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三)生殊勝現觀之次第分二。
(壬一)不退無上菩提之相。
(壬二)引發三身之殊勝道。
初又分二。
(癸一)略標。
(癸二)廣釋。
今初
從順抉擇分,見修諸道中,所住諸菩薩,是此不退眾。
nirvedhāṅgāny upādaya darśanābhyāsa-mārgayoḥ /
ye bodhisattvā vartante so 'trāvaivartiko gaṇaḥ // Abhs_4.38 //
1-於色等上退轉實執現行等四十四相。隨得一種之菩薩。即得不退轉相菩薩僧之相。界從大乘加行道煖位,乃至最後心。
2-從安住順抉擇分利根菩薩,乃至見、修諸道中,所有利根菩薩。即此處所說不退轉無上正等菩提之菩薩眾。
3-以於色等遠離分別實執現行等隨得一相之菩薩故。
*哪些菩薩不退轉呢?從煖、頂、忍、世第一法,叫做順抉擇分,由順抉擇分起,再進一步就是見道,見道之後就是修道。由順抉擇分、見道、修道中,住在這個階段的菩薩,就是不退轉的菩薩眾。
*1-於色等上退轉實執現行等四十四相。隨得一種之菩薩。即得不退轉相菩薩僧之相。界從大乘加行道煖位,乃至最後心。
菩薩僧之中達到哪個程度然後會不退轉呢?有四十四種特徵,能夠做到一種,就不退轉。對於色、受、想、行、識等,退轉實執,即是不執色、受、想、行、識為實有,不令這種執「現行」,令它不能夠轉。「轉」即是生、出現。由種子變為現行,即是出現。界限從哪個時候起?由加行位煖位,一直至到最後心,成佛前那剎那,叫做金剛心。
*2-從安住順抉擇分利根菩薩,乃至見、修諸道中,所有利根菩薩。即此處所說不退轉無上正等菩提之菩薩眾。
由安住在順抉擇分,即是由煖位、頂位、忍位、世第一位,那些能夠修四種順抉擇分的利根菩薩起,如果加行位的話,利根菩薩就一定不退轉。見、修諸道中,所有的利根菩薩,這種菩薩,即是此處所說不退轉無上正等菩提之菩薩衆。
*3-以於色等遠離分別實執現行等隨得一相之菩薩故。
為什麼說這種人能夠不退轉呢?因為這些菩薩,於色、受、想、行、識等之上,能夠遠離實執,即是不執色、受、想、行、識等的東西為實,遠離對於色、受、想、行、識起種種分別的實執,不會給這種實執現行的。不被這實執現行的,有四十種相,隨得一種相,這種菩薩就不退。
(癸二)廣釋分三。
(子一)加行道不退轉相。
(子二)見道不退轉相。
(子三)修道不退轉相。
初又分二。
(丑一)略標。
(丑二)廣釋。
今初
由說於色等轉等二十相,即住決擇分所有不退相。
rūpādibhyo nivṛtty-ādyair liṅgair viṃśatidhā-īritaiḥ /
nirvedhāṅga-sthitasyedam avaivartika-lakṣaṇam // Abhs_4.39 //
由經所說遮轉色等分別實執現行等二十種相。當知即是住順決擇分利根菩薩不退轉大菩提之相。
由經所說遮轉,「遮」是防止,「轉」是令它生起,防止它生起,防止什麼生起?防止他對於色等起分別實執,防止這種分別實執起現行。這二十二種相的出現,就知這菩薩,能夠防止對於色等起實執的這種執現行。這些菩薩,當知即是住順抉擇分利根菩薩,這種菩薩的不退轉大菩提之相。
(丑二)廣釋
由於色等轉,盡疑惑、無暇,自安住善法,亦令他安住。
rūpādibhyo nivṛttiś ca vicikitsā-akṣaṇa-kṣayau /
ātmanaḥ kuśala-sthasya pareṣāṃ tan-niyojanam // Abhs_4.40 //
1-遮轉色等分別實執現行。
2-於真皈依處,滅盡疑惑為是、為非。
3-斷盡八無暇處。
4-自住善行,亦安立他。
*1-遮轉色等分別實執現行。
「遮轉」即是阻壓它生起。阻壓哪些東西生起呢?阻壓執色、受、想、行、識五蘊為實。即是對色、受、想、行、識五蘊起分別心,分別即是執著,執它為實。「遮轉」,遮它轉,令它不能轉。
*2-於真皈依處,滅盡疑惑為是、為非。
令他於真皈依之處,滅盡疑惑。什麼疑惑?到底這事件是『是』抑或是『非』。「真皈依處」即是佛法。對於佛法,全滅盡所有疑惑的,不會再懷疑的。懷疑什麼?佛法是不是對,不會懷疑。
*3-斷盡八無暇處。
剷除了那些種子,令它第二世不會生起八無暇的地方。那八種地方,如果眾生生在那裡,就沒有空修佛法。修佛法最好在人間是最好。
什麼是八無暇呢?
