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三)知菩薩道之道相智分二。
(辛一)見道。
(辛二)修道。
初中又二。
(壬一)略標剎那。
(壬二)廣釋修相。
今初
由諦與諦上,忍、智四剎那,說此道相智,見道具功德。
kṣānti-jñāna-kṣaṇaiḥ satya-satyaṃ prati catur-vidhaiḥ /
mārga-jñatāyāṃ dṛṅ-mārgaḥ sānuśaṃso 'yam ucyate // Abhs_2.11 //
現證空性慧所攝持之大乘諦現觀,即是大乘見道之相。界限唯在大乘見道。
此說大乘見道人身中具大功德勝利之見道。由依苦、集諦及滅、道諦上,忍、智四剎那而說故。
*由諦與諦上,忍、智四剎那:
每一個諦之上,都有一個忍、智。無間道叫做「忍」,解脫道叫做「智」。了解佛所說的法的義理,「法忍」;再重複了解叫「法智」,重複了解的時候就享受解脫,就叫做「解脫道」。初時的忍叫做「無間道」。然後就是類忍、類智。我的心所觀的境的苦諦,有忍有智。能觀苦諦的心亦從此類,「類忍」、「類智」,大家都是空。忍和智合起來,每一諦有四個剎那。四個諦,四四一十六剎那。
*說此道相智,見道具功德:
用十六剎那的次第來解說這個道相智,這就是見道,見道是具有功德。
*現證空性慧所攝持之大乘諦現觀,即是大乘見道之相。界限唯在大乘見道。
為什麼說現證的空性?在真見道的時候,已經真正證了空性。用證空性的根本智攝持著、保護著。那時候大乘諦現觀來起那個現觀,其實諦現觀、真見道已經過了。這個諦現觀、後得智、相見道是假的,模仿出來的,即是三心見道,即是大乘見道的自性、體相。這種界限唯在大乘見道,就是在真見道的不可說的狀態,和相見道三心的十六剎那,就是在這段出現,過了之後就不是。
*此說大乘見道人身中具大功德勝利之見道。由依苦、集諦及滅、道諦上,忍、智四剎那而說故。
這裡說大乘見道人,這個人的身中是具有大功德。具有大功德的人的見道,如何說明它呢?真見道不可說,說它的相見道,相見道依十六個剎那來說。即是什麼?依苦諦上有法忍、法智,有類忍、類智,及集諦上也有法忍、法智、類忍、類智。滅諦和道諦上,個個都有忍、智,法忍、法智、類忍、類智,各四剎那,每一諦有四個剎那。
(壬二)廣釋修相
真如與諸智,無互能、所依,故不許差別。廣大、無能量。
ādhārādheyatābhāvāt tathatā-buddhayor mithaḥ /
paryāyeṇānanujñānaṃ mahattā sāpramāṇatā // Abhs_2.12 //
道相智所攝之見道中,有十六剎那:
1-謂苦諦真如與佛現證彼之智,於勝義中,無互相能依、所依之性。於勝義中,不許能所依差別,現證無彼之大乘見道,即苦法忍。
2-廣大者,謂色等由勝義實空法界體性故。其能緣之般若波羅蜜多,亦成廣大,即苦法智。
*一,苦法忍,苦諦真如。真如兩種用法。
第一、當「空性」解,色不異空性、空性不異色,即是宇宙的本體。
第二、當「真實的道理」解。「苦諦真如」就是第二種解法。「世間是苦的」,這是真真實實、真實不虛的道理,叫做「苦諦真如」。
*佛最初就是證得苦諦真如。當佛證得苦諦真如的時候,真如就是所證的道理,佛的智慧就是能證的智。佛的智慧就是能證,苦的真如就是所證。依於能證然後有所證,依有所證然後有能證,如果無所證就無能證,無能證亦無所證。所以能證和所證,互為能所,互相依賴。雖然如此,互為能所,互相依賴,不過是在世俗諦,在名言上這樣說,並不是證到苦諦真如的時候,或者證得空性的時候,真真正正有「這個是能證的智,那個是所證的東西,能證所證就互為能所、互相依賴」。當證的時候,沒有這套東西。
*對於勝義中,真正證到的時候,就並沒有「苦諦真如是所依,佛的智慧是能依」,或者「互相依賴,依佛的智慧然後發現到苦諦真如,又因為有苦諦真如,所以佛證到它,互相依賴的」,沒有的,沒有這種情況的。
*所以在勝義中,就不許可有能證與所證的分別、差別。這種沒有能證所證的分別,真真正正體驗到,就是苦法忍的時候。
*對於佛所證的苦法,他已經有忍可。就是因為忍可這種東西,他就能夠掃除分別的煩惱。分別煩惱常常執著有能依、所依等等,就掃除它。
*1-謂苦諦真如與佛現證彼之智,於勝義中,無互相能依、所依之性。於勝義中,不許能所依差別,現證無彼之大乘見道,即苦法忍。
謂苦諦真如和佛能夠證到苦諦真如那種智,這兩種好像互為能所、互相依賴這樣的。但是,於勝義中,無互相依賴那種性,「性」即是情況,「性」字跟「相」字通用,當「情況」地解,即是狀況。
*於勝義中,不許能所依差別,現證無彼之大乘見道,即苦法忍。
當證得勝義的時候,見道入勝義,就「不許」可有「能所依差別」。現前用現量能夠證明無彼,「彼」是指能所的差別,現證得沒有能所差別的那種的「大乘見道」,最初步的時候,就叫做「苦法忍」。
*2-廣大者,謂色等由勝義實空法界體性故。其能緣之般若波羅蜜多,亦成廣大,即苦法智。
廣大,色受想行識等在勝義諦來看,是空的。這種空所顯露出的真如法界,就是一切法界的體性。這種空的狀況,是很廣大的,無乎不在的。能證空性的般若波羅蜜多的智,亦廣大的、無乎不在的。苦法智的時候,就能夠了解到這樣。
無量。無二邊、住彼於色等、執為佛自性,無取、無捨等。
parimāṇāntatābhāvo rūpāder avadhāraṇam /
tasyāṃ sthitasya buddhatve 'nugrahā-tyāgatādayaḥ // Abhs_2.13 //
3-現證苦諦,於勝義中無能量之量,是苦類忍。
4-現證苦諦勝義無量,即苦類智。此是苦諦四相。
四中第一剎那,是所治種子之真能治無間道。後三剎那是從彼所治種子解脫之解脫道。以下諸相准此應知。
5-現證集諦,勝義無常斷二邊是集法忍。
6-住彼集法忍之瑜伽師,於色等上定執佛性實空,即集法智。
7-現知集諦於勝義中,無取捨等,即集類忍。
*3-現證苦諦,於勝義中無能量之量,是苦類忍。
