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 星期三

大毘婆沙論-5.大種蘊

 

1.大種所造處,幾四二、五三

[發智論]大種所造處幾有見...答:一少分。

[大毘婆沙論]大種所造處。幾有見幾無見。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雖作是說而未廣辯。大種所造處幾有見?幾無見?乃至廣說。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未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

2)有說:為止餘師所說。謂此部內有二論師。一者覺天。二者法救。

2.1)覺天所說色唯大種。心所即心。彼作是說:造色即是大種差別。心所即是心之差別。彼何故作是說。依契經故。

+1如契經說:眼肉團中。若內各別堅性、堅類。近有執受,名內地界。乃至各別動性、動類。近有執受名內風界。彼依此經故說造色即是大種。

+2又契經說:云何等持?謂善心一境性。由此故說心所即心。

+3問:彼復云何立界、處、蘊耶?

+答:彼作是說:諸四大種。有是能見。有是所見。乃至有是能觸。有是所觸。諸能見者立為眼界。諸所見者立為色界。乃至諸能觸者立為身界。諸所觸者立為觸界。

+心中有依眼根。乃至有依意根。依眼根者立眼識界。乃至依意根者立意識界。即六識身無間已滅立為意界。即心差別有名為受。有名為想。有名為思。并三無為立為法界。

+如界、處亦爾。蘊者諸四大種立為色蘊。諸心差別,有名為受。有名為想。有名為思。有名為識。立為四蘊。

+4問:彼云何通契經所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

答:彼作是說:非所造聲離四大種,別有所因,即於大種立所造聲。云何知然?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觸由二緣所謂眼色乃至意法。有六觸處是先所為,是先所造。我說即是故業。應知無聞異生由此所觸受樂受苦。由此所造或此隨一。非離前六觸處別有第七觸處而可於中立所造聲。即於前六說為所造。前經亦然。非離大種,別有所造。即於大種立所造聲。

+於我非難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彼所引經別有密意。不可引證前所引經。彼經前說六觸處者,謂密意說未明了位。後言由此所造或此隨一者。謂密意說已明了位。如未明了位、已明了位。如是無分別位有分別位。未可顯位已可顯位。未可說位已可說位。應知亦爾。

+5又六觸處者,說中有位。由此所造等者說本有位。

+6尊者妙音說曰:彼經前說六觸處者。謂密意說根無缺位。後說由此所造等者謂密意說根有缺位。

+7脇尊者言:有六觸處者密意說欲界。由此所造者密意說色界。或此隨一者。密意說無色界。經義如是。云何可證前經所說所造色言?

+8又所造言若無異者。餘經所說復云何通?如契經說:尊者圓滿告尊者慶喜言:具壽當知。所有我執誰之所造。是色所造。是受、想、行、識所造。我執即是薩迦耶見。若所造言無別義者。豈可身見即是色等。然離色等別有我執。故知經說所造色者非即大種。

+9問:若離大種別有造色。如何會釋彼所引經。於眼肉團中有地界等?

答:彼經說眼根所依大種,不說眼體。

又彼經說世所共知肉團名眼。非說眼根。世於肉團眼想轉故。

尊者妙音亦作是說:世於大種立眼根名。以是眼根所依止故。

有餘師說:彼所引經於義無妨。彼經但說眼肉團中有地等界。不言地等即是眼根。於義何妨。

2.2)尊者法救說:離大種別有造色。說心所法非即是心。然說色中二非實有。謂所造觸及法處色。立蘊處界,如對法宗。彼亦不然。諸所造觸如餘造色,應別有故。若無法處所攝色者,無表戒等不應有故。欲止如是二師所說。故作斯論。

3)有說:為止外道所說。謂外道說大種有五。即前四及虛空。今但說四,明虛空非大種。

問:何故虛空不立大種?

3.1)尊者世友作是釋言:以虛空無大種相故。

謂有增有減是大種相。無增無減是虛空相。

有損有益是大種相。無損無益是虛空相。

有興有衰是大種相。無興無衰是虛空相。是故虛空不立大種。

3.2)尊者妙音作如是釋:虛空大種其相各異。謂有情身中所有大種。多是先業異熟所生。虛空體無異熟生義。由此虛空不立大種。

3.3)大德說曰:虛空雖大,而體非種。不能生故。餘有為法雖能為種,而體非大。相不遍故。由此虛空不立大種。為止如是外道所執及顯自宗。故作斯論。

4)有餘師說:非但為止他執,顯自宗故而作此論。但於法相相應義中,應顯所明故作斯論。


1.2.問:何故此中先辨大造?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謂本論師隨自意欲,不違法相,先辨大造。

2)有說:有情觀此二種為入佛法真甘露門。一不淨觀。二持息念。不淨觀觀造色。持息念觀大種。

3)有說:若觀大種、造色,漸次能證佛、獨覺、聲聞三種菩提。

3.1)謂若以上智觀察彼者,起上品身念住。從此次起上品受念住。次心。次法。次起雜緣。次煖頂忍世第一法。次起見道。乃至起無學道。皆以上品。爾時名為上品善士。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3.2)若以中智觀察彼者。起中品身念住。廣說乃至起無學道皆以中品。爾時名為中品善士。證得中品獨覺菩提。

3.3)若以下智觀察彼者。起下品身念住。廣說乃至起無學道。皆以下品。爾時名為下品善士。證得下品聲聞菩提。

4)有說:若觀大種、造色,便能降伏一切憍逸。

謂諸有情以色、族姓、財寶、自在、眷屬等故,生諸憍逸。

若未觀察大種等時,隨一現前勢力強盛。

若觀察已便能降伏。所以者何?如輪王身所有大造,狗等所有大造亦然。由觀此故,便捨憍逸。以如是等所說因緣。故此蘊中先辨大造。


1.3.契經中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

1)諸所有言:總有二種。一有餘義。二無餘義。

有餘義者。如世間說:諸所有食,我盡欲噉。此但欲噉隨得少分。

無餘義者。如世間說:諸所有法,我盡欲知。此總欲知一切法相。

此中所說諸所有言:總顯一切色法皆盡。謂所有。

2)色總有二種。一四大種。二所造色。除此更無第三色體。

問:何故大種唯四?

脇尊者曰:此不應責。所以者何?若增若減俱亦生疑。不以疑故,便違法相。但隨聖教唯說四種。

有餘師言:若減四者,功用便闕。若過四者,則亦無用。如方床座,唯有四足。

2.1)問:何故名大種?答:大而是種故名大種。如言大地。如言大王。義別體同。應持業釋。

+1問:云何大義?云何種義?

答:能減、能增、能損、能益,體有起盡,是為種義。體相形量遍諸方域,成大事業,是為大義。

+2問:此四云何成大事業?

答:與大積聚造色為依,令壞、令成是大事業。由此唯四不減不增。

謂減不能成大事業。增於事業復為無用。

+3問:餘法何緣不名大種?

答:餘無如是大種相故。謂無為法大而非種。其餘有為種而非大故。唯此四得名大種。

2.2)問:造是何義?為是因義?是緣義耶?設爾何失。俱見其過。

+若是因義,此四大種於所造色五因皆無。如何可言能造諸色?

+若是緣義,諸所造色各除自體,餘一切法無不皆是此增上緣。如何但言大種所造?

+1答:應作是說造是因義。問:此於造色五因皆無,如何因義?

答:雖同類等五因皆無。而別有餘五種因義。謂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由此能造。

+2有餘師言:造是緣義。問:諸所造色各除自體,餘法皆是此增上緣。如何但言大種所造?

答:增上緣義。有親有疎。有近有遠。有合不合。有在此生。有在餘生。諸親近合在此生者,說名為因。疎遠不合在餘生者,說名為緣。由此義故說諸大種與所造色為因、增上,亦不違理。


1.4.四大種

1)問:地、水、火、風,何相?何業?

答:堅是地相。持是地業。

濕是水相。攝是水業。

煖是火相。熟是火業。

動是風相。長是風業。

2)問:地是堅相亦是色相。廣說乃至。風是動相亦是色相。如何一法有二相耶?

答:有亦無失。由此理趣於一法中,可得施設有多相故。

如一有漏法。即有如病、如癰等。廣說乃至。百四十句諸過患相,而無有失。此亦如是。

有餘師言:相有二種。一自相。二共相。堅濕煖動相是自相。色相是共相。如是二相互不相違。於一法立亦無有過。

3)問:此四大種於一切時不相離耶?

答:如是。云何知然?如入胎經說:佛告慶喜:初羯邏藍。

若有地界,無水界者。便應乾散。今不散者水所攝故。

若有水界,無地界者。便應流治。今不流者地所持故。

若有地水,無火界者。便應臭爛。今不爛者火所熟故。

若有三界,無風界者。應不增長。今增長者風所動故。

4)問:餘經所說當云何通?地界擾亂。或令至死或令有情受次死苦。乃至風界亦復如是?

答:此說大種隨一增時,能為擾亂。非謂四種有時相離。

5)問:此四大種品類有幾?

答:品類有四謂異熟生、長養、等流、變化。

有餘師說:品類有三。謂異熟生、長養、等流。其變化者長養所攝。

復有說者,品類有二。謂異熟生及長養。變化大種入長養中。等流攝入異熟、長養。

評曰:於前三說,中說為善。有四大種,非二攝故。

6)問:一四大種為但造一造色極微?為能造多?

+若但造一,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應然。

+若能造多,則一四大種所造色有多極微。云何展轉非俱有因?

+對法者說:有對造色展轉相望,無俱有因。許則便違對法宗義。

6.1)答:應作是說:一四大種,但能造一造色極微。

問:如何不成因四果一?因多果少理不應然。

答:果少因多,理亦無失。世現見有如是類故。因四果一於理無違。

6.2)有說:造多。

問:若爾者,一四大種所造色有多極微。云何展轉非俱有因?

答:非一果故,非俱有因。以俱有因法,必同一果故。此不成因,同猶豫故。

6.3)評曰:如前說者好。

7)問:大種、造色云何而住?為大種在下造色在上?為大種在上造色在下?為大種造色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耶?設爾何失。一切有過。

+若大種在下造色在上。則諸造色近大種者,可以大種為能造因。所造色中有隔遠者。如何可以大種為因。

+若大種在上造色在下。則應造色為大種因。不應大種為造色因。

+若大種造色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者。應斷截時見諸孔隙猶如斷藕。

7.1)有說:在下為因,所依法應爾故。問:若爾,於逼近色可說能造。於隔遠者云何造耶?

答:不說一樹所有大種。都在其下造諸造色。但說一樹分分皆有大種在下,造色在上。

7.2)有作是說:相雜而住,大種在外,造色處中。

問:若爾,應斷截時見諸孔隙猶如斷藕。

答:雖有孔隙而不可見。以諸大種非有見故,所見孔隙是造色故。

8)問:諸內外事其相各別。內事別者。謂諸眾生,若百、若千,集會一處,威儀、形相各各不同。外事別者。謂果石等或青、或黃、或赤、或白,香味等相各各不同。如是相別。為由業異?為由大種異?為由造色異?

答:俱由三種。

依異熟因故。說由業異。

依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故,說由大種異。

依同類因故。說由造色異。

8.1)問:外事差別由何業異?

答:若諸有情行諸妙行,感得外事形相平直。色、香、味、觸皆悉美妙。

若諸有情行諸惡行。感得外事形相險曲。色、香、味、觸皆悉麁弊。

8.2)問:諸果石等其相各別。青、黃、赤、白形貌等異。或有相似,由何威力?

答:由三威力,然大種強。謂諸大種不平等者。便有種種顯形等異。若平等者則便相似。

9)問:諸有情類口所發聲。當言何處大種所造?

有說:喉邊大種所造。

有說:心邊大種所造。

有說:臍邊大種所造。

評曰:總說此聲一切身支大種所造。

若別說者,輕小語聲,應言喉邊大種所造。

叱吒哮吼號叫等聲,應言遍身大種所造。現見此等舉身掉動故。

10)問:頗有色非四大種,亦非四大種所造耶?

答:有。謂一、二、三大種。此雖是色,而非四大種。唯一、二、三故。亦非四大種所造,以諸大種非所造故。

11)問:何故大種非所造耶?

答:能造所造,性各別故。因果異故。能成所成,性各別故。如能成所成。如是能引所引。能生所生。能作所作。能和合所和合。能轉所轉。能相所相。當知亦爾。

有說:大種若是所造。為三造一?為四造一?若三造一。體用闕少,云何能造?若四造一,應地界等造地界等,則有自性觀自性過。然一切法,他性為緣,能有所作,不顧自體。由此大種不名所造。


1.5.能造...所造色

諸四大種有十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身處所依。色處所依乃至法處所依。諸所造色亦有十一種。謂眼處乃至身處。色處乃至法處。

問:眼處所依大種,能造幾所造色。乃至法處所依大種,能造幾所造色?

1)答:應作是說:眼處所依大種,唯造眼處。乃至法處所依大種唯造法處。

2)有作是說:眼處所依大種能造三種。謂眼處、身處、觸處。耳、鼻、舌處所依大種亦爾。

身處所依大種能造二種。謂身處、觸處。色、聲、香、味、法處所依大種亦爾。

觸處所依大種唯造觸處。

3)復有欲令一切大種皆能造色、聲、觸。

欲界大種,皆造香、味。

彼說眼處所依大種能造七種。謂眼處、身處、色、聲、香、味、觸處。耳、鼻、舌處所依大種亦爾。

身處所依大種能造六種。謂身處、色、聲、香、味、觸處。法處所依大種亦爾。

色處所依大種能造五種。謂色處、聲、香、味、觸處。聲、香、味觸處所依大種亦爾。

4)有餘師說:眼處所依大種能造十一種。乃至法處所依大種亦爾。

5)評曰:此諸說中初說為善。謂眼處所依大種唯造眼處。乃至法處所依大種唯造法處。


1.6.問:云何異相大種,能造同相造色?

答:觀別義故。說亦無失。

謂觀別義故,說異相大種,造同相造色。

觀別義故,說同相大種,造異相造色。

觀別義故,說異相大種,造異相造色。

觀別義故,說同相大種,造同相造色。

1)觀別義故,說異相大種,造同相造色者。

謂堅、濕、煖、動相大種,造觸相造色。

有說:此造見相造色等。

2)觀別義故,說同相大種,造異相造色者。

謂觸相大種,造十一種造色。

3)觀別義故,說異相大種,造異相造色者。

謂堅、濕、煖、動相大種。造十一種造色。

4)觀別義故,說同相大種,造同相造色者。

謂觸相大種造觸相造色。

有說:此造見相造色等。


1.7.問:大種造色相別云何?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

因是大種,果是造色。

能生是大種。所生是造色。

所依是大種。能依是造色。

能相是大種。所相是造色。

和合是大種。和合所生是造色。

能建立是大種。所建立是造色。

2)大德說曰:堅、濕、煖、動相是大種。若色大種為因,而無大種相是造色。

3)有餘師說:

大種如天帝。造色如天眾。

大種如自在。造色如眷屬。

大種如王。造色如臣。

大種如日月輪。造色如日光月明。

大種如樹身。造色如枝等。

大種如牆。造色如影。

大種如燈焰。造色如燈明。

大種如藕。造色如花。

大種如鏡。造色如像。

是故尊者時毘羅言:根生從大種,如燈焰生明,如藕生蓮花,如鏡生眾像。

4)阿毘達磨諸論師言:

大種無見。造色有見無見。

大種有對。造色有對無對。

大種有漏。造色有漏無漏。

大種無記。造色善不善無記。

大種欲色界繫。造色欲色界繫及不繫。

大種非學非無學。造色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大種修斷。造色修斷不斷。

大種苦集諦攝。造色苦集道諦攝。

大種無異熟。造色有異熟無異熟。

大種不染。造色染不染。

大種非業。造色業非業。

諸如是等大種、造色二相差別,有無量門。


1.8.

觸處實事有十一種。謂四大種及七種造觸。

七種造觸者。謂滑、澁、輕、重、冷、飢、渴。

滑謂細軟。

澁謂麁強。

輕謂不可稱。

重謂可稱。

冷謂此所逼,便起暖求。

飢謂此所逼,便起食欲。

渴謂此所逼,便起飲欲。

1)問:何大種增故滑乃至渴耶?

1.1)有作是說:不由大種偏增故滑乃至渴。但由大種性類差別,有生滑果。乃至有生渴果。

1.2)有餘師言:水火增故滑。地風增故澁。火風增故輕。地水增故重。故施設論作是問言:何緣活時身輕調順?死便身重不調順耶?

+答:言活時火風未滅故,身輕調順。

+死後身中,火風已滅故。重不調順。

+水風增故冷。

+風增故飢。謂風增故,擊動食消,引飢觸生,便發食欲。

+火增故渴。謂火增故,煎迫飲消。引渴觸生,便發飲欲。

2)問:十一觸中極多緣,幾發生身識?

有作是說:一一別緣發生身識。以十一種相用增故。

有餘師言:極多緣五發生身識。謂四大種滑等隨一。

復有說者,總緣十一亦生身識。

3)問:豈不五識唯取自相境耶?

3.1)答:自相有二種。一事自相。二處自相。

依事自相說,緣十一種觸,生於身識。

依處自相說,五識身取自相境。是故無過。

3.2)如是說者,緣十一事亦生身識。如緣色處二十種事,亦生眼識,此亦應爾。故五識身通緣總別。而無五識取共相過。多事自相,一識能緣。然不明了。

4)問:緣五色根所依大種,發身識不?

有說:不發。如五色根不可觸故,不發身識。所依大種理亦應然。

5)問:若爾,何故說為身識所識?

答:依法性說身識所識。未來世中身識境故。然無現在發身識義。

有說:除身根所依大種,皆能發身識。以身根所依極隣近故,不能發身識。然他身識所緣境故,亦得名為身識所識。

6)問:十一種觸幾在欲界?幾在色界?答:二唯在欲界。謂飢與渴。九通欲色界。

7)問:若色界中有重觸者。以何義故施設論說:北俱盧洲衣重一兩。四大王眾天衣重半兩。三十三天衣重一銖。夜摩天中衣重半銖。覩史多天衣重一銖中四分之一。樂變化天衣重一銖中八分之一。他化自在天衣重一銖中十六分之一。此上天衣皆不可稱耶?

有說:色界衣雖不可稱,而餘物可稱。

有說:彼界一衣雖不可稱多衣積集即可稱。如細縷輕毛積集便重。

8)問:若色界中有冷觸者。彼施設論何故復說:如人欲天所有冷暖。可了知者上界俱無耶?

答:冷有二種。一能為益。二能為損。彼無能損。有能為益。

又即彼說所有冷暖上界俱無。豈以此言即說彼界亦無暖觸。若爾,則彼大種應唯有三,非闕功用。而能造色故。色界中冷暖俱有。

9)問:飢渴二觸為是長養?為是等流?為是異熟?

9.1)健陀羅國西方師言:通長養、等流,非異熟生,以飲食能斷故。

9.2)阿毘達磨者不許異熟,色斷已復續。

9.3)有說:飢渴亦通異熟生。性以飲食,暫斷非永斷故。斷有二種。謂永斷、暫時斷。永斷不可續非暫時斷。如地獄中暫截身分。異熟生色斷已續生。

9.4)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飽時彼亦不斷飲食障故不可覺知。飲食消已還可覺知。

9.5)問:若是異熟者,為善業果?惡業果耶?

答:是二種果。是故富者飢渴是善業果。貧者飢渴是惡業果

10)問:飢渴何處大種所造?

有說:腹邊大種所造。

入胎經說:在母腹中,有時臍邊,彼有情類有業異熟微風初起。即彼處大種能造飢渴。

有餘師說:遍身分中大種,能造於飢渴。時遍身擾惱故。


1.9.大種所造處。幾有見?幾無見?

1)問:何故不問幾有色?幾無色?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造論。但不違法性便不應責。

有說:所造無無色故不得問言幾有色?幾無色?

2)問:亦無無為,後不應問幾有為?幾無為?

2.1)答:亦不應問。而後問者,當知彼是有餘之說。

2.2)有說:欲以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2.3)復次,欲以二門、二階、二略、二明、二炬、二影、二光,互相顯示。

如無所造是無色故不問。如是無所造是無為故亦不應問。

如無所造是無為而得問。如是雖無所造是無色亦應問。如是二門互相影示。令知前後,問答理通。

2.4)有餘師言:此中分別所造諸色幾有見等。既舉所造諸色為章。寧復可問幾有色等。以諸色言即顯有色。色體皆有變礙義故。有彼色義,故名有色。非如有衣及有子等。


1.10.四二

[發智論]大種所造處。

幾有見?答:一。幾無見?答:八二少分。

幾有對?答:九一少分。幾無對?答:一少分。

幾有漏?答:九二少分。幾無漏?答:一少分。

幾有為?答:九二少分。幾無為?答:無。

1[*引文]大種所造處幾有見?答:一。

謂色處。

問:何故色處名為有見?

1)答:眼根名見,有見用故。所見色處,有能見眼,故名有見。如有主等。

2)或復見者,是能顯示色處相麁。可相顯示在此在彼,相狀差別。所顯示色,有能顯示,故名有見。如有名等。

3)或復見者,是諸影像。唯有色處可有影像,故名有見。餘則不爾。

2[*引文]幾無見?答:八二少分。

1)八者謂眼耳、鼻、舌、身、聲、香、味處。

2)二少分者。謂觸處、法處。

3)雖諸觸處皆無見攝。而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無見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法處亦爾。

3[*引文]大種所造處幾有對?答:九一少分。

1)九者謂五內處及外四處。

2)一少分者謂觸處。

3)雖諸觸處皆有對攝。而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有對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4[*引文]幾無對?答:一少分。

謂法處。

1)雖諸法處皆無對攝。而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無對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2)然有對有三種。

一障礙有對。謂十色處。

二境界有對。謂五色根及心心所。

三所緣有對。謂心心所。此中說障礙有對非餘。

5[*引文]大種所造處幾有漏?答:九二少分。

1)九者如前說。

2)二少分者。謂觸處、法處。

3)雖諸觸處皆有漏攝。而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有漏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4)非諸法處。皆有漏攝。亦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有漏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6[*引文]幾無漏?答:一少分。

謂法處。

非諸法處皆無漏攝。亦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無漏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7[*引文]大種所造處幾有為?答:九二少分。

1)九者如前說。

2)二少分者。謂觸處、法處。

3)雖諸觸處皆有為攝。而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有為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4)非諸法處皆有為攝。亦非一切是所造色。

若所造色亦有為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8[*引文]幾無為?答:無。

彼皆有為故。


1.15.五三

[發智論]幾過去?答:十一少分。幾未來?答:十一少分。幾現在?答:十一少分。

幾善?答:三少分。幾不善?答:三少分。幾無記?答:七三少分。

幾欲界繫?答:二九少分。幾色界繫?答:九少分。幾無色界繫?答:無。

幾學?答:一少分。幾無學?答:一少分。幾非學非無學?答:九一少分。

幾見所斷?答:無。幾修所斷?答:九二少分。幾不斷?答:一少分。

1[*引文]大種所造處幾過去?答:十一少分。

謂除意處。

1)雖諸眼處皆所造攝。而非一切皆在過去。有在未來現在世故。

若是所造亦過去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處亦爾。

2)非諸觸處皆所造攝。亦非一切皆在過去。

若是所造亦過去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法處亦爾。

如說過去。未來現在說亦如是。有數等故。

2[*引文]大種所造處幾善?答:三少分。

謂色、聲、法處。

1)雖諸色處皆所造攝。而非一切皆是善性。

若是所造亦善性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聲處亦爾。

2)非諸法處皆所造攝。亦非一切皆是善性。

若是所造亦善性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3[*引文]幾不善?答:三少分如前說。

4[*引文]幾無記?答:七三少分。

1)七者謂五內處及香、味處。

三少分者。謂色、聲、觸處。

3)雖諸色處皆所造攝。而非一切皆是無記。

若是所造亦無記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聲處亦爾。

4)雖諸觸處皆無記攝。而非一切皆是所造。

若是無記亦所造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5[*引文]大種所造處幾欲界繫?答:二九少分。

1)二者謂香、味處。

2)九少分者。謂五內處及色、聲、觸、法處。

3)雖諸眼處皆所造攝,而非一切皆欲界繫。

若是所造亦欲界繫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耳、鼻、舌、身色聲處亦爾。

4)非諸觸處皆所造攝。亦非一切皆欲界繫。

若是所造亦欲界繫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法處亦爾。

6[*引文]幾色界繫?答:九少分。

如前說。

7[*引文]幾無色界繫?答:無。

彼無色故。

8[*引文]大種所造處幾學?答:一少分。

謂法處。非諸法處皆學所攝,亦非一切皆是所造。

若是所造亦學攝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9[*引文]幾無學?答:一少分。

如前說。

10[*引文]幾非學非無學?答:九二少分。

1)九者謂內五處及外四處。

2)二少分者。謂觸處、法處。

3)雖諸觸處皆非學非無學攝,而非一切皆是所造。

4)若是非學非無學亦所造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非諸法處皆非學非無學攝。亦非一切皆是所造。

5)若是非學非無學亦所造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11[*引文]大種所造處幾見所斷?答:無。

必無諸色見所斷故。

12[*引文]幾修所斷?答:九二少分。

九者如前說。

二少分者。謂觸處、法處。

雖諸觸處皆修所斷攝,而非一切皆是所造。

若修所斷亦所造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非諸法處皆修所斷攝。亦非一切皆是所造。

若修所斷亦所造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13[*引文]幾不斷?答:一少分。

謂法處。非諸法處皆不斷攝,亦非一切皆是所造。

若是所造亦不斷者,是此所問,餘非所問,故說少分。


2.大造成不成,成大對造四

2.1.大種...所造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所造色耶?答:諸成就大種。彼定成就所造色。有成就所造色,非大種謂聖者生無色界。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所造色耶?答:諸成就大種。彼成就所造色。有成就所造色,非大種。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1)誰成就大種及所造色?謂欲色界一切有情。此則總說。

若別說者,或有有情成多大種及多造色。或有有情成少大種及少造色。

2)成多大種及多造色者。

如大海中有諸有情所得身形。或百、二百、三百、四百、五、六、七百踰繕那量。

如曷邏呼阿素洛王所得身形,其量廣大。

如色究竟所得身形一萬六千踰繕那量。

3)成少大種及少造色者。

猶如蚊蠛水中虫等。乃至極細非人眼境。

4)問:何故聖者生無色界,唯成就造色,非大種耶?

+答:彼界無色。

+又不成就他界大種,以有漏法越地捨故。

+造色不爾,通無漏故,異地成就。無有聖者不成就無漏戒,是故聖生彼界,唯成就造色。於中學成就學隨轉色。無學成就無學隨轉色。


2.2.不成就大種...不成就所造色

[發智論]若不成就大種。彼不成就所造色耶?答:諸不成就所造色。彼不成就大種。有不成就大種,非所造色。謂聖者生無色界。

[*引文]若不成就大種。彼所造色耶?答:諸不成就所造色。彼不成就大種。有不成就大種非所造色。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1)誰不成就所造色及大種?

+謂生無色界一切異生。彼界無有一切色故。

+又不成就下界色故,有漏諸色生上失故。無漏諸色,彼未得故。

2)問:順前句中,何所不攝。而復須立順後句耶?

答:順前句中唯攝欲色界一切有情。及攝無色界一切聖者。未攝無色界一切異生。為欲攝彼故,復立順後句。


2.3大種...善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色耶?答:應作四句。

1)有成就大種非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善色非大種。謂聖者生無色界。

3)有成就大種亦善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4)有非成就大種及善色。謂異生生無色界。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色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大種,非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1)彼處卵㲉,住胎異生,前生所有表無表色。由失所依眾同分故,一切已捨。今於此位未能起表。

又無入定理故,不成就一切善色。

1.1)問:何故此位未能起表?

答:以所依身極羸弱故。要身強盛能起表業。

又此位心極微劣故。心麁勝者能發表業。

又此位心內門轉故。心外門轉能起表業。

又此位中胎卵迫迮尚不能動。況能起表。然有時胎動轉者,此由風力非心所為。表業必由心力所起。

1.2)問:何緣此位無入定理耶?

答:此位身心俱羸劣故。

又無入定加行緣故。得忍異生,命終捨忍。如前業蘊已廣決擇。四生廣說亦如業蘊。

2)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者。謂睡眠、醉、悶。及捨加行,不求起表。

3)設有而失者。謂由三緣故失。一意樂息。二捨加行。三限勢過。此亦如業蘊廣說。

2[*引文]有成就善色,非大種。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是聖者故成就善色,生無色故,不成就大種。彼諸聖者通學、無學。學成學善色。無學成無學善色。

3[*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1)住胎聖者。定成有漏、無漏無表,道力強故。

2)若生欲界,住律儀者。謂隨所應住三律儀。

3)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者。謂不睡眠、不醉、不悶,不捨加行,求起表業。

4)或先有不失者。謂三緣故如前說。

5)若生色界者。彼定成就靜慮律儀,故有善色。

4[*引文]有非成就大種及善色。謂諸異生生無色界。

生無色故,不成大種。有漏善色,越界捨故。無漏善色,彼未得故。


2.4大種...不善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不善色耶?答:諸成就不善色。彼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不善色耶?答:諸成就不善色。彼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藏。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1)謂若成就不善色者。定在欲界。無在欲界,不成大種,必有身故。

2)由此得為順後句答。釋餘文句,准上應知。


2.5.大種...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有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有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定成就大種。有成就大種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1)謂若成就有覆無記色者。定在色界。無有在色界不成大種,必有身故。

2)由此得為順後句答。無有生欲界,起有覆無記表。善、染表業,依自他身故。


2.6.大種...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無覆無記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無覆無記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1)以成就大種者,必成就身根等故。若成就身根等者,必成就大種故。

2)生欲、色界一切有情,皆成就大種及無覆無記色故。生無色界,二俱無故。


2.7.大種...善、不善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不善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非善不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大種亦善色非不善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有成就大種亦不善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4)有成就大種亦善不善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設成就善不善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色耶?答:有成就大種,非善、不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色,非不善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引文]有成就大種亦不善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4[*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不善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設成就善不善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善不善色者,必在欲界。在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8.大種...善、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有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非善、有覆無記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大種亦善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有成就大種亦善、有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設成就善有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有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非善、有覆無記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有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引文]設成就善、有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善、有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在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9.大種...善、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3)設成就善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3[*引文]設成就善、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善、無覆無記色者,必在欲、色界。在欲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10.大種...不善、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不善色者必在欲界。成就有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2.11.大種...不善、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2)有成就大種,亦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若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3)設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不善、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若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3[*引文]設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者,必在欲界。在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12.大種...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2)有成就大種亦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3)設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3[*引文]設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此二無記色者,必在色界。在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13.大種...善、不善、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善、不善色者,必在欲界。成就善、有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2.14.大種...善、不善、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不善、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不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有成就大種亦不善、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4)有成就大種亦善、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5)設成就善、不善、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不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引文]有成就大種。亦不善、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4[*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5[*引文]設成就善、不善、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此三色者必在欲界。在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15.大種...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有覆無記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有成就大種亦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設成就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大種亦無覆無記色,非善、有覆無記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2[*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引文]有成就大種亦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引文]設成就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大種耶?答:如是。

謂成就此三色者必在色界。在色界者定成就大種故。


2.16.大種...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者。必在欲界。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2.17.大種...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大種。彼成就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大種。彼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善、不善、無覆無記色者。必在欲界。成就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3.唯成所造四,大種等七種

3.1.善色...不善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不善色耶?答:應作四句。

1)有成就善色,非不善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若聖者生無色界。

2)有成就不善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3)有成就善色,亦不善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4)有非成就善色及不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異生生無色界。

1[*引文]若成就善色,彼不善色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善色,非不善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若諸聖者生無色界。

2[*引文]有成就不善色,非善色。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3[*引文]有成就善色,亦不善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4[*引文]有非成就善色及不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


3.2.善色...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有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定成就善色。或成就善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若聖者生無色界。

[*引文]若成就善色,彼有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定成就善色。或成就善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若諸聖者生無色界。


3.3.善色...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無覆無記色耶?答:應作四句。

1)有成就善色,非無覆無記色。謂聖者生無色界。

2)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3)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4)有非成就善色及無覆無記色。謂異生生無色界。

1[*引文]若成就善色,彼無覆無記色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善色,非無覆無記色。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2[*引文]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善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3[*引文]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

4[*引文]有非成就善色及無覆無記色。謂諸異生生無色界。


3.4.善色...不善、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善色,彼不善、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不善色者,必在欲界。成就有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3.5.善色...不善、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善色,非不善、無覆無記色。謂聖者生無色界。

2)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有成就善色,亦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4)設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善色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云何成就?即如上說。云何不成就?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1[*引文]若成就善色,彼不善、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善色,非不善、無覆無記色。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2[*引文]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引文]有成就善色,亦不善、無覆無記色。謂生欲界住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

4[*引文]設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彼善色耶?答:或成就。或不成就。云何成就?即如上說。云何不成就?謂生欲界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不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而失。


3.6.善色...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

1)答:有成就善色,非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聖者生無色界。

2)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有成就善色,亦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設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成就善色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善色,彼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有成就善色,非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2[*引文]有成就善色,亦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現有善身語表。或先有不失。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3[*引文]有成就善色,亦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謂生色界現有有覆無記身語表。

4[*引文]設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彼善色耶?答:如是。

謂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在色界者定成就善色故。


3.7.善色...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善色。彼成就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善色,彼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不善、無覆無記色者。必在欲界。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3.8.不善色...有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不善色。彼成就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不善色,彼有覆無記色耶?答:無。

謂成就不善色者。必在欲界。成就有覆無記色者。必在色界。無一有情俱生二界故。


3.9.不善色...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不善色。彼成就無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不善色。彼定成就無覆無記色。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引文]若成就不善色,彼無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不善色。彼定成就無覆無記色。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不善色。謂處卵㲉。及住胎中。若生欲界住律儀及非律儀非不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生色界。


3.10.不善色...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不善色。彼成就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引文]若成就不善色,彼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耶?答:無。

如上說。


3.11.有覆無記色...無覆無記色

[發智論]若成就有覆無記色。彼成就無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成就無覆無記色。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引文]若成就有覆無記色,彼無覆無記色耶?答:諸成就有覆無記色,彼定成就無覆無記色。有成就無覆無記色,非有覆無記色。謂生欲界。若生色界。現無有覆無記身語表。

1)如上所說,總略義者。謂四大種生欲色界,必定成就。生無色界,定不成就。無覆無記色亦爾。

2)善色生色界定成就。生欲、無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

3)不善色生色、無色界,定不成就。生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

4)有覆無記色,生欲、無色界定不成就。生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


4.依定滅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依何定滅...或依未至滅。

[大毘婆沙論]諸四大種依何定滅。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顯諸佛出現世間有大功德故。

1)如施設論說:贍部洲邊繞大海際。有轉輪王路廣一踰繕那。諸轉輪王若不出世,水所覆沒,無能遊履。若出世時,海水周減一踰繕那。此路乃現,平飾清淨,底布金砂。栴檀香水自然灑潤。輪王每欲巡此洲時。導從四軍而遊此路。如是諸佛未出世時,無有能依諸根本地斷煩惱者。若佛十力大法輪王出世間時,根本地現平等清淨。布覺分砂灑戒定水。佛與無數那庾多眷屬。依之趣入無畏涅槃宮。

2)問:此中云何顯佛出世有大功德?答:佛不出世此問尚無,況有能答。

如佛昔在室羅筏城住誓多林。時有苾芻名曰馬勝。是阿羅漢。獨於靜室作是思惟:諸四大種何處永滅。為欲知故入勝等持。即以定心於誓多林沒。欻然出在四大王眾天。從定而起問彼天眾。諸四大種何處永滅?天眾答曰:我等不知是四大種何處永滅?然我所事四大天王。智慧威德並皆殊勝。彼或能了,可往問之。尊者即時詣四王所。作如上問皆曰不知。復共仰推三十三天眾。三十三天眾復推帝釋。帝釋仰推夜摩天眾。夜摩天眾推蘇夜摩天子。蘇夜摩天子推覩史多天眾。覩史多天眾推珊覩史多天子。珊覩史多天子。推樂變化天眾。樂變化天眾推妙變化天子。妙變化天子推他化自在天眾。他化自在天眾推妙自在天子。妙自在天子推梵天眾。如是尊者遍問欲天竟不能知大種滅處。欲往梵世入勝等持。復以定心自在宮沒。梵眾天出。從定而起作如上問。梵眾咸曰:我等不知。有大梵王。是梵、大梵、作者、化者。為一切父、自在生育。具大威德無與等者。無有不見、不了、不識。彼定能知仁應往問。尊者即問大梵所在。梵眾答曰:我亦不知大梵天王定所在處。仁欲見者隨處諦求。即有光明於中而現。尊者馬勝遂發誠心。願大梵王於此眾現。應時大梵即放光明。便自化身為童子像。首分五頂形貌端嚴。在梵眾中隨光而現。尊者前進問曰:大仙!諸四大種何處永滅?梵王不達作矯亂言:苾芻!當知我是大梵,是自在者、作者、化者、生者、養者,為一切父。此是諂誑所發語業。尊者告曰:我不問仁梵非梵等,但問大種何處永滅?爾時大梵知此苾芻非矯亂言卒能酬遣。便執兩手引出眾外。此是諂誑所發身業。出眾外已,謝尊者言:我實不知大種滅處。然諸梵眾咸謂我是自在、作者,無不知見。若我眾中云不知者,是諸梵眾便見輕蔑。尊者自失,近捨如來。遠勞見問,致無所獲。今可速還,詣佛請問。如佛所說應正受持。馬勝既聞梵王推佛。歡喜辭退,復入等持。即以定心於梵世沒。欻然還出誓多林中。從定而起,整理衣服。往世尊前恭敬作禮。

問四大種何處永滅?爾時,世尊為說不見邊際鳥喻云汝亦然,乃至梵宮遍請所問。不得邊際還至此中。猶如彼鳥不得邊際。然汝所問不合問儀,隨此而答,亦乖答理。

3)汝欲問者,當如是問:

四大與短長,細麁淨不淨,於何處永棄,名色滅無餘。

4)此問隨順,應如是答:

識不見無邊,周遍廣大性,更無餘廣大,能映奪此者。

四大與短長,細麁淨不淨,於是處永棄,名色滅無餘。

有說:此中佛說聖道。世尊於此說識聲故。

有說:此中佛說涅槃。以說無邊識不見故。

5)若無佛出世說正法者,則雖梵王亦多愚惑。若佛出世宣說正法,則八歲勤策亦能解了。設有來問長老知耶?諸四大種何處永滅?彼若誦持大種蘊者,即言依四定或依未至滅。世若無佛,此等便無,故佛出世有大功德。


4.2.四大種及所造色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依何定滅?答:依四定。或依未至滅。

[*引文]諸四大種及所造色,依何定滅?答:依四定或依未至滅。

1)定或名道,或名行迹。或名對治。或名作意。義無差別。

2)滅或名斷。或名離染。或名為盡。或名離繫。義亦無別。

3)昔於此部有二論師。一名時毘羅。二名瞿沙伐摩。

3.1)尊者時毘羅作如是說:此中但說永斷、無餘斷、無隨縛斷、無少分斷、無影像斷。說聖者斷,非異生斷。說聖道作用,非世俗道作用。所以者何?依七依經,以立斯論。彼經但說根本地故。無有異生,或諸聖者,依根本地起世俗道,能離染故。

3.2)尊者瞿沙伐摩作如是說:此中但說永斷、無餘斷、無隨縛斷、無少分斷、無影像斷。此說應理。餘則不然。所以者何?此中通說諸聖者斷及異生斷。聖道作用及世俗道作用故。

問:依七依經,以立此論。彼經唯說諸根本地。無有異生或諸聖者依根本地起世俗道,能離諸染。云何說通?

