十六剎那,十六剎那之後,有些利根的菩薩會跟著起獅子奮迅三昧,這種頂加行又叫做獅子奮迅三昧,即是在獅子奮迅三昧裡面修頂加行。
*正習彼加行之瑜伽師根本定時,安住獅子奮迅三摩地。
正式修習這種頂加行的瑜伽師,即是修止觀的人,見道後經過十六剎那心之後,在那根本定,安住獅子奮迅三昧,起獅子奮迅三昧。
*2-於後得位,觀察緣起順逆也。十二緣起: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獅子奮迅三昧是怎樣的呢?那時是後得智,不是根本智,觀察十二緣起順逆。
*觀無明,我無始以來有無明,一剎那覺得有無明。
*因為有無明所以作業,叫做行,行即是作業。前世起無明及作業。無明一定與癡,貪瞋也包括在內。
*死後中有入胎,入胎後在胎內漸漸發展成為名色。
*有眼有鼻,叫做六處。
*經十月完滿就出世,接觸這個新世界之後,一路長大,到了兩三歲,苦樂的感覺漸漸明朗。
*受之後起什麼?對於好的東西便愛、取。
*取的結果是一路作很多業,來世的三有存在。
*一有了來世的存在,死之後,第二世又生,結果有生便有老死。
*入獅子奮迅三昧,觀無明,無明跟著起行,很快觀過去,就順觀緣起。
*怎樣叫做逆觀?
為什麼有老死?因為有生,所以有老死。
為什麼有生?因為有有,所以有生。
為什麼有有?因為有取,所以有有。
為什麼會取?因為有愛。
為什麼會愛?因為有受。
為什麼有受?因為有觸。
為什麼有觸?因為有六處。
為什麼有六處?因為有名色。
為什麼有名色?因為有入胎的識。
為什麼有入胎的識?因為有作業,前世會作業。
為什麼前世會作業?因為起無明。
順一路順下去觀,逆觀亦很快趣過,好像隻獅子叫一樣那般快,現量的。見道的後得智起觀。
*還滅也有十二支,
為什麼會得涅槃?先滅了無明,無明滅就再沒有行,行滅就再沒有入胎的識,識滅,識滅就名色滅,名色滅就六處滅,六處滅就觸滅,觸滅就受滅,受滅就愛滅,愛滅就取滅,取滅就有滅,有滅就生滅,生滅就老死滅。涅槃了。
*還滅順觀,還滅又逆觀。
為什麼老死會滅?因為生滅。為什麼生會滅?因為有滅。為什麼有會滅?因為取滅。一路至為什麼行會滅?因為無明滅。一來一往,即是緣起觀,一來一往,一順一逆。還滅觀,又一順一逆那樣。
*緣起觀即是苦諦、集諦。還滅觀即是滅諦、道諦。即是後得智把那苦集滅道,又要表現一輪,就叫做獅子奮迅三昧。
*十二緣起,又名十二因緣,為什麼叫緣起?前一段為緣,引起後段,就是緣起。後段為緣,又引起後後段,叫做緣起。一段一段叫做支。
*3-其中,從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是雜染品隨順緣起。
以無明為緣而產生行,是以行為緣而產生識,以識為緣而產生名色,乃至生緣老死,是雜染品隨順緣起。雜染即是有漏,品即是品類。順流而下,一路生死輪迴不已叫隨順緣起。
*4-從老死由生起,乃至行由無明起,是雜染品廻逆緣起。
為什麼有老死?因為有生。為什麼有生?因為有有,一路推上去,為什麼有行,由於有無明,就是雜染品的回逆緣起。回即是回頭,逆是逆數上去。
*無明與行是集諦,識緣名色,名色是苦諦,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又是苦諦,觸緣受都是苦諦。受緣愛是集諦。愛即是貪,愛緣取是集諦,取緣有是集諦。為什麼「取緣有」有些人說它屬集諦?有些人說它屬苦諦?由業方面來講是屬集諦。由它已經有了,來世出世來講,就屬苦諦。有緣生是集諦,是苦諦。「生緣老死」又是苦諦,總之不論順逆,都是苦諦、集諦。流轉的,叫做流轉十二支。還滅十二支就是滅諦、道諦。
*5-從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是清淨品隨順緣起。
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識滅故名色滅,一路至到生滅則老死滅,就是清淨那類,道諦、滅諦。清淨品隨順緣起。
*6-從由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由無明滅故行滅,是清淨品廻逆緣起。
生滅則老死滅,有滅就生滅,一路掉轉頭至由無明滅故行滅,數回上去,是清淨品回逆緣起。
*四種觀,隨順的一往一還,清淨的又是一往一還。這就是獅子奮迅三昧的內容。
*7-如是修習雜染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集諦自性,以了知惑業之主,即無明與行故。
如是修習,雜染品的隨順緣起,即是由無明一路數下去,便能通達集諦自性。了知惑業之主,煩惱與業的主要部分。煩惱的主要部分是無明,煩惱以無明為代表,行即是業。
*8-修彼迴逆緣起者,便能通達苦諦自性,以了知生與老死,是惑業之果,究竟成熟性故。
究竟即是最後,最後成熟的時候就變為老死。以上是修雜染緣起,一往一還,一去一回。,雜染緣起裡有隨順的,有回逆的。隨順即是了解集諦,回逆就是了解苦諦。
*9-修習清淨品隨順緣起者,便能通達道諦自性,以知無明對治,證無我慧,能斷無明之根本故。
修清淨品的兩種,隨順下去的緣起是了解道諦,修道將來會得涅槃,知道如何對付無明,於是能證得無我慧而斷無明的根本,把無明的根本斷除。
*10-修彼廻逆緣起者,便能通達滅諦自性,以知永斷染污無明之究竟果,即滅除生與老死故。
把生與老死滅除即是涅槃,即是用獅子奮迅去修,有漏的一往一還,無漏的一往一還,即了解苦、集、滅、道四諦。
*11-是故修習順逆緣起,即是通達四諦之最勝方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