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6日 星期三

大毘婆沙論-6.根蘊

1.

[發智論]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此二十二根。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相應意根。

[*引文]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應廣分別。


1.1.問:何故尊者以二十二根而作論?

答:是彼尊者所樂欲故。隨彼所欲不違法相而作斯論。不應責其所以。

1)有說:不應問。

+彼尊者以契經說二十二根。彼根契經是此論根本。依彼經造論不可責其因緣。以彼尊者於佛所說二十二根不能少減說二十一。不能少增說二十三。

+以佛所說無增減故。不可增減。如不可增減。不可多少。不可損益。無量無邊應知亦爾。

+以佛所說無量無邊。不可於中作量邊故。無量者義難測故。無邊者文難知故。

+譬如大海無量無邊。無量者深。無邊者廣。

+世尊所說應知亦然。雖百千俱胝那庾多數。如舍利子等諸大論師。於佛所說二句文義。造百千論分別解釋。盡其覺性不得邊際。是故不應責彼尊者。

2)問:置彼尊者。世尊何故說此契經?

答:觀所化者應聞此法得饒益故。

復次,此經有別緣起。謂有梵志名曰生聞。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若還問彼反生愚惑。所以者何?非其境故。由梵志問。說此契經。是故不應徵佛說意。

3)問:置佛說意。梵志何故但問諸根?不問蘊、界、處等?

+答:隨彼所疑而問。不應為責。

+或彼梵志性善尋思。隨有所聞憙便歷問。為知根義,周遍遊歷九十六道,問諸根量。如離繫者施設一根所謂命根。遍內外物。故彼立制,不飲冷水。不斷生草,以有命故。

4)問:諸外道於外物中,執有何根,名有根法?

+答:有於外物執有意根。

+有於外物執有命根。

+有於外物執有二根。由意根故名有根法。由命根故名有命法。

+有於外物執有二根。謂業與意。隨應當說。


1.2.修根

又如外道波羅設利。作如是說:眼不見色。耳不聞聲。名聖修根。

問:何故彼名波羅設利?

1)答:是所立名,不應問立名所以。名隨假立,不必皆有實義故。

2)有說:此是彼姓。

謂婆羅門有姓憍蹉。有姓筏蹉。有姓扇祑略。有姓憍陳那。有姓婆羅墮闍。有姓波羅設利。

3)有說:此是雜種。

謂從剎帝利、婆羅門生。名波羅設利。如從驢馬所生名騾。

4)如是說者,此是彼姓。彼有弟子名嗢怛羅。

曾於一時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佛時告曰:汝師波羅設利,為汝等說修根法耶?嗢怛羅言:我師曾說。佛問;云何彼云?我師作如是說:眼不見色。耳不聞聲。名聖修根,無所取故。佛即難曰:若爾,盲者應名聖修根,不見色故。時阿難陀佛邊侍立。為佛搖扇。尋亦難言:聾者亦應名聖修根,不聞聲故。

問:設有外道百千俱胝那庾多數。智慧辯才如舍利子,佛皆能伏。何故世尊作初難已,尊者慶喜作第二難。世尊何故而不遮止?

4.1)答:佛觀慶喜咽喉有相。知欲設難故便自止。以佛昔在三無數劫。精懃修習菩薩行時。尚不斷他所有才辯。乃至弟子亦不遮遏。況今成佛斷他辯才。

4.2)又佛了知若自所說。若慶喜說平等無異。無有增減,故不遮止。

4.3)又顯師與弟子俱能摧伏他故。若師、弟子俱能伏者。乃名善伏,故不遮制。

4.4)又欲令彼無餘言故。謂若世尊作第一難。慶喜不作第二難者。則彼外道還自眾中。以餘慢心作如是言:雖為彼師所伏,而非弟子。彼雖能伏我等而非我師。若佛世尊作第一難。慶喜復作第二難者,則彼永捨憍慢之心。弟子尚能摧伏我等,何況彼師。設我師來,亦不能對,何況我等。

4.5)又欲滿彼梵志意故,彼作是念:喬答摩尊諸力士中,為無有上,能伏、能破一切論者,而無屈撓諸論師中,最為尊勝。往昔所有諸大論師。尚無能對何況我等。若彼弟子與我談論。我當酬對豈不宜哉。佛一切時滿所化意。如其所念而汲引之。故不遮止慶喜所難。

4.6)復次,佛以慶喜為證義人。故彼外道眾信重慶喜。以彼尊者形貌端嚴。善知因陀羅聲明論故。佛意令彼問所信人。自驗師宗應正理不?慶喜時說,故佛不止。

4.7)復次,欲顯世尊無勝己慮故。謂諸外道慮弟子中,有勝己故,遮其言辯,佛無是事。設有弟子百千俱胝那庾多數辯才智慧如舍利子,亦無問難與佛等者,況能勝佛。

4.8)復次,欲顯己斷法慳垢故。謂諸外道不許弟子與他論難。勿彼由斯多獲名譽、恭敬、利養。佛則不爾。假使世間一切皆得無邊名利,佛無一毫,終無嫉妬。是故不止慶喜所說。

4.9)復次,欲顯弟子亦勝他故。謂諸外道恐己門徒與他論難,墮負受辱。世尊弟子無不勝他。若論難時,益更光揚如來正法,故不遮制。

4.10)復次,為欲顯示善說法中文義滿足,無異見故。謂諸外道惡說法中。文義乖違,師徒見異。隨有所立、所說、所解。師與弟子各各相違。佛正法中無此過失。隨有所立、所說、所解。弟子與師皆同一味。由此等緣對彼外道。佛與慶喜各設一難。

5)問:外道若許盲聾之人是聖修根,云何成難?

5.1)答:是為大難。亦是總說外道過失無能對者。謂汝若許盲聾之人。亦得名為聖修根者。汝等何故棄捨居家。晝夜精勤修諸梵行。但應毀壞眼、耳二根。自可名為聖修根者。故前所說是為大難。亦是總訶一切外道。

5.2)又勝論者說有五根。鼻、舌、眼、身、耳根為五。

5.3)又數論者說十一根。謂五覺根、五業根、意根。

五覺根者。所謂眼、耳、鼻、舌、身根。

五業根者。謂語、手、足、大、小便根。

意者。意根為第十一。

5.4)或復有說:百二十根。謂眼、耳、鼻各二為六。舌、身、意、命及五受根。信等五根總為二十。六趣各二十,為百二十。彼說阿素洛為第六趣。

5.5)有說:根是主義。彼外道說有百二十主。如天主、龍主、阿素洛主及人主等。要受如是百二十處勝妙之身,方得解脫。

6)生聞梵志聞如是等說根不同,轉生疑惑。不知何者是其實說?聞釋氏宮生一太子。具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身真金色圓光一尋。見者歡喜,覩無厭足。捨輪王位,踰城出家。精勤修習難行苦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一切知者、一切見者。斷一切疑網,施一切決定。能盡一切問難源底。聞已,即時來詣佛所。在一面坐而白佛言:說根者多。沙門說幾根攝諸根盡?

7)問:何故梵志不以所聞說根差別。請問於佛而直作此問耶?

答:彼有惡慧,恐佛於他所說根中擇善而說,故作總問。佛依彼問,答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廣說乃至非其境故。

8)問:世尊何故復作是語: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若還問彼反生迷惑。所以者何?非其境故。

答:欲令彼知先所聞一根。乃至百二十根皆非實故義言。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尚不能於二十二根中。減一根說二十一。增一根說二十三。況諸外道僻見無知,於諸根中有能增減。說一乃至百二十耶?由此因緣彼來詣佛。但問根義,非蘊、界等。


1.3.自性

問:此二十二根名有二十二。實體有幾?

1)答:對法者言名二十二。實體十七。於中男、女、三無漏根,無別體故。

1.1)問:何故男、女根無別體耶?

答:此二即是身根攝故。如說:女根云何?謂身根少分。男根云何?謂身根少分。

1.2)問:何故三無漏根亦無別體?

+答:此三即是九根攝故。九謂意根、樂、喜、捨根。信等五根。

+此九根有位,名未知當知根。有位名已知根。有位名具知根。

即見道位。修道位。無學道位。如次應知。

+又在隨信、隨法行相續中名未知當知根。在信解、見至、身證相續中名已知根。在慧解脫、俱解脫相續中名具知根。九根聚集隨位說三,故無別體。由此故說二十二根名二十二,實體十七。

2)尊者法救作如是說:名二十二。實體十四。謂即前五及命、捨、定,無別實體故。

2.1)彼說:問何故彼說命根無實體?答:命根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彼說:不相應行蘊無實體故。

2.2)問:何故復說捨根無別體?答:彼說離苦、樂受,無別不苦不樂受。所以者何?諸所有受。或樂或苦。若非苦樂云何名受?

問:若爾,經說三受當云何通?答:彼作是說:樂受、苦受有上、有下、有利、有鈍。有躁、有靜。諸上利躁者名樂受、苦受。諸下鈍靜者名不苦不樂受。此體不定,如疑而轉。

2.3)問:何故彼說定根亦無別體?

答:彼說離心,無定體故。如說:定云何?謂心一境性。由此諸根名二十二。實體十四。

3)尊者覺天作如是說;名二十二。實體唯一。所謂意根。彼作是說:

+諸有為法有二自性。一大種。二心。離大種,無所造色。

+離心,無心所。諸色皆是大種差別。無色皆是心之差別。

+由此義故,實根唯一。

4)如實義者。應如初說名二十二。實體十七。如名體。如是名施設、體施設。名異相、體異相。名異性、體異性。名別性、體別性。名分別、體分別。名覺悟、體覺悟。應知亦爾。是名諸根自性、我物、性相、自體。


1.4.何義

已說自性當說所以。問:何故名根?根是何義?

答:增上義是根義。明義是根義。現義是根義。憙觀義是根義。端嚴義是根義。最義是根義。勝義是根義。主義是根義。

問:若增上義是根義者。諸有為法展轉增上。諸無為法於有為增上。則一切法皆應立根。何故世尊立二十二?

1)脇尊者言:佛於諸法了達究竟。善知諸法體相勢用,餘不能知。若法有根相者立根。無者不立不應責問。

2)有說:增上緣有下、有上、有劣、有勝。上勝立根。下劣不立。

3)有說:雖一切法皆有增上緣義,而非皆有增上、明、現。乃至主義。

+如二十二根者,如一切有情,雖皆互有增上緣義,而有勝者。

如鬼界中琰摩王勝。傍生趣中師子王勝。村中主勝。國中王勝。四大洲中轉輪王勝。於欲界中自在天勝。千世界中梵王為勝。於三界中佛為最勝。佛於一切有情類中獨稱法王,無倫匹故。

+如是諸法,雖皆是增上緣。而非一切皆有增上乃至主義。如二十二根者。故佛唯說此二十二根。


1.5.總相

1.5.1.眼等六根

問:若增上義是根義者。誰於何增上?

1)答:眼根於四處增上。一莊嚴自身。二導養自身。三為識等依。四作不共事。

莊嚴自身者。雖有妙身支分具足。眼根若缺,人不喜觀。故於嚴身,此為增上。

導養自身者。由眼根故,見好惡色。捨危就安,令身久住。

為識等依者。眼識及相應法,依此而生。

作不共事者。唯眼根見色,非餘根。

2)耳根於四處增上。一莊嚴自身。二導養自身。三為識等依。四作不共事。

莊嚴自身者。雖有妙身支分具足。耳根若缺,人不憙觀。故於嚴身此為增上。

導養自身者。由耳根故,聞好惡聲。捨危就安,令身久住。

為識等依者。耳識及相應法,依此而生。

作不共事者。唯耳根聞聲,非餘根。

+1有餘師說:眼根導養生身為勝。耳根導養法身為勝。如說:

譬如明眼人,能避現嶮難,世有聰明者,能離當苦惡。

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離罪,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

+2復有說者,眼根、耳根俱能導養生身、法身。導養生身如前說。導養法身者。由眼根故親近善士。由耳根故聽聞正法。由此能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乃至展轉證得涅槃。是故經說:梵壽梵志勿壞二根。謂眼與耳。

+3問:何故於諸根聚中,但說勿壞二根耶?答:由眼、耳根,佛出世時。為路、為門,趣入佛法。

又由眼、耳遇佛,便能比知是佛。如說:苾芻!汝若不能知佛心者應二處求。一所聞。二所見。由此偏說勿壞二根。

3)鼻、舌、身根皆於四處增上。一莊嚴自身。二導養自身。三為識等依。四作不共事。

莊嚴自身者。雖有妙身支分具足。三根隨缺,人不憙觀。

導養自身者。由此三根,受用段食,令身久住。以段食是香、味、觸故。

為識等依者。鼻識及相應法依鼻根生。舌識及相應法依舌根生。身識及相應法依身根生。

作不共事者。唯鼻能嗅。唯舌能嘗。唯身覺觸。各非餘根。

4)意根於二處增上。一能續後有。二自在隨轉。

能續後有者。如說:識若不託母胎,名色得成羯邏藍不?不也。世尊!

自在隨轉者。如說:世間心所引,亦為心所勞,心若於彼生,皆自在隨轉。

有說:意根於染淨品增上。如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


1.5.2.男、女二根、命根

1)男、女二根於二處增上。一有情異。二分別異。

有情異者。由此二根令諸有情男、女類別。

分別異者。由此二根形相言音、乳房等別。

1.1)謂劫初時,無女男差別。後於是處,少造色生。便有男、女體類、狀貌、顯形、言音、衣著、飲食、受用差別。

1.2)有說:此二於染淨品增上。

+於染勝者。非於婬欲,此無疑故。但由此二,若壞、若闕,於不律儀、五無間業,不能受作,亦復不能斷諸善根。

+於淨勝者。此男、女根,若壞、若闕。便不能起一切律儀,亦復不能離三界染,不能種植三乘種子。

2)命根於二處增上。一令說有根。二令根不斷。

命根若在,可說有根。及令諸根相續住故。

有說:命根於四處勝。一續眾同分。二持眾同分。三護養眾同分。四令眾同分不斷。


1.5.3.五受根

五受根於雜染品增上。

以諸有情,由受勢力。四方追求,遊於鐵鎖、鉤索、嶮路、登山、越谷,匍匐、偃倒。或入大海,遇諸畏難。謂波浪洄澓、室獸摩羅。黑風、旋風、伏山、灘磧,墮惡龍宮。邏剎娑洲、金毘羅難、盜賊難等。如是種種皆因諸受。

問:無漏受,云何於雜染品增上耶?

1)答:初起加行及趣入時,亦於雜染品增上。

謂觀行者求彼受時,亦須追求衣食等物。由此勢力,亦生染故。

2)有說:受於染淨俱勝。

樂受於染勝者。如說:於樂受貪隨增。於淨勝者。如說:樂故心定。

苦受於染勝者。如說:於苦受瞋隨增。於淨勝者。如說:苦為信依。

不苦不樂受於染勝者。如說:於不苦不樂受無明隨增。於淨勝者。如說:六出離依捨。


1.5.4.信等五根

信等五根。於清淨品增上。

1)如說:信生能歸趣,越放逸流海,精進能除苦,慧能得清淨。

又說:我聖弟子具信伊師迦,能捨不善,修習善法。

2)又佛告慶喜:精進能得菩提。

又說:我聖弟子具精進力,捨不善法,修習善法。

3)又說:念能遍行防護一切。我聖弟子具念防護。捨不善法,修習善法。

4)又說:定是正道,不定是邪道。定心得解脫,非不定心。定心能知諸蘊生滅。

又說:我聖弟子具三定鬘。能離不善,修於善法。

5)又說:慧為世間上,能順趣決擇,能正知諸法,能盡老死苦。

又說:一切法中,慧為最上。

又說:姊妹!我聖弟子能以慧刀,斷諸結縛、隨眠、纏垢。

又說:我聖弟子具慧垣牆,能障惡法,增長善法。


1.5.5.三無漏根

1)未知當知根。於未見諦,而見諦增上。

2)已知根。於已見諦,除煩惱過增上。

3)具知根。於已除煩惱過,得現法樂住增上。

由此各各於彼彼處,有增上義。故說為根。


1.5.6.尊者寠沙筏摩

尊者寠沙筏摩作如是說:

1)唯意一種是勝義根。是內、是遍,有所緣故。

是內者。內處攝故。

是遍者。從無間獄至有頂故。

有所緣者。緣一切法故。

2)餘眼等根不具斯義。是故不立為勝義根。

謂眼等五雖內處攝,而非是遍,非有所緣。

3)命根雖遍,而非內處,亦非有緣。

4)苦、樂、憂、喜。雖有所緣,非遍、非內。

5)捨、信等五。雖遍、有緣,而非內處。

6)三無漏根如九根說。

7)問:若唯意是勝義根者。餘二十一何故名根?

答:彼與意根作所依。作依。作雜染。作清淨。作清淨位。故亦名根。

誰作所依?謂眼等五根。

誰作依?謂命根。

誰作雜染?謂五受根。

誰作清淨?謂信等五根。

誰作清淨位?謂三無漏根。即見位、修位、無學位。

8)問:何故男、女,復得名根?

答:生有情故。生欲樂故。制煩惱故。為染依故。

生有情者。謂生胎、生卵、生有情。

生欲樂者。謂於是處,初生欲樂,後乃遍身。如依眉間初生聖樂後乃遍身。此亦如是。

制煩惱者。謂此志性能於暫時伏諸煩惱。

為染依者。謂染污識及相應法此為所依。

餘處身根發三種識。此唯發染污識非餘。發此識時,唯作習近意故必與貪俱。


1.5.7.尊者僧伽筏蘇

1)尊者僧伽筏蘇作如是說:唯命等六是勝義根。所謂眼、耳、鼻、舌、身、命,有情本故。

2)問:若命等六是勝義根者。餘十六種何故名根?

答:與命等六。作種子。作雜染。作清淨。作清淨位。故亦名根。

誰作種子?謂意根。

誰作雜染?謂五受根。

誰作清淨?謂信等五根。

誰作清淨位?謂三無漏根。即見位、修位、無學位。

3)問:何故男、女亦得名根?

答:欲界有情欲為種子。欲為苗稼。此依何有?謂男、女根。是故此二亦得名根。


1.5.8.尊者妙音

1)尊者妙音作如是說:命等八種是勝義根。謂眼、耳、鼻、舌、身、男、女、命,有情本故。

2)問:若命等八是勝義根者。餘十四種何故名根?

答:與命等八作種子。作雜染。作清淨。作清淨位。故亦名根。廣如前說。


1.5.9.

問:身根極微,遍身等有。何故此獨名女男根?復說為顯?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此處能顯是男、女故。名男、女根,復說為顯。

問:有二形者亦能顯耶?答:此不能顯,不決定故。由此故說非女非男。

2)有說:此處生流轉者、還滅者故。外道六師補刺拏等名流轉者。聲聞、獨覺及與如來名還滅者。

3)尊者說曰:此處能生諸仙牟尼。諸聰慧者。善調伏者。易共住者。故名男、女根。亦說名顯。


1.6.別相

已說諸根總相所以。今當顯示一一別相。

1)問:眼根云何?

答:若已見色、今見色、當見色。及此所餘是名眼根。

已見色者說過去眼。今見色者說現在眼。當見色者說未來眼。此說同分。及此所餘者說彼同分。眼如界中廣說。乃至意根說亦如是。

2)問:女根云何?答:身根少分。

3)男根云何?答:身根少分。

4)命根云何?答:三界壽。

5)樂根云何?答:依順樂觸所生身心樂、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樂根。

6)苦根云何?答:依順苦觸所生身苦、不平等受、受所攝。是謂苦根。

7)喜根云何?答:依順樂觸所生心悅、平等受、受所攝。是謂喜根。

8)憂根云何?答:依順苦觸所生心慼、不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憂根。

9)捨根云何?答:依順不苦不樂觸所生身心捨、非平等非不平等受、受所攝。是謂捨根。

10)信根云何?答:於出離、遠離所生善法諸信順、印可、忍受、欲樂、心清淨性。是謂信根。

精進、念、定、慧根,如文廣說。


1.6.1.未知當知根

問:未知當知根云何?

答:未見諦者。未現觀者。諸學慧慧根。及所有根隨信、隨法行,於四聖諦,未現觀、能現觀。是謂未知當知根。

+此中於四聖諦未已見故,名未見諦者。

+未已現觀故名未現觀者。

+諸學慧慧根者。此說慧根。

+及所有根隨信行、隨法行,於四聖諦,未現觀、能現觀者。說餘八根。總此九根名未知當知根。

問:此九根中何故慧根再說、別說,餘根但作一總說耶?

1)答:慧名義勝故。謂根聚中慧為最勝。如國中王勝。村中主勝。餘根不爾。

2)有說:慧為導首故。如說:苾芻!諸善法生。明為導首。明為前因。由此引生所有慚愧。

3)有說:慧具三現觀故。謂慧具三現觀。一見現觀。二緣現觀。三事現觀。

慧相應法有二現觀。謂除見,非慧性故。

慧具有法有一現觀。謂事非餘,非慧性故,無所緣故。

4)有說:慧見煩惱令不久住。如穴居眾生。人若見時便還入穴。

5)有說:慧照相續則煩惱不侵。如室有燈賊不能盜。

6)有說:慧能照一切法。外日月等唯照一界、一處、一蘊、一世少分。慧能普照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三世及無為法。

7)有說:無慧者縛。有慧者解。

8)有說:慧入佛法,甚歡娛故。

謂佛法中以解為勝。是故諸有慧者見妙法寶,於中歡娛如明眼人入於寶渚。

若無智慧,雖入佛法,無所見故,常懷憂慼。如生盲人至採寶所更增愁毒。

9)有說:慧根如將。如導。如目。如首。是覺覺支。是道道支。

10)有說:慧能導引餘菩提分,令不異趣。如明眼者導眾盲人令行正路。此亦如是。

11)有說:慧斷纏縛,猶如利刀。如說:姊妹!我聖弟子。能以慧刀斷諸結縛、隨眠、纏垢。

12)有說:慧如臺殿。如尊者阿埿律陀言:我依戒住戒,得昇無上智慧臺殿。

13)有說:慧能安立諸法自相、共相。能分別諸法自相、共相。破自體愚及所緣愚。於諸法中不增減轉。

14)有說:慧是諸佛所愛敬故。佛不愛敬有情色力、族姓、財富、自在。但愛敬慧,以慧能證諸功德故。

15)有說:慧能顯佛無與等故。謂諸色力、族姓、財富、榮貴、自在,不能顯佛是最尊勝。唯慧能顯。以一切智唯佛有故。餘根不爾。以如是等無量因緣。慧根餘根作差別說。


1.6.2.未知當知根

1)問:已知根云何?

答:已見諦者、已現觀者諸學慧、慧根。及所有根信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重現觀。是謂已知根。

+此中於四聖諦已見故。名已見諦者。

+已現觀故名已現觀者。

+諸學慧慧根者。此說慧根。

+及所有根信解、見至、身證。於四聖諦已現觀、重現觀者。說餘八根。總此九根名已知根。

2)問:諸無學者於四聖諦亦重現觀。如從退法轉至思法。乃至從堪達法轉至不動。何故但說學重現觀,非無學耶?

2.1)答:亦應說無學。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2.2)有說:此中舉初顯後。若說學重現觀。當知已說無學亦重現觀。如舉初顯後。舉始入顯已度。舉加行顯究竟。當知亦爾。

2.3)有說:若斷未曾斷煩惱。得未曾得沙門果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非斷未曾斷煩惱。亦非得未曾得沙門果。是故不說。

2.4)有說:若斷未曾斷繫得。得未曾得離繫得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雖得未曾得離繫得,而不斷未曾斷繫得。是故不說。如斷繫得。得離繫得。除過患修功德。捨下劣證上妙。去無義取有義。盡渴愛苦、受無熱樂。應知亦爾。

2.5)有說:捨未曾捨無智。得未曾得智者。說重現觀。無學爾時,雖得未曾得智,而非捨未曾捨無智。是故不說。應知此依染無智說。由如是等種種因緣。學說重現觀非無學。


1.6.3.具知根

1)問:具知根云何?

答:漏盡阿羅漢諸無學慧慧根。及所有根慧解脫、俱解脫,能得現法樂住。

+此中漏盡阿羅漢諸無學慧慧根者。此說慧根。

及所有根慧解脫、俱解脫能得現法樂住者。說餘八根。總此九根名具知根。

2)問:學者亦有現法樂住,何故但說無學耶?

2.1)答:亦應說學。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2.2)有說:此中舉終顯始。若說無學得現法樂住。當知已說學亦得現法樂住。如舉終顯始。舉已度顯初入。舉究竟顯加行。當知亦爾。

2.3)復次,此說名義勝者。以法言之。則無學法勝。以補特伽羅言之。則無學補特伽羅勝。

2.4)有說:此中說得輕安樂,非煩惱熱所損者。學雖得輕安樂,而猶為煩惱熱所損。是故不說。

2.5)復次,此中說受輕安樂,自在廣大者。學於所作有所作故。雖受輕安樂,而不自在,亦不廣大。如王未除一切怨敵。雖受王樂而不自在。亦不廣大。彼亦如是。是故不說。

2.6)有說:此中說已息煩惱,意言已滿牟尼相者。學則不然。是故不說。

2.7)有說:此中說有現法樂住,無後世樂住者。學於二世皆有樂住。是故不說。由如是等諸因緣故。無學說樂住非學。


1.6.4.三明阿羅漢

問:為有三明阿羅漢不?

+若有者,此中何故不說?

+若無者。恣舉經云何通?如說:尊者舍利子恭敬合掌白佛言:世尊!此五百苾芻。幾是三明?幾是俱解脫?幾是慧解脫。此中因論生論。尊者舍利子知是事不?若知者何故問?若不知者,云何得名波羅蜜多聲聞?

1)應作是說。彼尊者知。若爾,何故問?亦有知而問者。如毘柰耶說:爾時,世尊知而故問。由此不應以知故遮其問。

2)有說:尊者欲饒益他故。謂舍利子雖自了知,而知眾中有不知者。無無畏故,不能問佛。舍利子無是過故。為饒益他所以發問。

3)有說:尊者欲於總中顯差別故。謂佛為五百苾芻,如應說法。彼聞皆得阿羅漢果。永斷後有,稱可佛心。一切有情真實稱可佛心者,謂得阿羅漢果,永斷後有。

尊者舍利子作是念:彼諸苾芻雖皆得阿羅漢果,永斷後有。而未知彼誰先來勤修加行?誰不爾?欲於總中顯有差別。故發斯問。

4)有說:世尊先為五百苾芻說法,令等住果。

尊者舍利子欲顯彼道有差別故。是以發問。

5)有說:世尊先為五百苾芻說法,令住平等無為解脫。

尊者舍利子。欲顯彼有為解脫非無異故。而發斯問。

6)有說:尊者欲顯發功德伏藏令世共知故。如世伏藏土所覆故世人不見。若因開發,乃得見之,生希有想。如是功德寶藏,以少欲土,覆世無知者。由舍利子所顯發故。世人共知生希有想。

7)有說:尊者欲發施主增上思故。有諸施主雨四月中,以衣服等供給僧眾。彼或生念:我所施田為良美不?為欲令彼生決定知:我等已於良田植福,快哉所作,功不唐捐。是故尊者發如是問。

8)有說:尊者欲顯師徒儀式,法應爾故。謂弟子法應問師。師法應教弟子。

9)有說:尊者顯己求法無厭,離諸懈慢。令他亦然。是以故問。

10)有說:尊者欲斷世人少有所知,便生傲足,不問他故。彼尊者念言:世人智慧,於我所有十六分中不能及一。我猶問他。何況汝等少知少見而不問耶?

11)有說:尊者欲顯離法慳垢故。謂法慳者見他問時尚不生喜。何況自問。

12)有說:尊者欲止外道誹謗故。謂諸外道恒謗佛言:沙門喬答摩攝受鄔波底沙、俱履多故。夜從受法,晝為他說。若舍利子於大眾前。合掌恭敬而請問者。此謗便止。

13)有說:尊者欲顯世尊弟子所有善說皆須佛印印之。故發斯問。如王所司所有符疏。若無王印,人不承受。往關津等悉為障礙。若有王印人皆信用,所往無礙。如是佛弟子所有善說。若無佛印他不信受。如來滅後所有四眾亦不敬受。若為佛印所印可者。聞則奉行。遺法四眾亦生敬重。由此等緣彼舍利子而作斯問。

14)若無三明阿羅漢者。彼經所說云何通耶?

答:應說有三明阿羅漢。

問:若爾,彼經善通。此中何故不說?

14.1)答:此中應作是說。及所有根慧解脫、俱解脫三明。能得現法樂住。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14.2)復次,已說在先所說中。謂三明阿羅漢。或是慧解脫。或是俱解脫。

若說慧解脫,當知已說慧解脫三明。

若說俱解脫。當知已說俱解脫三明。故不別說。

14.3)昔於此義有二論師。一名時毘羅。二名寠沙伐摩。

尊者時毘羅偏稱讚慧。尊者寠沙伐摩偏稱讚滅定。

+時毘羅作如是說:慧勝非滅定。慧有所緣。滅定無所緣故。

+寠沙伐摩作如是說:滅定勝非慧。滅定唯聖者有。慧通異生有故。

+稱讚慧者作如是言:

若具三明,非八解脫者,是名三明。

若具三明,亦八解脫者。亦名三明。

若具八解脫,非三明者。是名俱解脫。

若有一明、二明。是名慧解脫。所以者何?以慧勝滅定故。

+稱讚滅定者作如是言:

若具八解脫,非三明者。是名俱解脫。

若具八解脫,亦三明者。亦名俱解脫。

若具三明,非八解脫者。是名三明。

若有一明、二明。名慧解脫。所以者何?以滅定勝慧故。

14.4)此二所說俱唐捐其功。於文無益,於義無益。

然具三明者有得滅定。有不得滅定。

若得者名俱解脫三明。

若不得者名慧解脫三明。


1.7.重說三無漏根

今當重說三無漏根一一立名差別所以。

1)問:何故名未知當知根?

答:未已知而知。未已現觀而現觀。斷無智故,名未知當知根。

問:若如是者,苦法智忍生,於欲界五蘊苦得現觀。苦法智生,於彼復得現觀。則是現觀已復現觀。何故猶名未知當知根?不名已知根耶?

1.1)答:苦法智忍於欲界五蘊苦名現觀,非已現觀。苦法智生乃名已現觀。然非已現觀,而現觀故。不名已知根。

1.2)有說:苦法智忍於欲界五蘊苦,雖名現觀,而不名知,非智性故。苦法智生乃得名知。爾時雖名已現觀。而現觀而非已知而知。故不名已知根。

1.3)又此中依智現觀而作論,非忍故,亦不名已現觀而現觀。如何名已知根?

1.4)有說:苦法智後,復有未已現觀道生。此智為未已現觀覺所倰、所覆,以下著上。彼增上力故,此不自在。由此苦法智,不名已知根。餘忍智亦爾。


2)問:何故名已知根?

答:已知而知。已現觀而現觀。斷無智故,名已知根。

問:若如是者,道類智忍生,除其自性、相應、俱有法。於餘一切類智品道皆得現觀。此後道類智生。於道類智忍自性、相應、俱有法,乃得現觀。爾時於彼忍自性等未已現觀,而現觀。

2.1)何故名已知根不名未知當知根?答:外國師說十六心剎那皆是見道。

2.2)問:今不問彼。但問十五心剎那為見道者。何故爾耶?

+尊者僧伽筏蘇說曰:道類智忍現在前時,能修未來無量剎那道類智忍。彼所修者,於現在忍等,已得現觀。故無有過。

+此不應理。未來道無作用故。應作是答:從多分說,名已現觀。

謂已現觀者,無量、無邊。未已現觀者但有少許。

已現觀而現觀者。猶如大地。未已現觀而現觀者。但如一塊。妙高一塵、大海一渧。虛空蚊處喻亦如是。故從多分,名已知根。

2.3)問:第十六心頃,應如七智。何故獨說為已知根?非已知而知故。

+答:此亦從多分說。

謂初剎那雖與七智相似。後諸剎那皆與彼異。從多分說,悉名已知根。一類性故。

+有說:此後更無未已知道所倰、所覆,不以下著上。令不得自在。必當爾故。於知言已知。如去時名已去。彼亦如是。

3)問:何故名具知根?

答:已知而知。已現觀而現觀。不斷無智,先已斷故。名具知根。


1.8.

問:若如是者,三乘無學皆是具知。何故世尊獨名為佛?

1)答:能初覺故。能遍覺故。能別覺故。說名為佛。

聲聞、獨覺不能初覺。不能遍覺。不能別覺。故不名佛。

2)有說:若於爾焰,自覺、遍覺。無錯謬覺。說名為佛。

獨覺雖能自覺,無餘二種。聲聞俱無。故不名佛。

3)有說:若於諸緣能自然覺、一切種覺說名為佛。

獨覺雖有自然覺,而無一切種覺。聲聞俱無。故不名佛。

4)有說:若智於能覺、所覺、行相、所緣。根根義。有境境爾焰中,能遍明覺說名為佛。

二乘不爾。

5)有說:若有聞而不捨。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6)有說:若相續中,永伏一切非理習氣。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7)有說:若有於甚深緣起河,能盡源底。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故經喻以三獸渡河。謂兔、馬、象。

兔於水上但浮而渡。

馬或履地或浮而渡。

香象恒時蹈底而渡。聲聞、獨覺及與如來。渡緣起河,如次亦爾。

8)有說:若斷二種無知。謂染、不染。說名為佛。

聲聞、獨覺唯能斷染。不斷不染。故不名佛。

9)有說:若斷二種疑惑。謂事、隨眠。說名為佛。

聲聞、獨覺雖斷隨眠,而不斷事。故不名佛。

10)有說:若盡智時,二障俱斷,心得解脫。謂煩惱障及解脫障。說名為佛。

聲聞、獨覺或先脫煩惱障,後解脫障。或先斷解脫障,後煩惱障。無俱脫者。故不名佛。

11)有說:若具二圓滿者。說名為佛。謂所依、能依。

諸餘有情或所依圓滿,非能依。如轉輪王。

或能依圓滿,非所依。謂聲聞、獨覺。

唯佛具二故得佛名。如所依能依。器器中。處處中。明與行。應知亦爾。

12)有說:若三事圓滿說名為佛。謂色、族、辯。二乘不爾。

13)有說:若三事圓滿說名為佛。謂立誓果成恣問。二乘不爾。

14)有說:若具三不護、三不共念住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15)有說:若所言無二。辯才無竭。所記無謬。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16)有說:若具四智,說名為佛。謂因智、時智、相智、說智。二乘不爾。

17)有說:若具四智,說名為佛。謂無著智、無礙智、無謬智、不退智。二乘不爾。

18)有說:若具種種因覺、種種果覺、種種相續覺、種種對治覺。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19)有說:若世八法所不能染功德、彼岸,無能逮者。一切危厄堪能拔濟。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20)有說:若具十八不共佛法、十力、四無所畏、大悲、三不共念住。說名為佛。二乘不爾。

21)有說:若有深遠、微細、遍行、平等大悲心者。說名為佛。

深遠者。三無數劫所積集故。

微細者。覺三苦故。

遍行者。緣三界故。

平等者。於怨親中無異轉故。

由如是等種種因緣。於三具知唯一名佛。


1.9.問:世尊何故於色蘊中,唯立眼處等為根,非色處等耶?

1)答:由色處等無根相故。

2)有說:內處攝者立根。外處攝者不立。

3)有說:若亦作所依者立根。唯作所緣者不立。有境境說亦爾。

4)有說:若唯有情數攝者立根。若不定者不立。

5)有說:若唯是有執受者立根。若非及不定者不立。

6)有說:若唯相續攝者立根。不定者不立。

7)有說:若唯自相續受用者立根。不定者不立。

8)有說:不共者立根。共者不立。


1.10.問:世尊何故於受蘊中。苦受、樂受各立二根。不苦不樂受唯立一耶?

1)答:不苦不樂受亦應立二。而不立者。當知是有餘說。

2)復次,欲以種種文、種種說,莊嚴於義令易解故。

3)復次,欲現二門、二略。乃至廣說。

4)復次,苦樂二受有明利。有不明利。有輕躁。有不輕躁。有安住。有不安住。

諸明利、輕躁、不安住者,立憂、喜受。

諸不明利、不輕躁、安住者,立苦、樂受。

不苦不樂受。唯不明利、不輕躁、安住。故合立一。

5)復次,苦受、樂受,轉有異故。各分為二。謂樂根轉異、喜根轉異、苦根轉異、憂根轉異。不苦不樂受無異轉,故合立為一。

6)復次,苦受、樂受互相違故,各分為二。謂苦樂相違、憂喜相違。

不苦不樂受無此相違。故但說一。


1.11.問:何故想蘊不立為根?

答:非根法多,何獨問想?

問:如色蘊、行蘊,少分立根。受蘊、識蘊皆立為根。唯想不立,所以故問?

1)答:以想無根相故。

2)復次,根者自力轉。想由他轉。如傭作人,他教即作。不教不作。

想於境轉。亦復如是。謂受、思、識,領納、造作、了別境已。想方取相。

3)復次,根者自在,不為他覆。想為慧覆。故不說根。

謂善想為善慧所覆。如於善事善取相者。世間說此名聰慧人。

無記想為無記慧所覆。如於世務善取相者。世便說此名巧慧人。

染污想為顛倒慧所覆。如說於無常起常想顛倒。乃至於非我起我想顛倒。

4)尊者世友說曰:想何故不立根?答:增上義是根義。想增上少,故不立根。

問:想亦有增上。如說:一切有為法展轉增上。諸無為法於有為增上。答:我說少,不說無也。

5)又說:根者能害煩惱。想不能害煩惱。

問:想亦能害煩惱。如說:苾芻於無常想。若習、若修、若多修習。能除一切欲貪、色無色貪。

答:此於慧說想名也。

6)大德說曰:根是主義,不隨於他。想則隨他。餘心心所分別境已,方能取相。故不立根。

7)尊者眾世說曰:根者沈實。想用浮虛。故勝解觀,名為假想。世亦於彼不實解中言是汝想。

8)尊者覺天說曰:根者決定,難可搖動。想用隨緣,轉易不定。如影像、陽焰。故不立根。


1.12.問:何故煩惱不立為根?

1)答:彼無根相。是以不立。

2)有餘師說:增上是根。煩惱下劣。

2.1)問:煩惱能令諸有相續。壞諸善品,令沒生死。令遠涅槃,難可調伏。云何下劣?

答:以諸煩惱鄙賤可訶。智者棄之,故名下劣。非無勢用,名為下劣。如旃荼羅、補羯娑等。雖有勢用,亦名下劣。以諸勝人所輕賤故。

2.2)問:若爾,染污受應不立根?

答:受於染品,勢用增上,故立為根。煩惱不爾。以依諸受,生煩惱故。

2.3)問:若爾,想應立根。亦能生煩惱故。

答:想雖能生煩惱。而不及受勝。由此義故,亦不說在緣起支中。

有說:受雖隨順染品,而亦與善法交通。煩惱唯於染品隨順,而不順善。故不立根。

猶如獄正所居雖下,而與貴勝交往。非如守門獄卒。雖有威猛苦切於人,而極鄙惡,可厭賤故。貴勝離之。

3)尊者僧伽伐蘇說曰:若法有染、無染,身中可得者立根。煩惱唯於有染身中可得。故不立根。

若爾,憂根及具知根皆不應立。憂根但於有染身中可得。具知根但於無染身中可得故。

4)有說:根是主義。煩惱非主,是心所法故。

若爾,受等亦應不立。

5)由此因緣前說為善。


1.13.問:何故受善、染、無記皆立為根。慧、念、定唯善立根,非染、無記?

1)答:受於順雜染品,勢用增上。善、染、無記受皆有勢力。順雜染品,故並立根。

慧、念、定,三順清淨品,勢用增上。

+唯善慧、念、定,順清淨品故立為根。

+染慧、念、定,乃相資助,斷清淨品。

+無記慧等亦於淨品不順。是故皆不立根。

2)有餘師說:受於三品,皆有勢用。故並立根。

慧、念、定三,唯於淨品,有勢用故。唯善立根。所以者何?

+諸受力故,令有情類於諸善、染、無記事轉。

+由受於淨品勝故,說在覺支、靜慮支中。

+於染品勝故,說在十二緣起支中。

+於非二品勝者。謂由受故,造作種種無記事業。

慧等不爾。

3)由此應知,意根亦於三品勝故。善、染、無記皆立為根。於三勝者,以三品法皆依心故。


1.14.問:何故作意、勝解、觸、欲,不立為根?

1)答:無根相故。謂作意雖能發動於意趣所緣境,非一切時恒有勝用。故不立根。

問:此於淨品豈無勝用。諸修定者初修定時,無不皆由作意力故?

答:初修定時令心趣境,雖暫有力。心住境已,便無勝用。故不立根。

2)勝解,雖能令心於境,印可、決定。而於生長無別勝用。故不立根。

問:豈不勝解於善法中亦有勝用。於戒等五蘊、十無學支中。皆建立故?

答:於離染位,離染相顯,立解脫蘊、正解脫支。除此更無生長勝用。以無根相不立為根。

3)觸,雖令心觸對於境,順生諸受。然於染淨無別勝用。故不立根。

問:豈不生受即是勝用?

答:受於染淨有勝功能,可立為根。觸唯生受,於染淨品無親勝用。

又觸唯能隨順染品,非順淨品。故不立根。多順淨品立諸根故。即由此故。

4)欲,不立根。亦於淨品無勝用故。

問:契經說諸法欲為根本。諸染淨品皆從欲生。如何於淨無有勝用?