答:由此故言:阿毘達磨是諸經鏡、燈焰、光明。諸契經中未宣說者此中宣說。未示現者此中示現。經說有餘。此中無餘。經說有異意。此中無異意。阿毘達磨中言多盡理。由此經論二說善通。

4)大種、造色,依四定滅者。謂依四靜慮。

5)依未至滅者。謂依初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空無邊處近分。此中靜慮、無色近分、靜慮中間皆名未至。並未能入勝根本地,而能現前斷煩惱故。

6)問:契經唯說根本名。依何故此中說依未至?

6.1)有作是說:此中應言依四定或未至滅。不應言依未至。而言依者有何意耶?此文再說根本地故。依四定者,說四依定。依未至者,謂舉諸依,顯諸未至。非即說此,未至為依。如說入城、未入城耶?雖再說城言,無別城事。彼亦如是。

6.2)有餘師說:此中依言總說諸定,非但根本。皆能與道,作所依故。

7)然七依定,就勝而說,大種造色五地所繫。謂欲界、四靜慮。是故離第四靜慮染時,乃究竟斷。

+1然離彼染,或依初靜慮近分。或依四靜慮。或依靜慮中間。或依空無邊處近分。

+2若依空無邊處近分,離彼染時,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3若依餘地,離彼染時。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8)此中說究竟所滅大種、造色。謂第四靜慮所繫故。言依四定或依未至滅。

+1若欲界所繫大種造色,但應言依未至滅。依初靜慮近分滅故。

+2初靜慮所繫大種造色。應言依初定或依未至滅。依初靜慮、靜慮中間及前二靜慮近分滅故。

+3第二靜慮所繫大種造色。應言依二定或依未至滅。依前二靜慮、靜慮中間、初及第三靜慮近分滅故。

+4第三靜慮所繫大種造色。應言依三定或依未至滅。依前三靜慮、靜慮中間、初及第四靜慮近分滅故。

應知此中諸依前三靜慮及靜慮中間滅者。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諸依初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諸依餘三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上七近分無聖道故。


4.3.尋伺有對觸

[發智論]尋伺有對觸。依何定滅?答:依初定。或依未至滅。

[*引文]尋伺有對觸依何定滅?答:依初定。或依未至滅。

1)依初定滅者。謂依初靜慮。

2)依未至滅者。謂依前二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

3)尋伺有對觸二地所繫。謂欲界、初靜慮。是故離初靜慮染時,乃究竟斷。

4)然離彼染,或依初靜慮。或依靜慮中間。或依前二靜慮近分。

+1若依第二靜慮近分,離彼染時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2若依餘地離彼染時,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5)此中說究竟所滅尋伺有對觸。謂初靜慮所繫故言依初定或依未至滅。

若欲界所繫尋伺有對觸。但應言依未至滅,依初靜慮近分滅故。此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4.4.樂根

[發智論]樂根依何定滅?答:依三定。或依未至滅。

[*引文]樂根依何定滅?答:依三定或依未至滅。

1)依三定滅者。謂依前三靜慮。

2)依未至滅者。謂依初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第四靜慮近分。

3)樂根三地所繫。謂欲界、初靜慮、第三靜慮。是故離第三靜慮染時,乃究竟斷。

4)然離彼染,或依前三靜慮。或依靜慮中間。或依初及第四靜慮近分。

+1若依第四靜慮近分,離彼染時,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2若依餘地,離彼染時。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5)此中說究竟所滅樂根。謂第三靜慮所繫故言依三定或依未至滅。

+1若欲界所繫樂根。但應言依未至滅。依初靜慮近分滅故。

+2初靜慮所繫樂根。應言依初定。或依未至滅。依初靜慮、靜慮中間及前二靜慮近分滅故。

6)此中諸依初靜慮及靜慮中間滅者。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諸依初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依第二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4.5.喜根

[發智論]喜根依何定滅?答:依二定。或依未至滅。

[*引文]喜根依何定滅?答:依二定或依未至滅。

1)依二定滅者。謂依前二靜慮。

2)依未至滅者。謂依初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第三靜慮近分。

3)喜根三地所繫。謂欲界、前二靜慮。是故離第二靜慮染時,乃究竟斷。

4)然離彼染。或依前二靜慮。或依靜慮中間。或依初及第三靜慮近分。

+1若依第三靜慮近分,離彼染時,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2若依餘地離彼染時,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5)此中說究竟所滅喜根。謂第二靜慮所繫故言依二定或依未至滅。

+1若欲界所繫喜根。但應言依未至滅。依初靜慮近分滅故。

+2初靜慮所繫喜根。應言依初定或依未至滅。依初靜慮、靜慮中間及前二靜慮近分滅故。

6)此中諸依初靜慮、靜慮中間滅者。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依初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依第二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4.6.苦根、憂根、段食

[發智論]苦根、憂根、段食依何定滅?答:依未至滅。

[*引文]苦根、憂根、段食依何定滅?答:依未至滅。

謂初靜慮近分,以苦根等唯欲界繫,是故離彼染時,即究竟斷。

然離彼染時,唯依初靜慮近分。此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4.7.捨根、觸、思、識食

[發智論]捨根、觸、思、識食依何定滅?答:依七定。或依未至滅。

[*引文]捨根、觸、思、識食依何定滅?答:依七定。或依未至滅。

1)依七定滅者。謂依四靜慮。及前三無色。

2)依未至滅者。謂依初靜慮近分及靜慮中間。

3)此捨根等九地所繫。謂從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是故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乃究竟斷。

4)然離彼染,或依初靜慮近分,或依靜慮中間,或依四靜慮,或依前三無色。此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5)此中說究竟所滅捨根、三食,謂非想非非想處所繫故言依七定或依未至滅。

+1若欲界所繫捨根、三食。但應言依未至滅。依初靜慮近分滅故。

+2初靜慮所繫捨根、三食。應言依初定或依未至滅。依初靜慮、靜慮中間及前二靜慮近分滅故。

+3第二靜慮所繫捨根、三食。應言依二定。或依未至滅。依前二靜慮、靜慮中間、初及第三靜慮近分滅故。

+4第三靜慮所繫捨根、三食。應言依三定。或依未至滅。依前三靜慮、靜慮中間、初及第四靜慮近分滅故。

+5第四靜慮所繫捨根、三食。應言依四定。或依未至滅。依四靜慮、靜慮中間、初靜慮近分、空無邊處近分滅故。

+6空無邊處捨根、三食。應言依五定。或依未至滅。依四靜慮、空無邊處、靜慮中間、初靜慮近分、識無邊處近分滅故。

+7識無邊處捨根、三食。應言依六定。或依未至滅。依四靜慮。前二無色、靜慮中間、初靜慮近分、無所有處近分滅故。

+8無所有處捨根、三食。應言依七定。或依未至滅。依四靜慮、前三無色、靜慮中間、初靜慮近分、非想非非想處近分滅故。

6)此中諸依七定、靜慮中間滅者。唯聖者非異生。唯聖道非世俗道。

諸依初靜慮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通聖道及世俗道。

諸依上七地近分滅者。通聖者及異生。唯世俗道非聖道


5.住果

5.1.諸四大種及所造色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尋伺、有對觸、樂根、喜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引文]諸四大種及所造色,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1)住阿羅漢果者。謂彼補特伽羅大種、造色已斷、遍知,住無學果。

2)或無所住者,謂彼補特伽羅大種、造色已斷、遍知,猶未住果。

+1即諸異生已離色界染,及先離彼染入正性離生,住見道中十五心頃。

+2若漸次者,離第四靜慮染,最後解脫道。

+3離空無邊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

+4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5住此諸位補特伽羅大種造色已斷、遍知。於四沙門果,而猶未住。

3)問:先離色界染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大種、造色已斷、遍知。此補特伽羅住不還果,此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依漸次說。謂說具縛入正性離生者,非超越者是故不說。


5.2.尋伺、有對觸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尋伺、有對觸、樂根、喜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引文]尋伺有對觸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1)住阿羅漢果者。謂彼補特伽羅尋伺有對觸已斷遍知,住無學果。

2)或無所住者,謂彼補特伽羅尋伺有對觸已斷遍知,猶未住果。

+1即諸異生已離初靜慮染,或先離彼染,入正性離生,住見道中十五心頃。

+2若漸次者,離初靜慮染,最後解脫道。

+3離第二靜慮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

+4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5住此諸位補特伽羅尋伺有對觸已斷遍知,於四沙門果而猶未住。

3)問:先離初靜慮染,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尋伺有對觸已斷遍知。此補特伽羅住不還果。此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依漸次說。廣說如前。


5.3.樂根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尋伺、有對觸、樂根、喜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引文]樂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住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1)住阿羅漢果者。謂彼補特伽羅樂根已斷遍知,住無學果。

2)或無所住者。謂彼補特伽羅樂根已斷遍知,猶未住果。

+1即諸異生已離第三靜慮染,或先離彼染,入正性離生,住見道中十五心頃。

+2若漸次者,離第三靜慮染,最後解脫道。

+3離第四靜慮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

+4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5住此諸位補特伽羅。樂根已斷遍知。於四沙門果。而猶未住。

3)問:先離第三靜慮染,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爾時樂根已斷遍知。此補特伽羅住不還果,此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依漸次說廣說如前。


5.4.喜根

[發智論]諸四大種及所造色、尋伺、有對觸、樂根、喜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引文]喜根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1)住阿羅漢果者。謂彼補特伽羅喜根已斷遍知,住無學果。

2)無所住者。謂彼補特伽羅喜根已斷遍知,猶未住果。

+1即諸異生已離第二靜慮染,或先離彼染,入正性離生,住見道中十五心頃。

+2若漸次者,離第二靜慮染,最後解脫道。

+3離第三靜慮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應知亦爾。

+4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諸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

+5住此諸位補特伽羅喜根已斷遍知。於四沙門果,而猶未住。

3)問:先離第二靜慮染。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爾時喜根已斷遍知。此補特伽羅住不還果,此中何故不說?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依漸次說。廣說如前


5.5.苦根、憂根、段食

[發智論]苦根、憂根、段食。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不還果。或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引文]苦根憂根段食。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不還果。或阿羅漢果。或無所住。

1)住不還果者。謂彼補特伽羅苦根等三已斷遍知,住學第三果。

2)住阿羅漢果者。謂彼補特伽羅苦根等三已斷遍知,住無學果。

3)無所住者。謂彼補特伽羅苦根等三已斷遍知,猶未住果。

+1即諸異生已離欲界染,或先離彼染,入正性離生,住見道中十五心頃。

+2住此諸位補特伽羅苦根等三已斷遍知,於四沙門果而猶未住。

4)此中不說漸次諸位名無所住。以離欲界染,最後無間道生。爾時苦根等三究竟斷盡。最後解脫道時,此補特伽羅必住不還果故。


5.6.捨根、觸、思、識食

[發智論]捨根、觸、思、識食。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

[*引文]捨根、觸、思、識食已斷已遍知。當言住何果?答:阿羅漢果。

1)此中不說:或無所住。所以者何?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最後無間道生,爾時捨根、三食究竟斷盡。最後解脫道時,此補特伽羅必住阿羅漢果故。

2)餘師於此作別意釋。謂此意問四大種等已斷已遍知。當言何果攝?由此不說四大種等已斷遍知,住不還果。先離色染,後入正性離生道類智時,雖得不還果。而彼離繫,非不還果攝。以不還果但攝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斷。為斷果故。

3)評曰:初說為善。所以者何?此中但問補特伽羅四大種等已斷遍知。得住何果,不問果攝故。


6.契經中說食有四種。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

1)云何段食?謂由麁細分段為緣,長養諸根,增益大種。

2)云何觸、意思、識食?謂有漏觸、意思、識為緣,長養諸根,增益大種。

此中長養諸根者,顯長養諸法。增益大種者,顯異熟諸法。


6.1.增益、長養

1)問:諸根亦可增益,有異熟故。大種亦可長養,有長養故。何故此中唯作是說?

答:諸根、大種俱應作二種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復次,欲以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復次,欲現二門、二階、二略、二明、二炬、二影、二光。互相顯示,如根說長養,大種亦應爾。如大種說增益,根亦應爾。由二門等互相影故,則所說理通,文要義顯。

2)問:如所說長養、增益。為於長益法長益?為於不長益法長益耶?

+若於長益法長益者,彼長益法,復何長益?

+若於不長益法長益者。不長益法,云何長益?

答:非於長益法長益。亦非於不長益法長益。然長益、不長益法,先住未來。

若遇長益緣,則不長益法滅。長益法生。

若遇不長益緣則長益法滅。不長益法生。雖無轉作,而義俱立。

3)問:頗有有漏觸、思、識為緣。長養諸根,增益大種,而非食耶?

答:有。謂異界觸、思、識,能長養、增益諸根、大種。

4)問:頗有同界觸、思、識為緣。長養諸根,增益大種,而非食耶?

答:有。謂異地觸、思、識,能長養、增益諸根、大種。

5)問:頗有同地觸、思、識為緣。長養諸根,增益大種,而非食耶?

答:有。謂無漏觸、思、識,能長養、增益諸根、大種。

6)問:何故無漏不立食耶?

6.1)答:諸無漏法無食相故。

6.2)又法現前增益諸有,攝受諸有,住持諸有,可說為食。

無漏諸法,損減、違害、破壞諸有,故不說食。

6.3)又法現前連續諸有,連續老死,能令生死輪轉無窮,可說為食。

無漏諸法,斷息諸有,斷息老死,能令生死不復輪轉,故不說食。

6.4)又法現前隨順苦集,隨順老死,能令生死諸有、世間流轉不息,可說為食。

無漏諸法,隨順苦集滅,隨順老死滅,能令生死諸有、世間不復流轉,故不說食。

6.5)又法現前是身見事。是顛倒事。是貪愛事。是隨眠事。是貪、瞋、癡安立足處。有垢有毒。有穢有濁。有刺有怨。諸有所攝,墮苦集諦,可說為食。

無漏諸法,非身見事。非顛倒事。非貪愛事。非隨眠事。非貪、瞋、癡安立足處。無垢無毒。無穢無濁。無刺無怨。非諸有所攝。不墮苦集諦,故不說食。

6.6)又無漏法不能究竟長養諸有,雖暫長養,非究竟故,不說為食。

6.7)尊者妙音亦作是說:非無漏法長養諸有。雖暫長養,而非究竟。終違有故,不說為食。夫說為食,終能長養。


6.2.自性、何義

1)問:食體是何?答:是十六事。

於中十三事是段食體。即十一觸及香、味處。

觸、思、識三是餘食體蘊、界、處攝者。是十一界、五處、三蘊少分所攝。

十一界者謂七心界及香、味、觸、法界。

五處者謂香、味、觸處、意處、法處。

三蘊者謂色、行、識蘊。是謂四食自體。我物性相。

2)已說自體。所以今當說。何故名食?食是何義?

答:牽有義是食義。續有義。持有義。生有義。養有義。增有義。是食義。此四於有能牽,乃至能增故名為食。

問:若牽有。乃至增有是食義者。諸有漏法皆應名食,何故但說四耶?

3)脇尊者言:唯佛世尊究竟了達諸法性相。亦知勢用非餘能知。若法有食相作用可立食者。即便立之。無者不立。

4)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此是世尊有餘之說。略說、影說,有觀待說。佛觀化宜而說法故。

5)尊者妙音說曰:佛知此四牽有、續有、持有、生有、養有、增有,體相勢用。強盛隣近,故立為食。餘法不爾故不說食。

6)有餘師言:如是四法極能長養諸界、趣、生、老、死、世間。令其流轉故立為食。餘則不爾。

7)或有說者,食有二相。一牽引當有令現在前。二任持今有令相續住。

8)有餘師說:食有三種。一者業食。二者生食。三者長養食。

業食謂思。生食謂識。長養食者。謂段與觸。


6.3.

1)問:如是四食,幾牽當有令現在前?幾持今有令相續住?

有作是說:一牽當有令現在前。謂意思食。三持今有令相續住謂餘三食。

或有說者,二牽當有謂意思、識。二持今有謂餘二食。

有餘師說,三牽當有謂觸、思、識。一持今有所謂段食。

如是說者。四食盡牽當有令現在前。盡持今有令相續住。

2)問:諸食於有幾未生令生?幾生已長養?

有作是說:諸食於有。一未生令生謂意思食。三生已長養謂餘三食。

復有說者,二未生令生謂意思、識。二生已長養謂餘二食。

有餘師說:三未生令生謂觸、思、識。一生已長養所謂段食。

如是說者,四食於有。皆未生令生,生已長養。

3)問:何食於何法食事偏增?

答:段食養色根大種勝故。於色根大種食事偏增。

觸食養心心所勝故。於心心所食事偏增。

思食養後有勝故。於諸後有食事偏增。

識食養名色勝故。於諸名色食事偏增。


6.4.因緣

問:如說牽有義是食義等。此言為是因義?是緣義耶?設爾何失。二俱有過。

+若是因義者,外香、味、觸,於內諸處五因皆無。云何為食?

+若是緣義者,除內自性。餘法皆是此增上緣。何故但說四種為食?

1)有說:是因義。

問:若爾,外香、味、觸於內諸處五因皆無,云何為食?

答:外香、味、觸為覺發因,令內香等得成食事。內香、味、觸於內諸處,有因義故,說之為食。謂眼唯以觸處為食。耳、鼻、舌、身色聲亦爾。

香用香處、觸處為食。

味以味處、觸處為食。

觸處唯以觸處為食。

心心所法三食為食。此中因義如理應思。

2)有說:是緣義。

問:若爾,除內自性。餘法皆是此增上緣。何故但說四種為食?

答:於內諸處增上緣法。有親有疎。有近有遠。有合不合。有在此生。有在餘生。諸親近合、在此生者。說之為食。疎遠不合在餘生者不說為食。故食唯四。此四皆於內十二處能為食事。然有增微如前所說。


6.5.問:何故色處不立為食?

1)有作是說:無食相故。

2)有說:色處取時麁重。若於取時細輕者名食。要微細輕滋養身故。

3)有說:色處不至而取。食唯至取。非身不合成食事故。

4)有說:色處至變壞位,食事方成。謂水所浸爛。火所熟變。風所動搖。然後方成食。所作事非色未變,得名為食。故色非食。香等不爾。

5)有餘師言:若色是食。眼見色時,應除飢渴。若然施主所費則為唐捐。

6)有餘復言:若色是食。諸出家者眼見色時,應犯遠離非時食法。

7)或有說者,若色是食。則色界天應受段食,取諸色故。

當知後三所說乖理。香觸亦有如斯過故。應知前四所說者好。

8)問:若色非食,經云何通?如世尊言:長者汝所施食,色、香、味具甚為妙好?

答:色雖非食。為欲發起施主思故佛作是說。謂佛讚美所施食時,施主便發殊勝思願。快哉!如來讚受我食。我當必獲殊勝福利。

9)問:若讚色、具色,非食者。亦讚香等,俱應非食。彼既是食,此亦應然?

答:佛於此中不欲簡別是食非食。但欲發起施主思願,說此契經。若此讚說即是食者,觸非所讚,便應非食。


6.6.段食

1)問:段食是何義?答:分段而食故名段食。

2)問:若爾,所飲、吮等非段食耶?

答:從多分說是故無過。

復有說者,飲吮等時亦作分段。

有餘師言:從初而說。謂劫初時人受用地味,皆作分段而吞噉之因名段食。

3)問:佛說段食,有麁有細。云何應知麁細差別?

3.1)答:集異門說:段食麁細互相觀待而可了知。謂水族中小為大食。傳相觀待麁細得成。

如底民耆羅耆羅所食是麁。底民耆羅所食為細。

底民耆羅所食是麁。底民所食為細。

底民所食是麁。大魚、龜、鼈及末羯羅、失獸摩羅等所食為細。

大魚、鼈等所食是麁。餘水行虫所食為細。

諸陸族中象、馬、駝等所食是麁。羊、鹿、猪等所食為細。

羊、鹿、猪等所食是麁。兔、猫、狸等所食為細。

兔、猫、狸等所食是麁。餘陸行虫所食為細。

空行族中諸妙翅鳥所食是麁。鵝、雁、孔雀、鸚鵡、舍利、命命鳥等所食為細。

鵝、雁、孔雀等所食是麁。餘空行類所食為細。

3.2)有作是說:若諸有情以草木等而為食者所食是麁。以餅飯等而為食者所食是細。

3.3)有餘師說:以餅飯等而為食者所食是麁。以酥油等而為食者所食是細。

3.4)有餘復說:面門吞噉諸食是麁。臍毛孔入諸食為細。謂胎藏中諸有情類食從臍入。唯諸菩薩食從一切毛孔而入。

3.5)有作是言:若食噉已,有等流者此食是麁。無等流者此食為細。如蘇陀味香為食等。

4)問:觸、思、識食有麁細不?

+若有者,何故契經唯說段食有麁細?

+若無者,何故段食有麁細非餘耶?

答:觸、思、識食亦有麁細。界地相待故。謂欲界是麁。色界為細。色界是麁。無色界為細。初靜慮是麁。第二靜慮為細。乃至無所有處是麁。非想非非想處為細。

5)問:若爾何故契經不說?

5.1)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5.2)有說:契經舉初顯後。已說段食有麁細,當知餘食亦有麁細。

5.3)有說:段食由四因緣。有多少故麁細可知。餘食不爾。一追求故。二積集故。三受用故。四等流故。

+1)追求故者。謂諸有情追求段食。有多有少。所求多者是麁。所求少者為細。

+2)積集故者。謂諸有情積集段食。有多有少。所集多者是麁。所集少者是細。

+3)受用故者。謂諸有情受用段食。有多有少。所受多者是麁。所受少者是細。

+4)等流故者。謂諸有情段食等流。有多有少。等流多者所食是麁。等流少者所食是細。

5.4)有說:段食觀待諸處可說麁細,餘食不爾。謂香、味、觸,觀待色、聲,可說為細。觀待意、法,可說為麁。觸、思、識三意法處攝。此於諸處唯細非麁,無異觀待,不說麁細。


6.7.

1)問:於何界有幾食?

答:欲界具四,段食偏增。色界有三,觸食偏增。無色亦三,下三無色思食偏增。非想非非想處,識食偏增。

有說:非想非非想處亦思食增。一思能感八十千劫壽量果故。

2)問:於何趣有幾食?

2.1)答:地獄具四,識食偏增。

問:地獄之中有何段食?答:飲鎔銅汁。吞熱鐵丸。以為段食。

問:夫為食者有所滋益。此物入身燒脣舌㗁咽喉胸腹。從下出已焰赫轉增舉身燋然。云何名食?

答:雖為燒惱而有食相。初入身時暫除飢渴故。

2.2)傍生具四,隨一偏增。種類處所,有差別故。

2.3)鬼趣具四,思食偏增。

曾聞一時尊者滿願為乞食故。將入布色羯邏伐底城。於城門前忽然見一老餓鬼女。

問言:汝今何為住此?鬼女反問尊見我耶?尊答如是。鬼女便曰:我夫入城希此城中有長者等癰腫潰爛。當因擠搦收取膿血還共食之。為是我今於此住待。復問汝夫入來久近?鬼女答曰:飢渴所迷不憶我夫入城久近。然唯記此城邊大河。七移城南七移城北。于今未還。尊者愍傷悒然捨去。如是鬼女飢渴多時,希望所持身相續住。故知鬼趣思食偏增。

2.4)人及欲天皆具四食。然彼種類,段食偏增。

2.5)色、無色天如界中說。

3)問:於何生有幾食?

3.1)答:卵生具四,觸食偏增。

+1有說:思食增。云何知然?如集異門說:海中有獸時出海濱。於沙潬中產生諸卵。以沙埋覆還入海中。彼在卵㲉。憶念母故身不爛壞。謂憶念母先孚煖時所有觸故。若忘其母身便爛壞。

+2有餘師說:若母憶念卵中子者卵則不壞。母若忘之彼卵便壞。

+3此不應理。所以者何?勿以他食能持自命。是故前說於理為善。

3.2)胎生具四,段食偏增。

3.3)濕生具四,觸食偏增。

3.5)化生具四,隨一偏增。種類處所有差別故。


6.8.所說食聲有二差別。一世俗。二勝義

1)世俗者。如世間言:有殘食瓶,無殘食瓶。

+又如世間說:城邑食。所謂此食出吉祥城,此食出呾叉翅羅城。此食出奢羯羅城。此食出寂靜宮。如是等。

+又如讚者說諸食名。謂剌雉多食。牟地多食。佛所讚食。四方食等。

+又如經說:順食、逆食。

+言順食者。如世尊言:苾芻!當知一切有食。

謂天暴雨其滴洪澍諸山。谿谷最先盈滿。谿谷滿已小溝㵎滿。小溝㵎滿已。大溝㵎滿。大溝㵎滿已。小江河滿。小江河滿已。大江河滿。大江河滿已。大海盈滿。

+言逆食者。如世尊言:苾芻!當知一切有食。

大海有食。謂大江河。大江河有食。謂小江河小江河有食。謂大溝㵎。大溝㵎有食。謂小溝㵎。小溝㵎有食。所謂谿谷。谿谷有食。謂天暴雨。

2)勝義食者。謂此四食真實資益諸有情故。


6.9.問:諸段皆食耶?

1)答:應作四句。

有段非食。謂以段為緣。不能長益諸根大種。

有食非段謂。以觸、思、識為緣。而能長益諸根大種。

有段亦食。謂以段為緣。而能長益諸根大種。

有非段非食。謂以觸、思、識為緣。不能長益諸根大種。

如段食有四句。如是識、思、觸食各有四句。皆應廣說。如是差別成十六句。

2)問:不能長益諸根大種,便非食耶?答:如是。所以者何?前說長益是食相故。

3)問:今現見有食已痛逼。乃至或令捨於身擔。云何長益是食相耶?

3.1)答:雖所飲食有損有益。但今說食謂益非損。益有二時。一初食時。二消化時。

或有消化時損,初食時益。如食美毒此亦名食。

或有初食時損,消化時益。如服苦藥此亦名食。

由此二種隨於一時作食事故。皆得名食。故說長益名為食相。

3.2)有說:彼類食已,初雖不安。後變吐時,還能為益。故先所說食自相成。


6.10.經說:苾芻如是四食。能令部多有情安住,及能攝益求有有情。

1)問:此經所說部多、求有二種有情,云何差別?

答:住本有名部多。住中有名求有。於六處門,求當有故。

有說:聖名部多。異生名求有。彼類多求當來有故。

有說:無學名部多。學名求有。彼容希求當來有故。

2)問:部多有情亦可攝益。求有有情亦可安住。如何但說能令部多有情安住。及能攝益求有有情?

答:此契經文俱應作二種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欲以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有說:此中欲現二門、二略。乃至廣說。

有說:本有安住最經多時。聖與無學求暫安住。於此義顯說安住言。餘不如是不說安住。


6.11.經說:苾芻如是四食。是眾病本。是癰瘡本。是毒箭本。是老死因。是老死緣。

問:食亦能為安樂根本。如世尊說:道依資糧,涅槃依道。由道樂故,得樂涅槃。道之資糧,食為上首。何故說是病等本耶?

答:為止有情段食欲故。彼由貪食,起諸惡行,招感劇苦。是故世尊作如是說。

設諸段食唯現樂因,智者尚應不生耽嗜。以起惡業,招當苦故。況為現身眾病本等。是故智者不應染著。佛為此故說是契經。


6.12.經說:苾芻應觀段食如曠野子肉。應觀觸食如新剝皮牛。應觀思食如火坑炎炭。應觀識食如三百利鉾。

1)問:云何苾芻應觀段食如曠野子肉?

答:譬如夫妻唯有一子。面貌端正憐愛情深。值國飢荒欲詣他土。行至曠野遂絕糇糧。前路尚遙不食數日。皆困將死。其夫竊念:路遠糧絕,命在須臾。我等三人理不俱濟。豈得相守俱喪。此中今若一人充食。則死一存二,猶勝俱亡。若以我供慮妻志渜,悲恨自絕,不能出難。若以妻供,恐兒失母,亦不存活。便為兩失。然所愛子我等所生。夫妻若存,子容可得。宜捨子命,度茲曠野。作是念已,悲不自勝。妻便怪之,前問其故。夫乃具以所念告之。妻聞哽咽,悶絕擗地。良久乃穌,號哭呼天,稱冤酷毒。夫乃徐喻久而許之。於是夫妻抱子嗚唼。失聲悲叫,何期苦哉。涕咽多時乃盡子命。破析為脯,充路資糧。每欲食時夫妻相哭。稱言子子,雨淚而食。食已嗟惋,自責、自咎。然彼夫妻自初籌議。乃至食已隨路行時,曾無歡情,唯念愛子。如是行者住空閑處,終不放逸、正思惟妻,生一可愛妙善法子。心常念之,初無捨離。厭生死境,趣涅槃方。於長時修,資緣匱乏。為持聖道所依苦身,捨所專修,入城乞食。與不放逸、正思惟俱。自捨空閑乃至食已。曾無染著歡樂之心,唯念所捨專修之法。苾芻如是於段食中,應觀如前曠野子肉。

若於段食已斷遍知者,於五欲愛亦斷遍知,同一制伏、一對治故。若五欲愛已斷遍知,則無一結未斷遍知,能繫縛彼還生欲界。此依離欲愛,得不還果。順下分結盡,密意而說。

2)問:云何苾芻應觀觸食如新剝皮牛?

答:假如其牛有過於主。欲令苦故,生剝去皮。其牛爾時,以無皮故,隨所住止,若地、若空。所有諸虫競來唼食。為去虫故,揩觸蕃籬草木壁等,轉增苦痛。彼牛爾時,寧有少樂。觸與未觸皆受大苦。如是諸有寧有少樂,生與未生,無不皆苦。苾芻如是應觀觸食。猶如所說新剝皮牛。

若於觸食已斷遍知者。便於三受亦斷遍知。諸受以觸為緣生故。如經言:觸緣受,若於三受已斷遍知。則所作已辦。故應思擇求斷觸食。此依越有頂,得阿羅漢果。一切結盡,密意而說。

3)云何苾芻應觀思食如火坑焰炭?

答:如近城邑有大火坑。無焰、無煙,焰炭盈滿。有不愚稚,非騃智人,見已念言:此大火坑焰炭盈滿。我若墮者,必死無疑。作是念已,便起思願。求欲遠之,即便捨去。諸有癡幼頑無智人,見已念言:此坑之中紅赫可愛,便即投趣,受苦命終。如彼智者見大火坑怖而遠避。如是諸聖於後有思,深生厭捨。如無智者投大火坑,受苦喪命。如是異生起後有思,受無邊苦,失於慧命。苾芻如是應觀思食。如上所說焰炭火坑。

若於思食已斷遍知者,便於三愛亦斷遍知。以彼三愛是起因故。如契經說:業為因故生。愛為因故起。若於三愛已斷遍知,則所作已辦。故應思擇,求斷思食。此亦依越有頂,得阿羅漢果,一切結盡,密意而說。

4)問:云何苾芻應觀識食如三百利鉾?

答:假如有人於日初分被百鉾[*]。日中分時亦百鉾[*]。於日後分亦百鉾[*]。如是日日受三百鉾。乃至盡壽。其人爾時舉體皆瘡。無少完全,如芥子許。如是行者於日日中。恒為三百異境所引。如利鉾心於所專修,而為侵害乃至盡壽。令所修習多諸瘡疣。苾芻如是應觀識食。如上所說三百利鉾。

若於識食已斷遍知者,則於名色亦斷遍知。以識是彼名色緣故。如契經說:識緣名色。若於名色已斷遍知,則所作已辦。故應思擇求斷識食。此依越有頂,得阿羅漢,果一切結盡,密意而說。

5)問:餘食亦如三百鉾不?若亦如三百鉾者,何故但說觀識食耶?若不如三百鉾者,何故唯識食如三百鉾,非餘食耶?

5.1)答:餘食亦應如三百鉾。如以此觀識食。亦應以此觀餘三食。而契經但說觀識食者,當知此是有餘之說。

5.2)有說:此經示最後邊,顯前所說諸食亦爾。

5.3)有餘師言:心性剛強最難調伏。佛為呵責以三百鉾而為譬喻。餘食自以餘門說喻。

5.4)有說:此經隨顯勝說。是故無過。前三喻中,理有通者,皆以此釋。


6.13.如契經說:此吠羅摩婆羅門。以如是諸妙飲食,布施摩訶娑羅婆羅門眾。有以飲食布施贍部林中異生,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1)問:此契經中為說何等名為贍部林中異生?

1.1)有作是說:贍部洲中諸有腹者,皆此所說。

1.2)有說:諸有外仙已離欲染是此所說。

1.3)有言:此是近佛菩薩。

1.4)理不應然。諸有布施近佛菩薩所獲施福,勝施俱胝阿羅漢眾。

1.5)如是說者,此說已得順決擇分善根異生,其德勝彼婆羅門故。

2)此經復言:若以飲食布施贍部林中異生。有以飲食施一預流,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由此已斷諸惡見故。三結盡故。離見所斷惡趣因故。作有邊際故。得預流果故。

3)此經復言:若以飲食施百預流。有以飲食施一一來。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離修所斷惡趣因故。薄貪嗔癡故。得一來果故。

4)此經復言:若以飲食施百一來。有以飲食施一不還。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由此已斷順下分結故。越欲界生故。得不還果故。

5)此經復言:若以飲食施百不還。有以飲食施一阿羅漢。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由此已斷一切結故。越有頂生故。得阿羅漢果故。

6)此經復言:若以飲食施百阿羅漢。有以飲食施一獨覺。此獲施福果大於彼。自能覺故。

7)此經復言:若以飲食施百獨覺。有以飲食施一如來。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自能遍覺故。亦能覺他故。

8)此經復言:若以飲食奉施如來。有造僧伽藍施四方僧眾。此獲施福果大於彼。以僧伽藍無障礙故。

9)問:施佛功德勝於施僧。此中施福皆先舉劣,後舉其勝。何故此中先佛後僧?

答:即以是故先佛後僧。所以者何?若聲聞僧便不攝佛。若四方僧則亦攝佛。是福田僧、苾芻僧故。若唯施佛,但佛應受。僧眾不受,故福為劣。若施僧眾,僧眾與佛俱應納受,故福為勝。

無障礙故。獲福無限故。雖所舉,先佛後僧。而猶得名,先劣後勝。

10)問:所得果勝,亦由勝思。何故世尊唯讚田勝?

答:世尊所化有二差別。一信慧具足。二有信無慧。

於信慧具,佛不讚田。彼自能知田非田故。

於信無慧,佛則讚田。彼不能知田非田故。

然彼施果,或有欲令思勝故勝。或有欲令田勝故勝。而實果勝,俱由二種。由此得成四句差別。謂有由田不由思勝。或有由思不由田勝。或有俱由二種故勝。或由二種俱劣故劣。

11)問:佛施舍利子。舍利子施佛。此二施福何者為多?

答:諸有欲令果由思勝者。彼說佛施福多。以佛施思於現前位。舍利子等尚不能知。何況能及。

諸有欲令果由田勝者。彼說舍利子施福多。以佛福田三界中最勝故。


6.14.問:預流果向為可施不?

+若可施者。前經何故不說?