一、地獄,生在地獄經常是苦的,那有時間去修行?
二、餓鬼,常常餓到要救命的;
三、旁生,旁生即是畜生,旁者傍也,傍著人類、傍著天而生的。
四、北俱盧洲,沒有個人的私產的,沒有佛法,所有東西都平均。
五、長壽天,只是享樂,壽命那麼長的天,更加不想修佛法。
六、聾盲瘖啞,聾的,盲的,瘖啞,啞巴,亦不能理解佛法。
七、世智辯聰,世間的智慧,很有辯才,又很聰明,這種人沒有機會修佛法的,因為他自以為很聰明。
八、佛前佛後,這個佛是指佛法,有佛法之前和佛法滅了之後,生在未有佛法之前,和生在佛法滅了之後。
*4-自住善行,亦安立他。
自己住在布施、持戒等善行,又宣揚給別人知,令別人安住。
於他行施等,深義無猶豫,身等修慈行,不共五蓋住。
parādhāraṃ ca dānādi gambhire 'rthe 'py akāṅkṣaṇam /
maitraṃ kāyādy-asaṃvāsaḥ pañcadhāvaraṇena ca // Abhs_4.41 //
5-由修自他換菩提心,於他行布施等。
6-於甚深義,無復猶豫。
7-三業諸行,修慈愍行。
8-不與貪欲、瞋恚、惛沉、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共住。
*5-由修自他換菩提心,於他行布施等。
能夠對於他人布施、持戒、忍辱等。
*6-於甚深義,無復猶豫。
於佛家那些甚深的義理,不再懷疑。
*7-三業諸行,修慈愍行。
用三業來修一種慈悲的行為。
*8-不與貪欲、瞋恚、惛沉、睡眠、掉舉、惡作、疑等五蓋共住。
「蓋」即是遮蔽,讓我們不能修止觀的五種蓋。
摧伏諸隨眠,具正念、正知,衣等恒潔淨,身不生諸虫。
sarvānuśaya-hānaṃ ca smṛti-saṃprajñatā suci /
civarādi-śarīre ca kṛmīṇām asamudbhavaḥ // Abhs_4.42 //
9-摧伏無明、惡見等一切隨眠。
10-常時具足正念、正知。
11-受用衣服等潔淨,非聖所呵責。此十一相是煖位不退轉相。
*9-摧伏無明、惡見等一切隨眠。
*10-常時具足正念、正知。
*11-受用衣服等潔淨,非聖所呵責。此十一相是煖位不退轉相。
享受衣服等乾乾淨淨,不要被聖人說這樣不對,那樣不對的。以上十一種,就是煖位菩薩的不退轉菩提的相。
心無曲、杜多、及無慳悋等,成就法性行、利他求地獄。
cittākauṭilyamādānaṃ dhūtasyāmatsarāditā /
dharmatāyuktagāmitvaṃ lokārthaṃ narakaiṣaṇā // Abhs_4.43 //
12-身不生諸虫類。
13-心無曲屈自利作意。
14-修行十二杜多功德。
15-無慳悋、毀戒等過。
16-成就般若波羅蜜多瑜伽,不違真空法性行。
17-為利他故,欲往地獄。此六相是頂位不退轉相。
*12-身不生諸虫類。
*13-心無曲屈自利作意。
心裡面沒有一種歪曲來求自利的想法。「作意」即是起心動念。
*14-修行十二杜多功德。
「杜多」,頭陀有十二種,叫做「苦行功德」。
一、糞掃衣。二、但三衣。三、常乞食。四、不作餘食。五、一坐食。六、節量食。七、阿練若處。八、塚間坐。九、樹下坐。十、露地坐。十一、隨處隨坐。十二、常坐不臥。
*15-無慳悋、毀戒等過。
慳即是自己有餘,不施捨給別人。毀犯戒律等。
*16-成就般若波羅蜜多瑜伽,不違真空法性行。
修般若觀,不違反真空法性,即是真如。
*17-為利他故,欲往地獄。此六相是頂位不退轉相。
非他能牽引,魔開顯似道,了知彼是魔,諸佛歡喜行。
parair aneyatā mārasyānya-mārgo-padeśinaḥ /
māra ity avabodhaś ca caryā buddhānumoditā // Abhs_4.44 //
18-修所說道,非他能引。
19-於開顯相似道之魔,了知是魔。此二相是忍位不退轉相。
20-三業一切行皆佛歡喜之行。此一是世第一法不退轉相。
*18-修所說道,非他能引。
修行佛經裡面所說的道,並不會被外道或其他人所引轉的。
*19-於開顯相似道之魔,了知是魔。此二相是忍位不退轉相。
「開顯」即是解說、宣揚、宣傳。對於那些開顯似是而非的道理,「相似道」即是似是而非的道理。對於那些宣傳似是而非的道理的魔,我們知道這些是魔。以上二相,是忍位菩薩不退轉相。
*20-三業一切行皆佛歡喜之行。此一是世第一法不退轉相。
身、語、意三業所做的行為,都是佛所歡喜的東西,不做那些佛所不歡喜的東西的。此之一種是世第一法菩薩的不退轉相。
由此二十相,諸住煖、頂、忍、世第一法眾,不退大菩提。
ūṣma-mūrdhasu sa kṣāntiṣv agradharmeṣv avasthitaḥ /
