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3日 星期五

生雜染決擇

 1.如是已說業道決擇。生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前面已經說了業道的決擇。由煩惱及業招感生命的苦果之生雜染的決擇,我現在應該說一說。
1-如先所說生雜染義,當知此生略有十一。
*如前所說生雜染的道理,應當知道生命體有十一種不同的情況。
一、一向樂生,謂一分諸天。
*一向都是很快樂的,是指一部分的諸天。
*一分諸天,是指色界的初禪、二禪、三禪天的人,一向都有喜樂。
二、一向苦生,謂諸那落迦。
*決定一直都是苦受的是指地獄的眾生。
三、苦樂雜生,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
*有苦也有樂的是一部分的諸天,包括欲界的六天;
*有一部分的人也是苦樂雜生;
*有一部分的鬼,如大力鬼也是苦樂雜生;
*有一部分的傍生,有福報的畜牲,也是苦樂雜生。
四、不苦不樂生,謂一分諸天。
*不苦不樂生,是指一部分諸天,包括色界第四靜慮天及四空天。
五、一向不清淨生,謂欲界異生。
*一向不清淨生的,是指欲界的凡夫。有的解釋是指內心不清淨。
*欲界的器世間是不清淨的,欲界凡夫的身體、心也都不清淨。
六、一向清淨生,謂已證得自在菩薩。
*一向清淨生,指已證得自在的菩薩。
*八地以上的菩薩,任運即能安住在無相的境界,這樣的菩薩可以得到十種自在,稱作已證得自在菩薩。
*十種自在:「得命自在、得心自在、得物自在、得業自在、得生自在、得願自在、得信解自在、得如意自在、得法自在、得智自在,是名得十自在。
七、清淨、不清淨生,謂色無色界異生。
*生在色界、無色界天的凡夫,處所是清淨的;而凡夫身煩惱雖已調伏不現行,但煩惱種子沒有斷除,是不究竟清淨。
*色無色界的眾生,已經離欲,說他是清淨;因為仍是凡夫,還有煩惱種子沒有斷除,所以是不清淨。
八、不清淨、清淨處生,謂在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
*在欲界有涅槃種性,生在中土,有佛門四眾弟子遊履處、有閒暇時間可以學習佛法的處所者。欲界是不清淨處,受生者有種性清淨、又生在欲界能成就清淨因緣的處所,名為清淨。
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異生。
*生到色界及無色界的凡夫,處所是清淨的,內心是不清淨的。
*窺基大師說:在色無色界處的凡夫已離欲界欲的染污,名為清淨;但色無色界天處,不能見諦,名為不清淨。
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
*生在欲界,處所不清淨,內心沒有三乘聖道的善根種子,沒有辦法得到清淨;
*假設這種人有三乘聖道的種子,卻生在八難處,沒有時間學習佛法,這一生沒有辦法清淨。
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非異生,諸有學者。
*色界天或無色界天,地點是清淨的、是離欲的,聖人內心也是清淨的,也沒有欲的煩惱種子。
*顯揚論十八卷說:不清淨處、不清淨身等差別。
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無難處生。
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色無色界異生。
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難處生。
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見諦者。

2.復次,經言:汝等長夜增羯吒斯,恒受血滴。何等名為羯吒斯耶?
*其次,如經所說:你們凡夫長時以來,一直增長羯吒斯,恆常受流血之苦。羯吒斯(Kaṭasī)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1-所謂貪愛。貪愛之言,與羯吒斯名差別也。
*是貪愛義,貪愛的名詞跟羯吒斯不一樣,名字不同但義理一樣。
2-此言顯示攝受集諦。恒受血滴,攝受苦諦。
*此處所說的羯吒斯指貪愛,是說集諦,因為愛是集聚苦的因;
*恆受血滴,是指苦諦。眾生常常有貪愛,因此一直在三界流轉生死,恆常領受血滴之苦,用這樣來形容生命體苦的情況。