答:雖染淨品,無欲不生。契經說為諸法根本。然既生已,便無勝用。

又多順愛故不立根。順下賤法,非增上故。


1.15.問:思能令心造作善惡,立為意業,能發身語,能感生死,有增上用。勝於餘法,何不立根?

答:唯順雜染,非清淨品。故不立根。

有說:諸業從煩惱生,煩惱鄙賤,非增上故。不立為根。業亦應爾。如鄙賤人所生男、女。人皆厭棄不與交婚。諸業亦然。故無根義。


1.16.問:何故善心所法中。唯二立根,餘皆不立?

答:餘並無根相故。

1)謂信能為諸善根本。無有善品離信而成。

2)精進普能策發眾善。無有善品離精進成。

故此二法增上義勝。可立為根。餘則不爾。


1.17.問:慚愧二種自性善攝說為白法,何不立根?

答:此能對治遍不善心、一向黑品、自性不善。故說名白及自性善。

然於生長諸善法中。無別勝能。故無根義。


1.18.問:無貪、無恚名為善根。此中何故不立為根?

答:彼建立根。與此義異。謂彼所治與六識俱。通五所斷。是隨眠性。能發麁重身語惡業。與斷善根作勝加行。具斯五義,立不善根。無貪等三能對治彼。及起諸散善業故名善根。此中信等立根。通望生長一切善法。多依隨順出世善品。故無貪等於此非根。


1.19.問:輕安、不害、不放逸、捨,何不立根?

答:無根相故。謂彼所治四隨煩惱。三唯遍染心。一為惡尋伴。惱亂菩薩,障取菩提。故善法中立彼能治。然於生長清淨品法。無勝所作。故不立根。

1)問:諸善皆依不放逸起。云何說所作非勝耶?

答:此但能除諸放逸法故。令諸善品,依信等生,非彼親能有生長用。

2)問:欣厭何故不立根耶?

答:於散位中此用雖勝。於定善位用不分明。根用必於兩位中勝。而於定位明了增強。故彼二法無有根義。

3)問:若爾,何故立信為根?答:澄淨用通一切位故。非唯散位。是故立根。

4)問:惡作、睡眠。及與尋伺。何故非根?

答:無根相故。謂前二種唯在散心。後二不通一切界地。

又皆無有生善勝能。故皆不說有其根義。

5)問:若爾,苦等四受應不立根?

答:總而言之。受遍諸位。依彼種類,皆說為根。

又受皆有生長增上。彼四不爾。

6)問:道支中立尋。靜慮支中立尋伺。豈非生長有增勝耶?

答:此於定慧,有策持力,故立為支。非於生長,有增上用。是故非根。


1.20.問:何故於諸不相應行,唯命立根?

答:唯命根有根義故。謂彼唯是有情數攝。唯是異熟。能遍任持,故立為根。餘皆不爾。所以者何?1)四有為相,三義皆無。無想、異熟、無遍持義。

2)其眾同分,非唯異熟。由彼亦通等流性故。

3)二無心定、名句文身、得、非得等。無後二義。故彼一切皆不立根。


1.21.問:若最勝義是根義者。涅槃於一切法中最勝。何不立根?

1)答:彼是諸根盡滅處故。根盡滅處不名為根。如缾等壞處,不名缾等。

2)有說:若法行世、取果、與果。有諸作用,了知所緣。可立為根。涅槃不爾。

3)有說:若法生滅、有因、有果、有有為相。可立為根。涅槃不爾。

4)有說:根者屬因、屬緣,和合而生。涅槃不爾。

5)有說:若法為生所生。為老所老。為滅所滅。可立為根。涅槃不爾。

6)有說:根者墮蘊、墮世,眾苦所隨。涅槃不爾。

7)有說:根者有前後相,上中下相。涅槃不爾。

8)有說:最勝是根義者。謂於有為中勝,而有作用。涅槃乃於一切法中最勝,而無作用。故不立根。

9)虛空、非擇滅,不立根義。准此應知。


2.

2.1.自性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答:二學。一無學。十非學非無學。九應分別。謂意根。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學?謂無學作意相應意根。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爾。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答:二學。一無學。十非學非無學。九應分別。

1)二學者。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

2)一無學者。謂具知根。

3)十非學非無學者。謂七色、命、苦、憂根。

4)九應分別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

+此皆應作三分而答,故名應分別。一作學分。二作無學分。三作非學非無學分。

+分別論者言:此應作分別記,故名應分別。

2[*引文]謂意根。或學、或無學、或非學非無學。云何學?謂學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從苦法智忍,乃至金剛喻定相應意根。

3[*引文]云何無學?謂無學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相應意根。

4[*引文]云何非學非無學?謂有漏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有三種。何等為三?謂善、染污、無覆無記。

1)善復有三。謂加行得、離染得、生得。

1.1)加行得者。復有三種。謂聞所成、思所成、修所成。

+聞、思所成者。謂不淨觀、持息念、念住等相應。

+修所成者。謂煗、頂、忍、世第一法、現觀邊世俗智、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等相應。

1.2)離染得者。謂由離染時得,則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等相應。

1.3)生得者。謂生時所得善。

2)染污有二種。謂見所斷、修所斷。

3)無覆無記有四。謂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及變化等通果心。

5[*引文]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爾。

然有差別。謂信等五,除染、無記,餘隨所應。

問:何故此中明意根等,唯說作意相應非餘?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2)脇尊者曰:此不應問,一切有疑。說餘相應亦生疑故。但不違理,隨說無過。

3)有說:作意順生心勝故。謂相應法中,順生心者,唯作意勝。如不相應中,順生法者唯有生相。是故偏說。

4)有說:作意是警覺相,是牽引相。令意根等取所緣勝。是故偏說。

5)有說:作意能生諸法,勝於餘法。是故偏說。


2.2....

[發智論]諸根學彼是學者根耶?答:應作四句。

有根學彼非學者根。謂學根學者不成就。

有是學者根彼根非學。謂非學非無學根學者成就。

有根學彼亦學者根。謂學根學者成就。

有根非學彼亦非學者根。謂無學根及非學非無學根學者不成就。

[大毘婆沙論]已分別諸根學等自性。雜無雜相今當說。

1[*引文]諸根學彼是學者根耶?答:應作四句。有根學彼非學者根。謂學根學者不成就。

此復云何?

謂隨信行不成就隨法行諸根。隨法行不成就隨信行諸根。

信勝解不成就見至諸根。見至不成就信勝解諸根。

退法姓學不成就五姓學諸根。乃至不動法姓學不成就五姓學諸根。

佛乘姓學不成就餘二乘姓學諸根。乃至聲聞乘姓學不成就餘二乘姓學諸根。

住苦法智忍位不成就上學位諸根。乃至住道類智忍位不成就上學位諸根。

住學三果未上進位不成就下上學位諸根。住上進位如應廣說。

2[*引文]有是學者根彼根非學。謂非學非無學根學者成就。

此復云何?

1)謂諸學者生欲界,已得眼根不失。及生色界,彼成就眼根。

已得者。謂鉢羅奢佉位等。不失者。謂不失壞。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2)生欲、色界,彼成就身根。女成就女根。男成就男根。

3)生遍淨及下。成就樂根。

4)生欲界,成就苦根。

5)生極光淨及下,成就喜根。未離欲染,成就憂根、意、命、捨根一切成就。

6)生欲界,未得無色界善心。彼成就欲、色界信等五根。

+若得無色界善心,成就三界信等五根。

7)生色界,未得無色界善心。彼成就色界信等五根。

+若得無色界善心。成就色無色界信等五根。

8)生無色界。彼成就無色界信等五根。

3[*引文]有根學彼亦學者根。謂學根學者成就。

此復云何?

謂隨信行成就隨信行諸根。隨法行成就隨法行諸根。

信勝解成就信勝解諸根。見至成就見至諸根。

退法姓學成就退法姓學諸根。乃至不動法姓學成就不動法姓學諸根。

佛乘姓學成就佛乘姓學諸根。乃至聲聞乘姓學成就聲聞乘姓學諸根。

住苦法智忍位成就苦法智忍位諸根。乃至住道類智忍位成就一切見道諸根。

住學三果未上進位各成就所住果所攝諸根。住上進位各成就所得果及勝果道所攝諸根。

4[*引文]有根非學彼亦非學者根。謂無學根及非學非無學根學者不成就。

此復云何?

謂諸學者定不成就無學諸根及有非學非無學,根學者不成就。

1)謂諸學者,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而失。及生無色界,彼不成就眼根。

+不得者。謂未至鉢羅奢佉位等。

+設得而失者。謂已失壞。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2)生無色界,彼不成就身根。女不成就男根。男不成就女根。有俱不成。謂生色、無色界。及生欲界,或本不得。或已得漸命終等捨。

3)生遍淨上,不成就樂根。

4)生色、無色界,不成就苦根。

5)生極光淨上,不成就喜根。已離欲染,不成就憂根。

6)生欲界,未得無色界善心。彼不成就無色界信等五根。

7)生色界,未得無色界善心。彼不成就欲、無色界信等五根。

8)生無色界,彼不成就欲、色界信等五根。


2.3....無學

[發智論]諸根無學彼是無學者根耶?答:應作四句。

有根無學彼非無學者根。謂無學根無學者不成就。

有是無學者根彼根非無學。謂非學非無學根無學者成就。

有根無學彼亦無學者根。謂無學根無學者成就。

有根非無學彼亦非無學者根。謂學根及非學非無學根無學者不成就。

1[*引文]諸根無學彼是無學者根耶?答:應作四句。有根無學彼非無學者根。謂無學根無學者不成就。

此復云何?謂時解脫不成就不時解脫諸根。不時解脫不成就時解脫諸根。

退法不成就五種諸根。乃至不動法不成就五種諸根。

佛不成就獨覺聲聞諸根。獨覺不成就佛聲聞諸根。聲聞不成就佛獨覺諸根。

2[*引文]有是無學者根彼根非無學。謂非學非無學根無學者成就。

此復云何?

1)謂無學者,生欲界,已得眼根不失。及生色界,彼成就眼根。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2)生欲、色界,彼成就身根。女成就女根。男成就男根。

3)生遍淨及下,成就樂根。

4)生欲界,成就苦根。

5)生極光淨及下,成就喜根、意、命、捨根一切成就。

6)生欲界,彼成就三界信等五根。

7)生色界,彼成就色無色界信等五根。

8)生無色界,彼成就無色界信等五根。

3[*引文]有根無學彼亦無學者根。謂無學根無學者成就。

此復云何?謂時解脫成就時解脫諸根。不時解脫成就不時解脫諸根。

退法成就退法諸根。乃至不動法成就不動法諸根。

佛成就佛諸根。獨覺成就獨覺諸根。聲聞成就聲聞諸根。

4[*引文]有根非無學彼亦非無學者根。謂學根及非學非無學根,無學者不成就。

此復云何?謂無學者,定不成就學諸根。及有非學非無學根,無學者不成就。

1)謂無學者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而失。及生無色界,彼不成就眼根。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2)生無色界,彼不成就身根。女不成就男根。男不成就女根。有俱不成就。謂生色無色界。及生欲界。或本不得。或已得而失。

3)生遍淨上,彼不成就樂根。

4)生色、無色界,彼不成就苦根。

5)生極光淨上,彼不成就喜根,定不成就憂根。

6)生色界,彼不成就欲界信等五根。

7)生無色界,彼不成就欲色界信等五根。


2.4....非學非無學

[發智論]諸根非學非無學彼是非學非無學者根耶?答:諸非學非無學者根。彼是非學非無學。有根非學非無學彼非非學非無學者根。謂非學非無學根非學非無學者不成就。

1[*引文]諸根非學非無學。彼是非學非無學者根耶?答:諸非學非無學者根。彼根非學非無學。

所以者何?

以成就學法即名學者。

成就無學法即名無學者。

若不成就學無學法名非學非無學者,即是異生。彼所成就根,唯是非學非無學故。

2[*引文]有根非學非無學,彼非非學非無學者根。謂非學非無學根。非學非無學者不成就。

此復云何?

1)謂諸異生生欲界,未得眼根。設得而失。及生無色界,彼不成就眼根。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2)生無色界,彼不成就身根。女不成就男根。男不成就女根。有俱不成。謂生色、無色界。及生欲界。或本不得。或已得而失。

3)生遍淨上,不成就樂根。

4)生色、無色界,不成就苦根。

5)生極光淨上,不成就喜根。

離欲界染,不成就憂根。

斷善根者,不成就三界信等五根。

6)生欲界,不斷善根。

若未得色界善心,彼不成就色無色界信等五根。

若得色界善心,未得無色界善心。彼不成就無色界信等五根。

7)生色界,

若未得無色界善心,彼不成就欲、無色界信等五根。

若得無色界善心。彼不成就欲界信等五根。

8)生無色界彼不成就欲色界信等五根。


2.5.

已分別諸根學等。彼學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耶?

1)答:以無貪道為斷貪故,而學此道所攝法名學。

以無貪道為斷貪故,而不學已學故。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2)復次,以無瞋道為斷瞋故,而學此道所攝法名學。

以無瞋道為斷瞋故,而不學已學故。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3)復次,以無癡道為斷癡故。而學此道所攝法名學。

以無癡道為斷癡故。而不學已學。故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4)復次,

+1以無愛道為斷愛故而學。然非愛事此道所攝法名學。

以無愛道為斷愛故而學者,此則遮無學道。然非愛事者,此則遮世俗道。

+2以無愛道為斷愛故,而不學已學故。然非愛事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以無愛道為斷愛故。而不學已學故者,此則遮學道。然非愛事者,此則遮世俗道。

+3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5)復次,

+1若道為斷二求滿一求故而學,此道所攝法名學。

為斷二求者。謂欲求、有求。

滿一求者。謂梵行求。

+2若道為斷二求滿一求故。而不學已學故。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3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6)復次,

+若道為斷煩惱,修諦現觀故而學。此道所攝法名學。

+若道為斷煩惱。修諦現觀故。而不學已學故。此道所攝法名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7)復次,

+若所依中,有煩惱得隨縛。有無漏得隨逐。彼是學。

+若所依中,無煩惱得隨縛。有無漏得隨逐。彼是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8)復次,

+若所依中,有愛隨縛。有無漏得。彼是學。

+若所依中,無愛隨縛。有無漏得。彼是無學。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9)復次,

+若法見道修道所攝是學。

+若法無學道所攝是無學。

+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見地修地無學地說亦爾。

10)復次,

+若法未知當知根、已知根所攝是學。

+若法具知根所攝是無學。

+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

11)復次,

+五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學。

五種補特伽羅者。謂隨信行、隨法行、信勝解、見至、身證。

+二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無學。

二種補特伽羅者。謂慧解脫、俱解脫。

+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

12)復次,

+七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學。七種補特伽羅者。謂四向前三果。

+一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無學。一種補特伽羅者。謂阿羅漢果。

+與二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13)復次,

+十八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學。

+九種補特伽羅相續中。諸無漏法是無學。

+與二相違是非學非無學。


3.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八善。八無記。六應分別。謂意根。或善。或不善。或無記。云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意根。云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記?謂無記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樂根、苦根、喜根、捨根亦爾。憂根。或善。或不善。云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憂根。云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憂根。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善?幾不善?幾無記?答:八善。八無記。六應分別。

八善者。謂信等五、三無漏根。

八無記者。謂七色、命根。

六應分別者。謂意、五受。此復云何?

2[*引文]謂意根。或善。或不善。或無記。

3[*引文]云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意根。

此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有三。謂加行得、離染得、生得。無漏有二。謂學、無學。

4[*引文]云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意根。

此有二種。謂見所斷、修所斷。即欲界三十四隨眠俱生作意相應意根。

5[*引文]云何無記?謂無記作意相應意根。

此有二種。謂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有覆無記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一切煩惱俱生作意相應意根。

無覆無記者。謂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通果俱生作意相應意根。

6[*引文]如意根。捨根、喜根、樂根,隨應亦爾。

苦根或善。或不善。或無記。

1)云何善?謂善作意相應苦根。此復云何?謂生得善。

2)云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苦根。此復云何?謂修所斷。

3)云何無記?謂無記作意相應苦根。此復云何?謂異熟生

7[*引文]憂根。或善。或不善。

8[*引文]云何善?謂善作意相應憂根。

如說:我於何時當於是處得具足住。若於聖處已具足住。於上解脫希求思慕,心懷憂慼。

9[*引文]云何不善?謂不善作意相應憂根。

此復云何?謂見所斷及修所斷。


3.1.問:何故無有無記憂根?

答:無記有二。謂有覆、無覆。

1)憂根且非有覆無記。由與欲界有身見、邊執見不相應故。所以者何?

行相異故。彼二見歡行相轉。憂根慼行相轉。互相違法,不相應故。

2)憂根亦非無覆無記。非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所攝故。

3)問:何故憂根非威儀路所攝?

答:憂根分別轉。威儀路無分別轉。若威儀路有憂根者,設有分別:我今應作如是威儀,如佛、世尊或如馬勝。即分別時,便應已住如是威儀。然威儀路無此分別。故威儀路無有憂根。

4)問:何故憂根非工巧處?

答:憂根分別轉。工巧處無分別轉。若工巧處有憂根者,設有分別:我今應作如是工巧,如佛、世尊或如妙業天子。即分別時,已應成辦如是工巧。然工巧處無此分別。故工巧處無有憂根。

5)問:何故憂根非異熟生?

5.1)答:憂根分別轉。異熟生無分別轉。若異熟生有憂根者,設有分別:我今應受如是異熟,如佛世尊或如轉輪聖王。即分別時,便應現受如是異熟。然異熟生無此分別故,異熟生無有憂根。

5.2)有說:憂根現加行轉,異熟生先業所引。是故憂根非異熟生。

5.3)有說:憂根隨欲而轉,以於一切亡失事中。有起憂根,有不起故。異熟生者不隨欲受。由業轉故。是故憂根非異熟生。

5.4)有說:憂根若是異熟。則應重業但受少果。謂有因作無間業已便生憂悴。即應名為受彼異熟。豈非果少。

5.5)有說:憂根離欲時捨。異熟生法離三界染而猶隨轉。是故憂根非異熟生。由此憂根唯善不善。


3.2.

已分別諸根善等。彼善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善、不善、無記耶?

1)答:

1.1)若法巧便所攝,能招愛果,自性安隱,說名為善。

+巧便所攝者。顯道諦。

+能招愛果者。顯苦集諦少分。

+自性安隱者。顯滅諦。

1.2)若法不巧便攝,招不愛果,性不安隱,說名不善。此則顯示苦集諦少分。

1.3)與二相違說名無記。

2)有說:若法能得愛果及樂受果,說名為善。

若法能得不愛果及苦受果。說名不善。

與二相違說名無記。

3)有說:若法能生愛有芽及解脫芽。說名為善。

若法能生不愛有芽。說名不善。

與二相違說名無記。

4)有說:若法能感可愛趣。說名為善。

若法能感不可愛趣。說名不善。

與二相違說名無記。

5)有說:若法墮還滅品、清淨品。是輕舉性。說名為善。

若法墮流轉品、雜染品。是沈重性。說名不善。

與二相違說名無記。

6)脇尊者曰:由四緣故說名為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

自性善者。有說:是慚愧。有說:是三善根。

相應善者。是彼相應心心所法。

等起善者。是彼所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

勝義善者。謂涅槃安隱故名善。

7)分別論者作如是言:

自性善者。謂智。

相應善者。謂彼相應識。

等起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

勝義善者。謂涅槃。

由四緣故說名不善。一自性故。二相應故。三等起故。四勝義故。

8)自性不善者。

有說:是無慚無愧,以一向不善,遍不善心故。

有說:是三不善根,以具五義故。

相應不善者。謂彼相應心心所法。

等起不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

勝義不善者。謂生死不安隱。故名不善。

9)分別論者作如是言:

自性不善者。謂癡。

相應不善者。謂彼相應識。

等起不善者。謂彼所起身語業。

勝義不善者。謂生死。

10)脇尊者言:

若法是如理作意自性。如理作意相應。如理作意等起。如理作意等流果、離繫果者。是善。

若法是不如理作意自性。不如理作意相應。不如理作意等起。不如理作意等流果者。是不善。

與二相違是無記。如如理作意。不如理作意。慚愧無慚無愧。三善根三不善根。信等五根五蓋亦爾。

11)集異門說何故名善?

答:有可愛果。可樂果。適意果。悅意果。可欣尚果。名善。此說等流果。

復次,有可愛異熟。可樂異熟。適意異熟。悅意異熟。可欣尚異熟。名善。此說異熟果。

與此相違是不善。

與二相違是無記。餘義如結蘊初納息廣說。


4.異熟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有異熟?幾無異熟?...信等五根。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有異熟。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譬喻者說:離思無異熟因。離受無異熟果。

為遮彼說,顯異熟因及異熟果,俱通五蘊。

2)飲光部說:諸異熟因,異熟未生,彼因有體。異熟生已,彼因便失。

如芽未生,種猶有體。芽既生已,種體便無。

欲止彼意,顯因恒有。

3)復有外道執:善惡業無果異熟。

亦遮彼意,顯善惡業有果異熟。故作斯論。


4.2.幾有異熟?幾無異熟?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有異熟?幾無異熟?答:一有異熟。十一無異熟。十應分別。謂意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不善、善有漏意根。云何無異熟?謂無記無漏意根。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亦爾。苦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善、不善苦根。云何無異熟?謂無記苦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無異熟?謂無漏信等五根。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有異熟?幾無異熟?答:一有異熟。十一無異熟。十應分別。

一有異熟者。謂憂根。

十一無異熟者。謂七色、命、三無漏根。

十應分別者。謂意、四受、信等五根。此復云何?

2[*引文]謂意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不善、善有漏意根。云何無異熟?謂無記無漏意根。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亦爾。

3[*引文]苦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善、不善苦根。云何無異熟?謂無記苦根。

4[*引文]信等五根。或有異熟。或無異熟。云何有異熟?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無異熟?謂無漏信等五根。


4.3.

已分別諸根有異熟等。彼有異熟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有異熟等?為與自異熟俱故名有異熟?為與他異熟俱故名有異熟耶?

+若與自異熟俱故名有異熟者。如何因果不並。又違伽他所說。如說:作惡不即熟等。

+若與他異熟俱故名有異熟者。則無漏道應名有異熟。與他異熟俱故。

1)答:應說與自異熟俱故名有異熟。

問:如何因果不並。及違伽他說耶?

2)答:有二種俱。一者有俱。二者並俱。

有俱者。如有因、有果。有所緣、有異熟等。

並俱者。如有尋、有伺。有喜、有作意等。此中依有俱而作論。如有俱並俱。有俱不相離俱亦爾。

3)有說:有三種俱。一者遠俱。二者近俱。三遠近俱。

前二如前。

遠近俱者,如有漏、有隨眠、有緣、有事等。此中但依遠俱作論。

4)問:何故名異熟?

答:異類而熟。故名異熟。

熟有二種。一同類。二異類。

同類熟者。謂等流果。

異類熟者。謂異熟果。餘如結蘊廣說。


5.三斷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信等五根。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見所斷。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如譬喻者說:無有世俗道能斷煩惱。彼大德說:異生無有斷隨眠者,但能伏纏,亦非世俗道有永斷義。由契經言:聖慧見已,方能斷故。

為遮彼說。顯世俗道,亦能永斷。諸異生類亦斷隨眠。故契經說:嗢達洛、迦遏邏摩子,斷欲、斷色,乃至斷於無所有處,生於非想非非想處。

2)又說:有外道仙能離欲染如是等。

所言:聖慧見已,方能斷者。顯能究竟斷有頂染。

3)或有說言:諸世俗道,雖能永斷。但是異生而非聖者,非捨勝道,用劣道故。

為止彼意,顯諸聖者亦以世俗道,離八地染。

4)有作是說:頓斷非漸。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煩惱一時斷故。

為遮彼執,顯必漸斷。四沙門果,漸次得故。

5)有執:現觀唯頓非漸。

為遮彼說,顯漸非頓。

又為顯示有二部結、二部對治。故作斯論。


5.2.意根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答:九修所斷。三不斷。十應分別。

1)謂意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八十八隨眠相應意根。云何修所斷?謂意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根及不染污有漏意根。云何不斷?謂無漏意根。如意根。捨根亦爾。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見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答:九修所斷。三不斷。十應分別。

九修所斷者。謂七色、命、苦根。

三不斷者。謂三無漏根。

十應分別者。謂意、四受、信等五根。

2[*引文]謂意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八十八隨眠相應意根。云何修所斷?謂意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根及不染污有漏意根。云何不斷?謂無漏意根。如意根,捨根亦爾。


5.3.樂根

[發智論]樂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二十八隨眠相應樂根。云何修所斷?謂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五隨眠相應樂根及不染污有漏樂根。云何不斷?謂無漏樂根。

1[*引文]樂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二十八隨眠相應樂根。

即第三靜慮見所斷。

2[*引文]云何修所斷?謂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五隨眠相應樂根。及不染污有漏樂根。

五隨眠者。謂欲界貪、無明、色界貪、慢、無明。

[*引文]云何不斷?謂無漏樂根。


5.4.喜根

[發智論]喜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五十二隨眠相應喜根。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隨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六隨眠相應喜根及不染污有漏喜根。云何不斷?謂無漏喜根。

1[*引文]喜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五十二隨眠相應喜根。

五十二隨眠者。謂欲界二十四,除瞋、疑八。色界二十八。

2[*引文]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六隨眠相應喜根及不染污有漏喜根。

六隨眠者。謂欲、色界貪、慢、無明。

3[*引文]云何不斷?謂無漏喜根


5.5. 憂根

[發智論]憂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云何見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十六隨眠相應憂根。云何修所斷?謂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二隨眠相應憂根及不染污憂根。

1[*引文]憂根。或見所斷。或修所斷。云何見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所斷十六隨眠相應憂根。

十六隨眠者。謂欲界邪見、瞋、疑、無明各四。

2[*引文]云何修所斷?謂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二隨眠相應憂根及不染污憂根。

二隨眠者。謂欲界瞋、無明。


5.6.信等五根

[發智論]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修所斷?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不斷?謂無漏信等五根。

[*引文]信等五根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修所斷?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不斷?謂無漏信等五根。


5.7.

已分別諸根見斷等。彼見斷等義今當說。

1)問:云何名見所斷、修所斷耶?

如見不離修,修不離見。見道中如實修可得。修道中如實見可得。慧名為見。不放逸名修。

此中說何名為如實?

1.1)此中意說:偏多猛利名為如實。謂見道中慧多不放逸少。修道中不放逸多慧少。

1.2)或復此中意說:平等名為如實。謂見道中隨有爾所慧。即有爾所不放逸。

修道中隨有爾所不放逸。即有爾所慧。

1.3)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觀四聖諦,斷諸煩惱。

2)云何分別此是見所斷?此是修所斷?

2.1)答: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

有說:見所斷亦應言修所斷。以見道中如實修可得故。

如是說者,由見而斷。由見而除。由見變吐,名見所斷。

2.2)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

有說:修所斷亦應言見所斷。以修道中如實見可得故。

如是說者,如所得道若習、若修、若多修習。分齊斷、限量斷。漸令薄究竟斷。名修所斷。

3)問:此言有何義?

3.1)答:此說見道是猛利道,暫現在前,九品煩惱一時而斷。

修道是不猛利道。數習現前,九品煩惱九時而斷。

如利鈍刀俱截一物。利者一割便斷。鈍者數割乃斷。

3.2)有說:若法以見增道斷名見所斷。若法以修增道斷名修所斷。

3.3)有說:若法以二相道斷名見所斷。二相者。謂見相、慧相。

若法以三相道斷名修所斷。三相者。謂見、智、慧相。

3.4)有說:若法以四相道斷名見所斷。四相者。謂眼、明、覺、慧相。

若法以五相道斷名修所斷。五相者。謂眼、智、明、覺、慧相。

3.5)有說:若法由忍斷名見所斷。

若法由智斷名修所斷。餘廣說如結蘊初納息。


6.六斷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幾見集所斷...信等五根。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乃至廣說。


6.1.問:何故復作此論?

1)答:前門遮說頓斷者意,而猶未遮說頓現觀。又亦未顯漸次現觀。今欲遮顯,故作斯論。

2)有說:前門亦遮頓現觀亦,顯漸現觀。但不明了。今欲令明了。故作斯論。

3)有說:所以作論者,欲分別五部煩惱、五部對治。故造斯論。

五部煩惱者。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

五部對治者。謂苦忍、苦智。乃至道忍、道智。


6.2.意根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幾見集所斷?幾見滅所斷?幾見道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答:九修所斷。三不斷。十應分別?謂意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二十八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二十二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修所斷?謂意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根及不染污有漏意根。

云何不斷?謂無漏意根。如意根。捨根亦爾。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見苦所斷?幾見集所斷?幾見滅所斷?幾見道所斷?幾修所斷?幾不斷?

答:九修所斷。三不斷。十應分別。

九修所斷者。謂七色、命、苦根。

三不斷者。謂三無漏根。

十應分別者。謂意、四受、信等五根。

2[*引文]謂意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二十八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九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意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二十二隨眠相應意根。

云何修所斷?謂意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十隨眠相應意根及不染污有漏意根。

云何不斷?謂無漏意根。如意根。捨根亦爾。


6.3.樂根

[發智論]樂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九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六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六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七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修所斷?謂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五隨眠相應樂根及不染污有漏樂根。

云何不斷?謂無漏樂根。

[*引文]樂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九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六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六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樂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七隨眠相應樂根。

云何修所斷?謂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五隨眠相應樂根。及不染污有漏樂根。

+五隨眠者。謂欲界貪、無明。色界貪、慢、無明。

云何不斷?謂無漏樂根。


6.4.喜根

[發智論]喜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十七隨眠相應喜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十三隨眠相應喜根。

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六隨眠相應喜根及不染污有漏喜根。

云何不斷?謂無漏喜根。

1[*引文]喜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見苦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十七隨眠相應喜根。

十七隨眠者。謂欲界除瞋、疑。色界一切。

2[*引文]云何見集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云何見滅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十一隨眠相應喜根。云何見道所斷?謂喜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十二隨眠相應喜根。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六隨眠相應喜根及不染污有漏喜根。

六隨眠者。謂欲界除瞋。色界一切。

3[*引文]云何不斷?謂無漏喜根。


6.5.憂根

[發智論]憂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

云何見苦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云何見集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云何見滅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云何見道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云何修所斷?謂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二隨眠相應憂根及不染污憂根。

1[*引文]憂根或見苦所斷。或見集見滅見道所斷。或修所斷。云何見苦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苦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苦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

四隨眠者。謂欲界邪見、瞋、疑、無明。

2[*引文] 云何見集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集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集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云何見滅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滅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滅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云何見道所斷?謂憂根隨信、隨法行道現觀邊忍所斷。此復云何?謂見道所斷四隨眠相應憂根。云何修所斷?謂憂根學見迹修所斷。此復云何?謂修所斷二隨眠相應憂根及不染污憂根。

二隨眠者。謂欲界瞋、無明。


6.6.信等五根

[發智論]信等五根。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修所斷?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不斷?謂無漏信等五根。

[*引文]信等五根或修所斷。或不斷。云何修所斷?謂有漏信等五根。云何不斷?謂無漏信等五根。


6.7.

已分別諸根見苦所斷等。彼見苦所斷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耶?

1)答:若法對治決定、對治所緣決定。名見苦所斷。乃至見道所斷。

若法對治不決定。對治所緣不決定。名修所斷。

2)有說:若法處所決定、對治所緣決定。名見苦所斷乃至見道所斷。

若法處所不決定、對治所緣不決定。名修所斷。

3)有說:若法苦忍、苦智為對治。名見苦所斷。乃至若法道忍、道智為對治名見道所斷。

若法諸智為對治。名修所斷。

4)有說:若法苦忍所斷。名見苦所斷。乃至若法道忍所斷。名見道所斷。

若法諸智所斷。名修所斷。

5)有說:若法觀苦諦所斷。名見苦所斷。乃至若法觀道諦所斷。名見道所斷。

若法或觀苦諦。或觀集、滅、道諦。或不觀諦所斷。名修所斷。

6)有說:若法與見苦諦相違。名見苦所斷。乃至若法與見道諦相違。名見道所斷。

若法與見四諦相違。名修所斷。


7.見等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具知根所攝餘根。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說一切法皆是見性者意。

彼作是說:所作猛利說名為見。一切法無不皆於自事猛利故悉名見。

為遮彼執,顯諸法中唯眼根及慧少分名見非餘。故作斯論。


7.2.幾見?幾非見?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答:一見。十七非見。四應分別。慧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盡智、無生智所不攝意識相應慧根。云何非見?謂餘慧根。未知當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未知當知根所攝慧根。云何非見?謂未知當知根所攝餘根。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亦爾。具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盡智、無生智所不攝具知根所攝慧根。云何非見?謂具知根所攝餘根。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見?幾非見?答:一見。十七非見。四應分別。

一見者。謂眼根。十七非見者。謂六色、命、意、五受、信等四根。

四應分別者。謂慧、三無漏根。

2[*引文]慧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盡智、無生智所不攝意識相應慧根。

3[*引文]云何非見?謂餘慧根。

即五識相應慧根。及盡智、無生智所攝慧根。

4[*引文]未知當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未知當知根所攝慧根。云何非見?謂未知當知根所攝餘根。

即餘八根。

5[*引文]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亦爾。具知根或見或非見。云何見?謂盡智、無生智所不攝具知根所攝慧根。云何非見?謂具知根所攝餘根。

即餘八根。及盡智、無生智所攝慧根。


7.3.

已分別諸根見等。彼見等義今當說。

問:何故名見?見是何義?

1.1)答:由四緣故名見。一能觀故。二推決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

1.1)能觀故者。謂見自性。

問:邪見、顛倒見,彼何所觀?

答:是故說見自性。謂雖邪顛倒見,而是見、慧自性。故說能觀。

如人隨有所見即名能觀。非如盲者。

1.2)推決定者。謂能推求決定。

問:一剎那頃如何推求?答:性猛利故說名推求。

1.3)堅執故者。謂諸見趣僻執堅牢。非聖道力無由令捨。

1.4)深入所緣者。謂於境猛入。如針墮埿。

2)有說:由二緣故名見。一照了性故。二推度性故。

3)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有見相故。二成見事故。三於境無礙故。

4)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執著故。三推決故。

5)有說:由三緣故名見。一意樂故。二加行故。三無智故。

意樂故者。謂意樂壞者。

加行故者。謂加行壞者。

無智故者。謂俱壞者。

6)復次,

意樂故者。謂修定者。

加行故者。謂尋思者。

無智故者。謂隨聞者。


8.有尋等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喜根亦爾。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乃至廣說。


8.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譬喻者所說故。

1)彼說:從欲界乃至有頂。皆有尋伺。所以者何?契經說故。

如契經說:心麁性是尋。心細性是伺。心麁細性乃至有頂。

2)彼大德說曰:對法諸師說:尋伺是心麁細性。此麁細性相待而立。乃至有頂皆現可得。

而說尋伺唯在欲界及梵世有。此是惡說,非為善說。

3)阿毘達磨諸論師言:我等善說非為惡說。以依多門說麁細性非是一種。

如說:纏麁、隨眠細。此中尋伺非麁非細。以俱非纏、隨眠性故。

如說:色蘊、麁四蘊細。此中尋伺俱是其細。以俱攝在行蘊中故。

如說:欲界麁、初靜慮細。此中尋伺俱通麁細。以二俱通二地攝故。

如說:初靜慮麁、第二靜慮細。此中尋伺俱是其麁。

以依多門說麁細性。故尋與伺非至有頂。

4)若說尋伺至有頂者。應不說有三地差別。譬喻者言:始從欲界乃至有頂。皆有善、染、無記三法。一切地染法皆名有尋有伺。唯善無記有三地別。若爾,何故說尋伺滅,無尋無伺、定生喜樂、入第二靜慮。彼言:此依善尋伺說。不說染污。

5)此說不然。何緣乃說滅善尋伺非滅染污。而應先滅染污尋伺。以離染時,必斷彼故。以越界地,方捨於善。故譬喻者真為惡說。欲止彼意,顯尋與伺唯在二地。故作斯論。


8.2.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答:二有尋有伺。八無尋無伺。十二應分別。意根。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有尋有伺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尋唯伺?謂無尋唯伺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樂根。或有尋有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有尋有伺作意相應樂根。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意相應樂根。如樂根。喜根亦爾。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有尋有伺?幾無尋唯伺?幾無尋無伺?答:二有尋有伺。八無尋無伺。十二應分別。

二有尋有伺者。謂苦、憂根。

八無尋無伺者。謂七色、命根。

十二應分別者。謂意、三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2[*引文]意根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有尋有伺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欲界、初靜慮意根。

3[*引文]云何無尋唯伺?謂無尋唯伺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靜慮中間意根。

4[*引文]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意相應意根。

此復云何?謂從第二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意根。

5[*引文]如意根。捨根、信等五根、三無漏根亦爾。

6[*引文]樂根或有尋有伺。或無尋無伺。云何有尋有伺?謂有尋有伺作意相應樂根。

此復云何?謂欲界、初靜慮樂根。

7[*引文]云何無尋無伺?謂無尋無伺作意相應樂根。

此復云何?謂第三靜慮樂根。

8[*引文]如樂根。喜根亦爾。

然有差別。謂第二靜慮喜根名無尋無伺。


8.3.

已分別諸根有尋有伺等。彼有尋有伺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

1)答:若法與尋伺俱。尋伺相應。尋伺等起。尋伺俱轉。名有尋有伺。

2)若法不與尋俱。唯與伺俱。尋不相應。唯伺相應。非尋等起。唯伺等起。尋已息滅。唯伺俱轉。名無尋唯伺。

3)若法不與尋伺俱。非尋伺相應。非尋伺等起。尋伺已息名無尋無伺。

4)有說:若法有尋求。有伺察。名有尋有伺。

若法無尋求。有伺察。名無尋唯伺。

若法無尋求」無伺察。名無尋無伺。


9.受相應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少分相應。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乃至廣說。


9.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如譬喻者說:心心所次第而生。彼大德言:心心所法一一而起。如經狹路,尚無二並,何況有多。

2)或復有說:若法由彼力起,即說與彼相應非餘。謂心能生心及心所故。心心所與心相應。心所唯能生於心所故。諸心所亦互相應。心所不能生於心故。不說心與心所相應。

3)或復有執:諸法唯與自體相應。彼作是言:遍和合義是相應義。更無餘遍和合。如自體於自體者。故說自體相應非他。

4)有執:諸法自體於自體非相應非不相應。非相應者不自觀故。非不相應者遍和合故。

5)為止如是種種異說。顯心心所俱時而生,展轉相應。非於自體,唯望他說。故作斯論


9.2.受相應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幾苦根相應?幾喜根相應?幾憂根相應?幾捨根相應?答:樂根、喜根、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

[*引文]此二十二根幾樂根相應。幾苦根相應?幾喜根相應?幾憂根相應?幾捨根相應?答:樂根、喜根、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

1)樂、喜、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信等五根、三無漏根。

問:云何樂、喜、捨與此九少分相應耶?

答:意根、信等五根通與五受相應。此中但取三受相應故言少分。三無漏根,多法為性。今除受體與餘相應故言少分。

2)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信等五根。

問:云何苦、憂與此六少分相應耶?

答:此六根與五受相應。此中但取憂苦相應故言少分。

3)問:何故但問與受相應,不問餘心心所耶?

3.1)答:是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作論。但不違法相。便不應責。

3.2)有說:一切法皆歸趣受,是以問之。

3.3)有說:一受有多根相。謂於一受分為五根,餘法不爾。故唯問受。

3.4)有說:諸受成就不相違。現行相違。是以偏問。

成就不相違者。謂一有情成就五受。

現行相違者。謂一有情一剎那中,不能起二。何況起多。

3.5)有說:以受是緣起輪轂。是以偏問。

3.6)有說:除受更欲問何?若問信等五根、三無漏根。彼唯是善。非與一切有相應義。若問命等八根,彼唯無記,又不相應。

4)問:若爾,何故不問意根?

答:本由意根立相應法。不可還問與意相應。是故此中唯問與受相應之義。五受自性,非自相應故。復唯以餘法問受。


9.3.

已分別諸根與受相應。彼相應義今當說。

1)問:何故名相應?相應是何義?答:等義是相應義。

2)問:諸心品中心所法,有多有少云何名等?謂欲界多色界少。色界多無色界少。善多不善少。不善多無記少。有覆無記多無覆無記少。云何等義是相應義?