liṅgair amībhir viśatyā saṃbodher na vivartate // Abhs_4.45 //
如是二十種相。當知即住煖、頂、忍、世第一法利根菩薩不退轉大菩提之相。
上文所講的二十種相,當知即是住在暖、頂、忍、世第一法的利根菩薩不退轉大菩提之相。
(子二)見道不退轉相分二。
(丑一)略標。
(二)廣釋。
今初
見道中,忍、智十六剎那心。當知此即是菩薩不退相。
kṣānti-jñāna-kṣaṇaḥ ṣaṭ ca pañca pañca ca dṛk-pathe /
bodhisattvasya vijñeyam avaivartika-lakṣaṇam // Abhs_4.46 //
由見道位忍智十六剎那所引後得身語殊勝名言。當知即是住見道菩薩不退轉大菩提之相。
*如果見了道,即是無漏智起的時候,有這種狀況表現出來,就是見道而不退轉。見道就一定不退轉。那些利根有這種不退轉相就不會墮落,那些鈍根的就會。
*見道裡面,先起八忍八智這十六剎那心,跟著就是下文所說的相就會具備。
1-苦法忍:對於佛所說的苦的法,起一種智慧去體認到。對於世界是苦、人生是苦的體驗的時候,無始以來由思維分別而起的,執著有靈魂、執著有實我之類的思想,苦法忍起的時候就剷除它,以後不會再起分別我執。
2-苦法智:再體驗,這個世界是苦的,無疑。已經沒有分別我執,享受那種解脫的情境。苦法忍,叫做無間道,即是說當起後中間沒有間隔,就會有些法智生起,無間道是斷煩惱。苦法智,就是解脫道,煩惱斷了之後享受逍遙自在的解脫的情況。苦法忍,是對於苦諦所起的無間道。苦法智,是對於苦諦所起的解脫道。
3-苦類忍:人生是苦,我能夠知道人生是苦的智慧都是屬於苦那類,同一類東西。又有人這樣解,欲界的人生是苦,色界人生、無色界人生苦不苦呢?都應該是苦的,都是同一類。「苦法忍」是掃蕩欲界的我執,「苦類忍」就掃蕩色界、無色界的我執。「苦法忍」只是觀人生,「苦類忍」就是連到能觀人生是苦的智慧都一起觀。
4-苦類智。
5-8-集法忍:苦的原因叫做「集」,即是煩惱和業這兩種東西能招集苦果,今世的煩惱和業能夠招引、招集來世的苦果的。那些煩惱和業叫做「集」。對於釋迦佛所講的集法體認到,起無間道。接著就是集法的智。接著,集的類忍。接著,集的類智。
9-16-接著,滅諦。接著觀道諦。
見道的時候,會經十六個剎那,十六個剎那完畢,就叫做見道的工作完了。
*大乘見道,就分做兩個層次。
第一層,先叫做「真見道」。是根本智出現的時候,根本智是無分別的,沒有名言的,名言即是概念,無概念的。本來的智慧都變起相分,它不變相分的,沒有相分的。直證真如的,直接把捉真如。真見道,是一剎那、頓時覺得,頓時證到什麼?境是空,我亦空,境我一齊空,不會分先空境,再空心,然後大家一齊空,一心見道。
第二層,相見道。無分別的智慧,一沉沒的時候,接著是相見道。相見道即是後得智出現,名言分別,名言即是有概念,有概念,有相的。又叫做「三心見道」。為什麼叫「三心見道」?先空境,再空心,再心境一時並空。三個剎那。然後,以十六個剎那心,歷觀四諦,即是跟小乘差不多。相見道的東西。一是「三心見道」,之後就「十六心見道」。
*由見道位忍智十六刹那所引後得身語殊勝名言
見道之後,引出後得智。後得智又將十六剎那心重現出來,用說話來教人,引出那些殊勝的名言。
(丑二)廣釋
遣除色等想,心堅、退小乘、永盡靜慮等所有諸支分。
rūpādi-saṃjñā-vyāvṛttir dārḍhyaṃ cittasya hinayoḥ /
yānayor vinivṛttiś ca dhyānādy-aṅga-parikṣayaḥ // Abhs_4.47 //
1.初依苦諦有四相:
1-謂住見道中根菩薩,於色等法,遣除分別實執。
2-世俗、勝義二菩提心最極堅固。
3-於小乘道,令心退捨。
4-雖得靜慮及無色等至,然斷盡由彼力受生之功能。
*1.初依苦諦有四相:
*1-謂住見道中根菩薩,於色等法,遣除分別實執。
苦諦有四個相,一、住在見道位的那些中根菩薩,於色、受、想、行、識等法,除去起分別、執著說色、受、想、行、識都是實有。
*2-世俗、勝義二菩提心最極堅固。
在世俗諦的發菩提心,和勝義諦中的發菩提心,這兩種菩提心都是很堅固的。何謂世俗菩提心?有名言的,我為了要度多生眷屬,所以我要現在發菩提心等等。勝義的發菩提心,沒有言論的。
*3-於小乘道,令心退捨。
對於修小乘的人,他不依,心退轉,不想修小乘。
*4-雖得靜慮及無色等至,然斷盡由彼力受生之功能。
當然可以入到四靜慮,有時還可以入到四個無色定: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四種無色界的定。「等至」即是定。「等持」是指定的心所。「等至」是指定的狀態。但又要知道,你修初禪修得純熟,死了之後會生初禪天的。如果修無色界定,死了之後生無色界天。他能夠斷盡,由於修這種定,而走去色界、無色界投生。「支分」是指功能、原因,生起四靜慮的天、四無色的天所有原因。