3.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死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何等為五?
*其次,在《婆羅門喻經》裡面,佛陀依著生雜染說:眾生的生命體有種種的雜染,有五種不是狂亂,卻如同瘋子一樣如狂亂所作。是哪五種情況?
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解支節者,是指雖然有其它能活命的方法,卻願意斬斷自己或其他有情的手足,來維持生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
*印度有一種風俗若要燒死屍時,必須先雇人分解死人的肢節,比較容易焚燒,有人就從事這種職業維生。
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
*有一類人為性慳貪,為慳貪的煩惱垢所遮蔽,雖擁有種種養命資緣,由慳貪的緣故,於所獲得的財寶,不能自己受用,也不肯布施,生活得像窮人一樣極為困苦,直到命終,留下許多大寶庫藏,雖富而貧,這是第二種非狂如狂所作。
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
*雖然更有其他可使令生天受樂的身語意業的種種妙行,而好樂、虛妄、執著認為,如果自己以身投火;或投身到水裡面淹死;或從山崖墜下來死亡,就可以生天。這種由愚痴邪見引發的行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了一樣,是第三種非狂如狂所作。
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
*不知道八支聖道是唯一解脫之道,而好樂虛妄執著,自己逼迫自己,自己苦惱自己,做種種的苦行,認為這樣做是成就解脫的因,這些執邪見樂解脫的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一樣,是第四種非狂如狂所作。
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剺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家裡的人死亡以後,就自己殘害自己的身體,以刀割取身體稱作剺攫(音ㄌㄧˊㄐㄩㄝˊ)其身;或滿身灰塵到處奔走,到墳墓前去痛哭,將頭髮拔掉,很傷心的斷食不吃,或者自殺,希望以這樣的因緣,能使令亡者死而復生,這種行為沒有發瘋可是卻像發瘋了一樣,稱為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4.復說頌曰:
1-世間無決定,顛倒謂為我父母、及妻孥、兄弟、親友等。
2-曾母轉為妻,妻復為兒婦,兒婦轉為婢,或作怨家妻。
3-曾父轉為子,子復為怨敵,怨敵復為奴,或為僕隸等。
4-曾王轉為臣,臣復為貧匱,或閭邑下賤,為世所輕鄙。
*古時候二十五家為閭,閭是鄉村,邑是城市。
5-曾作婆羅門,展轉為三姓,或復旃荼羅,及補羯娑等。
6-於無量百千那庾多往返,為父復為子,及怨家等身。
7-如幻士眾中,示種種形類,異生處流轉,現多身亦爾。
8-煩惱業緣因,令種種諸行,數數而積集,如幻化所起。
9-雖遭是眾幻,然無智所覆,常於諸行中,樂著曾無厭。
10-既自幻惑已,坌灰泣傷歎;於不應憂悲,橫生諸悲惱。
11-離假名親屬,種種自憂悲;棄捐正法行,舉手而號泣。
12-癡憍慢所亂,數行諸放逸。如是等種類,廣說遍應知。 

5.復次,鬪諍劫中有四過失。謂壽量衰退、安樂衰退、功德衰退、一切世間盛事衰退。
*佛滅度後,
第一個五百年是解脫堅固期,修學聖道很快就解脫煩惱。
第二個五百年是三昧堅固期,學習佛法很容易得到禪定。
第三個五百年是多聞堅固期,通達經律論的很多。
第四個五百年是塔寺堅固期,造大廟的非常多。
第五個五百年是鬥諍堅固期,鬥諍劫使得白法隱沒,損減堅固,鬥諍言訟堅固,內心有種種的煩惱,喜歡爭執。
*其次,在鬥諍劫中有四種過失:
一、壽量衰退,壽命的數量衰敗減退,這個時候短壽夭折的人很多。
二、安樂衰退,眾生不安樂,這時世間十惡法很興盛,互相偷盜,人與人之間不和諧,因此安樂衰退。
三、功德衰退,所做的事有功能得到福德,做所有的善行都可以稱作功德,因為都有功能可以得到福德。
*惡盡稱作功,善滿稱作德。
*德也通於得,修行善法有功能使人得到種種的福報。
四、一切世間盛事衰退,世間一切包括飲食各方面美好的事情逐漸衰退。

