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 星期五

一切佛語心品之四

 一切佛語心品之四
丁二等正覺果
戊一請說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三藐三佛陀。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善於如來自性,自覺覺他。」佛告大慧:「恣所欲問,我當為汝隨所問說。」
佛果境界是大涅槃,能證大涅槃者,唯佛與佛,故大慧接著請示如來等正覺之自身自覺性。大慧先請說、次問意、後由佛正答。今是請說。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我等解「說」如來「三藐三佛陀(正等正覺之自覺性)」。使令「我及」其「餘」諸「菩薩摩訶薩」,能夠「善於」了知「如來」清淨法身「自性」平等,而非外道所執神我自性。菩薩了知後,不但「自覺」,且能「覺他」,教化眾生,轉凡為聖。「佛告大慧!恣」汝「所欲問」者,「我當為汝隨所問」者,而為解「說」。

戊二問意
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作耶?為不作耶?為事耶?為因耶?為相耶?為所相耶?為說耶?為所說耶?為覺耶?為所覺耶?如是等辭句,為異為不異?」
次重申問意。「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法身功德與如來性德,今以五對問題,請佛辨明,是一還是異?是同還是不相同?「世尊!」如來法身「為」修持造「作」而得「耶?為不」待修持造「作」而有「耶?為」在修行之「事(魏、唐二本譯為果,「毗婆娑論」說:「果者從因有,事成名為果」)果「耶?」或是「為」在修「因」」中「耶?為」能現「相耶?」還是「為所」現之「相耶?為」是能「說」之人「耶?」或是「為所說」之法「耶?為」是能「覺」之智「耶?」或是「為所覺」之理「耶」?如來清淨法身覺性果德與「如是等辭句,為」與之「異」,或「為」與之「不異?」此中五對問題,懇請佛陀為之解說。

戊三正答
己一長行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於如是等辭句,非事,非因。所以者何?俱有過故。
先總答,次別釋。「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法身之相,「於如是等辭句」俱不可說,以如來法身,「非」可說是「事(果)」,亦「非」可說是「因」;非作、亦非不作;非能相、亦非所相,乃至非能覺,亦非所覺。所以者何?」以此等二邊之執,「俱有過故」,以法身離過絕非。若說是因,則缺於果,若說是能,則缺於所,不可以二邊之辭句來描述如來之性德。

大慧!若如來是事者,或作或無常。無常故,一切事應是如來。我及諸佛,皆所不欲。若非所作者,無所得故,方便則空,同於兔角、般大之子,以無所有故。
以下別釋,只說事果,因為事果中已包含因法。「大慧!若」說「如來」法身「是事」果「者」,則法身即「或」成為造「作」之法,「或」成為「無
常」性,因是無常故」,則「一切」世間「事應是如來」法身,以一切事皆是無常故。「我及諸佛,皆所不欲(願)」許如是不正確之言,而欲墮於無常之過。「若」說如來法身「非」是「所作者」,則無體性,故一無所得,以「無所得故」,而如來無量劫中一切「方便」所修功德「則」成為「空」無所得。如此說來,無量功德「同於兔角,槃大之子(石女兒,根本是無),實皆虛妄,「以無所有故」,所以法身與彼二邊辭句不一、不異。

大慧!若無事無因者,則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出於四句。四句者,是世間言說。若出四句者,則不墮四句。不墮故,智者所取。一切如來句義亦如是,慧者當知。
此約真如不變說如來義。真如有不變、隨緣二義:隨緣則真如即萬法,因果歷然;不變則萬法即真如,因果都非,故今佛說:「大慧!若」能知如來法身本無事無因者」是約真如不變說,「則」能知法身「非」可說「有」,亦「非」可說「無」,因生果滅,不離有無,今因果既非,由有、無亦離。「若」此「非有非無」,乃遣有、無二邊之執,「則」超「出於」世間「四句」之妄見。所說「四句者,是世間」執有一法而起,說有、說無、說非有、說非無,皆是「世間言說」妄想意識所分別,非同佛之所說,正遣一切分別。「若」超「出四句者,則不墮」於凡夫「四句」之妄執,「不墮四句」妄執「故」,則離妄顯真,法身全現,故為有「智者所取」。此即是「一切如來」法身「句義」,彼十方如來「亦如是」說離四句,顯如如理。凡有智「慧者當」如是了「知」。

如我所說,一切法無我。當知此義,無我性是無我。一切法有自性,無他性,如牛馬。大慧!譬如非牛馬性、馬牛性。其實非有非無,彼非無自相。如是,大慧!一切諸法,非無自相有自相,但非無我愚夫之所能知。以妄想故,如是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當如是知。
此約無我說明如來義。先法說、次譬說,後法合。先法說。
「如我」曾經「所說」過:「一切法無我,當」善「知此義」,是說諸法中「無」有「我」執之「性」,故說「是無我」。非是無有諸法自性。以「一切法」皆各「有」其「自性」而「無」其「他」法之「性」。此中說空,實即卷一之七種空中第七「彼彼空」。亦即西藏所傳「他空派」,對他空之解說。梵本意云:「無我性者,即一切法自體無我,非是他體」。
次譬說。譬「如牛、馬」,牛有牛性,馬有馬性,各有自性,無他性。「大慧!譬如」並「非牛」有「馬性」,亦「非馬」有「牛性」,牛、馬之性「其實」雖「非有、非無」,然而「彼」牛、馬「非無」各「自」之「性」。
後法合。「如是大慧!一切諸法」無我,亦復如是,「非無自相」,確「有自相」,然此自相;「但非」未通達此一切諸法「無我」性之理「愚夫之所能知」曉,「以」愚夫被「妄想」分別所執著「故」。我「如是」曾經說:「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自性」,並非空去真如之自性,汝等「當如是」了「知」!

如是如來與陰,非異非不異。若不異陰者,應是無常。若異者,方便則空。若二者,應有異。如牛角,相似故不異;長短差別故有異。一切法亦如是。大慧!如牛右角異左角,左角異右角,如是長短種種色各各異。大慧!如來於陰、界、入,非異非不異。
此約如來與五陰對辨,以顯法身平等,初正辨,次反顯,後總結,今初正辨。
「如是如來」法身與凡夫五「陰」色心,亦是「非異、非不異」。「若」說如來法身與五陰「不異者」,法身「應是」與五陰一樣有生滅「無常」;同時,「若」說如來與五陰決定是「異者」,則如來無量劫來一切自修利他之方便則」落「空」。以如來法身是諸五陰之體,故不應有異;同時如來於因位中必借五陰身而修行,若五陰異於如來,因中非如來所修,其修行則落空;因二者不相干。
次反顯。「若」如來與五陰是「二者」,彼此「應有」絕對的相「異」。舉例說:「如牛角」,但以互「相」類「似」,本是一體所生,「故」是「不異」法身與五陰,本乎真如,故相似不異;然牛角有「長短差別,故」是「有異」(法身與五陰確是有異,法身是常住,五陰是無常)。「一切法」之差別異相「亦」復「如是」,非一、非異,而有一、異。「大慧!」如來與五陰,二者應「如牛右角異」於「左角,左角異」於「右角,如是」牛角「長」異於「短」,黃角異於黑角「種種色」相,「各各」互「異」,然以左右角形相似,故亦不異;是故左右角非典、非不異。
後總結。「大慧!如來」平等法身「於(與)五「陰」、十八「界」、十二「入」來說,亦如是「非異、非不異」。

如是如來解脫,非異非不異。如是如來以解脫名說。若如來異解脫者,應色相成;色相成故,應無常。若不異者,修行者得相應無分別,而修行者見分別。是故非異非不異。
此約如來與解脫對辨,說明法身平等。「如是如來」與涅槃「解脫」也是「非異、非不異」,以「如是」(非異、非不異)緣故,「如來」法身「以解脫」故「名說」為如來。「若如來」法身「異」於涅槃「解脫者」,則如來法身「應」由「色相」所「成」。如來法身既由「色相」所「成故,應」是「無常」性。「若」如來法身與解脫「不
異者」,則無能證、所證之分,「修行者」之所「得」果「相」與其修因「應無分別」;然而「修行者」實在「見」有能證的行業,與所證之行果,二者不同,如十地菩薩各有證真之「分別」,如「是」之「故」,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

如是智及爾炎,非異非不異。大慧!智及爾炎,非異非不異者,非常非無常,非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覺非所覺,非相非所相,非陰非異陰,非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故,悉離一切量(見聞覺識識名為量)。離一切量,則無言說。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無滅,則寂滅。寂滅,則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無事無因。無事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虛偽。出過一切虛偽,則是如來。如來則是三藐三佛陀。大慧!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
以上說明如來法身德與解脫德,非一、非異;以下說明法身德與般若德,亦是非一、非異。
「如是」能知之心「智」以「及爾燄」所知之境,二者體一而用別,故「非異、非不異」。又,「大慧!智及爾燄(所知)」既然「非異、非不異者」,則能知智體與爾燄之境體,二者是「非常(無常)、非無常(常),非(能)作、非所作,非有為、非無為,非(能)覺、非所覺,非(能見)相、非所相(非可見),非即(五)陰、非異(五)陰,非(能)說、非所說,非一、非異,非俱、非不俱」等四句「故」,不可以智知,「悉離一切」言思之「量」:因超越「(離)一切」言思之「量」,故能「無言說」,則證入離言法性,以法性「無生」,則證入「無生」之理,無生「則無滅」,無生「無滅,則」本自「寂滅」,本自「寂滅,則」證「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則」徹見「無事(果)、無因」等相。見「無事(果)無因,則無攀緣,無攀緣,則出過一切虛偽」戲論,以超出一切虛偽」不實之法,「則是如來」法身;「如來」法身「則是三藐三佛陀」正等覺體。「大慧!是名」為「三藐三佛陀」之「佛陀」自覺體。「大慧!三藐三佛陀」之「佛陀」覺果之體「者」,永「離一切」心、意、識之諸「根」度「量」。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悉離諸根量,無事亦無因,已離覺所覺,亦離相所相。
以下七頌文重說前義,此第一頌總明如來法身悉離諸根度量。如來法身「悉離」一切「諸根」及見聞覺知「量」度之境界。於法身中「無事(非果)亦無因(非因)」;既「已離(超出)」根、量能「覺、所覺」之境,「亦離」能見「相與所」見「相」。

陰緣等正覺,一異莫能見,若無有見者,云何而分別?
非作非不作,非事亦非因,非陰不在陰,亦非有餘雜,
此二頌約五陰辨,以顯如來法身平等。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等眾緣,能成生死之「緣」起與如來「等正覺」之法身,其「一」與「異」實「莫能見」者,「若無有」能「見」及所見「者」,愚夫「云何而」憑妄計起「分別」?諸佛如來法身是「非作」法,亦「非不作」法,「非事(果)亦非因,非」離五「陰,非在陰」中,「亦非有餘雜」凡夫、外道過咎,故是究竟清淨,離一切相。

亦非有諸性,如彼妄想見。當知亦非無,此法法自爾,
以有故有無,以無故有有;若無不應受,若有不應想。
此二頌重明無我,以顯法身平等。「亦非」實「有」我、法「諸性」,猶「如彼」凡愚「妄想」邪「見」。然而,雖離諸相,「當知亦非無」法身理體,如來法身如此,「此」世間之「法法亦爾」,以上說明有、無皆非。以下明有、無相待,以待「有故有無」,反之「以」待「無故有有」,一切既是相待而立,假名有、無,皆無自體。所以,「若」見凡夫建立「無」見,則「不應攝受(取著);又「若」見凡夫建立「有」見,則「不應」作分別「想」念。

或於我非我,言說量留連,沈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解脫一切過,正觀察我通,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最後二頌,初頌訶斥邊見,次頌讚揚正觀。
世聞凡愚迷「惑於」真理,對如來所說之「我」及「非我」,只於「言說量」中「留連」滯礙不捨,「沉溺於」有、無「二邊」之妄見中,「自壞」亦「壞世間」他人。若能了達法身乃「解脫」自在,離「一切過患,而以」「正」智「觀察我」所「通」達唯心現量,「是名為」中道「正觀」。如此才能「不毀」謗如來「大導師」,因執二邊,皆是毀謗如來大乘。 

丙二別論三德章
丁一法身
戊一設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修多羅攝受不生不滅。又世尊說,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云何世尊,為無性故,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異名?」佛告大慧:「我說一切法不生不滅,有無品不現。」
在入最勝地門中,第一、圓示二果章,如來已略釋大涅槃果與等正覺果;但大慧菩薩為了對佛位果德有更深刻了解,故又再請示佛陀詳解佛位三德秘藏,使令菩薩嚮往,發心修行,將來亦同證此法身、解脫、般若三德。事實上,佛在上文中最後也說過:如來法身功德時,如來「離一切量...無言說,則無生;無生,則無滅...則是如來。」佛經中處處說不生不滅,意義多種,不可執一。今大慧以無性(無物)為問,佛以超越有、無品以顯示不生不滅之真義。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的「修多羅契經」中,一向分別說明能取、所取「攝受」之根、塵,一切皆無自性,顯示「不生不滅」之義。今「世尊,又說」此「不生不滅是如來」法身之「異名。云何世尊,」作如是說,豈「為」說如來法身乃是「無性(無法)故」而「說」不生不滅,為是如來」法身之「異名」」?(以下三句,魏、唐二本,均譯為係大慧問語。)「佛告大慧,我」所「說一切法不生不滅」,乃有而非有,無而非無,其境界為「有、無」二「品」皆究竟「不現」起。不墮有、無品量,為是真正不生、不滅。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不生者,則攝受法不可得,一切法不生故。若名字中有法者,惟願為說。」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大慧又懷疑,若一切法不生,就是無法。無法,豈可名為如來?故再設問。「大慧」又「白佛言:世尊!若一切法」從來「不」曾「生」起「者,則」能「攝受(可取)法不可得」,無有少法可得,誰是如來?以「一切法」皆「不」曾「生故」,是故一切法便無實體,但有名字,而如來名字亦無實質。「若」,若此不生不滅之異「名字中有」實在其餘之「法」是如來「者」,其法是何種法?「惟願」世尊「為」我等「說」之。「佛告大慧!善哉!善哉!」汝能作是問,「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其中深義。「大慧白佛言:」願意「受教」!

戊二正答
己一異名釋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非無性,亦非不生不滅攝一切法,亦不待緣故不生不滅,亦非無義。大慧!我說意生法身如來名號,彼不生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七住菩薩,非其境界。大慧!彼不生即如來異名。
大慧設問不生不滅是否是如來異名,又以不生不滅是為無物之義,佛聽後以其所說,大謬不然,故先斥說其非,再釋其義。
「佛告大慧:我說如來」法身,「非」是「無性(物或法」,同時「亦非」以「不生不滅」能含「攝一切法」,以不生不滅有二種差別:即法身之不生不滅及諸法之不生不滅。諸法從無常義說不生不滅,法身以有常義說不生不滅,名同而義異。又以如來法身「亦不」是「待」因「緣故」;但法身「亦非」空「無」有實「義」。
以下正說不生(或無生)之義。「大慧!彼不生者」,即是「意生法身」之「如來」別異「名號」。此意生法身不生而生,生而不生之境界,殊非「一切外道、聲閒、緣覺」所能了知,即使「七住(七地)菩薩」皆不能了,以「非其境界」故。此是八地菩薩證無生忍後而顯示微妙意生身。「大慧」,依據此意說「彼不生,即如來」之「異名」。

大慧!譬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如是等諸物,一一各有多名,亦非多名而有多性,亦非無自性。如是,大慧!我於此娑呵世界(娑呵譯言能忍),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愚夫悉聞,各說我名,而不解我如來異名。
此下引用天帝釋為喻,說明如來有種種異名,但其體是一,並且有其實法。「大慧,譬如」帝釋名為「因陀羅(主)釋迦(釋)、不蘭陀羅(此云降伏)等種種異名。「如是等諸物,一一」皆「各有多」種「名」」字;然「亦非」有「多名而有多」種體「性,亦非」因有多名而「無自」己體「性」,如來法身亦復如是。「如是大慧!我」亦如是,「於此娑呵(堪忍)世界,有三阿僧祗百千名號,愚夫」雖然「悉聞,各說我」之「名」號,然「而不解」知彼等諸名皆是我如來之「異名」。

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如來者,有知一切智者,有知佛者,有知救世者,有知自覺者,有知導師者,有知廣導者,有知一切導者,有知仙人者,有知梵者,有知毘紐者,有知自在者,有知勝者,有知迦毘羅者,有知真實邊者,有知月者,有知日者,有知生者,有知無生者,有知無滅者,有知空者,有知如如者,有知諦者,有知實際者,有知法性者,有知涅槃者,有知常者,有知平等者,有知不二者,有知無相者,有知解脫者,有知道者,有知意生,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祇百千名號,不增不減。此及餘世界,皆悉知我,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以下略舉如來三十三種名號,以概例三阿僧衹百千名號。
「大慧!或有眾生,知我」名為「如來者,有知」我名「一切智者,有知」我名「佛者,有知」我名「救世者,有知」我名「自覺者,有知」我名「導師者,有知」我名「廣導者,有知」我名「一切導者,有知」我名「仙人者,有知」我名「梵者,有知」我名「毗紐(或云大力,或云遍入者,有知」我名「自在者,有知」我名「勝者,有知」我名「迦毗羅(或云黃頭者,有知」我名「真實邊者,有知」我名「月者,有知」我名「日者,有知」我名「主者,有知」我名「無生者,有知」我名「無滅者,有知」我名「空者,有知」我名「如如者,有知」我名「知諦者,有知」我名「實際者,有知」我名「法性者,有知」我名「涅槃者,有知」我名「常者,有知」我名「平等者,有知」我名「不二者,有知」我名「無相者,有知」我名「解脫者,有知」我名「道者,有知」我名「意生」身「者。大慧!如是等三阿僧衹百千名號」,雖然無量眾多;但是法體唯一,「不增不減」,於「此」土「及」其「餘世界,皆悉知我」如來法身,隨機應現,「如水中月」亮之影,「不出、不入」、不來、不去。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墮二邊故。然悉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解知辭句義趣,不分別名,不解自通,計著種種言說章句。於不生不滅,作無性想。不知如來名號差,別,如因陀羅釋迦、不蘭陀羅。不解自通,會歸終極。於一切法,隨說計著。
「彼諸愚夫不能知我」異名意趣,其心「墮」於有、無「二邊」邪見「故」,雖「然」彼亦「悉」皆「恭敬、供養於我,而不善」於「解知」如來所說「辭句」之「義趣」,既「不分別」眾「名」,故不知多名一體之義。又「不」能「解」了如來法身「自」性宗「通」之真實義。於是「計著種種言說章句,而」「於」超越有、無之「不生不滅」之法體,謬「作無」體「性」之斷滅見「想」。殊「不知」乃是「如來名號」種種差別」之相,實為一體。「如因陀羅釋迦」及「不蘭陀羅」等,乃帝釋之種種差別異名,而帝釋自體實一。以彼凡愚「不」能「解」知如來法身之「自」性宗「通」真實義,此等種種異名,實皆「會歸」於「終極」之一體,凡愚「於一切法」,如言取義,「隨」言「說」而「計著」差別異名,不了其體是一。

己二離言釋
大慧!彼諸癡人,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義說無異。所以者何?謂義無身故,言說之外,更無餘義,惟止言說。』大慧!彼惡燒智,不知言說自性,不知言說生滅,義不生滅。大慧!一切言說,墮於文字,義則不墮。離性非性故,無受生,亦無身故。
此明如來法身離名言(說)相,愚癡之人計名失義,不知凡有言說,都非實義。言說是能詮,屬於虛妄,義理是所詮,為是真實。「大慧!彼諸愚」「癡」之「人作如是言:義」正「如言說,義」與言「說無異。所以者何?謂」不生不滅之「義無身」相(體)「故」,是以除「言說本身「之外,更無餘」處,有「義」可求,義「惟」住「止」於「言說」之中。惟執言說,不能了義,以一名有多義,文羲不一致,世間以言說外無義。「大慧!彼」愚夫被「惡」見所「燒」,毀壞正「智」,故「不知言說自性」本空,「不知言說」聲音是無常「生滅」之法;但是,離言自性之「義」是「不生」不「滅」。又,「大慧!一切言說」」,皆「墮於文字」相中;然而,「義則不墮」任何相中,因為義是「離性(有)、非性(離無)故,」義是實體絕待,不能說有說無故。本「無受生(無生),當然「亦無」有為之「身(無體)相可執著。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文字有無不可得故,除不墮文字。大慧!若有說言,如來說墮文字法者,此則妄說。法離文字故。是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不說一字、不答一字。所以者何?法離文字故。
此明如來說法不墮文字相。如「金剛經」說:「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以文字相,有、無皆不可得,是虛妄假法,如幻故,無不可得。不實故,有不可得。
「大慧!如來不說墮」於「文字」之「法」。禪宗以不立文字,教外別傳,與此有關。以「文字」之「有、無」,皆「不可得」,所以如來說法,方便顯實,「除不墮文字」相之菩薩外,其餘凡夫、小乘皆不能知。「大慧!若有」人「說言:如來說」法,「墮」於「文字」之「法者」,我說「此」人「則」是謗佛「妄說」。以「法」義「離文字故」。如「金剛經」說:「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如「是」之「故,大慧!我等諸佛及諸菩薩」,實「不」曾「說一字」,亦「不」曾「答一字。所以者何?以一切」「法」之本性「離文字」語言「故」,義是離言法性故。所以經說:釋迦佛自成道至涅槃未曾說一法。離語言、文字故。正如古人喻如空中鳥跡,不可捉摸。

非不饒益義說。言說者,眾生妄想故。大慧!若不說一切法者,教法則壞。教法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無者,誰說為誰?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著言說,隨宜方便,廣說經法。以眾生悕望煩惱不一故,我及諸佛,為彼種種異解眾生而說諸法,令離心、意、意識故,不為得自覺聖智處。
然亦「非不饒益」眾生,為顯實「義」,方便「說」法;然得旨忘和言,說即無說。「言說者」,隨「眾生」虛「妄」分別「想」念,為適應眾生根性而說。「大慧!若」諸佛「不」為眾生「說一切法者」,聖「教法則壞」。若聖「教法」斷「壞者,則無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四聖,「若無」四聖出興於世「者」,則「誰」能「說」法?「為誰」說法?「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莫」取「著言說」,應「隨」順眾生機「宜,方便」而為「廣說經法」。又「以眾生希望(意樂)、煩惱不一故」,所以「我及諸佛」,亦「為彼」等因「種種」根機不同,而生起「異解眾生,而」宣「說諸法」,教「令離」依「心、意、意識」所起妄想「故」。此隨宜說法,「不」是「為」令「得自覺聖智處」故說。以說通者,只為童蒙而說,非為真實修行聖智者說。

大慧!於一切法無所有,覺自心現量,離二妄想。諸菩薩摩訶薩依於義,不依文字。若善男子、善女人依文字者,自壞第一義,亦不能覺他。墮惡見相續而為眾說,不善了知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亦不知章句。若善一切法、一切地、一切相,通達章句,具足性義,彼則能以正無相樂而自娛樂,平等大乘建立眾生。
首句大慧二字,依魏、唐二本,皆移後十六字,段落略有不同。
對「於一切法」了知其「無所有」,離文字相,「覺」了一切境界唯是「自心現量」,已能「離」於有、無「二」邊邪見「妄想」分別。「大慧!諸菩薩摩訶薩」,應皆「依於義」,而「不」應「依」於「文字」言說,此明依義不依語,菩薩應如此教化眾生。
其次說到依文字相之過失。「若善男子、善女人,依」著於「文字」言說「者」,則「自」己「壞」失「第一義」諦,而且「亦不能」開「覺他」人。使令自、他皆「墮」於「惡見相續」計著中。「而為眾」多人邪「說」,則令眾生皆「不善了知一切法」,菩薩「一切地、一切」修行之「相,亦不知」文字「章句」。宗趣不知,微言大義更不知了。「若」依於義,不依於文字相者,則能令自、他「善」知「一切法、一切」菩薩「地、一切」修行之相,通達」文字「章句」,才能「具足」一切法上之自「性義」理。此時「彼」菩薩「則能以」自覺覺他之「正無相樂而自娛」離繫妙「樂」,且能以究竟「平等」之「大乘」妙法,「建立」成熟一切「眾生」。

大慧!攝受大乘者,則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攝受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者,則攝受正法。攝受正法者,則佛種不斷。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殊勝入處。知得殊勝入處,菩薩摩訶薩,常得化生,建立大乘。十自在力,現眾色像。通達眾生形類悕望煩惱諸相,如實說法。如實者,不異。如實者,不來不去相,一切虛偽息。是名如實。
此段經文與「勝鬘經」之「攝受正法」意義相同。亦是依據上文平等大乘」義而來。文分三段,第一明大乘之體,攝受四聖、六凡,無所不攝。第二明大乘之用,續佛慧命,菩薩應化,說如實法。第三說如實義。
「大慧!攝受」安住於「大乘者,則」能「攝受」四聖「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若能「攝受諸佛、菩薩、緣覺、聲聞者,則」能「攝受」六凡「一切眾生」;若能「攝受一切眾生者,則」能「攝受」一切不生不滅如來「正法」此是說明大乘之體;若能「攝受正法者,則」能令「佛種不斷」,續佛慧命;「佛種不斷者,則能了知得入」自覺聖智「殊勝處」,了「知得入殊勝」自覺聖智處之「菩薩摩訶薩,常得」於十方國土中教「化」眾「生,建立大乘」。以「十自在」智慧之「力」,示「現眾」多「色像,通達眾生」種種「形類」,種種「希望」欲樂,種種「煩惱」諸相。隨其所宜,「說如實法」,此是說明大乘之用。最後說如實法,所言「如實」法「者」,即「不異」不別,無有二相,為平等一如相。「如實」法「者」,即「不去、不來相,一切虛偽」不實之戲論妄想皆悉「息」滅盡,「是名」為「如實」法。

己三勸離告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說計著;真實者,離文字故。大慧!如為愚夫以指指物,愚夫觀指,不得實義。如是愚夫,隨言說指,攝受計著,至竟不捨,終不能得離言說指第一實義。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熟食,不應食生。若食生者,則令發狂。不知次第方便熟故。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不方便修,則為不善。是故應當善修方便,莫隨言說,如視指端。是故,大慧!於真實義,當方便修。真實義者,微妙寂靜,是涅槃因。言說者,妄想合。妄想者,集生死。
此段勸離言說之計著。初勸說,次舉譬,後法合,總結應離言。
「大慧!善男子、善女人,不應攝受」「隨」順言「說」相生起「計著」,以為真實。因為「真實者」,是「離文字」相「故」,此是勸說,以下舉例。「大慧!」譬「如」有人「為」一「愚夫以」手「指指」示某「物」,而彼「愚夫」只「觀」看其「指」,而不看所指之物,故終「不得」所要指示物的「實義。如是愚夫」;但「隨言說」之「指」而「攝受」妄「計」執著」,乃「至」臨命終「竟」之時,猶「不」能「捨」其執著;故彼「終不能得離言說」所意「指」之「第一實義」。此是以指喻言說,以物喻實義。
再舉一喻:「大慧!譬如嬰兒,應食」煮「熟」之「食」物,「不應食」用「生」硬之食物。假「若食生」硬食物「者,則令發狂」亂之病,以「不知次第方便熟故」。以下法合,「大慧!如是不生不滅」亦然,雖不在言說,若「不」以智慧善巧方便」,教令「修」習,「則」反「為不善」,不得利益。「是故應當善修」;不著言語相、文字相,以無所得為「方便,莫隨言說」;否則,「如視指端」,不見實物矣。最後,總結上文,「是故大慧!於」不生不滅之「真實義」。應「當」以善巧智慧,離言「方便修」習。以「真實義者」,是離凡夫心、意、意識。「微妙寂靜,是涅槃」本有之「因」如礦中有金性,若真實義理完全顯現,即是涅槃之果。未全顯現之時,故是涅槃之因。因為「言說者」與「妄想」相應,故和「合」為一體,所以不修離言方便,不能契會真實義理。「妄想者」乃是「生死」流轉六趣之「集」因,故欲截生死之流,先除妄想顛倒執著。

己四勸修學
大慧!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大慧!多聞者,謂善於義,非善言說。善義者,不隨一切外道經論,身自不隨,亦不令他隨,是則名曰大德多聞。是故欲求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者,當親近多聞,所謂善義。與此相違,計著言說,應當遠離。」
此是勸教修學方便,方得真實義。
大慧!真實義者」,非妄執名言中得,唯「從多聞」薰習,返聞自性,不生不滅離言「者得」。又,「大慧!多聞者,謂善」通達「於義」理,並「非善」於文字「言說」戲論分別。「善」於通達「義」理者,即能分別邪正,「不隨」從於「一切外道」惡見「經論」邪說,不但「自身不隨」,且「亦不令他隨」;能令自他離於邪法,自利、利他,「是則名曰大德多。如「是」之「故,欲求」真實離言第一「義者」,應「當親近多聞」善土,亦即「所謂善」通達實「義」者;若「與此相違,計著」於文字「言說」者縱有多聞,亦「應當」快速「遠離」。

戊三簡疑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顯示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滅。世尊亦說虛空非數緣滅,及涅槃界不生不滅。世尊!外道說因,生諸世間。世尊亦說無明愛業妄想為緣,生諸世間。彼因此緣,名差別耳,外物因緣亦如是。如是,世尊!與外道論無有差別。微塵勝妙自在眾生主等,如是九物不生不滅。世尊亦說一切性不生不滅,有無不可得。外道亦說四大不壞,自性不生不滅。四大常。是四大,乃至周流諸趣不捨自性。世尊所說亦復如是。是故我言無有奇特。惟願世尊,為說差別,所以奇特勝諸外道。若無差別者,一切外道皆亦是佛。以不生不滅故,而世尊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一世界中應有多佛,無差別故。
大慧聽佛說不生不滅真實義是佛教最高境界;但外道中亦說寂靜涅槃,不生不滅,與佛所說,有其混淆,故起疑問。首先舉出四種外道所執不生不滅之事例。
「爾時大慧菩薩復承佛威神」加被「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所「顯示」之「不生不滅,無有奇特,所以者何?」以外道也說不生不滅,以下分四種原因,證知外道所說。第一、約無為本體說:「一切外道」所說之作者、微塵等能作諸法之生「因,亦」是「不生不滅」的。世間宗教、哲學亦主張從本體生現象。「世尊,亦說虛空」無為,「非數緣滅(非擇滅)」無為,「及」因擇滅無為所得「涅槃界」三種無為是「不生不滅」,既然同為不生不滅,則與外道所說有何不同?
第二、約有為緣起說:「世尊,外道說」依作者為生「因,而生諸世間」一切諸法。而「世尊亦說無明」為因,「愛、業」諸「妄想」法為「緣、生」起「諸」三有「世間」。故「彼」外道「因」與「此」佛所說之「緣」,不過是「名」字「差別耳」。並且佛與外道皆說「外物」如瓶、衣、穀、麥等,必藉因緣而生諸法「亦如是」,所以「世尊與外道論」所說道理「無有差別」。
第三、約本體相貌說:外道又說,以「微塵(四大)、勝妙(冥性)、自在(大自在天)、眾生主等」神我以及時、方、虛空、大梵天,「如是九物」為「不生不滅」。而「世尊亦說一切」諸法之法「性不生不滅」,若「有」、若「無」皆「不可得」,此與外道所說亦是相同。
第四、約現象實質說:「外道亦說四大」之堅、濕、暖、動」「不壞」、不變,以其「自性,不生、不滅」故,「四大」性是「常」。外道計著「是」等「四大乃至周流」至「諸趣」而「不拾」其「自性」,外道以四微是不生不滅,「與世尊所說,亦復如是」,同與外道。「是故我言」佛法「無有奇特」,以相同於外道故。「惟願世尊為說差別」,說明佛法「所以奇特,勝諸外道」之處。「若」佛法與外道法亦「無差別者」,則「一切外道」法「皆亦」應「是佛」法,「以」其外道法亦是「不生不滅故」。然而,「世尊」曾「說」過:於「一世界中」若有「多佛」同時「出世者,無有是處」。然若「如向(方才)」我「所說」是真實的,則「一世界中」同時「應有多佛」出世;如此,以外道法亦是佛法,以外道說與佛所說彼此「無差別故」,則諸外道亦是佛,而佛法有何奇特?