+若不可施,餘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四向與四果,是真福田僧,具戒慧等持,施者獲大果。

1)有說:可施。謂衣服等非諸飲食。

問:若可施者,前經何故不說?

答:前所引經說施飲食,非衣服等是故不說。

2)有說:此向亦可施食。但有攝取,而無受用。謂毘呵羅中有入見道者,餘人為受所施食分。或將食時有入見道。施主以食置其膝上,或復安置曼荼羅中。

問:前所引經何故不說?

答:彼經唯說能受用者,此據攝取。故不相違。

3)有餘師言:此向不可施,是故前經不說。

問:若爾者所引經頌當云何通?

答:彼頌欲顯補特伽羅,由道差別,成福田義。謂顯成就無漏道者,施獲大果,名真福田。不說爾時能受他施。前問可施不可施者。意問能受、不能受故。


6.15.如契經說:鄔揭羅長者白佛言:世尊!我於一時自手執杓施僧飲食時。有天神空中語我。長者!當知。此阿羅漢果。此阿羅漢向。此不還果。此不還向。此一來果。此一來向。此預流果。此預流向。此持此犯。我於爾時雖聞彼語。自省無有不平等心。於僧眾中等心而施。

1)問:彼天神者為是誰耶?復何因緣來語長者?

答:有作是說:是魔眾天欲為長者善品留難。

有說:是鬼以虛誑言惑亂長者。

有餘師說:彼是長者常所祭天故來空中。示導長者福田差別。

有餘復言:彼是長者過去親屬生在天中。以誠實言汲引長者。

2)問:若是長者過去親屬,於預流向云何能知?見道迅速非其境故。

2.1)答:預流向有二種。一者世俗。二者勝義。得順決擇分名為世俗。已入見道名為勝義。住世俗向是彼天境。若勝義向舍利子等尚不盡知,況彼天等。彼天所示但是世俗。能受長者所施食故。

2.2)亦有餘經說勝義向。如世尊告婆拕梨言:若有苾芻是俱解脫。我設告彼汝來以身於此濘渠為我作彴。婆拕梨聽於意云何?彼聞我命為拒逆不?將登躡時為退避不?正踐蹈時為轉側不?婆拕梨曰不也。世尊復告婆拕梨。置俱解脫。若有苾芻是慧解脫。我設告彼乃至廣說。復置慧解脫說於身證。復置身證說於見至。復置見至說信勝解。置信勝解,說隨法行。置隨法行,說隨信行。佛問彼答一一如前。

2.3)有說:此經亦說世俗預流果向。以見道中不能聽受佛語義故。

2.4)評曰:此中說勝義向於理為善。以說隨信、隨法行故。

3)問:住見道時,無能聽受。佛說義者無異心故。如何世尊以言告彼?

答:世尊依彼志樂而說,無如是事,為分別故。假在見道有異分心,能受如來此言義者,必捨見道作所勅事。佛意呵責婆拕梨言:住見道中,尚從我命。況汝遠離一切功德。而於我所生違逆心。是故此中說勝義向。

4)問:長者何故雖聞天語。猶於僧中平等心施?

4.1)有說:僧眾皆是長者一揵椎聲所召集故。彼作是念:此皆是我一揵椎聲之所召集。

無宜於此不等心施。

4.2)有說:僧眾受此飲食皆除飢渴無差別故。彼作是念:我施飲食為除飢渴。如阿羅漢受我施已飢渴得除。具縛異生受我飲食亦復如是。

無宜於此不等心施。

4.3)有說:長者施僧飲食本意但欲饒益他故。彼作是念:我施飲食為饒益他不欲自利。如阿羅漢受我飲食所得饒益。毀戒亦然。是故我今應等心施。

4.4)有說:長者避愛恚故。彼作是念:若施不等,僧或於我起愛恚心。由此當招不如意果。我即於彼便作怨讎。何得名為真淨施主?

4.5)有說:長者隨佛教故。彼作是念:如來常說若有於一補特伽羅偏心敬養,有五過失。若有一失尚不應,為何況於五。

4.6)有說:長者不望報故。彼作是念:施果異熟,唯欲界受。我若命終當生色界。施果於我便為無益。設當有益尚不希求,況復無益。故我但應平等心施。

4.7)有說:長者敬出家故。彼作是念:我離欲染,得不還果。猶於居家眷屬珍財不能棄捨。諸出家者雖有具縛,而於居家眷屬財產,能棄、能捨,能不積集。受佛禁戒,盡壽修行。純一、圓滿、清淨、梵行。設有失念,毀犯戒者,深生慚恥常希清淨。若在居家不能如是。故我於此應等心施。

4.8)有說:長者重儀相故。彼作是念:諸出家人剃髮染衣,儀相同佛。持戒、破戒,俱令世間瞻覩生福。為作福田故。我於中應等心施。

4.9)有說:長者荷佛恩故。彼作是念:我依佛法,獲得忍智。金剛杵劍摧破二十身見山峯。斷截無邊惡趣根本。作有邊際,定趣涅槃。於四諦中,慧眼清淨。盡下分結出欲淤泥。故我不應於佛弟子。心不平等而行惠施。

4.10)有說:長者顯自所得覺慧堅牢,不可轉故。彼作是念:我慧堅牢,豈隨天言,輕有轉變。故於僧眾施心平等。顯己如是故來白佛。


6.16.契經中佛告慶喜。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

問:初受食者有貪、瞋、癡。後受食者貪、瞋、癡盡。何緣施果無差別耶?

1)答:由思及田,有偏勝故。佛依偏勝說果無差。

+1謂初難陀、難陀跋羅姊妹二人。聞說菩薩受十六轉甘味乳糜,必當得成無上等覺。歡喜踊躍,發殊勝思。持上乳糜奉施菩薩。菩薩食已,即於是夜。降伏魔軍,成等正覺。女聞倍喜,更起勝思。彼所施田雖非殊勝。由思勝故,能招勝果。

+2准陀於佛將涅槃時,見佛身形少如衰變。又聞不久必入涅槃。戀慕不堪其心擾亂。殊勝思願不能現前。然由勝田能招勝果。佛依此故說無差別。

2)有作是說:欲遮准陀變悔心故。如彼經說:佛告阿難。若彼准陀工巧之子。或他所引或自尋思。於施食中而生變悔。於難得事,便為不得。難得事者,所謂諸佛將涅槃時,最後供養。彼若生變悔者。汝便應以六處而勸喻之。謂施食因緣能招長壽、色、力、樂、譽、富貴臣僚。我從世尊親聞是事。施食有二果無差別。一者菩薩受彼食已,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二者如來受彼食已,入於無餘大涅槃界。復應告彼准陀。當知於施食中。若生變悔,汝於如是難得事中,便為不得。如失菩薩將成佛時奉施乳糜所生勝福,慎莫變悔。由此故言二果無別。

3)有說:二時俱能資益,離染身故。謂食於消化時,能作食事。佛於後夜,成正覺時,彼食消化如成正覺。涅槃亦爾。故說二施果無差別。

4)有說:初受食已,證得佛法。後受食已,受用佛法。得修、習修說亦如是。

5)有說:初受食已便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後受食已亦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6)有說:初受食已渡煩惱河。後受食已渡生死河。

7)有說:初受食已涸煩惱海。後受食已涸生死海。如是拔煩惱樹。拔生死樹。破煩惱山。破生死山。越煩惱依。越生死依。說亦如是。

8)有說:初受食已棄捨集諦。後受食已棄捨苦諦。

9)有說:初受食已證入道諦。後受食已證入滅諦。

10)有說:初受食已捨集入道。後受食已捨苦入滅。

11)有說:初受食已超越諸漏。後受食已超順漏法。

12)有說:初受食已超四暴流。後受食已超順流法。如流順流說超差別如是。扼順扼。取順取。身繫、順身繫。諸蓋順諸蓋。說超亦爾。

13)有說:初受食已摧破二魔。謂煩惱魔、自在天魔。後受食已亦破二魔謂蘊魔、死魔。

14)有說:初受食已入有餘大涅槃界。後受食已入無餘大涅槃界。佛依如是種種因緣。說二種施果無。差別。


1.大造心處根,相對緣有幾

[發智論]大種與大種,為幾緣... 具知根亦爾

[大毘婆沙論]大種與大種為幾緣?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止譬喻者所說故。彼說緣性非實有法。

問:彼何故作是說?

1.1)答:依契經故。如契經說:無明緣行。

行相有異,無明一相。如何一相無明為緣生異相行,而緣是實?

1.2)尊者亦說:緣是諸師假立名號。體非實有。

2)亦為遮止如是所說,顯示諸緣體是實有。

2.1)若諸緣性非實有者。則一切法皆非實有。以因緣攝一切有為法。等無間緣攝過去、現在,除阿羅漢最後心聚,餘心心所法。所緣緣、增上緣,攝一切法故。

2.2)又若緣性非實有者。應不施設諸法甚深。謂不依因緣觀察,則諸法性麁淺易知。

若以因緣而觀察者。則甚深義,過四大海。唯佛能知,非餘所測。

2.3)又若緣性非實有者。應不施設有三菩提。謂以上智觀因緣故,得佛菩提。以中智觀,得獨覺菩提。以下智觀,得聲聞菩提。

2.4)又因緣性非實有者。應不施設有三品慧。謂下品慧應常下品。中應恒中。上應恒上。無實緣力令增減故。若爾便無師徒教習。又師徒性應無改轉。

2.5)尊者妙音亦作是說:若緣非實,師不應令弟子覺慧,轉下作中。轉中作上。無修習緣,令增長故。師徒教誨應不得成。師應常師,弟子亦爾。由如是等所說理故。知緣自性決定實有。

問:若緣實有。當云何通譬喻論師所引經義?答:無明雖一,作用有多。多用為緣,生異相行。以有為法,隨託眾緣。有無量門,作用別故。譬如一士而有五能。而不相違,彼亦如是。

3)有說:為顯諸有為法自性羸劣,不能自起,必藉他緣。無實作用,無有自在,故作斯論。

3.1)此中自性,謂法自體。

3.2)或云:此顯所生諸法自性羸劣,以羸劣故,有藉四緣。或三或二,方得生起。尚無有法藉一緣生,況無所藉。如羸病者,必假若四、若三、若二。所倚任緣,而得起轉。尚無假一,況全不假。

3.3)或云:此顯能生因緣自性羸劣。以羸劣故,或四、或三、或二相資,方能生法。如羸劣者。或四或三或二相假,能辦一事。

3.4)如契經說:色是無常,色之因緣亦無常性。無常所起色云何常?由諸有為性羸劣故,不能自起。謂彼無力可能自生,由不自生故藉他起。要假緣力,方得生故。由藉他緣,故無作用。謂法無欲作是念言:我應作誰?誰令我作?無作用故,則無自在。謂我勿起,我勿滅中。諸有為法不自在故。

4)有說:為遣諸緣起愚,故作斯論。

緣起愚者,謂彼聞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便謂唯此是緣起法。今欲決定顯示從緣所生。內外諸法皆是緣起。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1.2. 大種...造色

[發智論]1)大種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大種與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3)造色與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造色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大種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

俱生互相望,為俱有因。

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此依種類,總相而說。然四大種有十一種。謂眼處所依。乃至法處所依。

1)眼處所依與眼處所依,為因、增上。與餘所依,但一增上。

乃至法處所依與法處所依為因、增上。與餘所依,但一增上。

2)眼處所依大種,復有二種。謂左與右。

左與左所依為因、增上。與右所依,但一增上。

右與右所依為因、增上。與左所依,但一增上。

3)左眼所依大種,復有二種。謂所長養及異熟生。

長養與長養為因、增上。與異熟生,但一增上。

異熟與異熟為因、增上。與所長養,但一增上。

4)異熟大種,復有二種。謂善業異熟及不善業異熟。

善業異熟與善業異熟為因、增上。與不善業異熟,但一增上。不善業說亦爾。

5)善業異熟大種,復有二種。謂天及人。

天與天為因、增上。與人但一增上。人說亦爾。

5.1)天大種,復有二種。謂欲界及色界。

欲界與欲界為因、增上。與色界,但一增上。色界說亦爾。

5.2)色界大種,復有四種。謂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

初靜慮與初靜慮為因、增上。與餘靜慮,但一增上。乃至第四靜慮說亦爾。

6)不善業異熟大種,復有三種。謂地獄、傍生、餓鬼。

6.1)地獄與地獄為因、增上。與餘二,但一增上。

6.2)傍生、餓鬼說亦爾。

7)如說異熟,長養亦爾。如說左,右亦爾。如說眼處所依大種。乃至法處所依大種亦爾。

此中異者,謂五外處有自他身。情非情等差別應思。

8)問:同趣、同地,處所差別。展轉相望為有因不?

答:有說:無因。此不應理。應有大種是剎那故。謂五淨居所有大種。無始生死,曾未起故。

諸所造色十一種等准前大種廣說應知。

2[*引文]大種與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有說:大種與所造觸,為同類因。此不應理。大種所造觸,非同類故。

3[*引文]所造色與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此總相說。差別說者准前大種,如理應思。

4[*引文]所造色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有說:造觸與諸大種為同類因。此不應理。造觸大種,非同類故。


1.3.大種...心心所法

[發智論]1)大種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2)心心所法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37)心心所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大種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與身識彼相應法及與意識彼相應法為所緣。

身識及相應法,取自相。

意識及相應法,取自相、共相。

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心心所法與心心所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心心所法等無間心心所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心心所法與心心所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心心所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

增上者如前說。


1.4.大種...

[發智論]1)大種與眼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2)眼處與眼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3)眼處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如眼處。耳、鼻、舌、身、香、味處亦爾。

4)大種與色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5)色處與色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6)色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如色處。聲、觸處亦爾。

7)大種與意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8)意處與意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9)意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0)大種與法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11)法處與法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2)法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大種與眼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眼處與眼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眼處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4[*引文]如眼處。耳、鼻、舌、身、香、味處亦爾。

5[*引文]大種與色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6[*引文]色處與色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7[*引文]色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8[*引文]如色處。聲、觸處亦爾。

總說雖然,而義有異。

+1謂大種與聲處為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2聲處與聲處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3聲處與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4大種與觸處為因、增上。

因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5觸處與觸處為因、增上。

因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6觸處與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9[*引文]大種與意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與身識、意識為所緣。

身識取自相。意識取自相、共相。身識取時,若一若多,廣如前說。

10[*引文]意處與意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意處等無間。意處現在前。

所緣者。謂意處與意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此依種類總相而說。然意處有六種。謂眼識乃至意識。

+1此中眼識與眼識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

等無間者。謂眼識等無間。眼識現在前。增上者如前說。

非所緣者。以眼識唯緣色,眼識非色故。

如眼識與眼識。眼識與耳、鼻、舌、身識亦爾。

+2眼識與意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

等無間者。謂眼識等無間。意識現在前。

所緣者。謂眼識與意識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如眼識對六識。耳、鼻、舌、身識對六亦爾。

+3意識與意識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意識等無間。意識現在前。

所緣者。謂意識與意識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4意識與眼識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意識等無間,眼識現在前。增上者如前說。

非所緣者。以眼識唯緣色。意識非色故。

如意識對眼識。意識對餘識亦爾。

問:眼等五識展轉無間現在前不?

答:諸瑜伽師說:眼等五識展轉無間不現在前,皆從意識無間生故。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眼等五識展轉皆得無間而起。若不爾者,違根蘊說。如彼說:苦根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11[*引文]意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12[*引文]大種與法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因者。七因謂生等五及俱有、同類。

所緣者。謂與身識相應法。及意識相應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13[*引文]法處與法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即相應等五。

等無間者。謂法處等無間。法處現在前。

所緣者。謂法處與法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14[*引文]法處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1.5.大種...

[發智論]1)大種與眼根,為幾緣?答:因、增上。

2)眼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如眼根。耳、鼻、舌、身、男、女根亦爾。

3)大種與命根,為幾緣?答:一增上。

4)命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5)大種與意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6)意根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如意根。樂、苦、喜、憂、捨、信、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7)大種與未知當知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8)未知當知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1[*引文]大種與眼根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眼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如眼根。耳、鼻、舌、身、男、女根亦爾。

4[*引文]大種與命根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引文]命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6[*引文]大種與意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所緣、增上義皆如前說。

7[*引文]意根與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8[*引文]如意根。樂、苦、喜、憂、捨、信、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9[*引文]大種與未知當知根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諸大種與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及相應根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10[*引文]未知當知根與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11[*引文]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問:大種對處,問答有三。何故對根,問答唯二?

1)答:彼造論者意欲爾故。謂所造論隨彼意欲而造論。但令不違法相。不應責其所以。

2)有說:此是有餘之說。

3)有說:此中現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4)有說:此中現二門二略乃至廣說。

5)有說:諸根即處所攝。若說處當知已說根。是以不問。

6)有說:此中廣略漸次。謂初四問,次三後二。由前廣說,後可准知。為去繁文漸略而說。

7)問:色法於色法有同類因耶?

答:西方諸師、譬喻尊者說:色於色,無同類因。

對法諸師說:色於色,有同類因。如前雜蘊同類因中,已廣分別。


2.相應

2.1.減或增

[發智論]何故四大種一生、一住、一滅,而不相應。心心所法一生、一住、一滅,說名相應?答:如四大種或減或增。心心所法則不如是。

[*引文]何故四大種一生、一住、一滅,而不相應。心心所法一生、一住、一滅,說名相應?答:如四大種或減或增。心心所法則不如是。

此中生者。謂生所生。住者謂住所住及異所異。滅者謂滅所滅。

1)問:諸有為法各有生、住、滅。何故乃言一生、一住、一滅?

答:有因緣故說各有生、住、滅。謂各別有諸相相,故非一相。

有因緣故說一生、一住、一滅。謂皆不離一剎那時等。於一時生、住、滅故。

2)問:四大種體有增減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

+若有增減,寧不相離。所以者何?若堅物中,地極微多。水、火、風少。地微隨與水等量雜,餘則相離。乃至動物說亦如是。

+若無增減,水石等物不應得成堅軟等異?

2.1)答:應言大種體有增減。

+1問:若爾,云何名不相離?答:雖有增減,而不相離。以展轉相資,同作所作故。如堅物中,雖地微多,水、火、風少。然離水等,地微不能作所作事。乃至動物說亦如是。如多村邑共營一事。雖有人數多少不同,而互相須,不可相離。

+2問:心心所體亦有增減。如何乃言則不如是。謂心所法於三界、三性、有漏、無漏,諸心聚中有多有少?答:由事等故,不名增減。若一心中,有二想一受等,可名增減。然一心中,一想、一受等,故異大種。

2.2)有說:大種體無增減。

+1問:石等云何堅軟等異?答:大種勢力,有增微故。如堅物中四大極微。體數雖等,而其勢力地極微增。乃至動物說亦如是。如一兩鹽和一兩麨置於舌上。鹽生識猛,麨生識微。此亦如是。水酢均和,生舌識喻。針鋒鳥翮,生身識喻。廣說亦爾。

+2問:心心所法亦用有增微。如指鬘利根,蛇奴根鈍。如何言不如是耶?

答:如四大種勢力麁顯,增微易了,是以說之。心心所法則不如是,由此大種不說相應。


2.2.所緣

[發智論]又心心所法皆有所緣。四大種無所緣。非無所緣法,可說相應。

[*引文]又心心所法皆有所緣。四大種無所緣。非無所緣法,可說相應。

所以者何?心心所法有所依、有行相,有發悟故,必有所緣。有所緣故,恒相應不相離。

四大種與此相違,故無所緣。無所緣故,雖不相離,而不相應。

不相離有二種。一大種不相離,共造一色故。二心心所法不相離,共緣一境故。

五蘊雖復同在一身。無此二事,非不相離。是故大種不說相應。

問:云何得知此四大種恒不相離?

答:自相作業,一切聚中,皆可得故。

1)謂堅聚中,地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

1.1)於此聚中若無水界,金、銀、錫等應不可銷。

1.2)又水若無,彼應分散。若無火界,石等相擊火不應生。

1.3)又火若無,無能成熟,彼應腐敗。若無風界,應無動搖。

1.4)又若無風,應無增長。

2)於濕聚中,水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

2.1)於此聚中,若無地界,至嚴寒位,應不成氷。

2.2)又地若無,船等應沒。若無火界,應無煖時。

2.3)又火若無,彼應腐敗。若無風界,應不動搖。

2.4)又風若無,應無增長。

3)於煖聚中,火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

3.1)於此聚中,若無地界,燈燭等焰,應不可迴。

3.2)又地若無,不應持物。若無水界,應不生流。

3.3)又水若無,焰不應聚。若無風界,應不動搖。

3.4)又若無風,應無增長。

4)於動聚中,風界自相,現可得故。有義極成。

4.1)於此聚中,若無地界,觸牆等障,應不折迴。

4.2)又地若無,應不持物。若無水界,應無冷風。

4.3)又水若無,彼應分散。若無火界,應無煖風。

4.4)又火若無,彼應腐敗。

5)問:此四大種其相各異,展轉相違。云何一時不相離起?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言:異相相違,因緣各別。非諸相異,皆必相違。

諸不相違而相異者。容俱時起,互不相離。如四大種及香、味、觸、青、黃色等。

諸有異相而互相違。必無一時不相離起。如薪與火。雹與稼穡。邏呼月輪。藥病明闇。


2.3.問:若堅不堅物轉相作者諸法云何不捨自相?云何相作?如水性軟至冬凝結。斧斫猶難金等性堅。若置炎鑪,便銷如水。如是等豈非諸法捨自相耶?

答:非諸堅物,轉作不堅。亦非不堅,轉成堅物。然堅不堅法,住未來世。若遇堅緣,則不堅法滅,堅法續生。遇不堅緣,則堅法滅,不堅續生。餘亦如是。故無諸法捨自相過。


2.4.問:大種等聚中有間隙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有間隙,寧不相離。間隙若無,何不成一?

答:有說。此有間隙,空界於中,相雜住故。

1)問:若爾,云何名不相離?

答:空界於中能自隱匿。令於諸物見不相離。如叢中女自蔽其身。

有說:此無間隙展轉相逼,無間住故。

2)問:若爾,云何不成一耶?

答:雖無間隙,而不成一。如蘊、處、界、三世等中。間隙雖無,而不成一。彼亦如是。又大種等自體作用,各各異故,不可成一。


3)問:諸極微互相觸不?設爾何失。二俱有過。

+若相觸者,寧不成一,或成有分。

+若不相觸,擊時應散或應無聲。

答:應作是說:極微互不相觸。若觸則應或遍或分。遍觸則有成一體過。分觸則有成有分失。然諸極微更無細分。

4)問:聚色相擊,寧不散耶?答:風界攝持,故令不散。

5)問:豈不風界能飄散耶?答:有能飄散,如壞劫時。有能攝持,如成劫時。

6)問:若不觸者,即相擊時,云何發聲?

答:即由此因,故使聲發。

7)若相觸者,如何發聲?謂諸極微體相觸者,手等相和,體應相糅。中無間隙,如何發聲?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諸極微互相觸者,彼應得住,至後剎那。

大德說言:實不相觸。但於合集,無間生中。隨世俗諦,假名相觸。

8)問:諸是觸物為是觸為因故生?為非觸為因故生?諸非觸物為非觸為因故生?為是觸為因故生?

答:有時是觸為因生於非觸。謂和合物,正離散時。

有時非觸為因生於是觸。謂離散物,正和合時。

有時是觸為因生於是觸。謂和合物,復和合時。

有時非觸為因生於非觸。謂向遊塵同類相續。

9)問:極微當言可見不可見耶?

答: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極微當言可見,慧眼境故。

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極微當言不可見,非肉天眼所能見故。

此中不依慧眼作問。以於諸法,無差別故。


3.造三世

[發智論]頗有過去大種造過去色耶...過去無。

[大毘婆沙論]頗有過去大種造過去色耶乃至廣說。


3.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止他義,顯己義故。謂有餘部撥無去來,說現在世是無為法。

欲止彼意,顯有去來。亦明現在是有為法。廣如前說。

2)復有外道,依世現喻,執有為法後為前因。彼作是言:現見泉水,前為後逼,令其涌流。如是諸法,由未來法,逼令現在。復由現法逼令過去。故有為法後為前因。

今欲止彼外道所說,顯有為法前能生後,非後前因。不爾,便違內外緣起。謂世父母應從子生。眼色應從眼識而起。應無明等從行等生。種等應從芽等而起。先受苦樂報,後造善惡業。先得菩提,然後修行。既未作而得,應已作而失。若爾便無得解脫理。

3)又欲遮說大種、造色必同世者,顯有異世。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2.略毘婆沙

1)諸有對所造色及隨心轉無表色。隨在何世,即彼世大種、造。

謂過去造過去。現在造現在。未來造未來。

2)若表所起諸無表色,復有三類造時不等。

謂初剎那,如有對等,各為同世大種所造。

第二剎那,若在過、現,俱為過去大種所造。若在未來,通為現、未大種所造。

後諸剎那,過、現如前。若在未來,通為三世大種所造。

3)所以者何?諸有依表發起律儀及不律儀非二無表。

初剎那頃,表、無表色,與此及餘能造大種現在俱滅。

滅至第二剎那以後,表及大種俱在過去。諸無表色有在過去、有在未來、有在現在。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3.3.造三世

[發智論]頗有過去大種。造過去色耶?造未來色耶?造現在色耶?答:皆有。

頗有未來大種。造未來色耶?造過去色耶?造現在色耶?答:未來有。過現無。

頗有現在大種。造現在色耶?造過去色耶?造未來色耶?答:現未有。過去無。

1[*引文]頗有過去大種,造過去色耶?答:有。

謂過去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表所起無表,唯為過去大種所造。

2[*引文]頗有過去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

謂有未來表所起無表,唯為過去大種所造。

3[*引文]頗有過去大種,造現在色耶?答:有。

謂有現在表所起無表,唯為過去大種所造。

4[*引文]頗有未來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

謂未來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及有未來表所起無表,唯為未來大種所造。

5[*引文]頗有未來大種,造過去、現在色耶?答:無。

謂無果先,因後理故。

6[*引文]頗有現在大種,造現在色耶?答:有。

謂現在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及有現在表所起無表,唯為現在大種所造。

7[*引文]頗有現在大種,造過去色耶?答:無。

謂無果先因後理故。

8[*引文]頗有現在大種造未來色耶?答:有。

謂有未來表所起無表,唯為現在大種所造。

1)諸隨心轉無表是等流,無執受、有情數攝。

彼能造大種是長養、無執受、有情數攝。

2)諸表所起無表是等流、無執受、有情數攝。

彼能造大種是等流、有執受、有情數攝。

3)諸隨心轉無表有二種。一靜慮律儀所攝。二無漏律儀所攝。

此各有七。謂離害生命乃至離雜穢語。

靜慮律儀所攝七種。共一四大種所造。無漏律儀七種亦爾。

4)諸表所起無表有三種。一律儀所攝。二不律儀所攝。三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

律儀所攝復有七種。謂離害生命。乃至離雜穢語。如是七種各一四大種所造。

離害生命復有二種。謂表無表。此二各一四大種所造。

5)有餘師說:此表無表共一四大種所造。故彼問言:頗有一四大種造二處色耶?

答:有。謂色處、法處。及聲處、法處。尊者妙音亦作是說。

6)阿毘達磨諸論師言:彼說非理。不可一四大種造麁細二果。是故如前所說者好。

7)如離害生命。表與無表各一四大種所造。如是乃至離雜穢語亦爾。

不律儀所攝亦有七種。謂害生命乃至雜穢語。非二所攝有二七種。謂害生命、離害生命。乃至雜穢語離雜穢語。此諸七種各一四大種所造。如是諸七各復有二。謂表無表。此亦各一四大種造。餘師說等如前應知。


4.世、界辯成

4.1.過去大種

[發智論]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過去造色耶...生欲色界。

[大毘婆沙論]若成就過去大種。彼過去所造色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撥無去來二世。及說成就不成就體非實有者。意顯去來世及成就等是實有法。故作此論。


4.2.過去大種...大種、造色

[發智論]1)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過去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過去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及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若諸學者生無色界。

2)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未來大種耶?答:無成就過去、未來大種。

3)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未來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未來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聖者生無色界。

4)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現在大種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現在大種。謂生欲色界。

5)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成就現在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現在造色。謂生欲色界。

1[*引文]若成就過去大種。彼過去所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過去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若諸學者生無色界。

問:亦有學者生無色界,不成就過去所造色。謂彼先在欲色界時,未起未滅諸無漏道。命終生無色界,都不成就過去所造色。如何乃說。若諸學者生無色界。成就過去所造色耶?

1)答:依成就者作如是說。謂有學者先欲色界已起已滅諸無漏道,彼成就過去所造色故。

2)有說:彼在欲色界時,必已起滅諸無漏道。如勝進道必起現前。無有住果,而命終故。

2[*引文]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未來大種耶?答:無成就過去、未來大種。

問:何故無成就過去、未來大種耶?

1)答:由彼大種但有爾所成就勢力剎那現前,則有成就。已滅未現無成就者。謂諸大種與成就得必同一世。今時彼得不現在前故不成就。

2)有說:大種習氣不堅。故無成就去來世者。以是羸劣無記性故。謂善惡等習氣堅牢。故有成就去來世者。劣無記法則不如是。如暫執持極香花物。雖加洗拭習氣猶隨。非如執持餘木石等。手纔放捨此氣便無。

3)有說:若成就去來世大種者,則一趣成就五趣大種。如是一身即五趣身。是則趣壞,所依亦壞。欲令無如是過。是故大種不成就去來。

問:如生一趣。成就五趣諸業煩惱,而非趣壞。此亦應然?

答:以異熟果故,說諸趣差別。不以業煩惱故。然諸大種或有是異熟果者,則有趣壞及所依壞過失。故彼非難。

3[*引文]若成就過去大種。彼未來所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未來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諸聖者生無色界。

以彼定成就未來所造色故。

4[*引文]若成就過去大種。彼現在大種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現在大種。謂生欲色界。

無有生欲色界不成就大種故。

5[*引文]若成就過去大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無成就過去大種。有成就現在所造色。謂生欲色界。

無有生欲色界不成就所造色故


4.3.過去造色

[發智論]1)若成就過去造色。彼成就未來大種耶?

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過去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若學者生無色界。

2)若成就過去造色。彼成就未來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造色。非未來造色。謂生欲界。住律儀。不得色界善心。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

有成就未來造色非過去造色。謂阿羅漢生無色界。

有成就過去造色亦未來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學者生無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造色亦非未來造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若異生生無色界。

3)若成就過去造色。彼成就現在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造色非現在大種。謂學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大種非過去造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

有成就過去造色亦現在大種。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造色亦非現在大種。謂阿羅漢。若異生生無色界。

4)若成就過去造色。彼成就現在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造色非現在造色。謂學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造色非過去造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

有成就過去造色亦現在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造色亦非現在造色。謂阿羅漢。若異生。生無色界。

1[*引文]成就過去所造色。彼未來大種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過去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若諸學者。生無色界。

2[*引文]若成就過去所造色。彼未來所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非未來所造色。謂生欲界住律儀。不得色界善心。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

有成就未來所造色。非過去所造色。謂阿羅漢生無色界。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亦未來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諸學者生無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所造色。亦非未來所造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

3[*引文]若成就過去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非現在大種。謂諸學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大種。非過去所造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亦現在大種。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所造色。亦非現在大種。謂阿羅漢若諸異生生無色界。

4[*引文]若成就過去所造色。彼現在所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非現在所造色。謂諸學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所造色。非過去所造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無身語表。設有而失。

有成就過去所造色。亦現在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住律儀。若住不律儀。若住非律儀非不律儀。先有身語表不失。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過去所造色。亦非現在所造色。謂阿羅漢。若諸異生生無色界。

過去已捨故。現在無色身故。


4.4.未來大種

[發智論]1)若成就未來大種。彼成就未來造色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未來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聖者生無色界。

2)若成就未來大種。彼成就現在大種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現在大種。謂生欲色界。

3)若成就未來大種。彼成就現在造色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現在造色。謂生欲色界。

1[*引文]若成就未來大種。彼未來所造色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未來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若諸聖者生無色界。

2[*引文]若成就未來大種。彼現在大種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現在大種。謂生欲色界。

無有生欲色界不成就大種故。

3[*引文]若成就未來大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無成就未來大種。有成就現在所造色。謂生欲色界。

無有生欲色界不成就現在所造色故。


4.5.未來造色

[發智論]1)若成就未來造色。彼成就現在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未來造色非現在大種。謂聖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大種非未來造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未來造色亦現在大種。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未來造色亦非現在大種。謂異生生無色界。

2)若成就未來造色。彼成就現在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未來造色非現在造色。謂聖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造色非未來造色。謂處卵㲉。若異生住胎。若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未來造色亦現在造色。謂聖者住胎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未來造色亦非現在造色。謂異生生無色界。

3)若成就現在大種。彼成就現在造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現在造色。彼成就現在大種耶?答:如是。

1[*引文]若成就未來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未來所造色非現在大種。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大種。非未來所造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未來所造色。亦現在大種。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未來所造色。亦非現在大種。謂諸異生生無色界。

2[*引文]若成就未來所造色。彼現在所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未來所造色。非現在所造色。謂諸聖者生無色界。

有成就現在所造色。非未來所造色。謂處卵㲉。若諸異生住胎藏中。若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未來所造色。亦現在所造色。謂諸聖者住胎藏中。若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未來所造色。亦非現在所造色。謂諸異生生無色界

3[*引文]若成就現在大種。彼現在所造色耶?答:如是。設成就現在所造色。彼現在大種耶?答:如是。

以非現在大種無果故。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


5.世、界辯緣大種與造色

5.1.過去大種、造色

[發智論]1)過去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過去大種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3)過去造色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過去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5)過去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過去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

俱生互相望為俱有因。

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2[*引文]過去大種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過去所造色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過去所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5[*引文]過去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5.2.未來大種、造色

[發智論]1)未來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未來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3)過去大種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未來造色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5)未來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未來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未來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過去大種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未來所造色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因、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5[*引文]未來所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3.過去...現在

[發智論]1)過去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現在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3)現在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4)過去大種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5)現在造色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6)現在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過去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現在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有說:此中依剎那現在為論故唯一因。謂俱有因。

有說:此中通依剎那分位。一生現在為論故。有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現在大種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4[*引文]過去大種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5[*引文]現在所造色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有說:此中依剎那現在為論故唯一因。謂俱有因。

有說:此中通依剎那分位。一生現在為論故。有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6[*引文]現在所造色與過去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4.過去...未來

[發智論]1)過去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未來大種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3)過去造色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未來造色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過去所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未來大種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過去所造色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未來所造色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5.過去...現在

[發智論]1)過去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現在大種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3)過去造色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現在造色與過去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過去所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現在大種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過去所造色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現在所造色與過去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6.未來...未來

[發智論]1)未來大種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2)未來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3)未來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未來大種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即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未來所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未來大種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7.現在...未來

[發智論]1)現在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未來大種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3)現在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4)未來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5)現在大種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6)未來造色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7)現在造色與未來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8)現在大種與現在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9)現在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現在大種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未來大種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現在所造色與未來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未來所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5[*引文]現在大種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6[*引文]未來所造色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7[*引文]現在所造色與未來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8[*引文]現在大種與現在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9[*引文]現在所造色與現在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諸說此中依剎那分位一生現在為論者。則符此答。

諸說此中但依剎那現在為論者。則應答言:但一增上。便與本論答不相應。


6.大種與造色、界

6.1.欲界繫大種

[發智論]1)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成就欲界繫造色耶?答:如是。

設成就欲界繫造色,彼成就欲界繫大種耶?答:如是。

2)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成就色界繫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有成就色界繫大種非欲界繫大種。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亦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大種及色界繫大種。謂生無色界。

3)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成就色界繫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非色界繫造色。謂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色界繫造色非欲界繫大種。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亦色界繫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大種及色界繫造色。謂生無色界。

1[*引文]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欲界繫所造色耶?答:如是。設成就欲界繫所造色。彼欲界繫大種耶?答:如是。

以無成就欲界繫大種而非果故。亦無成就欲界繫所造色而非因故。

2[*引文]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色界繫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有成就色界繫大種。非欲界繫大種。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亦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大種。亦非色界繫大種。謂生無色界。

3[*引文]若成就欲界繫大種。彼色界繫所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非色界繫所造色。謂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色界繫所造色。非欲界繫大種。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大種。亦色界繫所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大種。亦非色界繫所造色。謂生無色界。


6.2.欲界繫造色

[發智論]1)若成就欲界繫造色,彼成就色界繫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造色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有成就色界繫大種非欲界繫造色。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造色亦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造色及色界大種。謂生無色界。

2)若成就欲界繫造色,彼成就色界繫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造色非色界繫造色。謂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色界繫造色非欲界繫造色。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造色亦色界繫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造色及色界繫造色。謂生無色界。

3)若成就色界繫大種,彼成就色界繫造色耶?答:諸成就色界繫大種。彼定成就色界繫造色。有成就色界繫造色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1[*引文]若成就欲界繫所造色彼色界繫大種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所造色。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有成就色界繫大種。非欲界繫所造色。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所造色。亦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所造色。亦非色界大種。謂生無色界。

2[*引文]若成就欲界繫所造色。彼色界繫所造色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欲界繫所造色。非色界繫所造色。謂生欲界不得色界善心。

有成就色界繫所造色。非欲界繫所造色。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

有成就欲界繫所造色。亦色界繫所造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若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

有非成就欲界繫所造色。亦非色界繫所造色。謂生無色界。

3[*引文]若成就色界繫大種。彼色界繫所造色耶?答:諸成就色界繫大種。彼定成就色界繫所造色。有成就色界繫所造色。非色界繫大種。謂生欲界。得色界善心。色界大種不現在前。

問:生欲界者,住色界何等心令彼大種現在前?為一向住善?為三種耶?設爾何失。俱見其過。

+若一向住善心者,施設論說當云何通?如說:住此無聞異生,由起色貪纏所纏故。五蘊色有於現法中以取為緣,趣當來有。

+2若住三種心者。善心可爾。有隨轉色為彼果故。染及無記為有何果令彼現前?