現前證得苦諦,苦諦在勝義中,並沒有一個能量的量。「量」即是「知道」、「知」,「量」即是知道的力量,沒有一個能知東西的心、力量。這就是苦的類忍。苦諦固然是本身是苦,又是空。能夠觀苦諦那個心,也是苦,也是空,同一類也。這樣叫做「苦類忍」。現時證得,知道苦諦,這個苦的世界、苦的人生。在勝義中並不是真有這個智,我們知它是苦的智都是幻的、空的。這是苦的類忍。
*4-現證苦諦勝義無量,即苦類智。
現前現觀證,能證苦諦的那個量,那個能知的心。在勝義來講,這個心亦無所謂叫做「量」的。這就是苦類智。就是解脫道。
*此是苦諦四相。四中第一剎那,是所治種子之真能治無間道。後三剎那是從彼所治種子解脫之解脫道。以下諸相准此應知。
*懷疑應該是四中第一、第三剎那,是所治的種子,即指煩惱種子,是真正能治的無間道;後第二、第四是從彼所治種子解脫之解脫道。「以下諸相」即是集諦四相、滅諦四相、道諦四相,都如此類推。
*5-現證集諦,勝義無常斷二邊是集法忍。
「現證」即直觀。集諦,即是煩惱和業。集諦,在勝義中,離開斷邊、常邊。其實,離空、離有。這就是集法忍。
*6-住彼集法忍之瑜伽師,於色等上定執佛性實空,即集法智。
能夠證到集法忍的那些修瑜伽的人,對於色受想行識等之上,有這樣的執。佛性是空的,所謂佛性,真如佛性是空的。他有這樣的執,說佛性根本無佛性可得,是空的。能夠這樣就是集法智。這個「執」,不是「執著」的「執」,它指是拿著那個見解。能夠證得集法智的人,他對於色受想行識之中,知道這幾樣東西都是空。而這種空所顯的性,就是真如法性來的。真如法性,是空的。這個叫做「集法智」。
*7-現知集諦於勝義中,無取捨等,即集類忍。
用現觀證得所謂集諦,在世俗人來講,即是煩惱和業。煩惱和業,能夠取來生的果的,有取。當能夠證得集諦空的時候,對於過去的修行,對於過去的煩惱和業,我們是能夠捨的。在世俗人認為有取、有捨。但是當證得集類忍的時候,就知道所謂集諦在勝義中,無取亦無捨。
慈等及空性、證得佛陀性,遍攝諸淨法,除遣諸苦病。
maītryādi śūnyatā prāptir buddhatvasya parigrahaḥ /
sarvasya vyavadānasya sarvādhivyādhiśātanam // Abhs_2.14 //
8-修慈悲等四無量之功德,即集類智。
此是集諦四相。
9-現證色等真實空之空性,即滅法忍。
10-所修善根,能得佛果,即滅法智。
11-具足遍攝滅類忍中,一切淨法種類功德,即滅類忍。
12-具足除遣外界一切苦害及內身一切病惱之功德,即滅類智。
此是滅諦四相。
*8-修慈、悲等四無量之功德,即集類智。此是集諦四相。
不執著有集是實有,對於集無取、無捨,能夠對眾生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那時候真正能夠修慈悲喜捨的功德,即集類智。此是集諦四相。
*9-現證色等真實空之空性,即滅法忍。
能夠現前證得色受想行識等真實是空。那種空,用這種智慧顯出那個空的真如相。空,能夠證得到,那時候就是滅法忍。
*10-所修善根,能得佛果,即滅法智。
經過無間道,除去煩惱的根,現時一切善根都一定能得佛果。這個就是滅法智。
*11-具足遍攝滅類忍中,一切淨法種類功德,即滅類忍。
具足圓滿時與滅類忍有關的一切清淨法,它能夠攝受得圓滿,這個叫做「滅類忍」。
*12-具足除遣外界一切苦害及內身一切病惱之功德,即滅類智。此是滅諦四相。
具備能夠外排除苦害,內免一切病惱,有這樣的功德。這個叫做「滅類智」。即是證得滅類智的時候,會有些這樣的功德。
滅除涅槃執,諸佛守護等,不殺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nirvāṇa-grāha-śāntatvaṃ buddhebho rakṣaṇādikam /
aprāṇivadham ārabhya sarvākāra-jñatānaye // Abhs_2.15 //
13-息滅實執湼槃之戲論,即道法忍。
14-安住道法智之瑜伽師,有為諸佛守護之功德,即道法智。
15-能得斷除殺生等十惡,遍知十善相、一切相智之因理,自己安住,亦安立他,此智即道類忍。
*13-息滅實執湼槃之戲論,即道法忍。
不會執著涅槃是實、是大,都能夠滅除這種執,就是道法忍。
*14-安住道法智之瑜伽師,有為諸佛守護之功德,即道法智。
安住道法智之瑜伽師,就有被諸佛保護他的功德,即道法智。
*15-能得斷除殺生等十惡,遍知十善相、一切相智之因理,自己安住,亦安立他,此智即道類忍。
知道能夠得斷除十惡,是得一切相智因。又知道十善,是一切相智的道理、的因。知道這種理之後,自己安能夠安住在這種理裡面,令其他眾生守這個十善道。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廻向大菩提,是道智剎那。
svayaṃ sthitasya sattvānāṃ sthāpanaṃ pariṇāmanam /
danādīnāṃ ca saṃbodhāv iti mārga-jñatā-kṣaṇāḥ // Abhs_2.16 //
16-所修布施等六度,廻向大菩提果,即是大乘見道道類智。
此是道諦四相。道相智品此十六剎那,一座無間而生故。
*16-所修布施等六度,廻向大菩提果,即是大乘見道道類智。
修一切波羅蜜多布施等,為了回向、為了得大菩提,這是道類智。如果能夠真正這樣做,即是大乘見道那種道相智的情況。
*此是道諦四相。道相智品此十六剎那,一座無間而生故。
此是道諦四相。道相智品此十六刹那,坐禪的時候修止觀,那十六剎那連續而生的。
(辛二)修道分二。
(壬一)修道作用。
(壬二)有作用之修道。
今初
遍息、敬一切、能勝諸煩惱、怨敵不能害、菩提、供養依。
sarvato damanaṃ nāma sarvataḥ kleśa-nirjayaḥ /
upakramāviṣahyatvaṃ bodhir ādhāra-pūjyatā // Abhs_2.17 //
由修大乘修道力故所得勝利,即是大乘修道作用之相。界從修大乘修道第二剎那乃至佛地。
