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p183-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是諸佛聖教。
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是諸佛聖教。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於佛所證法毘奈耶獲得正信,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惡行,皆能斷滅。於善說法毘奈耶中,能善受學尸羅律儀。
[解]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對於佛所證悟的法,所證悟的毗奈耶,獲得正信,對於一切種、一切因緣、一切處所,所有的惡行,都能斷滅,有這種堪能性,這就是有正信的相貌,能滅除身口意的惡,這是第一個相貌。第二個相貌,在佛法裏面,法、律裏邊,能夠秉受,學習戒律,就是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敢作惡,所以能夠受戒。
《披尋記》六九三頁: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語意行,名一切種;貪瞋癡惑,名一切因緣;依有情事處,及非有情事處,名一切處所。如前自釋(陵本十七卷五頁)。
[解]於一切種一切因緣等者:身行、語行、意行,叫做一切種,這是一切種類。身的一切行,語、意的一切行,也叫做一切種。一切有漏法成就的因緣,就是貪瞋癡的迷惑煩惱,它是一切有漏法的因緣。在一切境界上面,發動貪瞋癡造罪,名一切處所,分兩類:一個是有情事、有情處;非有情的事,非有情的處,叫做一切處所。
2)彼由三相奉行眾善。謂善住尸羅,守別解脫清淨律儀,乃至受學所有學處。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依增上心學發增上慧學,彼由此故,於所知境如實知見。
[解]對於佛法有信心的這個人,有三個相貌,能夠遵循佛法中所說的善法。哪三相?第一,身口意能夠安住在戒律上面,還能夠守護一條一條的清淨的戒律,不犯。乃至軌則圓滿,所行圓滿,於微小罪見大怖畏,最後是受學所有學處,一共六條。第二,依增上戒學,發增上心學。這位對於佛法有信心的人,能夠安住在清淨的戒法上面,,然後又繼續的努力,修學四禪八定。第三,成就四禪八定之後,以定為依止處,又發心學習增上慧學,就是毗缽舍那觀。由於有戒定慧三學的修行,對於所知的五蘊、六處、十八界,能夠如它的真實相而能知見,這叫做諸善奉行。
《披尋記》六九三頁:彼由三相奉行諸善等者:此中三相,謂即三學。於戒學中總有六相,如〈聲聞地〉別釋應知。(陵本二十二卷二頁)略不具說,故於文中置乃至言。
3)如是具足諸善法已,復由三相調伏自心。謂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離染故,能得解脫。
[解]這位修行人,這樣具足,就是成就戒定慧的善法以後,又能由三種相貌調伏他的心。哪三相?第一,如實知故,能起厭患。真實的認識蘊處界的相貌是苦,是有大的過患,所以心裏面能發動厭患心,對於色受想行識,不起愛著心,厭惡它的過患。第一,由厭患故,能得離染。由於內心厭惡,所以能遠離,不再染著色受想行識。第三,由離染故,能得解脫。由於能夠遠離染污的執著,在色受想行識上面,有愛著心,忿怒,都是染污心,主要染污的根本,就是執著他是真實。若觀五蘊是如幻如化,破除執著真實性的染污,從苦惱的境界裏面解脫出來,得自在,這是自調伏其心。
《披尋記》六九三頁: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攝事分〉說:云何厭?謂有對治現前故,起厭逆想,令諸煩惱不復現行。云何離欲?謂由修習厭心故,雖於對治不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貪不現行,此由伏斷增上力故。云何解脫?謂即於此伏斷對治多修習故,永拔隨眠。(陵本八十五卷十一頁)義應準知。
[解]復由三相調伏自心等者:此中三相,謂即厭患、離染、解脫,這三種相。〈攝事分〉解釋說,怎麼叫做厭惡呢?修四念處的時候,四念處是能對治,有力量能改善,四念處在心裏面現前,不斷的觀察的時候,才會生起厭離想。生起厭逆心的時候,貪瞋癡就不生,不再現行。什麼是遠離欲染呢?由於修習四念處,修習止觀,就發出厭心的緣故,雖然這個時候,四念處沒有在心裏面作意思惟,然於一切染愛事境當前的時候,貪心不活動。這是由於四念處調伏的心,斷煩惱力量的關係。雖然四念處不現前,但是有厭離心,煩惱就不現前。什麼是解脫?就是對於色受想行識,常常修四念處,伏斷煩惱的關係,多多修習的緣故,永拔愛染的種子。這一段文是〈攝事分〉說,這裏說的厭患、離染、解脫的義,應該準照〈攝事分〉。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三學學果,顯自聖教不與他共。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解]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自調伏其心,這三句話是三學的學果,就是學習戒定慧,就會成就這樣的功德。是諸佛聖教,顯自聖教,不與外道所共有。當知是名此中的略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