戊四解答
己一長行
佛告大慧:「我說不生不滅,不同外道不生不滅。所以者何?彼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變相。我不如是墮有無品。大慧!我者離有無品,離生滅,非性非無性。如種種幻夢現,故非無性。云何無性?謂色無自性相攝受,現不現故,攝不攝故。以是故,一切性無性非無性,但覺自心現量,妄想不生,安隱快樂,世事永息。
以下是佛答釋大慧的問難,首先總明佛說不生不滅是離有、無二邊,不同於外道所說,墮於有、無二邊。
「佛告大慧!我」所「說」之「不生不滅」絕對「不同」於「外道」所說之「不生不滅,所以者何?」以「彼諸外道」妄計所說諸法皆實「有性(法)、自性(相)」。且此諸法實在自性相皆已獲「得不生不變」之決定「相」,永不變異,故稱不生不滅。如上帝為宇宙萬有生因。梵天、自在天是遍一切處,此則墮於有見。「我不如是墮」於「有、無」二「品」類,而計有、計無。「大慧!我」說之法「者」,以離「有、無」二「品」之見,「離生、滅」之相,徹見諸法「非(有)性、非(非)無性」。云何說非無性?見一切諸法「如種種幻」術、「夢」境,似有色塵所顯「現,故非無性」;以因緣妄現,其相不無,非同外道斷滅為不生,此是破墮無見者。「云何」說諸法「無」自「性」而非有?「謂」如幻之「色」相「無」有「自性相」可「攝(取)受」,故說是無自性相,以諸眾生自心妄想計著而有「現」起、有「不現」起「故」,以及眾生妄想心有「攝」取或「不攝」取「故」;但法性本身,平等一如。「以是」原「故」,佛說「一切性(法)無」自「性、亦」「非」皆空「無性」,非生、非滅,如幻如化,以此立如幻宗,非同外道由本體而生現象。「但」能「覺」一切諸法乃至一切有、無,皆唯「自心現量」,心外無法,則「妄想不生」,即得超出世間,獲得「安隱快樂」,如此,則「世」間生死苦痛之「事,永」久「息」滅。

愚癡凡夫,妄想作事,非諸賢聖。不實妄想,如揵闥婆城,及幻化人。大慧!如揵闥婆城及幻化人,種種眾生商賈出入。愚夫妄想謂真出入,而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癡凡夫,起不生不滅,彼亦無有有為無為。如幻人生,其實無有若生若滅,性無性無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離於生滅。愚癡凡夫,墮不如實,起生滅妄想,非諸賢聖。
以下以揵闥婆城及幻化人為喻,以明境本無生,而愚夫妄想,起生滅、有無見,故非聖賢。先舉喻,次法合。
「愚癡凡夫」,由於以「妄想」分別,所「作」諸「事」,皆「非諸聖賢」所為。愚夫依於「不實妄想」所見一切境界。猶「如」海市蜃樓之「揵闥婆城及幻」術師所「化」之「人。大慧!如」彼所見「揵闥婆城,及幻」術師所「化」現之「人」,並有「種種眾生商賈出入」城內城外。故彼「愚夫妄想」分別,「謂」彼幻人「真」有「出入」;然「而」,城與幻人,本無實體,「實無有出者,入者,但彼」愚夫自心「妄想」分別「故」,計著實有諸人出、入城中。
其次法合。「如是大慧!」生滅與不生不滅法亦如是「愚癡凡夫」外道,先計著實有法有生有滅,復依據微塵、作者、神我、自在天等,生「起」實有「不生不滅」之迷「惑」;然「彼」所計執之本體或作者、神我等,既「無有」惑業所感的生滅「有為」,亦非不生不滅之「無為」。正「如」愚夫所見「幻」化之「人,生」起之時,而幻人「其實無有若生、若滅」,以幻人之幻體,有性、無性」皆「無所有故」,無有少法可得,「一切法亦如是」,無有自性,「離於生滅」,本無生滅;但「愚癡凡夫」因「墮」於「不如實」見中,於一切法本不生滅中,生「起」有「生」有「滅」之有無「妄想」,故愚夫之見,「非」是「諸聖賢」之所見也。

不如實者,不爾。如性自性妄想,亦不異。若異妄想者,計著一切性自性,不見寂靜。不見寂靜者,終不離妄想。是故,大慧!無相見勝。非相見相者,受生因,故不勝。大慧!無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滅,我說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實義見,離先妄想心心數法,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涅槃。」
此中文分為二,首先明愚夫為何不離妄想。其次結示離相離念而成涅槃。愚夫墮於「不如實」知見中「者」則「不爾」,故不同於聖賢如實而知。聖賢了知法法皆如,了知真「如性自性」與「妄想」二者本來「亦不異;若」見真如「異」於「妄想者」,則必「計著一切性(法)自性」各有自體,為一、為異,為有、為無,為斷、為常等,「不」能洞「見」法法皆如的「寂靜」理體。「不見」諸法「寂靜」理體「者,終不」能「離」於「妄想」分別計著。「是故大慧!」寂靜理體,以「無相見」者為「勝,非」著「相見」者為勝。以著「相見者」,是三界「受生」死之「因,故不勝」。又,「大慧!」若能徹見「無相者」,則一切「妄想不生」,不生則不滅,則悟入「不起不滅」之寂靜理體,「我說」此為「涅槃」無上妙境。「大慧!」所謂「涅槃者」,亦非別有自體;但於一一法中,當體「見如真實義」寂靜離相、離念、無生之諦理,遠「離先」前過去依於「妄想」分別所起的「心、心數法」,依此修習,乃至「逮得如來自覺聖智,我說是」為「涅槃」。

己二重頌
庚一正頌前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滅除彼生論,建立不生義,我說如是法,愚夫不能知。
一切法不生,無性無所有,乾闥婆幻夢,有性者無因,
無生無自性,何因空當說。以離於和合,覺知性不現,
是故空不生,我說無自性。謂一一和合,性現而非有,
分析無和合,非如外道見。
此中有七頌正頌前義,此四頌半文,首先破有生論,建立不生義,以外道所建立的不生不法論,實為妄想所起的受生死之因,故稱為「生論」。
「爾時,世拿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為「滅除彼」外道妄計有「生」之邪「論」,如說上帝能創造宇宙萬有諸法,此即墮為有論,非是真正不生論。佛所「建立」本自「不生」、不滅「義」,乃中道實相義,不墮有、無,以雙離有、無,是真正不生之義。「我說如是」不生、不滅「法」乃是八地以上菩薩所證無生法忍所得之智,故「愚夫不能知」曉。「一切法不生」者,雖無自性,但亦非空之「無性」及「無所有」之非無。亦即,雖是不生,亦非斷滅空。如魏本說:「亦不得言無」。唐本說:「亦非是無法」。如「乾闥婆、幻夢」,雖然是假「有性(法)者」,但不是「無因」,無因之因,指外道作者之因,並非因緣亦無。又假設問曰:「不生、無自性」,以及「空」由「何」種「因」緣,請為「當說」:答曰,「以」若「離於」因緣「和合」,由一切見聞「覺知」之智慧「性」皆「不」得「現」起,以諸法因緣生故,因此離於眾緣即無法可現,無法現起,無法現起即是不生。「是故」我說不生即空,「空」即是「不生」。因此「我說」一切法皆「無自性」,以緣生即空故。「謂一一」諸法皆由內因外緣「和合」而有,雖有假「性(法)
顯「現,而」「非有」實體可得。若「分析」諸法至微塵時,實「無」一「和合」之假相,中觀說是和合假。故「非如外道」之所妄「見」有自性的生論。

夢幻及垂髮,野馬乾闥婆,世間種種事,無因而相現。
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申暢無生者,法流永不斷,
熾然無因論,恐怖諸外道。
此二頌半以夢、幻等為喻,說明世間法無有一能生之作者,並且折伏有因論說。
世間諸法猶如「夢、幻及」翳眼所見之「垂髮」,亦如春天「野馬(陽燄)、乾闥婆」城,其體本來無生,只是幻相現起,「世問種種事」亦復如是,「無」有能生諸法之生「因(作者),而」卻有諸假「相現」起。佛為「折伏」外道妄立諸法「有」生「因」之邪「論」,故「申論」諸法究竟「無生」之實「義」,從緣生如幻中「申暢無生義」,則能使如來正「法流」通「永」久「不斷」!如來「熾然」申張「無」生「因」之正「論」說,「諸外道」聞之,則「恐怖」不已!龍樹菩薩皆以此法破諸外道。

庚二重申問答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
云何何所因,彼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以下二番偈頌之問、答,魏、唐二本皆無,上下頌可以相連。此疑問是承上文「折伏有因論,申暢無生義」而來。
「爾時大慧以偈」頌「問佛曰」:世尊「云何」於「何所」處、以何「因」緣,而說無生論?既言無生,而「彼」一切諸法卻「以何故」而見有「生」?彼一切法「於何處」而現「和合」?既有諸法生起,世尊又云何「而作」是「無」生「因」之「論」說來折伏外道?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觀察有為法,非無因有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聖者由以正智「觀察」一切「有為」諸「法」,「非」如外道所說諸法從「無因」自然生及「有」作者之「因」生,以諸法本離有、無。所以「彼」外道計著有「生」、有「滅」」,有、無二見之邪「論者」所見的諸和合相,「所見」之妄執「從是」而消「滅」。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
云何為無生,為是無性耶?為顧視諸緣,有法名無生?
名不應無義,惟為分別說,
此是疑問無生義理。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世尊「云何」說一切法「為無生」?是否因「為是」一切法皆空,「無」有「性」故而說無生「耶」?或者因「為」諸法必須「顧視」觀待「諸」因「緣」而後方生起?或是別「有」一「法名」為「無生」?既有無生之「名,不應無」其「義」,因此,「惟」願「為」我等「分
別說」明無生之義。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
非無性無生,亦非顧諸緣,非有性而名,名亦非無義。
以下共二十二頌半偈,答覆大慧所問無生之義,首先遮撥大慧所問皆非,而後正式解答。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並「非」空「無」一「性(法)而名為「無生」,因諸法當體空寂,名為無生,若執空無是無生,則是斷滅空見,此為破無見、斷見。「亦非」「顧」待「諸」能生之「緣」而名無生,此為破有見、常見。亦「非」實「有」無生「性而名」為無生,以若有一法,即是有生,則非無生矣。而無生之「名,亦非無」其實「義」。

一切諸外道,聲聞及緣覺,七住非境界,是名無生相。
此中正說無生,先約人說。
此無生之理極為甚深,非「一切諸外道」,乃至亦非「聲聞及緣覺」,甚至「七住(七地)」以前菩薩但證空理之「境界」。反顯唯八地以上菩薩才能破生相無明,離生住滅見,不復為一切生、滅,煩惱、境界所動,究竟寂靜,故八地名為不動地。此甚深法理,「是名無生相(無生忍)」。

遠離諸因緣,亦離一切事,惟有微心住,想所想俱離,
其身隨轉變,我說是無生。
次約境說,證得意生身,能離一切相,名為無生。
若體悟到無生時,則能「遠離諸因緣」事果,「亦」能遠「離一切事」相,「唯有」安「住」於「微」妙寂靜「心」境上,證悟唯識性。能「想」之分別,與「所想」之境「俱」遠「離」。妄心既轉依為清淨心,安住於唯心中,則能轉八識成四智;轉蟲身為不壞身;轉穢土為淨土。故「其身隨轉」依,「變」化應現之微妙意生身,因有如此殊勝功德,「我說是無生」。

無外性無性,亦無心攝受,斷除一切見,我說是無生。
如是無自性,空等應分別,非空故說空,無生故說空。
此二頌以心、境俱空,名為無生。並說明此心、境俱空並非斷滅之空,而是為顯無生實義而說無生真空。
「無」心「外」之有「性(法)、無性」,即外法離於有、無,此為境空。唐本云:「外物有、非有,其心無所取」。內心「亦無心」能「攝受」外界一切法,此即心寂,境既空,心亦寂,能、所皆泯。因而「斷除一切」有、無之「見」,以此境界,「我說是無生」。但「如是無自性,以及一切法」「空等」文句義理,「應」當善巧「分別」,此「非」因一切法斷滅、「空」無,「故說」一切法「空」,此乃是以一切法當體「無生,故說」一切法「空」。

因緣數和合,則有生有滅,離諸因緣數,無別有生滅。
捨離因緣數,更無有異性,若言一異者,是外道妄想。
有無性不生,非有亦非無,除其數轉變,是悉不可得。
一切法雖無自性,以眾「因緣」名「數和合」成為世俗法,假名有,「則有生、有滅」。若「離諸因緣數」,則「無別有生滅」可得。而且「捨離」此「因緣數」以外,「更無有」一法「異」於因緣法,如說萬物以外有一上帝能造萬法。「若言」是「一」者,則因果不分;若言是「異者」,則因外求果,此「是外道妄想」執著。「有、無性(法)」皆「不生,非有亦非無」,唯「除其」因緣「數」而得「轉變」之外,此中有、無,一、異「是悉不可得」。「十二門論」」「觀有無品」說:「亦有亦無亦不生,非有非無亦不生。」唐本說:「有、無不生法,俱非亦復然,唯除眾緣會,於中見起滅。」皆可證知。

但有諸俗數,展轉為鉤鎖,離彼因緣鎖,生義不可得。
生無性不起,離諸外道過,但說緣鉤鎖,凡愚不能了。
若離緣鉤鎖,別有生性者,是則無因論,破壞鉤鎖義。
此中三頌說明若離因緣諸名數,則無法顯示無生正義。
世間法「但」只「有諸」世「俗」因緣名「數」,因果相生「展轉」而「為」三世之「鉤鎖」連環不絕。若「離彼因緣」之鉤「鎖」,則「生」滅之正「義」實了「不可得」。故說緣「生」之法若是「無」因緣之「性」,則「不」得生「起」,佛說此法,使令眾生遠「離諸外道」計有作者等為能生之「過」。若「但說緣鉤鎖」,緣起甚深,「凡愚不能了」知。「若」說「離」於因「緣鉤鎖,別有」一「生」法之「性者,是則」墮於「無因」無緣之惡見「論」中而破壞」因緣「鉤鎖義」,破壞世間因果法。佛法不同於外道者,因中有因,果亦復有果,外道以最後為因,果不從因來。

如燈顯眾像,鉤鎖現若然,是則離鉤鎖,別更有諸性。
無性無有生,如虛空自性,若離於鉤鎖,慧無所分別。
第一頌先牒外道轉計說:諸法待緣顯現,而非緣生。
若妄計諸法待緣顯現,猶「如燈」光照「顯」暗室中本有「眾」物之「像」一樣。燈如因緣,眾像如諸法。因外道以作者為因緣,於作者外,別有所造諸法。如此由「鉤鎖」之因緣法而「現」起諸法之相亦「若然」。即燈雖非色,由燈顯色,緣雖非法,必假因緣,方能生法。「是則離」於因緣「鉤鎖」之外,「別更有」生「諸」法之「性」者,則為無因之邪論,以離正因緣,故知離因緣外無諸法,非如燈外別有眾像。
第二頌說明緣生無性,以斥外道。
諸法緣生,並「無」自「性」,且亦實「無有生」,以生是緣生,非法自生故。若了知一切法無生,則知緣生法之體相,猶「如虛空自性」,不可抓摸。「若離於」因緣「鉤鎖」,別求他法,則智慧」者亦「無所分別」通達了。

復有餘無生,賢聖所得法,彼生無生者(彼生是四相生),
是則無生忍。若使諸世間,觀察鉤鎖者,一切離鉤鎖,
從是得三昧。
第一頌約證悟以顯無生。
除上文所說之外道妄執以燈顯眾像之邪見無生外,「復有」其「餘」之「無生」法。此為三乘「賢聖所得」之「法」,然此猶非佛所說之真正無生,因三乘於生法外以求無生,非真無生。若「彼」證得即「生」而「無生」之境界「者,是則」為佛所說之「無生忍」。天台與唯識宗皆說初地證無生法忍;但本經以八地以上方證無生忍,八地為大乘不共地,與佛比較接近。
第二頌約修斷以顯無生。
假「若使諸」一切「世間」之人,皆能以正智「觀察」緣生諸法如「鉤鎖者」,本來無自性,即「一切」法自「離鉤鎖」,從生滅中證得不生滅,「從是」而「得」無生「三昧」。因為無生有二義:一、世俗因緣法,仗因托緣而生,非自體生,故云無生。二、勝義常住法,本來常在,非新生起,故云無生。

癡愛諸業等,是則內鉤鎖,攢燧泥團輪,
種子等名外。若使有他性,而從因緣生,彼非鉤鎖義,
是則不成就。若生無自性,彼為誰鉤鎖?展轉相生故,
當知因緣義。
此三頌從內外鉤鎖的觀法,破斥外道計著因緣外,另有他性,故又落於無自性空的斷滅見。
無明「癡、愛、諸業等」十二因緣,三世流轉,「是則」名為「內鉤鎖」,故使諸有情流於諸趣。取火的「鑽燧、泥團、輪」子,「種子等,名外」鉤鎖。「若使」仍「有他」法之「性而從」某種「因緣生」,則「彼」既非內、外「鉤鎖」之「義」所攝。如外道所說之作者、微塵、勝性等因緣,以不合理故。又如外道說:萬物從上帝(因緣)生,而非即上帝(鉤鎖),離上帝外別有萬物,「是則不得成就」。又外人難日:「若」了知諸「生」法實「無」有「自性」,則「彼」因緣能「為誰」之「鉤鎖」?答曰:諸法於三世「展轉而相生故」」,應「當」了「知」此正是建立「因緣」鉤鎖「義」。

堅濕煖動法,凡愚生妄想,離數無異法,是則說無性。
此頌破凡愚妄計堅濕煖動四大種性能生地水火風之四大。「堅、濕、煖、動」之四大種「法」,外道「凡愚生」起「妄想」計執,以為實有能生之因。然而「離」開因緣名「數」之外更「無」另一「異(他法)」,能生諸法,以諸法從緣生,「是則說」一切法「無」有自體「性」。

如醫療眾病,無有若干論,以病差別故,為設種種治。
我為彼眾生,破壞諸煩惱,知其根優劣,為彼說度門。
非煩惱根異,而有種種法,唯說一乘法,是則為大乘。
最後三頌以醫療眾病,喻如來說法,因機設教,或權或實,無非令諸眾生悟入佛之知見。如「法華經」說:「雖施種種道,其實為一乘」。譬「如醫」師為人治「療眾病」,並「無有若干」眾多醫「論」;但其論以復元的宗旨則一;唯「以病」情有種種「差別故」,才「為」施「設種種」不同的「治」方。「我為彼」諸「眾生,破壞」滅除「諸煩惱」病亦復如是。「知其」眾生「根」器之「優劣」利鈍不同,故「為彼」說出種種度」脫法「門」。佛如明鏡,眾色現前,隨宜而現眾像,雖現眾像,而鏡質不變,照、用亦一。佛隨眾機,說種種教法,教雖有種種,但其體是一,應機妙用亦同。然而並「非」由於眾生之「煩惱」與「根」器有不同差「異」;因「而有種種」教「法」,說二乘、三乘、五乘是方便施權,是故「唯說」究竟「一乘」大「法」。魏、唐二本說:「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為令眾生究竟解脫,「是則為」諸佛如來出世一大因緣,使令眾生皆得成佛之「大乘」。

丁二解脫
戊一問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無常妄想。世尊亦說一切行無常,是生滅法。此義云何?為邪為正?為有幾種無常?」
別論三德章,次說解脫,欲得解脫,依佛法說:必先認知一切法無常。但部分外道也說無常,如聲論師說:「聲是無常」;但外道與佛教所說的無常,名同而義異,故大慧有此問難,請佛為之分別解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切外道,皆起」諸法「無常」之「妄想」;但不見真常。然而,「世尊亦說一切」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說此」之「義云何」?究竟諸法無常「為邪」說,或為「正」說?不知外道所說「為有幾種無常」?

戊二答
己一長行
庚一出計破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有七種無常,非我法也。何等為七?彼有說言,作已而捨,是名無常。有說形處壞,是名無常。有說即色是無常。有說色轉變中間,是名無常。無間自之散壞,如乳酪等轉變,中間不可見,無常毀壞,一切性轉。有說性無常。有說性無性無常。有說一切法不生無常,入一切法。
首先標舉外道之七種無常名,其次釋義。
「佛告大慧:一切外道」說「有七種無常」,皆「非我」佛「法」中所說無常正義「也」。外道有「何等為七」之無常?「彼有說言:」第一、約生相說:四大造「作」諸法「已,而」即「捨」其能作之性,不復更有,以生已不生,不能常生,「是名無常」。第二、約住、異相說:「有說」一切法之「形」相及「處」所「壞」滅,「是名無常」。第三、約當體即時說:「有說即」其顏「色」變壞「是無常」。第四、約待其變異說:「有說」四大所造「色」法,當其生、住、異「轉變」時之「中間」,變遷不停,「是名無常」。相續「無間」,故「自」然而「之散壞」。譬「如」由「乳」成「酪」或成酥「等轉變」,其「中間」行相雖「不可見」其變異之相;但「無常」卻於其中,不斷地「毀壞」,改變牛乳「一切性」,令其「轉」變。第五、約實有一無常之體說:「有」一派外道「說」:彼等計執實有一物自「性」名為「無常」。第六約斷滅論滅相說:「有」一派「說」,無論是有「性(物)」或「無性(無物)」皆是「無常」。第七約生相上計無常說:「有」一派外道「說」明「一切法」中有一「不生」性,名為「無常」,說此無常遍「入」於「一切法」中,故能令一切法無常變壞;但自己是不生,而卻能使他法無常。

大慧!性無性無常者,謂四大及所造自相壞。四大自性不可得,不生。
以下分別破外道所執無常;但未依次第別破。第一首先破第六「性、有性無常者」:外道不知心外無法,妄計「謂」有能造的「四大」地水火風,「及所造」的萬事萬物。其實佛教中的有部亦主張四大所造色皆有自性。成實宗則主張四大所造色是實有,能造四大是無實體。當能造、所造的「自相壞」時名為無常,如種子生芽,芽又開花、結果,果熟又落。大乘佛法破斥說:「四大自性」及所造萬物,以其可壞滅,四大種自性本來「不生」起,不生即不滅,即無無常,何有能造、所造?

彼不生無常者,非常無常。一切法有無不生,分析乃至微塵不可見,是不生義非生,是名不生無常相。若不覺此者,墮一切外道生無常義。
第二釋破第七不生無常:「彼」外道妄計「不生無常者」,並非佛教中所說:諸法「非常」與「無常」。彼等所計「一切有、無法」皆悉「不生」他法,入於一切法中。所以「分析」諸法「乃至微塵」之細,以求其生性之法,亦「不可見」。佛破斥說:外道妄計如「是不生」之「義」理,本身亦「非」有「生」,亦過:彼不生之理,亦不曾生,本無所有,唯自心計著,「是名」外道「不生無常相」。信佛弟子,「若不覺」知「此」中「不生無常義者」,則會「墮」於「一切外道」不「生無常」執見中。因彼外道於有生之中妄計不生之法,而稱為無常。

大慧!性無常者,是自心妄想,非常無常性。所以者何?謂無常自性不壞。大慧!此是一切性無性無常事。除無常,無有能令一切法性無性者。如杖瓦石,破壞諸物。
此是第三釋破第五性無常:外道計有一物名為無常,能壞一切物而無常本身不壞。此段只是述說外道計義,以下有四種方法破斥外道所計。
「大慧!」外道所計,有一「性(一物或是一東西)」是「無常者(不是理性,小乘亦說有一生滅之法存在)」,本「是」外道之「自心妄想」分別。一切法既然本是「非常」亦「無常性」,怎可說有一法名為無常?但外道說此無常性者,「所以者何」?「謂」彼外道建立一「無常」本身是「自性不壞」失,卻能破壞一切法。「大慧!此是」說:「一切法從有性」變遷成為「無性」,皆是「無常」所作果「事」。如梵本說:「一切法之有無,乃是無常所作」。「除」此「無常」之外,更「無有」一法「能令一切法」能從有「性」成為無性者」,故說一切法是無常力量,才能得無常果事。喻「如杖、瓦、石」塊,能破「壞諸物」,此喻無常力量巨大無比,能壞諸物,而無常不壞,故計說性無常。

現見各各不異,是性無常事,非作所作有差別。此是無常,此是事。作所作無異者,一切性常,無因性。大慧!一切性無性有因,非凡愚所知,
以下舉出四種過難破外道之無常妄執。一、能作、所作無別難:倘若無常能壞諸事,則無常與事,必定有能作、所作、或能壞、所壞之差別;然而今說無常與事,同為一體,並無別異,故有過難。
外道妄計不壞無常性,能壞一切法。然而,「現」前卻「見」能壞無常與所壞之諸事「各各不異」,無有兩類,因此不能分別指出:此「是」無常自「性」,彼是「無常」所作「事」,並「非」能「作」與「所作有」任何差別之相,明白指出,「此是無常」自性,「此是」無常「事」相果。若知能「作」與「所作無異」相「者」,則所作「一切」法「性」亦應如能作者,俱是「常」。如是,則「無」法成為其他諸法無常之「因性」,能令諸法無常,以至於消滅。「大慧!一切」諸「性(法),成為」「無性」,而現為無常者,必「有」其「因」,以緣起甚深難通達,並非凡愚所」能「知」道。

非因不相似事生。若生者,一切性悉皆無常。是不相似事。作所作無有別異。而悉見有異。
二、異因不生異果難:如桃不能生李。外道計無常自性為常,而能使諸法成無常,此是異因生異果。佛破斥說:「非」相似之「因」,則決不能使「不相似」之「事(果)生」起,未有因與果種類不同。如豆只能生豆,豆不能麻。「若」異因能「生」異果「者」,則「一切性(法)」應「悉皆」能成為令他法「無常」之因,則「是不相似」之事果能從不相似之因生起。則就能、所混雜,能「作」之因與所作之果便「無有」差「別」之「異」。然「而」,現今「悉見」因果一切法分明「有異」,所以異因決定不生異果。

若性無常者,墮作因性相。若墮者一切性不究竟。一切性作因相墮者,自無常應無常。無常無常故,一切性不無常,應是常。
三、實有無常墮作難:此是破外道計無常能壞諸法,而無常自性不壞,因無常能作諸法壞滅之因,故說「無常墮作因性難」。
「若」妄計實有「性」是「無常者」,自體不壞者,則「墮」於所「作因」緣、「性、相」中。「若」此無常「墮」於有作之因緣性相中,則能造「一切性(法)的無常亦「不」是「究竟」,不能使一切法成為無常。若能造「一切性(法)之無常,成為「墮」於「作因」緣、性、相「者」,則「自」性不變之「無常應」同所作諸法,皆是「無常」矣。能作之「無常」,其自性既是「無常故」,則其所作之「一切法之」「性」就「不」應是「無常」,而「應是常」。

若無常入一切性者,應墮三世。彼過去色與壞俱,未來不生,色不生故,現在色與壞相俱。
四、應同色墮三世難:「若無常」遍「入一切性(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中,以一切法不出三世所攝。以下約三世破:若無常為入過去色法中,則與「彼過去色」法一樣「與」過去之法「俱壞」。若無常入「未來」世之色法中,則又是同樣的「不生」,以未來「色」仍「不生故」;又如此無常為入於現在色法中,則與「現在色」法一樣,殺那遷變,亦「與」現在「壞相」共「俱」而不得名為常。由此可知,無常實不入於一切法中;但又卻能令一切諸法無常。法性本如是也。

色者,四大積集差別。四大及造色自性不壞,離異不異故。一切外道一切四大不壞,一切三有四大及造色,在所知有生滅。離四大造色,一切外道於何所思惟無常?四大不生,自性相不壞故。
順說色法以破外道所計四大不壞,進而破無常之實有自性。首先出其妄執。
外道所計之造「色者」,盡無常入於「四大」之中「積聚」極微而成種種「差別」之現象。能造「四大及」其所「造色」之「自性」皆悉「不壞」:因為「離」於「異」,然其形相皆可壞,故又離於「不異故」。如此,「一
切外道」皆妄計「一切四大不壞」;但此中有一困難,即:若以四大是實有;但造色卻是假有,四大中無有青黃亦白,為何造色中卻有青黃亦白,可見造
色是假有,不可說四大及造色自性皆悉不壞。
其次,破外道妄計之四大,造色自性不壞。一、約現知有生滅破:然於「一切三有」中之能造「四大及」所「造色」法,「在所知」法中,儘人皆知,是「有生滅」,無有不生不滅之四大及其所造色法。二、約無常性無用破:若「離」此有生滅之「四大」及其「造色」以外,並別無不生不滅之四大及所造色可得。不知「一切外道」究竟「於何」處「所」見聞「思惟」實有「性(法)」為「無常」。又計「四大」之性相從本以來「不生」不滅,而妄計無常與四大之「自性相」皆常住「不壞故」。

離始造無常者,非四大。復有異四大,各各異相。自相故,非差別可得,彼無差別。斯等不更造,二方便不作,當知是無常。
此釋破第一作已而捨無常:外道妄計,在能造四大捨「離」其「始」初「造」作後,便不復作,而成「無常者」,此並「非」另有「四大」之外,「復有異」於此最初「四大」來互造色法,此約非他造破;因為地水火風「各各異相」,地不能造水,水不能造火,火不能造風,互造不成。又若執為自造;但又因為四大各有「自相故」,自相中「非」有能造、所造「差別可得」;因「彼」自一體中,既「無」能所「差別」,故自造不成,此約非自造破。最後約非共造破:以「斯等四大「不更」共「造」,若互造、自造二既不成,又怎可共造?故知能、所造「二方便」既「不作(生起)故,「當知」非「是」始造之「無常」。

彼形處壞無常者,謂四大及造色不壞,至竟不壞。大慧!竟者,分析乃至微塵觀察壞。四大及造色形處異見長短不可得,非四大。四大不壞,形處壞現。墮在數論。
此釋破第二形處壞無常:「彼」外道計「形處」之長短方圓形態變「壞」是「無常者」,妄計「謂四大及」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塵自性「不壞」,乃「至」推到究「竟」,其性亦是「不壞」,只是形狀、處所變遷而已!「大慧!」彼所說究「竟」不壞「者」,經過「分析」四大,「乃至」於「微塵」之細,詳細「觀察」,無不變「壞」,而不存在。能造「四大及」所「造色」之「形」態、「處」所,「異見」有「長短」皆「不可得」,是故說「非四大壞」,只是形、處壞滅而已。若執此「四大不壞」,只是「形處壞」相顯「現」者,即「墮在數論」外道中。以數論師建立二十五諦,冥性不壞,餘諦皆壞,此計四大不壞,亦同彼執。

色即無常者,謂色即是無常。彼則形處無常,非四大。若四大無常者,非俗數言說。世俗言說非性者,則墮世論。見一切性,但有言說,不見自相生。
此釋破第三即色是無常。色即無常,乃佛教因緣正義,然外道計此為四大斷滅,即是無常,故又墮於順世外道之斷滅見中。
外道妄執「色即無常者」,彼「謂」四大所造「色即是無常」。如是,「則」同於前文所造「形處無常」,並「非」能造「四大」無常。「若」依佛教唯心正義之「四大無常者」之說,則「非」外道「俗數言說」。以「世俗言說」若謂四大斷滅為「非」有自「性者」,又「則墮」於「世論」之邪見,以彼等「見一切性(法),但有言說」,而「不」能如實知「見」諸法有實「自相生」。

轉變無常者。謂色異性現,非四大。如金,作莊嚴具,轉變現,非金性壞,但莊嚴具處所壞。如是餘性轉變等,亦如是。
此釋破第四色轉變中間無常。在前標列中已舉乳轉酪為喻,今又舉金莊嚴具為喻。
外道計「轉變無常者」,彼「謂」四大所造「色」之體有別「異」之「性現」起時,因而無常現起,並「非」能造「四大」種之性有所變,此名無常。譬「如」以金作」戒指、耳環等種種「莊嚴具」,唯金莊嚴具有所「轉變」相「現」起,並「非金」性質有所變「壞;但」是,「莊嚴具處所」變「壞」,「如是」以此推知,其「餘性(法)之「轉變等,亦」復「如是」。

如是等種種外道無常見妄想。火燒四大時,自相不燒。各各自相相壞者,四大造色應斷。
總結外道七種無常妄計:「如是等種種外道」,作「無常見妄想」分別,而說「火燒四大時」,四大種「自相不」為火所「燒」毀。若四大種「各各自相」其一一「相」皆燒壞者,則一切「四大」及其所「造色應」皆歸於「斷」滅。現今仍有諸法者,是因四大之性不壞,殊不知此是眾生業力所感,並非如外道所計四大種不壞,四大所造色可壞。

庚二顯正破
大慧!我法起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不決定故。惟說三有微心,不說種種相有生有滅。四大合會差別,四大及造色,故妄想二種事攝所攝。知二種妄想,離外性無性二種見,覺自心現量。妄想者,思想作行生,非不作行。離心性無性妄想,世間出世間上上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不覺自心現量,墮二邊惡見相續。一切外道不覺自妄想,此凡夫無有根本,謂世間、出世間上上法,從說妄想生,非凡愚所覺。
此中顯示佛教無常正義,初明正義,次出外道妄計。
「大慧!我」所說緣起「法」,並「非」如外道所說之「常」,亦「非」斷滅之「無常」。佛說緣起法,超越了一切非常非無常。「所以者何?謂外性(法)不」是有「決定」自性「故」。無有實法可取,如人、天、鬼見水各有不同。我「唯說三有(三界)」為「微」妙一「心」所現,「不說」心外有「種種」四大乃至極微「相」為實「有生、有滅」。或說有「四大」因緣「合會」之時所生種種差別」為實有之法。亦不說此能造「四大及」所「造色」為實有之法。完全是眾生依自心「妄想」中而有能「攝(取)、所攝(取)」根與塵二種事之發生。若能如實「知」諸法生起是能取、所取「二種妄想」,皆是妄心所生,則能「離」於「外」法「性(有)、無性(非有)」之斷、常「二種」邪「見」。若能「覺自心現量」,外境非有。要知「妄想」生起「者」,必須由於念念「思想」中「作」意「生」起觀「行」,並「非不作」觀「行」,而能「離」於自「心」所現有「性(法)、無性(法)二種「妄想」。「世間」六凡、「出世間」三乘、菩薩、佛乘「出世間上上一切法」,皆是屬於緣起,唯是自心所現「非常、非無常」。若「不覺」知妄想諸法唯是「自心現量」妄執心境實有,或計有、無,常、無常等,皆是「墮於」有、無「二邊惡見,相續」不斷!以上明佛教正義。
以下出外道妄計:「一切外道」皆「不覺」知以上三法非常、非斷,而執有無常性,唯是「自」心「妄想」所現。「此」即「凡夫」之人,「無有」智慧,不能覺知諸法所生起「根本」。由不知故,而「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法,所有言說分別境,「從」言「說、妄想生」,然此三法離於常、無常,唯聖賢境界,「非凡愚所」能「覺」知。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遠離於始造,及與形處異,性與色無常,外道愚妄想。
以下五頌重明前說。初頌標名外道七種無常之四種無常。
外道說四大若「遠離於」第一「始造」,即不再造作諸法,而是無常。「及與」第二「形處」、第三轉變「異」,及第四「性」、第五「色」即「無常」
等,皆是「外道愚」癡「妄想」所生。

諸性無有壞,大大自性住,外道無常想,沒在種種見。
此頌說第三色轉變、第六性無性、第七不生之三種無常。外道說:「諸」法之自「性無有壞」滅,而「大大(諸四大種)」各各「自性」本自常「住」:然「外道」於此作「無常想」,沉「沒在種種」邪「見」中,或計四大自性為常,或計四大造色為無常,自語相違。

彼諸外道等,無若生若滅,大大性自常,何謂無常想?
總破外道無常論說:「彼諸外道等」,所說無常,其本身並「無若生若滅」。又說「大大(四大種之體「性」本「自」是「常」,云「何」得「謂無常」為正「想」?