大乘修道作用有六:
1-起上諸道心得自在,名遍息滅。
2-由摧慢故,恭敬善知識等一切眾生。
3-由不隨煩惱轉故,勝伏貪等諸煩惱。
4-他諸怨敵不能損害。此四是士用果。
5-自力能辦大菩提果,是等流果。
6-修道位菩薩隨所住處皆成可供養處,是增上果。
*由修大乘修道力故所得勝利,即是大乘修道作用之相。界從修大乘修道第二剎那乃至佛地。
大乘修道所有的勝利,就是它的作用。界限由哪裡開始呢?由大乘修道,即是由見道之後,入修道。修道第一個剎那未有勝利的,第二個剎那開始有,一直到成佛之後,無盡的,都有這樣勝利。
*大乘修道作用有六:
他的勝利有幾多種呢?即它的作用有幾多種呢?大乘修道的作用有六種。
*1-起上諸道心得自在,名遍息滅。
「遍」即普遍,即是完全。「息」是停止,「滅」即沒有了。即是說,入大乘修道,修道有十地,十個階段。由見道的時候開首,到第七地完,就是一個阿僧衹劫。八地、九地、十地這三地合起來,又一個阿僧衹劫。在長遠的修行的階段裡,今世的智慧比前世勝,一世比一世勝。所有的障礙完全熄滅,後一剎那比較前一剎那殊勝,叫做「遍息」。
「道」當「無漏智」解。「上諸道」即是「更高級的無漏智」。對於更高級的無漏智的生起,這個修行的人心無障礙,自由自在地生起。「遍息滅」即是無障礙,所有障礙完全熄滅。
*2-由摧慢故,恭敬善知識等一切眾生。
修道菩薩,能夠時時摧毀,即壓伏各種慢的心,對人很謙恭,對善知識,即良師益友。「等」就是「等」其他一切的善友,甚至到那些平凡的一切眾生,都能夠有恭敬心。能夠這樣謙虛,亦是勝利。
*3-由不隨煩惱轉故,勝伏貪等諸煩惱。
由於菩薩不跟隨煩惱而去,菩薩會起煩惱的,一起煩惱,馬上知道這些是煩惱,他就停息,不會跟著煩惱一直發展。由於能夠不隨逐那些貪瞋癡等的煩惱活動,所以,能夠戰勝,能夠制伏那些貪、瞋、癡、慢等這些煩惱。
*4-他諸怨敵不能損害。此四是士用果。
身外那些一切的怨家和你的敵人,不能夠損害你的。
第一、異熟果
因與果異性,即是不同性的那種果。怎樣叫做因與果異性?因善或者惡,而他所得的果,卻是無記的。無記即不善不惡。由善的因、惡的因,所招到的無記、不善不惡的果,即是因果不同性,因果異性而成熟。因和果不同時,因和果不同性的。
第二、等流果
等即相等。流是類。等流果,即是同類的果。因與果同性質的,善因產生善果,惡因產生惡果,性相同的,就叫做等流果。
例如,戒殺放生,修行這種善行,來生得到一種無記、長命沒病的果,叫做「異熟果」。同時又產生第二種果,今世能夠戒殺放生,來世亦會戒殺放生,今世戒殺放生為因,來世又會戒殺放生為果,今世的因是善,來世的果也是善,這樣就因果同性。做戒殺放生這一因,兩種果,有異熟果,有等流果。一因得兩果。
第三、士用果
士即是人、丈夫,即是有氣有力的男子,一個有氣有力的男子是有作用的。作用所得來的這個果。用某一個人的力量所得的果,用某一種工具所得的果,那果就是那人、那件工具的士用果。
第四、增上果
令到他的威勢,增加向上。近視眼,配了眼鏡就看得清楚,這種看得清楚的果,就是眼鏡的士用果,但同時是眼鏡的增上果。戴了眼鏡,眼力增加、向上。凡士用果,多數都兼有增上果。
增上果範圍闊,士用果範圍窄。士用果是沒有它不行的,如法師不穿黃袍都一樣是好法師。增上果,沒有它都可以,不過有它就更好。
第五、離繫果
離繫果即是涅槃。涅槃本來有的,不過你遮了它,修行就揭開了帳幕,看到它。你不修行,涅槃一樣是存在的,自性涅槃。所以,因為修行的原故,就把煩惱壓伏,於是就看到涅槃、證到涅槃。證到涅槃,是因為離開了煩惱的縛束而看到它,涅槃沒有增加,你不證它,涅槃亦沒有減少到,所以涅槃叫做「離繫果」。
緣有四種:
第一、增上緣
有些增上緣會得異熟果。
今世做善業,這種善業做增上緣,來生得到無記、快樂的果。無記的快樂果是無記,這種善業是善的,不同,但是有增上的力量,這種善業對這種無記的果出現,有增上的力量,使到這種果增加、向上出現。增上:威力增加向上,扶助,這兩個意思。
1-威力增加向上
例如行善,將來得到無記的快樂果。無記的快樂果,不是因行善而變出的快樂果,而是行善做緣、做條件,使到你那些快樂的種子,威力增加,本來未出現的現在出現,威力向上。這個增上緣有種力量,能夠使到果的威力增加向上,這種緣就叫做增上緣。
2-扶助
做善業,引起生天的果,這生天的果不是你做善變化出來。這種善業有扶助力,令到你生天的果報出現,扶助。如肥料扶助那棵花去令它茂盛。
*士用果
用鋤頭去耕田,種出穀來。鋤頭是穀的增上緣。
*增上緣就得增上果,即增上緣之果。
*離繫果,涅槃是無為法,不會有因緣產生,是增上緣。
第二、因緣
種子是因緣。那棵花是種子的等流果,同類果來的,因緣就產生等流果。異熟果由增上緣產生,業不過是果報的增上緣,業不是果報的因緣。那些果報的名言種子,才是果報的因緣。
第三、所緣緣
所緣的對象。如要有灰色做所緣緣,我才見到灰。所以灰,是見灰的眼識的所緣緣。見灰的眼識是果,灰色的境界是因,灰色的境界是所緣緣,就產生到這個見灰色的眼識的果。它是所緣緣,同時又是增上緣。
第四、等無間緣
前一剎那的善心做後一剎那的善心的等無間緣。
*5-自力能辦大菩提果,是等流果。
自己的智慧力,每一年增加向上,每一日、每剎那都輾轉增加、向上。以無漏智的種子為因,將來得成佛的大菩提。無漏因得無漏果,就是等流果。
*6-修道位菩薩隨所住處皆成可供養處,是增上果。
修道位菩薩,隨所住處,那裡值得供養。因為修道位菩薩,他的智慧與及品德,影響力很大。這是增上果,你愈能夠修道,你愈加可敬。
*供養依,值得供養之處,就依著那處地方,依他而起供養心。
(壬二)有作用之修道分二
(癸一)有漏修道。
(癸二)無漏修道。
初又分三。
(子一)勝解修道。
(子二)廻向修道。
(子三)隨喜修道。
初中又二。
(丑一)正釋。
(丑二)勝利。
今初
勝解謂自利、俱利及利他。當知此三種,各有下、中、上。
adhimuktis tridhā jñeyā svārthā ca sva-parārthakā /
parārthikaivety eṣa ca pratyekaṃ trividheṣyate // Abhs_2.18 //
