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 星期三

大毘婆沙論-8.見蘊

 

1.念住有六門

[發智論]四念住。謂身、受、心、法念住。

[大毘婆沙論]有四念住。謂身、受、心、法念住。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解釋契經義故。如契經說:有四念住。謂身念住乃至法念住。雖作是說而不分別:若修身念住,彼受耶乃至廣說。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盡應說故作斯論。


1.1.三種念住

1)然佛說有三種念住。一自性念住。二相雜念住。三所緣念住。

1.1)於何處說自性念住耶?答:如契經說:有一趣道,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謂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於法循法觀念住。

1.2)復何處說相雜念住耶?答:如契經說:若有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以者何?淳具圓滿善法聚者唯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乃至廣說。

1.3)復何處說所緣念住耶?答:如契經說:若有說:一切法即四念住。是為正說。所以者何?具足攝受一切法者唯四念住。何等為四?謂於身循身觀念住。乃至廣說。此中三經標句,如其次第,別說自性、相雜、所緣念住。釋句皆說自性念住,以循觀言俱自慧故。

2)問:何故世尊於標句中。或說自性念住。或說相雜念住。或說所緣念住。於釋句中唯說自性念住耶?

2.1)答:欲令勝義念住,無失壞故。念住有二種。一勝義。二世俗。自性念住是勝義,餘是世俗。勝義念住於一切時不可失壞故。佛於釋句中皆說自性。

2.2)有說:由自性念住力故,相雜、所緣說名念住。

2.3)有說:欲顯三種念住,俱以慧為自性故。

謂一慧性,由俱有法,相雜助伴,能有所作即名相雜念住。

由所緣力,能遍隨觀,即名所緣念住。

3)由佛於契經中說此三種念住故。阿毘達磨者亦於處處依三種念住而作論。云何知然?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緣身慧。乃至云何法念住?謂緣法慧。

是謂說自性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有一趣道乃至廣說。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身增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乃至云何法念住?謂法增上道所生有漏無漏善是。謂說相雜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善法聚者即四念住。乃至廣說。

+如說:云何身念住?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云何受念住?謂六受身。云何心念住?謂六識身。云何法念住?謂受蘊所不攝非色法處是。謂說所緣念住處。此即契經所說:一切法者即四念住。如是阿毘達磨所說與契經相應。是故此中亦依三種念住而作論。

4)問:世尊為何等有情說自性念住?乃至為何等有情說所緣念住耶?

+1答:為即愚彼三種有情說三念住。

謂愚自性念住者為說自性念住。乃至愚所緣念住者為說所緣念住。

+2復次,有情行有差別。

謂初業等為初業者說所緣念住。為已習行說相雜念住。為已超作意說自性念住。

+3復次,有情樂欲有差別。

謂廣略中。樂略者為說自性念住。樂中者為說相雜念住。樂廣者為說所緣念住。

+4復次,有情根有差別。

謂利中鈍。為利根說自性念住。為中根說相雜念住。為鈍根說所緣念住。

+5復次,有情智有差別。

謂開發生智、分別生智、引導生智。開發生智為說自性念住。分別生智為說相雜念住。引導生智。為說所緣念住。為如是等所化有情故。佛說此三種念住。


1.2.斷煩惱

1)問:此三念住誰斷煩惱?答:唯相雜念住能斷煩惱,非餘。

2)問:何故自性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若離助伴,唯慧不能斷煩惱故。

3)問:何故所緣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彼作意普散故。唯總略所緣作意能斷煩惱。

4)問:何故相雜念住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緣故。謂攝受助伴故。及總略所緣作意故。

5)問:若爾,修餘念住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相雜念住,非為無用。

有說:斷有二種。一暫時斷。二究竟斷。修餘念住,能暫時斷故非無用。


1.3.相雜念住

相雜念住復有三種。謂聞、思、修所成差別。

1)問:此三何者能斷煩惱?答:修所成能斷煩惱非餘。

2)問:何故聞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此必依名乃於義轉。唯不待名於義轉道,能斷煩惱。

3)問:何故思所成不能斷煩惱耶?答:由此作意是不定地所攝故。唯定地所攝道能斷煩惱。

4)問:何故修所成能斷煩惱耶?答:具二緣故。謂不待名於義轉故。及定地所攝故。

5)問:若爾,修餘二種應成無用?答:彼能引發修所成故。

謂聞所成能引發思所成。思所成能引發修所成。修所成能斷煩惱。故非無用。

有說:斷有二種。如前廣說。


1.4.修所成念住

修所成念住復有四種。謂身、受、心、法。

1)問:此四何者能斷煩惱?答:法念住能斷煩惱非餘。

2)問:何故前三念住不能斷煩惱耶?答:彼是自相作意所攝故。唯共相作意所攝道能斷煩惱。

有說:彼一一蘊各別緣故。要總緣四蘊、五蘊或離蘊道能斷煩惱。

3)問:若爾,修前三種應成無用?答:能引發法念住故。

謂身念住能引受念住。受念住能引心念住。心念住能引法念住。法念住能斷煩惱。故非無用。

有說:要先分別諸蘊。後方能總緣而斷煩惱。故非無用。

有說:斷有二種。如前廣說。

4)法念住復有二種。一雜緣。二不雜緣。

若緣想、行蘊及無為名不雜緣。

若於五蘊或二二緣或三三緣或四四緣或五總緣及無為名為雜緣。

問:此中何等法念住,能斷煩惱?

答:二俱能斷。謂若緣苦、集、道諦,斷煩惱道。是雜緣法念住。

若緣滅諦,斷煩惱道。是不雜緣法念住。


1.5.種類

1)此中或總說一念住。謂大地法、慧根、慧力、正見、擇法覺支。

2)或說二。謂有漏、無漏。縛解。繫不繫。

3)或說三。謂軟中上品。或聞思修所成。

4)或說四。謂身、受、心、法。

5)或說五。謂三界繫、學、無學。

6)或說六。謂有漏、無漏,各有軟、中、上品。

7)或說八。謂身、受、心、法,各有有漏、無漏。

8)或說九。謂軟軟乃至上上。

9)或說十二。謂身、受、心、法各有軟中上品。

10)復有別說十二。

如契經說:於內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循身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如身三種。乃至法亦爾。

11)或說十八。謂有漏、無漏,各有軟軟乃至上上品。

12)或說二十四。謂身、受、心、法,軟、中、上品,各有有漏、無漏。

13)或說三十六。謂身、受、心、法,各有軟軟乃至上上品。

14)復有別說三十六。如契經說:於內身住厭逆想。於內身住不厭逆想。於內身住俱離、捨、正念、正知。如於內身。於外身內外身亦爾。如於身有九。乃至於法亦爾。

15)或說七十二。謂身念住,有漏、無漏,各有軟軟乃至上上品。如身念住有十八。乃至法念住亦爾。

16)若約相續剎那分別,則有無量念住。

17)問:若爾者,世尊何故於一等廣說四念住。於無量略說四念住耶?

+1答:為對治四顛倒故。

謂對治於不淨淨想顛倒故說身念住。

對治於苦樂想顛倒故說受念住。

對治於無常常想顛倒故說心念住。

對治於無我我想顛倒故說法念住。

+2有說:為對治四食故。

謂對治段食故說身念住。

對治觸食故說受念住。

對治識食故說心念住。

對治意思食故說法念住。

+3有說:為對治四識住故。

謂對治色近行識住故說身念住。

對治受近行識住故說受念住。

對治住彼識故說心念住。

對治想近行、行近行識住故說法念住。

+4有說:為對治五蘊故。

謂對治色蘊故說身念住。

對治受蘊故說受念住。

對治識蘊故說心念住。

對治想蘊、行蘊故說法念住。

+5有說:為對治四種不修故。

謂對治不修身故說身念住。

對治不修戒故說受念住。

對治不修心故說心念住。

對治不修慧故說法念住。

+6有說:與四修同法故。說四念住。

謂與修身同法故說身念住。

與修戒同法故說受念住。

與修心同法故說心念住。

與修慧同法故說法念住。


1.6.自性

問:念住以何為自性?為以念?為以慧耶?

+若以念者,此說云何通?如說:於身循身觀。乃至廣說。

+若以慧者,何故名念住?又契經說當云何通?如說:於何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住。

1)答:應說慧為自性。

問:若爾,何故名念住耶?

+1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故名念住。如象馬等所住處,名象馬等住。此亦如是。

+2有說:此由念力,能於所緣起差別廣博作用,而不失壞故名念住。

+3有說:由念力故,此瑜伽師審記所緣。於所緣境,忘已還憶。故名念住。

+4有說:此修行者,於所緣中,先以念安住,然後觀察。

復於所緣,先通達已,後以念安住為守護故。如守門者故名念住。

+5有說:此修行者,於所緣境。先以念攝持,後以慧觀察,而斷煩惱。

譬如田夫,先以左手攬取草等。後以右手執鎌刈之。此亦如是。故名念住。

+6有說:此瑜伽師被念鎧甲。於心相續上,執慧刀杖在生死陣中。不為煩惱怨所降伏。而能降伏於彼故名念住。

+7有說:為遮取自性過故,說名念住。若名慧住者,便有取自性過失。

+8有說:為顯非唯自性能有所作故名念住。由是等緣,但名念住不名慧住。

問:契經所說復云何通?如說於何處應觀念根謂於四念住?

答:以念根,於念住位,作用增上故作是說。如信根於四證淨位作用增上故。

佛復說:於何處應觀信根?謂於四證淨。如是精進根於四正斷。定根於四靜慮。慧根於四聖諦亦爾。故世尊乃至復說。於何處應觀慧根?於四聖諦。此亦如是。是謂念住自性。


1.7.何義

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念住?念住是何義?

答:念於此住、等住、各住。廣說如前。已總說念住所以。一一所以今當說。

1)問:何故名身念住?答:此念住緣身故名身念住。

2)問:餘念住亦緣身。謂受念住緣六受身。心念住緣六識身。法念住緣六想身、六思身等。何故不皆名身念住耶?

+答:此中所說緣身者。謂緣色身。餘念住緣非色身故不名身念住。

+有說:若緣麁顯易見、現見身者名身念住。餘念住緣微隱、難見、難覺、不現見身故不名身念住。

+有說:若所緣身是極微聚所成者彼名身念住。餘所緣身非極微聚所成故。彼不名身念住。

+有說:若緣於身而能知所知俱時生者名身念住。餘雖緣身而能知所知不俱生故不名身念住。雖法念住中有俱生者以少故不說。如緣身故名身念住。如是緣受故名受念住。緣心故名心念住。緣法故名法念住。

3)問:一切皆是法,一切皆唯有法故。何故唯一名法念住非餘耶?

+答:雖一切皆是法,而但立一為法念住。如十八界皆是法,而但立一為法界。十二處皆是法。而但立一為法處。如法界、法處,如是法智、擇法覺支、法隨念、法證淨、法無礙解、法寶、法歸亦爾。

+有說:法念住有一名。餘念住有二名。

+有說:法念住有共名。餘念住有共不共名。

+有說:一切有為法,由生所起。生是彼所緣故名法念住。

+有說:一切法由名所顯。名是彼所緣故名法念住。

+有說:諸有為相是一切有為法之幖幟,印此諸相,墮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

+有說:空解脫門,覺諸法法性。此空攝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

4)問:若爾者,薩迦耶見亦覺諸法補特伽羅性。何故不依彼立名耶?

+答:彼非真實覺。此是真實覺。故無有過。

+有說:慧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安立諸法自相、共相。損害事愚及所緣愚。於諸法中不增減轉。此慧墮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

+有說:滅諦涅槃是勝義法,常住不變。此法攝在彼所緣中。故名法念住。

+有說:此念住能緣多法。謂色非色。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所緣無所緣。有警覺無警覺。是故名法念住。

+有說:身念住緣身,不緣緣身慧。受念住緣受不緣緣受慧。心念住緣心不緣緣心慧。法念住緣身,亦緣緣身慧。緣受、心、法,亦緣緣受、心、法慧。是故唯此名法念住。

+有說:身念住緣身,不緣身生老無常。受念住緣受,不緣受生老無常。心念住緣心,不緣心生老無常。法念住緣身,亦緣身生老無常。緣受、心、法,亦緣受心法生老無常。是故唯此名法念住。

+有說:齊此諸瑜伽師我想、一合想,皆得止息。法想、差別想修習圓滿。故名法念住。

謂瑜伽師分析身已,便計受為我。分析受已,便計心為我。分析心已,便計法為我。分析法已,便知一切非我有情,唯空行聚。是故齊此法想圓滿名法念住。


1.8.次第

已說念住一一所以。彼次第今當說。

1)何故世尊先說身念住?乃至後說法念住耶?

+答:顯示隨順故。謂若如是次第顯示,則於文字言說隨順。

+有說:說受隨順故。謂若作如是次第。則於師說及弟子受皆得隨順。

+有說:此依生起次第故。次第有三種。一生起次第。二顯示次第。三現觀次第。

生起次第者。如此念住及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等。

顯示次第者。謂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等。

現觀次第者。謂四聖諦。

2)以瑜伽師先起身念住故佛前說。乃至後起法念住故佛後說。

問:因論生論。何故諸瑜伽師先起身念住?乃至後起法念住耶?

2.1)答:依麁細次第故。

+1謂五蘊中色蘊最麁。故先觀察起身念住。

+2四無色蘊中受蘊最麁。故次觀察起受念住。

問:受等無方所。如何可施設麁細耶?答:雖無方所麁細,而有行相麁細。亦可施設。

此中受行相麁,如說我手足等痛。又說我受如是如是苦。故受等蘊雖非色而如色施設麁細。

+3四無色蘊中識蘊最細,而先想、行蘊觀察,起心念住者。

+4以想、行蘊與涅槃最微細法,合施設故。彼最後觀察起法念住。

2.2)有說:從不可知本際以來,男為女色,女為男色。是生染處。故先觀色起身念住。

+染著此色,由貪樂受。故次觀受。起受念住。

+貪樂由於心不調伏。故次觀心,起心念住。

+心不調伏由煩惱未斷。故最後觀法,起法念住。

2.3)有說:以色可施設有增減。有取捨相,似相續故。先觀色。起身念住。

+於觀色時,起身輕安及心輕安。由此為先引起樂受。故次觀受,起受念住。

+於觀受時,引起勝義境界了別。故次觀識,起心念住。

+彼作是念:若處起心,亦起心所。故最後觀法,起法念住。

2.4)有說:身愚能持受愚乃至心愚能持法愚。非身愚不轉,能轉受愚。乃至非心愚不轉,能轉法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

2.5)有說:身不愚能引受不愚。乃至心不愚能引法不愚。非身不愚不起能起受不愚。乃至非心不愚不起能起法不愚。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

2.6)有說:身觀能引受觀。乃至心觀能引法觀。非身觀不起能起受觀。廣說如上。

2.7)有說:身觀與受觀為因、為根、為眼、為道、為漸、為能作、為緣生、為起集、為等起。受觀與心觀。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說。

2.8)有說:身觀與受觀為加行、為門、為依。乃至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說。

2.9)有說:身觀與受觀為依止、為迹處。乃至心觀與法觀亦爾。餘如前說。

問:若爾,身觀復以誰為依止迹處耶?答:以先所得奢摩他相為依止、為迹處。如說:彼先得不動奢摩他故,身輕輭相,從足至頂,周遍積聚。由此能起身念住乃至法念住。

2.10)有說:彼於相續中,分別諸處,起四念住。

+謂瑜伽師先欲知諸色處故,先分別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是故先起身念住。

+次即於法處,分別諸受故。次起受念住。

+次即於法處。分別想、行蘊及三無為故。次起法念住。

+彼復作是念:除此有何?即如實知餘有意處。由此即分別意處。故最後起心念住。

諸瑜伽師若依自相觀,則先起法念住。後起心念住。

若依共相觀,則先起心念住。後起法念住。故四念住如是次第起。


1.9.內外

1)問:為先起緣內念住?為先起緣外念住耶?若爾有何過?

+若先起緣內念住者。經說云何通?如說:新學苾芻具淨尸羅、意樂圓滿。欲疾除斷欲貪瞋者。應往澹泊路,詣死屍所,善取其相。或青淤或膿爛。乃至廣說。

+若先起緣外念住者。餘經說復云何通?如說:先於內身住循身觀。次於外身。乃至廣說。

答:應作是說。先起緣內念住。所以者何?

以有我故有我所。有我執故有我所執。有我見故有我所見。有五我見故有十五我所見。有我愚故有我所愚。有我愛故有眾具愛。為長養內我,求外資具故。

問:若爾。前所引經云何通?

+1答:彼是念住加行,非根本念住。云何知然?即彼經說善取相已,速還本處。憶念先所取相。若能者善。若不能者復往屍所。更善取相馳還本處。洗足入房敷座而坐。以勝解作意令所取相明了現前。是名念住加行。若時以外所取相置於內身。而觀察者乃名入根本念住。

+2有說:彼契經說:果勝作意非念住位。云何知然?即彼經說:彼新學苾芻得學意已,若欲往澹泊路者隨欲而往。此中新學苾芻即預流者及一來者。故知彼契經說果勝作意,非念住位。

2)如契經說:於內身住循身觀。於外身住循身觀。於內外身住循身觀。乃至廣說。

問:此中何者名內身等?何者名外身等?

2.1)答:自相續所攝色名內身。他相續所攝色。及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

自相續所攝受名內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內心、外心說亦爾。

2.2)有餘師說:有情數色名內身。非有情數色名外身。內法、外法說亦爾。受心如前說。

2.3)脅尊者言: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

問:何故現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耶?

答:以現在法,多令有情攝受貪著。非過去未來及無為故。

3)此中

於內身住循身觀者。住內身自相觀。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外身自相觀。

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內外身共相觀。乃至法亦爾。

3.1)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住內身廣觀。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外身廣觀。

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住內外身略觀。乃至法亦爾。

3.2)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執。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所執。

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我所執。乃至法亦爾。如我執我所執。我見我所見說亦如是。

3.3)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五我見。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十五我所見。

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二十種薩迦耶見。乃至法亦爾。如我見我所見。如是我愚我所愚說亦爾。

3.4)有說:於內身住循身觀者。對治我愛。

於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眾具愛。

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者。對治俱愛。乃至法亦爾。


1.10.圓滿

問:齊何當言身念住。乃至法念住圓滿耶?

1)答:由二緣故當知圓滿。一分別所緣。二善根增。

分別所緣者。謂若時能以剎那、極微,分析所緣。或唯以剎那分析所緣。

善根增者。謂依下生中,依中生上。齊此應知念住圓滿。

2)有說:由轉加行應知圓滿。

謂瑜伽師先分別身。分別身已,轉身覺慧。

次分別受。分別受已,轉受覺慧。

次分別心。分別心已,轉心覺慧。分別於法。

譬如農夫引水溉田。初畦滿已引溉第二。第二滿已引溉第三。第三滿已引溉第四。此亦如是。

3)有說:齊怨害相成應知圓滿。怨害相有二種。一令不憙樂。二令生瞋恚。

此中但說令不憙樂名怨害相。

謂瑜伽師分別身已,便於身不生憙樂。

而憙樂受等。分別受已,復於受不生憙樂。

而憙樂心等。分別心已,復於心不生憙樂。

而憙樂於法。分別法已。便於一切境界不生憙樂應知。爾時念住圓滿。


1.11.聞思修所成

1)復次,有三種念住。謂聞、思、修所成差別。

1.1)此中有說:於佛所說十二分教。受持、讀誦、思量、分別名聞所成念住。

依聞起思。依思起修。依修能斷煩惱。

如依金鑛出金。依金出金剛。依金剛能壞石等堅物。

1.2)脅尊者言:於佛所說十二分教。受持、讀誦、思量、分別。是生得慧。

依生得慧,起聞所成念住。依聞起思。依思起修。依修能斷煩惱。

如依種子生芽。依芽生莖。依莖生枝葉。依枝葉生花菓。

2)問:此三念住何差別?

2.1)有說:名則差別。謂此名聞所成念住。乃至此名修所成念住。

2.2)有說:

+1聞所成念住一切時依名於義轉。

謂素怛纜說有何義?毘柰耶說有何義?阿毘達磨說有何義?鄔波拕耶說有何義?阿遮利耶說有何義?餘書論說有何義?

+2思所成念住或依名或不依名於義而轉。

+3修所成念住,一切時離名於義轉。

譬如三人俱在池浴。初人未學浮。第二半學。第三善學。

未學浮者一切時依岸浴。半學浮者或依岸或離岸而浴。善學浮者恒時離岸在中而浴。如第一人,聞所成亦爾。如第二人,思所成亦爾。如第三人,修所成亦爾。是謂此三念住差別。

3)問:此聞、思、修所成念住何界?有幾種?

3.1)答:欲界有二。謂聞、思所成非修。所以者何?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作意修時便墮思中故。

+色界有二。謂聞修所成非思。所以者何?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作意思時便墮修中故。

+無色界有一。謂修所成。然修所成,亦不墮界。

3.2)有餘師說:欲界具有三種。餘如前說。

3.3)有說:欲色界各具三種。餘如前說。

3.4)有說:三界皆具三種。唯修所成亦不墮界。

3.5)評曰:初說者好。

4)問:此諸念住誰為誰因?

答:聞為三種因。

思唯思因,非聞因,以彼劣故。非修因,以界別故。

修唯修因,非聞因,以彼劣故。非思因,以彼劣及界別故。

5)誰為誰果?答:聞唯聞果。思聞思果非修。修聞修果非思。

6)問:此三念住誰現前修幾?

+答:聞所成現前時,唯修聞非思修。

+思所成現前時,唯修思非聞修。

此中聞思剎那現前時,以習修故名修。非修未來,以勢劣故。則以此故唯修自不修他。

+修所成現前時,能修三種。聞思自力雖不能修未來。而由他力有未來修義。

7)問:聞、思、修所成念住。佛、獨覺、聲聞各有幾種?

答:佛具三種,而修所成為勝。以自然覺及具力、無畏等功德故。

獨覺亦具有三,而思所成為勝。以自思惟覺而無力、無畏等功德故。

聲聞亦具三種,而聞所成為勝。以從聞他音,入聖道故。

如說:我聖弟子聞杖具足,斷不善法,修習善法。

8)復有三種念住。謂言說究竟念住。思惟究竟念住。出離究竟念住。應知此三則聞思修所成念住。如其次第。

9)然聞等三種念住。

+一切皆可名聞所成。如說: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離罪,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

+一切皆可名思所成。如說:思者是業。慮者是慧。彼所說慮則思所成。

+一切皆可名修所成。如說:云何應修法?謂一切善有為法。


1.12.加行等

1)問:何謂念住加行?云何自相種性、雜緣?及聞思修所成念住生起次第?

答:不淨觀、持息念、界作意。是謂念住加行。

+則此為先,入自相種性身念住。

+則身念住為先,入自相種性受念住。

+則受念住為先,入自相種性心念住。

+則心念住為先,入自相種性法念住。

+從自相種性法念住,起雜緣法念住。

+從雜緣法念住,起三義觀。

+從三義觀,有聞所成身念住,先作無常乃至無我行相,緣苦諦起。次作因乃至緣行相,緣集諦起。次作道乃至出行相,緣道諦起。

+從此無間,有聞所成受念住、心念住。各作十二行相,緣三諦起亦爾。

+從此無間,有聞所成法念住。先作無常乃至無我行相,緣苦諦起。次作因乃至緣行相,緣集諦起。次作滅乃至離行相,緣滅諦起。次作道乃至出行相,緣道諦起。

+從聞所成法念住,無間有思所成身念住,作十二行相,緣三諦起。

+從此無間,有受念住,作十二行相,緣三諦起。

+從此無間,有心念住,作十二行相,緣三諦起。

+從此無間,有法念住,作十六行相,緣四諦起。

+從思所成法念住,有修所成法念住,先作無常乃至無我行相,緣苦諦起。次作因乃至緣行相,緣集諦起。次作滅乃至離行相,緣滅諦起。次作道乃至出行相,緣道諦起。

如是緣四諦,作十六行相法念住名為初煗。是謂念住加行所引自相種性雜緣。及聞思修所成念住生起次第。

2)問:何故聞思所成念住,皆初起身念住,緣三諦,作十二行相,後乃起餘念住。而修所成念住,初則起法念住緣四諦作十六行相耶?

答:未曾得種性故。漸次得行相故。

+先觀麁蘊,後觀細蘊。於五蘊中色蘊最麁。先觀彼故初起身念住。

+然身受心皆三諦攝故。身念住緣三諦作十二行相。

+如是聞所成身念住引起聞所成受念住。

+聞所成受念住引起聞所成心念住。

+聞所成心念住引起聞所成法念住。

+此聞所成法念住緣四諦作十六行相。

+聞所成四念住漸圓滿已。便能引起思所成四念住。

+思所成四念住漸圓滿已。復能引起修所成法念住。

+此曾得種性故。於一切蘊,行相堅住。故初則起法念住。先緣苦諦作四行相。乃至後緣道諦作四行相。


1.13.如契經說:如是修直正願念住,能破無明,發起於明。

此中說何名修直正願念住耶?

有作是說:此中說苦法智忍,以此能破無明,則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發起於明,則苦法智。

有說:此中說道類智忍,以此能破無明,則色無色界見道所斷十四隨眠。發起於明,則道類智。

有說:此中說金剛喻定,以此能破無明。則非想非非想處軟軟品煩惱。發起於明,則盡智。

有說:此中說一切無間道,以此能破無明。則彼所斷煩惱品。發起於明,則彼品解脫道。

脇尊者言:此中說方便善巧所攝受善慧名修直正願念住,以此能破無明,則三不善根。發起於明,則三善根。


1.14.如薄伽梵說伽他言:若叢網便著,無愛誰能將,佛所行無邊,無迹何迹引。

此中佛所行者。謂四念住。

問:佛為得念住邊際而般涅槃?為不得邊際而便般涅槃耶?設爾有何過。

+若言得者,何故說佛所行無邊?

+若不得者,何故說佛得盡智時,事善究竟?

答:有因緣故可言得邊際。有因緣故可言不得邊際。謂依牽引故,可言得邊際。依受用故,可言不得邊際。

復次,依獲得故可言得邊際。依在身故可言不得邊際。

復次,依成就故可言得邊際。依現前故可言不得邊際。


1.15.如契經說:何謂非苾芻所行處?應言五妙欲是。何謂是苾芻所行處?應言四念住是。

問:五妙欲亦隨入念住中,何故說非所行處耶?

答:依能觀者故作是說。謂若不如理觀名非所行處。若如理觀名所行處。


1.16.如契經說:有三念住聖者應習。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

云何為三?

+1謂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義利悲心告言:此為利益,此為安樂,此為利益安樂。若弟子眾恭敬屬耳,住奉教心,行法隨法,不越聖教,受學學處。如來於彼亦不喜慶,心不踊悅。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一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

+2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乃至義利悲心告言。此為利益,此為安樂,此為利益安樂。若弟子眾不恭敬,不屬耳,不住奉教心,不行法隨法,違越聖教,不受學學處。如來於彼亦不恚恨,心無憂慼。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二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

+3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時,起深憐愍。乃至此為利益安樂。若一分弟子眾恭敬屬耳,乃至受學學處。一分弟子眾不恭敬,不屬耳,乃至亦不受學學處。如來爾時於敬受者亦不歡喜,心不踊悅。於不敬受者亦不恚恨,心無憂慼。唯住正捨、正念、正知。是名第三念住。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御眾。

1)問:若爾者,但應有二念住。謂於敬受及於不敬受。云何說三種耶?

答:隨眾會有三故說三種。謂有眾會一切敬受。有眾會一切不敬受。有眾會一分敬受。一分不敬受。是故隨彼說三念住。

2)問:若爾,便應說七念住。謂前四及此三種?

答:此中三種則入前四。以俱是前雜緣外法念住所攝故。

3)問:佛說法時,若皆敬受,便應無三念住。若有不敬受者,將無世尊於非田、非器,雨正法雨。如是佛說法則為唐捐?

+1答:世尊為人說法欲令人解。若當人不解者亦有天能解之。如是念住有三。亦非佛唐捐說法。所以者何?以人不解故念住有三。天能解故。不於非田非器而雨法雨。

+2有說:佛說法時,欲令彼彼有情得阿羅漢果。彼不得阿羅漢果,而得不還果。故念住有三。亦非佛唐捐說法。所以者何?以不得阿羅漢果故,念住有三。以得不還果故,不唐捐說法。

+3復次,佛說法時,欲令彼彼有情得不還果。彼不得不還果而得一來果。廣說如前。如是欲令得一來果、預流果、順決擇分善根、順解脫分善根、順福分善根。展轉次第廣說亦爾。

+4復次,佛說法時,欲令彼彼有情得現法果。彼不得現法果,而能種當來善根故,念住有三。亦非佛唐捐說法。廣說如前。

4)問:何故弟子敬受教時,佛不生喜。不敬受時,佛不生憂耶?

+答:佛知有情有如是種性差別。惡意樂者行惡。善意樂者行善。若當惡意樂者行善可於彼生喜。善意樂者行惡可於彼生憂。但不如是。種性別故。

+如知外物種性差別。鐵鑛出鐵,金鑛出金,是故於銷鍊時,從鐵鑛得鐵心不生憂。從金鑛得金心不生喜。若當與此相違得者可生憂喜。然無是事種性異故。

+世尊亦爾。知諸有情種性差別,不生憂喜。

+有作是說:佛已善斷愛恚法故。謂喜似愛,憂似恚。佛於愛恚皆已善斷。故無憂喜。

+復有說者,佛已善修空為根本而作是念:誰為恭敬者?誰為不恭敬者?唯空行聚,故於眾會,不生憂喜。


1.17.如契經說:有一趣道能令有情清淨。謂四念住。乃至廣說。

1)問:云何名一趣道?為以能超越一界故名一趣道?為以能超越一趣故?為以能超越一生故?為以能通達一諦故?為以能趣一究竟故名一趣道?為以但有一道故名一趣道耶?設爾何過。

+若以能超越一界故名一趣道者。則非一趣道,界有三故。

+若以能超越一趣故名一趣道者。亦非一趣道,趣有五故。

+若以能超越一生故名一趣道者。亦非一趣道,生有四故。

+若以能通達一諦故名一趣道者。亦非一趣道,諦有四故。

+若以能趣一究竟故名一趣道者。亦非一趣道,以究竟有二種。一事究竟。二功用究竟故。

+若以但有一道故名一趣道者。亦非一趣道。以道有多種。謂隨信行道、隨法行道、信勝解道、見至道、時解脫道、不時解脫道故。云何言有一趣道耶?

答:則由前所說緣及餘緣故名一趣道。

1.1)由前所說緣者。

謂以能超越一界故名一趣道,則無色界。以超此界者。更不生三界故。

亦以能超越一趣故名一趣道。則天趣。以超此趣者,更不往五趣故。

亦以能超越一生故名一趣道。則化生。以超此生者,更不受四生故。

亦以能通達一諦故名一趣道。則道諦。以此諦,從無始時來未曾得故。及未曾通達故。

亦以趣一究竟,故名一趣道。則事究竟。以修功用究竟皆為得事究竟故。

亦以但有一道,故名一趣道。則聖道。

問:豈不有隨信行道乃至不時解脫道,如是便有多道耶?

答:一切皆是趣苦滅行故說名一道。如趣苦滅行。如是趣有滅。世間滅。生死滅。流轉滅。生老病死滅行說亦爾。是名由前所說緣故。名一趣道。

1.2)及餘緣故者。

+1謂無異趣故,不退還故。至不退解脫故。至背五趣之一趣故。

如說:涅槃是阿羅漢趣。由如是義名一趣道。

+2復有說者,能對治異道故名一趣道。

謂諸外道或執不食為道。或執隨日轉為道。或執臥灰、飲風、服水、茹菜、噉菓、裸形、麁衣、臥不平等各以為道。佛為對治彼異道故說一趣道。此意義言:彼種種道皆非真道但是惡邪妄道。是不善士所習近道。非諸善士所習近道。所以者何?真道唯一。謂四念住。

+3或有說者。能趣一解脫宮門故名一趣道。

此中應引嗢底迦經所說喻。如彼說:佛告嗢底迦。如國邊城。其牆堅厚,却敵樓櫓,埤堄寮窓並皆嚴備。唯有一門委一人捉。其人聰慧多聞善習應入者聽,不應者止。彼每巡城察之乃至不見獸往來處。況餘門耶?嗢底迦當知!彼守門者。雖不知日日有爾所有情入城出城。然其定知諸有入出皆由此門不從餘門。如是如來雖不作意知爾所有情已般涅槃。爾所有情當般涅槃。然其定知諸有情類已般涅槃未般涅槃。皆由此道,不依餘道。是故以能趣一解脫宮門故名一趣道。

2)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為是一趣道不?

+若是者。何故彼經唯說念住名一趣道。不說餘耶?

+若非者,何故唯念住是一趣道非餘耶?

答:應說彼亦是一趣道。

問:若爾者何故彼經而不說耶?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若說念住當知亦已說正斷等。

有說:念住是一趣亦是道。正斷等是一趣而非道。以非一切皆是慧故。

有說:念住從初業地乃至盡無生智作用恒勝。正斷等不爾。

有說:念住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能建立諸法自相共相。能害事愚及所緣愚。於諸法中不增減轉。正斷等不爾。

有說:念住如有目者能將導所餘如盲。菩提分法趣涅槃宮而無異趣。如明眼者引諸盲人令隨正路不行非道。念住亦爾。是故。彼經唯說念住名一趣道而不說餘。


1.18.如契經說:有一趣道能令有情清淨超滅憂苦。乃至能證隨正理法。謂聖正三摩地及彼因緣彼眾具。

問:何故世尊或說般若為一趣道。或說等持為一趣道耶?

答:隨所化有情所未具者而說故。謂所化有情或有闕奢摩他。或有闕毘鉢舍那。

若闕奢摩他者,為說等持為一趣道。

若闕毘鉢舍那者。為說般若為一趣道。般若者則前所說念住。以念住,慧為性故。


1.19.如契經說:若有能辦四念住,則能辦正如理。若能辦正如理,則能辦聖道。若能辦聖道,則能辦甘露。若能辦甘露,則能解脫生老病死愁歎憂苦諸熱惱法。

問:念住、正如理、聖道、甘露何差別?

答:名則差別謂名念住乃至名甘露。

有說:念住則顯念住。正如理顯正斷、神足、根、力、覺支。聖道顯道支。甘露顯彼果。

有說:念住顯所緣念住。正如理顯相雜念住。聖道顯自性念住。甘露顯彼果。

有說:念住顯聞所成念住。正如理顯思所成念住。聖道顯修所成念住。甘露顯彼果。

有說:念住顯言說究竟念住。正如理顯思惟究竟念住。聖道顯出離究竟念住。甘露顯彼果。

有說:念住顯見道。正如理顯修道。聖道顯無學道。見地、修地、無學地說亦爾。甘露顯彼果。

有說:念住顯未知當知根。正如理顯已知根。聖道顯具知根。甘露顯彼果。是謂念住、正如理、聖道、甘露差別。


2.修念住

[發智論]若修身念住,彼受耶...念住亦爾。

[大毘婆沙論]若修身念住彼受耶。乃至廣說。


2.1.略毘婆沙

2.1.1.種類

1)修有四種。謂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

得修、習修。謂一切善有為法。

對治修、除遣修。謂一切有漏法。

2)西方師言:修有六種。謂前四及防護修分別修。

防護修者。謂修根。如說:如是六根善調、善護、善守、善防,能感當來樂受異熟。

分別修者。謂修身。如說:此身髮毛爪齒。乃至廣說。

3)迦濕彌羅國諸師言:此後二修,則前對治、除遣修攝四修義。如智蘊等處廣說。

此中依二修作論。謂得修、習修。


2.1.2.差別

依此二修,於諸位中,修念住有差別。

1)謂初煗位中,

緣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則此未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亦同分修非不同分。

非初蘊滅觀能修,緣蘊道故。

2)增長煗。

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問:何故初煗唯同分修,非不同分。增長煗同分、不同分修耶?

答:初煗是未曾得種性。初緣諦,起行相。勢力劣故。唯同分修非不同分。

增長煗是曾得種性。已緣諦,起行相,勢力強勝。故能同分不同分修。

3)初頂位中。

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4)增長頂位。

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5)初忍及增長位,

俱緣四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問:何故初忍及增長位皆唯法念住現在修耶?