一切唯心量,二種心流轉,攝受及所攝,無有我我所。
梵天為樹根,枝條普周遍,如是我所說,惟是彼心量。
最後重申佛法正義,一切唯自心現量,諸法皆非實有。「一切唯心」現「量」,能「攝受及所攝」受之「二種」皆是從「心流轉」而現起,實在「無有我」與「我所」可得。又有外道計「梵天為」常,能生諸法,猶如「樹根」,所生「枝條普」及「周遍(喻如諸法)三界之中;然此外道所論「如是」諸法,若依「我」佛所說,宇宙萬有,「唯是彼」賴耶識中「心量」之業感緣起,唯識所現。

戊三起問正受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滅正受次第相續。若善於滅正受次第相續相者,我及餘菩薩終不妄捨滅正受樂門,不墮一切聲聞、緣覺、外道愚癡。」
本節辨三乘三昧正定,淺深位次,歷別分明,及至佛地,方顯性本圓融,不落次第。但為度三乘,於無次第中而方便說有階梯,為實施權,最後會權歸實。故勸誘二乘勿以耽樂三昧,只求自了,以為證得究竟涅槃。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我等解「說一切菩薩、聲聞、緣覺」三乘聖者所修之「滅正受」境界之「次第」等級及前後「相續」。此滅正受定為三乘聖者所共修,使心心所不生。又名滅盡定,或名滅受想定,類似涅槃寂靜之無心定,是聖者開悟後未證無餘涅槃前止息想之定,此為九次第定最高階級。「若」能「善於」了知「滅正受」之「次第」及「相續相者」,則「我及餘菩薩」就能「終不妄捨」大乘的「滅正受樂」之「門」。依本經大乘義說:亦「不」致「墮」於「一切聲聞、緣覺」及「外道」之「愚癡」之中。

戊四許說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
「佛告大慧:」汝等應當細心「諦聽,善思念之」,我「當為汝說」。此時,「大慧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

戊五答說
己一長行
庚一三乘次第
佛告大慧:「六地起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訶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攝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得一切法無差別相,非分得種種相性,覺一切法善不善性相正受,是故七地無善念正受。
以下約三乘分十地,辨別滅正受的行相差別次第。先以六地與七地三乘決擇。
「佛告大慧」說:「六地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緣覺」,此三乘聖者,皆能同「入滅正受」。以六地菩薩及二乘聖者皆是同斷三界見、思二惑,故能暫時滅心心所法而入於此滅盡定。但六地現前地菩薩現證法性,非念念入定,有入有出;又,二乘人但入人空,而六地則雙入人、法二空。至「第七地菩薩摩訶薩」能於剎那「念念」中恆入滅「正受」,無有間斷,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並且能「離一切性(法)自性相」有、無之「正受」,此無相行有功用,即空、即有無相行,並「非聲聞、緣覺」所能達到。「諸聲聞、緣覺」之「滅正受、墮」於「有」作「行」相「覺」想及墮於能「攝、所攝」境界「相」上,「是故非」如「七地念」念入於「正受」。又因七地「得一切法無差別相」正受,此境界「非」二乘人之「分」內所有。以二乘人有欣厭之心,而「得」「種種」差別「相」之「性」。又「覺」知「一切法善」與「不善相」而入滅盡「正受」。由於七地能無相有功用,「是故七地」是證入「無善(惡)念正受」。以七地善惡雙忘,離於染、淨取者分別。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心、意、意識妄想相滅。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觀三界心、意、意識量,離我我所,自妄想修,墮外性種種相。愚夫二種自心,攝所攝,向無知,不覺無始過惡,虛偽習氣所薰。
此以八地與七地對辨差別。
大慧!八地菩薩及聲聞、緣覺」同是覺證「滅心意識妄想相」。然八地前已觀察唯識所現,此是菩薩專修,而聲聞未修。推及始從「初地乃至七地菩薩摩訶薩」以人、法無我智,「觀」察「三界」一切唯是「心意意識」之所現「量」,以達唯心故得「離我、我所」。若依「自」心「妄想修」習,則便「墮」於心「外」有「性(法)」有、無等「種種相」之取著。如此,則無異是「愚夫」依於能、所「二種自心」妄想分別,而見有能「攝、所攝」之法,此乃由於一「向無知,不」能「覺」了皆係「無始過惡,虛偽習氣所薰」,而於內心內變作能取、所取之相而起執著。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涅槃。菩薩者,三昧覺所持,是故三昧門樂,不般涅槃。若不持者,如來地不滿足,棄捨一切為眾生事,佛種則斷,諸佛世尊為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聲聞、緣覺三昧門,得樂所牽故,作涅槃想。
此以八地與二乘對辨差用。上文說八地與二乘同滅心中妄想,然八地不住涅槃,而二乘樂住涅槃故有所不同。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所得三昧,同諸「聲聞、緣覺」之「涅槃」;然八地「菩薩者三昧」由諸佛「覺」者威力所加「持」之故,「是故」於「三昧門樂」為利他故,而亦「不般涅槃」。可是「若不」能獲得諸佛加「持者」,則「不」能「滿足如來地」之功德。以不得諸佛加持即入涅槃,一入涅槃,即便「棄捨一切有為(化度)眾生事故」,如是「佛種則應斷」絕。是故「諸佛世尊,為」之開「示如來不可思議無量功德」,而令其究竟不涅槃。然諸「聲聞、緣覺」為「三昧門」所「得樂所牽」著「故」,於彼三昧樂中妄「作涅槃想」。

大慧!我分部七地,善修心、意、意識相,善修我我所,攝受人法無我,生滅自共相,善四無礙,決定力三昧門,地次第相續,入道品法。不令菩薩摩訶薩不覺自共相,不善七地,墮外道邪徑,故立地次第。
此說佛陀建立諸地理由,因八地前可能進入菩薩道品,也可能退為二乘,乃至外道,故建立諸地,欲諸菩薩認清修行次第相續行相,以免退墮。
大慧!我」所以為菩薩「分」別「部」類,建立從初地乃至「七地」菩薩,為誘導教化,「善」巧「修」習斷除「心意意識」妄想「相」,以及「善修」離「我、我所」相。同時「攝受(取)」通達「人法無我」之理,善知「生、滅、自、共相」。免於證入八地時,走入無餘涅槃歧途,同於二乘進入涅槃,不樂莊嚴佛土,成熟眾生。菩薩進入九地,「善」能通達法、義、辭、樂說「四」種「無礙」智。菩薩進入十地,得「決定」神通勝「力」之三昧門,俾定慧均等,菩薩依諸「地次第相續」乃至等覺、妙覺,而具足證「入」菩提「道品」分「法」。我及諸佛為「不令菩薩摩訶薩」由於「不覺」知諸地「自、共相,不善」知「七地」及諸地次第,而「墮」於「外道途徑」中,「故」需建「立」諸「地次第」。

庚二實無次第
大慧!彼實無有若生若滅,除自心現量。所謂地次第相續,及三界種種行,愚夫所不覺。愚夫所不覺者,謂我及諸佛說地次第相續,及說三界種種行。
結說一切唯心。「大慧!彼」諸地次第及其相續之相者,「實無有若生、若滅」之諸地次第,「除自心現量」,無有少法可得。如空中鳥跡,無有痕跡。法性真心無二,於斷、證中假立次第。「所謂」諸「地次第相續」之相,以「及」修斷「三界」中「種種」諸「行」皆是假立,自心所現。此是「愚夫所不」能「覺」知。以「愚夫所不覺者」,而「謂我及諸佛」實有「說」諸「地次第相續」,以「及說」修斷「三界」惑使「種種行」。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第八菩薩地,滅三昧樂門醉所醉,不善自心現量,自共相習氣所障。墮人法無我法攝受見,妄想涅槃想,非寂滅智慧覺。
上文以八地三乘對辨差別,故須再為對辨。而說「復次大慧!聲聞、緣覺」於「第八菩薩地」相等之境界;但聲聞、緣覺二乘聖者為「滅」盡定「三昧門」現法「樂」住「醉」三昧酒「所醉」。灰身泯智,臥無為床,沉空滯寂,「不善」知「自心現量」,為五陰「自、共相習氣所障」礙,而「墮入人、法無我」之計執,執著有「法」為彼所「攝受」之妄「見(以唯識家說,緣覺了一分法無我,即能滅能取空)。故「妄想」計著滅盡定之法作「涅槃想」。事實此「非」八地菩薩空而不空之「寂滅智慧覺」。

大慧!菩薩者,見滅三昧門樂,本願哀愍,大悲成就,知分別十無盡句,不妄想涅槃想。彼已涅槃妄想不生故,離攝所攝妄想。覺了自心現量,一切諸法妄想不生。不墮心、意、意識,外性自性相計著妄想。非佛法因不生,隨智慧生,得如來自覺地。
此說八地菩薩以本大悲願力,從空出假,出真入俗,不急取涅槃之樂,直趨佛地,嚴土熟生。初正辨。
「大慧!」八地「菩薩者」,雖「見」有「滅」盡「三昧門」之法「樂」,卻憶念「本願」功德,「哀愍」眾生,因「成就大悲」心故,廣修所「知」虛空、眾生、世界無盡「分別十無盡句」之大行,廣度眾生。是故「不妄想」而將滅盡三昧作「涅槃想」。因「彼」菩薩「已不生涅槃妄想故」,遠「離」能「攝、所攝」取之「妄想」,以如實智「覺了」一切諸法「自心現量」。對「一切諸法」之「妄想」分別「不生」起,故「不墮」於心意意識」之取著。不再有「外性(法)」有「性自性相」,執為實有之「計著妄想」故,然「非佛法」正「因」之嚴土、熟生「不生」,而是「隨智慧生」,故「得如來自覺地」。如唐本說:「然非不起佛法正因;隨智慧行,如是起故,得於如來自證地故」。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覺已思惟,為正為邪?非正非邪。餘無始見聞覺識因想,種種習氣,種種形處,墮有無想,心、意、意識夢現。
其次引喻。
「如人夢中方便度水,未度而覺」。以「方便」喻七地以前修滅盡定。以「水」喻生死。以「未度而覺」喻八地菩薩未至極果,已悟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實無生死可了,涅槃可證。忽然從夢中「覺已」,便如是「思惟」:於夢中所見,「為正(實)為邪」妄?便自覺悟「非正非邪」,夢中之境,唯心所現,無有一法可得。此為八地境界,其「餘」在迷眾生,皆依「無始」世來,「見聞覺識」曾所經事為「因」而起妄「想」,此諸妄想在八識中,薰成「種種習氣」,故妄見「種種形處」,而「墮」於「有、無」之妄「想」中,再由「心意意識」於「夢」中所「現」。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於第八菩薩地,見妄想生。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見一切法如幻等,方便度攝所攝心妄想,行已,作佛法方便,未得者令得。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不懷,離心、意、意識,得無生法忍。大慧!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
最後法合。
大慧!如是菩薩摩訶薩,從初地轉進至第七地,於第八菩薩地」能親「見妄想生」起之相,得無分別智,「見一切法如幻」夢等。「見妄想生」與「覺」喻合,「從初地...至第七地」與「度水」喻合。「見一切法如幻」與「非正非邪」喻合。但以「方便」離「度」能「攝、所攝」之「心」中「妄想」。如是修「行已」,即證八地,即「作」一切「佛法」廣大「方便」力用,「未得者令得」,未度者令度。「大慧,此是菩薩涅槃方便」證得。「不」是滅「壞」方便,「離心意意識」妄想相,而證得「無生法忍」。又,「大慧,」依於世俗諦,則有十地淺深之行相,若「於第一義」中,則「無」有諸地「次第」或「相續」之相。如來「說無所有妄想」,是名「寂滅」之「法」。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心量無所有,此住及佛地,去來及現在,三世諸佛說。
心量地第七,無所有第八,二地名為住,佛地名最勝。
初二頌先約唯心義顯第一義諦,次約唯心義明住地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上諸「義」而說偈言:一切「心量,無所有,此住(第八不動地)及佛地」之諸地相續、次第,過「去」未「來及現在三世諸佛」皆作如是「說」。有「心量地」是「第七」地,「無所有」心量是「第八」地,此「二地」但「名為住(魏本曰行),唯「佛地」證得自覺聖知,方名為「最勝」。

自覺智及淨,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清淨妙莊嚴。
照曜如盛火,光明悉遍至,熾炎不壞目,周輪化三有。
化現在三有,或有先時化,於彼演說乘,皆是如來地。
前二句明法身佛。內身自證「自覺」聖「智及」清「淨,此則是我地」。次五句明報身佛。報身佛於大「自在天」的「最勝處」成佛,即唐譯本說:「摩醯最勝處」。其處示現「清淨」微「妙莊嚴」相。其地之光明「照耀」世界「如盛火」,大日如來「光明」皆「悉遍至」於十方,其光雖「熾」燃;但其「燄」則清涼悅喻而「不」傷「壞」眾生之眼「目」。此下五句明化身佛。從報身起化身之大用。化身佛「周」遊十方,於三界內轉大法「輪」度「化三有」眾生。或度「化現在」世之「三有」,亦「或有」於初地未成佛前,於過去「先時」示現「化」身度化有緣,「於彼」三界中「演說」三「乘」法,凡此「皆是如來地」所有三身所行境界。

十地則為初,初則為八地,第九則為七,七亦復為八;
第二為第三,第四為第五,第三為第六,無所有何次。
此二頌明佛地圓融,為修斷差別說有十地,前後歷次,不可越略;但於第一義中,實無歷次、相續之相。地有能生、住持、所由之義。以菩提心為其體,依法性說:為清淨法界性,畢竟無所有,如虛空中之鳥跡;但歷程依世俗諦說尚可假立。如此,「十地則」可現「為初」地,「初」地「則」亦可現「為八地,第九」地「則」可成為第「七」地,第「七」地「亦復」成「為」第「八」地,「第二」地可「為第三」地,「第四」地能「為第五,第三」地可成「為第六」地。一切唯是心量,無自性相,本「無所有」,更「何」有「次」第可得?魏本說:「寂滅有何次?」唐本說:「無相有何次?」

丁三般若
戊一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來、應供、等正覺,為常無常?」
無常之正義在前文解脫德一科中已有解說,於此般若德中大慧又對佛陀十號中之「如來、應供、等正覺」發生疑問,究竟佛身是「為常?」或者「為無常?」,請求佛開示。

戊二答
己一長行
庚一明非常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謂二俱有過。常者,有作主過。常者,一切外道說作者。無所作,是故如來常非常,非作常有過故。
「佛告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法身,若說是「非常(無常)」或「非無常(常)」,應該「謂」此「二俱有過」,如來離過,豈可說有常與無常?一、明非常:「若」說如來是「常者」,則「有作」者「主(神我之)「過」。唐本說:「有能作過」。因為「一切外道說」此「作者」是常住,「無所作」而稱是常,「是故如來」之「常,非」彼外道所說之「常,非作」者之「常」,以彼「有過」失「故」。

庚二明非無常
若如來無常者,有作無常過。陰所相,相無性,陰壞則應斷,而如來不斷。大慧!一切所作皆無常,如瓶衣等,一切皆無常過。一切智眾具方便應無義,以所作故。一切所作皆應是如來,無差別因性故。是故,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
二、明非無常:「若」說「如來」是「無常者」,則墮「有」所「作無常」之「過」中,而相同於諸五「陰」,是有生、住、異、滅四相「所」成之相,此「相」畢竟「無」有自「性」。若五「陰壞」時,是「則應斷」滅;然「而如來」實不斷」滅。
「大慧!一切所作」之法「皆」是「無常,如瓶、衣等」物是所作法,「一切皆」有「無常」之「過」。假使如來同一切所作法有無常過者,則「一切智」所修六度功德「眾具」及所修「方便應」空「無」實「義」。是「以所作」之「故」,因而「一切所作」之「法,皆應是如來」。以一切所作法皆「無差別」之異「因故」,亦即皆是無常。「是故大慧」,如來法身之體湛然常住,有感即應,是非常、非無常」。

庚三再明非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如虛空常。如虛空常者,自覺聖智眾具無義過。大慧!譬如虛空,非常非無常。離常無常、一異、俱不俱、常無常過,故不可說。是故如來非常。復次,大慧!若如來無生常者,如兔馬等角。以無生常故,方便無義。以無生常過故。如來非常。
此段文舉喻再顯如來非常。初以虛空異品為喻。
「復次大慧!如來非」常者,非「如虛空」之常,不待因緣修成。若如來「如虛空常者」,則「自覺聖智」所修的萬德「眾」善「具」足恆沙功德,福慧莊嚴,皆成虛妄,「無」有實「義」之「過」。
次以虛空同品為喻。「大慧!」又「譬如虛空」自性「非常、非無常」,以其「離」於「常、無常,一、異,俱、不俱」等四句妄想分別之緣故。由於「常、無常」皆有如是以上四句之「過」失「故」,因此「不可說」常,說無常,「是故如來非常」、非無常,俱不可說,猶如虛空。
復以兔、馬等角異品為喻。「復次大慧!若如來」是「無生」為「常者」,則應「如兔、馬等角」一樣無生,「以」彼等皆是「無生」角之「常故」。如此,則如來在因中所修萬行「方便」,悉應「無義」,成為斷滅。「以無生常」有「過」失「故」,所以說:「如來非常」。

庚四再明非無常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知如來常。所以者何?謂無間所得智常,故如來常。大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畢定住。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無間住,不住虛空,亦非愚夫之所覺知。大慧!如來所得智,是般若所熏。大慧!如來非心、意、意識、彼諸陰、界、入處所熏。大慧!一切三有,皆是不實妄想所生;如來不從不實虛妄想生。
此約如來無漏智慧說是常,非是無常。前文說如來非常、非無常是簡非外道所說的常、無常,此處以其餘事實證明法身是真常,故前文約離妄說,此處再說非無常,義在顯真。
「復次大慧!更有餘事」證「知如來」是「常」住,「所以者何?謂」以「無間(現觀)智所得之自覺聖」「智」是恆「常」寂照,「故如來」是「常」。又「大慧」,此如來無間道所得法性,「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如來所證「法」性「畢定」常「住」不變,此即本住法與自得法冥合無間。為「聲聞、緣覺、諸佛如來」修行所證「無間」般若現證慧所安「住」之境界,並非空無,如「虛空」空無所「不住」。以法性恆常,故能證智亦是常住,安住於法性理中。十法界眾生雖皆本具此不斷不滅之真常法性,三乘已能部份獲得,唯佛能究竟明了,但「非」未得聖智的「愚夫之所覺知」。
「大慧!如來所得」自覺聖「智,是般若所薰」成者;「非」是「心意意識」及「彼諸陰、界、入處」妄想「所薰」成。般若所薰,不同唯識家所說正聞薰習無漏種,是外爍者。此薰乃內在潛蘊,經外緣啟助而反求諸已,自所發出洗滌自垢之力量。「大慧」,以「一切三」界諸「有,皆是」從「不實妄想所生,」故皆是無常;但「如來不從不實妄想生」,唯從真實功德生,故是真常。

庚五結明不二
大慧!以二法故,有常無常,非不二。不二者寂靜,一切法無二生相故。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非常非無常。大慧!乃至言說分別生,則有常無常過。分別覺滅者,則離愚夫常無常見,寂靜慧者,永離常無常,非常無常熏。」
最後結明不二。如來非常、非無常,一實之理,平等不二,無彼無此。「大慧!以」依「二法」妄想「故」而「有常、無常」之妄見,便「非不二」。如來所證「不二者」是一「寂靜」不二,見此「一切法」中皆「無二」邊之「生相故」無滅相,「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法身,如其所證之不二法,實為「非常、非無常」。又,「大慧!乃至」少有「言說分別」妄心「生」起,墮於言思境界,「則有常、無常」之「過」失。唯有言語思念「分別覺滅者,則」得永「離愚夫」之「常、無常」妄執之「見」及一切「不寂靜」之二相。有智「慧者永離常、無常」,更「非」為「常、無常」之所「薰」染而能為般若所薰。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眾具無義者,生常無常過,若無分別覺,永離常無常。
從其所立宗,則有眾雜義,等觀自心量,言說不可得。
「爾時,世尊」為「欲重宣」說「此義」,故「而說偈言」:(魏、唐本將此頌前二句文倒置),若「生」起「常、無常」之「過」,則佛果所集「眾具(功德)皆無(益)義」;行者若無分別覺」想,則「永離常、無常」之妄見。「從其」外道有「所立宗」起,「則」皆「有眾(錯亂)雜義」;若以平「等」正「觀」唯是「自心」現「量」,則一切「言說」皆「不可得」。

丙三通攝四淨章
丁一自性清淨
戊一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更為我說陰界入生滅。彼無有我,誰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槃。」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圓覺經」說有此四種清淨。唯識與中觀皆無此說;但真常論者很重視此說。此自性清淨攝於如來藏中。以唯識宗說應攝於圓成實性中。真常論者感於無常生滅,不能建立流轉,故建立如來藏心。如此,第一、才能安立業果前後之關連。第二、能使記憶存在而不忘失。佛陀答覆大慧所問:如何轉陰、界、入生滅根本因緣,還復到自性清淨的如來藏體,必須簡別邪、正,進而不著三昧門樂,自行化他,以求佛陀最高勝境。
「爾時,大慧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更為我」解「說」五「陰」、十八「界」、十二「入」即「生」即「滅」之相,如何有生滅?「彼」陰、界,入之中既「無有我」,到底「誰生、誰滅?」此中「愚夫者」如何「依於生滅」之法,「不」能「覺」醒而求「苦盡」境界,因而「不」能認「識涅槃」聖淨。「佛言:善哉!諦聽,當為汝說」。接著,「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戊二解說
己一長行
佛告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第一、先說依如來藏建立生死流轉:生滅如幻,無我、我所。但此理難明,故以伎兒變幻,喻生死流轉之深義。「佛告大慧,如來之藏」,雖自性清淨:但「是善、不善因」。如來是就果位說,藏是就眾生位說。藏有覆義、界義,一切法空性名如來。如「金剛經」說:「如來者,即諸法如(空)義」。「攝論」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此中「界」,亦可當「因」解釋;所以說如來藏「是善、不善因」。「因」有依止因、持因、生因。此如來藏是生死不善與涅槃善之所依持之因,如虛空能為一切法之依持因;如來藏能不變隨緣,「能」普「遍興造一切」五「趣」四「生」善、惡諸趣中受生。「譬如」幻師「伎兒」能變現」種種技藝。如來藏亦如是,能變現諸趣。如來藏雖能隨緣變現諸趣;但如來藏法性本空,於是中「離我、我所」。

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薰,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其諸餘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名相諸纏,貪生生貪。
此明如來藏隨緣不變,惟有前七識念念生滅不停。
由於凡夫、二乘「不覺彼」如來藏隨緣之理;但見根、塵、識「三緣和合方便而生」一切諸果法。「外道不覺」,不知如來藏無我之理,「計著」有一神我「作者」,妄計一切生滅法為作者所創造。然此如來藏之淨性,如何興造五趣、四生?因如來藏「為無始」世來有漏雜染「虛偽惡習所薰」,隨此薰緣「名為識藏」之阿賴耶識;因第八識能含藏一切善惡種子,故名識藏。依此識藏「生無明住地(即六種根本煩惱之根本無明)」。以無明為因,起境界風,反鼓心海,而成前七識之波浪,不相捨離;所以說「與七識俱,如海浪身(本體),常生」波浪,而其海水自體「不斷」,海水自體本性清淨「離無常過,離於」外道之妄作為「我」之「論」說。以如來藏「自性無垢」,本來「畢竟清淨」無染。「其餘諸」七「識」皆是「有生有滅」;故不能作為生死之依因。如未那「意」根與第六「意識等,念念」之中,皆有七」識同時生起。不過唯識宗主張賴耶亦為生滅識;但真常論者以第八之真相本識是自性清淨。又以七識生起為內在「不實妄想」為「因」,外「取」六塵「境界」為緣,如是和合生起「種種形」相,「處」所。凡夫「不覺自心所現色相,而計著名相」分別。「不」能「覺」了「苦、樂」,順、逆之境,本無自體,不知返求自心,因而「不至解脫」。皆因被「名相諸」縛自「纏」;本身既從「貪」愛而「生」,後又「生」種種「貪」,以貪建立五取蘊,愛取業果,故於諸趣相續不已。以上所說,依如來藏建立流轉門。

若因若攀緣,彼諸受根滅,次第不生。除自心妄想,不知苦樂。入滅受想正受,第四禪,善真諦解脫。修行者,作解脫想,不離不轉,名如來藏識藏。七識流轉不滅。所以者何?彼因攀緣諸識生故,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不覺無我,自共相攝受,生陰界入。
其次說:依如來藏建立還滅門。唯識宗以賴耶藏識是現行薰種子,種子又生現行,互為因緣,不相分離。「若」內在薰習種子之「因,若攀緣」外境現行之緣,及「彼諸受」取之「根(識)滅」除,前七有漏心心所滅,不相續故「次第不生」。此為大乘從根本修斷之正斷。除此正斷外,其「餘」二乘,外道之人,以法執未斷,故「自心妄想」分別,「不知苦樂」本無自體,乃以捨受方便,證「入滅受想正受」,或入「第四禪」之捨念清淨地(無想天),或入「善」達於四「真諦」,八「解脫」。二乘聖者之「修行者」於此境界卻皆各「作」究竟「解脫想」。事實上並「不」能「離」於第八識,亦「不」能「轉」第八識之名。這與「唯識三十頌」之「阿羅漢位捨」之義頗不相同。唐本說:「而實未捨,未轉如來藏中藏名,若無藏識,七識則滅,何以故?因彼(藏識)及所緣(藏識)而得生故」。以「如來藏」中何有「識藏」之「名」,因而「七識」之生滅「流轉不」得寂「滅。所以者何?」以「彼」藏識作「因」及諸「攀緣」境二者和合,而使「諸」七轉「識」始得「生」起「故」;但此真理,「非聲聞、緣覺修行境界」。以彼聲聞、緣覺「不」能「覺」知法「無我」-法空性之如來藏;故唯於諸法之「自、共相」上,妄自「攝受」執取,而妄「生」實有「陰、界、入」相,以未轉變易生死,不能通達如來藏性故。

見如來藏、五法自性、人法無我則滅,地次第相續轉進。餘外道見,不能傾動,是名住菩薩不動地。得十三昧道門樂,三昧覺所持。觀察不思議佛法自願,不受三昧門樂及實際,向自覺聖趣,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所修行道,得十賢聖種性道,及身智意生,離三昧行。
此明轉捨識藏,見如來藏,證不動地,得十種三昧,乃至得十聖種性。
若捨離識藏,「見如來藏」,則見「五法」,見「三自性」,見「人、法無我」離一切分別境界。如此,第八識之名「則滅」,或滅前七識生滅流。於是,隨「地」之次第相續」展「轉」昇「進」,任運斷證,至此階段,其「餘外道」邪「見」皆「不能傾動」,是名安「住」大乘不共「菩薩不動地」。「八識規矩識頌」說:「不動地前纔捨藏」。雖得「十」種「三昧道門」之「樂」;但為自力「三昧」及諸佛「覺」者他力「所」加「持」,因而不致沉空滯寂,而能「觀察」不共二乘、外道之佛果上之「不」可「思議佛法」無邊功德,及菩薩「自願」弘誓。故能「不受(不取)」偏空寂滅之「三昧門樂」,故不為「實際」偏空涅樂所耽著。一直趨「向」如來「自覺聖眾」究竟果位;故「不共一切聲聞、緣覺、及諸外道」灰身泯智,耽著三昧「所修行道」。唯依大乘「得十」地「賢聖種性道」。「及」得上妙報「身、智」身(法身)、及「意生」之化身,至此圓具三身。故能「離」有功用「三昧行」。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者,當淨如來藏及藏識名。大慧!若無識藏名如來藏者,則無生滅。大慧!然諸凡聖悉有生滅,修行者自覺聖趣現法樂住,不捨方便。
結勸菩薩勝進修學,於如來藏應淨其業相;識藏之名方能轉除,識藏淨除,如來藏方得清淨。
「是故大慧!菩薩摩訶薩,欲求勝進」法「者,當淨如來藏及」轉八「識藏(含有前七轉識)」之「名」,以徹本達源。「大慧!若無識藏」之「名」之「如來藏者」,有漏種除淨,無漏種現前,「則」得「無生」無「滅」。「大慧!然諸凡」夫,有分段生死。從小乘「聖」者及大乘八地以前異熟未空,因有變易生死,故「悉有生滅」以諸聖八地菩薩及二乘聖位「修行者」,雖得「自覺聖趣」之宗通;然卻安住於「現法樂住」三昧中而應「不捨方便」,從真出俗,從空出假,悲愍眾生,化他益物,進而向上,百尺竿頭,破除生相無明,超越二死。

大慧!此如來藏識藏,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所見。雖自性淨,客塵所覆故,猶見不淨,非諸如來。大慧!如來者,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此明如來藏性,非二乘所能親證。「大慧!」具足「此如來藏」之「識藏」,若以一切聲聞緣覺、心想」憶度,「所見」,因如來藏與識藏真妄和合,其義甚深,不能親證。「雖」然如來藏「自性清淨」;但為無始世來妄想、有漏法薰習及「客塵所覆」障「故」;凡夫、二乘之人「猶」只「見」其表面「不淨」,不能見其如來藏自性清淨,故「非諸如來」所見。「大慧,如來」所見之如來藏自性清淨「者」,於此明見,為「現前境界,猶如掌中視阿摩勒果」。

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及識藏名,與七識俱生。聲聞計著,見人法無我。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說如來境界,非聲聞、緣覺及外道境界。如來藏識藏,唯佛及餘利智依義菩薩智慧境界。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當勤修學,莫但聞覺作知足想。」
此中以「勝鬘經」結示如來藏義境殊勝,非凡、外、小乘所能知了。「大慧,我於此」如來藏與藏識一體而異名,其性本淨之甚深「義,以神力建立」此如來藏,使「令勝鬘夫人,及利」根「智」慧福德圓「滿」具「足」金剛藏「諸」大「菩薩等,宣揚演說如來藏」清淨本性「及」第八染污「識藏」之「名」,並說第八識與前「七識俱」時「生」起。如來藏思想本發源於東北印度。若約鈍根說,為接引計我之外道而說。但本經說唯是對利智上根之菩薩說。又說藏識與七識俱生,本是西南印度思想,本經將八識與如來藏結合為一,可以看出是後期大乘之特色。為令「聲聞」因不了唯心,只知六識心法智斷人我執,而妄起「計著」法有,令欲使彼等如實知「見人、法」二種階「無我」,方能捨離藏識,見一切法空。佛法說空、有,性、相,雖有淺深不同;但最後歸結到一切法空性。故古德說:「劣人慧不開,建立有相教」。「故勝鬘夫人承佛威神」,而「說如來境界」,此「非」二乘「聲聞、緣覺及外道」所知「境界」。以「如來藏識藏」自性清淨,「唯佛及」其「餘利」根上「智,依義」不依語「菩薩」之「智慧境界」,此一切法空、無我性是無我如來之藏名。「是故汝及餘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藏識藏」之深義,「當勤修學」觀察,「莫但」見、「聞、覺」知而已,即「作知足」之「想」。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二種攝受生,智者則遠離。
如鏡像現心,無始習所薰,如實觀察者,諸事悉無事。
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名字者,不見我真實。
心為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
以四頌重明前說。初二頌明如來藏為染淨、迷悟所依。
「甚深」極甚深之「如來藏」,本自清淨,由於隨緣成染「而與七識」和合「俱」生。愚夫無知,對此內、外,能、所「二種攝受」取著而有「生」滅。「智者」能、所雙亡,如實了知藏性本淨,「則」能「遠離」染淨、生滅了。一切法猶「如鏡」中之「緣現」於如來藏「心」中,本無所有。由於「無始」世來虛偽妄「習所薰」。如鏡中像,諸境界顯現於心。若能以正智「如實觀察」如來藏「者」,則如來藏中迷、悟、生、滅「諸事」皆歸於寂滅「無事」。
第三頌訓誡勿執著於名言,不見如來藏我之俱義。「如愚」癡凡夫「見」人為其「指」示「月」亮所在;然愚夫但「觀」手「指」而「不觀」所指之「月」。此如聞法者只「計著名字」相「者」,不能忘言契理,故「不見我」所說明「真實」諦理。
第四頌明八識行相差別境界。第八賴耶識「心為」如「工」巧之「伎兒」,能隨緣薰變一切萬象。第七未那「意」根執持我、法,「如」協助附「和」工「伎者」。以第七依第八識又緣彼第八識。前「五識」緣外五塵,故「為」其第七識「伴侶」,相輔成事。第六意識「妄想」分別如「觀伎」之「眾」人。此頌頗具多識論者氣味,尤以「五識為伴侶」一句為甚!

丁二生此道清淨
戊一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說五法、自性、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地次第相續分別此法,入一切佛法。入一切佛法者,乃至如來自覺地。」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大慧白佛:「唯然受教。」
本段明五法攝一切世出世間佛法。生此道清淨者,以佛所說五法能生定、慧功德。佛說法為法界等流,從大悲心中為起方便妙用。以五法為本而有三自性、八識、二無我,此屬後期唯識。「瑜伽論真實義品」說三自性。「瑜伽論抉擇分」說五法。可見此經綜合唯識宗初、後期要義。是世親菩薩以後之唯識主流。前文已說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之相,至此特加究竟分別其義。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惟願為」我等解「說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種無我,究竟分別」(差別)之行「相」,使令「我及」其「餘菩薩摩訶薩,於一切」菩薩「地」中,能「次第相續」修行,「分別」了知「此」等諸「法」,趣「入一切佛法」之中。證「入一切佛法者,乃至」方能頓入「如來自覺」聖智之「地」。「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善為思念!大慧」答曰:「唯然受教」。

戊二解說
己一長行
庚一答問
辛一正明五法
佛告大慧:「五法、自性、識、二無我分別趣相者,謂名、相、妄想、正智、如如。若修行者,修行入如來自覺聖趣,離於斷常有無等見,現法樂正受住現在前。大慧!不覺彼五法、自性、識、二無我,自心現外性。凡夫妄想,非諸賢聖。」
總說凡聖於五法、自性、八識、二無我之迷悟差別。
「佛告大慧: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之「分別趣」入「相者」。所「謂」是:「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種法。「若修行者修行」。觀察此五法等,則能證「入如來自覺聖趣」,遠「離於斷、常、有、無等見」,得於「現法樂正受」中安「住」,常得此三昧「現在」其「前」,如滅盡定。「大慧!」若「不覺」知彼「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而於「自心」所「現」一切「外」法之「性」,執為心外實有者,而計有常、斷,有、無等惡見者,則是「凡夫妄想,非諸聖賢」之智慧。

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賢聖?」
佛告大慧:「愚夫計著俗數名相,隨心流散。流散已,種種相像貌,墮我我所見,悕望計著妙色。計著已,無知覆障,生染著。染著已,貪恚所生業積集。積集已,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墮生死海,諸趣曠野,如汲井輪。以愚癡故,不能知如幻野馬水月自性,離我我所;起於一切不實妄想,離相所相及生住滅,從自心妄想生,非自在、時節、微塵、勝妙生。愚癡凡夫隨名相流。
大慧但問妄想,如來兼答五法。第一解釋名:「大慧白佛言:世尊!云何愚夫妄想生,非諸聖賢」妄想生起?「佛告大慧」:以「愚夫」妄「計著」三科等假立世「俗」「數名相」,又以名計義,「心隨流散」不定,心既「流散已」,見「種種相」之六塵「像貌」,而向內「墮」入於「我、我所見希望」中。佛法破有者,其義在此。向外又「計著」五塵微「妙」之「色」希望。既「計著已」,則為「無知(無明)覆障」正智,「故」一味「生」起「染著」;心生「染著已」,即受緣愛,便由「貪、恚、癡」所生之身、口、意三「業積集」;如是「積集」眾業「已」,便作種種「妄想自纏,如蠶作繭」,因而「墮」入「生死」大「海,諸(六)趣曠野」之中。又「如汲」水「井輪」,循環不絕!眾生「以愚癡故,不能」了「知」一切法「如幻、野馬(陽焰)、水月」假名無實,其中「自性」本空,「離我、我所」有。生死輸迴從「一切不實妄想」之所生「起」。眾生若了知諸法,乃「離」於能見「相」及「所」見「相」,以及」離於「生、住、滅」相。是故一切法乃「從自心妄想生。非」如外道所計「自在」天、「時節、微塵、勝妙」性所「生」。但「愚癡凡夫,隨」逐虛妄「名、相」而心「流」散向外奔馳,執著不已!