2.1)答:以事等故,說名為等。

謂一心品中,若有二受。一想等者可說非等。然一心品中如受有一。想等亦爾。故名為等。

2.2)有說:五種等義是相應義。謂所依等。所緣等。行相等。時等。事等。餘廣說如結蘊初納息。


10.界繫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幾不繫...喜根亦爾。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乃至廣說。


10.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執:色界有男、女根。彼作是言:有色身處,皆有女男二根可得。

為止彼意,顯女男根唯欲界有。故作斯論。

2)復有說言:樂根、苦根五地可得。謂欲界、四靜慮。彼說有身皆有苦樂。

為遮彼執,顯苦根唯欲界有。樂根唯三地有。故作斯論。

3)或復有說:喜根、憂根九地可得。謂從欲界乃至有頂。彼說有心皆有憂、喜。三界九地皆有心故。

4)又欲界身不淨可厭。尚於合時生喜。離時生憂。況上界中,身極淨妙,猶如燈焰。心無嬈濁,如清涼池。而於離合得無憂喜。

為遮彼執,顯憂唯欲界。喜至第二靜慮。上地俱無。故作斯論。


10.2.四界繫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幾不繫?答:四欲界繫。三不繫。十五應分別。

[*引文]此二十二根。幾欲界繫?幾色界繫?幾無色界繫?幾不繫?答:四欲界繫。三不繫。十五應分別。

1)四欲界繫者。謂女、男、苦、憂根。

2)三不繫者。謂三無漏根。

3)十五應分別者。謂五色、命、意、三受、信等五根。


10.3.眼根

[發智論]眼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亦爾。

[*引文]眼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大種所造眼根。如眼根。耳、鼻、舌、身根亦爾。


10.4.命根

[發智論]命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壽。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壽。云何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壽。

[*引文]命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壽。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壽。云何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壽。


10.5.意根

[發智論]意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不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不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爾。

[*引文]意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不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無色界繫?謂無色界繫作意相應意根。云何不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意根。如意根。捨根、信等五根亦爾。


10.6.樂根

[發智論]樂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不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何不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樂根。如樂根。喜根亦爾。

[*引文]樂根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不繫。云何欲界繫?謂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何色界繫?謂色界繫作意相應樂根。云何不繫?謂無漏作意相應樂根。如樂根。喜根亦爾。


10.7.問:何故色界無男、女根?

1)答:非其田非其器。乃至廣說。

2)有說:為欲棄捨男、女根故,修諸靜慮,往色界生。若彼亦有男、女根者。則應無有求生彼界。若法下地所有上地亦有者。應不施設有漸次滅法。若無漸次滅法。亦應無畢竟滅法。以漸次滅法能引畢竟滅法故。若無畢竟滅法應無解脫。若無解脫,應無出離。勿有如斯眾多過失故。於色界無男、女根。

3)有說:女男二根,段食所引。如契經說:劫初時人無女男根,形相不異。後食地味,男、女根生。由此便有男、女相異。色界離段食故,無此二根。

4)有說:男、女二根欲界有用。非於色界。是故彼無。

問:鼻、舌二根於彼無用。云何得有?

答:鼻、舌二根於彼有用,令端嚴故。非女男根有端嚴義,可慚鄙故。

5)問:色界天眾為女?為男?若爾何失。若是女者,應有女根。若是男者,應有男根。若非二者便違經說。如說:女身不得作梵王等而不遮男?答:應作是說。彼皆是男。

6)問:豈不彼類不成就男根耶?

6.1)答:雖無男根而有餘丈夫相。

6.2)又能離染,故說為男。

+如契經中說:諸果向皆名丈夫。非無女人行向住果。當知亦以能離染故說為丈夫。

+毘柰耶中亦作是說:佛以兩手捧大生主骨,告苾芻眾:汝等諦聽。一切女人其性輕轉,多諸嫉妬、諂媚、慳貪。唯大生主雖是女人,而離一切女人過失,作丈夫所作,得丈夫所得。我說是輩名為丈夫。色界諸天理亦應爾。能離染故說為丈夫。

6.3)由此應作四句分別。

有是男子不成就男根。謂色、無色天、大生主等。

有成就男根而非男子。謂二形是。

有是男子亦成就男根。謂一切丈夫成就男根者。

有非男子亦不成就男根。謂除前相。

諸是女者必成就女根。

有成就女根而非是女。謂二形者。若依所引毘柰耶義。女亦四句應推廣說。


10.8.問:何故上界無憂、苦根?

1)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2)有說:為欲棄捨憂、苦根故,修諸靜慮往色界生。若彼亦有憂、苦根者。則應無有求生彼界。若法下地所有上地亦有者。應不施設有漸次滅法。廣說如前。勿有斯過。故上界無憂、苦根。

3)有說:何故憂、苦根色界無者。以是欲界不共過失故。諸界地中,各有不共功德、過失。

欲界過失者。謂苦根等。功德者。謂能入見道等。上界功德過失。隨地應廣說。

4)有說:欲界是過失界。由是過失界故,雖殊勝身亦猶有苦。如佛、獨覺、聲聞、輪王。

上界是功德界。由是功德界故。雖下劣身亦無有苦。如遇惡歲,雖有美稼不能無災。若逢善歲雖諸穢草亦無災及。欲界上界應知亦爾。所以上界亦無憂者。以諸憂根,離欲捨故。

又是重無知等流果故。生上界者離重無知。是故憂根於彼非有。


10.9.

已分別諸根欲界繫等。彼欲界繫等義今當說。

問:云何名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耶?

1)答:若法繫在欲界名欲界繫。繫在色界名色界繫。繫在無色界名無色界繫。

如牛繫在柱等名柱等繫。

2)或有說者,若法繫屬欲界足名欲界繫。繫屬色無色界足名色無色界繫。足名煩惱。

如說:佛無邊所行無足誰將去。如人有足能往四方。若無足者則不能往。

如是若有煩惱足者。能往諸界、諸趣、諸生、生死流轉。無煩惱足則不能往。

3)或有說者,若法為欲界生死縛所繫名欲界繫。為色無色界生死縛所繫名色無色界繫。

4)或有說者,若法為欲界阿賴耶所藏。摩摩异多所執名欲界繫。

為色無色界阿賴耶所藏。摩摩异多所執名色無色界繫。阿賴耶者謂愛。摩摩异多者謂見。

5)或有說者,若法為欲界愛所潤。見執為我我所名欲界繫。

為色無色界愛所潤。見執為我我所名色無色界繫。

6)或有說者,若法欲界樂欲所合名欲界繫。

色無色界樂欲所合名色無色界繫。樂名為愛。欲名為見。

7)或有說者,若法為欲界垢所垢。毒所毒。穢所穢。名欲界繫。

為色無色界垢所垢。毒所毒。穢所穢。名色無色界繫。此中一切煩惱名穢。非但說瞋。


11.因四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非因不相應。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乃至廣說。


11.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說因緣法非實有者意,顯因緣法決定實有。

亦為遮止愚於相應,執相應法非實者意。令知相應是實有故。而作斯論。


11.2.相應因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答:十四。幾因不相應?答:八。幾因相應因不相應?答:即前十四。少分因相應。少分因不相應。幾非因相應非因不相應?答:即前十四。少分非因相應。少分非因不相應。

[大毘婆沙論]於此義中,有說:依一因作論。謂相應因。由此中說相應言故。依彼意趣,釋此文者。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答:十四。

謂意五受、信等五、三無漏根。此是相應因自體。根與相應因自體法相應故。名因相應。

2[*引文]幾因不相應?答:八。

謂七色、命根。

問:此八既非相應因體。如何乃說因不相應?

答:此八雖非相應因體。而與相應因體不相應故。說為因不相應。斯有何失。

3[*引文]幾因相應因不相應?答:即前十四少分因相應。少分因不相應。

少分因相應者。謂自性於他性。

少分因不相應者。謂自性於自性。

4[*引文]幾非因相應?非因不相應?答:即前十四少分。非因相應。少分非因不相應。

少分非因相應者。謂自性於自性。

少分非因不相應者。謂自性於他性。


11.3.依因作論

1)有說:此中依二因作論。謂相應因、俱有因。由此二因恒與彼法不相離故。依彼意趣釋此文者。

[*引文]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答:十四。

此是二因自體。根與二因自體法相應故。名因相應。後三問答,如前應知。

有說:此中依三因作論。謂相應因、俱有因、同類因。由此三因,通三性故。

有說:此中依四因作論。謂除同類、遍行二因。由此四因,通三世故。

有說:此中依五因作論。謂除能作因。以通無為,非親勝故。

有說:此中依六因作論。由此所說因言總故。

2)然相應法或作六因自體。或作五因自體。或作四因自體。如大種蘊廣說。依彼意趣釋此文者。

[*引文]此二十二根。幾因相應?答:十四。

謂六因自體。根與六因自體法相應。

五因自體。根與五因自體法相應。

四因自體。根與四因自體法相應,故名因相應。後三問答如前應知。


12.緣四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緣有緣...答:八。

[大毘婆沙論]此二十二根。幾緣有緣。乃至廣說。


12.1.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說所緣緣非實者意。顯所緣緣是實有故。而作斯論。


12.2.所緣緣

[發智論]此二十二根。幾緣有緣?答:十三少分。幾緣無緣?答:一十三少分。幾緣有緣緣無緣?答:即前十三少分。幾非緣有緣非緣無緣?答:八。

1[*引文]此二十二根。幾緣有緣?答:十三少分。

+謂意、樂、喜、憂、捨、信等五、三無漏根少分。

+有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有緣句。

如明眼者見明眼人。彼明眼人復有所見。緣有緣句應知亦爾。

2[*引文]幾緣無緣?答:一十三少分。

一者謂苦根。

十三少分者。如前說。

無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無緣句。

如明眼者見生盲人。彼生盲人更無所見。緣無緣句當知亦爾。

3[*引文]幾緣有緣緣無緣?答:即前十三少分。

有所緣、無所緣法。為此所緣。故說此為緣有緣緣無緣句。

如明眼者見明眼人及生盲人。彼明眼人復有所見。彼生盲人更無所見,緣有緣緣無緣句。應知亦爾。

1)有餘謂此第三句義。即合初二更無異體。

2)此說不然。與本論相違故。如十門說,

緣有緣法,是有為緣隨眠隨增。

緣無緣法,是一切隨眠隨增。

緣有緣緣無緣法,是有為緣隨眠隨增。

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是有漏緣隨眠隨增。

然有意識并相應法。一剎那頃總緣有緣及無緣法。是故如前所說為善。

4[*引文]幾非緣有緣非緣無緣?答:八。

謂七色、命根。由此不緣有所緣無所緣法。故說此為非緣有緣非緣無緣句。

如生盲人。都無所見。此句亦爾。


12.3.十門

此中略示二十二根。緣有緣等四句差別十門所說。十八界等亦應以此四句分別。

1)謂十八界中,十色界為第四句。五識界為第二句。意界、意識界為前三句。法界具為四句。

2)十二處中,十色處為第四句。意處為前三句。法處具為四句。

3)五蘊中,色蘊為第四句。受、想、識蘊為前三句。行蘊具為四句。如蘊,取蘊亦爾。

4)六界中,五色界為第四句。識界為前三句。有色法。可見法。有對法。無為法。滅諦。為第四句。

5)無色法。無見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過去、未來、現在法。善、不善、無記法。欲、色、無色界繫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法。見、修所斷、不斷法。苦、集、道諦。靜慮、無色。皆具為四句。

6)四無量中,

若取自性。緣住同分心有情。則為第三句。

若緣不住同分心有情。則為第二句。

若并取相應隨轉。緣住同分心有情。則為第三、第四句。

若緣不住同分心有情。則為第二、第四句。

7)初三解脫、八勝處、前八遍處。

若取自性為第二句。

若并取相應隨轉。則為第二、第四句。

8)滅、受想解脫為第四句。餘四解脫具為四句。

9)後二遍處為第三、第四句。

10)滅智、無相等持為第二句。他心智為初句。餘六智、二等持為前三句。

11)諸門煩惱中,五識相應者為第二句。意識相應者為前三句。是中差別應思廣說。


13.凡聖

[發智論]諸根此法彼根異生耶?設根異生彼根此法耶?答:諸根此法彼根非異生。諸根異生彼根非此法。

[*引文]諸根此法彼根異生耶?設根異生彼根此法耶?答:諸根此法彼根非異生。諸根異生彼根非此法。

問:何謂此法?何謂異生?

1)答:此法謂聖者。異生即異生。

諸根此法彼根非異生者。謂諸無漏根,唯聖者成就,非諸異生。

諸根異生彼根非此法者。謂見所斷根。唯異生成就,非諸聖者。

2)有說:此法者。謂住苦法智忍。異生者。謂住世第一法。

諸根此法彼根非異生者。謂苦法智忍俱生諸根,唯住苦法智忍者現起。非住世第一法者。

諸根異生彼根非此法者。謂世第一法俱生諸根。唯住世第一法者現起。非住苦法智忍者。

3)有說:此法者。謂住律儀。異生者。謂住不律儀。

諸根住律儀者所起彼根非住不律儀者所起。

諸根住不律儀者所起彼根非住律儀者所起。

4)有說:此法者。謂不缺根。異生者。謂缺根。如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等。

諸根不缺根者所起彼根非缺根者所起。

諸根缺根者所起彼根非不缺根者所起。

5)有說:此法者。謂不斷善根。異生者。謂斷善根。

諸信等根不斷善者所起彼根非斷善者所起。

諸邪見俱生根斷善者所起非不斷善者所起。

6)有說:此法者。謂住正定聚。異生者。謂住邪定聚。

諸住正定聚者所起根。彼根非住邪定聚所起。

諸住邪定聚者所起根。彼根非住正定聚者所起。

7)有說:此法者。謂住五淨居。異生者。謂住五異生處。

諸住五淨居者所起根。彼根非住五異生處者所起。

諸住五異生處者所起根。彼根非住五淨居者所起。


14.蘊攝七攝三

14.1.

[發智論]色蘊攝幾根?答:七。受蘊攝幾根?答:五、三少分。想蘊攝幾根?答:無。行蘊攝幾根?答:六三少分。識蘊攝幾根?答:一三少分。

1[*引文]色蘊攝幾根?答:七。

謂眼等七色根。

2[*引文]受蘊攝幾根?答:五、三少分。

五者。謂五受根。三少分者。謂三無漏根少分。

以三無漏根,九法為體。此唯攝三。故言少分。

3[*引文]想蘊攝幾根?答:無。

想非根故。

4[*引文]行蘊攝幾根?答六三少分。

六者。謂命、信等五根。三少分者。謂三無漏根少分。

以三無漏根,九法為體。此唯攝五故言少分。

5[*引文]識蘊攝幾根?答:一三少分。

一者。謂意根。三少分者。謂三無漏根少分。

以三無漏根,九法為體。此唯攝一故言少分。


14.2.善根

[發智論]善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八界二處三蘊。唯善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無。

1[*引文]善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八界二處三蘊。

八界者。謂七心界、法界。二處者。謂意處、法處。三蘊者。謂受蘊、行蘊、識蘊。

2[*引文]唯攝善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無。


14.3.不善根

[發智論]不善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八界二處二蘊。唯不善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無。

1[*引文]不善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八界二處二蘊。

八界者。謂七心界、法界。二處者。謂意處、法處。二蘊者。謂受蘊、識蘊。

2[*引文]唯攝不善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無。


14.4.有覆無記根

[發智論]有覆無記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六界二處二蘊。唯有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無。

1[*引文]有覆無記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六界二處二蘊。

六界者。謂眼識界、耳識界、身識界、意界意、識界、法界。二處者。謂意處、法處。二蘊者。謂受蘊、識蘊。

2[*引文]唯攝有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無。


14.5.無覆無記根

[發智論]無覆無記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三界七處四蘊。唯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五界、五處,非蘊。

1[*引文]無覆無記根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三界七處四蘊。

十三界者。謂內十二界及法界。七處者。謂內六處及法處。四蘊者。謂除想蘊。

2[*引文]唯攝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五界五處非蘊。

五界者。謂眼等五色根界。五處者。謂眼等五色根處。非蘊者。謂無蘊。唯無覆無記故。


14.6.根法

[發智論]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三界七處四蘊。唯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二界六處二蘊。

1[*引文]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三界七處四蘊。

十三界者。謂內十二界及法界。七處者。謂內六處及法處。四蘊者。謂除想蘊。

2[*引文]唯攝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答:十二界六處二蘊。

十二界者。謂內十二界。六處者。謂內六處。二蘊者。謂受蘊、識蘊。


14.7.非根法

[發智論]非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六界六處三蘊。唯非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五界五處一蘊。

1[*引文]非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六界六處三蘊。

六界者。謂外六界。六處者。謂外六處。三蘊者。謂色蘊、想蘊、行蘊。

2[*引文]唯攝非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答:五界五處一蘊。

五界者。謂外五色界。五處者。謂外五色處。一蘊者。謂想蘊。


14.8.根非根法

[發智論]根非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唯根非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一界一處二蘊。

1[*引文]根非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

2[*引文]唯攝根非根法。有幾界幾處幾蘊?答:一界一處二蘊。

一界者。謂法界。一處者。謂法處。二蘊者。謂色蘊、行蘊。


15.為緣生

[發智論]頗根為緣生根耶...答:生。

[大毘婆沙論]頗根為緣生根耶?乃至廣說。


15.1.標、釋、廣釋

1)有說:此中有一標、一釋、一廣釋。如說:

頗根為緣生根耶等是標。

頗眼根為緣生眼根耶等是釋。

眼根與眼根為幾緣等是廣釋。

2)有說:此中有三標、三釋、三廣釋。如說:

頗根為緣生根耶是標。答:生。是釋。生非根耶等是廣釋。

頗眼根為緣生眼根耶是標。答:生。是釋。生耳根乃至生具知根耶等是廣釋。

眼根與眼根為幾緣是標。答:因、增上。是釋。乃至與具知根為所緣、增上等。是廣釋。

3)有說:此中有三標、三釋。如說:

頗根為緣生根耶等。是標。答:生等。是釋。

頗眼根為緣生眼根耶等。是標。答:生等。是釋。

眼根與眼根為幾緣等。是標。答:因、增上等。是釋。


15.2.

[發智論]頗根為緣生根耶?答:生。生非根耶?答:生。生根非根耶?答:生。

1[*引文]頗根為緣生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

或眼為所緣,生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2[*引文]頗根為緣生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生想、思、觸、作意等。

或眼為所緣,生想、思、觸、作意。及惡作、睡眠等。

3[*引文]頗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觸、作意等。

或眼為所緣,生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想、思、觸、作意等。及惡作、睡眠等。


15.3.非根

[發智論]頗非根為緣生非根耶?答:生。生根耶?答:生。生根非根耶?答:生。

1[*引文]頗非根為緣生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色為所緣,生想、思、觸、作意等。及惡作、睡眠等。

2[*引文]頗非根為緣生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色為所緣。生意、五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3[*引文]頗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色為所緣。生意、五受、信等五、三無漏根、想、思、觸、作意等。及惡作、睡眠等。


15.4.根非根

[發智論]頗根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生根耶?答:生。生非根耶?答:生。

1[*引文]頗根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觸、作意等。

2[*引文]頗根非根為緣生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意、三受、信等五根。

3[*引文]頗根非根為緣生非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想、思、觸、作意等。


15.5.第二文

有餘於此作第二文。

1[*引文]頗根為緣唯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生非根故。

2[*引文]頗根為緣唯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生根故。

3[*引文]頗根為緣唯生根非根耶?

答:生。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觸、作意等。

4[*引文]頗非根為緣唯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生根故。

5[*引文]頗非根為緣唯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生非根故。

6[*引文]頗非根為緣唯生根非根耶?

答:生。云何生?答:如色為所緣。生意、五受、信等五、三無漏根、想、思、觸、作意等。及惡作、睡眠等。

7[*引文]頗根非根為緣唯生根非根耶?

答:生。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觸、作意等。

8[*引文]頗根非根為緣唯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生非根故。

9[*引文]頗根非根為緣唯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生根故。


15.6.第三文

有餘於此作第三文。

1[*引文]頗唯根為緣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緣非根生故。

2[*引文]頗唯根為緣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緣非根生故。

3[*引文]頗唯根為緣生根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緣非根生故。

4[*引文]頗唯非根為緣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緣根生故。

5[*引文]頗唯非根為緣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緣根生故。

6[*引文]頗唯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緣根生故。

7[*引文]頗唯根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

答:生。廣說如上。

8[*引文]頗唯根非根為緣生根耶?

答:生。廣說如上。

9[*引文]頗唯根非根為緣生非根耶?

答:生。廣說如上。


15.7.眼根

[發智論]頗眼根為緣生眼根耶?答:生。生耳根乃至具知根耶?答:生。頗乃至具知根為緣生具知根耶?答:生。生眼根乃至已知根耶?答:生。

1[*引文]頗眼根為緣生眼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2[*引文]頗眼根為緣生耳根乃至具知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或眼為所緣。生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1)或謗眼根,墮諸惡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異熟。

2)或信眼根,生諸善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異熟。

是名眼根為緣生耳根乃至具知根。

3)如眼根。耳、鼻、舌、身、女、男、命根亦爾。然有差別。謂女男根非苦根、信等五根所依。命根,非一切根所依。

3[*引文]頗意根為緣生意根耶?生眼根乃至具知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意根為所依。生意、五受、信等五、三無漏根。或意根為所緣。生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1)或謗意根,墮諸惡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異熟。

2)或信意根。生諸善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異熟。

3)又意根有善不善。

善者於善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異熟。

不善者於惡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異熟。

4)如意根。五受根、信等五根亦爾。然有差別。謂一切非所依。苦根於自非所緣。信等五根非不善。

4[*引文]頗未知當知根為緣。生未知當知根耶?生眼根乃至具知根耶?答:生。

云何生?答:如未知當知根為所依。生未知當知、已知。意、三受、信等五根。

或未知當知根為所緣。生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1)或謗未知當知根。墮諸惡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異熟。

2)或信未知當知根。生諸善趣。受諸色根、命根、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異熟。

3)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然有差別。謂已知根為所依。生已知根、具知根、意根、三受、信等五根。

具知根為所依,生具知根、意根、三受、信等五根。


16.幾緣

16.1.眼根

[發智論]眼根與眼根為幾緣?與耳根乃至具知根為幾緣?乃至具知根與具知根為幾緣?與眼根乃至已知根,為幾緣?答:眼根與眼根。為因、增上。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1[*引文]問:眼根與眼根為幾緣?與耳根乃至具知根為幾緣?乃至具知根與具知根為幾緣。與眼根乃至已知根為幾緣?答:眼根與眼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後增上義皆同此說。

2[*引文]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四受、信等五、三無漏根。

3[*引文]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16.2.身根

[發智論]身根與身根、女根、男根。為因、增上。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1[*引文]身根與身根、女根、男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

2[*引文]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餘根者。如前說。


16.3.女根

[發智論]女根與女根、身根。為因、增上。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如女根。男根亦爾。

1[*引文]女根與女根、身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

2[*引文]與餘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餘根者。如前說。

3[*引文]如女根。男根亦爾。


16.4.命根

[發智論]命根與命根。為因、增上。與七色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1[*引文]命根與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同類因。

2[*引文]與七色根、苦根。為一增上。與餘根為所緣、增上。

餘根者。如前說。


16.5.意根

[發智論]意根與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亦爾。

1[*引文]意根與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謂同類、遍行、異熟因。

等無間者。謂意根等無間。意根現在前。

所緣者。謂意根與意根為所緣。諸等無間。及所緣義。皆准此說。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謂異熟因。

3[*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五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因。

等無間者。謂意根等無間,苦根現在前。非所緣者。苦根緣色。意根非色故。

4[*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樂、喜、捨、憂、信等五、三無漏根。此依具緣等故總說。然因有異。

謂與樂、喜、捨根為五因。即相應等五。

與憂根為四因,除異熟因。

與信等五根、三無漏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5[*引文]如意根。樂根、喜根、捨根、信等五根亦爾。當知此依緣數等故總相而說。然以因緣有差別故。恐文隔遠。今具分別。


16.6.樂根

1[*引文]謂樂根與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2[*引文]與七色、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與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即相應等五。

4[*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二因。即同類、異熟因。非所緣者。苦根緣色。樂根非色故。

5[*引文]與喜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二因。即同類、異熟因。

6[*引文]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一因。即同類因。

7[*引文]與捨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8[*引文]與信等五根、三無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6.7.喜根

1[*引文]喜根與喜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與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即相應等五。

4[*引文]與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5[*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6[*引文]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二因。即同類、遍行因。

7[*引文]與捨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8[*引文]與信等五根、三無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6.8.捨根

1[*引文]捨根與捨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2[*引文]與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五因。即相應等五。

3[*引文]與樂根、喜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4[*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5[*引文]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二因。即同類、遍行因。

6[*引文]與信等五根、三無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6.9.信根

1[*引文]信根與信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一因。即同類因。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與意根、樂根、喜根、捨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四因。除遍行因。

4[*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5[*引文]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6[*引文]與精進等四根、三無漏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如信根。精進等四根亦爾。


16.10.苦根

[發智論]苦根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與三無漏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苦根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二因。即同類、異熟因。非所緣者。苦根緣色,苦根非色故。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與三無漏根。為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與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品為所緣。

4[*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樂、喜、捨、憂、信等五根。此亦具緣等故總說。然因有異。

謂與意根為四因。除遍行因。

與樂根、喜根、捨根為二因。即同類、異熟因。

與憂根為一因。即同類因。

與信等五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6.11.憂根

[發智論]憂根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與三無漏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憂根與憂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二因。即同類、遍行因。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

因者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4[*引文]與三無漏根。為所緣、增上。

所緣者。謂與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品為所緣。

5[*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此亦具緣等故總說。然因有異。

謂與意根為五因。即相應等五。

與樂、喜、捨根為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與信等五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6.12.未知當知根

[發智論]未知當知根與未知當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具知根。為因、所緣、增上,非等無間。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憂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未知當知根與未知當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所緣者。謂與道忍、道智品為所緣。

2[*引文]與具知根為因所緣、增上。非等無間。

因者一因。即同類因。

所緣者。謂與道忍、道智品為所緣。

非等無間者。未知當知根等無間。具知根不現前故。

3[*引文]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

4[*引文]與憂根為所緣、增上。

5[*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已知根。此亦具緣等故總說。然因有異。

謂與意等九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與已知根為一因。即同類因。


16.13.已知根

[發智論]已知根與已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憂根、未知當知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已知根與已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

3[*引文]與憂根、未知當知根為所緣、增上。

4[*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具知根。此亦具緣等故總說。然因有異。

謂與意等九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與具知根為一因。即同類因。


16.14.具知根

[發智論]具知根與具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與憂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1[*引文]具知根與具知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

2[*引文]與七色根、命根、苦根。為一增上。

3[*引文]與憂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為所緣、增上。

4[*引文]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

餘根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

因者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等無間者。謂具知根等無間,意等九根現在前。

所緣者。謂具知根與意等九根為所緣。

增上者。謂不礙生及唯無障。


1.

[發智論]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一。

[大毘婆沙論]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然有聲目多義。如前廣說。

2)此中說續眾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3)相續有五。亦如前說。此中依二相續作論。謂中有相續、生有相續。


1.1.欲有相續

[發智論]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卵生、胎生、濕生得二。化生得六或七或八。無形六。一形七。二形八。

1[*引文]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卵生、胎生、濕生。得二。

謂身根、命根。

問:最初羯邏藍位亦得餘色根不?

+若得者,如何於少時頃便得爾所根耶?又此中何故不說。毘奈耶說復云何通?如說:於母腹中二根初得。謂身與命。若損害彼。乃至廣說。

+若不得者。何故經說天眼觀知是男是女?

1)答:有言亦得。

1.1)問:如何於少時頃便得爾所根耶?

答:爾時,雖無諸色根相,而已具得彼根種子。如清鹽、水、酥蜜、沙糖、酒等。和合貯在一器。若以草端,霑取一渧。於中具有鹽等諸味。羯邏藍位應知亦爾。一切色根種子皆具。

1.2)問:若爾。何故此中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說皆得者。餘得不定。是以不說。如生盲等不得眼等。

1.3)問:毘奈耶說復云何通?

答:彼說能持諸餘根者。謂身根能持諸餘色根。命根能持餘非色根。是故偏說。

2)有說:此位不得餘色根。

問:天眼云何觀知男、女?

2.1)答:羯邏藍時,雖無男、女根,而有男、女相。由觀彼相,得知男、女。所以者何?非彼已有男、女二根可說觀故。

2.2)有餘師說:依經故知。經說:若胎是男,依母右脇,向背蹲坐。若胎是女。依母左脇,向腹蹲坐。得天眼者。觀此差別,依經而說。

2.3)或有說者。觀中有知。謂天眼觀中有後位。若是男子,入於母胎,知此羯邏藍是男非女。若女入者,復知此位是女非男。

2.4)如是說者,羯邏藍位未得餘色根。鉢羅奢佉位中方乃得故。


2[*引文]化生得六或七或八。無形者六。

謂眼、耳、鼻、舌、身、命根。

3[*引文]一形者七。

謂前六及男、女根隨一。

4[*引文]二形者八。

謂前六及男、女根。

問:餘無色根爾時亦得。謂意、五受、信等五根。此中何故不說?

1)答:此中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2)有說:爾時一切得者。此中則說。餘無色根雖有得者,而非一切。是故不說。

謂上地歿,生下地時。雖得彼根,若自地歿,還生自地。彼皆不得。是故不說。

3)有說:此中但問初得業所生者。初受生位,餘無色根,雖有得者,而非業生。故此不說。後位所得雖業所生。而非初得。故亦不說。


1.2.色、無色有相續

[發智論]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六。無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一。

1[*引文]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六。

謂眼、耳、鼻、舌、身、命根。

2[*引文]無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答:一。

謂命根。


2.一遍知三

[發智論]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答:八。

[大毘婆沙論]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乃至廣說。

+此中思惟者。是取所緣義。

+遍知者。是究竟斷義。

此文顯示緣彼彼界法,離彼彼界染。或不能離。


2.1.思惟欲界繫法

[發智論]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答:遍知。遍知色界耶?答:不遍知。遍知無色界耶?答:不遍知。

1[*引文]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答:遍知。

此通異生及聖者。通無間道及解脫道。

1)若世俗道,離欲染時,九無間道緣欲界法,離欲界染。

2)若無漏道,苦、集法智,離欲染時。九無間道、九解脫道緣欲界法,離欲界染。

2[*引文]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色界耶?答:不遍知。

3[*引文]頗思惟欲界繫法。遍知無色界耶?答:不遍知。

問:何故俱不遍知?

1)答:欲界是不定界,非修地、非離染地。色、無色界是定界,是修地,是離染地。非緣不定界,非修、非離染地法。能離定界、修地、離染地染。

2)有說:欲界是麁界。色無色界是細界。非緣麁界法,能離細界染。

3)有說:欲界是下界。色界是中界。無色界是妙界。非緣下界法,能離中、妙界染。

4)有說:欲界是劣界。色無色界是勝界。非緣劣界法,能離勝界染。由此等義故不遍知。


2.2.思惟色界繫法

[發智論]頗思惟色界繫法。遍知色界耶?答:遍知。遍知欲界耶?答:遍知。遍知無色界耶?答:不遍知。

1[*引文]頗思惟色界繫法。遍知色界耶?答:遍知。

此通異生及聖者。通無間道及解脫道。若世俗道離色染時。九無間道緣色界法離色界染。若無漏道苦集類智。離色染時。九無間道九解脫道。緣色界法離色界染。

2[*引文]頗思惟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答:遍知。

此通異生及聖者。[1]唯解脫道非無間道。謂世俗道離欲染時。九解脫道緣色界法離欲界染。

3[*引文]頗思惟色界繫法。遍知無色界耶?答:不遍知。

問:何故不遍知?

答:色界是麁界無色界是細界非緣麁界法能離細界染。

有說:色界是中界。無色界是妙界。非緣中界法能離妙界染。

有說:色界是劣界。無色界是勝界。非緣劣界法能離勝界染。由此等義故不遍知。


2.3.思惟無色界繫法

[發智論]頗思惟無色界繫法。遍知無色界耶?答:遍知。遍知欲界耶?答:不遍知。遍知色界耶?答:遍知。

1[*引文]頗思惟無色界繫法。遍知無色界耶?答:遍知。

此唯聖者,非異生。通無間道及解脫道。

謂無漏道苦、集類智,離無色染時,九無間道、九解脫道。緣無色界法,離無色界染。

2[*引文]頗思惟無色界繫法。遍知欲界耶?答:不遍知。

問:何故不遍知?答:以極遠故。非觀極遠界法,能離極遠界染。

3[*引文]頗思惟無色界繫法。遍知色界耶?答:遍知。

此通異生及聖者。唯解脫道非無間道。

謂世俗道離色染時九解脫道緣無色界法離色界染。


2.4.幾根遍知

[發智論]幾根遍知欲界?答:世俗道七。無漏道八。幾根遍知色界?答:世俗道七。無漏道十。幾根遍知無色界?答:十一。

1[*引文]幾根遍知欲界?答:世俗道七。無漏道八。

世俗道七者。謂意、捨、信等五根。

無漏道八者。謂前七及已知根。

2[*引文]幾根遍知色界?答:世俗道七。無漏道十。

世俗道七者。謂意、捨、信等五根。

無漏道十者。謂前七及喜、樂、已知根。

3[*引文]幾根遍知無色界?答:十一。

謂前十及具知根。已知根為無間道。具知根為解脫道。當知此依最後位說。

問:離欲界染時,最後解脫道,容有根本初靜慮現前。彼以捨根為無間道。喜根為解脫道。何故不依最後位說世俗道或八。無漏道或九耶?

1)答:此文應作是說。世俗道七或八。無漏道八或九。而不說者。當知有餘。

2)有說:此中說決定者。

謂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定以具知根為最後解脫道。

離欲界染時,非定以喜根為最後解脫道。有於爾時不能即入根本地故。然於爾時多依近分,故唯說捨。


2.5.遍知幾根

[發智論]遍知欲界時。遍知幾根?答:四。遍知色界時。遍知幾根?答:五。遍知無色界時。遍知幾根?答:八。

1[*引文]遍知欲界時。遍知幾根?答:四。

謂女、男、苦、憂根。雖於爾時遍知十九,而依永斷無餘、無分、無片、無影、無隨縛斷。故作是說。或此中說。上界不行不可得者。故唯說四。

2[*引文]遍知色界時。遍知幾根?答:五。

謂眼、耳、鼻、舌、身根。雖於爾時遍知十三,而依永斷無餘、無分、無片、無影、無隨縛斷。故作是說。或此中說。上界不行不可得者。故唯說五。

3[*引文]遍知無色界時。遍知幾根?答:八。

謂意、命、捨、信等五根。由此諸根,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皆永斷故。


3.沙門果九節

3.1.

[發智論]幾根得預流果?答:九。幾根得一來果?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九。若從預流果。得一來果者。世俗道七。無漏道八。幾根得不還果?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九。若從一來果。得不還果者。世俗道七。無漏道八。幾根得阿羅漢果?答:十一。

1[*引文]幾根得預流果?答:九。

謂意、捨、信等五、未知當知、已知根。未知當知根為無間道。已知根為解脫道。

2[*引文]幾根得一來果?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九。

如預流說。

3[*引文]若從預流果,得一來果者。世俗道七。無漏道八。

七者。謂意、捨、信等五根。

八者。謂前七及已知根。

4[*引文]幾根得不還果?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九。

謂意根。樂、喜、捨根隨一,依地別故。信等五、未知當知、已知根。未知當知根為無間道。已知根為解脫道。

5[*引文]若從一來果,得不還果者。世俗道七。無漏道八。

七及八如一來說。此依多分。若入根本或八或九。

6[*引文]幾根得阿羅漢果?答:十一。

謂意、樂、喜、捨、信等五、已知、具知根。已知根為無間道。具知根為解脫道。

問:此說十一,為以用故。為以有故。

+若以用者,無有一時三受並用。如何說十一?

+若以有者。得不還果亦有三受。何故不說?

1)答:此以用故。不以有故。

2)問:無有一時三受並用。云何說十一耶?

答:依一相續,作用而說。故無有過。

+謂容有一補特伽羅,先以樂根,得阿羅漢。退已用喜。復退用捨。或初退用捨。後退用喜。

+如先以樂。如是先喜、先捨,隨應亦爾。

+證不還果,無如是事。

+若以此根,先得彼果。退已還用此根。而得此根者即捨根。以喜、樂得,無退義故。


3.2.遍知

[發智論]得預流果。遍知幾根?答:無。得一來果遍知幾根?答:無。得不還果。遍知幾根?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無。若從一來果。得不還果者四。得阿羅漢果遍知幾根?答:八。

1[*引文]得預流果遍知幾根?答:無。

爾時未有一根究竟斷故。

2[*引文]得一來果遍知幾根?答:無。爾時亦未有根究竟斷故。

3[*引文]得不還果遍知幾根?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無。

義如前說。

4[*引文]若從一來果得不還果者四。

謂女、男、苦、憂根。

5[*引文]得阿羅漢果遍知幾根?答: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根。


3.3.成就

[發智論]諸根得預流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諸根得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

1[*引文]諸根得預流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

+道類智俱生品諸根。是解脫道攝。此當言成就。已得故。

+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是無間道攝。此當言不成就。已捨故。

2[*引文]諸根得一來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

+道類智或第六解脫道俱生品諸根。是解脫道攝。此當言成就。已得故。

+道類智忍或第六無間道俱生品諸根。是無間道攝。此當言不成就。已捨故。

3[*引文]諸根得不還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

+道類智或第九解脫道俱生品諸根。是解脫道攝。此當言成就。已得故。

+道類智忍或第九無間道俱生品諸根。是無間道攝。此當言不成就。已捨故。

問:以無漏道,得一來、不還果時。可言無間道攝者不成就。若以世俗道得二果時,無間道不捨云何言不成就?

1)答:此二果文。應作是說: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或成就或不成就。而不作是說者。當知此中唯依不共勝道而說。

2)有言:此說現前成就。以世俗道得二果已。無間道諸根,定不現前故。

4[*引文]諸根得阿羅漢果。此根得彼果已。當言成就?當言不成就?答:解脫道攝者。當言成就。無間道攝者。當言不成就。

+最初盡智俱生品諸根。是解脫道攝。此當言成就。已得故。

+金剛喻定俱生品諸根是無間道攝。此當言不成就。已捨故。


3.4.

[發智論]1)諸根得預流果。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無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2)諸根得一來果。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3)諸根得不還果。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4)諸根得阿羅漢果。此根斷何界結?答:無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1[*引文]諸根得預流果。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無色界。或無。

斷色無色界者。謂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道類智俱生品諸根。以解脫道非斷對治故。

2[*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預流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3[*引文]諸根得一來果,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1)斷欲界或無者。謂從預流果,得一來果時,

第六無間道俱生品諸根,斷欲界結。

第六解脫道俱生品諸根不斷結。

2)斷色無色界或無者。謂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得一來果時。

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斷色無色界結。

道類智俱生品諸根不斷結。

4[*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一來果攝者。謂第六解脫道及道類智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第六無間道。及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5[*引文]諸根得不還果。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1)斷欲界或無者。謂從一來果,得不還果時。

第九無間道俱生品諸根,斷欲界結。

第九解脫道俱生品諸根,不斷結。

2)斷色無色界或無者。謂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得不還果時。

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斷色無色界結。

道類智俱生品諸根,不斷結。

6[*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不還果攝者。謂第九解脫道及道類智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第九無間道。及道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7[*引文]諸根得阿羅漢果。此根斷何界結?答:無色界。或無。

斷無色界者。謂金剛喻定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初盡智俱生品諸根。

8[*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阿羅漢果攝者。謂初盡智俱生品諸根。

或無者。謂金剛喻定俱生品諸根。


3.5.所捨

[發智論]1)得預流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此根何果攝?答:無。

2)得一來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3)得不還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4)得阿羅漢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或無。

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1[*引文]得預流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得預流果時,見道所攝已得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欲界。謂四法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斷色無色界。謂四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無。謂七智俱生品諸根。

2[*引文]此根何果攝?答:無。

以無預流下果攝此諸根故。

3[*引文]得一來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1)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得一來果時。

+見道所攝已得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欲界。謂四法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斷色無色界。謂四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無。謂七智俱生品諸根。

2)若從預流果,得一來果時。

+預流果及此勝果道所攝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欲界。謂六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謂預流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諸根。

4[*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預流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所捨諸根。

或無者。謂此勝果道及見道所攝所捨諸根。

5[*引文]得不還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色無色界或無。

1)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得不還果時。

+見道所攝已得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色無色界謂四類智忍俱生品諸根。

+或無。謂四法智忍及七智俱生品諸根。

2)若從一來果,得不還果時。

+一來果及此勝果道所攝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欲界。謂三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謂一來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諸根。

6[*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一來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及第六解脫道所攝所捨諸根。

或無者。謂此勝果道及見道所攝所捨諸根。

7[*引文]得阿羅漢果時所捨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或無。

+得阿羅漢果時,不還果及此勝果道所攝諸根名為所捨。

+此根或斷色界。謂離四靜慮染,各有九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斷無色界。謂離四無色染,各有九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謂不還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諸根。

8[*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不還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及第九解脫道所攝所捨諸根。

或無者。謂此勝果道所攝所捨。


3.6.所得

[發智論]1)得預流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2)得一來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3)得不還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4)得阿羅漢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1[*引文]諸根得預流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謂得預流果時,所得諸根,皆是解脫道類所攝。唯無間道攝能斷煩惱故。

2[*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預流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所得諸根。

或無者。謂爾時所得世俗諸根。

問:爾時所得諸根皆是無漏預流果攝。復有何世俗根是今所得而言或無?

