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三)釋如教授所修之正行分四。
(庚一)釋修行所依。
(庚二)釋修行所緣。
(庚三)釋修行所為。
(庚四)釋修行自體。
初又分二。
(辛一)種性差別。
(辛二)斷諍。
今初
通達有六法、對治與斷除、彼等皆永盡、具智慧悲愍。
ṣoḍhādhigama-dharmasya pratipakṣa-prahāṇayoḥ /
tayoḥ paryupayogasya prajñāyāḥ kṛpayā saha // Abhs_1.37 //
六通達法、對治與斷除、彼等皆永盡、具悲愍的智慧
1-菩薩身中之法性,復作大乘修行之所依。即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種性之相。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
2-此由十三能依法之修行,分為十三種法性。
3-謂大乘四順決擇分,及見、修二道,是就修行自性分為六種智德。
4-就對治逆品,立能治修行。就斷除逆品,立能斷修行。就逆品盡分,立彼永盡解脫道之修行。是就修行作用分三。
5-依八地增上,立雙破生死、湼槃二邊之慧悲修行。
*1-菩薩身中之法性,復作大乘修行之所依。即大乘修行所依,自性住種性之相。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最後心。
一個菩薩身中有種法體,令我們能夠成就佛法的那種東西,又可以做我們修行大乘道的基礎。這些法性「即大乘修行所依的自性住種性」。
自性住種性,種性即是種子,無漏種子。無漏種性有兩種,自性住種性,自性即是「本性」,即是本有的無漏種子。第二種,叫做「習所成種性」,後天的熏習所熏成的種子,唯識宗又名叫做「新熏種子」。
菩薩身中有種東西,是可以做大乘修行的基礎,這些東西就是大乘修行基礎的自性住種性。自性住種性的體相、相貌,本來存在在我們的心裡面。這種種子的界限由大乘初發菩提心,資糧道起,一直至成佛時候的金剛心。
*「種」者種族,「姓」者姓氏。性和姓通用。五種種姓,菩薩種性、聲聞種性、獨覺種性、不定種性、無種性。如果沒有種性,就沒有辦法修行,要有種性,然後可以有辦法修行成佛。
*種性,兩個解法。
一種:就是真如法界。真如,又名叫做「法界」,合稱叫做「真如法界」。因為真如法界是一切眾生公共,只要肯修行,真如法界就是令你能夠修行,令你能夠成佛的原因。即是真如法界裡面,有這樣的功用,令你成佛。任何一個眾生是由真如法界現起,都會具備著一個「本性住」,即是本來存有的那些成佛種子。因為個個眾生都是由真如法性顯現而的,既然是由真如法性顯現而成,他自然就會發心,求證真如、求成佛。
第二種:唯識宗說:「不是」。為什麼呢?無知的木石,都是由真如法性顯現出來,你又不見那些無知的木石成佛?有無漏種子,就會成佛,如果沒有無漏種子,他就不成佛。所以,成佛的基礎就是有無漏種子,如果他有無漏種子,他自然會修行。唯識宗就是這樣,不關真如法性事。真如法界是無為法,無為法不會起作用。
*菩薩身裡面,都有真如法性,法性即是真如,可以做大乘修行的基礎,即是個個眾生都有真如法性,個個眾生都可以成佛。這種真如法性,即是大乘修行所依的東西,叫「自性住種性」。「相」就是體相。
*無漏種子有兩種。
一種是本性住種性,即是自性住種性,與生俱來,本來具有的。如果有本性住種性,他自然會修行,修到見道,無漏種子就出現,馬上熏一些新的無漏種子,那些新的無漏種子,就叫做「習所成種性」。見道之後,就有兩種無漏種子,這兩種無漏種子,不斷一起一伏,愈來愈強,到最後就成佛。這是唯識宗講法。
