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 星期二

四諦論

四諦論,婆藪跋摩造,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思擇品第一

般若遍諸法,大悲攝眾生,無相說正道,頂禮人天尊。

大聖旃延論,言略義深廣,大德佛陀蜜,廣說言及義。

有次第莊嚴,廣略義相稱,名理互相攝。我見兩論已,

今則捨廣略,故造中量論,利益說受者,正法得久住。

若人達四諦,四信處難動,不更視他面,永離四惡道,

八等人天識,後必至苦際,故造四諦論,不由求慢等。

緣起義多種,句味前後次,他難及救義,總別相應理,

證義及譬喻,依此說四諦,願眾生知此,得天道涅槃。


1.持散偈

聖諦有四,此言是經。

1)何因何緣佛世尊說如此經?

2)云何聖諦有四,不增不減?

3)云何聖義及與諦義?

4)若以聖故名為諦者,前二不應名諦。

5)若言聖家諦故名為諦,義則不定。

6)復有經說:諦唯是一無有第二。

7)云何四義而不破壞?

8)復有經說:一切行法是名為苦。故唯二諦,四諦義不成。

9)復次,增一中說:安立諸法,從一至二乃至眾多。

10)云何諦義獨不增一?

11)復次,四相既其不同,云何一時而得並觀?

12)復次,四相婆羅門諦,及與聖諦,有何差別?

持散偈曰:云何四聖諦,非諦不定境,唯二增並觀,淨聖諦何別。


2.持散偈

1)云何諸佛於四諦中同有一意?

2)云何唯以四諦為諸佛上品正說?

3)云何同觀四諦為境,智慧平等而果有差別?

4)云何阿羅漢於四諦中智圓無餘,不同諸佛得一切智?

5)若不同者,於四諦中應有無明。

6)若一切法四諦中攝,勝奢波葉譬經應須救解。

7)若不救解應有五諦,若無五諦餘法非諦。

8)若苦等四名聖諦者,又說:一苦具足聖諦,如是等經則不須說。

9)若四諦智說名為苦,是義不然。

10)若知一諦亦知餘諦者,說後三諦則為無用。

11)云何在先說於苦諦?

12)若未說因先說果者,何得不違十二緣生?

13)云何說滅諦後說道諦?

持散偈曰:一意上果異,一切智葉譬,四違一無用,先苦因緣滅。


3.聖諦有四,云何佛世尊說此經?

1)答:有諸弟子應得聖道,先在外道稟受邪法,或事常行外道,或不住一處道、護命道、相違道、老聲聞道、思瞿曇道、鳥翅衣道、事水道、編髮道、事火道、裸形道等,如是諸道各讚己法。唯有我法真實無餘,諦不相違,無死為果,他法不爾。聞此言已,無決定智,如是等法何者真實?何者不實?是諸弟子於諦、非諦,起無明惑。為顯實諦,是故大仙說如是經。譬如有人為偽瓔珞之所欺張,令其得見真實瓔珞。

2)復次,有諸別法說如此義:若捨俗飾,持沙門相,住阿蘭若處,行頭陀法,值遇白法,減捨財物,守護慚羞,登上戒車。控制根馬,磨練聞仗,被服定鎧。因此等行,自謂我等是真沙門。是諸人等起沙門增上慢,令其得見真實沙門故,佛世尊說如是經。為顯此義,為通達四諦,於聖法中,成實沙門,不由餘行。如沙門經說:若有如此具如經說實沙門者,由四諦觀故得成立,不由世間修行究竟,共得有流,而名沙門。如裸形偈說。

3)復次,已免九難,前佛已生其厭離因法。以善根香,熏習其心。已長聖道資糧,意行俱淨,應通達聖諦。是勤行心,為令服聖諦智藥故,佛世尊而說是經。如可治病,醫則施藥。

4)復次,聞惡道苦,最極難忍,生厭怖心,為如此人顯不墮惡道因緣,故說此經。何以故?

+1八地獄中受生眾生,六方火焰之所圍遶,舉體洞然,如融金色,其出入息皆是火焰受燒熱苦。

+2復有諸人飢食鐵丸,渴飲銅汁,或剉或斫,或破或抽,受種種苦,有眾色狗及鐵嘴鳥等之所噉食。

+3或受餓鬼,生飢渴苦,恒隨逼身。咽如針孔,恒欲食飲,終無飽足。渴行求水,宿業所逼,若近河邊,便見河燥,或見膿血屎尿,臭穢遍滿。值花果樹,變成空林。

如偈說言:月炙如夏日,風觸如火焰,雨渧如洋湯,履地如熱灰。

是故餓鬼受苦最劇。

+4或生畜生道,恒被籠繫,斫破鞭打,互相吞食,更相疑畏,心恒不安,受如此苦。

+5或生脩羅,怨結慳悋慢觸犯,受是等苦。

+6佛諸弟子聞諸惡道有如是苦,畏自墮彼。

欲顯四諦知是不是墮因緣,故說此經。如人應墮海底,施以船筏令其得濟。

如經中說:若有眾生於如是苦能如實見,則得解脫四種惡道及生老病一切諸苦。

5)復次,

+1為令眾生遠離五種邪欺誑語。

一能生眾惡、二惡人受行、三賢人遠離、四能發起煩惱、五欺誑為體。

+2為令他說利益眾生五分正語。

一自德相應、二善人受行、三生長善根、四令離生死蕀刺稠林、五令至實樂。

+3離五邪言,行五正語,故說此經,譬如令捨偽寶,取真實寶。

如經中說:莫說實邪惡言。若僧聚集應行兩事,一聖默然、二聖正法言。

6)復次,有諸凡夫,各自執著諸別異諦,我執是實,他執為非。由此執故,互相鬪諍,如生盲見象。欲顯最勝無死,鬪諍無更起、無顛倒是聖諦智慧,故說此經。

為現此意,執著斷常說我諸人,互相鬪諍。見四諦人則不如是,了達真空故。如佉多柯經說。

7)復次,依正師長,住空閑處,受頭陀行,減損生具。守護六根,節量飲食,初後夜覺,樂一心聽。如理思量,正說及誦,端坐寂定,數息觀門。由此因緣,成熟相續,心地靜細,或聚動弱。為如是人令得通達,故說此經。如潤滑人施其利藥。若真實義,唯以智根名為通達,應知此根緣四聖諦。是通達經,此中應說。

8)復次,為破四惑,顯兩方便,故說此經。如偈所說:

生起滅離闇,種種諸邪執,六十二種見,因果中無明。

為破此等惑,欲顯不動理,及繫解脫緣,故佛說此經。

9)復次,梵等、諸天仙等、諸人婆利等、脩羅道龍等、諸藥叉等、神閻摩等。

猶不見四聖諦故,不出三界獄,如蠶處繭。迴轉六道猶如車輪,漫走闇中,墮深坑嶮,受大燒熱。

若見四聖諦則破無明闇,得智光明,解脫四惡道,則不仰觀諸道。

由是四聖諦真實無二,無倒無諍,能成如來出世勝用。

欲顯此義,故說此經。論主欲顯四諦義無與等者,故說首盧柯:

知外諦不離,律理行勝負,不能度生老,死憂悲大海。

則此聖智人,貪瞋引鬪諍,智者求解脫,外諦不應知。

若人見聖諦,免惡道勝法,離過無染濁,常行四等心。

眾苦所遍滿,解脫三界獄,聰慧求涅槃,應須見聖諦。

持散偈曰:弟子及沙門,免難畏惡道,過失與邪執,師尊破顯梵。


4.云何聖諦唯有四種,不減不增?

1)答:此問非問:一切處如是無窮故。

2)復次,身見、斷見、常見、無事見,為對治此四,是故聖諦有四。

3)復次,為對治四倒故說四諦,猶如四念處。

4)復次,為離四種邪執事故,由一切眾生有四種邪執。何者為四?謂果、因、解脫、方便邪執。

一、果邪執者,我見念愛業所生陰界入等,不淨臭穢,猶如死狗,三苦火隨燒,無常金剛之所破壞,我我所者、使作者、受者、使受者之所遠離,此中淨樂常我執是果邪執。為離此執,故說苦聖諦。二、因邪執者,謂世主、梵王、自在人,雙時自性定自然,非因宿業,世尊曰宿藥。地水火風、隣虛空等。此非因、不平等因執為生因,是名因邪執。為離此執,故說集諦。

三、解脫邪執者,歸五入毘紐體、極入空,至世俗住無苦上獨存離我德,三定果暫捨永捨,如是等執解脫者,非定非永名解脫執。為破此執,故說滅諦。

四、方便邪執者,

謂遠離五塵、飲食、衣服、臥具、住處,風水花果根芽枝葉米麵油滓牛糞,以此等物為飲食故。

樹皮茅藤板編草青鹿皮,用此等物以為衣服。

或復捨此,地上並杵板刺灰聚,臥此等上。

或首下脚上,或隨向日熱炙身,恒著濕衣、恒住水中。

大行投巖赴火永沒水,依時節業盡無因,由此等行謂得涅槃,是名方便邪執。

為離此執,故說道諦。以事四故,故說四諦,猶如聖道。

4)復次,為分別希有法故,聖諦有四。何以故?

取陰是眾生依著處故,說苦應知不可依著。

由貪愛故無有寂靜,貪愛滅故,則有寂滅。

苦滅者我慢寂滅,心苦對治故。

由修道故無明寂滅,道能對治無明故。

5)復次,一切求解脫人,滅苦得樂,是其勝用。

滅苦云何?由集滅故。

得樂由修道故,聖諦有故。

6)復次,經論師說:若人觀見生死過失,觀涅槃功德,則入正定聚。

生死過失云何?謂受生識起失。此識起因即是貪愛。

涅槃功德云何?謂識不起樂。此識不起方便,即是聖道。故說四諦。

7)復次,分別世出世因果,故說四諦。

8)復次,通達四種故。

9)復次,依住四種故說四諦。

10)復次,別相四種故說四諦。


5.問:聖義及諦義云何?

1)答:聖義有八。

一、自在,若繫屬他則不自在,名為僕隷,不名為聖。諸佛及弟子,於心及法二處自在,故名為聖。

二、免貪愛奴,如許自在人出家。

三、聖種生故,名為聖人,如生婆羅門種。

四、於聖地生,地者謂真實無生,譬如生中國地。

五、行離生死,如婆羅門。

六、不乘生死車,如捨則無著。

七、不更生故,猶如陳種。

八、恭敬應往,以福德故,猶如皇帝。

持散偈曰:自在離貪奴,聖種聖地生,行離不乘車,不生恭敬往。

2)諦義有七。

一、不倒是諦義,譬如火相。

二、實有是諦義,如經中說。

三、無變異是諦義。

四、無二行是諦義,譬如樹提伽蛇耶達多行。

五、不更起是諦義,從此智不更起,不同火輪智。

六、不相違是諦義,譬如業及聖戒。

七、文義相稱是諦義。何以故?言苦者必苦為義。由此七義,故名為諦。


6.汝問:若以聖故名為諦者,前二不應名諦。

又若言:聖家諦故名為諦者,義則不定者。

1)答:諦是聖因,能生聖故,譬如梵住。故名聖諦。如經中說:四足為聖,與義相應。

2)復次,聖人所說,故名聖諦,如導師路。如經中說:若諸如來已正當說,皆說四諦。

問:若以聖說名聖諦者,凡夫亦說應名凡諦。

答:承佛神力說故,成立佛正教故,非凡諦,如舍利弗行因緣。

3)復次,聖人故、先所了故,譬如仙藥。

4)復次,聖人依真實見,故名聖諦,譬如世諦。

問:凡夫依不實義見,應非聖、非諦。

答:無清淨眼則不能見,譬如生盲擇真似寶,如翳眼人謬見多月。

凡夫醉狂不得見,此譬如草頭百象。

5)復次,智習論說:以體聖故,故說聖諦,譬如烏蛇赤米。

6)復次,經中說:無上聖慧所照了故,故說聖諦。


7.汝問:復有經說諦唯是一,無有第二。云何四義而不破壞者?

1)答:以無倒義故一。品類異故四,譬如四倒。

2)復次,由諦義故一,譬如聖道。事用異故四,譬如道分。

3)復次,法相通故一,譬如色。相別故四,譬如四大。

4)復次,無我平等故一。無我者一切平等,譬如同異。

5)復次,無變異故,依心解脫說諦唯一,更無第二。何以故?

苦等聖諦皆有變異。如經中說:一切有為空虛,是破壞法。是一真實無壞心解脫,如變異相,相應皆實不虛。四義亦爾,是故聖諦有四。


8.汝問:復有經說:一切行法是名為苦。故唯二諦,四義不成者。

1)答:分別部說意:一切有為法無常故苦,不由第一諦義故苦。為離此故,於世尊所,修清淨梵行,是名苦諦。後當廣說。是故四義不壞。

2)復次,三苦種說種經:一切有為分分攝。有為苦者說具足分。

如依苦苦說苦種、苦根、苦界、苦受等。

依壞行苦說亦如是。依一切受說苦。若無常是苦,故說一切有為。

或依行苦說生起是苦,有生是苦,色生即是苦生。

或說是苦諦,以種種意說苦,是故皆不相違。

3)復次,無變異故,依涅槃說一切有為苦,苦田故、苦相相應故。故苦四諦義不失。


9.汝問:復次,增一中說:安立諸法,從一至二乃至眾多。云何諦義獨不增一者?

1)答:義真實故、無顛倒故,佛說一切皆名為諦。

2)雖一二三名為增一,諦無增一,為分別諦觀故說有四,為安立智及相故,如四念處。

3)如前因緣成立四諦,是義應知為知聖諦故四。知苦有因,即得見法。

4)如經中說:若人見十二緣生,名為見法。通達出世十六相,皆由見諦故。

5)繫屬因緣是無常義,譬如鼓聲,以難陀經為證。

6)若無常是苦,若苦是無我,若無我是空。若人知此,則得見法,通達十六相,得滅惑離苦。以是義故,聖諦有四。

7)復次,最上品故、不共智境界故,故無增一。


10.如問:復次,四相不同,云何一時而得並觀者?

1)答:由想故。經中說:修習無常想,拔除一切貪愛。

是想境界即是苦諦。一切貪愛即是集諦。拔除即是滅諦。無常想即是道諦。

以是義故,雖四不同,一時得見。

2)復次,由思擇故。如經言:因無常等想,思擇五陰,貪愛未生不得生,已生則滅。

此中五陰即是苦諦。貪愛即集諦。不生及滅即是滅諦。無常等思擇即是道諦。

以是義故,一時得見四諦。

3)復次,由觀失故。如經言:觀結處過失,貪愛即滅。

結處即苦諦。貪愛即集諦。滅即滅諦。過失觀即是道諦。

以是義故,一時見諦。

4)復次,一時見諦,譬如火。火者是可燒等物,一時燒、熟、熱、照。

觀者亦爾,害、生、靜、出,各各自相,離滅證修,同在一時。

5)復次,譬如日,日者是可乾等物,謂水種闇花各各異相,乾熟破開同在一時;觀諦亦爾。

6)復次,譬如燈,燈者是可燒等物,謂炷油闇物各各異相,燒乾破照皆是一時;觀諦亦爾。

7)復次,譬如船,船者是可到等不同相物,謂彼此兩岸物流到離載斷皆在一時;觀諦亦爾。

8)分別部說:

若聚苦相觀達生滅,心厭有為,修無願解脫門。

若觀有為唯有生滅,不見餘法,修空解脫門。

若觀寂靜,不見有為及生滅相,修無相解脫門。

此中苦相即是苦諦,相生是煩惱業即是集諦,相滅即是滅諦,是法能令心離相見無相即是道諦。

9)若見無為法寂離生滅,四義一時成。

異此無為寂靜是名苦諦。

由除此故,無為法寂靜是名集諦。

無為法即是滅諦。

能觀此寂靜及見無為即是道諦。

以是義故,四相雖別得一時觀,後更思量,故不廣說。

持散偈曰:相思擇過失,火日燈船譬,苦相脫門故,一時觀四諦。


11.汝問:婆羅門諦及聖諦有何差別者?