大慧!彼相者,眼識所照名為色,耳鼻舌身意識所照,名為聲香味觸法。是名為相。
第二解釋相:此中以六塵名為相。「大慧,彼」五法中第二「相者」,依「眼識所照」顯的色塵境,「名為色」塵;依「耳、鼻、舌、身(意)、意識所照」顯之塵境,依次「名為聲、香、味、觸、法」,此六識所緣之六塵境。如是等「是名為相」。此中「意」字,在麗藏本、魏唐二本中皆無此字。六識能照了外境。依唯識說:是從賴耶識中種子習氣所顯現,一切不離於心,能緣與所緣,如牛之二角。

大慧。彼妄想者,施設眾名,顯示諸相,如此不異象馬車步男女等名,是名妄想。
此第三釋妄想。妄想是由名,相假立,一切全是妄想計著分別。「大慧!彼」凡夫墮於五法之「妄想者」,有二功能,妄計「施設」種種「眾」多假「名」,以「顯示諸」虛妄六塵之「相」,以名計相,以相計名。「如此」決定實在「不」會變異」。例如:「象」兵、「馬」兵、「車」兵、「步」兵,乃至「男、女等名」各各不同,「是名」能遍計「妄想」。名、相為其所遍計。名、相不可得,妄想識則不生。

大慧!正智者,彼名相不可得,猶如過客。諸識不生,不斷不常,不墮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
第四釋正智:若不著名、相,不起妄想分別,遠離有、無,斷、常二邊,即是正智。「大慧!」五法中之「正智者」,在「彼」妄想中所建立遍計執「名、相不可得」;名、相互為「過」站之「客」,凡夫以為是主人。若能修四尋伺觀,則知名、相互為客,暫時存在。一名有多義,一義有多名。正智現前,以根本無分別智觀名、相不可得;了境本空,境空則心寂,故「諸」分別妄「識不生」,其正智了達諸法及其智體「不斷、不常」與法性相應,以離一切分別,故「不墮」於「一切外道、聲聞、緣覺之地」,此名為正智。小乘僅達人無我智,大乘達法無我智,故有差別。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不立名相,非不立名相,捨離二見建立及誹謗,知名相不生,是名如如。
第五解釋如如:以正智照了名、相當體不生,即是如如。「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以此正智」觀察一切外境唯心所現,一切名相假立,非有,故「不立名相」;但又非無,一切如幻如化,隨順世間,「非不立名相」;非立、非不立,方能二諦圓融「捨離建立」之有見「及誹謗」之無見,遠離減損、增益「二見」,則「知名、相」本來「不生」,以此無相,寂滅法界性「是名如如」。唐本說:「名、相(是遍計性)及識(是依他性),本來無有,名為如如(圓成性)」。

大慧!菩薩摩訶薩,住如如者,得無所有境界故,得菩薩歡喜地。得菩薩歡喜地已,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出世間趣。法相成熟,分別幻等一切法。自覺法趣相,離諸妄見怪異相。次第乃至法雲地。於其中間,三昧力自在神通開敷。得如來地已,種種變化,圓照示現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善究竟滿足十無盡句,為種種意解眾生分別說法,法身離意所作。是名菩薩入如如所得。」
此中說明菩薩安住如如中所獲法益:「大慧!菩薩摩訶薩」,安「住」於「如如者」,以證「得」無相寂滅「無所有境界故」,便契入真如,證「得菩薩歡喜地」。既「得歡喜地已」,便能「永離一切外道」邪見所墮之「惡趣」。初果聲聞與初地菩薩同斷證;初果斷見、戒、疑三結,得非擇滅。初地證遍行四如,除異生障,皆超越頂,忍二加行位。以頂位不起見,忍位不墮惡趣,所以說證入初地通達位(小乘說見道位)當然能永離一切外道惡趣,「正住」於「出世間趣」道。菩薩至此階位,通達「法相」,善解「成熟」,如實「分別」如「幻等一切法」。證「自覺」聖智「法趣相」,無證而證。以無功用智,轉藏識名,「離諸妄想」之能見相及所「見性(法)」種種「異相」。
菩薩修道位,由此歷程,「次第」昇進,從二地「乃至」至第十「法雲地。於其中間」,以「三昧」、十「力、自在、神通」等諸功德,皆能如華「開敷」滿足,得如來地。既「得如來地已」,以「種種變化」身,「圓」滿普門澈「照示現」一切,隨類「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影。「善」能究竟滿足」眾生、佛法、虛空等「十無盡句」弘誓大願。「為」隨順「眾生種種」不同「意解」欲樂而「分別說法」。但如來「法身」清淨,「離」心、「意」、識「所作」,如是三業離念清淨,隨智慧行,「是名」為菩薩入如如所得」廣大法益。

辛一通攝三性
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三種自性入於五法。為各有自相宗?」
前文大慧問佛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四門,而佛僅約五法一門為答。大慧唯恐聞者不能了達,再興此問,如何三性攝於五法中。「爾時,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云何世尊為」將「三種自性」攝「入於五法」之中,或是「各有」其成立「自相」之「宗」義。

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入五法。大慧!彼名及相,是妄想自性。大慧!若依彼妄想生心心法,名俱時生,如日光俱。種種相各別分別持,是名緣起自性。大慧!正智如如者,不可壞,故名成自性。
文分二段,首先總明攝入五法中。「佛告大慧:三種自性及八識、二種無我,悉」皆攝「入」於「五法」中。其次,別明三種自性攝入五法中。如何五法能攝入三自性?「佛」又告訴「大慧!」因為「彼名及相」是由妄想分別而有,故五法中之名,相二法,即「是」三自性中之「妄想自性」。
又,「大慧!若依彼」名、相所起「妄想,生」起「心、心」所「法名」為能別、所別「俱時」而生,無有先後次第;「如」同「日」與「光」是「俱」時而有,不得相離,所以一切法有「種種」名與「相,各」有差「別」,以眾生心由心、心所「分別」任「持」自性,此是三性中「緣起自性」。
又,「大慧!」五法中之「正智」與「如如者」,乃離一切名、相、妄想,非造作法,「不可壞故」,非生滅法,故正智與如如「名」為圓「成」實「自性」。

庚二抉擇
復次,大慧!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我我所二攝受滅,二無我生。
別明八識、二無我攝入五法中。「復次大慧,「於自心」所「現」法,起「妄想」(唐本說:是「執著」)時,有「八種分別」識生起:「謂」第八「識藏」、第七「意」、第六「意識」、「及」眼等前「五識身相者」;皆是五法中「不實相」,是依「妄想」分別而有「故」。後期唯識玄奘系以執我、法二執,屬六、七二識,前五不能執著,是自性分別,不隨念計度,第八是無覆無記性。古唯識真諦以八識皆有我、法二執,皆有計度故。若我(我執)、我所(法執二(取)攝受滅」盡,則「二無我」智得「生」。此依正智,如如建立二種無我。

是故,大慧!此五法者,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自覺聖智,諸地相續次第,一切佛法悉入其中。
總結五法攝盡一切佛法。「是故大慧!此五法者」,不但攝其餘三門,即是「聲聞、緣覺、菩薩、如來之自覺聖」之果位,乃是「諸地相續」修行「次第」,即使「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攝盡無遺。

庚三別顯
「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形相,色像等現,是名為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為瓶等,即此非餘,是說為名。施設眾名,顯示諸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想,是名如如。真實決定究竟自性不可得,彼是如相。我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為眾生如實演說。施設顯示,於彼隨入正覺。不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
重說五法,與前說大致相同。惟次第有倒置,以顯法義圓融。「復次大慧!」所謂「五法者:相、名、妄想、如如、正智。大慧!」所謂「相者:若處所」、若「形相」、有「色、像等」各別顯「現,是名為相」。所謂名
者:「若彼有如是相」,建立「名為瓶等」,且計著「即此」瓶名而「非」是其「餘」之名,能顯示此相,「是說為名」。所謂妄想者:就緣彼瓶等「施設」妄立「眾名,顯示」瓶等「諸相」,謂是「瓶等」時,所生起之「心所法,是名妄想」。所謂如如者,若了解「彼名、彼相,畢竟不可得」,無有實體,唯心所現,「始終無覺」不起分別,「於諸法無展轉」分別。遠「離」虛妄「不實妄想」分別,「是名如如」。所謂正智者:能「真實決定」,一切法「究竟自性不可得,彼」即是真「如」之「相」,是「我及諸佛隨順」法性證「入」之「處,普為」一切「眾生如實演說,施設」名相,「顯示」如如之真實義。「於彼」眾生皆令「隨」順「入」於「正覺」,即能澈見一切法,「不斷、不常」。離於斷、常二邊,則「妄想不起」,而得「隨順」如來「自覺聖」智之所「趣」。頓超「一切外道、聲聞、緣覺所不」能證「得」之「相」,此「是名」為「正智」。

庚四結勸
大慧!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教他人,勿隨於他。」
總結勸修。「大慧!」此中「是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能將所有「一切佛法悉」皆攝「入其中」。結勸說:「是故大慧」,當以「自」智「方便」修「學」,並希「亦教」化「他人」學習。以正念、正知期能通達,「勿隨」於「他」人轉去。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
名相虛妄想,自性二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為成相。
又以二頌重宣前義。「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此四門「悉」皆「攝」盡於一切「摩訶衍」大乘。「名、相、虛妄想」即含攝三「自性」之緣起自性及妄想「二種相」,五法中之「正智、及如如,是則為」三自性之圓「成」實「相」。

丁三離垢清淨
戊一問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句,過去諸佛,如恒河沙,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云何,世尊!為如說而受?為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哀愍解說。」
佛法中舉喻,本為顯理:然義理深邃,非喻所能及。佛有種種方便,以此淺喻,比喻難知難解之佛果境界。故今大慧為探求佛果功德,再請示解說離垢清淨之佛果勝妙功德。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所說」之法「句」中說:「過去諸佛如恆河沙;未來、現在」諸佛「亦復如是」如恆河沙。「云何」受持此句?「世尊!為如說」依文取義「而受」持?「為」不依其文「更有餘義?惟願如來」大悲,「哀愍」,為我等「解說」。

戊二答
己一長行
庚一不如說受
佛告大慧:「莫如說而受。三世諸佛量,非如恒河沙。所以者何?過世間望,非譬所譬。
首先答釋佛之數量非恆河沙可譬。「佛告大慧,莫如」言「說」而「受」持彼句。「三世諸佛」之數「量,非如恆河沙」數。佛超數量,說多、說少,應眾生機感而說。「所以者何」?以佛數難思,超「過世間」量度所能企「望」,非恆河沙「譬」喻所「譬」。唯以少分為其比喻。

以凡愚計常,外道妄想,長養惡見,生死無窮。欲令厭離生死趣轉,精勤勝進故,為彼說言。諸佛易見,非如優曇鉢華難得見故,息方便求。有時復觀諸受化者,作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優曇鉢華,無已見今見當見。如來者,世間悉見。不以建立自通故,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大慧!自建立自通者,過世間望,彼諸凡愚所不能信,自覺聖智境界,無以為譬,真實如來,過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為譬。
文分二段,初說隨機淺深,故舉喻不定。為何說佛數量很多?但「以凡愚」中有「計常」與無常諸「外道」起有、無「妄想」,而「長養惡見」,墮五趣中,「生死無窮」!為「欲令」彼外道「厭離生死趣輪」,發勝希望,「精勤」求證「勝進」聖果「故」,而「為彼說言:諸佛」易成、「易見」,如恆河沙,「非如優曇鉢華」。若為說:「難得」一「見故」,彼則「息」止修行「方便,不求」佛果。「有時復觀諸」可接「受」教「化」之眾生「者」,又「作」如「是說言: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華」。「阿含經」、「法華經」皆有此說。實則「優曇鉢華」如中國之仙丹,實不可得。「無」人「已見、令見、當見」。然而「如來者」,則「世間悉見」。所以如是易見、難見二種譬喻,如來「不以建立自」證通「法故」而「說言如來出世,如優曇鉢華」。
其次,說自通自覺聖智法者是真實如來,無譬可喻。「大慧!」如來所「自」證「建立自通」自覺聖智「者」,超「過世間」心量所能企「望」者,故「彼諸凡愚」之人「所不能信」受。如來「自覺聖智」之「境界」,世間法中「無以為譬」。何以故?「真實如來」法身,超「過」愚夫「心、意、意識所見之相,不可」以世間譬喻「為」之「譬」喻而能了知。

庚二更有餘義
大慧!然我說譬佛如恒沙,無有過咎。大慧!譬如恒沙,一切魚鼈輸牧魔羅師子象馬人獸踐踏。沙不念言:『彼惱亂我。』而生妄想。自性清淨,無諸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自覺聖智恒河,大力神通自在等沙,一切外道諸人獸等一切惱亂,如來不念而生妄想。如來寂然無有念想,如來本願,以三昧樂安眾生故,無有惱亂。猶如恒沙等無有異。又斷貪恚故。
以下以恆河沙喻佛之法身有七種功德:一、說佛受惱無瞋念德:「大慧!」如來法身,雖無以為譬,「然我說譬」諸「佛如恆河沙」,並「無過咎」。佛意若約自通自證之法身說,法身之體本離言說譬喻。今以報、化二身,化現度生說,用恆河沙譬如來七種功德,故說無咎。
「大慧!譬如恆」河「沙」,雖被「一切魚鼈、輸牧魔羅、獅子、象、馬、人、獸踐踏」,而恆河之「沙」從「不念言」,說「彼」魚、鼈等「惱亂我,而生妄想」分別。因恆河沙「自性清淨,無諸」煩惱「垢污」。「如來應供等正覺」之「智覺聖智」亦如「恆河沙」,如來之「大力神通自在」具足,其量「等」如恆河「沙」,所以「一切外道、諸人、獸等」,雖作「一切惱亂」;然「如來」從「不」起一「念」說:彼惱亂我,「而生妄想」分別,以如來常住捨心。又以「如來」聖智心性「寂然,無有」染淨之「念想」。何以故?有二因緣:一、「如來」以「本願」力,「以三昧樂」,普為「安樂眾生故」。二、「又斷貪、恚故,無有惱亂」,而為動搖,如是性德,故能「猶如恆沙,等無有異」。

譬如恒沙,是地自性。劫盡燒時,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不捨自性,與火大俱生故。其餘愚夫作地燒想,而地不燒,以火因故。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恒沙不壞。
二、說法身終不壞滅德:以恆河沙為譬。法身與法性為同體異名,法性有事、理二義:若以事說,諸法各有其不變壞自性,如地有堅性。若以理說,諸法平等,唯一實性不變不壞。今舉事以譬理,說「如來法身,如恆沙不壞」。
「譬如恆」河「沙」之堅性,「是地」之「自性」,當「劫盡」火欲「燒時」,即「燒一切地,而彼地大」亦「不」會「捨」其「自性」,何以故?因地大恆「與火大俱」時「生故」。如中國哲學說:五行相生,土與木同屬堅性,木能生火,火又生土,地大與火大,互為生因。魏本說:「地大有火相續體故」。但「其餘愚夫」卻「作地」被「燒」盡「想」;然「而地」實不燒」盡,「以火」為地之生「因故」。魏本說:「以不離地而得更有四大火身故」。以喻合法說,「如是大慧,如來法身如恆沙」終「不壞」滅,是故我說諸佛如來如恆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如來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為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
三、說如來光明無量,譬如恆沙德:「大慧!譬如恆沙」,其數「無有限量,如來」之智慧「光明,亦復如是,無有限量」。故「為」欲「成熟眾生故,普照一切諸佛大眾」之會,為令彼佛、眾生亦能覺知。如佛說大乘經前,皆放光、現瑞,以示十方無量報身菩薩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不相妨礙。故說如來光明無有限量!

大慧!譬如恒沙,別求異沙,永不可得。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生死生滅,有因緣斷故。
四、說如來恆住自性德:「大慧!譬如」於「恆沙」中,「別求」與恆沙不同之「異」狀「沙」,或改變為「異沙」之物,「永不可得」。因為恆沙住沙自性不會改變其自性。「如是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無」凡夫之「生死、生滅」之相,三「有」之「因緣」悉已「斷」盡「故」,再不會改變成凡夫。

大慧!譬如恒河沙,增減不可得知。如是,大慧!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非身法故,身法者有壞,如來法身,非是身法。
五、說法身智慧不增不滅德:「大慧!譬如恆沙」,其「增、減」皆「不可得知」,喻「如來智慧成熟眾生、不增、不減」,如來亦然。以法身起方便智慧成熟利益眾生,其法身體無增無減。何以故?法身並「非」有為「身法(即色身)故,身法者有壞(無常)」。以「如來法身,非是身法」,故無壞滅,不增不減,故喻如恆河沙。

如壓恒沙,油不可得。如是一切極苦眾生逼迫如來,乃至眾生未得涅槃,不捨法界自三昧願樂,以大悲故。
六、說如來以大悲心,故苦迫不捨德:「如壓」榨「恆沙」,要想出「油」,終「不可得」。如來亦然,「如是一切眾生」以「極」大痛「苦逼迫如來」,但「乃至」有一眾生未得涅槃」,則如來亦「不捨法界」性中慈悲,而「自」住「三昧」;相反的,如來「願樂」廣度眾生,以具足成就「大悲」心「故」。故說諸佛如來如恆河沙。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非無水也。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隨涅槃流,是故說言如恒河沙。如來不隨諸去流轉,去是壞義故。大慧!生死本際不可知,不知故,云何說去?大慧!去者斷義,而愚夫不知。
七、說隨順涅槃德:以恆沙為喻。「大慧!譬如恆沙」,能「隨水而流」,並「非無水」,沙能自流。沙喻法身,水喻涅槃。非河中無水,沙能自流,
喻如若無涅槃即無法身,以法身即是涅槃。「如是大慧,如來所說一切諸法」,亦皆「隨」順「涅槃」之「流」而流出,「是故說言如恆河沙」。
其次,別明不去義:「如來」法身「不隨諸去(唐本說:如來說法不隨於趣,趣是壞義)流轉」,魏本說:「恆河沙隨順流者,非是去義」。以「去是壞義故」,以如來法身實不壞。「大慧!生死」無邊,「本際不可知」。「勝鬘經」說:「生死者,依如來藏,以如來藏故,說本際不可知」。根據此說,如來藏就是生死本際。又,「大涅槃無住,不住生死、不住寂滅;順涅槃流者,非去生死而別有涅槃。生死邊際不可得,何所去乎?」「生死」既「不知故,云何說去?」一切法本無所來,亦無所去。「大慧!去者,斷義」、變化義,故知生死如幻如化;然「而,愚夫」不覺、「不知」。

庚三問答抉擇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
佛告大慧:「無始虛偽過惡妄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脫不滅。是故無邊,非都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離於妄想。無異眾生,智及爾炎。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妄想,故妄想生。若識則滅。」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花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解脫可知?」佛告
大慧:「無始虛偽過惡亡想習氣因滅,自心現知外義,妄想身轉解說不滅。
是式無邊,非娩無所有。為彼妄想,作無邊等異名。觀察內外,見於妄想。
舞罪閃生,智及爾倫。一切諸法,悉皆寂靜。不識自心現亡想,故妄想生。
若諦則小。」」
抉擇上文「生死本際不可知」義。
「大慧白佛言:世尊!若眾生生死本際不可知者,云何可知解脫」?此疑解脫在生死之外,說超生死邊際外,方達解脫,殊不知生死際即解脫際。
「佛告大慧」,所說解脫者,為「無始」世來之「虛偽過惡妄想習氣」心「因滅」,從而如實見一切法唯「自心」所「現」,了一知」一切「外義(外境)」唯心自現,故「妄想身轉」變,而依「解脫」,然卻「不」落於斷「滅,是故」生死實「無」有「邊」際可得,以生死際乃在於自心妄想。「非」解脫「都無所有」,以妄想皆從因緣妄現故。然愚夫「為彼妄想」所纏,不得解脫,「作無邊等異名」,而解脫實非有邊、無邊,以唯心現故。以智慧「觀察內」心,「外」境一切諸法,本來「離於妄想」分別,「無」別「異眾生」可得。如是則能了知「智及」所知之「爾燄一切諸法」,能、所,內、外,「悉皆寂靜」。愚夫「不識自心現妄想,故」有種種「妄想生,若識」自心現,妄想「則滅」。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觀察諸導師,猶如恒河沙,不壞亦不去,亦復不究竟,
是則為平等,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
隨流而性常,是則佛正覺。
十句偈中前五句說法身平等。後五句說法身常住,總攝長行七種恆沙譬。
「爾時,世尊欲重宣」前長行之「義,而說偈言:觀察諸導師」之佛陀,其數「猶如恆河沙」,其法身「不壞亦不去」流轉輪迴,「亦復不究竟」涅槃,「是則」名「為平等法身。又「觀察諸如來,猶如恆河沙,悉離」世間「一切」生死「過」患,「隨」順涅槃之「流,而」法身之「性常」住不變,「是則」名為「佛」之「正」遍知「覺」。

丁四得此道清淨
戊一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惟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世尊!云何一切法剎那?」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佛說剎那生滅,密示法本不生,當體寂滅,以破不了諸法如幻;而凡愚反執諸法實有剎那。大慧此問,原在經初百八句中已經提出,今又聞及「法身不壞」,故又觸及與不壞相對之剎那生滅問題。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唯願為說一切諸法,剎那」念念不住之「壞相」。同時,「世尊!云何」說「一切法剎那」變遷?「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

戊二解說
已一長行
庚一直說
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
一、先略標一切法之名,作為下文說明壞、不壞相之依據。
「佛告大慧!一切法者」,即「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有為」法、「無為」法、「世間」法、「出世間」法、「有罪」法(染污法)、「無罪」法(清淨法)、「有漏」法、「無漏」法、有執「受」法、「不」攝「受」法(不執受法)。唐、魏二本中無「有罪、無罪」四字。

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三昧樂,三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為賢聖善無漏。
二、次總明一切法有:有漏法、無漏法、善、不善法。
「大慧!略」而「說」此「心、意、意識」,以「及」虛妄「習氣」,就「是五受陰」生死之果報生「因」,眾生五受陰「是心、意、意識」及「習氣」之所「長養」,於是「凡愚」妄生一切「善、不善」有漏法「妄想」分別,故有剎那壞相。
大慧!」諸賢聖能「修三昧正受」,以滅盡定為因,得「現法樂住」為果,了達一切唯心現量,觀五受陰如幻如化,是「名為賢聖」之純「善無漏」清淨法,故無剎那壞相。

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餘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剎那時不住,名為剎那。
三、詳明善、不善法,剎那、不剎那。
「大慧!」有漏法之「善、不善」法「者」,即「謂八識」,以造善、作惡,皆由八識活動。「何等為八?謂如來藏名為識藏」,以由最初一念妄動,而成為一切妄識之藏(妄識之體,妄識之源)。即如來藏為前七轉識所熏變,名為識藏;又由識藏種子轉生前七識,發生現行,而有第八識「心」、第七識「意」、第六識「意識」,以「及」眼等前「五識身」生起。然此如來藏雖為無始無明所染,而其清淨自性不變,但有隨染、淨緣之用,其義甚深,唯佛、菩薩才能通達此意,故「非外道所說」、所知。
「大慧!」眼等「五識身者」與第八識「心」、第七「意」識、第六「意識」同時「俱」生起。(魏、唐二本皆說五識身與意識俱,不說「心」及「意」俱)。前五識緣攬色等五塵,由第六識分別善惡,轉變為第七識計著,再轉變為第八識藏之種子,識體無別,與善心所相應為「善」相,與染心所相應為「不善相」,如此「展轉」差別「變壞」,生滅「相續」,如水「流注」不斷;雖然展轉生滅不斷,然亦「不壞」第八識本體之「身」。此「不壞身生」,唐本說:「無異體生」,魏本加:「隨順生法」。因此,前七識「亦生亦滅」」,或生已即滅,而第八清淨自體不生不滅。
但凡愚取諸外境,「不覺自心」所「現」,故於前五識取五塵後,無間滅已,離五塵而「次第滅」已,其「餘」第六「識」攀緣前五識落謝影像,「攝受」執取分別前五識所了別之根塵相對之「形相差別」者,乃是第六「意識」、與前「五識」緣六塵境之際,「俱」時「相應」而「生」,生已,則「剎那時不住」,是「名為剎那」生滅法。

大慧!剎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剎那。無漏習氣非剎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剎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剎那非剎那,以斷見壞無為法。
此約如來藏隨緣薰變有漏習氣為剎那,無漏習氣非剎那之要意。若有漏習氣非剎那,則成為常住不壞之法。若無漏習氣是剎那,則三乘聖賢一切斷證,乃至佛果功德皆成空無。
此句或可讀為「大慧!剎那者,識藏如來藏(中之)意俱生習氣,(是)剎那。(其中之)無漏習氣非剎那」。唐本說:「大慧!如來藏名藏識,所與意等諸習氣俱,是剎那法。無漏習氣非剎那法」。因剎那法,受薰習故,如來藏受染,起藏識名。以六、七識之剎那者」故,故其體「名識藏」,於如來藏」中,第七「意」根與第八識「俱」時生第六意「識」,由第六識善惡「習氣」所薰,故成有漏「剎那」生滅,梵本說:「由意俱生轉識習氣,而為剎那」。「無漏(性具功德,常住不變故,非如「攝論」等之正聞薰習等無漏種子)。但此意義甚深,」「非凡」夫、「愚」法二乘「所」能「覺」「知」,唯八地以上菩薩才能通達。以凡、愚「計著剎那」邪「論」為真實,「不覺」知「一切法剎那」生滅中,尚有「非剎那」之不生不滅。唯八地以上菩薩離生滅見,得無生忍,徹見識藏海中實不生滅。凡愚錯把「斷」滅空「見」而破「壞」了「無為法」。

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剎那見妄想勳心。
此以前七轉識與第八識相互關係,說明如來藏並非剎那生滅。
「大慧!」前「七識」剎那生滅,本無自性,故「不流轉生死:既不是流轉生死主因,故」」「不受苦樂」,既非生死苦樂之根本,故「非涅槃」之「因」。
然而,「大慧!如來藏者」,轉名阿賴耶識,乃真妄和合,雖有不變之體而有隨緣之用。又能受薰、持種,故能承「受」生死之「苦」與涅槃之「樂」;同時「與」諸法作生起之「俱」有之主「因」。又以能與善、惡種子之共存,故顯有「若生、若滅」,循環五道,往來不休。然其藏性本體則未嘗去來,實非生滅。但為見、欲愛、色愛、有愛枝未「四住地」及根本「無明住地所醉」迷覆,「凡愚不」能「覺」知,起「剎那見」之「妄想」所「薰心」。正如「楞嚴經」說:「生死去來,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剎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云何凡愚,不善於我隱覆之說,於內外一切法作剎那想?」
四、喻明無漏非剎那。
「復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皆「得奇特」「堅固」之特「性,終不損壞」;雖是有為法亦有非剎那之性,喻如來藏性之究竟無有生滅。雖處於無量煩惱之中,但其性不變。「大慧!若」修道之人證「得無間」現觀,解脫道時,則「有剎那」生滅「者」,則「聖」人應「非」「聖」人;然「而」彼「聖」人「未曾不」是「聖」人,正「如金、金剛,雖經」多「劫」之「數」後,而其「稱量」猶「不減」少。「云何凡、愚不善」解「於我隱覆」秘密「之說」,而於「內」心「外」境一切法,皆「作剎那」生滅不住之「想」?

庚二問答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為六?」
大慧了解剎那與非剎那後,如何要從剎那生滅之生死此岸到達非剎那之涅槃彼岸,其方法即修六度,因此接著請問六度法門。「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一往所「說」:菩薩不但要通達迷、悟之關鍵,進而還要廣修「六波羅蜜滿足」,才能「得成正覺。云何」修此「等六」度?

佛告大慧:「波羅蜜有三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世尊答覆時,先標列三種六度之名稱:「佛告大慧!」波羅蜜即到彼岸,又譯為度,以此六種方法方能度過生死大海,至涅槃彼岸。約其等級「分別,有三種」:即所「謂:世間」人天行
六度,「出世間」二乘行六度、「出世間上上」菩薩一乘行之六度。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為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禪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
先說世間六度。此是人天凡夫著相所修六度,以計著有我、我所,無度生之悲願,雖得人天勝報,著相貪求,故不能出世。
「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是凡夫於一切布施法上生起有「我、我所攝受(取著)計著」不捨,又「攝受」斷、常「二邊」,不契中道。「為」求三界中「種種受生處」,貪「樂、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享受「故」,如
是修行「滿足檀波羅蜜」。乃至滿足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波羅蜜「亦如是」。所獲得者,為「凡夫」之五「神通,及生」於「梵天」,是名世間波羅蜜。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
次說出世間六度。是二乘計著厭生死苦,欣涅槃樂,雖行六度,不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行徑。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以「聲聞、緣覺」聖者,「墮」於「攝」取、執「受」偏空「涅槃」之理「故」,而「行六波羅蜜」,只「樂」著於「自己涅槃樂」中,是名出世間波羅蜜。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於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方便;即於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尸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毘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禪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
最後說出世間上上波羅蜜,為大乘菩薩所修。不但超越前世間著相及夫,亦超越出世間二乘偏空涅槃。
「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是菩薩「覺」了一切諸法乃是依於「自心」所「現」之「妄想量」度,而生起之「攝受」計著。又能如實知見「自心」能度、所度「二」法,皆無有自性,故「不生妄想」分別。以菩薩不求未來「諸趣」果報,故於諸趣攝受,「非」有其「分」。於「自心中」,於能施之我,受施之人,及所施財物等「色相」,從來「不計著」。但「為安樂一切眾生故」。知所施物,唯心所現而無自體,以此三輪體空之心,「生檀波羅蜜,起上上」之度生「方便」,是名出世間上上之檀波羅蜜。
菩薩修尸波羅蜜時,「即」是「於彼」止、持,作、犯等所「緣」境界上,能持、所持諸「妄想」分別之心皆「不生」起,心清淨故,而得成就心地
「戒,是」名「尸波羅蜜」。
菩薩修忍波羅蜜時,「即」於「彼」能忍、所忍等諸法相上,「妄想」分別之心「不生」,而安於「忍」尋,如實了「知」,能「攝」(能忍之心),「所攝」(所忍)之境,皆非實有,「是」名「羼提波羅蜜」。
菩薩修精進波羅蜜時,能於「初中、後夜精」進,「勤」修種種「方便,隨順」如實法性而「修行」智慧「方便」,能勤、所勤之「妄想」分別「不生,是名毗梨耶波羅蜜」。
菩薩修禪定波羅蜜時,通達心、意、意識滅,一切「妄想悉滅」不生,以悲願度生,雖得寂靜三昧而不取證,故「不墮」於「聲聞涅槃」,為涅槃所「攝受,是」名「禪波羅蜜」。
菩薩修般若波羅蜜時,以智慧深觀,一切法是「自心妄想」所現,「非」實有「性」,因有「智慧觀察」,故「不墮」於有、無「二邊」。於轉依時,能將「先」業粗劣之「身」,變「轉」為殊「勝」淨妙身,頓成清淨微妙法身,「而不可壞」,離於生滅、無常,「得自覺聖智趣。是」名「般若波羅蜜」。
以上菩薩所修六度法門皆以離妄為本,離於前七妄想分別,方能契合第八真常妙心,真心獨現,即至佛果彼岸。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空無常剎那,愚夫妄想作,如河燈種子,而作剎那想。
剎那息煩亂,寂靜離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
重頌中又以九頌再明剎那變壞相。初二頌總答大慧所問「一切法剎那」之意義。
「爾時,世尊欲重宣」前說之「義,而說偈言」:佛說諸法「空、無常、剎那」生滅者,皆是對治「愚夫妄想」分別計著諸法為常,所「作」如是說。故舉喻說一切法「如河」流、如「燈」焰、如「種子」之遷流不停,變動不居。如此,「而」令愚夫了解諸法「作剎那」無常「想」,以破其執常之妄見。佛說諸法「剎那」義,是止「息」愚夫計常之「煩亂」,令其歸於「寂靜」,遠「離」能作「所」作。此等皆是隨他意語,非佛之本懷。佛說剎那之根本意,是說明「一切法」實本「不生」,常住不變,生即無生,滅即無
滅,無生無滅,才是「我」佛所「說剎那」之真「義」。

物生則有滅,不為愚者說,無間相續性,妄想之所勳。
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乃至色未生,中間有何分?
相續次第滅,餘心隨彼生,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
以從彼生故,不如實因生,云何無所成,而知剎那壞?
此中四頌辨釋剎那、非剎那義。前二頌約生相說,先立後破。後二頌約滅相釋,亦先立後破。
先約生相破心念之生實無自性:一切緣生之「物」,有「生則有滅」,皆不如實,如鏡中像、空中花,此義甚深,非證得離念之明智者不能明了,故不為愚者說」剎那之義。「無間相續性」之心念,是取著色相境之「妄想之所薰」為緣。又破其剎那有生說,實以根本「無明為其」生「因」,一切「心」、心所之生滅即「從彼」而「生」起。若無明「乃至色」相境「未生」起之前,試問「中間」緣色相境之心念,則依「有何分」而住?而生分別?答日:以色相境未生,不與眼對,中間心念不得相續而生,因此心念之生實無自性。
次約滅相說心念無體:前念「相續次第(無間滅)」而「滅」,以等無間緣,使後念「餘心隨彼」前念之滅,而接著「生」起,一念引一念,念念不停、不住,此剎那心,若「不住於色」之「時」,試問:則以「何」為「所緣而生」緣色之心?若說彼心即使不住於色,亦能生緣色之心,「以」計著心念為「從彼」不住色之心而「生故」,此心識即是「不」從「如實」之「因」而所「生」;所以心念之生滅相皆無實體。如是,「云何」求心念之生滅相,皆「無所」能夠「成」立之道理,「而」能「知」心念有「剎那壞」滅之相。當知心念生滅,俱無實體,實無剎那壞相,本來不生。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光音天宮殿,世間不壞事。
住於正法得,如來智具足,比丘得平等,云何見剎那?
乾闥婆幻等,色無有剎那,於不實色等,視之若真實。
此下舉喻以明非剎那之事。初偈用四事明無剎那可見。
如實「修行者」獲得三昧「正受」時,親見世間一切諸法不壞之物,如金剛、佛舍利」以及色界二禪中第三天之「光音天宮殿」,皆是「世間」堅固「不壞」之「事」。安住定中尚得如此見到不壞之事,並非剎那,何況安「住於正法」聖者;或者「得」到「如來」正「智具足」,以及「比丘」證「得」之「平等」法性真如,「云何見」諸法尚有「剎那」不住之相?諸法如「乾闥婆」城、如「幻」化「等」,一切諸「色」相皆空「無有剎那」;然愚夫「於不實如幻」之「色等」中,「視之若真實」,故說有剎那。證得真實法是常住故非剎那;虛妄世俗法,無實在性亦非剎那。佛說剎那生滅,為度眾生不必沉滯於剎那生滅無常中,而去追求不生不滅,常住不變、當體寂滅之平等法性,悟此而修六度,則達此岸即彼岸,生死即涅槃,本來無二致。

丙四會歸一實章
丁一開跡顯本
戊一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世尊記阿羅漢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與諸菩薩等無差別。一切眾生法不涅槃,誰至佛道?
佛說法雖有五乘共法、三乘共法,但最後皆歸於一乘不共法,希望人人皆得成佛。初雖為實施權,最後畢竟會權歸實,正如「法華經」之「方便品」說:「世尊法久後,要當顯真實」。本章中有八問八答,開跡顯本,正說明此一意趣。大慧對世尊一往所說,義多隱密,不易了達,故又略舉六問,請求開示,今第一問:阿羅漢授記之事。
「爾時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世尊記阿羅漢」將來亦「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且「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又在方等會上,佛記菩薩,不記聲聞,今聞說二乘不異菩薩,故有此問。第二問:佛亦說「一切眾生法,不」至「涅槃」,如是則「誰」能「至佛道」?

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亦無所答。如來常定故,亦無慮,亦無察,化佛化作佛事。
第三問:何故如來曾說:「從初得」成「佛」,乃「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曾「說一字,亦無所答」?第四問:何故說「如來」法身寂然「常」在「定」中,「亦無」緣「慮,亦無觀」「察」之尋、伺二心所法。何故說:一切「佛事」,皆是「化佛化作」?

何故說識剎那展轉壞相。
第五問:既說七識不流轉,「何故」又「說」五「識」身與心、意、意識,俱是「剎那展轉壞相」?

金剛力士,常隨侍衛。
第六問:前文佛既說「法身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不可見,何故有「金剛力士,常隨侍衛」?

不施設本際。
第七問:如來說生死本際不可知,「何不施設本際」?作為教法,使知解脫。

現魔魔業,惡業果報,旃遮摩納、孫陀利女、空鉢而出。惡業障現。云何如來得一切種智,而不離諸過?」
第八問:前恆沙喻中偈說:「觀察諸如來,悉離一切過」,但如來一生中亦受到種種災難。如天魔「現魔」兵、魔女,種種「魔業」障礙成道。以及佛有頭痛、背痛等惡業果報」。又如「旃遮摩納」婆羅門女以木盂繫腹部,謗佛私通;又如外道「孫陀利女」殺女埋佛住處,謗為佛殺。佛入剎梨那村乞食無施「空鉢而出」。以及食馬麥,木刺傷足,調達推山石壓佛,流離王殺釋種族等「惡業障現。云何如來」既已「得一切種智,而」猶「不」能「離」世間「諸過」患?