*2-此由十三能依法之修行,分為十三種法性。
這種修行所依的自性住種性,表現出來有十三種,分為十三種法性,即是從十三個角度來看法性、法體。由於眾生有十三種不同的修行的方式,就將它的法性,他身中所具有的那些能成佛的東西,即是分為十三種自性住種性。
*2.1-6-謂大乘四順決擇分,及見、修二道,是就修行自性分為六種智德。
大乘四順決擇分,煖、頂、忍、世第一法。及見道、修道。就修行本質,分為這六種東西,這都是屬於智慧,智德。
*2.7-9-就對治逆品,立能治修行。就斷除逆品,立能斷修行。就逆品盡分,立彼永盡解脫道之修行。是就修行作用分三。
就修行的作用,又分做三種東西。
第一,就能夠對治逆品的作用,逆品是染污的東西,而立能對治逆品的修行。
第二,因為智慧是可以對治逆品,亦可以斬斷逆品。
第三,逆品永斷的時候的作用。「分」者時分,逆品斷除完那時候的時分,立彼逆品永盡那種解脫道的修行。
*2.10-依八地增上,立雙破生死、涅槃二邊之慧悲修行。
在第八地裡的功德有一種增上的力,就立一種修行的名稱,叫做「慧悲修行」。因為有無漏慧的原故,就破生死。因為有悲的原故,就破涅槃。
不共諸弟子、利他漸次行、智無功用轉,所依名種性。
śiṣyāsādhāraṇatvasya parārthānukramasya ca /
jñānasyāyatna-vṛtteś ca pratiṣṭhā gotram ucyate // Abhs_1.38 //
與諸弟子不共、利他漸次行、智無功用轉,這些稱為所依的種性。
2.11-依九地增上,立不共聲聞弟子之修行。
2.12-依十地後得增上,立次第利他之修行。
2.13-依十地後心增上,立智無功用轉修行。是就界限增上分四。
3-如是十三類菩薩身中,十三種修行之法性。即是大乘所依修行之種性。彼諸修行皆由緣彼法性昇進故。
*2.11-依九地增上,立不共聲聞弟子之修行。
依據第九地的增上力,叫做「不共弟子」的修行。跟小乘人不共,小乘人永遠不會有這種修行,
*2.12-依十地後得增上,立次第利他之修行。
依據第十地的時候,有好強的根本智,還有好強的後得智,後得智有種增上的強烈的勢力,能夠次第利他,逐樣逐樣地做些利他工作。
*2.13-依十地後心增上,立智無功用轉修行。是就界限增上分四。
依據第十地以後的心增上,定力很夠,依據強烈的定力,在好深的定裡,智慧可以不需加功,而自然會轉動的那種修行。是就界限增上分四,一地一地就它界線的高低來分,分做四種。
*3-如是十三類菩薩身中,十三種修行之法性。即是大乘所依修行之種性。彼諸修行皆由緣彼法性昇進故。
上文所說的這些十三類的東西,在菩薩身中所具有的,能令那些菩薩修行的那些法性、那些東西。就是大乘修行所依據的無漏種子、種性、善有漏都有。那些眾生之所以能夠修行,由於彼法性完全是你本來具備那種自性住種性,這種自性住種性就起作用而昇進。即是由種子起現行,由起現行而增加長大,就是「昇進」。
(辛二)斷諍分二。
(壬一)諍。
(壬二)答。
今初
法界無差別,種性不應異。
dharma-dhātor asaṃbhedād gotra-bhedo na yujyate /
因為法界不能分類,種性的分類是不合道理。
三乘種性不可分為各異,或一切三乘種性人,皆應通住三乘種性。以彼等法界無差別,法界即種性故。
*「法界」就當真如法界。世界上所有一切東西都是以真如為體,這個真如即是法界。個個眾生都是一樣,同是由真如法界現出來。真如法界本來就無分別,為什麼各人的種性、各人的種子會不同呢?