答:世尊真聖、真婆羅門,此諦故無差別,譬如釋與、天帝與。

復次,婆羅門諦,道諦所攝。聖諦者道果,對治道境界所攝。

復次,一向善是婆羅門諦,善惡無記是聖諦。

復次,唯道是婆羅門諦,道果是名聖諦。


12.汝問:云何諸佛於聖諦中同有一慧者?

答:通達無餘法相平等故,譬如淨眼觀色。

復次,證見法故,譬如火熱明,此事世間一慧所共證故。

復次,熟磨法鏡故,諸佛通達法界,知此一切三世皆如現在,譬如眾多水鏡月面影一。

持散偈曰:兩人一無異,道善果故異,無餘證見故,法鏡故同慧。


13.汝問:云何唯以四諦為諸佛上品正說者。

1)答:能拔眾生,度生死海,譬如出世法。

2)復次,諦中最勝故,譬如諦勝。

3)復次,能攝一切諸法真實故,猶如勝奢波葉譬。

4)復次,梵釋等諸天不曾見故,樂行健力毘搜紐天等智足未履故,智勤遠行諸外仙人所得故。

5)復次,無分別智境界故,若能知此一切功德之所莊嚴,如舍利弗等及佛世尊。

6)復次,義具足故,由不共故,此說功德最勝。是故四諦名上品正說。


14.汝問:云何同觀四諦為境故,智慧平等而果有差別者。

答:不由境同,故智慧同,譬如定及貪欲等。

復次,由智慧差別故,故果有差別,譬由業差別故,果有差別。

復次,修道異故,故得果不同,譬如種子不同,果有差別。

復次,觀過失下中上品故,故得果不同。


15.汝問:若阿羅漢於四諦中智圓無餘,與一切智則應無異。若不然者,於四諦中應有無明者。

1)答:阿羅漢不知四諦外諸佛境界,非是無明。所以者何?

但有說故。若阿羅漢不知四諦外言說非是無明,如勝奢波葉譬經說。

2)復次,佛世尊已決判故,於苦等諦不知是名無明,不知四諦外四皮陀、皮陀分等不名無明。

3)復次,正對諦智對治煩惱說名無明,非是不知一切智者四種別說為無明。何以故?

自苦一分識相續各各異,依約無始生死,阿羅漢亦不能見是心。如是已生,由如此增上、緣緣等,及思惟等、善惡無記等,如是因所生,緣所攝。在如此地跡位時中,次復第二心、次復中後心。如此方法,始自剎那、羅婆牟休多、日夜、半月、一月、時節、年數,生變及滅自相續中,阿羅漢亦不能見,何況能見一切、一切種自苦。若自苦尚其不見,何況能見他苦?是故阿羅漢不能見一切智境界、四諦中總別,非是無明。

4)復次,離四諦無明對治智境界外,復有餘法在,聲聞境界有阿羅漢亦不能見。如舍利弗言:我不見有人天能見知我入初定觀,及稱量我,令我退起,唯揀世尊。此寂定名,乃至目連亦不能解是舍利弗所入所起。乃至化度陀難蛇耶婆羅門,及其外生優波低舍。如定,智慧辯說修習等,他不能及。如舍利弗,迦葉波亦爾。是故離四諦無明等對治,是名非智,非是無明。


16.汝問:若一切法四諦中攝,勝奢波葉譬經應須救解,若不救解應有五諦,若無五諦餘法非諦者。

1)答:自然滅等不出諦外,識境界故、非所觀故。云何非所觀?若知此法不得流盡及苦盡故,不離仰視外道面故非諸見,不能動如帝釋幢。若通達此,不得稱為微細通達,如射破髮端不可遍行故,是故不須修學。

2)復次,餘論師說:一切法由相故皆入諦攝。

雖然皮陀及皮陀分宿傳世本量判,僧佉瑜伽實廣論、欲塵論,鞞世師論、醫方論、相論、算數論、時智論、獸論、鴉域論、明論、歌舞莊嚴論、人舞論、天舞論、天仙王傳等論。外道論,常行外道等乃至九十六種。

復有草藥藤樹等、皮根心花果葉等、力熟德味等。

復有世間不可思議希有四大變異業果報等。

有論能分別此,佛依此論說勝奢波葉譬。如是等義不為汝說,不生功德故、能起諸惑故、增長有為故,是故不說,譬如毒藥相憎藥反質。

呪幻化皮多羅論等,以損惱他故,佛所不說,非為四諦外故所以不說。


17.汝問:若苦等四名聖諦者,又說是苦具足聖諦,如是等經則不須說。

又若汝言:於苦諦是名苦者,是義不然。

1)答:是經說智為苦諦,如境無分別故,如說四量。

2)復次,由境界安立故,智得成立,譬如六識。

3)復次,由功能故,智體唯一,約能為四,如四正勤,智亦如是。

4)復次,四聖諦智為總故,於四諦觀說智為勝。由此義故,說智如境。

5)復次,欲顯決定出離是四諦功德故,隨說一苦具足聖諦、與義相應。

若了義說者,苦等是了義諦。何以故?佛說苦等有生等相故、安立四種觀故。

若不如此,唯有一觀名為修習。

若取此經分別諸諦,唯有一諦,所謂道諦,說無為諦故。是經非證此義,依阿毘達磨及藏論故得成立。


18.汝問:若知一諦亦知餘諦,說後三諦則為無用者。

1)答:我不說見苦諦即見餘諦,我說一時見四諦,一時離、一時除、一時得、一時修故。說餘諦非為無用,譬如說苦諦。

2)復有為境界數量故,如說道數量。

3)復次,四中隨知一已即通餘諦,如知一粒則通餘粒。是故四諦並皆有用。

4)復次,入觀門故,觀取陰即離捨愛念,如知怨家。

取陰者是苦諦,愛念即集諦,離捨即滅諦,知是道諦。

依苦觀門,其義如此。

5)知貪愛已即捨,由此苦不生。貪愛即集諦,所貪愛即苦諦。苦不生即滅諦。知即道諦。

依集諦觀門如此。

6)知有為寂滅已,若人證此,無明即滅,有為貪渴即寂靜,有為寂滅即是滅諦。此所離法即是苦諦,無明貪愛即是集諦,知即道諦。

依滅諦觀門如此。

7)知助道法即生修習,煩惱障與其相違即捨,由捨此故有更生。

助道者是道諦,有即苦諦,煩惱業即集諦,捨此及有不生是即滅諦。

依道諦觀門如此。

由諸諦觀門故,雖復觀一,說於餘諦非為無用。


19.汝問:云何在先說苦諦者。

答:為止息苦,修四諦觀,及出家住於梵行,故先說苦。

復次,生老死等眾苦無邊,念念恒逼,行人觀此,求覓苦因,譬如師子。

復次,外緣不能治,無始時節是根本病,行人觀此,求覓病因,譬如醫師。

復次,遍滿三界災橫疾惱,行人觀此,求覓其因,如尋毒樹。

復次,麁故、失故、厭惡依止故、驚怖處所故,故先說苦。


20.汝問:若未說因先說果者,何得不違十二緣生者。

1)答:生次第故,十二緣生先因後果。思擇次第故,於四諦中先果後因,是故二說皆不相違。

2)復次,果中有迷,緣因計果,如經言:若此有彼亦有,由此生彼亦生。

若因中有迷,緣果計因,如經言:老死等有何法令有?由此義故,各有所破,皆不相違。

逆順說故,二說不同。逆說緣生,是名四諦,是故不違十二緣生。


21.汝問:云何先說滅諦後說道諦者。

答:有二種義,一順、二逆。

如經中說:戒清淨為心清淨,心清淨者為慧清淨,乃至解脫知見及明解脫。是名順說。

逆說者,解脫者以離欲為緣,離欲者厭惡為緣,厭惡者以實見為緣,乃至無憂悔者以戒清淨為緣。

四諦論思擇品究竟。

四諦論略說品第二


I.問:四諦次第云何?

答:麁橫重結取,依道怖事果,病火怨依債,熱毒逼害境。


1.欲顯麁大境故說苦諦。得苦相已,

此法何因生?故說集。

此法盡何處?次說滅。

此法因何得?故次說道。

2.復次,無始橫網是名苦,橫根名集,永離橫根是名為滅,能拔除者說名為道。

3.復次,極重名苦,執重名集,捨名滅,能滅執名道。

4.復次,結處名苦,是結名集,結盡名滅,觀過名道。

5.復次,取亦如是。

6.復次,依處名苦,世間凡夫雖為取陰所害,猶起依著,如依怨家謬為親友。

依所安愛名集,因此安愛,住三有獄,不求出離,譬如狂囚。

無依愛名滅,無方所依止故。如瞿提經說。

能滅依愛名道,觀依過故,如觀燒屋。

7.復次,六道名苦,以無樂故,猶如穢廁。

業煩惱名集,為道因故。

離道名滅,無假名物故,譬如火滅。如鹿頭經說。

能引出諸道,故名為道。如婆羅呵馬王經說。

8.復次,怖畏名苦,我愛名集,無畏處名滅,上實樂故。運至無畏處名道。

9.復次,作事名苦,事因名集,拔除事因名滅,能拔名道。

10.復次,似果名苦,似種子名集,似種子壞名滅,似種子壞因名道。

11.復次,苦如病,集如病因,滅如無病,道如治病藥。

12.復次,苦如火,集如薪,滅如火盡,道如火盡因。

13.復次,似怨名苦,結恨名集,除結恨名滅,能除因名道。

14.復次,似衣名苦,似塵名集,塵淨名滅,淨因名道。

15.復次,苦如債,集如貧,滅如離貧,道如財物。

16.復次,苦如燒熱,集如燒熱因,滅如清涼,道如涼具。

17.復次,苦如毒發,集諦如毒,滅如離毒,道如阿伽陀。

18.復次,苦如逼惱,集如能惱,滅如離惱,道如離惱因。

19.復次,苦如殺害,集如能害者,滅如離殺,道如離殺因。

20.復次,苦境應知,集應除,滅應得,為此三事故修聖道。次第如此。


II.四諦體相云何?偈曰:

似真理足品,有為相影識,虛妄一切三,逼有等十二。


1.有諸法師說真似二諦。

生者貪愛果,故名為真苦。道者業果,名為似苦。

生因貪愛,名為真集。牽六道業,名為似集。

生因愛盡,名為真滅。六道因盡,名為似滅。

能滅生因正智,名為真道。戒等方便能離道因,說名似道。


2.又理足論師說:

識為真苦,與此相應色等亦名為苦。

自愛名真集,與此相應業等亦名為集。

自愛盡為真滅,由此盡故餘盡亦名為滅。

正見名真道,若此不生餘不至滅,由此生故餘亦名道。


3.又假名部說:諦有三種,一苦品、二品諦、三聖諦。

苦品者,謂五取陰苦。品諦者,逼惱為相苦。聖諦者,是苦一味。

集品者,謂貪愛集。品諦者能生為相。集聖諦是集一味。

滅品者,謂沙門果。滅品諦者寂靜為相。滅聖諦者一味為相。

道品者,謂八分聖道。道諦者直離為相。道聖諦者一味為相。


4.又分別部說:

一切有為皆苦,由無常故,非初諦故苦。為離此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聖諦。

一切因皆名集,以能生故,非第二諦故集。為斷此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集聖諦。

一切有為寂離名滅,由寂靜故,非第三諦故滅。為證此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滅聖諦。

一切善法皆是道,能出離故,非第四諦故道。為習此道,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名聖諦。


5.又說:

1)執相為煩惱,煩惱及煩惱所起業名集。

2)若從此有,有名集聖諦,有生名苦聖諦,如此從第二諦生第一諦。

3)若心捨離執相,達無相界,由此因故煩惱、煩惱所起業斷,由此斷故無復因緣,有不更生,此不更生名滅聖諦。

4)此法能令心捨離執相,證無相界,是正見等名滅道聖諦。如執相,餘影、似虛妄分別等亦如是。


6.又分別論中說:

1)世尊不依一切苦假說苦諦。若爾,何為為顯無記果?執取陰性體相故假說苦諦,假說苦因法。

為別離此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真苦諦。

2)不依一切因假說集諦,為顯能生假有因性體相故,假說集諦、假說集因法。

為斷此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真集諦。

3)不依一切滅假說滅諦,為顯輪轉道斷性體相故,假說滅諦、假說滅因法。

為證至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真滅諦。

4)不依一切道假說道諦,為顯能除惑道性體相故,假說道諦因法。

為修此故,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真道諦。


7.又藏論說:

略明苦有二種,一與憎會、二與愛離。此二二處,一身、一心。因愛三種故,則成三苦。

集諦有三,愛、見及業。愛見二惑名為後集,由此已有業麁妙集。

滅諦有三,一見一處惑滅、二欲一處惑滅、三有一處惑滅。

道諦有三,一見道、二修道、三成守道,此三即三根。


8.復說:苦者逼相,集者生相,滅者寂靜相,道者能出離相。


9.復說:苦者有相,集者能有相,滅者離相,道者能離相。

四諦論分別苦諦品第三


I.

1.何者為苦諦略說如此已?云何廣分別?


2.於苦聚中云何說生為初?

1)云何為生?云何生相?云何生事?云何生緣?生云何苦?

2)若生是苦,三種樂生義則不成。

3)生之與起云何為異?

4)阿羅漢五陰未滅,云何說生已盡?


3.云何為老?云何老相?云何老事?云何老緣?云何老苦?

1)齒落相等不皆遍有,苦非不遍。云何說老是苦聖諦?

2)有為不住,念念滅故,云何有老?

持散偈曰:分別初四生,苦三及差別,盡四老并苦,齒落等念滅。


4.云何為病?云何病相?云何病事?云何病緣?云何病苦?

1)若由病故身恒苦者,云何不違此偈:

無病第一利,知足為勝財,無疑為上親,涅槃無比樂。

若天道無病,一切眾生以病為法,此言應救。

正道論說:病為業果。是業果苦,非苦聖諦,佛說苦名為病。

2)又偈說飢為第一病,如此二說云何為異?


5.云何為死?云何死相?云何死事?云何死緣?云何死苦?

1)放逸死、破戒死、生緣死,此三何異?

2)又有覺無覺死、有悔無悔死、有放逸無放逸死、有著無著死、有調伏不調伏死少分調伏死,其義云何?

3)五陰念念自滅,他害等死云何得成?


6.云何為怨憎會?云何怨憎會相?云何怨憎會事?云何怨憎會緣?云何怨憎會苦?

若怨憎類有聚會者,永不相離此義應至。


7.云何為親愛離?云何親愛離相?云何親愛離事?云何親愛離緣?云何親愛離苦?

老等聚會即怨憎會,少壯等離即親愛離,更說怨會愛離,云何非重說耶?


8.云何所求不得?云何求不得相?云何求不得事?云何求不得緣?云何求不得苦?

欲塵即苦,至得亦苦,求之不得云何為苦?以何因緣求之不得?


9.云何略說五取陰為苦,略義云何?諸陰何相?陰有何義?

是色識等同有為相,云何說五陰與取陰?云何為異?云何說取陰為苦?陰不名苦?陰者何義?

隨正見一苦已即通達苦諦,何用廣說諸苦相耶?

經中亦說:色樂亦在樂處。若取陰是苦,經則相違。云何此經獨說略言,餘經說色苦乃至識苦取陰?

復何因緣苦,總略義云何?


II.略說與廣說

汝問:何者為苦諦略說如此已?云何廣分別者。

1.答:有諸弟子樂略正教,如舍利弗等開智受化,是故略說。

有諸弟子樂聞廣說,如難陀及弗迦婆等廣分別智,故為廣說。

2.復次,有諸弟子因力最強,如大迦葉,已增長善根,故為略說。

緣力弱者,如莎提等,未增長善根,故為廣說。

3.復次,利根,如鴦崛摩羅等,故為略說。

鈍根受化,如蛇奴等,故為廣說。

4.復次,多聞弟子,如阿難等,能持聞藏,是故略說。

少聞弟子,如周羅般陀等,智慧鈍弱,故廣分別說。

5.復次,富聖言勝德,如離婆多等,數習內觀,故為略說。

未有聖言及勝德,如闡那等,未習內觀,為廣分別說。


III.

