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工巧活輕自己,樂勝諸根盡解脫,無家無所無希望,斷欲獨行真苾芻。
1)此頌所明,謂成就五支,永斷五支,當知得名真實苾芻。何等為五?謂不依止矯設方便邪活命法,亦不恃賴有勢之家,亦不修治名稱族望,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猶如依止工巧處所。非法希求衣服飲食,是名初支。
[解]此頌所明的大意,是說這個比丘成就五種的功德,永斷五種過失,當知得名真實苾芻。哪五種?這位出家人,不憑藉矯設方便邪活命法。內心想要騙人,就安排一個計劃,這是不合正理的一種活命方法。出家人的生活所需,不可以有欺騙的行為。雖然這個比丘和有權勢的人有關係,但是不可以仗勢,也不必依賴他。雖然不認識有名稱,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這個族姓是眾人所仰望,但是不和這些人拉關係。老老實實,為修學聖道,而學習諸佛所說的法,以及聖弟子所說的法。這個出家人不老實、不誠實、虛偽,假藉學習佛法來維持生活。就像社會上的人,依止一種工巧,一種專業知識,來維持生活,不想成就聖道,而學習佛法只是賴以生存,叫做詐受。總而言之,這個比丘,不以非法希求飲食、衣服,是名初支。
《披尋記》六九六頁: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者:謂為引他令信於己,及為利養恭敬稱譽,非求涅槃,非緣涅槃而聽聞法,是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與此相違,名不詐受。
[解]亦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者:為引導他人對我生信心,及為利養恭敬稱譽,而學習佛法。不是求聖道,不想要得聖道,而聽聞佛法。是名詐受諸佛所說聖弟子說。與此相違,名不詐受。
2)又復減省器物眾具,善棄珍財,衣僅蔽身,食纔充腹,知足歡喜,凡所遊行,必持衣鉢,是第二支。
[解]又復所用的器物要減省、要減少,所用的眾資具也要減少,不貪著珍財,穿的衣服僅僅能遮蔽身體,食纔充腹而已。生活所需的事情知足,雖然很少,但是很滿足,心情歡喜。不管到什麼地方,總是帶著衣、缽,是出家人的一個相貌,是第二支。
3)又希慕沙門,愛樂沙門;希慕學處,愛樂學處;命難因緣,尚不違越所學梵戒,
何況少小利養因緣,是第三支。
[解]又,沒有出家的時候,心裏面仰慕出家人修學聖道的境界,喜做出家人修學聖道的生活。仰慕所學的戒法,愛樂所學的戒法。有生命的危險,都不違犯所受的清淨戒法,何況少小利養因緣而犯戒,這是第三支。
4)又彼如是正修方便,淨命喜足,愛樂學處。於諸聖諦未現觀者,能入現觀,得清淨見。或時失念,暫爾發生惡不善尋,引起貪欲、瞋恚、愚癡,遲緩忘念,速復除遣,是第四支。
[解]又彼比丘這樣正修的前方便,什麼是正修的前方便?第一支,就是生活所需是如法的取得,叫做清淨的生命。第二支,喜足,衣僅蔽身,食纔充腹這些事情,知足歡喜。第三支,愛樂清淨的戒法。這都屬於正修的前方便。什麼是正修呢?出家以後,持戒清淨,淨命喜足,能夠修學止觀,於苦、集、滅、道的聖諦,沒能夠成就現觀,能入現觀,能在奢摩他裏修毗缽舍那,觀苦、集、滅、道四諦的真理,在心裏面很分明地,很肯定地,毫無猶豫,叫做現觀。得清淨見,得入聖道,知見得到清淨,沒有煩惱的污染。或時失掉正念,暫時地發生有罪過、不清淨的思想,引起貪欲心,引起瞋恚心、愚癡心。這個時候,色受想行識也遲緩,就是忘失正念。很快地就覺悟,立刻把染污惡不善尋消滅,是第四支。
5)又彼修習如先得道,於諸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是第五支。如是名為成就五支。