1)有作是說:唯住善心。

問:施設論說當云何通?答:彼說身中所增長色。

問:若爾,彼說復云何通?如說:住此無聞異生,由起無色貪纏所纏故四蘊無色。有於現法中以取為緣趣當來有。彼身亦有所增長色。何故不說?

有作是說: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起彼界纏時,無增長色。是以不說。

2)復有說者:住三種心。

問:善心可爾。有隨轉果故。餘二有何果令彼現前?

答:彼生欲界者,起色界善心時。由隨轉色故,令彼現前。

起染污心時,由有彼地空界色。在此身中相雜住故。令彼現前。

起無記心時,由有彼地化色。令彼現前。故住三種心皆能起彼地大種。


7.大種與造色、界幾緣

7.1.欲界繫

[發智論]1)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3)欲界繫造色與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4)欲界繫造色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5)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

俱生互相望為俱有因。

前生與後生為同類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2[*引文]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因、依因、立因、持因、養因。增上者如前說。

3[*引文]欲界繫所造色與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欲界繫所造色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5[*引文]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7.2.色界繫

[發智論]1)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2)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3)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4)色界繫造色與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5)色界繫造色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6)欲界繫造色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7)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8)欲界繫造色與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9)色界繫造色與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10)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11)色界繫造色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3[*引文]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4[*引文]色界繫所造色與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5[*引文]色界繫所造色與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6[*引文]欲界繫所造色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7[*引文]色界繫大種與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8[*引文]欲界繫所造色與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9[*引文]色界繫所造色與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

10[*引文]色界繫大種與色界繫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五因謂生等五。增上者如前說。

11[*引文]色界繫所造色與色界繫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8.界為同異

[發智論]欲界、色界

1)諸色欲界繫,彼色一切欲界繫大種造耶?答:應作四句。

有色欲界繫非欲界繫大種造。謂欲界繫大種。

有色欲界繫大種造非欲界繫。謂色不繫欲界繫大種造。

有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造。謂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造。

有色非欲界繫非欲界繫大種造。謂色界繫大種。若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造。若色不繫、色界繫大種造。

2)諸色色界繫,彼色一切色界繫大種造耶?

答:應作四句。

有色色界繫非色界繫大種造。謂色界繫大種。

有色色界繫大種造非色界繫。謂色不繫色界繫大種造。

有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造。謂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造。

有色非色界繫非色界繫大種造。謂欲界繫大種。若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造。若色不繫、欲界繫大種造。

1[*引文]諸色欲界繫。彼色一切欲界繫大種所造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色欲界繫。非欲界繫大種所造。謂欲界繫大種。

以諸大種非所造故。

3[*引文]有色欲界繫大種所造。非欲界繫。謂色不繫欲界繫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一切法智品隨轉色。及依欲界身現前類智品隨轉色。

4[*引文]有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所造。謂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欲界繫有對所造色。及表所起無表。

5[*引文]有色非欲界繫。非欲界繫大種所造。謂色界繫大種。若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所造。若色不繫。色界繫大種所造。

6[*引文]諸色色界繫彼色一切色界繫大種所造耶?答:應作四句。

7[*引文]有色色界繫。非色界繫大種所造。謂色界繫大種。

所以如前。

8[*引文]有色色界繫大種所造。非色界繫。謂色不繫。色界繫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依色界身現前類智品隨轉色。

9[*引文]有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所造。謂色色界繫。色界繫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色界繫有對所造色。及有漏隨心轉無表。

10[*引文]有色非色界繫。非色界繫大種所造。謂欲界繫大種。若色欲界繫。欲界繫大種所造。若色不繫。欲界繫大種所造。


9.世為同異

[發智論]1)諸色過去,彼色一切過去大種造耶?

答:應作四句。

有色過去非過去大種造。謂過去大種。

有色過去大種造非過去。謂色未來現在過去。大種造。

有色過去過去大種造。謂色過去。過去大種造。

有色非過去非過去大種造。謂未來現在大種。若色未來現在現在大種造。若色未來未來大種造。

2)諸色未來。彼色一切未來大種造耶?

答:諸色未來大種造。彼色一切未來。有色未來非未來大種造。謂未來大種。

3)若色未來過去現在大種造諸色現在。彼色一切現在大種造耶?答:應作四句。

有色現在非現在大種造。謂現在大種。若色現在過去大種所造。

有色現在大種造非現在。謂色未來現在大種造。

有色現在現在大種造。謂色現在現在大種造。

有色非現在非現在大種造。謂過去未來大種。若色過去未來過去大種造。若色未來未來大種造。

1[*引文]諸色過去。彼色一切過去大種所造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色過去非過去大種所造。謂過去大種。

所以如前。

3[*引文]有色過去大種所造。非過去。謂色未來現在過去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未來現在表所起無表。過去大種所造,以依過去表故。

4[*引文]有色過去過去大種所造。謂色過去。過去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過去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表所起無表。

5[*引文]有色非過去非過去大種所造。謂未來現在大種。若色未來現在。現在大種所造。若色未來。未來大種所造。

6[*引文]諸色未來。彼色一切未來大種所造耶?答:諸色未來大種所造。彼色一切未來。

此復云何?謂未來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若表所起無表。未來大種所造。以依未來表故。

7[*引文]有色未來非未來大種所造。謂未來大種。若色未來。過去現在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未來表所起無表。過去現在大種所造。以依過去現在表故。

8[*引文]諸色現在。彼色一切現在大種所造耶?答:應作四句。

9[*引文]有色現在非現在大種所造。謂現在大種。若色現在。過去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現在表所起無表。過去大種所造。所以如前。

問:此無表色。亦有現在所依大種。何故不說耶?

答:彼是轉依,非造依故。此無表色有二種依。

一是轉依。謂現在大種。由彼力轉故。

二是造依。謂過去大種。由彼力造故。此中但說造依,不說轉依。是故不說。能造五因皆過去故。

10[*引文]有色現在。大種所造非現在。謂色未來。現在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未來表所起無表。現在大種所造。所以如前。

11[*引文]有色現在。現在大種所造。謂色現在。現在大種所造。

此復云何?謂現在一切有對所造色。隨心轉無表。若現在表所起無表。現在大種所造。以依現在表故。

12[*引文]有色非現在。非現在大種所造。謂過去未來大種。若色過去。未來過去大種所造。若色未來。未來大種所造。


10.四體、攝、識門

[發智論]地云何...身識、意識。

[大毘婆沙論]地云何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此論中多說勝義。或有生疑。彼作論者唯善勝義。不善世俗。

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地界等與地等別。故作斯論。


10.1.四大

[發智論]1)地云何?答:顯形色。地界云何?答:堅性觸。

2)水云何?答:顯形色。水界云何?答:濕性觸。

3)火云何?答:顯形色。火界云何?答:煖性觸。

4)風云何?答:即風界。風界云何?答:動性觸。

1[*引文]地云何?答:顯形色。

此是世俗想,施設地謂諸世間於顯形色,依共假想施設地名。如世間說:青黃地等、長短地等。

2[*引文]地界云何?答:堅性觸。

此是勝義能造地體。

3[*引文]水云何?答:顯形色。

此是世俗想,施設水謂諸世間於顯形色,依共假想施設水名。如世間說:青黃等水、長短等水。

4[*引文]云何水界?答:濕性觸。

此是勝義能造水體。

5[*引文]火云何?答:顯形色。

此是世俗想,施設火謂諸世間於顯形色。依共假想施設火名。如世間說:青黃等火、長短等火。

又如梵志觀火。頌云:赤焰多疾疫,黃兵緣飢饉,綵豐青退減,白黑主興滅。

6[*引文]火界云何?答:煖性觸。

此是勝義能造火體。

7[*引文]風云何?答:即風界。風界云何?答:動性觸。

問:何故不說世俗風耶?答:世間於風無假想故。

有餘師說:世間於風亦起假想,少故不說。如世間說:此有塵風。此無塵風。毘濕縛風。吠嵐婆風。小風大風。塵輪風等。


10.2.所攝

[發智論]地、水、火、風,幾處所攝...身識、意識。

[大毘婆沙論]地水火風幾處所攝。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聞所說世俗地等,便謂無體,非處所攝,非識所識。

或謂假實同一處攝。同一識識。為除彼疑,顯假地等亦實有體,但假立名。於五處中隨一處攝。於五識中隨一識識。又顯假實不同處攝,不同識識。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10.3.四大、四界

[發智論]1)地、水、火、風,幾處所攝?幾識所識?答:地、水、火。一處攝謂色處。二識識。謂眼識、意識。風一處攝。謂觸處。二識識。謂身識、意識。

2)地、水、火、風界,幾處攝?幾識識?答:一處攝。謂觸處。二識識。謂身識、意識。

1[*引文]地水火風幾處所攝?幾識所識?答:地水火一處所攝。謂色處眼所見故。二識所識。謂眼識、意識。

眼識取自相。意識取自相、共相。

2[*引文]風一處所攝。謂觸處。

身所得故。

3[*引文]二識所識謂身識、意識。

取自、共相,如前應知。有說:此亦通色處攝。及眼識識少故不說。

4[*引文]地水火風界幾處所攝?幾識所識?答:一處所攝謂觸處。

身所得故。

5[*引文]二識所識。謂身識、意識。

取自、共相,如前應知。


10.4.能所

1)問:幾處和合說為能牽?幾處和合說為所牽?

答:若有情數於有情數。則九處能牽。九處所牽。

若有情數於非有情數則九處能牽。四處所牽。

若非有情數於非有情數。則四處能牽。四處所牽。

若非有情數於有情數。則四處能牽。九處所牽。如說牽、持、運等亦爾。

2)問:幾處和合說為能量?幾處和合說為所量?

答:四處能量。四處所量。五根微妙,非量法故。

3)問:幾處和合說為能稱?幾處和合說為所稱?

有作是說:四處能稱。四處所稱。

有餘師說:四處能稱。重是所稱。

4)問:幾處和合說為能燒?幾處和合說為所燒?

有作是說:四處能燒。四處所燒。

有餘師說:煖是能燒。四是所燒。

5)問:幾處和合說為能斷?幾處和合說為所斷?

有作是說:四處能斷。四處所斷。

有餘師說:堅性是能斷。四處是所斷。

6)問:幾處和合說為能洗?幾處和合說為所洗?

有作是說:四處能洗。四處所洗。

有餘師說:四處能洗。色處所洗。如說洗已鮮白。或如金色。

復有說者,四處能洗。觸是所洗。如說杯盛澡屑往某池邊。揩洗其身令去塵垢。

或有說者,四處是能洗。十二處是所洗。由洗浴故。內十二處皆悉明淨離諸垢濁。


10.5.大三災

問:此四大種幾能為災?答:三。除地。

問:何故地不能為災?

1)答:非其田。非其器。乃至廣說。

2)有說:猛利方能為災。地性遲鈍不能為災。

3)有說:若能損壞內事。彼於外事亦能為災。謂斷末摩,名壞內事。此唯三大。故地非災。

4)有說:為壞地,故立災。三大於地能燒、浸、擊,故說為災。地則不爾。

5)有說:若地亦為災者,應從風輪乃至第四靜慮皆令堅固。合為一摶。此乃成劫,非謂能壞。

6)有說:若地能為災者。便應壞及第四靜慮。然無諸災壞及彼者。

此中因論生論。何故彼地災不及之?

6.1)有說:即由地非災故。

6.2)有說:彼地若為災及是則應無最上災頂。謂上三靜慮如次能為三災之頂。

若第四靜慮,災所壞者。便更無處,為上災頂。以諸無色無方處故。

6.3)有說:欲避淨居諸天。由彼更無上生義故。若彼處所災所及者。則淨居天無有盡壽而涅槃者。若爾,云何知彼壽量?若言:亦有盡壽涅槃。是則彼地,災無由起。如說若處乃至尚餘一蟻卵在,災便不壞。

6.4)有說:若處有內災者,便有外災。第四靜慮無內災故,外災不及。

謂初靜慮內有如火尋伺故。外有火災。

第二靜慮內有如水喜悅故,外有水災。

第三靜慮內有入出息風故,外有風災。

第四靜慮更無內災。是故外災皆不能及。


10.6.問:火災起時,火從何出?

1)有作是說:世界成時,有七日輪俱時而起。持雙山後隱伏而住。然後彼處一日輪昇,遶蘇迷盧而為照耀。至劫將末,火災起時。餘六日輪漸次而出。由彼勢力,世界便壞。

2)有說:世界將欲壞時,即一日輪分為七日。由彼勢力世界便壞。

3)有說:即一日輪至劫將末,成七倍熱焚燒世界。

4)有說:七日先藏地下,後漸出現,作用如前。

5)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火生。乃至梵宮皆被焚燎。


10.7.問:水災起時,水從何出?

有作是說:第三靜慮邊雨熱灰水。由此乃至極光淨天皆被浸蕩。

有說:從下水輪涌出。由彼勢力世界便壞。

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水生。由彼因緣世界便壞。


10.8.問:風災起時,風從何出?

有作是說:第四靜慮邊有畔喋婆大風,卒起百俱胝界。妙高山王、金輪圍等皆被傾拔,令互相擊,上下翻騰。如麨麵摶空中散滅。

有餘師說:從下風輪有猛風起,吹散世界。

如是說者,諸有情類業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時,業力盡故。隨於近處有災風生。至遍淨天皆被散壞。


10.9.問:三災起時一切外物為皆轉變順彼災耶?

1)有作是言:物皆變順。

謂此世界火災起,一切外物皆悉輕燥,猶如乾草、疊絮、樺皮。火纔觸時,即燒即盡。

若水災起,一切外物皆將融液,如沙糖等。水纔觸時,隨即消壞。

若風災起,一切外物皆將離散,如沙麨摶。風纔觸時,即便散壞。若爾諸法應捨自相。

2)如是說者,三災起時,堅濕等物亦無轉變。但由有情業增上力,令三災起,能壞、難壞。

3)如是三災與所壞事,必是同分界地所攝。謂欲界災能壞欲界。初靜慮災壞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亦爾。

4)問:若爾,經說當云何通?如說大地妙高山等皆悉洞然。風吹絕焰展轉乃至上燒梵宮。極光淨天有生未久。於劫成壞不善了知。見已驚恐便作是念:勿彼火焰燒盡梵宮當復燒此?

答:當知彼經依相續說。謂色界火續欲界生,彼燒梵宮。非欲界火水風相續。准此應知。


10.10.問:此三災起,先後云何?

答:火、水、風三如次先後。然非三種隣次而生。

1)謂七火災,先次第起。然後方有一水災生。如是經於七七火劫及七水劫。

2)復七火災,從彼無間一風災起。故風、水劫皆次火生。

3)火劫從三,以數起故。由此善釋遍淨天壽六十四劫。如是所說是大劫量。一一各有八十中劫。成住壞空各二十故。

4)且初火劫,將燒壞時。贍部洲人壽八萬歲。安隱豐樂人眾甚多。國邑村城雞飛相及。人多修習十善業道。從此以後捺落迦中有情命終不復生彼。爾時已度二十住劫。

5)二十壞劫此為最初。地獄有情從此漸減乃至最後無一為餘。名為地獄有情界壞。次壞傍生。次壞餓鬼。一一壞相如地獄說。次贍部洲諸有情壞。

5.1)問:傍生、鬼趣,先人壞者。人中所須乳酪等味、耕馭等事如何得有?

有說:由人業增上力。有非情物似傍生現,出乳等味,作諸事業。

5.2)問:人身今有八萬戶虫,作任持緣令身相續。彼時既闕,身云何存?

答:爾時人身法爾得住。如諸菩薩轉輪王身,雖無諸虫而法爾住。

5.3)如是說者,諸大海中是諸傍生本所住處。

+若彼無有一傍生時,即名傍生有情界壞。

+若傍生類人等雜居。人等壞時彼方隨壞。鬼有情壞類此應知。

6)然贍部洲人趣將壞。爾時法爾有一有情。無師自思入初靜慮。從彼定起唱如是言:此初靜慮甚樂甚靜。展轉宣告遍贍部洲。聞者攝心,皆入初定。從此捨壽上生梵天。贍部洲中有情漸減。乃至無一有情為餘。名贍部洲有情界壞。次壞毘提訶洲。次壞瞿陀尼洲。一一壞相如贍部說。

7)北拘盧洲如三惡趣。無得靜慮生梵世者。然彼壽盡必生欲天。乃至彼處有情界盡。名北拘盧有情界壞。

8)人趣壞已,四大王眾天。法爾有一得初靜慮。從彼定起宣告如前。乃至彼處有情界盡。名彼天中有情界壞。次壞三十三天。次壞夜摩天。次壞覩史多天。次壞樂變化天。次壞他化自在天。一一壞相如初天說。

9)欲界有情次第壞已。時初靜慮有一有情。法爾能入第二靜慮。從彼定起唱如是言:第二靜慮甚樂甚靜。如是展轉聲遍梵宮。聞者攝心入第二定。命終皆往生彼天中。初靜慮天有情漸減。乃至無一有情為餘名為梵天有情界壞。

10)如是欲界及諸梵宮,久遠空虛無有情類。贍部洲等大地諸山。

經歷多時天不降雨。一切草木皆悉乾燋。更不復生乃至都盡。

久時復有第二日輪出現世間。炎赫倍熱。由此枯涸坑㵎泉池。乃至令其都無津潤。

久時復有第三日輪出現世間。炎赫倍熱。由此枯竭一切江河。乃至令其都無津潤。

久時復有第四日輪出現世間。炎赫倍熱。由此枯涸無熱惱池。

即四大河所從出者,謂殑伽、信度、縛芻、私多。乃至令其都無津潤。

久時復有第五日輪出現世間。炎赫倍熱。由此漸次枯涸大海。乃至令其都無津潤。

久時復有第六日輪出現世間。炎赫倍熱。由此大地妙高山等。皆悉焦熬發煙熢㶿。

久時復有第七日輪出現世間。炎赫極熱。由此大地妙高山王等。一時焰發中表烔燃。乃至梵宮悉皆焚蕩。上從梵世下至風輪。周遍燒燃無餘灰燼。如酥油等燒燃盡時。無有遺餘。此亦如是。

11)爾時欲界初靜慮中,皆悉空虛,都無所有。二十壞劫此時已度。二十空劫從此為初。

12)問:幾劫壞有情?幾劫壞器?

+有說:十劫壞有情。十劫壞器。

+有說:十五劫壞有情。五劫壞器。

+如是說者,十九劫壞有情。一劫壞器。別業難轉,非共業故。


10.11.成劫

如是世界壞經久時。於下空中有微風起。二十空劫此時已度。二十成劫從此為初。

1)所起微風漸廣漸厚。時經久遠盤結成輪。厚十六億踰繕那量。廣則無數。其體堅密。假設有一大諾健那,以金剛輪奮威懸擊。金剛有碎,風輪無損。

2)次有雲起雨風輪上。滴如車軸積水成輪。如是水輪於未凝結位。深十一億二萬踰繕那。

2.1)有說:廣量與風輪等。

2.2)有言:狹小分百俱胝、百俱胝輪。其量皆等。謂徑十二億三千四百半圍量三倍。謂三十六億一萬三百五十踰繕那。此不傍流。由有情業力。

2.3)有餘師說:由風力所摶。次於水輪。有別風起。摶擊此水上結成金。此即金輪厚三億二萬。水輪遂減唯深八洛叉。

2.4)有說:金輪廣如水量。

2.5)有師復說:少廣水輪。次有雲起雨金輪上。滴如車軸經於久時。積水浩然深過八萬。猛風攢擊寶等變生。

3)復有異風,析令區別。謂分寶土,成諸山洲。分水甘醎,為內外海。

4)初四妙寶成蘇迷盧。挺出海中處金輪上。謂四面如次北東南西,金、銀、吠琉璃、頗胝迦寶。隨寶威德,色現於空。故贍部洲,空似吠琉璃色。此山出水八萬踰繕那。水中亦然。端嚴可愛。

5)次以金寶成七金山。遶蘇迷盧住金輪上。在水中量同蘇迷盧。出水相望各半半減。

6)次以土等成四大洲。下據金輪遶金山外。

7)最後以鐵成輪圍山。在四洲外如牆圍遶。出水半減第七金山。在水量同蘇迷盧等。諸山廣量皆與出水量同。

8)七金山間有七內海。八功德水盈滿其中。七金山外有醎外海。此八大海各深八萬。前七廣量如所遶山。

8.1)第八,有說:廣三億二萬二千踰繕那。

8.2)有說:更增千二百八十七踰繕那半。

9)蘇迷盧山有四層級。初層傍出一萬六千。次上三層各半半減。四層相去量各十千。

有說:初層下齊水量。次二去下量各十千。其第四層去下二萬。四層四面如妙高山。四寶所成莊嚴殊妙。四層如次。堅手、持鬘、恒憍。

10)四王天眾,居止持雙山等七金山上。亦有四王所部村邑。七山四級日月等天。皆是四大王眾天攝故。欲天中此天最廣。

11)從第四層級,復有四萬踰繕那。至蘇迷盧頂。是三十三天住處。山頂四面各二十千。若據周圍數成八萬。

有餘師說:面各八十千。與下際四邊其量正等。山頂四角各有一峯。其高廣量各有五百。有藥叉神名金剛手。於中止住守護諸天。

11.1)於山頂中有城名善見。面二千半周萬踰繕那。金城量高踰繕那半。其地平坦真金所成。俱用百一雜寶嚴飾。地觸柔軟如妬羅綿。躡時齊膝隨足高下。有微風起吹去萎華。引新妙華彌散其地。是天帝釋所都大城。

11.2)城有千門嚴飾壯麗。門有五百青衣藥叉。勇健端嚴踰繕那量。各嚴鎧仗防守城門。

11.3)於其城中有殊勝殿。種種妙寶具足莊嚴。蔽餘天宮故號殊勝。面二百五十。周千踰繕那。

11.4)其城四隅有四臺觀。以金銀等四寶所成。種種莊嚴甚可愛樂。

11.5)城外四面四苑莊嚴。是彼諸天共遊戲處。

一眾車苑。謂此苑中隨天福力種種車現。

二麁惡苑。天欲戰時隨其所須甲仗等現。

三雜林苑。諸天入中所玩皆同俱生勝喜。

四喜林苑。極妙欲塵殊類皆集歷觀無厭。如是四苑形皆正方。一一周千踰繕那量。中央各有一如意池。面各五十踰繕那量。八功德水盈滿其中。隨欲妙花寶舟好鳥。一一奇麗種種莊嚴。

11.6)四苑四邊有四妙地。中間去苑各二十踰繕那。地一一邊量皆二百。是諸天眾勝遊戲所。諸天於彼捔勝歡娛。

11.7)城外東北有圓生樹。是三十三天受欲樂處。盤根深廣五踰繕那。聳幹上昇枝條傍布。高廣量等百踰繕那。舒葉開花妙香芬馥。順風熏滿百踰繕那。若逆風時猶遍五十。

11.8)城外西南角有大善法堂。三十三天常於半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集此堂中詳辨人天。及制伏阿素洛等。如法不如法事如是等類餘處廣說。


10.12.空居天

已說成立風、水、金輪、諸海、山、洲、地居器已。次辨成立空居諸天、大梵天等所居宮地。

1)然彼宮殿。有說:依空。

有說:空中密雲,彌布如地。為彼宮殿所依。外器世間至色究竟。上無色故,不可施設。

2)問:從夜摩天至色究竟。所依雲地其量如何?

有說:從夜摩至他化自在雲地。皆等妙高頂量。色界雲地下狹上廣。謂初二三四靜慮地。如次等彼四洲。小千、中千、大千諸世界量。

有餘師說:夜摩天宮雲地,倍於妙高山頂。乃至他化自在天宮雲地。望前展轉相倍。初二三定如次等於小千、中千、大千界量。第四靜慮其量無邊。由此若依第四靜慮,起有身見極難除斷。以執無邊地為我故。

3)問:第四靜慮地。若無邊災所不及寧非常住?

答:剎那無常故無此失。

有說:第四靜慮地中。宮殿所依俱無常定。謂彼宮池,隨彼諸天生時死時俱起沒故。

此說非理。所以者何?應無有情共器業故。由此如前所說者好。

4)諸器世間既成立已。最初有一極光淨天,由壽業福隨一盡故。從彼歿已,生大梵宮。後諸有情亦從彼歿,有生梵輔,有生梵眾。有生他化自在天宮。漸漸下生。乃至人趣北洲為始。次瞿陀尼。次毘提訶。後生贍部。次生鬼趣。次生傍生。後生地獄。由法爾力。若處後空,彼必先住。若處先空彼必後住。


1013.住劫

若大地獄一有情生,爾時已度二十成劫。二十住劫此為最初。

1)問:幾劫器世間成?幾劫有情漸住?

有說:十劫器世間成。十劫有情漸住。

有說:五劫器世間成。十五劫有情漸住。

如是說者,一劫器世間成。十九劫有情漸住。

2)問:齊幾世界俱壞俱成?

有說:齊百俱胝四大洲界。

有說:無數世界俱壞俱成。云何知然?經為量故。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眼清淨過於人眼。見東方等無數世界。或有正壞。或壞已空。或有正成。或成已住。如天大雨。滴如車軸。無間無缺此亦如是。

3)問:何故一切世界不俱壞俱成?

答:以諸有情業不等故。謂有情類於此處所,共業增長,世界便成。共業若盡,世界便壞。

又有情類於彼處所,淨業若增,此界便壞。淨業若減,此界便成。

4)問:若諸有情於劫將壞餘半劫在,破和合僧,墮無間獄有中夭不?

+若有中夭,彼業云何感一劫壽?

+若不中夭。彼於劫壞寧不稽留。如契經言:若處乃至一蟻卵在災便不壞。況彼在耶?

4.1)有作是說:彼無中夭。若爾,彼於劫壞寧不稽留。劫欲壞時業增上力,飄置餘界大地獄中。譬如王都有嘉喜事。先移極罪置邊獄中。後於王都方降恩赦。

4.2)有餘師說:劫欲壞時,法爾有情其心調善。於餘重罪尚能不為。況有破壞和合僧者。

4.3)復有說者,劫欲壞時。若造破僧無間業者,命終便墮他界獄中。法爾不生將壞處故。如說:火劫世間壞時,有情上生。災起時分,水劫、風劫廣說亦然。但水、風災,壞相有異。謂水能浸爛。風能飄擊。所壞勢力遠近不同。復如火劫,世間成時,先後時分。水、風亦爾。


10.14.小三災

如彼大劫有大三災。如是中劫小三災現。一刀兵。二疾疫。三飢饉。

1)初刀兵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為非法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刀杖。各逞凶狂互相殘害。七日七夜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刀兵劫。

2)次疾疫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由具如前諸過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療。都不聞有醫藥之名。時經七月七日七夜。疾疫流行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疾疫劫。

3)後飢饉劫,將欲起時。贍部洲人極壽十歲。亦具如前諸過失故。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由飢饉故便有聚集、白骨、運籌,三種言異。

3.1)由二因故,名有聚集。

一人聚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

二種聚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

3.2)言有白骨,亦由二因。

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久,白骨便現。

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骨,煎汁飲之。

3.3)有運籌言,亦二因故。

一由糧少,傳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少麁食。

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

如是飢饉經七年、七月、七日、七夜。飢饉所逼死亡略盡。贍部洲內纔餘萬人。各起慈心漸增壽量。爾時名為度飢饉劫。

4)此三災橫,雖復難除。然有聖言說彼對治。

謂若有能一日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逢刀兵災起。

若能以一訶梨怛鷄,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災起。

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

5)問:如是三災,餘洲有不?

答:無根本災。而有相似。謂瞋增盛,身力羸劣,數加飢渴。此說二洲。

北拘盧洲亦無相似,以無罪業而生彼故。又彼無有瞋增盛故。


1.六色何大造

[發智論]已具見諦世尊弟子,未離欲染...或色界繫。

[大毘婆沙論]已具見諦世尊弟子,未離欲染所成就色界繫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

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契經說:佛告苾芻:若此身中,離生喜樂滋潤、遍滋潤,適悅、遍適悅。於此身中無有少分離生喜樂,而不遍滿。此契經中說根本地。勿謂唯此根本地中有能離法,非近分地。斷此疑故,顯近分中亦有相似能離善法。

2)有餘師說:欲止分別論者說預流、一來亦得根本靜慮。彼何故作是說?依契經故。如說:慧闕無靜慮。靜慮闕無慧。是二具足者,去涅槃不遠。預流、一來,無不有慧故。彼亦有根本靜慮。為遮彼執,顯初二果未得靜慮。

3)問:若爾,彼所引頌當云何通?

3.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說正思擇名靜慮。若不爾者,外道亦得根本靜慮。豈便許彼亦有慧耶?

3.2)分別論者作是說言:許彼有慧,復有何過?

3.3)彼說不然。所以者何?具是二者,便於涅槃已為不遠。非諸外道去涅槃近。以彼無有解脫法故。

4)有說:為止譬喻者意。彼說諸近分地,唯有善法。今明近分具有三種。謂善、染、無記。若近分地唯有善者,世尊弟子未離欲貪,依未至定,起世俗道。彼隨轉律儀何地大種造?

譬喻尊者作如是言:是初靜慮大種所造。豈不汝等說:預流、一來未得靜慮。彼作是說:我遮善靜慮,非染、無記。

5)彼說非理,未離欲貪,尚不能起初善靜慮,況能起彼無覆無記。

是故為止他宗及顯正理。故作斯論。


1.2.問:已說已具見諦,何故復言世尊弟子?

答:已具見諦者,欲差別隨信、隨法行故。世尊弟子者,欲差別諸異生故。

此是誰耶?答:此是預流及一來果,非餘。以說未離欲染故。


1.3.問:隨信、法行何故不名已具見諦?

1)有作是說:已見四諦及已害邪見者,名已具見諦。

隨信、隨法行,非已見四諦,今正見故。非已害邪見,今正害故。由此不名已具見諦。

2)有餘師說:若相續中,已除一切見倒、惡行、惡趣煩惱,方得名為已具見諦。

隨信、隨法行今正能除,不名已除,猶成就故。由此不名,已具見諦。

如良田中無有一切塵雹災橫,名具足田,致諸稼穡。

3)復有說者:若相續中,已除四疑,生四決定。爾時名已具見。

隨信、隨法行今除四疑,生四決定,不名已具。

4)有說:若身中,已除四闇,已起四明。已除四無智,已起四智。名已具見。

隨信、隨法行則不如是。不名已具。

5)有說:已伏四諦洲渚,已除其中煩惱怨敵,乃名已具。

隨信、隨法行,今伏、今除,不名已具。


1.4.問:何故異生不名世尊弟子?

1)答:若唯順佛語,不受餘教,名世尊弟子。

異生或順佛語。或順邪言故。不名世尊弟子。

2)有說:諸有正聞非邪聞所伏。乃名世尊弟子。異生不爾。

3)有說:若成就四種證淨。名世尊弟子。

異生無四證淨故。不名世尊弟子。

4)有說:若唯稱佛以為大師。名世尊弟子。

異生或稱外道邪魔以為師故。不名世尊弟子。

5)有說:若唯歸敬三寶以為福田。名世尊弟子。

諸異生類。或以邪神諸外道等以為福田。不名世尊弟子。

6)有說:若信唯佛是一切智。唯佛所說法能渡生死。唯苾芻僧是梵行者。名世尊弟子。

諸異生類與此相違。是故不名世尊弟子。

7)有說:於佛聖教其心堅牢。如天帝幢。名世尊弟子。

諸異生類於佛教中心不堅牢。猶如疊絮,隨風上下,轉動無恒。故不名為世尊弟子。


1.5.已具見諦世尊弟子

[發智論]已具見諦世尊弟子,未離欲染,所成就色界繫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色界繫。

[*引文]已具見諦世尊弟子,未離欲染所成就色界繫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繫。

1)此依種類總相而說。

2)若別說者,應言未至地大種所造。

2.1)此則遮說預流、一來亦得靜慮者。意說:未離欲染故,無有未離欲染而能得靜慮者。

2.2)又亦遮說未至地中無無記者。意說:色界大種造故。無有未得靜慮地,而能起彼大種者。

問:何故此中但問隨世俗道身語業,非無漏耶?

3)答:彼造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斯論。但令不違法相不應責其所以。

4)有說:應具足問而不問者。當知此義有餘。

5)有說:無漏身語業決定不離。隨世俗道身語業。若問世俗,當知已問無漏。

6)有說:無漏律儀以世俗戒為加行、為門、為依、為安足處。若問彼加行則已問彼。

7)有說:無漏戒依世俗戒得。故問世俗則問無漏。

8)有說:隨世俗道身語律儀。必與能造同其種類。今但問同類隨地差別。無漏異類是以不問。

9)有說:此隨世俗道色有異諍論。謂有說:是未至地大種所造。有說:是初靜慮大種所造。是以問之。無漏定是欲界大種所造。是以不問。由此等緣。唯問世俗身語業。不問無漏。


1.6.生欲界

[發智論]生欲界,入有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色界繫。生欲界,入無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欲界繫。

1[*引文]生欲界,入有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繫。

1)此依種類總相而說。

2)若別說者,隨初靜慮世俗道色,即初靜慮繫大種所造。

乃至隨第四靜慮世俗道色。即第四靜慮繫大種所造。

2[*引文]生欲界,入無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欲界繫。

依欲界身現在前故。

問:何故有漏所依大種。必與所造同一地繫。無漏所依隨何身起,即彼繫耶?

1)答:有漏律儀有縛有繫故。為同地大種所造。無漏律儀離縛、離繫,然依身起故。隨何地身中現前。即彼大種所造。

2)有說:有漏律儀墮界、墮地故。自界地大種所造。

無漏律儀雖墮於地,而不墮界,然依身起故。隨所依大種所造。

3)有說:有漏律儀為同類大種所造故地必同。

無漏律儀為異類大種所造故隨身別。以必依身,現在前故。


1.7. 生色界

[發智論]生色界,入有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色界繫。生色界,入無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色界繫。

1[*引文]生色界,入有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繫。

1)此依種類,總相而說。

2)若別說者。隨初靜慮世俗道色。即初靜慮繫大種所造。

乃至隨第四靜慮世俗道色。即第四靜慮繫大種所造。

2[*引文]生色界,入無漏四靜慮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繫。

1)此亦依總相說。

2)若別說者。

若生初靜慮,入無漏四靜慮。彼身語業皆初靜慮大種所造。

若生第二靜慮,入無漏三靜慮。彼身語業皆第二靜慮大種所造。

若生第三靜慮,入無漏二靜慮。彼身語業皆第三靜慮大種所造。

若生第四靜慮,入無漏第四靜慮。彼身語業第四靜慮大種所造。

此中應知生下地上地定現前。生上地下地定不現前。

問:何故爾耶?

3)答:下地定劣。上地定勝。於勝生欣尚故起。於劣生厭背故不起。

4)有說:下趣於上。上不趣下。如臣朝王。王不朝臣。

5)有說:生下地者於上地法。更有所作故起現前。生上地者。於下地法更無所作。是故不起。如阿羅漢不起三界斷對治道。以無用故。

6)有說:加行善法,由功用起。生上地者,下地法無用。非於無用法更起功力令現在前。非如無記。


1.8.問:大種隨地有五類別,幾無間滅?幾無間現前?

答:生欲界者。

1)若欲界心,無間有漏初靜慮現在前。彼一類大種滅謂欲界。二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初靜慮。

2)若有漏初靜慮,無間有漏初靜慮現在前。彼二類大種滅。二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初靜慮。

3)若有漏初靜慮,無間無漏初靜慮現在前。彼二類大種滅。謂欲界、初靜慮。一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

4)若無漏初靜慮,無間無漏初靜慮現在前。彼一類大種滅。一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

5)若無漏初靜慮,無間有漏初靜慮現在前。彼一類大種滅謂欲界。二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初靜慮。

6)若有漏初靜慮,無間欲界心現在前。彼二類大種滅謂欲界、初靜慮。一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

7)若欲界善心,無間無漏初靜慮現在前。若無漏初靜慮,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俱一類大種滅。一類大種無間現前謂欲界。

8)如入出初靜慮。乃至入出第四靜慮。隨其所應皆應廣說。

9)如生欲界乃至生第四靜慮。隨其所應亦應廣說。


1.9.問:若生欲界,色界大種現在前時,何處現前?

1)有說:眉間。

2)有說:鼻端。

3)有說:心邊。

4)有說:臍邊。

5)有說:足指。

6)有作是說:隨先加行安心處所,是處現前。

7)有餘師說:欲界大種麁。色界大種細。細入麁隙,如油入沙。

然根本靜慮現在前時,色界大種遍身內起。

若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大種唯心邊起。

8)有說:近分定現在前時。色界大種亦遍身起。然長養身不如根本。

如有二人俱詣池浴。一在池側掬水浴身。一入池中沒身而洗。二人用水雖俱遍身。然長養身入池者勝。

9)問:欲界身中先有間隙,色界大種來入中耶?