6.復次,鬪諍劫中諸有情類,略於八處互不相數。一、不數正法,二、不數名聞,三、不數宗族,四、不數可愍,五、不數善友,六、不數有德,七、不數有恩,八、不數親友。
*其次,佛滅度後二千五百年的鬥諍劫當中,眾生多半於八種地方,不會互相來做這些事情。
一、不數正法,彼此之間不會互相鼓勵,數數熏習正法。
二、不數名聞,不能互相稱讚對方的真實功德。
三、不數宗族,親戚朋友之間不會數數往來。
四、不數可愍,彼此不會互相悲愍,對方有難時不能同情對方。
五、不數善友,不會互相做善知識,相互學習。
六、不數有德,不會數數修習善業功德。
七、不數有恩,不會對需要幫忙者給予恩德,不能互相施恩。
八、不數親友,不會數數成為親戚朋友,不會彼此親近,不能成為朋友。

7.問:先說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無明等十二支差別義,云何應知?答:略由五相。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問:前面卷9及卷10就說到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這無明等十二支的差別道理,怎麼樣可以了解?
*答:要知道生雜染無明緣行的差別義,要略可由:相、自性、業、法、因果,五相說明。

8.問:何等為無明相?答:貪、瞋、慢相是無明相,計我我所相、無慚無愧相、多放逸相、性羸鈍相、饒睡眠相、心愁慼相、種種惡業現行等相,是無明相。
*問:甚麼是無明的相貌?答:
一、心中有貪瞋慢相是無明相。這三種煩惱,都是因為不能通達事理,昧於諸法實相而生,因此說貪、瞋、慢相是無明相。
二、計我我所相是無明相。凡夫執著五蘊是我,或是我所有的,有我執的相貌,是因為不能通達五蘊無我的實相,這是一種無明相。
三、無慚無愧相是無明相。無慚無愧都是貪瞋癡的分位狀態,無慚的人,對於自己的過失惡行,不知羞恥;無愧的人,不知崇重賢善,而做出惡行,無慚無愧時種種根本煩惱和隨煩惱也展轉生起,這種煩惱,也是一種無明。
四、多放逸相是無明相。依止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煩惱心不能防護,不能精進的斷惡修善。
五、羸鈍相是無明相。信進念定慧諸根羸弱遲鈍,對於通達事理的遲緩性,也是一種無明相。
六、饒睡眠相是無明相。喜歡睡覺是愚癡無明的相貌。
七、愁慼相是無明相。容易憂愁煩惱,這也是一種無明的相貌。
八、種種惡業現行等相是無明相。種種惡業現行時,表示這人有惡思,這是愚癡無聞凡夫的相貌,是一種無明相。

9.問:何等是無明自性?答:自性總相,如前已說。自性差別,今當顯示。謂或有隨眠無明,或有覺悟無明,或有煩惱共行無明,或有不共獨行無明,或有蔽伏心性無明,或有發業無明,或有不染污無明,或有離羞恥無明,或有堅固無明。謂無般涅槃法者所有無明。
*問:什麼是無明不共於他法的體性?答:無明的自性總相,如前文已經說過。
*如前文說無明的總相:對於所知事的真實覺悟,能夠覆蓋、障礙心所為性。有無明心所覆蓋障礙內心時,使行者不能證得諸法實相。
*無明的自性差別,下文將會顯示。
一、隨眠無明,無明還在種子的狀態。
二、覺悟無明,無明現行稱覺悟無明。
三、煩惱共行無明,與種種貪瞋癡慢根本煩惱相應的無明。
四、不共獨行無明,無明單獨生起時。
五、蔽覆心性無明,無明能遮蔽、蓋覆心性。前四種都屬於能遮蔽、蓋覆心性的無明。
六、發業無明,無明能發動身語意三業。
七、不染污性無明,是法執的無明。
八、離羞恥無明,遠離羞恥的無明,即是無慚無愧。
九、堅固無明,沒有三乘聖道種性的人,他的無明是很堅固的,乃至諸佛都沒辦法教導救拔。