1.汝問:於苦聚中云何說生為初者。

1)答曰:苦始故,老病死等諸苦,生為最初。

譬如無悔等,世出世法以戒為初。如是老病死等,生為足所,故說生為初,不相離故。

2)復次,由生能故,若生已有老病死等,能害身根心等。

譬如火,若火已成,則有燒熟照等,非不有火。生亦如此,是故先說。

3)復次,不相離故,假使眾生得離老病,決不離生,以行苦故、是愛果故、道所治故,故先說生。

4)復次,平等過失故,一切眾生同受生害,譬如無常殺鬼。

5)復次,隨逐一切有分故,生者遍無明等十二有分,譬如毒乳。

6)復次,遍三界故,生者遍三界,如牛同異,故先說生。

7)復次,苦根故,生者根苦,老病死等為枝葉苦。

如經中說:一切諸苦以生為本,以生為因。如經廣辯,故先說生。

持散偈曰:苦始能不離,等失隨有分,遍三界苦根,是故先說生。


2.云何為生者?答:偈言:生五經等說,得陰初續心,生分與諸伴,胎位及五種。

1)釋曰:如經、阿毘達磨、藏論、十二緣生等、心思擇論中,廣說生應知。

2)復次,業增長品,隨眠為伴,引接生因緣法,聚集所得種種眾生處,得陰入界等,是名為生。

3)復次,臨續生時,初識受生,是名為生。

如經說:由識入故,名色和合。若說生次第,識初起名生。

4)復次,餘論師說:生分初識與伴俱起,是名為生。

5)復次,生有多種,謂柯羅等胎位差別,乃至出胎,如受生經說。

6)復次,生有五種,如偈言:得聖法名生,胎位姓家成,聚同異及有,唯有名為生。

釋曰:得聖法名生,如經中說:已免奴位,從我口生。

復次,有已生聖法律中,如鴦崛摩羅經說。

復次,住胎位名生,謂柯羅邏、頞浮陀、伽訶那等,譬如種子芽莖枝等。

復次,姓家成名生,如金寶等剎利等生。

復次,聚同異類名為生,形相有異,謂人象馬等,譬如婆羅多羅等樹。

復次,有名為生,謂陰入界等有,是名為生,如說有花有子等。

此論唯說有為生。何以故?本故、貪愛果故,故言唯有名為生。


3.云何為生相?云何為生事?云何為生緣者。

答:有顯是生相,種種苦為事,業有為生緣。


4.云何苦者。

1)答:三苦,火所燒故。

是受生處,非所愛樂,非福行果,聚同異類苦苦所燒。

所受生處,是所愛樂,是福行果,聚同異類壞苦所燒。

所受生處,不動行果,聚同異類行苦所燒。譬如野火燒繞大樹,故說生苦。

2)復次,眾苦所依故。

若有生者身心眾苦之所依集,非不生時,譬如鹿苑眾仙所依。

3)復次,陰入界等有顯,名生處。處生已,斫破、刺擘、解析、分離、墮失等苦,平等隨生。

以無常怨不可遮故,如王子境及以坏器,故說生苦。

4)復次,

生者是諸苦藏,憂悲惱生,非吉根本,老死因緣,諸病發起。

痛入失類,諸惡依止,礙壞所踐,疲極城門,怨具庫府,煩惱續流。

此生是闇,非燈可治,深坑難出,無火大燒,是怨難覺,是抂不疑。

是痛無藥,是縛非繩,蕀林無導,無有光火,嬰兒讚歎,慧人毀訾。

樂有所愛,諸佛菩薩引大悲因,有學所離,無學除盡,諸佛自覺,立名為苦。故說生為苦。

5)復次,

+1胎位苦故,臨受生時,赤白和合,有識來託,受雜穢苦。

+2次柯羅邏、頞浮陀、伽那、卑尸等位,受轉熟苦,如癰熟苦。

+3既堅實已,身分生時,受迫大苦,如大家苦。

+4在胎臥時,兩藏重逼,譬如罪人下蒸上壓受大困苦。

+5由母飲食威儀失度,若走、若跨、若行泅水、伸屈、役力、被打痛惱、服相違食,由此威儀飲食故,支節如解,受種種苦,如犯王法,受諸拷楚,故生為苦。

+6臨出胎時,其身柔軟如芭蕉心,產門迮逼,如壓油車,受壓迮苦。

+7又初出胎時身如新瘡,手水衣觸如熱灰灌、如刀劍解,受難忍苦,故說生苦。


5.若生是苦,三種樂生,義則不成者。

1)答:為分別業報異故、為安三界差別故、為顯有三受故。由此應知三安樂生。

行苦所攝故、是苦諦故、苦所逼故、苦眾多故,故生是苦。

2)復次,有福行果故,有三樂生。

如偈說:福德果報樂,隨意得成就,速得最寂靜,如願般涅槃。

無常惡毒,所雜故苦,如雜毒食,雖具百味,色香觸好,若有食者,決得死報。

一切生死亦如是,雜無常毒,故說為苦。

3)復次,為生時樂、住時樂,故說樂生。

此安樂生,壞時苦故。聖人厭此壞苦,如憎糞穢,故說生苦。


6.生之與起云何為異者。

答:化生一名起,餘三名生。

復次,入胎名生,出胎名起。

復次,有分次第生名生,一時具生名起。

藏論中說:生者屬識,託胎種子故。起者屬業,能散置識諸道中故。


7.阿羅漢五陰未滅,云何說生已盡者。

答:有既滅故,說生已盡。

復次,因緣滅故,此生無後生法,故說生盡,譬如由貪愛滅故說苦諦滅。

復次,為拔除生根本說已盡,譬如有樹已斷根故,雖富花葉等亦說已滅,生盡亦爾。

復次,當來應盡故說生盡,譬如山頂棄擲坏器,雖未至地已說其破,生盡亦爾。故說羅漢生盡。


IV.

1.云何為老者。

1)答:少壯滅失,次第度位,四大衰損,諸行變異,身緩節疎,色形麁醜,諸根羸弱,念識智行無所能為,歸向死門,是名為老。

2)復次,微細過根,遍入物中,後時方了,減損、變異,此法名老。何以故?

老若入齒,則現落相。

若入皮中,皮則緩皺,百種黧黯。

若入毛髮,則現脫白。

若入四大,大則疎弱。

若入根門,則根無力。

若入身形,形體戰動,舉止不安。

若入於心,心則掉蕩,忘失憶智。

若入背脊,則僂屈。

若入支節,支節蹉戾,少壯軟滑,悉皆失故,現故壞相。

3)復次,老有二種,一依減失、二能依減失。

一、依減失者,諸大、血肉膏骨髓等,稍就減失,由此減失得相似果。

謂走跳跨駟、申屈去來、勤力擔負等並皆損失。

二、能依減失者,謂眼耳等根,見聞等用,皆不分明,由不分明得相似果。

念智意減心地勤力擔負等並皆損失。如經及藏論十二緣生論中廣說,是名為老。


2.云何老相?云何老事?云何老緣者。

答:減變熟、壞故等名為老相。

少壯損失,軟滑去離,憎惡事來,名為老事。

陰界入生,是名老緣。此老又為憂悲等之處。


3.云何老苦者。

1)答:此老能生眾生憎惡相已,奪可愛色、勤力、憶智,引就死王。

如犯王法,禁伺劓刖,付殺者處,老亦如是,故說老苦。

2)復次,眾生辯言、身力、根能、取持、思量、棄擲、識及智力無間、無眴,老日逼奪。

如熱時日,解脫五翳,盛光普照,小坑淺水皆悉乾竭,老亦如是,故說老苦。

3)復次,老者,令色形醜陋,能奪愛德,除滅少壯及無病樂,勤力擔負、念智忍門、思識,悉能損奪,諸根羸弱,無復勢用,如羅剎女吸人精氣,趣向死處,故說老苦。

4)復次,少身蓮華,親心所愛,色形端政,悅他心眼,為老霹靂之所變異,卷縮破壞,自心不悅,他人憎惡,故說老苦。

5)復次,能壞身根、念智,故說老苦。

由身壞故,行住坐臥、屈申轉側等,皆不自在。

由根壞故,見聞嗅甞觸等,皆不分明。又有說言:我聞不明,還似嬰兒。

由念壞故,更事不憶,不了所說,曾見不識本故,說為老,猶如行相。

又跋私弗部說:有為諸法實有暫住,此住有異,是有為相,說名為老。如經中說:此身得住百年。

或說有四識住。以是義故,說名為老。


V.

1.若有為法實念念滅,少壯不成亦無命根,云何為病者。

1)答曰:身界不平等生長,乖違不平等生長時,說名身病。

若平等時說名無病,如佛世尊因耆婆說:如來身界今至平等。

2)復次,自性更互相違,不識恩養,身界毒蛇觸忤名病。

3)復次,病有二種,一身、二心。

3.1)身病復有二種,一因界相違,名緣內起;二因他逼觸,名緣外起。是身病者,由名、因、處有差別故,品類多種。

名差別者,謂漏癩癰疽氣𠲿腫癖瘧風狂等。

因差別者,謂痰風膽及等分病,或單或二或三或四,如是痰等有六十二為病家因。

處差別者,謂頭眼耳喉心腹等,是名身病。若廣解者有四百四。

3.2)心病者,因邪妄起,謂憂煩等。此病亦有二種,一緣內境,名內門惑;二緣外為境,名外門惑。由名、因、處有差別故,品類多種。

名差別者,謂貪、瞋、慢、癡、見、疑、諂曲、欺誑等。

因差別者,謂淨相、失相、有無等相為心病因。

處差別者,謂色等六塵。如經說:色愛乃至法愛。此中所明,但論身病不說心病。


2.云何病相?云何病事?云何病緣者。

答:病者逼惱身為相。苦憂為事。本界不平等是緣。


3.云何病苦者。

1)答:世間聰明人,隨其自能欲有造作,由疾病故並不成就,違願故苦,是故疾病能為苦因。

如火為燒因,日為光因,老死等亦爾,為苦因故苦。

2)復次,能害本故,故說病苦,譬如蕉竹蘆葦。

3)復次,生痛受故,能害命際,令壽終故,如火毒伏,故說病苦。

4)復次,苦苦所攝故,生及相續中,眾生不能忍受,譬如象子落野火中,是故病苦。

5)復次,不得自在故,若人遭病,於四威儀及想皆不自在,其身低垂,不能申屈行動等事。

譬如木人關戾斷絕。

6)復次,能捨壽命故,如人遭病不能忍痛,求火毒伏自捨壽命,譬如陀尼柯羅漢。

7)復次,一切方便不可療治來,命必終故,故說病苦,譬如頞底仙人斷痢湯藥。

8)復次,所憎厭故,逼害為性起長無明故、智慧恐種故、困苦為體故、不安依處故,無學情忘。由智壞故,選擇取捨之所遠離,不識是事非事,猶如愚人。以此義故,故說老苦。

9)如大德佛陀蜜說:諸佛世尊無量數劫生長善根,具足十力,有十自在,勝破四魔,得四無畏,平等能觀一切方便,秋時淨空圓月可愛,那羅延堅固身節身力,形皮膚等相為老所損,故說老苦。

10)此義佛在阿羅毘國,優陀夷比丘依佛說偈:惡老汝可患,侵污愛妙色,是身悅眾心,由汝故變異。


4.齒落相等不皆遍有,苦非不遍,云何說老是苦聖諦者。

答:遍滿三界諸行變異,說名為老,是苦聖諦,如壽命滅。如經言:一切眾生以老為法。

復次,諸天身形微妙稍損變害,前後異故,非無有老,細故難知,猶如其身。

復次,住前後異,是有為相遍滿諸行,說名為老,如牛同異。


5.有為不住,念念滅故,云何有老者。

1)答:一切有為法,剎那剎那滅,實無有住。依相續住,故說老相,如江、燈、雨。是江水流,念念不住,見相續不斷,世人說言此江流急,或言江長。燈、雨亦爾。

2)復次,生死中間說名為老。何以故?初五陰起是名為生,最後陰壞是名為死,是二中間諸陰變異,病對治故、死生挍具故,說病為苦。


6.若由病故身恒苦者,云何不違此偈:無病第一利等。

1)答:冷熱等病來逼迫故,說身恒病。

免癩漏等重疾病故,遊戲、威儀、讀誦、思修、有力、有能,故依此身說,於無病為第一利。

2)復次,行苦火所燃故,說身恒病。暫離苦故,說無病為第一利。

3)復次,恒治助故說常病。身界暫調故,說無病為第一利。


7.若天道無病,一切眾生以病為法,此言應救。

答:陰生為苦,遍滿三界,是天道病。如經中說:色生是苦生,諸病依處故。如色,餘陰亦爾。

又經說:比丘!若說病者,是五陰別名,乃至癰刺等。

又餘師說:天將退時,身心麁動,是名天病。


8.正道論說:病為業果,是業果苦,非苦聖諦者。

答:是業果報不離愛果,是故說業果報即說愛果,貪愛不離業故,如燈與光。業愛我見識果,苦為性故,苦諦所攝故,不相違佛說苦名為病。


9.又偈說飢為第一病,如此二說云何為異者。

1)答:若說病苦,重中輕病皆悉被攝,飢則不爾,故二說有異。

2)復次,不可治故,說飢為第一病。何以故?

飢苦難治,治不窮故,如間日瘧病。若眼病等則不如此。

3)復次,無止際故,是飢病者,從生至終永無暫息。餘病不爾。

4)復次,飢病恒須治故,如朽弊屋,相似無病。如怨詐親,遍一切處故。揣食眾生並患飢苦,如地獄品說,是故飢病最為第一。


VI.

1.云何為死者。

1)答:命根斷絕說名為死,遍一切眾生故。

由有火大能消飲食,身界毒蛇相乖違故。

其性盡滅,由此滅故,諸根無食隨火而滅。

心及心法,根為上緣,以根滅故,心法隨滅。

暖命及識捨離身根,是時名死。

如偈說:煖命及意識,若捨離於身,眠尸橫在地,如枯木無知。

2)復次,同聚所得陰界入等相續斷絕,是名為死。死有二種,一自性死、二橫死。

自性死者,復有二種,一由業盡、二由命盡。

橫死亦有二種,一者自橫、二者他橫。

3)復次,死有三種,一隨剎那死、二橫死、三因盡死。

3.1)隨剎那死者,從託胎以來,乃至柯羅邏等十一位,無眴無息剎那謝。

如偈說:從初夜眾生,愛託住於胎,無礙自然去,一向往不迴。

又如經說:比丘!汝等剎那剎那生老及死。是名隨剎那死。

3.2)橫死者,毒火刀杖等,自作或他作,因此命根斷,是名橫死。

3.3)因盡死者,感長壽業盡滅無餘,是死真實,唯羅漢有,猶如燈盡。是名因盡死。


2.云何死相?云何死事?云何死緣。

答:命根斷絕,是名死相。捨離本道,是名死事。生為死緣。


3.云何死苦者。

1)答:怖畏苦故。

是人臨終,為死金剛之所破壞,應往他方,非所究悉。

將離親友,我之愛熱所護身屋,崩破壞時,永離所作。生重怖畏,故說死苦。

2)復次,火燒熱故。

若人曾經作惡,不樂行善,將命終時,破戒因故。見未來生惡道相現,起大憂悔,身心焦惱。

如死法經說,故名死苦。

3)復次,劇胎苦故。

是人在胎中時,恒受重苦,或母飲食相違、威儀疲極,他所逼苦,雖受大苦而不失命。

若死苦來,頓奪前苦,命根即絕。

出胎亦爾,雖受大苦,亦不失命。

死苦若來,奪此生苦,命根即滅。

4)復次,

+1在少壯位,受用六塵不知厭足,與所愛親共住未久,由少壯無病、姓力自在、財物勝故,恒起醉慢。是時若死,其苦無比。

+2若人過少壯位,財寶巨富穀帛資生皆悉具足,或被王重罰、或遭困病,作是思惟:我必應死。其心已決,眼滿熱淚咽喉噤塞,觀愛親屬目不暫眴。死王將去,何苦劇此?