身心輕利性,巧便行諸欲,常修淨梵行、善清淨正命。
kāya-cetolaghutvaṃ ca kāma-sevā-abhyupāyikī /
sadaiva brahma-cāritvam ājīvasya viśuddhatā // Abhs_4.48 //
2.依於集諦有四相:
1-謂身心輕利,具足輕安之樂。
2-善巧方便受用諸欲,而無染著。
3-常修梵行。
4-斷除邪命,正命清淨。
*2.依於集諦有四相:
*1-謂身心輕利,具足輕安之樂。
時時身心很輕安的。
*2-善巧方便受用諸欲,而無染著。
很善巧地、很方便地,享受五欲,即是色、聲、香、味、觸那五欲,雖然享受五欲,但心不會貪著它,亦不會被它束縛到。
*3-常修梵行。
清淨行即是時時守戒律。
*4-斷除邪命,正命清淨。
「邪命」即是邪的活命,用不正當手法來活命,即是不合理的職業。「正命清淨」即是合理的職業,清清淨淨,沒有過失的。能夠修集法忍、集法智、集類忍、集類智成功,就會有這四種相表現。
蘊等、諸留難,資糧及根等、戰事、慳悋等、加行及隨行。
skandhādāv antarāyeṣu saṃbhāre sendriyādike /
samare matsarādau ca neti yogānuyogayoḥ // Abhs_4.49 //
3.依於滅諦有四相:
1-謂於蘊界處等,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2-於諸留難法,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3-於布施等菩提資糧,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4-聚落言所顯諸根。城邑言所顯諸根依處。國土言所顯諸境。士夫言所顯諸識。執此為實有之實執與通達彼為無我之智。能治所治之戰事,破除執此實有之加行與隨加行處。
*3.依於滅諦有四相:
修滅諦見道而成功,又有四相。
*1-謂於蘊界處等,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對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這些東西,不會執它為實的,破除這種實執。加行,即是要定中修觀,與它有關的隨加行處。
*2-於諸留難法,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留難法」,令你修行覺得留難,有些東西阻礙你。破除實執亦要修觀行加行,與它有關的隨加行處。
*3-於布施等菩提資糧,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布施固然是得大菩提的資糧,但不應該執它為實。破除實執的那種觀行,和與它有關連的隨觀行。
*4-聚落言所顯諸根。城邑言所顯諸根依處。國土言所顯諸境。士夫言所顯諸識。執此為實有之實執與通達彼為無我之智。能治所治之戰事,破除執此實有之加行與隨加行處。
*鄉村那些聚落,有人住、一塊塊地方那些叫「聚落」。用「聚落」這個名詞來指示眼、耳、鼻、舌、身五根。
*再者聚落是在城邑裡面的,又用城邑來表示五根所住處。譬如,我們眼球裡面的視覺神經,叫做眼根,眼根住在眼球這個球裡面,這個球叫做眼根所住之處。依者住也。用「諸根」和「根依處」,來譬喻做城邑,城邑裡面有聚落。
*城邑是在一個國裡面。用「國土」這個字來指示那些境界。
*用「士夫」這個字,「顯」即是指示,指示那些識。
*佛又講聚落,又講城邑,又講國土,又講士夫,小乘人以為這些東西都是實有,起了實執。這些菩薩都知道,佛所講這些一切都是譬喻、假有的東西。
*同時這些菩薩又知道,這些諸根、根依處,「諸境」即是色聲香味觸的諸境,和士夫這些,都是無我的。通達無我的智了解,執這些東西為實,應該用智慧來對付。能治、所治。這兩種東西時時不斷戰爭。在這種戰爭之中,就破除執此實有那種觀行和隨觀行。
破彼所依處,不得塵許法。安住三地中,於自地決定。
vihāra-pratiṣedhaś ca dharmasyāṇor alabdhatā /
niścitatvaṃ svabhumau ca bhūmi-tritaya-saṃsthitiḥ // Abhs_4.50 //
4.依於道諦有四相:
1-謂於慳悋、毀戒等,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2-所證之道及菩提果法,於勝義中無微塵許可得。
3-自安住一切智等三地中,雖魔破壞,然於自所住之地,決定無疑。
*4.依於道諦有四相:
*1-謂於慳悋、毀戒等,破除實執加行及隨加行處。
對於慳吝,慳吝是無自性。你不要執著慳吝是實有,知道它是空,都是你的智慧來的。犯戒,以為真是有這樣東西。犯戒都是空的,「等」,對於這樣東西,普通一般人會執著,如果有智慧,見道,破除這種執著,犯戒亦空。
*2-所證之道及菩提果法,於勝義中無微塵許可得。
所證得的那種智慧,和由這種智慧所引出來的菩提的果,這種果即是法,在世俗諦中,就有所證之道,和有菩提可得。但在勝義諦裡根本沒有菩提,哪裡有實得菩提呢?微塵一點都不可以得到的。
*3-自安住一切智等三地中,雖魔破壞,然於自所住之地,決定無疑。
自己能夠安住在見道之後,對於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這三智。「三地」,三種智所依的地。對於三種智所依的地中,雖然有些魔來破壞你,但你常常始終能夠住在這種智,起該種智。住在此地,即是能夠起這幾種智,決定無疑的。
為法捨身命。此十六剎那,是住見道位,智者不退相。
dharmārthaṃ jīvita-tyāga ity amī ṣoḍaśa kṣaṇāḥ /
avaivartika-liṅgāni dṛṅmārga-sthasya dhīmataḥ // Abhs_4.51 //
4-為求一切相智等正法故,能捨身命。如是忍智十六剎那所攝諸相,即是安住見道不退轉相。
*爲求佛所有的一切相智等正法故能捨身命。以上所講,是由八忍八智那十六個剎那之後所引起的相,就是見道之後能夠不退轉,有這樣的象徵。
(子三)修道不退轉相。
分二。
(丑一)廣釋大乘修道。
(丑二)不退轉相。
今初
修道謂甚深,甚深空性等,甚深離增益,及損減邊際。
gambhiro bhāvanā-mārgo gāmbhīryaṃ śunyatādikam /
samāropa-apavāda-antam uktatā sā gabhīratā // Abhs_4.52 //
1-2-大乘修道甚深,是證甚深空性等之慧故。
3-空性甚深,是離增益、損減二邊之法界故。
*大乘修道
見道的時候,初階段叫做「入心」、入見道。在行真見道、相見道歷程的時候,叫做「住心」。真見道、相見道都完了,叫做「出心」。一出心之後,就叫做修道。出心之後所起的無漏智慧,就是修道的慧。修道,有無漏智,有有漏智的。不過嚴格來說,指無漏智。廣義來講,修道的時候,間中會起有漏智。
*1-2-大乘修道甚深,是證甚深空性等之慧故。
大乘的修道是很深的,為什麼它深呢?因為是證得甚深真如空性等的慧。「等」,因為除了證真如空性之外,還有十六剎那心,那種慧。
*3-空性甚深,是離增益、損減二邊之法界故。
「邊際」即是兩邊。這種甚深的空性真如,是離開增益執和損減執的。「增益」者你說他有,「增加」,即是有執;「損減」,執他空。「法界」是真如的別名,即是空性的別名。「法」者,一切法,一切有漏、無漏法。「界」者,實體的意思。
於順決擇分、見道、修道中,有數思、稱量,及觀察修道。
cintā-tulana-nidhyānāny abhīkṣṇaṃ bhāvanā-pathaḥ /
nirvedhāṅgeṣu dṛṅ-mārge bhāvanā-mārga eva ca // Abhs_4.53 //
4-大乘順決擇分及見道與修道之中,於所見義三智行相,數數思惟,以量稱量,審細觀察。
*大乘順決擇分,即是見道前煖、頂、忍、世第一法。由順抉擇分引出見道,見道之後引起修道。這樣三個階段連續下去。
*當在大乘順抉擇分開始的時候,一直至修道的時候,於所觀的境界,「境界」指對象、目標。修大乘法的對象和目標,就是一切智、道相智和一切相智。於所觀的境,即是三智的活動相狀。
*數數思維,已經是不斷不斷地想。以量稱量,「量」即是知識,用我們的知識去秤它、量它,好像用一個斗去量度它。「稱量」即是常常思維、想。不斷用你的知識稱量,審細、觀察,已經很精審、很微細地觀察。
此常相續故。諸下中上品,由下下等別,許為九種相。
prābandhakatvād iṣṭo 'sau navadhā ca prakārataḥ /
mṛdu-madhyādhimātrāṇāṃ punar mṛdvādi-bhedataḥ // Abhs_4.54 //
故此大乘修道常相續轉。
5-如是大乘修道,許為九品。
若於勝義,由是空性之體性故,不可分別。然於名言,就所斷所知障,能取、所取分別,有上中下三品。一一品中,各分三品,而為九品。如是能對治之修道,亦由下下等差別分九品故。九品行相相續而生故。
*故此大乘修道常相續轉。
見道和順抉擇分的觀察,到修道的階段,那種觀察,都是連續地生起的。「轉」即是生起。
*5-如是大乘修道,許為九品。
這種智慧的強度可以分為下品修道、中品修道、上品修道。下品之中又可以分成下下、下中、下上;中品之中分成中下、中中、中上;上品之中分成上下、上中、上上。認為是由弱至強,可以分別九種相。