10.問:何等為無明業?
1-答:於不現見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
*答:對於不現見義:過去或未來的五蘊、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不知我空、法空的真實義而生起常見或斷見;或者對於眼前看不到的事,看不到的境界有迷惑,看不到就認為沒有。這是無明的業用。
2-如是於現見義,劣義、中義、勝義、利益義、不利益義、真義、邪義、因義、果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
*對於現見的現在的境界、五蘊、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不知我空法空的真實義,而有無明;
*對於卑劣的欲界、中等的色界、殊勝的無色界,也產生迷惑;
*對具有利益義無罪的善法,及不利益義有罪的惡法也生迷惑。
*對於真實義與邪執義、因義與果義也生迷惑。
*真義,三寶、諸法實相都是屬於真義、真實義;
*邪義,認為一切眾生都是由大自在天所生,或是無因而生的,或自然而生的迷惑,這都是邪見;
*因義,是指對於世間萬法的生因及出世間解脫的生因有所迷惑;
*果義,是指對於從因所生的果,包括輪轉生死的苦果,及清淨解脫的涅槃或初果等出世間的聖道果有所迷惑,是指不明白苦集滅道四諦的道理。
*以上所說都是無明的業用。於不現見義有無明,加上於現見義等十種無明,共有十一種無明的業用。