答:此文但應說預流果。不應言或無。而說或無者,欲顯爾時所得命等八根。是無始時來所未曾得。以是初得聖果依故。

3[*引文]得一來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義如前說。

4[*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一來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及第六解脫道所攝所得諸根。

或無者。謂爾時所得世俗諸根。

5[*引文]得不還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義如前說。

6[*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不還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及第九解脫道所攝所得諸根。

或無者。謂爾時所得世俗諸根。

7[*引文]得阿羅漢果時所得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義如前說。

8[*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阿羅漢果攝者。謂初盡智俱生品所得諸根。

或無者。謂爾時所得世俗諸根。


3.7.所成就

[發智論]1)諸預流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2)諸一來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3)諸不還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或無。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4)諸阿羅漢。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1[*引文]諸預流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無。

斷欲界者。謂六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者。謂預流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等諸根。

2[*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預流果或無。

預流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所成就諸根。

或無者。謂諸預流者所成就勝果道所攝諸根。及所成就餘善有漏、染污、無覆無記諸根。

3[*引文]諸一來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或無。

斷欲界者。謂三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者。謂一來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等諸根。

4[*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一來果或無。

一來果攝者。謂道類智俱生品。及第六解脫道所攝所成就諸根。

或無者。謂一來者所成就勝果道所攝諸根。及所成就餘善有漏、染污、無覆無記諸根。

5[*引文]諸不還者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或無。

斷色界者。謂離四靜慮染,各有九無間道所攝諸根。

斷無色界者。謂離四無色染,各有九無間道所攝諸根。

或無者。謂不還果及此勝果道中諸加行道、解脫道、勝進道所攝等諸根。

6[*引文]此根何果攝?答:不還果或無。

不還果攝者。謂道類智忍俱生品。及第九解脫道所攝所成就諸根。

或無者。謂不還者所成就勝果道所攝諸根。及所成就餘善有漏、染污、無覆無記諸根。

7[*引文]諸阿羅漢所成就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以阿羅漢諸結已盡,無可斷故。

8[*引文]此根何果攝?答:阿羅漢果或無。

阿羅漢果攝者。謂阿羅漢所成就無漏諸根。

或無者。謂阿羅漢所成就善、有漏、無覆無記諸根。


3.8.斷結

[發智論]1)諸預流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此根何果攝?答:無。

2)諸一來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此根何果攝?答:無。

3)諸不還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此根何果攝?答:無。

1[*引文]諸預流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

謂欲界修所斷前六品結。

2[*引文]此根何果攝?答:無。

謂無間道能斷諸結。沙門果所攝諸根必是解脫道故。

3[*引文]諸一來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欲界。

謂欲界修所斷後三品結。

4[*引文]此根何果攝?答:無。

所以如前。

5[*引文]諸不還者斷結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色界或無色界。

色界者。謂四靜慮修所斷各九品結。

無色界者。謂四無色修所斷各九品結。

6[*引文]此根何果攝?答:無。

所以如前。

諸阿羅漢諸結已盡,無斷結根故不問答。


3.9.所攝

[發智論]諸預流果。所攝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諸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所攝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1[*引文]諸預流果所攝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以沙門果所攝諸根是解脫道。唯無間道能斷結故。

2[*引文]諸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所攝諸根。此根斷何界結?答:無。

所以如前。阿羅漢果又無結可斷故。


4.四智

[發智論]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設於苦無漏智。是苦智耶...答:如是。

[大毘婆沙論]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乃至廣說。


4.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苦智、集智行相無雜,所緣有雜。滅智、道智行相無雜,所緣無雜。或有生疑。如苦、集智行相無雜,所緣有雜。滅、道智亦如是耶?如滅、道智行相無雜,所緣無雜。苦、集智亦如是耶?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苦、集智所緣有雜。滅、道智所緣無雜。故作斯論。

2)問:何故苦智、集智行相無雜,所緣有雜?

2.1)答:離苦無集,離集無苦故。謂一一有漏事,果義名苦。因義名集。

2.2)即於一一有漏事中,若智作苦等四行相,轉名苦智。若智作集等四行相,轉名集智。故苦、集智行相無雜。所緣有雜。

2.3)滅智、道智行相所緣二俱無雜。滅等、道等行相異故。有為、無為,所緣別故。


4.2.四智

[發智論]1)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設於苦無漏智。是苦智耶?

答: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有於苦無漏智,非苦智。謂於苦知集智。

2)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耶?設於集無漏智。是集智耶?

答: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有於集無漏智,非集智。謂於集知苦智。

3)諸滅智是於滅無漏智耶?答:如是。設於滅無漏智。是滅智耶?答:如是。

4)諸道智是於道無漏智耶?答:如是。設於道無漏智。是道智耶?答:如是。

1[*引文]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耶?設於苦無漏智是苦智耶?答:諸苦智是於苦無漏智。

由無漏智,於苦事中,作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轉,名苦智故。

2[*引文]有於苦無漏智,非苦智。謂於苦知集智。

由無漏智,於苦事中,作因、集、生、緣四行相轉,名集智故。

前已說離苦無集,故集智所緣,亦名為苦。

3[*引文]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耶?設於集無漏智是集智耶?答:諸集智是於集無漏智。

由無漏智,於集事中,作因、集、生、緣四行相轉,名集智故。

4[*引文]有於集無漏智,非集智。謂於集知苦智。

由無漏智,於集事中,作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轉,名苦智故。

前已說離集無苦,故苦智所緣亦名為集。

5[*引文]諸滅智是於滅無漏智耶?答:如是。設於滅無漏智是滅智耶?答:如是。

6[*引文]諸道智是於道無漏智耶?答:如是。設於道無漏智是道智耶?答:如是。

由前已說滅智、道智行相、所緣,俱無雜故。

若無漏智,緣擇滅,作滅、靜、妙、離四行相,轉名滅智。

若無漏智,緣聖道,作道、如、行、出四行相,轉名道智故。


5.法類智緣

5.1.法智

[發智論]諸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法智相應耶?設根無漏法智相應。此根緣欲界繫耶?答:應作四句。

有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非法智相應。謂苦法智忍及相應根、苦法智。集法智忍及相應根、集法智。

有根無漏法智相應。此根不緣欲界繫。謂滅、道法智、相應根。

有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亦法智相應。謂苦、集法智、相應根。

有根無漏不緣欲界繫。此根亦非法智相應。謂苦類智忍、苦類智及二相應根。集類智忍、集類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及相應根、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及二相應根。道法智忍及相應根、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及二相應根。

1[*引文]諸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法智相應耶?設根無漏法智相應。此根緣欲界繫耶?答:應作四句。有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非法智相應。謂苦法智忍及相應根、苦法智。集法智忍及相應根、集法智。

1)此中苦法智忍是無漏慧根。此根緣欲界繫,非法智相應。以忍與智不相應故。

2)及相應根者。謂苦法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亦緣欲界繫,非法智相應,忍相應故。

3)苦法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亦緣欲界繫,非法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謂三緣故,自體不與自體相應。一無二自性俱生故。二前後剎那不並故。三一切法不觀自性與他為緣故。

4)集法智忍及相應根、集法智亦如是。

2[*引文]有根無漏法智相應。此根不緣欲界繫?謂滅、道法智、相應根。

此是滅、道法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

3[*引文]有根無漏緣欲界繫。此根亦法智相應。謂苦、集法智、相應根。

此是苦、集法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緣欲界繫,緣欲界苦、集故。

4[*引文]有根無漏不緣欲界繫。此根亦非法智相應。謂苦類智忍、苦類智及二相應根。集類智忍、集類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及相應根。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及二相應根。道法智忍及相應根。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及二相應根。

1)此中苦類智忍、苦類智,俱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色無色界繫故。亦非法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

2)及二相應根者。謂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色無色界繫故。亦非法智相應,與苦類智忍、苦類智相應故。

3)集類智忍、集類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

4)滅法智忍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法智相應,忍與智不相應故。

5)及相應根者。謂滅法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法智相應,忍相應故。

6)滅法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法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7)道法智忍及相應根、道法智。亦如是。

8)滅類智忍、滅類智俱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法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

9)及二相應根者。謂滅類智忍、滅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法智相應,與滅類智忍、滅類智相應故。

10)道類智忍、道類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


5.2.類智

[發智論]諸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類智相應耶?設根無漏類智相應。此根緣色無色界繫耶?答:應作四句。

有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非類智相應。謂苦類智忍及相應根、苦類智。集類智忍及相應根、集類智。

有根無漏類智相應。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謂滅、道類智、相應根。

有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亦類智相應。謂苦、集類智、相應根。

有根無漏不緣色無色界繫。此根亦非類智相應。謂苦法智忍、苦法智及二相應根。集法智忍、集法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滅法智及二相應根。滅類智忍及相應根、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及二相應根。道類智忍及相應根、道類智。

1[*引文]諸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類智相應耶?設根無漏類智相應。此根緣色無色界繫耶?

答:應作四句。有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非類智相應。謂苦類智忍及相應根苦類智。集類智忍及相應根、集類智。

1)此中苦類智忍是無漏慧根。此根緣色無色界繫。非類智相應,忍與智不相應故。

2)及相應根者。謂苦類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亦緣色無色界繫。非類智相應,忍相應故。

3)苦類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亦緣色無色界繫,非類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4)集類智忍及相應根、集類智亦如是。

2[*引文]有根無漏類智相應。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謂滅、道類智、相應根。

此是滅、道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

3[*引文]有根無漏緣色無色界繫。此根亦類智相應。謂苦、集類智、相應根。

此是苦、集類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緣色無色界繫。緣色無色界苦、集故。

4[*引文]有根無漏不緣色無色界繫。此根亦非類智相應。謂苦法智忍、苦法智及二相應根。集法智忍、集法智及二相應根。滅法智忍、滅法智及二相應根。滅類智忍及相應根、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及二相應根。道類智忍及相應根、道類智。

1)此中苦法智忍、苦法智,俱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欲界繫故。亦非類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

2)及二相應根者。謂苦法智忍、苦法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欲界繫故。亦非類智相應,與忍法智相應故。

3)集法智忍、集法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

4)滅法智忍、滅法智俱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智與智不相應故。

5)及二相應根者。謂滅法智忍、滅法智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類智相應,與忍法智相應故。

6)道法智忍、道法智及二相應根,亦如是。

7)滅類智忍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與智不相應故。

8)及相應根者。謂滅類智忍相應八無漏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類智相應,忍相應故。

9)滅類智亦是無漏慧根。此根不緣色無色界繫,緣不繫法故。亦非類智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10)道類智忍及相應根、道類智,亦如是。


6.法類智相應五門

[發智論]法智當言法智耶?...或不繫。

[大毘婆沙論]法智當言法智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此中,但依法、類二智作論?

1)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隨彼意欲而造論。但不違法性便不應責。

彼意欲依二智作論即便作之。謂法智、類智。如前智蘊。

隨論者意依二智作論。謂他心智宿住、隨念智。如後定蘊。

隨論者意亦依二智作論。謂盡智、無生智。如此蘊前。

隨論者意依四智作論。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如前結蘊。

隨論者意依八智作論。謂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集滅、道智。如所知納息。

隨論者意依十智作論。謂前八智及盡無生智。

譬如善巧陶師,以濕埿團置於輪上。隨意埏埴成種種器。於工巧法而不相違。

如是善作論者以聞、思慧,行所知境照了除癡。然後隨欲造種種論。於諸法性亦不相違。

2)有說:唯法、類智互不相攝。亦俱遍緣不相攝境。謂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四聖諦法。

3)有說:以法、類智攝一切無漏智盡,是彼根本。

4)有說:法、類二智,作分齊緣。謂法智緣下。類智緣上。由此等緣故但依此二智作論。


6.1.法智

[發智論]1)法智當言法智耶?當言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答:當言法智。或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2)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當言三種。

3)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4)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5)當言緣欲界繫、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不繫耶?答:當言緣欲界繫。或不繫。

1[*引文]法智當言法智耶?當言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答:當言法智或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1)當言法智者。謂知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對治道。

2)或他心智者。謂知欲界諸行對治道、他心心所法。

3)或苦智者。謂知欲界諸行非常相、苦相、空相、非我相。

4)或集智者。謂知欲界諸行因因相、集相、生相、緣相。

5)或滅智者。謂知欲界諸行滅滅相、靜相、妙相、離相。

6)或道智者。謂知欲界諸行對治道道相、如相、行相、出相。

顯自性已當顯地。

2[*引文]法智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當言三種。

1)謂在未至、初靜慮名有尋有伺。

2)在靜慮中間名無尋唯伺。

3)在上三靜慮名無尋無伺。

顯地已當顯相應。

3[*引文]法智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1)謂在第三靜慮,樂根相應。

2)在初、二靜慮,喜根相應。

3)在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捨根相應。

顯相應已當顯行相。

4[*引文]法智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謂二行相空相應。十行相無願相應。四行相無相相應。

顯行相已當顯所緣。

5[*引文]法智當言緣欲界繫。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不繫耶?答:當言緣欲界繫或不繫。

緣欲界繫者。謂苦、集法智。

緣不繫者。謂滅、道法智。


6.2.類智

[發智論]1)當言類智耶?當言法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

答:當言類智。或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2)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當言三種。

3)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4)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5)當言緣欲界繫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不繫耶?答:當言緣色無色界繫。或不繫。

1[*引文]類智當言類智耶?當言法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耶?答:當言類智或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

1)當言類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諸行因、諸行滅、諸行對治道。

2)或他心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無漏對治道、他心心所法。

3)或苦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非常等四種相。

4)或集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因因等四種相。

5)或滅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滅滅等四種相。

6)或道智者。謂知色無色界諸行對治道道等四種相。

顯自性已當顯地。

2[*引文]類智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答:當言三種。

謂在未至、初靜慮,名有尋有伺。

在靜慮中間,名無尋唯伺。

在上三靜慮、下三無色,名無尋無伺。顯地已當顯相應。

3[*引文]類智當言樂根相應、喜根相應、捨根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謂在第三靜慮,樂根相應。

在初、二靜慮,喜根相應。

在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下三無色,捨根相應。

顯相應已當顯行相。

4[*引文]類智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答:當言三種。

謂二行相空相應。十行相無願相應。四行相無相相應。

已顯行相當顯所緣。

5[*引文]類智當言緣欲界繫。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不繫耶?答:當言緣色無色界繫或不繫。

緣色無色界繫者。謂苦、集類智。

緣不繫者。謂滅、道類智。


7.學無學根得

[發智論]時心解脫...學無學根得。

[大毘婆沙論]時心解脫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乃至廣說。


7.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解釋契經義故。

如佛告阿難陀言:苾芻不應樂處憒鬧。若樂是者,於時愛心解脫。或於不時、不動心解脫身作證能具足住,無有是處。若有苾芻不樂憒鬧而樂寂靜。於時愛心解脫。或不時、不動心解脫身作證能具足住,斯有是處。彼經雖說二種解脫,而不分別此二自性。亦未曾顯,由何根得?前智蘊中,雖已顯示解脫自性,而未顯得,今欲顯得。故作斯論。

2)有說:欲止他所說故。

2.1)謂或有執:時心解脫有學有所作,所作未辦故。不動心解脫無學無所作,所作已辦故。

為遮彼執。顯二解脫俱是無學,所作已辦。

2.2)或復有執。時心解脫是有漏。不動心解脫是無漏。

欲止彼意。顯二解脫俱是無漏。

2.3)或復有執。時心解脫是有為。不動心解脫是無為。

為止彼執。顯二解脫俱是有為。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7.2.略論

1)諸法中唯二法是解脫自性。謂有為法中,唯有勝解。無為法中,唯有擇滅。

彼勝解者是心所、大地法,恒與心相應。

彼擇滅者是離繫,是勝義善,常住涅槃。

2)勝解有二。謂染、不染。

染謂邪勝解。即貪等煩惱、隨煩惱相應。

不染謂正勝解。即信等諸善法相應。

3)此正勝解復有二種。謂有漏、無漏。

有漏者謂不淨觀、持息念、無量、勝處、遍處等相應。

4)無漏復二謂學、無學。

學者謂七聖身中無漏勝解。

無學者謂阿羅漢身中無漏勝解。

5)無學勝解復有二種。謂時心解脫、不時心解脫。

時心解脫者謂五種阿羅漢身中無漏勝解。

不時心解脫者謂不動法阿羅漢身中無漏勝解。

6)此二亦名心解脫、慧解脫。

離貪故名心解脫。

離無明故名慧解脫。

7)問:若此勝解離貪故名心解脫。離無明故名慧解脫者。集異門等所說當云何通?如說:云何離貪故心得解脫?答:無貪善根對治貪故。云何離無明故慧得解脫?答:無癡善根對治癡故。由此說故二解脫體,即是善根,非是勝解。

答:彼文應作是說:云何離貪故心得解脫?答:無貪善根相應心勝解、印可。即此名為時心解脫。

云何離無明故慧得解脫?答:無癡善根相應心勝解、印可。即此名為不動心解脫。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答:此就依處,以顯勝解。謂依無貪故,心解脫貪。依無癡故,心解脫癡。然心解脫體是勝解。


7.3.學無學根得

[發智論]時心解脫。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不動心解脫。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若本得不動。當言學無學根得。若時解脫阿羅漢得不動,當言無學根得。一切結盡,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

1[*引文]時心解脫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

1)學根得者。謂無間道俱生根。無學根得者。謂解脫道俱生根。

2)又學根得者。謂向道俱生根。無學根得者。謂果道俱生根。

3)又學根得者。謂金剛喻定俱生品根。無學根得者。謂盡智俱生品根。

4)又學根得者。謂已知根。無學根得者。謂具知根。

5)又學根得者。謂修道俱生根。無學根得者謂無學道俱生根。修地無學地亦爾。

2[*引文]不動心解脫。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若本得不動,當言學無學根得。若時解脫阿羅漢得不動。當言無學根得。

學無學根得者。廣說如前。

無學根得者。彼無間、解脫道俱無學攝故。

3[*引文]一切結盡,當言學根得、無學根得、學無學根得耶?答:當言學無學根得。

廣說如前。

問:此文何故不如不動心解脫說?

答:此文亦應作如是說:

+若初證一切結盡,當言學無學根得。

+若時解脫阿羅漢得不動,證一切結盡。當言無學根得。

+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答:解脫有二。謂有為、無為。二種心解脫是有為。一切結盡是無為。

+有為解脫有下中上。初所得異後所得異,故差別說。

+無為解脫無下中上。後得同初故無別說。


8.無間證四果

8.1.預流果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預流果。乃至阿羅漢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耶?答:以無間道。證預流果。此道當言忍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無願相應、緣不繫。

[*引文]以無間道證預流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耶?答:以無間道證預流果。此道當言忍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無願相應,緣不繫。

+忍相應者。道類智忍俱故。

+有尋有伺者。唯依未至地故。

+捨根相應者。未至地唯有捨受故。

+無願相應者。道無願俱故。

+緣不繫者。類智品為所緣故。


8.2.一來果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一來果。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如證預流果說。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世俗智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緣欲界繫。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或苦智。或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緣欲界繫。或緣不繫。

1[*引文]以無間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耶?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如證預流果說。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世俗智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緣欲界繫。

+世俗智相應者。謂麁等三行相隨一轉故。

+不與空等相應者。彼唯無漏故。

+緣欲界繫者。欲界五蘊為所緣故。餘如前說。

2[*引文]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或苦智。或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有尋有伺、捨根相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緣欲界繫。或緣不繫。

+法智相應者。謂四法智隨一相應。

+或苦智相應者即苦法智相應。乃至或道智相應者即道法智相應。

+或空相應者。謂二行相相應。

+或無願相應者。謂十行相相應。

+或無相相應者。謂四行相相應。

+或緣欲界繫者。謂苦、集法智。

+或緣不繫者。謂滅、道法智。餘如前說。


8.3.不還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不還果。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此道當言忍相應。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無願相應。緣不繫。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者。如以世俗道證一來果說。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者。如以無漏道證一來果說。

1[*引文]以無間道證不還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耶?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此道當言忍相應。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相應。或喜根相應。或捨根相應。無願相應。緣不繫。

+或有尋有伺者。謂依未至、初靜慮。

+或無尋唯伺者。謂依靜慮中間。

+或無尋無伺者。謂依上三靜慮。

+或樂根相應者。謂依第三靜慮。

+或喜根相應者。謂依初、二靜慮。

+或捨根相應者。謂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餘如前說。

2[*引文]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者。如以世俗道證一來果說。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者。如以無漏道證一來果說。


8.4.阿羅漢果

[發智論]以無間道。證阿羅漢果。此道當言。或法智相應。或類智。或苦智。或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或喜根。或捨根相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緣無色界繫。或緣不繫。

1[*引文]以無間道證阿羅漢果。此道當言法智相應、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應耶?當言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喜根、捨根相應耶?當言空、無願、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耶?答:此道當言或法智相應。或類智。或苦智。或集智。或滅智。或道智相應。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或喜根或捨根相應。或空或無願或無相相應。或緣無色界繫。或緣不繫。

+或法智相應者。謂滅、道法智隨一相應。

+或類智相應者。謂四類智隨一相應。

+或苦智、集智相應者。即苦、集類智相應。

+或滅智、道智相應者。即滅、道法類智相應。

+或有尋有伺者。謂依未至、初靜慮。

+或無尋唯伺者。謂依靜慮中間。

+或無尋無伺者。謂依上三靜慮、下三無色。

+或樂根相應者。謂依第三靜慮。

+或喜根相應者。謂依初、二靜慮。

+或捨根相應者。謂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下三無色。

+或空相應者。謂二行相相應。

+或無願相應者。謂十行相相應。

+或無相相應者。謂四行相相應。

+或緣無色界繫者。謂苦、集類智,緣有頂苦、集故。

+或緣不繫者。謂滅、道法類智,緣三界滅及能對治道故。


9.幾根斷滅起

9.1.預流果

[發智論]幾根永斷滅起得預流果?答:無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預流果。

[*引文]幾根永斷滅起得預流果?答:無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預流果。

1)七根滅起者。七謂意、捨、信等五根。

滅謂此七無間道攝。起謂此七解脫道攝。

又滅謂向道攝。起謂果道攝。

又滅謂道類智忍品攝。起謂道類智品攝。

又滅謂未知當知根俱生。起謂已知根俱生。

又滅謂見道攝。起謂修道攝。見地、修地亦爾。

2)一滅不起者。謂未知當知根。

3)一起不滅者。謂已知根。


9.2.一來果

[發智論]幾根永斷滅起得一來果?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如證預流果說。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無根永斷。七根滅起。得一來果。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無根永斷。八根滅起。得一來果。

1[*引文]幾根永斷滅起得一來果?答:若倍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如證預流果說。若從預流果,以世俗道證一來果。無根永斷,七根滅起,得一來果。

七根滅起者。七如前說。滅謂此七無間道攝。起謂此七解脫道攝。

又滅謂向道攝。起謂果道攝。

2[*引文]若從預流果,以無漏道,證一來果。無根永斷,八根滅起,得一來果。

八根滅起者。八謂前七加已知根。滅起義如前說。


9.3.不還果

[發智論]幾根永斷滅起得不還果?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無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不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起。得不還果。若入靜慮。四根永斷。六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不入靜慮。四根永斷。八根滅起。得不還果。若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

1[*引文]幾根永斷滅起得不還果?答:若已離欲染,入正性離生。無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

七根滅起者。七謂意根、樂、喜、捨根隨一。信等五根。餘如得預流果中說。

2[*引文]若從一來果,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不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起,得不還果。

四根永斷者。謂女、男、苦、憂根。

七根滅起者。七謂意、捨、信等五根。

滅起義,如從預流得一來說。

3[*引文]若入靜慮。四根永斷。六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

四根永斷者如前說。

六根滅起者。六謂意根、信等五根。滅起義如前說。

一滅不起者。謂捨根。

一起不滅者。謂喜根。

4[*引文]若從一來果,以無漏道證不還果。不入靜慮,四根永斷,八根滅起,得不還果。

八根者。謂意、捨、信等五、已知根。餘如前說。

5[*引文]若入靜慮,四根永斷。七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不還果。

七根者。即前謂意、信等五及已知根。

餘如以世俗道證不還果中說。

問:離欲界染第九解脫道。誰即入靜慮?誰不入耶?

答:所依力強者入。所依力劣者不入。

有說:所依力劣者入。為長養所依故。所依力強者不入。不為長養所依故。

有說:欣多者入。厭多者不入。

有說:喜、樂多者入。憂、苦多者不入。

有說:以滅、道智,離欲染者入。以苦、集智,離欲染者不入。

有說:以無相、道、無願,離欲染者入。以空、苦、集、無願,離欲染者不入。

有說:厭欲界法,離欲染者入。厭三界法,離欲染者不入。

有說:為求靜慮而離染者入。為求解脫而離染者不入。

有說:利根者入。鈍根者不入。

如利根鈍根。因力緣力。內分力外分力。內正思惟力外聞正法力。應知亦爾。


9.4.阿羅漢果

[發智論]幾根永斷滅起得阿羅漢果?答:若依未至。證阿羅漢果。一根永斷。七根永斷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阿羅漢果。如依未至。依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三無色定亦爾。若依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二根永斷。六根永斷滅起。一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阿羅漢果。如依初靜慮。依第二、第三靜慮亦爾。

1[*引文]幾根永斷滅起得阿羅漢果?答:若依未至,證阿羅漢果。一根永斷。七根永斷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阿羅漢果。

1)一根永斷者謂命根。

2)七根永斷滅起者。七謂意、捨、信等五根。

3)永斷謂有漏攝。滅謂無間道攝。起謂解脫道攝。

又永斷謂世俗攝。滅謂向道攝。起謂果道攝。

又永斷謂非學非無學攝。滅謂學攝。起謂無學攝。

又永斷謂有頂攝。滅謂金剛喻定俱生品攝。起謂盡智俱生品攝。

又永斷謂修所斷攝。滅謂已知根攝。起謂具知根攝。

又永斷謂無色界繫攝。滅謂修道地攝。起謂無學道地攝。

4)一滅不起者。謂已知根一起不滅者。謂具知根。

2[*引文]如依未至、依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三無色定亦爾。若依初靜慮,證阿羅漢果。二根永斷。六根永斷滅起。一根滅起。一滅不起。一起不滅。得阿羅漢果。

二根永斷者謂命、捨根。

六根永斷滅起者。六謂意、信等五根。

永斷滅起義如前說。

一根滅起者。一謂喜根。滅起義如前說。

一滅不起者。謂已知根。

一起不滅者。謂具知根。

3)如依初靜慮。依第二、第三靜慮亦爾。然差別者。依第三靜慮,應說樂根起滅。


1.十六觸

[發智論]有十六觸。謂有對觸。增語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愛觸。恚觸。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云何有對觸?答:五識身相應觸。

云何增語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云何明觸?答:無漏觸。

云何無明觸?答:染污觸。

云何非明非無明觸?答:不染有漏觸。

云何愛觸?答:貪相應觸。

云何恚觸?答:瞋相應觸。

云何順樂受觸?答:樂受相應觸。

云何順苦受觸?答:苦受相應觸。

云何順不苦不樂受觸?答:不苦不樂受相應觸。

云何眼觸?答:眼識身相應觸。

云何耳觸?答:耳識身相應觸。

云何鼻觸?答:鼻識身相應觸。

云何舌觸?答:舌識身相應觸。

云何身觸?答:身識身相應觸。

云何意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引文]有十六觸謂有對觸。增語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愛觸。恚觸。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大毘婆沙論]云何有對觸乃至云何意觸。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謂譬喻者說:觸非實有。所以者何?契經說故。如契經說:眼及色為緣生眼識。三和合觸等。離眼、色、眼識外,實觸體不可得。

為遮彼意,顯觸體是實有。

1)若觸體非實有者。便違經說。如契經說:觸為緣受。

若無觸者,但應說六處緣受或說無緣。不應言觸緣受。

2)又若觸體非實有者。應說緣起唯十一支。契經不應說有十二。

3)又若觸體非實有者。但應說有九大地法。然說有十故觸實有。

4)問:若觸實有。云何會釋彼所引經?

+答:彼經意說三法和合為緣生觸,非於無體,得有生義。此若不生,云何緣受?

+譬如月月愛珠。及器和合為緣生水。非無水生,得有水用。

+又如日日愛珠。粖薪和合為緣生火,非無火生,得有火用。

+如是根境及識和合為緣生觸,非無觸生,得有觸用。

+觸用謂能為緣生受。是故欲止他說,顯觸實有。而作斯論。

5)問:何緣根蘊分別觸耶?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復次,此不應問。所以者何?前已說一一蘊中具一切義故。

復次,一切法觸所集起。根由觸生故分別觸。

復次,心心所以觸為命。觸所引觸、所轉,觸力故現在前。此中有根故分別觸。

復次,先安立諸觸,後辯根相應。根以觸為章故,應先分別觸。

6)問:諸聖教中。

+或說一觸,如心所中立觸心所。十大地法中立觸大地法。

+或說二觸。謂有漏、無漏。縛、解。繫、不繫。

+或說三觸。謂下、中、上。善、不善、無記。

+或說四觸。謂三界繫及不繫。

+或說五觸。謂三界繫及學、無學。

+或說六觸。謂眼觸乃至意觸。

+或說七觸。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并學、無學。

+或說八觸。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及見道、修道、無學道。

+或說九觸。謂下下乃至上上。

+或說十觸。謂欲界繫乃至非想非非想處繫及不繫。

+若約相續剎那分別則有無量。何故此中於一等廣說十六。於無量略說十六耶?

答:由六因緣,不略、不廣,說十六觸。謂所緣故。障治故。自性故。違順故。相應故。所依故。

由所緣故,立有對觸、增語觸。

由障治故,立明觸、無明觸。

由自性故,立非明非無明觸。

由違順故,立愛觸、恚觸。

由相應故,立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

由所依故,立眼觸乃至意觸。


1.2.有對觸、增語觸

[發智論]云何有對觸?答:五識身相應觸。云何增語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1[*引文]云何有對觸?答:五識身相應觸。

1)問:何故此觸名有對?答:以有對法為所緣故。

2)問:增語觸亦以有對法為所緣。何故此觸獨名有對?

答:此觸以初故得名。增語觸更以餘緣建立。

有說:此觸但以有對法為所緣。增語觸亦緣餘法。

有說:此觸所依、所緣皆是有對。增語觸所緣,雖或有對,所依不爾,故別立名。

2[*引文]云何增語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問:何故此觸名增語?

1)答:由此觸自性語增,故名增語。

問:云何此觸自性語增?

答:有對觸唯欲色界繫。此觸通三界繫及不繫。

又有對觸唯欲界、初靜慮地可得。此觸一切地可得。

又有對觸唯有漏。此觸通有漏、無漏。由此等故自性語增。

2)有說:此觸所緣語增,故名增語。

問:云何此觸所緣語增?

答:有對觸唯以有色法為所緣。此觸通緣有色、無色。

又有對觸但以有對法為所緣。此觸通緣有對、無對。

又有對觸但以有漏法為所緣。此觸通緣有漏、無漏。

又有對觸但以有為法為所緣。此觸通緣有為、無為。由此等故所緣語增。

3)有說:增語者謂名。此觸緣名,故名增語。雖亦緣義,而非不共故。隨不共立名,依別立通名。如苦、集智等。


1.3.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

[發智論]云何明觸?答:無漏觸。云何無明觸?答:染污觸。云何非明非無明觸?答:不染有漏觸。

1[*引文]云何明觸?答:無漏觸。

即三無漏根相應觸。

2[*引文]云何無明觸?答:染污觸。

即一切煩惱、隨煩惱相應觸。

3[*引文]云何非明非無明觸?答:不染有漏觸。

此中問答各有二遮。

謂非明者遮明觸。非無明者遮無明觸。不染者遮染污觸。有漏者遮無漏觸。

由此遮故,此體唯攝一切有漏善、無覆無記觸。


1.4.愛觸、恚觸

[發智論]云何愛觸?答:貪相應觸。云何恚觸?答:瞋相應觸。

1[*引文]何愛觸?答:貪相應觸。

即三界、五部所斷六識身俱貪相應觸。

2[*引文]云何恚觸?答:瞋相應觸。

即五所斷六識身俱瞋相應觸。


1.5.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

[發智論]云何順樂受觸?答:樂受相應觸。云何順苦受觸?答:苦受相應觸。云何順不苦不樂受觸?答:不苦不樂受相應觸。

1[*引文]云何順樂受觸?答:樂受相應觸。

即樂、喜根相應觸。

2[*引文]云何順苦受觸?答:苦受相應觸。

即苦、憂根相應觸。

3[*引文]云何順不苦不樂受觸?答:不苦不樂受相應觸。

即捨根相應觸。


1.6.六根觸

[發智論]云何眼觸?答:眼識身相應觸。

云何耳觸?答:耳識身相應觸。

云何鼻觸?答:鼻識身相應觸。

云何舌觸?答:舌識身相應觸。

云何身觸?答:身識身相應觸。

云何意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引文]云何眼觸?答:眼識身相應觸。乃至云何意觸?答:意識身相應觸。

謂依眼等根生故,名眼等觸。


2.相攝

[發智論]有對觸攝幾觸?乃至意觸攝幾耶...七觸少分。

[大毘婆沙論]顯自性已,當辯相攝。

然有一觸,攝諸觸盡。謂心所中一觸自性。

此中二觸,攝諸觸盡。謂有對觸、增語觸。

復有三觸,攝諸觸盡。謂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及順樂、順苦、順不苦不樂受觸。

復有六觸,攝諸觸盡。謂眼觸乃至意觸。


2.1.

[發智論]有對觸攝幾觸?乃至意觸攝幾耶?答:有對觸。攝六觸全、七觸少分。增語觸。攝三觸全、七觸少分。明觸。攝明觸全、四觸少分。無明觸。攝三觸全、十一觸少分。非明非無明觸。攝非明非無明觸全、十一觸少分。愛觸。攝愛觸全、十一觸少分。恚觸。攝恚觸全、十一觸少分。順樂受觸。攝順樂受觸全、十二觸少分。順苦受觸。攝順苦受觸全、十一觸少分。順不苦不樂受觸。攝順不苦不樂受觸全、十三觸少分。眼觸。攝眼觸全、八觸少分。如眼觸。耳、鼻、舌、身觸亦爾。意觸。攝三觸全、七觸少分。

1[*引文]問:有對觸攝幾觸。乃至意觸攝幾觸耶?答:有對觸攝六觸全、七觸少分。

六全者。謂有對觸、眼、耳、鼻、舌、身觸。

七少分者。謂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愛、恚觸。順樂、順苦、順不苦不樂受觸。

問:云何此攝彼七少分?答:彼七通與六識相應。此唯攝五識相應故言少分。

2[*引文]增語觸攝三觸全。七觸少分。

三全者。謂增語觸、明觸、意觸。七少分者如前說。

問:云何此攝彼七少分?答:彼七通與六識相應。此唯攝意識相應故言少分。

3[*引文]明觸攝明觸全。四觸少分。

謂增語觸、順樂、順不苦不樂受觸、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四少分?答:彼四通有漏、無漏。此唯攝無漏故言少分。

4[*引文]無明觸攝三觸全。十一觸少分。

三全者。謂無明觸、愛、恚觸。

十一少分者。謂有對、增語觸、順樂、順苦、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一少分?答:彼十一通染不染。此唯攝染故言少分。

5[*引文]非明非無明觸。攝非明非無明觸全。十一觸少分。

謂如前說。

問:云何此攝彼十一少分?

答:即前十一通染不染。不染有通有漏、無漏。此唯攝不染有漏故言少分。

6[*引文]愛觸攝愛觸全。十一觸少分。

謂有對、增語觸、無明觸、順樂、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一少分?答:彼十一通與貪俱生不俱生。此唯攝俱生故言少分。

7[*引文]恚觸攝恚觸全。十一觸少分。

謂有對、增語觸、無明觸、順苦、順不苦不樂受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一少分?答:彼十一通與瞋俱生不俱生。此唯攝俱生故言少分。

8[*引文]順樂受觸攝順樂受觸全。十二觸少分。

謂有對、增語觸、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愛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二少分?

答:彼十二通與樂受俱生不俱生。此唯攝俱生故言少分。

9[*引文]順苦受觸攝順苦受觸全。十一觸少分。

謂有對、增語觸、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恚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一少分?答:彼十一通與苦受俱生不俱生。此唯攝俱生故言少分。

10[*引文]順不苦不樂受觸。攝順不苦不樂受觸全。十三觸少分。

謂有對、增語觸、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愛、恚觸。眼觸乃至意觸。

問:云何此攝彼十三少分?答:彼十三通與捨受俱生不俱生。此唯攝俱生故言少分。

11[*引文]眼觸攝眼觸全。八觸少分。

謂有對觸、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愛、恚觸。順樂、順苦、順不苦不樂受觸。

問:云何此攝彼八少分?答:彼八通與眼識相應不相應。此唯攝相應故言少分。

12[*引文]如眼觸。耳、鼻、舌、身觸亦爾。

是中差別者。各攝自觸全。自識相應八少分。

13[*引文]意觸攝三觸全。七觸少分。

如增語觸說。

問:何故名攝。攝是何義?

答:自體於自體。已有、當有、現有可得,故名為攝。

有說:自體於自體不異、不外、不差別、不相離。是有不空,故名為攝。

有說:自體於自體。非不曾有。非不今有。非不當有。故名為攝。諸法不捨自性義是攝義。非如以指捻衣。以手取食。彼可捨故。

有說:拘礙義是攝義。諸法拘礙無如自體於自體者。


3.根相應

3.1....

[發智論]有對觸幾根相應。乃至意觸幾根相應耶?答:有對觸。一根全、八根少分相應。增語觸。五根全、八根少分相應。明觸。三根全、九根少分相應。無明觸。六根少分相應。非明非無明觸。十一根少分相應。愛觸。四根少分相應。恚觸。四根少分相應。順樂受觸。二根全、九根少分相應。順苦受觸。二根全、六根少分相應。順不苦不樂受觸。一根全、九根少分相應。眼觸。九根少分相應。如眼觸。耳、鼻、舌、身觸亦爾。意觸。五根全、八根少分相應。

1[*引文]有對觸幾根相應。乃至意觸幾根相應耶?答:有對觸一根全。八根少分相應。

一全者。謂苦根。八少分者。謂意、樂、捨、信等五根。

問:云何此與彼八少分相應?答:彼八根通六識俱生品。此唯與五識俱生品相應故言少分。

2[*引文]增語觸五根全。八根少分相應。

五全者。謂喜、憂、三無漏根。八少分者如前說。

問:云何此與彼八少分相應?答:彼八根通六識俱生品。此唯與意識俱生品相應故言少分。

3[*引文]明觸。三根全。九根少分相應。

三全者。謂三無漏根。九少分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

問:云何此與彼九少分相應?答:彼九根通有漏、無漏。此唯與無漏相應故言少分。

4[*引文]無明觸。六根少分相應。

謂意、五受根。

問:云何此與彼六少分相應?答:彼六根通染不染。此唯與染相應故言少分。

5[*引文]非明非無明觸。十一根少分相應。

謂意、五受、信等五根。

問:云何此與彼十一少分相應?答:彼十一根中前六通染不染。後五通有漏、無漏。此唯與不染有漏相應故言少分。

6[*引文]愛觸。四根少分相應。

謂意、樂、喜、捨根。

問:云何此與彼四少分相應?答:彼四根通貪俱生不俱生。此唯與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7[*引文]恚觸。四根少分相應。

謂意、苦、憂、捨相。

問:云何此與彼四少分相應?答:彼四根通瞋俱生不俱生。此唯與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8[*引文]順樂受觸。二根全。九根少分相應。

二全者。謂樂、喜根。九少分者。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

問:云何此與彼九少分相應?答:彼九根中前六通樂受俱生不俱生。此唯與俱生者相應。後三通以九根為性。此唯與六根相應故言少分。

9[*引文]順苦受觸。二根全、六根少分相應。

二全者。謂苦、憂根。六少分者。謂意、信等五根。

問:云何。此與彼六少分相應?答:彼六根通苦受俱生不俱生。此唯與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10[*引文]順不苦不樂受觸。一根全。九根少分相應。

一全者。謂捨根。九少分者。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

問:云何此與彼九少分相應?答:彼九根中前六。通不苦不樂受俱生不俱生。此唯與俱生者相應。後三通以九根為性。此唯與六根相應故言少分。

11[*引文]眼觸九根少分相應。謂意、樂、苦、捨、信等五根。

問:云何此與彼九少分相應?答:彼九根通眼識俱生品不俱生品。此唯與俱生品相應故言少分。

12[*引文]如眼觸。耳、鼻、舌、身觸亦爾。

是中差別者。各與自識俱生品根相應。

13[*引文]意觸。五根全、八根少分相應。

如增語觸說。相應義廣說如上。


3.2....

