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6日 星期六

法集要頌經- 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法集要頌經-1
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若於內了知,於外不能見,由內果觀察,彼音聲所引。
若於內無知,於外而能見,由外果觀察,亦音聲所引。
若於內無知,於外不能見,彼普障愚夫,亦音聲所引。
若於內了知,於外亦能見,英雄出離慧,非音聲所引

1)若以色量我,以音聲尋我,欲貪所執持,彼不能知我。
2)若於內了知,於外不能見,由內果觀察,彼音聲所引。
3)若於內無知,於外而能見,由外果觀察,亦音聲所引。
4)若於內無知,於外不能見,彼普障愚夫,亦音聲所引。
5)若於內了知,於外亦能見,英雄出離慧,非音聲所引。
1)此頌所明,謂如有一,體是異生,未斷虛妄分別欲貪。觀見世尊具三十二大丈夫相,遂便測量: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所說法決定微妙,其弟子眾所行必善。彼於後時,近不善人,聞不正法,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他所引故,於佛、法、僧還生毀謗。如是皆由不如實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此頌所明,譬如有一類人,色受想行識的體性,屬於欲界的生死凡夫,沒有消滅虛妄分別的欲貪,在欲上有愛著心。這個人觀見世尊,具足三十二大丈夫相,看見這個相貌,就立刻地在心裏面推測:這個世尊決定是佛,決定是應、正等覺。他所宣說的道理,一定是微妙的法,是最殊勝的妙法。其弟子眾所修行的法門,也決定是好的。根據表現於外的三十二相,推測這件事,說他是佛、是法,他的弟子是僧。那個異生的凡夫,在後來的時期,親近思想不好的人,聽聞不合道理的法語,隨著別人的言論,及音聲。音聲所表達的意義,叫做他論。音聲是能表達的語言。對那個人,有信順,相信那個人。被那個人的威力所攝持,繫屬於他。被那個人的威力所吸引。對於佛、法、僧還生毀謗。若以色量我,以三十二相的相來推測佛。以音聲尋我,以佛說的音聲來尋找推尋佛。這個人的心為欲貪所執持,一點智慧也沒有。他是不能知道什麼是佛。這個人先來認為是佛,加以讚歎,後來又毀謗,都是由於不如實知道如來的法身。什麼是如來?法身是佛,就是覺悟諸法如,是佛。對於這件事不知道,所以使令他自己不決定。
《披尋記》六七九頁: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名薄伽梵;言無虛妄故,名如來;已得一切所應得義,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名正等覺。(陵本三十八卷三頁)是諸異生,於此功德名號不能覺了,不能隨念,但隨聽聞,故生測量。
[]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者:〈菩薩地〉說。如來略有十種功德名號,於中能破諸魔大力軍眾,具多功德,叫做薄伽梵。說話沒有虛妄,叫做如來。已經獲得一切所應得的功德,應作世間無上福田,應為一切恭敬供養,是故名應。如諸法實相的勝義,覺悟一切法,名正等覺。眾多凡夫,對於如來、應、正等覺,這個功德的名號,不能明白,也不能在內心裏面現前。但隨自己的因緣,聽人說如來、應、正等覺,心裏面就在推測這件事。見到這個相是特別殊勝,所以就認為他是佛。
《披尋記》六八○頁: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無聖慧眼,未證法性故,於如來法身不如實知。
[]不如實知如來法身者:由是異生,沒有慧眼,未證法性故,法性就是法身,就是諸法如義。佛所以名之為佛者,是證悟諸法如義,名之為佛,不是因為三十二相,才名之為佛。所以執著相是佛,不知道什麼是佛。

2)復有異生,由內靜慮果天眼通,遠見世尊,便作是解: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餘如前說。
[]又有生死凡夫,得色界四靜慮的果,又發出天眼通,遠遠地看見世尊,就這樣想:此薄伽梵,定是如來、應、正等覺,其餘和前面說的一樣。天眼通也是在外相上生分別心,也沒得到聖人的智慧,也不知道什麼是佛。

3)復有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見已測量;當知彼亦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
[]又有生死凡夫,由外欲界繫業果報肉眼。肉眼,是屬於欲界業得到的果報,是向外攀緣,就是得到人果報的眼睛。這個眼睛,若看見三十二相以後,內心也在測量。當知他也是一樣,隨逐他論,及他音聲,信順於他,他所引攝。為什麼呢?因為內心裏面沒能證悟法性,就是這樣向外推求。這個人是欲界的人,沒有得禪,沒有天眼通,不能夠由內禪定發天眼通有所知,所以是無知。由肉眼在外面看見佛,看見三十二相。外面的肉眼,是果報,用肉眼觀察,也是隨別人的話,別人怎麼說,就是怎麼相信。

4)復有異生於爾所見,都無所有,彼普被障,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復有異生,沒有天眼通,肉眼也失掉,應該說是個盲人。若內若外,都是被障住。這個人就是聽別人說。
《披尋記》六八○頁:復有異生於爾所見等者:前說天眼及與肉眼所觀見相,名爾所見。由是異生於內無知,復於外色都無所見,名普被障。長時無明,堪為外道之所引奪,是名長時為他音聲所引。
5)若諸賢聖,除斷調伏,超越欲貪,得聖慧眼。彼由如是聖慧眼故,於內證解如來法身。雖於外見如來色身,或見制多,或圖畫等,而能了知非第一義應正等覺。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如是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故致如此。
[]若是修學四念處,由外凡而內凡,乃至見道,這是賢聖人。除斷事欲,調伏煩惱欲,最後成功,就是超越欲貪,得三果聖人以上,成就聖道的慧眼,能見到第一義諦的慧眼,無我是第一義諦。彼由如是聖慧眼的緣故,不向外攀緣,在禪定裏面修四念處,觀諸法實相,證解如來的法身,通達諸法如義。雖然,肉眼能見佛的三十二相的色身,或是能見供佛舍利的塔,或是畫的佛像等。而能了知那不是第一義的如來。彼由如是於內正知,於外正觀,不隨他論及他音聲,不信順他,非他所引,於佛、法、僧決定信受。佛,是第一義諦,法也是第一義諦,僧也是第一義諦,所以是決定信受,沒有人能夠動搖他的信心。這個賢聖人得到聖慧眼,皆由如實了知如來法身,就是諸法如義,所以才有這種境界。

復次,今當略辨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唯世俗見如來者,則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是則決定。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復次,今當略辯上所說義。謂薄伽梵此中略示,若沒有聖慧眼,只是由肉眼、天眼見到三十二相的佛,這個人不決定。若以勝義見如來者,有聖慧眼的人,能見到諸法如的這個人,對於三寶是決定信受,不可動搖。當知是名此中略義。
《披尋記》六八○頁:今當略辯上所說義等者:此中異生,或以天眼,或以肉眼見如來者,名唯世俗;此為他引,名不決定。若諸賢聖,於內證解如來法身,名以勝義見於如來;非他所引,故名決定。