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 星期四

一切相智品第二-3-四種決擇分-5

 


 

(庚二)修教授義(最初發起緣空性之修得)分二。
(辛一)略標。
(辛二)廣釋。
今初
所緣及行相、因緣并攝持。菩薩救世者,如煖等體性。
ālambanata ākārād dhetutvāt saṃparigrahāt /
因為所緣、行相、因緣、攝持(,所以勝過聲聞等),
1-圓滿大乘順解脫分所生之現觀種類。隨順諦現觀之大乘世間道,即大乘加行道相。界限唯在大乘加行道。
2-菩薩救護世者之加行道煖等四位,由所緣、行相、因緣、攝持。
*最初發起緣空性之修得:
善法有兩種,一種是俱生的,一種是修得。俱生的不用學。修得,現在去修行而得到。緣空性之修得。緣,就認識、了解。緣慮空性,空性是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都無自性的。因為眾生無始以來有執著,執著所見到、所聞到,所知道的都覺得有件東西,是有它的自性的。想破除這種執著,就要修空觀,空觀就修人空、法空。用空觀掃除執著的時候,真如空性就顯現。
*所緣:
所緣,修觀的時候,所緣的境。
*行相:
行相,當緣那些境的時候,一定有見分的活動,能知的心的活動,叫「行相」。「行」即行解,「相」即相狀,行解之相狀就叫做「行相」,行解之相狀的本質,就是見分,是第六意識的見分與心所的見分。所緣的境,就是相分,加行位所緣的境,都是相分。見道的時候就沒有相分,見道的時候所緣的境,就是空性、真如。
*因緣:
因緣,指「因相」。即是修煖、頂、忍、世第一法,修這種觀的時候,是三乘聖果之因,將來會引出三乘的聖果出來。
*攝持:
防護、保護。
修止觀的時候,有四種東西要留意。第一,所緣的境。第二,它的行相。第三,它能夠為因而產生的聖果。第四,要有些東西攝持守護。

 *順解脫分:
讚美三寶、皈依、持五戒。這些淺顯的東西,隨順解脫,即是涅槃。因為他有種性,能夠發心,然後能修順解脫分,順其勢將來一定得涅槃的。
*圓滿大乘順解脫分:
圓滿,即是他都能夠修、都做。修行大乘的順解脫分,他都修得圓圓滿滿,之後,他會產生一種什麼?再修現觀。
*所生之現觀種類:
現觀,在止觀雙運的時候,現量觀證,有煖、有頂、(有忍)、有世第一法,叫做「種類」,種種各式的現觀。這種種現觀就要修順解脫分修到好圓滿,然後才能夠出現的。修到這種現觀,就叫做加行菩薩。
*諦現觀:
諦,苦、集、滅、道,四諦。現觀四諦,透透徹徹的現觀,把四諦來作現觀,那時候叫做「見道」,見道亦名叫做「諦現觀」。
*隨順諦現觀之大乘世間道:
煖,頂、忍、世第一法這四種智,能隨順將來引發你得到諦現觀。但是這四種智,仍然是世間道,即是仍然是有漏,叫做「世間」。世間指有漏道。道即智慧,是有漏智。不過他是大乘的有漏智。雖然是大乘有漏智,但是它能夠隨順無漏的諦現觀。就能夠隨順無漏諦現觀的大乘世間道。
*即大乘加行道相:
這種大乘世間道,即大乘加行道的體相。相,當本質、體相。如果能夠修這些,就是加行菩薩。
*界限唯在大乘加行道:
修行的界限,由加行位開始,見道之前為止。界限唯在大乘的加行道。加行道指加行位。


菩薩救世者,如煖等體性。
catur-vikalpa-saṃyogaṃ yathāsvaṃ bhajatāṃ satām // Abhs_1.25 //
(梵文在下一頌。菩薩的加行道與四種分別有關聯,每個本身都有bhajatāṃ satām?) *菩薩救世者,如煖等體性:
菩薩,即是修行大乘的人,是一個有心救世的人。真正在禪定裡修行,修到加行位的時候,如煖、如頂、如忍、如世第一法,有四種智慧出現。
*菩薩救護世者之加行道煖等四位,由所緣、行相、因緣、攝持。
菩薩是一個救世者,修資糧位,修到圓滿,到加行位的時候,他就有種加行位的智慧起,就叫做「加行道」。加行的階級,有煖、頂、忍、世第一法這四位,所以加行智亦有四種不同。每種都有下、中、上三品之別。現在由所緣、行相、因緣和攝持,從這四方面去說明它。

依具四分別,分下、中、上品,勝出諸聲聞,及以諸麟喻。
śrāvakebhyaḥ sa-khaḍgebhyo bodhisattvasya tāyinaḥ /
mṛdu-madhya-adhimātrāṇām ūṣmādīnāṃ viśiṣṭatā // Abhs_1.26 //
菩薩救護世者下、中、上三品的煖等(加行道),勝出聲聞及獨覺之(加行道)。
如世間道自性依止四種分別,并分下、中、上三品差別,勝出聲聞及獨覺之加行道也。
*依具四分別:
修煖、頂、忍、世第一法的時候,依據每一樣都具備四種東西來說明。一,所緣。二,行相。三,因緣。四,攝持。
當講煖的時候,又分煖的所緣、煖的行相、煖的因緣、煖的攝持。
當講頂的時候,又分頂的所緣、頂的行相、頂的因緣、頂的攝持。
依據他具備四種不同的東西、四種分別來講。
*分下、中、上品:
煖分:下品的煖、中品的煖、上品的煖。
頂分:下品的頂、中品的頂、上品的頂。
忍分:下品的忍、中品的忍、上品的忍。
世第一法分三品。
*勝出諸聲聞,及以諸麟喻:
總之大乘人修這四種,是勝過聲聞的人修的煖、頂、忍、世第一法,亦勝過獨覺修煖、頂、忍、世第一法。
*如世間道自性依止四種分別,并分下、中、上三品差別,勝出聲聞及獨覺之加行道也。
好像其他世間的有漏道一樣。要說明世間道的自性一樣,都是依著這四種分別來說明,即是所緣、行相、因緣、攝持。說明的時候,每種又分下、中、上三品的不同。不論下品、中品、上品,這種菩薩的加行道,是勝過聲聞和獨覺的加行道。