答:不爾。未來欲界身自有二種。一唯欲界大種。二色界大種雜。

若時遇入色界定緣彼唯欲界者便滅。色界雜者便生。故不可言先有間隙後來住中。


1.10.生無色界

[發智論]世尊弟子生無色界。所成就無漏身語業色。何大種造?答:或欲界繫。或色界繫。

[*引文]世尊弟子。生無色界所成就無漏身語業色。何大種所造?答:或欲界繫。或色界繫。

1)問:此中何故復作斯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無色界無有諸色。或有生疑。世尊弟子生無色界。所成就無漏色非大種所造。為除此疑故說。或欲界繫。或色界繫大種所造。

2)問:彼所成就色,定欲、色界大種所造。何故言或?

2.1)答:應決定說。而言或者。欲顯界無雜亂。無漏對治有雜亂,由界無雜亂故。欲界大種所造異,色界大種所造異。無有一色二界大種所造。是故說或。此即總說。

2.2)然無漏色隨起依地能造大種,有五類別謂欲界、四靜慮繫大種所造。

3)世尊弟子生無色界。

若阿羅漢,唯成就未來五地大種所造無漏色,非現在不起故,非過去已捨故。

若不還者,亦成就未來五地大種所造無漏色,非現在不起故,過去不定,依五地身起有多少。或全無故。

4)由此應說:

4.1)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地依戒。過去全無。

謂先依欲界、四靜慮身,於第三果及第四向。諸無漏道未起未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4.2)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過去一。

謂先欲界、四靜慮時,隨依一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4.3)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過去二。

謂先欲界、四靜慮時。隨依二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4.4)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過去三。

謂先欲界、四靜慮時。隨依三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4.5)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過去四。

謂先欲界、四靜慮時。隨依四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4.6)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五、過去五。

謂具依欲界、四靜慮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5)有作是說:無有學者生無色界不成就過去色。以彼先在欲色界時。於第三果或第四向。必已起滅方命終故。是故本論說言:若諸學者生無色界,成就過去、未來所造色。若於彼得阿羅漢果,成就未來所造色,非過去所造色。若謂不爾,本論應說:學者生無色界,有不成就過去所造色。

6)尊者僧伽伐蘇說曰:

6.1)或有學者生無色界,都不成就過去未來五地身中無漏業色。

謂先依欲界、四靜慮身。於第三果及第四向。諸無漏道未起未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6.2)或有學者生無色界。成就過去未來各一。

謂先欲界、四靜慮時。隨依一身。於第三果或第四向。諸無漏道已起已滅。從彼命終生無色界。

6.3)如是成二、成三、成四、成五。准前廣說,如理應思。

6.4)若生彼界得阿羅漢果,別得未來五地依戒。此說非理。無得果時,唯得無為非有為故。又與本論所說相違。如說:聖者生無色界。成就未來所造色,非過去大種。若如彼意,本論應說:聖者生無色界,有不成就未來所造色。故前所說於理為善。


2.三色孰為因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欲界繫。

[大毘婆沙論]無色界歿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斯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無色界都無諸色。或有生如是疑。欲色界歿生無色界,彼色或經八萬、六萬、四萬、二萬劫斷。從彼命終,生欲、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無因而生。為除彼疑。顯彼諸色非無因生。故作斯論。


2.1.無色界沒生欲界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欲界繫。

[*引文]無色界歿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欲界繫。

1)此依種類,總相而說。

2)若別說者,應作是說:無色界沒,來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2.1)若生地獄,還以地獄大種為因。乃至若生天趣。還以天趣大種為因。

2.2)若眼根及彼大種,還以眼根所依大種為因。餘根及境類此應知。

2.3)眼中左眼及彼大種,還以左眼所依大種為因。

2.4)左中異熟,還以異熟為因。長養還以長養為因。如左右亦爾。餘根及境廣說亦爾。

2.5)然續生心俱起大種展轉為俱有因。於眼等為生等因。無始生死久滅大種,與今大種為同類因。

問:何故此中不問眼等與初所得根大為因?

有說:此是要略之言。故不問耳。

有餘師說:大種通與根大為因。是以問之。眼等不與大種為因。是以不問。

有說:大種久滅及今並有因義。眼等但有久滅為因。是故不說。


2.2.無色界沒生色界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色界繫。

[*引文]無色界歿生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色界繫。

1)此亦依種類總說。

2)若別說者,應作是說:無色界歿來生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若生初靜慮,還以初靜慮大種為因。乃至若生第四靜慮,還以第四靜慮大種為因。

若眼根及彼大種,還以眼根所依大種為因。眼中左右異熟長養廣說如前。餘根及境廣說亦爾。

然續生心俱起大種展轉為俱有因。如是等廣說如前。


2.3.色界沒生欲界

[發智論]色界沒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欲界繫。

[*引文]色界歿生欲界。最初所得諸根大種何大種為因?答:欲界繫。

此亦總說。若差別說如前。應知餘義亦如前廣說。


3.化九

[發智論]生欲界。作色界化...當言化主。

[大毘婆沙論]生欲界作色界化。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義,顯己義故。如譬喻者作如是說:諸所化物皆非實有。若實有者,云何名化。大德亦言:化非實有,是修所現。如屍起作鬼呪所為。為止如是所說意趣,顯諸化事皆是實有。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3.1.化九

[發智論]1)生欲界。作色界化。發色界語。彼身語色。何大種造?答:色界繫。

2)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彼身語色。何大種造?答:欲界繫。

1[*引文]生欲界,作色界化,發色界語。彼身語色何大種所造?答:色界繫。

2[*引文]生色界,作欲界化,發欲界語。彼身語色何大種所造?答:欲界繫。

1)以有漏所造色皆同分界地大種所造故。然所化身差別有八。

+1謂生欲界,作欲界化有二種。一似自身。二似他身。作色界化,亦有此二。

+2及生色界,作色界化有二種。一似自身。二似他身。作欲界化,亦有此二。

是謂八。此中但依二種作論。謂生欲界,作色界化。及生色界,作欲界化,似他身者。

2)問:何故此中但依二身作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造論。但令不違法相。不應責其所以。

2.1)有說:唯此二身微細難見難了。是故偏說。

2.2)有說:唯此二身最難現前。藉多加行方能起故。

2.3)有說:此於世間難可信受。謂誰能作他界、他身。

2.4)有說:此二最為希有。謂能化作異界、異身。是故偏說。


3.2.諸變化心

1)諸變化心總有二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

2)或為五謂欲界、四靜慮繫。

3)或為十二,即十二種能化者心。

謂得初靜慮果者,乃至得第四靜慮果者,各有三種。

何等為三?一異生。二有學。三無學。

復有說三。一外法異生。二內法異生。三聖者。

復有說三。謂三位得。

一離染時得。謂離下染得靜慮時。

二得果時得。謂得無學果時。

三練根時得。謂轉根作見至不動時。

4)或分十四。

謂欲界繫有四,即四靜慮果。

初靜慮繫亦有四。如欲界說。

第二靜慮繫有三。即上三靜慮果。

第三靜慮繫有二。即上二靜慮果。

第四靜慮繫有一,即第四靜慮果。以下地心羸劣故,不能於上地化。

5)或分十五。謂五地繫諸變化心,各有上中下品。

有說:得五地變化心者各有三類。謂異生等如前說。

6)或復分為四十二種。

謂前十四,各有上中下品。

有說:得十四種變化心者,各有三類。謂異生等如前說。


3.3.諸作欲界化,彼身還似欲界有情。諸作色界化,彼身還似色界有情。

1)問:所作化身,幾處所攝?

1.1)答:若生欲界,作欲界化,自身、他身皆四處攝謂色、香、味、觸。

作色界化,自身、他身皆二處攝謂色、觸。

1.2)若生色界,作色界化,自身、他身皆二處攝。

作欲界化,自身、他身皆四處攝。如前說。

1.3)有說:若作他身,則四處攝。若作自身唯二處攝,勿彼成就香、味處故。

1.4)如是說者,雖化香、味,無成就失。如人衣服嚴具花香,雖復在身而不成就。

2)問:若生欲界,作欲界化,初靜慮果。作色界化,初靜慮果。如是二種誰劣誰勝?

答:此二運轉等無差別。然色界者界勝故勝。

3)問:若生欲界,作欲界化,第二靜慮果。作色界化,初靜慮果。如是二種誰劣誰勝?

答:欲界者運轉勝。以彼從欲界,乃至第二靜慮能往還故。色界者界勝,以色界法,勝欲界故。

4)問:若生欲界,作欲界化,初靜慮果。作色界化,第二靜慮果。如是二種誰劣誰勝?

答:色界者二事勝。一界勝。二運轉勝。

5)如說:生欲界作欲色界化。初、第二靜慮果。相對辨勝劣。

如是生欲界,作欲、色界化。初、第三靜慮果。初、第四靜慮果。第二、第三靜慮果。第二、第四靜慮果。第三、第四靜慮果。相對辨勝劣。准前問答,如理應思。

6)如生欲界,如是生初靜慮。生第二靜慮。生第三靜慮。隨其所應,當思廣說。


3.4.問:如生初靜慮者,有能發起身語表心故。令所化身作往來等種種作用。上諸靜慮無如是心。化主生彼所化,云何有往來等用?

答:如生初靜慮,以發起表心,令化身轉作往來等用。如是生上諸靜慮,亦以初靜慮發起表心。令所化身起往來等用。如眼識等。

有餘師說:諸所化身無往來等種種作用。但默然住,由化主力。令彼似有往來等事。如帝網戲非有現有。


3.5.問:化事起時,為必有依託方得現耶?為復不爾?

有說:化事必有依託謂必依於木石塊等。化主方能作所化事。

有餘師說:若初起通者,所起化事要有所假。若通慧滿者,無所依假能起化事。


3.6.一心

問:為一心一化?為一心多化?

+若一心一化,經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一化主語時,諸所化皆語,一化主若默,諸化皆默然。

+若一心多化。施設論說復云何通?如說:神境智證通云何加行?以何方便起神境智證通?答:彼初業者,習世俗定令極自在。極自在已起令現前。由現前故於神境通便能引發。從彼乃能隨起一化。起一化事尚爾許心,況復多耶?

1)有作是說:一心一化。

問:所引經頌當云何通?

答:先以多心,祈多化語。後以一心令語俱發。前多心是轉,後一心隨轉。

2)有餘師說。一心多化。

問:彼施設論當云何通?答:若初起通者一心一化。若通慧滿者一心多化。


3.7.化事

1)問:於一心中所起化事,為必同類?亦異類耶?

有說:必同類化。謂作象時不作馬等。

有說:亦異類化。謂初起通者一心但能作一類物。若通慧滿者一心能作象等四軍。

2)問:已知修所成化事,為亦有生得化耶?

有說:無。以生得勢用劣故。但能轉變,令似異本。

有說:亦有。然唯能作自身非餘。

3)問:若爾,云何通經所說?如契經說:有三魔女各各化作多百女身。所謂童女、產未產女。中女、老女。其數各百。又自化身種種嚴飾。為惑媚故詣菩薩所。謂菩薩曰:可起沙門。我等今來願相適事。菩薩不受,尋令彼身作衰老形羞慚而退?

3.1)答:即依魔女異熟身上化作前說多百女身。如拘執毛不離拘執。

3.2)如是說者,生所得心,自身、他身俱能化作。云何知然?曾聞尊者鄔波毱多,端身靜慮,魔為嬈弄。便以花鬘冠尊者頂。尊者出定驚怪念言:此誰所作。尋則知此是魔所為。為調彼故,則以神力,化作三屍。繫魔王頸。所謂死蛇、死狗、死人。於是魔王極懷慚恥。種種方便欲去不能。所繫三屍纏遶其頸。轉急轉臭,魔既無聊,倍增惶恐。為脫屍故,便陷入地,更出騰空。又沒大海水中。復入蘇迷盧腹,盡力擺突終不能去。魔既困弊自度力窮。漸歷六天求欲免脫既不能得。往梵宮邊請大梵言:唯願哀愍。解我頸上仙人所辱。梵王告曰:吾不能去。可還歸依本繫汝者。魔聞此已,下贍部洲。五體歸誠禮尊者足。白言:大德!唯願慈悲。赦我前愆去尊所報。爾時尊者鄔波毱多徐告魔言:吾知時矣。魔重稽首謝過求哀。請示何時為除所辱。尊者告曰:汝能從今乃至如來聖教未滅更不惱亂諸苾芻不?魔曰:唯然。當如教勅。請更誨示。唯尊所為。尊者復言:向為佛法。然有私願。今欲請為。魔曰:唯命。尊者告曰:佛涅槃後經于百歲,我身乃生。如來法身吾今已見。所未見者謂佛生身。仁今頗能為我現不?魔曰:此事甚易,我能為之。願尊見時,勿便致敬。令我獲罪。尊者曰:爾。則時為魔解去三屍。魔王歡喜謝尊者已,便入林中,即自化身,作如來像。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威光赫奕過千日輪。復更化作諸苾芻眾。右舍利子左大目連。尊者阿難持鉢隨後。又與阿若多憍陳那等千二百五十人俱。如半月形從林而出。時尊者鄔波毱多見已歡喜,得未曾有。以淳淨意,如斷根樹。莫能自持。不覺投身禮魔雙足。魔王悚懼尋滅化身。由此故知生所得慧。亦能化作自身、他身。

4)問:則彼尊者鄔波毱多。於化事中所得自在過俱胝倍勝彼魔王。尊者何緣不自化作,而苦求請魔王作耶?

4.1)答:於修所成尊者自在。於生得化不及魔王。欲試魔王生得化力。是故請彼化作佛身。

4.2)有說:修所得化尊者自得,不生希有。生所得化尊者不得,生希有心。欲寄魔王觀生得化。是故求彼令作佛身。

4.3)有說:尊者深心敬佛。若自化作恐敬心不勝。是以令魔作之。

4.4)有說:尊者少欲若自化作。恐天人等謂已是佛極加敬養。般涅槃後諸天世人供養悲哀同佛滅度。是以但請魔作。

5)問:修得生得二種變化,云何差別?

答:所化無別。但修得者淨速圓妙,非生所得。

有說:生得心化,唯依自界身。修得心化,通依自他界身。

6)問:有留化事不?

+若有者,佛何故般涅槃時,不留化身。令於滅後住持說法饒益有情。

+若無者,何故尊者大迦葉波已般涅槃留身久住。

曾聞尊者大迦葉波。入王舍城最後乞食。食已未久登雞足山。山有三峯如仰雞足。尊者入中結跏趺坐。作誠言曰:願我此身并納鉢杖,久住不壞。乃至經於五十七俱胝六十百千歲。慈氏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時施作佛事。發此願已尋般涅槃。時彼三峯便合成一,掩蔽尊者儼然而住。及慈氏佛出現世時。將無量人天至此山上。告諸眾曰:汝等欲見釋迦牟尼佛杜多功德弟子眾中第一大弟子迦葉波不?舉眾咸曰:我等欲見。慈氏如來則以右手撫雞足山頂。應時峯坼還為三分。時迦葉波將納鉢杖,從中而出上昇虛空。無量天人覩斯神變。歎未曾有其心調柔。慈氏世尊如應說法皆得見諦。若無留化如此之事云何有耶?

6.1)有說:有留化事。

問:若爾,世尊何故不留化身至涅槃後住持說法?

答:所應作者已究竟故。謂佛所應度皆已度訖。所未度者聖弟子度之。

6.2)有說:無留化事。

問:若爾,迦葉波事云何得有?

答:諸信敬天神所任持故。

有說:迦葉波爾時未般涅槃。慈氏佛時方取滅度。

此不應理。寧可說無,不說彼默然多時虛住。

6.3)如是說者,有留化事。是故大迦葉波已入涅槃。


3.8.問:經說:一時作雙示導。謂身下出火,身上出水。身下出水,身上出火。此為一心為二心作

+若一心作。云何一心有相違二果

+若二心作。云何一時有二心俱起

1)有說:一心所作。

問:云何一心有相違二果?

答:先以二心別祈水火。後住一心令其俱發。前二心是轉。後一心隨轉。

2)有說:二心所作。

問:云何一時有二心俱起?

2.1)答:由勝定力,水火二心,速疾迴轉,似俱時發。

如物㩌子左手放光,右手隨言分僧臥具。若時發表,無容放光。若時放光,無容發表。由勝定力光表二心速疾迴轉。似俱時發。水火二心應知亦爾。

2.2)施設論說:佛於一時化作化佛。身真金色相好莊嚴。世尊語時化身亦語。化身語時世尊亦語。弟子一時作化弟子。剃除鬚髮著僧伽胝。弟子語時所化便默。所化語時弟子便默。所以者何?佛於心定俱得自在。入出速疾不捨所緣。發自語已,便發化語。發化語已,復發自語。以極速故,似俱時發。弟子心定非極自在。入出遲緩數捨所緣。發自語已,發於化語。化語起時,自語已滅。發化語已,復發自語。自語起時,化語已滅。非極速故,覺知前後。

2.3)問:諸大聲聞亦能如是。世尊於此有何不共?

答:佛以一心能發二語。謂自及化。自語已化則語。化語已自則語。極迅速故非俱謂俱。

聲聞一心亦發二語。謂自及化。自語滅已化乃語。化語滅已自乃語。非極迅速故非俱覺非俱。

又佛世尊於諸智境皆得自在。非諸聲聞。故佛此中亦有不共。

3)彼復翻說佛於一時化作化佛。身真金色相好莊嚴。世尊語時所化便默。所化語時世尊便默。弟子一時作化弟子。剃除鬚髮著僧伽胝。弟子語時所化亦語。所化語時弟子亦語。

問:諸大聲聞亦能如是。世尊於此有何不共?

答:佛於心定俱得自在。入出速疾不捨所緣。能以一心發於二語。謂自及化。於中欲令語者便語。不令語者便默。聲聞心定非極自在。入出遲緩數捨所緣。雖能一心發於二語謂自及化。然於其中欲令一語第二亦語。欲令一默第二亦默。不能令其一默一語。

又佛世尊於諸智境皆得自在非諸聲聞。故佛此中亦有不共。


3.9.至於梵世

契經中說:佛告阿難:我之神力,能以意所成身,倏爾至於梵世。阿難白佛:何其劣哉。此事聲聞亦能,世尊何足自歎謂所化作名意所成身。聲聞亦能以此至於梵世。佛若爾者,有何不共。世尊頗能離神通力,以麁大種父母生身。於倏忽間至梵世不?世尊告曰:此我亦能。阿難復言:此事實難。願說譬喻令我信解。佛言:諦聽。如世間鐵或餅或團置炎鑪中,漸輕、漸軟、漸調、漸淨。隨意所為。如是如來身隨心轉。繫心於身作輕軟等想。身隨心力成輕軟等事。由能繫心相續勢力。令所繫身運轉隨意。

1)此中有說:佛盡智時,得欲界無覆無記。未曾得心心所法。由此勢力,不入靜慮,不起神通。纔發心時,則能舉身至色究竟。何況梵世?

2)有作是說:世尊爾時起緣風心,令身轉舉。

3)有餘師說:起緣空心,能令佛身,所往無礙。

4)有言:佛意則說此身名意所成。由隨意力,成輕軟等運轉事故。離定通力,能運此身至梵世故,與聲聞別。

5)有言:佛說意所成身,則所化身不假定通能至梵世。與聲聞別。

6)有言。佛說由意勢通,令所化身速至梵世。此捷疾力二乘等無。故佛依此自顯殊勝。


3.10.問:頗有變化心一剎那頃,斷而不得?得而不斷?俱不俱耶?

1)答:有。謂離欲染最後無間道時,於變化心有此四句。

斷而不得者。謂欲界繫上三靜慮果。

得而不斷者。謂初靜慮繫初靜慮果。

亦斷亦得者。謂欲界繫初靜慮果。

不斷不得者。謂初靜慮繫上三靜慮果。第二靜慮繫上三靜慮果。第三靜慮繫上二靜慮果。第四靜慮繫第四靜慮果。

2)如離欲界染最後無間道,作四句。如是離初靜慮染最後無間道。乃至離第三靜慮染最後無間道。隨其所應各有四句。


3.11.

[發智論]1)化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答:當言有大種。

2)化當言有造色、無造色耶?答:當言有造色。

3)化當言有心、無心耶?答:當言無心。

4)化當言誰心所轉耶?答:當言化主。

1[*引文]化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答:當言有大種。

無有現色,離大種故。

2[*引文]化當言有所造色無所造色耶?答:當言有所造色。

化有二種。一修得。二生得。

修得化,若欲界繫四處攝。若色界繫二處攝。

生得化,若欲界繫九處攝。若色界繫七處攝。由如是法成化身故。

3[*引文]化當言有心、無心耶?答:當言無心。

然化有二種。一修得此無心。二生得此有心。此中說修得化,非心依故。

又有二種。一作他身此無心。二作自身此有心。此中說他身化,非心依故。

若變化他有情身者。如自身說。

4[*引文]化當言誰心所轉耶?答:當言化主。

由化主心令有表故。然修得化,由化主心轉。若生得化,由自心轉。此中說修得化。

又作他身,由化主心轉。若作自身由自心轉。此中說他身化。

1)問:諸化皆滅耶?

答:修得化滅。

生得化有滅不滅。謂天龍、藥叉等自身化時,有異色等起。此於後時,異色等滅,而自身在。

又作他身者滅,作自身者有滅不滅。

若變化他有情身者如自身說。

2)問:諸化所食,誰腹中消?

答:此若化主所須,所宜食者即化主腹中消。

若非化主所須、所宜食者如草木等聚置一處。

若化他有情令飲食者。隨化主意有消不消。

3)問:化身由何出煙焰等?

答:由化主力謂諸化主欲於是處起煙起焰。起煙焰峯。起煙焰舍。則於是處煙焰等起。

4)問:由何化身有燒者有不燒者。復以何故有燒身不燒衣。燒衣不燒身。俱不俱耶?

答:由化主力謂諸化者隨意所欲。或燒不燒。


3.12.如契經說:尊者達臘婆末羅子。以神通力上昇虛空,火界焚身,無餘灰燼。

問:彼尊者火焚身時,為涅槃前?為涅槃後?

1)答:諸說:有留化者。彼說:涅槃後火起焚身。謂彼獲得心定自在將取滅度。神力昇空於虛空中。化作床座及種種薪。便以願力,入火界定,纔發火已,則般涅槃。由此焚身令無灰燼。

2)諸說:無留化者。彼說:命未盡火起焚身。謂彼獲得心定自在。將欲滅度神力昇空入火等持。令身漸死隨無根處火起焚之。乃至最後唯有心命依處。如極細毛端許。乃入涅槃火亦隨滅。餘毛端量所不燒者由細難知。謂無灰燼。


4.中有七

[發智論]中有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當言自心。

[大毘婆沙論]中有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乃至廣說。


4.1.問:何故次化明中有?

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化與中有俱是微細難可了知。

有餘師說:此二俱是意所成身。

有說:此二多諸誹謗。謂譬喻者說化非實。分別論者撥無中有。前明化是實有。今明中有非無。以是故次化明中有。


4.2.中有

[發智論]1)中有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答:當言有大種。

2)中有當言有造色、無造色耶?答:當言有造色。

3)中有當言有心、無心耶?答:當言有心。

4)中有當言誰心所轉耶?答:當言自心。

1[*引文]中有當言有大種、無大種耶?答:當言有大種。

無有現色離大種故。

2[*引文]中有當言有所造色、無所造色耶?答:當言有所造色。

欲界九處攝。色界七處攝。由如是法成彼身故。

3[*引文]中有當言有心、無心耶?答:當言有心。

4[*引文]中有當言誰心所轉耶?答:當言自心。

由自心力起表業故。中有義如結蘊廣說。


5.世、劫、心三分

5.1.

[發智論]世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行。

[*引文]世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行。

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自宗故謂譬喻者、分別論師。

執世與行,其體各別。行體無常。世體是常。諸無常行。行常世時。如諸器中果等轉易。

又如人等,歷入諸舍。為遮彼執,顯三世體,則是諸行。行無常故,世亦無常。由是等緣。故作斯論。三世義亦如結蘊廣說。


5.2.

[發智論]劫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半月、月、時、年。

[*引文]劫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半月、月、時、年。


5.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釋經故。如契經說:有一苾芻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却住一面。白世尊言:佛恒說劫。此為何量?佛言:苾芻!劫量長遠,非百千等歲數可知。苾芻復言:有譬喻不?世尊言:有。今為汝說。如近城邑有全段石山。縱廣高量各踰繕那。迦尸細縷百年一拂。山已磨滅,此劫未終。苾芻當知。汝等長夜經此劫數無量百千。在於地獄、傍生、鬼趣及人天中。受諸劇苦,生死輪轉,未有盡期。何得安然不求解脫?彼經則是此論所依經。雖說劫,未分別劫體是何?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5.2.2.問:何故但說半月、月、時、年為劫。不說剎那、臘縛、牟呼栗多、晝夜以為劫耶?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舉麁攝細。謂剎那等細。半月、月等麁。若說麁當知已說細。由積細時,為麁時故。

有說:此中舉近攝遠。謂劫近為半月等所成。半月等復為剎那等成故。說近時亦已說遠。


5.2.3.自性、何義

1)劫體是何?

1.1)有說:是色處。云何知然?如施設論說:劫初時人身光恒照。以貪味故,光滅闇生。於是東方有日輪起。光明輝朗同於昔照。見已喜曰:天光來來。以天光來故名為晝。須臾未幾日輪西沒。闇起如先。見已歎言:天光沒沒。以天光沒故名為夜。由此證知劫體是色。劫體皆積晝夜成故。

1.2)如是說者,晝夜等位無不皆是五蘊生滅。以此成劫,劫體亦然。然劫既通三界時分。故用五蘊、四蘊為性。

2)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劫?劫是何義?

答:分別時分故名為劫。

謂分別剎那、臘縛、牟呼栗多時分,以成晝夜。

分別晝夜時分,以成半月、月、時、年。

分別半月等時分,以成於劫。

以劫是分別時分中極,故得總名。

聲論者言:分別位故,說名為劫。所以者何?劫是分別有為行中,究竟位故。


5.2.4.劫有三種。一中間劫。二成壞劫。三大劫。

1)中間劫,復有三種。一減劫。二增劫。三增減劫。

減者,從人壽無量歲,減至十歲。

增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

增減者,從人壽十歲,增至八萬歲。復從八萬歲,減至十歲。

此中一減一增,十八增減。有二十中間劫。

2)經二十中劫,世間成。二十中劫成已住,此合名成劫。

3)經二十中劫,世間壞。二十中劫壞已空。此合名壞劫。

4)總八十中劫,合名大劫。成已住中,二十中劫初一唯減。後一唯增。中間十八亦增亦減。

5)問:此三誰最久?

5.1)有說:減劫最久。增劫為中。增減最促。

謂身有光時,所經時久。非身光滅。乃至于今食地味時,所經時久,非地味滅。乃至于今食地餅時,所經時久,非地餅盡。乃至于今食林藤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于今食自然稻時,所經時久,非從彼盡。乃至于今。故此減劫,時最為久。

5.2)如是說者,初減後增,中間十八。此二十劫其量皆等。唯於減時,佛出于世。於唯增時,輪王出世。於增減時,獨覺出世。

6)問:施設論說:人中四洲,由日月輪以辨晝夜。欲天晝夜云何得知?

答:因相故知。謂彼天上。

若時鉢特摩花合。殟鉢羅花開。眾鳥希鳴。涼風疾起。少欣遊戲。多樂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夜。

若時殟鉢羅花合。鉢特摩花開。眾鳥和鳴。微風徐起。多欣遊戲。少欲睡眠。當知爾時說名為晝。


5.3.心三分

[發智論]心起住滅分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剎那、臘縛、牟呼栗多。

[*引文]心起住滅分名何法?答:此增語所顯剎那、臘縛、牟呼栗多。

1)問:此應半月等前說。所以者何?由剎那等積成晝夜。晝夜積成半月、月等。半月、月等積成劫故。何故前說麁,後說細耶?

1.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1.2)有作是說:阿毘達磨應以相求,不以先後。但不違法相,隨說無失。

1.3)有餘師說:此作論中,先說麁後說細。令諸學者,漸次入故。

此中起分謂生。住分謂老。滅分謂無常。有為法有三分齊謂時色名。時之極少謂一剎那。色之極少謂一極微。名之極少謂依一字。積此以為漸多分齊名分齊。如雜蘊說。

2)問:彼剎那量云何可知?

有作是言:施設論說:如中年女緝績毳時,抖擻細毛不長不短。齊此說為怛剎那量。彼不欲說毳縷短長。但說毳毛從指間出。隨所出量是怛剎那。

3)問:前問剎那。何緣乃引施設論說怛剎那量?

3.1)答:此中舉麁,以顯於細。以細難知,不可顯故。

謂百二十剎那成一怛剎那。

六十怛剎那成一臘縛。此有七千二百剎那。

三十臘縛成一牟呼栗多。此有二百一十六千剎那。

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此有少二十,不滿六十五百千剎那。

此五蘊身一晝一夜。經於爾所生滅無常。

3.2)有說:此麁非剎那量。如我義者,如壯士彈指頃經六十四剎那。

3.3)有說:不然。如我義者。如二壯夫掣斷眾多迦尸細縷。隨爾所縷斷經爾所剎那。

3.4)有說:不然。如我義者。如二壯夫執挽眾多迦尸細縷。有一壯士以至那國百練剛刀捷疾而斷。隨爾所縷斷經爾所剎那。

3.5)有說:猶麁非剎那量。實剎那量。世尊不說。云何知然?如契經說:有一苾芻來詣佛所。頂禮雙足却住一面。白世尊言:壽行云何速疾生滅?佛言:我能宣說,汝不能知。苾芻言:頗有譬喻能顯示不?佛言:有。今為汝說。譬如四善射夫各執弓箭。相背攢立欲射四方。有一捷夫來語之曰:汝等今可一時放箭。我能遍接俱令不墮。於意云何。此捷疾不?苾芻白佛:甚疾。世尊!佛言:彼人捷疾不及地行藥叉。地行捷疾不及空行藥叉。空行捷疾不及四大王眾天。彼天捷疾不及日月輪。二輪捷疾不及堅行天子。此是導引日月輪車者。此等諸天展轉捷疾,壽行生滅捷疾於彼。剎那流轉無有暫停。由此故知世尊不說實剎那量。

4)問:何故世尊不為他說實剎那量?答:無有有情堪能知故。

5)問:豈舍利子亦不知耶?答:彼雖能知而於彼無用是故不說。佛不空說法故。


5.4.略說時之分齊

1)一歲有十二月。晝夜增減,略為二時。由減及增,各六月故。然晝與夜增減相違。雖各二時而無四位。晝夜增減各一臘縛。月則各一牟呼栗多。三十牟呼栗多成一晝夜。於中晝夜多少四類不同。增位極長不過十八。減位極短唯有十二。

晝夜停位各有十五謂羯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

晝夜各十五牟呼栗多。

2)從此以後,晝減夜增各一臘縛。

至末伽始羅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六牟呼栗多。晝十四。

至報沙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七。晝十三。

至磨伽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八。晝十二。

3)從此以後,夜減晝增各一臘縛。

至頗勒窶那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七。晝十三。

至制怛羅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六。晝十四。

至吠舍佉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各十五。

4)從此以後,夜減晝增各一臘縛。

至誓瑟搋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四。晝十六。

至阿沙茶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三。晝十七。

至室羅筏拏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二。晝十八。

5)從此以後,晝減夜增各一臘縛。

至婆達羅鉢陀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三。晝十七。

至阿濕縛庾闍月白半第八日。夜有十四。晝十六。

如是復至羯栗底迦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停等。是名略說時之分齊。


5.5.色之分齊

問:彼極微量復云何知?

1)答:應知極微是最細色,不可斷截、破壞、貫穿。不可取捨、乘履、摶掣。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非正不正。非高非下。無有細分。不可分析。不可覩見。不可聽聞。不可嗅甞。不可摩觸。故說極微。是最細色。

2)此七極微成一微塵。是眼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此唯三種眼見。一天眼。二轉輪王眼。三住後有菩薩眼。

3)七微塵成一銅塵。

有說:此七成一水塵。七銅塵成一水塵。

有說:此七成一銅塵。七水塵成一兔毫塵。

有說:七銅塵成一兔毫塵。

七兔毫塵成一羊毛塵。

七羊毛塵成一牛毛塵。

七牛毛塵成一向遊塵。

七向遊塵成一蟣。

七蟣成一虱。

七虱成一穬麥。

七穬麥成指一節。

二十四指節成一肘。

四肘為一弓。

去村五百弓。名阿練若處。從此已去名邊遠處。

4)則五百弓成摩揭陀國一俱盧舍。成北方半俱盧舍。所以者何?摩揭陀國其地平正,去村雖近,而不聞聲。北方高下遠猶聲及。是故北方俱盧舍大。八俱盧舍成一踰繕那。

5)贍部洲人身長三肘半。或有過者。

毘提訶人身長八肘。

瞿陀尼人身長十六肘。

俱盧洲人身長三十二肘。

6)四大王眾天身長俱盧舍四分之一。

三十三天身長半俱盧舍。

天帝釋身長一俱盧舍。

夜摩天身長俱盧舍四分之三。

覩史多天身長俱盧舍。

樂變化天身長俱盧舍及俱盧舍四分之一。

他化自在天身長俱盧舍半。

7)梵眾天身長半踰繕那。

梵輔天身長一踰繕那。

大梵天身長一踰繕那半。

8)少光天身長二踰繕那。

無量光天身長四踰繕那。

極光淨天身長八踰繕那。

9)少淨天身長十六踰繕那。

無量淨天身長三十二踰繕那。

遍淨天身長六十四踰繕那。

10)無雲天身長百二十五踰繕那。

福生天身長二百五十踰繕那。

廣果天身長五百踰繕那。

無想天身亦爾。

無煩天身長千踰繕那。

無熱天身長二千踰繕那。

善現天身長四千踰繕那。

善見天身長八千踰繕那。

阿迦膩瑟搋天身長十六千踰繕那。如是名為色之分齊。


6.緣各四

[發智論]頗有法四緣生耶...答:無。

[大毘婆沙論]頗有法四緣生耶。乃至廣說。


6.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說緣無實者,意顯諸緣性皆是實有。故作斯論。


6.2.從緣生法

從緣生法有三種。一色。二心心所法。三心不相應行。

1)

1.1)色復有三謂善、染污、無覆無記。心心所法、心不相應行亦爾。

1.2)此中善色,及異熟所不攝無覆無記色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1.3)染污色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遍行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1.4)異熟色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異熟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2)心心所法

2.1)善心心所法及異熟所不攝無覆無記心心所法生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等無間。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

則此滅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所緣。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相應因。

2.2)染污心心所法生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等無間。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遍行因。

則此滅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所緣。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相應因。

2.3)異熟心心所法生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等無間。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異熟因。

則此滅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所緣。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相應因。

3)心不相應行

3.1)善心不相應行中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生時。二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二緣者增上、等無間。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3.2)餘善及異熟所不攝無覆無記心不相應行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3.3)染污心不相應行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遍行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

3.4)異熟心不相應行生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同類因、異熟因。

則此滅時一緣、一少分。於此有作用。

一緣者增上。一少分者因緣則俱有因。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6.3.緣各四

[發智論]頗有法四緣生耶?答:有。謂一切心心所法。

頗有法三緣生耶?答:有。謂無想等至、滅盡等至。

頗有法二緣生耶?答:有。謂除無想、滅盡等至,諸餘心不相應行及一切色。

頗有法一緣生耶?答:無。

1[*引文]頗有法四緣生耶?答:有。謂一切心心所法。

1)問:此法生時,但由二緣半。於此有作用。云何乃說四緣生耶?

答:生位、滅位,合說四緣。起未已滅,總名生故。

2)問:生時滅時,各二緣半。若合說者應有五緣。何故說四?

答:依種類說,不過四故。謂一緣唯於生時作用。一緣唯於滅時作用。二緣通於二時作用故合說四。

2[*引文]頗有法三緣生耶?答:有。謂無想等至、滅盡等至。

1)問:此法生時但由二緣半。於此有作用。云何乃說三緣生耶?

答:生位、滅位,合說三緣。起未已滅總名生故。

問:此於生時有二緣半。滅時有一緣半。若合說者應有四緣。何故說三?

答:依種類說,不過三故。謂一緣唯於生時作用。二緣通於二時作用故合說三。

3[*引文]頗有法二緣生耶?答:有。謂除無想、滅盡等至。諸餘心不相應行及一切色。

1)問:此法生時,但由一緣半。於此有作用。云何乃說二緣生耶?

答:生位、滅位,合說二緣。起未已滅總名生故。

2)問:此於生時有一緣半。滅時有一緣半。應有三緣。何故說二?

答:依種類說,不過二故。謂二緣俱於生時、滅時有作用故。

4[*引文]頗有法一緣生耶?答:無。

1)所以者何?諸有為法性羸劣故。不自依故。依止他故。無作用故。不自在故。

2)彼有為法最極少者。謂一剎那、一極微。

3)法生位滅位,除其自體,餘一切法為增上緣。

4)於滅位中,生等為彼俱有因故說為因緣。由此定無一緣生者。


6.4.四緣

1)此中

1.1)因緣攝一切有為法。

1.2)等無間緣攝過去、現在,除阿羅漢最後心聚,餘心心所法。

1.3)所緣緣、增上緣。攝一切法。

2)

2.1)因緣攝五蘊。

2.2)等無間緣攝無色四蘊少分。

2.3)所緣緣、增上緣攝五蘊及非蘊。

3)

3.1)因緣攝三世。

3.2)等無間緣攝二世少分。

3.3)所緣緣、增上緣攝三世及非世。


6.5.問:如是四緣誰勝?誰劣?