[發智論]諸根因有對觸。此根有對觸相應耶?設根有對觸相應。此根因有對觸耶?答:諸根有對觸相應。此根因有對觸。有根因有對觸。此根非有對觸相應。諸根因有對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如有對觸,除二觸,餘十三觸亦爾。諸根因明觸。此根明觸相應耶?答:如是。設根明觸相應。此根因明觸耶?答:如是。諸根因非明非無明觸。此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耶?設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此根因非明非無明觸耶?答:諸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此根因非明非無明觸。有根因非明非無明觸。此根非非明非無明觸相應。謂根因非明非無明觸。異熟生無所緣。

1[*引文]諸根因有對觸。此根有對觸相應耶?設根有對觸相應。此根因有對觸耶?答:諸根有對觸相應。此根因有對觸。

+謂此根以有對觸為四因。即相應、俱有、同類、異熟因。

2[*引文]有根因有對觸,此根非有對觸相應。謂根因有對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增語觸相應。

此根以有對觸為二因。即同類、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

此根以有對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3[*引文]諸根因增語觸。此根增語觸相應耶?設根增語觸相應。此根因增語觸耶?答:諸根增語觸相應。此根因增語觸。

+謂此根以增語觸為五因。即相應、俱有、同類、遍行、異熟因。

4[*引文]有根因增語觸。此根非增語觸相應。謂根因增語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有對觸相應。

此根以增語觸為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

此根以增語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5[*引文]諸根因明觸,此根明觸相應耶?答:如是。設根明觸相應,此根因明觸耶?答:如是。

此中因者。謂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6[*引文]諸根因無明觸。此根無明觸相應耶?設根無明觸相應。此根因無明觸耶?答:諸根無明觸相應。此根因無明觸。

+謂此根以無明觸為四因。即相應、俱有、同類、遍行因。

7[*引文]有根因無明觸,此根非無明觸相應。謂根因無明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非明非無明觸相應。

此根以無明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

此根以無明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8[*引文]諸根因非明非無明觸。此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耶?設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此根因非明非無明觸耶?答:諸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此根因非明非無明觸。

+謂此根以非明非無明觸為四因。即相應、俱有、同類、異熟因。

9[*引文]有根因非明非無明觸。此根非明非無明觸相應。謂根因非明非無明觸。異熟生無所緣。

+謂命等八根。以非明非無明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10[*引文]諸根因愛觸,此根愛觸相應耶?設根愛觸相應,此根因愛觸耶?答:諸根愛觸相應,此根因愛觸。

+謂此根以愛觸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因。

11[*引文]有根因愛觸,此根非愛觸相應。謂根因愛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餘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此根以愛觸為二因。即同類、異熟因。

+謂餘無明觸相應根。以愛觸為同類因。

+非明非無明觸相應根。以愛觸為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以愛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如說愛觸、恚觸亦爾。差別者說自名。

12[*引文]諸根因順樂受觸。此根順樂受觸相應耶?設根順樂受觸相應。此根因順樂受觸耶?答:諸根順樂受觸相應。此根因順樂受觸。

謂此根以順樂受觸為五因。即相應等五。

13[*引文]有根因順樂受觸。此根非順樂受觸相應。謂根因順樂受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相應。

此根以順樂受觸為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以順樂受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如說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亦爾。差別者說自名。

14[*引文]諸根因眼觸此根眼觸相應耶?設根眼觸相應。此根因眼觸耶?答:諸根眼觸相應。此根因眼觸。

+謂此根以眼觸為四因。即相應、俱有、同類、異熟因。

15[*引文]有根因眼觸。此根非眼觸相應。謂根因眼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耳、鼻、舌、身、意觸相應。此根以眼觸為二因。即同類、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此根以眼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如說眼觸。耳、鼻、舌、身觸亦爾。差別者說自名。

16[*引文]諸根因意觸此根意觸相應耶?設根意觸相應。此根因意觸耶?答:諸根意觸相應。此根因意觸。

+謂此根以意觸為五因。即相應等五。

17[*引文]有根因意觸。此根非意觸相應。謂根因意觸。餘觸相應。及異熟生無所緣。

+餘觸相應者。謂眼、耳、鼻、舌、身觸相應。此根以意觸為三因。即同類、遍行、異熟因。

+及異熟生無所緣者。謂命等八根。此根以意觸為一因。即異熟因。


4.成就

[發智論]諸成就此類眼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舌根亦爾。

[大毘婆沙論]諸成就此類眼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乃至廣說。

類有四種。一修類。二律儀類。三界類。四相似類。此四廣說如前業蘊。此中依界類而作論。


4.1.此類

[發智論]諸成就此類眼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設成就此類身根。彼成就此類眼根耶?答:應作四句。

有成就此類眼根非此類身根。謂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已失。得色界眼。

有成就此類身根非此類眼根。謂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已失。不得色界眼。

有成就此類眼根亦此類身根。謂生欲界。眼根已得不失。若生色界。

有非成就此類眼根亦非此類身根。謂生無色界。如眼根。耳根亦爾。諸成就此類鼻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設成就此類身根。彼成就此類鼻根耶?答:若成就此類鼻根。彼成就此類身根。有成就此類身根不成就此類鼻根。謂生欲界。不得鼻根。設得已失。如鼻根。舌根亦爾。

1[*引文]諸成就此類眼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設成就此類身根。彼成就此類眼根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此類眼根非此類身根。謂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已失。得色界眼。

+不得眼根者。謂未至鉢羅奢佉位等。

+設得已失者。謂已得眼根。或自然壞。或遇緣壞故失。

+得色界眼者。謂由善習靜慮力故。色界眼根,依欲界身得,而不得彼界身根,無成就他界身故。

2[*引文]有成就此類身根。非此類眼根。謂生欲界,不得眼根。設得已失。不得色界眼。

+彼但成就欲界身根。二界眼根並不成就。

3[*引文]有成就此類眼根。亦此類身根。謂生欲界,眼根已得不失。若生色界。

+已得者。謂已至鉢羅奢佉位等。

+不失者。謂所得眼根非自然壞。及遇緣壞故不失。

+生色界者,色界無有根不具故。

4[*引文]有非成就此類眼根。亦非此類身根。謂生無色界。

彼地定無諸色根故。

5[*引文]如眼根。耳根亦爾。

此二俱有異界現前故。

6[*引文]諸成就此類鼻根。彼成就此類身根耶?設成就此類身根。彼成就此類鼻根耶?答:若成就此類鼻根。彼成就此類身根。有成就此類身根。彼不成就此類鼻根。謂生欲界,不得鼻根。設得已失。

+不得鼻根者。謂未至鉢羅奢佉位等。

+設得已失者。謂已得鼻根。或自然壞。或遇緣壞故失。

7[*引文]如鼻根。舌根亦爾。

此二俱無異界現前故。

問:何故生欲界,得起色界眼、耳根現在前。非鼻、舌、身根耶?

1)答:由眼、耳二根。有加行得、離染得,修所成通所依性,四支、五支靜慮果故。得異界起現在前。鼻、舌、身根無如是事。故唯自界起現在前。

2)有餘師言:生欲界者,求起上界天眼、耳根。不求餘三,故不得起。謂觀行者作是希求:云何令我見色界色。聞色界聲。由此便修根本靜慮,起天眼、耳。彼無香味可欲嗅甞故。不求起色界鼻、舌。無生異地,覺異地觸。設於彼求,無理可起。唯取至境故。


4.2.天眼

1)問:天眼以何為自性?

答:非諸筋骨血肉所成。色界大種所造淨色。能無礙視,體不可見。眼界、眼處、眼根所攝,是謂天眼。顯自性已當釋其名。

2)問:此何因緣說為天眼?

+答:此眼殊勝故名為天。世於勝法,有天言故。如說:天衣、天莊嚴具、天飲食等。此中皆以殊勝名天。彼亦如是。

+界者色界繫。

+地者在四靜慮地,非近分無色。所以者何?若地有通所依勝定。此地有天眼,非近分、無色有通所依勝定。故彼地無天眼。

3)問:何故近分、無色無通所依勝定耶?

答:奢摩他、毘鉢舍那不平等故。非五支、四支所成故。非樂道所攝故。

4)問:若生欲界,修得天眼,現在前時於何處起?答:即於生得眼根處起。

5)問:若生得眼壞,彼何處起?答:即於曾有眼根處起。

6)問:若彼處所合為一段。不可知者,復何處起?答:即於應有眼根處起。

7)問:諸起天眼現在前者,為有左起、右不起耶?右起、左不起耶?左劣、右中耶?左中、右上耶?右劣、左中耶?右中、左上耶?

答:不如是起。謂起天眼者,必二處眼俱起。等劣、等中、等上。一切天眼無瞎、無闕。亦無眩亂及彼同分。

8)問:若生欲界,化作色究竟,萬六千踰繕那身。天眼現前觀彼色時,人身長三肘半。或四肘尚不遍彼足指。為住何處觀彼色耶?為上為下?

有說:以神境通住上而見。如營舍人處上觀下。如是居上觀下眾色。

有說:住下而見。如行像者處下觀上。如是居下觀上眾色。

有說:彼時以神境智證通,延廣此身,令遍所化萬六千踰繕那身量而觀眾色。

有說:欲界亦有萬六千踰繕那身。應與所化色究竟身俱生。若時化作色究竟身。爾時欲界三肘半或四肘身便滅。彼萬六千踰繕那身續起。即依常眼處所而觀眾色。

如是說者,如彼生處異熟身量化身亦爾。如從色界來欲界時。化作化身還如欲界異熟身量。此作彼身當知亦爾。隨彼所住觀見眾色。

9)問:若天眼現在前時,生得眼為斷不?若斷者,云何不異熟生色斷已復續?以阿毘達磨者,不欲令異熟生色斷已續故。若不斷者,天眼、生得眼二俱見色。云何不錯亂耶?

9.1)答:應言不斷,以異熟色斷已不續故。是故尊者妙音作如是問:天眼現在前時,生得眼當言斷耶?不斷耶?答:當言不斷。即於是處有色界大種與所造天眼俱現在前。

問:若爾者,天眼、生得眼二俱見色,云何不錯亂耶?

答:天眼起時,生得眼住彼同分故無有過。譬如餘識現在前時,雖不見色而眼不斷此亦如是。

問:何故不俱見耶?

答:以一身中無二識俱起。爾時識依天眼,不依生得眼故。

有說:有色非是生得眼境。為見彼故,起天眼現前故。於爾時生得眼雖不斷而無用是故不俱見。

9.2)有說:天眼起時,生得眼斷。

問:若爾,云何不異熟生色斷已可續耶?如是則違阿毘達磨者說。

答:斷有二種。一暫斷。二究竟斷。暫斷者可續非究竟斷。是故無過。

有說:爾時生得眼滅,天眼生。天眼滅,生得眼生。彼身中眼根未甞空故,不可謂斷。

有說:彼時生得眼斷亦無有過。亦有異熟生色斷已續故。云何知然?

+如契經說:一切施王即時舉手自挑兩目施婆羅門。由勝思願,令眼平復。

+又如經說:惡行爾時以朅地羅鉤挑善行眼。亦由菩薩勝思願故還得眼根。

+施設論說:地獄有山壓迮有情令身碎壞。於後未久諸根復生。諸地獄中此類非一。故知異熟生色斷已可續。

9.3)如是說者,起天眼時,生得眼不滅。異熟色斷亦無續義。

問:前所引事當云何通?

+答:彼不相違有別義故。即如所說一切施王。爾時但由施心成滿。故作是說。實未挑眼。其事云何?謂佛昔日為菩薩時。曾作國王名一切施。能滿一切來求者意。天上人中此名流布。時天帝釋知已念言:彼王如斯惠施無倦。為求無上正等菩提?為希世間名譽天位?若希天位或為我怨。當往驗之知其施意。便自化作婆羅門身。戴帽垂鬢金韜絡體。手策金杖來詣王前。呪願王言:願常尊勝。王言:梵志來何所求?答:言我來正須王眼。王以四寶為眼施之,彼不受言。我今須眼何用此為。王聞是已,便舉兩手,欲自挑目。帝釋知王施心決定便止王言:欲何所求?能施、難施,為求釋、梵、魔王位耶?為希世間名譽歸敬?王言此等皆非所求。唯有離於生老病死、應正等覺是我所願。天帝聞已,便復本形,讚嘆王言:真是菩薩,不久定得無上菩提。作是言已,忽然不現。故彼爾時實未挑眼。

+又彼所引善惡行經。善行眼根有餘種子,由勝思願圓滿勝前。諸地獄中亦同此釋。若無餘種,則不可生。故異熟色斷無續理。由此天眼現在前時,生得眼不斷。


4.3.欲界、色界

1)問:如生欲界,所起天眼。生色界亦起不?

有說:不起。以色界中,隨生得眼所見多少。修得眼亦爾,無別作用,是故不起。

如是說者,亦起現前。

問:與生得眼同起復何用?

答:欲遊戲通慧,故起現前。又中有身非生得眼境故。起天眼觀中有差別。

2)問:為生欲界所起天眼勝?為生色界所起勝耶?

答:欲界所起猛利故勝。謂佛、獨覺、到究竟聲聞所起天眼,作用猛利。非生色界所能現前。

色界所起所依故勝。謂彼依身廣大勝妙所起天眼,多極微成。非欲界中此眼得起。

故二界起,各有勝劣。


4.4.天眼、生得眼

問:修得天眼與生得眼有何差別?

1)答:名即差別。謂名天眼。名生得眼。

2)有說:體亦有異。謂生得眼有同分、彼同分。修得天眼唯是同分。

3)又生得眼,通所長養及異熟生。修得天眼唯所長養。

4)有說:因亦有異。謂生得眼是業果。修得天眼是修果。

問:豈不生得眼亦是修果耶?答:彼少分是修果。少分是生得智異熟果。天眼唯修果。

5)有說:天眼由加行、作意力方得現前。生得眼不爾。

6)有說:果亦有異。謂生得眼與善、染、無記識為所依。修得天眼唯與無記識為所依。

7)有說:境亦有異。謂生得眼不見中有。修得天眼能見中有。

8)有說:用亦有異。謂修得天眼於生得眼。作用熾盛、微妙、殊勝、清淨、明白、捷利、遠細故有差別。


4.5.問:一念得起幾通果耶?

1)答:諸有欲令無留化事。天眼、天耳,無彼同分者。彼說一念唯起一通果。謂五通隨一。

2)諸有欲令有留化事。天眼、天耳,無彼同分者。彼說一念得起二通果。謂神境通果及餘四隨一。

3)諸有欲令有留化事。天眼、天耳,有彼同分。彼說一念得起四通果。謂神境通果、天眼、天耳及餘二隨一。謂他心通宿住、隨念通。境界各別不俱起故。

4)如是說者,應知第二所說為善。以化事可留,天眼、天耳必無彼同分。要於用時,乃現前故。


4.6.問:欲界所化色有四種。謂初靜慮果乃至第四靜慮果。依初靜慮所得天眼,為能具見四種色耶?

1)有說:具見皆是欲界色處攝故。

2)有說:唯見初靜慮果非餘。以因勝故,如因非境,果亦應爾。

依第二靜慮所得天眼。能見初二靜慮果色非餘。

依第三靜慮所得天眼。能見前三靜慮果色非餘。

依第四靜慮所得天眼。具能見四靜慮果色。

3)如是說者,謂初說依初靜慮所得天眼。能見欲界初靜慮色。乃至依第四靜慮所得天眼。能見欲界四靜慮色。

4)問:依第四靜慮所得天眼。能見欲界、四靜慮色者。為見欲界色眼即見餘地色?為更起餘眼見餘地色耶?若見欲界色眼。即見餘地色者,如何一眼能見麁細二境?若更起餘眼見餘地色者,即第四靜慮天眼應有五類,各唯見一地色。即不應言此地天眼五地為境。

4.1)有作是說:即見欲界色眼。能見餘地諸色。

問:如何一眼能見麁細二境?答:此亦無過。如看大山即麁細色俱時能見。見麁色者,如見千枝大樹。見細色者如見中間細草。如是第四靜慮一眼能見五地諸色何過?

4.2)有餘師言:見欲界色眼異。乃至見第四靜慮色眼異。

問:若爾,第四靜慮天眼應有五類。各唯見一地色,即不應言此地天眼五地為境?

答:一地天眼有五類別亦無有過。約地種類。總說一眼見五地境。非不於中所見各異。

5)如定蘊說:依初靜慮所引天眼,極能見何繫色?答:乃至梵世繫。

依第二靜慮所引天眼。極能見何繫色?答:乃至極光淨繫。

依第三靜慮所引天眼。極能見何繫色?答:乃至遍淨繫。

依第四靜慮所引天眼。極能見何繫色?答:乃至廣果繫。

6)問:傍極見幾何?

有說:如見上。

有說:傍見則寬。

如是說者,彼文且說見上分齊,不說傍境。然隨根勢力傍見不定。有遠有近如餘處說。


4.7.欲界天-

施設論說:如四大王眾天,以智、以見,領解於人。人於四大王眾天不能如是,除有修、有神通或他威力。乃至他化自在天對人亦爾。謂四大王眾天等亦是人眼境,界同一繫故。然以極遠不能見之。若得神通,自能往見。或他力引,至彼能觀。

1)問:若彼天來此能見不?答:見。

2)若爾,彼中何故不說?答:境界少故不說。

復次,此即攝在他力引中,故不別說。

又彼論說:如梵眾天,以智、以見,領解於人。人於梵眾天不能如是,除有修、有神通,或他威力。乃至色究竟天,對人亦爾。

3)問:彼論所說除有修言是事可爾。云何得說除有神通或他威力?所以者何?雖有神通,或他力引,得至彼天。若無天眼,不能見故。若有天眼,雖不至彼,亦能見故。

答:彼但應說除有修言。而復有餘言者。有別意趣。謂依他方梵天等說。他方梵天等色亦是此方依初靜慮等所引天眼境界。然以極遠,雖得彼眼不能見之。若自有神通或他力所引至彼,乃能以天眼見。除有修言,顯得天眼。說後二句,顯至彼因。故彼所說有別意趣。


4.8.色界天

1)彼施設論復作是說初靜慮中有三天處。謂梵眾梵輔及大梵天。

問:如是三天互相見不?答:彼互相見。

問: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說:梵王有得自體,如童子像。非梵眾天眼之境界。

答:是彼眼境,而大梵王通力所遮,令彼不見。

2)第二靜慮有三天處。謂少光、無量光、極光淨。

問:如是三天互相見不?答:彼互相見。

3)第三靜慮有三天處。謂少淨、無量淨、遍淨。

問:如是三天互相見不?答:彼互相見。

4)第四靜慮有八天處。謂無雲、福生、廣果、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

問:如是八天互相見不?答:彼互相見,皆以同一繫故。


4.8.天眼---十方

法蘊論說於眼周圍有時有分。色界大種所造天眼清淨現前由此天眼能見前後左右下上諸色差別。見前後左右諸色者非石壁等所障故。見下諸色者非地水等所障故。見上諸色者非雲霧等所障故。

問:如是天眼能於一時,頓見十方諸色境不?

1)有說:能見。以天眼根光明清徹自然遍照。如末尼寶遍發光明。

2)有說:不能一時頓見。

問:法蘊所說當云何通?答:彼說天眼諸方無障。非謂彼能一時頓見。謂人等眼但能覩見面所向色。欲見餘方要須迴轉俯仰方見。天眼不爾面向一方隨欲能見不須迴轉。故說能見上下諸方。非謂十方一時而見。

3)有作是說:意淨故見。

問:意淨是信,即心所法,與心相應。此非見體,云何能見?答:彼依意根,無有擾濁,密意而說。謂若意根不餘馳散,離諸擾濁。能令眼根見色分明,故作是說。

4)有作是說:勝解故見。

問:所說勝解是心所法,與心相應。此非見體,云何能見?

4.1)答:依瑜伽師意樂安立,故作是說。謂瑜伽師起此意樂,令我一念見十方色。然能見色非即勝解。

4.2)又施設論作如是說:諸有現入青遍處定。從彼定起所見皆青。

4.3)又由多時住青林中。後出餘處所見皆青。依此故言勝解故見。

4.4)有作是說:即人眼根,轉為天眼,能無障見。此是數論外道所立。彼作是說:所起天眼即是人眼。數習轉變明淨勝前,立以天稱。如中印度青林中行。或經旬乃至數習所變舉目皆青。修天眼時亦復如是。

4.5)若爾,盲者應不能修此天眼通。便與聖教及現見事皆悉相違。又法無常,云何轉變?


4.9.一切天眼皆名無對。石壁等物不能礙故。

1)問:一切天眼,於所見色為有礙不?若有礙者何故說無對。若無礙者如何住彼色?

答:於所見色應說有礙。

2)問:若爾,何故名無對耶?

答:對有二種。一境界有對。二障礙有對。

2.1)若依境界有對。天眼名有對。於自境界不能越故。

2.2)若依障礙有對。天眼名無對。石壁等障不能礙故。

2.3)此約於境作用而說。若約自體亦是障礙有對,所攝極微性故。

2.4)又諸天眼於境界中。諸瑜伽師隨欲自在。於所欲見,則有對礙。所不欲見則無對礙。


4.10.一切天眼光明增上、光明所引。

1)問:天眼欲見闇中色時,云何能見?

有作是說:此由神通引起光明能見彼色。此不應理。不得神通,便應不能修起天眼。

如是說者,初引通時,若離光明不能見色。若通成滿,設離光明亦能見色。

2)問:神通、天眼俱有光明有何差別?

答:神通光明或自性有或變化有。天眼光明唯自性有。

有作是說:天眼光明或自性有或變化有。神通光明唯變化有。


4.11.菩薩天眼

諸素怛纜、毘奈耶中,皆說菩薩成就異熟生天眼,晝夜能見,面各踰繕那。

1)問:菩薩所成異熟生眼實非天眼。何故立此名?答:菩薩眼根體用殊勝。如世勝事假立天名。

2)問:諸餘有情亦能遠見山日月等。菩薩但見面各踰繕那云何名勝?

2.1)答:如彼所見菩薩亦能面各踰繕那,約無障說。

謂無障處,諸餘有情雖能遠見。若有障處,自掌中物亦不能見。

菩薩不爾,面各踰繕那,障、無障處悉能徹視。

2.2)又餘有情雖能遠見唯麁非細。菩薩不爾,面各踰繕那,乃至毛端亦能見故。

2.3)又餘有情雖能遠見唯晝非夜。菩薩不爾,面各踰繕那,晝夜俱見。

2.4)有說:於餘有情所見遠近,菩薩過彼一踰繕那,故作是說。

3)問:菩薩成就如是淨眼,應見女身不淨充滿。何緣故有染習事耶?

脇尊者言:菩薩煩惱未斷、未遍知。是故猶為無明所迷,不應責問。如不應責無明者愚盲者墮坑。

有說:菩薩染習彼時不觀不淨。觀不淨時,不染習彼。

有說:菩薩先世曾種勝受用業。於所受用不見不淨。所不受用便見不淨。

如是說者,菩薩成就猛利智慧,善觀功德過失差別。諸女人身亦容具有功德過失。菩薩觀察彼功德時,勝於一切耽著欲者。若當觀察彼過失時,勝於一切不淨觀者。觀彼功德故有染習。


4.12.問:轉輪王眼齊何能見?

答:王四洲者,面各能見四俱盧舍。乃至王一洲者面各能見一俱盧舍。

1)問:主藏臣眼齊何能見?

答:四洲王臣見三俱盧舍。乃至一洲王臣見半俱盧舍。

如契經說:輪王有時欲試藏臣威力所及。乘船遊戲殑伽河中。勅藏臣言:吾今須寶藏。臣敬諾請還辦之。王不悅曰:正爾須辦。藏臣惶恐,即以兩手㧌攪水中。應時捧出種種珍寶持以獻王。復白王言:須者可取。其不須者還棄水中。

2)問:輪王眼根勝主藏者,何不自取令臣取耶?

答:諸尊勝人法應如是。如餘尊者,雖有自知飲食、衣服、資具所在。而不自取此亦如是。

有餘師說:諸轉輪王餘生積集感侍臣業彼業今熟。諸有所須皆有侍臣令其供辦。若王自取業即唐捐。

3)問:因論生論。何等名為諸轉輪王感侍臣業?

答:父母師長如法教誨,敬順無違是為此業。若先曾習如是業者。感多侍人所欲皆辦。

4)問:曾聞殑伽河水有處深一踰繕那。如何藏臣手及其底取諸珍寶?

答:以輪王業增上力故令寶上昇。

有說:藥叉、健達縛等持來授與。

有說:恒有十千天神隨主藏臣。而為給使彼持授與。

5)問:藏臣何故啟白王言:餘所不須當還棄水?

答:顯王業果不思議故。諸有所須隨處可得。不同餘類,恐身命緣。當有闕乏,長時積聚。


4.13問:聲聞、獨覺及佛天眼能見幾世界色?

答:聲聞天眼不作加行,見小千界。若作加行,見中千界。

獨覺天眼不作加行,見中千界。若作加行,見大千界。

世尊天眼不作加行,見大千界。若作加行,能見無量無邊世界。如天眼通。天耳通等亦爾。


5.成就幾根

[發智論]地獄成就幾根...俱解脫亦爾。

[大毘婆沙論]地獄成就幾根。乃至廣說。


5.1.問:何故此中但說成就極多少位非餘位耶?

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有說:欲除文雜亂過。謂若具說一切位者。便於文雜亂,難可受持故。依多少邊際而說。


5.2.極多、極少

[發智論]地獄成就幾根?傍生乃至諸無色。隨信行乃至俱解脫。成就幾根?答:地獄。極多十九。極少八。傍生。極多十九。極少十三。鬼界亦爾。斷善根者。極多十三。極少八。邪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八。正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十一。不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八。贍部洲。極多十九。極少八。毘提訶洲、瞿陀尼洲亦爾。俱盧洲。極多十八。極少十三。四大王眾天。極多十九。極少十七。三十三天、夜摩天、覩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亦爾。梵眾天。極多十六。極少十五。極光淨天亦爾。遍淨天。極多十六。極少十四。廣果天。極多十六。極少十三。中有。極多十九。極少十三。諸無色。極多十一。極少八。隨信行。極多十九。極少十三。隨法行亦爾。信勝解。極多十九。極少十一。見至亦爾。身證。極多十八。極少十一。慧解脫、俱解脫亦爾。

1[*引文]地獄成就幾根?傍生乃至諸無色。隨信行乃至俱解脫成就幾根?答:地獄極多十九極少八。

十九者。謂除三無漏根。即是具七色根、不斷善者。

八者。謂身、命、意及五受根。即失六色根、已斷善者。

2[*引文]傍生極多十九極少十三。

十九者。謂除三無漏根。即具七色根者。

十三者。謂身、命、意、五受、信等五根。即漸命終先捨六色根者。

3[*引文]如說傍生。鬼界亦爾。

4[*引文]斷善根者極多十三極少八。

十三者。謂除一形及信等五、三無漏根。

八者。謂身、命、意及五受根。即漸命終及在地獄已失六色根者。

5[*引文]邪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八。

十九者。如地獄極多說。

八者。如斷善極少說。除在地獄失六色根。

6[*引文]正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十一。

十九者。謂除一形及二無漏根。即未離欲染不缺根聖者。

十一者。謂命、意、三受、信等五、一無漏根。即生無色界聖者。

7[*引文]不定聚極多十九極少八。

十九者。如邪定極多說。

八者。如斷善極少說。及生無色界異生,成就命、意、捨、信等五根。

8[*引文]贍部洲極多十九極少八。

十九者。謂二形者,除三無漏根。及未離欲聖者,除一形、二無漏根。

八者。謂身、命、意、五受根。即斷善者漸命終位。

9[*引文]如贍部洲。毘提訶洲、瞿陀尼洲亦爾。

10[*引文]俱盧洲極多十八極少十三。

十八者。謂除一形、三無漏根。

十三者。謂身、命、意、五受、信等五根。即漸命終位。彼洲無有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斷善根、邪定、正定及離染者。

11[*引文]四大王眾天極多十九極少十七。

十九者。謂除一形、二無漏根。即未離欲染聖者。

十七者。謂除一形、憂根、三無漏根。即已離欲染異生。

12[*引文]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亦爾。

13[*引文]梵眾天極多十六極少十五。

十六者。除二形、二受、二無漏根。即彼聖者。

十五者。除二形、二受、三無漏根。即彼異生。

14[*引文]如梵眾天。極光淨天亦爾。

15[*引文]遍淨天極多十六極少十四。

十六者如前說。十四者。除二形、三受、三無漏根。即彼異生。

16[*引文]廣果天極多十六極少十三。

十六者如前說。十三者。除二形、四受、三無漏根。即彼異生。

17[*引文]中有極多十九極少十三。

十九者。謂二形者,除三無漏根。及未離欲染聖者。除一形、二無漏根。

十三者。謂斷善者,除一形、信等五、三無漏根。及廣果異生,除二形、四受、三無漏根。

18[*引文]諸無色極多十一極少八。

十一者。命、意、三受、信等五、一無漏根。即彼聖者。

八者。命、意、捨、信等五根。即彼異生。

19[*引文]隨信行極多十九極少十三。

十九者。除一形、二無漏根。即未離欲染住見道者。

十三者。身、命、意、四受、信等五、一無漏根。即已離欲染,漸命終位,入見道者。

問:何故此位能入見道?

答:是愛行者。一期生中恒厭生死。臨命終時苦受所觸。厭心轉增能入見道。

20[*引文]如隨信行、隨法行亦爾。

21[*引文]信勝解極多十九極少十一。

十九者。除一形、二無漏根。即未離欲染信勝解。

十一者。命、意、三受、信等五、一無漏根。即無色界信勝解。

22[*引文]如信勝解、見至亦爾。

23[*引文]身證極多十八極少十一。

十八者。除一形、憂根、二無漏根。即欲界身證。

十一者。如信勝解極少說。

24[*引文]如身證。慧解脫、俱解脫亦爾。

然身證成就已知根。二解脫成就具知根。


6.遍知

[發智論]眼根乃至慧根。得遍知時。幾根得遍知耶?

答:眼根得遍知時。至離色染。五根得遍知。耳、鼻、舌、身根亦爾。

女根得遍知時。至離欲染。四根得遍知。男根、苦根、憂根亦爾。

命根得遍知時。至離無色染。八根得遍知。意根、捨根、信等五根亦爾。

樂根得遍知時。至離遍淨染。即樂根得遍知。

喜根得遍知時。至離極光淨染。即喜根得遍知。

1[*引文]眼根乃至慧根。得遍知時幾根得遍知耶?答:眼根得遍知時。至離色染,五根得遍知。

此中遍知,是彼愛斷,遍知果故,得遍知名。

五根者。眼、耳、鼻、舌、身。離色染時,彼永斷故。雖於此位斷十三根,唯此五根得究竟斷。

2[*引文]如眼根。耳、鼻、舌、身根亦爾。

3[*引文]女根得遍知時。至離欲染,四根得遍知。謂男、女、憂、苦。

雖於此位斷十九根,唯此四根得究竟斷。

4[*引文]如女根。男根、苦根、憂根亦爾。

5[*引文]命根得遍知時。至離無色染,八根得遍知。

謂命、意、捨、信等五根。

6[*引文]如命根。意、捨、信等五根亦爾。

7[*引文]樂根得遍知時。至離遍淨染。即樂根得遍知。

8[*引文]喜根得遍知時。至離極光淨染。即喜根得遍知。


7.滅作證

[發智論]眼根乃至慧根。滅作證時。幾根滅作證耶?

答:眼根滅作證時。至離色染。五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耳、鼻、舌、身根亦爾。

女根滅作證時。至離欲染。四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男根、苦根、憂根亦爾。

命根滅作證時。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意根、捨根、信等五根亦爾。

樂根滅作證時。至離遍淨染。即樂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喜根滅作證時。至離極光淨染。即喜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1[*引文]眼根乃至慧根滅作證時,幾根滅作證耶?答:眼根滅作證時。至離色染。五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五根者。眼、耳、鼻、舌、身。十九者。除三無漏根。

2[*引文]如眼、耳、鼻、舌、身根亦爾。

3[*引文]女根滅作證時。至離欲染,四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四者。男、女、憂、苦。十九者。如前說。

4[*引文]如女根。男、苦、憂根亦爾。

5[*引文]命根滅作證時,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如前說。

6[*引文]如命根。意、捨、信等五根亦爾。

7[*引文]樂根滅作證時。至離遍淨染,即樂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如前說。

8[*引文]喜根滅作證時。至離極光淨染,即喜根滅作證。至阿羅漢,十九根滅作證。

如前說。


8.問:此二門何差別?

1)答:諸有欲令無間道斷繫得。解脫道證離繫得者。彼說:

如無間道作用。遍知門亦爾。

如解脫道作用。作證門亦爾。

2)諸有欲令無間道斷繫得。亦證離繫得者。彼說:

如斷繫得。遍知門亦爾。

如證離繫得。作證門亦爾。

如斷繫得、證離繫得。除過失、修功德。棄下劣、證美妙。捨無義、得有義。盡愛膏油、受無熱樂。應知亦爾。

3)有說:如斷未斷初門亦爾。如證未證後門亦爾。

4)有說:如初作證初門亦爾。如重作證後門亦爾。

5)有說:如斷時作證初門亦爾。如斷已作證後門亦爾。是謂遍知、作證差別。


1.等心

[發智論]一切有情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

[大毘婆沙論]一切有情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1.問:何故作此論?

1)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諸有情或有身形廣大。或有身形狹小。

身形廣大者。如大海中有諸有情所得自體其量廣大。或百踰繕那。或二、三、四、五、六、七百。或乃至二十一百踰繕那。如曷邏呼阿素洛帝。形量廣大,長十六千踰繕那。如色究竟天身量。

身形狹小者,如蚊蟻、蠛蠓、水酢細蟲。諸明眼人雖極作意亦不能見。

+勿有生疑。身廣大者心亦廣大。身狹小者心亦狹小。

+欲令此疑得決定故。顯有情類大種所造色。雖有多少,而心皆等,故作斯論。

2)又諸有情或有行動捷速。或有行動遲緩。

行動捷速者。如馬、鹿、猫、狸等。

行動遲緩者。如蠐螬、蚯蚓等。

+勿有生疑。行動速者心生滅速。行動遲者心生滅遲。

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諸有情雖大種所造色動有遲速。而心生滅無不皆等。

3)又諸有情或有威儀輕躁,猶若風颷。覺慧漂轉,如波上日。或有威儀敦重猶如山嶽。覺慧沈靜如密室燈。

+勿有生疑。威儀輕躁,覺慧漂轉者,心生滅速。威儀敦重覺慧沈靜者,心生滅遲。

+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諸有情雖威儀有輕重,覺慧有浮沈。而心無不等生、等滅。

4)問:若諸有情心等生滅。何故威儀有輕重,覺慧有浮沈耶?

答:有諸有情於多境界有多心起。有諸有情於一境界有多心起。

若諸有情於多境界起多心者。則威儀輕躁,覺慧漂轉。

若諸有情於一境界起多心者。則威儀敦重,覺慧沈靜。由此等緣故作斯論。


1.2.一切有情心

[發智論]一切有情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

[*引文]一切有情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

問:為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彼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耶?為非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亦非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耶?設爾何過?

+若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彼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者。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謂入無想、滅盡定時,餘有情心亦生亦滅。彼心滅而不生。出無想、滅盡定時,餘有情心亦滅亦生。彼心生而不滅。住無想、滅盡定時,餘有情心亦生亦滅。彼心不生不滅。云何可說心生滅等同一剎那?

+若非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亦非一剎那生、一剎那滅者。此中所說當云何通?謂一切有情心等起、住、滅?

1)答:應作是說: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彼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

問: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答: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亦可爾。

+謂入無想、滅盡定時,如餘有情心生,彼最初剎那定亦生。如餘有情心滅,彼入定心亦滅。

+出無想、滅盡定時。如餘有情心生,彼出定心亦生。如餘有情心滅,彼最後剎那定亦滅。

+住無想、滅盡定時。如餘有情心,剎那、剎那亦生亦滅。彼中間定,剎那、剎那亦生亦滅。是故有心、無心位,俱可爾。

2)有餘師說:非一切有情心等生、等滅。亦非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

謂有有情心滅不生,如入無想、滅盡定者。

或有有情心生不滅。如出無想、滅盡定者。

或有有情心不生不滅。如住無想、滅盡定者。

或有有情心亦生亦滅。如住有心位者。

問:此中所說當云何通?

答:此依量等而說。勿有謂心或大或小故說一切有情心等。

3)如是說者,一切有情心等起、等滅。彼一切一剎那生、一剎那滅。以有為法,從緣生已,皆則滅故。


1.3.等心

[發智論]有貪心、離貪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有瞋、離瞋。有癡、離癡。略、散。下、舉。小、大。掉、不掉。不靜、靜。不定、定。不修、修。不解脫、解脫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

[*引文]有貪心、離貪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有瞋、離瞋。有癡、離癡。略、散。下、舉。小、大。掉、不掉。不靜、靜。不定、定。不修、修。不解脫、解脫心。當言等起、等住、等滅耶?答:如是。

問:何故作此論?

1)答:諸染污心其性沈重。諸善心其性輕舉。

+勿有生疑。染心生滅遲緩。善心生滅迅速。

+為令此疑得決定故。顯二種心生滅時等,故作斯論。

2)由二義故,心名有貪。一與貪相應。二為貪所繫。若唯貪相應故,名有貪心。則瞋等相應品及有漏善、無覆無記應名離貪心。然彼亦名有貪心,貪所繫故。

+雖由二義心名有貪。此中但依相應義說無雜亂故。

3)亦由二義心名離貪。一貪不相應。二是貪對治。若唯貪不相應,名離貪心者。則瞋等相應品亦應名離貪心。然彼不應名離貪心,有染污故。

+雖由二義心名離貪。此中但依貪對治說,無雜亂故。

+有瞋、離瞋等皆准此知。

4)是故此中應作是說:

有貪心者。謂貪相應。離貪心者。謂貪對治。

有瞋心者。謂瞋相應。離瞋心者。謂瞋對治。

有癡心者。謂癡相應。離癡心者。謂癡對治。

5)略心者。謂善心於境攝錄故。

散心者。謂染心於境縱逸故。

健馱羅國諸論師言:眠相應心說名為略。以世尊說眠名心略故。

如契經說:云何眠夢?謂眠夢位,略聚散心。

問:云何釋通見蘊所說?彼說四智如實知略心。謂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一智如實知散心。謂世俗智?

5.1)答:彼說不應通,以違他說,而作論故。若欲通者,當改彼文。略心、散心、下心等一智如實知。謂世俗智。舉心等四智如實知如前說。

5.2)彼說非理。若如是說,則染污眠心。應亦略亦散。眠相應故,是染污故。欲令無如是過。是故如前所說為善。

6)下心者。謂染污心懈怠相應故。

舉心者。謂善心精進相應故。

7)小心者。謂染污心小生所習故。

大心者。謂善心大生所習故。

問:無量有情習諸惡行,非諸妙行。染心現前,非諸善心。云何名染心小生所習?善心大生所習耶?

7.1)答:不以眾故立大小名。此中若能修行白法說名為大。餘名為小故。三界中唯有一佛而名為大,具白法。故餘類雖多而名為小。以諸白法,不具足故。

7.2)有說:

染心名小。小價得故。謂染污心,不由加行,不須財寶。但起少許非理作意,便相續轉。如大河流。

善心名大。大價得故。謂諸善心,要由加行。及多加行。雖捨百千珍寶,有能現前。或不現前。

7.3)有說:

染心名小。少根相應故。謂諸染心或但一根。或二相應,無具三者。

善心名大。多根相應故。謂諸善心皆與三根相應,無有闕者。

7.4)有說:

染心名小。少隨轉故。謂諸染心,唯三蘊隨轉。

善心名大。多隨轉故。謂諸善心或三蘊、或四蘊隨轉。

7.5)有說:

染心名小。少眷屬故。謂諸染心無未來修。

善心名大。多眷屬故。謂諸善心有未來修。

7.6)有說:

染心名小。少對治故。謂多煩惱相續現前。斷少善根,後還相續。

善心名大。多對治故。如起一念苦法智忍,頓斷欲界見苦所斷十種隨眠,令永不起。

7.7)有說:

染心名小。導首劣故。何等名為染心導首?謂諸無明。如說:無明為導首故,便起無量惡不善法。及能引生無慚、無愧。猶如商主無眼、無足,令諸商人所求不遂。

善心名大。導首勝故。何等名為善心導首?謂諸慧明。如說:慧明為導首故,便起無量諸妙善法。復能引生殊勝慚愧。猶如商主有眼有足。令諸商人所求果遂。

7.8)有說:

染心名小。威力小故。

善心名大。威力大故。

謂無始來所習惡法,善法纔起,悉令遠離。

如經多時,習無醎想,纔食鹽時,彼想皆捨。

又如室中多時積闇,燈明纔至彼闇便除。

又善法斷惡,永令不生。惡法斷善,後必相續。由此等緣染心名小。善心名大。

8)掉心者。謂染污心掉舉相應故。

不掉心者。謂善心行捨相應故。

9)不靜心者。謂染污心不寂靜相應故,一切煩惱皆不寂靜性。

靜心者。謂善心寂靜相應故。一切善法皆寂靜性。

10)不定心者。謂染污心散亂相應故。

定心者。謂善心等持相應故。

11)不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俱不修心。

修心者。謂於得修、習修,隨一或俱修心。

12)不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不解脫心。

解脫心者。謂於自性解脫、相續解脫。隨一或俱解脫心。


2.

2.1.不隨心轉

[發智論]壽當言隨心轉、不隨心轉耶?答:不隨心轉。

[*引文]壽當言隨心轉、不隨心轉耶?答:不隨心轉。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分別論者說壽隨心轉。問:彼何故作是說?依契經故。如契經說:壽、煖、識三和合,非不和合。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由此證知壽隨心轉。

為止彼說,顯壽不隨心轉。故作斯論。

問:何故壽不隨心轉?