(辛二)廣釋分三。
(壬一)釋煖等前三勝法。
(壬二)釋分別。
(壬三)釋攝持。
今初
所緣無常等是四諦等相。行相破著等。是得三乘因。
ālambanam anityādi satyādhāraṃ tadākṛtiḥ /
niṣedho 'bhiniveśāder hetur yāna-traya-āptaye // Abhs_1.27 //
所緣是無常等,是依於諦。彼行相是令住著息滅。是得三乘的原因。
解釋煖等所緣、行相、因緣之中,初煖位中,
1-下品煖之所緣,謂無常等四諦之十六種相。
1.1-其行相,謂於四諦十六相上,破除實有、執著之煖下品智。
1.2-大乘煖等四加行道,皆是能得三乘、證得大乘見道之近因。以是隨順彼見道之勝方便故。
*下品煖之所緣,謂無常等四諦之十六種相:
下品的煖,分所緣、行相、因緣三方面來說。
下品的煖智,在修止觀的時候,思維、緣慮無常等四諦十六行相,所緣的境就是無常等十六行相。
*苦諦四相:
苦諦,即是有苦的人生和有苦的世界。苦諦有四相,即有四種特徵。
第一、無常相,剎那剎那變化的、沒停留,我們的人生和世界,是有無常相。
第二、苦相,經常被八苦逼迫,不斷每一剎那都在逼迫我們,是有苦相。
第三、空相,無自性。都是眾緣和合而起的,眾緣散壞則無,就是空相。
第四、無我相,我即是主宰。為什麼無我?因為我們一起煩惱之後,就作業,作業自然就會受報,我們無法主宰,就叫做「無我相」。
*集諦四相:
由於過去煩惱而作有漏的善業或有漏的惡業,而引生、而招集今生的苦果。在今生,由煩惱而作有漏的業,引生來生的苦果。煩惱和業,是苦的人生和苦的世界的招集者,所以叫做「集諦」。集諦有四種相。
第一、因相,是眾苦之因,苦是由它為因而招出來的,就叫做「因相」。
第二、集相,所有苦的人生和苦的世界是由它召集、招集出來的,集相。
第三、生相,一有煩惱和業,就眾苦滋生,生相。
第四、緣相,煩惱和業能夠做來生的眾苦的緣,引生的助緣,就是緣相。
*滅諦四相:
滅諦即是涅槃。涅槃是指眾苦寂滅的狀態,就是在真如上一切有漏的法都滅。
第一、滅相,一切有漏法滅,即是煩惱和業的束縛滅。
第二、靜相,一切束縛都停止,沒紛擾。
第三、妙相,一切禍患都沒了。
第四、離相,一切眾苦永遠不生,你與眾苦相離,永遠離了。
*道諦四相:
第一、道相,道路是一條大路來的,一切聖賢都經由此路而到他的果位。
第二、如相,契合正理,路是和正理相合。
第三、行相,這條路是行到涅槃。
第四、出相,這是出三界苦的路。
*十六相,在定中,好像親歷其境,觀四諦十六相。
1-怎樣觀?世間的果就是苦諦,觀苦諦,苦諦有四相。造成世間這個苦果的因,就是集諦,集諦有這四相。想解脫苦諦、集諦,就要修,所得到的是涅槃,滅諦,滅諦有這四種相。想證得涅槃,你要修道,道諦又有四相。觀苦集,是世間的因果。滅道是出世的因果,在觀裡面,世間、出世的因果,歷歷顯然,好像親歷其境一樣。
2-同時又要知道苦、集、滅、道,都是在空性之上起的那種幻的用而已,不是實在的,亦知道它不是實在的。能夠這樣觀,破除我執,有個「實我」在生死輪迴。亦破除什麼?有個實的法、有個實的世界在這裡,破除這個我執、法執。這個四諦如幻,我亦無有,法亦不實,能這樣觀法,清清楚楚地能夠觀,就是下品煖位的菩薩。
*其行相,謂於四諦十六相上,破除實有、執著之煖下品智:
行相,即是意識,見分的活動。「行相破著等」,就要破除執著四諦為實有,執著四諦,亦是法執。要破除一切執著,就是「行相」。了解四諦十六相之上,不執著世間的東西是實有,亦不執著四諦是實有,破除一切執著,亦不要執著有個「我」了解四諦,破除實有的執著,這種破除執著,是下品煖位的智。
*大乘煖等四加行道,皆是能得三乘、證得大乘見道之近因。以是隨順彼見道之勝方便故。
因緣相,即它能為因引起三乘的聖果。觀十六行相這種智,能夠引起三乘聖果,即這種下品的煖智,為因而引起三乘聖果的作用,是得到三乘聖果的因。
*大乘人所修的煖、頂、忍、世第一法等這四種加行道,即加行智,都是能夠得三乘聖果的遠因,又能夠得到大乘見道的近因。為什麼它是能夠做得大乘見道的近因?因為這種下品的煖位智,就能夠隨順「彼見道」,那個見道的一種殊勝的手段、方便、方法。 

色等離、聚散,住。
rūpādy-āya-vyayau viṣṭhā-asthitī
色等的生、滅。安住、不安住。
2-中品煖之所緣,謂色等離真實、聚散,所差別四諦。
其行相,謂離名相續安住,及知無勝義安住之智。
*中品煖之所緣,謂色等離真實、聚散,所差別四諦。
中品觀四諦的時候,所緣的境是什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離真實
名言以外的色,叫做「離言自性」,心裡面的色的概念,不是等於離言自性。例如,說「火」,心裡會有「火」的概念,這個火的想念不是等於火。如果我們火的想念是等於火的,應該燒我的腦。可見「言」是離開它的「離言自性」。中等煖位的菩薩,自然就會知道「言說」和「離言自性」是兩件事來。一切言說都是假立,一切概念都是假立,離言自性未必如你所想一樣的。他說「色等」是離開它的真實。
*聚、散
色受想行識等,是眾緣和合的時候,它就聚。眾緣一散壞的時候,它就散。有聚有散,是無常。對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離真實、有聚有散,用這兩個原則,去觀察四諦裡面所包含的東西。色等離真實,即是離開它的真實的離言自性。色等是有聚有散。
*色等離、聚散
又色等,色等有個離言自性,它的離言自性亦是有聚有散的,都不是真實的,言說固然是不真實,它的離言自性仍然有聚有散,有聚有散就不是勝義。
色等聚散住,即是色等的名言離開真實而住,色等的離言自性,亦離開勝義而住,就用這樣的原則,去觀察那四諦。把十六行相,多這個原則觀察,這個就是他所緣的境。
第一,色等離聚散,色等是離開它的真實而住,「真實」是指它的離言自性。
第二,色等的離言自性,亦有聚有散,離開勝義的,這樣而住。
第三,中等煖位的智,是離開名言,再不執著名言。
*其行相,謂離名相續安住,及知無勝義安住之智。
他的行相,離開名言,連續相續而住。知道離言自性亦是變幻無常,並非勝義而住。
第一,色等的名言,離開真實的離言自性而住。
第二,色等的離言自性是有聚有散、無常,是離開自性而住,離開勝義而住。
第三,中品煖位的行相,知道名言和名言所表的東西,都是沒有勝義安住,都是無常的、變幻的而住。
因相不用講,因為是三乘勝果的因和見道的因。
*2-中品煖之所緣,謂色等離真實、聚散,所差別四諦。
其行相,謂離名相續安住,及知無勝義安住之智。
中品的煖智的所緣境,「謂色等」,「離真實」和「聚散」這兩個意義「所差別四諦」。「所差別」者,即是所限制、所修飾。整個四諦裡所包括的東西,都不外是「離真實」、「聚散」,被這兩個原則來差別、限制著的。
中品煖位的行相:
第一,離開名言連續地在定中安住,第二,「及知無勝義安住」,又同時知道,這些名言和名言所代表的離言自性,都是變幻無常的,不是勝義。勝義是不變的,勝義安住。能夠了解、做到離名言安續住,和能夠做到、知道這些變幻的東西無勝義安住的那種智,就是中品煖位的行相。
中品煖位,即是四諦行相,就知道名言是離開實際,又知道所謂實際的東西,都不是勝義的,都是變幻的,這就叫做中品煖位。