*三乘種性不可分為各異,或一切三乘種性人,皆應通住三乘種性:
三乘種性不應該分為各種不同的,或者,每一個眾生都有三乘一樣的種性,個個都具備不同種性,一是這樣,不應該有分類。一切三乘的人,不論聲聞乘也好、獨覺乘也好、大乘也好,每個都要具備三乘的種性。
*以彼等法界無差別,法界即種性故:
為什麼?因為他各人都是由真如法界顯現的,個個人的真如法界都是一樣的,無差別。法界就是令我們成佛的原因、種子、種性。
(壬二)答
由能依法異,故說彼差別。
ādheya-dharma-bhedāt tu tad-bhedaḥ parigīyate // Abhs_1.39 //
但是,宣說他的分類,是因為依於(法界)的那些法有不同的緣故。
所通達之法界雖無差別。然無不可分三類種性,及種性不可分別之過。以就能依三乘智德功能大小之別,而說所依法性之差別故。譬如所依同一瓦瓶,就能依蜜糖等不同,而分器皿之差別故。
*並不是真如法界有不同,由於眾生不同。眾生雖依真如法界而起,真如法界是所依,眾生是能依,由於能依的眾生不同,所以他的種性有差別。
*所通達之法界雖無差別。然無不可分三類種性,及種性不可分別之過:
通達即是證得,我們所證得的真如法界,雖然無差別,它不會有不可分為三類種性的過失。三類種性是聲聞種性、獨覺種性和菩薩種性。亦不會有種性個個都一樣、不能分別這樣的過失。
*以就能依三乘智德功能大小之別,而說所依法性之差別故:
因為是就能依的三乘的人的智慧,其功能大小而說它的種性不同,並不是說真如法性有三種。依它的智慧的功能的大小,而假立說它所依的法性不同。
*譬如所依同一瓦瓶,就能依蜜糖等不同而分器皿之差別故:
譬如依據同一個瓦瓶,裝蜜糖的瓶。如果用來裝腐乳,裝腐乳的瓶。如果用來裝辣椒,叫裝辣椒的瓶。其實瓶都是同一個瓶,不過是裝的東西不同。
*唯識的種子說
菩薩身中有些東西,可以做得修行大乘的依據。這種東西是自性住種性,是本有的無漏種子。由於修行的人,有十三種不同的狀況去修行,可以推知道,那些本有的善種子,能夠修行的善種子,亦有十三種。外人問,一切東西都是以真如為體。真如法界就平等一味、無差別的,為什麼眾生會有種性不同呢?世界上一切千差萬別,都是依真如而存在的,這些東西是能依,真如是所依。每樣東西都是由它的種子顯現而成,種子是能依,真如是所依。所謂真如法界就是一切種子的實質而已,一切種子都平等以真如為所依,真如無差別,而種子不妨千差萬別。
(庚二)釋修行所緣
所緣一切法,此復為善等;若世間所知、及諸出世間;
ālambanaṃ sarva-dharmās te punaḥ kuśalādayaḥ /
laukikādhigamākhyāś ca ye ca lokottarā matāḥ // Abhs_1.40 //
所緣是一切法,而且他們是善等。與名為世間通達,及所知的諸出世間。
大乘修行斷增益處,即大乘修行所緣之相。界限通一切法。
此中差別,分十一種:
1-3-謂善等,等取不善、無記。
4-此復有世間道所攝,或所通達,謂五蘊。
5-及諸出世道中無漏四靜慮。
*大乘修行斷增益處,即大乘修行所緣之相。界限通一切法。此中差別,分十一種:
大乘人修行的時候,一定要斷除兩種執。
一種叫做「增益執」,本來沒有這件東西,偏偏以為有,無故增加。五蘊和合本來沒有一個叫做「我」的,偏偏要增加一個「我」。一切事事物物,本來就沒有一個獨立不變的自性,因為它都是眾緣和合而有。而世人偏偏認為每一樣法是好像有獨立的自性的,這些我執、法執,都是增益,本來沒有的而增益。
第二種執叫做「損減執」。本來有的,你偏偏說它沒有,減略。除我執、法執之外,其餘的有為法、無為法是有的,你偏偏說它一切皆空,就是損減執。
*當大乘人修行止觀、瑜伽的時候,就要斷除增益執。在何處斷?在我們所觀的境裡面斷。對於所觀的境,沒有的東西,不要增益。有的東西,不要減損。
*有十一種所緣的境,在這十一種所緣的境之上,要斷除增益執,不要執它為實。斷除增益執的處,即是那地方,即是大乘人修行止觀所緣的相狀,境的相狀。所緣的相狀的界限就一切法都在內。「此中差別」,「差別」即是不同的種類,「分十一種」。