+3是死至者,如大山來。行四方便亦不能制,如大力怨不可摧伏。食噉一切,如馬口火。燒曝一切,如劫末日。一切眾生所不能度。如海水動不能過岸。如金剛霹靂碎五陰山。如大猛風拔倒身樹。如伽樓羅吞噉陰龍。如飲味鬼伺人過失。如大怨賊恒奪命寶。如重罪人心無安樂。如惡國王重罰難謝。如春等時必定當有。以是義故說死名苦。


4.放逸死、破戒死、生緣死,此三何異者。

1)答:慧命斷故,名放逸人死。

戒清淨命破壞失故,名破戒人死。

壽命根斷故,名生緣死。

2)復次,退墮正法名放逸死。失比丘性名破戒死。退聚同分名生緣死。


5.又有覺無覺死、有悔無悔死、有放逸無放逸死、有著無著死、有調伏不調伏死少分調伏死,其相云何。

1)答:行善凡夫、聖及菩薩,正起憶念捨壽命根,名有覺死。異此名無覺死。

2)破戒人死名有悔死。持戒人死名無悔死。

3)由五醉故,不恭敬行法律學處,名放逸死。異此名不放逸死。

4)於父母妻子等起愛著心而捨壽命,名有著死。異此名無著死。

5)阿羅漢等在六恒住調伏六根,捨壽命根,名調伏死。

行惡凡夫散漫心死,名不調伏死。

有學聖人捨壽命根,名少分調伏死。


6.五陰念念自滅,他害等死云何得成。

1)答:諸陰實念念滅,相續恒流。依相續故,他害等死得成,如約相續,故說燈滅。

2)復次,諸根無事能故,譬如破瓶。

3)復次,壽命根壞故。

有人說言:壽命根非剎那剎那滅。何以故?若念念滅,壽命亦無。時死、非時死、他害死等皆不得成,三種病亦不得成,是故命根非念念滅。


VII.怨憎會

1.云何為怨憎會者。

1)答:怨憎親愛不定故。若塵是所憎怨,是其聚會亦是所憎,如人於猪食。

外曰:若爾,苦諦不成立,以不定故。

答:不為怨親,塵不定故,怨憎會所生苦不定。

如境界不定,生善則定,惡亦如是,怨憎會苦,亦復如是。

2)復次,宿世惡業相似果聚集,名怨憎會,立名為苦。

3)復次,怨憎會苦者,約苦受及資糧說。何以故?一切眾生愛樂憎苦,故是受會,名怨憎會。

4)復次,惡友共聚多過失故,名怨憎會苦。如偈所說:

與惡友共聚,非聚多過失,是功德最大,離則無憂悔。

善友共聚價,我思難判決,分離時是苦,是共聚等價。

5)復次,修淨戒人,觀細失怖畏犯,受惡戒事是其怨憎,生悔熱故,惡覺觀起。

是修行人,憎怨能枯、滅善法故,煩惱燒燃是聖人怨,能逆心靜故。

此中說惡業法煩惱果相應,是名怨憎會。


2.云何怨憎會相?云何怨憎會事?云何怨憎會緣者。

答:非所愛聚為相。心憂為事。業煩惱為緣。


3.云何怨憎會苦者。

1)答:逼惱為體故,如惡隣里。

為苦因故,如獸見狼。

逼身心故,如毒刺在體。

瞋恚緣故,如見本怨。

無安因故,如無憂王傳。

2)復次,與種種重苦品類相應,能害自身故,如阿難宿傳。

非愛相應多生求欲,求欲因緣生種種苦,如偈言:愛苦人求。

3)復次,由惡友故,生大驚怖,如鹿見獵師。如人坐臥天衣所覆寶床,燒赤鐵針以刺其身,身心戰動,生大困苦,是故名為怨憎會苦。


3.若怨憎類有聚會者,永不相離,此義應至者。

1)答:一時境界性用相續,共生當知諸法恒相聚會。怨憎聚會異此義故,難不得成。

2)復次,苦受是名怨憎,此受不離於心,如是義者順難。

答:如經中說,如攝有多種,會義亦然。

如持散偈言:一分具分心,道用類相應,類處及自性,經說名法攝。

如攝有多種,會亦如是。謂一境不相離、相對、相著等,是故此難,違順皆得。


VIII.親愛離

1.云何為親愛離者。

1)答:是親愛塵,或名眾生或非眾生,與其別離,名親愛離。

2)復次,少壯、無病、壽命、家、色形、富貴、自在、親友相離,亦名愛別離。

3)復次,善業果報六入觸攝,是退失,名愛別離,如退天道。

4)復次,樂受破壞,名愛別離。何以故?此樂受是愛著處,由此愛著於色等境亦生愛著。是樂受伴,謂想行識等,亦所愛著。若論實義,唯樂受壞,名愛別離。


2.云何親愛離相?云何親愛離事?云何親愛離緣者。

答:離愛類為相。心憂悲為事,遭敗為緣。


3.云何親愛離苦者。

1)答:因愛別離,是諸眾生憂悲內然,猶如空樹野火燒腹。

如經說:若天退墮,愛別離苦劇於地獄,如目連宿傳。

2)復次,若眾生疑、聞、見、憶念親愛別離,憂悲苦生,是故名愛別離苦。

3)復次,父母妻子所愛眷屬別離因故。如併失財懊悔失心。如著鬼狂,謾語啼哭,悶絕顫掉。如臨死人。如失王位重苦所逼。如無識無知,癡亂默然。如船舶破,沒憂悲海,故名愛別離苦。


4.老等聚會即怨憎會,少壯等離即親愛離,更說怨會愛離,云何非重說者。

1)答:老等聚會、少壯等離,如此二苦羅漢亦有,唯無憎會。

如偈:若一切永無,怨憎及親愛,無憂無染心,是人得涅槃。

以此義故,不名重說。

2)復次,由老病等無分別苦,與羅漢共,如前偈說:惡老汝可患等。

3)怨憎會苦及愛別離,因分別起,皆屬心苦,未離欲人則有此苦。

4)復由老病等名依內苦,怨會愛離名依外苦,故非重說。


IX.求不得

1.何所求不得者。

1)答:遠離苦與苦不會,則得歡樂與不相離。求此不得,名求不得苦。

2)復次,與生老病死等諸苦,求不相會而不能得,是生定法故,故名求不得苦。

3)復次,求與怨憎不會、親愛不離,既不能得故,名求不得苦。


2.外曰:此苦在前二苦已顯現,何用重說?

1)答:非所愛共聚名怨憎會。是所愛分離名愛別離。

今求怨不會,求親不離,翻前二種立此為苦,故非重說。

2)復次,已得未捨,與所憎塵共聚,名怨憎會。

已得未捨,與所愛塵不得共聚,名愛別離。

未得未捨,是所愛塵求不能得,名求不得苦。

由三世安立,故非重說。


3.云何求不得相?云何求不得事?云何求不得緣者。

答:求不得者,違逆意欲為相。以憂渴為事。現無功用,宿不作善為緣。


4.云何求不得苦者?

1)猶如如意瓶等破故,失求王位等願。

2)復次,苦因緣故,是所求欲五塵由不能得,欲火所然,如述波伽等燒然成灰,故名求不得苦。

3)復次,三時中能生苦故,是所求利我應不得、今不得、已不得,由此生憂悲等苦故,名求不得苦。


5.命塵即苦、至得亦苦,求之不得云何為苦者。

1)答:以不定故,得者未必皆苦。何以故?若得信根不名為苦。

2)復次,是厭憂依止故,求不得者能生求者厭惡憂惱心。得五塵利,則不如是,是樂想故。

3)復次,如少壯身老為後故,說名為苦。

如是得五塵利,敗為後說名為苦。

如取陰為苦,依止說名為苦。得五塵利,說名為苦,義亦如是。


6.以何因緣求之不得者。

1)答:因緣不具故。

譬如種子若無有緣,芽不得生。

2)由宿世慳悋、嫉妬、邪見、瞋故。

壞大家因,今求不得,如欝多羅比丘等宿傳。

3)因惡法故。

離苦受樂求不能得,譬如阿鼻地獄眾生。

4)求不得者,略說三因,一無宿世善、二自無功用、三他不愛敬。


X.略說五陰為苦

1.云何略說五陰為苦?

1)答:為攝初中後苦故。生為初苦,死為後苦,老等憂悲等名為中苦。

2)復次,為攝有間苦故。有間苦者,如老病死等。無間苦者,恒隨一切有分。

3)復次,為攝各各自相無邊眾苦故,故說五取陰名通相苦。何以故?

諸苦別類無邊故,假使如來於無量劫廣說苦相亦不能盡。

4)復次,生等諸苦如火,五取陰如薪,如燒然經說。

5)復次,五取陰為生等諸苦田地。何以故?

取陰生苦名生取陰,變異苦名老取陰,逼惱苦名病取陰,破壞苦名死取陰,非愛聚苦名怨憎會取陰,親離散苦名愛別離取陰,所須不遂名求不得。


2.略義云何?

1)答:有三種,一多、二異、三一處。謂三世分散種類不同,攝在一處,故名為略。

2)復次,略有二種,

一義略,以一義攝多義,譬如真寶。

二名句偈略,能攝略義,如真寶器。

如是苦有多義多名,但以一義一名攝之,皆盡說名為略。


3.問:諸陰何相?陰義云何?諸陰同一行相,云何不立一陰?陰及取陰二種云何?

答:如是等問:五陰論思擇品中已廣分別。


4.問:云何說取陰名苦,不直名陰苦?

答:欲分別諦有四相故,說取陰為苦。若直說陰是苦,則二諦不成。何以故?明陰戒定等五陰皆成苦諦故。


5.問:取陰何義?

答:愛欲是取義。此陰能生取,為取所生,與取相應,取所隨逐,能有取故,故名取陰。


6.問:隨觀一苦則通達苦諦,何用廣分別諸苦相耶?

1)答:行人須廣觀眾苦生厭離心,生厭心已,能觀通苦,得入正觀,為此用故應須廣說。

2)復次,為分別生老等苦生思擇智,得此智已,觀苦一義,決無分別智因此得生,此智以平等為境,不勞功用自然而流無有覺觀,名第八智,依法境生,如寶象譬。


7.問:如經中說名為樂,是樂依止,云何而說取陰為苦?

答:如偈言:執對治樂故,顛倒欲故樂,經說為苦故,正見故無樂。

此義如五陰論廣說,於輕品苦中及苦對治中起於樂想,實唯是苦。


8.問:此經中云何略說,餘經廣辯色為苦?

答:為多聞慧人,是故略說取陰為苦。

若無聞慧,則為廣說色取等為苦。如是為見光未見光人,故廣略說。


9.問:云何說取陰為苦?

1)答:苦盛逼故。

如人處七寶樓種種嚴飾,可愛五塵,能悅其心,生大歡樂。小針所刺即生苦受,忘失前樂如醎酸味。

2)復次,苦最多故。

謂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憂悲苦惱、覓守失苦、逼害苦等,取陰中最多、樂少、虛妄。如壞井水。


10.問:略說八苦,其義云何?

1)答:眾苦依止,故生名苦。

能令變壞,故老名苦。

能逼困身,故病名苦。

能滅諸根,故死名苦。

非愛共聚,故怨憎會名苦。

可愛相違,故愛別名苦。

悕望不遂,故求不得名苦。是眾苦相,故取陰名苦,譬如射堋。

2)復次,有者是真實苦,有即是生。生是何法?謂名及色。

色為老病死所害。名為別離、怨憎會、求不得苦所害。取陰為眾苦所害。

3)復次,老病死名為身苦,以無分別故。愛別離等三名為心苦,由分別起故。生及取陰是身心二苦。

4)復次,由生說行苦,由死說壞苦,所餘五句說名苦苦,此三苦以取陰為因。

5)復次,

取陰有起名生,六道出現故。

身變熟名老,以萎悴故。

身界不平等及增長名病,令相違故。

命終陰壞名死,離本道故。

非愛受因共聚,怨憎會,乖意相應故。

愛受因相遠,名愛別離,與愛不共故。

所欲不遂,名求不得,如願不成故。

為一切苦種本田故,取陰名苦。

諸苦自生,無功用故。

婆藪跋摩法師分別苦諦品究竟。

思量集諦品第四


I.

說苦諦已,

1.云何次第說於集諦?

2.集者何義?

3.云何自問及答?

4.是渴愛何者?

5.渴愛何相、何事、何緣?

6.是渴愛是言勝義,云何渴愛即集此言自足?

7.說渴愛已,何用復說能感後有?

8.能感後有其義云何?

9.能感後有決定憙欲相,隨處處愛著。云何作多種說憙欲?

10.何義隨義?

11.云何處處愛著重言?

12.云何有諸別惑能作集相?

13.云何但說渴愛為集?

14.何因獨說渴愛為集,不說諸業?

15.若貪愛等亦是業、煩惱集,云何說但苦集耶?

16.無明緣、觀味緣、三受緣等愛,其異云何?

17.已說四大觸名色各為諸陰因,復說渴愛為因,此二說云何不相違?

18.渴愛、無明、我慢、業、食皆為苦因,此等異相云何?

19.憙欲、欲欲等,其義云何?

20.藤林等是貪別名,其義云何?


II.

1.汝問:說苦諦已,云何次第說集者。

1)答:已決心信果,未識信因,令識信因,故次說集,為顯苦諦,隨屬因緣。

2)復次,為受化者迷十二緣生,故說苦諦依因緣生。

3)復次,苦諦猶如機關,隨屬因緣故,自性羸弱及無我相。

4)復次,世間貪愛堅鎖之所繫縛,不能出離生死牢獄,故顯所縛能縛。

5)復次,有諸眾生作如是計:此苦諦者無有始終,難可除滅。由此執故不修正勤,是故佛說苦雖無始,由因緣生,故可除滅,譬如種子。故應修正勤。


2.汝問:集何義者。

答:平等、聚、生是名為集,離此三義則不成因。

復次,令起有本泉源,能成、能現,遮因緣是名集義。


3.汝問:云何自問及答者。

1)有諸弟子不解、怯畏、定心,護此三事故。

佛自答者,為破難邪因、顯立正因。

2)有諸異執,謂梵王、自在及天人、時性、四大、空、隣虛等,以為正因。

為破邪執、欲顯正因,故佛自答。

3)復次,於十二緣生等諸經已說多種集,有諸弟子未知此經定以何法為苦集。

故佛自答,為欲令得決定智力。

4)復次,為覆智受化不通達,略教中義,為令開覺,故佛自答。

5)復次,為勝智受化覺觀多故不執持,令智堅固,故佛自答。

6)復次,為了智受化令得決定智力,故佛自答。

7)復次,為分別智弟子令得了別,猶如燃燈,故佛自答。


4.汝問:是渴愛何者?渴愛何相?何事?何緣者。

1)答:是諸眾生恒觀有為法功德,依有用資糧心無厭足,故名渴愛,如飲醎水。

如人盛夏晝日光照熱渴所逼,周遍覓水來飲醎海,醎海有竭,此渴無盡。

如是世間凡夫,常為生死資糧愛欲焦然其心,邪妄分別令生熱渴,一向專求五欲快樂,眼耳身識及心憶持所受用物,已得未得永無厭足,故說此法名為渴愛。

2)復次,不知厭足名為渴愛。如火草薪果蘇蠟等是所燒燃,於取類中無有厭足。

世間凡夫貪愛然心,於人天中上妙五塵念念受用不知厭足,如頂生王。

3)復次,渴愛,類、見、性別異故,各為二種。

類異者,於取陰中起我執我愛,是名緣內類貪。於非取類中起我所執,是資糧愛,名緣外類貪。

見異者,依因有見,願有勝生,是名有愛。依無有見,願樂我斷,名無有愛。

性異者,貪愛倒起覆藏為事,猶如雲網,故名上心。貪愛隨眠隨逐為事,猶如鼠毒,名離心愛。

4)復次,渴愛,因、依、緣、業別異故,各為三種。

4.1)因異者,

願樂未曾得塵,是愛名求覓苦因;