假立、無說。
prajñapty-avācyate /
3-上品煖之所緣,謂色等一切諸法皆是假立,所差別之四諦。
行相,謂通達皆不可說之智。
*分別有四種,有兩個解法。
第一,所緣、行相、因緣、攝持這四種的分別。
第二,煖等四法,各有上品、中品、下品。每一品都有他的所緣、行相、因緣、攝持。
*上品煖之所緣,謂色等一切諸法皆是假立,所差別之四諦:
修止觀,達到上品煖智出現的時候,上品煖所觀、所緣的境:色受想行識等,這些有為法,都是假立。就是《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行相,謂通達皆不可說之智:
行相,通達勝義諦、諸法,究其竟是不可說的,說的都是名相來的。真真正正的諸法,是不可說的,因為可說的東西,有為法上的即是假,有為法的離言自性上即是假的,言說就更假,所以一切法都不可說,是體驗到。

 色等不安住,其體無自性,彼等自性一。
rūpādāv asthitis teṣāṃ tadbhāvena asvabhāvatā // Abhs_1.28 //
tayor mithaḥ svabhāvatvaṃ
於色等不安住,由於他們的自體是無自性,就是他們的彼此自性的狀態。
第二頂位中,
1-下品頂之所緣有二:
1.1-一不安立諦,謂色等勝義不安住,及其自體無實有自性。
行相,謂知色等與彼法性其自性為一之智。
*下品頂之所緣有兩種:
第一,「不安立諦」;第二,「安立諦」。
「安立諦」,安布設立名稱、言說。諦,道理、真理。那些道理、那些真理可以安布名言來解釋。換言之,可以用說話來講得出的道理,就叫做「安立諦」。
「非安立諦」,不能安布設立名言來解釋,一定要你直接體驗、接觸。
*不安立諦,謂色等勝義不安住:
觀非安立諦的時候,觀「色受想行識等」這些東西,在勝義諦中,勝義諦即是非安立諦,是不存在的。《心經》「是故空中無色」,「空」是指勝義諦,「無色」就沒色蘊存在的。「無受想行識」,亦沒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存在的,「無眼耳鼻舌身意」,乃至到「無智亦無得」沒它安住的。
*及其自體無實有自性:
還有,「其自體」,即是「色受想行識,眼耳鼻舌身意」等這些東西的本質、自體,「無實有自性」,並沒有一個實在的自己的本身的自性的。沒有實在自性就是「空」,無自性即是空,就緣這種真理。
*行相,謂知色等與彼法性:
它的智慧活動,就是知道色受想行識等這些幻的東西,與彼法性,法性即是空性、即是真如。與彼空性,空掉執著後所顯的性。
*其自性為一之智:
「其自性為一」,空掉執著,空就是什麼都不實,與色受想行識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是一種東西來的,無可分的。無自性空這個「空」,空掉一切執著所顯露的法性,就是與五蘊相同。即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等這些東西,假東西,與空性是不離的、不異的。空又即是色,這個空性即是法性,與色即是不可以分的,一體一用而已。

不住無常等,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tad-anityādy-asaṃsthitiḥ / tāsāṃ tadbhāva-śūnyatvaṃ mithaḥ svabhāvyam etayoḥ // Abhs_1.29 //
不住於彼是無常等,他們的自體是空,就是他們的彼此自性的狀態。
1.2-次安立諦,謂彼色等由彼實性空故,色等不住勝義,無常等所差別之四諦。
行相,謂知無常等與彼法性其自性為一之智。
*次安立諦,謂彼色等由彼實性空故,色等不住勝義,無常等所差別之四諦:
當觀安立諦,即是俗諦的時候,他知道色受想行識等,由於它的實質是空的原故,所以它不過是一種名言,一種假法而已。這些假的色等,不會住在勝義諦裡面。而且它是無常等。「等」是無我等等。用這種道理所限制、所描寫等四諦,仍然是觀四諦。
*用非安立諦來觀四諦,就知道四諦全都是假的、不可說的,真的道理是不可說的,連四諦都是假的。
*由安立諦來看,就會知道,確是有四諦在這裡,又有四諦裡面所包括的苦諦,包括五蘊等等。集諦裡又包括有煩惱等等。滅諦裡又包括有涅槃等等。但是這些「等等」都是名言而已,都是名相而已,是沒有實性的。是無常的、苦的、無我的,用這樣的意義來限制四諦。
*行相,謂知無常等與彼法性其自性為一之智:
行相,知道無常、苦、空、無我等這些東西,與空性的、法性的自性是一的,不是離開的,智這樣活動。

不執著諸法,不見彼相故。
anudgraho yo dharmāṇāṃ tannimittāsamīkṣaṇam /
2-中品頂之所緣,謂不執著諸法相。
行相,謂不見彼諸法有實相故,由是因緣通達無實之智。
*中品頂之所緣,謂不執著諸法相:
中品頂,當他觀的時候,不會執著諸法是實有,即是知道諸法是不實的。
*行相,謂不見彼諸法有實相故,由是因緣通達無實之智:
中品頂的行相,因為不覺得諸法是有實的體相,所以他就能夠通達一切境都沒有實在,就是中品頂智的活動。

智慧所觀察,一切無所得。
parīkṣaṇaṃ ca prajñāyāḥ sarvasyānupalambhataḥ // Abhs_1.30 //
以智慧來觀察,因此,一切無所得
3-上品頂之所緣,謂以觀察勝義之慧,周徧觀察之四諦。
行相,謂知三輪一切諸法於勝義中,皆無所得之智。
*上品頂之所緣,謂以觀察勝義之慧,周徧觀察之四諦:
上品頂的所緣境,用觀察勝義的慧,「勝義」指空性,能夠觀空性的那種慧,周遍觀察四諦。用空的慧,普遍地觀所有四諦所包括的東西。
*行相,謂知三輪一切諸法於勝義中,皆無所得之智:
上品頂的行相,即是知道三輪,一:能觀的智;二:所觀的境;三:用來觀的那種方便。能、所、用來工作的工具,三樣。上品頂智的活動,就是知道有關三輪的一切事物,都是假說的而已。在勝義中,在空性裡,並無三輪可得,並沒有能觀的人或能觀的智可得,亦沒有所觀的境可得,亦沒有用來觀的方便可得,在勝義諦中都無所得。《心經》「無智亦無得」。