答:以忍近見道故與見道相似。如見道中唯法念住現在修忍亦爾。

尊者妙音說曰:順決擇分善根二在欲界。謂煗、頂。二在色界謂忍、世第一法。

若依彼說,初忍緣三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則此未來修,非初蘊滅觀能修緣蘊道。故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

6)增長忍。

緣三諦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緣滅諦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

問:何故初忍唯同分修。增長忍亦不同分修耶?

答:如前廣說。

評曰:前說者好。然順決擇分善根,順見道故。初起位中現在皆唯修法念住。於增長位有四念住隨一現前。從初忍位,近見道故。於一切時,現在唯修法念住。

7)世第一法位。

亦唯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

問:世第一法亦是曾得種性已,緣諦起行相。何故唯同分修,非不同分耶?

答:世第一法是極隣近見道善根最,與見道相似。如見道中唯同分修非不同分。世第一法亦爾。

有說:世第一法是見道前行修治道者故。如見道唯同分修。

有說:世第一法唯有爾所行相可修。如裸形者無衣可奪。應知增上忍亦爾。餘忍位中,隨減所緣,則不修彼念住行相。如應當知。

8)若入正性離生。

+苦集現觀各四心頃。道現觀三心頃。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

+滅現觀四心頃。法念住現在修。即此未來修。非初無漏蘊滅觀即能修,緣蘊道故。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修非不同分。以初得無漏種性力未廣故。

+道類智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同分不同分修。一行相現在。修未來修十六。已得無漏種性勢增廣故。

+從此以上一切聖者,起未曾得善根現在前時。未來皆修四念住十六行相。

唯除聞思所成慧。及入滅定微微心時。餘一切異生又無聖行相。是故從此以後但說修念住多少不說行相。

9)若諸異生

+1離欲界染加行道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如離欲界染乃至離第三靜慮染亦爾。

+2離第四靜慮染。

+若則以第四靜慮為加行。彼加行道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若以空無邊處近分為加行。

++諸有欲令彼近分地有別緣者。彼加行道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第九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三,除身念住。

++諸有欲令彼近分地唯總緣者。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則此未來修。第九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三除身念住。

+3如離第四靜慮染乃至離無所有染亦爾。差別者除身念住。

10)則諸異生。

+1起不淨觀、持息念、身念住、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及引發神境天眼、天耳通時。

身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起後三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2起四無量,引發宿住隨念通。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3引發他心通時,心念住或受、心、法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4若起無色解脫及後三念住時。後三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三,除身念住。

+5若起空無邊處、識無邊處遍處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三除身念住。是謂異生位所修差別。

11)若諸聖者。

+1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一切加行道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一切無間、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2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一切加行道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一切無間道、解脫道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12)若諸聖者。

+1起不淨觀、持息念、身念住、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及引發神境天眼天耳通。及起詞無礙解時。身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2若雜修靜慮及諸有欲令一切法皆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

+3若起四無量、宿住隨念通。及諸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法無礙解、無諍、後二遍處、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修四。

+4若引發他心通時。心念住或受心法念住及起後三念住時隨一現在修未來修四。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2.2....

[發智論]若修身念住,彼受耶?設修受念住,彼身耶?答:應作四句。有修身念住非受。謂已得身念住現在前。有修受念住非身。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若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若未得心、法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有俱修。謂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若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身。若未得心法念住現在前。修身、受。有俱不修。謂已得心、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受。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如身念住、受念住。應知身念住、心念住亦爾。

1[*引文]若修身念住彼受耶?設修受念住彼身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修身念住非受。謂已得身念住現在前。

以曾得法現在前時,無力能及未來故,不修受念住。然現前是習修故說修身念住。

問:亦有未得身念住現在前不修受。如未曾得聞思所成身念住現在前時。此中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依修所成念住而作論。無有未得修所成身念住現在前時不修受念住者是故不說。

3[*引文]有修受念住非身。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若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若未得心、法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

1)已得受念住現在前者。如前釋。

2)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者。

謂諸異生,離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染。

若以受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若諸異生起受念住、無色、解脫時。

於如是時,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

3)未得心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者。

謂諸異生離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染。

若以心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若諸異生起心念住、無色、解脫時。

於如是時,未得心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

4)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者。

+謂諸異生離第四靜慮染最後解脫道時。

+離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染。若依下根本地起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依上近分地為加行。

諸有欲令無色近分有別緣者。若以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

諸有欲令無色近分唯總緣者。唯第九解脫道時。

+若諸異生起法念住、無色、解脫。及起後二遍處時。

於如是時,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非身。

3[*引文]有俱修謂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若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身。若未得心、法念住現在前修身受。

1)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者。

+謂增長煗頂位身念住現在前。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身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身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起不淨觀、持息念、身念住、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引發神境、天眼、天耳通。起詞無礙解時。

+若以身念住雜修靜慮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彼起身念住、義無礙解及身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於如是時,未得身念住現在前修身受。

2)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身者。

+謂增長煗頂位受念住現在前時。

+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受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受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引發他心通受念住現在前時。

+若以受念住雜修靜慮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彼起受念住、義無礙解及受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於如是時,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身受。

3)未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受者。

+謂增長煗頂位心念住現在前時。

+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心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心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引發他心通心念住現在前時。

+若以心念住雜修靜慮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心念住、義無礙解及心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於如是時,未曾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受。

4)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受者。

+謂初煗位,緣三諦。增長煗,緣四諦法念住現在前時。

+若初及增長頂,緣四諦法念住現在前時。

+若一切忍及世第一法時。

+若入正性離生,苦集道現觀各四心頃。

+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引發他心通法念住現在前及引發宿住隨念通。起四無量時。

+若以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彼起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諸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彼起義無礙解、法無礙解、無諍。後二遍處、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

若起法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

於如是時,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受。

4[*引文]有俱不修。謂已得心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受。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1)已得心法念住現在前者。如前釋。

2)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受者。

謂初煗位,緣滅諦。若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若諸異生,離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染。諸有欲令無色近分唯總緣者。若上地近分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

於如是時,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受。

3)一切染污心者。謂染污心皆順退分性沈重懈怠相應。要順勝進性輕舉精進相應心,方能修故。

4)無記心者。謂無記心其性羸劣腐敗萎歇。要住強勢堅勝之心,方能修故。

5)在無想定滅盡定者。謂彼無心要有心者,方能修故。

6)生無想者。

有說:生彼於一切時,善心不起。

有說:雖起而非修所依。以不能修未來法故。於如是時,不修身受。

7)問:亦有未得心念住現在前,不修身受。如未曾得聞思所成心念住現在前時。此中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說未曾得念住現在前時。能修未來而不修身受者。無未曾得心念住現在前時。能修未來而不修身受者是故不說。

8)問:若爾,亦應說一切散善心。何故但說染污心、無記心耶?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彼不決定難用稱說。謂若以修言之則彼無力能修未來。若以不修言之則現前時是習修攝。是故於此修不修中皆不說彼。

5[*引文]如身念住、受念住。應知身念住、心念住亦爾。

以未來受念住、心念住,修不修必俱故。


2.3....

[發智論]若修身念住,彼法耶?設修法念住,彼身耶?答:應作四句。有修身念住非法。謂已得身念住現在前。有修法念住非身。謂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若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法非身。有俱修謂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若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法。有俱不修。謂已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1[*引文]若修身念住彼法耶?設修法念住彼身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修身念住非法。謂已得身念住現在前。

此如前釋。

3[*引文]有修法念住非身。謂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若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法非身。

1)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者。

如前釋。

2)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者。

+謂初煖位,緣滅諦。若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若諸異生離第四靜慮染。諸有欲令空無邊處近分唯總緣者。若以彼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

+若諸異生離空無邊處乃至無所有處染。以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諸異生起法念住、無色、解脫。及起後二遍處時。

於如是時,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身。

3)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修法非身者。

如前未得受念住現在前不修身說。

4)未得心念住現在前修法非身者。

即如受說。

4[*引文]有俱修。謂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若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法。

1)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者。

如前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說。

2)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者。

如前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身受說。

3)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法者。

+謂增長煗頂位受心念住現在前時。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受心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受心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引發他心通受、心念住現在前時。

+若以受、心念住雜修靜慮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彼起受心念住、義無礙解。及受心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定想微細心時。於如是時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修身法。

5[*引文]有俱不修。謂已得受、心念住現在前,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皆如前釋。


2.4....

[發智論]若修受念住,彼心耶?設修心念住,彼受耶?答:應作四句。有修受念住非心。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有修心念住非受。謂已得心念住現在前。有俱修。謂未得身、受、心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心。有俱不修。謂已得身、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心。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1[*引文]若修受念住彼心耶?設修心念住彼受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修受念住非心。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

3[*引文]有修心念住非受。謂已得心念住現在前。

皆如前釋。

4[*引文]有俱修。謂未得身、受、心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心。

1)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者。

如前諸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說。

2)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者。

如前諸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說。

3)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心者。

如前諸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餘念住說。

5[*引文]有俱不修謂已得身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心。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心者。如前諸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餘念住說餘如前釋。


2.5....

[發智論]若修受念住,彼法耶?設修法念住,彼受耶?答:應作四句。有修受念住非法。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有修法念住非受。謂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有俱修。謂未得身、受、心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有俱不修。謂已得身、心念住現在前。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如受念住、法念住。應知心念住、法念住亦爾。

1[*引文]若修受念住彼法耶?設修法念住彼受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修受念住非法。謂已得受念住現在前。

此如前釋。

3[*引文]有修法念住非受。謂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

+已得法念住現在前者。如前釋。

+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受者。如前諸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不修餘念住說。

4[*引文]有俱修。謂未得身受心念住現在前。若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

+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者。如前諸未得身念住現在前說。

+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者。如前諸未得受心念住現在前說。

+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受者。如前諸未得法念住現在前。修餘念住說。

5[*引文]有俱不修。謂已得身心念住現在前。一切染污心、無記心。在無想定滅盡定。生無想天。

皆如前釋。

6[*引文]如受念住法念住應知。心念住、法念住亦爾。

以未來受念住、心念住修不修必俱故。


2.6.念住...

[發智論]於身修身觀念住,當言法、類、世俗、苦、集、道智。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當言樂、喜、捨根相應。當言空、無願三摩地俱。當言緣欲、色界繫及不繫。於受修受觀念住。當言法、類、他心、世俗、苦、集、道智。當言有尋有伺等三。當言樂、喜、捨根相應。當言空、無願三摩地俱。當言緣三界繫不繫。如於受,於心亦爾。於法修此觀念住。當言法、類、他心、世俗、苦、集、滅、道智。當言有尋有伺等三。當言樂、喜、捨根相應。當言空、無願、無相三摩地俱。當言緣三界繫不繫。

[大毘婆沙論]於身循身觀念住當言法智。乃至廣說。

問:此文應先修而說。所以者何?以有自性乃可修故而不先說者有何意耶?

答:阿毘達磨應以相求不以次第。以阿毘達磨正欲分別諸法性相,但不違其義。若先若後說皆無失。有餘師說:欲顯此中唯分別修所成念住,非聞思所成等故。先說修,後明自性。

1)於身循身觀念住

1.1)當言法智。謂知欲界繫及一分無漏色。

+當言類智。謂知色界繫及一分無漏色。

+不說他心智者。他心智知心心所法。身念住唯知色法故。

+當言世俗智。謂知一切色。

+當言苦智。謂知有漏色作非常、苦、空、非我行相。

+當言集智。謂知有漏色作因、集、生、緣行相。

+不說滅智者。滅智唯知無為法。身念住知有為法故。

+當言道智。謂知無漏色作道、如、行、出行相。

+此中不說:盡、無生智者。以此是見蘊,但說諸見性智。彼智非見性是故不說。

1.2)顯自性已,當顯地。

+當言有尋有伺。謂依未至、初靜慮。

+當言無尋唯伺。謂依靜慮中間。

+當言無尋無伺。謂依上三靜慮及四無色。

1.3)顯地已,當顯相應。

+當言樂根相應。謂依第三靜慮。

+當言喜根相應。謂依初及第二靜慮。

+當言捨根相應。謂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及四無色。

1.4)顯相應已,當顯行相。

+當言空三摩地俱。謂二行相。

+當言無願三摩地俱。謂十行相。

+不說無相三摩地俱者。如不說滅智說。

1.5)顯行相已,當顯所緣。

+當言緣欲色界繫。謂緣苦集。

+當言緣不繫。謂緣道。

2)於受循受觀念住

2.1)當言法智。謂知欲界繫及一分無漏受。

+當言類智。謂知色、無色界繫及一分無漏受。

+當言他心智。謂知欲色界繫及一分無漏他相續現在前受。

+當言世俗智。謂知一切受。

+當言苦智。謂知有漏受作非常等四行相。

+當言集智謂知有漏受作因等四行相。

+不說滅智者以受念住唯知有為法故。

+當言道智謂知無漏受作道等四行相。

不說餘智者如前釋。

2.2)顯自性已,地、相應、行相皆如前說。當顯所緣。

+當言緣三界繫。謂緣苦集。

+當言緣不繫。謂緣道。

3)如於受,於心亦爾。此一所緣常相應故。

4)於法修法觀念住。

4.1)當言法智。謂知欲界繫諸行及彼因、彼滅、彼一切法智品。

+當言類智。謂知色無色界繫諸行及彼因、彼滅、彼一切類智品。

+當言他心智。謂知欲色界繫及一分無漏他相續現在前。除受及心餘心所法。

+當言世俗智。謂知一切法。

+當言苦智。謂知五取蘊作無常等四行相。

+當言集智。謂知有漏因作因等四行相。

+當言滅智。謂知擇滅作滅等四行相。

+當言道智。謂知無漏五蘊作道等四行相。

+不說餘智者亦如前釋。

4.2)顯自性已,地、相應如前說。當顯行相。

+當言空、無願三摩地俱。亦如前釋。

+當言無相三摩地俱。謂四行相。

4.3)顯行相已當顯所緣。

+當言緣三界繫。謂緣苦集。

+當言緣不繫。謂緣滅道。


3.如實知有八

3.1.

[發智論]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世俗、道。

[大毘婆沙論]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此四智乃至廣說。

1)問:何故此中再度分別受、心、法念住。一度分別身念住耶?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有說:此中世尊亦應作是說:彼行住等時如實知我行住等此四智。乃至廣說。而不說者有何意耶?答:若法微細難見難覺、不明了、不現見者則重分別。身念住麁顯。乃至現見故不重說。

+3有說:若依彼起種種不相似、異相文句。及異相智者,則重分別。

身念住。若分別時,文句不異,智亦不異,故不重說。

2)問:受樂受時,則不如實知。如實知時,則不受樂受。所以者何?受樂受時,彼受在現在,非爾時能如實知。不知相應故,無二心品俱行故。如實知時,彼受在過去、未來,非爾時名受樂受,無作用故。苦受、不苦不樂受說亦爾。佛何故說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等耶?

2.1)有說:此中應作是說:受樂受已,如實知我已受樂受。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已,如實知我已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應知此中說已受名受。於過去說現在聲。如說:大王從何方來。此說已來名來。

2.2)又如說:菩薩入正性離生時,得現觀邊世俗智。此說已入名入彼亦如是。

2.3)尊者世友說曰:諸受在過去未來時,則不可受。在現在時,唯自性轉,亦不可受。云何說受樂、受苦耶?當知彼觀樂苦眾具相續而說。謂觀樂具相續言我受樂。觀苦具相續言我受苦。

2.4)復次,彼觀樂苦因緣相續而說。謂觀攝受因緣相續言我受樂。觀損害因緣相續言我受苦。

2.5)復次,彼於諸受相續轉時中間數起彼境意識。便謂此於所依為益為損故言我今受樂受苦。

2.6)大德說曰:彼於樂苦受所依大種相續轉中,謂之為受故言我今受樂受苦。


3.1.1.樂受

[發智論]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引文]如說:受樂受時,如實知我受樂受。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1)問:何故此中不說他心智?

答:他心智知他相續心心所法。此中如實智知自相續心心所法是故不說。

復次,他心智知現在心心所法。此中如實智知過去心心所法。

復次,他心智但知心心所法。此中如實智亦知心心所法、所依、所緣。

復次,他心智一一法緣。此中如實智亦多法總緣,以是故不說他心智。

2)問:此中復何故不說苦、集智耶?

有說:此中亦應說苦集智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苦集智是厭行相智。此中如實智是欣行相智是故不說。

有說:苦集智緣所厭事。此中如實智緣所欣事。

有說:苦集智憎惡所緣而轉。此中如實智愛樂所緣而轉。

3)有說:此中說如實知有漏、無漏心心所法。

+然有漏心心所法,無始數知。又麁近易了,起世俗智,則能了知。不待起無漏智。

是故無有捨世俗智而以苦集智知者。

+無漏心心所法昔來未知。又微細難了,起無漏智乃能知之。

+是故此中如實知有漏心心所法,唯世俗智。如實知無漏心心所法謂餘三智。由此不說有苦集智。

4)有說:此中說如實知有漏無漏心心所法、事差別相。

+彼有漏者,起世俗智,則知更不起苦集智,以難起故。及起時但知總相故。

+彼無漏者,起世俗智,不能知故,便起道智。然道智生,雖不如前,唯差別知。

+然以總相知差別事,故有道智,無苦集智。

5)有說:此中說如實知有漏無漏心心所法、行相差別。

+然有漏心心所法,多非緣諦行相。設所有者,亦未善成就故。但以世俗智作非諦行相。如實知其行相差別。

+無漏心心所法,皆是緣諦行相,極善成就故。還以道智作諦行相如實知其行相差別。

+是故此中無苦集智。

+不說盡、無生智者。此是見蘊,但說諸見性智。彼非見性智是故不說。

6)此中法智者。謂知法智品樂受。

類智者。謂知類智品樂受。

世俗智者。謂知有漏樂受。

道智者。謂知無漏樂受。

雖無一樂受四智所知。謂有漏者一智知。無漏者三智知。然以總說故言四智如實知樂受。

有說:無漏樂受四智所知。


3.1.2.苦受...心受

[發智論]受苦受時。如實知我受苦受。此一智。謂世俗。

受不苦不樂受時。如實知我受不苦不樂受。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及苦心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受樂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時。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1[*引文]受苦受時,如實知受苦受。此一智謂世俗。

以苦受唯有漏故,世俗智知。

2[*引文]受不苦不樂受時,如實知受不苦不樂受。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如知樂受說。

3[*引文]受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及苦心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一切身受及苦心受唯有漏故。起世俗智則如實知。

4[*引文]受樂心受、不苦不樂心受時,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二心受通有漏、無漏故。以四智知廣釋如上。

問:此中何者名身受?何者名心受耶?

1)答:若受在五識身名身受。在意地名心受。

2)復次,若受無分別名身受。有分別名心受。

3)復次,若受取自相境名身受。取自共相境名心受。

4)復次,若受取現在境名身受。取三世及非世境名心受。

5)復次,若受取事別境名身受。取事別及和合境名心受。

6)復次,若受一墮境者名身受。數數墮境者名心受。

7)復次,若受於境率爾轉者名身受。思度轉者名心受。

8)復次,若受以色為所依色為所緣者名身受。以非色為所依色非色為所緣者名心受。

如色非色。如是有對無對。積聚非積聚。和合不和合廣說亦爾。

9)尊者世友說曰:如佛所說:彼於爾時,受於二受。謂身受、心受。云何身受?云何心受?答:無有受是身受。一切受皆是心受。所以者何?心相應故。

+然諸受若依五根轉,此受名身受。恒以身為增上故。

+若依意根轉此受名心受。恒以心為增上故。

10)復作是說:無有受是身受。一切受皆是心受心相應故。

+然諸受依取至境三根轉,此受名身受,恒作想故。

+依取不至境三根轉此受名心受,不恒作想故。

11)大德說曰:若是身受彼亦心受耶?答:若是身受彼亦心受。有是心受而非身受。

謂若計度外事,於內取相及於事取補特伽羅、并法處所攝色、心不相應行、無為相。如此類受,皆名心受。以於非實有境,分別轉故。是謂身受、心受差別。


3.1.3.味受

[發智論]受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及苦無味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受樂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時。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1[*引文]受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及苦無味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以一切有味受及苦無味受皆有漏故。起世俗智則如實知。

2[*引文]受樂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時。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二無味受通有漏無漏故以四智知。廣釋如上。

+此中味者是愛味著性故。若受與彼為安足處名有味受。

+有說:味名一切煩惱取著性故。若受與彼為安足處名有味受。

+若受不與愛或一切煩惱為安足處名無味受。

問:若爾者,則一切苦受皆名有味。皆能與愛或一切煩惱為安足處故。又如品類足說:云何有味法?謂有漏法。云何無味法?謂無漏法。何故此中說有苦無味受耶?

答:苦受雖有漏,而有少無味依性,依彼故說,苦無味依受。謂彼有與煩惱相違及與煩惱不相雜性。

有餘師說:苦受雖皆是有漏,而有能引發隨順勝義無味無漏受者。依彼故說苦無味受。以能暫時伏諸味故。


3.1.4.依受

[發智論]受樂耽嗜依受、苦耽嗜依受、不苦不樂耽嗜依受及苦出離依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受樂出離依受、不苦不樂出離依受時。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1[*引文]受樂耽嗜依受。苦耽嗜依受。不苦不樂耽嗜依受及苦出離依受時。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以一切耽嗜依受及苦出離依受皆有漏故。起世俗智則如實知。

2[*引文]受樂出離依受。不苦不樂出離依受時。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如前釋。

+此中耽嗜謂愛耽著性故。若受與彼為安足處名耽嗜依受。

+有說:耽嗜名一切煩惱執著性故。若受與彼為安足處名耽嗜依受。

+苦受不與愛或一切煩惱為安足處名出離依受。

問:若爾,一切苦受皆應名耽嗜依。皆能與愛或一切煩惱為安足處故。又如品類足說:云何耽嗜依法?謂有漏法。云何出離依法?謂無漏法。何故此中說有苦出離依受耶?

答:苦受雖有漏而有少出離依性。依彼故說苦出離依受。謂彼有與煩惱相違及與煩惱不相雜性。

有餘師說:苦受雖皆是有漏,而有能引發隨順勝義出離依無漏受者。依彼故說苦出離依受,以能暫時伏諸耽嗜故。


3.2.

3.2.1.有貪心、離貪心

[發智論]如說: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此一智。謂世俗。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大毘婆沙論]如說: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乃至廣說。

有二義故。心名有貪。一貪相雜故。二貪所繫故。

1)有說:此中依相雜有貪而作論。

2)有說:此中依二種有貪而作論。所以者何?

+若唯依相雜有貪而作論者,則有漏善及無覆無記心等應亦名離貪心。然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繫故。

+如有貪心,應知有瞋心等亦爾。

+此中貪所繫故,名有貪心。貪對治故名離貪心。

3)如是說者好。謂貪所繫故名有貪心。貪對治故名離貪心。

+若說貪相應故名有貪心。貪不相應故名離貪心者,則貪不相應,餘煩惱相應心等應名離貪心。然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繫故。

+若說貪相應故名有貪心。貪對治故名離貪心者。則貪不相應染污心及無覆無記一分善心,應非有貪心亦非離貪心。然彼亦是有貪心,貪所繫故。

1[*引文]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此一智謂世俗智。

2[*引文]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2.有瞋心、離瞋心

[發智論]如有貪心離貪心。應知有癡心離癡心。染心不染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小心大心。掉心不掉心。不寂靜心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亦爾。有瞋心如實知有瞋心。此一智。謂世俗。離瞋心如實知離瞋心。此三智。謂法、世俗、道。

[大毘婆沙論]瞋所繫故名有瞋心。瞋對治故名離瞋心廣說如貪。

1[*引文]有瞋心如實知有瞋心。此一智謂世俗。

如前釋。

2[*引文]離瞋心如實知離瞋心。此三智謂法、世俗、道。

此中依近對治說故,不說類智。以類智品道,非欲界近對治故,餘如前釋。


3.2.3.有癡心離癡心

1)癡所繫故名有癡心。癡對治故名離癡心。

2)如是說者好。謂癡所繫故名有癡心。癡對治故名離癡心。

+若說癡相應故名有癡心。癡不相應故名離癡心者。則無覆無記、一分善心。亦應名離癡心。然彼亦名有癡心,癡所繫故。

+若說癡相應故名有癡心。癡對治故名離癡心者。則無覆無記、一分善心,應非有癡心。亦非離癡心。然彼亦是有癡心,癡所繫故。

[*引文]有癡心如實知有癡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離癡心如實知離癡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如前釋。


3.2.4.染心不染心

染心者。謂染污心。煩惱相應故。

不染心者。謂善心。煩惱相違故。

有說:善心、無覆無記心皆名不染心,煩惱不相應故。

[*引文]染心如實知染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不染心如實知不染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如前有癡、離癡心釋。


3.2.5.略心散心

略心者。謂善心於所緣略攝故。

散心者。謂染污心於所緣馳散故。

[*引文]略心如實知略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引文]散心如實知散心。此一智謂世俗。

此隨所應如前釋。

1)迦濕彌羅外諸師言:略心者,謂眠相應心。以說心略名眠故。如說:眠云何?謂眠者所有眠夢,不能持身,心略為性。

問:若爾者,此中所說云何通?如說:略心如實知略心此四智。乃至廣說。

2)答:此文應作是說:

略心、散心、下心如實知略心、散心、下心。此一智謂世俗。

舉心如實知舉心。此四智如前說。

3)評曰:彼不應作是說。若作是說則染污眠相應心應亦名略心,眠相應故。亦名散心,以染污故。由此應知前說者好。


3.2.6.下心舉心

下心者謂染污心懈怠相應故。

舉心者謂善心精進相應故。

[*引文]下心如實知下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舉心如實知舉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如前釋。


3.2.7.小心大心。掉心不掉心。不寂靜心寂靜心。不定心定心。不修心修心。不解脫心解脫心

小心者。謂染污心小生所習故。

大心者。謂善心大生所習故。

問:今現見無量有情作惡。少有情習善。云何染心小生所習耶?

1)答:此中不以類少名小。但以淨法少故名小。謂若淨法少生之所習者名小心。

淨法多生之所習者名大心。是故遍生死海中唯佛多修善法而名為大。非一切有情。

2)有說:染污心小價得故名小。善心大價得故名大。以染污心因少所為便起無量非理作意。令煩惱、惡行起如河流。善心不爾。雖捨百千珍寶或有能起或有不能起者。

3)有說:染污心少根故名小。善心多根故名大。謂染污心或唯一根或復至二。善心一切皆具三根。

4)有說:染污心少隨轉故名小。善心多隨轉故名大。謂染污心唯三蘊隨轉。善心或三蘊或四蘊隨轉。

5)有說:染污心少眷屬故名小。善心多眷屬故名大。謂染污心無未來修故。善心有未來修故。

6)有說:染污心少對治故名小。善心多對治故名大。如一剎那苦法智忍生,能頓永斷欲界見苦所斷十隨眠等。此一力勝非彼一切。如一力士能伏千人。而無一剎那染污心生有此勢力。

7)復次,染污心中所有上首,闕於眼足。彼上首者則是無明。

如說無明為上首。為前因故,生無量種惡不善法。及彼種類無慚、無愧。

善心中所有上首,具有眼足。彼上首則是明。

如說:明為上首。為前因故,生無量種善法及彼種類慚愧。

8)復次,無始時來所習不善法。暫時習善則令永斷。

猶如室中,多時積闇。燈明暫照則便除遣。

如於多時習無鹽想,暫甞鹽時,彼想便捨。此亦如是。不善斷善無如是事。

9)復次,善於不善能畢竟伏。或畢竟斷。不善於善則不如是。

由此等緣,染污心名小。善心名大。

[*引文]小心如實知小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大心如實知大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8.掉心不掉心

掉心者。謂染污心掉舉相應故。

不掉心者。謂善心奢摩他相應故。

[*引文]掉心如實知掉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不掉心如實知不掉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9.不寂靜心寂靜心

不寂靜心者。謂染污心恒喧動故。

寂靜心者。謂善心背喧動故。

[*引文]不寂靜心如實知不寂靜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寂靜心如實知寂靜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10.不定心定心

不定心者。謂染污心散亂相應故。

定心者。謂善心背散亂故。

[*引文]不定心如實知不定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定心如實知定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11.不修心修心

不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俱不修心。

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或俱或隨一修心。

[*引文]不修心如實知不修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修心如實知修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2.12.不解脫心解脫心

不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俱不解脫心。

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或俱或隨一解脫心。

[*引文]不解脫心如實知不解脫心。此一智謂世俗。

[*引文]解脫心如實知解脫心。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皆如前釋。


3.3.

[發智論]如說:有內貪欲蓋。如實知有內貪欲蓋。此一智。謂世俗。無內貪欲蓋。如實知無內貪欲蓋。此三智。謂法、世俗、道。如未生內貪欲蓋而生。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生已便斷。斷已後不復生。如實知。此三智。謂法、世俗、道。如貪欲蓋。應知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蓋亦爾。

[大毘婆沙論]如說:有內貪欲蓋。乃至廣說。

此聖教中內有二種。

一內處攝故名內。如說:此六內處。乃至廣說。

二自相續攝故名內。如說:於內身循身觀。乃至廣說。此中依相續內而作論不依處內。所以者何?若依處內而作論者。則不應言有內貪欲蓋等。以貪欲蓋等皆是外法處攝故。然彼雖是外處而以自相續攝故說名為內。

1[*引文]如說:有內貪欲蓋。如實知有內貪欲蓋。此一智謂世俗。

此中有者。謂自相續中貪欲蓋現行可得。或未離彼得、獲、成就。或彼對治道未生。

此一智者。以有漏故起世俗智則如實知。

2[*引文]無內貪欲蓋。如實知無內貪欲蓋。此三智謂法、世俗、道。

此中無者。謂自相續中,貪欲蓋非現行可得。或已離彼得、獲、成就。或彼對治道已生。

此三智者。謂貪欲蓋,唯欲界故。彼近對治,非類智品。

3[*引文]如未生內貪欲蓋而生。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此中未生而生者。謂由彼彼因、彼彼緣,內貪欲蓋生。

此一智者。如前釋。

4[*引文]生已便斷,斷已後不復生。如實知此三智謂法世俗道。

此中生已便斷者。謂彼對治道已生,貪欲蓋斷。

斷已後不復生者。謂或畢竟不生。或乃至未退彼對治道。

此三智者如前釋。

5[*引文]如貪欲蓋,應知瞋恚、惛沈、睡眠、掉舉、惡作、疑蓋亦爾。

+以彼皆是欲界繫故。


3.4.

[發智論]如說:有內眼結。如實知有內眼結。此一智。謂世俗。無內眼結。如實知無內眼結。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如未生內眼結而生。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生已便斷。斷已後不復生。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如眼結。應知耳、身、意結亦爾。鼻、舌結如蓋說。

1[*引文]如說有內眼結。如實知有內眼結。此一智謂世俗。

此中亦依相續內而作論。不依處內。廣說如前所說。

有者亦謂自相續中眼結現行可得。或未離彼得、獲、成就。或彼對治道未生。

此一智者如前釋。

2[*引文]無內眼結如實知無內眼結。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中無者。亦謂自相續中眼結非現行可得。或已離彼得、獲、成就。或彼對治道已生。

此四智者謂內眼結,欲、色界繫故。彼近對治通法、類智品。

3[*引文]如未生內眼結而生如實知。此一智謂世俗。

此中未生而生者。謂由彼彼因、彼彼緣,內眼結生。

此一智者如前釋。

4[*引文]生已便斷斷已後不復生如實知。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中生已便斷者。謂彼對治道已生,內眼結斷。

斷已後不復生者。謂或畢竟不生。或乃至未退彼對治道。

此四智者如前釋。

5[*引文]如眼結,應知耳、身、意結亦爾。

彼近對治俱通法、類智品故。

6[*引文]鼻、舌結如蓋說。

皆唯欲界繫故。


3.5.等覺支

[發智論]如說:有內念等覺支。如實知有內念等覺支。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無內念等覺支。如實知無內念等覺支。此一智。謂世俗。如未生念等覺支而生。生已住不忘。令圓滿倍增廣智作證。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如念等覺支。應知擇法、精進、喜、安、定、捨等覺支亦爾。

1[*引文]如說:有內念等覺支。如實知有內念等覺支。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中有者。謂自相續中念等覺支現行可得。或已有彼得、獲、成就。或彼所對治障已斷。

此四智者。

有說:此中真實念等覺支三智知謂法、類、道智。相似念等覺支一智知謂世俗智。

有說:此中唯說真實念等覺支則此為四智知。謂世俗智不明了知。法、類、道智明了知。

2[*引文]無內念等覺支如實知無內念等覺支。此一智謂世俗。

此中無者。謂自相續中念等覺支非現行可得。或未有彼得、獲、成就。或彼所對治障未斷。

一智者如前說。

3[*引文]如未生念等覺支而生。生已住不忘。令圓滿倍增廣智作證。此四智謂法、類、世俗、道。

+此中未生而生者。謂由彼彼因、彼彼緣內,念等覺支生。

+生已住不忘等者。問:如爾所生,則爾所滅。剎那後必不住。如何可說生已住、不忘等耶?

答:此中說二種善根。謂順住分及順勝進分。

生已住不忘者說順住分善根。

+生已令圓滿倍增廣者說順勝進分善根。

+四智者如前釋。

4[*引文]如念等覺支,應知擇法、精進、喜、安、定、捨等覺支亦爾。

以種類同故。

問:喜等覺支則是受。前受念住中已觀。今何故重觀察耶?

答:前以受念住門觀察。今以法念住門觀察。

復次,前獨觀察。今與餘覺支觀察。

復次,前觀察彼自相。今觀察彼共相。

復次,前觀察有漏無漏。今觀察無漏。

有說:此中亦觀察有漏無漏。以通觀察真實及相似覺支故。


4.貪、瞋、癡增減

4.1.貪、瞋、癡增

[發智論]如說:等隨觀自貪、瞋、癡增。云何貪、瞋、癡增?答:有下貪、瞋、癡纏故中。有中故上。是謂增。

[大毘婆沙論]如說:等隨觀自貪、瞋、癡增。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欲分別佛經義故。如契經說:諸苾芻、苾芻尼等隨觀自貪增時。彼應知退諸善法。佛說名退。瞋、癡亦爾。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云何貪增乃至癡增?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分別者今應分別故作斯論。

[*引文]云何貪、瞋、癡增?答:有下貪、瞋、癡纏故中。有中故上是謂增。

1)此中有說:依世所現見貪、瞋、癡增而作論。

+貪增者。如諸男子於童子位起下貪纏。於少年位起中貪纏。於盛年位起上貪纏。於彼妻亦爾。

+瞋增者。如諸男子展轉鬪諍,未發麁語起下瞋纏。發麁語時,起中瞋纏。結憾謀害,起上瞋纏。

+癡增者。如有男子生外道家。未學彼書論,起下癡纏。學而未達其義,起中癡纏。若究竟通達,起上癡纏。

2)有說:此中依觀待道理而作論。謂觀下品貪纏故施設中。觀中故施設上。瞋、癡亦爾。

3)有說:此中依退作論。謂從下品貪纏退故中。從中退故上。瞋、癡亦爾。


4.2.貪、瞋、癡減

[發智論]如說:等隨觀自貪、瞋、癡減。云何貪、瞋、癡減?答:無上貪、瞋、癡纏故中。無中故下。是謂減。

[大毘婆沙論]如說:等隨觀自貪、瞋、癡減。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欲分別即前經中餘所說義故。如彼說:諸苾芻、苾芻尼等隨觀自貪減時。彼應知不退善法。佛說名不退。瞋、癡亦爾。彼經雖作是說而不廣分別。云何貪減乃至癡減?彼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所不說者今悉應說。故作斯論。

[*引文]云何貪、瞋、癡減?答:無上貪、瞋、癡纏故中。無中故下是謂減。

1)有說:此中依世所現見貪、瞋、癡減而作論。

+貪減者。如諸男子於盛年位起上貪纏。於中年位起中貪纏。於老年位起下貪纏。於彼妻亦爾。

+瞋減者。如諸男子展轉結憾相謀害時,起上瞋纏。為興鬪諍,遣使往返,起中瞋纏。正鬪諍時,起下瞋纏。

+癡減者。如諸男子生外道家學彼書論。已通達時起上癡纏。若聞佛語心中住時,起中癡纏。若於佛語少生信時,起下癡纏。

2)有說:此中依觀待道理而作論。謂觀上品貪纏故施設中。觀中故施設下。瞋、癡亦爾。

3)有說:此中依離染作論謂上品貪纏減故中。中減故下。


5.死受

[發智論]云何死邊際受?答:由此末摩斷命根滅。齊何當言死邊際受?答:齊此末摩斷命根滅。何處攝?答:法處。幾識相應?答:身識意識。初末摩斷受身識相應。最後受。意識相應。

[大毘婆沙論]云何死邊際受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欲解釋契經義故。

如契經說:阿難陀!當知昔有轉輪王名曰善見。有如是類死邊際受。猶如壯士多食美食,須臾迷悶。

又契經說:我今已生猛利損害死邊際受。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死邊際受?齊何當言死邊際受。乃至廣說。故作斯論。

2)有說:所以作論者為止世間於非死邊際受,起死邊際受想故。

如世間說:我已受死邊際受。今受、當受彼。於非死邊際受,起死邊際受想。所以者何?若受此受不久便命終者,乃名死邊際受故。

1[*引文]云何死邊際受?答:由此末摩斷命根滅。

問:此受何故名死邊際耶?答:由此引至死邊際位故名死邊際受。

問:若爾,應說最後受名死邊際受。不應說由此末摩斷。所以者何?末摩斷已,或經晝夜方命終故。

答:則斷末摩受,亦名最後受。以斷末摩後不久必命終故。

有說:一眾同分中有二種受。一身受。二心受。斷末摩受是身受最後。命根滅受是心受最後。

2[*引文]齊何當言死邊際受?答:齊此末摩斷命根滅。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說死邊際受自性。而未顯位今欲顯之故作斯論。

3[*引文]死邊際受何處攝?答:法處。

4[*引文]幾識相應?答:身識、意識。謂初末摩斷受身識相應。最後受意識相應。

1)問:幾大種能斷末摩?答:三謂水、火、風。

2)問:何故地大種不能斷末摩?