有說:因緣勝餘劣。以因增長,有生滅故。

有說:等無間緣勝餘劣。以能開闢聖道門故。

有說:所緣緣勝餘劣。諸心心所所依仗故。

有說:增上緣勝餘劣。諸法生滅皆不障故。

如是說者,皆勝皆劣,功能差別故。


6.6.問:諦與忍智為所緣緣,於與三乘誰為親勝?

答:無偏親勝。如豆聚等。但由忍智上中下故。施設所緣有三差別。

如三力士射堅洛叉,摩訶諾健那中而不破。鉢羅塞建提,破而不度。那羅延箭,破已直度更穿餘物。非彼洛叉有堅軟異。但由射者勢力不同。故說洛叉亦有差別。


6.7.問:何緣闕故便般涅槃?

有說:因緣。流轉生死,由因緣力。因緣斷故,生死則斷。

有說:等無間緣。以阿羅漢後心不續便涅槃故。

有說:所緣緣。以諸爾焰不起,此後心心所法,便涅槃故。

有說:增上緣。以阿羅漢最後心後無不障礙便斷絕故。

如是說者,四緣闕故而般涅槃。以涅槃時,四緣攝法。於彼相續皆無作用,便般涅槃。


7.因各四

[發智論]云何因相應法...少分非因不相應。

[大毘婆沙論]云何因相應法。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愚於相應法者,執相應法體非實有。顯相應法體是實有。故作斯論。

於此義中,有作是說:此中但依一因作論謂相應因。由此中說相應言故。依彼意趣,釋此文者。


7.2.相應因

[發智論]云何因相應法?答:一切心心所法。

云何因不相應法?答: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云何因相應因不相應法?答:即心心所法,少分因相應,少分因不相應。

云何非因相應非因不相應法?答:即心心所法,少分非因相應,少分非因不相應。

1[*引文]云何因相應法?答:一切心心所法。

此是相應因自體法。與相應因自體法相應故名因相應。

2[*引文]云何因不相應法?答: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問:色等既非相應因自體,如何乃說因不相應?

答:色等雖非相應因自體。而與相應因自體不相應故說為因不相應。斯有何失?

3[*引文]云何因相應因不相應法?答:則心心所法少分因相應。少分因不相應。

少分因相應者謂自於他。

少分因不相應者謂自於自。

4[*引文]云何非因相應非因不相應法?答:則心心所法少分非因相應。少分非因不相應。

少分非因相應者。謂自於自。

少分非因不相應者。謂自於他。

1)有說:此中依二因作論。謂相應因、俱有因。由此二因恒與彼法不相離故。

2)有說:此中依三因作論。謂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由此三因通三性故。

3)有說:此中依四因作論。除同類因、遍行因。由此四因通三世故。

4)有說:此中依五因作論。除能作因,以通無為非親勝故。

5)有說:此中依六因作論。由此所說因言總故。

6)然相應法或有具作六因自體。或有但作五因自體。或有但作四因自體。

6.1)何等具作六因自體?謂不善遍行心心所法。

6.2)何等但作五因自體?謂不善非遍行心心所法。若有覆無記遍行心心所法。若善有漏心心所法。6.3)何等但作四因自體?謂有覆無記非遍行心心所法。若無覆無記心心所法。若無漏心心所法。依彼意趣釋此文者。

7)云何因相應法?答:一切心心所法。

謂六因自體法與六因自體法相應。

五因自體法與五因自體法相應。

四因自體法與四因自體法相應故。名因相應。後三問答准前應知。


8.緣各四

[發智論]云何緣有緣法...心不相應行。

[大毘婆沙論]云何緣有緣法。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愚於所緣緣性,執所緣緣非實有法者。意顯所緣緣體是實有,故作斯論。


8.2.所緣緣性

[發智論]云何緣有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

云何緣無緣法?答:五識身并相應法。若意識并相應法。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云何緣有緣緣無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及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云何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答: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1[*引文]云何緣有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

由有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有緣法。如明眼者見明眼人。彼明眼人復有所見。緣有緣法應知亦爾。

2[*引文]云何緣無緣法?答:五識身并相應法。若意識并相應法。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由無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無緣法。如明眼者見生盲人。彼生盲人更無所見。緣無緣法應知亦爾。

3[*引文]云何緣有緣緣無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及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1)由有所緣、無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有緣、緣無緣法。如明眼者見明眼人及生盲人。彼明眼人復有所見。彼生盲人更無所見。緣有緣、緣無緣法應知亦爾。

2)有餘謂此第三句義,則合初二更無異體。

3)此不應理。與本論相違故。如本論說:

緣有緣法,是有為緣隨眠隨增。

緣無緣法,是一切隨眠隨增。

緣有緣緣無緣法,是有為緣隨眠隨增。

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是有漏緣隨眠隨增。

然有意識并相應法。一剎那頃,總緣有緣及無緣法。是故如前所說者好。

4[*引文]云何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答: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由此法不緣有所緣無所緣法故說此為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如生盲人都無所見。此亦如是。


9.無色

[發智論]如世尊說:內無色想觀外色...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色。

[大毘婆沙論]如世尊說。內無色想觀外色。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內無色想觀外色。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色。乃至廣說。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9.2.內無色想觀外色

[發智論]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色耶?答: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地、已置地。將為種種蟲食、已為種種蟲食。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蟲。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薪[/]、已置薪[/]。將為火焚、已為火焚。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火。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甚為虛偽。如雪或雪摶。如沙糖或沙糖摶。如生熟酥或生熟酥摶。將為火炙、已為火炙。將融銷、已融銷。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火。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色。

1[*引文]云何內無色想觀外色耶?答: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地、已置地。將為種種蟲食、已為種種蟲食。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蟲。

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色。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但見違逆、損害內身外諸蟲相。

2[*引文]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薪[/]已置薪[/]將為火焚、已為火焚。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火。

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色。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但見違逆損害內身外諸火相。

3[*引文]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甚為虛偽。如雪或雪摶。如沙糖或沙糖摶。如生熟酥或生熟酥摶。將為火炙、已為火炙。將融銷、已融銷。彼於最後不見內身,唯見外火。是名內無色想觀外色。

1)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但見違逆損害內身外諸火相。

2)此中如雪或雪摶者。謂北方諸瑜伽師。

3)如沙糖或沙糖摶者。謂南方諸瑜伽師。

4)如生熟酥或生熟酥摶者。謂一切處諸瑜伽師。


9.3.問:若時作內無色想則時觀外色耶?為爾時但觀外色,不作內無色想耶?設爾何過。

+若時作內無色想則時觀外色者。云何一覺不作二解,差別解耶?如是一覺便成多體。

+若爾時但觀外色不作內無色想者。此文所說內無色想觀外色,復云何通?

答:應說。爾時但觀外色不作內無色想。

問:若爾,此文所說內無色想觀外色當云何通?

1)答:依瑜伽師意樂而說。

謂觀行者有如是意樂:我當內無色想觀外色。隨彼而說。然於爾時唯觀外色。

2)有說:依彼先時分別行相故作是說。

謂瑜伽師先起如是分別行相:我當如是如是作內無色想觀外色觀。及修觀時唯觀外色。

3)有說:此文依修加行成滿時說。

謂內無色想者。說此善根加行時。

觀外色者。說此善根成滿時。非於一時有二種解。

4)有說:此文依義至說。

謂若內無色想義至觀外色。若觀外色義至內無色想。非於一覺有二種解。

5)有說:內無色想者說所依。觀外色者說所緣。非於所緣俱起二解。

6)有餘師說:若時作內無色想。則時亦觀外色。

問:若爾,云何一覺不作二解差別解耶?

答:雖作二解,而不相違故無有失。

7)此不應理。有無二相互相違故。是故如前所說者好。


10.除色想

[發智論]如世尊說:有除色想...而未入彼定。

[大毘婆沙論]如世尊說有除色想。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中說除色想而不廣辯。今欲辯之。故作斯論。


10.2.除色想

[發智論]云何除色想耶?答: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地、已置地。將為種種蟲食、已為種種蟲食。此種種蟲。將散、已散。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蟲。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薪[/]、已置薪[/]。將為火焚、已為火焚。此焚屍火。將滅、已滅。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火。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甚為虛偽。如雪或雪摶。如生酥或生酥摶。如熟酥或熟酥摶。將為火炙、已為火炙。將融銷、已融銷。此能銷火。將滅、已滅。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火。是名除色想。

1[*引文]云何除色想耶?答:謂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地、已置地。將為種種蟲食、已為種種蟲食。此種種蟲將散、已散。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蟲。是名除色想。

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亦復不見違害內身外諸蟲相。

2[*引文]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將死、已死。將上輿、已上輿。將往塚間、已往塚間。將置薪[/]已置薪[/]將為火焚、已為火焚。此焚屍火將滅、已滅。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火。是名除色想。

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亦復不見違害內身外諸火相。

3[*引文]復有苾芻起如是勝解:今我此身甚為虛偽。如雪或雪摶。如沙糖或沙糖摶。如生熟酥或生熟酥摶。將為火炙、已為火炙。將融銷、已融銷。此能銷火將滅、已滅。彼於最後不見自身。亦不見火。是名除色想。

謂彼由先多勝解力不見身相。亦復不見違害內身外諸火相。如雪摶等三種譬喻。隨方差別如前應知。


10.3.問:彼瑜伽師何處曾見如是諸相而今觀耶?

1)答:由彼曾與同梵行者作瞻病人。曾見苾芻大種乖適。斷諸飲食、呻吟苦痛。雖加醫藥轉復增劇。乃至漸困暴汗交流。喘息奔急須臾命盡。為縛床輿安置其屍。同學悲酸送至葬所。

1.1)若所至處薪難得者。便置坑中悒然捨去。後日重往見彼屍骸。已為狐狼、鵄梟、鵰鷲、烏鵲、餓狗之所噉食。須臾遠觀骨肉都盡。倐忽四散其處寂然。

1.2)若處柴薪易可得者。便積薪木安置其屍。以火焚之俄頃皆盡。須臾火滅寂無所有。

1.3)彼瑜伽師善取如是種種相已。疾還所住洗足敷座。結跏趺坐調直身心。令無熱惱遠離諸蓋。有所堪能憶念先時,所取諸相。以勝解力想見己身。次第有前所見眾相。

2)若不曾作瞻養病人。

2.1)彼於一時見雪摶等漸次為火之所銷融。乃至後時都無所見。

2.2)取是相已。以勝解力想見己身。次第有前所見眾相。由此緣故。諸瑜伽師於其自身起斯勝解。


10.4.問:如是觀察分位不同。於諸觀門,何等所攝?

1)答:是除色想及此加行。并此加行加行所攝。

謂不見身、不見蟲、火,此最後位,除色想攝。

若不見身,而見蟲、火。是除色想加行所攝。

若猶見身,亦見蟲、火。是此加行加行所攝。

2)有作是說:是除色想及第二初解脫所攝。

謂不見身,不見蟲、火,是除色想。

若不見身,而見蟲、火。是第二解脫。

若猶見身,亦見蟲火。是初解脫。

3)有餘師說:顯三善根。

謂不見身,不見蟲、火。此顯上品。

若不見身,而見蟲、火。此顯中品。

若猶見身,亦見蟲、火。此顯下品。


10.5.問:此除色想,自體云何?

答:慧為自體。

1)若爾,何故以想為名?

由此聚中想用增故。如持息念、身等念住、本性生念、宿住隨念,皆慧為體。以念為名。念用增故。彼亦如是。

2)已說自體,應釋其名。此以何故名除色想?

由此能遣諸積集色,令不現前,名除色想。


10.6.分別

1)界者色界。

2)地者第四靜慮。

3)所依者依欲界身。

4)行相者不明了行相。

5)所緣者緣欲界。

問:此緣欲界何法?

答;有說。即緣[/]坑等處。

有說:即緣彼處空界。

如是說者,即緣所除所有諸色。

於中有說:唯緣所除自身諸色。

6)念住者身念住。

7)智者世俗智。

8)等持者非等持俱。

9)根者捨根相應。

10)世者通三世。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可生者。緣未來。不生者緣三世。

11)善、不善、無記者。是善緣三種。有說:唯緣無記。

12)三界繫、不繫者。是色界繫。緣欲界繫。

13)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是非學非無學。緣非學非無學。

14)見所斷、修所斷、不斷者。是修所斷。緣修所斷。

15)緣自身、他身、非身者。

有說:唯緣自身。

有說:緣自他身。

有說:通緣三種。

16)緣名、緣義者。唯緣義。

17)加行得、離染得者。是加行得,非離染得。

已離第四靜慮染者。若不加行求此想時。終不能起令現前故。

有說:佛離染得,離有頂染時得故。餘加行得。

有說:餘亦離染得。而加行現前。

佛不加行。獨覺下加行。聲聞或中或上。

18)起處者在欲界。非色無色界。在人三洲,非北洲。

19)問:此誰所起?

答:有說唯聖者非異生。

有說:異生亦起。異生有二種。一內法異生。二外法異生。

內法者,能起非外法。以外法異生,長夜執我,怖畏無我。不樂遣除內所依色故。


10.7.雜無雜

[發智論]諸無除色想,皆未離色染耶?答:諸未離色染,皆無除色想。有無除色想,非未離色染。謂已離色染,而未入彼定。諸有除色想,皆已離色染耶?答:諸有除色想,皆已離色染。有已離色染,非有除色想。謂已離色染,而未入彼定。

[大毘婆沙論]已說此想自性等門。復應顯示有雜無雜。

1[*引文]問:諸無除色想,皆未離色染耶?答:諸未離色染,皆無除色想。有無除色想,非未離色染。謂已離色染,而未入彼定。

2[*引文]問:諸有除色想,皆已離色染耶?答:諸有除色想,皆已離色染。有已離色染,非有除色想。謂已離色染,而未入彼定。

1)所以者何?前說彼定,唯加行得,非離染得故。雖已離第四靜慮染,若不加行求此定時。終不能起令現前故。

2)有說:此定雖離染得,而獨覺等要起加行方令現前。此依現前有無作論。故作是說。


10.8.除色想言

問:除色想言有多處說。

+謂此處說雜蘊亦言:入無色定,除去色想。

+波羅衍拏亦作是說:諸有除色想,能除一切身,於內外法中,無有不見者。

+眾義品中亦作是說:於想有想非即離,亦非無想非除想,如是平等除色想,無有染著彼因緣。

如是諸說義有何異?

1)答:此說能遣諸積集色,令不現前。名除色想。

波羅衍拏、眾義品說:斷色界愛,名除色想。

雜蘊中說:不緣下地,流轉諸色,名除色想。

2)有說:此除色想,在第四靜慮。

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在七地謂未至、中間、四靜慮、空無邊處近分。

雜蘊所說除色想者亦在七地。謂四無色、上三近分。

3)有說:此除色想是身念住。

波羅衍拏、眾義品說:除色想者是法念住。

雜蘊所說除色想者。通四念住。

4)有說:此除色想是不共。餘三是共。

5)有說:雜蘊所說是共。餘三不共。是名諸說異義。


11.互攝四七九

[發智論]1)四識住、七識住為四攝七?七攝四耶...非想非非想處。

[大毘婆沙論]四識住七識住為四攝七?七攝四耶?乃至廣說。


1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說: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而不廣分別。亦不明攝。今欲廣解。并顯相攝故作斯論。


11.2.四識住

四識住者。如契經說:一色隨識住。二受隨識住。三想隨識住。四行隨識住。

1)色隨識住者謂色有漏,隨順於取,有情數攝。行隨識住亦爾。

受隨識住者謂受有漏,隨順於取。想隨識住亦爾。

2)有餘師說:色隨識住者謂色有漏,隨順於取,有情數、非有情數攝。

行隨識住亦爾。受、想隨識住,如前說。

3)問:有情數蘊說為識住,此事可爾。非有情數蘊,云何名識住?

答:有多種識住。謂相應識住、俱有識住、所依識住、所緣識住、所行識住。非有情數蘊是識所緣,故名識住。

4)已說自性。應說因緣。何因緣故說名識住?

答:識於此中住、等住、近住,故名識住。如馬等所住名馬等住。

有說:此中憙所潤識,增長廣大,故名識住。

有說:此中愛所潤識,攝受不離,故名識住。

有說:此中諸有漏識,隨順取識,生起執著,安住、增長,故名識住。

5)問:何故無漏法不立識住?

5.1)答:諸無漏法無識住相故。

5.2)復次,若法能增益有。能攝受有。能住持有。立為識住。

諸無漏法能損減有。能違害有。能破壞有。故非識住。

5.3)復次,若法乃至是身見事。乃至墮苦集諦立為識住。

諸無漏法乃至非身見事。乃至不墮苦集諦。故非識住。

5.4)有說:若法憙所潤識,於中增長廣大立為識住。

諸無漏法與此相違故非識住。

5.5)有說:若法愛所潤識,於中攝受不離立為識住。

諸無漏法則不如是。故非識住。

5.6)有說:若法諸有漏識,隨順取識,於中生起執著,安住、增長立為識住。

諸無漏法與此相違故非識住。


11.3.問:何故識非識住?

1)答:為識故立識住。如為王故立王座。如王座、王床、王路亦爾。如王非路,路非王。是王所行,故名王路。如是識非住,住非識。是識所止故名識住。是故識非識住。

2)有說:若法識所乘御。如象馬船,人所乘御,彼法立識住。非識乘御於識,故識非識住。

3)復次,若法與識俱生、俱住、俱滅。於識有用,立為識住。識於識不爾。

4)有說:識住法爾與識俱在現在,是識所住。非識與識,得有此事。

問:自識、他識俱在現在,何不展轉立識住耶?

4.1)答:自識於自識非識住故。於他識亦非無異相故。

4.2)復次,於自識親尚非識住,況於踈遠。

4.3)有說:若法與識三和合生,互有作用立為識住。非識與識三和合生互有作用。故非識住。

5)由自分識,於中住故。自分諸蘊,得識住名。

謂欲界蘊,欲界識所住。

色界蘊,色界識所住。

無色界蘊,無色界識所住。

初靜慮蘊,初靜慮識所住。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蘊。非想非非想識所住。

5.1)問:生欲界起色、無色界、無漏心現在前。現在二蘊是識住不?答:應言是識住。

5.2)問:無同分識於中止住,云何名識住?答:得識住相故。

謂同分識,餘緣故不生。非此不能生故,亦名識住。如泉池側,置象馬魚師子等口以為注道。水不行時,非此為障。水若行者,為作所依。雖水不行,亦名注道。彼亦如是。


11.4.七識住

七識住者。如契經說:

1)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住。

+有色者。謂彼有情有色可了。有色身。有色界、處、蘊。有色施設。故名有色。

+有情者。謂諦義、勝義。有情不可得,非實有體。然於界處蘊中,假想、施設說為有情、㮈落、意生、儒童、養者、補特伽羅、命者、生者。故名有情。

+身異者。謂彼有情有種種身,種種顯形,狀貌差別故名身異。

+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苦想、不苦樂想。故名想異。

+如人、一分天者。人則一切人。一分天謂欲界天。

+是第一識住者。第一則次第中最初數。識住謂彼所繫色、受、想、行識。釋識住義,已如前說。

2)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彼初起是第二識住。

+有色等如前說。

+想一者。謂彼有情染想無異。

+如梵眾天者。此顯梵世諸天。

+謂彼初起者。謂彼初生同起染想。後便想異。

+是第二識住者。第二准前識住如前說。

3)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住。

+有色等如前說。

+身一者。謂彼有情有一類身、一類顯形、狀貌無別。

+想異者。謂彼有情有樂想、不苦不樂想。由彼諸天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如富貴人厭欲樂已欣住法樂,厭法樂已,欣住欲樂。

+如極光淨天者。此顯第二靜慮諸天。

4)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

+有色等如前說。

+想一者。謂彼有情有無覆無記無差別想。

+如遍淨天者。此顯第三靜慮諸天。

5)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諸有對想皆隱沒故。於別異想不作意故。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隨空無邊處天。是第五識住。

6)無色有情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隨識無邊處天。是第六識住。

7)無色有情一切識無邊處皆超越故。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隨無所有處天。是第七識住。+此中諸無色者謂彼有情無色可了。無有色身。無色界處蘊。無色施設故名無色。

+有情等如前說。

+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等如餘處說。

+識住者。謂彼所繫受想行識。


11.5.問:何故初靜慮有異身,非上地?

答:以初靜慮立王臣眾有差別故。謂大梵王與諸梵輔及諸梵眾數數集會。於中種種顯形、狀貌、衣服、語言各有差別。上地不爾。

有說:初靜慮受上中下無別異。業異熟故身有異。上地不爾。

有說:初靜慮受有尋伺。業異熟故身有異。上地不爾。

有說:初靜慮受表無表。業異熟故身有異。上地不爾。

有說:初靜慮受四識身相應。業異熟故身有異。上地不爾。

有說:初靜慮受三受相應。業異熟故身有異。上地不爾。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初靜慮身異上地身一。又初靜慮由染污想說為想一。第二靜慮由善想說為想異。第三靜慮由無覆無記異熟想說為想一。


11.6.問:何故惡趣、第四靜慮、非想非非想處,皆不立識住耶?

1)答:有作是說:彼亦應立在識住中。而不立者是有餘說。

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是世尊要略而說。然惡趣等攝在此中。

謂諸惡趣當知攝在初識住中。

第四靜慮攝次三中。

非想非非想處攝後三中。所以者何?以界同故。

3)有說:若處有二種識,多分可得,立為識住。一愛所攝受識。二見所攝受識。

惡趣及非想非非想處。愛所攝受識,多分不可得。第四靜慮見所攝受識,多分不可得。故非識住。

4)有說:若處有三種識,多分可得。立為識住。一見所斷識。二修所斷識。三不斷識。

惡趣、非想非非想處,不斷識俱不可得。第四靜慮,見所斷識多分不可得。故非識住。

4.1)問:豈不第四靜慮異生,皆有見所斷識可得耶?

答:雖有,而於彼地非多分可得。五淨居天,全無有故。

4.2)問:人欲界天不斷識,亦不可得。應非識住?

答:可得有二。一自性可得。二所依可得。人欲界天,不斷識雖非自性可得。而所依可得故立識住。

4.3)問:豈不非想非非想處不斷識亦所依可得耶?生彼有得阿羅漢故。

答:雖有。而非多分。以生彼中,暫起聖道。取無學果已,乃至涅槃不現前故。

5)有說:若處有六種識,多分可得立為識住。謂見苦所斷識。乃至修所斷識。及不斷識。

惡趣、非想非非想處,不斷識俱不可得。第四靜慮,前四所斷識,多分不可得故非識住。

問答分別如前應知。

6)有說:若處識所樂住,立為識住。

+諸惡趣中苦所逼故識不樂住。

+第四靜慮樂遷動故識不安住。謂諸異生或樂入無色。或樂入無想。或樂令識滅。若諸聖者或樂入無色。或樂入淨居。或樂入無餘。

+非想非非想處。極寂靜故、心微劣故,識不樂住。

7)有說:若處無壞識法而可得者,立為識住。

+諸惡趣中有極苦受。

+第四靜慮,有無想定、無想異熟。

+非想非非想處,有滅盡定。能壞識法,故非識住。

8)有說:若處由二事故,發起殊勝異分諸識。令現在前,立為識住。一由定故。二由生故。

惡趣、非想非非想處。二事俱無。第四靜慮。雖有定故,而無生故。

有言:惡趣二事俱無。第四靜慮雖有定故,而無生故。非想非非想處雖有生故,而無定故。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惡趣等非識住。

9)問:何故四識住中識非識住?七識住中識是識住?

答:由別因故,立四識住。由別因故,立七識住。

謂若有法識所乘御。與識俱行、親近、和合。立四識住。識望於識無如是事故。不立在四識住中。

若法與識為因、為果。展轉相資,立七識住。識望於識有如是事。是故立在七識住中。


11.7.九有情居

九有情居者。如契經說:

1)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有情居。

2)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是第二有情居。

3)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有情居。

4)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有情居。

+有色等如前說。

+有情居者。謂彼所繫色受想行識。又是有情所居、所住、所止、生處。故名有情居。

5)有色有情無想、無別想。如無想有情天。是第五有情居。

+有色等如前說。

+無想者。彼處長時想等滅故。則由此義名無想有情天。

6)無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諸有對想皆隱沒故。於別異想不作意故。

入無邊空空無邊處具足住。如隨空無邊處天。是第六有情居。

7)無色有情。一切空無邊處皆超越故。

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如隨識無邊處天。是第七有情居。

8)無色有情一切識無邊處皆超越故。

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如隨無所有處天。是第八有情居。

9)無色有情一切無所有處皆超越故。

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如隨非想非非想處天。是第九有情居。

+無色等如前說。

+一切無所有處皆超越等如餘處說。


11.8.問:何緣惡趣及無想所不攝廣果天等非有情居?

1)答:有作是說:彼亦應立為有情居。而不立者是有餘說。

2)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是世尊要略而說。

+然惡趣等攝在此中。謂諸惡趣當知攝在初有情居。

+無想所不攝廣果天等當知攝在第五有情居。所以者何?以地同故。

3)有說:若處餘樂來居,已居其中,不樂遷動。是處可立為有情居。

+諸惡趣中二俱不然。但由業力令往令住。若隨意欲剎那不住故不建立。

+第四靜慮,除無想天,餘雖樂來,而好遷動。如邊城邑人不樂居。

謂彼異生或樂無色。或樂無想。若諸聖者或樂淨居。或趣涅槃。如國邊城恒為盜賊隣敵侵故。貴族生財樂轉餘處。雖留少分以充鎮守。有諸商人來求資貨。鎮人謂曰:此處多災,無以相瞻。商旅咸曰:此非城邑。如是無想所不攝天。惑業所驅恒樂遷動。故不說彼為有情居。


11.9.四識住、七識住

[發智論]四識住、七識住為四攝七?七攝四耶?答:應作四句。

有四非七。謂地獄、傍生、鬼界、廣果色受想行。及非想非非想處受想行。

有七非四。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心。

有亦四亦七。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色受想行。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受想行。

有非四非七。謂地獄、傍生、鬼界、廣果、非想非非想處心。

[大毘婆沙論]已分別三種自性。今當說雜無雜相。

1[*引文]問:四識住七識住。為四攝七?七攝四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四非七。謂地獄、傍生、鬼界、廣果色受想行。及非想非非想處受想行。

3[*引文]有七非四。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心。

4[*引文]有亦四亦七。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色受想行及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受想行。

5[*引文]有非四非七。謂地獄、傍生、鬼界、廣果、非想非非想處心。

此中所以如前廣說。


11.10.四識住、九有情居

[發智論]四識住、九有情居為四攝九?九攝四耶?答:應作四句。

有四非九。謂地獄、傍生、鬼界、無想天所不攝廣果色受想行。

有九非四。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無想天、四無色心。

有亦四亦九。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無想天色受想行。及四無色受想行。

有非四非九。謂地獄、傍生、鬼界、無想天所不攝廣果心。

1[*引文]問四識住九有情居。為四攝九。九攝四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四非九。謂地獄、傍生、鬼界、無想天所不攝廣果色受想行。

3[*引文]有九非四。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無想天、四無色心。

4[*引文]有亦四亦九。謂人、欲界天、梵眾、極光淨、遍淨、無想天色受想行及四無色受想行。

5[*引文]有非四非九。謂地獄、傍生、鬼界、無想天所不攝廣果心。

此中所以亦如前說。


11.11.七識住、九有情居

[發智論]七識住、九有情居為七攝九?九攝七耶?答:九攝七,非七攝九。何所不攝?答:二處。謂無想天處及非想非非想處。

[*引文]問七識住九有情居。為七攝九?九攝七耶?答:九攝七。非七攝九。何所不攝?答:二處。謂無想天處及非想非非想處。

此中所以亦如前說。


11.12.問:世尊何故於無想天及有頂天多說為處?

1)答:有諸外道執此二處以為解脫。佛為遮彼說為生處。

2)有說:外道執此二處為最寂靜。佛說為處。明是喧動,而非寂靜。是界、趣、生,流轉處故。

3)有說:外道執此二處是真解脫,永無退還。故佛說彼是退還處非真解脫。謂從非想非非想處沒,多生下地。無想天沒,必生欲界。

4)有說:彼二天壽量長遠。外道多執為真涅槃謂無想天。於唯異生生處壽量最遠。

非想非非想天,於一切生處壽量最遠。故佛說彼是無常處。

5)有作是說:九有情居。世尊皆以二名宣說。

於其七種作二名說。謂名識住及有情居。

於餘二種亦二名說。謂名為處及有情居。

6)有餘師說:佛以識住與有情居展轉相攝。餘不盡者唯有二處。不應異釋。空無邊等亦名處故。

7)有說:生處精勤果中,此居後邊,故說名處。謂唯異生,生處精勤果中,無想天為後邊。一切生處精勤果中,有頂天為後邊。


1.幾緣-對自他有八

[發智論]有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大毘婆沙論]有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問:何故作此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論。但不違法相,便不應責。

復次,欲止說因緣法及去來世非實有者。意顯諸因緣、去、來實有。故作斯論。

此中有執受大種者。謂現在、剎那、有情數攝心心所法所執受大種。

無執受大種者。謂過去、未來及現在一分有情數攝,并三世一切非情數攝所有大種。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1.1.有執受大種、無執受大種

[發智論]有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有執受大種與無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無執受大種與無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無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有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然有差別。

謂一果者。異類相望為因、增上。

非一果者。但一增上。

2[*引文]有執受大種與無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謂有執受大種與未來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3[*引文]無執受大種與無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1)謂過去有情數大種。

+與過去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有情數大種。及現在有情數無執受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2)過去非有情數大種。

+與過去非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現在非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過去、未來有情數大種及現在有情數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3)未來有情數大種。

+與未來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4)未來非有情數大種。

+與未來非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5)現在有情數無執受大種。

+與現在有情數無執受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6)現在非有情數大種。

+與現在非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非有情數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4[*引文]無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謂過去有情數大種。

+與有執受大種。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餘無執受大種與有執受大種。但一增上。


1.2.所造

已說大種當說所造。所造亦二謂有執受及無執受。

現在、剎那、有情數攝心心所法所執受者。是有執受。

過去、未來及現在一分有情數攝、三世一切非情數攝。是無執受。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1)有執受所造色與有執受所造色,為幾緣?答:一增上。

增上義如前說。無因者。有對所造色展轉相望,非俱有因故。

2)有執受所造色與無執受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謂有執受所造色。

+與未來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無執受所造色與無執受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3.1)謂過去有情數所造色。

+與過去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與現在有情數無執受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2)過去非有情數所造色。

+與過去、未來、現在非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3)未來有情數所造色。

+與未來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俱有、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4)未來非有情數所造色。

+與一切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5)現在有情數無執受所造色。

+與現在有情數無執受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俱有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未來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3.6)現在非有情數所造色。

+與未來非有情數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增上者如前說。

+與餘無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4)無執受所造色與有執受所造色,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然有差別。

+謂過去有情數所造色與有執受所造色。為因、增上。

因者。二因謂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餘無執受所造色與有執受所造色。但一增上。


1.3.因相應、不相應法

[發智論]因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相應法與因不相應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增上。

因不相應法與因不相應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不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1[*引文]因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因相應法等無間。因相應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因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所緣。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2[*引文]因相應法與因不相應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因相應法等無間。因不相應法現在前。即無想等至、滅盡等至是心心所等無間法故。

增上者如前說。

非所緣者。因不相應法無所緣故。

3[*引文]因不相應法與因不相應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因不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所緣者。謂因不相應法與因相應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非等無間者。因不相應法非等無間緣故。


1.4.有所緣法、無所緣法

[發智論]有所緣法與有所緣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有所緣法與無所緣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增上。

無所緣法與無所緣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無所緣法與有所緣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1[*引文]有所緣法與有所緣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有所緣法等無間。有所緣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有所緣法與有所緣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有所緣法與無所緣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等無間者。謂有所緣法等無間。無所緣法現在前。即無想等至、滅盡等至是心心所等無間法故。

增上者如前說。

非所緣者。無所緣法,無所緣故。

3[*引文]無所緣法與無所緣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無所緣法與有所緣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所緣者。謂無所緣與有所緣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非等無間者。無所緣法非等無間緣故。


1.5.有色法、無色法

[發智論]有色法與有色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有色法與無色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無色法與無色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無色法與有色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1[*引文]有色法與有色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有色法與無色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

所緣者。謂有色法與無色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非等無間者。以有色法非等無間緣故。

3[*引文]無色法與無色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等五。

等無間者。謂無色法等無間。無色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無色法與無色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無色法與有色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增上者如前說。


1.6.有見法、無見法。有對法、有對法

[發智論]有見法與有見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有見法與無見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無見法與無見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無見法與有見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有對法與有對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有對法與無對法,為幾緣?答:因所緣、增上。

無對法與無對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無對法與有對法,為幾緣?答:因、增上。

[大毘婆沙論]有見、無見。有對、無對說亦如是。差別者。

有見法與有見法。為二因謂同類、異熟。餘皆如前說。


1.7.有漏法、無漏法

[發智論]有漏法與有漏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有漏法與無漏法,為幾緣?答:等無間、所緣、增上。

無漏法與無漏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無漏法與有漏法,為幾緣?答: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有漏法與有漏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等五。

等無間者。謂有漏法等無間。有漏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有漏法與有漏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有漏法與無漏法,為幾緣?答:等無間、所緣、增上。

等無間者。謂有漏法等無間。無漏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有漏法與無漏法為所緣。即苦集忍智品心心所法。

增上者如前說。

非因者。以因如種子。非有漏法與無漏法為種子故。

3[*引文]無漏法與無漏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等無間者。謂無漏法等無間。無漏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無漏法與無漏法。為所緣。即滅道忍智品心心所法。增上者如前說。

4[*引文]無漏法與有漏法,為幾緣?答:等無間、所緣、增上。

等無間者。謂無漏法等無間。有漏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無漏法與有漏法。為所緣。

增上者如前說。

非因者。以因如種子。非無漏法與有漏法為種子故。


1.8.有為法、無為法

[發智論]有為法與有為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有為法與無為法,為幾緣?答:無。

無為法與無為法,為幾緣?答:無。

無為法與有為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1[*引文]有為法與有為法,為幾緣?答: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謂相應等五。

等無間者。謂有為法等無間。有為法現在前。

所緣者。謂有為法與有為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2[*引文]有為法與無為法,為幾緣?答:無。

3[*引文]無為法與無為法,為幾緣?答:無。

4[*引文]無為法與有為法,為幾緣?答: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無為法與有為法。為所緣。增上者如前說。

問:何故有為法有因有緣?無為法無因無緣耶?

1)答:諸有為法性羸劣故,藉諸因緣。無為法強盛不藉因緣。

如劣者依他。強者不依。此亦如是。

2)有說:諸有為法有作用故,假諸因緣。無為法無作用故,不假因緣。

如刈者須鎌。掘者須鍤。無所作者,則無所須。此亦如是。

3)有說:諸有為法行世取果作用了境,故須因緣。無為法無如是事故,不須因緣。

如遠行者則須資糧。不行不須。此亦如是。

4)有說:有為如王、亦如眷屬,故有因緣。無為如王不如眷屬故無因緣。

如王、王眷屬。富貴者、富貴者眷屬。帝釋、帝釋眷屬。當知亦爾。

5)問:諸有為法有時不生誰作留難?為有為法?無為法耶?

答:諸有為法為作留難,非無為法。以無為法恒與有為作能作因及增上緣。於生不生,俱無障故。如泉池側師子口等。水不流時,自有餘緣,非此為障。

6)問:諸無為法與有為法作增上緣及所緣緣。於能緣、不能緣,作增上緣。有勝劣不?

答:增上緣義等無差別。若緣不緣皆無障故。

所緣緣義則有差別。於能緣者作所緣緣。於不能緣,則便不作


2.幾緣-唯對他有九

[發智論]諸纏所纏續地獄有,最初所得諸根大種...答:一增上。

[大毘婆沙論]諸纏所纏續地獄有。乃至廣說。


2.1.

所說有聲義有多種。如結蘊廣說。此中說續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然相續有五。一中有相續。二生有相續。三分位相續。四法相續。五剎那相續。

1)中有相續者。

謂死有蘊滅,中有蘊起。中有續死有,名中有相續。

2)生有相續者。

謂中有蘊滅,生有蘊起。生有續中有,名生有相續。

3)分位相續者。

謂羯邏藍位蘊滅,頞部曇位蘊起。

乃至中年位蘊滅,老年位蘊起。

皆以後位續前位,名分位相續。

4)法相續者。

謂善法等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

染法等無間,善或無記法現在前。

無記法等無間,善或染法現在前。

皆以後法續前法,名法相續。

5)剎那相續者。

初剎那蘊等無間,第二剎那蘊現在前。

後剎那續前剎那,名剎那相續。

6)此五皆入二相續中。謂法相續、剎那相續。皆不離法及剎那故。

7)界分別者,欲界具五。色界有四,除分位。無色界有三,又除中有。

8)趣分別者,地獄有四,除分位。餘趣具五。

9)生分別者,一切具五。

10)於此五相續中,依二相續而作論。謂中有、生有。



2.2.五趣有

[發智論]1)諸纏所纏續地獄有,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

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2-5)諸纏所纏續傍生有、鬼有、人有、天有,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

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引文]諸纏所纏續地獄有,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2[*引文]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

3[*引文]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4[*引文]諸纏所纏續傍生有、鬼有、人有、天有,最初所得諸根大種。

5[*引文]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

6[*引文]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問:若彼心心所法,不緣彼諸根大種而結生者。可說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但一增上。

+若彼心心所法。緣彼諸根大種,而結生者。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便為二緣。謂所緣、增上。何故定答但一增上?