 色等無自性,彼無即為性。
rūpāder asvabhāvatvaṃ tadabhāva-svabhāvatā /
色等是無自性,彼無自性即是自性。
第三忍位中,
1-下品忍之所緣,謂色等法於勝義中,皆無自性。
行相謂,知色等於勝義無,即是名言中自性之智。
*下品忍之所緣,謂色等法於勝義中,皆無自性:
所緣的境,色受想行識等等這些法,不過是名相,在勝義裡面,都無它存在的實在自性。
*行相謂,知色等於勝義無,即是名言中自性之智:
下品忍的行相,他知道色受想行識等在勝義諦中是無這句話,亦是名言中的自性,亦是言說自性,不是離言的存在。

無生、無出離。清淨。
tadajātir aniryāṇaṃ śuddhis
2-中品忍之所緣,謂色等於勝義中,無生死、無涅槃。
行相,謂知如是修,當得身語意三業清淨之智。
*中品忍之所緣,謂色等於勝義中,無生死、無涅槃:
中品忍的所緣境,中品忍所觀的、所緣,色等於勝義中無生死無涅槃。色受想行識等,是幻,既然它是幻,它自性空。空本來寂滅,就是本來涅槃。進一步,連本來涅槃的都不存在。因為,在世俗諦裡面,說它有生死、有涅槃,在勝義諦裡來講,既無生死,亦無涅槃。《心經》「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在勝義諦裡,沒有生死,亦沒有涅槃,中品忍的境界已經達到。
*行相,謂知如是修,當得身語意三業清淨之智;
行相,就是智,他知道、了解到,依著這種方法修,將來就會得到身語意三業的清淨,無拘無束。這個就即是「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及無相。由不依彼相,非勝解、無想。
tad animittatā // Abhs_1.31 //
tannimittānadhiṣṭhānānadhimuktir asaṃjñatā /
及無相。由於不依彼相的緣故,無勝解(不相信)、無想(不察覺、不注意)。
3-上品忍之所緣,謂四諦勝義無相。
行相,謂由勝義不依彼自性,故知非勝解相及無想之智。
*上品忍之所緣,謂四諦勝義無相;
上品忍的所緣,即是所觀的境,四諦勝義無相,在勝義諦裡面根本就沒有四諦。即是《心經》「無苦集滅道」。在苦集滅道都是佛為方便眾生而假立的名言來的,在勝義諦中根本就沒有四諦。
*行相,謂由勝義不依彼自性,故知非勝解相及無想之智:
上品忍的行相,他了解到在勝義諦中,不會攀緣、不會把捉到那些色受想行識的自性,既然勝義諦裡沒那種色受想行識的自性。由此他就知道,真正的勝義諦,非勝解相,並非沉思之境,「勝解」即由沉思而得到一種清楚的了解,因為沉思之境都是名言,已經不是名言的境。非勝解者,即是非名言所行的境。無想,想即分別,無分別,由於勝義裡面,是沒有色受想行識等。


正定、定作用。
samādhis tasya kāritraṃ
第四世第一法位中,
1-下品第一法之所緣,謂法性無生及健行等三摩地。
行相,謂知在佛位中,彼正定作用任運而轉之智。
*下品第一法之所緣,謂法性無生:
下品的世第一法,所觀是,法性無生。「法性」者即是空性、真如。空性是「無生」,是無生無滅。那時候,他就體驗到法性是無生無滅。
*及健行等三摩地:
又了解健行等定,是那些大菩薩所修的定。雖然未能入到健行定,你就知道將來可以得到。
*行相,謂知在佛位中,彼正定作用任運而轉之智:
行相就是這種智,知道在佛位,當你成佛的時候,就常常都在定中,那種正定的作用,是不需要好吃力的,任運自然而然地生起。

授記,盡執著。
vyākṛtir mananākṣayaḥ // Abhs_1.32 //
授記,盡執著。(mananā,ind.徹底地、慎重地。f. manana,思量)
2-中品第一法之所緣,謂於不現見事授記之勝因。
行相,謂於勝義盡粗分之三輪執著。
*中品第一法之所緣:
中品世第一法所觀,中品世第一法的修行人,他了解為什麼佛會授記?為什麼會預先知道的呢?原因何在呢?他到時候就會了解,因為他時時入定,他知道自己都有少少這樣的狀況。
*於不現見事授記之勝因:
對於現時都未出現的事情,他能夠預先授記。這樣的原因何在?他知道。
*行相,謂於勝義盡粗分之三輪執著;
行相是掃除執著,什麼執著?對於勝義諦,而起一種好粗的執著。何謂勝義諦中好粗的執著?一切都空,這就是勝義。那些,覺得有又不空的就不是勝義。當你這樣的時候,就執著有種東西叫做「勝義」。被你執著的就是一,你能執著那種智是第二,又這樣而執著的是第三。對於勝義諦那個空性,有一種好粗的執著。執著三輪,能觀、所觀和用來觀的東西,這三輪你都起執著。那些粗的執著能夠掃除。
三互為一性,正定不分別。是順決擇分。下中上三品。
mithas trikasya svābhāvyaṃ samādher avikalpanā /
iti nirvedha-bhāgīyaṃ mṛdu-madhya-adhimātrataḥ // Abhs_1.33 //
3-上品第一法之所緣,謂能修之三摩地與修者之菩薩并所修之般若波羅蜜多。三輪之法性互為一性所差別之四諦。
行相,謂知所修之三摩地,後至全無分別,即是成佛之最勝方便之智。
上來所說即是大乘四順決擇分中,各有下中上三品也。
如是四加行道中,由是見道智火之前相,故名曰煖。
由諸善根不被邪見所動,故曰頂。
由滅惡業所感生之惡趣及於真空性遠離怖畏,故曰忍。
由是見道之親因,一切世間法中最為第一,故名世第一法也。
*上品第一法之所緣,謂能修之三摩地與修者之菩薩并所修之般若波羅蜜多:
上品世第一法的所緣境,對於能修的三摩地,指上面所說的健行等三摩地。和修這種三摩地的菩薩,已經兩輪。般若波羅蜜多又一輪。
*三輪之法性互為一性所差別之四諦;
這三輪的法性,是互為一性,都是空性,三輪都是由這空性所顯現,用這種這樣的講法來限制住的四諦,他所觀的就是這樣四諦。
*行相,謂知所修之三摩地,後至全無分別,即是成佛之最勝方便之智。
行相,知道所修的健行等三摩地,與全無執著、全無分別的觀,都是將來成佛的最殊勝的手段。就是「方便」,方法、便利。
*如是四加行道中,由是見道智火之前相,故名曰煖。
上文所說的四種加行智之中,第一種叫做「煖」,為什麼叫做「煖」呢?由於它是見道的無漏智的智火出現之前的相狀。「智火」即是指無漏智。火出現,先有煖氣。
*由諸善根不被邪見所動,故曰頂。
由於頂位菩薩所有的善根,不會被世間各種邪見來搖動它,所以叫做「頂」。「頂」即是極頂。
*由滅惡業所感生之惡趣及於真空性遠離怖畏,故曰忍。
「滅」者,即是停息。它能夠令那些惡趣停息。什麼惡趣呢?是由惡業所感生的惡趣。有第一種功效。所以叫做「忍」,忍,印、印定,必定如此。惡趣一到這裡就停息。第二種功效,證到空性的時候,不會怖畏、不會驚。
*由是見道之親因,一切世間法中最為第一,故名世第一法也。
為什麼叫做「世第一法」呢?由於世第一法這種智,直接引起見道的,「親」是直接。見道是無漏智,世第一法是有漏的。有漏智不能做無漏的因的種子的,所以它不過是一個好密切,「親」字即好密切。「因」是增上緣來,因為它直接就引出見道的無漏智,在世間法中,它是最高級,因為,一過了,就是無漏,所以名叫做世間第一。 


