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7日 星期五

道相智品第三-3-知獨覺道之道相智

 (庚二)知獨覺道之道相智分三。
(辛一)所依差別。
(辛二)如何了知彼道。
(辛三)釋順決擇分因。
初又分二。
(壬一)正說。
(壬二)斷諍。
今初
自覺自證故,亦不依他教,是故當宣說,麟喻智甚深。
paropadeśa-vaiyarthyaṃ svayaṃbodhāt svayaṃbhuvām /
gambhīratā ca jñānasya khaḍgānām abhidhīyate // Abhs_2.6 //
諸佛說對於自己生的諸獨覺而言,不需要別人的教導,而且擁有深的智慧,因為自覺故。
1-由三別法(發心、廻向、空慧)任持門中,為欲攝受獨覺種性所應了知之現觀種類大乘聖智,即知獨覺道道相智之相。
2-界從大乘見道,乃至佛地。
3-言自覺者,指獨覺阿羅漢。此於最後有時,不須依仗他師教授,自能證得菩提。
4-其亦字者,表於彼時,自亦不用言語為他說法。
5-此麟喻智,當說較聲聞為甚深。非如聲聞可依言教能了彼智,唯以身表現神通說法甚深智故。
*1-由三別法(發心、廻向、空慧)任持門中,為欲攝受獨覺種性所應了知之現觀種類大乘聖智,即知獨覺道道相智之相。
獨覺乘人自己有智慧,能證到獨覺的辟支佛果。菩薩亦要了解他怎樣修法,用空慧攝持著而去學習獨覺乘的人修道的智慧,亦是學獨覺人一樣,自覺自證的,不需要依據他人教,和向人說法也不需要依語言,這種智慧是比較聲聞深很多,即是獨覺的人是很聰明。應該這樣講,獨覺的智慧比較聲聞深的。
由三種各別的法,一種是發大菩提心,一種是修行一切法,回向大菩提,第三說是能觀一切法空的智。在三種智慧攝護著的情況之下,「門」就是「情況」,在這樣之下,菩薩為了想要攝受那些獨覺種性人,應該怎樣去了解這樣的現觀。大乘人學習那種現觀,用大乘聖智去學,不是用聲聞、獨覺的智慧去學。了解獨覺修道的道相智的相狀、體相、本質、自性。
*2-界從大乘見道,乃至佛地。
修這種智,由大乘人見道之後開始修,一直至到成佛都有這種智。因為見了道之後,你會示現教那些獨覺,不用語言。
*3-言自覺者,指獨覺阿羅漢。此於最後有時,不須依仗他師教授,自能證得菩提。
自覺自證是指獨覺、辟支佛乘的人,他所證的阿羅漢,和聲聞乘所證的不同。這種獨覺的羅漢,於最後那一世裡得涅槃的時候,不需要依佛或其他人教的,他自己能夠證得大菩提的果的,叫做自覺的人能夠自證。「自覺」就是獨覺,「自證」指最後那世自己證得。
*4-其亦字者,表於彼時,自亦不用言語為他說法。
那個「亦」字,是表示彼時,他自己不需要靠別人講給他聽,他證了阿羅漢果,亦不用說話來教人。
*5-此麟喻智,當說較聲聞為甚深。非如聲聞可依言教能了彼智,唯以身表現神通說法甚深智故。
為什麼呢?這種麟喻獨覺的智慧,比較聲聞羅漢深一些,並不好像聲聞人般,可以依言語說話,去了解他那種智。那些獨覺只是用身表現一些神通來為人說法。一看到他現神通,那些人就了解到,去修道。這樣,他不用語言說法。
(壬二)斷諍
若誰於何義,欲聞如何說?於彼,彼彼義,無聲如是現。
śuśrūṣā yasya yasyārthe yatra yatra yathā yathā /
sa so 'rthaḥ khyāty aśabdo 'pi tasya tasya tathā tathā // Abhs_2.7 //
獨覺無聲云何說法耶?如是說法無違。若有誰等所化有情,於何等義,欲聞如何行相言說。即於彼等所化,有彼彼義,雖無聲音亦如是現也。
*外人問:那些獨覺沒有聲音說法,他怎樣度人?
下面答:沒有聲音的這樣說法,不會違背道理。若果有個人,是被他教化。被他教化的人,對於哪些義理不懂呢?他想聽聞些什麼樣子的說法呢?「行相」是「樣子」。那個獨覺的羅漢知道那人想聽什麼,就對於那個被他所教化的人,他就用神通,令他自然了解種種道理。雖然他不用講,亦這樣,用神通來令他所教化的人了解。
(辛二)如何了知彼道
遠所取分別,未離能取故。當知由所依,攝為麟喻道。
grahyārtha-kalpanā-hānād grāhakasyāprahāṇataḥ /
ādhārataś ca vijñeyaḥ khaḍga-mārgasya saṃgrahaḥ // Abhs_2.8 //
當知麟喻道,由三法差別所攝,謂遠離色等外境所取分別,未能遠離內識能取實執分別,就所依差別。是依獨覺乘所攝法之法性,為所依種性故。
*遠所取分別:
客觀那樣東西,被我們了解的東西,叫做「所取」。我們能夠了解的智慧,就叫做「能取」。獨覺乘人,不會執著所取的境是實有,對所取不起分別。
*未離能取故:
如果大乘人,知道獨覺乘人沒有所取的執。但是,他不能夠離開能取的執著,始終執著能了解東西的智慧,執著有智慧。
*當知由所依:
還要知道,獨覺乘有獨覺乘自己所依的種性,即是本性住種性,他有自己的種子。
*了解獨覺乘人有三個特點。第一,他沒有所取分別,遠離所取分別。第二,他未能夠離開能取分別。第三,他有自己的種子、種性決定他是獨覺。了解這三樣東西,菩薩修道的時候,就假設自己是他那樣,去了解他的修道法。
*當知麟喻道,由三法差別所攝,謂遠離色等外境所取分別。未能遠離內識能取實執分別。就所依差別,是依獨覺乘所攝法之法性,為所依種性故。
麟喻道即是獨覺。獨覺人的修道,由三樣不同的東西所攝持。
第一,獨覺人,對於色受想行識五蘊,和色聲香味觸那些所取的東西,他不會執著它為實的,遠離那種分別。
第二,獨覺乘,執著有個能取的識。
第三,他所依的種性,本有的種子、種性,就是獨覺乘的所有的一切法那些法性。「法性」就是那些本來有的種性,做他所依的種性。當菩薩了解怎樣去修那些獨覺的道的時候,要了解三樣東西。第一,就是要了解,獨覺乘的人他不執著所取的境是實有的。第二,他仍然執著能取的心是實有的。第三,他有他自己的根性,這根性是先天的而有。