戊二解說
己一長行
佛告大慧:「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此是如來許說。「佛告大慧: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願敬謹「受教」。

佛告大慧:「為無餘涅槃故說,誘進行菩薩行者故。此及餘世界修菩薩行者,樂聲聞乘涅槃,為令離聲聞乘,進向大乘,化佛授聲聞記,非是法佛。大慧!因是故,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大慧!不異者,聲聞、緣覺、諸佛如來,煩惱障斷,解脫一味,非智障斷。大慧!智障者,見法無我,殊勝清淨。煩惱障者,先習見人無我斷,七識滅,法障解脫,識藏習滅,究竟清淨。
答第一授記聲聞成佛:
「佛告大慧!為」「令」聲聞聖者進入「無餘涅槃故」,而「說」聲聞當成佛果菩提,及為「誘進」修行菩薩」道之「行者故」。又以「此」世界「及」其「餘世界」之初「修菩薩行者」,畏大樂小,退墮而「樂」著「聲聞乘」之有餘「涅般,為令」捨「離聲聞乘,進」趣「向大乘」,故以「化佛」方便,「授聲聞說」,而「非是法佛」真實授記。「大慧!因是」之「故」,則說佛為授「記諸聲聞,與菩薩不異」。
大慧!不異者」,是依密意說,是約「聲聞、緣覺」與「諸佛如來」皆得見、思二種「煩惱障斷」,故所得之「解脫」平等「一味」,故說不異。並「非智障(所知障)亦「斷」之無上解脫。「大慧!」若斷「智障者」,要「見法無我」,比較斷煩惱障,「殊勝清淨」故。斷「煩惱障者」二乘聖者,「先」修「習見人無我」之理,「斷」見、思二惑之現行障,「七識滅」,所知障之「法障解脫」,則第「八識藏」中之煩惱障「習」氣「滅」盡,方可說究竟清淨」。

因本住法故,前後非性。無盡本願故。如來無慮無察,而演說法;正智所化故,念不忘故,無慮無察。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二煩惱斷,離二種死,覺人法無我,及二障斷。
此中先答第三佛不說一句法:
佛「因」依所證之「本」來常「住」之「法」性「故」,本來寂靜,無始無終,無內無外,如實知見「前後」際一切法皆「非」有自「性」。既無始無終,前後皆無體性,中間有何可說?唐本說:「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非異前佛後更有說」。是故我不說一字。
次答第四佛說法無有尋伺:
如來以「無盡本願故」,度化眾生,故「如來無慮、無察(由無尋、無伺)」之大寂滅中「而演說」妙「法」。又如來說法,皆以「正智」觀察「所化」之機「故」,因此「念不妄故」,稱性而說「無慮無察」然後方說。如來已「斷四住地」枝末無明及「無明住地」之根本無明,乃至無始「習氣」,正使、習氣「二煩惱斷」故,「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如實「覺」知「人、法」二「無我」之理,「及」煩惱、所知「二障斷」盡。

大慧!心、意、意識、眼識等七,剎那習氣因離,善無漏品離,不復輪轉。大慧!如來藏者,輪轉、涅槃苦樂因。空亂意。大慧!愚癡凡夫所不能覺。
答第五說識之剎那:
「大慧!」第七「意」根、第六「意識」及「眼識等」前五識,是「剎那」性,以習氣」為「因」,故若「離」「善無漏品」之如來藏,「不復」能為生死「輪轉」之因,善無漏即無漏善,不包括有漏善法。意指如來藏本性及諸性具功德。「大慧!如來藏者」,是生死「輪轉」及「涅槃」,三界「苦」及「樂」之「因」。此是深密之意,妄執「空」性及「亂意慧」之「愚癡凡夫所不能覺」知。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護者,是化佛耳,非真如來。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根量。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根量悉滅,得現法樂住,無間法智忍故,非金剛力士所護。一切化佛不從業生。化化佛者,非佛,不離佛。因陶家輪等眾生所作相而說法,非自通處說自覺境界。
答第六金剛護佛。初正答,次釋化佛依真起化。
「大慧!金剛力士所隨」侍衛「護者」,只「是化佛耳,非」是「真如來」之清淨法性身。「大慧!真如來者,離一切」陰、界、入諸「根」計「量」,無相可見。滅盡「一切凡夫、聲聞、緣覺及外道」之諸「根」限「量」。何以一切根量悉滅?以如來已「得現」前三昧「法樂」安「住」。又得「無間(現觀、現證)真諦」「法智」寂滅「忍故」。是故如來法身,「非」是「金剛力土所護」者。
答第八惡業障可成佛。
「一切化佛」實在「不從業」障「生」,乃從眾生機感而生,是故無業、無謗、無惱。「化佛者」,雖「非」是真「佛」,但亦「不離」真「佛」而有,從體起用。「因」此,如「陶家」(陶師)以「輪」、繩、泥模、水「等」眾緣和合,而作種種器物,化佛亦然,隨順「眾生」因緣,「所作」眾多三十二相「而」演「說」正「法」;但「非」是說「自通」自證「處」自行之「自覺」聖智「境界」之大法。

「復次,大慧!愚夫依七識身滅,起斷見。不覺識藏故,起常見。自妄想故,不知本際。自妄想慧滅,故解脫。
答第七兼第二不施設本際原因。
「復次大慧!愚夫」不知心識生滅相續,「依七識身滅」處,而「起斷見」;又「不覺」第八「識藏」隨緣薰變,而「起常見」,邪執則有常恆之作者。此皆是「自」心分別「妄想故」,因此,「不」能如實了「知」生死本際,非斷、非常。若凡夫「自」心所起「妄想」所生邪「慧」寂「滅」之「故」,當下便是「解脫」,不必施設本際。

四住地、無明住地習氣斷故,一切過斷。」
最後說明如來無有惡業罪障,兼答第八惡業障可成佛。如來「斷」除「四住地」枝未無明,以及「無明住地」根本無明之「習氣」緣「故」,因此,「一切過」患、惡業果報皆悉「斷」盡。雖化身佛尚遭魔障;但以慈悲大願,降伏魔外,亦使眾生善知果報不爽,定業難逃,深懷戒備!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三乘亦非乘,如來不磨滅,一切佛所說,說離諸過惡。
為諸無間智,及無餘涅槃,誘進諸下劣,是故隱覆說。
諸佛所起智,即分別說道,諸乘非為乘,彼則非涅槃。
欲色有及見,說是四住地,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
意及眼識等,斷滅說無常,或作涅槃見,而為說常住。
總有五頌,重述前文所答之義;但亦不依次序,前後錯綜。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佛說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法,並非如來本懷,如來所證本住法中,本無三乘可說,因此說「亦非乘」。但「如來」法身常住,水「不」銷損「磨滅」(斷滅)。唐本說:「無有佛涅槃」。而「一切佛所」悉授大菩提「記」,是「說離諸」煩惱「過惡」。「為」令成就「諸」二乘聖者進修「無間(究竟)智,及」二死永亡,證得「無餘涅槃」,並為「誘進諸」根機「下劣」之凡愚,「是故」如來方「隱覆」密意記「說」二乘成佛。
「諸佛所起(得)」真實「智」後,「即分別說」自證之「道」,但以「諸」三「乘」實「非」一佛「乘」,故「彼」二乘「則非」真正大「涅槃」。
「欲」愛住地(欲界思惑)、「色」愛住地(色界思惑)、「有」愛住地(無色界思惑)以「及見」處住地(三界見惑,此四者皆屬枝未無明,為三界之見、思二惑。准長行說應有無明住地),「說是四住地」。何以名住地?是第六「意識」妄想分別「之所」依而生「起」。但又為第七未那識返薰於第八阿賴耶識中,因此含有四住煩惱的「識宅」(藏識)為第七未那「意」之堅持「所住」而不捨,成為長劫永恆生死輪迴。
凡夫見「意及眼識等」七轉識暫時現起剎那「斷滅」之相,便「說」是「無常」斷滅。「或」見諸識相續流注不斷,不知第八識藏所含微細生滅,而誤「作」一切法皆是「常住」而起涅槃」妄見。

丁二植因向果
戊一請許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言:
彼諸菩薩等,志求佛道者,酒肉及與葱,飲食為云何?
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演說。愚夫所貪著,臭穢無名稱,
虎狼所甘嗜,云何而可食?食者生諸過,不食為福善,
惟願為我說,食不食罪福。」
佛在最後一段經文中,詳明食肉與殺生,喪失大悲心種,障礙佛性的啟發。五戒、十戒乃至比丘、菩薩戒皆以殺業為性重之罪,為了植因向果,會歸一佛乘,故大慧最後請佛開示食肉之罪與不食肉之福。又以楞伽會上夜叉鬼王皆肉食者,故大慧啟問,實為憐愍彼等,及未世眾生少造殺罪。
唐本將此段頌文放在大慧長行問後,而為重頌。
「爾時,大慧菩薩以偈問日:彼諸菩薩等,志求」無上「佛道者」,於「酒肉及與葱」之「飲食為云何」?可以不嚴加禁戒否?「惟願無上尊,哀愍為」我等「演說」。「愚夫所貪著」者,是「臭穢,無」可「名稱」譽,與「虎、狼所甘嗜」眾生肉者相同,「云何而可食」?若「食者生諸過」惡;若「不食」者則是「為得」「福」生「善」業。「惟願」世尊「為我」等「說」此「食」肉者得「罪」,「不食」者得「福」。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白佛言:「惟願世尊,為我等說食不食肉功德過惡。我及諸菩薩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悕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慈心相向。得慈心已,各於住地清淨明了,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聲聞、緣覺自地止息已,亦復逮成無上菩提。惡邪論法,諸外道輩,邪見斷常,顛倒計著,尚有遮法,不聽食肉。況復如來,世間救護,正法成就,而食肉耶?」
「大慧菩薩說偈問已,復」以長行「白佛言:為我等說食」肉、「不食肉功德」與「過惡」。使令「我及諸菩薩」,對「於現在、未來,當為種種」報習所薰,「希望食肉眾生,分別說法,令彼眾生」捨棄肉味,專求法味,「令彼慈心相向」,化異類怨仇為同體大悲。既「得慈心已」,菩薩「各於」所「住」之「地」,皆得「清淨、明了」,斷除煩惱、惡業,「疾得究竟無上菩提」。若「聲聞、緣覺」能斷肉食、斷殺生,則能於二乘「自地」,即時「止息」權小之執「已」,如「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說:暫時休息後,再迥小向大,「亦得速成無上菩提」。
世間「惡邪論法」及「諸外道輩」,如路伽耶等順世外道,彼等雖然「邪見」執「斷」、計「常」,種種「顛倒計著」,但「尚有遮」禁之「法,不聽」許「食肉」,更何「況復如來」為「世間」之「救護」者,是大慈悲者,「正法成就」者,怎可聽許其弟子「食」眾生「肉」而殺生害命?

戊二解說
己一長行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唯然受教。」
此是如來許說。「佛告大慧,善哉!」汝等當一心「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大慧白佛言:唯然」領「受教」誨!

佛告大慧:「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然我今當為汝略說。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屠者雜賣故,不應食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不應食肉。眾生聞氣,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及譚婆等,狗見憎惡,驚怖群吠故,不應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不應食肉。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不應食肉。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深味著故,不應食肉。彼食肉者,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多惡夢故,不應食肉。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故,不應食肉。令飲食無節量故,不應食肉。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我常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聽食肉者,無有是處。
以下佛答有十五種原因不應食眾生肉,原因雖有十五種但概括其要旨不外三點:一、就衛生說:諸肉不淨。二、就功利說:咒術等不成。三、就道德說:害大悲心。
「佛告大慧:有無量」說不完之「因緣,不應食」眾生之「肉」。雖「然」如此,「我今當為汝略說」有十五種因緣:一、「謂一切眾生從」無始「本」際「已來,展轉」輪迴「因緣,嘗為六親」眷屬:父親系中有:伯、叔、兄、弟、兒、孫。母親系中有:舅、姨、兄、弟、兒、孫。當「以親」屬「想故,不應食肉」。二、所食之「驢、騾、駱駝、狐、狗、牛、馬、人、獸等肉(所有水、陸、空之禽畜)),是由「屠者」所殺害,臠割「雜賣故」,是雜穢不堪,「不應食肉」。三、肉類皆從臭算「不淨氣分」血污「所生長故,不應食肉」。四、「眾生聞」到肉之腥「氣」,心中「悉生恐怖」。「如旃陀羅(屠夫)及譚婆(獵人)等人,狗見」後,心生「憎惡,驚怖,群」起「吠」嚎「故」,菩薩為修慈心,攝受眾生「不應食肉」。五、食肉「又令修行者慈心不生」,妨礙道心,「故不應食肉」。六、肉食是「凡」夫「愚」癡之「所嗜」好,「臭穢不淨」,菩薩食之,「無善名稱故,不應食肉」。七、食肉能使定心散亂,「令諸」所持「咒術不」得「成就故,不應食肉」。八、「以殺生者」,習慣食肉,「見」眾生身「形」,即「起」味貪之「識」,「深味著故」,有違菩薩念眾生如己身之心,「不應食肉」。九、「食肉者」,為「諸天所棄故,不應食肉」,以慈心三昧,共人天法。十、食肉能「令口氣臭故,不應食肉」。十一、食肉者「多惡夢故,不應食肉」。十二、食肉者,若在「空閒林中」,引起「虎狼聞香」,即來相擾「故,不應食肉」。十三、肉能令人「飲食無節故」,影響健康,「不應食肉」。十四、食肉者為貪瞋癡煩惱所害,「令修行者,不生厭離故,不應食肉」。十五、我嘗說言: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作服藥想故,不應食肉」,若說如來,「聽」許佛弟子「食肉者,無有是處」。小乘著重去愛,故以斷淫為首,不去瞋,大乘則相反,以不殺為首。

「復次,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娑,食種種肉,遂至食人,臣民不堪,即便謀反,斷其奉祿。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
又舉國王食肉之罪過。「復次大慧!過去」世時,「有」一國「王,名師子蘇陀娑,」「食」遍「種種」鳥、獸「肉」類,尚不滿足食肉慾念,「遂至食人」肉。「臣民不堪」其苦,「即便謀反,斷其俸祿」,推翻其王位。「以食肉者有如是過故,不應食肉」。魏、唐二本於此師子蘇陀娑因緣後,又說如來過去割肉喂鷹及班足王食肉因緣。

復次,大慧!凡諸殺者,為財利故、殺生屠販。彼諸愚癡食肉眾生,以錢為網而捕諸肉。彼殺生者,若以財物,若以鈎網,取彼空行水陸眾生,種種殺害,屠販求利。大慧!亦無不教不求不想,而有魚肉。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此明食肉與屠殺、販賣同罪。
「復次大慧!凡諸殺」生「者」,不出二方面。一方面「為」貪「財利故」,才去「殺生屠」宰「、販」肉;另一方面「彼諸愚癡食肉眾生」,貪求口腹,雖不直接殺害眾生,但「以」金「錢為網而捕」得諸眾生「肉。彼殺生者」,「若以」顧貪他人之「財物」,「若」自行「以鉤、網,取彼空」行之飛鳥,「水」中魚、蝦,「陸」地之走獸,用「種種殺害」方法,「屠販求利」,同樣有罪。唐本說:「人若不食,亦無殺事;是故食肉與殺同罪」。「大慧!亦無」說:「不教」人殺、「不求」肉食、「不想」肉食、「而」會「有」屠、殺「魚、肉」之理?想求食肉等於教他人殺、鼓勵他人殺,自己亦犯殺業,同受惡報。「以是義故,不應食肉」。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本經只立遮制,不許方便開戒,以明大乘理念。
「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即五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自死肉、鳥食殘餘肉。「或制十種」:即人、蛇、象、馬、龍、狐、狗、獅子、猿、猴十種眾生肉皆不可食。「今於此經,一切種」類之眾生肉,在「一切時」候情況之下,皆不可食。佛有時「開除方便」說: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之三淨肉可食者,只是漸禁斷除,令其修學。但今經中無論是一切種類、一切時、處、一切方便,「一切悉」皆「斷」盡。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不聽令食子肉。
最後如來以身作則。說明應視眾生平等,猶如一子。皆具佛性,眾生業報雖有千差萬別,秉受異形;但佛性不二,故佛子不應食肉!
「大慧!如來、應供、等正覺」,除以禪悅為食外,「尚無所食,況食魚肉?亦不教人」食肉,但「以大悲」為菩薩六度萬行之「前行故,視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是故」決不「聽」許使「令」弟子「食」自己親生「子」之肉。

己二重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曾悉為親屬,鄙穢不淨雜,不淨所生長,聞氣悉恐怖。
一切肉與葱,及諸韮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
以下二十頌半重明前長行之義,首二頌誡訓遮制酒肉,五辛,不但其味臭穢,諸天、善神遠離,惡鬼邪神喜親,舔吮其唇吻。又此五辛,令身不攝,心易生邪,易生淫怒。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眾生無始世來,「曾為親屬」,而且「鄙穢」交雜,「不淨所生長」,狗類「聞」食肉者之氣味「悉」皆生「恐怖」。此「一切」眾生之「肉與」五辛中「之蔥,及諸韮、蒜」,興渠等以及「種種酒」類,食、飲後,令人「故」蕩淫「逸」,所以「修行」者要常「遠離」!

亦常離麻油,及諸穿孔床,以彼諸細蟲,於中極恐怖。
此一頌由上二頌引申而來。因印度人製造麻油,先使胡麻生蟲,然後將蟲一齊壓出油,如此殺生,故不可食。不但遠離酒肉、五辛,即使「麻油及諸穿孔床,以彼」中有「諸微」「細」之「蟲」,若有人「於」其床「中」坐臥,床中細蟲,即生起「極」大「恐怖」,故應「常」遠「離」。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
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
此二頌說飲食酒肉障礙解脫。
常說:「飽暖思淫欲,飢寒發盜心」。故「飲食」酒肉易「生放逸」,又以「放逸」而「生諸」邪「覺」觀。再「從」邪「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酒肉。「由食」酒肉則「生貪欲,貪」能「令心」昏「迷」沉「醉」,因為「迷醉」則「長」養「愛欲」,眾生就如此「生死」輪迴,不能獲得真正「解脫」。

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呼獄。
若無教想求,則無三淨肉,彼非無因有,是故不應食。
此二頌說食肉與屠販之罪惡業報同等。
屠、獵、販賣眾生肉者,「為利殺」害「眾生」,食肉之愚夫「以」錢「財網」取「諸」眾生「肉,二」種人「俱是惡業,死」後俱「墮叫喚」酷刑地「獄」。倘「若無」愚夫給屠夫販者作「教」殺、「想」食肉、「求」肉之因緣,「則無」不見殺、不聞殺、不疑為我殺之「三淨肉,彼」屠販肉者「非」不從殺生之「無因有」,以世間無有不傷生命之肉。「是故」菩薩行大悲,「不應食」眾生肉。

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離遠,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責。
展轉更相食,死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所生常愚癡。
多生栴陀羅,獵師譚婆種,或生陀夷尼,及諸肉食性,
羅剎猫狸等,遍於是中生。
此三頌半說食肉者之惡報。
食肉者將來決定受惡報,故「彼諸修行者,由是悉遠離」食肉。「十方佛、世尊,一切咸呵責」食眾生肉。彼殺、食眾生肉之人若死後,又「展轉」再生,「更相」互殺、互「食」不已!「死」後,先「墮虎、狼類,臭穢可厭惡」;再「生」時,又「常愚癡,多生」為「旃陀羅(屠夫),獵師譚婆種(族),或生」到「陀夷尼(羅剎女)家中」,「及諸食肉性」之夜叉「羅剎」,或「貓、狸等」一類中。永久普「遍」投生於此人、畜之類中,永無出離之期。

縛象與大雲,央掘利魔羅,及此楞伽經,我悉制斷肉。
此一頌說明佛制應斷肉食經典。
佛在「縛象經」、「大雲經」、「央掘利魔羅經」」,以「及此「楞伽經」中,悉」皆詳說「制」止「斷」食「肉」之甚深意趣。另二譯本加「涅槃經」。

諸佛及菩薩,聲聞所呵責,食已無慚愧,生生常癡冥。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妄想不覺知,故生食肉處。
「諸佛及菩薩、聲聞」三乘聖者「所呵責」食肉者;但食肉者「食已」猶「無慚愧,生生」世世「常癡冥」。佛「先說」不「見」、不「聞」、不「疑」殺之三淨肉可食;但具利根智慧者,即應知道佛已說明制止應「斷一切肉」食,但愚迷眾生自心「妄想不覺知」此中道理,反說佛許可食三淨肉,「故生」起「食肉處」之想,實在可愍!

如彼貪欲過,障礙聖解脫,酒肉葱韮蒜,悉為聖道障。
未來世眾生,於肉愚癡說,言此淨無罪,佛聽我等食。
此二頌說明貪欲為障道因緣。「如彼貪欲」之「過」失,將「障礙聖」道之「解脫」,以「酒、肉、蔥、韭、蒜」,亦復如是,「悉為聖道障」礙。「未來世眾生」,不可「於肉」食作「愚癡說」,妄「言」食「此」三「淨」肉,決定「無罪」,是「佛聽」許「我等食」肉。

食如服藥想,亦如食子肉,知足生厭離,修行行乞食。
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虎狼諸惡獸,恒可同遊止。
若食諸血肉,眾生悉恐怖,是故修行者,慈心不食肉。
食肉無慈悲,永背正解脫,及違聖表相,是故不應食。
得生梵志種,及諸修行處,智慧富貴家,斯由不食肉。
最後五頌總結食肉之過失,不食肉之功德。
佛教導弟子於一切飲「食」,當觀「如服藥想,亦」當「如食」親「子肉」想,淨食尚如此,何況食血之肉?佛弟子對一切受用要常「知足」無貪,對五欲應「生厭離」,知量、知足才能「修行、行乞食」生活。如此,「安住於」同體大悲之「慈心者」,故「我說」此人已「常厭離」於貪染,可以與「虎狼諸惡獸」,常「恆」共「同遊」息「止」。倘若食諸血肉」,則「眾生」見之「悉」皆「恐怖」避畏,「是故修行者」,皆以「慈心」而「不食」眾生「肉」。以「食肉」者「無慧」悲亦無智「慧,永」遠違「背」真「正解脫」,以「及違」離「聖」者之「表相」,因「是」之「故不應食」肉。眾生所以「得生梵志(婆羅門)種」族家,以「及諸修行處」,或出生於「智慧、富貴」人「家」者,皆「斯由」於「不食肉」之善因所得安樂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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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現證品 (Abhisamay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白世尊言:唯願告我,世尊,入滅盡次第,及一切菩薩與二乘所到之相續相。於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得通達入滅盡次第相續,當不致對由入滅盡而得之樂有所疑惑,且不墮入二乘及外道之錯亂心境。
世尊言:諦聽且思維之,我將告汝。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且以耳獻世尊。
世尊告彼言:菩薩摩訶薩至於六地,及二乘入滅盡〔定而入滅盡〕。菩薩摩訶薩於七地,離一切法所具自性相,念念恆信〔滅盡〕定,即非諸二乘。二乘有作,故其入滅盡仍落能取所取性相 (grahya-grahaka 1aksana-patata),由是不能如七地之念念恆入滅盡。彼不得一切法無差別性相 (avisesa-laksana) ;不得種種性相寂息。彼於一切法相, 仍於其自性相中分別為善不善。是故七地以前,未念念恆入滅盡正受。
大慧,八地菩薩摩訶薩、聲聞、緣覺始離心意意識分別相。故由初地至六地,見三界唯心意意識,由無我與我所之分別心生起,故不墮入種種外境而唯心自分別。凡愚由其自智(svajnana)轉起二取,對此即不了知,以其由無始來時由妄想與分別而成習氣,今即依習氣而運作。
大慧,於八地,即二乘與菩薩之涅槃。然菩薩能離三摩地樂,不入涅槃 。然於未能圓滿如來地時,將停止一切為有情之所作,故菩薩若不得[如來]加持,如來種姓即斷,由是諸佛世尊說不可思議諸佛廣大威德,〔菩薩]即不入涅槃。然而二乘則著三摩地樂,故樂著涅槃想。
大慧,菩薩於七地時善觀察心意意識自性,彼於我及我所中作善觀察、於能取及所取中作觀察、於人無我及法無我中作觀察、於流轉與還滅中作觀察、於〔自]相共相中作觀察,彼善巧決定四無礙解 (catuhpratisamvid),得自在樂,相繼漸入諸地,知所得種種菩提分之差別。
地次第由我建立,以免菩薩摩訶薩不知自〔相]共相義,而不知次第之相續,是將墮入外道錯廖見以見諸法。然而,大慧,此實不生不滅,一切法無有而唯心自所見,此即相續次第以及為三界所作種種事。然凡愚則不知此為我及諸菩薩之建立及作三界事。
復次,大慧,二乘於八地菩薩〔定境〕中,沈醉於由滅盡而起之樂,即不善知世間無有,唯心自見,即不能克服障礙,與由自相共相義所流出之習氣,於是著二無我而起見,彼有分別〔意]與涅槃知覺,然此非是寂靜法之智覺(vivikta-dharma-mati-buddhi)。
大慧,菩薩於滅盡定大樂現前時,即便慈悲而憶念本誓,即知〔十〕無盡願差別,由是不入涅槃。然彼實已入涅槃,以無有分別生起故。彼已無能取所取分別,證知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於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彼已離對心意意識、外境、自性相等概念之執著。以其已證得如來一切內自證地,故彼非捨佛法正因,凡有所行,皆由般若出。
如人夢中渡河,大慧,人於夢中處身於大河中際,努力作種種渡河方便,未及渡而已醒,醒時尋思實與不實,復思念言:此非實非不實。由無始來時薰習所積之分別習氣,成種種形色,得見、得聞、得思、得認,然此實為離有無見之分別,唯以此之故,即使在睡夢中,我之意識薰習亦為我所見。
同理,大慧,八地上菩薩摩訶薩,歷初地以至七地,觀察一切法,以其如幻等,故於分別中實無有生起。當其現觀一切法自性時作觀察,即寂息一切法之能取所取,此能取所取實由對諸法愛著而生。復觀察心與心所如何行於分別,彼菩薩摩訶薩勤修佛法,大慧,彼作加行(prayoga) 以令未證得證。對菩薩而言,涅槃非是滅壞,而為離心意意識轉起之分別想縛,證無生法忍。
大慧,於第一義中無有次第與相續,一切虛妄分別寂息,是寂靜法(vivikta-dharma)。
故說頌言一一
1 諸住地及佛道地  離識境而但唯心
諸佛曾說今正說  佛亦將於未來說
2 前七地則尚有心  八地則為離識境
後二地尚有所住  無所住者是我地
3 自現證與極清淨  此即是為我之地
此亦大自在天界  色究竟天光閃耀
4 光輝熾焰如火聚  具足明麗種種色
是能悅意且清涼  吉祥化現此三界
5 有三界為今化現  有三界為先時化
於此我演說諸乘  實皆歸入我地上
6 然而十地即初地  初地即為第八地
九地是為第七地  七地又為彼第八
7 且此二地為三地  四地即為第五地
第三又為第六地  離識境有何次第
第四《〈現證品》竟。

五、如來常無常品 (Tathagata-nityanity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復白世尊言:世尊,如來應正等覺為常抑無常 ?
世尊言:大慧,如來非常非無常,何以故?以皆有過失故。大慧,云何有過 ?若如來為常,有能作過 (karana-prasanga)。依一切外道所言,能作為非作法 (akrtaka) 而且為常。然而如來則非如非作法之為常。若為無常,則有所作過 (krtaka-prasanga),同於蘊聚,有能相所相而非有,且蘊聚以滅壞〔為性],是故斷滅 (ucccheda)。然而,如來則非斷滅。大慧,一切所作皆是無常,如瓶、衣、草、木、瓦,悉具無常性。如是,一切智者修智之功德即成無益,以彼為所作故。凡所作皆應無差別,如是凡所作皆成如來。以此之故,如來非常非無常。
復次,大慧,如來非常,若常則如虛空,成就如來之功德即然無益。大慧,此即謂虛空非常非無常,以其離常無常故。亦不宜由一異、俱非俱、常非常等過失而說其性相。復次,大慧,此如兔 (sasa)、馬 (haya)、驢(khara)、駝 (ustra)、蛙 (manduka)、蛇 (sarpa)、蠅(maksika)、魚 (mina) 等角,彼等具不生之常。以此不生之常性,故如來不可為常。
然而,大慧,由別義卻可說如來為常。何則 ? 由現觀所證之智[為常性故〕,如來即常。大慧,此智,為如來應正等覺現觀所起,故實是常。無論如來出世不出世,法性常住 (sthita-eva-esa-dharmata),此[法性〕可見於一切二乘外道所得覺中而為法決定 (dharma-niyamata)、法住(dharma-sthitita)。此法住,非如虛空之空。是非凡愚及淺智者之所能知。
大慧,如來所證覺智由般若智來,如來應正等覺不從心意意識、蘊處界等無明習氣而來。三界從虛妄分別生,如來不從虛妄分別生。大慧,若取於二,有常與無常,以其非為一故,寂滅則無二,以一切法之性相為無二無生,以此之故,如來應正等覺為非常非無常。
大慧,有言說分別,即有常無常見隨之而起。凡愚所持之常無常見壞滅,由除分別識智而來,而非由除依寂靜內觀所起之智。
故說頌言一一
1 遠離於常與無常 於常無常作內觀
若能如是見佛陀 即離外道法影響
2 若著於常與無常 一切積集皆無益
由壞分別識智故 常與無常皆遺除
3 直至能作一決定 於一切皆成迷亂
了知無有唯心見 是則更無諍論起
第五〈如來常無常品》竟。
六、剎那品 (Ksanik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請世尊言:世尊,唯願為我說蘊聚界生滅。若無有我,則生滅者為何 ?凡愚依生滅想,即不知滅苦以求涅槃。
世尊言:諦聽且思維之,我當為汝說。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 :唯然,世尊。即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大慧,如來藏持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譬如藝人離我與我所而扮演種種相。若於此不理解,則三和合起用而有果生。外道不知,遂堅持作者想。
由無始來時種種虛妄識量積集習氣所熏,[如來藏]即有藏識之名,彼與生起無明住地之七種識俱。此如大海,波濤恆時洶湧,然而其體則無間而持續。盡脫離無常之過失,不涉自我,體性究竟本來清淨 (atyanta-prakrti-parisuddhi)。
〔污染〕意(manas 末那) 及意識等餘七識,剎那剎那生滅。彼以虛妄分別為因、以緊密相連之境相形色差別為緣〔而生起〕。由於計著名與相,即不認知別別外境相無非唯心自見。彼不正知苦樂受;彼不成解脫因。由貪生名與相,復由名與相以生貪,相互為緣而輾轉。
若能取根觀壞滅,餘法無間不復起用,即無苦樂之認知,此認知即自分別識智(sva-mati-vikalpa)。
由是,入滅受想定者,或證入四禪者,已善知解脫義,觀修者於是由〔識之〕不起而著解脫想。但若藏識未轉至得如來藏之名,則七轉識實然未滅。何以故 ?以識之轉起實以此為因故。然此非依二乘及外道法義而修行之境界。彼唯知人無我,卻取如來藏所轉蘊處界之自相共相。當於內觀五法、三自性、諸法無我時,如來藏即然寂靜。
於諸地上漸次相續建立,因而轉依,即不入外道異見之伺察,由是安住於不動地(acala-bhumi),得入十三摩地樂之道。由佛於三摩地中加持,觀察不可思議佛諦,復憶念本誓,即不住入法性邊際之三摩地樂;由一切二乘及外道不共瑜伽道之內自證殊勝聖智,得十聖種姓道之義理,及得離三摩地行之意生身。
以此之故,大慧,菩薩摩訶薩若求殊勝義(visesa-artha)者,當求名為藏識之如來藏清淨(tathagatag-arbha-alaya-vijnana-samsabdito visodhayitavah)。
大慧,若謂無此名為藏識之如來藏,則於中當無生滅。然而,大慧,凡愚以至聖者皆有生滅,故觀修者行於內自證聖智[之決定〕見,住於法樂而不捨精進。
大慧,如來藏藏識境界本來清淨,超越一切二乘與外道之臆度,然於彼〔二乘與外道)則現為不淨,以其為客塵所染故。大慧,如來則不如是,〔如來之〕現證境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amalaka)。
大慧,我加持勝鬘(Srimala) 及餘深妙淨智菩薩,說名為藏識之如來藏與〔餘〕七識俱起,令未離執著之聲聞眾從而得見法無我,勝鬘以得佛力故說如來境界(tathagata-visaya)。此非二乘及外道之臆度境。大慧,如來境界即是如來藏藏識境界,此義說與如汝等菩薩摩訶薩,以〔汝等〕具深妙透流思維力,能依於義而通達故;此非為二乘及外道等餘眾說,彼等著於文字相。以此之故,大慧,汝及餘菩薩摩訶薩當於如來境界中修學、於通達如來藏藏識中修學,莫但聞已,即生足想。
故說頌言一一
1 如來藏與七識俱  執其俱則生二見
若能於此起正知  二見即然成寂息
2 心實由於識覺生 無始來時如影像
於諸法中如實觀 則無外境亦無相
3 凡愚唯執取指尖 而非執取所指月
是故彼等著文字 而非知我所說諦
4 心作舞弄如舞伎  意則有如一小丑
識則連同餘五者 如舞台而起外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請世尊言:唯願告我,世尊;唯願告我,善逝,五法、〔三]自性、〔八〕識、及二無我差別相。由二無我[等]差別相,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得能於諸地道上相續依於[真實〕法而作建立,此即謂,由此[真實〕法,我等得入一切佛諦;由入佛諦,我等得入如來內自證地。
世尊言:大慧,諦聽且善思維之,我當告汝。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世尊。於是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我將告汝五法、〔三〕自性、〔八」識及二無我差別相。
〔五法者,]為名 (naman)、相 (nimitta)、分別(vikalpa)、正智 (samyagjnana)、如如 (tathata)。觀修者由此而入如來內自證殊勝智,於此中遠離常斷、有非有等見;〔於此中]得現見有法現前住等至樂。然而,大慧,凡愚不知五法、〔三〕自性、〔八]識與二無我,由不覺知外境無有而唯心自見。故生分別,此非智者。
大慧言:云何凡愚起分別而非智者?
世尊言:大慧,凡愚執名 (naman)、句義 (samjna)、施設(samketa),由是心隨流轉 (cittam anusaranti)。〔心〕隨流轉故,假立種種性相,其思維即墮入我與我所見而著於諸色。
以執著故,凡愚即受障 (ajnana-avrtah)。以彼受染(samrajyante),是故生貪、瞋、癡業積集,業積而復積,心即如蠶蛹受分別絲所縛,由是墮入流轉生死海之險地。如汲水輪,唯輪轉而不能向前。
由於癡改,彼不知一切法如幻、如焰、如水中月,遠離我與我所執著之自性。一切法於虛妄分別中生起,彼實離能相所相,亦:生住滅因。凡唯心自見者皆分別之為生,即謂其從自在天、時、大種、勝因等生,由是遂追隨名與相。大慧,凡愚〔心]實沿相而行。
復次,大慧,相者,謂如現於眼識者見為形色,與此相同,現於耳鼻舌身意識,由意見之為聲香味觸法。如是等等即我之所謂相。
復次,大慧,分別者,謂依於所說之名而取相,說其為此而非為彼。例如,說為象馬、車步、男女等,分別由是生起。
復次,大慧,正智者,謂見名與相以相互為緣故不可得,於識中無有生起、亦無有壞滅、剎那亦無有住。當如是不復墮入二乘與外道之地時,即是正智。更者,大慧,依於正智量,菩薩摩訶薩即當不取名為實、相為不實。
當於淨除增損二邊之顛倒見時,於識更不生名與相之〔妄]求 (nama-nimittam arthayor apravrtti-vijnanam) 我即謂之為如如。大慧菩薩摩訶薩於如如〔境界〕中建立無相境,即登初歡喜地。