1)答:隨心轉法決定與心一起、一住、一滅。

壽非與心決定一起、一住、一滅故。

2)有說:隨心轉法決定與心一果、一等流、一異熟。

壽非與心決定一果、一等流、一異熟故。

3)有說:隨心轉法決定與心俱生。壽非決定與心俱生故。

4)有說:隨心轉法法爾心若善、彼亦善。不善、無記亦爾。

壽唯無記,若隨心轉者,則無記心現在前時壽可轉。善、不善心現在前時,壽應斷故。

5)有說:隨心轉法法爾心若欲界繫,彼亦欲界繫。色、無色界繫、不繫亦爾。

壽唯三界繫而隨生。此界有此界壽非餘。若隨心轉者則生欲界,欲界心現在前時,壽可轉。色界等心現在前時,壽應斷。乃至生無色界說亦如是。

6)有說:隨心轉法法爾心若學彼亦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亦爾。

壽唯非學非無學。若隨心轉者,非學非無學心現在前時壽可轉。學心無學心現在前時壽應斷。

7)有說:隨心轉法法爾心若見所斷。彼亦見所斷、修所斷、不斷亦爾。

壽唯修所斷。若隨心轉者,則修所斷心現在前時壽可轉。見斷等心現在前時壽應斷。

8)有說:隨心轉法法爾心有彼有。心無彼無。

若壽隨心轉者。有心時壽可轉。無心時壽應斷。則住無想、滅盡等至及生無想心不行時。應名為死,無命根故。欲令無如是過。是故壽不隨心轉。

問:分別論者所引經云何通?如說:壽、煖、識三和合,非不和合乃至廣說。

8.1)尊者世友說曰:此約一所依、一相續說。謂此三法於一所依、一相續中,皆具可得。不說三法必互隨轉。若如所說作決定者,應不施設蘊、界、處異。以彼經言:如是三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然壽是行蘊、法界、法處攝。煖是色蘊、觸界、觸處攝。識是識蘊、七心界、意處攝。

由此不應如文而取。

8.2)又此三法,若定和合。無色界應有煖,非情中應有壽、識。無想定等應有識現行。若許便違聖教正理。是故不可隨文定取。應知此文,依容有義,說和合等。


2.2.隨相續轉、一起便住

[發智論]當言隨相續轉、為一起便住耶?答:若欲界有情,不住無想、滅盡等至。當言隨相續轉。若住無想、滅盡等至及色無色界有情。當言一起便住。

[*引文]壽當言隨相續轉?為一起便住耶?答:若欲界有情,不住無想、滅盡等至。當言隨相續轉。若住無想、滅盡等至。及色無色界有情。當言一起便住。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謂譬喻者。不許有非時命終。所以者何?如契經說:壽終不可救。由此故知無非時死。

為止彼意顯,有非時命終。故作斯論。

1)問:云何名為隨相續轉?

1.1)有說:災橫名為相續。

謂生欲界,不住無想、滅盡等至。壽隨災橫相續而轉。所以者何?

+若有於壽,非恒作。非恒轉。非受作。非受轉。非時行。非處行。不修梵行。食非宜食非量。生者不熟。熟者持之。於宜匪宜,不能觀察。不服醫藥。不用醫言。不避災危。作諸凶戲。由此等故壽便中夭。

+若有於壽,恒作、恒轉。受作、受轉。時行、處行。修梵行。食所宜食、應量。生者令熟,熟者棄之。於宜匪宜,能審觀察。服醫藥,用醫言。避災危,遠凶戲。由此等故,壽不中夭。

1.2)有說:色身名為相續。

謂生欲界,不住無想、滅盡等至。壽隨色身相續而轉。所以者何?

若身平和,壽則無夭。若身損壞,壽則中夭。

1.3)有說:他身名為相續。

謂生欲界,不住無想、滅盡等至。壽隨他身相續而轉。所以者何?

若有他身於己壽命不為損害,壽便無夭。若為損害,壽便中夭。

2)問:云何名為一起便住?

答:隨因起已,便相續住,不隨災橫、自身、他身,違害而轉。

謂生欲界,現住無想、滅盡等至及生上界,壽皆不隨外緣而轉。

3)問:欲界不入二無心定,亦有壽量不隨緣轉。何故不說?

答:應說而不說者,當知此義有餘。

有說:此中說決定者。謂若住二無心定,壽行決定不隨緣轉。餘或隨緣,是故不說。

有說:欲界,雖復更有不隨緣轉。然為顯示二定威力故偏說之。


2.3.自體有四

如經說:有情所得自體有四種。

一有所得自體。可為自害,不為他害。

二有所得自體。可為他害,不為自害。

三有所得自體。可為自害,亦為他害。

四有所得自體。不為自害,亦不他害。

1)云何有情所得自體,可為自害,不為他害?

謂有欲界戲忘諸天。時好嚴身,耽著嬉戲,過時疲極,失念而死。

復有欲界意憤諸天。有時忿恚,角眼相視。久憤不勝,從彼殞歿。

復有一類或龍妙翅。或鬼及人或復所餘。可為自害,非他害者。

2)云何有情所得自體,可為他害,不為自害?

謂處卵殼或胎藏中,諸根未滿,諸根未熟。

復有一類或龍妙翅。或鬼及人或復所餘。可為他害,非自害者。

3)云何有情所得自體,可為自害,亦為他害?

謂諸禽獸或龍妙翅。或鬼及人或復所餘。可為自害,亦他害者。

4)云何所得自體,不為自害亦不他害?

謂生色、無色界一切中有,一切地獄,住無想定、滅盡定、慈定。隨信行、隨法行、最後有菩薩、菩薩母、菩薩處胎時。轉輪王、輪王母、輪王處胎時。王仙、佛使。佛所記者。如殑耆羅殊底穡迦長者子。嗢怛羅長者子。達弭羅長者子。治奢勝織師子。時縛迦鳩摩羅等佛所記者。住最後有補特伽羅所作未辦。北俱盧洲劫初時人。哀羅伐拏龍王、善住龍王、琰摩王等。及餘一類俱不害者。

是名四種所得自體。

5)世尊說有所得自體,不為自害亦不他害。時尊者舍利子。從座而起偏袒一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何等有情所得自體,不為自害亦不他害耶?

佛告舍利子:非想非非想處有情,不為自害亦不他害。

問:因論生論。尊者舍利子於此所問為了知不?

+若了知者,何故復問。

+若不了知,云何得名到究竟聲聞?云何世尊不於非田非器而雨法雨?令所說法空無果耶?

5.1)有說:尊者了知問。

若爾,何故復問?

+答:亦有知而故問。如毘柰耶說:爾時世尊知而故問為令所說得明了故。

+又彼尊者雖自了知。為饒益他是以故問。謂於眾會有未了知。無無畏故不能問佛。尊者舍利子成就無畏。為益彼故雖知而問。

5.2)有說:尊者亦不了知問。

若爾,云何得名到究竟聲聞?

+答:不說不知,說已則知,斯有何過。

問:云何不於非田非器而雨法雨?令所說法空無果耶?

答:尊者舍利子雖不了知。而於眾中有餘能知。如慈氏菩薩等故非無果。若無漏慧。雖爾時舍利子勝。若此俗慧則慈氏菩薩勝。故佛一時與慈氏菩薩論世俗諦。舍利子等諸大聲聞莫能解了。

6)問:下地自體亦有俱非自他所害。何故但說非想非非想處耶?

6.1)答:舉後顯初,故作是說。

+世尊有處舉後顯初。如此文等。

+有處舉初顯後。如說: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如是等。

+如舉後顯初,舉終顯始。舉出顯入。舉究竟顯加行。應知亦爾。

6.2)有說:下地不定,是以不說。

謂下地有情所得自體。或無災橫,如住無想定等。或有災橫,如戲忘諸天等。

非想非非想處定無災橫是故偏說。

6.3)有說:四靜慮、三無色中,亦有如欲界戲忘死等事。

非想非非想處都無此事是故偏說。

6.4)有說:下地有情皆有煩惱勢力增上。彼若現前,則便夭歿。

非想非非想處無此煩惱。是故世尊但說彼地。

6.5)尊者法救作是釋言:

+此中為自所害者。謂為自地對治道所害。

+為他所害者。謂為上地邊對治道所害。

+初靜慮自體,為自所害。謂自地聖道。為他所害。謂第二靜慮邊世俗道。

+乃至無所有自體為自所害。謂自地聖道。為他所害。謂非想非非想處邊世俗道。

+非想非非想處自體非自所害。自地無聖道故。亦非他害。無上地邊世俗道故。

由此但說非想非非想處。所得自體非俱所害。


2.4.住無想、滅盡等至

[發智論]住無想、滅盡等至。壽當言轉為住耶?答:當言轉。

[*引文]住無想、滅盡等至。壽當言轉為住耶?答:當言轉。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謂住無想、滅盡等至,諸心心所一切不行。爾時心心所法不起、不滅。

+勿謂此位所有壽行,如心心所亦不起滅。但凝然住。

+為除此疑,顯此位壽,念念起滅,故作斯論。

2)問:云何名轉?答:剎那剎那起滅相續,故名為轉。則是遷流,非凝住義。


2.5.如小河水

[發智論]如世尊說:人壽漸盡,如小河水。若諸有情壽起便住。云何知彼壽漸盡耶?答:由世盡、劫盡故。

[*引文]如世尊說:人壽漸盡,如小河水。若諸有情壽起便住。云何知彼壽漸盡耶?答:由世盡、劫盡故。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謂前文說:若住無想、滅盡等至及色無色界有情壽。當言一起便住。或謂彼壽一起不滅。

為除此疑,顯彼壽行,離災橫故說一起便住。而實剎那剎那有生有滅。令壽漸盡。故作斯論。

2)問:五蘊皆漸盡,何獨說壽耶?

答:世尊此中舉壽漸盡,顯五皆有漸盡之義。

有說:壽勝。佛於此中。舉勝顯劣故但說壽盡。

有說:壽能任持五蘊。若說壽盡,當知已說五蘊盡義。

有說:壽斷,眾同分亦斷。眾同分斷,五蘊亦斷。佛隨根本。而說故說壽盡。

有說:壽量有增、有減、有盛、有衰。故佛偏說。

3)問:諸趣皆有壽漸盡義。何故但說人壽漸盡?

答:佛於爾時為人說故。

有說:佛意以人為首。顯諸趣中,壽皆漸盡。

有說:佛是人之同類故。所說法多隨順於人。

有說:人壽有極增減盛衰義故。謂劫初時人壽無量。其後漸減至八萬歲。後更轉減乃至十歲。如是人壽漸盡義,明了可知。餘趣不爾,故佛偏說。

4)問:諸大河水亦有漸盡義。何故但說如小河耶?

答:大河常流不可知其漸盡。不如諸小河水。有時盈溢,如夏雨時。有時乾枯,如至寒際。

諸有情類壽河亦然。有時盈溢,如結生位。有時都盡,如捨命時。是故世尊以小河喻。

5)若諸有情壽起便住者。謂住二無心定及上界有情。

6)世盡、劫盡者。

有說:細無常名世盡。麁無常名劫盡。

有說:剎那無常名世盡。一期無常名劫盡。

有說:有情數物無常名世盡。非有情數物無常名劫盡。

有說:內法無常名世盡。外法無常名劫盡。


3.二定、無想

[發智論]入無想定幾根滅...觸、意思識。

[大毘婆沙論]入無想定幾根滅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無想定細心不滅。彼作是說:若無想定都無有心,命根便斷,應名為死。不名在定。

+為止彼意,顯無想定都無有心。

2)有執:此定雖無有心,但離欲染,則能現起。以界同故。

為遮彼意,顯無想定離遍淨染,方能現前。要以第四靜慮為等無間緣故。

由此尊者世友作如是言:云何無想定?謂已離遍淨染,未離上染。出離想作意為先,心心所法滅是名無想定。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1.無想定

[發智論]入無想定。幾根滅?答:七。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出無想定。幾根現前?答:七。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1[*引文]入無想定幾根滅?答七。

謂意、捨、信等五根。

2[*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

此依界類總相而說。然唯第四靜慮地繫。

3[*引文]出無想定幾根現前?答:七。

如前說。

4[*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此亦依界類總相而說。然唯第四靜慮地繫。

由此所說證無想定決定無心。

以入定時,但說諸根心心所法滅,而不說起。

於出定時,但說諸根心心所法起。而不說滅故。


3.1.1.自性

1)問:無想定自性云何?答:不相應行蘊為性。是彼攝故。界者在色界。地者在根本第四靜慮地。

2)問:何故下地無此定耶?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又無想定滅心心所故。得下地不順心心所滅。

3)問:何故第四靜慮順心心所滅,非下地耶?

+答:諸欲入彼定者,先起欲界善心。次入初靜慮。次入第二靜慮。次入第三靜慮。後入第四靜慮。於第四靜慮上中下心。從上入中。從中入下。下品心斷,入無想定。

+譬如女人續毛為縷。除去麁者緝績細者,乃至將盡以手絕之。

+入無想定當知亦爾。從麁入細乃至都滅故。此唯在第四靜慮。

+又下諸地有歡慼受行相麁動,難可除滅。第四靜慮唯有處中受行相微細,易可斷滅。故下地中無無想定。

4)問:何故無色界無彼定耶?

答:唯有異生計習此定以為能證無想涅槃。無色界中,無有無想異熟可計故。無想定於彼亦無。

又諸異生怖畏斷滅。彼界無色若更滅,心便為斷滅。是彼所怖故彼界中無無想定。


3.1.2.處、誰

1)問:此無想定,何處能起?

有作是說:唯欲界起,欲界心猛。

有說:力故。

有餘師說:通欲界、三靜慮起,由念曾修加行勢力,亦能起故。

復有說者,第四靜慮亦能現起,除無想天。勿果與因,極相逼故。彼歿定當生欲界故。

2)問:此無想定,誰所起耶?答:唯異生起,由作出離想故。聖於有法無出離想。

3)問:起此定後,有能入見道不?

3.1)有說:不能。由此定是異生定故。若起此定後,能入見道。便有聖者成就此定。不應名異生定。

3.2)有說:起此定後亦能入見道。

問:若爾,云何名異生定?答:聖雖成就而不現行。彼依現行名異生定。是故尊者妙音說曰:得此定補特伽羅,有能入正性離生者。應言退失此定。於彼極厭,不現行故。命終生於第四靜慮。於彼處所有容受故。

3.3)評曰:應知前所說好。

問:此無想定為加行得。為離染得?

答:是加行得非離染得。離第三靜慮染時不得故。若離染得者聖離第三靜慮染時亦應得。然則不應名異生定。

4)問:此無想定亦得過去修未來耶?

4.1)有說:不然。

唯有心定可有是事。非於無心有得修義。

若作是說,定初剎那唯成就現在。定餘剎那成就過去、現在。出此定已,但成就過去。

4.2)有說:此定有未來修。

以加行得法,有未來修故。此定必由極作意力加行而得。云何無未來修耶?

若作是說,定初剎那成就未來、現在。定餘剎那成就三世。出此定已,成就過去、未來。

5)問:若如有心有得修者。聖離第三靜慮染第九無間道時,如得第四靜慮并眷屬亦應得此定。是則不應名異生定?

答:前說此定唯加行得。是故異生、聖者離第三靜慮染時,皆悉不得。唯諸異生離彼染已,以加行力方乃得之。是故無過。

如是說者,應如初說。以有心定可未來修。此定無心,無未來修義。由此過去亦無得理。如別解脫律儀。此亦如是。

6)問:此無想定有退轉不?

6.1)答:此無退轉。

云何知然?曾聞有苾芻得無想定。出此定已,諸根寂然。進止威儀語言衣著。受諸飲食皆悉詳審。有阿羅漢先得願智。見已念言:此善男子,必獲勝法,我當觀其所證邊際。念已入定。以願智力見彼苾芻得無想定。便從定起而語之言:汝之所證,極為非善。如何遇佛功德寶藏,捨而謬取外道所學糞壤定耶?汝今宜應疾疾棄捨。苾芻聞已作意捨之。此定隨逐不能捨離。乃至休道還家,亦不能捨。後命終已,生無想天。故知此定不可退轉。

6.2)譬喻者說:此有退轉。以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若遇勝緣亦有轉義。若無間業不可轉者。應無有能越第一有。

6.3)評曰:應知前所說好。

7)問:此無想定於眾同分為能牽引?為但圓滿?

答:但能圓滿不能牽引。以眾同分唯業所引,此非業故。

8)問:此無想定為順現法受?為順次生受?為順後次受?為順不定受耶?

答:唯順生法受,非順現法受等。

非順現法受者,以於餘處,修此定已,生無想天,方與果故。

非順後次受者。此定猛利,速與果故。

非順不定受者。不可退轉故。

9)問:此於何處受何異熟果?答:於無想天受五蘊異熟果。


3.2.滅盡定

[發智論]入滅盡定幾根滅...或不繫。

[大毘婆沙論]入滅盡定幾根滅。乃至廣說。


3.2.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

彼說:無有有情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心者。若定無心,命根應斷。便名為死,非謂在定。

為止彼意,顯滅盡定,都無有心。

2)有執:此定雖無有心,但離色染,即能現起,以界同故。

為止彼意,顯滅盡定要離無所有處染,方得現前。非想非非想處心為等無間緣故。

由此尊者世友說言: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染。止息想作意為先,心心所法滅。是名滅盡定。由此因緣。故作斯論。


3.2.2.滅盡定

[發智論]入滅盡定幾根滅?答:七。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出滅盡定幾根現前?答:或七或八。有漏心七。無漏心八。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或無色界繫。或不繫。

1[*引文]入滅盡定幾根滅?答:七。

謂意、捨、信等五根。

2[*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

此依界類總相而說。然唯非想非非想處繫。

3[*引文]出滅盡定幾根現前?答:或七或八。有漏心七。無漏心八。

謂若非想非非想處心出者,七根現在前,如前說。

若無所有處心出者,八根現在前。謂前七及已知、具知根隨一。

4[*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或無色界繫。或不繫?

謂若非想非非想處心出者,無色界繫。

若無所有處心出者,不繫。

由此所說證滅盡定決定無心。

以入定時,但說諸根心心所法滅,而不說起。

於出定時,但說諸根心心所法起,而不說滅故。


3.2.3.自性

1)問:滅盡定自性云何?

答:不相應行蘊為性。是彼攝故。界者在無色界。地者在根本非想非非想處地。

2)問:何故下地無此定耶?答:非田非器乃至廣說。

又滅盡定,滅極細心心所故得。下地不順,極細心心所滅。

3)問:何故非想非非想處,順極細心心所滅。非下地耶?

3.1)答:諸欲入彼定者。先起欲界善心。次入初靜慮。次入第二靜慮。如是乃至入無所有處。次入非想非非想處。於非想非非想處上中下心。從上入中。從中入下。下品心斷。入滅盡定。所說譬喻如前應知。故此唯在非想非非想處。

又下諸地皆名有想,行相麁動,難可止息。

此地名非想非非想。行相微細,易可止息故。下地中無滅盡定。

3.2)有說:二定俱無心故各於一界邊立。謂無想定於有色界邊立。滅盡定於無色界邊立。

3.3)有說:二定俱無心故各於一地邊立。謂無想定依有色地邊立。滅盡定依無色地邊立。

3.4)有說:二定俱無心故各於一聚邊立。謂無想定於大種所造色聚邊立。滅盡定於心心所法聚邊立。

3.5)有說:一切地皆有二種過。一過貪欲。二過住處。

初靜慮地,過貪欲者。謂自地聖道。過住處者。謂第二靜慮。

乃至無所有處。過貪欲者。謂自地、下地聖道。過住處者。謂非想非非想處。

非想非非想處,過貪欲者。謂下地聖道。過住處者。謂滅盡等至。

若下地有滅盡定者,則下諸地應有三種過。或二種過。非想非非想處,唯有一種過。勿有如斯不平等過故。滅盡定非下地有。

3.6)有說:此定由二因緣立為解脫。一背捨一切所緣。二邊際心斷。若下地有滅盡定者。則非背捨一切所緣。於上所緣未棄背故。亦不可說邊際心斷。中間心斷非邊際故。

3.7)有說:此定次第定中為後邊故。必從非想非非想處無間而入。由此等緣於下諸地無滅盡定唯有頂有。如世尊說:何等名為滅盡等至?謂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

4)問:滅盡等至即非想非非想處繫。何故佛說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耶?

4.1)答:雖即彼繫寂靜勝故。佛說超彼。譬如村邊阿練若處。雖即村界,亦以寂靜,說離於村。

4.2)又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有心。二無心。

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有心非想非非想處說。

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無心非想非非想處說。如有心無心。相應不相應。有所依無所依。有行相無行相。有作意無作意。有所緣無所緣。應知亦爾。

4.3)又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染污。二不染污。

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染污者說。

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不染污者說。如染污不染污。見所斷修所斷亦爾。

4.4)又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曾得。二未曾得。

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曾得者說。

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未曾得者說。如曾得未曾得。共不共亦爾。

4.5)又有二種非想非非想處。一離染得。二加行得。

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者。依離染得者說。

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加行得者說。

4.6)又依地次第超過,而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者。依超過下地貪欲說。

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者。依超過自地有心住處說。

5)問:諸無學者可言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彼於有頂具有貪欲及住處二種過故。諸有學者於彼唯有一種過,如何可言超過一切?

答:一切有二種。一一切一切。二少分一切。此中學者依少分說故無過。

有說:此中但依超過住處而說。謂諸學者雖於有頂修所斷貪欲,未能超過一切。而於有頂住處能一切超過。

有說:此中依暫時超過說。謂諸學者暫時超過有心位一切有頂,出有心,入無心故。


3.2.4.受想

問:滅盡定中,滅一切心心所法。何故但言想受滅,不說心等?

答:譬喻者說。此定有心唯滅想受。

問:今不問彼。但問說無心者何故爾耶?

1)答:說想受滅,顯餘亦滅。非餘相應法,離想受起故。

2)有說:此中說最勝者。以諸心品想受最勝。以勝滅故餘亦隨滅。

3)有說:此中現門、現略、現趣入故。謂心聚中有是根性、有非根性。若說受,當知已說是根性者。若說想,當知已說非根性者。如根性非根性。有明無明。有現見無現見。應觀察不應觀察。妙非妙。尊非尊。勝非勝。應知亦爾。

4)有說:想受是諸瑜伽師極所厭患。由受力故,令諸有情色界勞弊。由想力故,令諸有情無色勞弊。是故世尊說想受滅。

5)有說:想受二界中勝。受於色界中勝。想於無色界中勝。

6)有說:耽樂受故。執倒想故。令諸有情輪迴生死,受諸苦惱。

7)有說:想受各別立蘊。及立識住。

8)有說:想受能起愛見二種煩惱。受力故起愛。想力故起見。一切煩惱此二為首。

9)有說:想受是二諍根。由受故耽著諸欲。令在家者起諸鬪諍。由想故耽著諸見。令出家者起諸鬪諍。如二諍根。二邊。二箭。二戲論。二我所。二雜染應知亦爾。

10)有說:行者憎受想故入滅盡定。由如是義故佛唯說滅此二法。


3.2.5.等至

如施設論說:云何加行起滅等至?謂初修業者,於一切行,不作加行。不欲思惟諸我所有,未生想受當令不生。已生想受,當令速滅。若於爾時所有想受未生不生。已生者滅。是名為滅。云何此滅說名等至?謂於滅法無障、無背,自在現見。自身所證,故名等至。以是事故世尊說滅唯一剎那,等至相續。

問:令心平等說名等至。此中無心,云何名等至?答:等至有二。一令心平等。二令大種平等。無想、滅盡定雖斷平等心,令不相續。而引平等大種,令現在前故名等至。

問:何故二無心定中,唯滅盡定立為解脫,非無想定?

1)脇尊者言:佛於諸法體、相、作用,了達究竟。餘不能知。若法有解脫相者。便即立之。無者不立。

2)復次,

滅盡定唯內法有,故立解脫。

無想定唯外法有故,不立解脫。

如內法外法。聖者異生亦爾。

3)復次,

滅盡定唯背雜染,向清淨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脫。

無想定唯背清淨,向雜染者相續中可得,故不立解脫。

如背雜染向雜染。背生死向生死。背流轉向流轉當知亦爾。

4)復次,

滅盡定唯背我見,向無我見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脫。

無想定唯背無我見,向我見者相續中可得,故不立解脫。

5)復次,

滅盡定唯背薩迦耶見,向空觀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脫。

無想定唯背空觀,向薩迦耶見者相續中可得,故不立解脫。

6)復次,

前說滅盡定由二因緣立為解脫。一背一切所緣。二邊際心斷。

無想定二事俱無。是故不立。

7)復次,

滅盡定唯障諸界、諸趣、諸生者相續中可得,故立解脫。

無想定唯不障諸界、諸趣、諸生者相續中可得,故不立解脫。

8)復次,棄背諸有名為解脫。

滅盡定棄背諸界、諸趣、諸生、生死,轉流覺。無想定不爾。

由此等緣二無心定中。唯滅盡定立為解脫。非無想定。


3.2.6.差別

問:無想定、滅盡定有何差別?

1)答:名即差別。名無想定。名滅盡定。

2)復次,界亦差別。無想定色界繫。滅盡定無色界繫。

3)復次,地亦差別。無想定在第四靜慮。滅盡定在非想非非想處。

4)復次,相續亦有差別。無想定在異生相續。滅盡定在聖者相續。

5)復次,入無想定時,作出離想。入滅盡定時,作止息想。

6)復次,入無想定時,唯厭於想。入滅盡定時,通厭想受。

7)復次,入無想定時,唯欲滅想。入滅盡定,欲滅受想。

8)復次,入無想定時,滅色界繫心心所法。入滅盡定時,滅無色界繫心心所法。

9)復次,入無想定時,滅第四靜慮心心所法。入滅盡定時,滅非想非非想處心心所法。

10)復次,無想定招色界異熟。滅盡定招無色界異熟。

11)復次,無想定招第四靜慮異熟。滅盡定招非想非非想處異熟。

12)復次,無想定唯順生受異熟。滅盡定順生後、不定受異熟。故有差別。

13)尊者世友作是問言:無想定、滅盡定何差別?

答:一名無想定。一名滅盡定。故有差別。

又界、地、相續、想厭、欲樂、所滅、異熟皆有差別。廣說如上。

又異生入無想定,感無想處果。聖者入滅盡定,感有頂處果。

又無想定,令諸異生受色界異熟果。滅盡定,令諸學者受無色界異熟果。令無學者受無色界等流果。是謂無想定滅盡定差別。


3.2.7.身作證

問:八解脫中,世尊何故唯說第三、第八解脫名身作證非餘耶?如契經言:淨解脫身作證、想受滅解脫身作證?答:有餘契經於八解脫,世尊皆說名身作證。如大因緣經中。佛於八解脫一一皆說身作證具足住故。

問:雖少經中於八解脫說身作證。於多經中唯說二種名身作證。何故爾耶?

1)答:此二解脫八解脫中。名義最勝。是故偏說。

2)有說:此二解脫俱用加行功力所證故。

3)有說:此二各居一界邊謂淨解脫居色界邊。想受滅解脫居無色界邊。

4)有說:此二解脫各居一地邊。謂淨解脫在第四靜慮邊。想受滅解脫在非想非非想處邊。

5)有說:淨解脫於大種所造色聚邊際而立。想受滅解脫於心心所法聚邊際而立。

6)有說:淨解脫雖取色淨相。而不起煩惱。以殊勝故。世尊安立身作證名想受滅解脫,以無心故。在身非心。身力所起非心力起。是故世尊說為身證。

7)有說:於契經中說八解脫身作證者。皆以此二解脫故得名身證。由此等義故。唯二種說身作證。


3.2.8.具足住

具足住者。

1)有多處說具足住聲。謂

或有處於色蘊少分說具足住。

或有於善五蘊說具足住。

或有於善四蘊說具足住。

或有於不相應行蘊一分說具足住。

或有於寂滅涅槃說具足住。

2)於色蘊一分說具足住者。如伽他說:於妙慧聖教,具足住尸羅,一切皆賢善,多功德寶藏。

3)於善五蘊說具足住者。如說: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具足住。

4)於善四蘊說具足住者。如說:空無邊處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

5)於不相應行蘊一分說具足住者。如此八解脫中說;想受滅解脫身作證具足住。

6)於寂滅涅槃說具足住者。如說:於涅槃身作證具足住。


3.2.9.種類

問:滅盡定有幾種類?

1)有說:有四。謂具縛者所起。離上三品者所起。離中三品者所起。離下三品者所起。種類各別故。2)復有說四。謂離六、七、八、九品染者所起。各以為一。

彼說具縛者乃至離五品染者,皆未能起此定故。

3)有說:此定有九種。謂離上上品者所起。乃至離下下品者所起。唯具縛者不能起故。

4)有說:此定有十種。謂具縛者所起。乃至離下下品者所起。

問:若具縛者能起此定,諸異生類何不能起?答:縛有二種。一見所斷。二修所斷。

於有頂中,若缺見所斷縛,具修所斷縛者,能起此定。具二縛者則不能起。

5)如是說者,此滅盡定有十一種。謂具縛者所起。離上上品者所起。乃至離下下品者所起。時解脫阿羅漢練根得不動者所起。

問:此十一種體有異耶?有說:不異。

問:若爾何故說十一?答:由位別故,非體有異。

有說:此十一種其體各異。隨位所起,種類別故。

問:若爾,具縛者所起。乃至時解脫阿羅漢練根得不動者,所起差別云何?

答:有具縛時起滅盡定。即彼進斷一品染時,復起滅盡定。彼於爾時先所起者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今所起者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即彼乃至從時解脫練根得不動。彼於爾時前諸位中所起滅定得而不在身。成就不現前。今不動位所起滅定得亦在身。成就亦現前。由此應知體類各別。


3.2.10.品類

問:此定有上中下品類別不?

+若有者。施設論說云何通?如彼說:滅無差別。

+若無者。佛、獨覺、聲聞所起無勝劣耶?

1)有說:此定無上中下。

問:施設論說滅無差別,雖已善通。而佛、獨覺、聲聞所起無勝劣耶?

+答:體無勝劣。皆以心心所滅為其性故。但由加行說有差別。

謂佛起此定不由加行。獨覺下加行。聲聞或中或上。

2)如是說者,此滅盡定有上中下品類差別。

問:三乘所起有勝有劣。雖已善通。施設論說滅無差別當云何通?

2.1)答:依能斷滅心心所法無差別義,說無差別。

2.2)而滅盡定是有為故。如餘有為有上中下。由隨根性階分異故。

+謂佛所得是上。獨覺所得是中。聲聞所得是下。聲聞乘中有多差別。

+且有學位具縛所起為下下。乃至斷八品所起為上上。

+無學位中退法種性所起為下下。

+乃至學得不動種性所起為上下。餘本得不動種性所起為上中。波羅蜜多聲聞所起為上上。

+一一種性中根品差別所起。各有上中下品類差別。是故滅定有多品類。


3.2.11.

問:此滅盡定幾物為體?有說:此定一物為體。若滅現前,即名無心故。

問:云何一滅剎那現前即名無心?

1)答:如一受剎那現前即名有受。一想剎那現前即名有想。一識剎那現前即名有識。如是一滅剎那現前即名無心。斯有何過。

2)有說:此定十一物為體。以十大地法及心滅故。

3)有說:此定二十一物為體。以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及心滅故。

4)如是說者,隨滅爾所心心所法。即有爾所物現前為此定體。


3.2.12.

問:此滅盡定自體既爾。其相云何?

答:自體即相。相即自體。以一切法不可離體,別說其相。故尊者世友作如是言:此滅盡定,解脫為相。故作是說:住此定者,心心所法解脫。勝解脫。極勝解脫。離繫。勝離繫。極勝離繫。

問:此定不能斷諸煩惱。如何可說住此定者心心所法解脫等言?

答:住此定者心心所法暫時解脫。乃至暫時極勝離繫。故說此言。非謂此能斷諸煩惱。


3.2.13.解脫

有如是說:若法想微細為因。微微為等無間。不與彼俱。非不成就。是謂解脫。

問:此說何法?

1)有說:此說滅盡定。

若作是說,此說滅定者。彼說:

+此定想微細為其因。謂一因即同類因。

+微微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亦與作等無間緣。

若作是說,此說滅盡定者。

+彼應說:若法想微細為因。微微為等無間。

+不應說:不與彼俱。以彼滅定正現前故。

+應說:非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定故。

2)有說:此說出定心。

若作是說,此說出定心者。彼說:

+此出定心想微細為其因。謂一因即同類因。

+微微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亦與作等無間緣。

若作是說,此說出定心者。

+彼應說:若法想微細為因。微微為等無間。

+應說:不與彼俱。以住定時,彼出定心不現前故。

+應說:非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出定心故。由此證知。彼先得出定心。

3)有說:此說入定心。

若作是說,此說入定心者。彼說:

+此入定心想為其因。謂一因即同類因。

+微細亦與作因。謂一因即同類因。亦與作等無間緣。

若作是說,此說入定心者。

+彼應說:若法想為其因。微細為等無間。

+應說:不與彼俱。以住定時,彼入定心不現前故。

+應說:非不成就。以住定時,彼成就入定心故。

4)問:此中何者是想?何者是微細?何者是微微?

有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是想。無所有處是微細。非想非非想處是微微。

有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是想。非想非非想處是微細。若心心所法為等無間緣,入滅盡定是微微。

有說:非想非非想處亦是想。亦是微細。亦是微微。所以者何?非想非非想處。有上中下。上者是想。中者是微細。下者是微微。

5)問:若俱一地有何差別?

有說:名則差別。謂此名為想。此名微細。此名微微。

有說:品亦差別。謂上者名想。中者是微細。下者是微微。

有說:想微細現在前時,能修未來聖道。微微現在前時不修。

有說:想微細現在前時,四念住隨一現在修未來四。微微現在前時,法念住現在修未來三除身念住。

有說:想微細有曾得。有未曾得。微微唯未曾得。

6)問:此中因論生論。何故入滅定心通曾得、未曾得?出滅定心唯曾得耶?

答:入定心多加行用功力,極作意起故。通曾得、未曾得。出定心與上相違,故唯曾得。

有說:入定心能策勵、增益、發起於定故。通曾得、未曾得。出定心與此相違,故唯曾得。

有說:入定心唯有漏故。通曾得未曾得。出定心通有漏、無漏,故唯曾得。

7)問:此中因論生論。何故入定心唯有漏?出定心通有漏、無漏?

答:入定心隨順心斷故唯有漏。由此心不堅不強。無勢力久住。不令餘心無間而起。如朽敗種故於心斷極為隨順。出定心與此相違。故通有漏、無漏。

有說:入定心以定為寂靜非無漏道。以有為寂靜故唯有漏。

有說:以此定是次第定。從非想非非想地心無間而起。聖道極至無所有處故。入定心唯是有漏。


3.2.14.所緣

1)問:入滅定心為何所緣?出滅定心為何所緣?

答:入定心緣定。出心亦爾。

2)問:若入定心緣定。出心亦爾者。云何不入時則出?出時則入耶?

答:入定時期心欲入。出定時期心欲出。由期心故,無有錯亂。

又入定心緣未來定。出定心緣過去定。由所緣故,亦無錯亂。

3)問:若入定心緣未來定者。為緣幾許未來定耶?

有說:但緣初剎那定。

有說:通緣應相續起者。

評曰:應說此入定心緣未來定。而不可說緣何剎那,不緣何剎那。以未來定有多剎那未有先後,雜亂住故。

4)問:若出定心緣過去定。為緣幾許過去定耶?

答:有說:但緣最後剎那定。

有說:通緣曾相續起者。

評曰:應說此出定心緣過去定。而不可說緣何剎那,不緣何剎那。以過去定有多剎那,相雜住故。


3.2.15.滅何、何現前

1)問:入滅盡定時,滅何等心心所法。為過去?為未來?為現在?若過去者過去已滅,復何所滅?若未來者未來未至,云何可滅?若現在者現在不住,復云何滅?設非定力亦自滅故。

1.1)答:應作是說。滅於未來。

問:未來未至,云何可滅?答:住現在世,遮於未來心心所法,令不相續,故說為滅。如斷城路,閉門竪幢,不令人入出。說名除寇。此亦如是。

1.2)有說:通滅未來、現在。

問:現必不住,復云何滅?設非定力,亦自滅故。答:先現在世心心所法,令有緣法續起而滅。今現在世心心所法,不令有緣法續起而滅。此由誰力?所謂定滅。

2)問:出滅定時,何等心心所法現在前耶?

有作是說:先所遮止住未來世心心所法,今現在前。

有餘師說:餘未來世心心所法,今現在前。先所遮止住不生法,不可復起。

評曰:應說起未來世心心所法。而不可說起何等?不起何等?以未來世有多剎那。未有先後雜亂住故。

3)問:滅盡定有得過去,修未來耶?

3.1)有說:此定無得過去及修未來。如天眼、耳。若作是說:無得過去修未來者。彼說:定初剎那唯成就現在定。餘剎那成就過去、現在。出此定已,唯成就過去。

3.2)有說:此定有得過去及修未來。如他心智、宿住智等。若作是說:有得過去未來修者。彼說:定初剎那成就未來、現在定。餘剎那成就三世。出此定已,成就過去未來。

3.3)如是說者,應如初說。若謂此定有得過去修未來者。退此定已,後還起時。應說還得先所得者。而實此定退復起時,名得未曾得定。如不犯重而還家者,後更出家名得未曾得戒。彼亦如是。


3.2.16.何處起

問:此滅定何處起?

答:在欲色界,非無色界。若初起唯欲界。若此起已,於此定退,命終生色界中。由串習力,復能現起。餘者不能。云何知然?如契經說:

1)尊者舍利子告苾芻眾言:若苾芻戒定慧具足者,能數數入出滅受想定。彼於現法及將死時,若不能辨如來聖旨,命終超段食天處,生在意成身天中。於彼復能數數入出滅想受定。斯有是處,應如實知。時具壽鄔陀夷,在彼會坐。語尊者舍利子言:彼苾芻生意成身天,能數入出滅想受定,無有是處。第二、第三亦如是說。

1.1)問:何故具壽鄔陀夷再三違逆尊者舍利子?

答:彼之所疑非無處所。彼作是念:得此定者,必已離無所有處染。命終應生非想非非想處。於彼必無起此定理。

又彼不了舍利子意。是故現前再三違逆。

1.2)問:舍利子有何意趣。彼具壽云何不了?

答:舍利子說生色界者。鄔陀夷說生無色界者。

舍利子說退者。鄔陀夷說不退者。由此不了,故三違之。

1.3)問:尊者何故不開悟彼,而致重違逆耶?

+答:尊者念言。誰能開悟如是愚執自是者耶?

+有說:尊者念欲開悟,由再三違逆故彼意便止。如箭喻經說:有眾多增上慢苾芻。於佛前各自讚美:我生已盡。乃至廣說。佛時欲為說斷慢法。由諸苾芻自讚不止故,彼心便息。世尊具足普緣大悲。尚於慢人說法心息。何況尊者舍利子耶?

+有說:尊者作如是念:此所論事必聞於佛。佛當以此呵鄔陀夷及阿難陀。當使此誡經歷千載。令無智者不敢違於智人所說。

2)尊者復念:如是苾芻於大眾中再三違我竟,無同梵行者隨喜我之所說,今應詣佛決判此事。念已則時往至佛所。頂禮雙足退坐一面。告苾芻眾若苾芻戒定慧具。乃至廣說。時鄔陀夷亦在彼會,復作如上違逆之言。尊者爾時作如是念:彼故於大師所違反我說。又無同梵行苾芻稱讚於我。我於今者唯應默然。時舍利子便默然住。

3)爾時,佛告鄔陀夷曰:汝以何等為意成身天,豈不欲說非想非非想處耶?彼答:如是。世尊告曰:汝是愚人盲無慧眼。云何與上座苾芻論甚深阿毘達磨。佛於爾時現前呵責鄔陀夷已,復責具壽阿難陀言:汝見愚人觸惱上座。何緣捨置曾不呵止?世尊爾時呵責是已,便入靜室宴寂而住。

問:鄔陀夷有過故,世尊呵之。彼阿難陀何過被責?

答:鄔陀夷是阿難陀共住弟子故佛責以不善教誨。

復次,鄔陀夷是阿難陀攝徒眾者。故佛訶其不如法告示。

復次,尊者阿難陀是佛攝徒眾者。故佛責曰:汝何不知如法說者、非法說者?

復次,諸對法者所說甚深,非多人所知。唯除佛及舍利子。阿難亦以多聞力知,故佛責曰:汝知此義,何不稱讚上座所說,以攝受法朋耶?由此等緣故佛呵責。

4)以是義故知滅盡定欲界初起。退生色界,復能現前。餘不能起。


3.2.17.

1)問:何故生色界中,能初起靜慮、無色,而非滅定耶?

1.1)答:靜慮由三緣故初起。一由因力。二由業力。三由法爾力。

由因力者。謂於餘生,曾近起滅此靜慮故。

由業力者。謂彼地順決定受業,已造作、增長,將與果故。

由法爾力者。謂世界壞時,下地有情必生上故。

1.2)無色由二緣故初起。一由因力。二由業力。

由因力者。謂餘生中曾近起滅此無色故。

由業力者。謂彼地順決定受業,已造作、增長,將與果故。

不由法爾力。第四靜慮以上無世界壞故。

1.3)滅盡定,由一緣故初起。謂由說力。唯欲界中有佛說故,能起現前。

不由因力。以餘生中,未曾起滅此滅定故。

不由業力,以此定非業性故。

不由法爾力。以無色中無世界壞故。

2)問:何故生欲色界能起滅定,非無色界耶?

答:命根依二法轉。一色。二心。

+此定無心,斷心起故。

+生欲色界起此定時,心雖斷,而命根依色轉。

+生無色界,色雖斷,而命根依心轉。

+若生彼起此定者,色心俱無,命根無依故應斷。是應名死。非謂入定。是故生彼界不起。

3)問:退此定已,命終生下三無色不?

3.1)有說:不生。所以者何?退此定已容生二處。一能起此定處。二受此定異熟處。

色界雖非受此定異熟處,而是能起此定處。

非想非非想處雖非能起此定處,而是受此定異熟處。

下三無色二事俱無故。退此定無容生彼。

3.2)有說:亦生。

+然生彼者不名身證及俱解脫。

+若作是說,則為善通毘木差羅所說。如說:身證於淨四無色定。或成就一。或成就四。

云何一?謂生非想非非想處。

云何四?謂生欲、色界。如身證,俱解脫亦爾。下三無色。必不成就滅盡定故,不得二名。

3.3)評曰:應知此中初說為善。


3.2.18.住入出

1)問:住滅盡定得經幾時?