(壬二)釋分別
由所依、對治,二所取分別。由愚、蘊等別,彼各有九種。
dvaividhyaṃ grāhya-kalpasya vastu-tat-pratipakṣataḥ /
moha-rāśyādi-bhedena pratyekaṃ navadhā tu saḥ // Abhs_1.34 //
因為所依與對治的緣故,二種所取分別。由於愚與蘊等的差別,彼各別有九種。
1-分別有二:謂所取分別,與能取分別。
2-所取中又二:依雜染事為所依者,及依彼對治者。
3-彼二之中,又各有九種。由緣愚蒙、無明等,及緣蘊等有差別故。
4-初之九種,
4.1-謂染污總集,緣染污無明。
4.2-總苦,謂緣有漏色等諸蘊。
4.3-此緣苦、集,總體為二:執著名色,謂愛著邪果。
4.4-貪著常斷二邊,謂愛邪所知。
4.5-於染淨法,不知取捨,謂緣不信。
4.6-於諸聖道,不勇悍住,謂緣懈怠。
此緣別煩惱為四。
4.7-有漏適悅、逼迫、中容三受。
4.8-諸受所依,謂有漏自他等。
4.9-知受為苦性,由此厭離,引發清淨等,緣彼執為實有受用。
是緣別苦為三。共成九種雜染所取分別。
5-
5.1-清淨諸蘊。
5.2-增上緣諸處所攝生門。
5.3-因緣諸界所攝種族。
5.4-清淨之生緣起還滅。
是所知中盡所有性所攝之四。
5.5-緣如所有空性,謂緣清淨所知者一。
5.6-緣波羅蜜多義執著諸行,謂緣行者一。
5.7-9-緣見道、修道、無學道者,謂緣三道者為三。
共成九種清淨所取分別。
*1-分別有二:謂所取分別,與能取分別。
「分別」,即是執著。第六意識裡面慧心所起分別,有兩種。一種:能取分別,執著能取,「我」、「智慧」、「五根」、「心所」,那些能夠取,能夠了解的那種東西,執它為實有。第二是所取分別,對於那些心和心所所了解的境,所取的境我們執它為實有。
*2-所取中又二:依雜染事為所依者,及依彼對治者。
第一種,以雜染的事物為所依,而起分別。即是依據雜染的東西,而我們的第六意識,就向它起分別,叫做「雜染所取分別」。
第二種,「彼」就指雜染所依。「對治」,就能夠對治雜染所依,即是與雜染所依相反。即是清淨所依,即是清淨的所取分別。清淨所取分別即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十二因緣,你以為它實有就是執著,你這種執,就叫做「清淨所取」,對於那些清淨的所取而起分別。
*3-彼二之中,又各有九種。由緣愚蒙、無明等,及緣蘊等有差別故。
「彼」即是所取分別,「二」就兩種。彼二種所取分別,即是那些雜染所取分別和清淨所取分別,又各有九種。即是雜染所取分別有九種,清淨所取分別也有九種。為什麼兩種都有九種呢?
第一,雜染所取分別之所以分為九種,由於愚蠢、無明等這些心王、心所起的時候,它就向外執著。
第二,清淨的所取分別,佛說五蘊,眾生執著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是實有。
愚蒙無明那些染污,和蘊處界等清淨,這兩種的大小、多少、深淺,是有不同的緣故。所以雜染的所取分別有九種,清淨的所取分別也有九種。
*4-初之九種,
4.1-謂染污總集,緣染污無明。
染污性的總集,即是加行菩薩攀緣那些染污的無明、貪、瞋等等,起執著,說「這些東西是糟糕」、「令我們生死輪迴」,執著它,以為它是實有。緣總集而起執,而起分別,思維的總集、緣慮的總集,而起分別。
*4.2-總苦,謂緣有漏色等諸蘊。此緣苦、集,總體為二。
總苦謂緣有漏色等諸蘊,緣那些有漏五蘊,五蘊是苦,而起分別。
第一種是緣「總集」而起分別,第二種就緣「總苦」,攀緣「總苦」而起分別。上面所說的兩種,就是我們的意識是緣慮、攀緣「總苦」和「總集」而起執,總共兩種。
*4.3-執著名色,謂愛著邪果。
人要經過入胎後就有名色,當他這樣想的時候,起執著,起分別。「我們曾經經過有名色」,就執著有實的名色,對於名色而起執著。名色是不是好東西,因為名色是苦的來源,所以名色是一種惡的東西。名色是苦諦中的別苦,苦有多種,名色也是苦,六入也是苦,生也是苦,老也是苦,別苦。執著有名色,而起執著。資糧位菩薩,就知道名色是一種苦,入到加行位的時候,亦知道「名色是苦」。當他說有名色的時候,執著名色是苦。
執著名色是有,是一種執。執著名色是有這種執的見解本身又是執,高一層的執。執著名色的時候,即是愛著邪果。加行菩薩執著「這種愛就是最不好」。執著有種愛。愛即是貪。
*4.4-貪著常斷二邊,謂愛邪所知。
執著有名色,執著有眾生,執著有世界。跟著,有一種人執著「世界是永恆不變的」,這種就是「常見」。有些人執著「這個世界不用多久就會毀滅的」,這是「斷見」。有些人執著有個「我」的,「我的生命是永恆的、不會斷的」,又是「常見」。「執著人死如燈滅的」,又是「斷見」。常見對於人生,對於世界,起常見、起斷見是不對,加行菩薩一定知。當這個加行菩薩,知道常見、斷見是不對的時候,他又執著「常見、斷見是不對的」。他執著這種執,是高一層的執。愛著常見、斷見,「是不對的」,又起一種貪,「我知道它不對」,對於這個「不對」又起貪。
「謂愛邪所知」,愛所知的東西、所知的道理,貪愛著邪的所知,貪愛邪所知是一種執。再高一層,加行位菩薩知道,「貪愛邪所知是不對的」,這樣知道,又執著有這樣東西。
*4.5-於染淨法,不知取捨,謂緣不信。
有些人,哪些是染污的、哪些是清淨的,他不知取捨。加行菩薩知道,「你們這些世人不知取捨是不對的」這樣,高一層,但又有一種執,你說別人不對了,那本身不又就是一種執。對於什麼是染污的、什麼是清淨的,你不知取捨,這種不知取捨叫做不信。加行菩薩又攀緣不信,「你們就不信」這樣,「你們不對」這樣,他說別人起執,說別人不妥,其實加行菩薩又一層執,緣那種不信,攀緣那種「不信」而起執。