1)答:亦應說二,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有說:此中說決定者。謂增上緣則定。所緣緣不定。是以不說。

3)有說:此中說互有者。謂根大種與心心所展轉為增上緣。是以則說。

非心心所與根大種為所緣緣。是故不說。

4)有說:此中說相資者。謂彼根大種與心心所更互相資,增上義勝。所緣不爾。隨緣何法,皆得起故。是以不說。


2.3.生欲界,入有漏初靜慮等

[發智論]生欲界,入有漏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引文]生欲界,入有漏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1)問:彼心心所法。若緣餘法而入定者可如所說。若即緣彼諸根大種而入定者則有二緣。何故乃說但一增上?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說決定者。所緣不定是故不說。

有說:此中說互有者。所緣不爾是故不說。

有說:此中說相資者。謂心心所與彼根大更互相資,增上義勝。所緣不爾,隨緣何法。皆得生起是故不說。

2)問:入諸靜慮長益根大與入無色差別云何?

答:靜慮長益多而非妙。如縛喝國食。

無色長益妙而非多。如中印度食。


2.4.生欲界,入無漏初靜慮等

[發智論]生欲界,入無漏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引文]生欲界,入無漏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此中不說所緣緣義。及靜慮無色長益差別。如前應知。

問:入有漏靜慮、無色長益根大與入無漏差別云何?

答:有漏長益多而非妙。無漏長益妙而非多。二喻如前。


2.5.生色界,入有漏初靜慮等

[發智論]生色界,入有漏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引文]生色界,入有漏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2.6.生色界,入無漏初靜慮等

[發智論]生色界,入無漏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引文]生色界入無漏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長養諸根。增益大種。彼諸根大種與彼心心所法,為幾緣?答:一增上。即彼心心所法與彼諸根大種,為幾緣?答:一增上。

此中不說所緣。及靜慮無色。有漏無漏長益差別皆如前說。


3.八何義

[發智論]有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墮自體法。無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非墮自體法。

[*引文]有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墮自體法。無執受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非墮自體法。


3.1.有執受

1)然多處說有執受言。

+謂此中說有執受是何義?謂墮自體法。

+契經復說:有執受苦蘊,便引生眾苦,謂生苦老苦,病苦及死苦。

+有經復說:無聞異生長夜修治有執受我。

+餘經復說:況於此身暫停住中有執受。

+品類足說: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識身論說:有執受蘊是慈所緣。

2)問:如是諸說義有何異?

答:此中說內身所攝五蘊名有執受。

初契經說:續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執受。

次契經說:無始時來身見事五蘊名有執受。

後契經說:內身所攝色蘊名有執受。

品類足說:一剎那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識身論說:一剎那五蘊少分名有執受。

有說:品類足、識身論說:一剎那、有情數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有說:二論說一剎那有根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

有說:二論說一剎那異熟所攝、九處少分名有執受。是名差別。

3)問:慈何故但緣色?答:初修時緣色,成時緣五蘊。


3.2.四種

西方師說:有執受有四種。一身有執受。二相續有執受。三眾同分有執受。四世俗施設有執受。

1)身有執受者。謂初經所說有執受苦蘊。

2)相續有執受者。如說我有根身相續執受。

3)眾同分有執受者。如說我有根身眾同分執受。

4)世俗施設有執受者。如說我執受如是重擔。如是事業。

此中說內身五蘊名有執受。此所不攝法是無執受。


3.3.

1)問:如前所說有執受、無執受其相云何?

+答:有說。若與血、肉、筋、骨,相雜住者名有執受。與此相違名無執受。

+有說:於彼斫刺破裂時,生苦痛捨擔名有執受。與此相違名無執受。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若法已生、未滅有情數,是有對、非所聞名有執受。

已生者簡未來。未滅者遮過去。有情數者遮非有情數。是有對者遮意處、法處。非所聞者遮聲處。與此相違名無執受。

+尊者左取作如是言:若法有方分、有情數、繫屬身、是有對、可牽可斥名有執受。

有方分者遮過去、未來。有情數者遮非有情數。繫屬身者遮身所出謂髮毛等。是有對者。遮意處、法處。可牽可斥者遮聲處。與此相違名無執受。

2)問:十二處中。幾有執受?幾無執受?

答:若生欲界,九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九處少分是無執受。三處謂聲處、意處、法處。

若生色界,七處少分是有執受。三處全、七處少分是無執受。三處如前說。

3)問:於此身中,三十六種諸不淨物。幾有執受?幾無執受?

答:髮、毛、爪、齒根有執受。餘無執受。

皮、膽、腦、血生有執受。朽無執受。

骨、肉、筋、脈、心、肺、脾、腎、肝、腸、胃膜、脂、髓、腦胲、生熟二藏,皆有執受。

膏、膿、淡、飲、洟、唾、淚、汗、屎、尿、塵垢。皆無執受。


3.4.順取、非順取

[發智論]順取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順取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引文]順取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順取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問:何故有漏法名順取?

1)答:有說:此法從取生。能生取故名順取。

2)有說:此法從取轉。能轉取故名順取。

3)有說:此法取所引。能引取故名順取。

4)有說:此法取所長養。能長養取故名順取。

5)有說:此法取所增廣。增廣於取故名順取。此增廣言顯滋蔓義。

6)有說:此法繫屬於取。故名順取。

如屬王者名為順王。由內無我。若有問言:汝屬於誰?答:言屬取。

7)有說:諸取於此法中。將生已生。將執已執。將住已住。故名順取。

8)有說:諸取於此法中。將長養、已長養故名順取。

9)有說:諸取於此法中。將增廣、已增廣。故名順取。

10)有說:諸取於此堅著。如濕膩物塵垢隨著。故名順取。

11)有說:諸取於此樂住。如魚蝦蟇樂處水中。故名順取。

12)有說:此法為取舍宅安立足處。故名順取。

謂依此法,一切愛、慢、見、疑、瞋、癡諸纏垢等皆生長故。

13)諸有漏法由同分取。得順取名非異分取。

+謂欲界法,由欲界取。色界法,由色界取。無色界法,由無色界取。

初靜慮地法,由初靜慮地取。乃至非想非非想地法,由非想非非想地取。以有漏法,界、地無雜故。

+若依相續,則有雜義。謂由自身取他身法,得順取名。由他身取自身法,得順取名。若不爾,外法應非順取,外無取故。


3.5.順結、非順結

[發智論]順結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順結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引文]順結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順結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廣釋順結、非順結義。如前順取、非順取說。


3.6.見處、非見處

[發智論]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引文]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有漏法。非見處是何義?答:此增語所顯無漏法。


3.7.見處

然見處聲說有多處。

1)謂此中說:見處是何?謂有漏法。

2)俱迦捺陀契經,復說:諸所有見。諸所有見處。諸所有見纏。諸所有見等起。諸所有見損害。世尊一切悉知悉見。

2.1)此中

見者謂五見。

見處者謂見所緣。

見纏者謂見現行。

見等起者謂見因。

見損害者謂見滅。

世尊一切悉知悉見者謂見對治。

2.2)有作是說:見、見處、見纏謂苦諦。見等起謂集諦。見損害謂滅諦。世尊一切悉知悉見謂道諦。

3)阿羅揭陀喻經,復說有六見處。謂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廣說乃至苾芻。應以正慧,觀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諸所有受乃至廣說。諸所有想乃至廣說。諸有見、聞、覺、知,若得、若求。意隨尋伺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有我、有有情、有世間。常恒、凝住、無變易法,正如是住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我應不有。我應非有。我當不有。我當非有。苾芻應以正慧觀彼一切非我我所。勿起我慢。苾芻應於如是見處、取處等隨觀察無我我所。若能如是則於世間無所執受。乃至廣說。

+此中諸所有色、受、想者即色受想蘊。

+諸有此見有我、有情。乃至廣說。諸有此見我應不有。乃至廣說者。謂行蘊。

+諸有見、聞、覺、知等。謂識蘊。

問:見、聞、覺、知其義已具。若得、若求,意隨尋伺。更何所顯?

答:前廣今略。前別今總。前開今合。前漸今頓。是謂所顯。

4)防諸漏經,復作是說:於六見處不正思惟。則於內身隨起一執。諦故、住故,我有我。諦故住故我無我。我見我。我見無我。無我見我。或此有我、有有情、有命者、有生者、有養者、有補特伽羅、有意生、有摩納婆。或無曾當現。於彼彼處,已作未作諸善惡業,受異熟果。


3.8.問:如是四處說見處聲有何差別?

1)答:有說:此中所說見處顯一切有漏法。

初經所說見處。總顯五見。

第二經所說見處。顯見及離見法。

第三經所說見處。顯有身見、邊執見。

2)有說:此及初二經所說見處。總顯五取蘊。第三經所說見處。但顯行蘊少分。

3)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相應不相應法。第三經。唯顯相應法。

如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所緣無所緣。有警覺無警覺亦爾。

4)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有色無色法。第三經。唯顯無色法。

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亦爾。

5)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染不染法。第三經。唯顯染法。

如染不染。有罪無罪。有覆無覆。黑白。纏非纏。亦爾。

6)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見修所斷法。第三經。唯顯見所斷法。

如見所斷修所斷。無事有事。忍對治。智對治亦爾。

7)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善不善無記法。第三經。唯顯無記法。

8)有說:此及初二經。通顯有異熟無異熟法。第三經。唯顯無異熟法。


3.9.問:諸有漏法,由何見故說名見處?

1)答:有說:由有身見、邊執見故說為見處。此二但緣自地境故。

2)有說:由四見故,謂除邪見。由此四種有漏緣故。

3)如是說者,由五見故得見處名。

4)問:若爾,滅道應名見處,邪見境故。

4.1)答:見處有二。一所緣處。二隨眠處。具此二義乃名見處。

滅道雖是邪見所緣處。非隨眠處故不名見處。

4.2)有說:見處有二。一所緣處。二相應處。具此二義立見處名。

滅道雖是見所緣處。非相應處。由此不得名為見處。


4.內外

[發智論]若法是內彼法內處攝耶...內心住循心觀。

[大毘婆沙論]若法是內彼法內處攝耶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論。但不違法相便不應責。

2)有作是說: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有異宗說內外法皆非實有。今遮彼意。明內外法皆是實有。故作斯論。

3)然內外法差別有三。

一相續內外。謂在自身名為內。在他身及非有情數名為外。

二處內外。謂心心所,所依名內。所緣名外。

三情非情內外。謂有情數法名內。非有情數法名外。此中但依相續為論。


4.2.內、內處

[發智論]若法是內。彼法內處攝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內非內處攝。如說於內受、內法住循法觀。

有法內處攝非內。如說於外身、外心住循心觀。

有法是內亦內處攝。如說於內身、內心住循心觀。

有法非內非內處攝。如說於外受、外法住循法觀。

1[*引文]若法是內,彼法內處攝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法是內非內處攝。如說於內受、內法住循法觀。

彼法是內者,在自身故。

非內處攝者,非心心所所依故。應知此中亦攝自身色等五境。

3[*引文]有法內處攝非是內。如說於外身、外心住循心觀。

彼法內處攝者。是心心所所依故。

非內者,非在自身故。應知此中亦攝他身、眼、耳、鼻、舌。

4[*引文]有法是內亦內處攝。如說於內身、內心住循心觀。

彼法是內者。在自身故。

亦內處攝者。心心所所依故。應知此中亦攝自身眼、耳、鼻、舌。

5[*引文]有法非是內非內處攝。如說於外受、外法住循法觀。

彼法非內者。非在自身故。

非內處攝者。非心心所所依故。應知此中亦攝他身等色等五境。


4.3.外、外處

[發智論]若法是外。彼法外處攝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外非外處攝。如說於外身、外心住循心觀。

有法外處攝非外。如說於內受、內法住循法觀。

有法是外亦外處攝。如說於外受、外法住循法觀。

有法非外非外處攝。如說於內身、內心住循心觀。

1[*引文]若法是外彼法外處攝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法是外非外處攝。如說於外身、外心住循心觀。

彼法是外者。在他身故。

非外處攝者。非唯心心所所緣故。應知此中亦攝他身、眼、耳、鼻、舌。

3[*引文]有法外處攝非外。如說於內受、內法住循法觀。

彼法外處攝者。唯心心所所緣故。

非外者。非在他身及非有情數故。應知此中亦攝自身色等五境。

4[*引文]有法是外亦外處攝。如說於外受、外法住循法觀。

彼法是外者。在他身及非有情數故。

亦外處攝者。唯心心所所緣故。應知此中亦攝他身等色等五境。

5[*引文]有法非外非外處攝。如說於內身、內心住循心觀。

彼法非外者。非在他身。及非有情數故。

非外處攝者。非唯心心所所緣故。應知此中亦攝自身眼、耳、鼻、舌。


5.八門受相攝

[發智論]有二受。謂身受、心受...隨其事。

[大毘婆沙論]有二受。謂身受、心受。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說:受即是心分位差別。

2)復有說言:唯有苦受,無別樂、捨。

為遮彼意,顯受非心,有三差別。故作斯論。

問:此中何故不問一受?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此中顯受差別,展轉相攝。非顯受體,故不問一。


5.2.二受、三受

[發智論]有二受。謂身受、心受。有三受。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為二攝三?三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二受。謂身受、心受。有三受。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為二攝三?三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身受攝三少分,即此攝身受。心受亦爾。是故說隨其事。

[*引文]二受如前說。


5.3.四受

[發智論]有四受。謂三界繫受及不繫受。為二攝四?四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四受。謂三界繫受及不繫受。為二攝四?四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身受攝二少分,即此攝身受。二少分者。欲界繫受、色界繫受。

心受攝二全、二少分,即此攝心受。二全者。無色界繫受、不繫受。二少分者。欲界繫受、色界繫受。是故說隨其事。

[*引文]二受如前說。


5.4.五受

[發智論]有五受。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為二攝五?五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五受。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為二攝五?五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身受攝一全、二少分,即此攝身受。一全者苦根。二少分者樂根、捨根。

心受攝二全、二少分。即此攝心受。二全者喜根、憂根。二少分者。樂根、捨根是故說隨其事。

[*引文]二受如前說。


5.5.六受

[發智論]有六受。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為二攝六?六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六受。謂眼觸所生受。耳、鼻、舌、身、意觸所生受。為二攝六?六攝二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身受攝五全,即此攝身受。五全者。眼觸所生受。乃至身觸所生受。

心受攝一全,即此攝心受。一全者。謂意觸所生受是故說隨其事。

[*引文]二受如前說。


5.6.十八受

[發智論]有十八受。謂六喜意近行、六憂意近行、六捨意近行。為二攝十八?十八攝二耶?答:二攝十八,非十八攝二。何所不攝?謂有漏樂根、苦根、五識相應捨根及無漏受。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十八受。謂六喜意近行、六憂意近行、六捨意近行。為二攝十八?十八攝二耶?答:二攝十八,非十八攝二。何所不攝?謂有漏樂根、苦根。五識相應捨根及無漏受。

1)問:何故有漏樂根,非意近行耶?

答:欲界、初靜慮樂根唯在五識。及三識意近行唯在意識。故有漏樂根,非意近行。

2)問:第三靜慮有漏樂根,唯在意識何故不說?

答:初非分故後亦不立。

有說:彼非全故。謂無全地有漏樂根。在意識者是故不立。

有說:彼樂受雖與意識相應。而非捷利。意近行必捷利,分別轉故。又所對苦非近行故,此亦不立。

3)問:何故苦根非意近行?

答:苦根唯五識相應。意近行者意識相應。

有說:苦根不能分別。能分別者立意近行。

有說:苦根取自相境。意近行者取自共相。

復次,苦根唯緣現在。意近行者通緣三世。

復次,苦根一往取境。意近行者數往而取。

復次,苦根不能思度。能思度者立意近行。

4)問:何緣五識相應捨根非意近行?答:如苦根說。

5)問:何故無漏受非意近行?

答:以無漏受無意近行相故。又受若能增益諸有。攝受諸有。任持諸有。立意近行。

無漏受損減、違害、破壞諸有故。不立意近行。

又受乃至是身見事。乃至墮苦集諦,立意近行。

無漏受乃至非身見事。乃至不墮苦集諦。故不立意近行。

[*引文]二受如前說。


5.7.三十六受

[發智論]有三十六受。謂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為二攝三十六?三十六攝二耶?答:二攝三十六,非三十六攝二。何所不攝?謂如前說。二受如前說。

[*引文]有三十六受。謂六耽嗜依喜;六出離依喜、六耽嗜依憂、六出離依憂、六耽嗜依捨、六出離依捨。為二攝三十六?三十六攝二耶?答:二攝三十六,非三十六攝二。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即有漏樂根、苦根,五識相應捨根及無漏受。問答分別如前應知。

[*引文]二受如前說。


5.8.百八受

[發智論]有百八受。謂依三世各三十六。為二攝百八?百八攝二耶?答:二攝百八,非百八攝二。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引文]有百八受。謂依三世各三十六。為二攝百八?百八攝二耶?答:二攝百八,非百八攝二。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即有漏樂根。乃至無漏受。問答如前。


5.9.三受...一行

[發智論]1)三受、四受。為三攝四?四攝三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2)三受、五受、六受。為三攝五、六?五、六攝三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3)三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為三攝十八等?十八等攝三耶?答:三攝十八等,非十八等攝三。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1[*引文]三受、四受。為三攝四?四攝三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樂受攝三少分,即此攝樂受。三少分者。欲界繫、色界繫、不繫受。

苦受攝一少分,即此攝苦受。一少分者。欲界繫受。

不苦不樂受攝一全、三少分。即此攝不苦不樂受。一全者。無色界繫受。三少分者。欲界繫、色界繫、不繫受。是故說隨其事。

2[*引文]三受、五受。為三攝五?五攝三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樂受攝二全,即此攝樂受。二全者。樂根、喜根。

苦受攝二全,即此攝苦受。二全者。苦根、憂根。

不苦不樂受攝一全。即此攝不苦不樂受。一全者捨根。是故說隨其事。

3[*引文]三受、六受。為三攝六?六攝三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樂受攝六少分,即此攝樂受。

苦受攝六少分,即此攝苦受。

不苦不樂受攝六少分。即此攝不苦不樂受。諸六少分者。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是故說隨其事。

4[*引文]三受、十八受。為三攝十八?十八攝三耶?答:三攝十八,非十八攝三。何所不攝?

謂有漏樂根、苦根、五識相應捨根及無漏受。

三受、三十六受。三受、百八受說亦爾。皆於三受不攝有漏樂根。乃至無漏受故。問答如上。


5.10.四受...一行

[發智論]四受、五受、六受。為四攝五、六?五、六攝四耶?答:互相攝。隨其事。四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為四攝十八等?十八等攝四耶?答:四攝十八等,非十八等攝四。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1[*引文]四受、五受。為四攝五?五攝四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欲界繫受攝二全、三少分,即此攝欲界繫受。二全者苦根、憂根。三少分者。樂根、喜根、捨根。

色界繫受攝三少分。即此攝色界繫受。三少分者。樂根、喜根、捨根。

無色界繫受攝一少分。即此攝無色界繫受。一少分者。捨根。

不繫受攝三少分。即此攝不繫受。三少分者樂根、喜根、捨根。是故說隨其事。

2[*引文]四受、六受。為四攝六?六攝四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欲界繫受攝二全、四少分。即此攝欲界繫受。二全者。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四少分者。眼觸所生受。耳、身、意觸所生受。

色界繫受攝四少分。即此攝色界繫受。四少分者。眼觸所生受。耳、身、意觸所生受。

無色界繫受攝一少分。即此攝無色界繫受。

不繫受攝一少分。即此攝不繫受。一少分者。意觸所生受。是故說隨其事。

3[*引文]四受、十八受。為四攝十八?十八攝四耶?答:四攝十八,非十八攝四。何所不攝?

謂有漏樂根、苦根、五識相應捨根及無漏受。

四受、三十六受。四受、百八受。說亦爾。問答如上。


5.11.五受...一行

[發智論]五受、六受。為五攝六?六攝五耶?答:互相攝。隨其事。五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為五攝十八等?十八等攝五耶?答:五攝十八等,非十八等攝五。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引文]五受六受。為五攝六六攝五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樂根、捨根攝六少分。即此攝樂根捨根。六少分者。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苦根攝五少分。即此攝苦根。五少分者。眼觸所生受。乃至身觸所生受。

憂根、喜根攝一少分。即此攝憂根、喜根。一少分者。意觸所生受。是故說隨其事。

五受、十八受。五受、三十六受。五受、百八受。皆如前四受、十八受等說。是故說隨其所應。


5.12.六受...一行

[發智論]六受、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為六攝十八等?十八等攝六耶?答:六攝十八等,非十八等攝六。何所不攝?謂如前說。

[大毘婆沙論]六受、十八受。六受、三十六受。六受、百八受。當知亦爾。


5.13.十八受

[發智論]十八受、三十六受、百八受。為十八攝三十六等?三十六等攝十八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1[*引文]十八受、三十六受。為十八攝三十六?三十六攝十八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六喜意近行攝十二全。即此攝六喜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嗜依喜。六出離依喜。

六憂意近行攝十二全。即此攝六憂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嗜依憂。六出離依憂。

六捨意近行攝十二全。即此攝六捨意近行。十二全者。六耽嗜依捨。六出離依捨。是故說隨其事。

2[*引文]十八受、百八受。為十八攝百八?百八攝十八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六喜意近行攝三十六全。即此攝六喜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耽嗜依喜。六出離依喜。此各三世。

六憂意近行。攝三十六全。即此攝六憂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耽嗜依憂。六出離依憂。此各三世。六捨意近行攝三十六全。即此攝六捨意近行。三十六全者。六耽嗜依捨。六出離依捨。此各三世。是故說隨其事。


5.14.三十六受

[發智論]三十六受、百八受。為三十六攝百八?百八攝三十六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引文]三十六受、百八受。為三十六攝百八?百八攝三十六耶?答:互相攝隨其事。

謂三十六各攝三全。即此攝三十六。三全者。即三十六各三世別。是故說隨其事。


5.15.十八意近行

1)問:十八意近行云何建立?為以相應?為以自性?為以所緣?設爾何過。

+若以相應則唯有一。謂意識相應近行。

+若以自性則唯有三。謂喜近行、憂近行、捨近行。

+若以所緣則唯有六。謂色近行乃至法近行。何故說十八耶?

答:總以三緣,故立十八。謂一意識相應近行,有喜憂捨三種自性。各緣色等六種境起故有十八。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何因緣故名意近行?

答:此十八受,意為近緣,行於境界。名意近行。

又此為近緣,令意於境,數數行故。名意近行。

又依意故,近境而行。名意近行。於境捷利,樂數分別,故名為行。

如捷利女數於其夫,起分別行,或取喜相。或取憂相。或取捨相。

如是捷利受,數於六境。起分別行。或行順喜相。或行順憂相。或行順捨相。由此因緣名意近行。

3)問:此十八意近行。為但意地?亦五識耶?

答:唯在意地,非五識。

4)問:若爾,何故經說眼見色已,於順喜色,起喜近行。於順憂色,起憂近行。於順捨色,起捨近行。廣說乃至意知法已。於順喜法,起喜近行。於順憂法,起憂近行。於順捨法,起捨近行耶?

答:由五識身所引起故。為逕路故。作如是說。

然意近行唯在意地。如不淨觀亦唯意地。

然契經言:眼見色已隨觀不淨具足安住。亦由眼識所引起故。為逕路故。作如是說。

又契經說:眼見色已乃至廣說。故知意近行,不在五識。

5)問:亦說意知法已。豈亦不在意識耶?

答:就勝說故無過。謂初喜等雖亦近行,然非明利,後重於境,捷利分別。乃名近行。由此故言意知法已。又五識中,無近行義。如前已說。

6)問:前際後際所有分別亦是意近行耶?契經何故不說?

答:是意近行,但隨明了故且說現在。由斯類顯去來亦是。

7)問:諸有非見色已,而分別色。乃至非觸觸已而分別觸。此所生喜等是意近行耶?

答:是意近行。然契經中依明了義。說見色已。乃至廣說。

8)問:諸有眼見色已,起聲等分別。乃至意知法已。起色等分別。此所生喜等是意近行耶?

答:是意近行。然契經中依明了義。說見色已乃至廣說。若作是說則覺所覺。根根義。行相所緣。皆得明了。若不爾者便不分明。


5.16.

1)問:此十八意近行。幾雜緣?幾不雜緣?

+答:十五不雜緣。謂色意近行三。乃至觸意近行三。

+餘雜緣、不雜緣。謂法意近行三。緣內六處。及外法處。

+若總、若別名不雜緣。

+若緣此七,或總或別。及外五中或一或二。或乃至五名為雜緣。

+於外五中,若合緣二。或乃至五亦名雜緣。法意近行,法名通故,以合緣故,非前十五。

2)問:頗有色等決定順喜。乃至決定順捨耶?

答:依所緣故無。依相續故有。謂有色等。或時可意。或時不可意。或於彼可意。於此不可意。於餘非可意非不可意。

有說:色等於親品順喜。於怨品順憂。於中品順捨。

3)問:此十八意近行。幾續生?幾命終?

答:六。謂六捨意近行。所以者何?諸喜、憂意近行,勝作意轉。命終續生無勝作意。

4)問:羯邏藍等位中,各有幾意近行?答:皆容有十八。

5)問:幾意近行能離染耶?

答:一謂雜緣。捨法意近行,能為無間道故。若解脫道,通有雜緣。

喜法意近行,加行、勝進亦通所餘。

6)問:此十八意近行。何界地有幾?

6.1)答:欲界具一切。

6.2)色界中

+初、二靜慮。各有十二,除六憂。

+第三、第四靜慮。各有六,復除六喜。

6.3)無色界中,

+空無邊處近分。

若許有別緣下者,則有四捨意近行。謂色、聲、觸、法。

若唯許總緣下者。則唯有一法捨意近行。

如是說者,應說有四。

+四無色根本及上三近分。各唯有一法捨意近行。

7)問:幾意近行緣何界法?

7.1)答:欲界繫十八中。

+六唯緣欲界繫。謂緣香、味、喜、憂、捨近行。

+九通緣欲色界繫。謂緣色、聲、觸、喜、憂、捨近行。

+三通緣三界繫及不繫。謂緣法、喜、憂、捨近行。

7.2)初、二靜慮各十二中。

+四唯緣欲界繫。謂緣香、味、喜、捨近行。

+六通緣欲色界繫。謂緣色、聲、觸、喜、捨近行。

+二通緣三界繫及不繫。謂緣法、喜、捨近行。

7.3)第三、第四靜慮各有六中。

+二唯緣欲界繫。謂緣香、味、捨近行。

+三通緣欲色界繫。謂緣色、聲、觸、捨近行。

+一通緣三界繫及不繫。謂緣法、捨近行。

7.4)空無邊處近分。

+若許有四意近行者。

三唯緣色界繫。謂緣色、聲、觸、捨意近行。

一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謂緣法、捨意近行。

+若許唯有一意近行。謂法捨意近行者。彼一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7.5)四無色根本。及上三近分。所有各一法捨意近行。皆通緣無色界繫及不繫。


5.17.成就--生欲界

問:此諸意近行。誰成就幾?答:生欲界。

1)若未得色界善心,

彼成就欲界一切。

初、二靜慮各八。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2)若得色界善心。未離欲界染。

彼成就欲界一切。

初靜慮十。

第二靜慮八。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3)若已離欲界染。未得第二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靜慮各十二。

第二靜慮八。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4)若得第二靜慮善心,未離初靜慮染。

彼成就欲界、初靜慮各十二。

第二靜慮十。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5)若已離初靜慮染,未得第三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6)若得第三靜慮善心,未得第四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

第三靜慮六。

第四靜慮四。

無色界一。

7)若得第四靜慮善心,未得空無邊處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

第三、第四靜慮各六。

無色界一。

8)若得空無邊處善心,

+1諸說彼地近分有四意近行者。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

第三、第四靜慮各六。

空無邊處四。

上三無色各一。

+2諸說彼地近分唯有一意近行者。

彼成就四無色各一。餘如前說。


5.18.成就--生初靜慮

1)若生初靜慮,若未得第二靜慮善心。

彼成就初靜慮十二。

第二靜慮八。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成就欲界一。謂法捨意近行。即通果心俱。總緣色等為境起故。

1.1)有說:彼成就三。謂色、聲、法捨意近行。即通果心俱。

此心若緣所起身表。即有緣色捨意近行。

此心若緣所起語表。即有緣聲捨意近行。

此心若緣所變化事,以總緣故。即有緣法捨意近行。

1.2)有說:彼成就六。謂六捨意近行。即通果心俱。此心容有總別緣故。

2)若得第二靜慮善心。未離初靜慮染。彼成就第二靜慮十。餘如前說。

3)若已離初靜慮染。未得第三靜慮善心。彼成就第二靜慮十二。餘如前說。

4)若得第三靜慮善心。未得第四靜慮善心。彼成就第三靜慮六。餘如前說。

5)若得第四靜慮善心。未得空無邊處善心。彼成就第四靜慮六。餘如前說。

6)若得空無邊處善心。

有說:彼成就空無邊處四。上三無色各一。

有說:彼成就四。無色各一。餘如前說。


5.19.成就--生第二靜慮

1)生第二靜慮。若未得第三靜慮善心。

彼成就第二靜慮十二。

第三、第四靜慮各四。

無色界一。

欲界如前說。成就初靜慮一。謂法捨意近行。以總緣故。

1.1)有說:成就三。謂色、聲、法捨意近行。

若緣所起身表。即有緣色捨意近行。

若緣所起語表。即有緣聲捨意近行。

若緣所變化事。以總緣故。即有緣法捨意近行。

1.2)有說:彼成就四。謂色、聲、觸、法捨意近行。以生第二靜慮。起初靜慮三識身時。容有彼眷屬。別緣色聲觸。初靜慮地無覆無記意識現在前故。或通果心總別緣故。

2)若得第三靜慮善心。未得第四靜慮善心。彼成就第三靜慮六。餘如前說。

3)若得第四靜慮善心。未得空無邊處善心。彼成就第四靜慮六。餘如前說。

4)若得空無邊處善心。

有說:彼成就空無邊處四。上三無色各一。

有說:彼成就四。無色各一。餘如前說。


5.20.成就--生第三靜慮

1)生第三靜慮。若未得第四靜慮善心。

彼成就第三靜慮六。

第四靜慮四。

無色界一。

欲界、初靜慮如前說。

成就第二靜慮一。謂法捨意近行。即通果心俱。總緣色等為境起故。

有說:彼成就三。謂色觸法捨近行。即通果心俱。此心容有總別緣故。

2)若得第四靜慮善心等如前說。


5.21.成就--生第四靜慮、無色界

生第四靜慮。成就多少應准前說。

生無色界不成就下。成就自上,應准前廣說。


5.22.問:此諸意近行云何得?

1)答:離欲界染,

前八無間、解脫道時。各得初靜慮近分六。

第九無間道時。得初靜慮及彼眷屬十二。得欲界一。謂法捨近行。

有說:得三。謂色、聲、法捨近行。

有說:得六。謂六捨近行。

2)離初靜慮染,

前八無間、解脫道時。各得第二靜慮近分六。

第九無間道時,得第二靜慮及彼近分十二。欲界如前說。得初靜慮一。謂法捨近行。

有說:得三。謂色、聲、法捨近行。

有說:得四。謂色、聲、觸、法捨近行。

3)離第二靜慮染。

前八無間解脫道時。各得第三靜慮近分六。

第九無間道時。得第三靜慮及彼近分六。欲界、初靜慮如前說。得第二靜慮一。謂法捨近行。

有說:得三。謂色、觸、法捨近行。

4)離第三靜慮染。

前八無間解脫道時。各得第四靜慮近分六。

第九無間道時。得第四靜慮及彼近分六。欲界、初、二靜慮如前說。得第三靜慮一。

有說:得三。如第二靜慮說。

5)離第四靜慮染。

一切無間、解脫道時。各得空無邊處四。

有說:得一。

6)離空無邊處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

一切無間、解脫道時。皆唯得一。

證阿羅漢果時,得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第三、第四靜慮各六。空無邊處四。

有說一。上三無色各一。

7)已說離染得。受生得者。

謂從上地沒,生下地時。得自地一切。及下地隨所應。如說得捨。及斷亦應准前廣說。


5.23.三十六受

此十八意近行。由耽嗜、出離依,有差別故。世尊說為三十六師句。

此中順染受,名耽嗜依。順善受,名出離依。

1)問:何故不說無覆無記?

答:彼亦說在此二中故。謂無覆無記受,有順染品。有順善品。順染品者耽嗜依攝。順善品者出離依攝。

2)問:何故說此名師句耶?

答:此差別句能表大師。是師幖幟故名師句。由此諸句。唯佛大師能知能說,無滯礙故。

如契經言:若時眾會,恭敬信受如來不喜。若不敬受,如來不憂。正念、正知,住清淨捨。

有說:此是外道師句。彼於此中有迷執故。

有說:此應名為師迹。是諸邪師所遊履故。

有說:此應名為怨路。愛名為怨。依此而轉。或諸煩惱皆名為怨。彼依此轉故名怨路。

有說:此應名為刀道。遊涉此者,有傷害故。如說梵志第三意刀。若揮舉時,發惡招苦。

3)問:此三十六何界地有幾?

+答:欲界具一切。

+色界中,初、二靜慮各有二十。第三、第四靜慮各有十。

+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近分。若許有別緣則有五。若說唯總緣則但有二。

如是說者,應說有五。四無色根本及上三近分各唯有二。

4)問:此三十六何界地?幾緣何界地?

4.1)答:欲界三十六中。

十二唯緣欲界繫。

十八通緣欲色界繫。

六通緣三界繫及不繫。

4.2)初、二靜慮各二十中。

四唯緣欲界繫。

六唯緣色界繫。

六通緣欲色界繫。

二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二通緣三界繫及不繫。

4.3)第三、第四靜慮各十中。

二唯緣欲界繫。

三唯緣色界繫。

三通緣欲色界繫。

一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一通緣三界繫及不繫。

4.4)空無邊處近分。

若說有五者。三唯緣色界繫。一通緣無色界繫及不繫。一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若說有二者。一通緣無色界繫及不繫。一通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4.5)四無色根本及上三近分。各有二中,二俱通緣無色界繫及不繫。


5.24.問:此三十六。誰成就幾?