答:欲界有情諸根大種,由段食住。若久在定,則在定時,身雖無損,後出定時,身便散壞。故住此定,但應少時。極久不得過七晝夜,段食盡故。云何知然?

1.1)曾聞於一僧伽藍中。有一苾芻得滅盡定。食時將至,著衣持鉢,詣食堂中。是日打揵穉少晚。彼苾芻以精勤故。便作是念:我何為空過此時,不修於善?遂不觀後際。則立誓願,入於滅定。乃至打揵穉當出時。彼僧伽藍有難事起。諸苾芻等散往他處。經於三月難事方解。苾芻還集僧伽藍中,纔打揵穉。彼苾芻從定而出,則便命終。

1.2)復有一苾芻得滅盡定,而常乞食。於日初分,著衣持鉢,方欲詣村。遇天大雨,恐壞衣色,少時停住。則作是念:我何為空過此時,不修於善?遂不觀後際。則立誓願入於滅定。乃至雨止當出。有說:爾時雨經半月。有說:一月其雨方止。彼從定出,則便命終。

1.3)由此故知,生於欲界。若久在定,則在定時,身雖無損,後出定時,身便散壞。故住此定但應少時,極久不得過七晝夜。

1.4)色界有情諸根大種,不由段食之所任持故。住此定或經半劫。或經一劫或復過此。

2)問:若有苾芻不立誓願入滅盡定。云何當出?

答:法爾應出。如有心定。

又彼苾芻或欲飲食。或欲便利。以彼在定,雖不為損,出則致患。故由此因,必應出定。

3)問:異生能入滅盡定不?

3.1)尊者世友說:不能入。契經說:為聖者定故。若異生能入者,亦應名異生定。

3.2)有說:異生必欣上地,離下地染。如尺蠖虫。非想非非想處無上地可欣故。諸異生不能離彼染。

若不離彼見所斷染,必無有能入滅盡定。故諸異生不能入此定。

3.3)有說:異生如如入定,則如是如是身心安息。由安息故,加行慢緩。是以不能入滅盡定。

3.4)大德說曰:異生不能入滅盡定。以諸異生如如入定則如是如是我見堅牢。怖邊際滅,起深坑想。是故不能入滅盡定。

4)問:菩薩為入滅盡定不?

4.1)尊者世友說:不能入。契經說為聖者定故。若菩薩能入者亦應名異生定。

4.2)有說:菩薩必欣上地,離下地染。如尺蠖虫。廣說如前。

4.3)有說:菩薩能入此定。以諸菩薩求一切智,於一切處皆悉尋求。若當不能入此定者何名尋求一切處耶?

4.4)大德說曰:菩薩不能入滅盡定。以諸菩薩雖伏我見,不怖邊際滅,不起深坑想。而欲廣修般羅若故。於滅盡定心不樂入,勿令般若有斷有礙故。雖有能而不現入。此說菩薩未入聖位。


3.2.19.菩薩...菩提

問:已知菩薩前眾同分中未曾起滅定。後眾同分中為先起滅定,後證無上正等菩提?為先證無上正等菩提,後起滅定?

+若先起滅定者。云何名為不起意樂?云何非起不同分心?云何名三十四心剎那得一切智?

+若先證無上正等菩提者。云何菩薩名滿學者?云何得盡智時名善辦所作?云何盡智起已名俱解脫?

1)答:外國諸師作如是說:一切菩薩先起滅盡定,後證無上正等菩提。

1.1)問:云何名為不起意樂?

答:彼說一切菩薩先離無所有處染,起如是決定意樂:我當不起于座,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得不還果,起滅盡定,證於無上正等菩提。如所思惟,後皆證得。由此故說不起意樂。

1.2)問:云何非起不同分心?

答:彼說:誰言菩薩不起不同分心。然菩薩有不同分心。設有此言,亦不違理。不違所立本意樂故。

1.3)問:云何說三十四心剎那得一切智?

答:彼說:此依無漏心說。不論入出滅盡定心。

2)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一切菩薩先證無上正等菩提,後起滅盡定。

2.1)問:云何菩薩名滿學者?

答:此依根滿、果滿而說。不說定滿。斯有何過。

2.2)問:云何得盡智時,名善辦所作?

答:解脫障。有說:以下無智為體。有說:於定不自在為體。有說:諸定不得為體。

+若說以下無智為體者。世尊得盡智時,已斷一切無智。已生彼對治智,由此故名解脫障斷。

+若說於定不自在為體者。彼說世尊得盡智時,於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若入若出皆得自在。由此故名解脫障斷。

+若說諸定不得為體者。彼說世尊得盡智時,已得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由此故名解脫障斷。是故得說善辦所作。

2.3)問:云何盡智起已,名俱解脫?

答:已得彼定入出心故名俱解脫,非得定體,則由此理,名離染得。後時不由加行起故。是以菩薩三十四心剎那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云何名為三十四心剎那?謂菩薩先離無所有處染,後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

+於見道中有十五心剎那。道類智時,為第十六。則此名斷有頂加行。

+離非想非非想處染,復有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是名三十四心剎那。菩薩依此證無上覺。


3.2.20.契經說...中阿含210

如契經說:毘舍佉鄔波索迦。詣達磨陣那苾芻尼所。

1)問言:聖者!諸苾芻等念何當言入滅盡定?苾芻尼告毘舍佉言:諸苾芻等入滅定時,終不念言我今入滅定或復當入。然由先時調練心故,心轉微細,隨順趣入。

問:將欲入滅定時,先敷繩床,次洗足已,結跏趺坐端身繫念。後便入定。於此中間豈不作念我今入滅定,或復當入?

答:遠加行中,雖有此念。而從欲界善心無間入初靜慮。乃至漸次入滅盡定。於此隣近加行位中,必不念言:我今入滅定或復當入。

2)復問:聖者!諸苾芻等念何當言出滅盡定?苾芻尼告毘舍佉言:諸苾芻等出滅定時。終不念言我今出滅定或復當出。然彼身命六處為緣。及本要期出滅盡定。或由飢渴、便利所惱。在定雖不為損出則作患故。彼法爾出於滅定。

3)又問:聖者!諸苾芻等入滅定時,先滅何法?身行耶?語行耶?意行耶?苾芻尼言:諸苾芻等入滅定時,先滅語行,次身行,後意行。

問:入滅定時滅意行可爾。身、語行云何?謂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時,語行已滅。從第三靜慮,入第四靜慮時身行已滅。如何方說入滅定時,滅身語行?

答:入滅定時有遠有近。遠滅身語行。近滅意行。

又從入初靜慮。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皆名入滅定時。為入滅定,起此諸地,現在前故。是故無過。4)復問:聖者!諸苾芻等出滅定時,先起何法?身行耶?語行耶?意行耶?苾芻尼言:諸苾芻等出滅定時,先起意行,次身行,後語行。

問:出滅定時起意行可爾。身、語行云何?謂從第四靜慮,入第三靜慮時,身行方起。從第二靜慮入初靜慮時,語行方起。如何可說出滅定時,起身語行?

答:出滅定時有近有遠。近起意行。遠起身語行。

又從滅定起,乃至入初靜慮。皆名出滅定時。

5)復問:聖者!諸苾芻等出滅定時,其心何所隨順?何所轉近?何所垂入?苾芻尼言:諸苾芻等出滅定時,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

問:此中說何法名離?

5.1)有說:滅定名離。若作是說:滅定名離者。彼說:

若世俗心出則二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若無漏心出苦、集智相應者。則一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所緣故。非意樂故。

若滅、道智相應者。則其心非意樂故。非所緣故。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

5.2)有說:涅槃名離。若作是說:涅槃名離者。彼說:

若世俗心出則其心非意樂故。非所緣故。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

若無漏心出苦、集、道智相應者則一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意樂故。非所緣故。若滅智相應者,則二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5.3)有說:滅定、涅槃名離。若作是說:滅定、涅槃名離者。彼說:

+若世俗心出及無漏心出苦、集、滅智相應者。總而言之,則二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意樂故及所緣故。

+若道智相應者,則一緣故。其心隨順離。轉近離。垂入離。謂意樂故。非所緣故。

6)又問:聖者!諸苾芻等出滅定時,為觸幾觸?苾芻尼告毘舍佉言:觸三種觸。一不動觸。二無所有觸。三無相觸。

問:如是三觸有何差別?

6.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是不動觸。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觸。非想非非想處。是無相觸。

6.2)有說:空是不動觸。無願是無所有觸。無相是無相觸。

6.3)有說:無漏無所有處緣涅槃者具名三觸。謂無漏故名不動觸。無所有處攝故名無所有觸。緣涅槃故名無相觸。

6.4)大德說曰:諸苾芻等出滅定時,

若起非想非非想處心不起餘。不同分心當言觸無相觸。

若起無所有處不同分心。當言觸無所有觸。

若起識無邊處不同分心。當言觸不動觸。

由此理趣,餘五有想定應知亦爾。謂空無邊處及四靜慮。

由此次第入滅定不?則由此出。

由此次第出滅定不?則由此入。

如由此次第而睡不?則由此覺。

由此次第而覺不?則由此睡。彼亦如是。


3.2.21.滅定不能斷諸煩惱

如說:由得依住此滅定故,不受當來生老死苦,不起彼集。

問:滅定不能斷諸煩惱。云何得有如是說耶?

答:應觀此中所說意趣。

1)謂諸有學出滅定已,作是思惟:此滅定中心心所法,暫滅暫息,須臾不行。尚有如是寂靜微妙,何況涅槃,有為諸行永滅永息,究竟不行。由此為先斷餘煩惱,滅相續蘊,入無餘依涅槃界。

2)若諸無學出滅定已,作是思惟:廣說乃至由此為先滅相續蘊,入無餘依涅槃界。

依此密意故作是說。非謂滅定能斷煩惱。


3.2.22.作願

1)施設論說:

有作願入滅定,不作願出。

有作願出滅定,不作願入。

有作願入滅定,亦作願出。

有不作願入滅定,不作願出。

1.1)此中作願入滅定,不作願出者。

謂如有一作是願言:我當入滅定。不作是願:我當出滅定。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彼入滅定,從滅定出。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1.2)作願出滅定。不作願入者。

謂如有一不作願言:我當入滅定。而作是願:我當出滅定。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彼入滅定,從滅定出。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1.3)作願入滅定。亦作願出者。

謂如有一作是願言:我當入滅定。亦作是願:我當出滅定。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彼入滅定,從滅定出。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1.4)不作願入滅定。不作願出者。

謂如有一不作願言:我當入滅定。亦不作願:我當出滅定。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彼入滅定,從滅定出。四有想定隨一現前。

2)問:作願入出及唯作願入者,是事可爾。以入定者必當出故。不作願入出及唯作願出者。云何可爾?非不欲入而入定故?

答:此中一切皆欲入定。皆欲出定。然依入出定心有自在、不自在,故作是說。

謂有於入定心得自在,非出定心。彼作願出定,不作願入。

有於出定心得自在,非入定心。彼作願入定,不作願出。

有於入出定心俱得自在。彼不作願入定亦不作願出。

有於入出定心俱不自在。彼作願入定亦作願出。

3)問:四有想定何者是耶?答:四無色定。

4)問:何故出滅定時,但說起四無色定?答:以四無色定於出滅定時,可作逆次出,逆超出故。

4.1)謂若以非想非非想處心出滅定者。

彼若則起無所有處心,是逆次出。

若則起識無邊處心,是逆超出。

4.2)若以無所有處心出滅定者。

彼若則起識無邊處心是逆次出。

若則起空無邊處心是逆超出。是故但說四無色定。


3.2.23.勝利

契經中說住滅定者。不為火所燒。水所漂。毒所中。刃所害。他所殺。

問:何故住滅定者有如是勝利?

1)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此滅定是不害法故。住此者非害所害。

2)有說:此定有大威德。為諸威德天神護之故不可害。

3)有說:得靜慮者靜慮境界。具神通者神通境界。俱不思議,故不可害。

4)有說:此定無心,非無心者有生有死,故不可害。等活契經是此論緣起者。有佛名羯洛俱村馱。有第一雙弟子。一名極遠。二名等活。尊者等活曾於一城中作多教化眾所知識。後於城邊多人行處。入滅盡定。時有放牧採樵行人見已咸言:今此尊者端坐滅度,誠為異哉。我等宜應焚燒供養。便取種種牛糞、乾薪,埋積其身,焚之捨去。尊者明旦從定而起,振迅衣服。於日初分,持鉢入城徐行乞食。時焚燒者見已驚言:我等昨燒其屍,而今復來乞食。城中人眾等皆唱言:今此沙門死而還活。由斯故名等活尊者。應知身不燒者,由滅定力故。衣不燒者,由神通力故。

5)有說:身及衣俱不燒者。皆由滅定力故。是故彼經是此論緣起。


3.2.24.施從滅定起者

傳喻中說:若有施從滅定起者。彼必成順現法受業。

1)問:何故施從滅定起者,必成順現法受業耶?

答:此不必須通。所以者何?此非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教。但是傳喻所說。諸傳喻說或然不然。若必欲通者。應知此施或得現果,或得大果。彼順世間意所樂故。但說現果。

2)問:何故施從滅定起者或得現果或得大果?

2.1)答:若有施從此定起者。則為施從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起者。所以者何?諸欲入出滅盡等至,必先起欲界善心。次入初靜慮。如是乃至入非想非非想處。從此無間入滅盡定。從此定出,或起非想非非想處。或起無所有處。如是乃至還起初靜慮。復入欲界善心。彼由如是功德熏相續故。能令施者或得現果或得大果。

2.2)有說:從滅定起者。威儀寂靜來往語言。衣著、飲食皆悉詳審。諸清信長者、婆羅門等。見已咸生希有之想。以慇淨心,施諸資具故。得現果或得大果。

2.3)有說:得此定者名稱普聞過於餘定。諸清信長者、婆羅門等。聞已皆生奇特之想。以慇淨心,施諸資具故。得現果或得大果。

2.4)有說:住滅定者諸食皆斷。若施從此起者,則為施無食者。食謂住有漏有心定者。雖斷段食而食有漏觸、思、識食。住無漏定者雖斷真實四食。而有相似觸、思、識食。住滅定者一切皆無。是故施從此起者。則為施於無食者食。由此因緣。或得現果。或得大果。

2.5)有說:若有施從此定起者。則為施到涅槃還來者食。以此定似涅槃故。謂如入無餘依涅槃界者。滅一切有所緣法心心所法。不起不滅。住滅定者。亦滅一切有所緣法。心心所法不起不滅故似涅槃。是故施從此定起者。則為施到涅槃還來者食。由此因緣或得現果。或得大果。

3)復次,非但施從滅定起者。能得現果。若施五種補特伽羅。皆得現果。

一從滅定起。二從慈定起。三從無諍定起。四從見道起。五從初得盡智起。

4)復次,若施五種補特伽羅。能得大果。一父。二母。三病者。四說法師。五近佛地菩薩。


3.2.25.能滿

1)問:滅盡定於眾同分為亦能引?為但滿耶?

答:此但能滿,而不能引。所以者何?唯業能引眾同分。此非業故。

2)問:此定為順現法受?為順次生受?為順後次受?為順不定受耶?

答:此定或順次生受。或順後次受。或順不定受。非順現法受。已生有頂,不起此定故。

3)問:此於何處受何異熟?答:此於非想非非想處受四蘊異熟。

4)問:諸成就滅定,亦成就彼異熟耶?答:應作四句。

4.1)有成就滅定非彼異熟。

謂生欲、色界,已得滅定。及得已不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不現在前。

4.2)有成就彼異熟非滅定。

謂得滅定已而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現在前。

4.3)有成就滅定亦彼異熟。

謂得滅定已不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現在前。

4.4)有非成就滅定亦非彼異熟。

謂生欲色界不得滅定。設得已退。

若生空處識處、無所有處。若不得滅定,生非想非非想處。及得已而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不現在前。


3.2.26.退

1)問:諸退滅定。亦退阿羅漢果耶?答:應作四句。

1.1)有退滅定非阿羅漢果。

謂學者退滅定。及無學者退滅定。而不起結。

1.2)有退阿羅漢果非滅定。

謂慧解脫阿羅漢退。及先學位起滅定已。得阿羅漢果。起上位結退。

1.3)有退滅定亦阿羅漢果。

謂先學位起滅定已。得阿羅漢果。起下位結退。及無學位起滅定已。起三界結隨一而退。

1.4)有非退滅定亦非阿羅漢果。

謂除前相。阿羅漢有六種。謂退法。思法。護法。安住法。堪達法。不動法。

2)問:諸退法彼一切俱解脫耶?答:應作四句。

有退法非俱解脫。謂退法不得滅定。

有俱解脫非退法。謂思法乃至不動法。已得滅定。

有退法亦俱解脫。謂退法已得滅定。

有非退法非俱解脫。謂思法乃至不動法不得滅定。

如退法阿羅漢對俱解脫作四句。餘五阿羅漢對俱解脫亦爾。如是成六四句。如無學道有六種阿羅漢。學道亦有六種種性。謂退法種性。乃至不動法種性。

3)問:諸退法學彼一切身證耶?答:應作四句。

有退法學非身證。謂退法學,不得滅定。

有身證非退法學。謂思法學乃至不動法學,已得滅定。

有退法學亦身證。謂退法學,已得滅定。

有非退法學亦非身證。謂思法學乃至不動法學,不得滅定。

如退法學對身證作四句。餘五種性對身證亦爾。如是亦成六四句。


3.2.27.等無間

1)問:若法是心等無間。彼法是心無間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心等無間。非心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諸餘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心所法。

有法是心無間。非心等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生老住無常。

有法是心等無間。亦心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心心所法。

有法非心等無間。亦非心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生老住無常。諸餘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位。彼生老住無常。

2)問:若法是心等無間。彼法是滅定無間耶?答:應作四句。

有法是心等無間。非滅定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心心所法。

有法是滅定無間。非心等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生老住無常。諸餘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位。彼生老住無常。

有法是心等無間。亦滅定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諸餘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心所法。

有法非心等無間。亦非滅定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生老住無常。


3.3.無想天

[發智論]生無想天幾根滅?答:八。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無想天沒。幾根滅?答:八。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一形九。二形十。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1[*引文]生無想天幾根滅?答: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

1)問:此說從何處生無想天耶?答:此說從無想中有,生無想生有。

2)問:爾時亦有信等五根現在前滅。何故不說?

答:此文應作是說。或八或十三。中有最後心無記者八。善者十三。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此義有餘。

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滅位、生位皆有者,說信等五根。唯滅位有,非生位有。是故不說。

2[*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

如前說。

3[*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死生必起自地心故。

4[*引文]無想天歿幾根滅?答:八。

如前說。

5[*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

6[*引文]一形九。

加男、女根隨一。

7[*引文]二形十。

加男、女根。

8[*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由此證知從無想天歿,定生欲界。

1)問:定生何處?

有說:生地獄。

有說:生惡趣。

如是說者,定生欲界處所不定。或生惡趣。或天或人。

2)問:何故從無想天歿,定生欲界?

答:由異熟因,勢力爾故。隨異熟因所有勢力。唯令如是異熟起故。

有餘師說:無想壽盡,餘處壽業不增長故。謂先增長無想壽業,今已受盡。餘處壽業,先不增長故。從彼歿定生欲界。

3)問:彼亦曾起下三靜慮。何故不引彼地壽果?

3.1)答:彼雖曾起下三靜慮。非堅執故不引彼壽。唯堅執著第四靜慮,故引彼壽。

3.2)有說:彼雖曾起下三靜慮。而非所求。彼唯求於第四靜慮。

3.3)有說:彼雖曾起下三靜慮。但如所涉路而非所趣。第四靜慮是正所趣。非如所涉路故引彼壽。

3.4)有說:若造無想天順次生受業者。法爾亦造欲界順後次受業。

如造北俱盧洲順次生業者。法爾亦造欲界天順後次受業。

3.5)有說:欲界是一切有情退所歸處。

謂諸有情由業力、修力,往色無色界。彼業若盡,還墮欲界。

譬如大地是諸飛鳥退所歸處。謂諸飛鳥由翅翮力飛騰虛空。翮力盡時,還墮於地。

3.6)有說:無想有情經五百劫住於無想。

如熟睡眠。覺已不能取餘異熟。便墮欲界。

如人在樹端倚枝而眠多時。欻覺手忘攀攬即便墮地。彼亦如是。

3.7)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為真道。彼異熟為涅槃。乃至生彼天中。此執隨逐,彼後從無想出,將命終時。見當生相,便作是念:定無涅槃。若實有者。我已證得。於今何故生相現前。由謗涅槃及聖道故,從彼處歿生惡趣中。

3.8)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彼謗涅槃及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惡趣。

4)問:無想定、無想事何差別?

答:名則差別。此名無想定。此名無想事。

復次,因是無想定。果是無想事。

復次,異熟法是無想定。異熟是無想事。

復次,無想定是善。無想事是無記。

復次,無想定是定。無想事是生。

復次,無想定加行功用作意所起。無想事非加行功用作意所起。

復次,無想定通在此彼。得此彼現在前。無想事唯在彼得彼現在前。

復次,無想定是加行得。無想事是生得。是謂無想定無想事差別。

5)問:無想天在何處攝?

外國師說:第四靜慮處別有九,此是一處。

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然以高勝寂靜故別立名。猶如村邊阿練若處。

6)問:彼天身量云何?答:五百踰繕那。

7)問:彼壽量云何?答:五百劫。

8)問:作何等威儀住?

有說:結加趺坐如沙門釋子。

有說:却踞而坐如婆羅門。

如是說者,如先入此定所住威儀。則以此威儀於彼五百劫住。


3.4.無想有情

[發智論]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觸、意思識。

[大毘婆沙論]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1)謂或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俱無心想。

為遮彼意,顯彼有情生時死時俱有心想,非無心想,有死生故。

2)或復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有心,死時無心。

為遮彼意,顯彼死時亦有心想非無心想,有命終故。

3)或復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雖俱有心。然唯一念,非久相續。

為遮彼意,顯彼生時生已經久心猶相續,後方無想。從無想出,有心多時,後方捨命。

4)是故如是說:

4.1)頗有處唯二剎那有心。謂結生及命終時耶?

答:應說無。

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4.2)頗有處結生心為等無間緣,命終心起耶?

答:應說無。

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4.3)頗有處結生心為四緣。命終心起耶?

答:應說無。

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5)為遮此等故作斯論。


3.5.無想有情

[發智論]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答:當言有想。如世尊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沒。從彼沒時,彼想當言滅耶?不滅耶?答:當言滅。當言住何處,彼想滅耶?答:當言即住彼處。

1[*引文]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答:當言有想。

此則遮止執無想天生時,無心者意。

2[*引文]如世尊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歿。從彼歿時,彼想當言滅耶?不滅耶?答:當言滅。

此則遮止執無想天死時,無心者意。

3[*引文]當言住何處彼想滅耶?答:當言則住彼處。

此則遮止執無想有情唯死時生時一念有心者意。

問:無想有情前心多耶?後心多耶?

1)有說:前心多非後心。

以彼未入無想位時。異熟相續勢力猛盛故。多時有心,方入無想。

出無想已,異熟相續勢力衰微。故少時有心,則便捨命。

2)有說:後心多非前心。

以彼未入無想位時,欣求無想其心猛利。故少時有心,則入無想。

出無想已,無所欣求故多時有心,然後捨命。

3)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隨彼意樂有差別故。


3.6.無想有情

[發智論]彼想當言善?為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彼想幾隨眠隨增?答:色界有漏緣。幾結繫?答:六。

[*引文]彼想當言善?為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彼想幾隨眠隨增?答:色界有漏緣。幾結繫耶?答:六。

+彼想者。謂出無想想。

+或善或無記者。善謂生得善。無記謂有覆無記。或無覆無記。

+色界有漏緣者。謂第四靜慮有漏緣隨眠。

問:何故無漏緣隨眠於彼想不隨增耶?

答:彼計無想為涅槃。無想定為真道。乃至生彼。及從彼歿。唯如是執還復隨轉。於真滅、道不謗為無故。無漏緣爾時不起。

+六結繫者。除恚、嫉、慳,有餘結繫。

問:出無想想為五部所斷?為但修所斷耶?若爾何失。

+若五斷者。十門所說當云何通?如說:過去法為等無間生二心。

+若修斷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說:彼想色界有漏緣隨眠隨增。

1)有作是說:此通五斷。

問:十門所說當云何通?

答:彼文應言;過去法為等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五、無色界一。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彼文但依二無心定出心而說,不說無想。所以者何?一無心定加行功用作意而起。無想不爾。

2)有餘師言:唯修所斷。

問:此文所說當云何通?

答:此文應言彼想色界遍行。及修所斷隨眠隨增。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此中兼說和合。彼有命終時,心通於五部。非但說出無想心。以命終心是前眷屬故此兼說。

3)評曰:應知前說者好。無別道理遮餘心故。


3.7.無想有情

[發智論]如世尊說:一切有情皆由食住。無想有情。由何食住?答:觸、意思識。

[*引文]如世尊說。一切有情皆由食住。無想有情由何食住?答:觸、意思識。

1)問:何故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無想天必無段食,觸、意思識亦滅無餘。勿有疑彼無食而住。則不可通世尊所說一切有情皆由食住。

為除彼疑,顯無想處,雖無段食,而有餘三。與經相應,故作斯論。

2)問:彼無想位三食亦滅。云何說有?

2.1)答:食有二種。一先時能引。二現在任持。彼位雖無現任持食。而有先時能引之食故名有食。

2.2)有說:彼中有三種食。一業食。二生食。三等無間緣食。

業食者。謂先所造彼地業,能引彼生故。

生食者。謂結生心及俱有法。引彼一期令相續故。

等無間緣食者。謂入無想,觸、意思識為等無間緣,能引無想出心心所。令必當起,不永斷故。由此故說一切有情皆由食住。


4.

[發智論]眼根攝幾根?乃至具知根攝幾根?...無相亦爾。

[大毘婆沙論]問:眼根攝幾根。乃至具知根攝幾根?答:眼根攝眼根。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說諸法唯攝他性者意。顯一切法有攝自性,故作此論。


4.1.眼根

[發智論]眼根攝幾根?乃至具知根攝幾根?答:眼根攝眼根。

[*引文]眼根攝眼根者。

此依種類總相而說。若別說者,眼有二種。謂左與右。左攝左,右攝右。

1)左,復有二。謂所長養及異熟生。所長養攝所長養。異熟生攝異熟生。

2)異熟生,復有二種。謂善業異熟、不善業異熟。善業異熟攝善業異熟。不善業異熟攝不善業異熟。

3)善業異熟,復有二種。謂人與天。人攝人。天攝天。

4)天,復有二。謂欲界、色界。欲界攝欲界。色界攝色界。

5)色界,復四。謂四靜慮。初靜慮攝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攝第四靜慮。

6)不善業異熟,復有三種。所謂地獄、傍生、鬼界。地獄攝地獄。乃至鬼界攝鬼界。

7)如是左眼并諸差別,各有三世。過去攝過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

8)過去復有無量剎那。一一剎那各各自攝。如過去未來亦然。如左右亦爾。此中但依種類總說。


4.2.眼根等

[發智論]如眼根。耳、鼻、舌、命、苦、憂根亦爾。身根攝三攝。女根攝女根、身根少分。如女根。男根亦爾。意根攝意根、三根少分。如意根。樂、喜、捨根、信等五根亦爾。未知當知根攝未知當知根、九根少分。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1[*引文]如眼根。耳、鼻、舌、命、苦、憂根亦爾。

此皆各攝自一根故。

2[*引文]身根攝三根。

謂身、女、男根。

3[*引文]女根攝女根、身根少分。如女根,男根亦爾。意根攝意根、三根少分。

謂三無漏根。由彼三根九法為體攝意非餘故言少分。

4[*引文]如意根。樂、喜、捨根、信等五根亦爾。未知當知根攝未知當知根、九根少分。

謂意、三受、信等五根。此九皆通有漏、無漏。今唯攝無漏。於無漏中,復有三道。今唯攝見道故言少分。

5[*引文]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4.3.信力等

[發智論]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乃至捨等覺支。正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智。空、無願、無相攝幾根?答:信力攝一根三根少分。如信力。餘四力亦爾。念等覺支攝四根少分。如念等覺支。擇法、精進、喜、定等覺支亦爾。餘不攝根。

1[*引文]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乃至捨等覺支。正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智空、無願、無相攝幾根?答:信力攝一根三根少分。

謂三無漏根。此三各以九法為性。攝信非餘故言少分。

2[*引文]如信力,餘四力亦爾。念等覺支攝四根少分。

謂念根、三無漏根。念根通有漏、無漏。今唯攝無漏三根,九法為性。今唯攝念故言少分。

3[*引文]如念等覺支。擇法、精進、喜、定等覺支亦爾。餘不攝根。

謂安、捨等覺支不攝根,無根相故。


4.4.正見等

[發智論]正見攝四根少分。如正見。正勤、念、定亦爾。餘不攝根。法智攝四根少分。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攝三根少分。世俗智攝一根少分。空攝四根少分。如空。無願、無相亦爾。

1[*引文]正見攝四根少分。

謂慧根、三無漏根。

2[*引文]如正見,正勤、念、定亦爾。餘不攝根。

謂正思惟、正語、業、命不攝根,無根相故。

3[*引文]法智攝四根少分。

謂慧根、三無漏根。

4[*引文]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攝三根少分。

謂慧根、已知、具知根。云何攝慧根少分?謂慧根通緣一法多法。自相共相。現在三世。他身自身。相應不相應境。此唯攝緣一法自相、現在、他身、相應境慧。故言少分。二無漏根,九法為性。此唯攝慧。慧中差別如前。此唯攝緣一法慧等故言少分。

5[*引文]世俗智攝一根少分。

謂慧根。以慧根通有漏、無漏。今唯攝有漏故言少分。

6[*引文]空攝四根少分。

謂定根、三無漏根。

7*引文]如空。無願、無相亦爾。


5.相應

[發智論]意根幾根相應。乃至具知根幾根相應?...十一根少分相應。

[大毘婆沙論]意根幾根相應。乃至具知根幾根相應?答:意根十根三根少分相應。乃至廣說。


5.1.問:何故作此論?

答:有迷相應,執相應法非實有性。

為止彼意,顯相應法體是實有,故作斯論。


5.2.意根等

[發智論]意根幾根相應。乃至具知根幾根相應?答:意根十根三根少分相應。樂、喜、捨根九根少分相應。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

1[*引文]意根十根相應者。

謂五受、信等五根。

2[*引文]三根少分相應者。

謂三無漏根,以彼三根九法為性。除意自體,與餘相應,故言少分。

3[*引文]樂、喜、捨根、九根少分相應。

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

與意、信等五少分相應者。彼六根皆與五受根俱生。今樂、喜、捨各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三受俱生。今樂、喜、捨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4[*引文]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

謂意根、信等五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六根、五受俱生。今苦、憂根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5.3.信根等

[發智論]信根四根九根少分相應。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未知當知根與未知當知根。九根少分相應。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1[*引文]信根四根、九根少分相應。

四根者。謂精進、念、定、慧。

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五受、三無漏根。

與意、五受少分相應者。彼六根通染不染。今信根唯與不染、善者相應故言少分。

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今除信自體,與餘相應,故言少分。

2[*引文]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未知當知根與未知當知根。九根少分相應。

與未知當知根相應者。此根九法為性。一一除自,與餘相應,皆名此根。

此根相應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九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相應。於無漏中,通見道、修道、無學道。今唯與彼見道相應故言少分。

3[*引文]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爾。

唯位有別,餘皆同故。


5.4.信力

[發智論]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乃至捨等覺支。正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智。空、無願、無相幾根相應?答:信力四根九根少分相應。如信力。餘四力亦爾。念等覺支。十一根少分相應。如念等覺支。擇法、精進、定等覺支亦爾。喜等覺支。九根少分相應。安、捨等覺支三根九根少分相應。

1[*引文]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乃至捨等覺支。正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智。空、無願、無相。

幾根相應?答:信力四根、九根少分相應。

四根者。謂精進、念、定、慧。

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五受、三無漏根,義如前說。

2[*引文]如信力。餘四力亦爾。

謂精進、念、定、慧。

3[*引文]念等覺支,十一根少分相應。

謂意、樂、喜、捨、信等、四三無漏根。

與意、三受、信等四少分相應者。彼八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相應故言少分。

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今除念自性,與餘相應故言少分。

4[*引文]如念等覺支。擇法、精進、定等覺支亦爾。喜等覺支九根少分相應。

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

與意、信等五少分相應者。彼六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相應。

於無漏中通依九地。謂未至、靜慮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今唯與彼依初二靜慮者相應故言少分。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通樂、喜、捨。及彼俱生。今唯與喜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

5[*引文]安、捨等覺支三根、九根少分相應。

三根者。謂三無漏根。

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九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相應故言少分。


5.5.正見等

[發智論]正見十一根少分相應。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定亦爾。餘非根相應。法智十一根少分相應。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十根少分相應。世俗智二根八根少分相應。空、無願、無相十一根少分相應。

1[*引文]正見十一根少分相應。

謂意、樂、喜、捨、信等四、三無漏根。義如念等覺支說。

2[*引文]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定亦爾。

然正思惟少有差別。謂意、喜、捨、信等五、三無漏根。是謂十一。此十一根通依諸地。今唯與依未至、初靜慮者相應故言少分。

3[*引文]餘非根相應。

謂正語、業、命非根相應。非相應法故。

4[*引文]法智十一根少分相應。

如正見說。

5[*引文]如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十根少分相應。

謂意、樂、喜、捨、信等四、已知具知根。義如攝中說。

6[*引文]世俗智二根八根少分相應。

二根者。謂苦、憂根。

八根少分相應者。謂意、樂、喜、捨、信等四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八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有漏相應故言少分。

7[*引文]空、無願、無相十一根少分相應。

如念等覺支說。


6.界死生涅槃

[發智論]欲界沒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欲界繫。

[大毘婆沙論]欲界歿生欲界時。幾根滅。乃至廣說。

此中顯示多門差別。謂界差別、補特伽羅差別、根差別、死有差別、中有差別、生有差別、漸命終差別、頓命終差別。


6.1.欲界...欲界

[發智論]欲界沒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八。或十三。或九。或十四。或十。或十五。漸命終者。無記心四。善心九。頓命終者。若無形。無記心八。善心十三。若一形。無記心九。善心十四。若二形。無記心十。善心十五。何繫心心所滅?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一形九。二形十。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1[*引文]欲界歿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八。或十三。或九。或十四。或十。或十五。漸命終者。無記心四。

謂身、命、意、捨。

2[*引文]善心九。

謂前四加信等五。

3[*引文]頓命終者。若無形,無記心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

4[*引文]善心十三。

謂前八加信等五。

5[*引文]若一形,無記心九。

謂前八加一形。

6[*引文]善心十四。

謂前九加信等五。

7[*引文]若二形者,無記心十。

謂前九復加一形。

8[*引文]善心十五。

謂前十加信等五。

9[*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

10[*引文]一形九。

謂前八加一形。

11[*引文]二形十。

謂前九復加一形。

12[*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6.2.欲界...色界

[發智論]欲界沒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九或十四。漸命終者。無記心四。善心九。頓命終者。無記心九。善心十四。何繫心心所滅?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1[*引文]欲界歿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九。或十四。漸命終者無記心四。

謂身、命、意、捨。

2[*引文]善心九。

謂前四加信等五。

3[*引文]頓命終者無記心九。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及女、男根隨一。

4[*引文]善心十四。

謂前九加信等五。

5[*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

6[*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6.3.欲界...無色界

[發智論]欲界沒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九或十四。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1[*引文]欲界歿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四。或九。或九。或十四。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

答: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

謂命、意、捨根。

2[*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6.4.色界...色界

[發智論]色界沒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無記心八。善心十三。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1[*引文]色界沒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無記心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

2[*引文]善心十三。

謂前八加信等五。

3[*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

如前說。

4[*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6.5.色界...欲界

[發智論]色界沒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如前說。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引文]色界沒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如前說。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6.6.色界...無色界

[發智論]色界沒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1[*引文]色界歿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

如前說。

2[*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6.7.無色界...無色界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無記心三。善心八。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1[*引文]無色界歿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無記心三。

謂命、意、捨。

2[*引文]善心八。

謂前三加信等五。

3[*引文]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三。

如前說。

4[*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無色界繫。


6.8.無色界...欲界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如前說。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引文]無色界歿生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如前說。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繫。


6.9.無色界...色界

[發智論]無色界沒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何繫心心所現在前?答:色界繫。

1[*引文]無色界歿生色界時。幾根滅?答:或三。或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無色界繫。幾根現前?答:八。

如前說。

2[*引文]何繫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繫。


6.10.般涅槃

[發智論]阿羅漢般涅槃時。幾根最後滅?答:或四或九或八或三。欲界漸般涅槃者四。頓般涅槃者九。色界八。無色界三。

1[*引文]阿羅漢般涅槃時。幾根最後滅?答:或四。或九。或八。或三。欲界漸般涅槃者四。

謂身、命、意、捨。

2[*引文]頓般涅槃者九。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及女、男根隨一。

3[*引文]色界八。

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

4[*引文]無色界三。

謂命、意、捨。

問:何因緣故一切有情命終結生,必住捨受?

答:於五受中,無有行相昧劣如捨受者。

於十時中,無有昧劣。如死及生時者。故住捨受、命終結生。


1.相應、緣、不離

[發智論]1)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相應耶?...彼便離心。

[大毘婆沙論]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相應耶?

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說相應非實者意。乃至廣說。故作斯論。


1.1.相應

[發智論]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相應耶?答:若法與心相應。彼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有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非心相應,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1[*引文]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相應耶?答:若法與心相應。彼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

謂一切心所法。

2[*引文]有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非心相應。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此中起者謂生。住者謂老。滅者謂無常。


1.2.

[發智論]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一所緣耶?答:若法與心一所緣。彼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有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非心一所緣。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1[*引文]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與心一所緣耶?答:若法與心一所緣。彼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

謂一切心所法。

2[*引文]有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彼法非心一所緣。謂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欲止說所緣非實者意。乃至廣說。故作斯論。

1)隨心轉義有十種。謂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善則善。不善則不善。無記則無記。墮一世中。

1.1)一果者。謂離繫果。

1.2)一等流者。謂等流果。

1.3)一異熟者。謂異熟果。

1.4)墮一世中者。謂同一世攝。此總相說。

2)若別說者,有漏斷結道中,有八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一異熟。是善、墮一世。

3)有漏加行、解脫、勝進道中。及餘有漏善心品。有七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等流、一異熟、是善、墮一世。

3)無漏斷結道中亦有七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果、一等流、是善、墮一世。

4)無漏加行、解脫、勝進道中有六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等流、是善、墮一世。

5)不善心品有七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等流、一異熟、是不善、墮一世。

6)無記心品有六隨轉義。

謂一起、一住、一滅、一等流。是無記、墮一世。

7)又心心所法展轉相望。由五因緣說名隨轉。謂所依故。所緣故。行相故。果故。異熟故。

8)心與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展轉相望。由二因緣說名隨轉。謂果故。異熟故。隨轉義廣說如雜蘊。


1.3.不離

[發智論]諸法與心俱起不離心。彼法與心俱住俱滅不離心耶?答:欲、色界有情,不住無想、滅盡定者。諸根大種與心俱起不離心,與心俱住、俱滅不離心。若住無想、滅盡定者。彼便離心。

[大毘婆沙論]諸法與心俱起。不離心。彼法與心俱住俱滅不離心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復作此論?

1)答:前納息中,雖明心心所法等剎那滅,未辯色等。今欲辯之,故作斯論。

2)又為遮止三剎那論沙門執故。謂有沙門說諸色法三剎那住。說心心所剎那則滅。彼復二種。一雜生論。二次第論。

2.1)雜生論者作如是言:依初眼根,生初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依第二眼根,生第二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依第三眼根,生第三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當知則與初眼俱滅。

問:彼有何過?答:彼初眼識有所依生。無所依滅。第二眼識亦爾。第三眼識有所依生。雖有所依滅而是他所依。是謂彼過。識隨所依,有生滅故。

2.2)次第論者作如是言:依初眼根,生初眼識。彼俱生已,眼根住眼識滅。次復依彼生第二眼識。眼根住眼識滅。後復依彼生第三眼識。此識與眼俱時而滅。

問:彼有何過?答:彼初眼識有所依生,無所依滅。第二眼識無所依生,無所依滅。第三眼識無所依生,有所依滅。是謂彼過。識隨所依,有生滅故。

2.3)又彼二論有餘共過。謂人趣沒,生地獄時。人趣未捨已得地獄。如是則趣雜亂、身雜亂。

趣雜亂者。謂彼有情是地獄趣、亦是人趣。

身雜亂者。謂彼有情有地獄身、亦有人身。便為大過。

3)依彼論意,若入無想、滅盡定時。諸根大種與心俱起不離心。然彼離心而住離心而滅。

為遮彼執故作斯論。

[*引文]諸法與心俱起不離心。彼法與心俱住俱滅不離心耶?答:欲、色界有情。不住無想、滅盡定者。諸根大種與心俱起不離心。與心俱住、俱滅不離心。若住無想、滅盡定者彼便離心。

+問:云何離心?答:彼離心而起。離心而住。離心而滅。心心所斷,彼相續故。


2.不修、修、得根

[發智論]如說不修眼根。乃至身根。云何不修眼根乃至身根?...謂退阿羅漢果時。

[大毘婆沙論]如說:不修眼根乃至意根。云何不修眼根。乃至廣說。

修有四種。謂得修、習修、對治修、除遣修。具辯如智蘊。今依後二修而作論。

問:眼等根云何不修?復云何修?