+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有說:猛利大種能斷末摩,地大種不猛利。

+有說:若諸大種能壞外分,能為外災。彼亦能壞內分,能斷末摩。地大種不能壞外分,不能為外災故。亦不能壞內分,不能斷末摩。

+1此中水大種斷末摩者。

謂將死時,於內身中,水界增盛。由此浸漬令一切筋爛。諸筋爛故支節解。支節解故不久命終。

+2火大種斷末摩者。

謂將死時,於內身中火界增盛。由此燒逼令一切筋燋。諸筋燋故支節解。支節解故不久命終。

+3風大種斷末摩者。

謂將命終時,於內身中風界增盛。由此鼓擊令一切筋碎。諸筋碎故支節解。支節解故不久命終。

+4亦有欲令地大種能斷末摩。彼作是說:

將命終時,身中地界增盛,能令一切竅穴閉塞。諸穴塞故支節解。支節解故不久命終。

3)問:何處有斷末摩?

+答:在欲界,非色無色界。

+於欲界中,地獄無斷末摩,以恒斷故。傍生、餓鬼有斷末摩。

+人中三洲,非北拘盧洲。

+欲界諸天亦無斷末摩。彼非惱亂業果故。

4)問:何等補特伽羅有斷末摩?

答:異生、聖者皆有。

+於聖者中,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皆有。唯除世尊無惱亂業故。

+諸佛世尊無斷末摩,聲音不壞,無漸命終。以佛世尊諸根頓滅故。

+或阿羅漢有斷末摩,非屠羊人等,以斷末摩是惱亂業果故。

+若有惱亂業者,雖阿羅漢而斷末摩。

+若無惱亂業,雖屠羊人等亦無斷末摩事。

5)問:末摩中間云何安布?

答:象、馬、牛等諸大力獸末摩中間骨節相拄,而復堅固。

大諾健那骨節相接。猶如接版鉢羅塞建提,骨節相鉤。如鐵鉤相鉤。

那羅延身骨節連鎖。猶如鐵鎖。

佛身骨節展轉盤結猶如盤龍。

諸餘有情骨節相離,而不堅固。是故彼類其力最劣。


6.涅槃心

[發智論]阿羅漢般涅槃心,當言善耶?無記耶?答:當言無記。

[*引文]阿羅漢般涅槃心,當言善耶?無記耶?答:當言無記。

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阿羅漢已斷不善法,成就善法。或有便疑。若爾,阿羅漢應住善心而般涅槃。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明阿羅漢雖斷不善法,成就善法。然住無記心,而般涅槃非善。

+若先不作此論者,則乃至于今。若作是問:阿羅漢般涅槃心當言善耶?無記耶?彼不解故。或作是答:是善,非無記。以阿羅漢已斷一切不善法,成就善法故。由先作此論故。乃至于今皆得正解。由是因緣。故造斯論。

2)問:何故阿羅漢唯住無記心,而般涅槃?

+1答:唯無記心順心斷故。

謂善心強盛堅住難壞,能令餘心長時續起。於心斷不順。

無記心羸劣如朽敗種不堅住易壞。不能令餘心長時續起故。於心斷最為隨順。

+2有說:以無記心起過患少故。

謂善、不善心。由二門於生死中起多過患。一由異熟果門。二由等流果門。

無記心,但由等流果門起過患,非異熟果。

+3有說:以阿羅漢背一切生故。

謂餘有情將命終時,為當生故極作意力。令善心起。勿我當墮諸非愛趣。

阿羅漢背一切生故,不復作意。但住無記心,而般涅槃。

+4有說:以阿羅漢不求趣異熟器故。

謂餘有情求趣當來異熟器故。將命終時,以極加行令善心起。

阿羅漢不求趣如是異熟器故。但住無記心而般涅槃。

+5有說:阿羅漢住自性心入於涅槃。自性心者則無記心。以生生中未嘗無故。

或有一眾同分中,無善心起。謂已斷善根未相續者。

或有一眾同分中無不善心起。謂已離欲界染者。

無有一眾同分中不起無記心者。是以說無記心名自性心。唯住此心入於涅槃。

+6有說:阿羅漢要住如上親友心而涅槃故。

如人欲適他土,親友追送,其下親友至門而返。中至村界上至國境。

如是阿羅漢趣涅槃時,不善染污心如下親友。於離欲界及非想非非想處染時即便捨離。

善心如中親友。於起無記心時,而便捨離。無記心如上親友。於般涅槃時乃便捨離。

+7有說:此是阿羅漢漸捨生死法故。

謂離欲界染時,捨一切不善心。

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捨一切染污心。

起無記心時,捨一切善心。

入無餘依涅槃時,捨一切無記心。

+8尊者妙音說曰:一切善心皆是作功用起。將命終時不能復作功用。是故唯住無記心而般涅槃。

3)問:阿羅漢最後心為何所緣耶?

+1有說:緣自身中諸根大種。

+2有說:緣內六處。

+3有說:緣外六處。

+4有說:緣十二處。

+5尊者說曰:阿羅漢最後心為何所緣?答:緣自身。彼於自身作無命、離命者想。空解脫門現在前而般涅槃。

+6有說:彼心緣一切行,以於諸行深見過失。無願解脫門現在前而般涅槃。

+7有說:彼心緣涅槃,以於涅槃觀寂靜功德。無相解脫門現在前而般涅槃。

應知此中依阿羅漢相續命終心說,非剎那最後心,以彼心唯無記故。

+8大德說曰:阿羅漢最後心緣所見聞覺知境。以彼心是異熟生自體所攝。由先業行盡故自然斷滅。如陶家輪勢極則止。


7.弟子先涅槃

[發智論]何故雙賢弟子先般涅槃。然後佛耶?答:彼二尊者先長夜中造作增長感無斷業。勿空無果異熟故。復次,由法爾故。

1[*引文]何故雙賢弟子先般涅槃然後佛耶?答:彼二尊者先長夜中造作增長感無斷業。勿空無果異熟故。

1)由二因緣,彼二尊者求如是處,發起此業。一以見為先故。二以聞為先故。

見為先者,彼二尊者過去曾見先三藐三佛陀雙賢弟子先般涅槃,然後彼佛。

聞為先者,彼二尊者過去曾聞先三藐三佛陀雙賢弟子先般涅槃,然後彼佛。

既見聞已,而便引起隨順彼因。諸我所行若戒、若禁苦行、梵行一切迴向:願我未來得作如斯善士行類。恒與大師現受法樂而無間斷。若佛先般涅槃,然後雙賢弟子者。則彼所造作增長感無斷業,應空無果異熟。

2)問:一切造作增長感無斷業無如佛者。若雙賢弟子先般涅槃,則佛感無斷業,便空無果異熟。豈雙賢弟子感無斷業於佛為勝耶?

答:弟子於師有二種受用勝。一財受用。二法受用。師於弟子有一種受用勝。謂財非法。

然造作增長感無斷業但為法故,非為財故,是以無前過失。

3)問:雙賢弟子中般若勝者,復先涅槃,非神通勝者。神通勝者,於彼既失法受用義。云何非感無斷業空無果異熟耶?答:般若勝者無如世尊。彼雖涅槃,以世尊在故,於法受用,非空無果。

2[*引文]復次,由法爾故。

1)雙賢弟子先佛般涅槃。何謂法爾?謂法應如是,不可改易,不可徵詰,是法爾義。

此顯一切諸佛雙賢弟子法應先佛而般涅槃,此理無異。

2)有說:與轉輪王相似法故。

如轉輪王欲往彼彼未至方域,必令前軍勇將先導而往。

如是十力法轉輪王欲往未至無餘依涅槃界。亦令如前軍勇將雙賢弟子先導而往。

3)有說:欲令所化有情入佛法故。

謂有所化有情雖近佛而住盡眾同分。不欲來詣佛所受行佛法。

若見雙賢弟子般涅槃時,便於生死厭怖。來詣佛所受行佛法。

4)有說:為解所化有情愁憂心故。

謂若佛先般涅槃則無有能解所化有情愁憂心者。

若雙賢弟子先般涅槃則有如來能於雨四月中。依彼及自說無常教解,彼愁憂令修勝行。

5)有說:欲令所化有情於佛當般涅槃預繫念住故。

謂由雙賢弟子先般涅槃。所化有情便作是念:佛亦不久當般涅槃。以雙賢弟子已涅槃故。

如天欲雷必先掣電。若不以電為先而震雷者則令怯弱。有情聞之驚慴或復致死。

是故天欲雷時愍有情故先流電耀。彼既知已虛心待之。雖聞吒雷則無驚駭。

如是若佛先般涅槃者,則令一類於佛,慕戀渴仰有情驚怛悶絕。

若雙賢弟子先涅槃者。則令彼類預起如來般涅槃想。至佛涅槃則無悶絕故。有頌言:

恒作無常想,變壞則無憂,如覩電為先,聞雷不驚怖。

6)有說:為息謗故。

謂有外道恒謗佛言。沙門喬答摩攝受鄔波底沙及俱履多故。夜從諮受,晝為他說。

若彼二人般涅槃已,世尊說法不異先時,則諸外道誹謗皆息。

7)有說:為顯世尊不久住世,必當般涅槃故。

如世界將欲壞時。蘇迷盧山數為難陀、鄔波難陀二大龍王纏遶捨去。諸天見已即知世界不久當壞。

如是尊者舍利子、大目揵連先般涅槃。世便知佛不久滅度。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故。雙賢弟子先般涅槃,然後佛滅。

8)問:何故具壽蘇跋陀羅先般涅槃然後佛耶?

答:亦由法爾故。謂諸佛法爾最後弟子先般涅槃然後佛。

問:何謂法爾?答:法應如是,不可改易,故名法爾。

+1此顯一切諸佛法應後最後弟子而般涅槃,此理無異。

+2有說:與轉輪王相似法故。

如轉輪王欲入園苑勝地遊戲。必以諸莊嚴具嚴飾最小王子,令其先入,然後自往。

如是十力無上法王。將欲入如園苑勝地無餘依涅槃界。亦先以菩提分法莊嚴最後弟子令先涅槃。然後自往。

+3有說:尊者蘇跋陀羅作是念:一切同梵行者皆在我前入有餘依涅槃界。我當復在一切同梵行者前入無餘依涅槃界。由其志願故彼先佛而般涅槃。

+4有說:彼尊者作是念:如受爾所聖教功德。還受爾所生死過患。我既不能領受聖教眾多功德。何須久住領受生死眾多過患?故彼先佛而般涅槃。

+5有說:彼尊者怖畏多受利養恭敬故。

謂拘尸城諸力士等先於彼尊者起大師想。復知彼得阿羅漢果。彼尊者作是念:若佛般涅槃後,彼必於我大設供養。幸因佛未涅槃諸力士等供養世尊。未暇相及,我當先佛而般涅槃。

+6有說:彼欲斷絕諍根本故。

謂彼尊者作如是念:若我後佛般涅槃者。外道謂我是彼同類。諸苾芻復言是我同類。因此便興種種鬪諍。彼觀未來有如是事,是故先佛而般涅槃。

+7有說:欲顯世尊於最後位教化功德亦無減故。

謂或有作是念:世尊功德退減而般涅槃故。彼尊者欲顯世尊於最後位,亦能教化有情令功德圓滿。謂令入無餘依涅槃界。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故彼先佛而般涅槃。


8.佛涅槃出定

[發智論]如說:世尊依不動寂靜定,而般涅槃,世間眼滅。此為在定?為出定耶?答:出定。

[*引文]如說世尊依不動寂靜定而般涅槃世間眼滅。此為在定為出定耶?答:出定。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契經說:世尊依不動寂靜定而般涅槃,世間眼滅。

+或有疑佛在定而般涅槃。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明佛出定,而般涅槃故作斯論。


8.2.不動寂靜定

此中不動寂靜定者。謂有欲界無覆無記心相應定。似第四靜慮故,名不動寂靜。佛依此而般涅槃。西方健馱羅國諸師作如是說:如說:世尊入第四靜慮而般涅槃世間眼滅。此為在定為出定耶?答:出定。

1)問:佛具入四靜慮而般涅槃。何故但言入第四靜慮耶?

1.1)答:雖亦入前三靜慮而非堅著。若入第四靜慮即便堅著故偏說之。

1.2)有說:為入第四靜慮故入前三靜慮是故偏說第四。

1.3)有說:前三靜慮猶如在路,第四靜慮是正所往是以偏說。

1.4)有說:佛將般涅槃時,

從第四靜慮起,入第三靜慮近分。

從第三靜慮近分起,入第二靜慮近分。

從第二靜慮近分起,入初靜慮近分。

從初靜慮近分起,欲界善心現在前。

欲界善心無間欲界無覆無記心現在前。即住此心而般涅槃。以前三靜慮但入出近分非根本。第四靜慮入出根本是故偏說。

1.5)尊者妙音說曰:佛將入涅槃時。第四靜慮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欲界善心無間欲界無覆無記心現在前。則住此心而般涅槃。

2)問:豈有能從第四靜慮無間則起欲界善心耶?答:有。謂佛非餘。

3)問:何故佛般涅槃時,最後入第四靜慮耶?

3.1)答:過殑伽沙數。如來應正等覺法皆如是。次第入定而般涅槃。

謂一切佛般涅槃時最後法爾入第四靜慮。從彼起已而般涅槃。

3.2)有說:欲顯佛於彼定極自在故。

雖將涅槃而猶現入。若不爾者,應不能現前。

3.3)有說:佛欲悲愍後世生故。

謂佛滅後有諸眾生當作是念:世尊具一切智,臨涅槃時,尚入第四靜慮。況我等不於諸等至中勤作加行耶?由此勤修一切等至。

3.4)有說:與轉輪王相似法故。

如轉輪王若先於此地灌頂而受王位。後即於此地而命終。

如是十力無上法王,先依第四靜慮受法王位。後還依此地而般涅槃。

3.5)有說:與大富商主相似法故。

如富商主最後轉易大價珍寶而無戀著。

如是世尊最後棄捨殊勝第四靜慮而無戀著。


8.3.臨般涅槃時

世尊臨般涅槃時,

+先起欲界善心。從此無間入初靜慮。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

+如是次第乃至從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從非想非非想處無間入滅受想定。(1-9)

+從滅受想定無間入無所有處。從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9→7→8)

+從非想非非想處入識無邊處。從識無邊處入無所有處。(8→6→7)

+從無所有處入空無邊處。從空無邊處入識無邊處。(7→5→6)

+從識無邊處入第四靜慮。從第四靜慮入空無邊處。(6→4→5)

+從空無邊處入第三靜慮。從第三靜慮入第四靜慮。(5→3→4)

+從第四靜慮入第二靜慮。從第二靜慮入第三靜慮。(4→2→3)

+從第三靜慮入初靜慮。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3→1→2)

+從第二靜慮入第三靜慮。從第三靜慮入第四靜慮。(2→3→4)

+從第四靜慮起便般涅槃。如是世尊臨涅槃時四度入第四靜慮。前三入時未名不動寂靜定。第四入時乃名不動寂靜定。所以者何?前三入時不緣涅槃。第四入時乃緣涅槃故。

1)問:何故世尊臨涅槃時,不順超入諸定。而但逆超入耶?

+1答:過殑伽沙數如來應正等覺法皆如是超入諸定。

+2有說:欲顯世尊於諸定得自在故。

所以者何?若有於定得自在者。乃能不因順超入而便逆超入。若於諸定不自在者尚不能順超。況能逆超而入諸定。

+3有說:欲顯世尊能作難作事故。

謂不順超而能逆超入諸定者此事為難。非如順超入已方逆超者。

+4有說:欲顯世尊威力大故。

世尊威力乃能不順超而逆超。聲聞、獨覺若不順超則不能逆超而入諸定。

+5有說:為欲兼入滅盡定故。

謂佛爾時若順超入諸定者則無容入滅盡定。所以者何?以滅盡定要從漸次非想非非想處心無間現在前故。如是佛般涅槃時則不應現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然佛般涅槃時,決定現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是故不順超入諸定而逆超入諸定。

2)問:世尊何故臨般涅槃現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耶?

+1答:過殑伽沙數如來應正等覺法皆爾故。

謂一切佛臨般涅槃法皆現入一切靜慮、等持、等至。

+2有說:欲顯世尊於諸定得自在故。

謂若於諸定得自在者,臨般涅槃時,猶能現入。若於諸定不得自在餘時尚不能現入況臨般涅槃。

+3有說:佛為悲愍後時諸有情故。

謂佛般涅槃後,有諸有情當作是念:世尊具一切智,臨般涅槃尚現入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況我等於彼不勤作加行耶?由此勤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4有說:為欲重修所留設利羅故。

又為資養羸瘦身故。

又為准陀工巧之子福田增廣故。

又為止息因碎身所生身中諸苦受故。

+5有說:與大富商主相似法故。

如巨富商主臨命終時,開諸庫藏,觀閱財寶,付囑子孫然後捨命。

如是世尊為無上正法商主。臨涅槃時開功德庫藏。觀閱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諸法財寶。付囑弟子然後涅槃。

+6尊者妙音說曰:世尊自顯不退法故。

謂佛成就一切功德,於一切境智得自在。臨般涅槃,猶能現起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8.4.拘尸城

如契經說:世尊在拘尸城力士生處雙娑羅林間而般涅槃。

問:世尊何故在拘尸城般涅槃耶?

1)答:為欲化度拘尸城中諸力士故。

2)又為攝化外道蘇跋陀羅故。

3)又為令大力士補羯娑種獨覺菩提種子故。

4)又令彼妻種無上正等菩提種子故。

5)有說:為止拘尸城中諸力士等被輕蔑事故。

謂佛若於餘大城中般涅槃者。此小城中諸力士等便被輕蔑,不得如來遺身一分故。佛於此而般涅槃。

6)有說:為廣流布佛身界故。

若佛於餘大城般涅槃者。彼諸人眾難可摧伏。於佛身界或生保悋則不可分布。若拘尸城般涅槃者。諸力士等身心勇健,心勇健故,樂為分布。身勇健故,不為他伏樂分布故。令佛身界廣得流布。

7)有說:欲顯佛雖臨般涅槃而於世間猶受增上富貴果故。

謂佛若於諸餘大城般涅槃者。則所受供養雖過輪王多百千倍,未為奇特。若雖於此極小邊城,入於涅槃。而所受供養猶過輪王多百千倍乃為奇特。

8)有說:佛曾於此數數捨身命故。

如彼經說:佛告阿難乃至拘尸城有金河雙娑羅林。諸力士冠增制多界分,周匝正等十二踰繕那地。如來於此六返捨轉輪王身命。今第七返捨如來應正等覺身命。阿難!當知我不見於此地處。或東或南或西或北如來更捨第八身命。所以者何?如來諸有道斷,生死永盡,無後有故。


8.5.北首臥床

如說:佛告阿難:汝應往雙娑羅林間為佛敷設北首臥床。如來於今日中夜,當於無依涅槃界而般涅槃乃至廣說。

問:世尊何故令敷設北首臥床而臥耶?

1)答:欲顯彼國論師法應爾故。

謂彼國論師皆敷設北首床而臥。

世尊亦爾。以佛能伏諸論師故,即是無上第一論師故,令隨彼敷設而臥。

2)有說:欲顯遠離世所妄執吉祥事故。

謂彼國死者乃令床上北首而臥。

佛為破彼妄吉祥執,是故未般涅槃則令敷設北首床而臥。

3)有說:欲止拘尸城中諸力士等不淨心故。

謂彼國俗皆於北方建立天祠。若佛北足而臥者。即諸力士生不淨心。云何欺蔑我等所事北足而臥。

4)有說:為欲顯佛恭敬正法故。

謂佛預知般涅槃後,無上法炬北方熾然久久不滅,故於床上北首而臥。

5)有說:佛欲顯己於一切時所作漸勝故。

謂佛三無數劫來所起善根。漸漸增勝,無有萎歇,故令首趣勝方而臥。以北方是勝方故。

6)有說:佛欲顯北方人眾漸增廣故。

謂佛預知般涅槃後,北方人眾漸漸增廣,故令敷設北首床而臥。


8.6.右脇而臥

如說:爾時,世尊趣所敷床右脇在下累足,西面北首而臥,住光明想,具念正知乃至廣說。

1)問:世尊何故右脇而臥?

1.1)答:欲顯佛如師子王而臥故。

如契經說:臥有四種。謂師子王臥、天臥、鬼臥、耽欲者臥。

+師子王右脇而臥。

+天即仰面。

+鬼則伏面。

+耽欲者臥左脇著地。

佛是無上人中師子故右脇而臥。

1.2)有說:欲顯世尊如說而作故。

謂契經說:佛告阿難:汝等應學師子王臥。佛是如說而作者,既勸人右脇而臥,故自亦為之。

2)問:世尊何故臥般涅槃而不坐耶?

2.1)答:欲令大眾於佛一切身分易了知故。

2.2)有說:若佛臥涅槃者,即身度量現可了知,不待分別。

2.3)有說:欲顯如來離矯誑故。

若佛坐涅槃者即不信者當作是言:此是矯誑,何有死人而能端坐?

2.4)有說:為止當來於諸聖者生誹謗故。

若坐般涅槃者,即於今時諸阿羅漢身力羸劣臥入涅槃。世便謗言非阿羅漢若是者何不同佛坐涅槃耶?

2.5)有說:為斷恃力者憍慢心故。

謂彼見佛臥般涅槃,咸作是念:世尊一一身分皆具那羅延力尚為無常所逼不能正坐。況我等輩凡下微弱而恃少力生憍慢耶?

3)問:世尊何故於中夜分而般涅槃?

3.1)答:以此時最寂靜故。

謂彼土暑熱晝時不堪作務。多於初夜後夜分中作諸事業。唯中夜分一切寂然。如來恒時愛樂寂靜讚美寂靜故於中夜而般涅槃。

3.2)有說:欲顯佛於增減事善節量中不須臾捨離故。

謂佛留初夜分命,捨後夜分壽。復於中夜分中留前捨後,於其中分而般涅槃。

3.3)有說:佛欲令大眾於生死黑闇起大厭怖故。

謂佛於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中夜而般涅槃。爾時月輪沒於山頂。

如是佛正遍知月亦隱靜慮大涅槃山則時二種黑闇俱起。謂色性闇及無明闇。時諸大眾覩斯事已。便於生死起大厭怖。故於中夜而般涅槃。

3.4)有說:佛一切時樂處中行故。

謂佛昔為菩薩時於最後天生中生處中覩史多天處。於最後人生中生中印度劫比羅筏窣堵城。

於中夜分踰城出家。習處中行證無上覺為益有情。說離有無處中妙法。於夜中分而般涅槃。


8.7.受諸學處

如說:爾時阿難白佛言:世尊!此拘尸城中有如是如是力士。并男女、大小、僮僕、作使、親友、眷屬一切。歸依世尊及法并苾芻僧。受諸學處乃至廣說。

問:別解脫律儀由自表得。云何彼力士等所受戒由他表得耶?

1)答:佛神力故謂戒皆由自表而得。然佛臨涅槃時以佛威力令力士等戒亦由他表而得。

2)有說:尊者阿難先曾入拘尸城已授諸力士等三歸學處。今但白佛令知欲顯諸力士等是佛真實弟子。及顯如來於最後位猶能攝受諸新學輩。是故世尊弟子具足非如外道至臨終時弟子離散。

3)有說:別解脫律儀亦更有餘從他表得。如半迦尸女等雖自表,不大明了,而由他表力故亦得別解脫律儀。


8.8.外道出家

如說:佛告苾芻:從今以往及我滅度後,不應輒度外道出家與受具戒,唯除釋種及事火多髮外道。若有釋種作外道服來求出家,汝等即應度令出家與受具戒。所以者何?我之眷屬應開許故乃至廣說。

問:世尊成就遍行大悲。何故唯令開許自眷屬耶?

1)答:有諸釋種先歸依外道,未歸依佛。今方便攝受故發此言。謂因惡王毘盧釋迦,誅戮劫比羅筏窣堵城諸釋種故。有餘釋種以怖畏故,依外道出家,偷存身命,佛為彼故。義言汝等以怖畏故。依外道出家受彼法服。今無怖畏,必應還來歸依佛法。故我勅諸弟子持令度彼,因此無量釋種外道來歸佛法。

2)有說:為欲誘引未入佛法增上慢釋種令入佛法故。謂有釋種增上慢纏心故盡眾同分不來見佛。如來說此語已,便般涅槃。彼後聞之當作是念:佛豈不以我為眷屬故,臨般涅槃猶垂哀愍。由此無不發淳淨心,來歸佛法出家受戒。

3)尊者世友說曰:如來為令釋種眷屬積集增廣殊勝善根,故臨涅槃以為付囑。


8.9.汝應觀我、汝應察我

如契經說:爾時世尊袒上身分,告苾芻眾曰:汝應觀我,汝應察我。所以者何?如來、應、正等覺。難可出現。難可得見。過漚曇跋羅華。

1)問:世尊何故袒上身分告苾芻眾:汝應觀我乃至廣說?

答:假如有人習奢摩他滿十二歲。所生善品不如於須臾頃觀察佛相好之身所獲功德。

此中佛語義言:我三無數劫所集福聚乃至未作灰聚以來。汝等宜應諦仰觀察,求堅固法。

2)問:汝應觀我、汝應察我有何差別?

答:汝應觀我者謂以眼識。汝應察我者謂以意識。

復次,應觀我者謂以無分別心。應察我者謂以有分別心。

復次,應觀我者謂於現在。應察我者謂於未來。

復次,應觀我者謂於生身。應察我者謂於法身。

復次,觀我者謂觀所集。察我者謂察所證。

復次,觀我者謂觀所厭。察我者謂察所欣。

復次,觀我者謂觀相好。察我者謂察功德。是謂觀察差別。


8.10.應觀諸行是盡滅法

如契經說:汝等苾芻且可裁默,應觀諸行是盡滅法。此是世尊最後教誨。

問:世尊何故說此語耶?

1)答:諸苾芻等以佛將涅槃故極懷愁惱,展轉悲號。佛欲止其悲哀,令生觀行,故說是語。

此中汝等苾芻且可裁默者,令住正念。應觀諸行是盡滅法者,令起正知。

2)復次,可裁默者令修奢摩他。觀諸行者令修毘鉢舍那。

3)復次,可裁默者令止憂悲。觀諸行者令起觀行。

4)尊者妙音說曰:汝等苾芻且可裁默者,欲止他悲哀。應觀諸行是盡滅法者,顯自成就無忘失法。

此中佛語義言:我成佛未久已作是說:諸行無常,有生滅法,以起盡故,彼寂為樂。

今復依彼說言諸行是盡滅法。豈非我成就無忘失法耶?


8.11.尊者阿泥律陀

1)爾時世尊說此語已便入初靜慮。次第乃至入滅盡定。時尊者阿難則問尊者阿泥律陀言。世尊今者已般涅槃耶?答:言未也。但是入滅盡定耳。

2)復問:云何知耶?答:言我親從佛聞。世尊入第四靜慮,依不動寂靜定,而般涅槃,世間眼滅。

3)問:尊者阿難為知故問?為不知耶?若知者何故復問?若不知者云何名知佛心耶?

3.1)有說:彼尊者知之問。

若爾者,何故復問?答:亦有知而故問,為發起言論故。如說:世尊知而故問。

復次,尊者阿難欲顯尊者阿泥律陀有勝德故,雖知而問。謂彼尊者雖有勝德而眾不知。欲令其知是以故問。

3.2)有說:彼尊者不知問。

若爾者,云何名知佛心耶?

答:佛出定已,阿難知其前心,而彼時不知者以佛猶在定故。

復次,彼尊者若住常性心時,能知佛心。爾時彼心由二憂惱所覆沒故,不知佛心。一者失眷屬憂惱。二者失大師憂惱。

4)問:尊者阿泥律陀云何知耶。

有說:世尊臨涅槃時入共聲聞等至,故彼得知。

評曰:不應作是說:以佛爾時現入不共一切聲聞獨覺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故。

5)問:若然者,彼云何知?

答:世尊爾時起共聲聞獨覺入出定心。彼由此知是彼境故。猶如象王渡深河時,若正在河中則人無知者。但觀入出水跡則知象王所入出處。如是世尊若住甚深等至河時,一切聲聞獨覺不能現見。但觀如入出水跡,入出定心便知。入如是定,從如是定出。


8.12.焚如來身火

如說:爾時尊者大迦葉波作是念:我當以何滅焚如來身火?尋作是念:我今應以香乳滅之。則起心時,便有四道香乳從空而下。由此令焚如來身火一時而滅。

問:何故必以香乳滅焚如來身火耶?

答:欲顯與諸仙人相似法故。謂彼國俗若仙人命終則以乳滅焚身之火。若受欲者命終則以酒滅焚身之火。佛於諸仙中勝則是第一仙人。故今亦以香乳滅火。

復次,欲令佛設利羅極清淨故以乳灌之。

復次,佛生身是乳所長養故。今設利羅亦以乳浴之。

復次,乳性肥而能滅火。或有物雖性肥而不能滅火。乃令其熾如酥油等。有物雖能滅火而性不肥如水酒等。唯乳性肥又能滅火故唯以乳。由此義故尊者大迦葉波現四道香乳,用滅如來焚身之火。


8.13.二衣不燒

如說:爾時尊者阿難佛涅槃已經七晝夜右遶焚如來火聚。說伽他言:

千衣纏佛葬,唯二衣不燒,謂外及襯身,此為奇特事。

問:何故世尊唯二衣不燒耶?

1)答:有信敬佛諸天神等威力所持令不燒故。

2)有說:是佛願力所持,令內外淨故。

謂一衣在內持如來馱都,令不散染。

一衣在外持所有灰令不飄坌。

3)有說:此表如來正法有內外二種護故。

內護者謂清淨苾芻、苾芻尼等。

外護者謂淨信國王大臣等。此則正法威力令其不燒。

4)有說:此表如來內心外身俱清淨故。

心清淨者謂已永離一切煩惱并習氣故。

身清淨者謂從最勝相異熟業所引生故。


9.四有、三有

9.1.四有

[發智論]如說:四有。謂本有、死有、中有、生有。云何本有?答:除生分、死分諸蘊中間諸有。云何死有?答:死分諸蘊。云何中有?答:除死分生分諸蘊中間諸有。云何生有?答:生分諸蘊。

1[*引文]如說:四有。謂本有、中有、生有、死有。

有聲目多義,如前廣說。此中有聲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2[*引文]云何本有?答:除生分、死分諸蘊中間諸有。

此則一期五蘊、四蘊為性。

1)問:何故此有說名本有?答:此是前時所造業生,故名本有。

2)問:若爾,餘有亦是本有皆前時所造業所生故?

答:若是前時所造業生,麁顯易覺明了現見者,說名本有。

餘雖前時所造業生,而微隱難覺,非明了現見,是以不說。

3[*引文]云何死有?答:死分諸蘊。

則命終時五蘊、四蘊為性。

4[*引文]云何中有?答:除死分生分諸蘊中間諸有。

則二有中間五蘊為性。

1)問:何故此有說名中有?答:此於二有中間生故。名中有。

2)問:若爾餘有亦是中有皆於二有中間生故?

答:若於二有中間生,非趣所攝者名中有。餘雖二有中間生而是趣攝不名中有。

5[*引文]云何生有?答:生分諸蘊。

則結生時五蘊、四蘊為性。

1)問:此四有幾剎那幾相續?答:二剎那。謂死有、生有二相續謂餘有。

2)問:此四有幾染污幾不染污?答:皆通二種。

3)問:此四有心幾染污幾不染污?答:生有心唯染污。餘心染污不染污。

4)問:此四有幾有漏幾無漏?答:皆唯有漏。

5)問:此四有時心幾有漏幾無漏?答:二唯有漏謂死有生有時心。二通有漏無漏謂餘有時心。

6)問:此四有時幾起同分心幾起不同分心?

答:二唯起同分心謂死有生有時。二起同分不同分心謂餘有時。


9.2.欲有

[發智論]諸欲有,彼一切五行耶?設五行。彼一切欲有耶?答:應作四句。

有欲有非五行。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有五行非欲有。謂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有欲有亦五行。謂欲界有情。住同分心。

有非欲有亦非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若生無色界。

[大毘婆沙論]諸欲有彼一切有五行耶乃至廣說。

此中諸蘊以行聲說。過去如來、應、正等覺說蘊為行。今釋迦牟尼如來、應、正等覺說行為蘊。以先佛說五行。今佛說五取蘊故。此阿毘達磨中說五行者。欲顯今佛所說五蘊則是先佛所說五行故。

1)問:何故先佛說蘊為行,今佛說行為蘊耶?

答:佛觀所化有情隨所應而說故。謂先佛所化應聞說行而得正解。今佛所化應聞說蘊而得正解。

2)問:何故名行?答:流轉故名行。謂前生諸蘊由後生諸蘊故流轉。或後生諸蘊由前生諸蘊故流轉。

3)若生欲界,以欲界心為同分心,與彼命根、眾同分為同分故。以色、無色界及無漏心為不同分心。不與彼命根、眾同分為同分故。

+若生色界,以色界心為同分心。以欲、無色界及無漏心為不同分心。

+若生無色界,以無色界心為同分心。以無漏心為不同分心。

1[*引文]諸欲有彼一切五行耶?設五行彼一切欲有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欲有非五行。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彼時欲有唯二行故。

3[*引文]有五行非欲有。謂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爾時皆具五行,彼無想天有心位必不起,不同分心故,而彼行非欲有。

4[*引文]有欲有亦五行。謂欲界有情住同分心。

彼時欲有具五行故。

5[*引文]有非欲有亦非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若生無色界。

爾時但有二行或四行或一行。彼行又非欲有故。


9.3.諸色有有想天

[發智論]諸色有有想天。彼一切五行耶?設五行。彼一切色有有想天耶?答:應作四句。

有色有有想天非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有五行非色有有想天。謂欲界有情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有色有有想天亦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

有非色有有想天亦非五行。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若生無色界。

1[*引文]諸色有有想天彼一切五行耶?設五行彼一切色有有想天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色有有想天非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爾時色有有想天皆唯二行故。

3[*引文]有五行非色有有想天。謂欲界有情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爾時雖皆五行。而彼行非色有有想天故。

4[*引文]有色有有想天亦五行。謂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

爾時色有有想天具五行故。

5[*引文]有非色有有想天亦非五行。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若生無色界。

爾時但有二行或四行或一行。彼行又非色有有想天故。


9.4.諸色有無想天

[發智論]諸色有無想天。彼一切二行耶?設二行。彼一切色有無想天耶?答:應作四句。

有色有無想天非二行。謂無想天不得無想。

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情。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有色有無想天亦二行。謂無想天得無想。

有非色有無想天亦非二行。謂欲界有情。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生無色界。

諸無色有。彼一切四行耶?設四行。彼一切無色有耶?答:諸四行彼一切無色有。有無色有非四行。謂無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

1[*引文]諸色有無想天彼一切二行耶?設二行彼一切色有無想天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色有無想天非二行。謂無想天不得無想。

爾時彼色有無想天具五行故,所以如前。

3[*引文]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

爾時雖皆二行而彼行非色有無想天故。

4[*引文]有色有無想天亦二行。謂無想天得無想。

爾時彼色有無想天唯二行故。

5[*引文]有非色有無想天亦非二行。謂欲界有情及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生無色界。

爾時乃有五行或四行或一行。彼行又非色有無想天故。

6[*引文]諸無色有彼一切四行耶?設四行彼一切無色有耶?答:諸四行彼一切無色有。

非欲色界有情,有四行故。

7[*引文]有無色有非四行。謂無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

爾時彼無色有,唯一行故。


10.