1-信解佛母(即般若波羅蜜多)為三利之根本大乘隨現觀。即大乘勝解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2-當知大乘勝解修道有三種:謂有自利、自他俱利、利他之勝解修道故。
3-此三種勝解修道,復各分下中上三品。
*1-信解佛母(即般若波羅蜜多)為三利之根本大乘隨現觀。即大乘勝解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勝解修道的智慧的本質是一種現觀智。在定中,用有分別的智慧而體驗到,現量觀證,即是直接體驗到。
*諦現觀,對於苦集滅道四諦,能夠現前觀證,或者對真諦、俗諦,亦能夠現前觀證。
諦現觀的智有兩種:
現觀智:是沒有相分的,沒有分別的現觀智。
現觀邊智:現觀智的邊際那種智,即是表示有分別,有名相的,*勝解就是有信念,即是修道菩薩,知道般若波羅蜜多是一切自利的根本,自他俱利的根本和利他的根本。對於這種「般若智是三利根本的」能夠清楚了解、體驗到的。這種現觀邊智,就是勝解修道的本質。初地菩薩就有這種智,到金剛心的時候。
*修道的勝解智慧,主要體驗到不論自利,利他,都要有般若智,體驗到這一點,要分二十七種。
*2-當知大乘勝解修道有三種:謂有自利、自他俱利、利他之勝解修道故。
大乘勝解修道有三種:
第一、自利,相信、了解、體驗到,般若波羅蜜是自利的根本。
第二、俱利,般若波羅蜜是自利利他的根本。
地三、利他,利他亦要以般若波羅蜜為根本、為依據。
*3-此三種勝解修道,復各分下中上三品。
別別為三品,又以下下等,復各分為三,共二十七種。
mṛdvī madhyādhimātrā ca mṛdu-mṛdv-ādi-bhedataḥ /
sā punas trividhety evaṃ sapta-viṃśatidhā matā // Abhs_2.19 //
4-其下中上品,又各分為三種:謂下下品等。如是許勝解修道為二十七種。
下品、中品、上品,又各分三種,即上品就上上、上中、上下,中品有中上、中中、中下,總共九品。每種智各有九品,如是許勝解修道為二十七種。
(丑二)勝利
般若波羅蜜,於諸勝解位,由三種、九聚,讚事及稱揚。
stutiḥ stobhaḥ praśaṃsā ca prajñā-paramitāṃ prati /
adhimokṣasya mātrāṇāṃ navakais tribhir iṣyate // Abhs_2.20 //
1-由修勝解修道之力所得勝利,即勝解修道勝利之相。界從修勝解修道第二剎那,乃至佛地。
2-若於教、道、果三種般若波羅蜜多,修勝解時。
3-佛以三類、九品如其次第,後後轉勝,讚美、承事、稱揚,令發歡喜故。
*1-由修勝解修道之力所得勝利,即勝解修道勝利之相。界從修勝解修道第二剎那,乃至佛地。
「勝解」當「信解」,相信般若是不二的。時時有這樣的心,伴著後得智起。就叫做「勝解修道」。由這種相信般若波羅蜜多是一切利益的根本,這種智慧所得的勝利,就是勝解修道的體相。界限即是見道完之後入了修道,修道的第二個剎那起,至到成佛,無窮無盡那麼久,都有這種勝利存在。
*2-若於教、道、果三種般若波羅蜜多,修勝解時。
修道菩薩,對於般若的經教,教般若;真正修般若智慧,道般若;將來得到佛果,果般若。
*3-佛以三類、九品如其次第,後後轉勝,讚美、承事、稱揚,令發歡喜故。
這種般若波羅蜜多,如果依著這樣能夠修自利、俱利、利他這些勝解的時候,佛依三類,依上中下等九品,你每達到一品,佛會讚揚你的,依著它的次第,每一種勝解都勝過前一種勝解。當你每達到一種勝解的時候,佛都會讚美,或者叫菩薩去承事你,或化身來承事你,稱揚你,令到你歡喜,鼓勵你。
(子二)廻向修道
殊勝徧廻向,其作用最勝,無所得行相,不顛倒體性。
viśeṣaḥ pariṇāmas tu tasya kāritram uttamam /
nopalambhākṛtiś cāsāv aviparyāsa-lakṣaṇaḥ // Abhs_2.21 //
能轉自他隨一善根,令成大菩提之支分,有分別大乘隨現觀。即大乘廻向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成就殊勝廻向之修道位菩薩,具足最勝作用,能轉自他善根為大菩提之支分。
此廻向有十二種:
1-謂有勝作用之廻向。
2-於所廻向物,破除實執,無所得行相之廻向。
3-於能廻向心,破除實執,不顛倒體相之廻向。
*能轉自他隨一善根,令成大菩提之支分,有分別大乘隨現觀。即大乘廻向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迴向修道本質就是一種有分別的現觀。有分別的現觀叫做「現觀邊智諦現觀」,無分別的現觀就叫做「現觀智諦現觀」。這種現觀,是一種智慧,能轉自己的善根,或者他人的善根,把它轉為得大菩提的因。「支分」,第一種解法是因,當「因」解。第二種解法,當「部份」解。把自己所修行的所有善根,通通迴轉對向得大菩提。他人你怎轉?只可以勸他、叫他修。
界從初地,即是修道的第二個剎那起,一直至金剛心,都有這種迴向修道。
*成就殊勝廻向之修道位菩薩,具足最勝作用,能轉自他善根為大菩提之支分。
*此廻向有十二種:
*1-謂有勝作用之廻向。
殊勝的迴向,把所有的善根普遍迴向於大菩提,它有很大的作用,作用是殊勝的。
*2-於所廻向物,破除實執,無所得行相之廻向。
對於迴向的物,譬如我做了一件救人的事,將這件救人事物,你不要執著「我真是了不起,做了件救人的事」,沒有這種心。亦了解到所謂救人都是一種幻象來,不是實有。「無所得」即是不執著實有。「行相」即是活動的情況。雖然我做了這件事,我的心的活動情況都是無所得的。這樣做法來把善根迴向給大菩提,叫做「無所得迴向」。迴向的時候,心的活動,是一種無所得一樣的狀態。
*3-於能廻向心,破除實執,不顛倒體相之廻向。
能迴向的心亦空,不執著「我了不起」、「把我做了的好事都迴向菩提」,連這種心都沒有,不執著這種心為實,叫做「不顛倒迴向」。