11.又有十種愚癡有情,遍攝愚癡諸有情類。一、缺減愚癡,二、狂亂愚癡,三、散亂愚癡,四、自性愚癡,五、執著愚癡,六、迷亂愚癡,七、堅固愚癡,八、增上愚癡,九、無所了別愚癡,十、現見愚癡。
*又有十種愚痴的有情,可以普遍涵蓋一切愚癡有情的種類,一切有情愚癡的種類不會超出這十種。
1-缺減愚癡者,謂如有一,或缺於眼、或缺於耳,於眼所識色、耳所識聲一切境界皆不領解,是故愚癡。
*因為五根中缺眼根,看不到色境;或缺耳根,不能聽到聲音;不知道色聲的境界是什麼。由於根有缺減,不能現見色等境界,沒有見聞不能瞭解,稱為闕減愚癡。
2-狂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遭逼迫、或遭大苦、或遭重病、或痛所切、或復顛癎令心狂亂。由此不了善作、惡作,是故愚癡。
*如有一類有情遭到他人種種的壓力逼迫;或是身心受到很大的痛苦;或遭重病打擊;或是受到被切割身體的極大痛苦;或是有癲癇病而心發狂亂,因此不分別事情善惡差別而胡作非為,稱為狂亂愚癡。
3-散亂愚癡者,謂如有一,心散異境,不能了餘善作、惡作,是故愚癡。
*例如有一類有情,由於散亂心,第六意識緣到別的境界去,不能與前五識緣現在境一起運作,而不能繼續完成所作的善或不善的事,不能正念正知,而有愚癡。
4-自性愚癡者,謂如有一,於生死中無始以來,自性不了苦集滅道、眾生無我、法無我等,是故愚癡。
*例如有一類有情,在生死中從無始劫以來,不瞭解苦集滅道的道理,也不知道眾生無我、法也是無我的真實義,不知道我空、法空的道理,所以愚癡。
5-執著愚癡者,謂如有一,墮外道中,彼於身見、身見為本諸見趣中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例如有一類有情,是屬於外道種類,對於色受想行識產生了薩迦耶見,以薩迦耶見為根本,產生了種種六十二見趣,對此不能明白,因此而愚癡。
6-迷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名想亂、或形量亂、或色相亂、或業用亂,於亂處法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例如有一個有情,或者稱為想亂、或形量亂、或色相亂、或業用亂,於錯亂處法不能明白真相,稱作迷亂愚癡。
一、想錯亂,只看外表,取相取錯。比方說陽焰,渴鹿看到陽焰以為有水,就跑到那裡去喝水,等跑到那裡才發現沒有水。
二、形量亂,形量有錯亂,就是看錯了。例如一人拿著火把旋轉,會看到一個火輪的形狀。
三、色相亂,又名顯色錯亂,比如將綠色看成紅色。
四、業用亂,是在事物的作用上有錯亂,沒有這件事,可是卻認為有這件事。例如火車開得很快,看到車窗外,以為樹在跑,不覺得是火車在跑。
7-堅固愚癡者,謂如有一,畢竟無有般涅槃法,所有愚癡自性堅固,乃至諸佛亦不能拔。
*指沒有三乘聖道種性的人,這類人心的愚癡非常堅固,連佛為他說法,也不能改變他。
8-增上愚癡者,謂如有一,常恒無間習諸邪行,又邪行因所生眾苦之所逼切,雖知雖見,而故奔趣樂著嬉戲;或復貪等行者,亦是增上愚癡。
*有一類人,常常沒有間斷的修習種種的惡習邪行,因為做了惡行,也會有種種的苦所逼迫,這類人雖然知道也看到,可是還是喜歡去做那件事。
*或是貪等包括貪瞋痴,不可以貪,可是一次又一次貪,這種即是增上愚癡。
9-無所解了愚癡者,謂如有一,不聞不思不修習故,於法於義不能解了,是故愚癡。
*如有一類有情不聽聞佛法,聽聞以後也不思惟,思惟以後也不常常修行,對於佛法的文字,能詮的法及所詮的義,不能解了,不能明白這件事,所以愚癡。
10-現見愚癡者,謂如有一,現見諸行皆悉無常,而起常想;現見皆苦,而起樂想;現見不淨,而起淨想;現見無我,而起我想;現見病法、老法、死法,起安隱想,無逼惱想。
*如有一類有情,現前看到諸行都是無常,卻有顛倒的想法,認為一切法是常住不變;
*現前看到所有果報都是苦的,而執著是快樂的;
*現前看到色身是不清淨的,而生起淨妙想;
*現前看到五蘊眾緣所生,沒有主宰性,沒有我可得,仍然生起我想;
*現見有人生病,有人老了,有人死了,覺得自己還沒有病,還沒有老,也離死還很遠,而生起安穩想,沒有逼迫苦惱想。

12.又此無明,於五處所能為障礙。一、能障礙真實智喜,二、能障礙煩惱滅得,三、能障礙聖道成滿,四、能障礙往於善趣,五、能障礙世間現法諸吉祥事。
*一、能障礙真實智喜,無明能障礙修行者得到真實智慧的喜樂。有無明時使修行者不能與我法二空真如相應,不能證入初歡喜地,心不能歡喜。
二、能障礙煩惱滅得,無明能夠障礙斷除煩惱的證得。
三、能障礙聖道成滿,無明能障礙修學聖道圓滿,使行者不能成就無學道或成佛。
四、能障礙往於善趣,有無明,會造種種的惡業,能夠障礙生到人天的善趣
五、能障礙世間現法諸吉祥事,有無明,會障礙現在生命體中世間種種的好事。
*這是無明於五處障礙的五種作業,前三種之中,障礙得到真實的智慧,指障礙見道,因為三乘入聖道能生極大歡喜;
*能障礙煩惱滅得,指障礙斷德,障礙究竟斷除煩惱的功德;
*能障礙聖道成滿,指障礙修道位及無學位;
*後二種障礙凡夫,障礙往生善趣及障礙吉祥事。