[發智論]1)頗有有五行耶?答:有。謂欲界有情。及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2)頗有有四行耶?答:有。謂無色界有情。住同分心。

3)頗有有三行耶?答:無。

4)頗有有二行耶?答:有。謂欲界有情。及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若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

5)頗有有一行耶?答:有。謂無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

6)頗有有無行耶?答:無。

[大毘婆沙論]頗有有五行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文雖成立有二行有而未遮止有三行有。亦未成立有一行有。今為遮止有三行有。及欲成立有一行有。故作斯論。

1[*引文]頗有有五行耶?答:有。謂欲界有情及色界有想天住同分心。若無想天不得無想。

彼必有自地現在五行故。

2[*引文]頗有有四行耶?答:有。謂無色界有情住同分心。

3[*引文]頗有有三行耶?答:無。以無有情三蘊成故。所以者何?心心所法定不相離。受、想、思等恒相應故。

4[*引文]頗有有二行耶?答:有。謂欲界有情及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若住無想、滅盡定。若無想天得無想。

彼但有二行故。

5[*引文]頗有有一行耶?答:有。謂無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

彼但有一行故。

6[*引文]頗有有無行耶?答:無。

以無有情非蘊成故。一切有情必有自地命根等故。


1.三有

[發智論]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大毘婆沙論]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

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1.1.

1)然有聲目多義。此中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如說:欲界死,生欲界,彼一切欲有相續耶?乃至廣說。彼亦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如說:諸纏所纏,地獄有相續。彼初所得諸根大種與此心心所法為一增上。乃至廣說。

又復如說:欲有相續時,最初得幾業所生根。乃至廣說。

又如說:四有。謂本有、死有、中有、生有。當知彼文皆說屬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2)如說:頗勒窶那!識食所引能感後有令其現前。彼說續生時,心眷屬名有。

3)如說:阿難陀!如是業有,能牽後有。彼說牽後有思名有。

如說:取緣有。彼說分位五蘊名有。尊者妙音說曰:彼說牽後有業名有。

4)如說:云何有法?謂一切有漏。彼說諸有漏法名有。

5)如說:七有。謂地獄有、傍生有、鬼界有、人有、天有、業有、中有。彼說五趣、五趣因、五趣方便名有。

6)如說:欲有云何?謂業能感欲界後有。乃至廣說。彼說業及異熟名有。不說取所緣有。

問:若爾,彼後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欲有欲界一切隨眠隨增。乃至廣說。欲有五部業皆能感異熟可說欲界一切隨眠隨增。色無色有唯修所斷業,能感異熟。如何可說色無色界一切隨眠隨增耶?

答:後文應作是說:欲有欲界一切隨眠隨增。色無色有色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增。應作是說。而不說者當知彼說有及眷屬悉名為有。和合有法,亦名有故。

7)有餘師說:前說業及異熟名有。不說取所緣有。後說業及異熟名有。亦說取所緣有。彼不應作是說。諸作論者依章立門,不可章所說異門所說異。是故如前所說者好。


1.2.何故

問:何故名有?答:能有能非有故名有。

問:若爾,聖道應名有。聖道亦是能有能非有故。

1)答:若能有能非有。能長養、攝益、任持諸有者名有。

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於諸有,損壞、離散故不名有。

2)復次,若能有能非有,能令諸有相續流轉,令老死道不斷者名有。

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令諸有不相續、不流轉,斷老死道故不名有。

3)復次,若能有能非有是趣苦集行、趣有世間流轉生死老死集行者名有。

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是趣苦滅行、趣有世間流轉生死老死滅行故不名有。

4)復次,若能有能非有是有身見事、顛倒事、隨眠事、愛事。貪、瞋、癡安足處。有垢、有毒、諸有所攝。墮苦集諦者名有。

聖道雖能有能非有,而非有身見事乃至愛事。非貪、瞋、癡安足處。無垢、無穢、無濁、無毒、非諸有攝。不墮苦集諦故不名有。

5)有餘師說:是苦器故名有。

問:若爾,此亦是樂器。如說:大名!若色一向是苦、非樂、非隨順樂、不增長喜樂。唯是離樂因者,則諸有情不應於色起貪、起染。大名!以色非一向苦亦是樂,亦隨順樂,亦增長喜樂。非唯是離樂因故。有情於色起貪、起染。又佛決定建立三受不相雜亂。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如是有漏法亦是樂器。何故但說是苦器故名為有耶?

答:以苦多故。謂生死中,苦多樂少,順苦法多,順樂法少。以樂少故,置在苦品。如一渧蜜墮毒器中不名蜜器。猶名毒器。以毒多故此亦如是。

6)復有說者,可怖畏故名有。

問:若爾,涅槃應亦名有。如說:苾芻!諸愚夫類無聞異生,於涅槃中生大怖畏。謂我不有。我所不有。我當不有。我所當不有。彼於涅槃既生怖畏,是則涅槃亦應名有?

答:於有生怖是則為正。於涅槃生怖是則為邪。以涅槃非可怖故。由此不名為有。

復次,若令異生聖者皆生怖畏乃名為有。涅槃但令異生生怖故不名有。


1.3.相續

相續有五。一中有相續。二生有相續。三分位相續。四法相續。五剎那相續。

1)中有相續者。謂死有蘊滅,中有蘊生。死有諸蘊,由中有諸蘊說名相續故名中有相續。

2)生有相續者。謂中有蘊滅,生有蘊生。中有諸蘊,由生有諸蘊說名相續故名生有相續。

3)分位相續者。謂羯邏藍分位滅,頞部曇分位生。羯邏藍分位,由頞部曇分位說名相續。

乃至壯年分位滅,老年分位生。壯年分位,由老年分位說名相續故名分位相續。

4)法相續者。謂善法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善法由染及無記法說名相續。

染法、無記法無間各二現前廣說亦爾故名法相續。

5)剎那相續者。前剎那無間後剎那現在前。前剎那,由後剎那說名相續故名剎那相續。

6)此五相續皆攝二相續中。謂法相續、剎那相續。以中有、生有、分位相續皆名為法及剎那故。

7)欲界具五相續。

色界有四除分位。

無色界有三除中有及分位。

天、那落迦及化生有四相續除分位。餘皆具五。

有說:天及化生亦具五相續。

8)於五相續中。此中依二相續而作論。謂中有、生有。


1.4.欲有...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有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欲有、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1)謂欲界命終,還生欲界。從死有,往中有時。

捨欲有者謂欲界死有。

欲有相續者謂欲界中有。

欲界法滅者謂欲界死有諸蘊。

欲界法現在前者謂欲界中有諸蘊。

2)若從中有,往生有時。

捨欲有者謂欲界中有。

欲有相續者謂欲界生有。

欲界法滅者謂欲界中有諸蘊。

欲界法現在前者謂欲界生有諸蘊。

3)問:若住欲界無覆無記心命終者,住中有時,不成就死有。住生有時,不成就中有。可名為捨。若住善或染心而命終者,住中有時,成就死有。住生有時,成就中有。云何名捨?

有說:此中但依住無覆無記心命終者。說是故無過。

有說:此中依現行捨說。雖住中有,成就死有。住生有,成就中有而不現行故說為捨。

有說:此中棄背前蘊,說名為捨。不說成就不成就義。

2[*引文]有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欲有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謂羯邏藍位無間頞部曇位現在前。乃至壯年位無間老年位現在前。

善法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染法無間善或無記法現在前。無記法無間善及染法現在前。

前剎那無間後剎那現在前。


1.5.欲有...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有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謂欲界命終,生色界。從死有,往中有時。

捨欲有者謂欲界死有。

色有相續者謂色界中有。

欲界法滅者謂欲界死有諸蘊。

色界法現在前者謂色界中有諸蘊。

2[*引文]有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

+此中有說:欲界善心無間未至定現在前。

+有說:欲界善心無間未至定、初靜慮現在前。

+有說:欲界善心無間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現在前。

+尊者妙音說曰:欲界善心無間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第二靜慮現在前。所以者何?如超定時。初靜慮無間第三靜慮現在前。此亦應爾。

+又欲界有四種變化心。

謂初靜慮果乃至第四靜慮果。欲界初靜慮果變化心無間淨初靜慮現在前。

乃至欲界第四靜慮果變化心無間淨第四靜慮現在前。


1.6.欲有...無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如是。設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彼一切捨欲有無色有相續耶?答:如是。

[*引文]諸捨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如是。設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彼一切捨欲有無色有相續耶?答:如是。

1)問:此中何故不說不命終。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

答:理必無有在無色界不命終,而有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故。

2)問:豈不容有在欲界不命終。而欲界得滅,無色界得現在前耶?

答:此中說同類法滅,同類法現在前。無有在欲界。不命終而欲界同類法得滅。無色界同類法得而現在前是以不說。

有說:此中說心心所法滅。心心所法現在前。無有在欲界不命終,而欲界心心所法滅。無色界心心所法現在前是故不說。


1.7.色有...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有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1)謂色界命終,還生色界。從死有往中有時。

+捨色有者謂色界死有。

+色有相續者謂色界中有。

+色界法滅者謂色界死有諸蘊。

+色界法現在前者謂色界中有諸蘊。

2)從中有往生有時。

+捨色有者謂色界中有。

+色有相續者謂色界生有。

+色界法滅者謂色界中有諸蘊。

+色界法現在前者謂色界生有諸蘊。

3)此中若住無覆無記心命終。及住善心或染心命終時,皆名捨色有。問答分別如前應知。

2[*引文]有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

謂初靜慮無間第二、第三靜慮現在前。

第二靜慮無間初、第三、第四靜慮現在前。

第三靜慮無間初、第二、第四靜慮現在前。

第四靜慮無間第二、第三靜慮現在前。

善法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染法無記法說亦爾。前剎那無間後剎那現在前。


1.8.色有...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有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謂色界命終,生欲界。從死有往中有時。

+捨色有者謂色界死有。

+欲有相續者謂欲界中有。

+色界法滅者謂色界死有諸蘊。

+欲界法現前者謂欲界中有諸蘊。

2[*引文]有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

+此中有說:未至定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

+有說:未至定、初靜慮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

+有說: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

+尊者妙音說曰:未至定、初靜慮、靜慮中間、第二靜慮無間欲界善心現在前。所以者何?如超定時第三靜慮無間初靜慮現在前。此亦應爾。

+又欲界有四種變化心。

謂初靜慮果乃至第四靜慮果。淨初靜慮無間欲界初靜慮果變化心現在前。

乃至淨第四靜慮無間欲界第四靜慮果變化心現在前。


1.9.色有...無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有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無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謂色界命終,生無色界。從死有往生有時。

+捨色有者謂色界死有。

+無色有相續者謂無色界生有。

+色界法滅者謂色界死有諸蘊。

+無色界法現在前者謂無色界生有諸蘊。

2[*引文]有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色有無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謂第三靜慮無間空無邊處現在前。第四靜慮無間空識無邊處現在前。


1.10.無色有...無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有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謂不命終。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謂無色界命終,還生無色界。從死有至生有時。

+捨無色有者謂無色界死有。

+無色有相續者謂無色界生有。

+無色界法滅者謂無色界死有諸蘊。

+無色界法現在前者謂無色界生有諸蘊。

2[*引文]有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無色有無色有相續。謂不命終。無色界法滅無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謂空無邊處無間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現在前。

識無邊處無間空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現在前。

無所有處無間空、識無邊處、非想非非想處現在前。

非想非非想處無間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現在前。

善法無間染或無記法現在前。染法無記法說亦爾。前剎那無間後剎那現在前。


1.11.無色有...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無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如是。設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彼一切捨無色有欲有相續耶?答:如是。

[*引文]諸捨無色有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答:如是。設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彼一切捨無色有欲有相續耶?答:如是。

問:此中何故不說不命終。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耶?

答:理必無有在無色界不命終。而有無色界法滅欲界法現在前故。餘問答如前。


1.12.無色有...色有相續

[發智論]諸捨無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無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有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無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1[*引文]諸捨無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耶?答:諸捨無色有色有相續。彼一切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謂無色界命終,生色界。從死有往中有時。

+捨無色有者謂無色界死有。

+色有相續者謂色界中有。

+無色界法滅者謂無色界死有諸蘊。

+色界法現在前者謂色界中有諸蘊。

2[*引文]有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而非捨無色有色有相續。謂不命終。而無色界法滅色界法現在前。

其事云何?謂識無邊處無間第四靜慮現在前。空無邊處無間第三、第四靜慮現在前。


1.13.欲界命終,還生欲界

且隨本文分別義已當隨其義復廣分別。

問:若欲界命終,還生欲界。彼何所捨?何所得?何法滅?何法現在前?乃至若無色界命終,生色界。彼何所捨?何所得?何法滅?何法現在前?

答:諸欲界命終,還生欲界。

1)若本住別解脫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1.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五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二蘊、染四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無記蘊五、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二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則彼若有不善身語表不失者。

2.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染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五蘊、染二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染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二蘊、染五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二、染蘊二、無記蘊五。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二蘊、染二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若本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3.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染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二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染蘊二、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五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染蘊二、無記蘊五。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二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4)即彼若有善身語表不失者。

若住善心命終等廣如住別解脫律儀,有不善身語表說。

5)若本住非律儀非不律儀,無善不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5.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5.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5.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五。得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6)即彼若有善身語表不失,無不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若住善、染、無記心命終。如住別解脫律儀,無不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住三種心命終說。

7)即彼若有不善身語表不失,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若住善、染、無記心命終。如住不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住三種心命終說。

8)則彼若有善不善身語表不失者。

若住善、染、無記心命終。如住別解脫律儀,有不善身語表不失者。及住不律儀有善身語表不失者。住三種心命終說。


1.14.欲界命終,生色界

1)諸欲界命終生初靜慮。

1.1)若本住別解脫律儀。或不住別解脫律儀。有善身語表不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二。有說: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五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二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2)若本不住別解脫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諸欲界命終生第二、第三、第四靜慮。

2.1)若本住別解脫律儀。或不住別解脫律儀。有善身語表不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五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二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2)若本不住別解脫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15.欲界命終,生無色界

諸欲界命終生無色界。

1)若本住別解脫律儀。或不住別解脫律儀。有善身語表不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五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二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若本不住別解脫律儀。無善身語表設有已失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1.16.色界命終,生色界

諸色界命終還生色界。

1)即此地沒還生此地者。

1.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二。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五。得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色界下地沒生上地者。

2.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二。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色界上地沒生下地者。

3.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即於彼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17.色界命終,生欲界

諸色界命終生欲界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18.色界命終,生無色界

諸色界命終生無色界。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二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五、無記蘊五。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五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1.19.無色界命終,生無色界

諸無色界命終生無色界。

1)即此地沒還生此地者。

1.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一、得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1.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一。得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1.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無記蘊四。得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四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無色界下地沒生上地者。

2.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2.2)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四。得善蘊四、無記蘊一。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四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3)無色界上地沒生下地者。

3.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一。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3.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一。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3.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四。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一。

則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四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現在前。


1.20.無色界命終,生欲界

諸無色界命終生欲界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則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四。得善蘊四、染蘊四、無記蘊二。有說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四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1.21.無色界命終,生色界

諸無色界命終生色界者。

1)若住善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即於彼時善四蘊、染一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若住染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一。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一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3)若住無記心命終。

彼捨善蘊四、無記蘊四。得善蘊五、染蘊四、無記蘊五。

即於彼時善一蘊、染一蘊、無記四蘊滅。

善一蘊、染四蘊、無記二蘊現在前。


2.隨眠

[發智論]1)何故欲界隨眠。不於色無色界法隨增耶?...隨眠說亦爾。

[大毘婆沙論]何故欲界隨眠不於色界法隨增耶。乃至廣說。


2.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前結蘊有情納息中說。欲界異生有九十八隨眠隨增九結繫。色界異生有六十二隨眠隨增六結繫。無色界異生有三十一隨眠隨增六結繫。

+或有生疑。欲界異生為色無色界隨眠隨增。色界異生為無色界隨眠隨增。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成就彼,非彼隨增。謂欲界異生但為欲界隨眠隨增,非色無色界。色界異生但為色界隨眠隨增,非無色界。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2.2.三界隨眠

[發智論]1)何故欲界隨眠。不於色無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應不可施設。離欲染故。

2)何故色界隨眠。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

3)何故色界隨眠。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亦不可知。離色染故。

4)何故無色界隨眠。不於欲界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

1[*引文]何故欲界隨眠,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不可施設。離欲染故。

+界雜亂者。謂彼亦是欲界,亦是色界。則不可說欲色界異。

+及不可施設離欲染者。謂離欲界貪時,不名離欲界染。離色界貪時,乃名離欲界染。此不應理。

2[*引文]何故欲界隨眠,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不可施設,離欲染故。

+界雜亂者。謂彼亦是欲界,亦是無色界。則不可說欲無色界異。

+及不可施設離欲染者。謂離欲界貪時,不名離欲界染。離無色界貪時,乃名離欲界染。此不應理。

3[*引文]何故色界隨眠,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

+界雜亂者。謂彼亦是色界亦是欲界。則不可說色欲界異。

+及彼非此所緣故者。謂無上地煩惱,緣下地法故。

4[*引文]何故色界隨眠,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不可施設,離色染故。

+界雜亂者。謂彼亦是色界,亦是無色界。則不可說色無色界異。

+及不可施設離色染者。謂離色界貪時,不名離色界染。離無色界貪時,乃名離色界染。此不應理。

5[*引文]何故無色界隨眠,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

6[*引文]何故無色界隨眠,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

皆如前應知。


2.3.建立

問:所說三界云何建立?為以地?為以處?為以愛斷耶?設爾何失。

+若以地者,應說九界,地有九故。謂欲界、四靜慮、四無色。

+若以處者,應說四十界,有四十處故。謂欲界二十處。色界十六處。無色界四處。

+若以愛斷者,亦應說九界。謂欲界愛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愛。各分齊有異故?

1)答:應說以愛斷故建立三界。

問:若爾。應立九界?答:同類愛斷故唯立三界。

+謂從無間地獄乃至他化自在天,皆由欲愛所差別故建立欲界。

+從梵眾天乃至色究竟天,皆由色愛所差別故建立色界。

+從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皆由無色愛所差別故建立無色界。

2)復次,若處有色、有欲立欲界。

有色、無欲立色界。

無色、無欲立無色界。

3)復次,若處有色、有第二立欲界。

有色、無第二立色界。

無色、無第二立無色界。

4)復次,若處有色、有境立欲界。

有色、無境立色界。

無色、無境立無色界。

5)復次,若處有色、有眾具立欲界。

有色、無眾具立色界。

無色、無眾具立無色界。

6)復次,若處有色、有欲、有我執立欲界。

有色、無欲、有我執立色界。

無色、無欲、有我執立無色界。

7)復次,若處有色、有第二、有我執立欲界。

有色、無第二、有我執立色界。

無色、無第二、有我執立無色界。境及眾具說亦爾。

8)復次,若處有色、無慚、無愧相應立欲界。

有色、無慚、無愧不相應立色界。

無色、無慚、無愧不相應立無色界。

9)復次,若處有色、慳嫉相應立欲界。

有色、慳嫉不相應立色界。

無色、慳嫉不相應立無色界。

10)復次,若處有色、憂苦根相應立欲界。

有色、憂苦根不相應立色界。

無色、憂苦根不相應立無色界。

11)復次,若處有色、段食婬愛相應立欲界。

有色、段食婬愛不相應立色界。

無色、段食婬愛不相應立無色界。

12)復次,若處有五蘊異熟因、五蘊異熟果。不善、無記隨眠隨增立欲界。

有五蘊異熟因、五蘊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色界。

有四蘊異熟因、四蘊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無色界。

13)復次,若處有四蘊異熟因得一果。不善、無記隨眠隨增立欲界。

有五蘊異熟因得一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色界。

有四蘊異熟因得一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無色界。

14)復次,若處有三受異熟因三受異熟果。不善、無記隨眠隨增立欲界。

有二受異熟因二受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色界。

有一受異熟因一受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無色界。

15)復次,若處有四受異熟因四受異熟果。不善、無記隨眠隨增立欲界。

有三受異熟因三受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色界。

有一受異熟因一受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無色界。

16)復次,若處有有色、無色異熟因。有色、無色異熟果。不善、無記隨眠隨增立欲界。

有有色、無色異熟因。有色、無色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色界。

有無色異熟因。無色異熟果。唯無記隨眠隨增立無色界。

如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說亦爾。


2.4.安立

問:所說三界云何安立?為上下重累?為隣次傍布?

+若上下者。云何施設遍離彼染?云何神通能遍至彼?

+若傍布者。陀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下方世界無邊,上方世界無邊。

1)此中有說:上下重累。

+謂從此界,風輪之下,虛空懸遠,有下方色究竟天。

+彼下展轉乃至風輪。

+次下復有色究竟天。展轉向下乃至風輪。如是展轉下方世界乃至無邊。

+又從此界色究竟上虛空懸遠,有上方風輪。彼上展轉乃至色究竟天。

+次上復有風輪,展轉向上乃至色究竟天。如是展轉上方世界乃至無邊。

問:若爾。云何施設遍離彼染?云何神通能遍至彼?

答:若有離一欲界染時,即名離一切欲界染。以相同故。然依初定所發神通,但能至一欲界、梵世非餘。以處別故。如是離色界染及依餘定發通。隨應亦爾。

2)有餘師說:隣次傍布。

2.1)問:若爾,陀羅達多所說當云何通?

答:彼應作是說。下方欲界無邊。上方色界無邊。

此中欲界諸處同一隨眠。色無色界隨地差別各別隨眠。

2.2)問:何故欲界諸處同一隨眠。色無色界隨地各別?

+1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此中煩惱如無轡馬自在奔逸。故一切處同一隨眠。

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此中煩惱如有轡馬不自在轉。故上下地各別隨眠。

+2復次,欲界不善根強盛,善根羸劣。故一切處。同一隨眠。

色無色界無不善根,善根強盛。故上下地各別隨眠。

+3復次,欲界不善增長,善法退減。

色無色界無不善法,善法增長。

+4復次,欲界不善如主。善法如客。

色無色界無不善法。善法如主。

+5復次,欲界有不善根能斷善根。

色無色界無不善根能斷善根。

+6復次,欲界禮儀無忌猶如夫妻。故一切處同一隨眠。

色無色界禮儀有隔猶如母子。故上下地各別隨眠。

+7復次,欲界善法威儀有雜。猶如王子與旃荼羅子同禁囹圄。故一切處同一隨眠。

色無色界善法威儀無雜。猶如王子與長者子同禁囹圄。故上下地各別隨眠。


2.5.中間

1)問:三界中間有物間不?

+若有者,彼有二物,界應成五。即五中間復有四物。界應成九。如是展轉便為無窮。

+若無者。云何不三界合成一耶?

答:應言彼中更無物間。

2)問:若爾。三界云何不成一耶?

答:於彼中間,雖無物間而不成一。如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三世、四大種等。雖無物間而不成一。此亦如是。

復次,性相異故、物類別故。雖無物間而不成一。

3)問:若爾,他化自在天上,初靜慮下,中間懸遠。有無量空界色。云何可知此是欲界、此是色界分齊差別耶?

答:二界輪際俱有光網。二光分齊麁妙不等。由此了知此是欲界此是色界。

復次,若欲界生得天眼所能見處是欲界。不能見處是色界。

復次,若欲界生得神通所能到處是欲界。不能到處是色界。

復次,若處欲界愛所緣是欲界。色界愛所緣是色界。是謂二界分齊差別。


2.6.不遍行隨眠

[發智論]何故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如前說無色界不遍行隨眠說亦爾。

1[*引文]何故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

+此應成遍行者。謂此欲界不遍行隨眠。若遍於欲界法隨增者。亦應成遍行。則不可施設遍行隨眠、不遍行隨眠相用差別。

+及彼非此所緣故者。謂彼異部諸法,非此不遍行隨眠所緣。此但以自部法為所緣故。所以者何?由不遍行隨眠勢力,建立五部諸法有異。

+若不遍行隨眠亦遍緣五部者。則於五部應遍隨增。如是便為五部雜亂。五部雜亂故則對治雜亂。對治雜亂故則現觀雜亂。現觀雜亂故則不可施設遍知差別。沙門果差別。欲令無如是過。

是故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欲界法隨增。

2[*引文]何故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

3[*引文]何故無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

皆如前釋。遍行因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及結蘊不善納息。


3.

[發智論]有十想。謂無常想。乃至滅想

[大毘婆沙論]有十想謂無常想乃至滅想。此如定蘊攝納息中已廣分別。


3.1.無常想

[發智論]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隨應當知。

[大毘婆沙論]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乃至廣說。

修有四種。謂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四修義如智蘊他心智納息中廣說。

1)此中有說。但依習修作論。

2)有說:通依得修、習修作論。

諸有欲令此中但依習修作論者。彼說:

+若修無常想者,謂無常想現在前。

+彼思惟無常想者。謂以無常想為所緣。即是無常想現在前時,緣無常想義。


3.2....不思惟

[發智論]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答:應作四句。

有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謂緣餘法修無常想。

[*引文]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答:應作四句。有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謂緣餘法修無常想。

如緣色、受、行、識蘊。除無常想,緣餘想蘊,起無常想。

問:此說在何位?

1)答:在增長煗頂位,起無常行相,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2)若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起無常行相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3)若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起無常行相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4)若起無常行相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時。

5)若即以此類念住雜修靜慮時。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即起此類念住、義無礙解時。

+及起此類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如是等時,修無常想。無常想現在前故。不思惟無常想,緣餘法故。


3.3.思惟...不修

[發智論]有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餘想。

[*引文]有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餘想。

餘想者。謂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記想。

1)此中善想者。

謂加行善及生得善想。

加行善想。謂聞、思、修所成。

聞所成者。謂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聞所成想。

思所成者。謂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思所成想。

修所成者。謂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

問:此修所成想說在何位?

+答:在煗頂忍初及增長位,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法念住。

+若世第一法位,起三行相法念住。

+若已入正性離生,苦現觀四心頃。起三行相法念住。

+集道現觀各四心頃。起四行相法念住。

+若以緣無常想,非無常行相法念住。

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緣無常想,非無常行相法念住。

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緣無常想,非無常行相法念住。雜修靜慮及起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起緣無常想,非無常行相法念住時。

+起四無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即起此類法念住、義無礙解時。及起此類法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空、識無邊處、遍處,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是名善想。

2)染想者。

+謂緣無常想,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

+起邊執見,執斷常。

+起邪見,執無因、無作及損減。

+起見取,執上、妙、勝、第一。

+起戒禁取,執淨、解脫、出離。

+起疑、猶豫不決。

+起無明、無智、黑闇、愚癡。

+起貪、愛樂、悅意。

+起瞋、不愛樂、不悅意。

+起慢、高舉。如是等時是名染想。

3)無記想者。

謂緣無常想,起非如理非不如理想。是名思惟無常想。緣無常想故不修無常想,起餘想故。


3.4....思惟

[發智論]有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無常想。

[*引文]有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無常想。

如無常想長時相續現在前時。緣自相續過去未來。及他相續三世無常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在煗頂忍初及增長位。緣無常想,起無常行相法念住。

+若世第一法位,起無常行相法念住。

+若已入正性離生,苦現觀四心頃,起無常行相法念住。

+若以緣無常想,無常行相法念住,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此類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此類法念住,雜修靜慮。及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及起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有說:及起無願無願三摩地時。

如是等時,修無常想,無常想現在前故。亦思惟無常想,緣無常想故。


3.5.不修...不思惟

[發智論]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除前相。

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亦爾。餘想亦隨應當知。

1[*引文]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除前相。

1)問:此說在何位?

+答:在初煗頂忍及增長忍,起緣滅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不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諸念住時。

+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

+若於修位無學位中,起一切不緣無常想,非無常行相諸念住時。

如是等時,不修無常想,無常想不現前故。亦不思惟無常想,不緣無常想故。

2)迦濕彌羅國外諸師作如是說: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緣餘法,修餘想。

如緣色、受、行、識蘊,除無常想,餘想蘊起餘想。緣無為起餘想。

+餘想者。謂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一切非無常想。廣說應知。

2[*引文]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亦爾。

差別者說自名。及第三句中,皆除無願無願。

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斷想、離想、滅想。

3[*引文]隨應當知者。

1)謂若修不淨想。彼不思惟不淨想。以不淨想現在前時,緣顯形色故。

若思惟不淨想。彼不修不淨想。以緣不淨想時,餘想現在前故。

餘想者。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記想。

2)如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斷想、離想、滅想亦爾。差別者說自所緣。

3)謂若修厭食想。彼不思惟厭食想。以彼想現在前時,緣香、味、觸故。

若思惟厭食想。彼不修厭食想。以緣彼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前說。

4)若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彼不思惟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以一切世間不可樂想現在前時,緣諸世間可愛事故。

若思惟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彼不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以緣彼世間不可樂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前說。

5)若修死想彼不思惟死想。以死想現在前時,緣命根及命根俱生無常性故。

若思惟死想彼不修死想。以緣彼死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前說。

6)若修斷想彼不思惟斷想。以斷想現在前時,緣涅槃故。

若思惟斷想彼不修斷想。以緣彼斷想時,餘想現在前故。餘想者如前說。如斷想,離想、滅想亦爾。


3.6.依得修、習修

諸有欲令此中通依得修、習修作論者。彼說:

若修無常想者。謂無常想,若現前、若不現前而修。

彼思惟無常想者。謂以無常想為所緣,即是無常想。修時緣無常想義。


3.6.1....不思惟

[發智論]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答:應作四句。

有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謂緣餘法修無常想。

[*引文]若修無常想彼思惟無常想耶?答:應作四句。有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謂緣餘法修無常想。

如緣色、受、行、識蘊,除無常想,餘想蘊,修無常想。緣無為,修無常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在增長煗頂位。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若初頂忍及增長忍,起緣滅諦法念住。

+若以滅智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說亦爾。唯除第九解脫道時。

+若以緣滅諦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無學練根說亦爾。唯除第九解脫道。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若引發神境、天眼、天耳通時。

+若以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起他心智通時。

+若起不淨觀、持息念、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法、詞二無礙解時。

+起無諍、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有說:除起無願無願時。

+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時。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

及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

+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於如是時,修無常想不思惟無常想。


3.6.2.思惟...不修

[發智論]有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餘想。

[*引文]有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餘想。

餘想者。謂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記想。

此中善想者。謂加行善及生得善想。

加行善想。謂聞思修所成。聞思所成如前說。

修所成者。謂緣無常想,起非無常行相修所成想,而不修無常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在初煗位緣集道諦時。

+若已入正性離生,集現觀四心頃。道現觀三心頃。

+若異生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若以緣無常想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異生引發緣無常想法念住。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

+即異生起四無量及緣無常想法念住時。

+即異生起緣無常想法念住無色解脫。及起空識無邊處遍處時。是名善想。

+染及無記想。如前說。是名思惟無常想不修無常想。


3.6.3....思惟

[發智論]有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無常想。

[*引文]有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謂緣無常想修無常想。

如無常想相續現在前時。緣自相續過未及他相續三世無常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在初煗位,起緣苦諦法念住。

+增長煗頂,起緣無常想法念住。

+初頂忍。及增長忍。起緣三諦法念住。

+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苦,現觀四心頃。及道類智時。

+若以緣無常想法念住。離欲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緣無常想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緣無常想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若起緣無常想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

+起四無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緣無常想、義無礙解及辯無礙解、願智、邊際定、無色、解脫,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起空識無邊處遍處時。有說:及起無願無願時。

於如是時,修無常想亦思惟無常想。


3.6.4.不修...不思惟

[發智論]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除前相。

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亦爾。餘想亦隨應當知。

1[*引文]有不修無常想亦不思惟無常想。謂除前相。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在初煗位。起緣滅諦法念住時。

+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及餘一切不緣無常想。亦不修無常想位。如其所應盡當知。外國師誦亦如前應知。

2[*引文]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亦爾。

差別者說自名及第三句中,除有說無願無願。

3[*引文]不淨想、厭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斷想、離想、滅想隨應當知者。

1)謂不淨想等亦應作四句。而有差別。謂

1.1)若修不淨想彼思惟不淨想耶?答:應作四句。

有修不淨想彼不思惟不淨想。謂緣餘法修不淨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若以滅道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最後解脫道時。有說:一切解脫道時。

+若依有色定離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

+若生欲色界,得阿羅漢果最後解脫道時。

+若以滅道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解脫道不定如前說。

+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依有色定。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及最後解脫道時。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若引發神境、天眼、天耳、他心智通,四無間道、一解脫道。及緣餘法他心智通解脫道時。

+若起不淨觀、持息念、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法、詞二無礙解時。

+若依有色定,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時。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有色定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及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

+若依有色定,起辯無礙解。及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願智、邊際定時。

+若起無諍時。

+若依有色定,起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

於如是時,修不淨想不思惟不淨想。

1.2)有思惟不淨想不修不淨想。謂緣不淨想修餘想。

餘想者。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及餘善、染、無記想。

此中善想者。謂加行善及生得善想。

加行善想。謂聞思修所成。

聞所成者。謂緣不淨想起聞所成想。

思所成者。謂緣不淨想起思所成想。

修所成者。謂緣不淨想起修所成想。而不修不淨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在初煗頂忍及增長忍位,緣苦集諦。

+增長煗頂,起緣不淨想法念住。

+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苦集現觀各四心頃。

+若以世俗道或苦集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一切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有說:唯無間道時。

+若以世俗道離第四靜慮染。以空無邊處近分緣不淨想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道時。

+若以苦集智離第四靜慮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

+若以苦集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彼無間道時。解脫道不定如前說。

+若依空無邊處近分,起緣不淨想法念住時。是名善想。

染及無記想如前說差別者。緣不淨想,於如是時思惟不淨想,不修不淨想。

1.3)有修不淨想亦思惟不淨想。謂緣不淨想修不淨想。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若以世俗道或苦集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以緣不淨想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最後解脫道時。有說:及一切解脫道時。

+若依有色定,離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依此以緣不淨想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

+若以緣苦集諦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緣不淨想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解脫道不定如前說。

+若依有色定。時解脫練根作不動。以緣不淨想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以緣不淨想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若起緣不淨想他心智通時。

+若起宿住隨念智通時。

+若起四無量時。

+若依有色定起緣不淨想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有色定,起緣不淨想、義無礙解時。

+若起緣不淨想願智、邊際定時。於如是時修不淨想亦思惟不淨想。

1.4)有不修不淨想亦不思惟不淨想。謂除前相。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初煗頂忍及增長忍,起緣滅道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若已入正性離生,滅道現觀各四心頃。

+若以滅道智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彼一切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有說:唯無間道時。

+若以滅道智離第四靜慮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

+若以世俗道離第四靜慮染。即依空無邊處近分。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解脫道時。

+若依有色定離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一切無間、解脫道時。唯除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最後解脫道。

+若依無色定,離空無邊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依無色定離上三無色染。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生欲色界,離非想非非想染最後解脫道。

+若以緣滅道諦法念住。信勝解練根作見至。無間道時。解脫道不定如前說。

+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依無色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最後解脫道。

+若起無色、解脫、後二遍處時。

+若依無色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時。

+若依無色,起義無礙解、辯無礙解、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及起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善位如是。若染污及無記位,不緣不淨想。并一切無心位。於如是時不修不淨想亦不思惟不淨想。如不淨想、厭食想乃至滅想亦爾。皆作四句。於中差別如理應思。


4.六尋

4.1.欲尋

[發智論]若起欲尋。彼思惟欲尋耶?答:應作四句。

有起欲尋不思惟欲尋。謂緣餘法起欲尋。

有思惟欲尋不起欲尋。謂緣欲尋起餘尋。

有起欲尋亦思惟欲尋。謂緣欲尋起欲尋。

有不起欲尋亦不思惟欲尋。謂除前相。

如欲尋。恚尋、害尋、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亦爾。

1[*引文]若起欲尋彼思惟欲尋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起欲尋不思惟欲尋。謂緣餘法起欲尋。

如緣色、受、想、識蘊。除欲尋,餘行蘊起欲尋是名起欲尋。不思惟欲尋,緣餘法故。

3[*引文]有思惟欲尋不起欲尋。謂緣欲尋起餘尋。

此有三種。謂善、染、無記。

1)善者。謂加行善及生得善。

加行善中通聞、思、修所成。

聞所成者。謂緣欲尋起聞所成。

思所成者。謂緣欲尋起思所成。

修所成者。謂緣欲尋起修所成。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初煗頂忍。及增長忍,起緣欲界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起緣欲尋法念住。

+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苦現觀二心頃。謂苦法智忍、苦法智。集現觀二心頃。謂集法智忍、集法智。

+若以苦集智離欲界染。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

+若以世俗智離欲界染。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時。

+若依未至定為離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

+乃至若依第四靜慮為離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道時。

+若以苦集法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以緣欲尋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以緣欲尋法念住雜修靜慮時。

+起緣欲尋他心智通時。

+起緣欲界宿住隨念智通時。

+起四無量時。

+起緣欲尋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緣欲尋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若起緣欲尋法念住無諍、願智、邊際定時。是名善。

2)染污者。

謂緣欲尋,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廣說如前。

3)無記者。

謂緣欲尋起非如理非不如理作意。於如是時思惟欲尋不起欲尋。

4[*引文]有起欲尋亦思惟欲尋。謂緣欲尋起欲尋。

如欲尋長時相續現在前時。緣自相續過未及他相續三世欲尋。

5[*引文]有不起欲尋亦不思惟欲尋。謂除前相。

+外方師誦。謂緣餘法起餘尋。

+此中如緣色、受、想、識蘊。除欲尋,餘行蘊起餘尋。緣無為起諸尋。及餘一切不起欲尋,不思惟欲尋位。

6[*引文]如欲尋,恚尋、害尋亦爾。差別者說自名。

1)若起出離尋。彼思惟出離尋耶?答:應作四句。

1.1)有起出離尋不思惟出離尋。謂緣餘法,起出離尋。

+如緣色、受、想、識蘊。除出離尋,餘行蘊,起出離尋。緣無為,起出離尋。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依未至、初靜慮、初煗頂忍及增長忍。起緣滅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

+若依未至定以滅智離欲界及初靜慮染。及依初靜慮以滅智離初靜慮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二地,以苦集滅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地以滅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地以苦集滅智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雜修初靜慮時。

+若依初靜慮引發神境、天眼、天耳、他心智通。四無間道、一解脫道。及緣餘法他心智通解脫道時。

+若依未至起持息念時。

+若依未至、初靜慮。起初二解脫、前四勝處、不淨觀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

及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起義無礙解時。

+即依彼二地起法無礙解、詞無礙解。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時。

+即依彼二地起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有說:但起無相無相時。

於如是時起出離尋不思惟出離尋緣餘法故。

1.2)有思惟出離尋不起出離尋。謂緣出離尋起餘尋。

此有三種。謂善、染、無記。善者除思所成。餘如前說。於修所成中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依靜慮中間。及上三靜慮初煗頂忍。及增長忍位。起緣三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位起緣出離尋法念住。

+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若集道現觀各四心頃。

+若依靜慮中間。以苦集道智離初靜慮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靜慮中間以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離有頂染最後解脫道。

+若依第二靜慮近分離初靜慮染。若即依此以緣出離尋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道時。

+若依第二靜慮以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離有頂染最後解脫道。

+如依第二靜慮。依第三、第四靜慮亦爾。

+若依空無邊處以道智離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離有頂染最後解脫道。

+如依空無邊處。依識無邊處無所有處亦爾。若依非想非非想處為離彼染。以緣出離尋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以苦集道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諸地以道智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

+若依無色定以道智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

+若以緣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雜修上三靜慮時。

+若依上三靜慮。引發緣出離尋他心智通宿住隨念智通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無量時。

+若起緣出離尋無色解脫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緣出離尋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緣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依無色定起緣出離尋道智、世俗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緣出離尋辯無礙解時。

+若起緣出離尋願智、邊際定及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是名善。

染污者。謂緣出離尋,起薩迦耶見執我我所。廣說如前。

無記者。謂緣出離尋,起非如理非不如理作意。

於如是時,思惟出離尋不起出離尋。

1.3)有起出離尋亦思惟出離尋。謂緣出離尋起出離尋。

如出離尋長時相續現在前時。緣自相續過去未來及他相續三世出離尋。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依未至、初靜慮、初煗頂忍及增長忍位。起緣三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位起緣出離尋法念住。

+若起世第一法。若已入正性離生,苦集道現觀各四心頃。

+若以世俗道、苦、集、道智離欲界染。若即以此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依未至、初靜慮。以苦集道智離初靜慮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二地以道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唯除離有頂染最後解脫道。

+即依彼二地以苦、集、道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彼二地以道智,時解脫練根作不動。若即以此及緣出離尋苦、集智、世俗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時。

+若以緣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雜修初靜慮時。

+若依初靜慮引發緣出離尋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

+若依未至、初靜慮起無量時。及緣出離尋法念住時。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未至、初靜慮。起緣出離尋苦、集、道智、世俗法念住、義無礙解時。

+即依彼二地起緣出離尋辯無礙解時。有說:即依彼二地起空空、無願無願時。

如是等時起出離尋亦思惟出離尋。

1.4)有不起出離尋亦不思惟出離尋。謂除前相。

問:此說在何位?