遠離、佛福品自性念行境、有方便、無相、諸佛所隨喜。
vivikto buddha-puṇyaugha-svabhāva-smṛti-gocaraḥ /
sopāyaś cānimittaś ca buddhair abhyanumoditaḥ // Abhs_2.22 //
4-於廻向者,破除實執,遠離之廻向。
5-於自善法,與佛善法,破執實好惡,名念佛福德資糧自性為行境之廻向。
6-於六度善法,破執實好惡,名有善巧方便之廻向。
7-破執實三輪,為無相廻向。
8-知名言中,緣起如幻,而緣佛地,名諸佛隨喜廻向。
*4-於廻向者,破除實執,遠離之廻向。
「迴向者」即是「我是菩薩,我現在是修道菩薩,對於我做的事,我不執實,對於我,我現在將它迴向」「對於那個我迴向所發心迴向這種心我都不執實,我能夠這樣」。如果你這樣,就有一個我執,有一個能迴向的人執著一個實。連這種心都沒有,對於能迴向的人,都不執著為實,叫做「遠離迴向」。
*5-於自善法,與佛善法,破執實好惡,名念佛福德資糧自性為行境之廻向。
我自己現在修了一種善行,和佛所有的善行比較,「我差得遠了」,「佛是殊勝,我是劣」。連這種「佛是殊勝」,連這種心都破除了,無分別,那樣的迴向。憶念,思念佛所有的福德資糧的自性,思念那些佛的福德,以這種為他所了解、所思的境相,那種迴向。
*6-於六度善法,破執實好惡,名有善巧方便之廻向。
對於六波羅蜜的善法,破除一種執。「是般若波羅蜜就最勝,布施那些,持戒又好過布施,計較善業,執它為實有、好或者不好。沒有這種執,這種迴向叫做「有方便善巧迴向」。
*7-破執實三輪,為無相廻向。
修行波羅蜜,每處都有三輪。他執實有三輪,「我現在持戒,我持那條戒,我現在持戒是好的行為」這樣執實三輪。這三輪,都知道它是空的,「破除執實三輪」。把這種不執實三輪的心,知道三輪都空的。雖空,但真真正正用三輪去行善的、去修行的,把三輪修行的功德迴向做得大菩提的因。這種叫做「無相迴向」。
*8-知名言中,緣起如幻,而緣佛地,名諸佛隨喜廻向。
這位修道菩薩知道,某個人修行了幾多劫就成佛。他了解這些都是幻一樣的,一切都是眾緣和合而生起的。他能夠了解世俗諦,有人成佛,有人修行,這些都是名言而已。「名言」,即是「世俗諦」。了解在世俗諦中,「某個人成了佛後就進入佛地」,這些東西都是緣起如幻的,他能夠了解,世俗諦裡面有這些東西的。這勝義諦裡面,無佛可成,亦無人成佛。「緣」者,認識、了解,了解成佛的佛地不過是緣起如幻而已,叫做「諸佛隨喜迴向」。你能夠這樣,佛佛隨順你的意見而起歡喜心。
不繫於三界、下、中及上品,是餘三廻向生大福為性。
traidhātukāprapannaś ca pariṇāmo 'paras tridhā /
mṛdur-madhyo 'dhimātraś ca mahā-puṇyodayātmakaḥ // Abhs_2.23 //
9-於名言中,不廻向為三有之因,名不繫三界廻向。
10-12-餘有下、中、上三品廻向,出生廣大福德為性。
*9-於名言中,不廻向為三有之因,名不繫三界廻向。
於名言中,即是世俗諦。欲界、色界、無色界,有三類眾生,他說這個不過是名言中的三類眾生而已,在勝義諦中,根本就無所謂「眾生」,亦無三界。但對於世俗諦,就確有三界。作了些好行為就迴向三有,做三有的因。於世俗中,你不把善行迴向做三有的因,不被三界縛束的迴向。
*10-12-餘有下、中、上三品廻向,出生廣大福德為性。
其餘下中上三品的迴向,即是發心大小的迴向,能夠產生廣大的福德。雖然是迴向大菩提,不要福,其實你的福是更大的。
(子三)隨喜修道
由方便、無得,隨喜諸善根,是此中所說修隨喜作意。
upāyānupalambābhyāṃ śubhamūlānumodanā /
anumode manaskāra-bhāvaneha vidhīyate // Abhs_2.24 //
於自他隨一善根,而修歡喜有分別大乘隨現觀。即大乘隨喜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1-修道位菩薩之隨喜,由名言中,有所得之方便,與勝義中無所得之智慧,二所攝持。
2-於自他善根,深修隨喜相應之淨信。即此處所說大乘有漏隨喜作意修道。
3-此諸修道立為有漏者,是就有分別漏而立,非所治品之有漏也。
*於自他隨一善根,而修歡喜,有分別大乘隨現觀。即大乘隨喜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最後心。
對於自己修行的善事、對於他人所修行的善事,隨便一種都好,他都修歡喜,自己做了善事,自己覺得歡喜,他人做善事,你亦歡喜。這種分別心是隨喜,是出了定有的一種喜悅心,所謂「隨順現觀」,不是真正現觀。這種隨現觀,就是大乘隨喜修道的本質。由初地一直至到金剛心都有。
*1-修道位菩薩之隨喜,由名言中,有所得之方便,與勝義中無所得之智慧,二所攝持。
「名言」是指世俗中,世間的,菩薩入世的方便。有所得即是有相分、有執著,有所得之方便,所以它是隨現觀,不算做真現觀。方便是有所得,智慧是無所得。用兩種來攝持,一是世間的有分別的方便來攝護著、保護著,和用無所得的智慧控制著,用兩者扶助著,就不會墮落。
*2-於自他善根,深修隨喜相應之淨信。即此處所說大乘有漏隨喜作意修道。
於自他善根深修隨喜,與這種隨喜心相應之淨信,是大乘人時時所起的念頭,即此處所說大乘後得智隨喜作意修道。
*3-此諸修道立為有漏者,是就有分別漏而立,非所治品之有漏也。
(癸二)無漏修道。
分二。
(子一)引發修道。
(子二)清淨修道。
今初
此自性、殊勝、一切無作行、立法不可得、是大義利性。
svabhāvaḥ śreṣṭhatā tasya sarvasyānabhisaṃskṛtiḥ /
nopalambhena dharmāṇām arpaṇā ca mahārthatā // Abhs_2.25 //
能立究竟智德之大乘無漏隨現觀,即引發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十地。
