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者阿那律語尊者舍利弗言:於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成此大德神力,何等為四念處?內身身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知,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內受、外受、內外受;內心、外心、內外心;內法、外法、內外法觀念處,精勤方便,正念、正知,如是,調伏世間貪、憂。尊者舍利弗!是名四念處修習、多修習,成此大德神力。
法蘊足論卷第六
1.云何於此內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1.1.五蓋法
云何於此內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1)內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2)於此內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於內五蓋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貪欲蓋,如實知我有內貪欲蓋。
於無內貪欲蓋,如實知我無內貪欲蓋。
復如實知內貪欲蓋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成就此觀,現行、隨行,乃至解行,說名為住。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乃至復能於此急疾迅速,名具正勤。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彼觀行者,具念、隨念,乃至心明記性,名具正念。於諸欲境諸貪、等貪,乃至貪類貪生,總名為貪。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憂,慼憂所攝,總名為憂。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法,能斷、能遍知,乃至隱沒除滅,是故說彼除世貪憂。
3)如說內貪欲蓋,說內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蓋亦爾。
1.2.六結法
復有苾芻,於內六結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眼結,如實知我有內眼結。
於無內眼結,如實知我無內眼結。
復如實知此內眼結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皆如前說。如說內眼結,說內耳、鼻、舌、身、意結亦爾。
1.3.七覺支法
復有苾芻,於內七覺支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念覺支,如實知我有內念覺支。
於無內念覺支,如實知我無內念覺支。
復如實知內念覺支未生者生,生已堅住不忘、脩滿,倍增廣大智作證故。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內念覺支,說餘內六覺支等亦爾。
1.4.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於所說內想蘊、行蘊,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法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2.云何於此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2.1.五蓋法
云何於彼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外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想蘊行蘊。
於彼外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於他五蓋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貪欲蓋,如實知彼有外貪欲蓋。
於無外貪欲蓋,如實知彼無外貪欲蓋。
復如實知外貪欲蓋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貪欲蓋,說餘外四蓋亦爾。
2.2.六結法
復有苾芻,於他六結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眼結,如實知彼有外眼結。
於無外眼結,如實知彼無外眼結。
復如實知彼外眼結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彼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眼結,說餘外五結亦爾。
2.3.七覺支法
復有苾芻,於他七覺支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念覺支,如實知彼有外念覺支。
於無外念覺支,如實知彼無外念覺支。
復如實知外念覺支未生者生,生已堅住,廣說乃至智作證故。
如是思惟彼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念覺支,說餘外六覺支等亦爾。
2.4.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於所說外想蘊、行蘊,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彼法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3.云何於內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3.1.五蓋、六結、七覺支
云何於內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外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想蘊行蘊。
合此二種,名內外法。
於內外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合前自他想蘊、行蘊,總為一聚,觀察思惟自他法相,謂前所說內外五蓋、六結、七覺支等,此彼有無、未生生、斷不復生相。如是思惟內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3.2.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合前自他想蘊、行蘊,總為一聚,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彼法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1.云何於此內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1.1.五蓋法
云何於此內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1)內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2)於此內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於內五蓋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貪欲蓋,如實知我有內貪欲蓋。
於無內貪欲蓋,如實知我無內貪欲蓋。
復如實知內貪欲蓋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成就此觀,現行、隨行,乃至解行,說名為住。彼觀行者,能發起勤、精進,乃至復能於此急疾迅速,名具正勤。彼觀行者,能起於法簡擇乃至能圓滿、極圓滿,名具正知。彼觀行者,具念、隨念,乃至心明記性,名具正念。於諸欲境諸貪、等貪,乃至貪類貪生,總名為貪。順憂受觸所起心憂不平等憂,慼憂所攝,總名為憂。彼觀行者脩此觀時,於世所起貪憂二法,能斷、能遍知,乃至隱沒除滅,是故說彼除世貪憂。
3)如說內貪欲蓋,說內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蓋亦爾。
1.2.六結法
復有苾芻,於內六結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眼結,如實知我有內眼結。
於無內眼結,如實知我無內眼結。
復如實知此內眼結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皆如前說。如說內眼結,說內耳、鼻、舌、身、意結亦爾。
1.3.七覺支法
復有苾芻,於內七覺支法觀察思惟內法諸相。
於有內念覺支,如實知我有內念覺支。
於無內念覺支,如實知我無內念覺支。
復如實知內念覺支未生者生,生已堅住不忘、脩滿,倍增廣大智作證故。如是思惟此內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內念覺支,說餘內六覺支等亦爾。
1.4.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於所說內想蘊、行蘊,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法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2.云何於此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2.1.五蓋法
云何於彼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外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想蘊行蘊。
於彼外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於他五蓋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貪欲蓋,如實知彼有外貪欲蓋。
於無外貪欲蓋,如實知彼無外貪欲蓋。
復如實知外貪欲蓋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此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貪欲蓋,說餘外四蓋亦爾。
2.2.六結法
復有苾芻,於他六結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眼結,如實知彼有外眼結。
於無外眼結,如實知彼無外眼結。
復如實知彼外眼結未生者生,已生者斷,斷已於後不復更生。
如是思惟彼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眼結,說餘外五結亦爾。
2.3.七覺支法
復有苾芻,於他七覺支法觀察思惟外法諸相。
於有外念覺支,如實知彼有外念覺支。
於無外念覺支,如實知彼無外念覺支。
復如實知外念覺支未生者生,生已堅住,廣說乃至智作證故。
如是思惟彼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如說外念覺支,說餘外六覺支等亦爾。
2.4.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於所說外想蘊、行蘊,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彼法者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3.云何於內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3.1.五蓋、六結、七覺支
云何於內外法住循法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
外法者,謂自想蘊、行蘊,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想蘊行蘊。
合此二種,名內外法。
於內外法循法觀者,謂有苾芻,合前自他想蘊、行蘊,總為一聚,觀察思惟自他法相,謂前所說內外五蓋、六結、七覺支等,此彼有無、未生生、斷不復生相。如是思惟內外法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
3.2.多諸過患
復有苾芻,合前自他想蘊、行蘊,總為一聚,觀察、思惟多諸過患,謂此彼法如病、如癰,廣說乃至是變壞法。如是思惟法過患時,所起於法簡擇乃至毘鉢舍那,是循內外法觀,亦名法念住。住、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亦如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