+答:此說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初煗頂忍及增長忍位。起緣滅諦法念住。

+若增長煗頂位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

+若已入正性離生,滅現觀四心頃。若依靜慮中間。以滅智離初靜慮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即依靜慮中間。以苦集滅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依第二靜慮近分離初靜慮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解脫道時。

+若依第二靜慮。以苦集滅智。離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染。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如依第二靜慮乃至依無所有處亦爾。

+若依第三靜慮近分離第二靜慮染。若即依此以身、受、心念住及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如依第三靜慮近分。依第四靜慮近分亦爾。

+若依空無邊處近分離第四靜慮染。

諸說無色近分有別緣者。彼說若即依此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

諸說無色近分無別緣者。彼說若即依此以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如依空無邊處近分。乃至依非想非非想處近分亦爾。

+若依非想非非想處為離彼染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以滅智信勝解練根作見至。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無所有處。以苦集滅智。時解脫練根作不動。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一切加行、無間、解脫道時。

+若依非想非非想處。時解脫為練根作不動故。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為加行。彼加行道時。

+若以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雜修上三靜慮時。

+若依上三靜慮引發神境、天眼、天耳。及緣餘法他心智、宿住隨念智通時。

+若依靜慮中間第二靜慮。起初二解脫前四勝處時。

+若起第三、第八解脫、後四勝處、十遍處時。若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四無色、解脫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不淨觀。及依靜慮中間第二、第三靜慮近分起持息念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時。

諸有欲令一切法是勝義者。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義無礙解。

及有欲令唯涅槃是勝義者。即依彼諸地起義無礙解時。即依彼諸地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辯無礙解時。

+依靜慮中間乃至第四靜慮起法無礙解時。有說:及依靜慮中間起詞無礙解時。

+若起身、受、心念住。及緣餘法法念住、願智、邊際定。及入滅盡定想微細心時。

+若起無諍時。

+若依靜慮中間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起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時。

如是等時不起出離尋。亦不思惟出離尋。

如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亦爾。三惡尋、三善尋廣說如雜蘊思納息。


5.明無明,對因等有無

[發智論]諸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耶?...初明善有漏行。

[大毘婆沙論]諸法因無明此法緣無明耶。乃至廣說。


5.1.問:何故此中依明無明而作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1)有說:此二是雜染清淨根本法故。

+謂一切雜染無明為根本。

如說:所有種種惡不善法。若生若長。皆以無明為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

+一切清淨明為根本。

如說:所有種種善法。若生若長。無不以明為根、為集、為種類、為等起。

2)有說:此二俱是上首法故。

謂世尊於契經中說此二種為上首法。

如說:苾芻!無明為上首。無明為前相,種種惡不善法皆得生起。又由此成無慚愧者。

明為上首。明為前相,種種善法皆得生起。又由此成有慚愧者。

3)有說:此二是近相障對治法故。謂無明是明近障。明是無明近對治。

4)有說:此二是所共知相違法故。謂無明違明。明違無明。

5)有說:此二俱緣相攝不相攝四聖諦故。

俱緣不相攝有漏無漏法故。

俱緣不相攝有為無為法故。

由此等種種因緣故。作論者依明無明而作斯論。


5.2.略毘婆沙

然明、無明為因緣法,品類差別有十一種。

彼欲界繫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色界繫有三種除不善。無色界繫亦爾。及無漏法。

1)此中欲界繫

+1善法,明無明俱,非其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2不善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為作四緣。

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3欲界繫有覆無記法,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為作四緣。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

+4欲界無覆無記法,除無明異熟。

無明非其因,為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

+5無明異熟,

無明為作一異熟因。為作三緣。謂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以彼異熟在五識故。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

2)色界繫,

+1善法,明無明俱非其因。並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2色界有覆無記法,

無明為其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亦為作四緣。

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3色界繫無覆無記法,

無明非其因,為作三緣。謂等無間、所緣、增上。

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

3)如色界三種。無色三種亦爾。

4)無漏法,

無明非其因,為作二緣。謂所緣、增上。

除初無漏,餘無漏法。明為其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為作四緣。

除初明,餘初無漏法,明為其二因。謂相應、俱有。或一因謂俱有。為作二緣謂因增上。

初明,明非其因。為作一增上緣。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5.3.因無明...緣無明

[發智論]諸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有法緣無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

1[*引文]諸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無明彼法緣無明。

+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無明為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

+緣無明者。即因無明法,以種類言之。無明為其四緣。

2[*引文]有法緣無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

無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而非其因。


5.4.因明...緣明

[發智論]諸法因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明。彼法緣明。有法緣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行。

1[*引文]諸法因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明彼法緣明。

此中因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緣明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四緣。

2[*引文]有法緣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行。

明於彼法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而非其因。


5.5.因無明...緣明

[發智論]諸法因無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無明。彼法緣明。有法緣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

1[*引文]諸法因無明彼法緣明耶?答:若法因無明彼法緣明。

此中因無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無明為五因如前說。

緣明者即因無明法以種類言之。明為其二緣。謂所緣、增上。

2[*引文]有法緣明不因無明。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善行。

明於彼法或為四緣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無明非其因。


5.6.因明...緣無明

[發智論]諸法因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明。彼法緣無明。有法緣無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行。

1[*引文]諸法因明彼法緣無明耶?答:若法因明彼法緣無明。

此中因明諸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緣無明者即因明法以種類言之。無明為其二緣。謂所緣、增上。

2[*引文]有法緣無明不因明。謂初明及諸有漏行。

無明於彼法或為四緣或為三緣或為二緣或為一緣。明非其因。


5.7.因無明...不善

[發智論]諸法因無明。彼法不善耶?答:若法不善。彼法因無明。有法因無明非不善。謂無明異熟。及有覆無記行。

1[*引文]諸法因無明彼法不善耶?答:若法不善彼法因無明。

此中因無明不善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

2[*引文]有法因無明非不善。謂無明異熟及有覆無記行。

此中無明異熟以無明為一異熟因。有覆無記行。種類言之。以無明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而彼法非不善。是無記故。


5.8.因明...

[發智論]諸諸法因明。彼法善耶?答:若法因明。彼法善。有法善不因明。謂初明及善有漏行。

1[*引文]諸法因明彼法善耶?答:若法因明彼法善。

此中因明善法。以種類言之。彼法以明為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2[*引文]有法善不因明。謂初明及善有漏行。

此中初明是善而不以明為因。無前及俱明故。善有漏行亦不以明為因。無因義故。


5.9.不因明、不因無明

[發智論]頗有法不因明不因無明。彼法非無因耶?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明善有漏行。

[*引文]頗有不因明不因無明彼法非無因耶?答:有。謂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及初明善有漏行。

如是諸法不因明不因無明而非無因。

+於中除無明異熟、諸餘無覆無記行。以種類言之有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異熟。

+初明有二因。謂相應、俱有。

+善有漏行以種類言之有三因。謂相應、俱有、同類。

問:初明俱無漏得。亦不因明不因無明而非無因。此中何故不說?

答:此文應作是說及初明彼俱無漏得。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得攝在初明俱有因中是以不說。

彼不應作是說:得非初明俱有因故。應言攝在初明品中。若說初明當知已說彼聚。諸法明無明義廣說如雜蘊緣起納息。


1.相應

[發智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有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有法無常想生亦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相應。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如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

[大毘婆沙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愚相應法,執相應法非實者意。顯相應法決定實有。故作斯論。

1[*引文]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無常想無間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現在前。

+彼相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有尋有伺地尋伺、無尋唯伺地伺及心。

+如是諸法無常想生,無常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非無常想相應。

+與苦無我想乃至滅想,隨一相應故。

3[*引文]有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無常想現在前。

+彼相應法者。謂除想,餘九大地法等。廣說如上。

+如是諸法無常想相應,非無常想生。

+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4[*引文]有法無常想生亦無常想相應。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後無常想聚中,除無常想,餘心心所法。廣說如上。

+如是諸法無常想生無常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亦無常想相應。彼聚中有故。

+無常想雖從無常想生。而非無常想相應。以自性於自性三因緣故不相應。如前說。

5[*引文]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相應。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

+此中說無常苦想。乃至滅想隨一無間隨一現在前。彼諸想相應法。廣說如上。

+如是諸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亦非無常想相應。與餘想相應故。

6[*引文]如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

隨其所應皆作四句。如是便有十種四句。


2.

[發智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

有法無常想一緣非無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有此緣。

有法無常想生無常想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現前必生。彼有此緣。

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一緣。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

如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

[大毘婆沙論]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愚於所緣體性,執所緣性非實有法。顯所緣性決定實有。故作斯論。

1[*引文]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一緣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法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

+此中說緣色蘊無常想,無間緣受等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

+緣餘蘊及界、處說亦爾。

+彼法從無常想生,非無常想一緣,緣餘法故。

3[*引文]有法無常想一緣非無常想生。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有此緣。

+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無間,即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處說亦爾。

+彼法無常想一緣,不從無常想生。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問: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為說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為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設爾何失。二俱有過。

+若說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說:彼有此緣。

+若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說:彼法非無常想生。有時彼想從無常想生故。

1)答:此中說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故言無常想一緣。

問:若爾,此文云何通?如說:彼有此緣。

1.1)有說:此文應作是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相應法。此則說無常想相應法與無常想相應。

1.2)如是說者,此中攝三想。謂無常想後,起餘想。餘想後,復起無常想。

於中說後起無常想,與前無常想同緣故言無常想一緣。如是則二文善通。

1.3)或有於此作如是問。今應思擇。

此中說何想與何想同一緣耶?為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為說餘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耶?此二何差別。

+若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者。此文云何通?如說:有法無常想一緣。

若苦無我想無間無常想生。彼與苦無我想同一緣,非無常想。

+若說餘想與無常想同一緣者。有時彼法從無常想生。

則不應說非無常想生。

2)有說:此中說無常想與餘想同一緣。

問:若爾者,此文云何通?如說:有法無常想一緣。

2.1)答:應作是說。謂餘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想相應法。

若爾,彼法應從無常想生。亦與無常想同一緣。

2.2)如是說者。此中應說無常想與無常想同一緣。是故此中總攝三想。謂初無常想。次起餘想。餘想無間復起無常想。此中說後生無常想與前生無常想同一緣。如是則二過俱離。

4[*引文]有法無常想生無常想一緣。謂無常想現前必滅。無常想現前必生。彼有此緣。

此中說緣色等蘊無常想,無間即緣彼蘊無常想現在前。界、處說亦爾。

彼法從無常想生,亦與無常想同一緣。

5[*引文]有法非無常想生亦非無常想一緣。謂餘想現前必滅餘想現前必生。彼有餘緣。

+此中說緣餘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無間緣餘蘊無常苦想、苦無我想隨一現在前。界處說亦爾。

+彼法非無常想生,餘想為等無間緣而起故。

+亦非無常想一緣。餘想餘緣故。如無常想乃至滅想亦爾。

問:此所說中餘想可爾。不淨想、厭食想。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者緣未來。云何得成第三句耶?

答:依相似說亦無有過。謂前不淨想緣骨瑣而滅,後不淨想復緣骨瑣而生。以境相相似故。亦名一厭食想亦爾。


3.

[發智論]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或餘時。

[大毘婆沙論]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乃至廣說。

+前業蘊中,顯示愛非愛果由心而起分位差別。

+此中顯示身語二業,由心而起分位差別。

心有二種。謂轉、隨轉。

轉謂能引身語二業,在彼前起。

隨轉謂助身語二業。與彼俱生。此中說轉,不說隨轉。


3.1.諸法...別解脫律儀

[發智論]諸法由心起。非不由心。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

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彼法。

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

[大毘婆沙論]問:所說諸法謂是何耶?

或有說者,是別解脫律儀。

若作是說:諸法是別解脫律儀者。

+彼說諸法由心起者。謂別解脫律儀心力所引起。

+非不由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彼律儀。

1[*引文]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

謂先起如是心:我當受別解脫律儀。後便正起律儀表業。

2[*引文]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謂彼心先生已滅。後彼律儀表業生已復滅。所以者何?諸行無常所吞生已無力,能暫停住,剎那無間必謝滅故。

3[*引文]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彼法。

謂彼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善心相續。二界地來還。彼律儀由表故得。

4[*引文]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謂彼律儀由四緣故捨。一捨學處。二二形生。三善根斷。四捨眾同分。

有說:犯根本罪時亦捨。彼心由二緣捨。一善根斷。二越界地。

1)問:若欲界命終,還生欲界者。可先捨彼法後乃心。若欲界命終,生色、無色界及般涅槃者。彼法與心俱時而捨。云何得說彼法先捨,後乃心耶?

+答:此中但說欲界命終還生欲界者。彼命終時,捨眾同分,故別解脫律儀亦捨。雖捨眾同分,而不捨心。

+有說:欲界命終,生色、無色界及般涅槃者。亦是此中所說。彼將死時,身力羸劣。或斷末摩,苦所觸故。便失所受身語律儀。後命終時,其心方捨。

2)問:若爾,云何可說某苾芻命終?答:仍本名故無過。如王失位猶名為王。

3)問:彼衣鉢等,諸出家者云何得分?答:彼於昔時亦曾分他如是財物。今時命過他還分之。

又是先來遞傳所許。曾聞昔有仙人命終。同梵行者以其財物輸納於王而作是言:此是某仙所有資產,彼無繼嗣。今持與王,願為納受。王令持還,而語之言:諸出家者所受用物。我等俗人不應受用。從今以去,諸出家者若當命終。所有資具同梵行者應共分之。由是開許,故無有過。

評曰:如前所說者好。所以者何?苦觸非是捨戒緣故。本所要期,乃至命終非命未終。離斷善等而令戒捨。是最後命終,剎那心與律儀一時俱失。

5[*引文]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

+爾時者。謂一剎那或一相續或一分位或一眾同分。

+餘時者。謂異剎那或異相續或異分位或異眾同分。以現在時,有四種故。


3.2.諸法...不律儀

復有說者,諸法謂不律儀。

若作是說:諸法是不律儀者。彼說:

+諸法由心起者。謂不律儀心力所引起。

+非不由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不律儀。

1[*引文]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

謂先起如是心:我當受作如是事業。後便正起不律儀表業。

2[*引文]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謂彼心先生已滅。後不律儀生已復滅。所釋如前。

3[*引文]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彼法。

謂彼不善心,由二緣故得。一從離欲退。二界地來還。彼不律儀由表故得。

4[*引文]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謂不律儀,由四緣故捨。一受律儀。二得靜慮。三二形生。四捨眾同分。

彼不善心由一緣捨。謂離欲染時。

5[*引文]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

如前釋。


3.3.諸法...非律儀非不律儀

復有說者,諸法謂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惡行。

若作是說:諸法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有身語妙行惡行者。彼說:

+諸法由心起者。謂彼身語妙行惡行,心力所引起。

+非不由心者。無有離心力而得彼身語妙行惡行。

1[*引文]若時心起,爾時彼法耶?答:心先起後彼法。

謂先起如是心:我當作如是如是事業。後便正起彼身語表。

2[*引文]若時心滅,爾時彼法耶?答:心先滅後彼法。

如前釋。

3[*引文]若時心得,爾時彼法耶?答:心先得後彼法。

謂彼善心二緣故得。一善根相續。二界地來還。

彼不善心亦二緣故得。一從離欲退。二界地來還。彼身語妙行惡行由表故得。

4[*引文]若時心捨,爾時彼法耶?答:彼法先捨後乃心。

謂彼身語妙行惡行三緣故捨。一意樂息。二捨加行。三勢力盡。

彼善心二緣故捨。不善心一緣故捨。皆如前說。

5[*引文]若時心受異熟,爾時彼法耶?答:或爾時或餘時。

如前釋。


4.

[發智論]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不善法。

[大毘婆沙論]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說:所通達、所遍知非實有法。

2)或復有說:無漏有為亦是所斷。

3)或復有說:加行所起無覆無記亦是所修。

4)或復有說:唯有涅槃是所作證。

欲止此等意趣,明所通達、所遍知是實有法。所斷唯是有漏。所修唯善。有為所證通一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記。故造斯論。

+所通達者。謂一切法。皆是善慧所通達故。

+所遍知者。謂一切法。皆智遍知所遍知故。

+如說:所通達云何?謂一切法。所遍知云何?謂一切法。

+所斷者謂一切有漏法。是對治道所應斷故。

+如說:所斷法云何?謂一切有漏法。

+所修者。謂一切善有為法。是得修、習修,隨一或俱故。

+如說:所修法云何?謂一切善有為法。

+所作證者。謂一切善及依定所起無覆無記。是可欣尚,求得彼故。

+如說:所作證法云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鉢底所起無覆無記、天眼、天耳。


4.2.

[發智論]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虛空、非擇滅。

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擇滅。

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無漏有為法。

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善有漏行。

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定所起天眼、耳。

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除定所起天眼、耳,餘無記行不善法。

1[*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虛空、非擇滅。

如是二法是所通達。是善慧所通達故。亦是所遍知,是智遍知所遍知故。非所斷,無漏故。非所修,無為故。非所作證,非可欣尚、求得法故。

2[*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擇滅,

此是所證,是可欣尚、求得法故。餘如前釋。

3[*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非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無漏有為法。

此是所修,善有為故。餘如前釋。

4[*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是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善有漏行。

此是所斷,有漏故。餘如前釋。

5[*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是所作證耶?答:有。謂定所起天眼耳。

此是所斷,有漏故。非所修,無記故。是所作證,依定所起,求得彼故。餘如前釋。

6[*引文]頗有法是所通達、所遍知,是所斷、非所修、非所作證耶?答:有。謂除定所起天眼、耳。餘無記行不善法。

義如前釋。

問:外國諸師說:所作證無覆無記法有八種。謂依定所起天眼、天耳。及彼二識無覆無記。法、詞二無礙解、願智、變化心。此中何故但說天眼、天耳,非餘法耶?

1)答:外國諸師所誦文句作如是說:所作證法云何?謂一切善法及依三摩鉢底所起無覆無記法。

2)迦濕彌羅國諸師亦應作是說,而不說者,有別意趣。

謂依定所起天眼耳識攝在所說天眼耳中。若說所依,當知已說依者。

法、詞二無礙解及願智。皆唯是善、亦是所修,非此所攝。不應責問。

變化心似工巧轉,非甚欣尚。此中不說。以是故不隨彼所說。

3)復次,若依加行正所求得者是增上故。此中說之。

天眼耳識無別加行。但因所求天眼耳得。

諸變化心,因起加行,求離染得,皆非增上。故此不說。

4)復次,天眼、天耳,廣設加行,暫時成就,是為希有故此說之。

彼識及變化心,因離欲染或界地還時,不用功而得。

得已,恒時三世成就,非謂希有。故此不說。

5)復次,天眼、天耳是修果故。是攝受支定果故。離欲染後能現前故。於一切時識不空故。起必無有彼同分故。但成就者必作用故。是眼耳通所依止故。是厭生死勝根本故。此中說之。

+餘法不爾。是故不說。

+此中所說非擇滅者。謂滅非離繫、非擇法所得。諸補特伽羅得時,不離繫縛。

+所說擇滅者謂滅是離繫,是擇法所得。諸補特伽羅得時,便離繫縛。

+此二滅廣說如雜蘊愛敬納息。


5.無緣

[發智論]頗有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異相應行。

[大毘婆沙論]頗有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說:諸有為相無實體性。如譬喻者所說。所以者何?

彼說:諸有為相是不相應行,行蘊所攝。諸不相應行皆無實體。

2)或復有說:諸有為相是無為法。如分別論者所說。所以者何?

彼作是說:若有為相是有為者。其力羸劣,何能生他。乃至令滅。以是無為,故便能生法乃至滅法。

3)或復有說:有為相中生老住是有為。滅是無為。所以者何?

彼說:諸法令生老住則易。令滅則難。若無常相是有為者。其性羸劣何能滅他。以是無為故其性強盛能滅諸法。

4)或復有說:色法生老住無常體即是色。餘亦如是。

5)或復有說:諸有為相是相應法。

為止如是種種異執。顯有為相是實有性,非無為法。非即色等是不相應。故造斯論。


5.2.無緣

[發智論]頗有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異色、異受想識、異相應行耶?答:有。謂五識身、彼相應法。及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意識身、彼相應法所有生、老、住、無常。此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異色。異受、想、識。異相應行。

[*引文]頗有法無緣、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異色、異受想識、異相應行耶?答:有。謂五識身、彼相應法及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意識身、彼相應法所有生、老、住、無常。

1)此法無緣,是不相應行,無所緣故。

+此因、緣無緣法、緣無緣法俱生。以前所說六識身及相應法為因。即與彼俱生故。

由此已遮執有為相是無為者意。非無為法從因生故。

+此是有,非無法故。

+是有性,非假法故。

+非無、非無性。此為決定前所說義。

2)復次,前二句成立己論。後二句遮破他論。

2.1)成立己論者。

如善說法者成立善說法宗。

惡說法者成立惡說法宗。

應理論者成立應理論宗。

分別論者成立分別論宗。

2.2)遮破他論者。

如善說法者遮破惡說法宗。

惡說法者遮破善說法宗。

應理論者遮破分別論宗。

分別論者遮破應理論宗。

2.3)今此亦然。前二句成立自宗。後二句遮破他宗。

+若不成立自宗,便破他者。則為空論。無所依故。

+若但成立自宗,不破他者。則於自宗非善成立。是故先立己宗後破他論。

3)義言:此生老住無常有如是理趣。法爾是有、是有性、非無非無性。

由此已遮執有為相非實有者意。

+此異色,非色法故。

+異受、想、識,非受、想、識法故。由此已遮執色等相即是色等。

+此異相應行,是不相應法故。由此已遮執有為相是相應法。


6.

6.1.因、緣

[發智論]此法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耶?答:當言因。當言緣。

[*引文]此法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耶?答:當言因。當言緣。

此中何謂此法?何謂彼法?

1)有作是說:生老住無常是此法。此俱六識身及相應法是彼法。

若作是說者,彼說:

+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亦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三緣除等無間。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二緣。謂所緣、增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三緣除等無間。

2)復有說者,前所說六識身及相應法是此法。此俱生老住無常是彼法。

若作是說者。彼說:

+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一緣。謂增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3)復有說者,即前生老住無常是此法。此同類生老住無常是彼法。

若作是說者,彼說:

+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一緣。謂增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4)復有說者,即前所說生老住無常是此法。此生同類生乃至此無常同類無常是彼法。

若作是說者,彼說:

+若此法於俱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一因。謂俱有。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後起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若此法於前起彼法,當言緣。不當言因。緣者一緣。謂增上。

+若此法總於彼法,當言因。當言緣。因者四因謂俱有、同類、遍行、異熟。緣者二緣謂因、增上。


6.2.三性

[發智論]此法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於善當言善。於不善當言不善。於無記當言無記。

[*引文]此法當言善耶?不善耶?無記耶?答:於善法當言善。於不善法當言不善。於無記法當言無記。

以生所生乃至滅所滅性類必同故。


6.3.隨眠隨增

[發智論]此法幾隨眠隨增?幾結繫。答:三界有漏緣隨眠隨增。九結繫。

[*引文]此法幾隨眠隨增。幾結繫耶?答:三界有漏緣隨眠隨增。九結繫。

問:何故不說此法無漏緣隨眠隨增耶?

1)答:由二緣故,隨眠隨增。一所緣故。二相應故。

2)無漏緣隨眠,無所緣故。隨增境解脫故。雖有相應故隨增,而於此無不與此相應故。

3)此中依種類總說故言:三界有漏緣隨眠隨增九結繫。

4)若別說者,欲界於欲界。乃至無色界於無色界。

+見苦所斷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於見苦所斷。

+見集所斷一切及見苦所斷遍行於見集所斷。

+見滅所斷有漏緣及遍行於見滅所斷。

+見道所斷有漏緣及遍行於見道所斷。

+修所斷一切及遍行於修所斷。

欲界九結,於欲界。

色界六結,於色界。

無色界六結,於無色界。

如是三界有漏緣隨眠及九結。於此法皆由所緣故隨增及繫,非相應故。諸有為相,廣說如雜蘊色納息。


7.

[發智論]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增...餘隨眠隨增。

[大毘婆沙論]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增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撥無世俗正見者意。顯實有世俗正見,是修所斷及遍行隨眠之所隨增。

又遮說有修所斷疑隨眠者意。顯疑隨眠唯見所斷。故作斯論。

1)問:如夜見物。杌耶?人耶?此疑豈非修所斷耶?

答:此於彼事未了故疑。了時便斷,非隨眠性。

2)問:此中何故但依見、疑而作論?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唯此二種互不相應,而俱緣四諦。俱通遍行。俱緣有漏無漏。俱緣有為無為。於餘煩惱為勝。

+貪、瞋、慢,雖互不相應。而不能通緣四諦。唯不遍行。但緣有漏。但緣有為。

+無明,雖緣四諦。亦是遍行。通緣有為、無為、有漏、無漏。而與一切煩惱相應皆非增勝。是故此中但依見、疑而作論。


7.2.見相應受

[發智論]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三界有漏緣。及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隨眠隨增。

[*引文]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三界有漏緣及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隨眠隨增。

1)此則總說。

2)若別說者,見相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此中見苦所斷見相應受。見苦所斷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隨增。

+見集所斷見相應受。見集所斷一切、見苦所斷遍行隨眠隨增。

+見滅所斷見相應受。見滅所斷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見滅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增。

+見道所斷見相應受。見道所斷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見道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增。

+修所斷見相應受。修所斷一切及遍行隨眠隨增。

3)此中隨增差別應作四句。

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

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相應故隨增非所緣故。

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所緣故隨增亦相應故。

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非所緣故隨增亦非相應故。

初句者謂除有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

第二句者謂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

第三句者謂有漏緣見彼相應無明。

第四句者謂除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7.3.見不相應受

[發智論]見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

[*引文]見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

1)此則總說。

2)若別說者。見不相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此中見苦所斷見不相應受。見苦所斷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隨增。

+見集所斷見不相應受。見集所斷一切及見苦所斷遍行隨眠隨增。

+見滅所斷見不相應受。除見滅所斷邪見彼相應無明,諸餘見滅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

+見道所斷見不相應受。除見道所斷邪見彼相應無明,諸餘見道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

+修所斷見不相應受。修所斷一切及遍行隨眠隨增。

3)此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

或有隨眠於見不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乃至廣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有漏緣見彼相應無明。

第二句者謂除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第三句者謂除有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

第四句者謂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


8.

[發智論]疑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三界見所斷有漏緣。及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隨眠隨增。疑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

1[*引文]疑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三界見所斷有漏緣。及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隨眠隨增。

1)此則總說。

2)若別說者,疑相應受差別有四。謂見苦集滅道所斷。

+此中見苦所斷、見集所斷如前說。

+見滅所斷疑相應受。見滅所斷疑彼相應無明。見滅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增。

+見道所斷疑相應受。見道所斷疑彼相應無明。見道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增。

3)此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

或有隨眠於疑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乃至廣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除有漏緣疑彼相應無明,諸餘見所斷有漏緣隨眠。

第二句者謂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

第三句者謂有漏緣疑彼相應無明。

第四句者謂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2[*引文]疑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

1)此則總說。

2)若別說者,疑不相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此中見苦所斷、見集所斷如前說。

+見滅所斷疑不相應受,除見滅所斷疑彼相應無明,諸餘見滅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

+見道所斷疑不相應受。除見道所斷疑彼相應無明,諸餘見道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

+修所斷疑不相應受。修所斷一切及遍行隨眠隨增。

3)此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

或有隨眠於疑不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乃至廣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有漏緣疑彼相應無明。

第二句者謂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第三句者謂除有漏緣疑彼相應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

第四句者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


9.因道等攝三

9.1.因、道、緣起法

[發智論]因、道、緣起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引文]因、道、緣起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1)此中因者六因。謂相應乃至能作。

2)道者八支聖道。謂正見乃至正定。

3)緣起者十二支緣起。謂無明乃至老死。

此因、道、緣起具攝一切界、處、蘊法。

4)問:因及緣起可爾。道云何亦具攝耶?

+1答:此文應作是說:因及緣起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道三界、二處、五蘊攝。

而不作是說者。當知此中總說因、道、緣起攝一切界、處、蘊,非一一攝。

+2復有說者,因、道、緣起法皆謂六因,此皆因之差別名故。

如施設論說:因、道、路等盡同一義。是以皆攝十八界等。

+3有作是說:

因謂一切有為法。如品類足說:因法云何?謂一切有為法。由此具攝十八界等。

道即是因,此因與誰為道、與所得果。由此亦攝十八界等。

緣起亦是一切有為法。如品類足說:緣起法云何?謂一切有為法。由此亦攝十八界等。


9.2.除眼觸

[發智論]除眼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引文]除眼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等起有二種。謂因及剎那。此中但說剎那等起。以說相應、不相應故。

問:此所說中,除何相應、不相應法。取何餘法?界、處、蘊攝耶?

答:此中除眼觸聚中,非觸想、受、心,餘相應法及耳觸聚中生老住無常。取所餘法界、處、蘊攝。所以者何?

1)此所說中,若法是眼觸等起想、受、心相應。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者。是所除。

+彼眼觸聚中,觸雖與想、受、心相應,而非眼觸等起自體。於自體,無等起義故。

+想雖眼觸等起及受、心相應,而非想相應自體。於自體無相應義故。受心說亦爾。

+是故眼觸聚中,觸想、受、心,皆非所除。餘相應法眼觸等起及想、受、心相應故,乃是所除。

2)耳觸聚中觸,非耳觸等起。亦非想、受、心不相應。

+想雖耳觸等起及想不相應。而與受心相應。受心說亦爾。

+餘心所法,雖耳觸等起。而與想受心相應。

+是故耳觸聚中,心心所法皆非所除。

+彼俱起生老住無常,耳觸等起。及想受心不相應故,乃是所除,是名所除法。

3)餘法云何?

謂六觸身、六想身、六受身、六識身。

及耳、鼻、舌、身、意觸聚中,餘相應行蘊。

除耳觸聚中,生老住無常。餘不相應行蘊。

一切色、無為。如是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9.3.除身觸

[發智論]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引文]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1)此中展轉相望,所除、所取准前應廣釋。

2)有餘於此作差別說:

+謂除眼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

3)復有於此作差別說:

+謂除眼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

+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

4)復有於此作差別說:

+謂除眼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

+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


1.智、斷

[發智論]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不斷煩惱。

[大毘婆沙論]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說忍即是智性者意。顯示諸忍與自所斷疑得俱生。未重審決,不得名智。故作斯論。

事有五種。一自性事。二繫事。三所緣事。四因事。五攝受事。

1)自性事者。

如世尊說:我當為汝說四十四智事。及七十七智事。謂緣有支智,以事聲說。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彼經說所緣事。謂諸有支是智所緣,故說名事。

然彼契經說智為事,非諸有支。以後釋中,但說智故。

2)繫事者。

如前一行中說。若事愛結繫,彼事亦恚結繫耶?