13.問:何等名無明法?答:
*問:什麼稱作無明法?答:
1-或有由無明故,墮無明趣,說名愚癡;非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住隨眠無明。
*或有人由於無明的緣故,墮在無明這一類中,說名為愚癡;
*這類人不為愚癡所困擾,也不為愚癡所垢染,也不為愚癡所媚惑,是指無明種子隱藏於心,還沒有發出業的現行的人,稱為住隨眠無明。
2-或有愚癡,為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由纏所攝無明。
*或有一種愚癡的人,為癡所擾亂,沒有癡的煩惱垢,也沒有癡的媚惑,這是無明現行的時候,稱為由纏所攝無明。
3-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非癡所媚。謂由發業無明發惡業已,於此惡行而生羞恥。
*或有一種人有無明種子,因為無明現行而擾亂,又發動身語意業去造業,垢是發業,無明已經染污心識,就去造業;但是這類人沒有被愚癡所媚惑,還有產生羞恥心。
*為癡所嬈,是指無明的現行;
*為癡所垢,是由無明的垢染發動去造業;
*為癡所媚,是指不懂得羞恥,為無明迷惑。
*產生羞恥就不會被無明所迷惑,稱作非癡所媚。
4-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為癡所媚。謂因無明發起種種惡不善業,於此惡行無有羞恥。
*或有一種人有愚癡,有無明種子,因此有愚癡;無明種子現行,而為無明所擾亂;由無明的垢染,發起種種的惡不善業;由無明對於惡行沒有羞恥心,不懂得懺悔,被無明所迷惑。
5-此中由前三種,說名愚癡,墮無明趣,不名癡人。由後一種,說名癡人。
*前三種人名為愚癡,墮無明趣,不稱作癡人。有無明的種子,無明有時候也會現行,有時候無明現行了還去造業;造業之後,還知道慚愧,不名為癡人。
*佛陀呵斥的癡人是做錯事還不知道慚愧懺悔的,才名為癡人。
6-或有闇法無明,謂在欲界;或有昧法無明,謂在色界;或有翳法無明,謂在無色界。
*有一種闇法無明,指欲界眾生,因為被欲覆蓋,內心完全黑暗,沒有智慧光明,稱為闇法無明。
*或有一種昧法無明,指色界有情,能降伏欲的煩惱,但是昧於五蘊,不知無我的道理,稱為昧法無明。
*或有一種翳法無明,指無色界有情,還有一翳在心,還執著這一念心是我,我執還沒有斷除,稱為翳法無明。