1)答:乃至眼等諸根對治道未生名不修根。此依對治修說。

2)又乃至緣眼等所有煩惱未斷、未知名不修根。此依除遣修說。

3)若眼等諸根對治道已生名為修根。此依對治修說。

4)又緣眼等所有煩惱已斷、已知名為修根。此依除遣修說。是謂此處略毘婆沙。


2.1.不修眼根...身根

[發智論]如說不修眼根。乃至身根。云何不修眼根乃至身根?答:若於眼根,未離貪、未離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如不修眼根。不修耳、鼻、舌、身根亦爾。

[*引文]云何不修眼根乃至身根?答:若於眼根,未離貪、未離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如不修眼根。不修耳、鼻、舌、身根亦爾。

1)若於眼根,未離貪者。謂於眼未離愛。

2)未離欲者。謂於愛欲未斷、未知。

3)未離潤者。謂於愛潤未斷、未知。

4)未離憙者。謂於愛憙未斷、未知。

5)未離渴者。謂於愛渴未斷、未知。

6)又無間道能盡色貪者。謂無間道能盡色界愛。彼於此道未修、未安者。謂未修習及未安息。

+修謂習修。安謂得修。

+又起名修。滅名安。

+又已生名修。已滅名安。

應知此中若於眼根未離貪等者。依對治修說。或依除遣修說。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依除遣修說。或依對治修說。

7)有說:若於眼根未離貪等者。謂緣眼根愛未斷、未知。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謂緣眼根餘煩惱未斷、未知。

8)有說:若於眼根未離貪等者。謂未斷繫得。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謂未證離繫得。如未斷繫得、未證離繫得。如是未損減過失、未修習功德。未棄下劣、未證勝妙。未捨無義、未得有義。未除有愛熱惱、未受無愛快樂。應知亦爾。

9)有說:若於眼根未離貪等者。謂無間道未起作用。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謂解脫道未起作用。

10)有說:若於眼根未離貪等者。謂未能離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染。

又無間道能盡色貪等者。謂未能離第四靜慮染。如不修眼根。不修餘四根亦爾。


2.2.不修意根

[發智論]如說不修意根。云何不修意根?答:若於意根。未離貪、未離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

[*引文]云何不修意根?答:若於意根未離貪、未離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未修、未安。

1)若於意根未離貪者。謂於意未離愛。餘句如前。

2)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者。謂無間道能盡無色界愛。未修、未安如前說。

3)應知此中若於意根未離貪等者。依對治修說。或依除遣修說。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等者。依除遣修說。或依對治修說。

4)次有三說,如前應知。

5)第五有說:若於意根未離貪等者。謂未能離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染。

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等者。謂未能離非想非非想處染。


2.3.

[發智論]如說修眼根乃至身根。云何修眼根乃至身根?答:若於眼根,已離貪、已離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如修眼根。修耳、鼻、舌、身根亦爾。如說修意根。云何修意根?答:若於意根。已離貪、已離欲、潤、喜、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

[*引文]如說:修眼根乃至意根。云何修眼根乃至身根?答:若於眼根,已離貪、已離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如修眼根。修耳、鼻、舌、身根亦爾。云何修意根?

答:若於意根,已離貪、已離欲、潤、憙、渴。又無間道能盡無色貪。彼於此道已修、已安。

+此諸文句應與前不修相違廣說。


2.4.得根

[發智論]諸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一切入正性離生耶?答:若入正性離生,彼一切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有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非入正性離生。謂退阿羅漢果時。諸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一切世第一法等無間耶?答:若世第一法等無間。彼一切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有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非世第一法等無間。謂退阿羅漢果時。

[大毘婆沙論]諸不成就學根得學根。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愚於退者執退非有。為遮彼意顯退實有故作斯論。

1[*引文]諸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一切入正性離生耶?答:若入正性離生。彼一切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有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非入正性離生。謂退阿羅漢果時。

+彼諸學根先捨今得。

2[*引文]諸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一切世第一法等無間耶?答:若世第一法等無間。彼一切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有不成就學根得學根。彼非世第一法等無間。謂退阿羅漢果時。

+彼諸學根先捨今得。

問:何故復作此論?答:前雖顯示入正性離生自體。而未顯示入彼等無間緣。今欲顯之故作斯論。


3.捨得

3.1.從果至果

[發智論]諸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從果至果耶?答:若從果至果。彼一切捨無漏根。得無漏根。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非從果至果。謂現觀邊道類智起時。若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

1[*引文]諸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從果至果耶?答:若從果至果。彼一切捨無漏根得無漏根。

1)謂預流者,證一來果時,捨預流果攝及勝果道無漏諸根,得一來果攝無漏諸根。

2)從果至果者。從預流果至一來果。一來者證不還果時。不還者證阿羅漢果時。應知亦爾。如證果時,退果時亦爾。

2[*引文]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非從果至果。謂現觀邊道類智起時。若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

問:道類智起時可爾。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云何可爾?

答:此文但應說現觀邊道類智起時。不應說餘。而說餘者,欲顯此中但說從異類果至異類果。

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性類雖別,果類不別故。不名從果至果。


3.2....

[發智論]諸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耶?答:應作四句。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非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退阿羅漢、不還、一來果時。及以世俗道。得一來、不還果時。有無漏根滅無漏根起,彼非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謂已得無漏根,現前滅起。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亦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現觀邊道類智起時。及以無漏道。得一來、不還果時,得阿羅漢果時。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有非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亦非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除前相。

1[*引文]諸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非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退阿羅漢、不還、一來果時。及以世俗道,得一來、不還果時。

+爾時,無漏不現前故。

3[*引文]有無漏根滅,無漏根起。彼非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謂已得無漏根,現前滅起。

則先已得一切果向無漏諸根,相續起滅,彼非得起,曾得道,現在前故。亦非捨聖道,唯三時捨。彼非此時故。一退時。二得果時。三練根時。

4[*引文]有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亦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現觀邊道類智起時。及以無漏道,得一來、不還果時。得阿羅漢果時。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

1)現觀邊道類智起時,

捨無漏根者。謂見道所攝。得無漏根者。謂修道所攝。

無漏根滅者。謂道類忍俱生品。無漏根起者。謂道類智俱生品。

2)以無漏道,得一來果時。

捨無漏根者。謂預流果攝及勝果道。得無漏根者。謂一來果攝。

無漏根滅者。謂第六無間道攝。無漏根起者。謂第六解脫道攝。

3)以無漏道,得不還果,隨應亦爾。

4)得阿羅漢果時。

捨無漏根者。謂不還果攝及勝果道。得無漏根者。謂阿羅漢果攝。

無漏根滅者。謂金剛喻定俱生品。無漏根起者。謂初盡智俱生品。

5)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

捨無漏根者。謂時解脫道攝。得無漏根者。謂不時解脫道攝。

無漏根滅者。謂第九無間道攝。無漏根起者。謂第九解脫道攝。餘位練根略故不說。

5[*引文]有非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亦非無漏根滅無漏根起。謂除前相。

此中相聲,依所名轉。則前三句所不攝法為第四句。此復云何?

1)謂諸異生位乃至增上忍位。於無漏根,非捨、非得。非滅、非起。

2)住世第一法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3)若諸聖者,住苦法智忍。乃至道法智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4)住道類智忍時。於無漏根亦捨亦得。亦滅亦起。

5)從預流果,證一來果時。

5.1)以世俗道者。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滅而非起。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五無間道、五解脫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非起。

+住第六無間道時。於無漏根亦捨亦得。非滅非起。

5.2)以無漏道者。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五無間道、五解脫道時。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住第六無間道時。於無漏根亦捨亦得。亦滅亦起。

6)從一來果,證不還果,隨應亦爾。

7)從不還果,證阿羅漢果。離初靜慮染時。

7.1)以世俗道者。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滅而非起。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非起。

7.2)以無漏道者。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8)如離初靜慮染。乃至離無所有處染亦爾。

9)離非想非非想處染時。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八無間道八解脫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住第九無間道時。於無漏根亦捨亦得。亦滅亦起。

10)信解練根作見至時。

若世俗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若無漏道為加行。住加行道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11)住無間道時。於無漏根亦捨亦得。亦滅亦起。

12)時解脫阿羅漢練根作不動時。如離非想非非想處染說。

13)雜修靜慮,

初剎那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滅而非起。

第二剎那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而起。

第三剎那時。如初剎那說。

14)若引發五通五無間道、三解脫道時。

+若起無量、世俗解脫、勝處、遍處、不淨觀、持息念、世俗念住、世俗無礙解、無諍願智、邊際定。空空、無願無願、無相無相。入滅定想微細等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非滅非起。

+若起無漏他心通時。若起無漏念住、無漏解脫、無漏無礙解等時。於無漏根非捨而得亦滅亦起。

+若起微微心時。若起聞、思慧等時。於無漏根非捨非得。非滅非起。

於如是等差別位中隨其所應為第四句。是故略說。除前相言。


3.3.未知根

[發智論]諸未知當知根...謂除前相。

[大毘婆沙論]諸未知當知根。乃至廣說。

3.3.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令疑者得決定故。

+如品類足說:云何未知當知根?答:未已見諦,未已現觀者。諸學慧慧根。若諸根隨信、隨法行,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是名未知當知根。彼文但說現在和合。能荷擔有作用。未知當知根。非過去未來。

+勿有生疑。唯現在和合。能荷擔有作用。是未知當知根。非過去未來。

+為令彼疑得決定故。顯在三世皆是此根。故作斯論。


3.3.2.諸未知當知根

[發智論]諸未知當知根。彼一切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耶?答:應作四句。

有未知當知根,彼非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未知當知根。在過去或未來。

有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彼非未知當知根。謂諸非根法。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

有未知當知根,彼亦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未知當知根。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

有非未知當知根,彼亦非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除前相。

1[*引文]諸未知當知根。彼一切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耶?答:應作四句。

2[*引文]有未知當知根。彼非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未知當知根。在過去或未來。

彼有未知當知根相故。亦名未知當知根。然非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過去作用已息。未來作用未起故。

3[*引文]有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彼非未知當知根。謂諸非根法。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

此復云何?謂想、思、觸、作意、欲、勝解、慚愧、無貪、無瞋、輕安、捨、不放逸、不害、尋伺、隨心轉色、心不相應行。如是諸法於未現觀四聖諦。雖能現觀而非未知當知根。以合九根為此根故。

4[*引文]有未知當知根。彼亦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未知當知根。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

則現在和合,能荷擔、有作用,未知當知根。

5[*引文]有非未知當知根。彼亦非於未現觀四聖諦能現觀。謂除前相。

則前三句所不攝法為第四句。此復云何?

+謂除三世未知當知根自性。及現在此根相應、俱有非根法。

+諸餘過去、未來此根相應、俱有非根法。及已知根具知根俱生品。

+一切有漏心心所法。餘色、心不相應行及無為皆是第四句。故言除前相。

如未知當知根。已知具知根隨其所應廣說亦爾。


4.五門辯二智。初盡、無生智,盡無生所緣

[發智論]盡智當言盡智乃至道智耶?...答:如是。

[大毘婆沙論]盡智當言盡智乃至道智耶乃至廣說。

問:何故此中分別三智?答:是本論師意欲爾故。乃至廣說。


4.1.五門辯二智-自性

[發智論]盡智當言盡智乃至道智耶?當言有尋有伺乃至無尋無伺耶?當言樂根乃至捨根相應耶?當言空乃至無相相應耶?當言緣欲界繫乃至緣不繫耶?如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亦爾。答:盡智當言盡智。或法、類智。或苦、集、滅、道智。

1[*引文]答:盡智當言盡智。

謂自了知我已遍知苦。我已永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

2[*引文]或法智。

謂自了知我已遍知欲界繫苦。我已永斷欲界繫集。我已證欲界繫諸行滅。我已修斷欲界繫諸行道。

3[*引文]或類智。

謂自了知我已遍知色無色界繫苦。我已永斷色無色界繫集。我已證色無色界繫諸行滅。我已修斷色無色界繫諸行道。

4[*引文]或苦智。

謂自了知我已遍知三界繫苦。

5[*引文]或集智。

謂自了知我已永斷三界繫集。

6[*引文]或滅智。

謂自了知我已證三界繫諸行滅。

7[*引文]或道智。

謂自了知我已修斷三界繫諸行道。

問:何故盡智非他心智?答:盡智非見自性。他心智是見自性故。

何故非世俗智?答:盡智是無漏。世俗智是有漏故。顯自性已當顯地。


4.2.五門辯二智-

[發智論]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

1[*引文]或有尋有伺。

謂依未至、初靜慮。

2[*引文]或無尋唯伺。

謂依靜慮中間。

3[*引文]或無尋無伺。

謂依上三靜慮、下三無色。顯地已當顯相應。


4.3.五門辯二智-相應

[發智論]或樂根相應。或喜、捨根相應。

1[*引文]或樂根相應。

謂依第三靜慮。

2[*引文]或喜根相應。

謂依初、二靜慮。

3[*引文]或捨根相應。

謂依未至、靜慮中間、第四靜慮、下三無色。顯相應已當顯行相。


4.4.五門辯二智-行相

[發智論]或無願相應。或無相相應。

1[*引文]或無願相應。

謂十行相。

2[*引文]或無相相應。

謂四行相。

問:何故盡智非空相應?答:空是勝義、涉勝義。盡智是勝義涉世俗故。如說:了知我生已盡。涉我解故非空相應。顯行相已當顯所緣。


4.5.五門辯二智-所緣

[發智論]或緣欲界繫。或緣色、無色界繫。或緣不繫。如盡智。無生智亦爾。無學正見。當言無學正見。或法、類、他心智。或苦、集、滅、道智。或有尋有伺。或無尋唯伺。或無尋無伺。或樂根相應。或喜、捨根相應。或空相應。或無願、無相相應。或緣欲界繫。或緣色、無色界繫。或緣不繫。

1[*引文]或緣欲界繫。或緣色無色界繫。

此謂緣苦、集。

2[*引文]或緣不繫。

此謂緣滅、道。

3[*引文]如盡智、無生智亦爾。

然有差別。謂無生智當言無生智。謂自了知我不復遍知苦。不復永斷集。不復證滅。不復修道。

4[*引文]無學正見當言無學正見。

謂以四行相知五取蘊。以四行相知五取蘊因。以四行相知五取蘊滅。以四行相知斷五取蘊道。

5[*引文]或法智。

謂知欲界四諦。

6[*引文]或類智。

謂知色無色界四諦。

7[*引文]或他心智。

謂知他無漏心心所法。

8[*引文]或苦、集、滅、道智。

謂別知三界四諦。

問:何故無學正見非世俗智?答:此無漏彼有漏故。顯自性已地等四問如前說。

差別者。此亦與空相應。亦作空、非我行相轉故。


4.6.初盡、無生智,盡無生所緣

[發智論]諸最初盡智…答:如是。

[大毘婆沙論]諸最初盡智。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前明三智。未辯等無間緣及所緣差別。今欲辯之。故作斯論。


4.6.1.初盡

[發智論]諸最初盡智。彼一切無間道等無間耶?答:如是。設無間道等無間。彼一切盡智耶?答:如是。

1[*引文]諸最初盡智。彼一切無間道等無間耶?答:如是。

以初盡智,必從金剛喻定等無間起故。

2[*引文]設無間道等無間彼一切盡智耶?答:如是。

以金剛喻定等無間必起盡智故。


4.6.2.無生智

[發智論]諸最初無生智。彼一切盡智等無間耶?答:如是。設盡智等無間。彼一切無生智耶?答:或盡智。或無生智。或無學正見。

1[*引文]諸最初無生智。彼一切盡智等無間耶?答:如是。

最初無生智必從盡智等無間起故。

2[*引文]設盡智等無間彼一切無生智耶?答:或盡智。

謂時解脫。

3[*引文]或無生智。

謂不時解脫。

4[*引文]或無學正見。

謂時解脫。


4.6.3.盡所緣

[發智論]諸緣彼無間道起。即緣彼初盡智起耶?答:若緣生無間道起。即緣彼初盡智起。若不緣生無間道起。即不緣彼初盡智起。

[*引文]諸緣彼無間道起則緣彼初盡智起耶?答:若緣生無間道起,則緣彼初盡智起。若不緣生無間道起,則不緣彼初盡智起。

1)謂金剛喻定六智相應,則滅、道法智及四類智。

2)最初盡智,二智所攝則苦、集類智。

3)若金剛喻定,苦、集類智相應者。

則與初盡智所緣境共。以俱緣非想非非想處四蘊生故。彼四蘊名生生死攝故。

4)若金剛喻定,滅、道法、類智相應者。

則與初盡智所緣境異。彼緣三界滅、道。此緣有頂苦、集故。


4.6.4.無生所緣

[發智論]諸緣彼盡智起。即緣彼無生智起耶?答:如是。設緣彼無生智起。即緣彼盡智起耶?答:如是。

[*引文]諸緣彼盡智起,則緣彼無生智起耶?答:如是。設緣彼無生智起,則緣彼盡智起耶?答:如是。

+此二智俱以十四行相,緣四諦故。


5.七正互相應

5.1.正見...正思惟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無學正思惟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謂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見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見。謂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思惟相應法。有法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及除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諸餘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謂無學正見不相應正思惟。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見。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1[*引文]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無學正思惟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見,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

+無學正思惟,一切無漏心可得,非一切地。是故得作大四句。

2[*引文]有法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謂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見相應法。

+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者。謂無學正見聚中正思惟。此但與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自體與自體,由三因緣不相應故。一無二自性俱起故。二前後剎那不並故。三諸法不觀自體與他為緣故。

+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見相應法者。謂靜慮中間、上三靜慮、下三無色無學正見相應法。此非無學正思惟相應,彼地無正思惟故。

3[*引文]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見。謂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思惟相應法。

+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者。謂無學正思惟聚中正見。此但與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見。自體與自體由三因緣不相應故。

+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思惟相應法者。謂未至、初靜慮盡無生智聚中正思惟相應法。此非無學正見相應彼聚中,無正見故。

4[*引文]有法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思惟。及除無學正思惟相應正見。諸餘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法。

謂此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與二相應。此復云何?謂九大地法、十大善地法心及伺。

5[*引文]有法非無學正見正思惟相應。謂無學正見不相應正思惟。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見。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無學正見不相應正思惟者。謂盡無生智聚中正思惟。此非無學正見相應,彼聚中無正見故。亦非無學正思惟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見者。謂靜慮中間、上三靜慮、下三無色無學正見。此非正見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亦非無學正思惟相應。彼地中無正思惟故。

+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者。謂靜慮中間、上三靜慮、下三無色盡無生智聚心心所法。

+及一切學有漏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當知皆是第四句攝。


5.2.正見...正勤、正念、正定、正解脫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無學正勤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見相應正勤。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見。謂無學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法。有法無學正見正勤相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勤。諸餘無學正見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見正勤相應。謂無學正見不相應正勤。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對正勤。對正念、正定、正解脫亦爾。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非無學正智相應。諸法無學正智相應。彼法非無學正見相應。

1[*引文]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無學正勤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見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

無學正勤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是故得作中四句。

2[*引文]有法無學正見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見相應正勤。

此非無學正勤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3[*引文]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見。謂無學正見及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法。

+無學正見者。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無學正見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法者。謂盡無生智聚中正勤相應法。此非正見相應。彼聚中無正見故。

4[*引文]有法無學正見正勤相應。謂除無學正見相應正勤,諸餘無學正見相應法。

正勤多故於此偏除。然此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皆二相應。此復云何?謂九大地法、九大善地法心及尋伺。

5[*引文]有法非無學正見正勤相應。謂無學正見不相應正勤。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無學正見不相應正勤者。謂盡無生智聚中正勤。此非正見相應。彼聚中無正見故。亦非正勤相應。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者。此中無餘無學心心所法前所不攝。但有一切學有漏心心所法是前所不攝。

+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當知皆是第四句攝。

6[*引文]如對正勤,對正念、正定、正解脫亦爾。

此皆得作中四句故。

7[*引文]諸法無學正見相應。彼法非無學正智相應。諸法無學正智相應彼法非無學正見相應。

以此二法不俱起故。


5.3.正思惟...正勤、正念、正定、正解脫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勤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思惟相應正勤。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謂無學正勤相應正思惟。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思惟正勤相應。謂除無學正思惟相應正勤。諸餘無學正思惟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思惟正勤相應。謂無學正思惟不相應正勤。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對正勤。對正念、正定、正解脫亦爾。

1[*引文]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勤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思惟。一切無漏心可得非一切地。無學正勤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是故亦得作中四句。文如正見對正勤說。

2[*引文]如對正勤,對正念、正定、正解脫亦爾。


5.4.正思惟...正智、正念、正定、正解脫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思惟相應非無學正智。謂無學正思惟相應正智。及無學正智不相應無學正思惟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智相應非無學正思惟。謂無學正智相應正思惟。及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智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思惟正智相應。謂除無學正思惟相應正智。及除無學正智相應正思惟。諸餘無學正思惟正智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思惟正智相應。謂無學正思惟不相應無學正智。無學正智不相應無學正思惟。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引文]諸法無學正思惟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思惟。一切無漏心可得非一切地。無學正智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是故亦得作大四句。文如正見對正思惟說。


5.5.正勤...正念、正定、正解脫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念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念。謂無學正念。有法無學正念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勤。有法無學正勤正念相應。謂除無學正勤正念。諸餘無學正勤正念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勤正念相應。謂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對正念。對正定、正解脫亦爾。

1[*引文]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念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勤正念俱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是故得作小四句。

2[*引文]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念。謂無學正念。

此與無學正勤相應非正念。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3[*引文]有法無學正念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勤。

此與無學正念相應非正勤。自體與自體不相應故。

4[*引文]有法無學正勤正念相應。謂除無學正勤正念。諸餘無學正勤正念相應法。

謂此聚中除二自體。餘心心所與二相應。此復云何?謂九大地法、九大善地法心及尋伺。

5[*引文]有法非無學正勤正念相應。謂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此中無餘無學心心所法前所不攝。但有一切學有漏心心所法。是前所不攝。

+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當知皆是第四句攝。

6[*引文]如對正念,對正定、正解脫亦爾。此皆得作小四句故。


5.6.正勤...正智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勤相應非無學正智。謂無學正智。及無學正智不相應無學正勤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智相應非無學正勤。謂無學正智相應正勤。有法無學正勤正智相應。謂除無學正智相應正勤。諸餘無學正智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勤正智相應。謂無學正智不相應正勤。及前所不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如正勤。正念、正定亦爾。

1[*引文]諸法無學正勤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正勤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正智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亦作中四句文如正思惟對正勤說。

2[*引文]如正勤,正念、正定亦爾。


5.7.正解脫...正智

[發智論]諸法無學正解脫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有法無學正解脫相應非無學正智。謂無學正智。及無學正智不相應無學正解脫相應法。有法無學正智相應非無學正解脫。謂無學正智相應正解脫。有法無學正解脫正智相應。謂除無學正智相應正解脫。諸餘無學正智相應法。有法非無學正解脫正智相應。謂無學正智不相應正解脫。及前所攝心心所法。并色、無為、心不相應行。

[*引文]諸法無學正解脫相應。彼法無學正智相應耶?答:應作四句。

此中無學正解脫。一切地一切無漏心可得。無學正智一切地可得。非一切無漏心。亦作中四句文如正勤對正智說。


1.總成就

[發智論]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餘不定。

[大毘婆沙論]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

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問:此納息何故名魚?

答:多位轉移,難執取故。何謂多位?謂具根、不具根位。無形、一形、二形位。有心、無心位。定、不定位。生界地差別位。斷善、不斷善位。離染、未離染位。善、染、無記心位。異生、聖者位。見道、修道、無學道位。於此等位二十二根成與不成,轉移不定。如魚難執,故立此名。


1.1.眼根

[發智論]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

答:若成就眼根。彼定成就五。餘不定。耳、鼻、舌根亦爾。

1[*引文][*引文]若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

2[*引文]答:若成就眼根。彼定成就五,餘不定。

1)成就五者。謂眼、身、命、意、捨根。

2)餘不定者。餘十七根。或成就或不成就。謂耳、鼻、舌根。

+身根具者則成就。不具者不成就。

+女根、男根若一形隨成就一。若二形俱成就。若無形俱不成就。謂本不得或得已由漸命終。或餘緣故失。

+樂根若生遍淨及下。若聖者生第四靜慮則成就。若異生生第四靜慮則不成就。

+苦根若生欲界則成就。若生色界則不成就。

+喜根若生極光淨及下。若聖者生第三、第四靜慮則成就。若異生生第三、第四靜慮則不成就。

+憂根若未離欲染則成就。若已離欲染則不成就。

+信等五根若不斷善則成就。若斷善則不成就。

+未知當知根住見道則成就。餘則不成就。

+已知根住修位則成就。餘則不成就。

+具知根住無學位則成就。餘則不成就。是故說餘不定。

3[*引文]如眼根。耳、鼻、舌根亦爾。

皆色界定成就。無色界定不成就。欲界不定故。


1.2.身根

[發智論]若成就身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身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

成就四者。謂身、命、意、捨根。

餘不定者。餘十八根。或成就或不成就。眼根眼根具者則成就。不具者不成就。餘十七根如前說。


1.3.男女根、命根

[發智論]若成就女根。彼定成就八。餘不定。男根亦爾。

若成就命根。彼定成就三。餘不定。意根、捨根亦爾。

1[*引文]若成就女根。彼定成就八。餘不定。

成就八者。謂女、身、命、意、樂、苦、喜、捨根。

餘不定者。餘十四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2[*引文]如女根,男根亦爾。

若成就男、女二根。

彼定成就十五根。謂男、女、身、命、意、五受、信等五根。

定不成就三根,謂三無漏根。

餘不定如前應知。

3[*引文]若成就命根。彼定成就三。餘不定。

1)成就三者。謂命、意、捨根。

2)餘不定者。餘十九根或成就或不成就。

+謂眼、耳、鼻、舌根,生色界則成就。生無色界則不成就。生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說。

+身根生欲色界則成就。生無色界則不成就。

+女根、男根生色無色界則不成就。生欲界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說。

+樂根若生遍淨及下。若聖者生上則成就。若異生生上則不成就。

+苦根若生欲界則成就。若生色無色界則不成就。

+喜根若生極光淨及下。若聖者生上則成就。若異生生上則不成就。餘如前說。

4[*引文]如命根,意根、捨根亦爾。

皆三界有情,定成就故。


1.4.五受根

[發智論]若成就樂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

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餘不定。

若成就喜根。彼定成就五。餘不定。

若成就憂根。彼定成就八。定不成就一。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樂根。彼定成就四。餘不定。

成就四者。謂樂、命、意、捨根。

餘不定者。餘十八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2[*引文]若成就苦根。彼定成就七。餘不定。

成就七者。謂身、命、意、四受除憂。

餘不定者。餘十五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3[*引文]若成就喜根。彼定成就五。餘不定。

成就五者。謂命、意、樂、喜、捨根。

餘不定者。餘十七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4[*引文]若成就憂根。彼定成就八。定不成就一。餘不定。

成就八者。謂身、命、意、五受根。

不成就一者。謂具知根。

餘不定者。餘十三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1.5.信等五根、三無漏根

[發智論]若成就信根。彼定成就八。餘不定。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若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成就十三。定不成就二。餘不定。

若成就已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不成就二。餘不定。

若成就具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不成就三。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信根。彼定成就八。餘不定。

成就八者。謂命、意、捨、信等五根。

餘不定者。餘十四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2[*引文]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3[*引文]若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成就十三。定不成就二。餘不定。

成就十三者。謂身、命、意、四受除憂、信等五、未知當知根。

不成就二者。謂已知、具知根。

餘不定者。餘七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4[*引文]若成就已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不成就二。餘不定。

成就十一者。謂命、意、樂、喜、捨、信等五、已知根。

不成就二者。謂未知當知、具知根。

餘不定者。餘九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5[*引文]若成就具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不成就三。餘不定。

成就十一者。謂命、意、樂、喜、捨、信等五、具知根。

不成就三者。謂憂、前二無漏根。

餘不定者。餘八根或成就或不成就。如前應知。


2.三世成就

2.1.眼等五根

[發智論]若成就眼根。彼於三世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若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三。餘不定。耳、鼻、舌根亦爾。若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二。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眼根。彼於三世二十二根。幾成就?幾不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若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八無記根唯成就現在。非過去未來勢羸劣故。

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三。

過未二者。謂意、捨根此於現在非定成就。以彼或住無心位故。

現三者。謂眼身、命根

餘不定如前說。

3[*引文]如眼根。耳、鼻、舌亦爾。

4[*引文]若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5[*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二。

過未二者。謂意、捨。

現二者。謂身

餘不定如前說。


2.2.男女根、命根

[發智論]若成就女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五現在三。餘不定。男根亦爾。

若成就命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餘不定。意根、捨根亦爾。

1[*引文]若成就女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五。現在三。

過未五者。謂意、四受除憂。

現三者。謂女、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

3[*引文]如女根。男根亦爾。

若成就男、女二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三。

過未八者。謂命等。

三世三者。謂三無漏。

4[*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九。三世二。現在四。

過未九者謂四受、信等五。

三世二者。謂意、一受。

現在四者。謂男、女、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

西方師言:應說過未定成就十。謂五受、信等五。三世定成就一。謂意。受名不定故。

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名雖不定而數則定。必有一受現在前故。此中說數不說名。

5[*引文]若成就命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6[*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

過未二者。謂意、捨。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7[*引文]如命根。意根、捨根亦爾。


2.3.五受根

[發智論]若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一現在一。餘不定。

若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五現在二。餘不定。

若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二現在一。餘不定。

若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一。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在二。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一。現在一。

過未二者謂意、捨。

未一者。謂樂。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3[*引文]若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4[*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五。現在二。

過未五者。謂意、四受除憂。

現二者。謂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

5[*引文]若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6[*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未來二。現在一。

過未二者。謂意、捨。

未二者。謂樂、喜。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7[*引文]若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一。

過未八者。謂命等。

三世一者。謂具知。

8[*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在二。

過未四者。謂四受。

三世二者。謂意、一受。

現二者。謂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

健馱羅國說:此文應言過未成五。謂五受。三世成一。謂意。受名不定。故迦濕彌羅說。名雖不定以數定故,應如前說。


2.4.信等五根、三無漏根

[發智論]若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餘不定。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若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二現在二。定成就三世七過去、未來三未來現在一現在二。餘不定。

若成就已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二。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餘不定。

若成就具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三。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餘不定。

1[*引文]若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

謂命等。

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3[*引文]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4[*引文]若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二。現在二。

過未八者。謂命等。

三世二者。謂已知、具知。

現二者。謂苦、憂。

5[*引文]定成就三世七。過去未來三。未來現在一。現在二。

三世七者。謂意、一受、信等五。

過未三者。謂三受。

未現一者。謂未知當知。

現二者。謂身、命。此中二說如前。

餘不定。如前說。

6[*引文]若成就已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二。

過未八者。謂命等。

三世二者。謂餘二無漏。

7[*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未三者。謂樂、喜、已知。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8[*引文]若成就具知根。彼定不成就過去未來八。三世三。

過未八者。謂命等。

三世三者。謂憂、餘二無漏。

9[*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未來三。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未三者。謂樂、喜、具知。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3.總不成就

[發智論]若不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

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一。定成就三。餘不定。耳、鼻、舌、女、男、三無漏根亦爾。

若不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十。定成就八。餘不定。命、意、捨根。無不成就。

若不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九。定成就八。餘不定。

若不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五。定成就八。餘不定。

若不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八。定成就八。餘不定。

若不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一。定成就八。餘不定。

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八。定成就八。餘不定。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1[*引文]若不成就眼根。彼於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一。

謂眼。

2[*引文]定成就三。

謂命、意、捨。

餘不定如前說。

3[*引文]如眼根。耳、鼻、舌、女、男根、三無漏根亦爾。

4[*引文]若不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十。

謂七色、苦、憂、未知當知。

5[*引文]定成就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

餘不定如前說。

若男、女根俱不成就。彼定不成就二。謂男、女。定成就三。謂命、意、捨。餘不定如前說。

6[*引文]命、意、捨根無不成就。

7[*引文]若不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九。

謂女、男、四受除捨、三無漏。

8[*引文]定成就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

餘不定如前說。

9[*引文]若不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五。

謂女、男、苦、憂、未知當知。

10[*引文]定成就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

餘不定如前說。

11[*引文]若不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八。

謂女、男、苦、喜、憂、三無漏。

12[*引文]定成就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

餘不定如前說。

13[*引文]若不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一。

謂憂。

14[*引文]定成就八。

謂命、意、捨、信等五。

餘不定如前說。

15[*引文]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八。

謂信等五、三無漏。

16[*引文]定成就八。

謂身命、意五受。餘不定如前說。

17[*引文]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4.三世不成就

[發智論]若不成就眼根。彼於三世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

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七。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餘不定。耳、鼻、舌、女、男根亦爾。

若不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十過去、未來一。定成就過去、未來五三世二現在一。餘不定。命、意、捨根。無不成就。

若不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九過去、未來六。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餘不定。

若不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五過去、未來六。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餘不定。

若不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未來六。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餘不定。

若不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餘不定。

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在二。餘不定。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若不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八。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餘不定。已知具知根亦爾。

1[*引文]若不成就眼根。彼於三世二十二根。幾不成就幾成就。乃至具知根問亦爾。答:若不成就眼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七。

三世一者。謂眼。

過未七者。謂命等七。

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

過未二者。謂意、捨。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2[*引文]如眼根。耳、鼻、舌、女、男根亦爾。

3[*引文]若不成就身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十。過去未來一。

三世十者。謂七色、苦、憂、未知當知。

過未一者。謂命。

4[*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五。三世二。現在一。

過未五者。謂信等五。

三世二者。謂意、捨。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若男、女根俱不成就。彼定不成就三世二。過去未來六。三世二者。謂男、女。過未六者。謂五色、命。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過未二者。謂意、捨。現一者。謂命。餘不定如前說。

5[*引文]命、意、捨根無不成就。

6[*引文]若不成就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九。過去未來六。

三世九者。謂女、男、四受除捨、三無漏。

過未六者。謂五色、命。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7[*引文]若不成就苦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五。過去未來六。

三世五者。謂女、男、苦、憂、未知當知。

過未六者。謂五色、命。

8[*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9[*引文]若不成就喜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未來六。

三世八者。謂女、男、苦、憂、喜、三無漏。

過未六者。謂五色、命。

10[*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11[*引文]若不成就憂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八。

三世一者。謂憂。

過未八。謂命等。

12[*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七。現在一。

過未七者。謂意、捨、信等五。

現一。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13[*引文]若不成就信根。彼定不成就三世八。過去未來八。

三世八者。謂信等五、三無漏。

過未八者。謂命等。

14[*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四。三世二。現在二。

過未四者。謂四受。

三世二者。謂意、一受。

現二者。謂身、命。

餘不定如前說。

15[*引文]如信根。精進、念、定、慧根亦爾。

16[*引文]若不成就未知當知根。彼定不成就三世一。過去未來八。

三世一者。謂未知當知。

過未八者。謂命等。

17[*引文]定成就過去未來二。現在一。

過未二者。謂意、捨。

現一者。謂命。

餘不定如前說。

18[*引文]如未知當知根。已知具知根亦爾。


5.善等根為因

5.1.

[發智論]諸根善。彼根因善根耶?設根因善根。彼根善耶?答:諸根善。彼根因善根。有根因善根彼根非善。謂善根所引異熟生根。

1[*引文]諸根善彼根因善根耶?設根因善根。彼根善耶?答:諸根善彼根因善根。

謂八根全。及六根少分。此以善根為三因。即相應、俱有、同類。

2[*引文]有根因善根。彼根非善。謂善根所引異熟生根。

即善根所引異熟命等八根。及意、樂、喜、捨根。此以善根為一因。謂異熟因。此中無貪、無瞋、無癡名因善根。


5.2.不善

[發智論]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耶?設根因不善根。彼根不善耶?答: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有根因不善根彼根非不善。謂不善根所引異熟生根。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根。

1[*引文]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耶?設根因不善根。彼根不善耶?答:諸根不善彼根因不善根。

謂六根少分。此以不善根為四因。即相應、俱有、同類、遍行。

2[*引文]有根因不善根。彼根非不善。謂不善根所引異熟生根。

即不善根所引命等八根。及意、苦根。此以不善根為一因。謂異熟因。

3[*引文]及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根。

此以不善根為二因。謂同類、遍行。此中貪、瞋、癡名因不善根。


5.3.無記

[發智論]諸根無記。彼根因無記根耶?設根因無記根。彼根無記耶?答:應作四句。

有根無記彼根非因無記根。謂無緣根。

有根因無記根彼根非無記。謂不善根。

有根無記彼根亦因無記根。謂無記有緣根。

有根非無記彼根亦非因無記根。謂善根。

1[*引文]諸根無記彼根因無記根耶?設根因無記根。彼根無記耶?答:應作四句。

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說:無記根有三。謂無記愛、慧、無明。

+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

+無記慧者。謂有覆無記慧。無覆無記慧。

有覆無記慧。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部染污慧。

無覆無記慧。謂威儀路、工巧處、異熟生、變化心俱生慧。

+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

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三無記根故名有根心。

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慧、無明。

一切無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慧。依此以釋四句義者。

2[*引文]有根無記。彼根非因無記根。謂無緣根。

即命等八根。此根無記,而不以無記根為因。

3[*引文]有根因無記根。彼根非無記。謂不善根。

即六少分。此根不善而以無記根為二因。謂同類、遍行。

4[*引文]有根無記彼根亦因無記根。謂無記有緣根。

即五少分。此根無記亦以無記根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

5[*引文]有根非無記。彼根亦非因無記根。謂善根。

即八全、六少分。此根非無記。亦不以無記根為因。


5.4.頗有

[發智論]頗有根非因善根非因不善根非因無記根。彼根非無因耶?答:有。謂無緣根因色心不相應行。

1[*引文]頗有根非因善根。非因不善根。非因無記根。彼根非無因耶?答:有。謂無緣根。

即命等八根。

2[*引文]以色、心不相應行為因。

此非三性根為因,而以色、心不相應行為三因。謂俱有、同類、異熟。

1)西方諸師說:無記根有四。謂無記愛、見、慢、無明。

無記愛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愛。

無記見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及色無色界五見。

無記慢者。謂色無色界五部慢。

無記無明者。謂欲界有身見、邊執見相應無明。及色無色界五部無明。

2)此中無記貪相應心。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愛、無明。

無記見慢相應心。亦各由二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即彼及無明。

所餘有覆無記心。由一無記根故名有根心。謂無記無明。

3)依彼以釋四句義者。此文應作是說。

有根無記彼根非因無記根。謂無覆無記根。此根無記而不以無記為根因。

有根因無記根。彼根非無記。謂不善根。此根非無記而以無記根為二因。謂同類、遍行。

有根無記彼根亦因無記根。謂有覆無記根。此根無記亦以無記根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遍行。

有根非無記彼根亦非因無記根。謂善根此根非無記。亦不以無記根為因。

頗有根非因善根。非因不善根。非因無記根。彼根非無因耶?答:有。謂無覆無記根。以色心不相應行等為因。此根不以三性根為因。而以色、心不相應行、無覆無記心心所為四因。謂相應、俱有、同類、異熟。此即總說。然相應根具有四因。不相應根唯三因,除相應因。

4)問:何故西方諸師。立慢為無記根?

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慢力堅強故立為根。謂瑜伽師所以退失百千善品皆由慢力。

5)問:何故此國諸師不立為根耶?答:此說下義是根義。慢令心舉於下不順故不立根。

6)問:何故此國諸師立無覆無記慧為無記根?

答:此說為依因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為依因勝故立為根。

7)問:何故西方諸師不立為根?答:彼說力堅強義是根義。無覆無記慧勢力羸劣故不立根。

8)問:何故此彼國師俱不立疑為無記根?

答:俱說定住義是根義。疑不定住二門轉故。不立為根。

如是說者,如善不善根俱有三種。無記根亦應爾。

又如不善,慢不立不善根。無記慢亦應爾故。無記根唯三者善。


根蘊第六中因緣納息第七

辯根因所緣

[發智論]諸根因過去。彼根緣過去耶?...如於滅於道亦爾。

[大毘婆沙論]諸根因過去。彼根緣過去耶?如是等章。及解章義既領會已。當廣分別。

1.問:何故作此論?

答:為止撥無去來二世及撥無因緣者意。乃至廣說故作斯論。

此中依二緣作論。謂因緣、所緣緣。


2.問:何故不依餘二緣作論耶?

答:等無間緣唯一剎那。增上緣通一切法。若依彼作論則文義不婉博故。此但依二緣作論。


3.毘婆沙

1)此中應作略毘婆沙。謂二十二根中,十四有所緣,八無所緣。

2)有所緣中,

五識身相應品,過去緣過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不生法緣三世。

意識身相應品,隨在何世。若生不生皆,緣三世及無為法。

3)又見苦、見集所斷根,通緣五部。

見滅、見道所斷根,唯緣自部及不斷、修斷。

不斷根,通緣五部及不斷。

4)又欲色界繫及不繫根,通緣三界繫及不繫。

無色界繫根,唯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5)因緣差別亦應准知。是謂此中略所說義。隨文廣釋如理應知。

6)於中一切,初翻因略而緣廣。一切後翻緣略而因廣。此中諸忍以智名說,智眷屬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