謂五部煩惱,於五部法或所緣故繫。或相應故繫。彼五部法以事聲說。

3)所緣事者。

如品類足說:一切法皆智所知隨其事。

云何隨其事?謂隨其所行,隨其境界,隨其所緣。諸智所行、境界、所緣,以事聲說。

4)因事者。

如品類足說:有事法、無事法。即是有因法、無因法。

又如世尊伽他中說:苾芻心寂靜,能永斷諸事,生死畢竟滅,更不受諸有。

此中諸因以事聲說。一切生死無不由因。諸因若斷,生死便滅,不受諸有,得般涅槃。

5)攝受事者。

如契經說:棄捨所攝受田事、宅事、財寶等事。

又如世尊伽他中說:人於田事財,牛馬童僕等,男女諸親欲,各別而耽愛。

又在家者作如是言:我已取彼爾所事。彼猶負我爾所事。諸如是等名攝受事。

6)復有五種事。一界事。二處事。三蘊事。四世事。五剎那事。

於十種事中,此中依自性事而作論。謂忍智等自性,以事名說。


1.2.智、斷

[發智論]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煩惱。

有事能遍知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煩惱。

有事能通達亦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煩惱。

有事非能通達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煩惱。

1[*引文]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能通達,依無漏道智遍知,說能如實知故能遍知。

依無漏道證斷遍知,說能永斷煩惱故。此二互有長短故,應作四句。

2[*引文]有事能通達非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見道中諸所有智。及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餘四諦智。

+如是諸智是能通達、如實智性,故非遍知。不斷煩惱故。

3[*引文]有事能遍知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諸煩惱。

+此則見道中斷煩惱諸忍。

+若未離欲染者,通法忍、類忍。

+若已離欲染者,唯類忍。

+如是諸忍是能遍知永斷煩惱故。非能通達,非如實智性故。

問:若諸忍非能通達者,品類足說當云何通?如彼說能通達云何?謂善慧。所通達云何?謂一切法忍是善慧自性。何故此中說非能通達耶?

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事是能通達,彼事亦是能遍知。若事是能遍知,彼事亦是能通達。而不作是說者有別意趣。謂此中依智遍知,說能通達。依能證斷遍知,說能遍知,故不應難。

4[*引文]有事能通達亦能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諸煩惱。

此則修道中正斷煩惱道。

苦等四智是能通達、如實智性故。亦能遍知,永斷煩惱故。

5[*引文]有事非能通達亦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四法忍,非能通達,非如實智性故。

亦非能遍知,不永斷諸煩惱故。彼所對治煩惱先已斷故。


2.厭、離、修

2.1....

[發智論]若事能厭。彼事能離耶?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煩惱。

有事能離非能厭。謂滅、道忍智。斷煩惱。

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煩惱。

有事非能厭非能離。謂滅、道忍智。不斷煩惱。

1[*引文]若事能厭彼事能離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厭者,於有漏法厭行相轉。

離者能離所斷煩惱。此二互有長短故,應作四句。

2[*引文]有事能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入見道者。

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智。

於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餘苦、集智是能厭,緣可厭事轉,故非能離。不斷煩惱故。

3[*引文]有事能離非能厭。謂滅、道忍智。斷諸煩惱。

此則未離欲染者,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類忍。

於修道中正斷煩惱,滅、道二智。

如是忍智是能離,能斷煩惱故。非能厭,緣可欣事轉故。

4[*引文]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諸煩惱。

此則未離欲染者。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類忍。

於修道中正斷煩惱道,苦、集二智。

如是忍智是能厭,緣可厭事轉故。亦能離,斷諸煩惱故。

5[*引文]有事非能厭亦非能離。謂滅、道忍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智。

於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餘滅、道智。

如是忍智,非能厭,緣可欣事轉故。亦非能離,不斷煩惱故。


2.2....

[發智論]若事能厭。彼事修厭耶?答:若事能厭。彼事亦修厭。

有事修厭非能厭。謂滅、道智。斷煩惱。

1[*引文]若事能厭彼事修厭耶?答:若事能厭彼事亦修厭。

此中修者得修、習修。於見道中,苦、集忍智。於修道等中,唯苦、集智。

如是忍智是能厭,緣可厭事轉故。亦能修厭,以厭行相於現在、未來或一或俱修故。

2[*引文]有事修厭非能厭。謂滅、道智。斷諸煩惱。

此則於修道中,以滅、道智,離三界染時。於未來世,修苦、集智,厭行相故,說名修厭。

緣滅、道諦,可欣事轉,故不名能厭。

問:有滅、道智現在前時,不斷煩惱,而亦能修厭。

+如在修道、無學道中,一切離染加行、解脫、勝進道時。

+滅、道二智及則以此二智,練根、雜修靜慮、引發諸通、諸無礙解、無色、解脫及念住等諸功德時,亦能修厭而非能厭。此中何故不說耶?

答:亦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1)有說:

此中說決定者。謂滅、道智。斷諸煩惱無間道時,決定能修苦、集二智。唯未曾得而現前故。

餘時不定或是曾得或未曾得。若是曾得則不能修是故不說。

2)有說:此中說最初位不說餘位。

3)有說:此中隨其顯相以要言之。是故不說餘位修厭。


2.3....修厭

[發智論]若事能離。彼事修厭耶?答:應作四句。

有事能離非修厭。謂滅、道忍。斷煩惱。

有事修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煩惱。

有事能離亦修厭。謂苦、集忍智。及滅、道智。斷煩惱。

有事非能離亦非修厭。謂滅、道忍智。不斷煩惱。

1[*引文]若事能離彼修厭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事能離非修厭。謂滅、道忍。斷諸煩惱。

此則未離欲染者,於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類忍。

如是諸忍是能離,斷煩惱故。非修厭。爾時,唯修欣行相故。

3[*引文]有事修厭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者,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智。

於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餘苦、集智。

如是忍智是修厭。爾時能修厭行相故。非能離,不斷煩惱故。

問:有滅、道智現在前時,不斷煩惱,亦修厭,非離。

+如在修道、無學道中,一切離染加行、解脫、勝進道時。

+滅、道二智及則以此二智,練根、雜修靜慮、引發諸通、諸無礙解、無色、解脫。及念住等諸功德時。亦修厭而非離,此中何故不說?

+1答:亦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2有說:

此中說決定者。謂彼諸位,苦、集二智決定。

修厭,滅、道二智則不決定。以曾得者現在前時,不修厭故。

4[*引文]有事能離亦修厭。謂苦、集忍智及滅、道智。斷諸煩惱。

此則未離欲染者,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類忍。

於修道中,正斷煩惱道。苦、集、滅、道智。

如是忍智,是能離斷諸煩惱,故亦修厭。爾時能修厭行相故。

5[*引文]有事非能離亦非修厭。謂滅、道忍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智。

於修道等中,曾得滅、道智現在前時。

如是忍智,非離不斷煩惱故亦非修厭。爾時不修厭行相故。

前來所說厭離及修諸句差別。皆依無漏法、類、忍、智分位差別,不依餘者。

乘前通達遍知事故。通達遍知唯無漏故。


2.4.體性

問:如所說厭體性是何?為是無貪?為是慧耶?設爾何失。

+若是無貪,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諸煩惱。雜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厭離貪?謂無學厭相應無貪、無瞋、無癡。非無貪與無貪可說相應。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

+若是慧者,則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厭離貪?謂無學厭相應無貪、無瞋、無癡。無癡則慧。非慧與慧可說相應。所以如前。

1)此中有說:厭體性是無貪。

問:若爾者,此文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有事能厭亦能離乃至廣說。

答:彼中說厭相雜法名厭。謂無貪與忍智相應,說為忍智。

問:雜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厭離貪乃至廣說?

答:彼文應作是說:厭相應無瞋、無癡善根。不應說無貪而說者,當知是誦者隨言勢增益。

2)有作是說:厭體是慧。

問:若爾者,則雜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厭離貪乃至廣說?

答:彼文應作是說:厭相應無貪、無瞋,不應說無癡。而說者當知是誦者隨言勢增益。

3)評曰:應說厭體性異,非無貪、非慧。別有心所法名厭,與心相應。此則攝在復有所餘心所法中。


2.5.有漏厭

1)此中說無漏厭。然亦有有漏厭。謂與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煗、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中,現觀邊世俗智。修道等中,如病、如癰、如箭行相、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等相應。廣說過四大海今略說爾所。

2)如是厭所厭事應作四句。

有厭非所厭。謂無漏厭。

有所厭非厭。謂除有漏厭,餘有漏法。

有厭亦所厭。謂世俗厭。

有非厭非所厭。謂除無漏厭,餘無漏法。

3)問:若緣一切法作無我行相。當說是欣相作意?厭相作意耶?設爾何失。

+若是欣相作意者,云何亦緣厭事轉耶?

+若是厭相作意者,云何亦緣欣事轉耶?

答:應作是說是欣相作意。

4)問:若爾,云何亦緣厭事轉耶?

答:彼觀行者於可欣事,深樂觀察。雖緣無量可厭事,猶故生欣。

如於銅錢聚上,置一金錢。以金錢故,而於彼聚生欣樂心。此亦如是。


3.四緣

3.1.因緣

[發智論]若法與彼法作因。或時此法與彼法非因耶?答:無時非因。

[*引文]若法與彼法作因。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因耶?答:無時非因。

1)問:何故作此論?

+1答:為止愚於因緣法,執因緣性非實有者意。顯因緣法體性實有。故作斯論。

+2有說:此中依一因作論。謂相應因。以相應因,諸心心所同取一緣,恒不相離,通三世故。

+3有說:此中依二因作論。謂相應、俱有。以此二因,俱通三世,不相離故。

+4有說:此中依三因作論。謂相應、俱有、異熟。此三於果,有勝功能,通三世故。

+5有說:此中依四因作論。謂相應、俱有、異熟、能作。以此四因,通三世故。

+6有說:此中依五因作論。謂除遍行因。

+7有說:此中依六因作論。

2)問:若法未至已生位,則不能為同類、遍行因。至已生位方能為因。如何依六因作論說無時非因耶?

答:此依最後位說。謂未來法至正生位定能為因。從此以後,無時非因,故作是說。

3)問:若爾者等無間緣何故不作是說。如說: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等無間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然心心所法應為等無間緣者。至正生位定能為緣。何故不說無時非等無間耶?

答:彼亦應作是說而不說者。當知欲現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復次,欲現二門、二略、二階、二影、二明、二炬,互相顯示。如此彼亦爾。如彼此亦爾故。餘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


3.2.等無間緣

[發智論]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此法與彼法非等無間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引文]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等無間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愚於等無間緣法,執等無間緣法非實有者意。顯等無間緣法體是實有。故作斯論。

2)問:若時此法未至已生者,此法是何?為前?為後?為前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為後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前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

+如世第一法生苦法智忍。為世第一法未至已生位,不與苦法智忍為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為苦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不與世第一法為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

+若前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者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可爾?

+如入無想定或滅盡定,經七晝夜或復多時。若入定心至已生位。則與出定心為等無間者,應第二剎那出定心則生。所以者何?若法與彼法為等無間緣,取彼為果,必無有法。

+或諸有情若藥草、若呪術、若佛、若獨覺、若到究竟聲聞。有能障彼令第二剎那不得生者。是則二無心定應永不起。

+若後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前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者,豈不苦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亦與世第一法為等無間耶?

2.1)此中有說:若前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

問:若然者,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可爾?

答:此中說有心位不說餘位。

有說:設依無心位說亦無有過。謂入定心現在前時,頓取諸定及出心果。亦與最初剎那定果後諸定剎那。及出定心生時與果非取,先已取故。

評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無有等無間緣,異時取果,異時與果。若此時取果則此時與果故。

2.2)有作是說:若後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前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

問:豈不苦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亦與世第一法為等無間耶?

答:爾時,雖與世第一法作等無間。而非等無間緣。若至已生位亦名等無間亦名等無間緣。如等無間、等無間緣。如是等無間有等無間相續有相續亦爾。餘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


3.3.所緣緣

[發智論]若法與彼法作所緣。或時此法與彼法非所緣耶?答:無時非所緣。

[*引文]若法與彼法作所緣。或時此法與彼法非所緣耶?答:無時非所緣。

1)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愚於所緣緣法,執所緣緣法無實體性。顯所緣緣是實有法故作斯論。2)此中無時非所緣者,以心心所法於所緣定故。

3)問:云何心心所法於所緣定。為於處定?為於青等定?為於剎那定耶?

3.1)此中有說:心心所法但於處定,非於青等及剎那定。所以者何?若於青等及剎那定者則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欲令無如是過故唯於處定。

問:若唯於處定者,彼色處中有青黃等多種色性。若於此不定者彼了青覺則了黃等,餘亦如是。不可一覺有多了性,無二決定故。

3.2)有說:心心所法於處定。亦於青等定,非於剎那定。所以者何?若於剎那定者則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勿有斯過是故不說於剎那定。

問:若爾者,如青色中有多種青。謂青根、青莖、青枝、青葉、青花、青果。若當於此不說定者彼了根覺則了莖等,餘亦如是。不可一覺有多了性,無二決定故。

3.3)如是說者,心心所法於三事定。

問:若爾者,則應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

答:即無量心心所法住不生法中復有何過。未來世寬無容處耶?然彼本來已有住處。

問:心心所法如於所緣定亦於所依定耶?

答:於所依亦定。謂眼等五識及相應法。在未來世與所依遠。現在則俱,過去復遠。

有說:未來與所依遠。現在、過去與所依俱。餘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


3.4.增上緣

[發智論]若法與彼法作增上。或時此法與彼法非增上耶?答:無時非增上。

[*引文]若法與彼法作增上。或時此法與彼法非增上耶?答:無時非增上。

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愚於增上緣性,執增上緣非實有者意。顯增上緣體性實有。故作斯論。

問:緣和合故,諸法生滅。此緣無有不和合時,諸法云何不恒生滅?

尊者世友作如是言:諸法生滅和合各異。謂餘緣和合故諸法生。餘緣和合故諸法滅。是故不恒生滅。

復次,此法生已,餘法隨生,有多剎那次第隣逼。是故無有重生功能,如人墮涯隤壤所壓欲起復壓。彼人爾時尚不能動何況得起。諸法亦然。是故無有恒生滅過。餘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


4.

[發智論]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答: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故世尊說:苾芻!當知有意界。有法界。有無明界。無明觸所生受所觸故。無聞愚夫,便執有執無。或執有無。

[大毘婆沙論]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心所則心。

2)或有說:觸則根境識。為止彼意,顯心所非心,別有觸體,與心相應。

3)又為止他疑故。謂或有疑眼觸乃至身觸名三和合是義可爾。彼根境識俱時生故,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云何可爾?所以者何?意根過去、意識現在法,或三世或離世故。今欲決定顯意觸亦名三和合觸。以互不相違,共生一果名為和合。非唯俱起名和合故。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1[*引文]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答:諸意觸,彼一切三和合觸。

無觸不因三和合故。

2[*引文]有三和合觸非意觸。謂五識身相應觸。故世尊說:苾芻!當知。有意界。有法界。有無明界。無明觸所生受。受所觸故,無聞愚夫便執有執無。或執有無。

1)此中

1.1)有意界者謂過去意界。

1.2)有法界者謂三世法界。

1.3)有無明界者謂現在無明界。

1.4)無明觸等者謂於無我事愚。

+便執有者。謂起常見。

+便執無者謂起斷見。

+或執有無者謂起斷常見。

2)脇尊者言:此中意說。於自體愚名無明界。彼無間滅六識身名意界。爾時心心所法所於轉者名法界。無明觸等如前說。

3)問:五識相應觸,由現在根境識有名三和合觸,是義可爾。意識相應觸,根在過去,境或未來,識在現在,云何名三和合觸?

答:和合有二種。一俱起不相離名和合。二不相違同辦一事名為和合。

+五識相應觸,由二和合故名和合。意識相應觸,由辦一事和合故名和合。所以者何?

+如五識根境現在所有作用如是。意識根境異世,作用亦爾。

+是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以根境識同辦一事,故名和合。非以俱起不相離故,名為和合。如此三法隨在何時,皆能展轉,辦一事故,盡名和合。

4)有餘於此作增益文。

諸眼觸乃至身觸彼一切三和合觸耶?答:諸眼觸乃至身觸彼一切三和合觸。

有三和合觸非眼觸乃至身觸。謂意識身相應觸。

+然今不作如是說者有何意耶?欲顯此中但成立不極成義。

+眼觸乃至身觸名三和合觸義自成立故不說之。意觸名三和合觸義非極成。

是以故說,由此如前所誦者好。


5.

5.1.自執

[發智論]諸慢彼一切自執耶?答:諸慢。彼一切自執。有自執非慢。謂諸見趣。故世尊說:苾芻!當知自執有我。自執有我所。

[大毘婆沙論]諸慢彼一切自執耶。乃至廣說。

問:此見蘊中但應分別見,何故分別慢耶?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以相似故。謂一切煩惱中無有煩惱非見自性,而似見轉,猶如慢者。

有說:先已說一一蘊中分別一切法。若此蘊中不分別慢者。云何名一一蘊分別一切法耶?是故此中亦分別慢。

1[*引文]諸慢彼一切自執耶?答:諸慢彼一切自執。

以慢是自舉、自恃,執競法故。

2[*引文]有自執非慢。謂諸見趣。故世尊說:苾芻!當知。自執有我。自執有我所。

1)此中自執有我者顯示我見。自執有我所者顯示我所見。

2)復次,自執有我者顯示五我見。自執有我所者顯示十五我所見。

3)復次,自執有我者顯示我執行相。自執有我所者顯示我所執行相。

4)有作是說:自執有我者顯示我愛。自執有我所者顯示我所愛。

5)有餘師說:自執有我者顯示我愚。自執有我所者顯示我所愚。

6)復有說者,自執有我者顯示無別異事薩迦耶見。自執有我所者顯示有別異事薩迦耶見。

一切煩惱中無有煩惱非慢自性,而似慢轉,猶如見者故說見趣自執非慢。


5.2.不寂靜

[發智論]諸慢彼一切不寂靜耶?答:諸慢。彼一切不寂靜。有不寂靜非慢。謂餘煩惱現在前。故世尊說:苾芻!當知動為魔所縛。不動脫惡者。

[大毘婆沙論]諸慢彼一切不寂靜耶?

問:何故復作此論?

答:前唯分別慢與見相似行相。未分別與一切煩惱相似行相。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1[*引文]諸慢彼一切不寂靜耶?答:諸慢彼一切不寂靜。

以慢是自舉、自恃,執競法故。

2[*引文]有不寂靜非慢。謂餘煩惱現在前。故世尊說:苾芻!當知動為魔所縛,不動脫惡者。

+此中餘煩惱者。謂見、疑、無明、貪、瞋纏垢。

+現在前者顯不寂靜相。

問:何故現在煩惱有不寂靜相,非過去、未來耶?

1)答:現在煩惱於自身中障礙聖道及聖道加行。過去、未來煩惱不爾。

2)復次,現在煩惱於自身中能取果、與果。過去、未來煩惱不爾。

3)復次,現在煩惱於自身中能取等流果、異熟果。過未煩惱不爾。

4)復次,現在煩惱能令自身成可訶責、可厭賤、可遠離。過未煩惱不爾。

5)復次,現在煩惱燒然自身、損壞自身、逼惱自身。過未煩惱不爾。

6)復次,現在煩惱自害、害他。或復俱害。過未煩惱不爾。

7)復次,現在煩惱是不寂靜性。有不寂靜用是故說之。過去未來煩惱是不寂靜性。無不寂靜用是以不說。

8)動為魔所縛等者。

+此中初句顯不寂靜者,為煩惱魔所縛。

+後句顯寂靜者解脫天魔。性弊惡者唯天魔故。

9)有餘師說:此中二句皆顯示煩惱魔性。以諸煩惱害善法故,說名為魔。起惡業故,復名惡者。若諸有情不寂靜時,為煩惱所縛。若能寂靜修習對治,則於煩惱便得解脫。


6.

[發智論]1)諸業彼不律儀耶?答:應作四句。

有業非不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不律儀非業。謂根不律儀。

有業亦不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非業亦非不律儀。謂根律儀。

2)諸業。彼律儀耶?答:應作四句。

有業非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有律儀非業。謂根律儀。

有業亦律儀。謂身語律儀。

有非業亦非律儀。謂根不律儀。

1[*引文]諸業彼不律儀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業非不律儀。謂身語律儀。

3[*引文]有不律儀非業謂根不律儀。

4[*引文]有業亦不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5[*引文]有非業亦非不律儀謂根律儀。

6[*引文]諸業彼律儀耶?答:應作四句。

7[*引文]有業非律儀謂身語不律儀。

8[*引文]有律儀非業謂根律儀。

9[*引文]有業亦律儀謂身語律儀。

10[*引文]有非業亦非律儀謂根不律儀。

1)問:此中根律儀根不律儀以何為自性?

有作是說:根律儀以念、正知為自性。根不律儀以忘念、不正知為自性。云何知然?經為量故。如契經說:時有天神告苾芻曰:苾芻!苾芻!莫生瘡疣。苾芻答曰:我當覆之。天復問言:瘡疣既大,以何能覆。苾芻答言:我當以念、正知覆之。天則讚言:善哉!善哉!能如是覆,是為善覆。由此故知根律儀以念、正知為自性。根不律儀以忘念、不正知為自性。

2)問:若然者,經云何通?如契經說:念及正知滿足故,能滿足根律儀。豈以自性滿足自性耶?

2.1)答:念及正知有因性有果性。因性者以念正知名說。果性者以律儀名說。以因滿故,令果圓滿是故無過。

2.2)有說:根律儀以不放逸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放逸為自性。

2.3)有說:根律儀以六恒住法為自性。根不律儀以依六根生諸煩惱為自性。

2.4)有說:根律儀以根永斷、遍知、諸妙行、善根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根不永斷、不遍知、諸煩惱惡行、不善根為自性。如是則以妙行、惡行,為根律儀根不律儀體。

2.5)有說:根律儀以不成就根、不永斷、不遍知。及成就彼對治道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成就根、不永斷、不遍知。及不成就彼對治道為自性。如是根律儀、根不律儀,俱以成就、不成就為體。

2.6)有說:根律儀以不染污法為自性。根不律儀以染污法為自性。如是根律儀、根不律儀,俱以五蘊為其體性。昔迦濕彌羅國招吉祥僧伽藍中有兄弟二阿羅漢,俱是法師,世稱為難地迦子。彼說根律儀、根不律儀,俱以無覆無記、不相應行蘊中根律儀。根不律儀為自性。此自性成立謂體是實有。此則攝在復有所餘心不相應行中。

問:若根律儀根不律儀。俱以無覆無記行蘊為自性者。此有何差別?

答:此無覆無記行蘊有隨順善品者。有隨順煩惱品者。順善品者名根律儀。順煩惱品者名根不律儀。


7.

[發智論]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答:若事未得。彼不成就。有事不成就非未得。謂得已失。若事已得彼成就耶?答:若事成就。彼已得。有事已得而不成就。謂得已失。

[大毘婆沙論]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乃至廣說。

於前所說五種十種事中。此中依自性事而作論。欲止說無成就不成就性者意。顯成就不成就性是實有故。

1[*引文]若事未得彼不成就耶?答:若事未得彼不成就。

謂不淨觀、持息念、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煗、頂、忍、世第一法。見道、修道、無學道。如是等事。若未得彼不成就。

2[*引文]有事不成就非未得。謂得已失。

此謂則前不淨觀等。非未得而不成就。

3[*引文]若事已得彼成就耶?答:若事成就彼已得。

謂則前不淨觀等得已不失。

4[*引文]有事已得而不成就。謂得已失。

此謂則前不淨觀等已得而失。


8.攝餘、攝一切

[發智論]除苦聖諦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一蘊謂色蘊。

[大毘婆沙論]除苦聖諦及法處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或有說:諸法攝他性,不攝自性。集諦唯愛。道諦唯是八支聖道。

或說:法處攝一切法。

或說:法處唯是非色。

或復說:無去來二世。

或說:五識唯無記性。為遮此等種種僻執。及顯法相相應義故而作斯論。


8.2.四諦

[發智論]除苦聖諦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除集聖諦及法處說亦爾。除滅聖諦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除道聖諦及法處說亦爾。

[大毘婆沙論]除言有二意趣。一欲安立。二欲遮遣。此中除言為欲遮遣。

1[*引文]除苦聖諦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苦聖諦。謂一切有漏法,則十五界、三界少分。十處、二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謂七種法。則想、受、行蘊、無表色、三無為。

+餘法謂無漏心。

是故此法二界謂意界、意識界。一處謂意處。一蘊謂識蘊攝。

2[*引文]除集聖諦及法處說亦爾。

苦、集義異,體不異故。

3[*引文]除滅聖諦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滅聖諦。謂擇滅無為。則法界、法處少分。

+法處謂。七種法如前說。

+餘法謂有對色及一切心。

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4[*引文]除道聖諦及法處說亦爾。

此中以所攝量同,故言亦爾。

然道聖諦謂無漏有為法。則三界、意界、意識界、法界。二處則意處、法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有對色及有漏心。

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8.3.二法

[發智論]1)除有色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除無色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2)除有見法及法處。餘法十六界十處二蘊攝。除無見法及法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3)除有對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除無對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4)除有漏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除無漏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5)除有為法及法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除無為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1[*引文]除有色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有色法謂四大種及所造則十界、一界少分、十處、一處少分、一蘊。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心,是故此法七心界、一處、一蘊攝。

2[*引文]除無色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此中無色法。謂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則七心界、一界少分、一處、一處少分。四蘊除色蘊。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有對色。

是故此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3[*引文]除有見法及法處。餘法十六界、十處、二蘊攝。

此中有見法謂眼所行。則一界、一處及一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無見有對色及一切心。

是故此法十六界,除色界、法界。十處,除色處、法處。二蘊所攝色識。

4[*引文]除無見法及法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無見法謂除眼所行,餘一切法則十七界、十一處、四蘊、一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眼所行。是故此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5[*引文]除有對法及法處。餘法七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有對法謂除無表,餘一切色。則十界、十處及一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心。是故此法七心界、一處、一蘊攝。

6[*引文]除無對法及法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此中無對法謂除有對色,餘一切法則八界、二處、四蘊、一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有對色。是故此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7[*引文]除有漏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有漏法謂苦、集諦。則十五界、三界少分、十處、二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無漏心。是故此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8[*引文]除無漏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無漏法謂滅、道諦及二無為。則三界、二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有對色及有漏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9[*引文]除有為法及法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此中有為法謂苦、集、道諦。則十七界、一界少分、十一處、一處少分、五蘊。

法處如前說。

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此名無事空論。

10[*引文]除無為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無為法謂虛空、擇滅、非擇滅,則一界、一處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有對色及一切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8.4.三法

[發智論]1)除過去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除未來法現在法及法處說亦爾。

2)除善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除不善法及法處說亦爾。除無記法及法處。餘法九界三處二蘊攝。

3)除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三界九處二蘊攝。除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4)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法處說亦爾。除非學非無學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5)除見所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除修所斷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除不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1[*引文]除過去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過去法謂已生、已滅諸法。則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未來、現在、有對色及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2[*引文]除未來法、現在法及法處說亦爾。

時別類不別故。

3[*引文]除善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善法謂能得愛果、自性安隱法。則十界、四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不善、無記、有對色及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4[*引文]除不善法及法處說亦爾。

類別攝不別故。

5[*引文]除無記法及法處。餘法九界、三處、二蘊攝。

此中無記法謂不得愛不愛果。及非自性安隱法。即八界、十界少分、八處、四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善、不善、有對色及心。是故此法九界、三處、二蘊攝。

6[*引文]除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三界、九處、一蘊攝。

此中欲界繫法。謂欲愛所隨增。即四界、十四界少分、二處、十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色界繫、有對色及色、無色界繫、不繫心。是故此法十三界、九處、二蘊攝。

7[*引文]除色界繫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色界繫法謂色愛所隨增。則十四界、十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欲界繫、有對色及欲、無色界繫、不繫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8[*引文]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法處說亦爾。

此以所攝數量同故。

9[*引文]除非學非無學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非學非無學法謂一切有漏及無為法。則十五界、三界少分、十處、二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無漏心。是故此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10[*引文]除見所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見所斷法謂忍所對治。即三界、二處、四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有對色及修所斷、不斷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11[*引文]除修所斷法及法處。餘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修所斷法謂智所對治。則十五界、三界少分、十處、二處少分、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見所斷、不斷心。是故此法二界、一處、一蘊攝。

12[*引文]除不斷法及法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此中不斷法謂一切無漏法。即三界、二處、五蘊少分。

法處如前說。

餘法謂一切有對色及有漏心。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二蘊攝。


8.5.定不生法-二法

[發智論]1)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2)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四蘊攝。除無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

3)除有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除無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4)除有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五蘊攝。除無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5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除無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6)除有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除無為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1[*引文]除已生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已生法謂過去、現在即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

定不生法謂過去、現在法。及未來必不生法并無為。已生故,得不生故,無生故。決定不生。此亦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

餘法謂正生及可生法。是故此法亦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2[*引文]除非已生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此中非已生法謂未來法及無為。即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少分。

定不生法如前說。

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說為無事空論。

3[*引文]除有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四蘊攝。

此中有色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心心所、心不相應行。是故此法八界、二處、四蘊攝。

4[*引文]除無色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

此中無色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色法。是故此法十一界、十一處、一蘊攝。

5[*引文]除有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

此中有見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見法。是故此法十七界、十一處、五蘊攝。

6[*引文]除無見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此中無見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見色。是故此法一界、一處、一蘊攝。

7[*引文]除有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八界、二處、五蘊攝。

此中有對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對法。是故此法八界、二處、五蘊攝。

8[*引文]除無對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此中無對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對色。是故此法十界、十處、一蘊攝。

9[*引文]除有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此中有漏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無漏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10[*引文]除無漏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無漏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漏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11[*引文]除有為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此中有為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說為無事空論。

12[*引文]除無為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無為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有為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8.6.定不生法-三法

[發智論]1)除過去法現在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除未來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而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2)除善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除無記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四處五蘊攝。

3)除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除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4)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除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5)除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除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除不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1[*引文]除過去法、現在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此中餘法俱謂正生可生諸有為法。是故此法。皆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2[*引文]除未來法及定不生法。此除一切法,問餘法是無事空論。

此中未來法及定不生法具攝一切有為、無為法。

除此更無餘法可攝,是故說為無事空論。

3[*引文]除善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善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諸不善無記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4[*引文]除不善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以於餘法所攝同故。

5[*引文]除無記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界、四處、五蘊攝。

此中無記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善不善法。是故此法十界、四處、五蘊攝。

6[*引文]除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

此中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色、無色界繫及不繫法。是故此法十四界、十處、五蘊攝。

7[*引文]除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色界繫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欲、無色界繫、不繫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8[*引文]除無色界繫法、學法、無學法。及定不生法說亦爾。

以於餘法攝數同故。

9[*引文]除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此中非學非無學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學、無學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10[*引文]除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見所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修所斷、不斷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11[*引文]除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此中修所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見所斷、不斷法。是故此法三界、二處、五蘊攝。

12[*引文]除不斷法及定不生法。餘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此中不斷法及定不生法如前說。

餘法謂正生可生見、修所斷法。是故此法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攝。


8.7.攝一切法

[發智論]頗有一界一處一蘊攝一切法耶?答:有。一界謂法界。一處謂意處。一蘊謂色蘊。

[*引文]頗有一界一處一蘊攝一切法耶?答:有。一界謂法界。一處謂意處。一蘊謂色蘊。

1)如是則攝一切法盡。所以者何?一切法不出五事。謂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

色蘊攝色。意處攝心。法處攝餘。是故攝一切法。

2)復次,一切法不出十八界。於中色蘊攝十色界。意處攝七心界。法界攝法界故攝一切法。

3)復次,一切法皆入蘊、界、處中。此三展轉相攝。謂色蘊攝十色界、十色處、法界法處少分。意處攝七心界、識蘊。法界攝法處受、想、行蘊、色蘊少分。是故此三攝一切法。


1.邪見

1.1.無施與... 惡行果

[發智論]諸有此見: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惡行。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無妙行、惡行果。此謗果邪見,見苦所斷。

[大毘婆沙論]諸有此見無施與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釋契經中所說見趣,令知斷故。所以者何?於生死中,起大執著,引大無義。為大依取者,莫如見趣。此等廣說如智蘊五事納息。

1[*引文]諸有此見: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惡行。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無施與等如上釋。

+此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謂於集諦忍智已生,於彼所有不正推尋,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便永斷滅沒。

+復次,此見依集處轉故,見集時則斷。如草頭露,日出則乾,此亦如是。

2[*引文]無妙行、惡行果,此謗果邪見,見苦所斷。

+此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謂於苦諦忍智已生,於彼所有不正推尋、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便永斷滅沒。

+復次,此見依苦處轉故,見苦時即斷。如草頭露,日出則乾,此亦如是。

然此但說彼見自性及對治,不說等起。彼等起云何?

1)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有殺生長壽,離殺短壽。有盜豐財,離盜乏財。有慳而富樂,施而貧。有損惱他,無病安樂。有不惱他,而多疾苦。見如是等相違事已,便作是念:無施與、無愛樂,乃至無妙行、惡行果。若有者,則應殺生,一切短壽。乃至不惱他者,無病安樂。現見相違,故知決定,無施與乃至廣說。

2)然彼外道不善了知妙行惡行果,有遠近故。於現見事中,不如理尋思,而起此見。

3)有說:外道得世俗定,見少時分,不知終始因果差別。見行惡者,有得生天。見造善者,有墮惡趣。便作是念:無施與、無愛樂,乃至廣說。

4)或有說者:有諸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由隨順惡友教故,說無施與乃至廣說。


1.2.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

[發智論]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此或見集所斷,或見苦所斷。

1[*引文]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

此謗因邪見。

2[*引文]或見集所斷。

或謗果邪見。

3[*引文]見苦所斷。

問:他世是不現見,說無可爾。此世現見,何故言無?

1)答:彼諸外道無明所盲,於現見事,亦復非撥不應責。

+無明者、愚盲者、墮坑。

+復有說者,彼諸外道,但謗因果,不謗法體。

2)無此世者,謂無此世為他世因。或無此世為他世果。

3)無他世者,謂無他世為此世因,或無他世為此世果。

4)無化生有情者,有諸外道作如是說:諸有情生,皆因現在精血等事,無有無緣忽然生者。

+譬如芽生,必因種子、水、土、時節,無有無緣而得生者。

+故定無有化生有情。此或撥無感化生業,或復撥無所感化生。

5)或有說者:化生有情所謂中有。無此世、他世者,謗無生有。無化生有情者,謗無中有。

6)有諸外道言:中有無。彼說:但應從此世間,至彼世間,更無第三世間可得。

此或撥無感中有業。或復撥無所感中有。或撥中有為生有因。或撥中有為死有果。

7)此邪見者顯彼自性。或見集所斷,或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1.3.無父、無母

[發智論]無父、無母。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無父、無母,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問:世間父母皆所現見,彼以何故謗言無耶?

答:彼諸外道,無明所盲乃至廣說。

1)有說:彼諸外道,謗無父母感子之業,不謗其體。

+彼作是論:父母自以愛染心故,不為子故。然以精血和合緣故,彼類自生,非謂父母有感子業。如因濕葉糞土等故,有諸蟲生。非濕葉等有感蟲業此亦如是。

+故彼外道有如是頌:男女染心合,女值時無病,我從此自有,彼於我何為。

2)或有說者:彼諸外道,謗父母義,不謗其體。

+如因濕葉糞等生蟲,葉等於蟲,非父、非母。

+如是因彼不淨而生,彼復何緣獨於生者有重恩德名父母耶?是故彼類說無父母。

+此邪見者顯彼自性,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3)此中但說彼自性、對治,不說等起。彼等起云何?

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天暴雨時,見諸浮泡,便作是念:此從何來?滅至何所?但因水雨,忽起忽滅。如是有情緣合故生,緣離故死。不從前世,來至此生。亦非此生往至後世,便決定說:無此世、無他世。

+又見世間父母生子,水土生芽,所見皆從緣合而有。便作是念:何處當有化生有情?