1)答:生欲界,

1.1)若斷善根。

彼成就欲界十八。初二靜慮各八。後二靜慮各四。四無色各一。

1.2)若不斷善根。未得色界善心。

彼成就欲界三十六。上地如前說。

1.3)若得初靜慮善心。未離欲界染。

彼成就欲界三十六。初靜慮十四。上地如前說。

1.4)若已離欲界染。未得第二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十二。初靜慮二十。上地如前說。

1.5)若得第二靜慮善心。未離初靜慮染。

彼成就欲界十二。初靜慮二十。第二靜慮十四。上地如前說。

1.6)若已離初靜慮染。未得第三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靜慮各十二。第二靜慮二十。上地如前說。

1.7)若得第三靜慮善心。未離第二靜慮染。

彼成就欲界初靜慮各十二。第二靜慮二十。第三靜慮十。上地如前說。

1.8)若已離第二靜慮染。未得第四靜慮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第三靜慮十。上地如前說。

1.9)若得第四靜慮善心。未離第三靜慮染。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後二靜慮各十四。無色各一。

1.10)若已離第三靜慮染。未得空無邊處善心。

彼成就欲界初二靜慮各十二。第三靜慮六。第四靜慮十四。無色各一。

1.11)若得空無邊處善心。未離第四靜慮染。

彼成就空無邊處五。有說二。上三無色各一。下地如前說。

1.12)若已離第四靜慮染。未得識無邊處善心。

彼成就第四靜慮六。空無邊處五。

有說:二。上三無色各一。下地如前說。

1.13)若得識無邊處善心。未離空無邊處染。

彼成就識無邊處二。上二無色各一。下地如前說。

1.14)若已離空無邊處染。未得無所有處善心。

彼成就空無邊處四。

有說:一。識無邊處二。上二無色各一。下地如前說。

1.15)若得無所有處善心。未離識無邊處染。

彼成就無所有處二。有頂一。下地如前說。

1.16)若已離識無邊處染。未得有頂善心。

彼成就識無邊處一。無所有處二。有頂一。下地如前說。

1.17)若得有頂善心。未離無所有處染。

彼成就有頂二。下地如前說。

1.18)若已離無所有處染。未離有頂染。

彼成就無所有處一。有頂二。下地如前說。

1.19)若已離有頂染。彼成就有頂一。下地如前說。

2)生初靜慮。

2.1)若未得第二靜慮善心。

彼成就初靜慮二十。第二靜慮八。後二靜慮各四。四無色各一。成就欲界一。謂法出離依捨。

有說:成就三。謂色、聲、法出離依捨。

有說;成就六。謂六出離依捨。

2.2)若得第二靜慮善心。未離初靜慮染。

彼成就第二靜慮十四。餘如前說。

2.3)若已離初靜慮染。未得第三靜慮善心。

彼成就初靜慮十二。第二靜慮二十。餘如前說。

2.4)如是乃至離有頂染。廣說如前。

3)如生初靜慮,如是生第二靜慮等准前廣說。如理應知。得捨斷三亦准前說。


5.25.契經

1)如契經說:

以六出離依喜,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喜,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以六出離依憂,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憂,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以六出離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耽嗜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當知此說暫斷名斷。

2)復言:以六出離依喜,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出離憂,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當知此說離欲界染。

3)復言:以六出離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六出離依喜,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當知此說離第二靜慮染。

4)復言:以一種性所依捨,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種種性所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當知此說離第四靜慮染。

5)復言:以非彼性類,為仗、為依,為建立故。於一種性所依捨,能棄、能捨及能變吐。如是便斷。

當知此說離非想非非想處染。

非彼性類者,謂無漏道。要由此道,能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故。


6.九位十五門,現在、未來修

6.1.以無間道,證預流果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預流果。修彼道時,四念住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現在、未來一。

[大毘婆沙論]以無間道,證預流果。修彼道時四念住。幾現在修?幾未來修?乃至廣說。


6.1.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說:無未來修,勿有未作而已得故。

為遮彼執,顯有未來修。彼雖未起,已起彼類故。

2)或復有說:二心俱行。以見、聞等俱時有故。

為遮彼執,顯無二心俱行。剎那迅轉,非俱似俱故。

3)或復有說:四正斷等非一時有,用因異故。

為遮彼執,顯此同時得有四種,體無別故。

4)或復有說:信等唯無漏。經說異生無信等根故。

為遮彼執,明信等通有漏。契經但說無漏根故。

5)或復有說:根力體異。由彼勝劣,位差別故。

為遮彼執,顯位雖殊,而根力用一體有故。

6)或復有說:覺支通有漏。說不淨俱修念覺支故。

為遮彼執,顯覺支唯無漏。經說有俱,非同時俱故。

7)或復有說:近分地有喜。經說依喜斷出離憂故。

為遮彼執,明近分無喜。經說已斷當斷名斷故。

8)或復有說:正語、業、命不俱時有。一剎那中,無二身語故。

為遮彼執,顯三戒俱三根所起。一時可得故。

9)或復有說:預流、一來亦得靜慮。

為遮彼執,顯俱不得,未離欲故。

10)或復有說:忍即是智。

為遮彼執,顯忍非智。以於諦境,未審決故。

11)或復有說:異生不斷惑,未見諦故。

為遮彼執,明異生亦斷惑,見麁等故。

12)或復有說:聖者不以世俗道斷惑。

為遮彼執,顯聖自在,隨用何道故。

13)或復有說:上地亦有正思惟支。

為遮彼執,顯上地無彼支,以無尋故。

14)或復有執:無色亦有無漏戒支。

為遮彼執,顯彼無戒,以無色故。

15)或復有說:三三摩地,義別體同。

為遮彼執,明體亦異,行相別故。為止此等種種異宗顯正所明。故作斯論。


6.1.2.證預流果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預流果。修彼道時,四念住幾現在修?幾未來修?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以無間道,證預流果。修彼道時,四念住幾現在修?幾未來修?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1)念住。現在一。未來四者。此則遮二心俱行及無未來修執。

+若有二心,俱時行者,則應現在修四念住。然四念住,必不俱行。一心相應無四慧故。

不可此四一體建立,行相、所緣,俱有異故。非一相續,多心並起。勿由彼成,多有情故。

+若未來世無修義者,則所修善無增廣義。起多加行則為唐捐。設功用多所獲少故。又初成佛時應未具足一切功德。勿有此等過失故。有未來修。

+未來世寬故具修四。現修勢用,能引當來種類法。得令現前故。

+現在一者。謂雜緣法念住,見道諦故。

2)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者。此則遮說正斷、神足非俱時有。

一正勤體,有四所作。如燈一時有四作用。

一三摩地,由四因生,故從所因,立四名稱。

未來修者,亦體一義分故。現在、未來各言修四。

3)根、力。現在、未來五者。此則遮根力體異及說五種次第生執。

雖根力位異,而自體無別。即一信等,有生破二用,立根力名,互不相違。

相資俱起故,此五種非次第生。

4)覺支。現在、未來六者。此則遮說近分有喜。

此處未得上根本地,未離下怖,不生喜故。

經說依喜斷出離憂者,依加行道說。非無間道,故不相違。此依未至,無喜故六。

5)道支。現在、未來八者。此則止正語、業、命不俱者意。

無貪瞋癡所發無表,各有七種,俱時起故。

6)無靜慮者。此則止預流、一來,亦得靜慮者意。

此未離欲,入見道故。已離欲者,非二向故。

7)無無量者。此遮無量亦通無漏及見道中修無量執。

此緣有情故非無漏。見道迅速。又初得故,不能兼修。又復未得根本地故,不修無量。

8)無無色者。此遮無色有見道執。

無色中無遍緣智故,必無見道。又此未得無色定故。

9)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者。此遮前三解脫等亦通無漏者執。

十六行相所不攝故,不名無漏。又爾時未得根本地故,彼皆不修。

10)無智者。此則遮說忍即是智。

忍於諦境,未如實審決,故不名智。又於此位自分修故,不修未來諸智。是故言無。

11)等持。現在、未來一者。此則遮說三三摩地義別體同。

以三等持行相異故,體亦有別。

一者。謂無願等持道類忍時,唯修此故。雖八忍皆無間道。依證果位,說道類忍非餘。


6.2.證一來果

6.2.1.以無間道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以無間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此則遮說異生不斷惑。

然異生類能以麁等六種行相,離欲界染乃至無所有處染。

若先已離六品欲染,名倍離欲。倍後三故。所餘文句皆如前釋。


6.2.2.從預流果,以世俗道

[發智論]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六。道支。現在無。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六。道支。現在無。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1)以世俗道,證一來果者。此則遮說聖者不以世俗道斷惑。

聖於二道,俱成就故。隨欲現前,即以彼斷。

2)念住。現在一者。謂雜緣法念住。有漏離染無間道,必總緣故。

3)根、力。現在、未來五者。此則遮說信等唯無漏。

說信等為集等故,佛觀三根,方說法故。有漏亦有根力用故。

4)覺支。現在無者。此則遮說覺支通有漏。

有漏不能如實覺故。

說不淨觀俱修念覺支者,依展轉因有俱而說。

未來六者。聖者起有漏道時,亦兼修無漏故。

5)道支。現在無者。雖道支通有漏。然覺支後說故亦唯無漏。阿毘達磨有如此相。

6)無無量等者。未至定中,無彼根本地諸善法故。

7)智。現在一者。謂世俗智。未來七者,除他心智。以無間道相違故。又未得故。此中但依八智作論。除盡、無生,以位局故。

8)等持。現在無者。三等持雖通有漏。然此中說無漏者,以無漏是解脫門故。

此文說第六無間道。以彼能證,一來果故。餘如前說。


6.2.3.從預流果,以無漏道

[發智論]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七。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七。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1)念住。現在一者。謂法念住。或雜不雜。以四法智,隨起一故。

2)智。現在二者。謂苦智、法智二。或乃至道智、法智二。

3)等持。現在一者。謂三中隨一。餘如前說。


6.3.證不還果

6.3.1.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已離欲染,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以無間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已離欲染,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無靜慮者。見道依下,不修上故。餘如前說。


6.3.2.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若依初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釋此文句准前應知。


6.3.3.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若依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一。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1)覺支現在六者。靜慮中間無喜根故,依上修下故。未來七。

2)道支現在七者。此遮上地有尋者執。此上心細,故無有尋。餘如前說。


6.3.4.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二。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若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二。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釋此文句准前應知。


6.3.5.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三。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若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三。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釋此如前。


6.3.6.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

[發智論]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引文]若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無智。等持。現在、未來一。

+此隨所應如前釋。


6.3.7.從一來果,以世俗道

[發智論]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六。道支。現在無。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六。道支。現在無。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釋此文句如前應知。


6.3.8.從一來果,以無漏道

[發智論]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七。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六。道支。現在、未來八。無靜慮。無無量。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七。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皆如前釋。


6.4.以無間道,證神境智通

6.4.1.諸異生,依初靜慮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神境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諸異生,依初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引文]以無間道,證神境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諸異生,依初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1)此中,念住。現在一者。謂身念住。神境智通,但緣色故。彼無間道亦但緣色。

問:如金剛喻定,緣有頂四蘊。或三界滅道漏盡通。緣有頂四蘊。如是則所緣或異。此中何故神境智通與無間道,必同緣色?

答:金剛喻定與最初盡、無生智。俱是觀諦斷煩惱道。但求離染,非於所緣,有所轉作故。所緣或異。神境通等皆是隨事作意,俱欲於境變,現了知故。所緣必同。

2)無量。現在無。未來四者。根本地中有漏功德,由同地故。隨應皆修。

3)解脫。現在無。未來二者。謂初二解脫,彼在初、二靜慮繫故。

4)勝處。現在無。未來四者。謂初四勝處。亦彼繫故。

5)智。現在、未來一。謂世俗智。

問:何故無他心智?答:無間道中,不修彼故。是容睱道之所修故。餘隨所應如前說。


6.4.2.諸聖者,依初靜慮

[發智論]若諸聖者。依初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諸聖者,依初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1)靜慮。現在、未來一者。

2)問:聖者已離第三靜慮染,得第四靜慮。依初靜慮,修神境通。無間道中應言靜慮未來修四。無漏通依上下修故。何故但說未來一耶?

答:有說:應言未來修四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有說:此中依漸次者說。謂從具縛,入正性離生,乃至得不還果已。依初靜慮,修神境通無間道中。未來修一。不修上者,以未得故。

有說:假使離第三靜慮染,依初靜慮修神境通。亦但修一,不修上地故。

3)問:豈不依初靜慮斷上地染,及無學者修練根時亦修上地所有功德耶?寧說依下不能修上?

+答:斷上地惑,能修上者。以彼地、道、所治同故。法斷彼惑,能治必修。無學練根如得彼果。是故此皆依下修上。諸通不爾,故不修上。如見道中,唯修自下。

+此例非理。見道是初得種性,未自在故,唯自分修。修道是已得種性,於彼自在,寧不兼修。然五通是勝功德。修加行時,必極作意。若諸靜慮已得自在,何理為障而不兼修?由此應知前說者好。4)無無色等。准此應知。餘如前說。


6.4.3.諸異生,依第二靜慮

[發智論]若諸異生,依第二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引文]若諸異生,依第二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靜慮。現在、未來一者。彼已得下地,而不修者。有漏功德唯自地修,墮界地故。餘如前說。


6.4.4.諸聖者,依第二靜慮

[發智論]若諸聖者。依第二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二。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諸聖者,依第二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二。無量。現在無。未來四。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二。勝處。現在無。未來四。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靜慮。未來二者。謂初、二靜慮,初唯無漏。餘如前說。


6.4.5.諸異生,依第三靜慮

[發智論]若諸異生,依第三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引文]若諸異生,依第三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1)無量。未來三者。除喜無量。

2)無解脫等者。第三靜慮樂所迷故。無解脫等厭行功德,淨解脫等,雖作欣行相。由地有災橫故亦不得。有餘如前說。


6.4.6.諸聖者,依第三靜慮

[發智論]若諸聖者,依第三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三。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諸聖者,依第三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三。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無解脫。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廣釋如前。


6.4.7.諸異生,依第四靜慮

[發智論]若諸異生,依第四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一。勝處。現在無。未來四。遍處。現在無。未來八。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引文]若諸異生,依第四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無覺支。無道支。靜慮。現在、未來一。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一。勝處。現在無。未來四。遍處。現在無。未來八。智。現在、未來一。無等持。

1)解脫。未來一者。謂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

2)勝處。未來四者。謂後四勝處。

4)遍處。未來八者。謂前八遍處。由此地中離八災橫故。有此等清淨功德。餘如前說。


6.4.8.諸聖者,依第四靜慮

[發智論]若諸聖者,依第四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一。勝處。現在無。未來四。遍處。現在無。未來八。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引文]若諸聖者,依第四靜慮,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無。未來七。道支。現在無。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量。現在無。未來三。無無色。解脫。現在無。未來一。勝處。現在無。未來四。遍處。現在無。未來八。智。現在一。未來七。等持。現在無。未來三。

+廣釋如前。


6.5-8.以無間道,證天耳智通等四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天耳智通、他心智通、宿住隨念智通、死生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如神境智通。應隨相說。

[*引文]以無間道,證天耳智通、他心智通、宿住隨念智通、死生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

1)答:如神境智通。應隨相說。由此五種皆依四靜慮。異生聖者俱能起故。

2)然修天耳、死生智通無間道時。現在念住如神境智通說,以俱緣色作身念住故。

3)修他心智通無間道時。現在唯起心念住。

4)修宿住隨念智通無間道時。現在唯起法念住。

餘隨所應皆如前說。


6.9.以無間道,證漏盡智通

6.9.1.依未至定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漏盡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依未至定,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以無間道,證漏盡智通,修彼道時。四念住乃至三等持。幾現在修。幾未來修?答:若依未至定,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1)念住。現在一者。謂法念住。或雜不雜。四類智。二法智。隨一現前故。

2)靜慮。未來四者。斷有頂惑,通修上下能治道故。

3)無無量等者。爾時不修有漏法故。有漏不能治有頂故。

4)無色、解脫。未來三者。謂前三無色及即彼三解脫通無漏故。

5)智。現在二者。謂滅智、法智二。或道智、法智二。或苦智、類智二。乃至或道智、類智二。

未來六者。除世俗智及他心智。彼有漏故,與無間道相違故。

6)等持。現在一者。謂空、無相、無願隨一現前。金剛喻定與六智相應故。

此中但說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彼能證得漏盡智通故。餘如前說。


6.9.2.依初靜慮

[發智論]若依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依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6.9.3.依靜慮中間

[發智論]若依靜慮中間,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依靜慮中間,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6.9.4.依第二靜慮

[發智論]若依第二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依第二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6.9.5.依第三、第四靜慮

[發智論]若依第三第四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依第三、第四靜慮,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七。未來八。靜慮。現在一。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無。未來三。解脫。現在無。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此隨所應如前釋。


6.9.6.依無色定

[發智論]若依無色定。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四。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一。未來三。解脫。現在一。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引文]若依無色定,證阿羅漢果,修彼道時。念住。現在一。未來四。正斷、神足。現在、未來四。根、力。現在、未來五。覺支。現在六。未來七。道支。現在四。未來八。靜慮。現在無。未來四。無無量。無色。現在一。未來三。解脫。現在一。未來三。無勝處。無遍處。智。現在二。未來六。等持。現在一。未來三。

1)依無色定者。謂依空無邊處。或依識無邊處。或依無所有處。由此三地皆有無漏道。能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故。非想非非想處定力昧劣,非無漏道所依止故。此中不說。

2)道支。現在四者。此則遮說無色界有無漏戒及說上地有正思惟者意。以無所依四大種故。及上地心漸微細故。

3)問:如無無漏大種,而有無漏戒。如是雖無彼地大種,而有彼地戒。斯有何失?

答:無漏戒不墮界地,隨所依身大種所造。由此雖無無漏大種,而有所造無漏戒。有漏戒必墮界地。唯為自地大種所造。彼無大種,故戒亦無。

4)問:若無漏戒隨所依身大種所造者,生欲色界,入無漏無色定時,應起彼定俱無漏戒有所依身大種故。

答:雖無漏戒隨所依身大種所造。然隨何地要有大種造。有漏戒方隨彼類起。無漏戒無色中無有大種造有漏戒,故無漏戒於彼亦無。依彼所有,發無漏故。

5)問:何故戒體唯色?答:遮惡色起故。又是身語業性故。身語二業色為體故。

6)問:何故意業非戒?答:不能親遮惡戒故。

7)問:何故惡戒非意業?

+答:未離欲者。皆成就不善意業。彼豈悉名犯戒?或不律儀耶?是故惡戒非意業。

+又善意業,若是善戒。則應一切不斷善者,悉名住律儀。彼皆成就善意業故。若許爾者,便一有情名住律儀。亦名住不律儀者。則應無有三種差別。如是則與聖教相違故。善惡戒俱非意業。

+又世共許防禁身語說名戒故。意業非戒。應知意業是發戒因。不可戒因即名為戒。勿令因果有雜亂失。是故無色道支唯四。未來通修下地無漏故。具有八。

8)無色、解脫。現在一者。謂前所依三地隨一。餘如前釋。


7.解說

7.1.四念住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二受念住。三心念住。四法念住。

1)然此念住,總說唯一。謂心所中一慧自性。根中慧根。力中慧力。覺支中擇法覺支。道支中正見。

2)或分為二。謂有漏、無漏。

3)或分為三。謂下、中、上。

4)或分為四。謂三界繫及不繫。

5)或分為五。謂三界繫及學無學。乃至若以相續剎那差別分別則有無量。

6)問:世尊何故於此義中。開少合多唯說四種?答:佛依正慧行相、所緣、麁細不同,建立四種。

7)問:若爾何故契經中說觀內外俱十二種別?

答:不過四故,但說四種。如七葉樹、七生預流。彼亦如是。

8)問:此體是慧,何故世尊說為念住?

答:慧由念力得住所緣,故名念住。

或此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此二於境展轉相資,勝於餘法,故說念住。廣辯念住如餘處說。


7.2.四正斷

7.2.1.自性

四正斷者。

一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發懃、攝心、持心。

二於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餘說如前。

三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餘說如前。

四於已生善法為令安住、不忘,倍修增廣故。餘說如前。

1)然此正斷或總為一。

謂心所中一精進體。根中精進根。力中精進力。覺支中精進覺支。道支中正精進。

2)或分為二。謂有漏、無漏。

3)或分為三。謂下、中、上。

4)或分為四。謂三界繫及不繫。

5)或分為五。謂三界繫及學無學。乃至若以相續剎那差別分別則有無量。

6)問:世尊何故於此義中開少合多唯說四種?

答:一精進體,於剎那中作用不同,建立四種。

謂於已生未生惡法斷及不生故。復於未生已生善法生及增廣故。

如燈、一念,四用差別。謂燒炷、盡油、熱器、破闇。彼亦如是。

7)問:法蘊等論說:

+斷已生惡、不善法。即具四種。謂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發懃、攝持心者。彼斷已生惡不善位。亦能令彼惡不善法未生不生。復令善法未生得生已生住等。

+乃至說修已生善法令安住等亦具有四。謂於已生善法為令安住、不忘,倍修增廣故,生欲、發懃、攝持心者。彼修已生諸善法位。亦能令彼惡不善法已生者斷。未生不生。復令善法未生者生。如是便成十六正斷。何故於此但說四耶?

答:依修行者差別意樂。至加行位故作是說。謂彼先時起一意樂,至加行位便具四種。如是依彼四種意樂。至加行位故作是說。然加行時皆唯有四。不過四故但說四種。

如由意樂、加行故說。如是由趣入、加行故說。由依處、加行故說。由勝解、加行故說應知亦爾。


7.2.2.何義

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1)問:此四何緣說為正斷?答:由此四種,能正斷故。

2)問:前二可爾。後二云何?

答:以初為名故無有失。或此四種皆有斷義。謂前二斷煩惱障。後二斷所知障。修善法時斷無知故。暫斷永斷俱名斷故。

有處說此名為正勝。無倒策發,成勝事故。

3)問:惡與不善何差別?

答:惡謂有覆無記。不善謂諸不善。

有作是說:惡謂色、無色界。及欲界少分染法。不善謂欲界多分染法。

有說:惡謂欲界身邊二見品。不善謂欲界諸餘煩惱等。

4)問:何故惡不善法已生者說令斷。未生者說令不生?

+1答:已生者於自相續。已有作用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有作用故說令不生。

+2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障聖道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障聖道故說令不生。

+3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取果與果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取果與果故說令不生。

+4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取等流果、異熟果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取等流果、異熟果故說令不生。

+5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酬同類、遍行因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酬同類、遍行因故說令不生。

+6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燒、已惱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燒、未惱故說令不生。

+7有說:已生者於自相續。已作譏呵。已作垢染。已作膠濘。已墮惡意。故說令斷。

未生者於自相續。未作譏呵。未作垢染。未作膠濘。未墮惡意。故說令不生。

5)問:所修諸善隨爾所生即爾所滅。無有生已過一剎那有停住義。如何乃言於已生善法為令安住不忘倍修增廣耶?

+1答:應知此中說二分善法。謂順住分、順勝進分。

令安住不忘者,說順住分。

令倍修增廣者,說順勝進分。俱依相續展轉勝進。說安住等。故無有失。

+2有說:此中說三品善法。謂下中上。

令安住不忘者。說依下品善根轉至中品。

令倍修增廣者。說依中品善根轉至上品。

雖一剎那生已即滅。而依相續故作是說。


7.2.3.此正斷欲界有四。色、無色界亦爾。

1)問:欲界有惡不善法可說有四。云何上界亦說四耶?

答:彼雖過患不具。而具有彼功德。

有說:彼雖無所治,而有能治。

2)問:未至地可爾,上地云何?

答:有多種對治。謂捨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厭壞對治。

上地雖無捨及斷對治。而有餘對治。

3)問:靜慮可爾,無色云何?

答:無色雖無壞對治。而有持及遠分對治。


7.2.4.此正斷學無學位各具四種。

1)問:學位可爾有惡不善法故。無學云何?

答:彼雖無過患,而有功德。

有說:彼雖無所治,而有能治。謂多種對治如前說。彼雖無捨及斷而有所餘。

2)問:緣涅槃精進何正斷攝?

有說:初正斷攝。以斷即涅槃故。

有說:第二正斷攝。以涅槃是不生故。

有說:第三正斷攝。緣涅槃時,善法生故。

有說:第四正斷攝。緣涅槃時,善法增故。

如是說者。四正斷攝。緣涅槃時,作四事故。謂緣諸法擇滅性時,即令一切惡不善法已生者斷。未生不生及令一切世出世善未生者生已生增廣。


7.3.四神足

四神足者。一欲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7.3.1.自性

問:云何名神云何名足

1)有作是說:三摩地名神。欲等四名足。由四法所攝受,令三摩地轉故。

問:等持俱有、相應法多。何故此四獨名神足?

答:此於等持,隨順勝故。謂於俱有、相應法中。資益等持此四為勝。

2)復有說者,三摩地是神亦足。欲等四唯足非神。如擇法是覺亦支。餘六唯支非覺。正見是道亦支。餘七唯支非道。離非時食是齋亦支。餘七唯支非齋。彼亦如是。

問:若三摩地是神亦足或應立一。或應立五。何故說四耶?

答:唯三摩地立為神足。從四因生故說為四謂加行位。或由欲力引發等持令其現起。廣說乃至或由觀力引令現起。由加行位四法隨增,令等持起,故得定位。於一等持建立四種。


7.3.2.何義

1)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此四何緣說為神足?

答:諸所思求、諸所欲願、一切如意故名為神。引發於神故名神足。

2)然此神用,略有二種。一世俗所欣。二聖者所樂。

+若分一為多,合多成一。此等名為世俗所欣。

+若於世間諸可意事不住順想。於諸世間不可意事不住違想。於諸可意不可意事。安住於捨、正念、正知。此等名為賢聖所樂。

3)復有三種神用。一運身。二勝解。三意勢。

運身神用者。謂舉身凌虛,猶若飛鳥。亦如壁上所畫飛仙。

勝解神用者。謂於遠作近解,由此力故。或住此洲,手捫日月。或屈伸臂頃,至色究竟天。

意勢神用者。謂眼識至色頂。或上至色究竟天。或傍越無邊世界。

問:此三神用誰成就幾。

有說:聲聞成一。謂運身。獨覺成二,除意勢。唯佛世尊具成三種。

有說:異生成一。謂運身。二乘成二,除意勢。

然聲聞運身所顯。獨覺意解所顯。佛具成三意勢所顯。

4)或復五種神用。一業。二異熟。三變現。四具德。五發心。

業神用者。謂中有等。

異熟神用者。謂飛禽等。

變現神用者。謂依靜慮,分一為多。合多為一等。

具德神用者。謂四神足。

發心神用者。謂天龍等。此中天者。謂欲界天。

於所說五神用中。此中說具德神用。


7.3.3.依止離、依止無染、依止滅,迴向於捨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欲三摩地斷行成就修於神足。依止離、依止無染、依止滅,迴向於捨。勤三摩地心三摩地。觀三摩地說亦如是。此中說何名為離等?

1)有作是說:是三摩地。彼說:

緣三摩地為境,修於神足。由二緣故,名依離等。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若緣餘法為境,修於神足。但由一緣,名依離等。謂意樂故非所緣故。

2)有餘師說:是寂滅涅槃。彼說:

若緣寂滅涅槃為境,修於神足。由二緣故,名為離等。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若緣餘法為境,修於神足。但由一緣,名依離等。謂意樂故非所緣故。

3)復有說者,是三摩地及寂滅涅槃。彼說:

若緣此二為境,修於神足。由二緣故,名為離等。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若緣餘法為境,修於神足。但由一緣,名為離等。謂意樂故非所緣故。

4)應知此中,依止離者,謂初靜慮。依止無染者。謂第二靜慮。依止滅者。謂第三靜慮。迴向於捨者。謂第四靜慮。


7.3.4.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何等名壽?謂四神足。

問:何故神足說名為壽?

1)答:由此為依,壽不斷故。謂在定位,壽必無斷。

2)有說:依此離壽災故。謂在定位,遠離壽災。

3)有說:依此壽自在故。

如契經說:若有苾芻、苾芻尼等。於四神足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彼若希求住壽一劫或一劫餘。隨意自在。由此故說神足為壽。


7.3.5.何故...勤修梵行

如契經說:有一梵志來詣具壽阿難陀所。種種愛語歡喜問訊。已退坐一面。問阿難曰:何故於沙門喬答摩所勤修梵行?

1)問:何故梵志作是問耶?

答:彼是阿難昔時朋友。委知尊者是愛行人。於五欲中先恒耽著故。來試驗為求愛斷而修梵行?為求勝欲修梵行耶?故作斯問。阿難答言:我為愛斷故在佛所勤修梵行。

2)問:勤修梵行,斷七隨眠。何故但言我為愛斷?

+1答:尊者慶喜亦知梵志是愛行人,耽著諸欲。為汲引故。意云:若汝為愛所纏,欲求離者。宜捨家法來世尊所。隨我勤修清淨梵行。故方便答我為愛斷。

+2婆羅門曰:沙門喬答摩實有道迹能斷愛不?

阿難陀曰:實有勿疑。汝若來修,定能斷愛。

+3梵志請曰:願為說之,令我心開,必當依命。

尊者告曰:惟我世尊。如實知見說四神足。依之修習,速離愛纏。

問:若有能於四念住等三十七種菩提分法。隨一修習皆能斷愛。何故但言修四神足?

答:此是愛結,近對治故。謂有愛者馳散諸緣。等持能為彼近對治。

+4梵志復曰:如仁所言神足無邊,修何能盡?

問:梵志何故作是語耶?

答:梵志意言:此四神足其體遍在學、無學位。彼即無邊修何能盡修?若不盡何能斷愛?

阿難告曰:此非無邊。

+5梵志復言:請為解說。

阿難告言:吾今問汝,可隨意答。於意云何?汝曾生欲,入園遊不?梵志曰:然。

復問:入園既遊觀已生欲還不?梵志曰:然。

復問:二時所生樂欲,豈不有異。梵志曰:然。

+6尊者告言:如汝生欲二時有異。一欲入園。二欲還出。如是神足,學、無學位亦各不同。

學位所修為欲斷愛。無學所修為現法樂。隨所修異非謂無邊。梵志如何謂修不盡?彼聞歡喜,發淳淨心。歸佛出家,修於梵行。


7.4.根、力

五根者。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亦爾。

1)此五隨名,即心所中各一為性。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2)問:何緣此五名根?名力?

答:能生善法故名根。能破惡法故名力。

有說: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他名力。

有說:勢用增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是力。

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

若以實義,一一位中皆具二種。此二廣辯如餘處說。


7.5.七覺支

七覺支者。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三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七捨覺支。

1)擇法即慧。喜即喜根。捨謂行捨。餘四如名即心所中各一為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此七名覺支耶?

答:覺謂究竟覺。即盡、無生智。或如實覺,即無漏慧。

七為彼分故名為支。擇法亦覺亦支。餘六是支非覺。此七廣辯如餘處說。


7.6.八道支

八道支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1)正見即慧。正思惟即尋。正語、業、命,即隨心轉三根所發身語無表。餘三如名即心所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此八名為道支?

答:所履通達故名為道。八是彼分故說名支。

正見亦道亦支。餘七是支非道。此亦如餘處廣說。


7.7.四靜慮

四靜慮者。謂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

1)有說:尋、喜、樂、捨相應。靜慮如次為四。

2)此有二種。一修得。二生得。

修得者。即彼地攝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

生得者。隨地所繫餘五蘊為性。

3)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此四何緣說為靜慮?

答:靜謂寂靜。慮謂籌慮。

此四地中,定慧平等,故稱靜慮。餘隨有闕不得此名。此四廣如餘處分別。


7.8.四無量

四無量者。謂慈、悲、喜、捨。

1)慈謂與樂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

2)悲謂除苦作意相應。無瞋善根為性。

有說:不害為性。

3)喜謂慶慰作意相應。喜根為性。

有說:以善心所中欣為自性。

4)捨謂平等作意相應。無貪善根為性。

5)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無量?

答:由此四種緣無量有情故。生無量善法故。招無量勝果故。廣說此四亦如餘處。


7.9.四無色

四無色者。謂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

1)此亦二種。一修得。二生得。

修得者。即彼地攝心一境性。若并助伴即四蘊性。

生得者。即彼地繫餘四蘊為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此四說名無色?

答:此四地中,超過一切有色法故。違害一切有色法故。色法於此無容生故說名無色。此四亦如餘處廣說。


7.10.八解脫

八解脫者。

一內有色觀諸色解脫。

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

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

四空無邊處解脫。乃至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

八滅受想解脫身作證具足住。

1)此中前三,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次四即以彼根本地加行善四蘊為性。

有說:亦以彼近分地前八解脫道為性。最後解脫以滅盡等至為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解脫?

答:解脫所有彼能障故。餘義如餘處廣說。


7.11.八勝處

八勝處者。

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

二內有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

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少。乃至廣說。

四內無色想觀外色多。乃至廣說。

觀青、黃、赤、白。復為四種。

1)此八皆以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勝處?

答:降伏所緣,摧滅貪愛,故名勝處。廣分別義如餘處說。


7.12.十遍處

十遍處者。謂各別觀青、黃、赤、白、地、水、火、風即為前八。九空無邊處。十識無邊處。

1)此中前八,無貪善根為性。若并助伴即五蘊性。後二遍處即以彼地有漏加行善彼勝解俱品四蘊為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遍處?

答:所緣廣普,勝解無邊故名遍處。餘義如餘處說。


7.13.八智

八智者。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非盡、無生,以位局故。

1)此八皆以心所法中慧為自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智?

答:於所緣法,審觀決定。故名為智。餘義如餘處廣說。


7.14.三等持

三等持者。一空。二無願。三無相。

1)此三皆以心所法中三摩地為性。通有漏、無漏。

2)此中唯說無漏解脫門故。

若空、無我二行相俱無漏等持名空三摩地。

若無常、苦、因、集、生、緣。道、如、行、出十行相俱無漏等持名無願三摩地。

若滅、靜、妙、離四行相俱無漏等持名無相三摩地。

3)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等持?答:平等持心,令專一境。有所成辦,故名等持。廣說此三如餘處辯。


7.15.四沙門果

四沙門果者。一預流果。二一來果。三不還果。四阿羅漢果。

1)此四各以二法為性。一無為。二有為。

2)無為果者。

謂預流果,以三界見所斷斷擇滅為性。

一來果,以三界見所斷斷及欲界修所斷前六品斷,擇滅為性。

不還果,以三界見所斷及欲界修所斷斷,擇滅為性。

阿羅漢果,以三界見、修所斷斷擇滅為性。

3)有為果者。隨其所應皆以無漏五蘊為性。

4)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沙門果?

答:無倒勇勵息除染法名曰沙門。是諸沙門所引所證名沙門果。此亦如餘處廣說。


7.16.五通

五通者。一神境智通。二天眼智通。三天耳智通。四他心智通。五宿住隨念智通。

1)此五皆以慧為自性。

2)已說自性,當說所以。

問:何故名通?

答:於自所緣無倒了達,妙用無礙故名為通。


7.16.1.分別

1)界者。四唯色界繫。他心智,通色界繫及不繫。

2)地者。在四靜慮根本地,非近分非無色。所以者何?

若地有五通所依殊勝三摩地,彼地有五通。

近分、無色無五通所依殊勝三摩地,是故於彼無此諸通。

有說:若地奢摩他、毘鉢舍那,平等攝受,彼地有五通。近分、無色隨一闕故無有五通。

3)所依者。皆依欲、色界。

4)行相者。四種唯不明了行相。他心智通,若有漏亦不明了行相。若無漏,作道四行相。

5)所緣者。

神境智通緣欲色界。或四處或二處。

天眼智通緣欲色界色處。

天耳智通緣欲色界聲處。

他心智通緣欲色界及不繫心心所。

宿住智通緣欲色界五蘊。

6)念住者。

前三唯身念住。

他心智通是三念住,除身。

宿住智通唯法念住。

7)智者。

四種唯世俗智。

他心智通若有漏,是世俗智、他心智。若無漏,是法智、類智、道智、他心智。

8)三摩地俱者。四種非三摩地俱。

他心智通若有漏,亦非三摩地俱。若無漏,與道、無願三摩地俱。

9)根相應者。依種類說三根相應。謂樂根、喜根、捨根。

10)世者。五種皆墮三世。

前四。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若生緣未來。不生緣三世。

宿住智通。過去現在緣過去。未來緣三世。

11)善等者。

天眼、天耳通是無記,緣三種。

神境智通是善,緣無記。餘是善,緣三種。

12)欲界繫等者。

四是色界繫。緣欲色界繫。

他心智通是色界繫及不繫。緣欲色界繫及不繫。

13)學等者。

四是非學非無學。緣非學非無學。

他心智通是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緣學、無學、非學非無學。

14)見所斷等者。

三是修所斷。緣修所斷。

他心智通是修所斷及不斷。緣見、修所斷及不斷。

宿住智通是修所斷。緣見修所斷。

15)緣名、緣義者。宿住智通通緣名義。餘四唯緣義。

16)緣自相續等者。他心智通。唯緣他相續。餘四通緣自他相續及非相續。

17)加行、離染得者。

問:此五通為加行得?為離染得?

+若加行得者。智蘊所說云何通?如說:若成就現在他心智。亦成就過去未來耶?答:如是。

+若離染得者。此蘊前說云何通?如說:以無間道證神境智通時。念住現在修一。未來修四等。非起先得有未來修。

17.1)有說:唯加行得。

問:智蘊所說云何通?答:彼文應作是說:若成就現在他心智,未來定成就過去。若已滅不失則成就。若未已滅或已滅而失則不成就。而不說者言勢所引,總略答故。

17.2)有說:唯離染得。

問:此前所說云何通?

+答:說重調練菩提分法,非初得修。爾時但令先所得者轉明勝故。

+如是說者,皆通加行及離染得。此蘊但說加行得者。智蘊唯說離染得者。如是便為二說善通。

+有說:於彼離染得中,有已曾習,有未曾習。智蘊說已曾習。此蘊說未曾習。如是亦為二說善通。

17.3)離染得者。謂初靜慮所引發者,離欲界染時得。乃至第四靜慮所引發者,離第三靜慮染時得。

+若諸聖者。及後有異生,通得曾習未曾習。餘唯得曾習。

+離染得已,加行現前。佛不加行。獨覺下加行。聲聞或中或上。

+又隨離染解脫道時,所修得者,皆離染得。若於餘時而修得者皆加行得。

18)何處起者。欲色界皆得起。欲界中唯人天。人中唯三洲。通男女身。異生、聖者、學與無學皆得現起。


7.16.2.問:諸通為無間道攝?為解脫道攝?

+若無間道攝者。經所說云何通?如說:分一為多合多為一乃至廣說。非無間道一剎那中有如是事。

+若解脫道攝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說通云何?謂善慧、天眼耳通解脫道。是無記慧云何名通?

1)答:諸通是解脫道攝。如沙門果,解脫道攝,非無間道。此亦如是。

問:品類足說當云何通?

1.1)答:彼所說通與此說異。彼說善慧皆名為通。以說一切法皆是所通達故。此中所說勝慧名通。

此通或善或是無記。

1.2)通與善慧得作四句。

有通非善慧。謂天眼耳通。

有善慧非通。謂除通,餘善慧。

有俱是。謂餘四通。

有俱非。謂除前相。

2)問:此五通為如說而生?為不爾?

2.1)有作是說:如說而生。謂先起神境智通故佛前說。乃至後起宿住智通故佛後說。

謂彼聞色界天而不能往故。先起神境通往。

而不能見其色故。次起天眼通見。

而不能聞其語故。次起天耳通聞。

而不能知其心故。次起他心通。

知彼心已未知宿世曾相遇不故。後起宿住通。世尊依此次第而說。

2.2)如是說者。次第無定。

謂或先起神境通。乃至或先起宿住通。

或有唯得神境通。如天授等。

或有唯得天眼通。如善星等。

是故諸通無順入、逆入。亦無超越次第。如諸等至。或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

3)問:修起神境、天眼通時。俱有光明,此有何異?

答:若修神境所引光明。或化所為。或自性有。

若修天眼所引光明。非化所為,唯自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