菩薩登歡喜地時,遠離外道邪因,入出世間法之道。當通達種種性相(laksana-paricayan),次第見一切法如幻等。於得內自證聖智法相已,即求離一切戲論,相續於菩薩地上,畢竟入(第十〕法雲地。
入法雲地已,以至如來地,三摩地、力、自在、神通諸花開放。此際為成熟諸有情眾,即如月現於水,種種變現光華閃耀。十無盡願,依種種根器而教化有情。大慧,以菩薩摩訶薩入如如故,其身得離於意與施設。
大慧更問言:三自性在於五法之中,抑其別具性相?
世尊言: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皆在其中。於此,名與相,為遍計 (parikalpita) 自性。大慧,分別即依此自性而起,著我與我所意念。此意念與分別同時而起,如日與日光。大慧,成立自性此概念之分別 (vikalpa),存在於種種性相中,此名為依他 (paratantra) 自性。正智與如如,以不壞故,大慧,名為圓成 (parinispanna任運) 自性。
復次,大慧,執取於自心所見,即成八種分別,此由計著非真實自性相而致。若對我與我所之執著止息,即起二無我。大慧,五法已含容一切佛法,含容別別地次第;含容由聖智入聲聞、緣覺、菩薩、如來內自證境界。
復次,名、相、分別、正智、如如等五法,此中相(nimitta) 者,謂見其種種性相(laksana),如形狀(samsthana)、型態 (akrti)、特色(visesa)、面貌(akara)、形色 (rupa) 等,此即為相。於相之外,復有概念,如瓶,人可說其為如是如是而非其餘,此即是名。於施設名時,相即決定,於是即成分別,說為心與心所。此等名相畢竟不可得,於不起識智時,則不見依他相,〔依他相〕離諸計度,此即名諸法之如如。如如之性相,可說為真性(tattva)、真實 (bhuta)、決定 (niscaya)、究竟 (nistha)、根本 (prakrti)、自性 (svabhava)、不可得
(anupalabdhi)。此為我及諸如來之所現證,如實見而開顯〔諸〕施設,於眾廣為宣說。若能隨順於此,即悟解不常不斷,分別不起,與內自證聖智境界相應。此非二乘及外道之境相,是為正智。
大慧,(五法]含容三自性、八識、二無我及一切佛法。大慧,以汝智善作思維,亦令餘眾如是,勿受他轉。
故說頌言一一
5 五法三自性  八識二無我  普攝大乘法
6 名相及分別  前二自性攝  正智及如如  則是圓成性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告世尊言:如世尊於經中所說,過去現在未來諸如來,如恆河沙,世尊,此當如言而受,抑別有義?唯願告我,世尊。
世尊言:大慧,勿如言受。三世諸佛不可由恆河沙作計量。何以故 ?若有一類比 (drstanta) 所比為世間一切法之最勝最卓越者 (loka-atisya-atikrantatvat),則不可稱此為類比,以於其中,有類似 (sadrsa) 亦有不類似故。如來應正等覺不得由一類似非類似之類比而說,以其為世間最勝且最卓越故。
然而,大慧,我及諸如來皆說此比喻,謂如來應正等覺如恆河沙,其意實為驚怖彼凡愚及淺智者,彼堅執常無常想,追隨外道邪見而作思維,恆隨流轉輪。於彼等中,有急求離〔三〕有輪煩擾而希求得勝境者,思維如何得現證,故告彼言,如來非如優缽曇花,令彼由是見入佛種姓非為難事,於是精進。
經中亦說如來出現罕如優缽曇花,此即為我可化者說。大慧,未曾有人見優缽曇花,將來亦無人見,大慧,諸如來現於世間,則有見有不見。說如來罕如優缽曇花,非說自法建立 (svanaya-pratyavasthana) 。
若說自法建立,大慧,以其為世間最勝最卓越,故作類比實為非理,此則凡愚不能信受,如是凡愚及淺智者中即有無信者。然而入內自證境界中實無可以為類比,此為超越心意意識一切見之性相 (drsta-laksana) 真實。此真實即是如來,故於彼無可類比。
然而,大慧,說諸如來如恆河沙,此比亦可,以其皆為無偏袒故。以其皆離遍計與分別故。譬如,大慧,恆河沙為魚、龜、海豚、鱷魚、水牛、獅子、象等所踐(samksobha),此中即無遍計與分別,彼等未聞許踩不許踩之聲,是即無分別,清淨離虛妄。
同理,大慧,如來應正等覺所得內自證聖智,有如恆河;其力、神通、自在則有如恆河沙,無論無知外道魚等如何踐擾,皆不受虛妄與分別所撓亂。以具本上誓故,諸如來一切等至樂盈滿,不為有情之遍計與分別所亂。是故諸如來即如恆河沙,以無愛憎而無偏袒。
譬如恆河沙,大慧,亦有地[大種]性相之自性(prthivi-laksana-svabhavatvat) ,於劫火燒時,地可被焚,而其性則不壞。大慧,地燒不滅,以其與火大種不可分離故,唯凡愚與淺智者墮入遍計,地得受火燒盡,然而以成所燒故,彼實為火大種因,是故不滅。大慧,如來法身亦然如是,如恆河沙不壞。
譬如恆河沙,大慧,不可計量,如來輝光亦然如是,離於數量,普照諸佛聚會,為成熟有情眾且成就彼等故。
譬如恆河沙,大慧,住沙性不變而作餘物,如來應正等覺亦然如是,於化現中無生無滅,以令其成為存在之因已斷。
譬如恆河沙,大慧,取不見減、投不見增,諸如來智亦然如是,用於成熟有情眾而無增減,以法非是物質身(asariratvad dharmasya) 故。大慧,於物質身始可言減,非物質身則否。法非是物質身。
譬如恆河沙,大慧,雖受苦壓以求酥油,終不可得,如來不捨深願本誓及法界樂亦然如是,於一切有情未受如來化度涅槃際,為有情而受諸苦壓,彼具大悲心。
譬如恆河沙,大慧,隨水流播,於無水處則不然,如來教一切佛法亦然如是,隨順涅槃河。以此之故,說諸如來如恆河沙。
大慧,說「如來」者,即無「去」義,大慧,去即是壞。大慧,〔生死」流轉之際不可知,不知云何可說為「去」。去即是斷,此非凡愚及淺智者所知。
大慧問言 :世尊,一切有情之流轉本際若不可知,云何可知解脫 ?
世尊言:大慧,若知外世間無所有而唯心自見,則無始來時戲論與錯謬分別習氣之因即滅,此即分別基之轉依,是名解脫。大慧,此非是斷。是故,大慧,不得說〔生死」無邊,於邊際中無邊,大慧,此唯是分別之異名。離分別即更無有情。於以智觀察一切法之內外時,能知所知悉皆寂息,然若不認知時,則一切法由自心分別生起,分別自作維護。於了知時,分別即止。
故說頌言一一
7 於彼能除諸障者  既非壞滅亦非去
此即有如恆河沙  即諸如來之所見
8 此即有如恆河沙  盡離一切諸過失
順流而去且恆時  此即是為佛本性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對世尊言:告我,世尊;告我,善逝、如來應正等覺,一切法剎那滅 (ksana-bhanga),及其差別相。世尊,云何一切法為剎那 ?
世尊答言 :大慧,諦聽且善思維之,我當告汝。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世尊。且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大慧,一切法,我等說為一切法者,是善不善、有為無為、世間出世間、有漏無漏、最非罪、執受無執受。要言之,五取蘊以心意意識〔習氣 ] 為因,凡愚淺智者,於心意意識作增上,故〔五取蘊] 被計為善不善。大慧,智者由等至三摩地樂及住現世法樂,則名為無漏善 (kusala-anasrava)。
復次,大慧,善不善即謂八識。云何為八 ?謂如來藏名為藏識、〔污染〕意、意識,及外道描述之五識聚。今者,大慧,善不善剎那展轉差別,〔五蘊〕身與相續結合而無變異,相互纏縛,現而生起,即生即滅,唯不能通達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於一識滅時,次識生起,意識即與五識聚結合,執取形態及形相差別,此於剎那際完成,我說此等為剎那法。
大慧,知為如來藏之藏識,彼與意結合,且與轉識之習氣結合,是為剎那[法〕;然而若與無漏習氣結合,則非剎那。此非依止剎那[外〕論之凡愚及淺智者所能解。不解一切法有剎那及有非剎那,彼即樂著於斷見,且欲壞無為法。
大慧,五識非流轉體,不受苦樂,亦無非涅槃因。然而,大慧,如來藏則與苦樂因相俱,有所動靜,為四種習氣所麻木 (sammurcchitah)。凡愚於此不解,以其樂著於分別見,故分別習氣令其迷惘。
復次,大慧,金、金剛、佛舍利,由其特性 (dhata)甚為殊勝,此等法住於劫盡而不壞。大慧,若現觀所得亦為剎那,則聖者將失其聖 (aryatva),然彼等於此不失。大慧,金與金剛歷劫盡而住,保持如一,其所保持者,不減不增。云何凡愚不解一切法內外之密義,唯於剎那想中作分別?
復次,大慧問言:世尊亦言,圓滿六波羅蜜多,即成正覺。云何六波羅蜜多?云何圓滿?
世尊答言:大慧,有三種波羅蜜多。何者為三?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
於此,大慧,世間波羅蜜多者,執我與我所取,緊執於二見,貪著色境界等,於是圓滿 (paripurayanti) 布施波羅蜜多,令得生起諸有境界。大慧,凡愚圓滿戒、安忍、精進、禪定、般若波羅蜜多,亦然如是,得神通力,生於梵天。
至於出世間,大慧,聲聞與緣覺之所修。彼心意落於執取涅槃,行布施等,如凡愚之求樂而求彼涅槃樂。
復次,大慧,出世間上上波羅蜜多者,菩薩摩訶薩最上法行,此即見世間無有而唯心自見;對於分別,能了知其為自心二見,故見分別不起,一切執取都無所有;遠離一切色相執著想,彼自相實唯自心。為利樂一切有情,故修布施波羅蜜多。於所緣境不生分別,即是修持戒波羅蜜多。於分別想不生起時,仍具能取所取之忍智,即是安忍波羅蜜多。初中後夜,精進修行,隨順所觀 (anukula-darsad) 而不起分別,即是精進波羅蜜多。不樂著於分別、不墮入外道涅槃見,即是禪定波羅蜜多。
至於般若波羅蜜多,於自心分別寂息時、於以智究竟觀察諸法而不落二見時、於基 (asraya) 上起轉依而先業〔身〕不壞。為成就內自證聖智之所修,即是般若波羅蜜多。
大慧,此即波羅蜜多及其涵義。
故說頌言 一一
9 凡愚分別有為法   空與無常及剎那
分別剎那法之喻  如河如燈如種子
10 諸法離用而剎那  寂靜無生亦離壞
此即是我之所說  諸剎那法之涵義
11 生死相續而無間   此我不為凡愚說
由於無間相續有  分別流動於六道
12 以無明而為其因  心由彼而總生起
若然於色未生前   中際所住為何處
13 若於無間死相續  別有一心能活動
彼之相依在何處? 其時色尚未生起
14 不知心於何處動  亦不知其緣何動
其因非實故不成  如何得知剎那滅
15 諸觀修者之正受  黃金以及佛舍利
以及光音天天宮  不為世間事所壞
16 諸佛所住之法性 及彼所證智成就
比丘依教之所證  皆常同可說剎那?
17 乾闥婆城及幻相 如何得非剎那法
由不實立真實性  豈得說為有作者

七、變化品 (Nairmanik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重白世尊言:云何世尊授記阿羅漢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云何一切有情未具見般涅槃性而[說其〕得成如來道?云何說如來由成正覺夜至入涅槃夜,中間示曾說一字 ?云何如來常在三摩地中而無慮無觀?云何化佛於化土作如來事 ?云何於諸識中有相繼剎那壞滅性相 ?云何金剛手常護衛〔如來〕?云何本際不可知而仍可知其終結 ?云何有魔眾、有魔事,又有餘業 ?
世尊,業障示現為婆羅門女孫陀利、乞女旃遮,及空缽等事,云何世尊有是未斷此等過患而能成就一切種智?
世尊答言 :諦聽且思念之,我當告汝。
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唯然,世尊。且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我依密意說無餘涅槃界,實為鼓勵行人盡己力作菩薩行。大慧,此土及餘佛士,皆有樂求聲聞淵涅槃者。
為轉彼等聲聞傾向,且令其盡己力修大乘行,故我授記化生之聲聞成化身,而非法性佛。大慧,此依密意而對聲聞說此授記。
大慧,聲聞及緣覺之捨煩惱障〔與如來]無異,以解脫之一味與平等故。然於捨所知障則不然。大慧,所知障須明見諸法無我始得清淨;於煩惱障,初得人無我見而起用,意識即不起。復次,捨離法障 (dharmavasana) 則須藏識習氣不現,此即究竟清淨。
大慧,有本住法 (purva-dharma-sthitita) 者,依密意而說,既非先亦非後亦非有故。如來無慮無觀而說法,所用言說即本〔住〕而無所依 (purva-prahinir-eva-aksarais) ;此以正思維故,以不忘失故,無慮無觀。已不復在四習氣地,已離二種死,已止息煩惱、所知二種障。
大慧,七識聚者,即謂意、意識,及眼識等。其性相為剎那,以其由習氣為本故。彼缺無漏善,唯亦不流轉。以何流轉,大慧?即以彼為涅槃因、為苦樂因之如來藏。此非其心已為空性想所壓之凡愚眾所能覺知。
大慧,如來與金剛手俱,此謂於化現中之化佛,非本初如來應正等覺。本初如來,大慧,實離一切根識與量,超越一切凡愚及二乘與外道之所至。住於現法之樂,由現觀法而得智忍。是故金剛手即不近如來。
一切化佛不由於業而生,於彼無有如來,然離於彼亦無有如來。如陶師,依種種和合而作有情事,〔如來)說諸圓滿性相,而非教建立自理趣,此已是自證聖智境界。   
復次,大慧,於六識聚寂息,凡愚及淺智者視為斷;彼於藏識無所知而生常見。彼心中分別之本際不可知也,大慧。
若其自心之分別寂息,即得解脫。此即捨四習氣,捨諸過失。
故說頌言 一一
1 三乘非是乘 亦無佛涅槃  對離諸過眾 悉授如來記
2 究竟現觀智 及無餘涅槃  為彼怯懦眾 而依密意說
3 諸佛所起智 及其所說道  入此非入餘 故彼無涅槃
4 有欲色與見 是為四習氣  意識令其生 心意所從住
5 意識眼識等 生無常斷見  涅槃智與理 無始成常見
第七〈變化品》竟。

八、斷食肉品 (Mamsabhaksana.)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頌問世尊已,復請問言 :唯願告我,如來應正等覺,食肉功德過患 。令我及現在未來餘菩薩摩訶薩得說此法,於彼受食肉習氣所轉而渴求食肉者,令其斷於肉貪。肉食者由是捨棄其欲而求法味法樂。〔菩薩〕護念一切有情如護念獨子,於彼當起大悲,彼當修學住菩薩地,且得疾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暫住二乘,終得至如來無上地。
世尊,即彼持諸謬見之外道眾,如持順世外道見者。具有無、斷常等二見,尚禁制食肉,禁己不食,何況含育悲憫味之世間依怙,彼為圓覺者,云何不說自他禁肉之教?善哉、世尊,具大慈悲哀憫世間,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願為解說食肉罪福,令我及餘菩薩摩訶薩得說此法。
世尊言:大慧,諦聽且善思維之,我當告汝。
大慧言:唯然,世尊。且以耳獻於世尊。
世尊告彼言:此有無量緣,大慧,具悲憫本性之菩薩(krpa atmano bodhisattvasya)不應食肉。我當為汝說。
大慧,於流轉長路上,未嘗有一有情非汝父母、兄弟、姊妹、兒女、或此或彼親眷;於再取身,則可為野獸、家禽、雀鳥、胎生等,或生餘處而皆於汝有親,云何菩薩摩訶薩欲令一切有情一如自身,入於佛法,而竟能食與自身自性相共之有情肉 ?
大慧,即使羅剎,於聞如來說深法後,捨離羅剎自性,起悲憫而斷食肉,何妨為樂法之人?是故,大慧,處處皆有有情轉,於彼須作親眷想,念一切有情如獨子,應令彼等斷食肉。菩薩悲心,遠離於肉。
雖有時非為善處菩薩不食肉,彼犬騾牛馬人肉,亦非人所共食。於肉店中,屠羊者言:「此皆可食」,售而求利,大慧,菩薩云何可食。
大慧,為求清淨,菩薩應斷食彼精血所成之肉;大慧,食肉者令有情驚怖,菩薩修學大悲,故亦應斷食肉。例如,大慧,如犬於遠處見獵者、賤民、漁夫等眾,以彼等貪求肉食,犬見之即便驚怖,思或為彼等所殺。大慧,與此相同,即水陸空中微蟲,若見彼輩,以其氣息如羅剎,蟲覺其味,亦即盡快遠離,以其有死亡威脅故。以此之故,菩薩修學住於悲心者,以有情怖畏故,即應斷食肉。
大慧,肉為非聖者所喜,彼滿身惡味,其食亦壞其名聲,令聖者遠離於彼,故菩薩應斷食肉。聖者之食,大慧,即仙人之食,無血無肉,故菩薩應斷食肉。
大慧,具悲憫本性而不欲教法 (sasana)受人譏謗之菩薩眾,為護一切有情心,應斷食肉。大慧,於世間有譏謗佛法者,彼云:云何彼修沙門行與婆羅門行者,棄捨古代仙人之食,如食肉獸,以肉食飽肚,遊行世間,令水陸空〔之有情〕及微蟲驚佈,彼捨沙門行、壞婆羅門誓句,無法、無戒律 ! 此有眾多敵心者如是譏謗於佛。以此之故,大慧,菩薩具悲憫自性而不欲佛法受人譏謗,為護一切人心,應斷食肉。
大慧,屍肉常具異嗅,令人不悅,故菩薩應斷食肉。
大慧,於焚燒肉類時,無論其為死人或為其他生物,其氣味無異。於焚燒二種肉類時,其惡臭無異,是故,大慧,菩薩欲於修學中清淨,實應斷食肉。
大慧,或有人住於塚閒、曠野、森林、高源、鬼神領域,或以邊地作睡眠及住處,彼等行者〔欲於此間結座]修習,或樂慈悲心 (maitri-viharinam) ,或持明咒 (vidya-dharanam),或欲成就明咒 (vidya-sadhayitu-kamanam),然〔肉食〕則能於成就明咒時障礙解脫。欲趣入大乘之善男子善女人,觀彼障礙一切修行成就,是故欲自利利他之菩薩眾,實應斷食肉。
依於形色,並以識為緣,味覺由是生起,故具悲憫本性,且視有情如獨子之菩薩眾應斷食肉。大慧,諸天人亦捨〔食肉〕,是故具悲憫本性之菩薩亦應斷食肉。若知口氣令人厭惡,具悲憫自性菩薩即應斷食肉。
睡常不安,驚擾而醒,夢見惡事而毛髮上豎。於是獨處茅舍,生活孤淒,精氣常為魔啖。如是怖畏經常,張皇失措而不知為何。以彼食不知足故,彼於所食、所飲、所嚼,皆不知正味、消化及營養。其內藏充滿虱及蛆蟲,〔由是蘊藏〕 膿瘡爛肉之因。於是彼離於享受,而著能生一切疾病之憂。
大慧,我常言,凡所噉食作子肉想,或如服毒,云何我尚許弟子食於血肉。此僅無聖者所喜,而為聖者所捨。此生諸過失,遠離功德。此非仙人食物之所供,故實不宜。
今者,大慧,我所許弟子食者,為具聖者所喜、為無聖者所避、為諸功德所生、為諸過失所捨、為古仙人所許。此即糙米 (sali)、大麥 (yava)、小麥 (godhuma)、綠豆 (mudga)、豆類 (masa)、扁豆 (masura) 等等,及酥油 (sarpi)、菜油 (taila)、蜜糖 (madhu)、石蜜(phanita)、黑糖 (guda)、甘蔗 (khanda)、和糖漿(matspandika) 等等,由此等物事備食,是為正食。大慧 ,未來世或有謬人於種種戒律作分別,其人實為食肉種姓習氣所薰,於味生貪,上來所記諸食,非為彼等而制。大慧,於菩薩摩訶薩,彼曾於過去世供養諸佛、種植善根,彼具信受,離諸分別、彼為釋迴種姓男女、彼為善種姓男
女、彼不執身命資財、彼無隱欲而不具諸貪、彼具悲心而
護念一切有情如己子、彼視一切有情如獨子之親。 〔上來所記,即我勸彼之食制。]

大慧,於過去世,有一王名獅子王 (Simha-saudasa) ,於肉過份喜好,遂貪食以求滿足口味,次第而終至於食人。食人不已,乃至為臣僕親眷所棄,更無論其國人,於是失國,受大苦惱。此即好食肉之故。
大慧,即如帝釋,彼統治諸天,以過去世食肉習氣,以此過失,亦曾生為鷹隼。其時毗首羯磨天 (Visvakarma) 現為鳩形,受帝釋襲擊,於是即置自身於天平上。戶毗王(sivi) 悲憫無辜,受大痛苦。大慧即使曾經歷多生之帝釋天,亦有一生犯害己害他大過失,更何況非是帝釋。
大慧,復有一王,為馬馱入大森林中,徘徊不得出,於是與母獅子犯邪行而無恐懼,遂生一子,以母獅子生故,王子名為斑足。如是等等。由於過去世以肉為食之邪習氣,彼食肉,以至為王亦食肉,大慧,彼一生住七舍村,由於過份食肉,遂生諸空行及空行母 (dakava dakinya),恐怖食人肉。大慧,於流轉生中,如是彼眾當如是生為耽於肉味,如獅、虎、豹、犬、狼、貍、豺、隼等。彼入更為嗜肉之胎,如入樂於恐佈食肉羅剎之胎,墮於此中,則難入人胎,更何況得涅槃。
是為食肉之過患。若繼續〔食肉〕即生[如是等過患);反之,則生大功德。然凡愚淺智者不知〔食肉之」功德[與〕過患。今我告汝,大慧,觀其功德過患,悲憫自性之菩薩即應斷食肉。
大慧,若無人食肉,即無殺生。大慧,殺生多出於自利,故殺彼等無罪之有情,實無特別理由可說。噫,大慧,愛肉味者可以食人肉,更何況其他如鹿、鳥等有情之肉?
大慧,人於處處張設網羅,彼嗜肉味而失理性,以此之故,無數無辜生命即為財利所奪。此如人雀鳥、如駒那羅(Kaurabhraka)、如釣魚郭 (Kaivarta) 等,本於空中飛、
於水中棲、於陸地息。大慧,甚至有人硬心腸如羅剎,慣於畜養生物〔而食〕,失悲愍心,見生命時,知其有生命。然仍殺之及食〔其肉〕,於彼真無悲心可以喚起。
大慧,謂於聲聞可許以肉為正食,即謂非自所殺(akrtaka)、非令他殺 (akarita)、非專為彼殺(asamkalpita)。實無此事。復次,大慧, 於未來世有不知情者,初則依我所說而出家,視已為釋種,以為袈裟帶之標記。然而,彼復受錯謬理影響,作邪思維。彼於種種戒律作分別之言說,著人我見。於受渴求〔肉〕味者影響下,諸所動搖,以詭辯維護食肉。彼於我所說種種義,生種種分別故,此實為前所未有之誹謗。如說此事,解為世尊許肉為正食,且列舉何等肉可食,即如來亦食此云云。
大慧,於任何經中,皆不許[肉食〕為上,亦未曾說肉於食制為正食。
大慧,若我有許可之意,或我許聲聞,則我即無戒制。我非不戒彼等行人,彼等善種姓男女,樂於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且具悲心,修行大乘道。大慧,禁食一切肉。此戒授予一切善男女。無論彼或於塚間修苦行、或於森林修苦行、 或為作觀修之行人,若彼樂於法,且於一切乘道上得自在,具足悲心,得視一切有情如己獨子之決定,即應為完成其修學〔而守此戒〕。
於此處及餘教說中,建立學處次第相續如階梯,一步一步,由此以至於彼,有規則、有條理。於解釋每一環節後,有時可因特殊情況許可食肉,復次,諸動物死肉則十倍禁止。然而此處則無論任何情形、任何方式、任何地方,無條件一律禁止。由是,大慧,我不〔曾〕許任何人食肉,我[現在〕不許可,未來亦不許可食肉。大慧,我告於汝,出家之僧侶,不宜食肉。
大慧,或有人謂如來食肉,應思維之,此實誹謗如來。大慧,彼愚人受業障所礙,將墮入漫漫長夜而無義利之邪行。
大慧,諸聖聲聞且不食凡人所取之食,何況為血肉之食耶,此實不宣。大慧,我聲聞、緣覺、菩薩眾唯以法為食,而非肉食,更何況如來。
如來為法身。大慧,彼住於法中以為食,彼非為肉身。彼不住於任何肉食。彼已斷除支持一切有法資財之渴求諸習氣、遠離一切邪煩惱過失習氣;彼已於心及智中究竟解脫;彼為一切種智者、彼為遍見者;彼無偏私而視一切有情為獨子;彼具大悲心。
大慧,試思念一切有情之獨子,如我者,如何能許聲聞眾食其獨子肉,更何況我食。是故,大慧,謂我許諸聲聞食肉,我亦食肉,此實無任何根據。
故說頌言 一一
1 菩薩摩訶薩   彼為勝利者 是故當遠離    酒肉及蔥等
2 肉非智者許   彼具厭惡氣 為具惡名因    我說不可食
3 食者具罪過   不食生善德 大慧汝須知    食肉自取罪
4 行人離食肉   視為己所生 視此為罪行    彼由精血成
令生靈怖畏
5 行人常遠離   肉及種種酒  韭蒜蔥等等
6 麻油勿塗身 勿臥穿孔床 微蟲住孔中 孔閉生驚懼
7 食肉生驕慢 驕慢起邪計 邪計生於貪 故須戒食肉
8 邪計生貪故 貪令心麻木 由是與惑合 不解脫生死
9 為利殺有情 以財而取肉 是二皆惡業 當墮號叫獄
10肉食者惡心 違反牟尼說 釋迦已明示 彼壞兩世間
11彼諸惡行者 當往極怖導 食肉即成熟 號叫等獄中
12無有三淨肉 是皆不許可 戒除於食肉 勿問勿鼓吹
13行人莫食肉 我與諸佛禁 彼此相食者 生為食肉獸
14惡味與可厭 生而成狂亂 世世為賤民 獵師譚婆種
15食肉者種姓 生於空行胎 復為羅剎胎 輾轉為賤民
16諸經戒食肉 象脅大雲經 涅槃及指鬘 以及此楞伽
17諸佛與二乘 常訶責食肉 嗜肉無慚愧 則常成狂亂
18能離食肉者 當生行人家 或為婆羅門 具智與資財
19若對戒諸肉 而起見聞疑 食肉者之說 彼實無所知
20貪為解脫障 酒肉亦復然 (若有食之者 不能入聖道)
21或於未來世 人作癡愚說 說肉為正食 佛陀所許可
22食肉如服毒 或如自子肉 是故修行人 知足而行乞
23任處與任時 我皆戒食肉 住於悲心者 能同獅虎遊
24是故須戒肉 彼成怖眾因 此違解脫法 [戒〕是智者幢
《入楞伽》一切佛說體性,第八〈斷食肉品》

九、陀羅尼品 (Dharani)
爾時,世尊對大慧菩薩摩訶薩言:大慧,汝當受持此入楞伽咒,誦而復頌,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皆誦於此。我今唸誦,為法益而公開,當受持記憶。此為一一
Tadyatha tutte tutte Vutte vutte patte patte katte katte amale amale vimale vimale nime nime hime hime vame vame kale kale kale kale atte matte vatte tutte Jnette sputte katte katte latte patte dime dime cale cale pace pace bandhe bandhe ance mance dutare dutare patare patare arkke arkke sarkke sarkke cakre cakre dime dime hime hime tu tu tu tu du du du du ru ru ru ru phu phu phu phu svaha

大慧,此為《大乘人楞伽經》密咒。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持、通達、讀誦、為他人演說此咒,且作宣揚,依止此密咒,無人能得其便。若天天女、若龍龍女、若夜叉夜叉女、若阿修羅阿修羅女、若迦樓羅迦樓羅女、若緊那羅緊那羅女、若摩候羅迦摩候羅迦女、若乾闥婆乾闥婆女、若部多部多女、若鳩槃茶鳩槃茶女、若毗舍闍毗舍闍女、若駝背鬼駝背鬼女、若邪心魔邪心魔女、若羅剎羅剎女、若空行空行女、若雷聲鬼雷聲鬼女、若奇臭餓鬼奇臭餓鬼女、若人非人人非人女,是皆不能得其便。若有不祥事,令其誦此咒一百八遍,彼鬼神當號哭疾走而去。
大慧,我更為汝再說一咒一一
Tadyatha padme padmadeve hine hini hine cu cule culu cule phale phula phule yule ghule yula yule ghule ghula ghule pale pala pale munce munce munce cchinde bhinde bhanje marde pramarde dinakare svaha
大慧,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持、通達、讀誦、為他人演說此咒,且作宣揚,依止此咒,無人能得其便。若天天女、若龍龍女、若夜叉夜叉女、若阿修羅阿修羅女、若迦樓羅迦樓羅女、若緊那羅緊那羅女、若摩候羅迦摩候羅迦女、若乾闥婆乾闥婆女、若部多部多女、若鳩槃茶鳩槃茶女、若毗舍闍毗舍闍女、若駝背鬼駝背鬼女、若邪心魔邪心魔女、若羅剎羅剎女、若空行空行女、若雷聲鬼雷聲鬼女、若奇臭餓鬼奇臭餓鬼女、若人非人人非人女,是皆不能得其便。誦此咒者,如誦《入楞伽》全經。
此密咒由世尊傳授,遮一切羅剎眾。
第九《陀羅尼品》竟。

十、偈頌品(Sagathakam)
(起頌)
由入楞伽經所說  有如珍寶諸偈領
得聞奇妙大乘法  摧毀一切邪見網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下來六偈重讚)世尊言---
1 佛以智悲視世間  彼實猶如虛空花
不可說其生或滅 故不能說有或無
2 佛以智悲視世間  彼實猶如一夢境
以其離於識智執  故不能說有或無
3 佛以智悲視世間   彼實猶如幻想物
不可說其斷或常 故不能說有或無
4 佛以智悲離形色   且證人法二無我
由是常恆佛清淨   離煩惱〔障〕所知〔障)
5 佛非滅於涅槃內  亦非住於涅槃中
  能覺所覺二都離  亦復離於有非有
6 若人如是見牟尼  寂靜遠離於生死
  其人今世與後世  縛取清淨而無垢
〔世尊以偈頌總說《入楞伽經》義理言一一」
7 譬如陽燄於春日  心之動亂即可見
  渴獸遍計以為水  然而於此卻無實
8 由於識種起現行  世間由是成可見
  凡愚計此為生起  猶如翳眼暗中看
9 禪與禪者及所綠  斷除或者見真實
  悉皆無非是分別  於此認知即解脫        
10別別諸境不堅牢  唯由思量而生起
  以能計已本然空  故其所計亦然空              
11識為第五之蘊聚  類如水中之樹影
  彼亦認如幻與夢  不應依識作分別
12世間常如幻起屍  如機關及夢電雲
  三相續法撕裂後  行者即時成解脫
13依於虛妄之分別  由是而有諸識生              
  說為八識九識等  恰如大海起波濤
14習氣常時作長養  如根槃結於其位
  心隨世間境界轉  猶如鐵依於磁石
15有情所依之本基  實超越於諸計度
  無所作即得解脫  是離能知與所知
16於彼如幻三摩地  行者超越於十地
  於時離想離識覺  而能觀見於心王
17爾時心已成轉依  是故行者得常住
  於彼蓮花宮殿內  彼由幻境而生起      
18行者由無功用行  由是而得成入住
  猶如雜色摩尼寶  能作利渡有情業   
19除由分別而成外  實無有為與無為
  凡愚執持於彼者  猶如石女夢孩兒
20補特迦羅蘊相續  及因緣皆無自性
  是即無生是即空  如是說為有非有
21我之所說為方便  唯我未說有外相
  於能相及所相上  凡愚妄執取實有
22遍知者非一切知  一切非於一切內
  愚分別自謂解脫  然我非覺非覺他    
23由施設且唯名言  故求其相不可得
  諸蘊類如髮絲網  於中現行起分別
24有境本無何所生  因緣中亦不失壞
  有為法似虛空花  能取所取須應斷
  實無有法未曾生  亦無有法曾生起
25我不由有入涅槃  亦不由作與由相
  於識滅時我涅槃  彼以分別為因故
26大水流至枯竭時  即無波濤可生起
  當於意識息滅時  種種識即無所作
27諸法空且無自性  無生如幻復如夢
  其為有或非為有  是故悉皆不可得
28離戲論說一自性  亦遠離於計度識
  是為勝妙智境界  由是亦離二自性
29四大諸法無自性  顯現猶如螢火相
  紛擾動亂令人惑  此即世法之體性
30依於木石起幻變  幻變本身無自性
  諸法體性即如是
31既無能取與所取  亦無能縛與所縛
  如幻欲夢如翳眼
32求真實者見〔真實] 離分別且離諸垢
  如是觀修中成就  必能見我定無疑
33識顯現義無所有  是如陽燄虛空際
  如是彼見一切法  而實一法無所見
34成立有無之因緣  於中諸法實不生
  於三界中心迷亂  由是始有諸顯現
35世間等同於一夢  故有諸法在其中
  資具觸死與世尊  及所作皆同自性
36三界以心為母胎  由心惑亂見世問
  證知世間實如是  無有故不成分別
37凡愚以其愚癡見  故說有生亦有滅
  若由如實而見者  實既無生亦無滅      
38恆時能與諦相應  離心心所超分別
  即住於色究竟天  此處諸邪都遍盡
39具力神通及自在  究竟通達三摩地
  於彼天中成正學  化身則成於此地
40諸佛顯現於世間  無數化身難計量
  遍一切處凡愚眾  追隨於彼而聞法
41離諸初際中後際  亦離於有及非有
  周遍清淨無變易  超越種種現種種
42有體性為識境覆  於障礙中有法身
  由於迷亂而成幻  幻則非為迷亂因
43由於心受諸欺騙  是即見為彼彼有
  由於受二自性縛  藏識由是而轉起
44世間無非假施設  持人法見如海涌
  見其如是即轉依  是我真子隨順法
45凡愚分別於諸法  而為地水火風等
  可決定為非真實  無能相亦無所相
46身與形及諸根等  皆由八物所造成
  流轉牢籠中受欺  凡愚分別於諸色
47於彼因緣和合中  凡愚遍計其為生
  以不了知真實故  入岐途於三界住
48一切諸法無自性  語言分別無真實
  即使涅槃亦如夢  無物遷化入涅槃
49所謂心中種子聚  展現而成心境界
  凡愚於中遍計生  由是樂著於二法
50無明與愛以及業  彼為心及心所因
  以其如是而轉起  故我說為依他性
51當於心行迷惑時  遂即遍計為有物
  於遍計中無有智  彼遍計由迷惑起
52於受因緣所縛時  心於有情中轉起
  若能遠離於因緣  我說我都無所見
53心若遠離於因緣  不緣自相以持心
  心亦不住於身內  於我即為無外境
54此如王者或長者  欲令子喜作遊戲
  先予泥塑禽獸具  其後始給予真者
55故我教導我諸子  諸法種種形與像
  至於實際〔我未說 ) 此則唯能內自證
56猶如因風海揚波  動盪而無止息時
57藏識大海常如是  受客境風所鼓動
  故見諸識生動盪  波浪重重即是此
58於是而成有二取  即有有情心生起
  然而所見皆無相  此但凡愚之遍計
59顯現最深之藏識  阿賴耶則為表識
  我說之為真如者  是離能取與所取
60在於諸蘊聚之中  無人無我無有情
  生則唯依識而生  滅亦唯依識而滅
61此則譬如為圖畫  於中凹凸顯然見
  諸法見為諸事物  實如圖畫非其事
62所見恆時如陽燄  乾闥婆城亦若是
  見而認為所見者  於智境中無其事
63以離根識與量故  是則非因亦非果
  以無能知與所知  是無能相與所相
64如蘊如緣如覺等  無人見亦無處見
  既無人見無處見  是則尚有何所說
65由理由喻由因緣  成立我之所表述
  所見如夢如火輪  如尋香城如日月
66以如火燄髮網喻  我說生者無其事
  世間唯由遍計成  空如顛倒之幻夢
67三界實無所依處  不在於內不在外
  以見諸有不生故  無生法忍得成就
68彼得如幻三摩地  得意生身與神通
  以及彼得自在者  實皆由於心力用
69諸法有境而無生  空而無有自體性
  若然隨著於因緣  則迷惑於其生滅
70於內以心而現心  於外則現為外色
  外境唯此而非他  此即凡愚所遍計
71觀白骨堆觀佛像  以及內觀四大種
  善修學者由假名  即知世間種種相
72身與住處及資具  表識所取三種境
  願欲取持與分別  是表識之三能取
73外道唯迷於理量  由是不能出世間
  由分別而作分別  由是不能如實見
74行者由於般若智  知一切法無體性
  由是彼即能寂息  且能安住無相境            
75譬如用墨塗一物  愚人即謂是烏雞
  凡愚實在亦如是  彼謂三乘同一樣       
76無有聲聞無緣覺  所見佛與聲聞形
  皆是菩薩所化現  菩薩以悲為自性             
77三界有境唯識取  由二自性作分別
  於人及法轉離時  即能如實證真如
78日光月光與燈光  四大種及摩尼寶
  各起功能無分別  佛性亦然自起用
79此則猶如翳目者  顛倒而見毛髮網
  其所分別於有境  皆是凡愚妄分別
80諸法說為淨或染  都如翳目見髮網
  彼實都無生住滅  亦非為常及無常
81猶如人中陀都毒  放眼世間皆金色
  雖然此處實無金  於彼黃金成大地
82凡愚實然亦類此  無始來時心心所
  如其現而執為實  豈知有境如幻燄
83一種子及無種子  二者實為同一印
  一種一切種亦然  於一心而見無量
84一種淨即無種境  以無分別而平等
  由多而生成困惑  名一切種故多種
85於彼因緣法之中  實無有生無有滅
  於因緣受分別時  始成為生成為滅
86三界無非是假名  事自性中無真實
  依假名之事自性  諸理量者起分別
87當知有法自性時  不須遮遣於迷惑
  無生即有法自性  能見此者即解脫
88因有相如幻非虛  如是諸法說真實
  然彼無實如閃電  故說諸法悉如幻
89實無有法未曾生  亦無有法曾生起
  即使因緣亦無有  為世俗故說為有
90此非謂彼生與滅  不在因緣中成立
  此但遮遣諸凡愚  彼對因緣作遍計
91無自性亦非識造  無實事亦無藏識
  凡愚樂著諸分別  惡理量者如死屍
92佛子見境皆唯心  故彼即能得化身
  所行諸行皆遠離  成就神通力自在
93於心轉時色顯現  實則無心亦無色
  無始來時心迷惑  行者由智見似現             
94所相實事及假名  無非皆為心撓亂
  若能於此得超越  佛子行無分別道
95乾闥婆城與幻變  髮網以及彼陽燄
  是皆無實而似實  有境自性即如此
96無一法可成為有  所有現前皆惑亂
  由惑亂故計為有  樂著二取分別見
97種種色中習氣起  心即轉起如波浪
  當於斷除習氣時  心即無從得轉起
98心之轉起依諸緣  譬如圖畫依牆壁   
  不然則於虛空中  為何不能繪畫圖
99心若依緣而轉起  是則此心因緣生
  唯心義則不得成
100然而心實由心取  無有少分依緣生
   本淨虛空無習氣
101取自心則心轉起  心外實無所見境
   由是唯心即得成
102心者是即為藏識  意以思量為體性
   依於種種根官境  由是說之名為識
103心則恆時為無記  意於二邊中起用
   轉識則有善不善
104第一義諦之法門  遠離能所二邊事
   然則既住於無相  緣何尚建立三乘
105諸住地及佛道地  離識境而但唯心
   諸佛曾說今正說  佛亦將於未來說
106前七地則尚有心  八地則為無識境
   後二地尚有所住  無所住者是我地
107自現證與極清淨  此即是為我之地
   此亦大自在天界  色究竟天光閃耀             
108光輝熾燄如火聚  具足明麗種種色
   是能悅意且清涼  吉祥化現此三界     
109有三界為今化現  有三界為先時化
   於此我演說諸乘  實皆歸入我地上         
110自現證者為無時  亦超諸地諸境界
   彼亦超越於心量  建立而為無相果
111所見為有及為無  以及所見為種種
   皆為凡愚顛倒執  由顛倒而見種種
112識智若無有分別  則與有義不相應
   由於心無自形色  故我說為無分別
113是知諸根悉如幻  識境則如一夢境
   能作所作與作事  究竟不能立為有
114禪定與彼三摩地  無量以及無色定
   及彼滅盡受想定  以唯心故不可得
115預流果及一來果  不還果與阿羅漢
   如是四者實無非  依於心之虛妄境
116凡愚分別有為法  空與無常及剎那
   分別剎那法之喻  如河如燈如種子
117諸法離用而剎那  寂靜無生亦離壞
   此即是我之所說  諸剎那法之涵義
118數論師與勝論師  說由有或無有生
   如是一切彼所說  皆不可答應置答
119四種答問之方式  一向正答及反問
   分別答以及置答  由是調伏諸外道
120依於俗諦有一切  依於勝義則無有
   一切法無自體性  成可見故為俗諦
121諸法被認為有者  實因言說而成有
   若無言說令其有  則一切法不成有
122若唯言說而無物  此於俗諦亦不成
   由顛倒而認實性  實無其物可得見
123依此顛倒則不能  說自體性為非有
   顛倒而認實性故  所見當然無體性
   如是一切實非有
124形色習氣滲滿心  於是即見為種種
   心迷惑而著色相  如是即認為外境
125由無分別以分別  分別於是即然斷
   故由無分別分別  即見空性之真實
126此如幻化象生起  亦如畫成金樹葉
   彼心盈滿無明色  即成可見世間相
127智者於迷無所見  於彼中間無有實
   若於彼中有真實  則迷亦當成真實
128若然離於諸迷法  而有似相生起者
   此即依然是迷法  猶如翳目未清淨
129此如翳目者所見  由於惑亂見髮網
   凡愚如是見世間  生起種種惑亂相
130三界類如髮絲網  動漾類如陽燄水
   彼復亦如夢與幻  如是現觀即解脫
131能分別與所分別  以及所成分別事
   能縛所縛及其因  六者即為解脫緣
132既無道地亦無諦  無有剎土無化身
   無佛無有二乘人  此等悉皆為遍計
133士夫相續以及蘊  緣與微塵及勝因
   自在天與能作者  悉皆唯心之分別
134心遍處處即一切  亦周遍於一切身
   由邪見心見種種  心之本性無諸相
135自我非即為蘊聚  蘊聚之中亦無我
   彼非如其所分別  亦非是彼之餘外
136一切有相於凡愚  成為分別而見取
   若一如其所見者  人人都應見真實
137以一切法實非有  故無污染無清淨
   法非如其之所見  亦非是彼之餘外
138由迷惑而起所相  即是依他自性相
   於彼所相設名言  是則遍計自性相
139所相名言不建立  亦無因緣施設事
   是即圓成自性相
140處處遍滿異熟佛  處處遍滿應化佛
   遍滿菩薩及有情  亦周遍滿諸剎土
141等流應化與法佛  及彼現為化身者
   從阿彌陀樂土來  
142應化佛及異熟佛  彼等凡有所說者
   見於甚深方廣經  於其密意須知曉
143凡菩薩說導師說  皆應化佛之所說
   而非異熟佛所說
144一切諸法實無生  然而彼亦非非有
   如夢境亦如幻化  乾闥婆城可比喻
145於種種中心轉起  而心實則是解脫
   除心起外更無餘  由是心即能寂息
146有情心見似外境  此心即由遍計生
   唯心而無外世間  離此分別即解脫
147積集戲論惡習氣  無始來時即如此
   由是分別得維護  虛妄世間即轉起
148有似外境識即起  智則是為真如境
   於轉依時無相境  是為智者之境界
149此有愚夫所行禪  以及觀察義理禪
   以如為緣之禪定  以及如來清淨禪
150依於遍計之義理  說一切法為不生
   然而住於依他者  於分別中起迷惑
151由不相應於分別  由得遠離於遍計
   依他識智即清淨  成轉依而住真如
152莫對分別作分別  凡分別皆非真實
   二取分別成惑亂  遍計外境即顛倒
153由遍計而作遍計  緣生即成自體性
   於歪曲中認外境  無此外境但唯心
154於彼如理觀察者  二取差別即寂息
   如是即無此世間  如彼凡愚所分別
155習氣薰心成撓亂  似現外境即生起
   於智起時二見息  即真如境即智境
   無相且不可思議
156相名與分別  即二自性相  正智及如如  圓成自性相
157由於父母之和合  阿賴耶與意識俱
   此如鼠落酥油瓶  紅白二分相增長        
158經歷閉戶稠與泡  不淨聚攜諸種業
   業風四大相長養  由是成熟如果子  
159其五其五復其五  以及九竅孔生起
   爪牙以及毛髮覆  增長圓成便出生
160初生之時如糞蟲  復如人在睡中醒
   由眼起始分別色  如是分別即增長
161當得分別識智時  於是即有語言生
   由於唇舌顎和合  分別生起如鸚鵡              
162彼外道說有定義  然而大乘無定說
   唯隨有情之意樂  不住於見差錯處
163此乘為我內自證  非計度者所能至
164如是導師寂滅後  告我誰人持大乘
   大慧有人能持法  在於善逝涅槃後