*4.6-於諸聖道,不勇悍住,謂緣懈怠。
此緣別煩惱為四。
加行菩薩見到人懶惰,他就會「你這種壞人,對佛道都懶惰不肯修行,不肯修行一定不對」,他就執著「對勝道不去努力修行就是不對」,他執著那個不對。普通的人對於聖道不能夠勇悍住,即不能夠住於勇悍的狀態,,就叫做懈怠。懈怠固然是不對,加行菩薩亦執著「懈怠就不對」,「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懈怠』」,「有種眾生叫做『懈怠眾生』,他這種眾生一定是成佛成得遲的」,他就執著這點。
這些攀緣別集而起執,有四種。
*4.7-有漏適悅、逼迫、中容三受。
十二因緣中,名色到六處,六處有觸,觸就產生三受,苦受、樂受、捨受。普通的眾生,樂的時候顧著享樂,苦的時候就避苦。如果是加行菩薩,就會知道在輪迴之中,一定有這三種受,於是,你就覺得有三種受,你覺得三種受是實有,又是一種執,就是緣三受為實有而起執。
知道有漏的世界裡面,一定有適悅,即是樂受的境界,逼迫就是苦,中容就不苦不樂,是捨。普通眾生就有這三種受,執著那些境界,加行菩薩亦知道,我們未能脫輪迴,一定是有三受的。於是無意之中就執著「三種受是實有的」。
*4.8-諸受所依,謂有漏自他等。
這種執,緣自他身而起執。受所依,就是有漏的自己的身體,他人的身體,執著有個這樣實的身體,執著有實的受,普通人就執著有實的身體,加行菩薩雖然都執著有實的身體,也執著有受,有實的受,又起執著。
*4.9-知受為苦性,由此厭離,引發清淨等,緣彼執為實有受用。
是緣別苦為三。共成九種雜染所取分別。
加行菩薩知道有受就是有苦。苦固然是苦,樂是苦的因,都是苦,由此他厭棄這個有苦的世界,於是引發種種清淨的戒定慧等等的清淨的行,希望得到清淨的涅槃。於是,又起執著,「生在世間,是有苦的,是可厭的」,執著有可厭的東西,執著涅槃是值得我們仰慕、欣慕。又執著這樣。
這三種,七、八、九,就是緣別苦而起執著,而起分別,總共有九種雜染的所取分別。

*5-
*5.1-清淨諸蘊。
清淨的即是佛所教別人所修的行,常常講的是五蘊、十二處、十八界,這些都是清淨。一聽到佛講五蘊,他就執著,「我們觀五蘊,不能要染著五蘊,不要執著五蘊,我們就可以入道」。當你這樣的時候,就執著「不要執著五蘊就可以入道」執著這一句。緣諸蘊而起分別。
*5.2-增上緣諸處所攝生門。
依十二處而起分別。十二處者,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眼根就能夠產生眼識,即是眼根是眼識的增上緣,耳根能產生耳識,耳根是耳識的增上緣,乃至到,意根能產生意識,意根是意識的增上緣。還有,色聲香味觸法,色塵就是眼識的所緣緣,同時又是增上緣,聲塵是耳識的所緣緣,同時又有增上力,令耳識產生,即是說,眼耳鼻舌身意、色聲香味觸法,都可以有增上的力做增上緣。「諸處」,十二處,所包括、所攝的生門,產生六識之門。「處」當「生門」解,因為十二處是能夠生起六識之門。依十二處、緣十二處,而起執著有個實的十二處。
做增上緣的諸處所包括的十二種生門。十二處是六識生起之門。加行菩薩就執著十二處為實有,執它為有。
*5.3-因緣諸界所攝種族。
緣十八界而起執。「界」是「因」的意思。第二個意思,「種族」即是「類」。「因」者即是種子,十八類種子就產生世界上十八類東西,所以做宇宙萬有的因緣的十八界。又分做十八類,即是十八種種族。加行菩薩聽到佛說十八界,又攀緣十八界而執著十八界是實有。
*5.4-清淨之生緣起還滅。是所知中盡所有性所攝之四。
依據佛所說,眾生的生死輪迴,分為十二段。因為有無明,就起行,行就有識,識就有名色,一直到最後第十二段,就是老死。前為後緣,後為前果。由前一段為緣就產生後一段的果,這樣就叫做「緣起」。這種緣起由無明,一直都老死,即是眾生流轉,輪迴的起因。無明滅,行就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就名色滅,乃至到老死都滅,就涅槃。這樣叫做「還滅」。本來流轉還滅是真理,而執著「流轉和還滅是實有」。清淨涅槃之生,清淨法之生起,就要觀緣起,把緣起來倒轉頭還滅,叫做「緣起還滅」。但加行菩薩就把這種「清淨之生緣起還滅」執為實有,又是一種所取執,清淨的所取執。
那以上四種,依善的有為法而起執。執著有「這些是五蘊,那些是十二處,那些是緣起還滅」而起分別。有為法可以分類的,總之是盡其所有,五蘊就把有為法包括在內,盡其所有。十二處,就把有為法、無為法都盡其所有包括,十八界就把宇宙萬有裡面的有為法、無為法都盡其所有包括,四諦就把佛所說的道理盡其所有包括,叫做「盡所有性」。
盡所有性就與如所有性相對,如所有性即是真如、無為法,如其所有,時時都永恆不變,「如」即是不變,即是無為法。以上第一至第四種清淨的所取執,都是執著盡所有性,不是執著真如,不是執著無為法。
所知境界中,盡所有性的部分,即是有為法的部分,所包括的,都包括,所知的東西不外盡所有性和如所有性。
*5.5-緣如所有空性,謂緣清淨所知者一。
空性,作名詞用的時候就是「空性」。作動詞時,掃除那種就叫做「空」。空性,即是真如。聽見有空性、有真如,就執著「有個真如,我可證」。「空就是對,其他都是不對」、「有就是不對」、「空就是」。這個執空。
如所有性,如其所有之性,不變的,即是無為法,即是勝義諦,亦即是真如,亦即是空性。
*5.6-緣波羅蜜多義執著諸行,謂緣行者一。
若執著有個實般若波羅蜜多被你修,都是執著,證不到真如。修止觀想證真如的時候,連般若波羅蜜多都要空。
加行菩薩,常常想著六波羅蜜多,緣波羅蜜多裡面的種種境,就執著諸行,執著它說是實,「這些六度萬行是實的」、「實可以成佛的」。這就是緣行。上面四種就是緣境。「所有性」即是境,六波羅蜜就是行。
*5.7-9-緣見道、修道、無學道者,謂緣三道者為三。
共成九種清淨所取分別。
加行道時,你就「我現在快要見道」。當你這樣想的時候,就是執著有種東西叫做「見道」。見道是一種智、無漏智,根本智、後得智。你就執著有根本智,執著有後得智。緣見道為實而起分別,執為實。
第八,「修道」,以為真是實有修道。
第九,「無學道」,證阿羅漢那種智,「我現成阿羅漢,它就實」,又執它為實。緣這三道,見道、修道、無學道,執它為實。緣道而起執。道即是智,無漏智叫做「道」,把那些道作為我們所取的東西,清淨所取分別之一。下面那句:「共成九種清淨所取分別」。