+又見蟲生因濕葉等,廣如前說。

4)然彼外道,不知情與非情,生類有別。四生有情,藉緣不等,內法、外法緣性各異。故於少分相似事中,不正尋思,起此諸見。

5)復有說者:彼諸外道,得世俗定,

5.1)有諸有情從上地及餘世界歿,來生此間。或此間歿,生於上地及餘世界。

彼觀此類不見所從及所往處,便起此見無此世、無他世。

5.2)又彼獲得麁淺定故,觀去來世時,但見生有。不見中間中有之身,以微細故。

由此便說無化生有情。

5.3)又因定力,觀諸有情,或從怨家,來作父母。或從妻子、兄弟、姊妹,來作父母。乃至,或從駝、驢、狗等雜類之身,來作父母。復從父母,作彼形類,便作是念:此如客舍有何決定?由此便說:無父、無母。

6)復有說者:彼諸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由隨順惡友教故,說無此世乃至廣說。


1.4.世間無阿羅漢

[發智論]諸有此見:世間無阿羅漢。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無正至。此謗滅邪見,見滅所斷。無正行,此世、他世,即於現法知自通達,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實知。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1[*引文]諸有此見:世間無阿羅漢。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此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謂於道諦忍智已生,於彼所有不正推尋、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便永斷滅沒。復次,此見於道處轉故,見道時即斷。如草頭露,日出則乾。此亦如是。

2[*引文]無正至。此謗滅邪見,見滅所斷。

正至,謂涅槃,是無漏道所應至故。

此謗滅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滅所斷者,顯彼對治。謂於滅諦忍智已生,於彼所有不正推尋、不正分別顛倒見、不平等取,便永斷滅沒。復次,此見於滅處轉故,見滅時即斷。如草頭露,日出則乾。此亦如是。

3[*引文]無正行、此世、他世,則於現法知自通達,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如實知。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無正行、此世他世者,謂彼撥無四種正行,則苦遲通等。此是謗有學道,餘是謗無學道。

此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1)此中但說彼見自性及對治,不說等起。彼等起云何?

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見阿羅漢有老病死及受諸苦,同餘有情,便說世間無阿羅漢。即是謗無阿羅漢法。

2)又聞涅槃諸根永滅,便作是念:彼應是苦。

3)復聞涅槃諸行寂滅,便作是念:彼應是無。

4)又見聖者形貌飲食,同餘有情,便謂彼無一切聖道。

5)然彼外道,不知聖者有漏身異,無漏身異。涅槃寂樂,非苦非無故,起如是差別邪見。

6)有說:外道得世俗定,不能觀見聖道涅槃。便作是言:無阿羅漢乃至廣說。

7)有說: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由隨順惡友教故,便言世間無阿羅漢乃至廣說。

8)有說:此中應說始騫持事。彼事即是此見等起。

[參考]雜阿含154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會、無說,無善趣、惡趣業報,無此世、他世,無母、無父、無眾生、無世間阿羅漢、正到、正趣,若此世、他世,見法自知身作證具足住: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2.斷見

[發智論]諸有此見: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此四大種士夫身。死時,地身歸地,水身歸水,火身歸火,風身歸風,根隨空轉,輿為第五,持彼死屍,往棄塚間,未燒可知,燒已成灰,餘鴿色骨。愚者讚施,智者讚受。諸有論者,一切空虛妄語,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斷壞無有。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此四大種士夫身,廣說乃至。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1)此中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者。

彼執有我,名為命者。

此命者乃至此生未死恒有,死已更不相續,名斷壞。

無有此四大種土夫身者,彼所說士夫身亦餘法成,而唯說四大種者,以麁現故。

2)死時,地身歸地,水身歸水,火身歸火,風身歸風,根隨空轉者。

彼說眾生死時,內大種身歸外地等。根無大種為所依故,便隨空轉。譬如樹倒鳥則飛空。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以執我所是常住故。

3)輿為第五者,謂四肘半輿。四人舁之,以送死屍。故言輿為第五。

4)持彼死屍往棄塚間。即施身處或燒屍處,名為塚間。

5)未燒可知者,謂乃至未燒差別可見,燒已成灰。

6)餘鴿色骨者,謂若燒已便成灰燼。此中燒言,

若謂燒薪等者,此則正見。

若謂即燒火者,此則邪智非見。

若謂燒有漏業者,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若謂燒無漏業者,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7)愚者讚施,智者讚受。

愚謂無智,或惡慧者。

智謂有智及善慧者。

彼外道言:諸愚癡者,讚歎行施。諸智慧者,讚歎受施。

然佛獨覺及聖弟子、諸智慧者,皆讚行施。彼撥為愚,此即謗無成智者法。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8)諸有論者一切空虛妄語,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斷壞無有者。

說有後世,名有論者。彼皆謗之,為空妄語,云乃至活有愚智者,死已,一切斷壞無有。

然佛獨覺及聖弟子說有後世,彼撥為妄,此即謗無實語者法。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此邊執見斷見攝者,顯彼自性。此中雖有餘邪見等,而但顯示斷壞無有故。斷見攝。

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9)此但說彼自性、對治,不說等起。彼等起云何?

+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不憶前際,不見後際。計諸有情皆以此生得胎為初,死為最後。

+又諸命終無有還者故,說乃至活有命者。死已斷壞無有,猶如草木,無有後世。

+有說:外道得世俗定,或有眾生從此間歿,生於上地及餘世界。彼觀此類不知所往,便作是說:乃至活有命者,乃至廣說。

+有說:外道不因餘事,但由惡友邪教授故,便作是言:乃至活有命者乃至廣說。

[參考]雜阿含156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諸眾生此世活,死後斷壞,無所有四大和合士夫身;命終時,地歸地、水歸水、火歸火、風歸風,根隨空轉;輿床第五,四人持死人往塜間,乃至未燒可知燒然已,骨白鴿色立,高慢者知施,黠慧者知受,若說有者,彼一切虛誑妄說,若愚若智,死後他世,俱斷壞無所有。


3.無因無緣

3.1.雜染

[發智論]諸有此見:無因無緣,令有情雜染。非因非緣,而有情雜染。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無因無緣令有情雜染,非因非緣而有情雜染。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1)此謗因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

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有居阿練若處,而生雜染。有住城邑,而不起染。便作是念:無因無緣令有情雜染,非因非緣而有情雜染。若有者,則應住阿練若處者,不生雜染。住城邑者,皆生雜染,現見相違。是故決定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3)然由三事故,有情雜染。一、由因力。二、由加行力。三、由境界力。

彼住阿練若處者,雖無境界,而由因力、加行力故,生諸雜染。

住城邑者,雖有因及境界,由無加行力故,不生雜染。

彼於此事不能通達,便起此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4)有說:外道因得世俗麁淺定故,觀見有情起諸雜染,而不見其因緣差別,便起是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5)有說: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因惡友而起此見。

[參考]雜阿含157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眾生煩惱,無因無緣。


3.2.清淨

[發智論]無因無緣,令有情清淨。非因非緣,而有情清淨。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引文]無因、無緣令有情清淨,非因、非緣而有情清淨。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1)此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有住城邑而得清淨。有居阿練若處而不清淨。便作是念:無因、無緣,令有情清淨,非因、非緣,而有情清淨。若有者,則應住阿練,若斯皆清淨。住城邑者,皆不清淨。現見相違,是故決定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3)然由三事故,有情清淨。一、由因力。二、由加行力。三、由緣力。

彼住阿練若處者,雖有因緣,或由闕加行故,不得清淨。

住城邑者,雖或闕緣,而由因及加行力故,而得清淨。

彼於此事,不能通達,便起此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4)有說:外道因得世俗麁淺定故,觀見有情證得清淨,而不見彼得淨因緣。便起是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5)有說: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因惡友,而起此見。

[參考]雜阿含158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眾生清淨,無因無緣。


3.3.無智無見

[發智論]無因無緣,令有情無智無見。非因非緣,而有情無智無見。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無因無緣,令有情無智無見,非因非緣,而有情無智無見。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1)此謗因邪見者,顯彼自性。

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不為求無智無見故,起諸加行。而彼有情自然無智無見,便作是念:無因無緣乃至廣說。若有者,則應作加行,求無智見者,起無智見。不求者不起。現見相違,故知決定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3)然由三事故有情無智無見。一、由樂著阿賴耶故。二、於所作多疑惑故。三、於有情不謙敬故。

4)有說:由五事故。三如前說。四、由不勤求故。五、由無方便故。彼於此事,不善了知,便起此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5)有說:外道得世俗麁淺定,觀見有情無智無見,而不見其因緣差別,便起此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6)有說: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因惡友,而起此見。

[參考]雜阿含159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眾生無知無見,無因無緣。


3.4.智見

[發智論]無因無緣,令有情智見。非因非緣,而有情智見。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引文]無因無緣令有情智見非因非緣而有情智見。此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1)此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有求智見,起大加行,而不生智見。有不起加行,而生智見。便作是念:無因無緣乃至廣說。若有者,則應為求智見,起加行者,生於智見。不起加行者,不生智見。現見相違,故知決定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3)然由四事故有情智見。一、善取其名。二、善取其義。三、樂多推尋。四、樂簡擇是理非理。彼於此事,不善了知,便言: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4)有說:外道得世俗麁淺定,觀見有情得勝智見,而不見其因緣差別,便起此見:無因無緣乃至廣說。

5)有說:外道不因現見,亦不因定。但因惡友,而起此見。

[參考]雜阿含160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眾生知見,無因無緣。


4.無力、無精進

[發智論]諸有此見:無力、無精進、無力精進、無士、無威勢、無士威勢、無自作、無他作、無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種,無力、無自在、無精進、無威勢,定合性變,於六勝生受諸苦樂。此邪見。若謗有漏力、精進等,則謗因邪見,見集所斷。若謗無漏力、精進等,則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無力、無精進、無力精進,無士、無威勢、無士威勢,無自作、無他作、無自他作,一切有情、一切生、一切種,無力、無自在、無精進、無威勢、定合性變,於六勝生,受諸苦樂。此若謗有漏力精進等,即謗因邪見、見集所斷。若謗無漏力、精進等,即謗道邪見、見道所斷。

此中,力、精進、士威勢,體一義異,皆謂諸法功能差別。

1)力者勢力,是難屈伏義。

2)精進者,是發趣義。

3)士者士用,是雄猛義。

4)威勢者是能伏他義。彼說諸法無如是義,即是總謗諸法功能。

5)無自作者,謗自相續諸法功能。

6)無他作者,謗他相續諸法功能。

7)無自他作者,謂俱謗。此是無衣迦葉波計,如後當說。

8)一切有情者,謂有識類。

9)一切生者,謂即有情,名曰眾生。

10)一切種者,謂即眾生,為種相續。

11)力、自在等,亦體一義異,即諸有情功能差別。

12)自在者,是能役他義。力等如前釋。彼說有情無有如是功德差別。

13)定謂決定,是法爾義。

14)合謂和合,是緣會義。

15)性謂本性。

16)變謂轉變。彼說有情有如是理趣,法爾緣會,則本性轉變。

17)於六勝生,受諸苦樂。非由彼有力自在等能受苦樂。六勝生後當說。此則謗因,或謗道邪見者,顯彼自性。見集或見道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4.1.等起

1)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為求富貴,廣施功力,而不能得。有不希求,自然而得。便作是念:無力、無精進,乃至廣說。若有者,應求乃得,不求不得。現見相違,故知無也。

2)然世福樂,必由先時定不定業。有施功力,而不獲者,以無先時業故。有不施功,而便得者,以有先時決定因故。彼於此事不善了知,便謂無力無精進乃至廣說。由定及由惡友,應准前說。前雜蘊中說顛倒處,唯明撥有漏因,故見集所斷。此中通明謗有漏無漏因故,見集、見道所斷。

[參考]雜阿含155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無力無精進、無力精進、無士夫方便、無士夫精勤、無士夫方便精勤、無自作、無他作、無自他作;一切人、一切眾生、一切神,無方便、無力、無勢、無精進、無堪能,定分、相續、轉變,受苦樂六趣。


5.戒邪

[發智論]諸有此見:造、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殺諸眾生,不與取,欲邪行,知而妄語,故飲諸酒;穿牆解結,盡取所有;守阨斷道,害村害城,害國生命;以刀以輪,擁略大地,所有眾生,斷截分解,聚集團積,為一肉聚,應知:由此無惡,無惡緣。於殑伽南,斷截撾打;於殑伽北,惠施修福,應知:由此無罪福,亦無罪福緣。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皆無有福。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造、教造,煮、教煮,害、教害,殺諸眾生,不與取,欲邪行,知而妄語,故飲諸酒,穿牆、解結,盡取所有,守阨斷道。害村、害城、害國、生命。以刀、以輪,擁略大地。所有眾生斷截分解,聚集團積,為一肉聚。應知由此,無惡、無惡緣,於殑伽南,斷截撾打。於殑伽北,惠施修福。應知由此無罪福,亦無罪福緣。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諸有情,皆無有福。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1)此中無惡者,無惡自性。

2)無惡緣者,不能感惡果。

3)無罪福,亦無罪福緣,應知亦爾。

4)於殑伽南,斷截撾打者,以殑伽南多有藥叉祠,於中殺害眾生故。

5)於殑伽北,惠施修福者,以殑伽北多有天祠,於中惠施修福故。此謗因邪見者,顯彼自性。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6)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現見世間,有造惡者,受諸快樂。有修善者,多遭憂苦。便作是念:造、教造廣說乃至皆無有福。若有者,應造惡受

苦。修善得樂。現見相違,故知決定造教造乃至皆無有福。

7)然善惡業果,有遠近,彼不善知,便起此見。由定及由惡友應准前說。

[參考]雜阿含162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作、教作,斷、教斷,煮、教煮,殺、教殺,害眾生、盜他財、行邪婬、知言妄語、飲酒、穿牆、斷鏁、偷奪,復道害村、害城、害人民,以極利劍輪鈆割,斫截作大肉聚,作如是學:彼非惡因緣,亦非招惡。於恒水南殺害而去,恒水北作大會而來,彼非因緣福惡,亦非招福惡。惠施、調伏、護持、行利、同利,於此所作,亦非作福。


6.七士身

[發智論]諸有此見: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此七士身不作、作,不化、化,不可害、常安住如伊師迦,安住、不動,無有轉變,互不相觸。何等為七?謂地、水、火、風,及苦、樂、命。此七士身非作,乃至如伊師迦安住不動。若罪、若福、若罪福,若苦、若樂、若苦樂,不能轉變,亦不能令互相觸礙。設有士夫斷士夫頭,亦不名為害世間生。若行、若住,七身中間,刀刃雖轉,而不害命。此中無能害、無所害,無能捶無、所捶,無表、無表處。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七士身者,謂我所執持。

2)七士夫身不作者,謂無作者能作此身。

3)作者,謂雖不作,而似作顯現。

4)不化者,謂無化者能化此身。

5)化者,謂雖不化而似化顯現。

6)如伊師迦者,謂如伊師迦木,或如伊師迦山堅固難壞。

7)無有轉變者,謂我常住雖有隱顯而無轉變。

8)互不相觸者,無有能令互相觸礙。

9)若行、若住者,行謂人等。住謂樹等。彼說樹等亦名士夫,計彼類中有壽命故。

10)七身中間,雖有孔隙,容刀刃轉,而不害命,以常住我所任持,命不可害故。

11)無表者,無能害能捶業故。

12)無表處者,無所害所捶境故。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13)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於四大種及苦樂命相續,依因、依緣和合故有,剎那不住中,不善了知。便計有我於中執持,令無損害。彼所說命謂識相續。

14)然彼不見身心相續,剎那剎那因果轉中所有間隙,便執有我持令常住。捨此身已,受彼身時。如樹倒時,鳥集餘樹。故說此七士身乃至廣說。由定及由惡友應准前說。

[參考]雜阿含161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謂七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不殺、不動、堅實。何等為七?所謂地身、水身、火身、風身、樂、苦、命。此七種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不殺、不動、堅實、不轉、不變、不相逼迫。若福、若惡、若福惡,若苦、若樂、若苦樂,若士梟、士首,亦不逼迫世間。若命、若身、七身間間容刀往返,亦不害命,於彼無殺、無殺者,無繫、無繫者,無念、無念者,無教、無教者。


7.生門

[發智論]諸有此見:有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五業、三業、二業、一業、半業,六十二行跡,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獄,百二十根,三十六塵界,四萬九千龍家,四萬九千妙翅鳥家,四萬九千異學家,四萬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無想藏、七離繫藏,七阿素洛、七畢舍遮、七天、七人,七夢、七百夢,七覺、七百覺,七池、七百池,七險、七百險,七減、七百減,七增、七百增,六勝生類,八大士地,於如是處,經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來流轉,乃決定能作苦邊際。如擲縷丸,縷盡便住。此中無有沙門、若婆羅門能作是說:我以尸羅,或以精進,或以梵行,令所有業未熟者熟,熟者觸已,即便變吐。以如是斟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說,或然不然。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有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五業、三業、二業、業、半業,六十二行跡,六十二中劫,百三十六地獄,百二十根,三十六塵界,四萬九千龍家,四萬九千妙翅鳥家,四萬九千異學家,四萬九千活命家,七有想藏、七無想藏、七離繫藏、七阿素洛、七畢舍遮、七天、七人、七夢、七百夢、七覺、七百覺、七池、七百池、七險、七百險、七減、七百減、七增、七百增、六勝生類、八大士地。於如是處,經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來流轉,乃決定能作苦邊際,如擲縷丸縷盡便住。此中無有沙門、若婆羅門,能作是說:我以尸羅,或以精進,或以梵行,令所有業未熟者熟,熟者觸已即便變吐。以如是斛,度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說。或然不然。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1)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者,如正法中有四生門,謂胎、卵、濕、化,是諸有情共所經受,其量決定,不過不減。如是外道無勝髮褐,計有爾所雜類生門。一一有情遍所經歷,數量決定,亦不增減。

2)五業乃至業、半業者,如正法中感四生門,及於生門所造,不出五業等業。如是外道所說感爾所生門,及於爾所生門所造,亦不過於五業等業。

3)五業者,如正法中說感五趣、五趣加行、五趣處所。如是外道所說五業,謂舉、下、屈、申、行為第五。或語、手、足、大、小門五。

4)三業者,如正法中,身語意業。彼說亦爾,但語為初。

5)二業者,如正法中思、思已業。彼說所謂黑業、白業。

6)業、半業者,如正法中牽引業名業。圓滿業名半業。或具二種名業,隨但有一名半業。

6.1)如是外道說有二業:一者、雙業,二者隻業。牽引業名雙業,圓滿業名隻業。或具二種名雙業,隨但有一名隻業。諸雙名業,隻名半業。

6.2)又彼外道說有二業:謂墮業、近墮業。若害婆羅門,若行父母師友女人,盜金、飲酒,名為墮業。其餘惡業,名近墮業。初名為業,後名半業。

6.3)又說語身業名業,損益自他故。意業名半業,唯自損益故。

6.4)又說感生有業名業,感中有業名半業。

6.5)又說於未生感眾同分業名業。於生已受異熟業名半業。

6.6)又說於業具足造名業。少分造名半業。

7)六十二行跡者,如正法中說四行跡名清淨道。如是外道說六十二行跡名清淨道。

8)六十二中劫者,如正法中說八十中劫為一分齊。如是外道說六十二中劫為一分齊。於此時中,修六十二行跡,作苦邊際。

9)百三十六地獄者,如正法中說八大地獄,一一各有十六眷屬。如是外道所說亦爾。然說有情遍生其中,然後解脫。

10)百二十根者,如正法中說有二十二根。如是外道說有百二十根,謂眼、耳、鼻,各二為六。舌、身、意、命及五受根信等五根,總為二十六。趣各二十。為百二十六。趣者。謂阿素洛為第六。彼說有情要於六趣受爾所根,不過不減。有說:根者是增上義,有情要於百二十處為主已,然後解脫。

11)三十六塵界者,如正法中說有九十八隨眠為一切雜染依處。如是外道說有三十六塵界為雜染依處。

12)四萬九千龍家者,家謂族類,如正法中龍有四族,即胎、卵、濕、化。如是外道說有四萬九千龍家,一一有情於彼族類無不經受。

13)四萬九千妙翅鳥家者,如正法中妙翅鳥有四族,謂胎、卵、濕、化。如是外道說有四萬九千妙翅鳥家,一一有情於彼族類無不經受。

14)四萬九千異學家者,謂出家外道有爾所類,彼說一一有情於彼族類應遍出家。

15)四萬九千活命家者,謂習工巧處以自活命有爾所類。彼說有情於彼處所皆應遍學。

16)七有想藏者,彼說有七有想定。

17)七無想藏者,彼說有七無想定。如是諸定一一有情皆應遍起。

18)七離繫藏者,即前所說諸定加行。彼說有情於彼加行應離諸繫,攝心修習。

19)七阿素洛、七畢舍遮者,彼說有情於阿素洛、畢舍遮處,七返往還,方得解脫。

20)七天、七人者,彼說有情於天人處,七返往還,方得解脫。

21)七夢、七百夢者,彼說有情生處差別,大夢有七,小夢七百,所更所見各各不同,一一有情皆具經歷。

22)七覺、七百覺者,彼說有情生處差別,隨爾所大小夢,還有爾所大小覺。所更所見亦各不同,一一有情皆具經歷。

23)七池、七百池者,彼說世間滅罪泉池,大者有七,小有七百。一一有情皆遍洗浴,方得解脫。

24)七險、七百險者,險謂坑谷、山巖、河岸。彼說如此滅罪險處,大者有七,小有七百。一一有情遍於其中經捨身命乃得解脫。

25)七減、七百減者,減謂退失功德。彼說有情退功德處,大者有七,小有七百。一一有情皆應於中,退失功德。

26)七增、七百增者,增謂增進功德。彼說有情進功德處,大者有七,小有七百。一一有情遍於其處隨退還進,方得解脫。

27)六勝生類者,謂滿迦葉波外道施設六勝生類,謂黑、青、黃、赤、白、極白。生類差別黑勝生類,謂雜穢業者,即屠膾等。青勝生類,謂餘在家活命。黃勝生類,謂餘出家活命。赤勝生類,謂沙門釋子。白勝生類,謂諸離繫。極白勝生類,謂難陀伐蹉末塞羯利瞿賒利子等。彼說:有情於此六種,皆應具受,然後解脫。

佛亦施設六勝生類。

一者、有黑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黑法。

二者、有黑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白法。

三者、有黑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不黑不白,得涅槃法。

四者、有白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白法。

五者、有白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黑法。

六者、有白勝生類補特伽羅,生長不黑不白,得涅槃法。

28)八大士地者,如正法中有四靜慮、四無色具功德處。如是外道說有八梵勝處,名八大士地。有情於中,皆應遍得,於如是處,經八萬四千大劫。

29)若愚、若智,往來流轉,乃決定能作苦邊際者,彼說黑勝生類,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得入青勝生類。即青勝生類,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得入黃勝生類。即黃勝生類,復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得入赤勝生類。即赤勝生類,復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得入白勝生類。即白勝生類,復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得入極白勝生類。即極白勝生類,復經十四千大劫往來流轉,然後乃能作苦邊際。

30)如擲縷丸縷盡便止者,如在山上擲大縷丸乃至縷盡,然後方止。如是有情經八萬四千大劫,上諸生處,往來流轉,然後乃能作苦邊際。

31)以如是斛度量生死苦樂邊際不可施設,有增有減,亦不可說。

32)或然不然者,如以斛函量稻麥等,知數量已,不可增減,亦不生疑。如是彼說有情經八萬四千大劫於上所說諸處往來流轉,然後解脫,不過不減,亦不應疑。有說:倍此所說數量於中流轉,方得解脫。以彼說有往來言故。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或因不正尋思,或因得世俗定,或因親近惡友,而起此見,如前應知。

[參考]雜阿含163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於此十四百千生門六十千六百,五業、三業、二業、一業、半業、六十二道跡、六十二內劫、百二十泥黎、百三十根、三十六貪界、四十九千龍家、四十九千金翅鳥家、四十九千邪命外道、四十九千外道出家、七想劫、七無想劫、七阿修羅、七毘舍遮、七天、七人、七百海、七夢、七百夢、七嶮、七百嶮、七覺、七百覺、六生、十增進、八大士地,於此八萬四千大劫,若愚、若智,往來經歷,究竟苦邊。彼無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說:我常持戒,受諸苦行,修諸梵行,不熟業者令熟,已熟業者棄捨,進退不可知。此苦樂常住,生死定量。譬如縷丸擲著空中,漸漸來下,至地自住。如是八萬四千大劫生死定量,亦復如是。


8.

8.1.宿作

[發智論]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1)諸有所受。謂一切現在所受苦樂。

2)無不皆以宿作為因者。謂此皆以過去業為因。

3)問:此正法中亦說所受苦樂過去業為因而非惡見。彼外道亦作是說。何故名惡見耶?

答:此正法中說現所受,有以過去業為因。有是現在士用果者。彼說一切皆以過去所作業為因。不說現在有士用果故名惡見。

4)問:彼既謗無現在因果。應名邪見?何故名戒禁取耶?

答:今不說彼謗現因果名戒禁取。但說彼計餘因所生法,以餘法為因故是戒禁取攝。

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5)彼等起云何?謂彼外道現見世間有設功用而不獲果。有不希求自然而得。便作是念:當知皆是宿作為因非現功力。然彼不知善惡業類定與不定。及時分差別,故起此執。

有說:外道得世俗定,念知過去所起諸業。便謂一切皆由宿作。

有說:外道但因惡友廣說如前。


8.2.自在變化

[發智論]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無不皆以自在變化為因。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諸有所受,皆以自在變化為因。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

1)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者。顯彼自性。

2)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3)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或因不正尋思。或因得定或因惡友而起此見。如前應知。

4)然諸法生非因自在,漸次生故。

4.1)謂諸世間,若因自在變化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生。彼因皆有,無能障礙,令不生故。

4.2)若謂自在,更待餘因,方能生者,便非自在如餘因故。

4.3)若謂諸法皆從自在欲樂而生,故不頓起。自在欲樂何不頓生?彼生欲樂自在恒有無能障故。

4.4)若謂自在更待餘因方生,欲樂便非自在。

又應無窮,彼因復待餘因生故。

又若自在生諸法者。因無別故,法應無別。

4.5)若謂自在生,初一法後,從彼法轉復生多。彼法云何能生多法?亦如自在體是一故。

又所生法亦應是常,果似因故。

又自在體應不能生,彼體是常如虛空故。


8.3.無因無緣

[發智論]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是無因無緣。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一切士夫補特伽羅所受皆是無因無緣。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1)此謗因邪見者。顯彼自性。

2)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3)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見諸世間因果形相非定相似。諸有營求或不果遂,便撥所受無因無緣。

4)然諸所受非無因緣。現見諸法因緣生故非一切法,一時生故。

若無因緣,應皆頓起,應一切法無差別故。

若無因緣。由何差別?故諸所受非無因緣。


8.4.

[發智論]諸有此見: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諸有此見:所受苦樂非自作、非他作,無因而生。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此非因計因戒禁取、見苦所斷。諸有此見:所受苦樂非自作非他作,無因而生。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1)此非因計因戒禁取,及謗因邪見者,顯彼自性。見苦及見集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謂無衣迦葉波因緣是此見等起。

2.1)彼無衣迦葉波,昔在家時,曾為商主,數入海採寶,最初入時,逢諸海難,辛苦得出,便作是念:此難苦者,是我自作,坐入海時,不洗浴故。

2.2)彼於第二入時,便自洗浴。既入海已,遇難如前,辛苦得還,復作是念:此難苦者,是他所作,坐入海時,不祠天故。

2.3)彼於第三入時,便自洗浴,及亦祠天。既至海中,如前遇難,困而得免。便作是念:如是艱苦,自作、他作。坐入海時,洗浴、祠天不殷重故。

2.4)彼於最後,便極殷重洗浴祠天,然後入海。入已遇難,亦復如前,僅得迴還,便作是念:此所遭苦,不由自、他,但無因得。

2.5)彼由此故,便見居家攝受過失。即往無衣外道法中出家,後於王舍城見佛,便問:苦由誰作?爾時,世尊以四記論法而調伏之。廣說如無衣迦葉波經。故彼因緣是此見等起。

3)前來所說諸戒禁取,皆見苦所斷者,依我常倒起,於果處轉故。

4)雖非因計因而見苦所斷,謂戒禁取總有二類:一、非因計因。二、非道計道。

4.1)非因計因復有二類:一、迷所執我常法起。二、迷宿作苦行等起。

前依我常倒,亦於果處轉故,隨二倒見苦所斷。

後唯於果處轉,果相麁顯,易可見故。計因為因,非全邪故。既迷果相故,亦見苦所斷。

4.2)非道計道亦有二類:

一、執有漏戒等為道。此迷麁顯果相起故,見苦諦時,便能永斷。

二、執謗道謗邪見等為道。此親違道,於因果相不別迷執,故見道時,方能永斷。謗集滅時,既撥所斷所證法相。若執為道,便為無用。定依所斷及所證法,而立道故。

又彼所撥與道相異,必無彼無間執彼為道者。若於後時,執彼為道,定於果處,而起道執。見苦諦時,此見便斷故。無戒禁取見集滅所斷。見取所執無所待對,但執為勝諸邪見後,皆得現前,故通四部。此中所說諸戒禁取,唯非因計因故見苦所斷。

[參考]雜阿含302

阿支羅迦葉白佛言:云何?瞿曇!苦自作耶?

佛告迦葉:苦自作者,此是無記。

迦葉復問:云何?瞿曇!苦他作耶?

佛告迦葉:苦他作者,此亦無記。

迦葉復問:苦自他作耶?

佛告迦葉:苦自他作,此亦無記。

迦葉復問:云何?瞿曇!苦非自非他無因作耶?

佛告迦葉:苦非自非他,此亦無記。

迦葉復問:云何無因作者?瞿曇!所問苦自作耶?答言:無記。他作耶?自他作耶?非自非他無因作耶?答言:無記。今無此苦耶?

佛告迦葉:非無此苦,然有此苦。

迦葉白佛言:善哉!瞿曇!說有此苦,為我說法,令我知苦見苦。

佛告迦葉:若受即自受者,我應說苦自作,若他受他即受者,是則他作,若受自受他受,復與苦者。如是者自他作,我亦不說,若不因自他,無因而生苦者,我亦不說。離此諸邊,說其中道,如來說法,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阿支羅迦葉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9.六見

9.1.我及世間

[發智論]諸有此見:我及世間,常恒堅住,無變易法,正爾安住。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我及世間,常恒、堅住、無變易法、正爾安住。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或因不正尋思,或因得定,或因惡友而起此見,如前應知。

3)然彼所執我及世間皆非常住、實我、我所,不可得故。現見一切有情世間、器世間物,有轉變故,因緣生故。諸有生者,一切皆當有滅壞故,不應執我及世間。

4)常恒堅等,言皆顯常義。

[參考]雜阿含152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有我、有此世、有他世,常、恒、不變易法,如爾安住。


9.2.我有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有我。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有我。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諦故者,謂實義故。

2)住故者,謂法爾故。

3)我有我者,謂我恒有。

4)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5)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或因不正尋思,乃至廣說。


9.3.我無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無我。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諦故、住故,我無我。此邊執見斷見攝、見苦所斷。

1)諦故、住故,如前釋。

2)我無我者,謂我當無。

3)問:此正法中,亦說無我,而非惡見。彼外道亦說無我,何故名惡見耶?

答:此正法中,於無我空行聚,見空無我,說言無我,故非惡見。彼外道於無我空行聚中,妄謂有我。但說彼我當來不有,故是惡見。

4)此邊執見斷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5)彼等起云何?謂有外道,或因不正尋思,乃至廣說。


9.4.我觀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我觀我,眼色即我。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我觀我,眼色即我。此有身見、見苦斷。

我觀我者,謂有外道,執我遍內外法故,眼見色時,謂我觀我,眼根及色俱即我故。


9.5.我觀無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我觀無我,眼即我,色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我觀無我,眼即我,色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斷。

我觀無我者,謂有外道,以眼是不共。又是內法故,執之為我。色與此相違,但是我眾具,故眼見色時,謂我觀於無我。


9.6.無我觀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無我觀我,色即我,眼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無我觀我,色即我,眼為眾具。此有身見、見苦所斷。

1)無我觀我者,謂有外道,現見世間大地諸山經久不異,謂與我理相應,便執為我。眼與此相違,但是眾具故,眼見色時,謂無我觀我。

2)問:何故不說:無我觀無我?答:以一切法實無有我。若說無我觀無我者,便是正見,故此不說。

3)問:若有外道執耳聲等是我非餘故,眼見色時,說無我觀無我,此豈正見耶?

答:彼執耳聲等是我,雖是惡見。若說無我觀無我,即是正見,是故不說。

4)此中,諸有身見者,顯彼自性。諸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等起差別亦如前應知。


9.7. 此是我

[發智論]諸有此見: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養育者、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語者、覺者、等領受者,非不曾有,非不當有,於彼彼處造善惡業,於彼彼處受果異熟,捨此蘊,續餘蘊。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此是我、是有情、命者、生者、養育者、補特伽羅、意生、儒童、作者、教者、生者、等生者、起者、等起者、語者、覺者、等領受者,非不曾有,非不當有,於彼彼處造善惡業,於彼彼處受果異熟,捨此蘊,續餘蘊。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等起差別,亦如前應知。

2)問:初所說常論,與此所說有何差別?

有說:初者依定,此依尋思。

有說:初者是師,後是弟子。

有說:初是軌範,後是近住。

有說:初是尊重,後是學者。

有說:初是證者,亦是說者。後是證者,而非說者。

有說:初執我從前際至今際恒有,後執我從今際至後際恒有。是謂初後常論差別。

3)問:云何建立如是六見?為以自性?為以所依、所緣?設爾何過?

+若以自性者,但應有二:謂有身見、邊執見。

+若以所依、所緣者,應有十八,謂依眼色有三,乃至依意法亦三,或成三十六,謂依眼色有六,乃至依意法亦六?

答:此中以所依、所緣故,建立六種。

問:豈不已說應成十八或三十六耶?

答:不爾。所以者何?此中總依覺所覺根。根義有境界、境界差別行相,而建立故。若依相續剎那差別,則有無量。今略說爾所。

[參考]雜阿含153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如是我、彼,一切不二、不異、不滅。


10.五涅槃

[發智論]諸有此見: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諸有此見: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1[*引文]諸有此見:受妙五欲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2[*引文]諸有此見: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入初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3[*引文]尋伺寂靜,內等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4[*引文]離喜住捨正念正知身受樂,聖說能捨,具念樂住,入第三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

5[*引文]斷樂斷苦,先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入第四靜慮具足住,名得第一現法涅槃。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見苦所斷。

1)受妙五欲者,謂人及欲界天。有說:唯欲界天,以彼五欲極勝妙故。

2)現法涅槃者,謂於現身所得涅槃。

3)問:此何故成見取?

答:五妙欲,有垢、有穢、有毒、有濁,是鄙劣法。彼執同於出離等樂,或涅槃樂,故成見取。

4)問:入四靜慮具足住是勝功德,何故取為現法涅槃亦名見取?

答:世俗靜慮,有垢、有穢、有毒、有濁,是鄙劣法。彼執同於離垢穢樂,或涅槃樂,故成見取。

5)問:亦有外道執無色定為涅槃者,此中何故不說?

答:彼諸外道,多執靜慮為涅槃,少執無色。此中依多分說,是以無過。

復次,彼執無色為究竟涅槃。此中說現法涅槃故不說彼。

復次,四根本靜慮是樂道所攝故,諸外道計為現法涅槃。四無色是苦道所攝故。彼不執為現法涅槃。

復次,無色定微細,諸外道於彼不了達故,謂為斷滅,深生怖畏,故不說為現法涅槃。以是故不說無色。

6)此取劣法為勝見取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7)彼等起云何?

謂有外道聞說涅槃是勝妙樂,便謂若得欲界、色界,五地樂者,即名已得現法涅槃,故起此見。

有說:外道得世俗定,見五地中諸有情類,受諸快樂。便謂獲得現法涅槃,故起此見。

有說:外道由近惡友,故起此見。

8)問:何故此見取,見苦所斷耶?

答:此見依我見轉,執有我體,受涅槃樂故。

復次,此於果處轉,執有漏果,為涅槃故。

復次,此迷苦諦以苦法為樂故。

[參考]雜阿含170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若無五欲娛樂,是則見法般涅槃;若離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入初禪,乃至第四禪,是第一義般涅槃。


11.九慢類

[發智論]有九慢類。謂我勝、我等、我劣、有勝我、有等我、有劣我、無勝我、無等我、無劣我。

我勝者是依見起過慢。

我等者是依見起慢。

我劣者是依見起卑慢。

有勝我者是依見起卑慢。

有等我者是依見起慢。

有劣我者是依見起過慢。

無勝我者是依見起慢。

無等我者是依見起過慢。

無劣我者是依見起卑慢。

[*引文]有九慢類乃至廣說。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欲分別契經義故,謂契經中說九慢類,而不廣分別。今欲分別,故作斯論。

2)問:此見納息中,但應分別諸見,何故分別諸慢類耶?