*6-若於勝義,由是空性之體性故,不可分別。
修道,分根本智和後得智。根本智所觀的就是真如空性。真如空性,從勝義方面來講,不可說它有生、有滅、有常、有斷、有一、有異,或者是有、是無,都不可分別。於修道所緣、所認到、所體驗到的真如,在勝義諦來講,是不可說的。但是在世俗諦來講,就是可說的。
*7-然於名言,就所斷所知障,能取、所取分別,有上中下三品。
在世俗諦裡,這些能斷除所知障,所知障裡中的能取、所取的執著。「分別」在此處當執著解。從它的強弱程度來講,可以把這種智分為上、中、下品三品。
*8-一一品中,各分三品,而為九品。如是能對治之修道,亦由下下等差別分九品故。九品行相相續而生故。
每一品中又分三品,總共有九品。真如從世俗諦來講,可以分。觀真如空性可斷除所知障,所知障的大小程度可分為九品,能夠斷除所知障的修道智慧一樣又有九品。在勝義諦裡根本無所知障。所知障是以法執為主,執有實的能取和執有實的所取,這兩種合起來就是法執,法是東西,對於任何東西都執它以為是實有。入修道境界時,修道的智九品,連續生起,九品修道智。
*能取和所取:
「取」,領受。能取者,能領受東西的東西。例如什麼?眼可看東西,眼就是「能取」,眼看見顏色,顏色是什麼?被我們所領受,是「所取」。一切有為法,不是能取就是所取。無為法又如何?當證真如的時候,真如都是所取。不過真如的本質是不可說,就說它離能取和所取。證真如的智慧都是能取。不論對於能取的東西執著它為實,對於所取的東西,執著它有實的所取的東西,這些執著便是法執。執著它是無,都是法執。以法執為首的一大堆貪、瞋、癡等的煩惱,這堆煩惱就叫做所知障,障礙我們得大菩提。
經說無數等,非勝義可爾。佛許是世俗,大悲等流果。
asaṃkhyeyādi-nirdeśāḥ paramārthena na kṣamāḥ /
kṛpā-niṣyanda-bhūtās te saṃvṛtyā abhimatā muneḥ // Abhs_4.55 //
6-他作是難:云何大乘修道九品決定?不應道理。佛在廣中略三部般若經中,於九品修道,說一一品,皆能引生無數無量無邊福德果故。答曰:經說生無數等福德果者,非依勝義而說。於名言中,無不應理之過。以於世俗大乘修道九品,決定與生無數等福果不相違故。如來許彼是無緣大悲,通達法界之等流果故。
*1-他作是難:云何大乘修道九品決定?不應道理。
「難」即是質問。為何說大乘修道決定有九品呢?這不合道理。
*2-佛在廣中略三部般若經中,於九品修道,說一一品,皆能引生無數無量無邊福德果故。
為什麼?因為佛在廣、中、略的三部般若。廣是《大般若經》最大的那部分,大品般若;中是《大般若經》二分,略是《大般若經》的第四分。對於九品修道,即是每一品,既然能夠引出無量無邊福德果,又怎會得九品那麼少、那麼簡單呢?
*3-答曰:經說生無數等福德果者,非依勝義而說。
答:《大般若經》說有無量無數的福德果,並不是依據勝義諦來說。
*4-於名言中,無不應理之過。以於世俗大乘修道九品,決定與生無數等福果不相違故。
在世俗諦中說有無量無邊的福德,福德既然有那麼多,修道智慧都有那麼多,在世俗諦中沒有不合理的過失。因為在世俗諦中說修道九品,雖然智只得九品,但九品就決定能夠生出無數等那麼多福果,就他所得果的。所修九品可以開至無量,都不會相違。
*5-如來許彼是無緣大悲,通達法界之等流果故。
如來認為這種智是無緣的大悲所產生的同類的果。在世俗諦來說,這些都是大悲的等流果。為何是大悲的等流果?了解到無量世以來的生死輪迴,不由自主。因為起煩惱就作業,作了業便得果,便不待自己支配,這樣是很可悲。我們無量世以來都有很多父母,有很多可愛的子女,還有很多都是兄弟姊妹,每個都生死輪迴。能夠修十善業,固然能在人天享樂,因為起煩惱起得多而作惡業,就在生死輪迴,或生為畜牲而被人宰割,或者做人而被人刻薄,或者做餓鬼而得不到食,或者碰集於這些可憐人物,受苦人物,都是自己的多生父母、妻子那類人。我們不忍心那些多生的眷屬在受生死輪迴的苦。因為這樣,起大的同情心,大的悲憫心,如何想辦法與我們多生父母、多生妻子一同得到解脫呢?有最高的智慧,如果沒有最高的智慧,還在生死輪迴中,被那些業力支配,你又如何保佑人民?所以唯有修行,成佛。為了要自利利他,為了要令一切的多生眷屬,想求得最高的智慧,最高的智慧就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佛的智慧,所以決定要求佛的大菩提。當你下這個決心的時候,便稱為發菩提心,就叫做資糧道的菩薩。由大悲心產生菩提心,由菩提心產生資糧道和加行道,由資糧道、加行道產生見道,由見道產生修道,好像水流下來一級一級,「等」者同也,「流」者類也,同類的果所引致。
不可說性中,不可有增減。則所說修道,何斷復何得?