165於南天竺韋陀村  大德比丘當出世
   此比丘名為龍召  能破有無二邊見
166彼能廣弘於我乘  無上大乘弘於世
   且得證初歡喜地  得往生於安樂國
167由智以作觀察時  諸法自性不可得
   是故彼為無自性  抑且彼亦不可說
168緣起中無是與非  彼落緣起迷霧者
   說是說非如外道  見地遠離我教法
169施設名言成有法  此已經歷千百世
   恆時沿用復沿用  無量相依分別起
170然而若無此施設  世間必定成迷亂
   是故名言之建立  實為避免迷亂故
171凡愚分別於有法  實依三種作分別
   由名由緣及所生  是由分別成迷惑
172[或諍)本種原不生  且如虛空亦不滅
   然此實無自體性  且亦依於分別義
173如影如幻如陽燄  如夢復如旋火輪  
   如尋香城如回響  自相顯現同此理
174無二真如與空性  實際法性無分別
   此皆是我之所說  屬於圓成自性相
175語言屬於心行相  由是真實受歪曲
   般若不受心分別  若遍計即落二邊
176具有具無此二見  即為心識之境界
   於此識境消失時  心識究竟得寂息
177當不執持外境時  此既非滅亦非有
   是即如如之體性  是即說之為智境
178凡愚不見於遍有  此唯智者能得見
   以唯智者見遍有  此即一切法無相
179此如假金造瓔珞  非金視之而似金
   凡愚遍計為真全  顛倒遍計於諸法
180若信本無而有生  既生成有而還滅
   即落於因說生滅  彼非行於我教法   
181諸法無始亦無終  亦不住為真實相
   世無能作與所作  此識覺者不能知  
182諸法過去未曾有  於將來亦不成有
   亦不存在於今時  一切如是即無生
183於時間中起形變  於大種中起諸根    
   此實具在中有中  是故遍計非智者
184諸佛不從於生緣  而對世間作分別   
   唯從規範世間緣  見世間如尋香城
185法性顯示為施設  離施設則無所生
   離施設亦無所滅
186鏡中水中與眼中  瓶中以及寶珠上
   所成影像皆可見  而實無像其能持
187猶如陽燄虛空中  種種事物唯顯現
   雖然形色各相異  皆如石女夢中兒
188我之大乘既非乘  亦非聲音非文字
   既非為諦非解脫  亦非無相之境界
189然而大乘亦是乘  於三摩地得自在
   種種意生身莊嚴  如王意樂鮮花朵
190於緣起中諸有法  既不為一亦非異
   若廣說之則為生  若略說之則為滅
191一者是為無生空  一者則是為生空
   此以無生空為勝  生空則可說壞滅
192真如空性及實際  涅槃法界意生身
   我說之為諸異名
193彼若依於經律論  而於清淨作分別
   是為依止於文字  彼實未建立無我
194非由外道非由佛  非由於我非餘眾
   若由於因而取有  其誰尚能說無有       
195當由於因取有時  則更不能取無有
   由依說生惡見量  有與無有成分別
196若能現證為無生  亦即現證為無滅
   由是不落於有無  世間即成為寂靜
197諸有情取分別時  可見世間如兔角
   而其分別之惑亂  則如鹿逐陽燄水
198由於執取於分別  分別相續而生起              
   當分別因拾棄時  人即從此釋重荷
199譬如於彼陽燄中  無水而識覺為水
   是故凡愚見諸法  與聖者見兩不同
200智者內觀之境界  常行於彼離識境   
   清淨生於三解脫  故遠離於生與滅
201甚深勝妙大方廣  是能見於諸佛國
   我為勝利王子說  為聲聞則說無常
202三界無常以及空  遠離於我及我所
   此即我為聲聞眾  所演說之共法義
203於任何法都不著  獨行而知寂靜義
   得離戲論緣覺果  此即我為彼所說
204一切外境唯遍計  由於依他而有身
   以迷惑故不自見  於是即有心轉起
205然而十地即初地  初地即為第八地
   九地是為第七地  七地又為彼第八
206且此二地為三地  四地即為第五地
   第三又為第六地  無識境有何次第
207於一切法拭盡處  無相境亦不成有
   於有非有平等中  聖者即能生智果
208如何有境不成有  如何平等能生起
   昧則內中外撓亂  息撓亂心見平等
209無始即見彼無明  生死道上作流轉
   執著於有成牽繫  如楔出楔而捨離
210意識為因為所緣  末那確保其功用
   識為心之起用因  且成為彼之所緣
211此有四種神通力  由修習熟由加持
   由有情中隨類得  以及由於夢中得
212夢中所得之神通  及佛加持而得者
   以及隨類之所得  皆非成熟之神通
213當由習氣薰心時  有物生起如言說
   凡愚於此不能知  遂謂之為實有生
214當於分別外法時  其心虛妄即增上
   由是而見別別相  即不自見心誤亂         
215云何說之以為生  可見世間何不說
   無有世間而見有  對誰人說云何說
216心之體性本清淨  意則常時成污染
   意識諸識相俱起  習氣恆時作薰染
217彼阿賴耶離於身  意則獨尋六趣路
   諸識迷於似外境  遂受欺騙而見取
218凡所見者皆自心  外世間有不可得
   如是而見迷亂境  行者憶念於真如
219諸禪修者之定境  業力及佛威力境
   此三皆離於思維  是不思議之識境
220我說過去與未來  涅槃人我及世間
   是皆隨順世俗說  於勝義則離文字
221二乘以及諸外道  是皆依於彼見地
   於唯心義起迷惑  是故遍計有外境
222緣覺佛種阿羅漢  證覺而得見諸佛
   密種子長於覺中  然而成就於一夢
223幻與心及智與寂  以及有無二見等
   何處為誰何時說  告我因何云何說
224我說幻及有無等  為對唯心起惑者
   當生死相相應時  能相所相即遣除
225意之異名為妄想  時與五識相俱起
   如影像及如海浪  是則由心種子生
226心意及識不起時  即能得彼意生身
   且得成就於佛地  
227因緣以及蘊處界  諸法自性及施設
   人我以及心等等  悉皆如夢如髮網
228若見世間如幻夢  行者即住於實義
   實義即離於諸相  離於理量亦離因
229智者所得內自證  常安住於無念境
   以不惑於量與因  故引世間入真實
230於諸戲論遮遣時  顛倒即不復生起
   於具分別識智時  顛倒則當持續生
231世間空而無自性  是故凡說常無常
   皆是追隨生論者  而非追隨於無生
232遍計世間一與異  或計之為俱非俱
   皆由自在或自然  時神我等諸因生
233識為流轉之種子  認知世間即不起
   此如牆壁上圖畫  能認知即不顯現
234此如幻人之影像  人亦如是有生死
   凡遇以其愚痴故  真成縛解亦若是
235於世間內外二法  於緣起所成事物
   行者若能得了知  是即安住於無相
236彼心不離於習氣  亦不與習氣相俱
   雖然受習氣所纏  心自依然無差別
237習氣依於意而生  此則有如污與垢
   心則有如純白布  由受覆而不顯露
238此可比喻為虛空  既非有亦非非有
   於諸身中之藏識  我說亦離有非有
239當於意受遮遺時  心則能離於撓亂
   由是覺知一切法  故我說此心成佛
240由三相續得斷除  遠離於有以及無
   且亦遠離於四句  一切有法恆如幻
241前七地尚是心生  是故屬於二自性
   餘地以及於佛地  悉皆攝屬為圓成
242欲界色界無色界  及說此身得涅槃
   所說悉為心境界
243當於[觀修〕有所得  即有種種迷惑生
   當於覺知自心已  迷惑即便無生滅
244於無生中遮遣因  為成流轉立有境
   由見一切法如幻  是故於相不分別
245三乘一乘與無乘  我為彼等作宣說
   為彼鈍智與智者  或為樂於寂者說
246有兩種法我建立  諸相以及其現證
   於此成四相應說  由是而成為宗義
247當由形色見體性  此迷誤即成分別
   遣除名相自性淨  此則是為智境界
248當於分別持續時  遍計即然持續生
   分別遍計無有實  是為智境之自性
249心之解脫為真常  由此體性得滿足
   一切諸法之自性  真如遠離於分別
250於義不可說為淨  然亦不可說為染
   心清淨離諸雜染  於智境中唯清淨
251從因緣生之世間  離諸分別而認知
   則見類如幻夢等  行者是時即解脫
252由垢而生諸習氣  彼常與心相和合
   凡愚故見外境有  而不得見心法性
253心之體性為清淨  非由迷亂心生起
   迷亂原從迷亂生  由是心即不可見
254虛妄本身無非義  義不在行及餘處
   然卻有處觀其行  
255當行成為可見時  能相所相都遣除
   一切推斷皆遠離  唯自心而見世間
256行者得入唯心時  即停分別外世間
   由是得安住真如  從而超越於唯心
257由於得超越唯心  彼亦超越無相境
   若安住於無相境  是則不能見大乘
258無功用境為寂靜  由本誓故究竟淨
   此最殊勝無我智  以無相故無所見
259應觀心之所行境  應觀智之所行境
   於由般若觀境時  即不受相所困惑
260心所行境為苦諦  智所行境為集諦
   餘二諦以及佛地  是般若之所行境
261得證果及般涅槃  以及八正道種種
   一切聖諦如是知  即最清淨之佛智
262眼根色境光虛空  與意和合生眼識
   諸識實從藏識生  
263無能所取無取事  無名無事於取中
   分別而為無因者  故可說之為無智
264名不由於義而生  義之生起不由名
   諸法有因無因生  無非分別莫分別
265一切諸法無自性  語言故亦離真實
   凡愚不解空空義  由是彼等成流轉
266遍計自住於真實  遂依假施設說法
   一法不得成為五  故彼背離於真實
267彼邪戲論應遮撥  是應超越於有無
   行者若能見無相  不見邪法於世間
268彼計作者有且常  此實無非唯言說
   於實諦中離言說  法唯寂息始得見
269當依止於藏識時  其時即有意轉起
   當依止於心與意  其時識聚即轉起
270由增益而建立者  無非即是所增益
   了見真如心體性  行者即得唯心智
271不想於意以及相  常無常想亦不著
   不由於此而見諦  亦不觀於生不生
272諸識都從藏識起  故不分別為二法
   終不能於一義上  而有二心生作用
273若然已見於心者  則非空亦非言說
   然而若未見於心  則落重重見地網
274無有因緣得生起  亦無有彼諸識根
   既無界亦復無蘊  無貪亦復無有為
275無有本初之造作  無能作亦無所作
   無後際復無有力  既無解亦復無縛
276無有所謂無記者  無有法亦無非法
   無有時復無涅槃  無有所謂法體性
277無有佛陀無真諦  無有因亦無有果
   無顛倒復無涅槃  無有死亦無有生
278無有因緣十二支  無二邊亦無無邊
   一切妄見皆寂息  是故我說是唯心
279煩惱業趣以及身  作者以及果報等
   是皆如陽燄如夢  亦復有如尋香城
280以得安住唯心故  一切實見皆捨離
   以得建立唯心故  即能見於斷與常
281於涅槃中無蘊聚  亦無有我無諸相
   以能入住於唯心  即離計著於涅槃
282由罪業令世間起  成為人見之外境
   心不由此世間生  是故心為不可見
283由習氣而成為見  類如身資住處等
   心非為有亦非無  不由習氣而展現
284污垢現於清淨中  而彼清淨非即垢
   此如虛空受雲遮  由是心成不可見
285積集業者名為心  了別此者即是智
   人由般若可得者  無相境界及具力
286心受外境所縛束  識覺智隨境轉起
   殊勝無相境界中  則有般若得轉起
287心意識離想分別  此是聲聞非佛子
   彼菩薩求由分別  而得觸證於法性
288其清淨者如來智  住於寂滅最勝忍
   彼由殊勝義而生  而遠離於作意行
289依於遍計得成有  於依他見則非是
   由顯倒成遍計性  於依他中無分別
290心不由於大種生  是故心無可見處
   由習氣而成為見  類如身資住處等
291大種造者非為色  色實非為大種造
   如尋香城如夢幻  此等皆非大種造
292於我般若有三種  智者由是得具力
   心不由於大種生  是故心無可見處
293由習氣而成為見  類如身資住處等
   一切自相得分別  一切諸法得顯現
294我般若離彼二乘  聲聞智著有境轉
   如來般若為無垢  以依唯心生起故
295若於因緣所生法  說為真實非真實
   是則其人可決定  必然具彼一異見
296遍計種種分別法  實如幻事無所得
   由分別成種種相  無所得者亦如是
297遍計於相成過失  由是人即受束縛
   凡愚遍計心生相  於依他中作遍計
298從於遍計而有者  無非即是依他相
   遍計而成種種相  於依他上作分別
299世俗諦與勝義諦  第三則為異端因
   虛妄分別為世俗  彼若斷除則智界
300譬如修行者觀修  於一之中現種種
   然而此實無種種  但為虛妄分別相
301譬如由翳眼所見  見種種且起遍計
   翳境非色非非色  由無知者成依他     
302譬如淨金離垢染  譬如淨水離泥濁
   譬如虛空淨無雲  離遍計即淨如是
303我有三種聲聞眾  應化以及本願生
   至於解離貪瞋者  是則從於法而生
304亦有三種菩薩眾  如諸佛而無有相
   思念有情而化現  未成佛而現佛相
305無有所謂遍計有  由依他則見其有
   當人遠離於分別  增益減損皆受壞
306若然依他相為有  遍計相則為無有
   是則有法離於有  有法得從無有生
307依止遍計分別故  可得依他相為有
   依止於相及名言  遍計〔自性〕得生起
308遍計〔自性〕不成就  實無所有得生起
   若知勝義諦之義  則其自性得清淨
309遍計分別十二種  依他則有六種(因)
   於內自證真如智  彼等悉皆無分別
310於五法中成真實  彼三自性亦如是
   行人依彼現觀時  則不逾越於如如
311人心可見有所似  如星如雲如日月
   由諸有情所見者  實皆由從習氣生
312諸大種離於自體  無能相亦無所相
   若大種能造大種  色即可由大種造
313諸大種實皆相同  大種中無大種造
   以諸大種而為因  地與水等即其果
314假施設色如幻生  彼之顯現則如夢
   或現而如尋香城  彼為陽燄及第五
315此有五種一闡提  如是皆五而成族
   此如五乘與無乘  涅槃則為第六種
316蘊可分為二十五  於此而有八種色
   復有二十四種佛  以及二種佛子眾
317此有法門一百八  復有三種聲聞眾
   於佛土則唯有一  故於佛亦唯有一
318同解脫者有三種  心之流注則有四
   我之無我有六種  且復有彼四種智
319自因緣法作脫離  且離諸具過失見
   此即是為自證智  無上大乘無變異
320生與不生八九種  當下證與次第證
   則只唯有一現證
321無色界有八世界  禪定則可分為六
   緣覺眾以及佛子  則有七種出離相
322過現未皆無此事  既無常亦無無常
   作與作事及其果  一切無非夢中事

323從來未有佛出生  聲聞菩薩亦如此
   當心離其所見時  是則恆常如幻有
324住兜率以及入胎  出生出家住世間
   遊諸國土轉法輪  可見而無出胎者
325為彼流轉有情眾  說涅槃及說實諦
   說諸佛土之觀覺  及說諸法因緣生
326〔說〕世間及林與島  遊方無我及外道
   禪定乘與阿賴耶  不可思議果境界
327月族星族及王族  諸天以及阿修羅
   夜叉及彼乾闥婆  皆由業由愛而生
328不可思議變易死  猶與習氣共相俱
   當於死能永盡時  始能壞彼煩惱網
329財身谷物與金銀  土地貨物與牛羊
   以及奴僕象馬等  是皆不應蓄與養
330彼不睡於穿孔床  亦不以泥而塗地
   不用金銀銅缽盂
331行者常以青色等  或用牛糞泥果葉
   染白布成欽婆羅  令衣染作袈裟色
332行者許持一缽盂  恰滿摩竭陀之量
   缽為石造或陶泥  或鐵或貝或琉琉
333行者可蓄四指刀  刀刃彎如半月形
   此為便於截布故  修學不習諸技藝
334修行者為修學故  不應從事於買賣
   若必須時使白衣  此為我所訂之制
335由是須守護諸根  能善解於經律義
   不與白衣相狎習  如是我許為行人
336行者須住於空屋  墳間樹下或巖穴
   或者住於林草中  以至住於露天處
337行者可以著三衣  於諸塚間或餘處
   若有人願施衣服  則可聽任其接受
338於行者作乞食時  直視眼前一軛地
   應須如是而自律  譬如蜜蜂採花朵
339當覺處身雜眾中  或雜比丘尼與共
   此非修行人所願  皆不應於此行乞
340修行者為修學故  於彼諸王諸王子
   大臣以及長者等  不應親近以求食
341於彼生家或死家  於彼親家及友家
   比丘比丘尼雜處  不宜行者作乞食
342寺院炊煙常不斷  經常備辦種種食
   或有所為而舉炊  不宜行者作乞食
343行者見於世間者  雖見能相與所相
   而能離於生與死  及能交替觀有無
344當於生死無分別  行者疾得三摩地
   具力神通與自在  
345行者不應對世間  視為微塵時勝性
   諸因所生而成有  亦不視為緣起性
346由自分別成遍計  遍計則由習氣生
   修行人於見有時  恆時見為幻與夢
347內觀恆時須遠離  一切增益與誹謗
   行者不分別三有  現為身資及住處
348不思如何得飲食  唯端直身而安住
   對於諸佛菩薩眾  行者數數作頂禮
349由從經律得義理  行者於中起明觀
   觀於五法及無我  亦明觀於自心中
350行者須於內自證  通達無垢之法性
   及知諸地與佛地  住大蓮花得灌頂
351見徘徊於諸趣中  即於諸有生厭離
   由是即樂住尸林  對諸觀行作修習
352行人於彼觀修中  時見日月之形相
   或見蓮花魔住處  虛空火燄種種相
353如是一切諸顯現  皆可引人入外道
   或者墮於聲聞境  或墮入於緣覺界
354盡捨離入無相境  順真如緣即現前
   諸剎諸佛光輝手  摩彼具緣人之頂
355或計無因有法體  彼既非常亦非斷
   亦復離於有與無  彼即遍計為中道
356彼於無因起遍計  以無因落斷滅故
   以其不能知外境  是故彼壞於中道
357由於執著於有法  亦不能除斷滅畏
   是故彼等說中道  即作增益與減損
358當能了知唯心時  外境即然已遣除
   於時分別更不起  此即能達至中道
359唯心而無可見境  無外境即心不起
   如是我及諸如來  說此是即為中道

360生與不生有與無  此等一切皆是空
   於一切法無自性  是則不善於二法
361當不能起分別時  凡愚遍計為解脫
   心若無有覺智生  焉得斷除執於二
362能覺自心之所見  所執於二即斷除
   以智遍知故能斷  而非毀壞彼分別
363遍知外境心所見  於時分別即寂息
   由於分別寂息故  真如亦由心遠離
364若人雖見諸法起  仍離外道見涅槃
   此涅槃是智者取  以其非為斷滅故
365能證此者成佛道  此乃我及諸佛說
   若然更作餘分別  是則隨於外道見
366無有生見諸法生  無有滅見諸法滅
   周遍千萬億世界  同時現如水中月
367一身而現成種種  如注雨及如火燒
   以心能成種種想  彼說此即是唯心
368當知形色與顯現  種種無非唯心時
   於時心亦是唯心  無心亦由心所生
369由設想於佛形相  聲聞緣覺等色相
   以及種種餘相狀  彼等即說是唯心  
370為有情故現色相  無色而現為形色
   由無色界至地獄  彼等皆唯心所生
371於轉依時則可得  名為如幻三摩地
   以及能得意生身  得十地且得自在
372由自分別成顛倒  動中建立諸戲論
   凡愚於其見聞思  及所知中而受縛
373若然依於依他相  則有種種遍計名
   然而種種遍計相  則依依他而生起
374以覺智作善觀察  無依他亦無遍計
   圓成智中無所有  云何以智能分別
375若於圓成智而言  有法不能說有無
   於不能說有無中  云何能有二自性
376由於遍計分別故  此二自性成施設
   由遍計見種種法  彼清淨則得聖智   
377有遍計即有種種  從於依他而分別
   若異於此作分別  則成墮入外道說
378於遍計上更遍計  種種因法由是生
   二取分別若遣除  此真能得圓成智
379佛於剎土為應化  說一乘與三乘法
   我實不入於涅槃  一切法空離生死
380諸佛不共三十六  各各復分成十者
   依於一切有情心  彼各自成其剎土
381當於分別有法時  即成種種顯現相
   法佛世界成種種  於真實則無所有
382唯法佛者是真佛  餘皆依彼而化現
   依於種子相續流  有情得見佛現身
383受顛倒縛受相縛  於時分別即起動
   真如無異於分別  分別無異於諸相
384自性佛及受用佛  變化佛與五化佛
   佛眾共為三十六  彼等皆為自性佛
385柑青與紅等諸色  鹽與螺殼乳與蜜
   芳香果實與花朵  以及太陽之光芒
386是皆非異非不異  恰如大海與波濤
   由是說彼七識聚  與心和合而相俱
387此如種種波動盪  於彼大海水面起
   如是藏識之所生  是即說之為諸識
388於彼心意及諸識  由其行相作分別
   然而八者互不離  以其無有能所故
389此則猶如海與波  二者實在無差別
   如是說於彼心中  實無諸識別轉起
390諸業由心而積集  復由彼意作思量
   由意識而成認知  五識分別成現境
391如柑青等種種色  實為我等識所見
   尚祈告我大牟尼  諸色云何如海浪
392實無種種顏色相  顯現於彼海浪中
   為彼淺智凡夫說  故說心能轉諸相
393於自心中無所轉  以其超越能取故
   此處說為能所取  猶如說彼海與浪
394身與資具及住處 我等識中如是現
   以其如是而被見 與浪轉起無差別
395於大海上可明見 波濤境界如粼舞
   若言藏識如大海 是則云何不覺知
396凡愚以無覺智故  故喻藏識如大海
   於中動盪若波濤  即以此相而明喻
397日出普照於世人  此更不分優與劣
   世尊實為世間燈  對於凡愚應實說
398既在法中安立彼  云何卻不實在說
   若然我說實在時  於彼心中無實在
399如浪立時現於海  如像立時現於鏡
   此復猶如於夢境  心立時現於根境
400由於緣不具足故  諸識轉起依次第
   意識之用為認知  意則依此作思量
401世間自現依五識  於等引境無漸次
   此則譬如工畫師  或可譬如其弟子
402為取悅於諸有情  畫由顏色作顯現
   由是言說離真實  以真實離文字故
403於彼法中建立我  我為行者說真實
   真實即是自證境  離所分別能分別
404我以此教諸佛子  此非為彼凡愚說
   所見種種皆如幻  彼等盡為無所有
405所授教法有種種  隨其因應而變異
   教法若不能相應  是則有如非教法
406此如因應於病況  醫者授之以藥物
   是故佛陀教有情  亦依彼等心量教
407外法習氣諸種子  依彼而有分別起
   由是執為依他相  所執即成為遍計
408依心而認取外境  迷惑由是即生起
   迷惑生起由此二  於中更無第三因
409依此而以此為因  迷惑如是而生起
   故於六十二十八  我皆說之是為心
410種子所取相和合  知此即能離我執
   能入於心之分別  知此即能離法執
411阿賴耶識為依止  識聚由是而轉起
   心之內入為依止  似外顯現即生起
412無智遍計於有為  復計無為為恆常
   彼實如星如髮網  如回響如夢中事
413彼復猶如尋香城  譬如陽燄如幻事
   非有而可見為有  此即有之依他相
414由說三種內心法  我假說為根境我
   然而心意與意識  是皆說為無自性  
415心意識與二無我  五法以及〔三〕自性
   彼等皆為佛境界
416習氣為因只是一  所成相則是為三
   此如依於一顏色  於壁上現種種畫

417二無我與心意識  五法以及〔三〕自性
   彼等皆非我種性
418離意與識拾心相  五法自性皆遣除
   即得如來種體性
419如來種體性清淨  非由身語意而致
   彼之所以成清淨  實由遠離於現行
420神通自在作清淨  力三摩地為莊嚴
   成就種種意生身  清淨如來種體性
421內自證中離諸垢  且得遠離因與相
   得第八地及佛地  是即如來種體性
422遠行地與善慧地  法雲地以及佛地
   是皆佛種體性攝  餘地則攝於二乘
423以諸有情心與相  彼此互異不相共
   是故佛為說七地  自在成就攝其心
424於第七地已更無  一切身語意過失
   八地則為最後住  於彼如夢過大河
425於第五地第八地  菩薩熟練諸伎藝
   且能通達諸外論  於三有中得王位
426生非生與空非空  以及自性非自性
   是皆一切無分別  於唯心中無所得
427作分別而有言說  此實此實此非實
   此唯用以教二乘  而非為諸佛子說
428有與非有皆無有  亦無有彼剎那相
   無有假有無實有  於唯心中無一切
429依於俗諦有諸法  依第一義則無有
   於無自性成惑亂  此則依然為世俗
430以一切法皆無有  是故我作假施設
   故凡言說與受用  皆凡愚而非如實
431言說所生一切法  成為似實有境界
   若見其由言說生  彼即成為無所有
432此如離壁則無畫  又如離柱則無影
   故於藏識清淨時  波浪即無有動盪
433心作舞弄如舞伎  意則有如一小丑
   識則連同餘五者  如舞台而起外境
434法佛說與等流佛  等流佛說與化佛
   法佛是為根本佛  餘者皆為應化身
435所見世間實非有  諸法心生故可見
   身與資具及住處  皆為藏識之顯現
436心與意以及意識  三自性以及五法
   二種無我及清淨  即諸導師之所說
437此非理量之境界  亦非聲聞之境界
   此為悲愍者所說  佛內自證之法門
438譬如長短等諸法  唯由相對而成有
   若說為有實非有  若說非有實為有
439分析以至於極徵  實無色法可分別
   所能建立但唯心  此惡見者所不信
440不作分別說為空  亦不說為此非空
   有與無有唯遍計  於遍計中無真實
441凡愚遍計於諸法  功德聚生微塵生
   無一微塵可成有  由是即無外事物
442見外世間為形色  實為眾人之遍計
   無所有而唯自心  無外境見無世間
443眾多世間如髮網  復如夢幻尋香城
   如旋火輪如陽燄  非有而唯成顯現
444常非常及一與異  以及俱與俱非等
   愚者迷亂心分別  無始來時成繫縛
445此實諸乘無建立  是故我說為一乘
   然為接載凡愚故  是故我說乘差別
446此於解脫有三種  說為一切法無我
   智與煩惱同自性  得解脫時亦離彼
447譬如片木浮於海  彼聲聞心亦如是
   彼既持相成迷惑  由是漂流於有海
448於此既無究竟行  於此亦無退轉身
   於得三摩地身已  即然歷劫亦不覺
449雖已能離隨煩惱  煩惱習氣依然縛
   雖然沈醉三昧酒  依然須住無漏界
450有如沈沈昏醉者  由彼沈醉而酒醒
   恢復其智而現證  佛諦即是其自身
451猶如大象溺深泥  由是不能作移動
   聲聞沈醉三昧酒  亦如是而更不動
452由於諸佛之誓句  故加持力得清淨
   於三摩地及灌頂  由後初地至十地
453虛空兔角石女兒  一切是皆非真實
   然而依舊落言說  此即諸法之遍計
454世間習氣以為因  故無有非有二俱
   見於此者即解脫  彼證一切法無我
455一者名為遍計性  相依則說是依他
   真如即是圓成性  此常於我經中說
456由於其中有分別  名身句身與文身
   凡愚於此成計著  猶如大象溺深泥
457彼天乘以及梵乘  彼聲聞乘緣覺乘
   以及諸佛如來乘  如是諸乘皆我說
458乃至有心起識用  種種乘皆不究竟
   當彼心成轉依時  無有乘亦無乘者
459心與分別以及識  表識以及阿賴耶
   彼一切令三有轉  是皆為心之異名
460命及煖與識三者  阿賴耶以及命根
   意及意識等種種  是皆分別之異名
461心能恆時持於身  意則恆審與思量
   意識常與諸識俱  分割世間成心境
462貪愛說之以為母  無明說之以為父
   覺知外境之識聚  是則說之以為佛
463隨眠說為阿羅漢  五蘊聚為和合僧
   若能無間而斷除  是即說為無間業
464二無我與二煩惱  二種障與變易死
   於此皆能究竟時  是即名之為如來
465現證宗趣及言說  為內自證與教法
   若能知見其相異  即不隨於識覺者
466凡愚之所設想者  實無可以為真實
   於度脫處無外境  哲理何不於此求
467有為世間作觀察  見為生死之相續
   二見由是而滋長  以顛倒故無所知
468唯彼涅槃為真實  此則無關於心意
   受分別而見世間  猶如芭蕉與夢幻
469此無有貪亦無瞋  無癡亦無有人我
   由愛而生起蘊聚  此則可譬喻為夢
470由成正覺之夜起  以至涅槃之夜止
   於此二者之中際  我實都無有所說
471本住法性之密意  及依自內證法性
   我與一切如來眾  於此實無少差別
472或謂此實有自我  彼異於蘊而建立
   或不離蘊而說有  然而於彼實無我
473若人於其所作時  了於煩惱及隨眠
   即見外境唯自心  離諸苦而得解脫
474若有人認此世間  實由因緣而生起
   執著此想執四句  其人不解我教法
475於此世間任何處  不得說有或非有
   亦不得說有非有  愚取因緣作分別
476見世間離有非有  亦離有與非有俱
   是則其心能轉依  得能認證於無我
477說一切法為無生  以由因緣而生起
   因緣生者是為果  由於有則無所生
478不能由果更生果  以犯二果過失故
   二果全然不得成  由果而致者無有
479觀彼一切有為法  離於能依與所依
   由是決定為唯心  故我教法說唯心
480自性住處為心量  離於因緣之世間
   圓滿有境為心量  故我說為無上梵
481我者實為假施設  然自我實無體性
   蘊之自性亦心造  是故於中體性無
482平等說為有四種  自相與因及成有
   無我平等為第四  是瑜伽者之修學
483除諸一切識覺見  離於能取與所取
   無所得以及無生  此即我說為唯心
484我說非有非非有  唯心則離有非有
   此即可說之為如  此遠離於彼識覺
485真如空性與實際  涅槃以及彼法界
   與及種種意生身  是皆我所說唯心
486由彼習氣與分別  外境種種即轉起
   計內心生為外有  我則說之名唯心
487外境實為無所有  外境種種心所見
   由是身資與住處  此等我名之唯心
488聲聞所得為滅智  諸佛所得是為生
   緣覺眾與諸菩薩  由除煩惱而成就
489於彼有中無外色  外境唯心所自見
   凡愚不識於自心  由是遍計於有為
490心自內觀之種種  受遮障於迷惑者
   不知外世間自性  且受因及四句縛
491智者知彼外世間  實為自心之映現
   是故即無宗因喻  亦無三段論支分
492能分別之所分別  即是遍計自性相
   虛妄分別為依止  即有所分別生起
493二者無間而相依  習氣即成生起因
   此二俱為心之客  是故非為心所生
494由心心所成分別  是即安住於三界
   似顯現為外世間  由分別性而轉起
495顯現種子相結合  由是而有十二處
   所依所緣結合故  我說此為所作事
496猶如鏡中之影像  猶如翳眼見髮網
   凡愚心受習氣障  其心所見亦如是
497由自分別作分別  於分別中成世間
   然而實無外世間  一如外道所分別
498此如愚人不識繩  由是妄取以為蛇
   人妄分別外世間  不知此實唯自心
499彼繩以及繩體性  實為非一亦非異
   由不識心此過失  人即對繩作分別
500一切法非有一體  分別為有而得見
   然而亦非無有境  此即一切法體性
501相對於無而成有  相對於有而成無
   若時不能取於無  不應分別而成有
502當分別受分別時  此所分別無實體
   既見分別無實體  分別如何能生起
503色實無有色自體  此則有如瓶衣等
   所見世間非有境  此唯分別作開展
504若人分別有為法  無始來時成迷亂
   云何迷亂有之性  願大牟尼能告我
505諸法之有無有性  唯心而無所顯現
   於其不見自心時  即有能分別轉起
506於說無有所分別  一如凡愚之分別
   即謂異此之所有  非彼之覺所能知
507若謂智者有所有  當非凡愚所分別
   設若智愚同一路  即謂智者亦虛妄
508智者以其心清淨  是故迷惑即無有
   凡愚心相續不淨  即分別於所分別
509此如慈母於虛空  摘取空果予其子
   且謂吾兒勿哭啼  空中多林任汝取
510如是我令諸凡愚  貪求種種分別果
   然後導他入義理  超越有無二對法
511(智境) 有而為本無  亦非因緣之和合
   從本不生而有生  於其體性不可得
512此無所得之體性  無生無處可離緣
   現生諸法亦如是  處處皆不離因緣
513略觀察於所見境  無不非有非非有
   非俱有無非俱非  非從因緣作分別
514外道樂著於錯見  凡愚則具一異見
   彼皆不了知世間  從因緣而如夢幻
515無上大乘實超越  於彼言說而為境
   我已對之善闡述  唯彼凡愚則不解
516聲聞外道所鼓吹  皆由嫉妒而說法
   彼與思擇不相應  以依妄覺而說故
517顯現相以及自性  其形色以及其名
   即依於此四種緣  由是分別即生起
518彼計一因或多因  分別梵天自在天
   或計日光與月光  彼等皆非是我子
519彼善具足聖者見  究竟通達於如實
   善知如何轉於想  是能到識之彼岸
520若能離有離非有  亦遠離於來與去
   如是即為解脫印  我諸法子之所攝
521若然色識成轉滅  而能滅壞於業者
   是則更無常非常  由是輪迴亦無有
522當於轉變發生時  色想與處雖離捨
   然而業住阿賴耶  離於有無之過失
523色與識成壞滅時  業則依然不失壞
   住於阿賴耶有中  由是色識復和合
524於和合中能壞業  業相續有亦壞滅
   如是即便無輪迴  亦無涅槃可成就
525色識與業若俱壞  而卻依然有輪迴
   色法於時與彼業  即成不可分而有
526若分別於心與色  是為非異非不異
   若由離於有與無  則一切法無差別
527遍計依他此二者  迭共相依而無別
   由是色法與無常  相依為緣互生起
528若遠離於一與異  遍計即成不可知
   由是色法與無常  云何得說有與無
529當能了知遍計時  依他即便不生起
   當能了知依他時  遍計亦即成真如
530若然壞滅遍計性  則我法眼亦壞滅
   由是即於我教法  建立增益與減損
531如是於時彼等人  即對正法生毀謗
   於彼壞我法眼者  不應更與彼共語
532以其不共智者故  以其違背比丘事
   以其毀滅遍計時  已成增益與減損
533以其內受有無縛  故其遍計之顯現
   猶如髮網幻與夢  猶如陽燄尋香城
534凡從學於諸佛者  不應與彼等共住
   彼唯樂著於二邊  且成毀壞他人者
535然而若有修行人  能離遍計而見有
   且能離於有非有  即應攝受而共住
536譬如大地有礦藏  產黃金與雜實石
   彼雖非因亦無業  卻令有情得受用
537以諸有情種姓異  業亦如是無所為
   可見世間非有故  無業亦無諸業趣
538此如智者所了知  一切法無自存性
   唯由凡愚之分別  諸法始成而為有
539若然一切法無有  非如凡愚所分別
   以無一切諸法故  是則有情無雜染
540種種雜染善於有  諸根成就轉輪迴
   受彼無明與愛縛  由是即轉而成身
541若無有法得成有  一如凡愚所分別
   則亦當無諸根轉  此非行者之〔觀修)
542若然諸法無所有  而仍能成輪迴因
   是則凡愚不待修  而卻依然得解脫
543若然有法不成有  是則智愚何差別
   彼修三解脫智者  是亦將成無性相
544蘊與人我以及法  自相共相與無相
   諸緣以及諸根等  是皆我對聲聞說
545非因唯心及自在  以及菩薩之諸地
   內自現證淨真如  此即我為佛子說
546未來世有謗我者  其人穿著袈裟衣
   說有說無及其事  如是毀壞於我法
547緣起諸法為非有  此是智者之行境
   所遍計者非為有  唯計度者所分別
548於未來世有外道  是追隨於羯蒘僕
   彼謂因中無有果  是以惡見壞世間
549彼謂微塵生世間  而彼微塵無因生
   有九實為常恆住  是皆彼等之邪見
550彼謂實法生實法  由屬性而生屬性  
   破壞一切法有性  而謂其從於異性
551若說本無而生起  是則世間即有始
   然而於我之所說  輪迴無有其前際
552若三有中無數法  皆由本無而生起
   是則犬驢與駱駝  皆應有角定無疑
553若眼與色以及識  皆可本無而成有
   是則花冠蒲席布  一一皆可泥團生
554於蒲席中不見布  於布則不見蒲席
   何不於諸和合中  說一一皆異生起
555若命與身此二者  本無而能得生起
   於此說法之諍論  則我先時早已說
556我先所說之宗義  對彼見地作遮遣
   於其見地受遣已  然後我始明宗義
557故先廣述外道論  此則為妨弟子眾
   迷於我之所引述  迷於有無二見中
558謂世間由勝性生  復有〔三」德之轉變
   此迦毗羅之惡見  彼以此教諸弟子
559諸緣非有非非有  非從於緣而有緣
   以無有緣性相故  是故非有亦不生
560我之宗義離有無  亦遠離於因與緣
   於生於滅皆無有  故亦遠離於所相
561認知世間如幻夢  是因與緣皆遮遣
   以無所謂因性故  於分別中無所起
562常視有法如燄等  而能遠離於有無
   離因緣更離因性  心流清淨而無染
563然而若無實外境  唯心則亦當非有
   無境如何能有心  是故唯心不應理
564所緣外境為實有  人始能有心生起
   若無因則心不生  是故唯心不應理  
565然而真如與唯心  智者教法之行境
   若能通達我所說  於此不遮亦不許
566由於能取與所取  因而此心得轉起
   此即是為世間心  於此唯心不應理
567類如身資住處等  當其如夢而現時
   此依二心性而見  然而心則非二相
568此譬如刀不自割  如指不能自相觸
   心亦不能自見心
569當於無相境界中  無他亦無其相續
   無遍計亦無依他  無五法無二種心
570能生所生此二種  皆是自心之行相
   諸法能生無自性  此乃我依密意說
571種種形狀與境界  若由分別能生起
   是則虛空兔角上  亦應顯現成境相
572外境有法由心起  而此有法非遍計
   然而遍計所生境  離心即便不可得
573無始來時輪迴中  外境無處可成有
   此間若無心長養  彼外境相云何起
574若無物而有生起  是則兔亦可生角
   是故不應起分別  無中生有即如是
575若然現前無所有  則於過去亦無有
   去何於無外境中  緣外境心得生起
576真如空性與實際  涅槃以及彼法界
   諸法不生而自現  第一義諦之體性