由實有、假有,能取亦分二。自在我等體,蘊等依亦爾。

dravya-prajñapty-adhiṣṭhāno dvividho grāhako mataḥ /
svatantrātmādi-rūpeṇa skandhādy-āśrayatas tathā // Abhs_1.35 //
依於實有、假有,能取被分為二種。以自在我等色,蘊等依也是這樣。
1-第二能取分別亦有兩種:謂實有補特伽羅為依,及假有士夫為依。
2-彼二復各有九種。由緣自在我等體,及緣蘊等所依,有如是等諸分別故。
3-此各分九種者,
3.1-謂緣執有自在我之執,此一是就執著相而立。
3.2-餘八就執著境而立,謂緣執自在我是一。
3.3-是造因之我。
3.4-是見境之我等。
3.5-又緣執雜染為自在之我。
3.6-緣世間道離欲我執。
3.7-9-及出世間見道、修道,道作用所依之力等執為自在之我。其我執即此分別之所緣。
4-我執有九種故,其能緣之分別亦有九種。即是九種實有能取分別也。
5-
5.1-3-又於蘊、界、處,執為假有士夫。
5.4-及於十二緣起執為假有士夫。
5.5-9-於三十七菩提分法、見道、修道、勝進道、無學道,執為假有士夫。
緣此諸我執計為實能受用者,即九種假有能取分別也。
*1-第二能取分別亦有兩種:謂實有補特伽羅為依,及假有士夫為依。
「士夫」即是「我」,「補特伽羅」亦是「我」。數取趣,「數」者,屢次;「取」即是投生;「趣」者,六趣。屢次屢次生死輪迴,投生的那些東西,即是眾生。「士夫」譯作「大丈夫」,或者譯作「人」,有生命的主體。有些人、一些眾生,執實有補特伽羅,依據實有補特伽羅而起能取執,說那些補特伽羅是能夠了解東西的人,能夠享受東西。
假有士夫,當佛說法的時候,就假立種種名稱。例如「這種人叫做一來果,那種人叫做預流果」,「那個叫做舍利弗,那個叫做目犍連」。佛不是執著它是實有,為了要講話、要說法,不能不假立有個這樣的東西,叫做假有的士夫。但些加行菩薩,聽見佛說「這種是須陀洹果,那種是阿那含果,那種是阿羅漢果」。那些加行菩薩於是執著實有那種果。明明是假立的那種補特伽羅,那種士夫,而那些加行菩薩聽了之後仍然是會起執著,就依這兩種而起執著。

