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161經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謂七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不殺、不動、堅實。何等為七?所謂地身、水身、火身、風身、樂、苦、命。此七種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不殺、不動、堅實、不轉、不變、不相逼迫。若福、若惡、若福惡,若苦、若樂、若苦樂,若士梟、士首,亦不逼迫世間。若命、若身、七身
間間容刀往返,亦不害命,於彼無殺、無殺者,無繫、無繫者,無念、無念者,無教、無教者。
發智論卷第二十
諸有此見: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十八
諸有此見: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
1.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七士身者,謂我所執持。
2)七士夫身不作者,謂無作者能作此身。
3)作者,謂雖不作,而似作顯現。
4)不化者,謂無化者能化此身。
5)化者,謂雖不化而似化顯現。
6)如伊師迦者,謂如伊師迦木,或如伊師迦山堅固難壞。
7)無有轉變者,謂我常住雖有隱顯而無轉變。
8)互不相觸者,無有能令互相觸礙。
9)若行、若住者,行謂人等。住謂樹等。彼說樹等亦名士夫,計彼類中有壽命故。
10)七身中間,雖有孔隙,容刀刃轉,而不害命,以常住我所任持,命不可害故。
11)無表者,無能害能捶業故。
12)無表處者,無所害所捶境故。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於四大種及苦樂命相續,依因、依緣和合故有,剎那不住中,不善了知。便計有我於中執持,令無損害。彼所說命謂識相續。
3.然彼不見身心相續,剎那剎那因果轉中所有間隙,便執有我持令常住。捨此身已,受彼身時。如樹倒時,鳥集餘樹。故說此七士身乃至廣說。由定及由惡友應准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