577凡愚著於有與無  由是分別因與緣
   是不能知一切法  非因抑且是無生
578無始來時此為因  無境而令心顯現
   若然無始無外境  云何而有差別生
579若能無中能生有  是則貧亦可成富
   無境如何心可生  願大牟尼能告我
580以此一切皆非因  既無心亦無外境
   由於心既無所生  是故三有無所作
581為除執著於生見  從而成立為無生
   是故我說非因義  此為凡思所不解
582說一切法為無生  非謂外境無所有
   譬如夢幻尋香城  有外境而非有因
583告我云何一切法  空無自性及無生
   以由覺智見諸法  無所得且非和合
   說空無生無自性
584如夢如幻如髮網  如陽燄如尋香城
   皆以無因而生起  如是而成世種種
585一一而見見和合  世間現而非實有
   非如外道見實有  無和合則無所有
586無因論受壓伏時  即可說之為無生
   我之法流不毀滅  說無生令外道畏
587如何由誰於何處  何故無因成顯現
588若能見於有為法  非因亦不超越因
   則除外道生滅見  
589以由於無故無生  抑或有待於因緣
   或僅名言而非實  唯願世尊能告我
590「無」非無生非待張  亦非僅是一名言
   非名言而無對境  
591於此處說有行境  非外道亦非二乘
   亦非第七菩薩地  此即無生之性相
592離於因緣之概念  亦離以作者為因
   建立唯心自見境  此即我所說無生
593遠離諸法有因生  離能分別所分別
   不落有無取捨中  此即我所說無生
594心於外境中自在  二種自性得遠離
   而能轉其所依止  此即我所說無生
595外法非有非非有  亦不執持於內心
   捨離一切外道見  此即無生之性相
596空性及無自性等  此等言說須了知
   非以有空而說空  由覺無生故說空
597諸法聚合由因緣  即有生起與沈沒
   於此聚合消融時  即既無生亦無滅
598離於聚合之諸支  不必論其一與異
   存在即然成寂息  外道分別為一異
599非有非無無有生  無處得成有與無
   唯於成為聚合處  有法生起有法滅
600說有因緣之鉤鎖  無非隨順世俗說
   相依相對鉤鎖斷  所謂生即成無義
601實無生起故無生  遠離外道諸過失
   我依鉤鎖說世俗  此非凡愚能理解
602若然離於此鉤鎖  能有一法得生起
   是無生論之強辯  彼實壞於鉤鎖義
603鉤鎖若然如燈火  實法由是得顯現
   是即於彼鉤鎖外  尚有餘法能得生
604無有生故離自性  故其體性若虛空
   諸法若離於鉤鎖  是為凡愚之分別
605復有智者證無生  其現證者為法性
   是知生即是無生  無生法忍即此是
606世間一切為鉤鎖  諸法無有唯鉤鎖
   當能認知於此時  是則其心能得定
607無明與愛及業等  彼等名為內鉤鎖
   勺瓶泥種與四大  是則名為外鉤鎖
608若別有法實存在  而為生於鉤鎖者
   是則破壞因斷義  其所建立非正裡
609若成為有仍非有  依何因而可認知
   諸法輾轉而相生  由於此理說因緣
610堅濕暖動等概念  無非凡愚之分別
   此但為緣非有法  以已遮撥自性故
611依病而有種種藥  雖然醫理則無異
   由病不同成差別  
612與此相同為有情  彼生煩惱諸病患
   我用我法教於人  隨其根器而適應
613我之教法本無異  煩惱根器則不同
   是故此唯有一乘  清涼八支道吉祥
614勿由瓶衣冠角等  而說兔角為無因
   須知此等為非有  須知此亦不成因
615若由有而成立無  此無未可成為無
   成立有法亦如是  彼等實為相觀待
616若須依止於少法  此法始能成顯現
   是則所依之少法  定當是為無因生
617若謂別有一實法  可堪成為所依者
   定當更有堪依法  是則即犯無窮過
618依於草葉與木塊  即能現起諸幻象
   種種境亦依他事  如是顯現於有情
619此幻網非為草葉  亦非木塊非瓦礫
   而實依止於幻師  幻相即為凡愚見
620依於他事之幻事  若然忽爾而消失
   於見此時無有二  是則如何更分別
621無有分別之分別  即分別亦不可得
   以由分別不可得  故無輪迴與涅槃
622既然分別不可得  是即分別不生起
   分別不起心不起  是則唯心不應理
623若然理解多分歧  教法即然無價值
   無價值即無解脫  亦無世間種種境
624是實無有外世間  一如凡愚所分別
   心因習氣成惑亂  由是自現如鏡像
625一切諸法皆不生  故無所謂有與無
   一切無有而唯心  是故遠離於分別
626凡愚由因說諸法  此非智者之所說
   於心自性解脫時  智者心淨住吉祥
627由是數論與勝論  裸形梵天自在天
   諸外道著有無見  是即都無寂靜義
628說無自性說無生  說空說幻說無垢
   過去諸佛及今佛  為誰而作如是說
629為心清淨觀修者  諸佛教其以相應
   彼離計度與邪見  我亦為彼如是說
630若然一切皆為心  則此世間何所住
   云何而能見大地  且有諸人來與去
631此如空中有鳥飛  依分別風而無住
   是故履地而行者  亦不須依任何事     
632人亦唯隨諸分別  依分別風而成動
   如是遊履自心中  一如空中之飛鳥          
633彼似身資住處者  云何而由心生起
   云何生起諸顯現  云何唯心祈告我
634身資住處為顯現  彼等由於習氣生
   由不如理生顯現  彼由分別而生起

635所分別境成世間 心由覺彼外境起
   若能了知心自見 是則分別不復起
636當能見於彼分別 名與名義不相應
   即無所覺與覺者 是即有為成解脫
637不離於名與名義  覺者此中而覺知
   若然離此而求覺  不能自覺而覺他
638五法三自性  八識二無我  普攝大乘法
639若離能覺與所覺  如是而見世間者
   名與所名於此時  無有分別得生起
640由能見心即便無  造作名言分別起
   若不能見自心時  分別即然成轉起
641於彼無色之四蘊  不可以數作計量
   大種性相各相異  云何彼能成諸色
642當捨離於諸相時  能造所造悉非有
   若云色外別有相  云何不由〔四〕蘊生
643由蘊與處解脫時  即能見彼為無相
   是時心亦成解脫  以見一切法無我
644由於根境之差別  識之起用為八種
   於自性相則有三  證無相則皆寂滅
645當樂著於二取時  意緣藏識且生起
   我及我所與諸識  能遍知則悉寂滅
646當能離於一與異  是即能見於不動
   由是我以及我所  更不成此二分別
647無生即便無增上  亦不為識起用因
   能作所作既已離  此為滅而無有生
648云何分別祈告我  云何唯心及世間
   云何世間無能作  離於能相與所相
649分別所見形相時  即見自心現種種
   不能遍知心所現  即於心外妄取境
650不起智覺作認知  由是即成為無見
   然而心受執著時  云何卻不起有見
651分別非有非非有  故此有見不生起
   若能遍知心所現  即無分別作用起
652分別不起成轉依  此際更無有依著
   如是則遮彼四宗  如說有因生等等
653此但異名之差別  然而一切不成立
   悉須名外別有義  依能作因而生起
654為遮遣彼能作因  因緣和合是故說
   為遮遣常之過失  故說諸緣為無常
655凡愚所說之無常  實為不生與不滅
   所見歸於能作因  即不能見無壞滅
   然則云何不能見  無常豈得有所生
656由攝受調伏有情  由戒律而得隨順
   由般若離外道見  由解脫以作增長
657一切外道之所說  無義利而唯世論
   彼所樂著因果見  非由自證而成立
658唯我所教弟子者  自現證而離因果
   由是而得離世論  
659無有而唯心自見  二取亦唯由於心
   能取所取成有境  此則離於常斷邊
660凡於心起動亂者  是即說為世間論
   若時分別都不起  世間即為心自見
661來謂外境生為事  去則不見於事生
   若能了知來與去  分別即然成寂息
662諸法有常或無常  以及所作無所作
   此世間與彼世間  此及類如皆世論
663天阿修羅以及人  旁生餓鬼夜摩住
   此等有情所生處  我列舉之為六趣
664依其業之上中下  有情即生於此趣
   當能善護諸善法  於勝解脫[即可得)
665佛對比丘眾所說  剎那剎那生與死
   唯願告我其義理  
666一色遷而為異色  實為心生與心滅
   此即我告諸弟子  剎那輾轉生〔與死]
667若然類此見分別  彼生滅於一一色
   具分別處有有情  異於此者無有情
668剎那剎那有斷離  此即說之為因緣
   若能離於色取著  則是無生與無死
669當執持於二見時  即有緣生非緣生
   以及無明與真如  若然無二即真如
670緣生及非緣生法  諸法由是有差別
   一者說有常等等  一者能所作因緣
671若有能作與所作  此即無異於外道
   諸佛世尊之所說  大牟尼此非是智
672於長一尋之身中  [世間苦)與世間集
   亦為得滅及其道  此乃我教諸佛子
673由於執著三自性  即見能取與所取
   凡夫於此作分別  成為世法出世法
674我先為作觀察故  由是即說三自性
   然而為遮諸見故  自性不應有分別
675尋求過失與缺失  無可安立且心亂
   此即由於生二見  若然無二即真如
676無明愛業若生識  此即犯有無窮過  
   若然犯彼無窮過  諸有不能得生起
677無智者說四壞滅  分別則生為二種
   然實非有非非有  離四句即離二見
678分別可生為二種  以〔智] 見則不生起
   諸法不生為智覺  由分別故諸法生
   是故不應作分別
679世尊唯願能告我  遮彼二見之義理
   令我等得離有無
680令我等得離外道  亦得離於彼二乘
   於勝者之觀行處  菩薩不應有退失
681應脫離於因非因  彼等無生同一相
   迷惑則執於異名  智者則常超越此
682諸法現如雲與聚  如虹如燄如髮網
   如幻由自分別生  外道分別由自因
683無生真如與實際  以及空性等名相
   是皆為色之異名  不應分別為無有
684此如hasta即kara Indra又名為 Sakra
   諸有亦然同於此  不應分別其為無  
685空性與色不相異  無生亦然同於此
   不應執之為相異  否則即落見過失
686以執著於事相故  有總分別別分別
   復以由於遍分別  即有長短方圓等
687總分別者由於心  遍分別則由於意
   別分別者由意識  皆無能相與所相
688凡諸外道說無生  或於我法中取見
   唯所分別有差別  同落於見過失中
689若人解我無生義  且知無生之所為
   是人即入於道理  是能了解我教法
690破外道見說無生  是為令知無所住
   若能知此二者義  即知我之無生說
691是否一切法無生  願大牟尼能告我
   無因不生與生起  此等是皆外道說
692無因論之說不生  其不生依外道見
   是故我說為唯心  此則能離有與無
693無因論之生不生  是皆依止於作因
   有作因則雜諸見  無則無功用而生
694佛說方便與本誓  彼等於見又如何
   若然一切法無有  道場何以能成立
695令離能取與所取  故說不生亦不滅
   所著有見或異此  實則皆為心所生
696諸法存在而無生  此實云何願告我
   有情於此未能知  是故尚祈垂教示
697唯願告我大牟尼  前後所說相違處
   令得離諸外道過  及離彼不如理因
698唯願告我勝說者  由滅而還說至生
   令能離於有與無  而能不壞於因果
699唯願告我蓮花眼  諸地次第之相續
   世間樂著於二邊  由於錯見起惑亂
700若計於生與不生  即不認知寂寂因
   我之道場何所有  我亦未嘗說法性
701著於二則成過失  諸佛究竟離於二
   諸法皆空且剎那  既無自性且無生
702由於受諸惡見障  分別即此而生起
   有分別者非如來  告我分別之生滅
703諸戲論成積集時  種種顯現即和合
   如是隨類而現前  具足成為諸色境
704當於認知外色時  分別即起其作用
   若遍知而見實義  心隨順智不復起
705若然離於諸大種  更無事物得生起
   大種唯心而顯現  知此即觀為無生
706勿對分別作分別  無分別則為智者
   若然分別於分別  是二見而非涅槃
707建立無生以為宗  見幻法而成毀壞
   若立幻法無因生  是即損壞自宗義
708無始來時薰習中  心則猶如一鏡像
   觀如實然非其實  於中須證其真實
709猶如影像現於鏡  是故雖離一與異
   然而此亦非無有  於彼生相亦如是
710如尋香城如幻等  皆依因緣成顯現
   一切諸法之生相  生起而非不生起
711由此而起二分別  假說之為人與法
   凡愚於此不了知  著於人我與法我
712此有五種聲聞眾  依於緣與阿羅漢
   依自力依勝者力  第五則為聞法聲
713由時隔與由壞滅  由勝義及由遞遷
   此即四種無常法  無智凡愚所遍計
714凡愚墮入二邊際  計德計塵計自性
   計能作因昧解脫  以由取著有無故
715凡愚唯執取指尖  而非執取所指月
   是故彼等著文字  而非知我所說諦
716諸大種實各相違  安能轉起色成有
   大種各具其構成  云何大種所造色
717火之於色可燒滅  水之於色成腐滅
   風之於色為散滅  大種如何可造色
718但有色蘊與識蘊  只此二蘊而非五
   餘者但為蘊異名  此者我已百回說
719由心心所之差別  現法於是得生起
   諸色結合不分離  故色是心非所造
720青觀待白而成立  白則觀待於青色
   能作所作如是生  為有為無都空性
721能作作者與所作  冷暖以及能所相
   此等一切及類如  非持理量者能說
722心意以及餘六識  本性即為相結合
   是故離於一與異  彼由阿賴耶生起
723由是數論與勝論  裸形梵天自在天
   諸外道著有無見  是即都無寂靜義
724種種形與種種相  非由大種所生起
   然而外道卻說為  大種及造色所生
725外道於彼無生外  復對因生作分別
   由是彼即不覺知  且持有無之二見
726由於清淨有實相  彼則與心共和合
   而非與意等相應  是與大智而共住
727業若成色而為有  則是蘊因與境因
   有情若能無所取  則無色界亦不住
728由於有情為非有  無我是為真實說
   (外道〕無我為斷論  彼令識亦不得生
729識法是有四住處  若色無有云何生
   於內於外無所有  諸識亦應不生起
730彼等持於理量者  欲於中有見諸蘊
   生無色界而成有  無色而有其為何
731若謂自然得解脫  無有有情亦無識
   無疑此即外道說  彼理量者不能知
732無色界中色若有  此色則必不可見
   若無有則違宗義  是則無乘無乘者
733識實從於習氣生  而與諸根共和合
   若八種中之一分  於剎那時不取境
734當於色不轉起時  諸根不成為諸根
   故此世尊如是說  諸根剎那為性相
735當於色不決定時  云何而得有識生
   若無識覺成生起  云何而得有輪吏
736若謂隨生隨即滅  此非導師之教法
   諸法亦非無間生  動分別即落諸趣
737諸根以及其對境  是於凡愚非智者
   凡愚執取其名言  智者但了於其義
738不可認取第六〔識〕  說為有取或無取  
   智者得離此過失  是說之為無差別
739彼等無智理量者  怖畏常邊與斷邊
   凡愚則不能區別  有為無為與自我
740布施與心計為一  而計其與意等異
   計為一則成為有  計為異者亦若是
741若然決定於布施  但名之為心心所
   則此能取何不能  由其同一成決定
742若然由於能取理  有取業生業用等
   此則有如成立火  其理相似非相似
743此如當於火燒時  能燃所燃實同時
   於能取我亦如是  是則焉能無所取
744無論為生或不生  心之光輝恆時在
   彼理量者如何說  用以證成其我義
745迷於諸識之稠林  彼理量者不應理
   為求安於立我義  馳走此處與彼處
746清淨性相所謂我  是內自證之境界
   此亦即是如來藏  非為理量者所知
747若然觀察於諸蘊  了知能所取性相
   行者當於觀察時  如道理智即生起
748若於藏識之藏中  說意與「我」共生起
   此則是為外道論  非為教法所證成
749由於對此能辨別  解脫且現觀真諦
   在於見道與修道  悉斷煩惱而清淨
750本初自性清淨心  即是無垢如來藏
   雖成有情之能取  實離邊際無邊際
751此如黃金美光輝  陶冶礦石始能見
   藏識住於蘊聚中  亦然如是〔始清淨 )
752佛非人我亦非蘊  但可說為無漏智
   了知其為常寂靜  是故我向佛皈依          
753本初自性清淨心  相俱隨煩惱及意
   且與自我成相應  說中最勝者所說
754本初心性為明淨  意等則與彼相異
   由是積集種種業  以雜染故起二見
755無始客塵我煩惱  即成染污於明淨
   其由外而相加者  得如衣服受清洗
756此如衣服離污垢  亦如金得離暗翳
   無所壞而唯本然  離我之道亦如是
757若然計彼美妙聲  得向琵琶貝鼓求
   是則有如無智者  欲於蘊中求自我
758猶如伏藏摩尼寶  此亦猶如地下水
   是等悉皆不可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
759無智者取心心所  取彼與蘊相應時
   所起 [ 種種〕之功能  蘊中覓我亦如是
760此如孕婦之胎藏  彼亦不能自得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  非無智者所能見
761此實猶如草藥力  亦實猶如木中火
   蘊中覓我亦如是  非無智者所能見
762當於一切諸法中  尋覓空性無常性
   彼無智者不得見  蘊中覓我亦如是
763若然無有真實我  是則無有諸道地
   無自在亦無神通  無勝灌頂三摩地
764若有破壞者說言  倘有此我可示我
   聖者則可如是答  請示我以汝分別
765彼等持於無我論  實已損壞佛教法
   彼著有無二見邊  比丘應不與共語
766說我教法如劫火  熾盛光輝而燃起
   燒盡外道諸過失  焚毀「無我」之稠林
767石蜜蔗糖及蜜味  乳酪麻油酥油味
   是皆各自有其味  未嚐過者不能知
768欲於五種蘊聚中  五種推求尋自我
   無智者定不能見  智者見其為解脫
769由明而立諸譬喻  於心法中未確定
   即此〔心]中所集義  是則云何能確定
770一切諸法別異相  不可見者唯一心
   彼理量者故成過  認作無因及無起
771當於行者觀心時  不於心中能見心
   能見由於所見生  所見又由何因起
772我是迦旃延種姓  由淨居天而下降
   我為有情而說法  為導彼入涅槃城
773緣於〔佛之〕本住道  是故我及諸如來
   在於三千經典中  於涅槃法作廣說
774不於欲界無色界  可得圓成於佛道
   色究竟天色界中  離欲而得成正覺
775外境非為受縛因  因則受縛於境界
   諸修行者得利劍  以智斷彼諸煩惱
776說無我與說如幻  及說一切法有無
   顯示真如於凡愚  云何無我及無有   
777非所作法所作法  悉皆無有能生因
   一切諸法是無生  此非凡愚所了知
778既能作因為不生  所作以及諸緣等
   此二亦復為不生  云何遍計有作者
779彼理量者之說因  說為先後與同時
   故說諸法之生起  例如虛空瓶弟子
780諸佛並非有為造  然而卻具莊嚴相
   諸相轉輪王自性  然佛非由此得名    
781諸佛以智為性相  故離諸見之過失
   此為內自證智見  一切過失故悉斷
782於彼聾盲眇啞者  與及稚年與昏老
   尤其心懷怨毒人  彼等是皆無梵行
783轉輪王與天人等  各得相形之隱相
   或少顯於出家眾  餘二不放逸則顯
784釋迦導師寂滅後  隨出世者其名為
   毗耶娑與迦那達  梨沙婆劫比羅等
785於我滅後一百年  毗耶娑之婆羅多
   般茶婆與鳩羅婆  羅摩冒狸相繼出
786彼冒狸王與難陀  掬多以及芻利車
   惡王異族起戰亂  惡世終亦無善法
787此等歲月過去後  世界轉動如車輪
   火與太陽共和合  致此欲界成燒毀
788諸天其後再成就  世界於是再生起
   有四種姓與王者  復有仙人以及法
789吠陀祠祀與供養  以及法等又重興
   議論長行短頌等  釋義我聞惑世間
790搗洗衣服令潔淨  青泥牛糞染壞色
   至於穿著之形制  務必全離於外道
791行者流通我教法  此是諸佛之標幟
   濾水飲且繩其腰  依時乞而離非處
792由是生於勝妙天  餘二則生於人世
   嚴飾人天自在處  生為人王或如神
793人王由於法教故  領四天下而受用
   經歷長遠時期後  世間因貪又衰壞
794有圓滿時三分時  二分時與爭鬥時
   釋迦獅子出惡世  我及餘佛出善時
795釋種悉達多以及  毗紐天與毗耶娑
   及大自在等外道  於我滅後相繼出
796釋迦獅子之教法  說為「如是我聞」者
   毗耶娑則說笑語  以及諸般古事談
797毗紐天與大自在  則說於彼造物主
   在於我之寂滅後  如是等等即出現
798說我父名世間主  我母則名為善慧
   我生迦旃延種姓  離欲勝者是我名
799我出生於瞻波國  我父以及於我祖
   是為月種之後裔  是故種姓名月藏
800於是出家修苦行  以千法門而說法
   灌頂授記與大慧  然後我則入涅槃
801大慧付法與達摩  達摩付與彌怯梨
   彌怯梨則弟子弱  故於劫末成法滅
802迦葉佛與拘留孫  及拘那含諸導師
   及我離欲勝導師  是皆出於圓滿時
803圓滿時後有導師  名為慧而大勇猛
   彼能善知於五法  
804非二分時三分時  亦不在於爭鬥時
   唯於圓滿時之中  世導師現而成佛
805是不奪於〔衣服〕相  亦不截裁而為十
   於袖衣上打補釘  猶如孔雀尾眼目
806補釘二指三指量  若異此而縫釘者
   則為愚人所貪取  
807行者常制貪欲火  沐於智慧水之中
   畫夜三時三歸依  
808此如射箭擲木石  有不中的有中的
   此則有如善不善
809一不得成而為多  不然處處別異相
   由是受者應如風  施者則應如土地
810然而若一可成多  是則一切無因有
   由是外道教法中  能作因即成壞滅
811然而於彼理量中  卻說一而可成多
   以燈以種而為喻  云何為多但相似
812胡麻不生成豆類  米則非為麥之因
   小麥不能成粟米  云何一而可成多
813有波爾尼造聲論  足目木曜及順世
   彼等皆見於梵藏
814迦旃延為作經者  樹皮仙人亦如彼
   鵂鶹仙人著天文  彼等皆於惡時出
815婆離出而蔭世間  是為諸人之福澤
   彼護諸有與國土  婆離是為大國王
816青蟻仙與赤豆仙  側僻仙與馬行仙
   彼等大福德仙人  當出現於未來世
817釋迦種姓悉達多  步多五髻及口力
   與聰慧等相繼出
818當我住於林野時  天王大梵施惠我
   惠我鹿皮及木杖  惠我腰帶與軍持
819有大行人未來世  離欲牟尼為名號
   是為解脫大導師  是諸牟尼之標幟
820彼大梵王與眷屬  以及諸天天人眾
   由虛空中施鹿皮  施已還沒於空際
821當我住於林野時  帝釋以及四天王
   伴同一眾大人等  施諸妙衣及食缽
822求說無生之理由  有說無生即是生
   其無生論如是立  此等無非是名言
823以無明而為其因  心由彼而總生起
   若然於色未生前  中際所住為何處
824若於無間死相續  別有一心能活動
   彼之相依在何處  其時色尚未生起
825不知心於何處動  亦不知其緣何動
   其因非實故不成  如何得知剎那滅
826諸觀修者之正受  黃金以及佛舍利
   以及光音天天宮  不為世間事所壞
827諸佛所住之法性  及彼所證智成就
   比丘依教之所證  皆常宣可說剎那
828乾闥婆城及幻相  如何得非剎那法
   由不實立真實性  豈得說為有作者
829無始來時所積集  無明而為心之因
   受縛束於生與滅  此即理量所遍計
830數論建立二重義  由勝性而起變異
   於勝性中有所作  所作果為自生起
831諸有是皆有勝性  由其德而成差別
   種種無非因與林  實無轉變成為有
832猶如水銀淨無染  彼阿賴耶亦純淨
   煩惱不能成污染  一切有情所依止
833玉蔥興渠之氣味  懷孕婦人之胎藏
   以及食鹽之鹽味  云何異於種子生

834在一性中異性中  在二俱中俱非中
   無能取故非取有  非無亦非是有為
835於蘊聚中尋覓我  如牛性中尋馬性
   可說有為與無為  然而自性不可說
836由正理及由教說  由惡見與由理量
   妄垢不能決定我  非有而唯能取因
837若謂蘊中可見我  是則顯然成過失
   彼由一與異之理  諸理量者無覺知
838此如影像見於鏡  或見於水見於眼
   蘊中之我亦如是  實遠離於一與異
839須知行者作禪定  得於觀修除惡見
   由於修習於三種  是即道諦以及見
840猶如在於門隙中  電光一閃見與滅
   諸法遷變即如是  非如凡愚之遍計
841凡愚於彼迷惑心  涅槃由有而成滅
   智者見於妙有中  故彼能得如實見
842對於遷變作觀察  即然遠離生與滅
   亦遠離於有與無  及離能相與所相
843對於遷變作觀察  即離外道之理論
   亦能遠離於名相  亦離內我見住處
844對於天人樂觸身  以及地獄苦逼身
   若然無有彼中有  云何而得依識生
845應知胎生與卵生  濕生以及種種身
   有情都由中有生  是應觀察來與去
846若謂離量離教說  即能滅盡諸煩惱
   此唯外道見妄言  非為智者之觀修
847行者先觀察於我  以離能取中取我
   然後離於所觀察  即知無非石女兒   
848我以般若智慧眼  離於肉眼與天眼
   觀察一切有情身  此已離於行與蘊
849見有好惡色差別  解脫非解脫差別
   離於行而住天中  或則落住於諸行
850我有六趣相續身  然而此非理量境
   此已超越於人世  亦非理量之所有
851無有我而有心生  此實云何而成立
   云何不作如是說  說如河燈與種子
852若然無有諸識生  是則無明亦無有
   若然無有彼無明  云何識相續得起
853唯有三時與無時  第五則為不可說
   此雖唯佛之所知  然而理量者亦說
854識智即是諸行因  由行卻不能說智
   故諸行中可取智  而彼則離於諸行
855有此因緣有此法  然而於此實無因
   以無〔因〕故無作者 此即我之表義說
856風能令火熾燃燒  唯是增強非生起
   增強亦可令火滅  云何建立有情我
857所說有為與無為  是皆離於能取因
   云何凡愚能分別  由火而能成立我
858由於相依之力用  火於世間成立有
   若然遍計猶如火  有情依何而生起
859由於以意為因故  故有蘊與處積集
   無我則如一商主  彼常與心而俱動
860此二可以日為喻  離於能作與所作
   非火得能成立彼  此理量者不覺知
861心與有情及涅槃  彼等本初為清淨
   無始過失成污染  彼如虛空無差別
862此如象臥外道等  若受其見所污染
   即是受於意識覆  彼計火等為清淨
863若人能得如實見  即能盡斷諸煩惱
   捨離譬喻之稠林  得至智者之行境
864計能所知之差別  而說有一別異性
   彼愚鈍人實不知  而卻說其不可說
865愚人欲作旃檀鼓  執似沈檀木而作
   今者於智亦如是  彼理量者誤判別
966倉已即便持缽歸  嗽口淨穢除餘味
   此即於食之戒行  
867如理思維而淨信  超越分別離取著
   復能現證於深義  燃起金光法義燈
868由有無起愚分別  或落著於惡見網
   及受貪瞋癡所污  當其能淨諸染時
   諸佛即手灌其頂  
869有外道由能作因  以致迷失其方向  
   有外道則困於緣  有由無因成斷滅
870於彼異熟之遷變  依於意以及諸識
   意生起由阿賴耶  諸識依於意而生
871由阿賴耶起諸心  猶如大海起波浪
   由於習氣以為因  諸法隨緣而生起
872剎那差別相鉤鎖  取著自心之境界
   現種種色與性相  則由意與眼識生
873無始來時過失縛  習氣起成似外境
   此是心見為種種  非外道見所能知
874依彼為因彼為緣  而有餘者得生起
   由於有此外道見  是故流轉於生死
875諸法如幻復如夢  如尋香城如陽燄
   復說現如水中月  實為自分別觀察
876真如正智緣修行  由所行而成差別
   故有如幻三摩地  首楞嚴及餘三昧
877由於得入於諸地  由於神通及自在
   由如幻智意生身  故得善逝灌其頂
878當見世間為寂靜  此際其心亦寂靜
   由是而登歡喜地  證諸地而得佛地
879當於得起轉依時  應現猶如摩尼賓
   為諸有情作事業  則應現如水中月
880當離有無此二見  及離二俱與俱非
   行者超越於二乘  亦超越於第七地
881內自證義得能見  地地如實得淨治
   離外且離諸外道  爾時應說是大乘
882當由分別成轉依  即離於死及壞滅
   解脫法門能廣說  說為免角摩尼寶
883由於理而成繫縛  由繫縛而成立理
   但當依止於彼理  更不分別於其餘
884此如眼與業及欲  無明以及觀修者
   意〔識〕眼識與色境  如是可成污染意
〈《大乘聖妙法入楞伽經。偈頌品》竟。
諸法因緣生  法亦因緣滅
是諸法因緣  佛大沙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