引發修道,就所相不同差別為五:
1-謂此修道自體性,是無倒見色等實性之慧。
2-若不由此慧攝持,布施等餘五度,不能成佛,故是殊勝方便。
3-此慧行相,謂知一切法無勝義生,即於一切不起實有作行。
4-即由自性、殊勝等之道,將通達諸法不可得之慧,安立於行者相續。
5-令得究竟義利廣大之佛果。是大義利性。
*能立究竟智德之大乘無漏隨現觀,即引發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十地。
現觀和隨現觀有什麼分別呢?現觀就是無分別,隨現觀就是有分別、有概念的、有名相的。這種能夠引發究竟智德的大乘無漏智的隨現觀,就是引發修道的本質、體相。由初見道起,一直至十地圓滿止,都修這種修道的。
*引發修道,就所相不同差別為五:
引發修道,就角度不同,分它為五種。即是所謂引發修道有五種。
*1-謂此修道自體性,是無倒見色等實性之慧。
「自性」即是本質,修道的無漏智的自性是什麼呢?就是無顛倒地,能夠證見到色受想行識等的實性,「實性」即是真如,那種無漏慧。這種是無分別的根本智。
*2-若不由此慧攝持,布施等餘五度,不能成佛,故是殊勝方便。
如果沒有這種無漏慧扶助,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等其餘五度,都不能夠成辦佛果。所以這種慧,就是想得佛果的最殊勝的方法、便利、手段。
*3-此慧行相,謂知一切法無勝義生。
這種引發修道的無漏慧的活動情形。活動的情形就叫做「行相」。這種無漏慧的活動情形,就是能夠了解一切法,都無勝義生。從勝義諦來講,一切法都是無所謂生、無所謂滅。
*生
第一、已生。如果已生,即是無生。已生又哪有生呢?
第二、未生。未生又哪有生?未生都未生起,怎說它生呢?
第三、正生。正在生中,在生中沒有停留的,在生即是一半已生,一半未生。已生又不生,未生又不生,兩個不生合起來,又是不生。
*無生
萬物的真相,是無生的。生都沒有又怎有滅?一切法都不滅。勝義,「義」當「境界」解,用殊勝的智慧所看到的境,就是「勝義」。在勝義的境裡面,一切法都無生的,自然就了解一切法都無滅,既然無生無滅,一切法都無垢無淨。既然無垢無淨、無生無滅,亦無所謂增減。既無增減亦無所謂來去。
*即於一切不起實有作行
即是對於一切法,不執它為實無、實有、實生、實滅,所以,生滅、有無等等都是假相。「作行」即是作此想,不作此想。
*4-即由自性、殊勝等之道,將通達諸法不可得之慧,安立於行者相續。
由於修道的人有這種慧的自性,又有這種慧的殊勝的性質顯現,我就知道,將通達諸法都不可得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就叫做「不可得」。就知道,一切法,「法」即是事物,一切事物根本是不可得。但我們見到樣樣東西都有可得,是眾生幻見,虛妄之見,是世俗之見。如果從勝義諦講,一切法都不可得。將通達諸法都不可得的這種慧,安立在行者,「行者」即是修行人,「相續」即是身。每個人的身體不過是五蘊的相續、連續,所以叫做「相續」,整個名稱叫做「蘊相續」。「相續」是指有生命的身體。
*5-令得究竟義利廣大之佛果。是大義利性。
這種無漏的修道的智慧,會令修行人得到最究竟的,即是最徹底的,而又廣大的佛果。因為它能夠這樣,所以這種智是能夠引起大的義和利。「義」,世間的利益。出世間的利益就叫做「利」。怎叫做「世間的利益」?例如,做生意賺到錢,打工有薪水,食了東西精神好,身體又強壯。出世的利益?未有那種智慧,得到那種智慧,未證這些果,得到證果。見道之後,還要修引發修道,然後引發、引出佛果,引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子二)清淨修道分四。
(丑一)因差別。
(丑二)境差別。
(丑三)果差別。
(丑四)自性差別。
今初
依佛及施等、善巧諸方便,此是勝解因。諸法衰損因。
buddha-sevā ca dānādirūpāye yac ca kauśalam /
hetavo 'trādhimokṣasya dharma-vyasana-hetavaḥ // Abhs_2.26 //
1-能立究竟斷德之大乘無漏隨現觀,即清淨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十地。
2-外緣親近諸佛,內緣修行施等,及善巧方便止觀雙運。是於清淨修道勝解之因,或順緣。
*1-能立究竟斷德之大乘無漏隨現觀,即清淨修道之相。界從初地乃至十地。
斷德即是大涅槃,能夠引致他,令他將來得大涅槃的,那種大乘無漏智的隨現觀,這種就是清淨修道的本質。由見了道之後,開始修,一直修到十地。
*2-外緣親近諸佛,內緣修行施等,及善巧方便止觀雙運。是於清淨修道勝解之因,或順緣。
這種清淨修道的無漏智,要有兩種緣引發它出現的。一種內緣,一種外緣。一種是在他有生命的身體之外的,一種是在他自己本身的。外是由親近諸佛、接近諸佛、聽聞他的聖教。內就要他自己本身的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度,與及善巧方便的止觀雙運。是於清淨修道能夠生起,或者順緣。「勝解」是指生起,是這種道生起的因。
謂魔所魅著,不信解深法,執著五蘊等,惡友所攝持。
mārādhiṣṭhāna-gambhīra-dharmatānadhimuktate /
skandhādy-abhiniveśaś ca pāpa-mitra-parigrahaḥ // Abhs_2.27 //
3-此清淨修道等法衰損之因,或違緣者,謂被魔所魅著及惡友所攝受,是外違緣。
4-若種性下劣,不能信解深法。及根器下劣,執著五蘊等實有,是內緣違。此等即不生清淨修道之因也。
*3-此清淨修道等法衰損之因,或違緣者,謂被魔所魅著及惡友所攝受,是外違緣。
此清淨修道等有時會衰退損壞。原因或者違緣何在呢?見道的人,尤其是修道得相當好,就會有些天魔來搞你、迷你。及有些不好的朋友、壞朋友,給你指錯路讓你行。攝持、攝受,扶助的意思;不好的,就是影響。這兩種是外違緣。