hāni-vṛddhī na yujyete nirālāpasya vastunaḥ /
bhāvanākhyena kiṃ hinaṃ vartmanā kim udāgatam // Abhs_4.56 //
7-他又難云:所說修道有何可斷及何可得?應無所得,以勝義非有故。於勝義,不可說之修道性中,斷除所治,增長能治,不應理故。答曰:雖大乘修道,勝義無增減。然斷除所治、增長能治,非不應理。
*外人又如此質問:所說的修道,有什麼真的東西給你斷除,有什麼實的東西給你得到呢?應該是無可得才對,為何無可得?因為在勝義諦來說一切的法都是非有。因此在勝義諦中不可說的這種修道的智慧性,這種智慧性你說可用作斷除所對付的所知障,又說能增長能對治的智慧,不應道理的。
*彌勒菩薩答曰:大乘的修道在勝義諦裡無增減,但是,斷除所治的所知障與增長能對治的修道智慧,不是不合理的,都合理的。
如所說菩提,此辦所欲事,菩提真如相,此亦彼為相。
yathā bodhis tathaivāsāv iṣṭasyārthasya sādhakaḥ /
tathatā-lakṣaṇā bodhiḥ so 'pi tallakṣaṇo mataḥ // Abhs_4.57 //
例如菩提、智慧法身,雖勝義非有。然名言中,可作有情事。如是大乘修道,雖勝義無。然於名言,許斷除所治等,成辦義利故。此二亦無法喻不合之過。以此二於名言中,利益有情亦同。菩提、智慧、法身,以真如為相。修道亦以真如為相故。
*為什麼?在勝義諦中都沒有一件東西叫大菩提、智慧法身,但是在世俗諦中不能說是無,佛的菩提可以度眾生,佛的智慧法身可以為眾生說法,可以利益眾生。這樣,大乘的修道雖然在勝義諦中是沒有,然在名言中,即是世俗諦中,我們可以認許它可以斷除所治的所知障等。辦成眾生的義利。世間的利益,叫做義;出世間的利益,叫做利。
*這兩種菩提、智慧法身來譬喻,亦不會說所說的法和所引的譬喻不合的過失。菩提與修道,於世俗諦中都可以說為有利益有情。菩提和智慧的法身是以證真如爲它的行相即是活動的情形。修道亦以證真如爲它的性能,以此作用譬喻,便不會不倫不類。
初心證菩提,非理亦非後。由燈喻道理,顯八深法性。
pūrveṇa bodhir no yuktā manasā paścimena vā /
dīpa-dṛṣṭānta-yogena gambhīrā dharmatāṣṭadhā // Abhs_4.58 //
8-他又難云:大乘修道所攝二種發心,應不能生大菩提果。以彼前前剎那皆不能生,前後剎那同時亦不能生,後後剎那亦不能生故。答曰:依大乘發心,漸次而起前後剎那,無不能生大菩提之過。喻如燈燭,依漸次起,前後剎那,而能盡焦脂炷。如是大乘發心,前後漸起無量剎那,而能引生大菩提果,及能了解八種甚深法性故。
*外人又會這樣質問:發菩提心,從勝義諦來說,發心是不可說。從世俗諦,確是有個眾生發菩提心。屬於大乘修道,大乘修道所包括的兩種發心,勝義的發心與世俗發心。這兩種發心應該不能夠產生大菩提的果。為什麼?前刹那就出現,即是生大菩提那些前一刹那未生。「以彼前」,再前一刹那亦未生,前前刹那都不能生大菩提果。有了大菩提果後,前後刹那同時亦不能生大菩提果,後後刹那亦不能生大菩提果。
*彌勒菩薩答曰:依大乘發心漸次而起前後刹那,無不能生大菩提之過失,為什麼?譬喻臘燭,前前後後刹那連續,結果它確是能盡焦脂炷。這樣,「大乘發心前後漸起,經過無量刹那,結果是能引生大菩提果,及能瞭解八種甚深法性。即上文所說的八種甚深道理,法性當性質,修道的性質。如果這修道的人有這種相,這個修道的人是不會退轉。真正的不退轉是什麼?是八地菩薩永不退轉。
(丑二)不退轉相
生滅與真如,所知及能知,正行并無二,巧便皆甚深。
utpāde ca nirodhe ca tathatāyāṃ gabhīratā /
jñeye dāne ca caryāyām advayopāyakauśale ca // Abhs_4.59 //
第八地菩薩通達八種甚深:
1-謂所發心,非唯以前後剎那,而生菩提。亦非彼二隨一之體而能生。然知於名言中,由修習與殊勝所證互相觀待而生,名通達生甚深。
2-又已生諸法皆無自性,勝義無滅。然於名言有滅,亦不相違,名通達滅甚深。
3-又有學位中,雖恒修真如,然非時不應作證,名通達真如甚深。
4-又真如自性雖勝義無,然於一切法,可隨修施等,名通達所知甚深。
5-又一切法真如為性,雖於勝義都無所見,而云見真實,名通達能知甚深。
6-又真空法性,於一切法都無可行,而是行真實義,名行甚深。
7-又於勝義,無二性中,修一切道,名無二甚深。
8-又圓滿一切資糧,而於勝義不得佛果,名通達巧便甚深。
*1-謂所發心,非唯以前後剎那,而生菩提。亦非彼二隨一之體而能生。然知於名言中,由修習與殊勝所證互相觀待而生,名通達生甚深。
發心,雖然不是依照上文說的勝義諦,但在世俗諦確是生了大菩提。亦並不是什麼?勝義諦的發心與世俗諦的發心,兩種隨(任何)一種是能生,不是,生是假的。但是我們知道,世俗諦中從兩個緣會合就會生,第一,由修習的緣故,以修習為緣;第二,由證得殊勝境界為緣。互相觀待,即互相發生關係,就能生菩提。
*2-又已生諸法皆無自性,勝義無滅。然於名言有滅,亦不相違,名通達滅甚深。
那些生了出來的東西,都是眾緣和合,都是無自性,又怎會滅,那件東西是有,它才會滅。所以在勝義諦裡面是沒有滅,在勝義諦裡面雖然沒有滅,然在世俗諦是有滅,亦不相違。
*自性即是本質,沒有自己的本質,所以要靠眾緣和合而生。如果確有自己的本質,不用靠眾緣和合而生。因為要靠緣生,所以無自性。正是因為它無性,所以要靠緣生。這兩句互相依賴。無自性亦名為空,空不是沒有,只是無自性。了解有為法要從互相依倚的兩個範疇綜合了解,就叫做中道。不偏於緣生不偏於無性,如果偏於緣生便會執有,偏於無性便會執空。
*佛家所說的空,與龍樹菩薩所說的空,即是無自性。唯識宗講的空,有兩種解法,有時當無,有時當自性解。有時當無,有時當幻。
*3-又有學位中,雖恒修真如,然非時不應作證,名通達真如甚深。
有學,還需要學習,未到阿羅漢果,即是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這些都是要學。大乘那些是有學?那些是無學?大乘八地以上叫做無學,七地以前叫做有學。處在有學階段中的人,雖然常常在止觀裡起那根本智證真如。如果不是修止觀證的時候,便不應常常證真如,如果常常證真如,便不能夠做事。名真如甚深。真如雖然是那麼好,但也不應該常常證。
*4-又真如自性雖勝義無,然於一切法,可隨修施等,名通達所知甚深。
雖然勝義諦中連真如都是沒有,但是對於一切法,可以隨著隨著教理修行、布施、持戒等六度。勝義諦中連真如都沒有,六度都沒有,但事實上我們又要修,為什麼?很矛盾,這些又是甚深。
*5-又一切法真如為性,雖於勝義都無所見,而云見真實,名通達能知甚深。
「性」即是實質。在勝義諦裡,連真如都是無所見,何況其他東西。但連真如都是無所見,但我們常常說,學佛法我們證真實,見真實即是見真如,那既然又說沒有東西可見,為何你又見呢?這個是「能知甚深」。
*6-又真空法性,於一切法都無可行,而是行真實義,名行甚深。
「真空法性」即是真如,「於一切法都無可得」。但又說一切所行的都要合於真理,如實、如真實。「義」者境界,行這種真實境。又說一個大乘佛教徒要行於真實之境之上,名行甚深,即是證行甚深。
*7-又於勝義,無二性中,修一切道,名無二甚深。
本來一切法無二,既然一切法都無二,便不用修行。修行與不修行豈不都是無二,不修行就等於修行?雖然在勝義諦來說是一切法都無二,但在世俗諦來講我們要修一切道,為什麼會這樣矛盾?這就是「無二甚深」。
*8-又圓滿一切資糧,而於勝義不得佛果,名通達巧便甚深。
要修三大阿僧衹刧,要修每一種福德智慧資糧,然後才可成佛。在世俗諦如此,但在勝義諦連佛果也沒有。「善巧方便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