*1-3-謂善等,等取不善、無記。
一切法中,有些是善的,有些是惡的,有些是無記的。
*4-此復有世間道所攝,或所通達,謂五蘊。
「此」是指這個一切所緣的法,有部分就是用世間智所了解,屬世間智所了解的範圍,「道」者即智,或者世間智所通達,這種東西即是五蘊。
*5-及諸出世道中無漏四靜慮。
及所有出世的道,即出世智,即無漏智所了解的,「無漏四靜慮」等,所有無漏的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知、八正道等等。
有漏、無漏法;諸有為、無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sāsravānāsravā dharmāḥ saṃskṛtāsaṃskṛtāś ca ye /
śiṣyasādhāraṇā dharmā ye cāsādhāranā muneḥ // Abhs_1.41 //
有漏、無漏法。諸有為、無為。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6-7-有漏法謂五取蘊。無漏法謂四念住。
8-9-有為謂道諦。無為謂滅諦。
10-共聲聞弟子法,謂四靜慮。
11-佛不共法,謂十力等。
*6-7-有漏法謂五取蘊。無漏法謂四念住。
所緣的對象,依據有漏、無漏來分,又分為兩類:有漏法和無漏法。與煩惱相結合的,又不能斷煩惱的那些法,就叫是有漏法。不與煩惱相結合,而又可以制伏煩惱或剷除煩惱,這些叫做無漏法。
*有漏法即是五取蘊。與煩惱相結合的五蘊,或者「取」者貪欲,凡夫常常被我痴、我愛、我見、我慢,我愛所執取,而執著五蘊身體。五取蘊都是有漏的有為法。
*無漏法就不只無漏有為法,無為法,無為法即是真如,亦即是空性。無為法也是無漏的。四念住、四正斷、四神通等等。
*8-9-有為謂道諦。無為謂滅諦。
有為法在四諦之中,就是苦諦、集諦和道諦,苦諦、集諦是有漏的有為法,道諦就是無漏的有為法,這三諦都是有為法。滅諦又即是涅槃,就是無為法。
*10-共聲聞弟子法,謂四靜慮。
一切法之中,有些小乘的聲聞有的,和聲聞弟子一樣有的,
*11-佛不共法,謂十力等。
「不共」即是獨有的。佛獨有的,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等等。
(庚三)釋修行所為
勝諸有情心及斷、智為三。當知此三大,自覺所為事。
sarva-sattvāgratā citta-prahāṇādhigama-traye /
tribhir mahattvair uddeśo vijñeyo 'yaṃ svayaṃ-bhuvām // Abhs_1.42 //
勝諸有情的心(以諸有情為最勝的心)及捨斷、通達為三。對於自己所生起事情,應當知道其目標、所為就是這三個。因為三大性的緣故。
1-為何而修之究竟果,即大乘修行所為之相。界限唯在佛地。
2-此中差別分為三大:
勝出諸有情之大悲心等,即是心大。
斷德究竟,是能斷大。
智德究竟,是能證大。
3-當知此三大,即菩薩自覺之所為。以緣此果而修行故。
*2-此中差別分為三大:勝出諸有情之大悲心等,即是心大。斷德究竟,是能斷大。智德究竟,是能證大。
佛德即是究竟果,「此」即是指究竟果,究竟果之中,可以分做三大。這三大是什麼呢?第一,勝出諸有情之大悲心等,「等」就是「等」大願。
斷德能夠最徹底的,最圓滿的,就是能斷的智慧大。
*3-當知此三大,即菩薩自覺之所為。以緣此果而修行故。
勝過一切有情的大悲心,這就是心大。以及能斷的斷德,能夠證一切法的智德。總共為三種,應當知道,這三大就是那些自覺的菩薩,修行所為得到的三大東西。因為菩薩修行,「緣」即思慮、思念著,是思念著這三種果而去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