於已得塵心生貪著,是愛名守護苦因;

於已失塵心生懊惱,此愛名憂悲內熱苦因。

4.2)依異者,謂眾生、處所、受具。

眾生者,樂得未來陰,求欲生故,名依眾生愛;

處所者,樂三有道,常求此處,名依處所愛;

樂好聲、觸、色、味、香等塵境界,求欲受用,名依受具愛。

4.3)緣異者,謂貪愛能作煩惱、業、苦緣,及緣此三起。

4.4)業異者,謂平等、不平等、相續渴愛。

平等愛者,依道理求覓受用,名平等愛;翻此名不平等愛;

相續愛者,隨眠貪愛無始相逐,名相續愛。

5)復次,渴愛,取、道對治、資糧別異故,各為四種。

取異者,於欲界中欲憙、迷悶、渴愛、貪著,名為欲取。於我言、見、戒等中渴愛著亦爾。

道對治異者,謂四聖性所對治故。

資糧異者,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

6)復次,渴愛,依三受別異故為五種。

於樂受中生二種愛,謂聚集愛及不相離愛;

於苦受中亦生二種,謂不聚會愛及相離愛;

於捨受中起無明愛。

7)復次,渴愛,以事異故離為五種。

謂未得求得以願為事。

二生願樂已求覓為事。

三求覓得已增長為事。

四增長已守護為事。

五既守護已後時失壞憂悲為事。

8)復次,渴愛依五陰故五。依六根故六。依六根各有三受,故成十八。

9)復次,依結及離結故三十六。如是等是貪愛樹,隨眠為根,我愛資糧,受為身幹,三界貪愛為其高大,六愛聚為枝,愛行為茂葉,百八愛為花,生等為惡果。如此渴愛為苦集因,為苦生因,名為渴愛。

10)此中應知渴愛相者,心憙為相。事者,無厭足等十一種為事。緣者,觀有為功德為緣。


5.汝問:是渴愛是言勝義,云何渴愛即集?此言自足者。

1)答:渴愛多種,若能感後生,乃是定集,餘則不取。若不爾者,聞正法等亦應為集。

2)復次,是渴愛能感未來。若不能感則非所取。

3)復次,是渴愛若與憙欲相隨,則名為集。若不爾者,則非所取。

4)復次,為欲簡除似集諦法故,言是渴愛。

5)復次,是守為顯證量,如現世苦因渴愛生,證量所得,當知去苦。生不離渴愛,如郁伽長者經說。


6.汝問:說渴愛已,何用復說能感後有者。

答:渴愛者,此言未了,故說能感後有,顯定渴愛。

若但說渴愛是集,則阿羅漢渴愛水等亦應是集。

若有渴愛能為滅渴愛依止,亦應成集。


7.汝問:能感後有,其義云何者。

1)答:能令識等陰著後有故。何以故?

我及我所是所執處,如是渴愛能令識等執著此處,如塵著濕衣,種子著濕田。

2)復次,能生未來有故,如母生子。

3)復次,能為未來生食故,如識食、觸食。

4)復次,能引能愛故,故說能感後有。

5)又有往昔耆舊諸師釋佛說渴愛,有四因緣,能感後有。

一、能使相緣,如經言:隨眠貪愛未被拔除,是苦恒生、恒續,猶如龍池。

二、能攝諸道故,如經言:比丘!若於色等境界,起貪欲、愛著,是識隨依色住,受想行亦如是。

三、能結、能續,如經言:能結、能縫,不捨境故,令未來世三有得生。

四、能令受生,如經:於此四食處,若有愛欲,名色即生。


8.汝問:能感後有,決定憙欲相隨,處處愛著,云何作多種說者。

1)答:此三句皆是渴愛別名,譬如人手名為頞悉多、亦名柯羅、亦名波尼。

2)復次,果、伴、境界別異,是故多說。

能施未來果故,說能感後有。

憙欲為伴故,說憙欲相隨。

取種種境故,說處處愛著。

3)復次,

有法但感後有,不與喜欲相隨,如隨眠貪愛。

有法但與喜欲相隨,不能生有,如不墮界貪,故應具說多名。


9.汝問:喜欲何義者。

答:喜者於有資糧中心生安樂,說名為喜樂;此中生欲,名為喜欲,譬如色欲。

復次,喜種類,欲名為喜欲,譬如寶瓶。

復次,是樂有染名喜,心著名欲,合此二種故名喜欲,譬如名色。

復次,喜欲更互相生,故名喜欲,如菴羅子等。


10.汝問:相隨義云何者。

1)答:共義名隨。此隨眠與上心為伴,能生後有。

2)復次,外愛共行故,說內愛與喜相隨,譬如愛取。

3)復次,隨者,得地為義。

4)復次,分別部說:相隨有四種,一境界相隨、二相應相隨、三間雜相隨、四緣起相隨。

境界相隨者,如經說:若人起覺觀分別與色相隨。

相應相隨者,如經言:此心與慈相隨。

間雜相隨者,如經言:是人修習信根與慈相隨。復次,有經說:染著憎恚相隨、思惟相隨。

緣起相隨者,如經言:修習正見與無放逸相隨。

此論所明喜欲,即是間雜相隨。


11.汝問:處處愛著,重言云何者。

1)答:於三有中愛著種種諸界,於諸界中愛著種種生處,於諸生處愛著種種眾生聚,於眾生聚中愛著種種諸根,於諸根中愛著種種諸塵,於諸塵中愛著種種諸業。

2)復次,心猴行境不定,恒樂取塵,隨逐渴愛種種諸有及有資糧,由隨攝捨,處處愛著。

3)復次,觀著求處,行不定故,如偷稻牛。

4)復次,棄取餘塵亦不離欲,譬如五囚人母故說處處愛著。


12.汝問:有諸別惑能作集相,云何但說渴愛為集者。

1)答:為最勝故。

若渴愛王所至之處,一切惑眾皆同聚集。

2)復次,由渴愛攝故。

若渴愛不令餘惑噉味,餘惑則滅。若諸惑不起,貪愛亦不起。何以故?無分別依故。

3)復次,設無餘惑但有貪愛,生死亦起,如手摶濕沙。

4)復次,難分別故。

由此渴愛亦入善法,但觀口故,如內怨家。

5)復次,至門不入故。

如阿那含至涅槃門,由貪愛故,不能得入成上流人。

6)問:無明亦勝,何故不立?

答:不然。無明盲人由渴愛故,墮陰坑苦,譬如盲象。求欲後生,故受來報,不由無明,譬如生盲入諸門。以是義故,故說渴愛為集。


13.汝問:何因獨說渴愛為集,不說諸業者。

1)答:煩惱勝故。何以故?貪愛等是實生因,業不如此。云何知耶?業雖具在,為貪愛盡故,諸阿羅漢無復後生。前來已說有真似集,貪愛等能為有因故是實集諦。業為引有因故說為相似集。

2)復次,貪等由道所滅,業則不爾。何以故?諸佛等究竟修道已,猶聞有殘業在。

3)復次,業不墮界故,不名真集。


14.汝問:若貪愛等亦是業、煩惱集,云何說但為苦集者。

1)答:有如是義,此中為立四諦故說為苦集。何以故?於聖諦中簡擇真實因故,說渴愛等為苦諦集。

2)復次,有及生陰渴愛為集,是渴愛於現世中與生等諸緣共作煩惱、業集。

不如渴愛獨為苦集,故但說渴愛為苦諦集。

3)復次,定以隨眠渴愛為苦諦集,為顯此義,佛說偈言:

如樹根未拔,雖斷猶更生,隨眠愛未除,苦體恒相續。

4)約緣內渴愛,說緣愛起取;約緣外渴愛,說緣取起求覓業。


15.汝問:無明緣、觀味緣、三受緣等愛,其異云何者。

1)答:經說:無明為愛緣,此愛為煩惱緣起。

經說:觀味現境起常邪等見,因此起愛,是愛為業緣起。

經說:由貪愛故,得三種受,是愛為受緣起。

2)復次,一切煩惱無明為緣,此貪愛緣無明起,故說緣無明愛。

一切諸見為諸業緣,緣此諸見起貪愛,此愛名業緣愛。

一切諸苦三受為體,緣此起愛名苦緣愛。

3)復次,不信了為因,名緣無明愛。

觀有為法樂常等味邪智為因,名緣觀味愛。

餘類為因,名緣受愛。

此愛為緣起,及界有三,由境界有六。


16.汝問:已說四大、觸、名色,名為諸陰因,復說渴愛為因,此二說云何不相違者。

1)答:為顯有因故,說渴愛有已。為顯等分因,故說四大。為顯種種因,故說於觸。為觸不一故受有三。為堅信因,故說名色。

如大緣生經說:阿難!若識不託母胎,是迦羅邏得結實不?不得。世尊!阿難!若無迦羅邏,是識能託胎不?不能。世尊!由此二法更互相持,故得堅住。

2)復次,無始時因名渴愛。一期因,謂四大。剎那因,謂觸及名色。具二因,謂宿世因及現功用因。

3)復次,五陰宿世因,謂渴愛。於受生中,四大為初因,如迦羅囉為頞浮陀等因。俱起因名觸。先時及俱起因名為色。


17.汝問:渴愛、無明、我慢、業、食皆為苦因,此等異相云何。

答:渴愛為無別異因,業為別異因,食為引持苦因,無明及我慢為一切因。

復次,渴愛能為有因,業為道因,食為平等因,無明及我慢為更互因。

復次,渴愛為苦真正因,是苦根本故。所餘因為資糧,集助貪愛故。


18.汝問:喜欲、欲等,其義云何?

答:塵已到故,心生歡喜,由喜生愛故名喜欲。

求未得塵名欲,因此生愛,名為欲欲。


19.汝問:藤林等是貪別名,其義云何?

1)答:欲塵為境界,能染於心,故說欲染。

2)貪著四定及果,是名色欲。

3)貪著三摩跋提及果,是名有欲。

4)能障涅槃行說名為刺。

5)能燒熱心說名欲火。

6)能垢污心說名欲塵。

7)能令心濁說名欲垢。

8)能纏繞心說名欲辮。

9)無思計故說名欲縛。

10)令癡迷故說名欲悶。

11)心沈名欲著。

12)隨有行故說名隨流。

13)常悕望故說名無厭。

14)得無飽足故說名為貪。

15)障出離故說名為蓋。

16)能覆藏故說名煩惱。

17)令不離有故說名為結。

18)不正思惟所觸惱故說名為錐。

19)能縈朿刺故說名為藤。

20)向上轉增故說名大。

21)欲周普界道叢根塵勝樂等故說名為遍。

22)著種種塵,起種種著,說名愛著。

23)於生死資糧未得及得,心生歡喜,說名喜欲無厭。

24)積聚欲塵利養名為渴愛。

25)如是方便輪迴送引不離生死,說名欲將。

26)遊煩惱水,結愛行繩,說名欲網。

27)從上下流,入生死海,說名愛河。

28)譬如變異渴病所逼入塵海,由此無有飽足故名渴。

29)如海吞流,如火燒薪等,此惑無滿,說名無休。

30)能結死生,前後無間,故名為縫。

31)此渴愛在,能令生死相續不斷,或由自、由他,能受六道生死故,於餘惑中說名為集。

具如大有品中廣說。

此品解貪愛有十一種應知,一名、二義、三體、四用、五因、六對治、七淨、八不淨、九生次第、十立難、十一救義。若行人識此起觀,自行教他不迷道理,故說此義。思量集諦品究竟。

分別滅諦品第五


I.

1.經說苦滅,云何此言?

2.何所因起?

3.何法為滅?

4.何相、何事、何緣?

5.滅名何義?

6.無餘、滅、離、滅、捨、斷、棄,此七義何異?

7.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念念滅等?

8.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非滅諦,渴愛盡者應名集滅。

9.云何說苦滅?若由渴愛盡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即應無苦;現見有苦,此理云何?

10.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

11.十二緣生中說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滅?

持散偈曰:何節及前義,七義與念滅,界地滅羅漢,十結十二滅。


II.

1.汝問:經說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

1)答:由是法生故是法有,是法滅故是法無,譬如燈。

2)復次,已說苦諦渴愛為因,今說由渴愛盡故顯苦滅,譬如病緣滅故疾病不起。

3)復次,是渴愛流遍滿三有,無始時起,欲對治有故,故阿羅漢無渴愛滅。為破外道如此邪執,故說苦滅云何。


2.汝問:何法為滅?何相、何事、何緣者。

1)答:滅有多種,一中間滅、二念念滅、三相違滅、四無生滅等。

中間滅者,如施戒定三摩跋提能滅三有,由此施等隨得免離所對治法,謂貪瞋等暫時不起,名中間滅。

念念滅者,一切有為隨剎那謝,名念念滅。

相違滅者,此有為法與相違因其性相乖,相續滅故,名相違滅。此三名相似滅。

無生滅者,有因滅盡故,五陰應生不復得生,此名真滅。

2)又餘師說:因及有因,渴愛後有不生名滅。

3)復次,與渴共除煩惱、愛、業、苦不生名滅。

4)復次,是真實用,經無所有離有離無,是般涅槃,名為滅諦,如瞿曇傳說。

5)復次,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

非擇滅者,有為諸法自性破壞,名非擇滅,如空石墮。

擇滅者,由智火故惑薪燒,是名擇滅,如因火薪盡。

6)復次,滅有三種,一未有滅、二伏離滅、三永離滅。

若惑未生未得緣地,名未有滅。

若惑已生已得緣地,由世出世道現時不起,名伏離滅。

若惑已伏、離滅因,滅無餘故,未來決不生,是名永離滅。

如經言:未生欲欲未來永不復生,亦知此滅。

7)又分別部說:滅有三種,一念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譬如燈滅。

8)又餘師說:滅有四種,一自性滅、二無生滅、三中間滅、四永離滅。

8.1)不由因滅,名自性滅。

如偈言:諸行悉無常,生滅是其法,若有生還滅,此寂滅是樂。

又經言:若法有生是法必滅。

不由功用,如物輕重自然浮沈,名自性滅。

8.2)由因無故,果不得生,名無生滅。

如經言:由無明滅故三行不起。如七流中,種芽因壞,果則不生,名無生滅。

8.3)由定力者名中間滅,

如經言:伏離上心惑,名有時心解脫。

九種次第滅,如難提柯比丘緣事為證,名中間滅。

8.4)由八聖道滅,名永離滅,

如經言:若人修無常想,能滅一切結及隨眠惑,以明生故無明永滅,名永離滅,猶如覆器及被燃炬。此論正辯永離滅。


3.何相、何事、何緣者。

1)無所有為滅相,心不燒熱為事,通達實際為緣。

2)大德說:寂靜為相,心安止為事,極解脫知見為緣。


4.汝問:滅名何義者。

答:此滅名尼盧陀(nirodha)。尼(ni)者訓無。盧陀(rodha)訓遮障。渴愛等法能障,此中永無故,名尼盧陀(nirodha)。相違法生起故,渴愛流永不更生。如熟燒坏,赤色生故,本青色相永不更生。


5.汝問:無餘、滅、離、滅、捨、斷、棄,此七義何異者。

答:此皆是涅槃別名。此七名依器故說,如涅槃有六十別名。

1)復次,上心及隨眠俱盡,如樹拔根,名無餘滅。

2)次第滅盡,如斧柯喻,故名為滅。

3)昔縛著處,由道力故,無有縛著,如富貴人不著貧賤,是名為離。

4)勝異昔退,如聖人離惡盡,故名為滅。

又如前義,名尼盧陀,是名為滅。

5)若法與惑相離,譬如捨物,是名為捨。

6)現世是與,未來永不相續,譬如內根,是名為斷滅。

7)不更取,如覆水器,是名為棄。

8)復次,

一切渴愛品類淨盡,故名無餘。

漸壞名滅。

由觀過去,不起著心,名為遠離。

行斷結盡,緣起亦無,故名為滅。

解脫煩惱,是名為捨。

緣智初惑永滅,是名為斷。

先取我執今則置捨,故名為棄。


6.汝問: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念念滅等者。

1)答:由無餘滅故,未來苦不更生,不由念念滅等,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念滅等。

2)若觀無餘滅寂靜等相能滅諸惑,念念滅等則不如是。

3)復次,隨屬道故、勝餘法故、真實善故、不共得故、煩惱不能壞故、不違言故、安心緣故,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念滅等。


7.汝問: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非滅諦者。

1)答:餘論師說:清淨梵行果故,故煩惱滅名為滅諦。一切假名滅,名無餘涅槃。

2)此論所說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何以故?為得此滅,修淨梵行,如富樓那七車譬經中說。

3)諸阿羅漢惑盡無餘,而老病死、寒熱、飢渴、害縛等苦猶尚未免,是故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

4)此真滅諦,由因盡故得,故說渴愛盡是真滅諦。

5)優波及多道理足論說:能令至無餘涅槃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

6)雖然,有餘、無餘二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

因滅名為有餘,果滅名為無餘。

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


8.汝問:渴愛盡者應名集滅,云何說苦滅者。

1)答:苦火以渴愛為薪,若無渴愛苦薪,苦火即滅,如薪盡火滅。

2)復次,苦諦以愛食得住,由愛食斷故苦諦即盡,故說苦滅。

3)復次,耆舊師說:

不為離過去及現在苦,於世尊所修淨梵行。何以故?過去自性已滅,與現在決應相離。

未來有苦為令不生,於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不生。

由渴愛盡故,約後際苦盡,說愛斷苦滅。


9.汝問:若由渴愛盡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則應無苦;現見有苦,此理云何者。

1)答:憂悔熱苦寂靜故,如手長者經說。

2)復次,永離心病故,如已拔心刺。

3復次,求欲苦斷故,如富足六塵。由渴愛滅故,諸阿羅漢永離心苦,故不違理。

4)復次,非過去、未來、現在苦名為苦諦,亦非聖道所破。何以故?