2.1)答:前已說一一蘊中說一切法,是故一一納息,亦說多法,而無有過。

2.2)尊者世友說曰:此納息中,正分別諸惡見,亦分別似惡見,諸煩惱中無似惡見如諸慢者,故於此中,亦分別慢。

2.3)大德說曰:以諸慢類,依有身見,是有身見之所長養。有身見後,而現在前。已見諦者,不復起故。由是此中,正分別見,亦分別慢。

2.4)尊者覺天說曰:諸見、慢類,俱令有情,難入佛法,是以皆說。謂諸有情,若無惡見及諸慢類,則能歸依如來正法,修習梵行,出生死苦,得涅槃樂。由有見、慢,便不歸依如來正法,失於勝利。

2.5)尊者妙音說曰:惡見、慢類,俱障有情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過失尤重,是以俱說。

3)我勝者,彼於等謂己勝。是依見起過慢者,是依有身見,所起過慢。於等謂己勝,是過慢攝故。

4)我等者,彼於等謂己等。是依見起慢者,是依有身見所起慢。於等謂己等,而高舉,是慢攝故。

5)我劣者,彼於勝謂己劣。是依見起卑慢者,是依有身見所起卑慢。於多勝謂己少劣,是卑慢攝故。

6)有勝我者,彼謂有他勝己。即是於勝謂己劣,餘如前說。

7)有等我者,彼謂有他等己。即是於等謂己等,餘如前說。

8)有劣我者,彼謂有他劣己。即是於等謂己勝,餘如前說。

9)無勝我者,彼謂無他勝己。即是於等謂己等,餘如前說。

10)無等我者,彼謂無他等己。即是於等謂己勝,餘如前說。

11)無劣我者,彼謂無他劣己。即是於勝謂己劣,餘如前說。

12)此九慢類,即七慢中三慢所攝,謂慢、過慢、卑慢。依此本論所釋如是。

13)依品類足論,我勝慢類中攝三種慢。

若於劣謂己勝,即是慢。

若於等謂己勝,即是過慢。

若於勝謂己勝,即是慢過慢。餘八慢類如理應說。

此九皆通見修所斷,而此中不說者。

有說:以是傍論故。

有說:彼非見相似故。

[參考]1.雜阿含149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我勝、我等、我卑。

2.雜阿含150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有勝我者、有等我者、有卑我者。

3.雜阿含151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無勝我者、無等我者、無卑我者。


12.常見

[發智論]諸有此見:風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沒、染淨自性住不增不減。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引文]諸有此見:風不吹,河不流,火不然,乳不注,胎不孕,日月不出不沒,雜染、清淨,自性安住,不增不減。此邊執見常見攝、見苦所斷。

1)此邊執見常見攝者,顯彼自性。見苦所斷者,顯彼對治,廣說如前。

2)彼等起云何?尊者世友說曰:有諸外道,因不正尋思,執有實我。微細常住,遍一切處。於諸法中,冥伏作動,見風河等吹流等時,謂是我作,非彼能爾。如見樹動,知風所為。機關動時,知人所作。

3)大德說曰:有諸外道,因惡尋思,執有實我。微細常住,有勝作用,轉變諸法。見風河等吹流等時,謂我令彼現如是相。如樹等動,見影亦動。化主語時化身亦語。

4)有說:外道得世俗定,見諸有情,諸趣流轉,相續不斷。見風河等,隨處隨時,有無不定。便謂有我微細常住有勝作用,令風河等種種轉變,或有或無。

5)有說:外道親近惡友,隨惡友教,發起此見。

[參考]雜阿含164

世尊告諸比丘: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繫著,何所見我?令諸眾生作如是見、如是說:風不吹、火不燃、水不流、箭不射、懷妊不產、乳不搆、日月若出若沒、若明若闇不可知。


13.迷執自他作,悟則二非有

13.1.我作、他作

[發智論]如契經中說:眾生執我作,執他作亦然,各不能如實,觀知此是箭。此言有何義?答:眾生謂外道。彼作是執:我能作。我能生。我能化。故言:眾生執我作。復有外道,執他能作。他能生。他能化。故言:執他作亦然。各謂一一非一切。箭謂惡見能中傷故。彼於此見。不能如實觀知是箭。當觀此是箭,眾生堅執著,如是則無有,我作及他作。

[大毘婆沙論]眾生執我作。乃至廣說。

此中略釋諸契經中呵責惡見伽他中義。

[1*引文]執我能作等者。

執內身中有勝義我,能作、能生、能化諸物。

2[*引文]執他能作等者。

執外身中有勝義我,能作、能生、能化諸物。

+能作者作內恒有法。能生者生外恒有法。能化者化為內外非恒有法。

+復次,能作者作自身諸法。能生者生他身諸法。能化者化為非情諸法。

3[*引文]各謂一一非一切者。

顯諸外道一一別執非一切同。

4[*引文]箭謂惡見能中傷故者。

顯此惡見行相猛利遠有所傷。猶如毒箭。彼諸外道無明所盲。不能如實觀知過患。


13.2.當觀

[發智論]當觀此是箭者。謂應如實觀知此見是真毒箭,與老病死為前導故。眾生堅執著者。眾生謂外道。彼於見趣中。堅固執著。不能出離。若能如是如實觀知。則不復有我作、我生、我化執。亦不復有他作、他生、他化執。知於非有妄執有故。

[大毘婆沙論]當觀此是箭。乃至廣說。

此中勸彼應觀惡見是真毒箭。與老病死為前導故者。如世毒箭引生眾苦。如是惡見引老病等種種苦惱。


14.具慢

[發智論]具慢眾生,慢著慢縛,於見相逆,不越生死。具慢者。顯成就七慢。眾生者。謂外道。彼於七慢。著、多著、遍著。故言慢著。縛、多縛、遍縛。故言慢縛。於見相逆者。謂斷常見類。互相違逆。不越生死者。謂彼於無際生死。不能越度而取涅槃。

[大毘婆沙論]具慢眾生。乃至廣說。

此中顯示具七慢者慢所縛著故。於斷常見互相違逆,不能越度無際生死。七慢如上說。

1)著者少分著。多著者多分著。遍著者周遍著。

2)縛等亦爾。

問:著與縛何差別?

答:名即差別。

復次,義亦有別。著謂堅著,是難洗除義。縛謂纏縛,是難解脫義。

復次,著者是相應縛。縛者是所緣縛。謂七慢類具二縛故。於彼眾生能著、能縛。

復次,著謂著其心。縛謂縛其身。是謂縛著二義差別。

3)斷常見類互相違逆者。如在家者由貪縛著故,於所攝受互相違逆。諸出家者由慢縛著故,於斷常見互相違逆。

4)無際生死者。諸趣、諸生、流轉不息是生死義。如是生死無有前際,不可知故。有先因故,而有後際,以般涅槃為後邊故。

復次,生死其量長遠不知得解脫時,故名無際。


15.得等

[發智論]得當得俱坌,劣學戒禁浴,梵苦事一邊,受欲淨第二。

不見極沈走,明眼見能異,於彼無塵慢,絕路至苦邊。

[大毘婆沙論]得當得俱坌。乃至廣說。

此顯外道於已得、當得蘊、界、處中。為貪、瞋、癡塵之所坌故。

於苦樂行二邊過失,不如實見,以不見故。

極沈、極走沈。謂大緩不能進趣。走謂太急不能達到。

頌中餘義如論具釋。


16. 五即三

1)如契經說:諸有沙門、婆羅門等,各依勝解,起諸諍論。一切皆於五處而轉。何等為五?

一者執我死後有想。唯此諦實餘皆愚妄。

二者執我死後,無想。

三者執我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四者執我死後斷滅。

五者說有現法涅槃。

2)彼五即三,三即彼五。

2.1)彼五即三者。

謂彼有想論、無想論、非有想非無想論即此常見。

彼斷滅論即此斷見。

彼現法涅槃論,即此見取。

2.2)三即彼五者。

謂此常見即彼有想論、無想論、非有想非無想論。

此斷見即彼斷滅論。

此見取即彼現法涅槃論。


17.六十二諸惡見趣

又梵網經說:六十二諸惡見趣,皆有身見為本。

六十二見趣者。謂前際分別見有十八。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

1)前際分別見有十八者。

謂四遍常論。四一分常論。二無因生論。四有邊等論。四不死矯亂論。

2)後際分別見有四十四者。

謂十六有想論。八無想論。八非有想非無想論。七斷滅論。五現法涅槃論。

+此中依過去,起分別見名前際分別見。

+依未來,起分別見名後際分別見。

+若依現在,起分別見此則不定。或名前際分別見或名後際分別見。以現在世是未來前過去後故。或未來因過去果故。


17.1.四遍常論

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者。

1)一由能憶一壞、成劫。或二或三乃至八十。彼便執我、世間俱常。

問:彼何故作是執?

1.1)答:彼計轉變或隱顯故。

+轉變論者,作如是執:乳變為酪。種變為芽。薪變為灰。如是等類。若續彼而有者,皆是彼所轉變。非彼法滅,有此法生故。一切法自性常住。

+隱顯論者。作如是執:諸法自性,或隱或顯。彼見此處先有如是形顯分量大地、洲渚、妙高山王、餘山、大海、諸樹等壞。後於此處,復有如是形顯分量大地等成。便作是念:彼於中間不可見者非性壞滅。然壞劫時,彼性潛隱,至成劫位,彼性復顯。

1.2)又,七士身常無動轉,互不相觸。命不可害。故作是念:我及所憶二俱是常。由斯便見我及世間俱是常住。

2)二由能憶一生或二或三乃至百千生事。彼便執我世間俱常。由計轉變或隱顯故。

+彼若能憶外器壞成。由見此處,先有如是形顯分量大地洲渚如前,乃至命不可害。

+若不能憶外器壞成。執世間常,理不待說。故作是念:我及所憶二俱是常。由斯便見我及世間俱是常住。

問:此與第一義有何異?

答:前雖憶多,而於能憶諸生無間,未得自在。今雖憶少而於能憶諸生無間,已得自在。

3)三由天眼見諸有情死時生時諸蘊相續。

+謂見死有諸蘊無間中有現前。復見中有諸蘊無間生有現前。

+又見生有諸蘊無間本有現前。本有諸蘊分位相續乃至死有。

+譬如水流、燈焰相續,由不覺知微細生滅。於諸蘊中遂起常想故。便執我、世間俱常。由計轉變或隱顯故。如刀於鞘蛇於其穴。人於闇室入出隱顯。故作是念:我及所見二俱是常。由斯便見我及世間俱是常住。

4)四由尋伺不如實知。謂我、世間俱是常住。

+彼作是念:有法常有。無法恒無。無不可生,有不可滅。彼執因果,從無始來,性唯是一,無滅無起。故是前際分別見攝。

+彼若執色以為我者。由見顯形恒相似故,便執為常。

+若執心等以為我者。由心等法,無間生故,相似生故,恒時生故,不能了知細生滅故。能憶往昔所更事故。前後事業互相似故,他不礙故。便執為常。

+彼由如是虛妄尋伺。執我世間俱是常住。如是四種前際分別執遍常論。

+由劫及生死、生、尋伺四事而起。


17.2.四一分常論

四一分常論者。

1)一從梵世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作如是執:

我等皆是大梵天王之所化作。梵王能化,在彼常住。我等所化,故是無常。

2)二聞梵王有如是見,立如是論:大種無常。心是常住。或翻此說:心是無常,大種常住。同彼忍者或住梵世或生此間。或展轉聞如是道理,便作是執:

我以大梵天王為量。是故世間一分常住一分無常。

3)三有先從戲忘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便作是執:

彼天諸有不極遊戲忘失念者在彼常住。

我等先由極戲忘念從彼處歿故是無常。

4)四有先從意憤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便作是執:

彼天諸有不極意憤角眼相視在彼常住。

我等先由意極相憤角眼相視。從彼處歿,故是無常。

問:如是諸天住在何處?

有說:彼住妙高層級。

有說:彼是三十三天。

如是四種前際分別一分常論。由執大梵、大種或心戲忘、憤恚四事而起。


17.3.二無因生論

二無因生論者。

1)一從無想有情天歿,來生此間。由得宿住隨念通故,雖能憶彼出無想心及後諸位。而不能憶出心以前所有諸位。便作是念:我於彼時本無而起。諸法如我,亦應一切本無而生。

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有因,自然生起。

2)二由尋伺虛妄推求。

+1今身所更既皆能憶前身。若有彼所更事今此身中亦應能憶。既不能憶故知彼無。

+2又作是念:若依彼生諸有情類,必還似彼。如酪中虫還似於酪。牛糞中虫還似牛糞。青葉中虫還似青葉。父母生子還似父母。非即酪等是虫等因。故知一切身及諸根覺慧等法皆無因起。

+3又作是念:現見孔雀、鸞鳳、雞等。山石、草木、花果刺等。色形差別,皆不由因,自然而有。彼作是說:誰銛諸刺?誰畫禽獸?誰積山原?誰鑿㵎谷?誰復彫鏤、草木、花菓?如是一切皆不由因,於造世間無自在者。由斯便執我及世間皆無因生,自然而有。

如是二種前際分別無因生論。由無想天、虛妄尋伺二事而起。


17.4.四有邊等論

四有邊等論者。

1)一由天眼見下唯至無間地獄。見上唯至初靜慮天。執我於中悉皆遍滿。彼作是念:

過此若有我及世間,我亦應見。既更不見,故知非有。

由斯便執我及世間俱是有邊。即是二種有分限義。

2)二由依止勝分靜慮,發淨天眼,傍見無邊。執我於中悉皆遍滿。

由斯便執我及世間俱是無邊。即是二種無分限義。

3)三由天眼及神境通。由天眼通,見下唯至無間地獄。見上唯至初靜慮天。由神境通運身傍去不得邊際。遂於上下起有邊想。於傍世界起無邊想。執我於中悉皆遍滿。

由斯便執我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即是二種俱有分限、無分限義。

4)四非有邊非無邊者即遮第三,為此第四。彼作是念:

我及世間俱不可說定是有邊定是無邊。然皆實有。

+或有說者,彼見世間橫無邊故。執我世間俱非有邊。彼見世間竪有邊故。執我世間俱非無邊雖無決定而實有我。

+復有說者,彼執我體或舒或卷不可定說。舒無邊故說非有邊。卷有邊故說非無邊。

問:如是四種既緣現在。云何說為前際分別?

1)答:彼待未來亦名前際。

2)復有說者,此四由憶成劫」壞劫而建立故。皆得說為前際分別。

+謂第一論由憶過去成劫之時。我及世間竪有分限故便起有邊想。

+若第二論由憶過去成劫之時。我及世間橫無分限故便起無邊想。

+若第三論由憶過去成劫之時。我及世間竪有分限橫無分限。起亦有邊亦無邊想。

+若第四論由憶過去壞劫之時。我及世間雖不可得分量狹廣。而是實有起非有邊非無邊想。

3)有作是說:執有邊者即是斷見。執無邊者即是常見。執亦有邊亦無邊者。即是一分斷見一分常見。執非有邊非無邊者。即是唯起薩迦耶見。

如是四種前際分別有邊等論。依前所說多四事起。


17.5.四不死矯亂論

四不死矯亂論者。不死謂天,以天長壽。外道執為常住不死。有諸外道求生彼天。

聞外道論作如是說:若有能答彼不死天無亂問者得生彼天。若不能答彼不死天無亂問者無得生義。然無亂有二種。一有相有分別。二無相無分別。有真見者無相無分別,無所依故。無真見者有相有分別,有所依故。彼外道輩於諸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

1)一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決定答彼所問,便為妄語。由妄語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妄語,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謂作是說:我於諸天祕密義中不應皆說。或自所證,或清淨道。

2)二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撥無,彼所問義便為邪見。由邪見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邪見,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餘如前說。

3)三作是念:我不如實知若善若不善及四聖諦。有餘沙門、婆羅門等,於如是義求如實知。彼若問我如是義者,我若不實印彼所問。彼或詰問。我便不知。由無知故,我便不得生於彼天。彼怖無知,故於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餘如前說。

4)四作是念:我性昧劣,不能搆集矯亂言詞。

+又作是念:若一向執非為妙善。以一向執非皆稱順諸有情心。若於他心有所違逆。我便不得生於彼天。故我應依不相違理。若有問我:有後世耶?應返問言:汝何所欲?若言欲有,應印彼言。我於後世亦許為有。如是問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或問如是或不如是或異或不異。皆應返問隨彼所欲我便印之。

+又作是念:我性愚癡。若違拒他,彼便別我。怖愚癡故,於諸不死無亂問中。以言矯亂。

5)問:如是四種是何見攝?答:彼四於天起不死想皆常見攝。計答他問為生天因是戒禁取。

6)問:此四寧是前際分別?

答:此四皆於現在事轉。待未來故立前際名。

或有說者,此四皆緣先所聞教。謂彼外道先聞自師所說至教。要由如是答他所問,生不死天。彼不死天要由如是答問故得。故此四種皆是前際分別見攝。

如是四種前際分別。不死矯亂依怖妄語邪見無知愚鈍事起。


17.6.十六有想論

後際分別見中十六有想論者。謂初四種,依三見立。

+如說: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即身。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命者異身。

+復有一類補特伽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此總是我遍滿無二、無異、無缺。

1)依第一見,建立第一我有色,死後有想論。

+謂彼外道執色為我。執餘四蘊以為我所。

+彼所執我以色為性。故名有色。

+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有色我,有彼想故,說名有想。

+以執四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有色我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此有想故不在後一。

2)依第二見,建立第二我無色死後,有想論。

+謂彼外道執無色為我。執色或餘四蘊以為我所。

謂若除想,執餘三蘊總別為我。即執想色蘊為我所。

若執想蘊為我。即執餘蘊為我所。

+彼所執我無色為性故名無色。

+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無色我或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

+以執想蘊為我所故。彼作是念:此無色我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3)依第三見,建立第三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有想論。

+謂彼外道執色、無色為我。如諦語外道等,總於五蘊起一我想。由彼各別分別諸蘊不得實我。猶如各別分別甘酢醎辛苦淡,無總實有一味可得。

+彼於諸蘊起一想已,總執為我。彼所執我,以色、無色為性。故名亦有色亦無色。

+取諸法相說名為想。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或以想為性。或有想用說名有想。或有彼想說名有想。

+以執自身諸蘊為我。執他諸蘊為我所故。

+有餘外道,於有色我見過失已,依無色我而住。於無色我見過失已,復依有色我而住。

+彼諸外道我見未斷,雖執有我而不決定。說所執我唯是有色或唯是無色。

+然作是念:此亦有色亦無色。我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4)第四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論。

+即遮第三無別依見。

+彼作是念:我雖實有,而不可說定亦有色亦無色。彼見實我定亦有色亦無色,俱有過失故。

+作是說:此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有想。餘如前說。

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5)執我有邊,死後有想論者。

5.1)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體有分限。或在心中如指節量光明熾盛。或在身中稱身形量內外明徹。如說我我形相端嚴光明熾盛清淨第一。喬答摩尊寧說無我?

5.2)若執非色為我。彼所執我亦有分限。以非色法所依、所緣有分限故。亦名有邊。

+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未得遍處定。

+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有邊,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

6)執我無邊,死後有想論者。

6.1)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遍一切處。

+如明論說:有我士夫其量廣大邊際難測。光色如日。諸冥闇者雖住其前而不能見。要知此我方能越度生老病死。異此更無越度理趣。

+又如有說:地即是我,我即是地。其量無邊。

6.2)若執無色為我。彼作是念:如不至火,終不能燒。若不至刀,終不能割。若不至水,終不能潤。如是若有不至我者,終不能取無邊分量。

+彼依尋伺起如是執。若依等至起此執者,必已得遍處定。

+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定無邊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7)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論者。

7.1)若執色為我。彼所執我隨所依身。或卷或舒其量不定。

+彼作是念:身若有量,我即有邊。身若無量,我即無邊。

7.2)若執無色為我。

+彼作是念:若隨有量所依、所緣,我即有邊。若隨無量所依、所緣,我即無邊。

+如是二種俱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有想。

+此在欲界全隨其所應。乃至廣說。

8)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有想論者。

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9)依想、受異,故作是說:我有一想、我有種種想、我有小想、我有無量想。我純有樂、我純有苦、我有苦有樂、我無苦無樂死後有想。

+此中我有一想者。謂在前三無色。由彼諸想一門轉故說名一想。

10)我有種種想者。

謂在欲、色界,除無想天。由彼諸想,六門、四門轉故。及緣種種境故名種種想。

+依尋伺者我亦有差別。謂有一種工巧智者名有一想。若有種種工巧智者名有種種想。

11)我有小想者。

謂執少色為我。或執少無色為我。

11.1)若執少色為我。彼執色我其量狹小。如指節等。

+彼執想為我。所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我與彼合名有小想。

+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

11.2)若執少無色為我。

+彼或執受為我,想為我所。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我與彼合名有小想。

+執行為我,執識為我。廣說亦爾。

+若執想為我。彼想依小身故。緣少境故。說為小想。彼執小想為我性故。或有想用名有小想。

+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

12)我有無量想者。

謂執無量色為我或執無量無色為我。

12.1)若執無量色為我。

+彼執色我遍一切處。彼執想為我。所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我與彼合名有無量想。

+此在欲界全、色界一分。除無想天。許無色界亦有色者。此亦在彼前三無色。

12.2)若執無量無色為我。

+彼或執受為我,想為我所。彼想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我與彼合故名有無量想。

+執行為我。執識為我。廣說亦爾。

+若執想為我。彼想依無量身故。緣無量境故。名無量想。彼執無量想為我性故。或有想用故名有無量想。

+此在欲界乃至無所有處。除無想天。如是四種或依尋伺或依等至皆容得起。

13)我純有樂者。謂在前三靜慮。

+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三靜慮恒時受樂。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純有樂。

+諸尋伺者,見諸有情於一切時與樂具合。便作是念:我純有樂。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14)我純有苦者。謂在地獄。

+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在地獄恒時受苦。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純有苦。

+諸尋伺者,見諸有情於一切時與苦具合。便作是念:我純有苦。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15)我有苦有樂者。謂在傍生、鬼界、人及欲界天。

+諸得定者,以天眼通見彼有情苦樂雜受。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有苦有樂。

+諸尋伺者,見諸有情有時與苦具合。有時與樂具合。便作是念:我有苦有樂。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16)我無苦無樂者。謂在第四靜慮乃至無所有處。

+諸得定者,知彼有情無苦無樂。後從彼歿來生此間。便作是念:我無苦無樂。

+諸尋伺者,作如是念:我體是常不明了轉。雖有暫與苦樂相應而彼是客,我非有彼。

此十六種後際分別。諸有想論依前所說十六事起。


17.7.八無想論

八無想論者。謂有色等四、有邊等四。

1)有色等四者。一執我有色死後無想。

+謂彼執色為我。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有色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執色為我。見有風癎熟眠悶絕苦受所切,似全無想。

便作是念:我雖有色而無其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2)二執我無色死後無想。

+謂彼執命根為我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無色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執命根為我。見有風癎熟眠悶絕,苦受所切,似全無想。

便作是念:我無色亦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有尋伺者,除想執餘三蘊為我。亦容執我無色,死後無想。

3)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

+謂彼執色命根為我。彼於此二,起一我想。由彼各別分別此二不得實我。猶如各別分別甘等不得總味。彼執此二為一我,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執色命根為我。見有風癎熟眠悶絕苦受所切,似全無想。

便作是念:我亦有色亦無色而全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有尋伺者,除想執餘四蘊為我。亦容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無想。

4)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無想。

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5)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無想。

+謂若執色為我。彼執色我其量狹小。如指節等。

+若執無色為我。彼執命根為我。遍在身中稱身形量。

+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有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亦執彼為我見有風癎。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6)二執我無邊死後無想。

+謂若執色為我。彼執色我遍一切處。

+若執無色為我。彼執命根為我。亦遍一切處。

+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無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亦執彼為我。見有風癎。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7)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

+謂若執色為我。彼執色我或卷或舒。

+若執無色為我。彼執命根為我。亦如身色或卷或舒。

+如是執已得無想定。及見他得彼定生無想有情天。

+便作是念: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無想。當生無想有情天中。想不起故。

+諸尋伺者亦執彼為我。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8)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無想。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如是八種後際分別。諸無想論依前所說八種事起。


17.8.八非有想非無想論

八非有想非無想論者。謂有色等四、有邊等四。

1)有色等四者。一執我有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1.1)謂尋伺者執色為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有色非有想非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非得彼定可有此執。所以者何?要已離無所有處染者,方可執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為我。彼既無色此執理無。

1.2)有依別義說:得彼定亦有此執。謂生欲色界,已離無所有處染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為我。彼所執我體雖非色。而與色合名有色我。如說:有髻人而人體非髻。彼雖不執色為我所。而所執我未離色身。乃至命終猶隨身故說我有色。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

+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彼許有執非想非非想處我實有色,而非有想亦非無想。

2)二執我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謂得彼定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無色蘊為我。或為我所。彼所執我以無色為性。或有無色故名無色我。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

+諸尋伺者執無色為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3)三執我亦有色亦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3.1)謂尋伺者執色無色為我。彼見有情想不明了。便作是念:我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如於此世他世亦爾。

+非得彼定可有此執。所以者何?要已離無所有處染者。方可執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為我。彼既無色此執理無。

3.2)有依別義說:得彼定亦有此執。謂生欲色界已離無所有處染者,執非想非非想處諸蘊為我。彼所執我體雖非色,而與色合名有色我。如說:有髻人而人體非髻。彼雖不執色為我所。而所執我未離色身。乃至命終猶隨身故說我亦有色。執無色為我故說我亦無色。彼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

+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彼許有執非想非非想處我實亦有色亦無色。而非有想亦非無想。

4)四執我非有色非無色。死後非有想非無想。即遮第三,為此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5)有邊等四者。一執我有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6)二執我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7)三執我亦有邊亦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8)四執我非有邊非無邊。死後非有想非無想。

如是一切皆執無色為我。已得非想非非想處定者,皆容有此執。

+1又此一切皆容執非想非非想處四無色蘊為我我所。

一由彼定時分促故。以一一蘊為所緣故執我有邊。

二由彼定時分長故。總以四蘊為所緣故執我無邊。

三由彼定時分或促或長故。或一一蘊或總四蘊為所緣故。執我亦有邊亦無邊。即遮第三為其第四。三門異說如前應知。

+2此中一切皆由所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想不明了故。執我現在非有想非無想死後亦然。

+3諸尋伺者及許無色界亦有色者。執色無色為我。隨其所應廣如前說。

如是八種後際分別非有想非無想論。依前所說八事而起。

問:何故無想論及非有想非無想論中。不說我有一想等八耶?

答:若亦說者,一切皆應名有想論。以有想受者,非無想等故。如是一切有想等論說死後故。皆是後際分別見攝。


17.9.七斷滅論

七斷滅論者。

1)一作是念:此我有色,麁四大種所造為性。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彼見此生受胎為初,死時為後,便作是念:我受胎時,本無而有。若至死位,有已還無,名善斷滅。

2)二作是念:此我欲界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彼作是念:我既不因產門而生。本無而有。有已還無。如彗星等名善斷滅。

3)三作是念:此我色界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彼作是念:我既不因產門而生。本無而有。由等至力。有已還無名善斷滅。

或有說者,此三斷見皆緣已離初靜慮染有情而起。

+彼斷見者,雖已得定,而未能離初靜慮染,所發天眼,唯見下地。

+前三有情既命終已,皆生上地。所受中有、生有等身,非彼境界。

+便作是念:得靜慮者既命終已,悉皆斷滅。

4)四作是念:此我空無邊處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5)五作是念:此我識無邊處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6)六作是念:此我無所有處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7)七作是念:此我非想非非想處天。死後斷滅畢竟無有。齊此名為我正斷滅。

+此中後四有執空無邊處為生死頂。乃至有執非想非非想處為生死頂。

+若執空無邊處為生死頂。彼執空無邊處死後無有名善斷滅。

+乃至若執非想非非想處為生死頂。彼執非想非非想處死後無有名善斷滅。

如是七種後際分別諸斷滅論。依前所說七事而起。如是七種皆說死後。故是後際分別見攝。


17.10.五現法涅槃論

五現法涅槃論者。

謂外道執:若於現在我受安樂,名得涅槃。若我有苦,爾時不名得涅槃者,不安樂故。

1)初作是念:此我清淨解脫出離一切災橫。謂現受用妙五欲樂。爾時名得現法涅槃。

2)第二能見諸欲過失,彼作是念:欲所生樂,眾苦所隨,多諸怨害。

定所生樂微妙寂靜無眾苦隨,離諸怨害。

復作是念:此我清淨解脫出離一切災橫。謂現安住最初靜慮。爾時名得現法涅槃。

3)第三能見諸欲、尋伺俱有過失。

+彼作是念:此我清淨解脫出離一切災橫。謂現安住第二靜慮。爾時名得現法涅槃。

4)第四能見諸欲、尋伺及喜過失。

彼作是念:此我清淨解脫出離一切災橫。謂現安住第三靜慮。爾時名得現法涅槃。

5)第五能見諸欲、尋伺、喜、入出息皆有過失。

彼作是念:此我清淨解脫出離一切災橫。謂現安住第四靜慮。爾時名得現法涅槃。

問:云何此五現法涅槃論是後際分別見攝。

答:此五雖緣現在而待過去名後。是故說為後際分別。

復有說者,此五執我現既有樂後亦有樂。故是後際分別見攝。

問:若爾,何故說為現法涅槃論者?

答:現樂為先而執後樂。現居先故用標論名。

如是五種後際分別。現涅槃論依前所說五事而起。


18.二見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依諸見皆入二見。謂有見、無有見。今應分別。

云何諸見一切皆入此二見中?

1)答:非此入言顯攝彼體。但顯彼入二見品中。所以者何?有見者即常見。無有見者即斷見。

+諸惡見趣雖有多種無不皆入此二品類。

+如此品初補剌拏說無施與等五類邪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2)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

+次說乃至活有命者,死後斷壞無有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

3)有作是說:此四大種士夫身乃至智者讚受入二品中。

+次說無因無緣等是末塞羯梨見。

+次說造教造等是珊闍夷見。此二俱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4)有說:入二品。由執我常謗因等故。

次說此七士身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次說有十四億等是無勝髮褐見。

+次說一切士夫諸有所受無不皆以宿作為因等。是離繫親子見。此二俱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次說一切士夫所受皆是無因無緣等。是犎迦多衍那見。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5)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

+次說自作苦樂等此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次說所受苦樂非自作等入斷見品。以執無故。

6)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

+次說我及世間常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次說諦故住故我有我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次說諦故住故我無我等斷見攝故即斷見品。

+次說我觀我等入常見品。

+次說受妙五欲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

7)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次說風不吹等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次說眾生執我作等入二見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後說諸欲淨妙快意受用而無過失等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受勝欲故。

8)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後斷滅故。

9)契經中說:我有想見、我無想見、我非有想非無想見、斷滅見、現法涅槃見。此五入二見品。

謂前三入常見品。第四入斷見品。第五。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

10)梵網經中所說六十二見。亦總入此二見品中。

10.1)謂前際分別見中四遍常論入常見品。

+四一分常論。有說: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有常有無常故。

+二無因論入斷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謗無因故。

+有邊等四論。及不死矯亂四論入常見品。有說:入二品以執我常後亦斷故。

10.2)後際分別見中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論。皆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七斷滅論斷見攝故即斷見品。

+五現法涅槃論入常見品。執有我常得涅槃故。有說:入二品。以執有我現得涅槃後斷滅故。

11)迦多衍那契經中說:世有二見。一者有見。二者無見。如次攝入常斷見品。

12)師子吼經說:一切見皆依二見。謂有見、無有見。

依有見者耽著有見。憎無有見。

依無有見者耽著無有見。憎有見。此二如次亦即攝入常斷見品。

13)如契經說:常見外道或執轉變。或執隱顯。或執往來意界常等。

+如是一切常見攝故即常見品。


19.命者...

如契經說:有外道執命者即身。命者異身。命者非即身。命者非異身。

1)問:外道何故執命者即身耶。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見世間身生時說有情生。身壞時說有情死故。

+2復次,彼見世間於有色根身說有命者。於無色根身說無命者故。

+3復次,彼見世間於身相差別,起男女想故。

+4復次,彼見世間於身力強弱,說強弱者故。

+5復次,彼見世間身形長短、麁細、肥瘦、白黑等異,說長短等者故。

+6復次,彼見世間於身一分有被損害時,遍身皆受不安隱苦故。

+7復次,彼見世間憂及喜,流淚毛竪,顏色怡悅故。

+8復次,彼見世間皆於身起我名想故。

+9有餘師說:彼見世間守宮、蜥蜴等尾。若斷時,各能動轉故。

+10大德說曰:彼見世間於有色根身說有情形相。有情言音。有情好醜。有情威儀。有情作業等故。由如是等種種因緣。諸外道說命者即身。

2)問:外道何故執命者異身耶?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諸外道執色為身。執心心所以為命者。色與心等相續各異。彼覺色身前後轉變。不覺心等前後異相。故起此見。

+2復次,彼見身麁心心所細。命者是細故異於身。

+3復次,彼見威儀隨意欲轉。即執意欲以為命者。威儀即身轉變差別。

+4復次,彼見死者身相無異。便作是念:命者離身說名為死,故與身異。

+5復次,彼見色身與心心所分位前後轉變各異。彼執心等即是命者故異於身。

+6復次,彼見色身有多分。而命者是一故異於身。

+7復次,彼諸外道見捨前有身,受中有身。復捨中有身,受今有身。

如是展轉身雖有異而命者一故異於身。

+8有餘師說;彼見睡眠時身亦有動轉。故知其中別有命者。

+9復次,彼見夢時,身在本處而有命者遊歷他方。故知異身別有命者。

+10復有說者,彼見依定能憶過去。及知未來多身差別,便作是念:身雖有多而命者一。故知各異。

+11復次,彼見世間身無動轉。能憶過去及知未來。故知離身別有命者。

+12有作是說:彼見世間。憶先所作及所更事。而身不動。故知離身別有命者。

+13或有說者,彼見身形前後位異。工巧智等隨轉無別。故知離身別有命者。

+14大德說曰:彼見世間不自在者及自在者。身俱動搖。故知彼身由命者轉。

3)問:外道何故執命者非即身?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見世間身多分異。命者不異故非即身。

復次,彼見世間身隨緣轉。命者不爾故非即身。

復次,彼見世間身有增減損益等異。命者不爾故非即身。

大德說曰:彼見世間一身而有種種相異。命者不爾故非即身。

4)問:外道何故執命者非異身?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彼見異身無別實物命者可得。故執命者非異於身。所餘如前即身中說。

+2大德說曰:彼見世間於自身上而起我愛。不於餘法故執命者非異於身。所餘如前即身中說。

+3然諸愚夫於色心等剎那相續不善了知。說有命者即異身等。

若說即身及非異身入斷見品。

若說異身及非即身入常見品。故諸外道諸惡見趣無不皆入斷常品中。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對治彼故,宣說中道。謂色心等非斷非常。


20.死後非斷

1)問:云何應知死後非斷?

+1尊者世友作如是言:見今時心多念相續。

+由前前滅,有後後生。後心必依前心而起。前心有力必引後心。遇極厭緣後方不起。

+由斯此世初受生心定有前心為因引起。將命終位無極厭緣。正死時心定能引後。

+前身既能引今身起。今身何故不引後身。由是應知死後非斷。

+2復次,見今根覺依已起根,復能為因,引意覺起。故知胎中最初意覺,必因過去根覺引生。

前生既能引今生起。今生何故不引後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

+3大德說曰:非離餘心有餘心轉。亦見有色隨心而生。復見有心依色而起。

由煩惱故,有色心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

+4復次,現見前念有煩惱身,必能引生後念心色。

知命終位,有煩惱者定能引後心色令生。由是應知死後非斷。

2)問:諸色心等何故非常?答:轉變非恒。豈是常住。

3)問:寧知轉變不由隱顯而執彼體有生滅耶?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彼轉變,但由隱顯。則處胎藏、嬰孩、童子、少中老位皆應頓起。

然漸次起。故知轉變體有生滅,不由隱顯。

+2復次,若彼轉變,但由隱顯。則處胎藏、嬰孩、童子、少中老位應有間斷。

然無間斷。故知轉變體有生滅,不由隱顯。

+3大德說曰:世間現見眾緣合時,有諸法起。緣若乖離,諸法便壞。

非隱顯者有此差別。故知轉變不由隱顯。但由彼體有生有滅。

+4復次,法轉變時,前後相別,體亦應別。相體一故。

若法常住,雖有隱顯分位差別而相無異。故知轉變體有生滅。

伽他納息所有義趣。如文易了故不復釋。


三藏法師玄奘譯斯論訖說二頌言:

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加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三藏。

其中對法毘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願此等潤諸含識,速證圓寂妙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