*4-若種性下劣,不能信解深法。及根器下劣,執著五蘊等實有,是內緣違。此等即不生清淨修道之因也。
如果那個修行的人,他的種性,即是第八識裡面所含藏的種子,那些無漏種子下劣,不強。因為它不強,所以不能相信、不能了解些深的法。或者,他的根器太下劣,對於色受想行識五蘊,執著它以為它實有,不知道它是眾緣和合而生的、如幻的。這兩種是內的違緣。這種無漏智衰損的原因。
(丑二)境差別
果法清淨性、即色等清淨。以彼二無異,不可分故淨。
phala-śuddhiś ca rūpādi-śuddhir eva tayor dvayoḥ /
abhinnācchinnatā yasmād iti śuddhir udīritā // Abhs_2.28 //
1-沙門果解脫道,由自因無間道斷垢之清淨。
2-彼境色等,亦由彼垢斷而清淨。
3-以由一種所治遠離所成之二種清淨,自性無異。
4-亦不可用異理,分別令異,故說為一種清淨。
*1-沙門果解脫道
無漏智的修道,這種智慧起的時候,所見的境是見到果法清淨性。「果」是指四沙門果,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當他證這四種沙門果的時候,一定有一種無漏智出現。那種無漏智出現的時候,分兩個階段。是斷煩惱的階段,掃除煩惱的無漏智,就叫做「無間道」。掃除煩惱之後,跟著第二個無漏智產生,那時候就叫做「解脫道」。
*由自因無間道斷垢之清淨。
四沙門果的解脫道,由自己的原因,就是無間道。由無間道引出解脫道,所以無間道是解脫道的因。無間道是用來斷除煩惱,就得到一種清淨的境界。
*2-彼境色等,亦由彼垢斷而清淨。
那些色受想行識等的境界,也因為斷除煩惱之後,色受想行識等就清淨。即是有兩種清淨,一種是掃除煩惱的清淨,一種是色等沒有煩惱的清淨。
*3-以由一種所治遠離所成之二種清淨,自性無異。
因為,由於一種無間道,無間道所掃除的煩惱,一種所治的煩惱,能夠遠離。
一種所治,就是那種被我們所對治的煩惱。這種煩惱遠離之後,掃除了一種,就變得兩種清淨。
遠離,即是掃除了之後所得到的兩種清淨。
自性無異,說兩種,實在都是那種清淨,它的本質上是一樣。
*4-亦不可用異理,分別令異,故說為一種清淨。
亦不能用異的道理,一定要分開它,說成兩種。實際都是一種。所以名為兩種清淨,實質是一種清淨。
偈頌:
果法清淨性:四沙門果的時候,解脫道起的時候那種清淨。解脫道之所以能夠清淨,是因為無間道掃除煩惱。解脫道所得到的那種清淨,清淨之後,色受想行識等又清淨,兩種清淨。一種是果法清淨性,一種是色等清淨。
以彼二無異:這兩種清淨是無異的,是一種來的。
不可分故淨:不能分的,所以說是一種清淨。因彼二種清淨是無異的,是不可分的原故,所以合為一種清淨。
(丑三)果差別
惑、所知、三道斷故,為弟子、麟喻、佛子淨,佛一切最淨。
kleśa-jñeya-tri-mārgasya śiṣya-khaḍga-jinaurasām /
hānād viśuddhir ātyantikī tu buddhasya sarvathā // Abhs_2.29 //
1-聲聞阿羅漢解脫道,由自所治品之清淨,即聲聞弟子之清淨,以是唯斷貪等煩惱所顯之清淨故。
2-獨覺者,為麟喻之清淨。是斷煩惱及斷所取分別、一分所知障所顯之清淨故。
3-聖位菩薩者,為聖佛子之清淨。是斷煩惱障、能取、所取分別、三道垢所顯之清淨故。
4-最極清淨法界所出生之佛果滅諦,即無上佛陀之清淨。是一切種斷煩惱、所知二障及習氣所顯之清淨故。
*1-聲聞阿羅漢解脫道,由自所治品之清淨,即聲聞弟子之清淨,以是唯斷貪等煩惱所顯之清淨故。
聲聞阿羅漢,因為能夠對治到他所治的煩惱障,所以他清淨,就是那些聲聞弟子所得的清淨果。因為只斷了貪瞋癡等那些煩惱障所顯示出的清淨。煩惱障,即是以我執為首的所有一切煩惱。
*2-獨覺者,為麟喻之清淨。是斷煩惱及斷所取分別、一分所知障所顯之清淨故。
除煩惱障之外,兼斷所知障中的所取分別。
所知障:所取執,執著有實的所取的東西;能取執,又執著有能取、能了解東西的那種智慧。所知障分為所取、能取兩種執。
所取分別:把所取的執都斷除,知道所取的法是空,但就不知道我的智慧都空,對能取執著實,對所取知道空。
*獨覺
不用靠聽佛說法,他自己能夠覺悟,就證得辟支佛果,即是比較聰明的阿羅漢。獨覺有兩種。一種、麟喻獨覺,一個人孤立修道,好像麒麟角一樣,是真正獨覺。第二、部行獨覺,「部」即是整堆人,「行」是修行。整堆人一起修行,不是單獨一個人。其實不是真獨覺。為什麼?前世是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那類人,這一世再修行證阿羅漢果。即是聲聞弟子。
*3-聖位菩薩者,為聖佛子之清淨。是斷煩惱障、能取、所取分別、三道垢所顯之清淨故。
聖位菩薩,即是初地以上的菩薩,斷除煩惱障及所知障,即是把所知障裡面得能取執、所取執,一起斷除掉。「分別」即是執著。三道,煩惱障、能取分別和所取分別這三道。
*4-最極清淨法界所出生之佛果滅諦,即無上佛陀之清淨。是一切種斷煩惱、所知二障及習氣所顯之清淨故。
佛的涅槃最極清淨,佛的涅槃是法界等流。「法界」即是真如,由真如顯現所流出的「佛果滅諦」。「滅諦」即是涅槃。這種佛的涅槃,就是無上的佛陀世尊清淨。這種清淨「是斷一切種煩惱」,「一切種類」即是所有,所有「煩惱障、所知二障」,還斷掉這兩種障的習氣,都斷掉所顯的清淨。
(丑四)自性差別分二。
(寅一)是否最清淨之差別。
(寅二)立佛清淨為最清淨。
今初
對治九地中,上上等諸垢,謂由下下等諸道能清淨。
mṛdu-mṛdv-ādiko mārgaḥ śuddhir navasu bhūmiṣu /
adhimātrādhimātrāder malasya pratipakṣataḥ // Abhs_2.30 //
1-有作是念:此非說二乘清淨之時,云何於此宣說清淨之餘而說佛與二乘是否最清淨耶?