過去已盡、未來未有,與現世決定應相離故。

但由通達實際故,渴愛滅盡。由離渴愛故,為後際苦不生修八聖道,以是義故說阿羅漢無苦,如渴病譬。


10.汝問: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者。

1)答:貪愛有四種,須陀洹果道等所破。由此滅故,餘結共起一時俱盡,說名滅諦。

是故安立四果,於理不失。

2)復次,同一相一味故,若說渴愛盡則說一切結盡。

如說八聖道即說一切道品,以同相故、共成一事故。

3)復次,有諸餘惑亦能立集諦相,而渴愛正能續未來生、能令後有,以是義故獨說渴愛名為集諦。如是一切惑盡皆入滅諦相。但有因滅盡,是渴愛滅,名為滅諦。


11.汝問:十二緣生中說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滅者。

1)答:如前問,此難自遣。

2)復次,如道、斷、愛盡、欲滅、涅槃,此五名義一,但更互相顯。

是故由說渴愛盡故即說十二道斷。

3)復次,渴愛盡為通滅,十二道等滅名為別滅。


12.問:涅槃別名有六十六句,其義云何?

答:無為等一切句,相貌、讚歎、因立、對治、違反等,應廣解釋,何因如此?

是涅槃無生、無長、無滅,非因緣所作,違反有為,故說無為(其一)

高出三界,離於偏低,無與等者,故說無下(其二)

永離諸流,諸流不生,非流跡處,故說無流(其三)

非虛妄、非顛倒、非相違,故說真諦(其四)

不疑諸界毒蛇怖畏,窮三有際,捨功用處,度生死海,故說彼岸(其五)

極智所了,故說聽細(其六)

如優曇花世間希遇,故說難見(其七)

不老不破,故說無壞(其八)

無動本有,故說恒在無爭(其九)

對治除,法體不虧,故說無失(其十)

過眼境界,無法與等,故說無譬(其十一)

無有貪愛、諸見、慢執,故無戲論(其十二)

惑火滅盡,故說寂靜(十三)

過死王界,故說甘露(十四)

是極美味寂靜可愛,故說極妙(十五)

寂靜無苦,故說為止(十六)

真實善法,故說為安(十七)

無燒熱渴,故說愛盡(十八)

生他歎訝,故說希有(十九)

於生死中未至此德,說未曾得(二十)

老等諸橫所不能害,故說無枉(二十一)

內無所少、外無惡障,故說無災(二十二)

無後有生苦,究竟安樂,故說涅槃(二十三)

異有無相,故說難思(二十四)

與離生過失樂相應,故說不生(二十五)

四魔不至,故說無跡(二十六)

不由因成,故說非作(二十七)

非悲行處,故說無憂(二十八)

一得不退,故說名住(二十九)

無法能似,故說無等(三十)

永離取欲,故說無求(三十一)

無前後際,故說無邊(三十二)

難可通達,故說微細(三十三)

無有可逼,故說無損(三十四)

無惑染著,故說離欲(三十五)

無諸過失,故說名淨(三十六)

結縛皆斷,故說解脫(三十七)

離依止故,故說非住(三十八)

無有二法,故說非對(三十九)

無等等故,故說為等(四十)

諸入沒處,故說無害(四十一)

外人不得,故說甚深(四十二)

離佛正教不可了知,故說難解(四十三)

觀此功德令到彼岸,故說能度(四十四)

上法之定上,故說無上(四十五)

攢搜法海所獲貞實,上人所得,故說為勝(四十六)

萬行所得最上無價,故說聖果(四十七)

離恐怖因,故說無畏(四十八)

聖愛堅固,故說不捨(四十九)

凡聖等有,故說遍滿(五十)

功德難稱,故說無量(五十一)

不屬六道,故說無數(五十二)

體極貞固,故說不破(五十三)

諸法無首,故說為尊(五十四)

最淨可稱,故說應讚(五十五)

眾聖所栖,故說為舍(五十六)

能救眾苦,故說歸依(五十七)

戰鬪寂靜,故說無諍(五十八)

本有非作,故說無假(五十九)

離欲瞋癡,故說無垢(六十)

除無明闇,故說為燈(六十一)

諸受寂靜,故說為樂(六十二)

免色等墜,故說無墮(六十三)

四流不沒,故說為洲(六十四)

散心不證,故說不動(六十五)

遣蕩十相,說無所有(六十六)

無所依故,說名無著。


13.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答:結離名思擇滅。

問:結離何法?答:是思擇滅。若爾,此二互相釋,終不能顯二法體相。是故應別方便說其體相。聖人無分別證智所知,是其體相,如是可說為善異於餘物,或說名結離,或說思擇滅。


14.諸經師說:一切無為,非是物有。何以故?不如色受有於別物。何者?唯以無觸名為虛空。

如經言:闇中無礙無覆名為虛空。

由般若力與現在隨眠惑體性相違,餘後不生,名思擇滅。

離此思擇,因緣不具餘不得生,是名非思擇滅,譬如一期中間橫死殘果不續。


15.異部師說:隨眠煩惱後不得生,是思擇力故,名思擇滅。

由緣不具後苦不生,是中思擇無力,故說非思擇滅。

1)論曰:是義不然。若離思擇此滅不成故,知屬思擇滅。

2)又諸部說:若法已生,生後自滅,自性滅故,名非思擇滅。若如此執非思擇滅,應是無常。何以故?法未壞時,未有滅故。

3)難曰:若爾,思擇滅亦應無常。何以故?思擇在先,後得滅故。

答:此滅不以思擇為先。何以故?未生法不生,在思擇後無此義故。所以者何?未思擇時,未生不生法本來已有,是法應生,思擇正起後不得生。由思擇力,此惑昔來未有生障,今斷其生。


16.思擇力,外曰:若定以不生為涅槃者,云何通釋國譬經?經云:修數習多行信等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苦。滅者名涅槃不生,唯屬未來,非現在過去。

答:有如此經,義不如文。何以故?能緣三世苦惑滅,故說苦滅。

如餘經說:汝等應捨是色愛欲。由愛欲滅,汝等色陰則滅離,乃至識陰亦爾。以此義故,滅三世苦其義應爾。


17.外曰:若說苦滅,其義可然。又國譬經云:修習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世惑。云何不違此經?

1)答:如前解釋。

2)又有別解,過去惑者宿世所攝,現世惑者今生所攝。此二世惑,於相續中已成種子,能生未來惑芽。由此種子滅故,故說三世惑滅。如果報盡,說業因盡。是未來苦及惑,由種子無故永不更生,是故經中說三世惑滅。若不如此,過去現在有何所滅?何以故?於已滅法及向滅法,功用何施?


18.外曰:上勝經說: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是離欲法因是不有。云何不有?勝餘不有。

答:我不說無為定是不有。如我前說,如是故有。如世人言:聲有先無,聲有後無。不由此有言使無物成有,當知無為其義亦爾。雖同是無,而有無可讚勝於餘。無如一切災橫畢竟不生,此無為勝最可讚歎。為受化者起願求心,故佛讚歎。


19.外曰:若無為唯是無法,是滅則成聖諦。何以故?無所有故。

答:若爾,諦是何義?


20.外曰:無顛倒是諦義。

答:是二法,聖人觀皆無顛倒苦。如相苦相,無如無相,以是義故何乖聖諦?


21.外曰:云何無物為第三諦?

答:立為聖諦,已如前說,依第二後次說故為第三。


22.外曰:若無為唯是無法智緣,虛空及與涅槃則無境界。

答:我不說一切智以有法為境。若緣有為非去來世,則有物為境;若緣餘法,則無法為境。


23.外曰:若汝許無為有物,何所有?

答:若我許無為有物,何所有?


24.外曰:若汝許者,我義被守。

答:諸天應守,若許可守,汝許不實。何以故?是無為法不如色受其性可證,不如眼等其事可見。是物是滅,云何可別?是無為與有為事不相關。何以故?互非因果故。但違反渴愛是其道理,如說是惑本無,名曰無為。


25.外曰:若立無為是有,由此惑至得斷故,可說此滅是此惑滅。若說無為是無法者,此無為何因能決至得?經言:是比丘已至得現法涅槃。若涅槃是無,何可至得?

1)答:由對治起得相續,與惑、後生畢竟相違,故說至得現法涅槃。

2)又諸阿含說:唯以無法是名涅槃。經言:是苦滅、無餘、捨、窮盡。及離欲、苦不來、續不生,是靜、是妙。何者捨?一切取并渴愛盡及般涅槃。


26.外曰:何故不許於中餘物不生,說此不生名為涅槃?

1)答:我見此執無有勝能。汝謂於中餘物不生者,為是有故餘物不生?為由得故餘物不生?

2)若是有故餘物不生,涅槃恒有,三有應永不生。

3)若由得故餘物不生,諸阿羅漢得證此時,陰即應滅。

4)若如汝執有此過失,故知但無所有名為涅槃。如偈說譬是正道理。

偈言:譬如燈光滅,心解脫亦爾。

如燈光滅,非是有物,佛心解脫,亦復如是。

分別滅諦品竟。



分別道諦品第六


I.

1.經說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

2.若道能滅渴愛,則不應說行至苦盡。若不爾者,是言相違。

3.若俱滅集苦,云何經中不具足說?

4.若道能盡苦,修道辦人應無品苦。若不爾者,則不應言行至苦盡。

5.若有為法於無為中無有行至,云何說言行至苦盡正行義。

6.言正行者八聖道是,決言何用?

7.聖名何義?

8.云何但說道名為聖,不說餘助道?

9.若道異分應說其相。若言道唯是分,則具分與分無有差別。

10.道名何義?

11.云何此經說於具分,餘經不具?

12.若道是有為,云何佛說本昔已有?若是無為,云何說言有為?

13.若道是一,一人修時餘人應得,譬如衣等;若不爾者,則不應說由此一道。

14.若諸聖人同得一道,云何智慧不同?若智慧不同,云何解脫平等?

15.若道非心,無情等物亦應有道。若心非心法,修則不具;若是心法,諸相違法云何一心並有?

16.若道至除惑,則相違法一心並有;若不至者,於他相續云何不除?

17.若分俱起則有多作意,若次第起則但有一分,云何止立八分不增不減?

18.云何不取欲等餘法?

19.云何一法作三種說?中道能滅福惡行至盡苦。

20.云何說正見為初?

21.云何說先行?

22.正見有何義?

23.見者既無,孰為能見?

24.正見與十善正見兩異云何?

25.若由正見一時見諦,應有多境;若不爾者,非念念滅。

26.若正見已了諸諦,餘分何用?

27.正覺何義?云何三法成一?若依二定證得流盡,正覺不具,道分有闕,此義應救。

28.正言何義?若有語言,道修無定。何以故?佛說定以聲為刺。若無不成道分。

29.正業何義?一切分皆是正業,云何說一名為正業?若離名正業,離則非作,云何成業?離撾打等,云何不說名為道分?正業正命與十善正業正命兩異云何?

24.正命何義?正命若身口業攝,云何別立?

25.何者正精進?何相、何用、何緣、何義?若但滅惡是善,則無二精進;若非善者,滅諦則非善。若一心修正勤即具足者,則無四正勤。若次第修者,則助道修不具。

26.何者正念?何相、何用、何緣、何義?諸有為法剎那不住,云何成念?何以故?他見他憶,無此義故。若一切諸法皆是念處,念根即是念處,則義不相應。若念獨自不能守一法者,云何經說有念一守?云何有時能憶、有時不憶?

27.何者三摩提?何相、何用、何緣、何義?正定若是定,須陀洹人應無欲瞋;若不爾者,則違道理。


II.

1.汝問:經說道諦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

1)答:此問不為開智人說。何以故?由聞其名已了義故。從大悲所起,辯涅槃道顯隱覆義,欲廣說言燈,為分別智弟子,故佛自問。何以故?由先問後解多有利益。廣辯緣起,已如前說。

2)復次,受化弟子問諸外道,聞種種道,未能決了是道邪正,為除疑倒、無明等心故,佛自問自答。何者為道?是八聖道,如疑路人導之善道。


2.汝問:若道能滅渴愛,則不應說行至苦盡;若不爾者,是言相違者。

1)答:聖人從初發心,是修行用欲除滅苦。為此起道故,說行至苦盡。是苦盡由因滅得成,是故除因,譬如師子。

2)復次,諸佛觀一切眾生墮於苦難,發心修道,為除他苦。是修行用,如國譬經說。

3)又餘經說:苦盡是出家修梵行用,如七車譬經。

4)又如來出世為三事故,令他苦盡是最第一,故言行至苦盡。

5)復次,一切有為無常故苦,離有為法故說苦盡,如筏喻經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6)復次,由八聖道能除取陰,是故通說二滅,言不相違。


3.汝問:若俱滅集苦,云何經中不具足說者。

答:是渴愛滅,由苦盡得顯。

復次,因盡非是正用,以苦盡為正。

復次,聖道能滅有為及與取陰,故說苦盡通渴愛滅。


4.汝問:若道能盡苦,修道辦人應無品苦;若不爾者,則不應言行至苦盡者。

答:依因緣盡故說苦盡,如說火盡名為灰盡,亦如根滅說為樹滅。

復次,聖道能滅邪分別苦,而不除宿業報苦及界地及苦,譬如氣噓旃陀羅及優波斯那等。

復次,聖道於有餘涅槃能滅心苦,於無餘涅槃能滅身苦。

復次,聖道能滅後有陰苦,但宿行所作隨逐未滅,如輪及箭。


5.汝問:若有為法於無為中無有行至,云何說言行至苦盡者。

答:涅槃無行,道亦無行,雖俱不行由歸向涅槃,令得涅槃故說行至苦盡,譬如國路。

復次,是方便言,如說諸流行沒,水渧行盡。流及水渧於盡中無行,而世說有行,行至苦盡亦復如是。


6.汝問:正行何義?