*2-彼二復各有九種。由緣自在我等體,及緣蘊等所依,有如是等諸分別故。
「彼二」,這兩種,以實有補特伽羅為依的能取分別,和以假有士夫為依所起的能取分別。又各有九種,就十八種。為什麼有這兩個九種那麼多呢?由於凡夫緣自在我。認為有個主宰我,自在的,不由眾緣和合而成,自己獨立的我。「等體」是補羅沙、數取趣、有情、壽者。有九種不同的緣法,有九種不同的分別。佛說有五蘊假合而成為一個眾生,十二處假合而成為一個眾生。於是,加行菩薩又執著:「有個五蘊假合的眾生」,「有個十二處假合的眾生」。依假立的士夫為所依,又起分別。「緣蘊等」,「等」是十二處、十八界等為所依。「有如是等諸分別」。眾生執著有九種,那些菩薩的執著一樣有九樣,「有分別故」。
*3-此各分九種者,
3.1-謂緣執有自在我之執,此一是就執著相而立。
這種能取分別,各分為九種。「各」即是雜染的和清淨的。
講雜染,第一種,執總相。
眾生執有自在我,凡夫就執著這種執,執有自在我,即是我執,凡夫有我執。加行菩薩在定中裡思維,緣這個凡夫的我執,就這樣想:「眾生是有我執」、「眾生執著有個自在的我」、「眾生是有這種執」。加行菩薩不執,加行菩薩就在觀裡面觀察,「眾生有這種執」這樣。這種眾生那些執就被加行菩薩所緣,加行菩薩就緣這種我執而起分別。緣那些雜染的凡夫的我執而起分別,緣那些執有自在我的執,起分別。
「此一是就執著相而立」。這一種執、這一種分別,就依據執相,凡夫的執有「我」的那種執的活動情形而假立,而建立說有這種分別。
*3.2-餘八就執著境而立,謂緣執自在我是一。
其餘八種是就那些凡夫所執的境界而立。
有些凡夫就執那個自在的「我」是一的、不可分割的。
*3.3-是造因之我。
眾生執著那個自在我是做作業、是做因的。加行菩薩而起分別,說眾生執著做因的我,那個假體做我。
*3.4-是見境之我等。
有眾生執著見境的就是我,菩薩又起分別。
*3.5-又緣執雜染為自在之我。
眾生就執著雜染的東西。「我」是雜染的。雜染是自在之我。那些加行菩薩在定中,觀他的心就說:「有些眾生是執著那些雜染的東西為自在的我」。「緣」就指加行菩薩緣而起分別,「執」就是眾生的執,緣那些眾生的執。
*3.6-緣世間道離欲我執。
「道」是指智。智有兩種,世間智、出世間智。世間智叫做「世間道」,出世間智叫做「出世間道」。「欲」,指貪欲為首那些煩惱。「離欲」就是離開它,或者壓伏,或者斷除那堆以貪欲為首的那些法。世間道,可以離欲,出世間道也可以離欲。世間道離欲,只可以壓伏,就不能斷除。出世間道就不只能夠壓伏,亦能夠斷除。有漏善的慧和有漏善的定的世間道。出世道是無漏的,無漏的慧以及無漏的定。普通的「道」就指智或者慧,廣義的「道」,連定都包括。
「緣世間道離欲我執」。有些眾生執著要用世間道離欲,外道就是。那些加行菩薩在修止觀的時候,他就緣,心想:「那些眾生,有些用世間道離欲的,那些眾生是執著可以用世間道離欲,是不對的」,菩薩就緣這種執,就起分別,說「眾生這樣是不對的」。
*3.7-9-及出世間見道、修道,道作用所依之力等執為自在之我。其我執即此分別之所緣。
有種凡夫執著出世間道,「那種能用出世道就是我」,起這樣執著。出世間道又有幾種?見道、修道、無學道。凡夫就緣,執著出世間的見道和出世間的修道、修道的作用。見道、修道和修道作用那種力,就執著說「這個就是我」。有些凡夫這樣執著。
加行菩薩在定中,就有分別,說「有種這樣蠢的眾生,他執著見道、修道和修道的作用,這些力是我」,這樣起分別。
「其我執即此分別之所緣」。那個眾生起這種我執,加行菩薩就分別那些眾生,說那眾生有這種執,被那些加行菩薩那種分別心去緣。這就九種。
不是說那些加行菩薩有這九種執。加行菩薩知道眾生有這種執,加行菩薩就起分別,說眾生有這種執、有那種執。
*4-我執有九種故,其能緣之分別亦有九種。即是九種實有能取分別也。
因為眾生的我執有九種,所以加行菩薩緣那些眾生的九種執而起的分別,亦有九種。這就是加行菩薩那九種,對能取而起分別,以為能取是實有的,無形中覺得是實有,即是加行菩薩仍然有這種執的。
*5-
*5.1-3-又於蘊、界、處,執為假有士夫。
*5.4-及於十二緣起執為假有士夫。
佛家那些聖人就說蘊、處、界等,於是加行菩薩又在定中觀:「那些聖人又假立五蘊」又起種種分別。「又有所謂五蘊,又有所謂十二處,他們對那些五蘊、十二處」。因為有些人執著五蘊為實的,執十二處為實。那些人起實執,加行菩薩就知道,「這些人執著蘊為實,那些人就執著處為實,那些人就執著界為實」這樣,「這樣不對的」這樣,是高一層,他起這種分別一樣有些問題。
有種眾生,因為佛說五蘊,就執著五蘊是實有,佛不過是假說而已,眾生執著他的五蘊。加行菩薩在定中就觀,「有種人,聽聞佛說五蘊,他就執著五蘊是實有,這種執是不好的」他這樣想的時候,就起分別。這種分別,就是清淨的,是那些假有的士夫,假有的能取的作用,能取的士夫,而起分別。加行菩薩就起這種分別心。
五蘊,執五蘊是一種,執十二處又一種,執十八界又一種,十二緣起。「我是加行菩薩,知道它是假有的」。執著有個假有,一樣是執,仍然是有所得。
*5.5-9-於三十七菩提分法、見道、修道、勝進道、無學道,執為假有士夫。
緣此諸我執計為實能受用者,即九種假有能取分別也。
三十七菩提分法,菩提即覺,分就是因,覺的因,得菩提的因,有三十七種。有些人執著三十七菩提分,這個的作用是假有的,說這些是假有士夫,那有沒有執?都仍然有執,你說它是假有士夫都已經有執。加行菩薩就有這種執,他不是真正執著有這個實東西,而是知道那些眾生有這種執,「眾生不對了」這樣。他還執著那些,說眾生這樣不對。
初地最初見道的根本智和後得智叫做「見道」,一過了根本智、後得智之後,就叫做「修道」。


 

(壬三)釋攝持(即善知識之名)
心不驚怖等,
cittānavalīnatvādi
1-加行道菩薩不離一切相智作意,於甚深空性,不驚、不恐等方便善巧。
2-捨此違品二乘作意,及隨一實執。
3-如是菩薩加行道智,即是加行道菩薩之內攝持。
4-以此即是雙破生死、湼槃二邊之菩薩現觀故。
*1-加行道菩薩不離一切相智作意,於甚深空性,不驚、不恐等方便善巧。
加行道菩薩,念念都不離一切相智,即是佛的智慧,即是大菩提,「作意」是起心、起念,念念都不會離開大菩提。「甚深」即是好難證得到,「空性」即是真如。加行菩薩對於甚深空性,不驚不恐,慢慢修,令你有種方便善巧。「等」是「他有很多善巧方便。
*2-捨此違品二乘作意,及隨一實執。
「作意」即是起念頭,他又能夠捨棄與大乘相反的聲聞乘、獨覺乘的心意。又能夠捨棄隨任何一種,「實執」執著為實的那種執。
*3-如是菩薩加行道智,即是加行道菩薩之內攝持。
這些菩薩的加行道的智,就是一個加行道菩薩的內心的攝持。「內」即是自力,「外」就是他力,自力的、內心的攝持。
*4-以此即是雙破生死、湼槃二邊之菩薩現觀故。
什麼理由這是內攝持呢?因為,這些加行道智,就是能夠破生死,又破涅槃,小乘的人就能夠破生死,入涅槃,唯有大乘的人不只能破生死,就連涅槃他都不入。
眾生就迷,而執著於生死,沉淪生死。小乘的人雖悟,但他快趣入涅槃。兩種都是偏,「二邊」。因為這些智,就是能夠雙破生死涅槃兩邊的現觀,是菩薩的現觀,所以這種現觀就是你內攝持、潛力。

宣說無性等,棄捨所治品,應知為攝持。
naīḥsvābhāvyādi-deśakaḥ /
tadvipakṣa-parityāgaḥ sarvathā saṃparigrahaḥ // Abhs_1.36 //
1-若佛勝應身,為加行道菩薩,宣說一切諸法皆勝義無自性等。
2-及說捨此違品、惡魔、惡友之道者。
3-即是加行道菩薩之外攝持,以是圓滿開示大乘道之善知識故。
*1-若佛勝應身,為加行道菩薩,宣說一切諸法皆勝義無自性等。
佛有三身,法身,無相的,即是真如,即是空性。報身,在報土那裡的。應化身,那些殊勝的應身,為那些加行菩薩宣說。加行菩薩在化土,聽應身佛說法,不能夠聽報身佛說法。宣說一切諸法,在勝義中皆無自性。
*2-及說捨此違品、惡魔、惡友之道者。
這個勝應身又對加行菩薩說,捨棄與大乘法相違反的二乘教。和「惡魔」,如何伏那些惡魔,你將近成,入得果的時候往往有些惡魔來搞你。和世間險惡的朋友,教你怎樣捨棄這些,這些佛的勝應身,即是加行道菩薩的外攝持。
*3-即是加行道菩薩之外攝持,以是圓滿開示大乘道之善知識故。
為什麼這種應身佛是外攝持呢?因為這些勝應身,釋迦佛等很圓滿地開示大乘道理給我們知的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