(辛三)釋順決擇分因
開闡假法性,無違相為煖。頂由達色等,無減等所顯。
prajñapter avirodhena dharmatā-sūcanā-kṛtiḥ /
ūṣmagam mūrdhagaṃ rūpādy-ahānādi-prabhāvitam // Abhs_2.9 //
說明法性,與假施設無相違反就是煖。頂由達色等無減等所顯。
了知獨覺道之道相智因,順決擇分有四:
1-謂開闡色等勝義中無,名言中假有,不違法性,是為煖位。
2-頂位,是由通達色等勝義無減等所顯。
*了知獨覺道那種道相智的因,就是順決擇分。
*1-謂開闡色等勝義中無,名言中假有,不違法性,是為煖位。
煖,即是了解經中所開闡,色、受、想、行、識等五蘊在勝義中是沒有的,在勝義中並無五蘊。但在名言中,就是假有。名言即是概念,可以講得出的,便是世俗諦。所以,這裡所謂「名言」,就指世俗諦,在世俗諦中是有,不過是假有。有而不實的,是假的。這樣了解,就不會違反法性,不會傷害真如法性。能夠這樣了解,就入煖。修獨覺道中的煖智的時候,就是這樣的。
*2-頂位,是由通達色等勝義無減等所顯。
頂位的智,由於他能夠通達色受想行識等在勝義中雖然是無實體、雖是無自性,但是說完全什麼都無的話,即是損減。亦不能無損減。色雖然不異空,但空亦不異色,亦不需減滅那個幻的色。在勝義中,雖然是沒有真的色受想行識存在,但是色受想行識的假相、緣起的相,亦無損減,就是頂位。「等」增,不增不減。

忍由內空等,不執色等故。色等無生等相為第一法。
adyātma-śūnyatādyābhī rūpāder aparigrahāt /
kṣāntiḥ rūpādy-anutpādādy-ākārair agra-dharmatā // Abhs_2.10 //
3-忍位,由通達內空等故,了知色等勝義不可執。
4-世第一法,了知色等勝義無生等相。
*3-忍位,由通達內空等故,了知色等勝義不可執。
*忍位的智,由於那些獨覺人,能夠了解到內空、外空、內外空等的原故,他就能夠了知色受想行識等,在勝義中不可執為有,亦不可執為無。執為有,就增益執;執為無,就損減執。
*4-世第一法,了知色等勝義無生等相。
世第一法的智,用有漏智了知色受想行識等,「等」了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緣起、四諦等等,在勝義裡面是「無生等」,「等」即是滅。無生無滅、無垢無淨、無增無減等等這種義相。「相」,當「體相」解,即是自性,即是那件東西的本身。有時當「相狀」解。有時當「義相」解,「義相」即是義理,義理的相貌。那你不要只是當它是「相狀」地解。有時當「體相」,有時當「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