答:由此了知實義,故說正行。

又以進趣為行,如說行一切處道。

又能往安隱處,故說為正行。

復次,正是不背義,行是歸向義,由此不背歸向涅槃故名正行。


7.汝問:正行者是八聖道,是決言何用者。

答:為反餘道,為成立一切處行道,為顯不往餘處。

復次,能窮一切道苦、能遮一切煩惱業報燒熱、能除自他惡罵重罰惡道死等怖畏、能除積骨如毘富羅山、能乾乳血淚,以此功用故說決言。


8.汝問:聖名何義者。

答:由體無流一味解脫眾生,依此相續得名聖人,譬如善法。如經中說:是聖正見。

復次,聖人所行,故名為聖,譬如王路。

復次,聖人所說,故名為聖,譬如師路。

復次,聖眾所事,故名為聖,譬如牛路。

復次,令至極聖,故名為聖,譬如國路。如經說:聖正解脫。


9.汝問:云何但道名為聖,不說餘助道者。

答:同一相故,皆名為聖,譬如火性。

復次,同一解脫味故,譬如海水同一醎味。

復次,八道最為上首,能攝餘助道,如象跡譬經說。


10.汝問:若道異分,應說其相。若言道唯是分,則具分與分無有差別者。

1)答:是具分與分差別之相,亦可見、可說,譬如五分三昧。亦如五分比丘,住五分處,道亦如是。與分有異、是分平等,說名為道。何以故?是八種分若至平等位能除煩惱,若沈若起則不除惑,猶如調絃。

2)復次,是分圓滿說名為道,能辦事故,譬之如車。

3)雖然,若真實義分中說具分,譬如五分音樂及五分定。道亦如是,唯分為道。

4)今論所說,唯分是道,六義證成。

一說道,經言:五根是道,行至涅槃。此五根即是道分,故知唯分為道。

二為,經言:三身攝道、三身唯分。

三由滅,經言:正見行於滅,離道無滅。

四由除,經言:若修習正見,能除欲等,若離於道則不能除。

五由出離,經言:正見等諸分能出離此,若非道不能出離。

六由清淨道,經言:般若是道,為得清淨。般若即正見,故知分是道。


11.汝問:道名何義。

答:道以求覓為義。何以故?由此能得真實義故。

亦以行為義故。亦以行為義者,如世間言:此道行向舍衛國等。道亦如是,歸向涅槃。

復次,真實義門、方便、行、生、理,如此等皆是道義。


12.汝問:云何此經說於具分,餘經不具者。

1)答:法藏論說:假名有二種,一自在假名、二依他假名。

說自體諸分名,是自在假名,如正見等道分。

依他假者,如念等門及餘助道分。何以故?此道品修,非是散修。

2)復次,為勝逼故,念處等中隨一法勝逼故。念處等中隨一法勝,餘同一名,譬如醎酸等味,有諸餘味,隨勝得名。

3)又如諸界隨一勝故,餘隨得名。

4)復次,於欲界中說道具分。色無色界或五或四,為滅自體四對治故,餘或增減,隨界地故。以此義故,有具不具。


13.汝問:若道是有為,云何佛說是古昔道;若是無為,云何復說是有為法者。

1)答:由此古言道是有為。何以故?有為之法有新、有故,譬如穀等。

2)若是無為,不應此言,譬如虛空及以涅槃。

3)如說身是昔業而非無為,如說聖種及法諸師。是故由此古言道非無為。

今論所辯道是有為。何以知之?

4)由廣分別故。如諦相應經及答達磨塵那問。

5)由有為相故,如經言:依正思惟,若道未生得生,已生得增長。有生長故知是有為。

6)由捨除故,又如經言: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滅是無為,則不可捨。

7)緣內起故,如經言:是道依內起,此歸依難得。若是無為,不依內起。

8)由業名故,如經言:是道非黑白業,能滅諸業。若是業者,非無為法。

9)由有食故,如經言:七菩提分以食為因。若無為者不須食因,以此義故道是有為。


14.汝問:若道是一,一人修時餘人應得,譬如衣等;若不爾者,則不應說由此一道者。

1)答:多道非一。何以故?果不同故。由道異故,故果有異,如路異故行異。

2)復次,體異故道異,謂見道修道等,亦如四苦樂遲速。

3)復次,根異故道異,謂九學、九無學、辟支佛、佛,由根差別,是故有異。

4)依種姓故說由一道,如世說一穀,如經言:三世諸佛若觀若說是此四諦,而苦等三諦體實不常。由一道言亦復如是。


15.汝問:若諸聖人同得一道,云何智慧不同?若智慧不同,云何解脫平等者。

1)答:觀一切、一切種境界得成正覺,是故佛道不同二乘。

如經言:若人當知一切、一切種境界,當知是人名為世尊。

2)通達平等道故,唯滅本惑三乘人等。

如經言:解脫五陰與解脫無異。如多種火各燒然薪灰盡無異。

3)由火不同,熱觸光明,威德有異。如是智慧差別,所滅惑除解脫是同,故佛定智威德及恩,由道差別難可思量。如大輪經說。


16.汝問:若道非心法,無情等物亦應有道。若心非心法,修則不具;若是心法,諸相違法云何一心並有者。

1)答:心是生死分、是世間法,道是出世法,兩不相應。如法非法故,說道非心法。

2)依境名心,求能名道,兩若一體則自性自知;為免此失,故說道非心法。

3)譬如壽命及無想、無心等定,雖非心法,而譬等中無,道亦如是。

4)道雖有心,非心處位,達皆有故,無不具修。

5)復次,修有三種,謂守、習、研,故無不具。

6)然道亦可說是心法。何以故?與正思惟同生滅故,譬如一心。

如經言:以心作增上故得一心,是名心定,即是道分。同一出離、同成一事,故共一心而不相違。


17.汝問:若道至除惑,則相違法一心並有;若不至者,於他相續云何不除者。

1)答:道不至惑而能除惑。如道不至破戒,能除自破戒、不除他破戒,除惑亦爾。於自他相續雖俱不至,但除自惑,不能除他惑。

2)分別部說:非至非不至,此時除惑,以不生為滅故。譬如治病,苦受已至,醫不能治。何以故?不可轉苦為樂故。苦受未至,醫亦不治。何以故?無所有故。若爾,為何所治?但作違緣,令未生苦永不得起。道能除惑,亦復如是。


18.汝問:若分俱起則有多作意,若次第起則但有一分者。

答:由成一事故得俱起,非緣別境,故無多意,相雜俱起,由功能故差別可見,譬如欲等。


19.汝問:云何止立八分不增不減者。

1)答:此問不窮,是故置答。

2)復次,對治八邪分,故說八分。

3)復次,為攝三身。

4)復次,為對治三刺、三結、三火、三毒,故說八分。

5)復次,藏論中說:能成八功德心,故說八分。

由得正見故心清淨。

由得正覺故心鮮潔。

由得正言故心平但。

由得正業故心無悔。

由得正命故心軟滑。

由得正精進故心隨教。

由得正念故心安住。

由得正定故心不動。


20.汝問:云何不取欲等餘法者。

1)答:但取勝法,或取強用、或取能任重擔、或俱攝盡正言、正業、正命。

2)是須陀洹分,信為三攝故。

3)須陀洹具四智信,欲即是信。

4)復次,此信亦正見攝,須陀洹人得智信故。喜、猗、捨,正定所攝。是故八分攝諸分盡。


21.汝問:云何一法作三種說,或說中道,能滅福惡,行至盡苦者。

答:由三勝事故。

1)譬如日能破闇名光,能分別晝夜名日,能分別剎那等故名時本。

2)聖道亦爾,能離二邊故名中道,能除黑白二業名滅福惡,拔除身心苦故故說行至苦盡。或除三世道,故說行至苦盡。


22.汝問:云何說正見為初者。

1)答:為上首故,譬於王,如經言:一切有為法中般若最勝。

2)復次,能作勝功德故,若智慧勝,諸德皆勝。

如舍利弗由正見故不觀他面。

如首羅長者由正見故其心難動。

如阿輸柯王由此正見他不能引。

如質多羅長者能拔除災橫本故。

如經言:由明起故,無明滅盡。是故正見為初。


23.汝問:云何說先行者。

1)答:由得正見,餘分得出世、得無流、得不共。

2)或說由正見力,餘分得解脫道名。

如經言:比丘!是正見人,身口意業為得可愛、勝美果故,如經廣說。

故以正見為先行。


24.汝問:正見有何義者。

1)答:謂不倒證照為見,自所依止真實種類無倒證照。

2)復次,真如名正,觀名為見,如實觀聖諦故名正見。

3)復次,正者可讚歎義,見者光明義,可讚光明故名正見。如經言:諸光明中此光最勝,所謂正見。

4)復次,勝德境智行,是名正見。何以故?是正定位說名正見,如種子譬經說。

5)復次,理足論說:由境正故智正,不由智正故境正。

有為有流相相應,故一切唯苦。決定知此,是名正見,如佛為大迦旃延說。

6)又藏論說:對治無智、疑智、倒智,能度苦等,真實此智名為正見。


25.汝問:見者既無,孰為能見者。

1)答:眾緣聚集,共成此見,無別一物為其見者,譬如花果。

又如偈說:有見無能見,何法為見者?從緣和合生,見色言是虛。

是法集時見,合散無能見,但因緣所作,如戾人無者。

法從緣生,不可說屬一,如佛為破求那說:我不說識為能識。何以故?此名具分假名所作故。


26.汝問:正見與十善正見兩異云何者。

1)答:俗智在十善,真智在八正。

2)能感後生,以苦為果,觀業為境,如此正見在十善法。

3)能滅三有,涅槃為果,緣諦為境,如此正見在八聖道。


27.汝問:若由正見一時見諦,應有多境;若不爾者非念念滅者。

1)答:一時能成四事,故說一時,不為境異故。

2)理足論說:修觀行人,以聖智慧,通達毛孔,能斷諸惑。

3)又餘經說:若通觀三受,諸事已辦,無更所作。

由通相法,諦無我相,是故一時通觀四諦。如次第觀中,緣無常、苦、無我,一時通苦諦。


28.汝問:若正見已了諸諦餘分何用者。

答:一切諸分能滅自對治,各各有用,如吐下方。

復次,一切諸分。於自事中,各為上首,共成一事。譬如車分及車車分。各有自事共成運載。道分及道亦復如是。


29.汝問:正覺何義者。

答:未曾有計今日如生。是名正覺。

復次,是平等法,由想行緣起故。

復次,體相境界果共相扶合,故名正覺。

復次,如見隨擇不捨,名為正覺,如牛呞食。


30.汝問:云何三法成一者。

答:同一相故,如餘道分。

復次,善聽,計平等故,譬如定分。

復次,緣涅槃為境,如無相定,故三成一。


31.汝問:若依二定證得流盡,正覺不具,道分有闕,此義應救者。

答:若依二定,修八正道。但無初定覺觀分,非無道分中覺,譬如初定及三摩提無有覺觀。

復次,由事成故,說有正覺,不由體在故,如有學五根。

復次,能拔除對治,故說有正覺,譬如正言。


32.汝問:正言何義者。

答:永受誓不破,名為正言,如瞿師羅傳。

復次,是言清淨,由除願取垢滅故。

復次,法然所得永善行,是名正言。

正言戒有二種:一不令知,如經言:是人離妄語等。二令知,如經言:是人時語實語等。


33.汝問:若有語言,道修無定。何以故?如佛說定以聲為刺。若無,不成道分者。

1)答:道分故非刺,譬如正覺、喜覺分等。

2)復次,聲刺不定,如見女人。經言:數見女人為修梵行刺。然非阿羅漢刺,已除刺故。

3)又經言:大象說在定,行立等亦靜。

若觀行人正思說法,心則有定,不由有言故無定。

4)經部師說:但離四言即是正言。

如世間說:已離如正作。

如說:此馬快行、此人善續。


34.汝問:正業何義者。

答:經說:離身惡業,名為正業。

又經說:是身業不析、不流、不頒,自在無取,能生寂靜,是名正業。

復次,由觀過失,遠離殺生,不作不行,遮止不樂,是名正業。


35.汝問:一切分皆是正業,云何說一名為正業者。

答:若離此名,別名不顯,如法界、法入等。

非眼識等所緣故,不令他知,說名正業。

一切諸業所依止故,譬如業基。


36.汝問:若說離作名為正業,離則非作,云何成業者。

1)答:不作故起惡業,作守護善,應知是業。如經言:我說作,我說不作。

2)復次,能除黑白二業,故說不作。能作對治業,故說名作。

3)復次,正業亦名正業除,由此名故,作不作義此名得成。譬如由眼說見,由眼亦說不見。

若不作,云何知有此業?答:有多因緣此業可知。

由經言:色有三種,一有見有礙、二無見有礙、三無見無礙。

又說:有無流色。

又說:由七福德利故。

又說:由教他亦有十業道。

又說:比丘有法非十一入攝,謂無見無礙,不說無色。

4)復次,若無此業,八分聖道則不具足。何以故?正入觀時,不行三業故。

+1難曰:是義不然。何以故?在方便中,已修三業故。

如經言:是人如是見、如是知,是正見,得修圓滿及正覺、精進、正念、正定。先時正言、正業、正命先已清淨。

+2答:依世間離欲道戒,故說此言。

5)復次,波羅提木叉戒亦不應有。何以故?當受時有,後在異心,不應說名比丘、比丘尼。

又經說:此業名為堤塘,能遮破戒故。若無,不能止惡。

6)經部師說:此證殊多。甚為希有義不如此。何以故?

6.1)汝言:由說三色故,知有無作者。

是義不然。諸觀行師目連、阿尼樓馱等說:有定境色,由定力得。

此色非眼根境界,故說無見。不障處所故名無礙。

若汝言:若爾,云何名色者?此與無作等故。還難汝義。

6.2)汝言:由說無流色,知有無作者。

+1是義不然。此色亦是定力生,由定無流,故色亦無流。

+2又諸師解阿羅漢色亦是無流,非流依止故。

難曰:此義不然。如經言:何者有流法?謂一切眼、一切色等。此色非流對治,故說有流。

+3若爾,此色或有流或無流。答:若爾,何有?

+4難曰:相相雜故。答:如有流相、無流相,不知有何相雜?

+5復次,若色入一向有流,云何經中偏簡擇說不通途說?

經曰:有流色者,謂有取心堅覆藏所依故,名有流色。

6.3)汝言:由七福德利故,知有無作者。

此義不然,經部師說:如汝受用施主施物,由受者功德被利益故,施主雖在異心,由前施作意熏修相續,次第轉勝,由此勝故,能生未來隨多少報,依此相續,說施主功德生長。

6.4)若汝言:由他相續勝負及隨用故,若在異心是相續轉勝,云何得成者。

是義不然。何以故?與無作等故。

6.5)汝執無作,由他相續勝負,及隨用因他相續,云何得成?

+1問:不增長福德種類中無教,云何恒生?

答:由數習緣戒定作意故,乃至眠中增長隨逐。

+2問:若爾,郁伽長者經其義云何?經言:若比丘持戒行善,受用施主衣食等,已修無量心定,身證此定入林中住,由此受用,施主福德善樂增流無量,應當信知。此中有何作意?故知相續轉勝是正道理。

6.6)汝言:若無作無教如人教他作業業道,云何得成者。

+1經部師亦作此說,由此教故,他或離或受殺害等苦,故能教者於微細相續善惡增勝,由此轉勝能生未來隨多少報。若人自作,隨事成時相續轉勝,名為業道。是義應知,果假因名故。是身口事果,假身口名義亦如是,如意身口無教。

+2有大德說:依眾生取陰,由三時作意,得殺生罪,謂當為我殺、正殺、殺已。

此解亦不然。雖有三意,業道未必得成。何以故?未斷母等命根,起三意,人無逆罪故。若人自害他命,由此三意,得罪可然。

+3難曰:等不可見。何故憎嫉誹謗,無教而信受,相續轉勝。

答:無此憎嫉,但由心運,身業道事成。若謂行者有別法異心,我所不喜。由心加行,是事得成。此事成故,相續轉勝。是義可喜。何以故?由心相續,果得成故。

6.7)汝言:法入佛不說無色,知有無教者。此義已答,如定境界色。

6.8)汝言:若無此業八道不成,故知有無教者。

+1此義應辯,朋友汝應為說:入諦觀人正言、正業、正命,云何得有?此人在觀,為有言說、作業、求覓四事,故有此三,為當不爾?