[解]又這位比丘,修習四念處,修習止觀,如他以前得清淨見修止觀,繼續的努力修行。對於沒有斷除的結、縛、一切隨眠、隨煩惱纏,心得解脫。什麼是結?煩惱令你與眾多的苦惱和合,叫做結;或是表示內心的煩惱不容易斷,叫做結。什麼是縛?煩惱繫縛你,不得自在。什麼是一切隨眠?結縛是指煩惱已經活動,隨眠是煩惱的種子,潛藏在心裏面不動,叫做隨眠。什麼是隨煩惱纏?輕微的煩惱,譬如昏沈、掉舉,散亂、不正知。繼續修四念處,心解脫這麼多的結、縛、隨眠,沒有煩惱的纏縛,就是由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得阿羅漢道,是第五支。如是名為成就五支。
6)云何復名永斷五支?謂阿羅漢苾芻,於五處所不復能犯。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又復不能有所貯積,執為己有而受用之,亦不受用諸欲境界。又復不能為財、為命,知而妄語。又復不能棄捨諸欲,行不與取。亦不復能永離貪欲、獨住獨行、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解]什麼又叫做永斷五支?得阿羅漢道的苾芻,不會再觸犯五種境界。哪五種?第一,無家。阿羅漢不會棄捨所學的戒,而退還到俗家,還俗。第二,無所。又復不會貯藏積蓄財富,認為這是我的,我來受用他,阿羅漢沒有我我所,所以所有的東西都能和大眾共同的受用。也不會享受其他的色聲香味觸的境界。第三,無希望。不會為了求財而說謊話,不會為了保護生命而說謊。第四,不會把這個色聲香味觸很多的欲棄捨,然後又去偷別人的東西。第五,獨行。亦不復能永離貪欲以後,單獨在一個地方住,單獨去做事情,而更習近非梵行法兩兩交會。這是斷除五種過失。
7)或計自作而招苦樂,或計他作、或自他作、或非自作亦非他作,不由因生,而招苦樂。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解]或者有的人愚癡,不明白緣起的道理,執著有我,就是色受想行識裏面有個常恒住的我,這個我能夠做善,能夠做惡,而遭痛苦或者安樂的果報,阿羅漢也不會有這種事情。或者執著是他做,人類所遭遇到的苦樂果報,是大自在天作,是梵天王作,阿羅漢也不會這樣想。或者有的人,執著也是自作,也是他作,這樣才有苦樂的果報,阿羅漢也不這樣做。或非自作亦非他作,那麼是誰做呢?不由因生而招苦樂,自然而有,阿羅漢也不會有這種邪知邪見。前三句是惡因論,第四句是無因論,這都是邪知邪見。阿羅漢認為諸法是因緣生,做善有善報,做惡有惡報,所以阿羅漢不會做殺、盜、淫、妄這些惡事,因為做這種罪過的事情,會有惡報,所以,不敢做惡事,能夠滅除這五種過失。如是名為五支永斷。
《披尋記》六九七頁: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者:意顯不捨所受具戒退還居家故,此順頌無家解。復有差別,〈聲聞地〉說:阿羅漢苾芻諸漏永盡,不能習近五種處所,一者、不能故思殺害諸眾生命。(陵本三十四卷二十六頁)即此所說不捨學處應知。
[解]所謂不能捨所學處而復退還者:不會退戒還俗,阿羅漢不會還俗叫無家,沒有家可回去。復有差別,〈聲聞地〉說:阿羅漢比丘,所有的煩惱都沒有,都滅掉,所以不會親近五種處所。哪五種呢?一者、不會故意地想要殺害生命。不能捨所學處,也就是這個意思。
《披尋記》六九七頁:或計自作而招苦樂等者:此顯阿羅漢苾芻永斷五支所由。謂不妄計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他作,無因而生,於緣起支,如實覺了故。
[解]或計自作而招苦樂等者:此顯阿羅漢苾芻永斷五支的因由。謂不妄計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俱作、非自他作,無因而生。阿羅漢對於十二緣起,對於一切法都是因緣生起的道理,真實的覺了,沒有錯誤,所以不敢做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