14.問:何等名無明因果?答:
*問:甚麼稱作無明的因果?答:
1-因,如本地分已說。
*引起無明的原因,如〈本地分〉卷10已經說過:「無明以不如理作意為因。」
2-果,謂一切後有支。
*無明的果,是指一切生老死等後有支。
*從無明之後十一支都是無明的果。
3-又於真如及諸諦義不能解了。或復猶豫,或即於此生邪決定。
*如果有無明時,對於真如及四諦的道理不能瞭解,或者是心生猶豫,不能有決定的智慧,乃至更糟的是因此產生錯誤的知見,執著不平等因或無因;於諸法生起增益或損減執,成大邪見。
4-謂於諦理或增、或減,顛倒執著無常等故;或由增上慢故;或由自輕蔑故。餘有支決擇文,更不復現。
*對於四諦的道理,或有增益執,執著有實我、實法;或有損減執,撥無世間及出世間的因果;於五蘊無常、苦、無我、不淨,顛倒執著常樂我淨;或由於修行的時候,錯認所成就的境界;或者認為自己不能證得聖道,而心生猶豫,生起邪決定。這些事情都是迷惑諸諦而產生的邪見。
*其他的十一種有支,行乃至老死的決擇文,不再重新說明。
15.復次,
1-如世尊言:眼為因,色為緣,眼識得生;乃至身為因,觸為緣,身識得生。又說:觸為受緣。又說:能生作意為因,生所生識。
*其次,如佛在經中說:以眼根為因,色為所緣境,就可以發出眼識;乃至以身根為因,以觸為所緣境,就會產生身識。又說:由觸而有受,觸是受的緣。又說:以能生起作意為因,生起所生的識。
2-此中非眼等是眼識等生因,亦非觸是受生因,非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生因,由彼諸法各自種子為生因故。何故此中,說眼等為眼識等因?
*這當中應該是諸法各自的種子為生因,眼根不是眼識的生因,乃至身根不是身識的生因,也不能說觸是受的生因,也不能說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的生因。為什麼此處說眼等為眼識等生因?
3-當知此依俱有依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
*當知這是依屬於俱有依所攝的引發因來說,不是依生起因來說。
*眼等六根是眼等六識的俱有依,眼等識種子要現行時,同時要以眼等根為依止,依根緣境才能發識,此處說依俱有依的根,所攝引發因所說,不是生起因。
4-所以者何?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如是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
*為什麼?眼識生,只有種子還不夠,還要有眼等根為俱有依為緣,眼識乃至身識,才能緣著色聲香味觸各式各樣的境界生起了別。識不能沒有依止,自己就發出識。
*由俱有觸為依止生識,才有種種的受生起,緣起支說:緣觸有受;
*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才現行,才能推動轉識種子生起現行,識沒有作意心所推動不能自然生起。
5-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
*因此佛陀在這幾個地方,是依俱有依的根所攝的引發因,即增上緣,來說識等生起因緣。因是指引發因,不是生起因。
*真實的生起因是種子,每一法都有每一法的種子,諸法都以自種為生因,其餘為助緣。
6-或依助伴因說。何以故?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
*或者可以說它是依助伴因來說。怎麼說?不是過去已滅的眼根能為現在已生現行的眼識所依,耳識也是一樣,過去已滅的耳根,不能為已生的耳識所依,它們必須同時在一起活動。眼等識必須以眼等根為助伴才能生起現行,這是約助伴因來說。
7-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
*過去、已經滅的觸,不應該說它能夠作為現在已生現行的受所依止;也不能說過去、已經滅除的作意,能夠為現在已生現行的識所依止。觸及能生作意為因,是指助伴因說的,受生的時候同時有觸為助伴因;諸識生的時候,同時有作意為它的助伴因。

16.復次,緣起次第略有四種。一、牽引次第,二、生起次第,三、受用境界次第,四、受用苦次第。
*其次,緣起次第要略說有牽引次第、生起次第、受用境界次第、受用苦次第,四種。
1-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
*無明緣行,是指由無明煩惱發動三業造作福、非福、不動行;行緣識,是指這三種業行的種子熏習在阿賴耶識中成為隨業識,能牽引來生的異熟果報,所以說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
2-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是生起次第。
*隨業識招感五趣異熟,識入母胎之後,就會有名色,住胎剛開始位稱為羯羅藍,名是指受想行識四蘊,色指色蘊,所以說識緣名色;依名色為緣,逐漸有六處生起,稱為名色緣六處,這是生命的生起次第。
3-六處緣觸、觸緣受,是生起已受用境界次第。
*依止六處為依止,根境識和合生觸,稱為六處緣觸;觸對色等境界時,生起苦受、樂受、或不苦不樂受,稱為觸緣受,這是生起次第以後,受用境界的次第。
4-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是受用苦次第。於此處所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受用境界時,內心有種種的煩惱產生,於所受順境生合和愛,於所受違境生別離愛,於所受非違順境生彼俱相違愛;有了愛煩惱,接著就想取得所喜愛的境界;有了取煩惱,能滋潤過去業行種子及識、名色、六入、觸五法種子轉變成有;有了有接著就招感下一生的果報生起;下一生果報生起之後,依此果報又有老病死等純大苦聚。
*愛、取、有是受用生死苦果的能生因、增上緣,生、老死是生死的苦果,因此說受緣愛乃至生緣老死是受用生死苦果的次第,稱為受用苦次第。
*十二緣起在這個地方,其他決斷簡擇的文不會再重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