+2答:不然。何者?正在觀時,得此三種無教。由此得故,若出觀後不在邪言等中,但住正言等。是故因中假得果名,故說無教名正言等。

+3論主答:是中何不執如此。若正在觀中,離於無教,得在如是意、得如是依。由得此故,後出觀時不在邪言等中,但住正言等。是故因中假得果名,故說相續轉勝名正言等。以此義故,道有八分。

7)又上座部說:但不作惡,名為三分。何以故?由聖道力法決定不作,依止無流道,故名無流。未必一切處被數法皆真實有,如八世法。謂得不得、名無名、譽毀、樂苦。是中不得,更無別法。

8)又餘師說:波羅提木叉戒是三道分。

+1依先方法作信受意,由此作意能防身口、遮所作惡,說名波羅提木叉戒。

+2若汝言:人在異心則無守護者。

是義不然,由數習故,犯戒緣來,作意即至。說此作意,名為堤塘。何以故?由憶先誓善不作惡,為有此用故須受戒。

9)復次,若如汝立,有別無教能遮破戒者。則不應有失念犯戒,不須廣辯。若爾不爾,決定應知。八正道中戒有三分,為道基故,譬之如地。以先行故,譬如王。能度生死蕀刺稠林,故譬足。可愛香故如天檀葉。清淨傳傳能到涅槃,如七車譬。

10)又餘師說:引經為證,是道果故、恭敬利養因緣故、非守護對治故、翻令知所得故,知有此戒。

11)又餘師說:云何無教是色而非身受?

答:無教屬身口業,為色所攝。身受者與心相應,為名所攝。

復次,無教是身業故屬身,受是心法故屬心。

復次,無教亦戒亦色,色陰所攝。身受心法,受陰所攝。

12)今論所辯,此法心業所依故,由身口成就假得其名。此法與受何異?

答:受陰所攝,此法通諸陰攝。何以故?依相續故。


37.汝問:離撾打等云何不說為道分者。

1)答:有學聖人未寂靜故,譬如制罪。

2)以不遍故,如非梵行。

3)以不定故,如布踈陀分。

4)為資糧故,譬如施等。

今論所辯分明八戒,此中說名三聖道分。


38.汝問:正業、正命與十善正業、正命有異云何者。

1)答:可壞除、不可壞除。

2)從出世正見起,無流甘露為果。從世正見起,有流取陰為果。

3)能生福德是名業道,能離福德名為道分。


39.汝問:正命何義者。

答:正命有二種,一白衣離五種販賣。二出家人出離五種邪命。

復次,依理求覓、受用衣食等四緣。

復次,知足無失聖種所攝,及守護身口。

復次,先因智慧遠離身心邪見,是名正命。


40.汝問:正命若身口業攝,云何別立者。

答:通在二攝,由義異故,別立可知。譬如諸陰通是行攝,由義異故別立四陰。

復次,體有二故,譬如身觀經言:於身觀身住。

復次,正命異前二分,譬如惑數。


41.汝問:何者正精進者。

答:行於處處,隨地差別,為得種種善法,策起身心,不捨荷負。

復次,為滅惡法,證於善法,常行勇猛,是名精進。

復次,修行是處不倒身心勤力,是名精進。


42.汝問:何相?何用?何緣?何義者。

答:策起身心為相,不退墮為用,起精進類為緣。

藏論中說:精進者勇猛為相,不沈為用,四正勤為緣,勝利行為義。若懈怠人行,無勝利行。

復次,難勝力故。若人有精進,於煩惱戰鬪有難勝力,若懶惰人則無此事。

復次,此行能散破、除捨,是精進義。


43.汝問:若滅惡是善,則無二精進;若非善者,滅諦則非善。

答:滅惡者唯是無物,善則不爾,故精進有二。

復次,滅惡名真實善,所餘即三善。何以故?有四善故。

離破戒臭名為滅惡,戒香發起名為生善,譬如熱靜異於冷生。


44.汝問:若一心修正勤即具足者,則無四正勤;若次第修者,則助道修不具。

1)答:一心得修四正勤,譬如一心通觀四諦。何以故?由此修故,未生諸惡不得生,已生諸惡不得住,善法未生得生,已生得堅住。是故精進由體故一,由用故四。

2)又分別部說:若持戒觀行人,為除定對治修四正勤,已生之惡能障定,由精進故滅。未生破戒後不得生,未生定得生,已有淨戒得堅固住。以是義故,精進唯一,事用有四。

3)復次,有說:四正勤次第起,譬如得定。何以故?

有正勤但能破上心惑。

有餘正勤能拔隨眠惑。

又有正勤能生未生根。

又有正勤能令已生堅固。故道品修非是散修,有正勤故。


45.汝問:何者正念者。

答:不忘先所知境,是名正念,猶熟取相。如經言:心覺心繫等,是名為念。


46.汝問:何相?何用?何緣?何義者。

1)答:境界後憶為相,心境不離為用,六念為緣,自憶令憶名為念義,譬如菩提自覺令覺。

2)復次,藏論說:心澄淨為相,不忘失,若失還現。

3)復次,能守境界是智依止,故名為念。

4)復次,念有四種,一隨執名句味、二能隨所執義、三能隨所思義、四能隨通達所思義。今論所辯正明第四。


47.汝問:諸有為法剎那不住,念云何成。何以故?他見他憶,無此義故者。

1)答:若知者異,念則不成,如張見王憶。

若智相續異,念亦不成,如見牛不憶馬等。

若智一念亦不成,無後智故。

反此三義則名為念。

2)又釋:若不相關,則他見他不得憶,如此人見彼人不憶。

若因緣相關,則他見他得憶,譬如童子、少壯、老弱智,念得隨逐生。

3)復次,譬如種子,不相關故,麥種不生穀芽。

若因果相關而有異者,是穀類等種子,芽莖支節葉位得隨逐生。

4)若一念亦不成,因果不立故,如種子恒一,芽則不生。

由相關不異不一,故念得成。


48.汝問:若一切諸法皆是念處,念根即是念處,則義不相應。

1)答:今論所辯念根,即四念處,但不以境界分別根故,譬如智根智量。

2)復次,念處有三種,

一自性念處,但生憶念,譬如王。

二雜念處,若法能助於念亦名為念,如王臣佐亦得王名。

三境界念處,由念緣此起亦得名念,如王住處。

是故念根即是念處,義不相違。


49.汝問:若念獨自不能守一法者,云何經說有念一守者。

1)答:念是守護中第一增上緣,故說一守,譬如王勝。如經言:一切諸法念為增上緣,為守護故。

2)復次,一念能護一切行,故說一守。如經言:是念行一切處。

3)復次,一切念能守六根,如當門人。

4)復次,是念能錄一心,如人手捻陰陽筒口。

5)復次,能守一相續故名一守,如護一子。

6)復次,六根被繫於一念柱,不散住自境,如六眾生同繫一柱。是故經言:有念一守。


50.汝問:云何有時能憶、有時不憶者。

1)答:有三因緣故能生念,

一數習,由數習身口意如夢中見;

二相,由順逆相憶似不似境;

三澄清,由心澄清念即得起,如淨器水得見面像。若反此三則不得憶。

2)又臨死及初生重苦所逼,忘失本念,故不憶宿命。

3)復次,有六因緣能生於念。如偈言:順逆及數習,一處共會聚,定力及因力,此六為念因。

順者,如見他似兒便憶自子。

逆者,由觸熱故憶昔時冷。

數習者,如所慣行事自然憶。

一處會聚者,如人見菴羅樹憶其酸味。

定力者,如得三明人憶宿往事。

因力者,猶如聖人及大行善人憶過去生。


51.汝問:何者三摩提。

1)答:經說心定住靜名三摩提。

2)又阿毘達磨藏說:能攝法不散,名三摩提。

3)復次,是心相續,煩惱惡風所不能動,如密室燈。

4)復次,三摩提有二種,謂世間、出世間。

世間者,能生世間果報,與覺分相離,能伏上心惑。

出世間者,能令度離世間,與覺分相應,能拔隨眠惑。今論所辯是出世定。


52.汝問:何相?何用?何緣?何義者。

1)答:心定住為相,伏對治為用,依心學為緣。

2)復次,藏論說:一心為相,不散為用,四定為緣,安心令直為義,如箭師調簳。

3)世間說為三摩提箭,此言調直箭。如是調直心相續,名三摩提。如偈言:

心跳擲散動,難守亦難遮,智人使調直,如箭師調簳。

4)復次,能安心平等,譬如馭車,取平坦路,避嶮曲道。觀行人亦如是,能安置心於平等處,門境相行,能遮不平等惡故,名三摩提。

5)復次,五蓋病銷,如人不病名三摩提。


53.汝問:正定若是定,須陀洹人應無欲瞋;若不爾,則違道理者。

1)答,所對治定在,由得果故,驗其得定,譬如五根。

2)復次,專心向定故,譬如蜂雖繫穢處心慕蓮花,故知恒在花處。聖人亦爾,雖處欲塵,心樂寂靜,故知恒在定。

3)復次,如須陀洹人,無明雖在而明不失。

4)復次,如佛婆伽婆,雖有覺觀不出散心,恒在定故。須陀洹人定亦爾,故不違理。


54.問:聖道八分次第云何?

1)答:由能依理觀聖諦故,先立正見。

於所觀法執視不捨,次立正覺。

從此次立正言、正業、正命。

於所觀法為離為得,次立精進。

於所離得永不忘失,次立正念。

由念不失,於所見境心不散動,次立正定。

2)復次,若八法俱起則無次第,而次第說不無道理。

若人欲起涅槃,應先求正見,如人欲行必須有眼。

如所見理執視簡擇,次立正覺。

如所擇說次立正言。何以故?若有語言,依覺觀故。

如言而行,次立正業。

此二清淨,次立正命。

是人住戒,若起勤策,次立精進。

有精進故則念不失,次立正念。

由有念故心一不散,次立正定。

3)復次,阿毘達磨藏說:

此行以智慧為根本。何以故?四諦境深,非智不了,故先立正見。

心觸此境,次立正覺。

由此二分,於四諦中對自令知,次立正言。

由前二分,如言發行,次立正業。

由前兩分,口說身行受用四諦,次立正命。

身心勤策為進諦理,次立精進。

由此精進,於四諦境心用澄淨,次立正念。

由此正念,於四諦境心及諸法永不散動,次立正定。

4)復次,

由正見故,是觀行人不墮增上慢中,能如實分別自所得故。

由正覺發起正言,是自所得,能傳至他。

由此正言能立、能破、能決,令他信有智慧。

由有正業,寧捨壽命,不犯非法,故令他信有聖所愛戒。依法如量求用四緣故。

由正命令他信有聖種知足。復次,由正見、正覺及因正言,能師子吼。由正業、正命能顯所說義。

由正精進,未得令得,未滅令滅。

由有正念,沈起平時不忘三相,故定無障。

由有正定,滅除定障,能引六通諸德,故後俱解脫。

6)復次,阿毘達磨藏說:

由正見故,說信根、信力及欲。何以故?由有智慧,信欲成故。

由精進故,能攝正勤及精進根、力、覺分。

由正定故,攝心如意足及定根、定力、喜、猗、捨、定覺分等。

以是義故,當知三十七品是八道內攝。

7)復次,正見及正念,是毘婆舍那分,由此滅無明故,慧解脫為果。所餘道分屬奢摩他分,由此離欲故,心解脫為果。是故略說道有二分,一毘婆舍那、二奢摩他。

8)復次,藏論說:

正言、業、命三為戒聚,由有此戒,拔除瞋惡根本。

正覺、精進、正定三為定聚,由此拔除貪欲惡根。

正見、正念二為慧聚,由此拔除無明惡根。以此義故,道有三分。

9)復次,道有四,

一方便道者,由此無礙道生,無礙道前皆名方便。

二無礙道者,正能除障礙對治故、惑不礙故,名為無礙。

三解脫道者,解脫、無礙道所礙之惑,初起名為解脫。

四勝道者,從解脫道後所餘諸道,皆名勝道。

問:此四云何名為道?答:由此進至涅槃,故名為道。

若爾,解脫及勝云何名道?答:道種類故、轉勝故、令前至後故、能至無餘涅槃故,說名為道。

10)復次,道有四種,一苦道遲智、二苦道速智、三樂道遲智、四樂道速智。

10.1)樂道者。謂依止四定具分故、定慧平等故、無功用行故,以是義故,名為樂道。

10.2)離此皆名苦道,謂依止未來定、中間定、三空定等,不具分故、定慧不等故、有功用行故。

未來定者有慧少定,三空有定少慧,中間定者分不具故,定慧皆少,以是義故名為苦道。

10.3)此之二道,若信根人得名為遲行,若智根人得名為速行。

是八分聖道,約定、約根,故有四行。

11)復次,聖道或說三十七助覺。

+1何法為覺?以盡智、無生智名之為覺。

由三種人成三品覺,謂聲聞菩提、辟支菩提、無上菩提,能滅無明令無餘故。

是自事已作不復更作,如實覺故,是名為覺。

+2助者,三十七法,隨從盡智、無生智,故名為助。

由名故說三十七,不由於體。

+3今論所辯體唯有十,謂信、精進、念、定、慧、喜、輕安、捨、戒、覺。

阿毘達磨師說:體有十一,即開戒為二,所謂身、口。

復有阿毘達磨師說:體有十三,謂足欲及心故。

經一切所得法,皆是助覺,但此十既勝,故偏舉之。

+4言三十七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八聖道、七覺分。


55.問:此七科助覺安立何處?

答:凡有四位,一初發行位、二通達位、三見位、四修位。

問:次第云何?

1)答:是觀行人已住於戒,已能了別生死過失,涅槃功德,離四諦觀無別方便,能了知此過失功德,為攝多境散心,令住一處,為生對治,伏四顛倒,令心如理入四諦觀,是故在先觀四念處。

2)由四念觀已別諸法可取可捨,為取善捨惡故,次修行正勤。

3)因四念觀、正勤得成,由正勤觀惑障已淨,助法已立,心隨意住故,次立四如意足。

4)由此定力,於不疑境,心有增上。

由此信故,於不懈怠,心有增上。

由此精進所得善心,有助無障,於不忘境,心有增上。

由此念故,攝在一境,於無散中心有增上。

由此定故,如實觀境心有增上。

由當體增上故,於不退位心有增上。

由不退故,於通達分,心有增上,故次立五根。

5)是五根增長至最上上品故,下惑不能破故、餘世間法不能勝故、無流心次第緣故、不退聖位故,以是義故,次立五力。

6)已見彼此得失、已得真路、已得決心、已得眼、已得足,由五力故得出世行,故次立八聖道。

7)由八聖道破見諦惑已,得近盡智、無生智故,轉此道名七覺分。是故次第立三十七。

8)四念處觀是初發行位即解脫分。四正勤名忍位,四如意足是名位,五根名相位,五力名第一法位,此四通名決了位。八聖道名見位,七覺分名修位。盡智、無生智名究竟位,是果非因,故不立為道。

9)復次,此道或說名梵輪。梵輪者,佛世尊及弟子所轉故。此聖道有六種義,譬之如輪。

一速疾行,謂或一心、或十二心、或十五心,遍行三界四諦,故名速疾。

二捨此到彼,謂捨世間到出世間等。

三上下行故,謂或在法忍,或在類忍等。

四從此至彼,謂從師師相續解,至弟子相續解。

五轂輻輞相似故。戒有三分為轂,正見、正覺、正精進、正念為輻,正定為輞。

六聖王輪,未伏能伏、已伏能守護。由無礙道能伏,解脫道能守,以是義故名為梵輪。

10)復次,此八聖,正見有五分。戒有六種,謂三業教無教。精進有九分。正念有八分。正定亦八分。此聖道若廣說則有三十七分,若中說則有八分,若略說或三分,或二分。

偈言:若人求涅槃,滅止及妙離,應常行精進,聽思修四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