2-答:亦可述此差別。
3-以於三界、九地中,對治修所斷能取、所取分別上上品諸垢。
4-其對治自性,如其次第,謂大乘修道下下品等道,能清淨二障,二乘不能斷二障故。
*解頌:
菩薩見道之後,還要經歷十地,在地地裡面,將三界九地的煩惱剷除。欲界一地、色界四地、無色界又四地,三界合起來就九地。每一地都有那一地的煩惱,如貪,分做九品、九級。即是上上品、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等九品。愈高級愈強,愈上品愈容易剷除,愈下品就愈難剷除。為什麼?下品不容易覺,上品很容易覺。斷除欲界的上上品煩惱,用下下品的智慧就可以斷除。愈顯著的煩惱,就要愈低的智慧去除。愈低級的煩惱、愈微細的煩惱,就要用很猛利、很高級的智慧才除到。為什麼?低級的煩惱難除,高級的煩惱容易除。
*對治三界總共九地,地地有九品煩惱,用下下品的智慧可以斷上上品的煩惱,下中品的智慧就可以斷上中品的煩惱,下上品的智慧就可以斷得上下品的煩惱。
*1-有作是念:此非說二乘清淨之時,云何於此宣說清淨之餘而說佛與二乘是否最清淨耶?
有人起這種的念頭:此處是講大乘的,不是講聲聞乘、獨覺乘的清淨境界,為什麼?在這裡宣說大乘的清淨境界的時候,又說要將佛的清淨和二乘的清淨來比較,來說哪個最清淨呢?為什麼要找小乘東西來講呢?
*2-答:亦可述此差別。
答:講講亦無礙的。為什麼呢?
*3-以於三界、九地中,對治修所斷能取、所取分別上上品諸垢。
為什麼無妨呢?因為在三界九地中,每地都有煩惱。把煩惱總括起來,有兩種執著:能取、所取。執著所取的境是實有,就是所取執。執著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心是實有,叫做能取執。想要對治煩惱,就要修道,「道」是指「智慧」,修智慧。「垢」即是煩惱的別名。每一地都有九品的煩惱。能取的執著有九品,所取的執著又有九品。「分別」即是執著。
*修所斷能取,所取分別
煩惱,見道所斷、修道所斷。見道所斷,見道的時候就一時斷清。修道所斷,見道的時候斷除不了,要在修道十地裡面,地地慢慢逐點剷除。見道所斷,是由思維分別起的煩惱。修道所斷的叫做「俱生煩惱」。俱生煩惱就是歷劫積聚而來。要在見道之後,逐地逐地把它剷除,每種俱生煩惱分九品來逐點逐點斷除。於三界九地中,就要對治那些修道所斷的分別。什麼分別?能取分別,即是執著有能取的主體;所取分別即是執著有個所取的實的境。
*4-其對治自性,如其次第,謂大乘修道下下品等道,能清淨二障,二乘不能斷二障故。
能對治的智慧、所治的煩惱各有九品。能對治的智慧,就是大乘修道下下品等道,就能夠斷除上上品等的煩惱。能清淨、掃除那些所知障、煩惱障。二乘的人就不能斷所知障,只能斷煩惱障。唯有佛,煩惱障、所知障都斷除掉。所以,佛是最清淨的,二乘不是完全清淨的,因為二乘不能盡斷二障。
(寅二)立佛清淨為最清淨
由斷諍門中,道能量、所量。由是平等性,遍對治三界。
tri-dhātu-pratipakṣatvaṃ samatā manameyayoḥ /
mārgasya ceṣyate tasya parihārataḥ // Abhs_2.31 //
// abhisamayālaṅkāre prajñāpāramitopadeśaśāstre mārgajñatādhikāro dvitīyaḥ //
1-佛清淨為最清淨者,由於能治、所治次第斷過門中,許大乘修道,由能量之智與所量實空,平等性故。是能盡清淨三界諸障之真對治故。
2-此處之諍者,謂下下等九種修道,斷除上上等九種實執,不應道理。
3-譬如羸劣士夫不能摧伏強力怨敵,於劣怨敵不須強力士夫。
4-如是下品修道不能斷除上品實執,斷下品實執不須上品修道故。
5-答云:無過。譬如浣衣,洗除粗垢,不待勤勞。洗除細垢,須大劬勞。如是能治、所治亦應理故。
*1-佛清淨為最清淨者,由於能治、所治次第斷過門中,許大乘修道,由能量之智與所量實空,平等性故。是能盡清淨三界諸障之真對治故。
由於,能治煩惱的智慧,所對付的煩惱,逐品逐品地斷,次第斷那些過失門。「門」即角度,在這個角度中,認為大乘的修道,由能量之智,量,了解,能了解東西的智慧。與所量實空,與那個智慧所了解的「一切都空,真真實實是空」這道理。這種空性,能量的智、所量的空,都是平等一樣空。
*2-此處之諍者,謂下下等九種修道,斷除上上等九種實執,不應道理。
外人提出這個問題:見道後修道的智慧有分做九品,下下等斷除上上等九種實執。「實執」即是煩惱,不合理。
*3-譬如羸劣士夫不能摧伏強力怨敵,於劣怨敵不須強力士夫。
譬如羸劣士夫,「羸」即是很弱,「劣」即是沒什麼力的,一個體質很弱,沒什麼力量的人,「不能摧伏強」而有「力」的怨家、怨敵。那些「劣」的、沒力量的怨家、怨敵就不需要「強力」的人去制伏他。
*4-如是下品修道不能斷除上品實執,斷下品實執不須上品修道故。
這樣,下品修道不能斷除上品煩惱,斷下品實執不須要用到上品修道故。
*5-答云:無過。譬如浣衣,洗除粗垢,不待勤勞。洗除細垢,須大劬勞。如是能治、所治亦應理故。
答:無過失。譬如洗衣服,洗除那些很粗、很顯著的污垢,就不需要很大力去洗。但你想洗除那些很微細的污垢東西,就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行。這樣,「能治」的智慧,能治的道,對付那些所治的執著,亦應該一樣,要上等的道才可以對治那些下等的煩惱;下等的道,就可以對付那些上等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